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GDZC-21GZ399
服务采购 公开招标文件
项目编号:GDZC-21GZ399
项目名称:佛山市禅城区祖庙街道公共服务综合事务中心(佛山市禅城区祖庙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居家养老平安钟服务项目
采购人:佛山市禅城区祖庙街道公共服务综合事务中心(佛山市禅城区祖庙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
采购代理机构:广东中采招标有限公司
2021 年 11 月
目 录
第五章 投标人须知 24
第七章 投标文件格式 63
佛山市禅城区祖庙街道公共服务综合事务中心(佛山市禅城区祖庙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000.xxx 发送邮件获取电子招标文件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1 年 11 月 24 日 09 时 30 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采购计划编号:440604-2021-04898项目编号:GDZC-21GZ399
项目名称:佛山市禅城区祖庙街道公共服务综合事务中心(佛山市禅城区祖庙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居家养老平安钟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2,454,710.00 元采购需求:
合同包 1(佛山市禅城区祖庙街道公共服务综合事务中心(佛山市禅城区祖庙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居家养老平安钟服务):
合同包预算金额:2,454,710.00 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1-1 | 其他服务 | 佛山市禅城区祖庙街道公共服务综合事务中心(佛山市禅城区祖庙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居家养老平安钟服务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2,454,710.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一年。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其他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有效证照)复印件,如投标人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1)2019 或 2020 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及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复印件(要
求:审计报告由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或其它合法审计机构出具,须包含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的盖章页)。
(3)2021 年度任意 1 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2.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xxx.xxxxxxxxxxx.xxx.xx)“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 记录名单; 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 (xxx.xxxx.xxx.xx)“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xxx.xxxxxxxxxxx.xxx.xx)及中国政府采购网(xxx.xxxx.xxx.xx)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3.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6.按照投标邀请函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登记并购买招标文件的。
合同包 1(佛山市禅城区祖庙街道公共服务综合事务中心(佛山市禅城区祖庙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居家养老平安钟服务)
(1)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等,以上标准如有更新,按最新执行。
(2) 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3) 本项目标的按照《中小企业划分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划分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
时间:2021 年 11 月 3 日至 2021 年 11 月 10 日(招标文件的发售期限自开始之日起不得少于 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 09:00 至 12:00,下午 14:30 至 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通过向 xxxxxx@xxx.000.xxx 发送邮件获取电子招标文件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 500 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1 年 11 月 24 日 09 时 30 分 00 秒(北京时间)
地点:佛山市禅城xxx南路 28 号 1 座(丰收街 5 号楼)3 楼北区祖庙街道公共资源交易所开标室(2)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21 年 11 月 24 日 09 时 00 分—09 时 30 分
2.招标文件的获取
(1)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 2021 年 11 月 3 日至 2021 年 11 月 10 日期间(每日 9:00-12:00, 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通过向 xxxxxx@xxx.000.xxx 发送邮件获取电子招标文件,主题为“项目名称+报名资料”,附件须包含招标发售登记表(附表)Word 版和付款凭证加盖公章扫描件,待采购代理机构确认报名资料信息后回复可编辑的招标文件电子版邮件视为报名成功。
(2)购买标书款二维码(请备注 399+单位缩写)请看下图,咨询电话:0000-00000000。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500 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3)报名时须提交以下资料
招标文件发售登记表(附表)和付款凭证(须显示转账单号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备注:已办理报名并成功购买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的,不代表通过资格性、符合性审查。 3.温馨提示:
(1)为减少纸张浪费,节约环保,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请双面制作。
(2)为方便后续中标公告的发布工作,供应商请先登录 xxxxx://xxxxx.xxx.xx.xxx.xx(广东省政府采购网),点击网站右侧“登录/注册”进行注册供应商相关信息,已经注册的无需重复注册。客服联系电话:000-000-0000。
(3)如投标人参加现场开标的,需出示最新的健康码、行程卡等,届时请配合相关工作并留意 最新通知。
(4)如投标人不参加现场开标的,视为默认开标结果。
4.请供应商特别注意:
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中标或者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行为均属于违法行为,将被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5.本项目相关公告在以下媒体发布:广东省政府采购网(xxxx://xxx.xxxxx.xxx.xx/)、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xxxx://xxxx.xxxxxx.xxx.xx/)、佛山市禅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 xxx.xxxxxx.xx/)、禅城区祖庙街道办事处(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禅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xxxx://xxx.xxxxxxxxx.xxx.xx)及采购代理机构网站(xxxx://xxx.xxxxx x.xxx/)。相关公告在媒体上公布之日即视为有效送达,不再另行通知。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釆购人信息
名 称:佛山市禅城区祖庙街道公共服务综合事务中心(佛山市禅城区祖庙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
地 址:佛山市禅城xxx北路 23 号祖庙街道办事处 8 楼 b805联系方式:0757-82165101
名 称:广东中采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xxxxxxxxxxxxx 000 x之一栋 525、526、527 单元(住所申报)联系方式:0757-81993027
项目联系人:xxx
电 话:0757-81993027
广东中采招标有限公司 2021 年 11 月 03 日
条款项号 | 内 容 |
对第五章《投标人须知》的修改及补充: | |
一、说明 | |
1.1 | 采购人名称:佛山市禅城区祖庙街道公共服务综合事务中心(佛山市禅城区祖庙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 资金来源:财政性资金 |
1.2 | 采购代理机构:广东中采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佛山市禅城区文华北路 223 号之一栋 5 层 525、526、527 单元电话:0000-00000000、0000-00000000。 |
二、招标文件 | |
12.1 | 集中答疑会或现场考察:不举行。 |
25.1 | 投标截止日期和时间:按招标文件第一章规定。 |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 |
16.6 | 投标人所报的投标价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 |
16.7 | 不允许有备选方案,否则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
16.8 | 不允许附加条件报价,否则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
21.1 | 1. 投标保证金金额:¥24,000.00 元(人民币贰万肆仟元整) 2. 投标保证金仅作为供应商投标的组成部分,与投标文件一同递交。 2.1 投标保证金方式:仅限于银行转帐方式,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帐(以佛山市禅城区祖庙街道公共资源交易所在银行系统中的查询结果为准)。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同时递交进帐单复印件。(保证金必须以本项目投标人的名义汇入)。 注:投标人请在缴款凭证“备注”栏写明祖庙平安钟,以便查询。收 款 人:佛山市禅城区祖庙街道公共资源交易所 开户银行:佛山市农商银行环市支行银行帐号:80020000007078540 3. 有效期:投标保证金应在投标有效期内有效。 |
22.1 | 投标有效期:90 天。 |
23.1 | 投标文件份数:正本一份,副本五份,电子文件一份。(注:电子文件要求签署、盖章后的正本投标文件扫描成 PDF 格式后拷贝至无病毒无密码的 U 盘或光盘,提交后不 退回。) |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 |
25.1 | 投标文件递交地址:按招标文件第一章投标邀请中规定。 |
27.1 | 开标日期、时间和地点:按招标文件第一章投标邀请中规定。 |
五、开标与评标 | |
28.1 | 评标委员会由 5 名单数组成。 |
29.1 | 评标方法:采用综合评分法。 |
33.2 | 定标原则:推荐综合得分排名第一的投标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排名第二的投标人为 第二中标候选人。 |
六、授予合同 | |
39.1 | 合同签订时间: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二十日内 |
41.1 | 履约保证金:详见用户需求书 |
42.1 | 1. 中标人须向采购代理机构按如下标准和规定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 (1)以中标通知书中的中标金额作为招标代理服务费的计算基数。 招标代理服务费收费采用差额累进法计算方式。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颁发的计价格[2002]1980 号,国家发改委[2003]857 号及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件规定的“服务类”计算。 (2)招标代理服务费的缴纳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直接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可用支票、汇票、电汇、现金等付款方式。 2. 投标人应签署第七章所附格式的招标代理服务费承诺书,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 3. 须凭领取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领取中标通知书。 |
说明:
1. 投标人须对本项目为单位的服务(技术)要求进行整体投标,任何只对服务内容其中一部分内容进行的投标都被视为无效投标。
2. 用户需求书中打“★”号条款(如有)及商务要求均为实质性条款,投标人如有任何一条负偏离则导致投标无效。
3. 项目内容
采购内容 | 服务期 | 项目内容 | 最高单价限价 |
佛山市禅城区祖庙街道公共服务综合事务中心(佛山市禅城区祖庙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居家养老平安钟服务 | 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一年 | 平安钟月服务费 | 30 元/人/月 |
新增用户补助一次性支付设备及安装调试费: | |||
平安钟(通)设备费 | 240 元/台 | ||
安装调试费 | 50 元/人 | ||
注册登记费 | 30 元/人 |
一、项目概况
(一)佛山市禅城区祖庙街道辖区面积 21.5 平方公里,共有 51 个社区居委会和 9 个村委会。辖区人
口基数庞大,群众需求多元。街道户籍人口约 32 万人,其中 60 周岁以上老人约 8 万人,占户籍人口的 25%,符合居家养老服务老年人约 1.8 万人,人口老龄化问题十分突出。
(三)中标人应是居家养老平安钟服务实体,中标人应具备平安钟呼援服务平台(含硬件、软件)运
营能力及用户终端呼叫器等技术要求。
二、具体要求
类别 | 要求 | 具体内容 |
移动平安钟:1.对用户安装设备环境进行检查,确认信号接收是否正常;2. | ||
进行设备安装工作;3.对设备进行安装调试;4.指导用户正确使用设备;5. | ||
现场跟中标人服务中心确认设备启用正常。 | ||
安装调试工作内容 | ||
固定平安钟:1.对用户安装设备环境进行检查;2.对安装设备线路进行检测, | ||
需要外部拉线或内部拉线的提供布线用的材料以及现场布线工作;3.进行设 | ||
备安装工作;4.对设备进行安装调试;5.指导用户正确使用设备;6.现场跟 | ||
中标人服务中心确认设备启用正常。 | ||
1.业务员对拟安装用户进行系统注册生成用户编号;2 现场对用户进行申请 | ||
资料核实;3.对用户申请安装设备进行核实;4.对用户进行《呼援服务登记 | ||
表》资料填写;5.跟用户讲解《呼援服务协议》,用户确认清楚知悉协议内 | ||
注册登记工作内容 | 容、免责条款、服务收费办法等后在该协议签字;6.资料录入员收到安装员 返回的《呼援服务登记表》及《呼援服务协议》后在中标人呼援服务平台进 | |
行用户资料录入;5.对用户申请资料、《呼援服务登记表》《呼援服务协议》 | ||
基本服务 | 进行入册登记归档维护。 | |
内容 | 一. 手机轨迹定位服务(适用移动平安钟服务) | |
1. 手机用户或指定紧急联系人可随时致电中标人呼援服务平台查询用户手 | ||
机活动定位轨迹信息; | ||
2. 为手机用户或指定紧急联系人提供查询定位历史轨迹信息; | ||
3. 经手机用户或指定紧急联系人同意,可为用户设定越界报警功能。 | ||
二.基本服务:(适用移动和固定平安钟服务) | ||
(一)紧急呼援: | ||
常态化服务内容 | (1)医疗救援:因伤病意外联系医院急救中心上门救援治疗。 (2)治安救援:因居家意外联系民警上门救援。 | |
(3)火警救援:因火灾或台风、地震等自然灾害联系民警及其他专业队伍救 | ||
援。 | ||
(4)其他救助:因居家意外联系居委/村委或社工、志愿者上门救援或帮助。 | ||
(二)普通服务: | ||
(1)医疗保健:转介医疗机构上门治疗、康复理疗、体检等保健服务。 | ||
(2)物业维修:服务机构或服务商上门维修水电煤气、维修家居、安装或维 |
修家电;以及开锁配匙、白蚁防治等服务。 (3)家政护理:家庭保姆介绍;家居清洁、护理、接送陪伴等钟点工服务;以及预约上门理发。 (4)购物配送:购买粮油及生活用品,送货上门。 (5)咨询服务:咨询平安钟业务。咨询社区服务信息;联系居委/村委事务。代查天气、航班以及机构电话号码等信息。 (6)出行服务:电召出租车;搬屋服务。 (7)亲友联络:代用户联系紧急联络人或其他家人朋友。 (8)精神慰藉:谈心聊天,开解用户。 (三)主叫服务(即关怀服务): (1)回访用户:定期问候健康状况,了解生活需求,救助情况跟踪回访。 (2)生日祝福和节日祝福。 (3)台风、严寒、酷热等灾害天气提醒。 | |||
设备要求 | 设备类型 | 功能要求 | 参数要求 |
固定平安钟 | 通迅类型 | 提供有线固定电话、无线 4G 全网通固定电话二种产 品类型供选择 | |
通话功能 | 支持双工、半双工、双向通话功能 | ||
一键 SOS 报警 | 主机按键一键报警与遥控器一键报警 | ||
远程 SOS 遥控器拨号 | 支持远程遥控拨号,距离:无遮挡时>30 米 | ||
情亲号码 | 支持亲情号码设置与拨打 | ||
后备电池 | 交流电断开或停电,设备自动切换使用后备电源,后 备电源待机时长大于 24 小时 | ||
智能挂机 | 通话结束后,电话机智能识别挂机,确保线路正常 | ||
故障上报 | 支持设备故障上报,如:断电,电池电量低,遥控器 电池电压低等 | ||
通话音量 | ≥120 分贝 | ||
整套配置 | 设备一台,遥控器一个,充电器及电源线一套 | ||
系统支持 | 支持管理平台绑定管理 | ||
平台联动 | 产品需具备一键拨号功能,紧急情况下,一键 SOS 键 呼叫平台进行求助 | ||
移动平安钟 | 通迅类型 | 4G 全网通,支持中国移动、中国联通、中国电信等 运营商 | |
双向通话 | 支持双向高清通话 | ||
