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标准备:注册账号--点击“商家入驻”,进行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料填写;申领 CA 数字证书---申领流程详见“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CA 驱动和申领流程”;安装“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 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
场馆服务大提升及无障碍设施(更衣室储物柜等)
采购
公开招标文件
(电子交易)
采购编号: | THZB-20ND7108 |
采 购 人: | 杭州市体育事业发展中心 |
采购代理机构: | 杭州天弘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日 期: | 2020年10月 |
电子交易说明
电子交易:本项目以数据电文形式,依托“政府采购云平台(xxx.xxxxxx.xx)”进行招投标活动,不接受纸质投标文件。
投标准备:注册账号--点击“商家入驻”,进行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料填写;申领 CA 数字证书---申领流程详见“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CA 驱动和申领流程”;安装“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 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
端”进行下载并安装。
招标文件的获取:使用账号登录或者使用 CA 登录政采云平台;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获取招标文件。
投标文件的制作:在“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中完成“填写基本信息”、“导入投标文件”、“标书关联”、“标书检查”、“电子签名”、“生成电子标书”等操作。
投标文件的传输递交: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还可以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直接提交或者以快递方式递交备份投标文件 1 份至招标文件规定的地点,备份投标文件的制作、存储、密封详见招标文件。
投标文件的解密:投标人按照平台提示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在半小时内完成在线解密。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递交的投标文件无法按时解密,投标供应商递交了备份投标文件的,以备份投标文件为依据,否则视为投标文件撤回。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递交的投标文件已按时解密的,备份投标文件自动失效。投标人仅提交备份投标文件,没有在电子交易平台传输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无效。
具体操作指南:详见政采云平台“服务中心-帮助文档-项目采购-操作流程-电子招投标-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供应商”。
政府采购云平台技术咨询电话:000-000-0000。
目 录
第四部分 采购需求 31
第一部分 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场馆服务大提升及无障碍设施(更衣室储物柜等)采购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平台
(xxx.xxxxxx.xx)获取(下载)招标文件,并于 2020 年 11 月 19 日 09:30(北京时间)前递交(上传)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THZB-20ND7108
项目名称:场馆服务大提升及无障碍设施(更衣室储物柜等)采购预算金额(元):732400
最高限价(元):732400采购需求:
标项一:
标项名称:场馆服务大提升及无障碍设施(更衣室储物柜等)采购数量:1
预算金额(元):7324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游泳馆和健身房更衣储物柜的采购。备注: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 15 日内完成。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xxx.xxxxxxxxxxx.xxx.xx)、中国政府采购网(xxx.xxxx.xxx.xx)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至 2020 年 11 月 19 日,每天上午 00:00 至 12:00,下午 12:00 至 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xxx.xxxxxx.xx)
方式:政采云平台(xxx.xxxxxx.xx)用户登录-项目采购-获取采购文件-申请完成-下载文件。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0 年 11 月 19 日 09:30(北京时间)投标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xxx.xxxxxx.xx)
开标时间:2020 年 11 月 19 日 09:30
开标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xxx.xxxxxx.xx)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 7 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xx、投诉书xx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其他事项:(1)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2)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支持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中小企业信用融资等政府采购政策。为支持和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杭州市财政局出台了政府采购信用融资政策,供应商可凭中标合同申请贷款,利率一般在基准利率左右(不同银行略有差异)。具体可登录 xxxx://000.000.000.000:0000/xxxxx.xx 办理业务。(3)电子交易平台为政采云平台。登录网址:xxxxx://xxx.xxxxxx.xx。(4)供应商如中标,必须在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前完成纸质材料递交、公示结束成为正式供应商。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杭州市体育事业发展中心
地 址:杭州市古翠路 80 号浙江科技产业大厦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xxx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1-88315151质疑联系人:xx
质疑联系方式:0571-8831516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杭州天弘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xxxxxxxxx 000 xxxxx 00 xx x:0571-87685912
项目联系人(询问):xxx xxx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1-87186977 87186955
质疑联系人:xx
质疑联系方式:0571-87187933
3、同级财政监督管理部门信息
名 称:杭州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处
地 址:杭州市中河中路 152 号 617 办公室传 真:87715261
联系人:xxx
监督投诉电话:00000000
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xxxxx://xxx.xxxxxx.xx/),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 000-000-0000 获取热线服务帮助。
CA 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 CA 000-000-0000;天谷 CA 400-087-8198。
第二部分 投标须知
条款号 | 条款 | 条款内容 |
1.1 | 项目名称 | 场馆服务大提升及无障碍设施(更衣室储物柜等)采购 |
1.1 | 项目编号 | THZB-20ND7108 |
1.1 | 采购方式 | 公开招标(电子交易) |
1.1 | 项目概况 | 场馆服务大提升及无障碍设施(更衣室储物柜等)采购,主要包括:游泳馆和健身房更衣储物柜的采购。 项目实施地点:由中标单位负责运送至采购人指定地点并进行安装。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 15 日内完成。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1.1 | 采购计划 | 采购计划文号:杭政采分-2020-03331[HZZFCG-YS-2020-15558]。 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所属采购目录:A99 其他货物。 采购预算:73.24 万元,最高限价:73.24 万元。 |
2.1 | 采购人 | 名称:杭州市体育事业发展中心 地址:杭州市古翠路 80 号浙江科技产业大厦项目联系人:xxx 联系电话:0000-00000000 |
2.2 | 采购代理机构 | 名称:杭州天弘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杭州市上城区钱江路 639 号新城大楼 16 楼项目联系人:xxx xxx 联系电话:0000-00000000 87186955 |
2.7 | 电子交易平台 | |
2.8 | 发布媒体 | 指定信息发布媒体:浙江政府采购网其他媒体: / 。 |
3.1 | 资格条件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 (xxx.xxxxxxxxxxx.xxx.xx)、中国政府采购网(xxx.xxxx.xxx.xx)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 |
条款号 | 条款 | 条款内容 |
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 ||
7.2 | 招标文件获取 | 获取方式:政采云平台(xxx.xxxxxx.xx)用户登录-项目采购-获取采购文件-申请完成-下载文件; 获取状态:政采云平台(xxx.xxxxxx.xx)用户登录-项目采购-获取采购文件- 已申请-状态。 |
7.4 | 招标文件 的询问 | 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如对招标文件有疑问的,请将询问函以纸质形式 送达采购代理机构。 |
9.1 | 答疑会或现场踏勘 | 🗹 不组织。 🞎 组织,时间为:/年/月/日至/年/月/日(上午/至下午/),联系人:/,联系方式:/。 |
14 | 投标有效期 | 自投标截止日起 90 天内有效。 |
16.1 | 分包 | 🗹 不允许。 🞎 允许对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投标文件须列明分包承担主体及相应资质条件。特别提醒:享受政府采购政策的中小企业不得分包给大型、中型企业。 |
19.1 | 投标文件的递交 | 投标截止时间:2020 年 11 月 19 日 09 点 30 分(北京时间);递交方式:投标截止时间前成功上传至电子交易平台。 |
备份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人如需要递交备份投标文件(后缀格式为.bfbs)的,请将 u 盘形式的备份投标文件密封包装后以邮寄形式递交。 邮寄地址:xxxxxxxxx 000 xxxxx 00 x,xxxx,xx: 0000-00000000。截止签收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备份投标文件的密封:外包装须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截止时间。未按要求密封和标志的备份投标文件,被遗漏、误拆是投标人的责任。 | ||
23.1 | 开标时间 和地点 | 时间:2020 年 11 月 19 日 09 点 30 分(北京时间); 地点:政采云平台(xxx.xxxxxx.xx),杭州市钱江路 639 号新城大楼 1601 室。 |
23.3.1 | 解密时间 | 投标文件解密时间为开标后 30 分钟。(以电子交易平台设定时间为准,给予投 标人解密的时间不少于 30 分钟) |
23.3.2 | 解密失败 | 投标文件未按时解密,投标人提供了备份投标文件的,以备份投标文件作为依 |
条款号 | 条款 | 条款内容 |
的异常处理 | 据,否则视为投标文件撤回。投标文件已按时解密的,备份投标文件自动失效。投标文件未按时解密且未提供备份投标文件的,视为投标文件撤回,后果由投 标人自行承担。 | |
24.3 | 信用记录查询 | 依据财库[2016]125 号文件执行 查 询 渠 道 : 信 用 中 国 ( xxx.xxxxxxxxxxx.xxx.xx )、 中 国 政 府 采 购 网 (xxx.xxxx.xxx.xx); 截止时点:投标截止时间前 3 年内; 查询记录和证据的留存:网站查询,打印留存。 使用规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 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
30 | 履约保证金 | 🞎 不要求。 🗹 要求。履约保证金的数额为政府采购合同金额的 5% 。形式: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 |
32.2 | 质疑 | 质疑:投标人在法定质疑期内应当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接收质疑函的方式:纸质形式,以快递方式送达。联系人:xx,联系电话: 0000-00000000,地址:杭州市钱江路 639 号新城大楼 1609 室。同时请将质疑 函的 word 格式文件发送至邮箱 email:xxxxxx@000.xxx。 |
34 |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 | 节约能源、保护环境 根据《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 〔2019〕9 号)文件的规定,本项目如需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清单内的产品的,投标人所投的相应产品须提供经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采购人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 提供中国政府采购网(xxx.xxxx.xxx.xx)网页查询打印材料等证明材料。 注:属于强制采购品目清单中的产品如未获得证书,其投标将被拒绝。 |
扶持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根据《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中小企业局转发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浙财采监[2012]11 号)及《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简化中小企业类别确认流程有关 |
