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产支持票据名称 保利融资租赁有限公司2021年度第一期保利置业供应链资产支持票据 品种 资产支持票据 发起机构 保利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发起机构所在类别 第四类企业 发行载体管理机构 交银国际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牵头主承销商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联席主承销商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簿记管理人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通知书文号 中市协注〔2020〕ABN77号 接受注册时间 2020年5月8日 完成备案时间( 如有) 2021年1月29日 注册金额 30亿元 本期发行金额 3.83亿元 期限...
保利融资租赁有限公司2021年度第一期保利置业供应链资产支持票据发行方案
保利融资租赁有限公司2021年度第一期保利置业供应链资产支持票据已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注册。保利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为本期资产支持票据发行的发起机构。交银国际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为本期资产支持票据发行的发行载体管理机构。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为本期资产支持票据发行的牵头主承销商和簿记管理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为本期资产支持票据发行的联席主承销商。
根据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关于非金融企业资产支持票据的相关规定及自律规则,发起机构、发行载体管理机构、簿记管理人与主承销商将本次发行的具体发行方案披露如下:
一、 发行基本情况
资产支持票据名称 | 保利融资租赁有限公司2021年度第一期保利置 业供应链资产支持票据 |
品种 | 资产支持票据 |
发起机构 | 保利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
发起机构所在类别 | 第四类企业 |
发行载体管理机构 | 交银国际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
牵头主承销商 |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联席主承销商 |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簿记管理人 |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注册通知书文号 | 中市协注〔2020〕ABN77号 |
接受注册时间 | 2020年5月8日 |
完成备案时间( 如有) | 2021年1月29日 |
注册金额 | 30亿元 |
x期发行金额 | 3.83亿元 |
期限 | 329天 |
资产支持票据分层情况 | 产品 | 金额(亿 元) | 占比 | 预计存续期 | 评级 | ||
优先 | 3.82 | 99.74% | 329天 | AAAsf | |||
次级 | 0.01 | 0.26% | 329天 | - |
二、发行方式的决策过程及依据
x期资产支持票据拟采取集中簿记建档的发行方式。选择集中簿记发行的主要原因:
1、簿记建档是一种市场化的发行方式,也是国外比较成熟的证券发行方式,其在各国债券市场中广泛使用。从国内的实践看,大型企业债、公司债和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绝大多数都采取簿记建档的方式发行。
2、簿记建档定价市场化,符合发起机构的要求。簿记建档过程中直接接收投资人的申购订单,其最终发行利率根据投资人的投标结果而定,投资人在簿记投标过程中体现出的竞争和博弈能有效提高定价效率,尤其是在市场比较稳定或者市场向好,投资者需求xx的情况下,更容易获得较为有利的发行利率。
3、集中簿记建档属于簿记建档发行方式的一种,指主承销商作为簿记管理人在集中簿记建档系统实现簿记建档集中处理,汇总承销团成员/投资人认购债务融资工具利率(价格)及数量意愿, 按约定的定价和配售方式确定最终发行利率(价格)并进行配售的行为。通过集中簿记建档系统发行,有利于保证发行过程的合规性,提高市场效率。