定位功能 | (1)支持 GPS、北斗、WIFI、基站等四重以上定位模式,定位精准度 5-40 米; (2)具有实时位置查询、历史轨迹查询、电子围栏 等功能。 | ||
一键 SOS 报警 | 支持物理按键一键报警 | ||
报警功能 | 支持 SOS 报警,电子围栏报警,低电量报警 | ||
亲情号码 | 支持亲情号码存储与拨打,可设 10 个以上亲情号码 | ||
待机时长 | >3 天 | ||
通话音量 | ≥90 分贝 |
健康监测 | 运动计步,心率监测,血压监测等功能 | ||
系统支持 | 支持管理平台及xx、苹果等操作系统的 APP 应用绑 定 | ||
平台联动 | (1)产品需具备接入统一管理平台功能,能及时上传相关的数据。(包括实时位置、行动轨迹、电子围栏、心率、血压、计步、佩戴状态等信息); (2)产品需具备一键拨号功能,紧急情况下,一键 SOS 键呼叫平台进行求助。 | ||
整套配置 | 设备主机一台,充电器一个,充电线一条 |
三、平台及终端设备技术要求
序号 | 名称 | 技术参数要求 | 备注 |
1 | 平安钟呼援服务平台 (含硬件、软件) | 365 日×24 小时不间断运营,容量不少于 80000 用户。 由高速服务器、呼援服务平台系统、呼叫中心系统、移动 端 APP 等集成。 | 自行集成 |
2 | 用户固定终端设备 | 配备主机、呼叫遥控器、充电器。具备一键呼叫、强制抢线、双工转换、强制对讲、远程测控、定时自检、低电报 警等基本功能。 | 定制 |
3 | 用户移动终端设备 | 配备主机、充电器、充电线;支持 4G 全网通(中国移动、中国联通、中国电信等运营商),支持双向通话,一键 SOS紧急呼叫,支持 GPS、北斗、WIFI、基站等四重以上定位,定位精准度 5-40 米。具备一键呼叫、定位、电子围栏、亲情号码、健康监测等基本功能,实现实时位置查询、历史轨迹查询、电子围栏功能;支持数据实时上传,支持管理平台及xx、苹果等操作系统的 APP 应用绑定联动。 | 定制 |
四、其他要求
1.固定终端设备基本配置为固定呼叫器 1 个,遥控器 1 个,变压器 1 个以及连接电话线 1 条。
2.移动终端设备基本配置为主机 1 个,电源适配器 1 个,电源数据线 1 条。
3.用户如需要增加遥控器,中标人可适当加收费用,每增加 1 个最高加收人民币 50 元。
4.用户可以根据自身的实际需求选择中标人提供的平安钟新型终端设备(但该新型终端设备必须具备本项用户需求内容要求),设备的设备费差额部分由用户自费补足,中标人不得因此而额外收取任何费用。
1.安装调试费以户(设备)为计算单位;注册登记以服务对象(人)为计算单位。
2.安装调试费已包括室内布线的安装材料。
1.中标人负担用户平安钟呼叫的通信费用,用户自行负担平安钟服务以外的通信费用。
2.服务系统后台预留开放技术接口,便于祖庙街道大数据的应用。五、其他技术要求
(一)系统平台应实现远程通信、(座席)集中处理、易于复制推广。
(二)用户终端呼叫器应操作方便,实现“点对点”报警、通话、自检等远程中介服务各项功能。第二部分 商务要求
一、报价要求
(x)投标人必须自行考虑在本项目实施期间的一切可能产生的费用,在项目的实施过程中,采购人除了支付合同规定的款项外,一切合同规定外的费用将拒绝支付。
(三)投标人必须按要求进行报价,投标人根据实际情况对“项目内容”中各项服务进行报价且不能超过本项目各项最高单价限价,否则将导致投标无效。
二、人员要求(投标时须提供专职人员在投标人本单位购买的 2021 年度任意一个月社保证明复印件,或承诺中标后提供满足用户需求人员要求的承诺函作证明材料)
(一)服务专职人员:中标人须提供负责用户紧急呼援、咨询服务、定期回访、突发事件提醒等服务的专职人员不少于 10 人。
(二)技术专职人员:中标人须提供负责新用户的安装与网格化用户维修与上门探访、路线数据更新及紧急支援带路等专职人员不少于 10 人。
(四)服务专职人员、技术专职人员和财务专职人员不得互相兼任。
(五)中标人应就用户人数增加而增派相关服务人员,每新增 1000 名用户须增加不少于一名相应岗位的专职人员。
三、服务承诺(投标时须提供承诺函作为证明材料,格式自拟)
(一)中标后,无论服务衔接期还是日常运营过程中,都必须保证老年人平安钟服务不中断。为保证服务持续供应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中标人独立承担。
(二)中标后,必须与原服务单位在 30 天内对原有服务对象完成交接,并保障在交接期间对原有服
务对象进行无间断服务。如因中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无间断服务失败,带来不良影响或造成服务损害事件的,采购人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并没收全部履约保证金,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由中标人自行承担。
(三)合同期满后,中标人应无条件将本项目用户的所有数据信息移交给采购人。
(五)中标人对原有服务对象更换设备的,须无偿提供同等设备供服务对象使用,并在 5 个工作日内完成设备更换工作。
(六)投标人应对所有的采购内容进行投标;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完成本项目的能力,中标后不允许分包、转包。
(一)服务对象:具有祖庙街道户籍年满 60 周岁以上,正在居家养老的且符合祖庙街道居家养老服务资格的老人。(祖庙街道居家养老服务对象一览表,如下)
祖庙街道居家养老服务对象一览表
类别 | 序号 | 条件 |
第一类 (A 类) | 1 | 在册救济“三无”孤老 |
2 | 低保户里60岁以上的独居或仅与残疾子女生活的老人 | |
3 | 低收入(月收入低1800元)孤老 | |
4 | 优抚对象孤老 | |
5 | 1-4级60岁以上革命伤残军人 | |
6 | 百岁老人 | |
第二类 (B 类) | 7 | 低收入(月收入低于1800元)困难户里70岁以上的独居或仅与残疾子女生活的老人 |
8 | 民政、社保代管退休人员中月退休金2000元以下的60岁以上的独居及生活自理困难的老人 | |
9 | 1-4级未满60岁革命伤残军人 |
第三类 (C 类) | 10 | 每月退休金收入2000-2500元的60岁以上孤老 | |
11 | 每月退休金收入2000-2500元且患有残疾的独居或仅与残疾子女生活的60岁以上老人 | ||
12 | 90岁-99岁的老人 | ||
13 | 市级以上劳动模范(全国单项先进等) | ||
第四类 (D 类) | 14 | 80 岁-89 岁的老人 | |
15 | 每月退休金收入2000元以下的孤老 | 为保障民生服务项目中已申请在册对象服务的延续性,15-17 种长者(目前已申请在册的服务对象)作为祖庙街道居家养老服务对象,该三种服务对象类型不作为 后续新增服务对象的类别。 | |
16 | 每月退休金收入2000元以下且患有残疾的 独居或仅与残疾子女生活的60岁以上老人 | ||
17 | 患有31种特殊病种疾病的困难老人 |
五、货物部分包装、保险及发运、保管要求及质保期
(一)设备材料的包装必须是制造商原厂包装,其包装均应有良好的防湿、防锈、防潮、防雨、防腐及防碰撞的措施。凡由于包装不良造成的损失和由此产生的费用均由中标人承担。
(二)中标人负责将设备材料货到用户居住地或指定的服务现场过程中的全部运输,包括装卸车、货物现场的搬运。
(四)货物在现场的保管由中标人负责,直至项目安装、验收完毕。
(五)货物在系统安装调试验收合格前的保险由中标人负责,中标人负责其派出的现场服务人员人身意外保险。
(六)设备至采购人指定的使用现场的包装、保险及发运等环节和费用均由中标人负责。
(七)货物质量保证期(简称“质保期”)为三年,质保期内中标人对所供货物实行免费包修、包换、包退、包维护保养,质保期满后可同时提供终身有偿维修保养服务。服务存续期间,中标人仍对设备实行维修保养服务。
(八)质保期内,如设备或零部件因非人为因素出现故障而造成短期停用时,则质保期和免费维修期相应顺延。如停用时间累计超过 60 天则质保期重新计算。
六、服务要求
根据本项目服务内容提供规范的平安呼援服务。具体服务内容包括:
(二)生活支援服务:在用户因日常生活需求服务按键呼叫时,服务座席转介社会服务机构、所需服
务的供应商等上门提供长者送餐、家政服务、医疗巡诊服务等有偿或低偿服务;或联系社会工作者、志愿者为用户提供低偿或无偿服务。其中属于政府规定的居家养老服务对象的,首选联系政府部门指定的居家养老服务机构。
(三)亲情关怀服务:服务座席定期回访问候用户,为用户联络家人亲友,为用户提供社区服务等咨询,给予心理咨询或精神慰藉。
(四)信息关爱服务:协助政府开展“平安钟”服务对象普查,提供用户健康档案管理服务、路线指引、定时提醒、生日提醒、代发短信、天气预报、文化娱乐、体育健身及老年康复活动、亲情号码绑定、定位等有偿服务。
(五)在合同履行期间,中标人应根据用户实际需求情况增设有关特色服务,还应在服务过程中根据采购人的需求不断增加新的应用。中标人增设特色服务情况及效果将作为服务绩效评估的重要指标。七、服务标准
(一)系统服务无间断:除因地震、洪水、台风、雷击、战争、电力及通讯部门原因及通讯设备和线路损坏等不可抗力引致的停电、通信及网络失效的情况外,保证服务系统实现无间断服务。
(二)安装服务:上门安装前应先行预约用户,录入系统数据,按约定时间上门安装调试,并辅导用户使用。
1.如中标人须对原在册用户更换设备的,须承诺无偿提供同等设备,并在 5 个工作日内完成更换工作,期间必须保证所有用户的呼援服务不间断;
2.对于新申请服务的用户,根据安装名单按照预约日期上门安装,在 5 个工作日内完成,如因特殊情况未能按时完成,中标人须记录情况并及时向采购人反馈。
(三)座席处理:服务座席接到用户按键呼叫后,须在 30 秒内回拨应答,及时与用户沟通,确定用
户状况。当确认为紧急救助的,须在 3 分钟内发出救援信息,致电约定紧急联系人或救援机构上门救
助,当确认为救援服务的,须在 20 分钟内告知用户能否联系到所要求的救援服务。
(四)处理记录:服务座席在处理用户求助呼叫后,对呼叫原因、处理经过、处理结果作xx记录。所有呼叫处理均须保留录音和电子记录。
(五)回访用户:服务座席须每月对用户进行关爱回访,问候用户。对确认为救援、转介的呼叫个案实行回访,跟踪处理。
八、履约保证金
(一)本项目的履约保证金为人民币壹拾xxx整(RMB:150,000.00),中标人在与采购人签订本项目合同后一个月内以转账形式提交给采购人指定的账户作履约保证金。否则将视为中标人放弃中标的
权利,采购人有权对本项目重新进行招标,由此带来一切损失由中标人自行承担。
(二)履约保证金用于补偿采购人因中标人的过失导致未能达到合同约定的服务和质量要求而蒙受的损失。
(六)中标人在合同履行期间保证对采购人的服务责任,若中标后反悔或不能履行合同的,采购人有权单方终止合同并没收全额履约保证金,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由该中标人自行承担。
九、付款方式
由采购人按下列程序付款:
(三)采购人审核每月结算表无误后,在每月中旬内向中标人支付上月新开通用户的设备购置费、注册登记费、安装费用和上月全部用户 100%的服务费。
(四)中标人请款时,须同时提供设备购置费、安装费用、服务费等费用的正式发票。
(五)收款方、出具发票方、合同乙方均必须与中标人一致。十、投标样品要求
(一)样品递交时间:2021 年 月 日 时 分至 2021 年 月 日 时 分
(三)所有投标人应将投标样品在指定时间及指定地点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交下以下实物样品,否则,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拒收。提交的实物样品如下:
(四)样品的各项技术质量指标标准应符合规定,未提交或少提交样品的技术评分中样品评分为零分。
(五)样品必须与投标文件分开,每个样品必须按照第七章中格式《投标样品清单》标识清楚。
十一、现场系统演示
(一)演示时间:2021 年 月 日 时 分至 2021 年 月 日 时 分
(六)现场演示内容:投标人演示的内容不得与本项目评分表的内容无关,并按照顺序开始演示,不得随意演示。
附件:
祖庙街道公共服务综合事务中心(祖庙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居家养老平安钟服务项目绩效评估指标体系
一级指标 | 序号 | 二级指标 | 评估方法及说明 | 分值 |
一、基础配置(19分) | 1 | 有固定的服务场地,能够满足项目服务的开展要求 | 现场观察:了解服务场地及设备的配备实际情况。 | 2 |
2 | 建立平安钟服务质量管理、财务会计、人员录用考勤、突发事件处理等管理制度 | 资料分析:服务制度建立、制度执行等相关痕迹资料。未建立管理制度的,本项不得分;建立制度但执行不到位的,酌情扣分,扣完 即止。 | 4 | |
3 | 开展项目风险评估,制定项目应急预案 | 资料分析:项目风险应急预案等。未制定应急预案的,本项不得分。 | 3 | |
4 | 设备材料部分包装、保险及发运、保管要求符合协议要求,管理规范。 | 资料分析:项目设备材料管理制度以及记录等痕迹材料。 未按协议要求管理设备材料,本项不得分。 | 3 | |
5 | 项目人员跟进执行服务,并监管该项目的运行。同时现场服 务人员人身意外得到保障。 | 资料分析:服务合同、项目人员花名册(注明在该项目的服务起止日期)、劳动合同、 工资发放表、社保记录、资质证书等。 | 2 | |
6 | 机构建立并执行员工学习培训制度,促进员工的发展 | 资料分析:培训制度文本、培训记录等 个别访谈:与员工面谈,了解学习培训的开展情况。 | 2 | |
7 | 公布项目服务信息(包括服务内容、服务对象、服务取得方式)和服务机构、服务人员信息,建立意见反馈与投诉处理 制度。 | 资料分析:服务手册、意见反馈与投诉处理制度文本、意见反馈与投诉处理记录等。 个别访谈:与员工面谈,了解服务信息公开情况 | 3 | |
二、服务规范(35分) | 8 | 服务对象明确,服务实施计划有效回应服务对象需求和项目 目标要求 | 资料分析:项目需求书、项目方案、服务实施计划等。服务对象界定不准确的,酌情扣 分,扣完即止 | 4 |
9 | 项目服务的规范性(包括安装服务、紧急救援服务、生活支援服务、亲情关怀服务、信息关爱服务等) | 现场观察:实际服务过程 资料分析:服务合同、服务档案、服务记录等 个别访谈:与购买方、员工面谈了解服务提供情况 根据服务合同要求,由评估团队综合评定分 数。 | 5 | |
10 | 项目服务的不间断保障(包括全年无间断的服务、呼叫器终端设备的远程检测等) | 资料分析:项目服务无间断的保障制度与实际设置等 个别访谈:与员工面谈,了解数据库平台的 作用发挥情况。 | 5 | |
11 | 大数据库的建立与使用(包括 服务平台数据库、平安呼援服 | 资料分析:项目服务大数据库的建设资料。 个别访谈:与购买方、员工面谈了解平台运 | 5 |
务系统平台的建设与使用等) | 营情况 根据项目合同要求,由评估团队综合评定分数。 | |||||
12 | 建立平安钟服务工作操作规范,严格服务流程管理,做好服务的处理记录 | 现场观察:实际服务过程; 资料分析:查看登记手册、相片记录、处理记录、录音记录等。 没有建立操作规范的不得分;有操作规范, 但没建立个案管理的,酌情扣分。 | 5 | |||
13 | 为项目配备必要的设备与维护 维修,建立设备登记使用、维修记录台账 | 现场观察:了解配置情况 资料分析:查看服务手册、相片记录等。 | 4 | |||
14 | 项目服务的回访跟踪 | 资料分析:回访记录、回访数据统计等 | 4 | |||
15 | 全面、原始、真实保存服务档 案,档案整理有统一的规范,包含服务对象个人档案 | 资料分析:服务档案等。 未按统一整理规范的,扣 0.5 分;服务档案不完整的,本项不得分。 | 3 | |||
三、服务成效(26分) | 16 | 合同规定的服务目标达成情况。 | 资料分析:服务合同、项目方案、自评报告及相关佐证材料。 由评估团队综合评定分数。 | 4 | ||
17 | 合同规定的服务数量完成情况,包括服务对象的数量要求。 | 资料分析:服务合同、项目方案、自评报告、服务档案、服务数量统计表等,并了解整体享受项目服务的人数。 按完成数量的比例进行评分,完成协议数量 100%的,得满分;未完成协议数量的,按完成数量比例得分。服务数量单位按人数、时 数、次数计算。 | 5 | |||
18 | 服务对象对项目的服务过程与成效的评价。 | 个别访谈:服务对象。 按访谈满意度的平均分值评定本项得分。 | 5 | |||
19 | 服务购买方对项目的服务过程与成效的评价。 | 个别访谈:项目购买方代表。 与项目购买方代表就项目运作情况的满意度进行访谈,实行满意度评分。 | 5 | |||
20 | 服务执行机构对项目的服务过程与成效的评价。 | 个别访谈:服务执行机构代表。 与服务执行机构的负责人、项目负责人访谈,了解在项目运作过程中有关项目监管、资源整合方面所采取的措施,运作该项目给组织带来的影响及项目运作中遇到的困难。 由评估团队综合评定分数。 | 4 | |||
21 | 本项目的资源整合及增设特色服务情况。 | 资料分析:组织参与、社会捐赠、志愿者参与等佐证材料。 由评估团队综合评定分数。 | 3 | |||
四、资金管理(20分) | 22 | 机构建立并执行会计核算制度、费用开支控制制度、资产管理制度、预算和决算等财务 | 资料分析:财务制度文本、预算表、决算表等财务资料。 个别访谈:与财务人员面谈,了解制度执行 | 3 |
制度。 | 情况。 未建立制度的,本项不得分;建立制度的,视执行情况评定分数。 | |||||
23 | 机构设有专职人员负责财务管理,项目收费标准明确 | 资料分析:财务人员名单及相关资质证书等。财务人员兼职的,扣 0.5 分 | 2 | |||
24 | 会计档案整理符合规范,票据完整详实,财务周期完整。 | 资料分析:财务会计档案等。 未按《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执行的,本项不得分。 | 3 | |||
25 | 项目经费专款专用,按照相关会计制度独立核算政府购买 (资助)服务项目款项。 | 资料分析:财务会计档案等。 项目经费不符合专款专用规定或未独立核算的暂不予评定,并要求限时整改;期满未按要求整改的,该项目按不合格等级评定。 | 4 | |||
26 | 项目收费标准明确。经费预算符合项目运行需求以及合同要 求,经济合理。 | 资料分析:项目收费标准,经费预算方案等。 | 4 | |||
27 | 经费支出符合预算安排,项目经费整体收支xx。 | 资料分析:财务会计档案等。 经费支出不符合预算安排的,酌情扣分;溢出经费使用不符合规定的,本项不得分。 | 4 | |||
小计 | 100 |
备注:项目的综合考核评估结果分4个等次,分别为优秀、良好、合格及不合格。80分及以上为“优秀”等级;70—80(不含)分为“良好”等级;70—60(不含)分为“合格”等级;60分以下为“不合格”等级。
1. 本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分法。
2. 评标步骤: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对投标人资格进行审查;评标委员会对符合资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对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技术、商务及价格的详细评审最后评标委员会出具评标报告。
3. 评标委员会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
4. 评分及其统计:按照评标程序、评分标准以及权重分配的规定,评标委员会各成员分别就各个投标人的技术状况、商务状况及其对招标文件要求的响应情况进行评议和比较,评出其技术评分和商务评分、价格评分相加得出其综合得分。
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查条款
审查项目 | 评 审 内 容 | |
资格性审查 | 与投标邀请函中“供应商资格”要求一致; | 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 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其他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有效证照)复印件,如投标人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2) 财务会计制度情况,须提供下列任一项证明材料: 1 2019 或 2020 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及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复印件(要求:审计报告由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或其它合法审计机构出具,须包含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的盖章页); 2 基本开户银行出具 2021 年任意 1 个月的资信证明,如资信证明不能体现基本开户账户的,应另附开户许可证【无开户许可证的,可提供由银行开具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公户账户主档)或 其他相关证明资料,以上文件均需加盖银行公章】。 3) 2021 年度任意 1 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4) 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提供《投标人资 格声明函》); |