条款号 | 条款 | 条款内容 |
事项的通知》(浙财采监〔2018〕2 号),对小型、微型企业或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投标报价给予 10%的扣除,并用扣除后的价格计算价格评分。需提 供的相关证明材料,未提供的不享受上述扶持政策。 | ||
企业信用融资 为支持和促进中小企业发展,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杭州市财政局与省银保监局、市金融办、市经信局共同出台了《杭州市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信用融资管理办法》,供应商若有融资意向,详见《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信用融资相关事项通知》,或登录杭州市政府采购网“中小企业信用融资”模块,查 看信用融资政策文件及各相关银行服务方案。 | ||
35 | 采购代理服务费 | 收取标准:以中标金额为计费基准,按《计价格[2002]1980 号》及《发改办价格[2003]857 号》规定的收费标准下浮 20%计取,不足人民币陆仟元按陆仟元计取。即: 收取方式:本项目的代理费由中标人支付。在中标结果公告发出后 15 个工作日内由中标人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付清。账户信息如下: 账户名称:杭州天弘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户银行:杭州银行延中大楼支行 银行账号:0000000000000000000 |
其他 | 现场演示 | 🗹 不要求; 🞎 本项目要求进行现场演示,具体要求: / 。 |
方案讲解 | 🗹 不要求; 🞎 本项目要求进行现场方案讲解,每个投标人时间不超过 / 分钟,并解答评标委员会的提问,解答提问时间另计。讲解顺序: / 。 | |
样品 | 🗹 不提供。 🞎 提供,按招标文件第四部分要求。 |
中标金额 | 货物类收费费率 | 下浮率 |
≤100 万元(部分) | 1.5% | 20% |
100 万元-500 万元(部分) | 1.1% |
说明:本前附表是对投标须知的修改、补充和摘要,其内容与投标须知不一致时,以本前附表为准。
x次招标工作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文件的规定组织和实施。采购活动现场组织按照《浙江省政府采购活动现场组织管理办法》浙财采监〔2015〕13 号文件和《浙江省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暂行办法》浙财采监〔2019〕10 号文件执行。
1.适用范围
1.1 本项目概况详见前附表。
1.2 本招标文件仅用于本项目。
2.定义
2.1 “采购人”:详见前附表。
2.2 “采购代理机构”:详见前附表。
2.3 “投标人”系指响应招标、参加本次投标竞争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2.4 “货物”系指投标人按招标文件或合同要求,须向采购人提供的一切材料、设备、机械、仪器、备件、配件、工具、手册及其他技术资料和文字材料。
2.5 “服务”系指投标人按招标文件或合同要求须承担的相关服务及义务。
2.6 “书面形式”包括数据电文形式与纸质形式。数据电文形式与纸质形式的采购活动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7 “电子交易活动”是指以数据电文形式,依托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平台(简称电子交易平台,详见前附表)进行的政府采购交易活动。
2.8 “指定信息发布媒体”:详见前附表。
3.合格的投标人
3.1 投标人应当符合前附表中规定的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特定资格要求以及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所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2 对供应商、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的限制: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
(4)在政府采购活动中,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供应商有下列利害xxxxx,xxxx:
(x)参加采购活动前 3 年内与供应商存在劳动关系;
(b)参加采购活动前 3 年内担任供应商的董事、监事;
(c)参加采购活动前 3 年内是供应商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
(d)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
(e)与供应商有其他可能影响政府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
供应商认为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其他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可以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书面提出回避申请,并说明理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及时询问被申请回避人员,有利害关系的被申请回避人员应当回避。
3.3 如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除应符合上述资格条件和前附表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1)参加联合体的供应商均应当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应当向采购人提交联合协议,载明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义务。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2)联合体各方应当在联合协议中指定牵头人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
(3)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
(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各相关投标均无效。
4.保密
参与采购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5.相关说明
5.1 投标人应自行承担所有参与投标的相关费用,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5.2 采购项目需要公开的有关信息,包括招标公告、招标文件澄清或修改公告、中标结果公告等通知,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指定信息发布媒体公开。
投标人在参与本项目电子交易活动期间,请及时关注指定信息发布媒体的相关信息,投标人因没有及时关注而未能如期获取相关信息,是投标人的风险,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6.招标文件的组成
6.1 招标文件包括下列内容第一部分 招标公告
第二部分 投标须知
第三部分 评标办法及标准第四部分 采购需求
第五部分 合同条款
第六部分 投标文件格式
6.2 按本须知规定对招标文件所做的澄清或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特别提示:投标人应认真审阅招标文件中所有的内容,如果投标人编制的投标文件没有从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7.招标文件的获取和询问
7.1 招标文件提供期限自开始发出之日起不少于五个工作日。
7.2 凡符合资格要求并有意参加投标的投标人,登录电子交易平台申请免费获取招标文件,采购代理机构不再收取任何招标文件费用。获取方式及获取状态详见前附表。
7.3 未按规定获取的招标文件视为非依法获取。
7.4 潜在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对招标文件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询问函送达方式同质疑函送达方式。
8.招标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
8.1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但不得改变采购标的和资格条件。澄清或者修改应当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澄清公告。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8.2 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 15 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足 15 日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8.3 招标文件与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通知就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为准。
9.答疑会或现场踏勘
9.1 采购人视采购项目的具体情况,如果采购人组织潜在投标人现场踏勘或者召开开标前答疑会的,潜在投标人按前附表的规定参加现场踏勘或者开标前答疑会。采购人不单独或分别组织只有一个供应商
参加的答疑会或现场踏勘。
10.终止招标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发布招标公告后,除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情况外,不得擅自终止招标活动。终止招标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及时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终止公告,以书面形式通知已经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并将项目实施情况和采购任务取消原因报告本级财政部门。
11.投标语言和计量单位
11.1 投标语言:除专用术语外,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及投标人与采购代理机构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函电均使用中文。投标人可以提交其他语言的资料,但应附有中文注释,有差异时以中文为准。
11.2 计量单位: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2.投标文件的组成
投标文件由资格文件、商务技术文件、报价文件三部分组成,具体内容如下:
12.1 资格文件
(1)投标人的营业执照;
(2)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3)投标人资格声明;
(4)采购项目有特殊要求的,投标人还应当提供其符合特殊要求的证明材料或者情况说明。
12.2 商务技术文件
(1)法人授权委托书;
(2)法定代表人及其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
(3)声明书;
(4)采购需求响应;
(5)采购需求偏离说明表;
(6)合同条款偏离说明表;
(7)廉政承诺书;
(8)关于对招标文件中有关条款的拒绝声明(如有);
(9)投标人认为需要的其他材料。
12.3 报价文件
(1)投标响应函;
(2)开标一览表(报价表);
(3)分项报价表或报价明细表;
(4)享受政府采购政策优惠的证明资料(如有);
(5)交纳采购代理服务费承诺书。
特别提示: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包括澄清或者修改)的所有内容,按照要求提交投标文件,并对所提交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提交虚假材料的,其投标无效,其行为将依法上报监管部门进行查处,追究其法律责任。
13.投标报价
13.1 报价要求
投标人的报价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采购需求、合同条款等内容以及可能发生的各项成本费用进行报价,应包括但不限于为成功完成本项目投标人的各项成本支出、合理的利润、应交纳的税金、采购代理服务费等,以及为完成本项目所可能发生的全部费用。投标总价中不得包含招标文件要求以外的内容。否则,在评标时不予核减。
13.2 招标文件未列明,而投标人认为必需的费用也需列入报价。
13.3 投标文件中价格全部采用人民币报价。
13.4 报价应是唯一的,不接受有选择的报价。否则,其投标无效。
13.5 采购人可以在采购预算额度内合理设定最高限价。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采购项目最高限价,否则,其投标无效。
13.6 采购人不接受投标人给予的赠品、回扣或者与采购无关的其他商品、服务。报价不得出现赠送(或零报价),否则,其投标无效。
14.投标有效期
x项目投标有效期详见前附表。
投标有效期从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算。投标文件中承诺的投标有效期应当不少于招标文件中载明的投标有效期。
在原定投标有效期之前,如果出现特殊情况,采购代理机构可以以纸质形式通知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
15.投标保证金
15.1 本项目不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
16.分包
16.1 投标人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的,应符合前附表规定的分包内容、分包金额和资质要求等限制性条件,并在投标文件中载明分包承担主体,且分包承担主体不得再
次分包。
16.2 中标人应当就分包项目向采购人负责,分包承担主体就分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
16.3 不符合招标文件中有关分包规定的,其投标无效。
17.投标文件的编制要求
17.1 投标文件的编制
(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包括澄清或者修改)的所有内容。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明确响应。投标人应对所提交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2)投标人应准确设置评审关联点。未设置或设置错误导致投标文件被误读、漏读或者查找不到相关内容的,是投标人的责任。
(3)投标文件所提供的相关材料的尺寸和清晰度应该能够在电脑上被阅读、识别和判断。投标文件内容无法阅读、识别和判断的,视为未提供。
(4)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过程中,资格文件和商务技术文件部分不得出现本项目投标报价,如因投标人原因提前泄露投标报价,是投标人的责任。
17.2 投标文件的签署、盖章
17.2.1 为确保网上操作合法、有效和安全,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交易平台上的身份认证,并对相关数据电文使用电子签名。
(1)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使用电子交易平台 CA 数字证书对投标文件进行电子签章。
