住 所 地: 石家庄市裕华西路 66 号海悦天地 F 座 16 层
合同编号:
技 术 咨 询 合 同
项目名称: 项目安全条件评价
委托方(甲方):
受托方(乙方):河北省众联能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签订地点: 省 市 县
有效期限: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部印制
填 写 说 明
一、本合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部印制的技术咨询合同示范文本,各技术合同认定登记机构可推介技术合同当事人参照使用。
二、本合同书适用于一方当事人(受托方)为另一方(委托方)就特
定技术项目提供可行性论证、技术预测、专题技术调查、分析评价报告所订立的合同。
三、签约一方为多个当事人的,可按各自在合同关系中的作用等,在“委托方”、“受托方”项下(增页)分别排列为共同委托人或共同受托人。
四、本合同书未尽事项,可由当事人附页另行约定,并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五、当事人使用本合同书时约定无需填写的条款,应在该条款处注明“无”等字样。
技 术 咨 询 合 同
委托方(甲方):
住 所 地:
法定代表人:
项目联系人:
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
电话: 传真:
电子信箱:
受托方(乙方): 河北省众联能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住 所 地: 石家庄市裕华西路 66 号海悦天地 F 座 16 层
法定代表人: x x
项目联系人:
联系方式 :
通讯地址:石家庄市裕华西路 66 号海悦天地F 座 16 层
电话: 0000-00000000 传真: 0311-85616978
本合同甲方委托乙方进行 项目安全条件评价的技术服务,并支付咨询报酬。双方经过平等协商,在真实、充分地表达各自意愿
的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达成如下协议,并由双方共同恪守。
第一条:乙方进行技术咨询的对象、范围及内容、要求和方式:
1.咨询对象: 。
2.咨询范围及内容: 项目安全条件评价,具 体范围为: 。
3.咨询要求:
①乙方负责编制 项目安全条件评价报告;
②乙方因技术问题使报告未能通过专家审查,需要重新编写或修 改时,工作费用由乙方负责;
③因甲方原因造成报告未能通过专家评审时,责任由甲方负责;
④报告编制过程中,若甲方厂址、生产规模、工艺、设备设施及 其它重要数据或国家及地方政策、技术规范等发生重大变化,导致报告工作量增加,增加的费用甲、乙双方另行商议;
⑤本合同约定的有效期届满时,本合同仍未履行完毕的,双方应 通过友好协商,签署新的合同,在新合同未签署之前,双方之间的权利、义务及其它的约定仍适用本合同的约定。
3.咨询方式:乙方按照国家、地方有关法律法规以及监管部门的具体要求和甲方提供的工程资料,完成 项目安全条件评价报告的编制工作。
第二条:乙方应当按照下列进度要求进行本合同项目的技术咨询工作:在收到所需技术资料及相关支撑性文件后 天内完成
项目安全条件评价报告(送审版)的编制工作。
第三条:为保证乙方有效进行技术咨询工作,甲方应当向乙方提供下列协作事项:
1.提供技术资料:
甲方向乙方提供安全条件评价所需技术资料、数据及相关支持性 文件资料,并对甲方所提供技术资料、数据及相关支持性文件资料的真实性、可靠性负责,承担有关法律责任。
2.提供工作条件:
甲方对安全条件评价过程进行监督,并负责为乙方在甲方工作时提供方便。
3.其他: 无 。
第四条:甲方向乙方支付技术咨询报酬及支付方式为:
1.技术咨询报酬总额为:人民币大写 元(小写:
元),以上费用仅包括安全条件评价报告编制费。
2.技术咨询报酬由甲方 分期 支付乙方。具体支付方式和时间如下:
(1)第一次支付大写 元整(小写 元),合同签定后即付; (2)第二次支付大写 元整(小写 元),安全条件
评价报告送审版提交前支付;
(3)第三次支付大写 元整(小写 元),安全条件评价报告备案版提交前支付。
乙方开户银行名称、地址和帐号为:
开户银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裕华东路支行 地址: 石家庄市裕华东路 帐号: 1009014210001120
第五条:双方确定因履行本合同应遵守的保密义务如下:甲方:
1.保密内容(包括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 未经乙方允许甲方不 得将该项目的安全条件评价报告提供给第三方。
2.涉密人员范围: 甲方工作人员 。
3.保密期限: 长 期 。
4.泄密责任: 赔偿乙方相关经济损失 。乙方:
1.保密内容(包括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 未经甲方允许乙方不 得将该项目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提供给第三方,但根据国家应急管理部、地方应急管理厅(局)相关规定,应当予以网上公示的内容除外。
2.涉密人员范围: 乙方工作人员 。
3.保密期限: 长 期 。
4.泄密责任: 赔偿甲方相关经济损失 。
第六条:双方确定,按以下标准和方式对乙方提交的技术咨询工作成果进行验收:
1.乙方提交技术咨询工作成果的形式: 项目安全条件 评价报告一式肆本。
2.技术咨询工作成果的验收标准: 符合相关安全条件评价标准 和法律法规的要求 。
3.技术咨询工作成果的验收方法:通过专家组审查 。
4.验收的时间和地点: 。
第七条:双方确定,按以下约定承担各自的违约责任:
1. 甲 方违反本合同第 四 条约定,付款延期报告完成日 期顺延 (支付违约金或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2. 乙 方违反本合同第 二 条约定,如因乙方原因,造成 报告完成日期推迟,甲方按日扣除合同总额的1‰(支付违约金或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第八条:双方确定:
1.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利用乙方提交的技术咨询工作成果所完成的新的技术成果,归 双 方所有。
2.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利用甲方提供的技术资料和工作条
件所完成的新的技术成果,归 双 方所有。
第九条:双方确定,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指定 为甲方项目联系人,乙方指定 为乙方项目联系人。项目联系人承担以下责任:负责协调双方顺利开展工作 。
一方变更项目联系人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未及
时通知并影响本合同履行或造成损失的,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十条:双方确定,出现下列情形,致使本合同的履行成为不必要或不可能的,可以解除本合同:
1.发生不可抗力;
2.遇国家法规、政策调整造成报告无法审批时 。
3. 无
第十一条:双方因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争议,应协商、调解解决。协商、调解不成的,确定按以下第 2 种方式处理:
1.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二条:双方确定:本合同及相关附件中所涉及的有关名词和技术术语,其定义和解释如下: 无 。
第十三条:双方约定本合同其他相关事项为: 无 。
第十四条:本合同一式 肆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五条: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乙方技术咨询成果通过验收、甲方按本合同约定付清技术咨询报酬,合同即终止。
甲方: (盖章)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签名)联系人: (签名)
年 月 日
乙方: 河北省众联能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盖章)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签名)联系人: (签名)
年 月 日
印花税票粘贴处:
(此页由技术合同登记机构填写)
合同登记编号:
1.申请登记人:
2.登记材料:(1) (2)
(3)
3.合同类型:
4.合同交易额:
5.技术交易额:
技术合同登记机构(印章)经办人: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