5) 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 书面声明(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 ||
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xxx.xxxxxxxxxxx.xxx.xx)“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xxx.xxxx.xxx.xx)“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xxx.xxxxxxxxxxx.xxx.xx)及中国政府采购网(xxx.xxxx.xxx.xx)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 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 ||
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投标人资格声 明函》)。 | ||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 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 ||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
按照投标邀请函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登记并购买招标文件的。 | ||
不能通过资格性审查的供应商,不需进行以下内容的审查。 | ||
符合性审查 | 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签署、盖章且投标文件有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或签字人有 法定代表人有效授权书的; | |
投标函已提交并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 | ||
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的; | ||
投标报价未超过本项目最高单价限价的; | ||
投标文件完全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条款【即标注★号条款(如有)及商务要求】均无负偏离的,投标时提供 1)实质性条款响应一览表;2)招标文件规定的证明材料; | ||
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 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要求其在评标现场规定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 ||
投标文件未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 ||
投标文件没有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被视为无效投标的其它条款的; | ||
没有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要求,被视为投标无效的其他情况。 |
说明:投标人必须严格按照资格性、符合性审查条款的评审内容的要求如实提供证明材料并应加盖投标人公章,对缺漏或不符合项将直接导致无效投标。
技术部分评分表
(55 分)
序号 | 评分因素 | 分值 (分) | 评分细则 |
1 | 服务项目总体构想合理,符合现行政策和服务对象特点 | 10 | 根据各投标人提供的服务项目总体构想合理,符合现行政策和服务对象特点进行评审: 1、对本项目的了解透彻,设定合理项目总目标及成效目标;服务项目总体构想(服务需求、服务理念或模式,服务目标、服务策略等方面)合理、可行,符合目标对象群体需求、现行社会政策和服务对象特点,得 10 分; 2、对本项目的了解较透彻,设定基本合理项目总目标及成效目标;服务项目总体构想(服务需求、服务理念或模式,服务目标、服务策略等方面)基本合理,基本符合目标对象群体需求、现行社会政策和服务对象特点,得 6 分; 3、对本项目的了解不透彻,设定项目总目标及成效目标合 理性较低;服务项目总体构想(服务需求、服务理念或模式,服务目标、服务策略等方面)较不合理,不能完全符合目标对象群体需求、现行社会政策和服务对象特点,得 2 分; 4、不提供不得分。 |
2 | 服务架构及服务指标 | 10 | 根据各投标人提供的服务架构及服务指标进行评审: 1、服务架构科学,服务工时符合要求,服务指标构成合理,得 10 分; 2、服务架构合理,服务工时符合要求,服务指标构成尚算合理,得 6 分; 3、服务架构合理性一般,服务工时符合要求,服务指标构成合理性较低,得 2 分; 4、不提供不得分。 |
3 | 项目工作交接方案 | 10 | 根据各投标人的项目工作交接方案(包括平稳过渡方案、对现有用户和日后运营过程中提供不间断服务方案等)进行评审: 1、对现有用户分析透彻,平稳过渡、不间断延续服务方案详细合理,可操作性强,得 10 分; 2、对现有用户分析较好,平稳过渡、不间断延续服务方案较详细合理,可操作性较强,得 6 分; 3、对现有用户分析一般,平稳过渡、不间断延续服务方案不详细不合理,可操作性一般,得 2 分; 4、不提供不得分。 |
4 | 各项服务开展详细计划 | 5 | 根据各投标人提供的各项服务开展详细计划方案进行评审: 1、方案设置科学、各项服务计划详细、相对较好,得 5 分; 2、方案设置基本、各项服务计划基本完善、相对一般,得 3 |
分; 3、方案设置较差、各项服务计划较差,得 1 分; 4、其他或不提供不得分。 | |||
5 | 售后服务方案 | 5 | 根据各投标人提供设备的售后服务方案(包括货物运输、验收和保修细则、应急预案等)进行评审: 1、售后服务方案具体详细、科学、合理、可行的,得 5 分; 2、售后服务方案较具体详细、较科学、基本合理可行的,得 3 分; 3、售后服务方案一般、不够科学、不够合理、不够可行的,得 1 分; 4、不提供不得分。 |
6 | 样品 | 5 | 根据各投标人提供的样品进行评审: 1、外观结构符合用户需求,工艺成熟,老年人使用简易性、可操作性、适用性较好的,得 5 分; 2、外观结构科学较符合用户需求,工艺较成熟,老年人使用简易性、可操作性、适用性一般的,得 3 分; 3、外观结构科学不完全符合用户需求,工艺不成熟,老年人使用简易性、可操作性、适用性较难的,得 1 分; 4、不提供不得分。 |
7 | 平台现场演示情况 | 10 | 根据投标人进行现场平台演示的情况进行评分: 1、投标人现场平台演示,平台支持来电自动弹出呼入用户姓名、电话号码等信息,并可在弹出页面直接保存工作记录的,得 2 分; 2、投标人现场平台演示,平台支持查看用户当前定位信息以及历史定位轨迹信息的,得 2 分; 3、投标人现场平台演示,平台支持查看各类设备所采集的数据,包括心率、血压、体温、计步、定位等信息,并支持历史数据查询的,得 2 分; 4、投标人现场平台演示,平台实时查询报警发生位置和关联用户信息,并支持多种方式处置操作的,得 2 分; 5、投标人现场平台演示,可通过电子地图实时展示所有服务用户的位置信息以及详情信息,并可以通过行政区域进行筛选的,得 2 分; 6、不演示不得分。 |
备注:
1. 招标文件要求提交的与评价指标体系相关的各类有效资料,投标人如未按要求提交的,该项评分为零分。
2. 技术评分:所有评委评分分值的算术平均值(四舍五入后,小数点后保留两位有效数)。
商务部分评分表
(35 分)
序号 | 评分因素 | 分值(分) | 评分细则 |
1 | 同类项目 | 12 | 投标人自 2018 年 9 月 1 日至今(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 准)承接的同类项目业绩,每提供一项得 4 分,本项最 高得 12 分。 (须提供合同关键页复印件作为证明材料) |
2 | 获得荣誉情况 | 3 | 投标人曾获得省级或以上政府部门颁发的与本项目服务内容相关的荣誉证书的,得 3 分;获得市级政府部门颁 发的与本项目服务内容相关的荣誉证书的,得 1 分,本 项最高得 3 分。 (同一项目同时获得省级、市级荣誉证书的不重复计算,仅按最高获得荣誉等级计算一次;须提供以上荣誉证书复印件作为证明材料) |
4 | 服务便捷性 | 10 | 根据各投标人提供的服务便捷性进行评审: 1、服务便捷性高,响应时间迅速、服务措施合理的,得 10 分; 2、服务便捷性较高,响应时间较快、服务措施较好的,得 6 分; 3、服务便捷性一般,响应时间一般、服务措施一般的,得 2 分; 4、不提供不得分。 【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百度距离截图等)】 |
5 | 资源整合能力 | 10 | 根据各投标人提供的与完成本项目服务相关的第三方资 源(包括但不限于社会合作资源、服务转介或协助资源、合作项目等情况)整合能力进行评审: 1、第三方资源全面、涵盖面广、能为本项目提供全面协助的,得 10 分; 2、第三方资源一般、涵盖面一般、能为本项目提供部分协助的,得 6 分; 3、第三方资源较少、涵盖面不足、为本项目提供的协助不全面的,得 2 分; 4、其他或不提供不得分。 (须提供合作协议或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作为证明材料) |
备注:
1. 招标文件要求提交的与评价指标体系相关的各类有效资料,投标人如未按要求提交的,
该项评分为零分。
2. 商务评分:所有评委评分分值的算术平均值(四舍五入后,小数点后保留两位有效数)。
价 格 评 分 表
(10 分)
1. 价格核准:
1.1. 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要求其在评标现场规定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1.2. 按下列第 3 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价格进行价格扣除。
2. 综合评分法中的价格分统一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通过资格性、符合性审查)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有效投标报价(指价格核准后的价格,下同)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具体内容 | 价格权值占比 | 分值 |
平安钟月服务费 | 3% | 3 分 |
平安钟(通)设备费 | 3% | 3 分 |
安装调试费 | 2% | 2 分 |
注册登记费 | 2% | 2 分 |
平安钟月服务费报价得分: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价格权值(3%)×100
平安钟(通)设备费报价得分: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价格权值(3%)×100安装调试费报价得分: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价格权值(2%)×100
注册登记费报价得分: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价格权值(2%)×100
最终价格得分=平安钟月服务费报价得分+平安钟(通)设备费报价得分+安装调试费报价得分+注册登记费报价得分
备注:投标报价得分四舍五入后,小数点后保留两位有效数;
3. 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价格扣除
3.1. 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印发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 46 号)的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 C1 的扣除(C1 的取值为 6%),即:评标价
=核实价(经初审进行必要的更正后的投标报价)-小微企业核实价×C1;
3.2. 如允许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必须为本企业承担的内容)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 30%以上的,对联合体的有效投标报价给予 C2 的价格扣除(C2的取值为 2%),即:评标价=核实价(经初审进行必要的更正后的投标报价)×(1-C2);如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享受上述 3.1 条规定的价格扣除(允许联合体投标时适用)。
3.3. 如允许联合体投标,组成联合体的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之间存在投资关系的,不享受上述价格扣除(允许联合体投标时适用)。
3.4. 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一)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二)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三)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
3.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应当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
3.6. 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
3.6.1. 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
3.6.2. 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可。
3.7.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
3.7.1. 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 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 25%(含 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 10 人(含 10 人);
2) 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
3) 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
4) 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
5) 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以下简称产品),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前款所称残疾人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者《中华人民共和
国残疾军人证(1 至 8 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愿的精神残疾人。在职职工人数是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的雇员人数。
3.8. 投标人同时为小型、微型企业和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评审中只享受一次价格扣除。不重复进行价格扣除。
第五章
投 标 人 须 知
一、 说 明
1 采购项目与采购当事人说明
1.1. 采购人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本招标文件投标资料表中所述的采购人已拥有一笔财政性资金/贷款。采购人计划将一部分或全部资金/贷款用于支付本次招标后所签订合同项下的款项。
1.2. 本次采购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电话、传真和电子邮箱见投标资料表。
1.3. 本次采购项目资金性质见投标资料表。
2 定义及解释
2.1. 服务: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规定完成的全部服务内容,其中包括完成服务所需的货物,以及须承担的技术支持、培训和其它伴随服务。
2.2. 货物:投标人制造或组织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货物等。投标的货物必须是其合法生产、合法来源的符合国家有关标准要求的货物,并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规格、参数、质量、价格、有效期、售后服务等要求。
2.3. 招标采购单位: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
2.4. 监管部门:同级或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
2.5. 评标委员会:是依法组建的、负责本次采购的评标工作的临时性机构。
2.6. 中标人:经法定程序确定并授予合同的投标人。
2.7. 日期:指公历日。
2.8. 合同:依据本次货物及服务招标采购结果签订的协议。
2.9. 招标文件中的标题或题名仅起引导作用,而不应视为对招标文件内容的理解和解释。
3 合格的投标人
3.1. 投标人是响应招标、已在采购代理机构处成功办理报名登记及购买招标文件并参加投标竞争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3.2.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3.2.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2.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2.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2.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2.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2.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3. 只有在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的供应商才能参加投标。
3.4. 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与同
一采购项目包组投标,共同组成联合体投标的除外。
3.5. 符合第一章投标邀请函“供应商资格”的特殊条款。
3.6. 若分公司投标:供应商为非独立法人(即由合法法人依法建立的分公司),须同时提供总公司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及总公司对分公司出具的有效授权书原件。分公司已获得总公司有效授权的,总公司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公司有效。若法律法规或招标文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适用于特殊行业:电信行业、石油行业、保险行业等行业才接受分公司投标。否则不适用)
4 合格的货物和服务
4.1. “货物”是指投标人制造或组织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货物等。投标的货物必须是其合法生产、合法来源的符合国家有关标准要求的货物,并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规格、参数、质量、价格、有效期、售后服务等要求。