(2)电子交易平台 CA 数字证书仅限于本单位在电子交易活动中使用,不得转让和出借。
17.2.2 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第六部分的规定签署、盖章。
17.3 投标文件的加密
x项目实行电子交易。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下载电子交易客户端、申请及绑定 CA 数字证书,并按照招标文件和电子交易平台的要求编制并加密投标文件。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18.备份投标文件
18.1 备份投标文件是指与电子交易平台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同时生成的备份文件,其他方式编制的备份投标文件视为无效的备份投标文件。
18.2 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完成传输递交的投标文件已按时解密的,备份投标文件自动失效。
18.3 备份投标文件不是投标备选方案。
19.投标文件的递交
19.1 投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完成传投标文件的传输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传输递交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19.2 备份投标文件的递交:见前附表。
19.3 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仅递交了备份投标文件而未完成传投标文件的传输递交的,投标无
效。
20.投标文件修改与撤回
20.1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补充或者修改投标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传输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20.2 当招标文件发生实质性澄清、修改后,投标人须根据最新招标文件重新制作投标文件并再次完成传输递交。
20.3 投标截止时间后,投标人不得撤销已递交的投标文件。
21.投标文件的拒收
21.1 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将拒收;
21.2 逾期送达或者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备份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22.串通投标行为
22.1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恶意串通,对投标人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1)投标人直接或者间接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处获得其他投标人的相关情况并修改其投标文件;
(2)投标人按照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的授意撤换、修改投标文件;
(3)投标人之间协商报价、技术方案等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4)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投标人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5)投标人之间事先约定由某一特定投标人中标;
(6)投标人之间商定部分投标人放弃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或者放弃中标;
(7)投标人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之间、投标人相互之间,为谋求特定投标人中标或者排斥其他投标人的其他串通行为。
22.2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
(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
(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
23.开评标现场组织
23.1 采购代理机构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通过电子交易平台组织开标、开启投标文件,所有投标人均应当准时在线参加。投标人如不在线参加开标大会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事后不得对采购相关人员、开标过程和开标结果提出异议。
23.2 投标文件的提取
开标、开启投标文件时,电子交易平台自动提取所有投标文件。
23.3 投标文件的解密
23.3.1 解密
(1)投标人应在电子交易平台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在线解密工作。
解密完成的时间根据投标人的网速、硬件环境、投标文件的大小而不同,开标后请投标人尽量提前启动解密,否则将可能未按时解密。
(2)投标文件的制作和解密应使用同一个数字证书,否则将可能解密失败。
23.3.2 解密失败的异常处理
(1)投标文件未按时解密,投标人提供了备份投标文件的,以备份投标文件作为依据,否则视为投标文件撤回。投标文件已按时解密的,备份投标文件自动失效。
(2)投标文件未按时解密且未提供备份投标文件的,视为投标文件撤回,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3.4 投标文件的开启
解密及其异常处理完成后,开启投标文件,公布投标人名单,并组织签署《政府采购活动现场确认声明书》。
23.5 资格审查
开启各投标人的资格文件,进行审查,审查完成后公布结果。
23.6 符合性审查、商务技术评审
开启资格审查通过的投标人的商务技术文件进入符合性审查、商务技术评审。公布符合性审查、商务技术评审无效供应商名称及理由;公布经商务技术评审后有效投标人的名单,同时公布其商务技术部分得分情况。
23.7 报价评审
开启符合性审查、商务技术评审有效投标人的报价文件,公布开标一览表有关内容,同时当场制作开标记录表,投标人通过电子交易平台确认(不予确认的应说明理由,否则视为无异议)。报价文件开标结束后,由评标委员会对报价的合理性、准确性等进行审查核实。
23.8 结果公布
评审结束后,通过发送邮件形式公布中标候选人名单,及采购人最终确定中标人名单的时间和公告
方式等。
特别说明:如遇电子交易平台电子化开标或评审程序调整的,按调整后程序执行。
24.资格审查
24.1 资格审查主体: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负责资格审查。
24.2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人的资格文件进行审查,以确定投标供应商是否具备投标资格。在资格审查时,投标人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资格审查不合格,其投标无效:
(1)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或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
(2)投标文件的资格证明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
(3)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投标无效情形的。
24.3 开标结束后资格审查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对投标人信用记录进行甄别。合格的投标人须符合《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信用记录查询详见前附表。
24.4 开标结束后资格审查时,投标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的规定: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24.5 资格审查结束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资格审查结果告知评标委员会。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告知其未通过的原因。
24.6 合格投标人不足 3 家的,不再评标。
25.评标
25.1 评标委员会将根据招标文件和有关规定,履行评标工作职责,并按照评标方法及标准,全面衡量各投标人对招标文件的响应情况。对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排出推荐中标的投标人的先后顺序,并按顺序提出授标建议。详见招标文件第三部分“评标方法及标准”。
26.可中止电子交易活动的情形
采购过程中出现以下情形,导致电子交易平台无法正常运行,或者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时,采购人或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可中止电子交易活动:
(1)电子交易平台发生故障而无法登录访问的;
(2)电子交易平台应用或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
(3)电子交易平台发现严重安全漏洞,有潜在泄密危险的;
(4)病毒发作导致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
(5)其他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的情况。
出现前款规定情形,不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采购人或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待上述情形消除后继续组织电子交易活动;影响或可能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应当重新采购。
27.确定中标人
27.1 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评标结束后 2 个工作日内将评标报告送采购人确认。采购人应当自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在评标报告确定的中标候选人名单中按顺序确定中标人。中标候选人并列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中标人;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
27.2 采购人在收到评标报告 5 个工作日内未按评标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顺序确定中标人,又不能说明合法理由的,视同按评标报告推荐的顺序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28.中标通知
28.1 采购代理机构将在自中标人确定之日起 2 个工作日内,发出中标通知书,并在指定信息发布媒体上公告中标结果。结果公告期限为 1 个工作日。
28.2 中标通知书对采购人和中标人均具有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不得违法改变中标结果,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得放弃中标,否则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28.3 中标人因不可抗力或者自身原因不能履行合同的,采购人可以与排位在中标人之后的下一顺位的中标候选人签订合同,以此类推。如中标人放弃中标后,剩余有效投标人不具有竞争性的,依法重新组织招标或经批准按其他方式执行。
29.合同
29.1 采购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的规定,与中标人签订书面政府采购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和中标人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采购人不得向中标人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
29.2 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及投标修改文件、评标过程中有关澄清文件及经投标人电子签章确认的询标回复和承诺及中标通知书均作为合同组成部分。
29.3 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29.4 采购人与中标人应当根据合同的约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
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30.履约保证
招标文件要求中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的,中标人应当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履约保证金的数额不得超过政府采购合同金额的 5%。
31.验收
31.1 采购人或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组织对供应商履约的验收。大型或者复杂的政府采购项目,应当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参加验收工作。验收方成员应当在验收书上签字,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1.2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按照政府采购合同规定的技术、服务、安全标准组织对供应商履约情况进行验收,并出具验收书。验收书包括每一项技术、服务、安全标准的履约情况。
31.3 采购人可以邀请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投标人或者第三方机构参与验收。参与验收的投标人或者第三方机构的意见作为验收书的参考资料一并存档。
31.4 采购人根据验收结果,按照采购合同约定,及时向中标人支付采购资金。对于中标人违反采购合同约定的行为,采购人将依法追究其违约责任。
32.询问、质疑和投诉
32.1 投标人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及时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
32.2 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纸质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函格式详见附件。其中:
32.2.1 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质疑期限为供应商获得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采购文件在获取截止之日后获得的,应当自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且应当在采购响应截止时间之前提出。
32.2.2 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质疑期限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计算。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供应商须一次性提出。
32.2.3 对采购结果提出质疑的,质疑期限自采购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