因此,本期资产支持票据采用集中簿记建档方式发行。发起机构、发行载体管理机构和主承销商各自分别承诺严格按照主管部门对集中簿记建档的相关要求,公开、公正开展债券发行工作。但主承销商与发起机构之间的义务各自独立,其均不对对方的行为作出承诺与保证。本方案所有内容公司法人均知悉。
为提高公开决策的透明度,交通银行采取集体决策机制规范债务融资工具集中簿记建档工作,并成立债券承销发行管理小组承担集体会议决策职能,负责对债券承销业务、授权审批、发行以及后续管理等工作进行统一管理和决策,作为本次集中簿记建档决策会议的承担机构。
三、集中簿记建档的相关安排
(一)发行时间安排
x期资产支持票据发行时间安排以《保利融资租赁有限公司2021年度第一期保利置业供应链资产支持票据募集说明书》披露时间为准。
(二)定价原则
1、足额或超募的定价
申购时间截止后,簿记管理人将全部合规申购单按申购利率由低到高逐一排列,取募满集中簿记建档总额对应的申购利率作为最终发行利率。
2、认购不足的定价
集中簿记建档中,如出现全部合规申购额小于集中簿记建档总额的情况,则采取以下措施:
(1)提高利率区间再次簿记,并在簿记截止时间前完成。
(2)对以代销方式承销的,缩减实际发行金额。
(三)配售 1、配售原则
簿记管理人集体决策会议应根据资产支持票据申购情况,遵守“价格优先”的原则对全部有效申购进行配售。承销团成员的获配金额不得超过其有效申购中相应的申购金额。
2、配售方式
簿记管理人债券承销发行管理小组原则上采用如下方式安排配售:
(1)如簿记区间内的合规申购总金额低于或等于集中簿记建档总额,原则上应对全部合规申购进行全额配售;
(2)如簿记区间内的合规申购总金额超过簿记建档总额,原则上应对实际发行金额对应的利率/价格以下的全部合规申购进行全额配售,对等于实际发行金额对应的发行利率/价格的合规申购进行按比例配售。
3、配售调整情况
簿记管理人应当对配售情况进行核查。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经簿记管理人债券承销发行管理小组议定,簿记管理人可对配售结果进行适当调整:
(1)对主承销商和承销团成员设有基本承销额的,须满足对基本承销额的配售;(如有)
(2)对合规申购总金额超过集中簿记建档总额的,若按比例配售导致出现某配售对象边际上的获配量小于100万元的情况,经与其协商,可整量
配售或不配售。
如有以上情形,簿记管理人将做好说明和记录,并妥善保存。 4、不予配售情况
簿记管理人应当对拟配售对象的情况进行核查。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簿记管理人集体决策会议议定,可不予配售:
(1)拟配售对象的名称、账户资料与其登记的不一致的;
(2)拟配售对象有违法违规或者违反诚信原则历史的。
如有以上情形,簿记管理人将做好说明和记录,并妥善保存。
(四)有效申购不足或缴款不足的应对方案
x期资产支持票据集中簿记建档期间若市场出现剧烈波动,可能出现本期债券投资人认购不足或者投资人获得配售后无法按时缴款的风险,簿记管理人根据以往项目经验及本期债券相关协议,通过集体决策会议确定了相关情况的应对原则:
1、投资人认购不足的应对原则
x主承销商在集中簿记建档发行过程中遇到宏观政策或市场环境发生剧变,未能全额募集本期债券计划发行量,确实需要履行包销程序的情况下,主承销商将按照承销协议相关约定启动余额包销流程,保证全额募集款项的缴付。若按照承销协议相关约定,主承销商和发起机构未能按照协商一致的发行利率完成余额包销流程,则主承销商将在与发起机构、投资人充分协商后,合理调整发行安排并及时向市场公告。
2、投资人无法按时缴款的应对原则
x通过集中簿记确定了定价配售之后距离缴款日期债市波动加剧,造成获配投资者未能筹足应缴资金,缴款日最终缴款不足的极端情况,主承销商将按照承销协议相关约定启动余额包销流程,保证全额募集款项的缴付。此外,未按照相关协议约定进行缴款的投资者构成违约,主承销商将按照发行相关的协议文件约定,向违约方进行追索,要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以主张和维护自身合法权利。
(五)延长簿记时间的说明
x期资产支持票据发行过程中存在延长簿记建档时间的可能,本机构承诺延长前预先进行充分披露,每次延长时间不低于1小时,且延长后的簿记时
间不晚于簿记截止日20:00,特殊情况下,延长后的簿记截止时间不晚于簿记日次一工作日11:00。
四、风险与对策
x期债务融资工具的发起机构、发行载体管理机构、簿记管理人、主承销商等面临多种风险。相关机构的行政负责人分别承诺已知悉本次簿记发行可能涉及的风险并已采取相应措施。
(一)违约风险
x期资产支持票据发行中涉及的所有法律文件,签署各方均应严格遵守,如出现任何一方单方面违约,其余各方将面临交易对手的违约风险。