4.2. “服务”是指除货物和工程以外的其他政府采购对象,其中包括:投标人须承担的运输、安装、技术支持、培训以及招标文件规定的其它服务。
4.3. 政府采购应当采购本国产品,确需采购进口产品的,依据《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执行。
4.4. 本文件所称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4.5. 采购人采购进口产品时,应当坚持有利于本国企业自主创新或消化吸收核心技术的原则,优先购买向我方转让技术、提供培训服务及其他补偿贸易措施的产品。
5 禁止事项
5.1. 采购人、投标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不得相互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其他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不得以任何手段排斥其他投标人参与竞争。
5.2. 投标人不得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评标委员会的组成人员行贿或者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谋取中标。
5.3. 除投标人被要求对投标文件进行澄清外,从开标之时起至授予合同止,投标人不得就与其投标文件有关的事项主动与评标委员会、采购人以及采购代理机构接触。
5.4.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相关法规规定的其他禁止行为。
6 保密事项
6.1. 由采购人向投标人提供的用户需求书等所有资料,投标人获得后,应对其保密。除非采购人同意,投标人不得向第三方透露或将其用于本次投标以外的任何用途。开标后,应采购人要求,投标人须归还采购人认为需保密的文件和资料,并销毁所有需保密的备份文件和资料。
7 投标费用
7.1. 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招标采购单位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8 知识产权
8.1. 投标人必须保证,采购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使用响应货物、资料、技术、服务或其任何一
部分时,享有不受限制的无偿使用权,如有第三方向采购人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的主张,该责任应由投标人承担。
8.2. 投标报价应包含所有应向所有权人支付的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的一切相关费用。
8.3. 系统软件、通用软件必须是具有在中国境内的合法使用权或版权的正版软件,涉及到第三方提出侵权或知识产权的起诉及支付版税等费用由投标人承担所有责任及费用。
9 其它
9.1. 供应商(投标人)向我司咨询的有关项目事项,一切以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本公司书面答复为准,其他一切形式均为个人意见,不代表本公司的意见。
10.1. 本招标文件的编制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及其配套的法规、规章、政策等。
10.2. 要求提供的货物、采购过程和合同条件在招标文件中均有说明。招标文件以中文文字编写。
10.3. 招标文件共七章,由下列文件以及在招标过程中发出的澄清、修改和补充文件组成,内容如下:第一章 投标邀请
第二章 投标资料表第三章 用户需求书
第四章 评分体系和标准第五章 投标人须知
第六章 合同条款
第七章 投标文件格式
10.4. 投标人应认真阅读、并充分理解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包括所有的补充、修改内容重要事项、格式、条款和技术规范、参数及要求等)。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都作出实质性响应是投标人的风险,有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或被认定为无效投标或被确定为投标无效。
10.5. 本招标文件的解释权归“广东中采招标有限公司”所有。
11.1.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投标邀请进行必要的澄清(含答疑)或者修改。澄清(含答疑)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投标邀请的组成部分,具有约束作用。
11.2. 澄清(含答疑)或者修改的内容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注:澄清(含答疑)或者修改在投标资料表规定的媒体上发布,一经发布,视作已书面形式发放给所有潜在投标人】;
不足十五天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出澄清(含答疑)或者修改文件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十五天的,投标人一致认为澄清(含答疑)或者修改的内容不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在征得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同意并书面确认后(传真有效),可不改变投标截止时间。
11.3. 投标人在收到澄清(含答疑)或者修改文件后,应于二十四小时内予以书面回复收悉。若投标人在规定时间内没有回复收悉的,视为已充分知悉该澄清(含答疑)或修改通知的内容,并放弃对该澄清(含答疑)或修改通知的内容是否知悉的质疑权。
11.4. 投标人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对招标文件提出质疑或要求澄清的,视为对招标文件无异议。对招标文件中描述有歧义或前后不一致的地方,评标委员会有权进行评判,但对同一条款的评判应适用于每个投标人。
11.5.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发出的澄清或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并对投标人具有约束力。
12 招标文件的答疑或现场考察
12.1. 除非投标资料表中另有规定,本项目不举行集中答疑会或现场考察。如有必要,投标人可以自行考察现场情况、周围环境及交通等状况。如举行集中答疑会或现场考察,则按以下规定:
12.1.1. 在投标资料表中规定的日期、时间和地点组织公开答疑会或现场考察;
12.1.2. 潜在投标人对本项目提出的疑问,需在答疑会或现场考察召开日前至少一个工作日将问题清单以书面形式(加盖公章)提交至采购代理机构,潜在投标人代表于上述的时间和地点出席答疑会或现场考察。
12.2. 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如不出席答疑会或现场考察视为对招标文件所有内容无任何异议。
13.1. 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招标采购单位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书写。投标人提交的支持资料和已印刷的文献可以用另一种语言,但相应内容应附有中文翻译本,在解释投标文件的修改内容时以中文翻译本为准。对中文翻译有异议的,以权威机构的译本为准。
13.2. 除非招标文件的技术规格中另有规定,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及其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的所有往来文件中的度量衡单位均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4.1. 投标人编写的投标文件应包括初审(资格性和符合性)文件、技术文件、商务文件,编排顺序参见投标文件格式。
14.2. 投标文件的构成应符合法律法规及招标文件的要求。
15.1. 投标人对招标文件中多个包组进行投标的,其投标文件的编制可按每个包组的要求分别装订和密封。投标人应当对投标文件进行装订,对未经装订的投标文件可能发生的文件散落或缺损,由此造成的后果和责任由投标人承担。
15.2. 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 投标文件格式”完整地填写投标函、开标一览表(报价表)、投标分项报价表(如适用)以及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它所有内容。
15.3. 投标人应当对投标文件进行装订,对未经装订的投标文件可能发生的文件散落或缺损,由此造成的后果和责任由投标人承担。
15.4. 投标人必须对投标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并无条件接受招标采购单位及监管部门等对其中任何资料进行核实的要求。
15.5. 如果因为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只填写和提供了本招标文件要求的部分内容和附件,或没有提供招标文件中所要求的全部资料及数据,由此造成的后果和责任由投标人承担。
16.1. 投标人应按照“第三章 用户需求书”中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规定的内容、责任范围进行报价。并按《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及《投标分项报价表》(如适用)的要求报出总价和分项价格。投标总价中也不得缺漏招标文件所要求的内容,否则,被视为包含在投标报价中。
16.2. 投标总价中不得包含招标文件要求以外的内容,否则,在评标时不予核减。
16.3. 投标分项报价表内容应包含:
16.3.1. 从中华人民共和国关境内制造的货物:
16.3.1.1. 报所供货物的货价;
16.3.1.2. 报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缴纳的增值税和其它税、货物在制造或者组装时使用的部件和原材料是从关境外进口的已交纳或应交纳的全部关税、增值税和其它税。
16.3.1.3. 如果投标资料表中有规定,报货物运至最终目的地的关境内运输、保险和伴随货物的有关费用。
16.3.1.4. 报投标资料表中列出的其他伴随服务的费用(如有)。
16.3.2. 从中华人民共和国关境外制造的货物(适用于若项目采购包组允许采购进口的情形)
16.3.2.1. 报所供货物的货价;
16.3.2.2. 报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缴纳的增值税和其它税、货物在关境外进口时已交纳或应交纳的全部关税、增值税和其它税;
16.3.2.3. 如果投标资料表中有规定,报货物运至最终目的地的关境内运输、保险和伴随货物的有关费用。
16.3.2.4. 报投标资料表中列出的其他伴随服务的费用(如有)。
16.4. 对于报价免费的内容须标明“免费”。
16.5. 投标人根据本须知第16.3条的规定将投标报价分成几部分,只是为了方便对投标文件进行比较,
并不限制采购人以上述任何条件订立合同的权利。
16.6. 除投标资料表中另有规定,投标人所报的投标价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任何包含价格调整要求的投标被认为是非实质性响应投标而予以拒绝。
16.7. 除投标资料表中允许有备选方案外,本次招标不接受选择性报价,否则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16.8. 除投标资料表另有规定外,本次招标不接受具有附加条件的报价,否则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17.1. 投标人提供的货物及服务在投标时必须用人民币报价。否则,将导致其投标无效。
18.1. 除非投标邀请函中另有规定,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如果投标邀请函中规定允许联合体投标的,则必须满足:
18.1.1. 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必须符合本须知“合格的投标人”的一般规定,并至少有一方符合“供应商资格”的特殊条款要求;
18.1.2. 联合体投标的,必须提供各方签订的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联合体投标文件由联合体各方或主体方盖章,否则,将导致其投标无效。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在同一采购项目包组中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同一采购项目包组投标。
18.1.3. 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
18.1.4. 联合体投标的,可以由联合体中的一方或者共同提交投标保证金,以一方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
18.1.5. 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合同。
19.1. 投标人应提交证明其有资格参加投标和中标后有能力履行合同的文件,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一部分。本次招标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见投标邀请函,如果允许联合体投标,应提交联合体各方的资格证明文件、共同投标协议并注明主体方及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承诺一旦中标联合体各方将向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否则,将导致其投标无效。
19.2. 投标人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应证明其满足本须知定义的合格投标人。
20 证明货物的合格性和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文件
20.1. 投标人应提交证明文件,证明其拟投标的货物和服务的合格性符合招标文件规定。该证明文件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
20.2. 货物和服务合格性的证明文件应包括投标分项报价表中对货物和服务原产地的说明。
20.3. 证明货物和服务与招标文件的要求相一致的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它包括:
20.3.1. 货物主要技术指标和性能的详细说明;
20.3.2. 采购人在《用户需求书》规定的周期内正常、连续地使用服务所必需的备品备件、专用工具
的清单,包括其货源及现行价格;
20.3.3. 对照招标文件技术规格,逐条说明所提供货物和服务已对招标文件的技术规格作出了实质性的响应,并xx与技术规格条文的偏差和例外。特别对有具体参数要求的指标,投标人须提供所投设备的具体参数值。投标人在阐述时应注意招标文件的技术规格中指出的工艺、材料和设备的标准。投标人在投标中要实质上满足或超过招标文件的要求。
21.1. 投标人应按投标资料表中规定的金额和期限缴纳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1.2. 如无质疑或投诉,未中标的投标人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五个工作日内不计利息原额退还;如有质疑或投诉,招标采购单位将在质疑和投诉处理完毕后不计利息原额退还。
21.3. 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人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并将合同副本向采购代理机构备案之日起在五个工作日内不计利息原额退还。
21.4. 下列任一情况发生时,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21.4.1. 投标人在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其投标;
21.4.2. 中标后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或中标人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
21.4.3. 依法取消中标资格;
21.4.4. 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采购人同意,违反招标文件规定,将中标项目分包给他人的;
21.4.5. 中标人在规定期限内未能按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
21.4.6. 中标人未按本须知规定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
22.1. 投标应自投标资料表中规定的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起,并在投标资料表中所述期限内保持有效。投标有效期不足的投标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视为无效投标。
22.2. 特殊情况下,在原投标有效期截止之前,采购代理机构可要求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这种要求与答复均应以书面形式提交。投标人可拒绝采购代理机构的这种要求,其投标保证金将予以退还,但其投标在原投标有效期期满后将不再有效。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将不会被要求和允许修正其投标,而只会被要求相应地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在这种情况下,本须知有关投标保证金的退还和没收的规定将在延长了的有效期内继续有效。
23.1. 投标人应准备一份投标文件正本和投标资料表中规定数目的副本,投标文件原则上采用 A4 纸制作。每份投标文件必须分别固定装订成册(不得采用活页形式),并在投标文件封面上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若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投标人应按投标资料表的规定,同时提交电子介质的投标文件。电子介质的投标文件与纸质投标文件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除非投标资料表中另有规定,电子介质的投标文件与纸质投标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投标文件为准。
23.2. 电子介质的投标文件:是指将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后的正本投标文件扫描 PDF 格式后拷贝至无病毒无密码的 U 盘或光盘。电子介质与开标一览表(报价表)、投标保证金缴付凭证、退投标保证金说明一起密封。
23.3. 投标文件正本须用不褪色墨水书写或打印,格式规定签字或盖章处须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经其正式授权的代表亲笔签署本人姓名或印盖本人姓名章,不得加盖合同专用章、投标人专用章、或其他电子制版章等各种形式的专用章。投标文件正本须在封面及明示盖章处均须 加盖投标人公章,副本应为正本复印件并须在封面加盖投标人公章,与正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授权代表须将以书面形式出具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在投标文件中。