32.3 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收到投标人的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纸质形式通知质疑投标人,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
32.4 质疑人对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提出投诉。投诉书格式详见附件。
32.5 投诉人捏造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投诉材料的或 1 年内 3 次以上投诉均查无实据的将由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禁止其 1 至 3 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33.法律责任
33.1 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
(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
(3)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
(4)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5)在招标采购过程中与采购人进行协商谈判的;
(6)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者提供虚假情况的。
中标供应商有前款第(一)至(五)项情形之一的,中标无效。
34.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支持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中小企业信用融资等政府采购政策。
详见前附表。
35.采购代理服务费详见前附表。
36.解释权
招标文件的解释权均属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
第三部分 评标方法及标准
一、评标办法
综合评分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
二、评标委员会组成
1、评标委员会的组成。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组成,成员人数为 5 人以上单数,其中评审专家不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
2、评标委员会的组成人员的回避。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评标委员会的组成人员与供应商有下列利害关系之一的,应当回避:
2.1 参加采购活动前 3 年内与供应商存在劳动关系;
2.2 参加采购活动前 3 年内担任供应商的董事、监事;
2.3 参加采购活动前 3 年内是供应商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
2.4 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
2.5 与供应商有其他可能影响政府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
三、评标委员会职责
1、评标委员会负责具体评标事务,并独立履行下列职责:
1.1 审查、评价投标文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商务、技术等实质性要求;
1.2 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有关事项作出澄清或者说明;
1.3 对投标文件进行比较和评价;
1.4 确定中标候选人名单,以及根据采购人委托直接确定中标人;
1.5 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有关部门报告评标中发现的违法行为;
1.6 法律、法规、规章、招标文件等规定的其他事项。
2、评标委员会及其成员不得有下列行为:
2.1 确定参与评标至评标结束前私自接触投标人;
2.2 接受投标人提出的与投标文件不一致的澄清或者说明,87 号令第五十一条规定的情形除外;
2.3 违反评标纪律发表倾向性意见或者征询采购人的倾向性意见;
2.4 对需要专业判断的主观评审因素协商评分;
2.5 在评标过程中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的;
2.6 记录、复制或者带走任何评标资料;
2.7 其他不遵守评标纪律的行为。
评标委员会成员有 2.1-2.5 行为之一的,其评审意见无效,并不得获取评审劳务报酬和报销异地评
审差旅费。
四、评审前准备
1、评审人员签到
出席评审活动现场人员凭有效身份证件登记、签到,签订《政府采购评审人员xx自律承诺书》。
2、宣读工作纪律和回避情形
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介绍评审现场的人员情况,宣布评审工作纪律,告知评审人员应当回避情形,通报参加本项目采购的投标人名单,宣读最终提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单。
3、推选组长
组长由评标委员会各成员推选产生。组长负责主持评审工作,组织评标委员会进行有关评审的讨论和表决,负责组织询标工作,负责审核评标委员会各成员的评审情况,负责评分汇总审核,负责审核询标记录、废标决议、评标报告、授标结果意见等评标记录文件,负责组织评标委员会各成员对相关文件的签字确认。
4、招标文件及评分细则审阅、确认
评标委员会发现招标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标工作无法进行,或者招标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应当停止评标工作,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沟通并作书面记录。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确认后,应当修改招标文件,重新组织采购活动。
5、项目说明
采购人可以在评标前根据评标委员会要求说明项目背景和采购需求,说明内容不得含有歧视性、倾向性意见,不得超出招标文件所述范围。说明应当提交书面材料,并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
五、评审程序
1、符合性审查
评标委员会应当对符合资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符合投标无效情形的,投标无效。评标委员会对拟认定为投标文件无效的,组织相关投标人进行xx、澄清或申辩,投标人应在规定截止时间前在线回复相关内容并经电子签章后提交,逾期不确认的视为认可。
2、投标人澄清、说明或者补正
对于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审中需要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作出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评标委员会和投标人应当通过电子交易平台交换数据电文。提交澄清说明或补正须经电子签章。提交澄清说明或补正的时间不少于半小时,投标人已经明确表示澄清说明或补正完毕的除外。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3、比较与评价
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评标标准,对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
价。
4、汇总(商务技术得分情况)
评标委员会各成员应当独立对每个投标人的商务和技术文件进行评价,并汇总商务技术得分情况。客观分值由评标委员会统一意见后打分。
5、核对评标结果
评标结果汇总完成后,除下列情形外,任何人不得修改评标结果:
(1)分值汇总计算错误的;
(2)分项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围的;
(3)评标委员会成员对客观评审因素评分不一致的;
(4)经评标委员会认定评分畸高、畸低的。
评标报告签署前,经复核发现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当场修改评标结果,并在评标报告中记载;评标报告签署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发现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应当组织原评标委员会进行重新评审,重新评审改变评标结果的,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
6、报价审核
对经商务和技术评审符合采购需求的投标人的报价的合理性、准确性等进行审查核实:
6.1 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规定截止时间前在线回复相关内容并经电子签章后提交,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6.2 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规定,对于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一定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6.3 投标价格的修正原则。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
(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
(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5)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投标人对根据修正原则修正后的报价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
7、汇总得分
评标委员会各成员应当独立对每个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价,并汇总每个投标人的得分。
8、顺序排列与中标候选推荐
8.1 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
8.2 多家投标人提供相同品牌产品(单一产品采购项目中的该产品或者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的核心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
9、投标无效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投标无效:
(1)投标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
(2)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
(3)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
(4)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
(5)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6)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
9.1 其中,商务技术文件符合性审查的无效情形有: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均无效);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的;
(3)投标人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投标人未提供有效的资格证明文件的,视为投标人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
(4)投标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
(5)经评标委员会审核,投标文件不满足招标文件中实质性响应条款的(具体条文前标注“▲”的为实质性响应条款);
(6)经评标委员会审核,投标人符合财政部 87 号令第三十七条规定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的,其投标无效:
(a)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b)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c)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
(d)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e)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7)仅提交“备份投标文件”的;
(8)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品目清单,投标文件未响应的;
(9)投标人有恶意串通、妨碍其他投标人的竞争行为、损害采购人或者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情形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或视为恶意串通,其投标无效:
(a)供应商直接或者间接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处获得其他供应商的相关情况并修改其投标文件或者响应文件;
(b)供应商按照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的授意撤换、修改投标文件或者响应文件;
(c)供应商之间协商报价、技术方案等投标文件或者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d)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供应商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e)供应商之间事先约定由某一特定供应商中标、成交;
(f)供应商之间商定部分供应商放弃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或者放弃中标、成交;
(g)供应商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之间、供应商相互之间,为谋求特定供应商中标、成交或者排斥其他供应商的其他串通行为。
(10)投标人提供虚假材料投标的(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节);
(a)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
(b)提供虚假的财务状况或者业绩;
(c)提供虚假的项目负责人或者主要技术人员简历、劳动关系证明;
(d)提供虚假的信用状况;
(e)其他弄虚作假的行为。
(11)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12)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
9.2 报价文件符合性审查的无效情形有:
(1)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
(2)报价内容前后不一致,且投标人拒绝按修正原则对报价内容进行确认的;
(3)投标文件出现不是唯一的、有选择性投标报价的;
(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均无效)
(5)报价为零元报价或出现赠送行为的;
(6)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且不能提供书面说明的;