应对措施:本期资产支持票据发行相关的协议文本中规定了相关主体的违约责任,一旦发生相关主体的违约行为,守约方可按照协议约定主张自身合法权利。同时, 在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发行过程中,实行相关主体之间最大限度的信息披露机制,从而降低各方因信息不对称造成单方面违约的概率。
(二)操作风险
如参与机构任何一方出具的文件、协议内容有重大实质性要素错误,集中簿记现场设备故障或相关人员操作失误,未收到或未统计部分认购要约等情况,导致发行延时或失败及其他操作风险。
应对措施:簿记管理人将完善内控制度,引入复核复查程序,强化内部风险控制,制定详细的操作规程,并加强对相关人员的专业培训,减少操作失误。
(三)认购不足风险
x期资产支持票据发行过程中可能出现有效申购不足或缴款额不足,且在提高利率区间再次簿记后仍未能解决,从而导致本次发行面临发行失败的风险。
应对措施:发起机构将与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协商,选择采取以下两种方案中的一种;或者由主承销商对本期债券进行余额包销,或者取消发行。若取消本次发行,则由发行人通过主承销商在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综合业务和信息服务平台告知承销团成员/投资人。
(四)包销风险
主承销商在集中簿记建档发行过程中,未能全额募集债券公告发行量,按照相关协议要求,主承销商等机构对余券履行余额包销义务,存在包销风险。
应对措施:主承销商在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发行前向潜在机构投资者进行了
积极推介和充分询价,并充分评估发行时点的市场情况,在此基础上制定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发行的集中簿记建档区间,在宏观政策、市场走势不发生剧烈变化的情况下,可最大限度降低本期债务融资工具的包销风险。同时,主承销商将提前做好包销预案,在遇到宏观政策或市场环境发生剧变、确实需要履行包销程序的情况下,按照承销协议相关约定启动余额包销流程,保证全额募集款项的缴付。
(五)分销系统风险
x期集中簿记建档配售结果通过托管机构进行分销、缴款,如分销系统发生故障,可能面临操作系统风险。
应对措施:簿记建档管理人安排专人负责本期债务融资工具的分销工作,并按时向托管机构提交分销所需的材料,尽量督促托管机构及时完成确权,并尽量督促分销机构在规定时限内完成分销工作。对于分销系统故障等不可抗力造成未按时完成分销工作的,制定在系统故障情况下本期资产支持票据发行工作的妥善处理方案,尽力维护投资人、发起机构等相关机构的合法权利。
(六)推迟发行风险
x期资产支持票据集中簿记建档期间如发生货币政策调整等重大不利事件,可能出现簿记结果超出发起机构预期而推迟发行或调整利率区间的风险。
应对措施:主承销商在债券发行前对货币政策及市场走势进行充分评估,发行窗口尽量避开货币政策敏感期;如发起机构确定在货币政策敏感期发行,簿记建档管理人将在确定簿记区间时综合考虑货币政策可能变动的因素,尽量避免市场实际利率超出既定簿记区间的情况出现;如因货币政策调整造成发行利率与发起机构预期偏离过大而推迟发行的,簿记建档管理人、发起机构等相关机构应将货币政策变动、相关各方意见及最终决策做好记录以备后查。
五、重大(或重要)事项
x机构已会同联席主承销商按照《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公开发行注册工作规程》第二十八条和《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公开发行注册文件表格体系(2020年版)》之MQ.7表,对发起机构是否发生重大(或重要)事项进行排查,并协助发起机构在本次发行相关的“募集说明书”中完成补充披露、条款修改及相关承诺。本机构承诺无其他未报告处置的重大(或重要)事项。
本机构承诺在发行结束前对发起机构是否发生重要事项,或发生非重要、但可
能对投资价值及投资决策判断有影响的事项进行持续跟踪和排查;如有上述事项发生,本机构承诺按照《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公开发行注册工作规程》、《非金融企 业资产支持票据指引》、《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规则》等相关规则指引要求及时处理并通告协会。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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