23.4. 投标文件中的任何重要的插字、xx和增删,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经其正式授权的代表在旁边亲笔签署本人姓名或印盖本人姓名章才有效。
24.1. 为方便开标时唱标,投标人还应将开标一览表(报价表)、投标保证金缴付凭证、退投标保证金说明、电子介质单独一起作为开标信封内容密封提交,若本采购项目包组接受联合体投标,则联合体投标,应将各方共同签署的联合投标协议和投标联合体授权主体方协议书一并单独密封提交,并在信封上标明“开标信封”字样。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正本和所有的副本分开密封装在单独的信封中,且在信封上标明“正本”、“副本”字样。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有权拒收不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开标信封”是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4.2. 不足以造成投标文件可从外包装内散出而导致投标文件内容泄密的,不被认定为投标文件未密封。
24.3. 信封均应:
24.3.1. 清楚注明递交至投标邀请函中指明的地址;
24.3.2. 信封或外包装上应当注明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包组号(如有)、投标人名称、联系人、地址、电话和“在(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开标日期和时点)之前不得启封” 、投标地址的字样,封口处应加盖投标人公章。
24.3.3. 如果未按要求密封和标记,采购代理机构将有权予以拒收。
25.1. 投标人应在不迟于投标邀请函中规定的截止日期和时间将投标文件递交至采购代理机构,递交地点应是投标邀请函中指明的地址。
25.2. 为使投标人准备投标时有充分时间对招标文件的修改部分进行研究,招标采购单位可适当推迟投标截止期,但应发布公告并书面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在此情况下,招标采
购单位和投标人受投标截止期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应延长至新的截止期。
25.3. 采购代理机构将拒收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之后送达的投标文件。
26.1.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并书面通知招标采购单位。
26.2. 投标人补充、修改或撤回通知应按招标文件要求编制、签署、密封、标记、盖章和递交,并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6.3. 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对其投标文件做任何修改和补充。
26.4. 从投标截止时间至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确定的投标有效期期满这段时间内,投标人不得撤销其投标文件,否则其投标保证金将按照投标人须知的规定不予退还。
27.1. 采购代理机构在投标邀请函中规定的日期、时间和地点组织公开开标。参加开标的代表应签名报到以证明其出席。投标人未参加开标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
27.2. 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进行开标,现场当场宣布采购失败并退还已递交的投标文件。
27.3. 开标时,由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经确认无误后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宣布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和招标文件规定的需要宣布的其他内容,现场记录人员将做开标记录,并打印出纸质文件给各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及相关与会代表签名确认(各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应对唱标内容及记录结果当场进行校核),投标人代表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疑义,以及认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当场提出询问或者回避申请。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对投标人代表提出的询问或者回避申请应当及时处理。投标人未参加开标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
27.4. 投标人代表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疑义,以及认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当场提出询问或者回避申请,否则视为无疑义。
27.5. 未宣读的投标价格和招标文件允许提供的备选投标方案等实质内容,评标时不予承认。
28.1. 评标由依照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章、政策的规定,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成员按政府采购规定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组成,采购人代表人数、专家人数构成将按照投标资料表中确定。评标委员会成员依法从政府采购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28.2. 评标委员会名单在评审结果确定前严格保密。评审专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受到邀请应主动提出回避,采购当事人也可以要求该评审专家回避:
28.2.1. 参与招标文件、进口产品论证的;
28.2.2. 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与供应商存在劳动关系;
28.2.3. 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担任供应商的董事、监事;
28.2.4. 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是供应商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
28.2.5. 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
28.2.6. 与供应商有其他可能影响政府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
28.3. 评标委员会和有关工作人员不得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与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
28.4. 评标委员会依法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提交书面评标报告。
28.5. 评标委员会负责具体评标事务,并独立履行下列职责:
28.5.1. 审查、评价投标文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商务、技术等实质性要求;
28.5.2. 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有关事项作出澄清或者说明;
28.5.3. 对投标文件进行比较和评价;
28.5.4. 确定中标候选人名单,以及根据采购人委托直接确定中标人;
28.5.5. 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有关部门报告评标中发现的违法行为。
29.1. 本次招标的评标方法在“投标资料表”中规定。
29.2. 综合评分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
29.3. 最低评标价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投标报价最低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
29.4. 在评标期间,评标委员会可要求投标人对其投标文件进行澄清,但不得寻求、提供或允许对投标价格等实质性内容做任何更改。有关澄清的要求和答复均以书面形式提交。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
30.1.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对投标人资格进行审查,对初步被认定为资格性审查不合格的,可实行告知投标当事人,以让其核证、澄清事实。未通过资格性审查的投标人,不进入符合性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由评标委员会对其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评标委员会对初步被认定为符合性审查不合格或无效投标者可实行告知投标当事人,由评标委员会主任或采购人代表将集体意见现场及时告知投标当事人,以让其核证、澄清事实。未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不进入技术、商务和价格评审。
30.2. 评标委员会将依法审查投标文件是否完整、文件签署是否合格、投标有效期是否满足要求、投标人是否缴纳了投标保证金、有无计算上的错误等。
30.3. 开标时,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按照本章31.1条规定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
30.4. 评标委员会将允许并书面要求投标人修正投标文件中不构成实质性偏离的、微小的、非正规的、不一致的或不规则的地方,但这些修正不能影响任何投标人相应的名次排序。
30.5. 在详细评标之前,评标委员会要审查每份投标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实质上响应的投标文件应该是与招标文件要求的关键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或优于,没有重大偏离的投标。所谓重大偏离或保留是指实质上影响合同的供货范围、质量和性能;或者实质上与招标文件不一致,而且限制了合同中采购人的权利或投标人的义务;纠正这些偏离或保留将会对其他实质上响应要求的投标人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评标委员会决定投标的响应性只根据投标文件本身的真实无误的内容,而不依据外部的证据,但投标有不真实不正确的内容时除外。
30.6. 实质上没有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正或撤销不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从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
30.6.1. 在资格性审查、符合性检查时,未能通过资格性、符合性审查被认定为无效投标,只有全部满足《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查条款》所列各项要求的投标才是有效投标,只要不满足资格性和符合性条款中所列各项要求之一的,将被认定为无效投标。对投标有效性认定意见不一致的,评标委员会按简单多数原则表决决定。无效投标不能进入技术、商务及价格评审。具体条款详见招标文件《资格性和符合性评审条款》。
31.1. 评标期间,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将以书面形式(应当由评标委员会专家签字)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31.2. 投标人的澄清文件是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1.3. 实质性响应:是指符合招标文件的关键性和重要要求、条款、条件、规定,且没有不利于项目实施质量效果和服务保障的重大偏离或保留。实质性条款包括但不限于本文件涉及的“商务要求中的各项条款”及其它带“★”标注的强制响应条款。
31.4. 重大偏离或保留:是指影响到招标文件规定的范围、质量和性能或限制了采购人的权力和投标人义务的规定,而调整纠正这些偏离将直接影响到其它投标人的公平竞争地位。
31.5. 轻微偏离: 是指投标文件能够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但在个别地方存在漏项或者提供了不
完整的技术信息和数据等情况,并且补正这些遗漏或者不完整不会对其他投标人造成不公平的结果。它包括负偏离(劣于)和正偏离(优于)。
32.1. 评标委员会将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
32.2. 具体条款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 评分体系与标准”。
33.1. 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方法、步骤、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提出书面评标报告。
33.2. 采用综合评分法的,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除投标资料表另有规定的,推荐综合得分排名第一的投标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排名第二的投标人为第二中标候选人。
33.3. 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评标结果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投标报价最低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
33.4. 使用综合评分法的,单一产品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或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多家投标人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项目/包组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由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
33.5. 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单一产品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项目/包组投标的(或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多家投标人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以其中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且报价最低的参加评标;报价相同的,由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投标无效。
33.6. 评标委员会决定投标的响应性只根据投标文件中提供的材料内容,而不依据外部的材料证据。
33.7. 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33.8. 评标委员会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标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及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评标报告。
33.9. 评标委员会提交评标报告和推荐中标意见报采购人确认,采购人在收到评标报告后的法定时间内,在评标报告确定的中标候选人名单中按顺序确定中标人,也可以事先授权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中标候选人并列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中标人;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确认后采购代理机构将在刊登
x项目招标公告的法定媒体上发布中标公告。不在中标名单之列者即为未中标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再以其他方式另行通知。
33.10. 因不可抗力或自身原因不能履行政府采购合同的、不按要求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中标人放弃中标、中标资格被依法确认无效的,采购人可以与排位在中标人之后第一位的中标候选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
34.1. 在招标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
34.1.1. 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
34.1.2. 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4.1.3. 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34.1.4. 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35.1.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
35.1.1.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35.1.2. 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35.1.3.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
35.1.4.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35.1.5.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35.1.6.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
35.1.7. 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35.2. 投标人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投标无效:
35.2.1. 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
35.2.2. 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
35.2.3. 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
35.2.4. 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
35.2.5. 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35.2.6. 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