(7)投标人提供虚假材料投标的;
(8)报价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9)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
六、评审报告
1、评审报告
评标委员会根据全体评标成员签字的原始评标记录和评标结果编写报告,并推荐中标候选人。评审报告的主要内容包括:
(1)招标公告刊登的媒体名称、开标日期和地点;
(2)投标人名单和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
(3)评标方法和标准;
(4)开标记录和评标情况及说明,包括无效投标人名单及原因;
(5)评标结果,确定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或经采购人委托直接确定的中标人;
(6)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包括评标过程中投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要求进行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评标委员会成员的更换等。
2、评审争议事项处理
评标委员会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标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及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评标报告。
七、废标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六条之规定,在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
(1)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 3 家的;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废标后,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将废标理由通知所有投标人。
八、重新组织采购
1、评标委员会发现招标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标工作无法进行,或者招标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将停止评标工作,并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沟通并作书面记录。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确认后,将修改招标文件,重新组织采购活动。
2、存在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一条、第七十二条规定的违法行为之一,影响或者可能影响中标、成交结果的,依照下列规定处理:
(1)未确定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的,终止本次政府采购活动,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
(2)已确定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但尚未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中标或者成交结果无效,从合格的中标或者成交候选人中另行确定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没有合格的中标或者成交候选人的,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
(3)政府采购合同已签订但尚未履行的,撤销合同,从合格的中标或者成交候选人中另行确定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没有合格的中标或者成交候选人的,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
(4)政府采购合同已经履行,给采购人、供应商造成损失的,由责任人承担赔偿责任。
政府采购当事人有其他违反政府采购法或者本条例规定的行为,经改正后仍然影响或者可能影响中标、成交结果或者依法被认定为中标、成交无效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理。
九、保密和录像
1、保密。评审活动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评审过程中凡是与采购响应文件评审和比较、中标成交供应商推荐等评审有关的情况,以及涉及国家秘密和商业秘密等信息,评审委员会成员、采购人和采
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相关监督人员等与评审有关的人员应当予以保密。
2、录音录像。采购代理机构对评审工作现场进行全过程录音录像,录音录像资料作为采购项目文件随其他文件一并存档。
十、评标标准
各有效投标人的综合得分为:投标价格得分+技术和商务方案得分之和,总分为 100 分,其中:投标价格得分 30 分,技术和商务方案 70 分。
经统计,各有效投标人的最终评审分为评标委员会成员评分的算术平均值(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投标人得分排序:按最终评审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
根据上述评标办法,分值安排如下:价格分(30 分):
报价的合理性:分析总报价及各个分项报价是否合理,报价范围是否完整,有否重大错漏项,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报价出现异常时,有权要求投标人在评标期间对投标报价的详细组成等事项作出解释和澄清,并确认其投标报价是否有效。
报价分计算方法:根据各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以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有效投标价格的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
(评标基准价/有效投标报价)×价格分权值×100(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四舍五入),当场统一计算)。根据《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中小企业局转发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
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浙财采监[2012]11 号)及《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简化中小企业类别确认流程有关事项的通知》(浙财采监〔2018〕2 号),对小型、微型企业或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投标报价给予 10%的扣除,并用扣除后的价格计算价格评分。投标人需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未提供的不享受上述扶持政策。
技术和商务得分(70 分):包括投标方案的先进性、科学性和完整性,技术和服务方案与需求的吻合程度等情况,以及技术或者服务水平、履约能力、售后服务等方面的因素。
评价指标 | 子项 | 评分细则 | 权重 |
技术和服务水平 | 产品技术 性能及方案 | 是否满足技术参数需求条款,完全响应技术条款的得 15 分,有一项 不能满足技术参数条款的扣 1 分,扣完为止。 | 15 |
投标产品的技术先进性 | (1)投标方案中提供或使用主要设备具有稳定性和可靠性(4 分); (2)产品配置的设计先进(3 分); (3)投标人所提供的储物柜阻燃性能通过国家级相关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检测合格,阻燃等级达到 HB 级的得 1 分,阻燃等级达到 V-2、 V-1 级的得 2 分,阻燃等级达到 V-0 级的得 3 分,提供检测报告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或承诺中标后提供,未提供不得分。 | 12 |
评价指标 | 子项 | 评分细则 | 权重 |
(4)投标人所提供的主要产品具有中国绿色环保产品认证证书得 2 分,没有提供证明材料的,此项不得分。 | |||
质保期 | 满足采购文件质保期的得 3 分。 | 3 | |
安装实施方案 | 投标人提供的安装实施组织方案具有科学性、合理性、规范性和可 操作性(4 分);配备或提供的人力资源、实施设备、机械以及测试仪器的完备情况(4 分)。 | 8 | |
售后服务 | 售后服务方案 | 投标人售后服务人员配备、售后服务体系是否完善等情况,在设备保修、维护响应时间、定期回访、备品备件、是否拥有统一的售后维修服务电话等方面的承诺是否合理并有具体可行措施(6 分)。(投 标文件中没有对应承诺的,此项不得分) | 6 |
培训服务:投标人提出培训计划、地点、组织、人员配备、资料内 容是否完整、科学合理(2 分)。 | 2 | ||
服务水平 | 投标单位具有较强的科研研发能力和专业技术队伍(4 分)。 | 4 | |
与投标产品相关的外观、结构、工艺及技术专利(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得分不同,专利须在保护期内):每项发明专利得 1 分,最 高得 3 分;每项实用新型专利得 0.5 分,最高得 1 分;每项外观专 利得 0.5 分,最高得 1 分。提供专利证书复印件,本项合计最高得 3 分。 | 3 | ||
投标人通过国家标准 GB/T27922-2011《商品售后服务评价体系》五星级认证的得 3 分,五星级以下的得 1 分。其他不得分。(提供认证 证书复印件,不提供不得分) | 3 | ||
政府采购政策落实 | 环境标志 产品、节能产品评审 | 投标产品主体列入节能产品目录清单得 1 分;投标产品主体列入环 境标志产品目录清单得 1 分。投标人须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认证证书复印件,否则不得分。 | 2 |
履约能力 | 资信情况 | 投标人同时具有 ISO9001 质量体系、ISO14001 环境体系认证、 ISO45001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得 3 分。(投标人需提供有效期内的认证证书复印件,否则不得分) | 3 |
投标产品具有更衣柜管理系统软件的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得 3 分。(提供证书复印件,否则不得分) | 3 | ||
类似项目业绩 | 投标人2017 年1 月1 日至今的同类项目业绩(以签订合同日期为准), 每提供 1 个得 1 分,最高得 6 分。(提供中标通知书及合同复印件方可计分) | 6 |
第四部分 采购需求
一、项目概况
场馆服务大提升及无障碍设施(更衣室储物柜等)采购项目,采购预算 732400 元。
二、项目须执行的标准、规范
符合国家、地区、行业有关技术规范要求和技术标准。
三、采购内容
1、标的物:场馆服务大提升及无障碍设施(更衣室储物柜等)采购
2、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 15 日内完成。
3、货物或服务提供的地点:由中标单位负责运送至采购人指定地点并进行安装。
四、采购项目技术、服务要求
1、货物技术参数要求
序 号 | 名称 | 技术参数 | 数量 | 单位 | 产品参考图 |
1 | SMC 储物柜 | (1)采用 SMC 复合材料模压一次成型,全新的结构固定技术进行安装,无需任何螺栓连接,由层板、边板、背板、门板、左右边条、底座等组成。储物柜具有阻燃效果。 (2)外部尺寸:高 2000×宽 1185×深 525(mm)、单门柜尺寸:960mm (高)*385mm(宽)*525mm(深)。 (3)材料环保安全,触感柔和、致密防滑,表面光洁度好,易于保养维护。 (4)锁具安装于更衣柜内,柜门关闭后在柜体外看不到锁具。供电方式为 220V 转安全低压在线式集中供电,自带后备 UPS 电源供电,保证停电时正常使用(不少于 3 小时),并且确保远距离高湿度环境下正常供电。 (5)锁具具有管理员管理权限,为避免泳客在刷卡时形成扎堆等情况,泳客持钥匙在对应编号的柜门上进行刷卡,并非在指定位置的集控面板进行刷卡。 (6)为防止线路短路造成全体失灵等安全隐患,柜体内线路板采用防潮设计、隐蔽、防拉扯、工作稳定,锁具防水防腐蚀,并抗磨抗老化,保证安全可靠。 (7)智能电子锁配套钥匙为 IC 或 ID 芯片,能兼容 IC 及 ID 的收费管理系统,钥匙手环需配套自动发放机的使用。 (8)在任何紧急情况下(所有权限钥匙遗失,或发生故障等情况), 可应急开门。补卡操作简单,补卡后原丢失卡即失效。 | 942 | 门 |
2 | 全塑更衣凳 | 全塑更衣凳为全塑材质,具有造型美观、经济耐用、防腐蚀等特点。 (1)规格:1800mm×350mm×430mm。 (2)更衣凳面板与支架均为全新原生材料加工的 PVC 塑料成品,不使用五金件连接,中间无拼接。 (3)更衣凳承重大于 500kg,材质厚度 50mm。 (4)更衣凳面板颜色可选全橘黄色或全蓝色或橘黄蓝色标配。 | 80 | 张 | |
3 | 自动储物柜 | 1、产品介绍 36 门电子存包柜外形尺寸:W2300*D430*H1800,单柜尺寸 W270*D410*H2802。 产品技术指标及性能 (1)电子存包柜特性:智能电脑分配密码,确保存包和取包安全。 (2)电子存包柜优点:智能化操作简单快捷。 (3)电子存包柜功能:智能管理密码—应急开箱,全自动清箱。 | 15 | 组 | |
4 | 休息座椅 | 带中间扶手三人位座椅(尺寸为≥1800*680*800),座椅整体为 304 不锈钢材质(座板、椅托、扶手、横梁、座椅腿等主要构件) 。扶手和座椅腿必须一体化材质;座板需为网孔透气形式,加厚材料,厚度≥ 1.5mm,座板采用安全圆头包边,确保身体接触时安全;座椅能够承重 ≥500 公斤;座椅带调整脚垫。 | 30 | 套 |
5 | 休息座椅 | 两人位座椅(1220*680*800)、座椅整体为 304 不锈钢材质(座板、椅托、扶手、横梁、座椅腿等主要构件) 。扶手和座椅腿必须一体化材质;座板需为网孔透气形式,加厚材料,厚度≥1.5mm,座板采用安全圆头包边,确保身体接触时安全;座椅能够承重≥500 公斤;座椅带调整脚垫。 | 1 | 套 |
2、服务要求
(1)中标人负责所供设备、软件的安装、现场施工调试及上线,采购人予以配合。
(2)设备、软件的安装、现场施工调试所需的工具、仪表及安装材料等应由投标人自行解决。
(3)供应商须在投标文件技术标中针对本次采购制定详细的施工计划及供货安装计划,保证本次采购项目按时优质完成。
(4)投标人的储物柜(自动储物柜)的相关智能管理系统等软件,须对采购人免费开放技术后台。投标人应无条件免费指派相应软件工程师配合采购人完成智能场馆系统的对接工作,满足采购人的智能场馆建设要求,确保后续储物柜纳入采购人智能系统中能够正常、有效运行。
3、质保期:本次项目中涉及的货物及系统软硬件的质保期为 24 个月;质保期开始时间以最终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在质保期内,中标人应对产品出现的质量及安全问题负责处理解决并承担一切费用。
4、本项目核心产品是 SMC 储物柜和自动储物柜
5、投标人需提供详细的培训计划和内容。
6、投标人所投设备(产品)配置应能满足本项目的需求。供应商必须对指标要求有明确的响应,针对采购要求如实描述是否偏离。上述所有指标要求采购人提出须满足的,若出现负偏差,设备的技术指标、设备质量要求部分分数酌情扣分,扣完为止。
投标人按招、投标文件规定的产品性能、技术参数要求、质量标准向采购人交付产品(硬件产品应是未经使用的全新产品),并符合国家法律规定和技术规格、质量标准的原厂合格产品。设备在供应商组织到货后进行开箱验收时,如采购人认为有必要,投标人无条件同意由采购人委托其认可的具备相关资质的第三方权威机构,进行测试产品性能,测试结果达不到投标文件描述的,采购人有权拒收或退货,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和后果由供应商承担。
7、在中标并签定合同后,中标人应根据采购人的要求,免费向采购人提交详细的相关技术资料。在供货时,中标人须向采购人提供产品的检验标准和检测报告、合格证书等。
