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编号:11N73933286320211
汾阳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七处集中办公区保安服务采购项目包一采购合同
合同编号:00X00000000000000
甲方: 汾阳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乙方: 吕梁市汾xxx保安服务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在平等、诚信、互利原则的基础上,自愿签定本合同。
一、保安员及装备
1、保安员的数量:乙方保安员 37 名,要求:男性,年龄
18—55 周岁,具有初中以上文化水平;身体健康,形象良好,反应机敏,品行端正,责任心强;参加过保安员岗前培训和其他法律教育培训,具有一定的消防安全知识和消防应急处置能力,具有保安协警勤务工作能力;本人家庭或亲属无不良记录。
2、保安人员装备由乙方负责。二、服务费用
1、保安服务费用每季度 309912 元(大写:叁拾万玖仟玖佰
壹拾贰元整),服务费采用季付款方式,每季度 6 号之前支付上季度服务费。
2、服务期限,自 2021 年 10 月 1 日至 2022 年 9 月 30 日止。三、保安服务要求
乙方保安员应严格执行《保安服务操作规程与质量控制》,严格执行《保安员职业道德规范》在法律法规要求下为甲方提供优质服务。
四、保安服务内容
1、负责政务中心大楼、纪委监委大院、卫生计生大院、综合执法大院、档案局大院 5 处的安全保安服务。
2、防止侵害甲方财产安全行为发生,做好防火、防盗、防破坏的工作,加强服务区域内的巡视;如遇紧急事件,及时向相关领导汇报;对甲方区域内的不安全隐患应及时提出书面建议并积极配合改进、解决,维护甲方正常工作秩序。
3、必须在遵守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开展各项安保服务工作。五、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有权指导乙方保安员的各项工作,监督乙方合同执行效果。
2、支持、确定保安员贯彻执行服务区域内各项安全操作规范制度,教育本单位职工接受保安检查管理。
3、甲方有权检查乙方保安员的工作开展情况,有权要求乙方更换不合格保安人员。
4、甲方有权对保安员进行合理询问,检查是否执行岗位服务内容。
5、甲方不得要求乙方保安员从事违法、违规的各类工作与活动,不得派遣保安员到执勤范围之外区域。
六、乙方责任权利和义务
1、乙方为甲方提供的保安员必须符合相关要求,培训达标后持证上岗,并符合本合同第一条所述条。
2、乙方应严格执行《保安服务操作规程与质量控制》、《保安员职业道德规范》。
3、满足甲方保安人数和服务质量要求,经甲乙双方安保负责人确认,对达不到保安服务条件要求的人员进行更换。
4、乙方保安员在甲乙双方确认的区域内,实施门卫服务、巡逻服务、守护服务、车辆指挥管理,维护甲方正常生产工作秩序。
5、保安人员应做好服务区域安全保障工作,加强服务区域内的巡视;根据甲方不同区域的不同特点,做好防火、防盗、防破坏工作,如遇紧急事件,及时向相关领导汇报。
6、保安员应详细做好交接班记录及访客登记工作,认真核对交接物品及值岗期间的一切工作情况。
7、乙方保安队长应每日就日常性工作与甲方保持联系,对当日工作进行汇报总结。
七、违约责任
1、甲方违反合同的约定,使乙方未完成规定管理目标,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在一定期限内解决,逾期未解决的,乙方有权终止合同;造成乙方经济损失的,甲方应给予乙方经济赔偿;
2、乙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未能达到约定的管理目标,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整改,逾期未整改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应给予甲方经济补偿;
3、甲乙任何一方无正当理由提前终止合同的,应向对方支
付当月的保安服务费的 5%作为违约金;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还应给予赔偿。
八、附则
1、双方可对本合同的条款进行补充,以书面形式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2、本合同正本连同附件一式陆份,甲乙双方各执叁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执行期间,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按有关法律规定及时协商处理。
九、原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为本合同附件,双方共同遵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签字人: 签字人:
日 期:_2021_年 9 月 26 日 日 期:_2021_年 9 月 26 日
合同签订地点:网上签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