36.1. 询问
36.1.1. 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招标采购单位提出询问,询问可以口头方式提出,也可以书面方式提出。
36.1.2. 如采用书面方式提出询问,供应商为自然人的,询问函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xx,并加盖公章。投标人递交询问函时非法定代表人亲自办理的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应载明授权代表的
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36.1.3.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在三个工作日内对供应商依法提出的询问作出答复。
36.2. 质疑
36.2.1. 质疑期限:
36.2.1.1. 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的内容损害其权益的,应在收到招标文件之日或者招标文件公告期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供应商购买招标文件之日早于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的,则以供应商购买招标文件之日为质疑时效期间的起算日期;否则,以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质疑时效期间的起算日期)。
36.2.1.2. 供应商认为采购过程损害其权益的,应在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
36.2.1.3. 供应商认为中标或者成交结果损害其权益的,应在中标或者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
36.2.2. 提交要求:
36.2.2.1. 以书面形式(加盖投标人公章,不得加盖合同专用章、投标专用章等各种形式的专用章)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供应商以电话、传真或电邮形式提交的质疑属于无效质疑。
36.2.2.2. 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其质疑应当由组成联合体的所有供应商共同提出。
36.2.2.3. 质疑函内容:应包括具体的质疑事项、事实依据及相关确凿的证明材料、明确的请求、供应商名称及地址、授权代表姓名及其联系电话、质疑日期。质疑函应当署名并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本人姓名(或印盖本人姓名x)并加盖公章。质疑供应商递交质疑函时需提供质疑函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应载明委托代理的具体权限及事项)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36.2.2.4. 质疑函原件可采取当面递交或邮寄、快递的方式送达采购代理机构。以邮寄、快递方式递交的,质疑提起日期应当以邮寄件上的戳记日期、邮政快递件上的戳记日期或非邮政快递件上的签注之日起计算,收到日期则以采购代理机构收到质疑函原件之日计算。
36.2.2.5. 供应商质疑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及有关材料是外文的,质疑供应商应当提供中文简体字译本。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不能作为质疑的证明材料。
36.2.2.6.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质疑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投标人,但答复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质疑供应商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权益受损害的情况说明及受损害的原因、证据内容等,并对质疑内容的真实性承担责任。
36.2.2.7. 质疑供应商需要修改、补充质疑函的,应当在质疑有效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质疑函收到日期以提交修改或补充的质疑函原件之日计算。
36.2.3. 质疑的时效期间从起算日期的次日开始计算。
36.3. 投诉
36.3.1. 质疑供应商对招标采购单位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招标采购单位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监管部门提出投诉。
37.1. 采购人根据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书面评标报告和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采购人也可以授权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
37.2. 确认后采购代理机构将在刊登本项目招标公告的法定媒体上发布中标公告。
38.1. 中标公告发布的同时,采购代理机构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向采购人及未中标人发出《招标结果通知书》,《中标通知书》对中标人和采购人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8.2. 《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中标结果,或者中标人放弃中标的,均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8.3. 《中标通知书》将作为授予合同资格的合法依据,是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
39.1. 除非投标资料表另有规定,采购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的约定,与中标人签订书面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
39.2. 招标采购单位不得向中标人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中标人私下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
39.3. 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应将政府采购合同在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
39.4. 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应将政府采购合同副本报同级监管部门备案和有关部门备案。
40.1. 政府采购合同订立后,合同各方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政府采购合同需要变更的,采购人应将有关合同变更内容,以书面形式报同级监管部门备案;因特殊情况需要中止或终止合同的,采购人应将中止或终止合同的理由以及相应措施,以书面形式报同级监管部门备案。
40.2. 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供应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
购金额的百分之十。签订补充合同的必须按规定备案。
41.1. 中标人应按照投标资料表规定的金额,采用招标文件中提供的履约保证金保函格式或采购人可以接受的其他形式向采购人提交履约保证金。
42.1. 中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投标资料表中的规定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否则,不予退还其投标保证金。
42.2. 服务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
费率 中标金额 | 服务招标 |
100 万元以下 | 1.5% |
100~500 万元 | 0.8% |
500~1000 万元 | 0.45% |
1000~5000 万元 | 0.25% |
5000 万元~1 亿元 | 0.1% |
1~5 亿元 | 0.05% |
5~10 亿元 | 0.035% |
10~50 亿元 | 0.008% |
50~100 亿元 | 0.006% |
100 亿以上 | 0.004% |
例如:某服务招标中标金额为 850 万元,计算招标代理服务收费额如下:
100 万元×1.5%=1.5 万元
(500-100)万元×0.8%=3.2 万元
(850-500)万元×0.45%=1.575 万元
合计收费=1.5+3.2+1.575=6.275(万元)
42.3. 经依法取消中标资格的,招标代理服务费不予退还。
说明:本部分格式为投标人提交询问函、质疑函时使用,不属于投标文件格式的组成部分。 1:询问函格式
询问函
广东中采招标有限公司:
我单位已报名并准备参与(项目名称)项目(项目采购编号:)的投标(或报价)活动,现有以 下几个内容(或条款)存在疑问(或无法理解),特提出询问。
一、 (事项一)
(1) (问题或条款内容)
(2) (说明疑问或无法理解原因)
(3) (建议) 二、 (事项二)
……
随附相关证明材料如下:(目录)。询问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地址/邮编:
电话/传真:
质疑函范本
一、质疑供应商基本信息
质疑供应商:
地址: 邮编: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授权代表: 联系电话:
地址: 邮编: 二、质疑项目基本情况
质疑项目的名称: 质疑项目的编号: 包号: 采购人名称:
采购文件获取日期: 三、质疑事项具体内容
质疑事项 1: 事实依据:
法律依据:
质疑事项 2
……
四、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质疑请求
请求:
日期:附件:
序号 | 证明材料名称 | 证明材料来源 | 证明对象 |
1 | |||
2 | |||
…… |
质疑函制作说明:
1.供应商提出质疑时,应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2.质疑供应商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的,质疑函应按要求列明“授权代表”的有关内容,并在附件中提交由质疑供应商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
3.质疑供应商若对项目的某一分包进行质疑,质疑函中应列明具体分包号。
4.质疑函的质疑事项应具体、明确,并有必要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
5.质疑函的质疑请求应与质疑事项相关。
6.质疑供应商为自然人的,质疑函应由本人签字;质疑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质疑函应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xx,并加盖公章。
7. 供应商应在提交的证明材料中对质疑点的内容作出相应的标识或以醒目的方式标明。
第六章 合同条款
注:本合同仅为合同的参考文本,合同签订双方可根据项目的具体要求进行修订。
佛山市政府采购项目
合 同 书
合同编号: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采购编号:
采 购 人:佛山市禅城区祖庙街道公共服务综合事务中心(佛
山市禅城区祖庙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
供 应 商:
签订日期:2021 年 月 日
甲 方(采购人):
乙 方(中标人):
见证单位(代理机构):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根据 项目的采购结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双方协商,本着平等互利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一致同意签订本合同如下。
一、合同金额
合同金额为(大写): 元(¥ 元)。
序号 | 服务内容 | 中标单价 |
1 | 平安钟月服务费 | 元/人/月 |
新增用户补助一次性支付设备及安装调试费: | ||
2 | 平安钟(通)设备费 | 元/台 |
3 | 安装调试费 | 元/人 |
4 | 注册登记费 | 元/人 |
(一)在项目的实施过程中,甲方除了支付合同规定的款项外,一切合同规定外的费用将拒绝支付。
(三)实际结算以中标单价为准。二、服务期间(项目完成期限)
委托服务期间自 年 月至 年 月止。
三、具体要求
平安钟服务内容及设备要求一览
类别 | 要求 | 具体内容 |
基本服务内容 | 安装调试工作内容 | 移动平安钟:1.对用户安装设备环境进行检查,确认信号接收是否正常;2.进行设备安装工作;3.对设备进行安装调试;4.指导用户正确使用设备;5. 现场跟乙方服务中心确认设备启用正常。 |
固定平安钟:1.对用户安装设备环境进行检查;2.对安装设备线路进行检测, 需要外部拉线或内部拉线的提供布线用的材料以及现场布线工作;3.进行设 |
备安装工作;4.对设备进行安装调试;5.指导用户正确使用设备;6.现场跟 | ||
乙方服务中心确认设备启用正常。 | ||
1.业务员对拟安装用户进行系统注册生成用户编号;2 现场对用户进行申请 | ||
资料核实;3.对用户申请安装设备进行核实;4.对用户进行《呼援服务登记 | ||
表》资料填写;5.跟用户讲解《呼援服务协议》,用户确认清楚知悉协议内 | ||
注册登记工作内容 | 容、免责条款、服务收费办法等后在该协议签字;6.资料录入员收到安装员 返回的《呼援服务登记表》及《呼援服务协议》后在乙方呼援服务平台进行 | |
用户资料录入;5.对用户申请资料、《呼援服务登记表》《呼援服务协议》 | ||
进行入册登记归档维护。 | ||
一. 手机轨迹定位服务(适用移动平安钟服务) | ||
1. 手机用户或指定紧急联系人可随时致电乙方呼援服务平台查询用户手机 | ||
活动定位轨迹信息; | ||
2. 为手机用户或指定紧急联系人提供查询定位历史轨迹信息; | ||
3. 经手机用户或指定紧急联系人同意,可为用户设定越界报警功能 | ||
二.基本服务:(适用移动和固定平安钟服务) | ||
(一)紧急呼援: | ||
(1)医疗救援:因伤病意外联系医院急救中心上门救援治疗。 | ||
(2)治安救援:因居家意外联系民警上门救援。 | ||
(3)火警救援:因火灾或台风、地震等自然灾害联系民警及其他专业队伍救 | ||
援。 | ||
常态化服务内容 | (4)其他救助:因居家意外联系居委/村委或社工、志愿者上门救援或帮助。 (二)普通服务: | |
(1)医疗保健:转介医疗机构上门治疗、康复理疗、体检等保健服务。 | ||
(2)物业维修:服务机构或服务商上门维修水电煤气、维修家居、安装或维 | ||
修家电;以及开锁配匙、白蚁防治等服务。 | ||
(3)家政护理:家庭保姆介绍;家居清洁、护理、接送陪伴等钟点工服务; | ||
以及预约上门理发。 | ||
(4)购物配送:购买粮油及生活用品,送货上门。 | ||
(5)咨询服务:咨询平安钟业务。咨询社区服务信息;联系居委/村委事务。 | ||
代查天气、航班以及机构电话号码等信息。 | ||
(6)出行服务:电召出租车;搬屋服务。 | ||
(7)亲友联络:代用户联系紧急联络人或其他家人朋友。 | ||
(8)精神慰藉:谈心聊天,开解用户。 |
(三)主叫服务(即关怀服务): (1)回访用户:定期问候健康状况,了解生活需求,救助情况跟踪回访。 (2)生日祝福和节日祝福。 (3)台风、严寒、酷热等灾害天气提醒。 | |||
设备要求 | 设备类型 | 功能要求 | 参数要求 |
固定平安钟 | 通迅类型 | 提供有线固定电话、无线 4G 全网通固定电话二种产 品类型供选择 | |
通话功能 | 支持双工、半双工、双向通话功能 | ||
一键 SOS 报警 | 主机按键一键报警与遥控器一键报警 | ||
远程 SOS 遥控器拨号 | 支持远程遥控拨号,距离:无遮挡时>30 米 | ||
情亲号码 | 支持亲情号码设置与拨打 | ||
后备电池 | 交流电断开或停电,设备自动切换使用后备电源,后 备电源待机时长大于 24 小时 | ||
智能挂机 | 通话结束后,电话机智能识别挂机,确保线路正常 | ||
故障上报 | 支持设备故障上报,如:断电,电池电量低,遥控器 电池电压低等 | ||
通话音量 | ≥120 分贝 | ||
整套配置 | 设备一台,遥控器一个,充电器及电源线一套 | ||
系统支持 | 支持管理平台绑定管理 | ||
平台联动 | 产品需具备一键拨号功能,紧急情况下,一键 SOS 键 呼叫平台进行求助 | ||
移动平安钟 | 通迅类型 | 4G 全网通,支持中国移动、中国联通、中国电信等 运营商 | |
双向通话 | 支持双向高清通话 | ||
定位功能 | (3)支持 GPS、北斗、WIFI、基站等四重以上定位模式,定位精准度 5-40 米; (4)具有实时位置查询、历史轨迹查询、电子围栏 等功能。 | ||
一键 SOS 报警 | 支持物理按键一键报警 | ||
报警功能 | 支持 SOS 报警,电子围栏报警,低电量报警 | ||
亲情号码 | 支持亲情号码存储与拨打,可设 10 个以上亲情号码 | ||
待机时长 | >3 天 | ||
通话音量 | ≥90 分贝 | ||
健康监测 | 运动计步,心率监测,血压监测等功能 | ||
系统支持 | 支持管理平台及xx、苹果等操作系统的 APP 应用绑 定 | ||
平台联动 | (1)产品需具备接入统一管理平台功能,能及时上传相关的数据。(包括实时位置、行动轨迹、电子围栏、心率、血压、计步、佩戴状态等信息); (2)产品需具备一键拨号功能,紧急情况下,一键 SOS 键呼叫平台进行求助。 | ||
整套配置 | 设备主机一台,充电器一个,充电线一条 |
四、平台及终端设备技术要求
序号 | 名称 | 技术参数要求 | 备注 |
1 | 平安钟呼援服务平台 (含硬件、软件) | 365 日×24 小时不间断运营,容量不少于 80000 用户。 由高速服务器、呼援服务平台系统、呼叫中心系统、移动端 APP 等集成。 | 自行集成 |
2 | 用户固定终端设备 | 配备主机、呼叫遥控器、充电器。具备一键呼叫、强制抢 线、双工转换、强制对讲、远程测控、定时自检、低电报警等基本功能。 | 定制 |
3 | 用户移动终端设备 | 配备主机、充电器、充电线;支持 4G 全网通(中国移动、中国联通、中国电信等运营商),支持双向通话,一键 SOS紧急呼叫,支持 GPS、北斗、WIFI、基站等四重以上定位,定位精准度 5-40 米。具备一键呼叫、定位、电子围栏、亲情号码、健康监测等基本功能,实现实时位置查询、历史轨迹查询、电子围栏功能;支持数据实时上传,支持管理平台及xx、苹果等操作系统的 APP 应用绑定联动。 | 定制 |
五、其他要求
1.固定终端设备基本配置为固定呼叫器 1 个,遥控器 1 个,变压器 1 个以及连接电话线 1 条。
2.移动终端设备基本配置为主机 1 个,电源适配器 1 个,电源数据线 1 条。
3.用户如需要增加遥控器,乙方可适当加收费用,每增加 1 个最高加收人民币 50 元。
4.用户可以根据自身的实际需求选择乙方提供的平安钟新型终端设备(但该新型终端设备必须具备本项用户需求内容要求),设备的设备费差额部分由用户自费补足,乙方不得因此而额外收取任何费用。
1.安装调试费以户(设备)为计算单位;注册登记以服务对象(人)为计算单位。
2.安装调试费已包括室内布线的安装材料。
1.乙方负担用户平安钟呼叫的通信费用,用户自行负担平安钟服务以外的通信费用。
2.服务系统后台预留开放技术接口,便于祖庙街道大数据的应用。六、其他技术要求
(一)系统平台应实现远程通信、(座席)集中处理、易于复制推广。
(二)用户终端呼叫器应操作方便,实现“点对点”报警、通话、自检等远程中介服务各项功能。七、人员要求
(一)服务专职人员:乙方须提供负责用户紧急呼援、咨询服务、定期回访、突发事件提醒等服务的专职人员不少于 10 人。
(二)技术专职人员:乙方须提供负责新用户的安装与网格化用户维修与上门探访、路线数据更新及
紧急支援带路等专职人员不少于 10 人.