五、商务要求
(一)验收要求
中标人应提供有效检验文件,经采购人认可后,与货物技术参数、合同内容一起作为验收标准。采购人对货物验收合格后,双方共同签署验收合格证书并加盖公章。验收中发现货物达不到验收标准或合同规定的技术参数,中标人必须更换直至满足要求,并且赔偿由此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
如因中标人原因第一次验收未通过,后续验收费用由中标人支付。
(二)支付方式
(1)合同签订后,采购人向中标人按合同总金额的 5%计收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在最终验收合格后 10 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如中标人在履约期间未履行有关义务或项目未验收通过的,采购人将延期退还中标人履约保证金,直到中标人正常履行有关义务止。
(2)合同签订后,全部货物运抵目的地完成安装调试并经验收合格后 15 日内支付合同总价的 100%。
(中标人提供正式税务发票)
(三)合同条款:详见招标文件第五部分。
(四)其他
1、其他涉及到评审因素的要求或采购人认为必须表述的要求。
2、投标人须承诺在中标后提供与电子投标文件一致的纸质版投标文件叁份。
六、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要求
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本项目如需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清单内的产品的,采购需求要求供应商所投的相应产品须提供经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属于强制采购品目清单中的产品如未获得证书,其响应将被拒绝。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支持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供应商为中小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且提供相关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相关材料,价格按比例扣除后评审。
支持中小企业信用融资:详见招标文件《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信用融资相关事项通知》
说明:合同将由杭州市体育事业发展中心(以下简称甲方)与经评审最终确定的中标人(以下简称乙方)结合本项目具体情况协商后签订。
场馆服务大提升及无障碍设施(更衣室储物柜等)采购项目政府采购合同
采购编号:THZB-20ND7108
合同编号:
签订地点:杭州
甲方: 杭州市体育事业发展中心乙方:
甲方通过 方式,向乙方采购关于场馆服务大提升及无障碍设施(更衣室储物柜等)采 购项目的相关货物及配套服务,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规定,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签订本合同并遵照执行。
1、定义
在本合同中,除非上下文另有说明,下列词语分别具有本条所指含义:
1.1. “工作日”,指中国法定节假日之外的日期。
1.2. “年”,指日历年;一年按 365 天计算。
1.3. “元”,指中国法定货币人民币元。
2、采购内容
2.1 本次甲方向乙方采购合同货物的具体信息如下:
序号 | 产品名称 | 品牌 | 型号 | 单价 | 数量 | 总价(元) | 备注 |
1 | |||||||
2 | |||||||
3 | |||||||
合计:人民币【 】元整(大写人民币【 】元) |
2.2 合同总价包括但不限于:设备购置费、辅助材料费、运杂费、安装调试费、保险费、培训费、税金等相关费税。
3、合同货物的质量标准
3.1 合同货物的技术标准(或质量要求),按下列第【 】项执行:
(1)按国家标准执行;(2)按相关行业标准执行;(3)按企业标准执行;(4)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标
准执行。
3.2 乙方向甲方提供本合同项下合同货物的特殊标准为:【 】。
3.3 乙方保证其提供的合同货物为全新的、未使用过的,亦保证合同货物在正确安装、保养、正常环境下使用稳定、正常。
4、合同货物的包装
乙方应当选择适合运输方式的包装,并确保对合同货物进行必要的保护;如因乙方包装原因导致合同货物出现瑕疵或毁损,由乙方进行退换货处理,并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经济损失。
5、合同货物的交付
5.1 合同货物的交付地点为【 】。
5.2 合同货物的交付时间为本合同签订之日起【 】日内/【】年【】月【】日之前。(注:请据实选择交付时间的确定方式。)
5.3 合同货物由乙方负责运输,运输方式为:【 】。
5.4 甲方指定合同货物的接收人为【 】,甲方应在收货时对合同货物的质量、规格、性能、包装和数量等进行详细而全面的检验,在验收无误后,予以签收,但不被视为最终验收。
6、履约保证、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
6.1 履约保证金:
合同签订后 个工作日内;乙方交纳合同金额的【 %】(人民币 元)作为本合同的履约保证金。缴纳形式: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
6.2 履约保证金在最终验收合格后 10 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如乙方在履约期间未履行有关义务或项目未验收通过的,甲方将延期退还中标人履约保证金,直到乙方正常履行有关义务止。
6.3 合同货物质量保证期为:自验收合格之日起【 2 】年。
6.4 在合同货物质量保证期之内,乙方应对由于设计、工艺或材料的缺陷而发生的任何不足或故障负责。
6.5 在合同货物质量保证期之内,乙方在接到甲方报修电话或通知后,应在接到通知起【 】小时内消除故障,如不能消除故障的必须在甲方指定的时间内免费提供同型号备用产品供甲方使用,直至故障消除为止。
6.6 在合同货物质量保证期之内,乙方应【每周/天/月/季度】指派【 】名人员至甲方现场对提供的合同货物及服务质量进行现场检查及电话回访。
6.7 乙方应满足甲方提出的与所提供的合同货物相关且经双方同意的其他要求。
6.8 由于质量问题产生的检测、运输、维修、人工等全部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6.9 货物在保修期间xx产品缺陷造成的甲方和(或)第三人的人身和(或)财产损失,乙方应予以全额赔偿,如甲方已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可向乙方全额追偿,同时乙方应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维权费用、名誉损害等。
7、乙方的责任与义务
7.1 乙方应按照合同所列货物品目、品牌、规格、型号和数量、交货时间等具体内容向甲方供货,
遇有特殊情况,以甲乙双方商定的供货时间为准。
7.2 乙方应当确保提供的合同货物符合本合同约定的技术标准(或质量标准)。按合同约定履行售后、质保等义务。
7.3 乙方在接到甲方停止供货的通知后应立即停止供货。未立即停止的,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7.4 在履行本合同期间,应运用合理的技能,认真、勤奋的工作。
7.5 乙方针对该项目出具的工作方案(包括交付、安装、调试等相关服务工作),均须事先经甲方书面确认后方可实施。乙方应当负责本项目的所有外部关系联系与协调。
7.6 乙方负责合同项下合同货物的安装调试,费用由乙方承担。
7.7 合同货物安装完成后【 】日内,乙方为甲方提供操作及维护培训,主要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及投标文件等,培训地点主要在设备安装现场或按甲乙双方的协商安排。
7.8 其他: 。
8、甲方的责任与义务
8.1 为乙方工作提供良好的外部条件,并按照合同约定支付款项。
8.2 甲方按双方约定的内容和时间,向乙方提供与项目有关的可以提供的资料。
8.3 甲方应检查供货清单内容是否与合同内容、产品实物一致,并不得随意变更品目、品牌、规格、型号、数量和金额,否则乙方有权拒绝供货。
8.4 甲方对乙方提供的项目工作方案(包括交付、安装、调试等相关服务工作)具有审定权、修改权,并有权要求乙方按甲方的要求修改方案,乙方不得以此为由要求增加任何费用。
8.5 根据实际情况,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对已经确认的方案进行修改、变通,乙方应当配合执行,以保证项目顺利进行。
9、验收
9.1 合同货物的验收:乙方将所供产品运至交货地点拆箱并安装调试完毕后,向甲方发出验收申请,甲方应当在【 】日内组织验收,验收方式为:【甲乙双方各指派 2 名人员共同参与】,验收标准为
【 】。
9.2 甲方在验收时对合同货物的型号、颜色和外观等有异议,或对合同货物的性能进行测试后,发现质量、技术性能等方面有问题的,可要求乙方免费换货。
9.3 交货验收后,甲方在任何时间发现合同货物存在假冒伪劣、以次充好或者质量不符合本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的,均有权要求乙方更换货物或者退货,并有权要求乙方赔偿由此遭受的所有经济损失。
9.4 乙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存在违反合同相关约定情况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立即整改,乙方未按甲方要求整改的,甲方有权拒绝验收,并可中止合同履行,乙方承担因此发生的一切损失、费用及延误责任。
9.5 经验收后,乙方所供商品及配套服务不合格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进行整改,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如整改后仍不合格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可以拒绝支付未支付的款项,乙方已经收取的款项应退还给甲方。
10、结算原则
10.1 招标文件及其补充文件、投标文件、评审纪要、中标通知书、采购合同等作为结算依据;
10.2 单价一次性包死,不再调整,经甲方分级审批认可的采购量增减,在决算时按单价和实际数量调整。
11、付款方式
11.1 本合同项下的合同价款总金额分【 1 】期支付:
(1)在 合同签订后,全部货物运抵目的地完成安装调试并经验收合格后 且甲方收到乙方正规合法等额发票之日起【15】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总金额的【100】%,即【 】元(大写:人民币【 】元整)。
11.2 付款方式为【银行转账】,乙方银行账户信息:开户银行:
开 户 名:账 号:
11.3 财政政策:
付款按财政政策执行,因乙方迟延履行以及不符合财政资金支付时间要求等原因造成不能及时支付款的,甲方不承担责任。
12、无市场开发权
12.1 乙方知晓并完全理解,隐性营销是指由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所进行的可能明示或暗示其与甲方之间的任何活动之间具有事实上并不存在的商业关联,或虽具有一定的关联但未经甲方授权进行广告、宣传、商业识别或其他市场开发活动。
12.2 乙方承诺,将严格遵守甲方知识产权保护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和市场开发的相关规则,坚持依法诚信经营,全面履行合同义务;未经权利人许可,不得从事市场开发活动。
13、保密义务
13.1 乙方确认并同意,应当对本合同的内容、因履行本合同或在本合同期间接触或知悉的甲方保密信息予以保密。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不得为本合同以外的任何其他目的自行使用、向他人披露或者允许他人使用该保密信息的全部或部分。如果乙方因任何司法或行政命令而需要披露任何保密信息,则乙方同意在进行任何披露之前,立即通知甲方该等请求或要求。
13.2 乙方可仅为本合同目的向其确有知悉必要的员工披露甲方提供的保密资料,但同时须指示其员工遵守本条规定的保密及不披露义务。乙方应仅为本合同目的而复制和使用保密资料。
14、知识产权
14.1 乙方保证乙方交付的货物及配套服务不会侵犯甲方及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并保证甲方及甲方利益相关方免于遭受任何第三方基于本合同交付的货物及配套服务而提起任何知识产权诉讼。如果任何第三方基于本合同交付成果而针对甲方或甲方利益相关方提起任何知识产权诉讼,乙方应负责应诉,并承担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鉴定费、罚金、赔偿金等,如甲方为自身及甲方利益相关方的利益应诉,并不免除乙方的前述义务,乙方应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前述全部损失。(但由于甲方原因而造成的第三方针对甲方或甲方利益相关方提起任何知识产权诉讼,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乙方
x侵害了第三方知识产权或其他合法权益的,还应及时公开澄清相关事实,使甲方声誉免受损害。
14.2 如乙方发现任何交付的货物及配套服务的知识产权可能有瑕疵,应立即书面通知甲方,并立即采取一切必要措施使交付的货物及配套服务合法化。
14.3 本条规定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即应履行,长期有效,并且不受本合同届满、提前终止或本合同中其他条款的无效或履行完毕等情形的影响。
15、合同的转让、变更及解除
15.1 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本合同的权利或义务全部或部分转移给第三人。
15.2 经审批,且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解除本合同。任何一方欲变更、解除本合同,必须提前
15 日以书面形式提出,双方协商一致后签署补充合同。
15.3 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另一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5.3.1 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本合同的目的。
15.3.2 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义务。
15.3.3 一方迟延履行主要义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15 日】仍未履行。
15.3.4 一方迟延履行义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15.3.5 法律规定或本合同约定的其他情形。
15.4 采购合同履行中,甲方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或者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乙方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当变更只是采购量增减时,按最后报价明细单中的单价进行结算。
17、违约责任
17.1 本合同签订后,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合同约定条款的,即构成违约。任何一方违约时,守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本合同,同时有权要求违约方支付违约金。
17.2 如果甲方未按照合同约定支付价款,乙方有权要求其承担应付未付金额【10%】的违约金。
17.3 如因乙方原因造成项目不能如期实施,则每延迟一日,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额【千分之六】的违约金,同时应将延迟期间的费用退还甲方,延期超过【15】日,甲方有权选择解除本合同(或停止供货)或要求延长项目实施期限。