(四)服务专职人员、技术专职人员和财务专职人员不得互相兼任。
(五)乙方应就用户人数增加而增派相关服务人员,每新增 1000 名用户须增加不少于一名相应岗位的专职人员。
八、服务承诺
(一)无论服务衔接期还是日常运营过程中,都必须保证老年人平安钟服务不中断。为保证服务持续供应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乙方独立承担。
(一)合同期满后,乙方应无条件将本项目用户的所有数据信息移交给甲方。
(三)乙方对原有服务对象更换设备的,须无偿提供同等设备供服务对象使用,并在 5 个工作日内完成设备更换工作。
九、服务对象
(一)服务对象:具有祖庙街道户籍年满 60 周岁以上,正在居家养老的且符合祖庙街道居家养老服务资格的老人。(祖庙街道居家养老服务对象一览表,如下)
祖庙街道居家养老服务对象一览表
类别 | 序号 | 条件 |
第一类 (A 类) | 1 | 在册救济“三无”孤老 |
2 | 低保户里60岁以上的独居或仅与残疾子女生活的老人 |
3 | 低收入(月收入低1800元)孤老 | ||
4 | 优抚对象孤老 | ||
5 | 1-4级60岁以上革命伤残军人 | ||
6 | 百岁老人 | ||
第二类 (B 类) | 7 | 低收入(月收入低于1800元)困难户里70岁以上的独居或仅与残疾子女生活的老人 | |
8 | 民政、社保代管退休人员中月退休金2000元以下的60岁以上的独居及生活自理困难的老人 | ||
9 | 1-4级未满60岁革命伤残军人 | ||
第三类 (C 类) | 10 | 每月退休金收入2000-2500元的60岁以上孤老 | |
11 | 每月退休金收入2000-2500元且患有残疾的独居或仅与残疾子女生活的60岁以上老人 | ||
12 | 90岁-99岁的老人 | ||
13 | 市级以上劳动模范(全国单项先进等) | ||
第四类 (D 类) | 14 | 80 岁-89 岁的老人 | |
15 | 每月退休金收入2000元以下的孤老 | 为保障民生服务项目中已申请在册对象服务的延续性,15-17 种长者(目前已申请在册的服务对象)作为祖庙街道居家养老服务对象,该三种服务对象类型不作为 后续新增服务对象的类别。 | |
16 | 每月退休金收入2000元以下且患有残疾的 独居或仅与残疾子女生活的60岁以上老人 | ||
17 | 患有31种特殊病种疾病的困难老人 |
十、货物部分包装、保险及发运、保管要求及质保期
(一)设备材料的包装必须是制造商原厂包装,其包装均应有良好的防湿、防锈、防潮、防雨、防腐及防碰撞的措施。凡由于包装不良造成的损失和由此产生的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二)乙方负责将设备材料货到用户居住地或指定的服务现场过程中的全部运输,包括装卸车、货物现场的搬运。
(五)货物在系统安装调试验收合格前的保险由乙方负责,乙方负责其派出的现场服务人员人身意外保险。
(六)设备至甲方指定的使用现场的包装、保险及发运等环节和费用均由乙方负责。
(七)货物质量保证期(简称“质保期”)为三年,质保期内乙方对所供货物实行免费包修、包换、包退、包维护保养,质保期满后可同时提供终身有偿维修保养服务。服务存续期间,乙方仍对设备实行维修保养服务。
(八)质保期内,如设备或零部件因非人为因素出现故障而造成短期停用时,则质保期和免费维修期相应顺延。如停用时间累计超过 60 天则质保期重新计算。
十一、 服务要求
根据本项目服务内容提供规范的平安呼援服务。具体服务内容包括:
(三)亲情关怀服务:服务座席定期回访问候用户,为用户联络家人亲友,为用户提供社区服务等咨询,给予心理咨询或精神慰藉。
(四)信息关爱服务:协助政府开展“平安钟”服务对象普查,提供用户健康档案管理服务、路线指引、定时提醒、生日提醒、代发短信、天气预报、文化娱乐、体育健身及老年康复活动、亲情号码绑定、定位等有偿服务。
(五)在合同履行期间,乙方应根据用户实际需求情况增设有关特色服务,还应在服务过程中根据甲方的需求不断增加新的应用。乙方增设特色服务情况及效果将作为服务绩效评估的重要指标。
十二、 服务标准
(一)系统服务无间断:除因地震、洪水、台风、雷击、战争、电力及通讯部门原因及通讯设备和线路损坏等不可抗力引致的停电、通信及网络失效的情况外,保证服务系统实现无间断服务。
(二)安装服务:上门安装前应先行预约用户,录入系统数据,按约定时间上门安装调试,并辅导用户使用。
1.如乙方须对原在册用户更换设备的,须承诺无偿提供同等设备,并在 5 个工作日内完成更换工作,期间必须保证所有用户的呼援服务不间断;
2.对于新申请服务的用户,根据安装名单按照预约日期上门安装,在 5 个工作日内完成,如因特殊情况未能按时完成,乙方须记录情况并及时向甲方反馈。
(三)座席处理:服务座席接到用户按键呼叫后,须在 30 秒内回拨应答,及时与用户沟通,确定用
户状况。当确认为紧急救助的,须在 3 分钟内发出救援信息,致电约定紧急联系人或救援机构上门救
助,当确认为救援服务的,须在 20 分钟内告知用户能否联系到所要求的救援服务。
(四)处理记录:服务座席在处理用户求助呼叫后,对呼叫原因、处理经过、处理结果作xx记录。所有呼叫处理均须保留录音和电子记录。
(五)回访用户:服务座席须每月对用户进行关爱回访,问候用户。对确认为救援、转介的呼叫个案实行回访,跟踪处理。
十三、 履约保证金
(一)本项目的履约保证金为人民币壹拾xxx整(RMB:150,000.00)。
(二)履约保证金用于补偿甲方因乙方的过失导致未能达到合同约定的服务和质量要求而蒙受的损失。
(六)乙方在合同履行期间保证对甲方的服务责任,若不能履行合同的,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并没收全额履约保证金,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由该乙方自行承担。
十四、 付款方式
由甲方按下列程序付款:
(三)甲方审核每月结算表无误后,在每月中旬内向乙方支付上月新开通用户的设备购置费、注册登记费、安装费用和上月全部用户 100%的服务费。
(四)乙方请款时,须同时提供设备购置费、安装费用、服务费等费用的正式发票。
(五)收款方、出具发票方、合同乙方均必须与乙方一致。十五、 知识产权产权归属
乙方应保证本项目的投标技术、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他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因第三方提出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他知识产权的侵权之诉,则一切法律责任由乙方承担。
十六、 保密
项目实施过程中至乙方正式向甲方交付技术文档资料时止,乙方必须采取措施对本项目实施过程中的数据、源代码、技术文档等资料保密,否则,由于乙方过错导致的上述资料泄密的,乙方必须承担一切责任。项目完成后,甲、乙双方均有责任对本项目的技术保密承担责任。
(二)除了合同本身之外,上款所列举的任何物件均是乙方的财产。如果乙方有要求,甲方在完成合同后应将这些物件及全部复制件还给乙方。
十七、 违约责任与赔偿损失
(一)乙方提供的服务不符合采购文件、投标文件或本合同规定的,甲方有权拒收,并且乙方须向甲xx支付本合同总价 5%的违约金。
(三)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接受服务,到期拒付服务款项的,甲方向乙方偿付本合同总的 5%的违约金。甲方人逾期付款,则每日按本合同总价的 3‰向乙方偿付违约金。
(四)其它违约责任按相关法律法规处理。十八、 争端的解决
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生的任何争议,如双方不能通过友好协商解决,甲、乙双方一致同意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十九、 不可抗力
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在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 1 日内向对方通报,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在取得有关机构的不可抗力证明或双方谅解确认后,允许延期履行或修订
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二十、 税费
在中国境内、外发生的与本合同执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负担。二十一、 其它
(一)本合同所有附件、采购文件、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均为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二)在执行本合同的过程中,所有经双方签署确认的文件(包括会议纪要、补充协议、往来信函)即成为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
(三)如一方地址、电话、传真号码有变更,应在变更当日内书面通知对方,否则,应承担相应责任。
(四)除甲方事先书面同意外,乙方不得部分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项下的义务。二十二、 合同生效:
(二)合同壹式 份,其中甲乙双方各执 份,采购代理机构执壹份,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份。
甲方(xx): 代表: | 乙方(xx): 代表: | |||
签定地点: | ||||
签定日期: | 年 | 月 | 日 | 签定日期: 年 月 日 |
开户名称: | ||||
银行账号: | ||||
开 户 行: |
见证单位(盖章):广东中采招标有限公司代表: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
祖庙街道公共服务综合事务中心(祖庙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居家养老平安钟服务项目绩效评估指标体系
一级指标 | 序号 | 二级指标 | 评估方法及说明 | 分值 |
一、基础配置(19分) | 1 | 有固定的服务场地,能够满足项目服务的开展要求 | 现场观察:了解服务场地及设备的配备实际情况。 | 2 |
2 | 建立平安钟服务质量管理、财务会计、人员录用考勤、突发事件处理等管理制度 | 资料分析:服务制度建立、制度执行等相关痕迹资料。未建立管理制度的,本项不得分;建立制度但执行不到位的,酌情扣分,扣完 即止。 | 4 | |
3 | 开展项目风险评估,制定项目应急预案 | 资料分析:项目风险应急预案等。未制定应急预案的,本项不得分。 | 3 | |
4 | 设备材料部分包装、保险及发运、保管要求符合协议要求,管理规范。 | 资料分析:项目设备材料管理制度以及记录等痕迹材料。 未按协议要求管理设备材料,本项不得分。 | 3 | |
5 | 项目人员跟进执行服务,并监管该项目的运行。同时现场服 务人员人身意外得到保障。 | 资料分析:服务合同、项目人员花名册(注明在该项目的服务起止日期)、劳动合同、 工资发放表、社保记录、资质证书等。 | 2 | |
6 | 机构建立并执行员工学习培训制度,促进员工的发展 | 资料分析:培训制度文本、培训记录等 个别访谈:与员工面谈,了解学习培训的开展情况。 | 2 | |
7 | 公布项目服务信息(包括服务内容、服务对象、服务取得方式)和服务机构、服务人员信息,建立意见反馈与投诉处理 制度。 | 资料分析:服务手册、意见反馈与投诉处理制度文本、意见反馈与投诉处理记录等。 个别访谈:与员工面谈,了解服务信息公开情况 | 3 | |
二、服务规范(35分) | 8 | 服务对象明确,服务实施计划有效回应服务对象需求和项目 目标要求 | 资料分析:项目需求书、项目方案、服务实施计划等。服务对象界定不准确的,酌情扣 分,扣完即止 | 4 |
9 | 项目服务的规范性(包括安装服务、紧急救援服务、生活支援服务、亲情关怀服务、信息关爱服务等) | 现场观察:实际服务过程 资料分析:服务合同、服务档案、服务记录等 个别访谈:与购买方、员工面谈了解服务提供情况 根据服务合同要求,由评估团队综合评定分 数。 | 5 | |
10 | 项目服务的不间断保障(包括全年无间断的服务、呼叫器终端设备的远程检测等) | 资料分析:项目服务无间断的保障制度与实际设置等 个别访谈:与员工面谈,了解数据库平台的 作用发挥情况。 | 5 | |
11 | 大数据库的建立与使用(包括 服务平台数据库、平安呼援服 | 资料分析:项目服务大数据库的建设资料。 个别访谈:与购买方、员工面谈了解平台运 | 5 |
务系统平台的建设与使用等) | 营情况 根据项目合同要求,由评估团队综合评定分数。 | |||||
12 | 建立平安钟服务工作操作规范,严格服务流程管理,做好服务的处理记录 | 现场观察:实际服务过程; 资料分析:查看登记手册、相片记录、处理记录、录音记录等。 没有建立操作规范的不得分;有操作规范, 但没建立个案管理的,酌情扣分。 | 5 | |||
13 | 为项目配备必要的设备与维护 维修,建立设备登记使用、维修记录台账 | 现场观察:了解配置情况 资料分析:查看服务手册、相片记录等。 | 4 | |||
14 | 项目服务的回访跟踪 | 资料分析:回访记录、回访数据统计等 | 4 | |||
15 | 全面、原始、真实保存服务档 案,档案整理有统一的规范,包含服务对象个人档案 | 资料分析:服务档案等。 未按统一整理规范的,扣 0.5 分;服务档案不完整的,本项不得分。 | 3 | |||
三、服务成效(26分) | 16 | 合同规定的服务目标达成情况。 | 资料分析:服务合同、项目方案、自评报告及相关佐证材料。 由评估团队综合评定分数。 | 4 | ||
17 | 合同规定的服务数量完成情况,包括服务对象的数量要求。 | 资料分析:服务合同、项目方案、自评报告、服务档案、服务数量统计表等,并了解整体享受项目服务的人数。 按完成数量的比例进行评分,完成协议数量 100%的,得满分;未完成协议数量的,按完成数量比例得分。服务数量单位按人数、时 数、次数计算。 | 5 | |||
18 | 服务对象对项目的服务过程与成效的评价。 | 个别访谈:服务对象。 按访谈满意度的平均分值评定本项得分。 | 5 | |||
19 | 服务购买方对项目的服务过程与成效的评价。 | 个别访谈:项目购买方代表。 与项目购买方代表就项目运作情况的满意度进行访谈,实行满意度评分。 | 5 | |||
20 | 服务执行机构对项目的服务过程与成效的评价。 | 个别访谈:服务执行机构代表。 与服务执行机构的负责人、项目负责人访谈,了解在项目运作过程中有关项目监管、资源整合方面所采取的措施,运作该项目给组织带来的影响及项目运作中遇到的困难。 由评估团队综合评定分数。 | 4 | |||
21 | 本项目的资源整合及增设特色服务情况。 | 资料分析:组织参与、社会捐赠、志愿者参与等佐证材料。 由评估团队综合评定分数。 | 3 | |||
四、资金管理(20分) | 22 | 机构建立并执行会计核算制度、费用开支控制制度、资产管理制度、预算和决算等财务 | 资料分析:财务制度文本、预算表、决算表等财务资料。 个别访谈:与财务人员面谈,了解制度执行 | 3 |
制度。 | 情况。 未建立制度的,本项不得分;建立制度的,视执行情况评定分数。 | |||||
23 | 机构设有专职人员负责财务管理,项目收费标准明确 | 资料分析:财务人员名单及相关资质证书等。财务人员兼职的,扣 0.5 分 | 2 | |||
24 | 会计档案整理符合规范,票据完整详实,财务周期完整。 | 资料分析:财务会计档案等。 未按《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执行的,本项不得分。 | 3 | |||
25 | 项目经费专款专用,按照相关会计制度独立核算政府购买 (资助)服务项目款项。 | 资料分析:财务会计档案等。 项目经费不符合专款专用规定或未独立核算的暂不予评定,并要求限时整改;期满未按要求整改的,该项目按不合格等级评定。 | 4 | |||
26 | 项目收费标准明确。经费预算符合项目运行需求以及合同要 求,经济合理。 | 资料分析:项目收费标准,经费预算方案等。 | 4 | |||
27 | 经费支出符合预算安排,项目经费整体收支xx。 | 资料分析:财务会计档案等。 经费支出不符合预算安排的,酌情扣分;溢出经费使用不符合规定的,本项不得分。 | 4 | |||
小计 | 100 |
备注:项目的综合考核评估结果分4个等次,分别为优秀、良好、合格及不合格。80分及以上为“优秀”等级;70—80(不含)分为“良好”等级;70—60(不含)分为“合格”等级;60分以下为“不合格”等级。
投 标 文 件
口 开标信封
口 正本
口 副本
项目编号:GDZC-21GZ399
项目名称:佛山市禅城区祖庙街道公共服务综合事务中心(佛山市禅城区祖庙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居家养老平安钟服务项目
投标人名称:投标人地址:递交地址:
( 年 月 日 时 分)之前不得启封
1. 自 查 表
1) 资格性/符合性自查表
评审内容 | 招标文件要求 (详见《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查条款》各项) | 自查结论 | 证明资料 |
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 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其他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有效证照)复印件,如投标人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2) 财务会计制度情况,须提供下列任一项证明材 料: | |||
1 2019 或 2020 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及财务 | |||
报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 | |||
复印件(要求:审计报告由第三方会计师事 | |||
务所或其它合法审计机构出具,须包含会计 | |||
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的盖章页); 2 基本开户银行出具 2021 年任意 1 个月的资信证明,如资信证明不能体现基本开户账户 | □通过 □不通过 | 第( )页 | |
的,应另附开户许可证【无开户许可证的, | |||
资格性审查 | 可提供由银行开具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公户账户主档)或其他相关证明资料,以上文件均需加盖银行公章】。 3) 2021 年度任意 1 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 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4) 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 ||
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 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xxx.xxxx.xxx.xx)“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xxx.xxxxxxxxxxx.xxx.xx)及中国政府采购网(xxx.xxxx.xxx.xx)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 □通过 □不通过 | 第( )页 |
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 □通过 □不通过 | 第( | )页 | |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 □通过 □不通过 | 第( | )页 | |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通过 □不通过 | 第( | )页 | |
按照投标邀请函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登记并购买招标文件的。 | □通过 □不通过 | 第( | )页 | |
符合性审查 | 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签署、盖章且投标文件有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或签字人有法定代表人有效授权书的; | □通过 □不通过 | 第( | )页 |
投标函已提交并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 | □通过 □不通过 | 第( | )页 | |
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的; | □通过 □不通过 | 第( | )页 | |
投标报价未超过本项目最高单价限价的; | □通过 □不通过 | 第( | )页 | |
投标文件完全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条款【即标注★号条款(如有)及商务要求】均无负偏离的,投标时提供 1)实质性条款响应一览表;2)招标文件规定的证明材料; | □通过 □不通过 | 第( | )页 | |
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要求其在评标现场规定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 □通过 □不通过 | 第( | )页 | |
投标文件未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 □通过 □不通过 | 第( | )页 | |
投标文件没有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被视为无效投标的其它条款的; | □通过 □不通过 | 第( | )页 | |
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不属于投标无效的。 | □通过 □不通过 | 第( | )页 |
备注:以上材料将作为投标供应商有效性审查的重要内容之一,投标供应商必须严格按照其内容及
序列要求在投标文件中对应如实提供并应加盖投标人公章,对资格性和符合性证明文件的任何缺漏和不符合项将会直接导致投标无效!
2) 技术评审自查表
投标人名称: 项目编号:GDZC-21GZ399
序号 | 评审分项 | 内容 | 证明文件 |
1. | 第( )页 | ||
2. | 第( )页 | ||
3. | 第( )页 |
备注:根据《技术部分评分表》的填写。
3) 商务评审自查表
投标人名称: 项目编号:GDZC-21GZ399
序号 | 评审分项 | 内容 | 证明文件 |
1. | 第( )页 | ||
2. | 第( )页 | ||
3. | 第( )页 |
备注:根据《商务部分评分表》的填写。
4) 价格评审自查表
投标人名称: 项目编号:GDZC-21GZ399
序号 | 评审分项 | 证明文件 | |
1. | 开标一览表(报价表) | 第( )页 | |
2. | 小、微型企业价格扣除 | 中小企业声明函(如有) | 第( )页 |
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如有) | 第( )页 | ||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有) | 第( )页 |
2. 其他内容
投标人名称: 项目编号:GDZC-21GZ399
序号 | 其他内容资料 | 证明文件 |
1. | 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 第( )页 |
2. | 用户需求响应一览表 | 第( )页 |
3. | 招标代理服务费承诺书 | 第( )页 |
4. | 退投标保证金说明 | 第( )页 |
5. | 投标保证金递交证明文件 | 第( )页 |
6. | 投标人认为需要的其他内容 | 第( )页 |
格式 1
致:广东中采招标有限公司
我方确认收到贵方 (项目名称) 采购货物及相关服务的招标文件(项目编号:GDZC-21GZ399), (投标人名称、地址) 作为投标人已正式授权 (被投标人授
权代表全名、职务) 为我方签名代表,签名代表在此声明并同意:
1. 我们愿意遵守采购代理机构招标文件的各项规定,自愿参加投标,并已清楚招标文件的要求及有关文件规定,并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履行全部责任和义务。
2. 我们同意本投标自投标截止之日起 90 天内有效。如果我们的投标被接受,则直至合同生效时止,本投标始终有效并不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
3. 我们已经详细地阅读并完全明白了全部招标文件及附件,包括澄清(如有)及参考文件,我们完全理解本招标文件的要求,我们同意放弃对招标文件提出不明或误解的一切权力。
4. 我们同意提供招标采购单位与评标委员会要求的有关投标的一切数据或资料。
5. 本公司确认投标文件中的业绩资料、资格证书、检验检测报告不含有其或任何第三方的商业秘密或其他不可公开的内容。若被确认为本项目的中标(成交)人,同意采购人或其委托的代理机构可将业绩资料、资格证书、检验检测报告作为投标文件可公开的内容,在中标(成交)公告发布的同时按照实际情况一并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6. 我们理解招标采购单位与评标委员会并无义务必须接受最低报价的投标或其它任何投标,完全理解采购代理机构拒绝迟到的任何投标和最低投标报价不是被授予中标的唯一条件。
7. 如果我们未对招标文件全部要求作出实质性响应,则完全同意并接受按无效投标处理。
8. 如果我们提供的声明或承诺不真实,则完全同意认定为我司提供虚假材料,并同意作相应处理。
9. 我们是依法注册的法人,在法律、财务及运作上完全独立于采购人、用户单位(如有)和采购代理机构。
10. 所有有关本次投标的函电请寄: (投标人地址)
备注:本投标函中承诺的投标有效期应当不少于招标文件中载明的投标有效期,其他内容不得擅自删改,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名或盖章):
电话: 传真: 邮编:
格式 2
广东中采招标有限公司:
关于贵公司 年 月 日发布 项目(项目编号:GDZC-21GZ399)的采购公告,本公司(企业)愿意参加投标,并声明:
一、 本公司(企业)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 我方承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投标。
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规定,本公司(企业)如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否则,由此所造成的损失、不良后果及法律责任,一律由我公司(企业)承担。
四、 本公司(企业)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且本公司(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否则,由此所造成的损失、不良后果及法律责任,一律由我公司(企业)承担。
本次招标采购活动中,如有违法、违规、弄虚作假行为,所造成的损失、不良后果及法律责任,一律由我公司(企业)承担。
特此声明!
备注:本投标人资格声明函内容不得擅自删改,否则视为无效投标。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名或盖章):单位地址:
邮政编码: 日期:
联系电话:
附件:
1. 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其他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有效证照)复印件,如投标人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2. 财务会计制度情况,须提供下列任一项证明材料:
(1) 2019 或 2020 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及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复印件(要求:审计报告由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或其它合法审计机构出具,须包含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的盖章页);
(2) 基本开户银行出具 2021 年任意 1 个月的资信证明,如资信证明不能体现基本开户账户的,应另附开户许可证【无开户许可证的,可提供由银行开具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公户账户主档)
或其他相关证明资料,以上文件均需加盖银行公章】。
3. 2021 年度任意 1 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4. 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xxx.xxxxxxxxxxx.xxx.xx)“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xxx.xxxx.xxx.xx)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 信用中国” 网站( xxx.xxxxxxxxxxx.xxx.xx ) 及中国政府采购网 (xxx.xxxx.xxx.xx)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格式 3
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注册于 (投标人地址) 的 (投标人名称) 在下面签名的(法定代
表人姓名、职务)在此授权(被授权人姓名、职务)作为我公司的合法代理人,就(项目名称、项目
编号)的招投标活动,提交投标文件及采购合同的签订、执行、完成和售后服务,作为投标人代表以我方的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务。
被授权人(投标人授权代表)无转委托权限。
本授权书自法定代表人签名之日起生效,特此声明。
随附《法定代表人证明》
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地 址:
法定代表人(签名或xx):签名日期: 年 月 日
被授权人(授权代表)
居民身份证复印件粘贴处
(正面)
被授权人(授权代表)
居民身份证复印件粘贴处
(反面)
格式 4
同志,现任我单位 职务,为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有效日期与本公司投标文件中标注的投标有效期相同。签发日期: 年 月 日附:
营业执照(注册号):经济性质:
经营范围:
法定代表人
居民身份证复印件粘贴处
(正面)
法定代表人
居民身份证复印件粘贴处
(反面)
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地址:
日期:
格式 5
(五)开标一览表(报价表)
投标人名称: 项目编号:GDZC-21GZ399
采购内容 | 项目内容 | 投标报价 | 服务期 |
佛山市禅城区祖庙街道公共服务综合事务中心(佛山市禅城区祖庙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居家养老平安钟服务项目 | 平安钟月服务费 | 小写:RMB 元/人/月大写: 元/人/月 | 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一年 |
新增用户补助一次性支付设备及安装调试费: | |||
平安钟(通)设备费 | 小写:RMB 元/台大写: 元/台 | ||
安装调试费 | 小写:RMB 元/人大写: 元/人 | ||
注册登记费 | 小写:RMB 元/人大写: 元/人 |
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名或盖章): 职务: 日期
备注:
1. 此表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须附在正、副本的投标文件中,并另封装一份于开标小信封中。
2. 此表内投标报价为最终价,投标文件内不得含有任何对本报价进行修改的其他说明或资料,否则为无效投标。
3. 投标报价要求具体见第五章“投标报价”要求及用户需求书的要求。
4. 本项目不接受有选择性的投标报价。
5. 中文大写金额用汉字,如壹、贰、叁、肆、伍、陆、柒、捌、玖、拾、佰、仟、万、亿、元、角、分、零、整(正)等。
6. 若报价有小数点后的数值的,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
格式 6
投标人名称: 项目编号:GDZC-21GZ399
序号 | 原条款描述 | 投标人响应描述 | 偏离情况说明 (正偏离/完全响应/负偏离) | 查阅/证明文件指引 |
1 | 报价要求 | 见《投标文件》第 页 | ||
2 | 人员要求 | 见《投标文件》第 页 | ||
3 | 服务承诺 | 见《投标文件》第 页 | ||
4 | 服务对象 | 见《投标文件》第 页 | ||
5 | 货物部分包装、保险及发运、保管要求及 质保期 | 见《投标文件》第 页 | ||
6 | 服务要求 | 见《投标文件》第 页 | ||
7 | 服务标准 | 见《投标文件》第 页 | ||
8 | 履约保证金 | 见《投标文件》第 页 | ||
9 | 付款方式 | 见《投标文件》第 页 |
说明:
1. 投标人必须对应招标文件带“★”的实质性条款逐条应答并按要求填写上表。
2. 本表中“原条款描述”的条款与用户需求中的条款描述不一致的以用户需求中规定的为准。
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名或盖章): 职务: 日期
格式 7
(如投标人不属于中小企业无须提供)
本公司xxxx,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本公司为 (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即,本公司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 (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2.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3.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注:
1. 本项目标的按照《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划分行业为:其他
未列明行业。
2. 本项内容为非必须提供内容,供应商根据自身情况决定是否提供此项资料。
3. 本声明函内容不得擅自删改。
4. 响应供应商须完整填写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内容,否则评审时不能享受相应的价格扣除。
5. 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6. 评审时是否享受相应的价格扣除详见磋商文件“价格部分评审标准”内容。
7. 如未能完整提供本项资料(指《中小企业声明函》)的,将不能享受相应的价格折扣。
8. 若为联合体磋商,联合体双方均为中小企业的须分别填写。
9. 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 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可不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10. 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无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11. 如为小型、微型企业须在响应文件中同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供应商如未能真实、完整提供以上资料,将不能享受相应的价格折扣。
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日 期:
格式 8
(如投标人不属于监狱企业无须提供)
说明: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格式 9
(如投标人不属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无须提供)
本单位xxxx,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 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
单位的 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日 期:
备注:
1. 本声明函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时适用。
2. 如果响应供应商不是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提供该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格式 10
序号 | 招标文件条款描述 | 投标人响应描述 (投标人应按响应服务实际数据填写) | 偏离情况说明 (正偏离/完全响应 /负偏离) | 查阅/证明文件指引 |
1 | 具体要求 | 见《投标文件》 第 页 | ||
2 | 平台及终端设备技术要求 | 见《投标文件》 第 页 | ||
3 | 其他要求 | 见《投标文件》 第 页 | ||
4 | 其他技术要求 | 见《投标文件》 第 页 |
备注:
1. 用户需求中要求提供的相关证明资料必须一并提供,否则视为不响应。
2. “原条款描述”的条款与用户需求中的条款描述不一致的,以用户需求中规定的为准。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名或盖章): 职务: 日期
格式 11
主要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格式自定):
1. 服务项目总体构想合理,符合现行政策和服务对象特点;
2. 服务架构及服务指标;
3. 项目工作交接方案;
4. 各项服务开展详细计划;
5. 售后服务方案;
6. 须采购人配合事项;
7. 投标人认为对投标有利的其他资料。
投标人名称(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名或盖章): 职务: 日期
格式 12
序号 | 姓名 | 性别 | 年龄 | 学历 | 职称 | 专业 | 经验年限 | 拟担任职务或承担工作内容 | 查阅/证明文件指引 |
1. | 见第 页 | ||||||||
2. | 见第 页 | ||||||||
3. | 见第 页 | ||||||||
4. | 见第 页 | ||||||||
5. | 见第 页 | ||||||||
6. | 见第 页 | ||||||||
7. | 见第 页 | ||||||||
8. | 见第 页 |
备注:
1. 根据用户需求书及评分表的要求提交相应资料。
2. 如本表格式内容不能满足需要,投标人可根据本表格式自行扩展填写,但必须体现以上内容。
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名或盖章): 职务: 日期
格式 13
一、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名称: 电话号码:
2. 地 址: 传 真:
3. 注册资金: 经济性质:
4. 公司开户银行名称及账号:
5. 营业注册执照号:
6. 公司简介
文字描述:发展历程、经营规模及服务理念、技术力量、财务状况、管理水平等方面进行阐述图片描述:经营场所、主要或关键产品介绍、生产场所及工艺流程等。
二、投标人获得国家有关部门颁发的资质证书和奖项:
证书名称 | 发证单位 | 证书等级 | 证书有效期 |
我/我们声明以上所述是正确无误的,您有权进行您认为必要的所有调查,如以上数据有虚假,一经查实,自行承担相关责任。
投标人名称(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名或盖章): 职务: 日期
格式 14
序号 | 业主名称 | 项目名称 | 服务内容 | 合同总价 | 签约及完 成时间 | 单位联系人 及电话 | 查阅/证明文件指引 |
1 | 见第 页 | ||||||
2 | 见第 页 | ||||||
3 | 见第 页 | ||||||
4 | 见第 页 | ||||||
5 | 见第 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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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见第 页 | ||||||
8 | 见第 页 |
备注:
1. 根据评分表的要求提交相应资料。
2. 如本表格式内容不能满足需要,投标人可根据本表格式自行扩展填写,但必须体现以上内容。
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名或盖章): 日期
(十五)获得荣誉情况一览表
投标人名称: 项目编号:GDZC-21GZ399
证书名称 | 发证机构 | 证书有限期 | 查阅/证明文件指引 |
见第 页 | |||
见第 页 | |||
见第 页 | |||
见第 页 |
备注:
1. 根据评分表的要求提交相应资料。
2. 如本表格式内容不能满足需要,投标人可根据本表格式自行扩展填写,但必须体现以上内容。
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名或盖章): 职务: 日期:
广东中采招标有限公司:
本公司 (投标人名称) 在参加在贵公司举行的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GDZC-21GZ399)的招标中如获中标,我公司保证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后,凭领取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领取《中标通知书》。
如我方违反上款承诺,愿凭贵公司开出的相关通知,同意广东中采招标有限公司办理支付手续,扣除我司提交的全部投标保证金,并愿承担全部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
特此承诺!
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
投标人地址:
电话:
传真:
法定代表人或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名或盖章):签署日期:
特别提醒:
投标人缴纳的投标保证金,原则上按保证金汇入的原账户退还,投标人必须填写原来汇入保证金账户时的账户信息。
我方为 (项目名称) 的投标(项目编号为:GDZC-21GZ399)所提交的投标保证金 (大写金
额) 元,请退还投标保证金 (小写金额) 元,请划到以下账户:
收款人名称 | |||
收款人地址 | |||
开户银行 (具体到 XX 银行 XX 支行) | 联系人 | ||
账 号 | 联系电话 |
备注:此表须附在开标小信封中。当投标人收到中标通知书或招标结果通知书,申请退还投标保证金时,招标采购单位按其填写在“退投标保证金说明”上的内容,按规定退还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
为及时退还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若存在以下两种情形的,则按以下规定执行:
1. 单位名称变更
A. 若投标人投标后,其单位名称变更,退还其投标保证金时,除提交变更后的账户信息外,还需附工商部门打印的变更信息说明,并加盖单位公章;
B. 若投标人只变更营业执照信息,没有及时变更银行账户的,只需提供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2. 标前确定不参加投标
x投标人已汇入投标保证金,但不参加投标时,请务必在项目开标前将该《退投标保证金说明》按规定填写完整盖章后,扫描发至 xxxxxx@000.xxx。
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日 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