17.4 若乙方所供商品及配套服务未通过甲方验收的,甲方有权拒绝支付该商品及配套服务所对应的费用,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款【10%】的违约金,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17.5 因乙方违约行为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如果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经济损失,乙方还应当赔偿甲方其余经济损失,包括直接经济损失及可预见的间接经济损失。间接经济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因违约方违约事项致使守约方损失的可期待利益及守约方为此支出的诉讼费、仲裁费、律师x、差旅费、公证费、鉴定费、评估费、保全费、执行费等费用以及其他可预见的间接经济损失。
17.6 乙方应当根据合同约定的履约时间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见索即付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履约保证金。
若乙方违约,且其提交的履约担保为支票、汇票或本票的,甲方有权在该票据的付款期限届满前以提示付款、背书等方式使用或处置该票据,无须向乙方返还票据或该票据项下款项;若乙方违约,且其
提交的履约担保为保函的,则甲方有权凭该保函原件直接向保函出具机构请求支付保函项下全部担保金额的款项。
18、争议解决
18.1 本合同应适用中国法律并应根据中国法律解释。
18.2 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应当协商解决。经双方协商不能解决的,均提请杭州仲裁委员会,按照其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19、不可抗力
19.1 不可抗力是指因无法预见、无法避免且无法克服之原因发生的事项,包括但不限于地震、台风、海啸、瘟疫、火灾、洪水、重大疫情、政府行为、战争、恐怖袭击、蓄意破坏等客观情况。
19.2 本合同项下任何一方对于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全部履行而给对方造成的任何损失不承担违约责任。
19.3 如果发生不可抗力事件,则受影响的一方应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以减少因本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全部履行而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并应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3】个工作日内通知对方,并在 14 个工作日内出具官方证明文件。
19.4 不可抗力影响因素消失以后,双方应协商是否继续履行合同。如果不可抗力因素对合同一方的义务产生实质性、无法补救的影响,导致合同已无法履行,双方应通过书面形式终止本合同。
19.5 如果因本条第 2 款和/或第 4 款所述原因导致本合同被提前终止,则任何一方均无需继续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义务,也无需为此向另一方承担任何责任;但双方应根据诚实信用原则,合理确定本合同终止前甲方为乙方提供的服务所应支付的费用,并进行相应的结算。但一方延迟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该方的责任。
20、其他
20.1 本合同由甲乙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
20.2 对本合同的任何修改和补充均应以补充合同的形式作出,由双方签署后生效。本合同的附件、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0.3 本合同一式陆份,甲方执肆份,乙方执贰份,各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0.4 本合同文件、中标通知书、招标文件及其补充文件、投标文件、技术标准和要求、合同补充条款或说明(如有)构成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本合同签署页)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受委托人(签字):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受委托人(签字):
合同鉴证方(盖章):杭州天弘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经办人(签字):
签 约 地: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第六部分 投标文件格式
一、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须知:
1、投标人应严格按照以下顺序填写和提交下述规定的全部格式文件以及其他有关资料,混乱的编排导致投标文件被误读或评标委员会查找不到有效文件是投标人的风险。
2、所附表格中要求回答的全部问题和/或信息都必须正面回答。
3、本声明书的签章人应保证全部声明和问题的回答是真实的和准确的。
4、评标委员会将应用投标人提交的资料作出自己的判断。
5、投标人提交的材料将在一定期限内被保密保存,但不退还。
6、全部文件应按投标人须知中规定的语言和份数提交。
7、投标人在使用电子交易平台进行投标的过程中遇到涉及平台使用的任何问题,可致电平台技术支持热线咨询,联系方式:000-000-0000。
二、投标文件编制格式及规范要求:
1、投标文件应使用电子交易平台客户端软件,并按照本招标文件和电子交易平台要求编制并加密投标文件。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2、投标文件制作并加密完成后应在电子交易平台上传完成。
3、投标文件应使用电子交易平台 CA 数字证书进行电子签章。
4、资格文件和商务技术文件部分不得出现本项目投标报价,如因投标人原因提前泄露投标报价,是投标人的责任。
5、投标人应准确设置评审关联点。未设置或设置错误导致投标文件被误读、漏读或者查找不到相关内容的,是投标人的责任。
6、投标文件所提供的相关材料的尺寸和清晰度应该能够在电脑上被阅读、识别和判断。投标文件内容无法阅读、识别和判断的,视为未提供。
7、投标文件的容量大小须符合电子交易平台规定。
封面
场馆服务大提升及无障碍设施(更衣室储物柜等)采购项目
资格文件
项目编号:
投标人名称:年 月 日
资格文件
目录
(1)投标人的营业执照 (页码)
(2)财务状况报告… (页码)
(3)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 (页码)
(4)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 (页码)
(5)投标人资格声明… (页码)
(6)特定资格证明材料 (页码)
一、投标人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说明:1、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投标的须提供:
(1)投标人为法人的,应提交营业执照或法人登记证书的复印件;
(2)投标人为非法人组织的,应提交依法登记证书复印件;
(3)投标人为个体工商户的,应提交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复印件;
(4)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应提交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
二、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
说明:
(1)投标人上年度能全面清晰的反映财务状况的财务报表材料(包括损益表、资产负债表等资料)。
(2)若成立时间不足 1 年的,则提供从成立之日起至今的符合本项前款规定的财务报表资料;
(3)新成立的公司,提供相关情况说明材料;
三、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说明:
(1)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 3 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纳税证明材料。
四、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说明:
(1)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 3 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材料。
五、投标人资格声明
杭州市体育事业发展中心、杭州天弘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和招标文件的规定,我单位郑重声明
如下:
一、我单位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规定登记注册的,注册地点为 ,全称为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为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我单位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我单位依法进行纳税和社会保险申报并实际履行了义务。
四、我单位具有履行本项目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并具有履行合同的良好记录。
五、我单位在参加采购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未因违法经营受 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其中较 大数额罚款是指:达到处罚地行政处罚听证范围中“较大数额罚款”标准的;法律、法规、规章、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对“较大数额罚款”标准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届满的,可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六、我单位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七、与我单位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信息如下(如无,填写“无”):
1、与我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其他单位如下: 。
2、我单位直接控股的其他单位如下: 。
3、与我单位存在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如下: 。
八、我单位不属于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
九、我单位无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
1、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2、在“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不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我单位保证上述声明的事项都是真实的,如有虚假,我单位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承担因此所造成的一切损失。
注:第二条“良好的商业信誉”是指投标人经营状况良好,无本资格声明第九条情形。
投标人名称(xx): 日期: 年 月 日
六、特定资格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本项目投标人的特定资格情况表
资质要求 | 投标人响应情况 | ||||||
招标公告要求特定资格要求 | 资质级别 | 资质名称 | 资质级别 | 颁证机构 | 证书有效期 (起止年月) | 证书复印件所在页 码 | 备注 |
详见公告内容 | |||||||
附件:资格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说明:如招标公告中规定投标人特定资格要求的,投标人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封面
场馆服务大提升及无障碍设施(更衣室储物柜等)采购项目
商务技术文件
项目编号:
投标人名称:年 月 日
商务技术文件
评分索引表
序号 | 评分细则内容 | 投标响应情况 | 证明材料所在页码 | 备注 |
目录
(1)授权委托书 (页码)
(2)法定代表人及其授权代表的身份证明… (页码)
(3)声明书… (页码)
(4)采购需求响应… (页码)
(5)采购需求偏离说明表 (页码)
(6)合同条款偏离说明表 (页码)
(7)廉政承诺书… (页码)
(8)关于对招标文件中有关条款的拒绝声明… (页码)
(9)认为需要的其他商务技术文件或说明… (页码)
注:以上目录是编制投标商务技术文件的基本格式要求,各投标人可根据自身情况进一步细化。
一、授权委托书
杭州市体育事业发展中心、杭州天弘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兹委派本公司 先生/女士(身份证号: ,其在本公司的职务是: ,联系电话: 手机: 传真: )作为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本公司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杭州市体育事业发展中心场馆服务大提升及无障碍设施(更衣室储物柜x)xx(xxxx)(xx:XXXX-00XX0000)的投标文件、签订政府采购合同、询问、质疑、投诉等有关事宜。
本委托书有效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被授权委托人无转委托权。
投标人名称(xx):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或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
签发日期: 年 月 日
说明:(1)授权委托书应按上述内容及格式填写,不得修改。
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或扫描件)正面 | 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或扫描件)反面 |
二、法定代表人及其授权代表的身份证明(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
投标人名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地址:
姓名: (身份证号: )性别: 年龄: 职务: 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
特此证明
投标人名称(xx):
日期: 年 月 日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扫描件)正面 |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扫描件)反面 |
三、声明书
杭州市体育事业发展中心、杭州天弘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本单位自愿参加杭州市体育事业发展中心场馆服务大提升及无障碍设施(更衣室储物柜等)采购项目(编号:THZB-20ND7108)的投标,并保证投标文件中所列举的投标报价文件、商务技术文件和资格文件及相关资料和公司基本情况资料是真实的、合法的。
同意此次招标文件中的各项内容。
同意提供按照贵方可能要求的与投标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等。
本单位如中标,保证按照投标文件的承诺与贵方签订合同,保证履行合同条款并缴纳履约保证金。
投标人名称(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四、采购需求响应
编制说明: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第四部分采购需求自行编写采购需求响应文件(其内容可包括,且不限于详细的技术指标和性能、售后服务和技术服务的组织及保证措施等。格式自拟)。
五、采购需求偏离说明表
项目名称:场馆服务大提升及无障碍设施(更衣室储物柜等)采购项目编号:THZB-20ND7108
招标文件要求 | 投标文件响应 | 偏离 | 说明 |
投标人名称(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六、合同条款偏离说明表
项目名称:场馆服务大提升及无障碍设施(更衣室储物柜等)采购项目编号:THZB-20ND7108
序号 | 招标文件章节条款号 | 招标文件要求 | 投标文件的应答 | 偏离说明 |
投标人保证:除本合同条款偏离表列出的偏离外,我单位对招标文件的其 他商务、合同条款完全响应,无偏离。 |
备注:(1)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第五部分“拟签订的合同文本”填写本表;
(2)投标人如果对招标文件第五部分“拟签订的合同文本”的响应有偏离,应将偏离条款逐条如实应答,并作出说明;
(3)在采购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时,如中标人未在投标文件“合同条款偏离表”中列出偏离说明,无论已发生或即将发生任何情形,均视为完全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并写入合同。若中标人在合同签订前,以上述事项为借口而不履行合同签订手续及执行合同,则视作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
投标人名称(xx):
日 期: 年 月 _日
七、廉政承诺书
杭州市体育事业发展中心、杭州天弘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为加强采购活动中的廉政建设,防止发生违法违纪行为,体现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本投标人特作如下承诺:
一、不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及其他投标人私下串通协商,进行围标、串标、抬标,控制投标价格。
二、不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评标专家行贿,以不正当手段谋取中标。三、不向监管人员请客、送礼及组织其他有可能影响客观公正监管的活动。
四、自觉遵守开标、评标现场工作纪律,不私下接触评标专家,不干扰正常的开标评标秩序。
五、不给责任人的违法违规行为说情、解脱。
如违反上述承诺,你方有权立即取消我单位投标、中标或在建项目的履约资格,有权拒绝我单位在一定时期内进入你方进行政府采购或其他经营活动,并通报监督管理部门、纪检监察部门或司法机关调查处理。由此引起的相应损失均由我单位承担。
投标人名称(xx): 日期: 年 月 日
八、对招标文件中有关条款的拒绝声明
(根据招标文件要求自行编制)
投标人名称(xx): 日期: 年 月 日
九、其他商务技术文件或说明
(根据招标文件要求自行编制)
投标人名称(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封面
场馆服务大提升及无障碍设施(更衣室储物柜等)采购项目
报价文件
项目编号:
投标人名称:年 月 日
报价文件
目录
(1)投标响应函… (页码)
(2)开标一览表(报价表) (页码)
(3)分项报价表或报价明细表… (页码)
(4)享受政府采购政策优惠的证明资料(如有) (页码)
(5)交纳采购代理服务费承诺书… (页码)
一、投标响应函
杭州市体育事业发展中心、杭州天弘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投标人全称)授权 (全权代表姓名) (职务、职称)为全权代表,参加贵方组织的场馆服务大提升 及无障碍设施(更衣室储物柜等)采购项目(招标编号:THZB-20ND7108)招标的有关活动,并对此项目进行投标。为此:
1、我方同意在投标须知规定的开标日期起遵守本投标文件中的承诺且在投标有效期满之前均具有约束力。
2、我方承诺已经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应当具备的条件:
(1)基本资格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特定资格条件: 。
3、提供投标须知规定的全部投标文件,具体内容为:
(1)报价文件;
(2)商务技术文件;
(3)资格文件。
4、我方保证忠实地执行双方所签订的合同,并承担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保证遵守招标文件中的其他有关规定。我方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要接受最低价的投标。
5、如果在开标后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我方同意贵方按《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及诚信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上报我方诚信状况。
6、我方愿意向贵方提供任何与该项投标有关的数据、情况和技术资料。若贵方需要,我方愿意提供我方作出的一切承诺的证明材料。
7、我方已详细审核全部招标文件,包括招标文件澄清、修改通知(如果有)、参考资料及有关附件,确认无误。
8、我方将xxxx《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规定:
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以采购金额 5‰以上 10‰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a)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 b)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 c)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
d)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e)在招标采购过程中与采购人进行协商谈判的; f)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提供虚假情况的;
供应商有前款第 a)至 e)项情形之一的,中标无效。
投标人名称(盖章): | ||
联 系 人: 联系地址:邮政编码: | 联系电话: 传真号码: | |
日 期: | 年 | 月 日 |
二、开标一览表(报价表)
杭州市体育事业发展中心、杭州天弘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按你方招标文件要求,我们,本投标文件签章方,谨此向你方发出要约如下:如你方接受本投标,我方承诺按照如下开标一览表(报价表)的价格完成编号为 THZB-20ND7108的招标文件[项目名称:场馆服务大提升及无障碍设施(更衣室储物柜等)采购项目]的实施。
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 项目名称 | 报价 | 备注 |
1 | 场馆服务大提升及无障碍设施(更衣室储物柜等)采购 | 投标报价(大写) 。投标报价(小写) 。 |
有关本项目实施所涉及的一切费用均已计入报价。
投标人名称(xx):
日 期: 年 月 日
三、分项报价表或报价明细表
序号 | 名称 | 制造商/产地/品牌 | 规格型号 | 数量 | 单价 | 总价 | 备注 |
投标总价(小写) |
注:以上表格中各项可进一步细分,栏数不够可自加,投标人的报价应包括但不限于投标人的各项成本支出、合理的利润、应交纳的税金、采购代理服务费等,以及为完成本项目所可能发生的全部费用。投标人对合同内容的费用、质量、安全、xx服务等实行全面承包。
投标人名称(xx):
日期: 年 月 日
四、享受政府采购政策优惠的证明资料
(如有,以下文件均需加盖公章)
附件 1:《中小企业声明函》;
或监狱企业相关证明材料;
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说明:1、小微企业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证明材料的,报价分计算时对投标报价给予相应的扣除。
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证明材料的,视为小微企业,报价分计算时对投标报价给予相应的扣除。如中标,《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将随中标结果公告一同公告。
3、监狱企业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视为小微企业,报价分计算时对投标报价给予相应的扣除。
4、获得政府采购合同后,已享受政策的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不得分包给大型、中型企业。
5、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采用中大型企业所制造的货物(承担工程
/提供服务)的,不享受相关政策。
《中小企业声明函》
(非小微企业不用提供)
本企业xxxx,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 号)的规定,本企业为 (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即,本企业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规定的划分标准,本企业为
(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
2.本企业参加_ (采购人)的 (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由本企业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 (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制造的货物。本项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投标人(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注:声明函应按上述内容及格式填写,不得修改。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不用提供)
本单位xxxx,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 (采购人)的 项目(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投标人(xx):日 期:
注:1、声明函应按上述内容及格式填写,不得修改。
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证明材料的,视为小微企业,报价分计算时对投标报价给予相应的扣除。如中标,《残疾人福利性 单位声明函》将随中标结果公告一同公告。
3、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一)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10人(含10人);
(二)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
(三)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
(四)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
(五)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以下简称产品),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前款所称残疾人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愿的精神残疾人。在职职工人数是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的雇员人数。
五、交纳采购代理服务费承诺书
杭州天弘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我单位在贵公司组织的杭州市体育事业发展中心(采购人)场馆服务大提升及无障碍设施(更衣室储物柜等)采购(项目名称)(项目编号:THZB-20ND7108)的招标中若获中标,我单位保证按招标文件投标须知前附表的规定,向你公司即杭州天弘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支付采购代理服务费。如我单位未按上述承诺支付采购代理服务费,你公司有权取消我单位中标资格,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和责任由我单位承担。我单位声明放弃对此提出任何异议和追索的权利。
特此承诺。
开具发票信息
□ 增值税普通发票
□ 或按照以下信息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单位名称:
纳税人识别号:地址:
电话: 开户行:账号:
投标人全称(盖单位公章):
日 期: 年 月 日
为支持和促进中小企业发展,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杭州市财政局与省银保监局、市金融办、市经信局共同出台了《杭州市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信用融资管理办法》,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适用对象
在浙江政府采购网注册入库,并取得杭州市政府采购合同的杭州市内中小企业供应商。二、相关信息获取方式
请登陆杭州市政府采购网“中小企业信用融资”模块,查看信用融资政策文件及各相关银行服务方案。
三、申请方式和步骤
(一)“云采贷”融资
1、供应商先与银行对接,办理融资前期手续;
2、供应商中标后,登录“中小企业信用融资”模块测算授信额度,并向银行发出融资申请;
3、银行线上审批通过后,办理放贷手续。
(二)一般融资
1、供应商先与银行对接,办理融资前期手续;
2、供应商中标后,登陆杭州市政府采购网“中小企业信用融资”模块,向相关合作银行发出融资申请;
3、银行在“中小企业信用融资”模块受理申请;
4、银行、供应商线下办理审批、放贷事宜。四、注意事项
1、供应商需确保政府采购合同的收款银行与融资银行一致。
2、请各采购单位积极支持和配合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在合同备案环节仔细核对收款银行、账号信息等内容,一旦录入将无法修改。
3、技术服务热线:87210880;如有业务问题可与各合作银行联系。
附件:质疑函xx及制作说明
质疑函xx
x、质疑供应商基本信息质疑供应商:
地址: 邮编: 联系人: 联系电话:授权代表:
联系电话:
地址: 邮编:二、质疑项目基本情况
质疑项目的名称:
质疑项目的编号: 包号:采购人名称:
采购文件获取日期: 三、质疑事项具体内容质疑事项 1:
事实依据:
法律依据:
质疑事项 2
……
四、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质疑请求请求:
签字(签章): 公章:
日期:
质疑函制作说明:
1.供应商提出质疑时,应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2.质疑供应商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的,质疑函应按要求列明“授权代表”的有关内容,并在附件中提交由质疑供应商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
3.质疑供应商若对项目的某一分包进行质疑,质疑函中应列明具体分包号。
4.质疑函的质疑事项应具体、明确,并有必要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
5.质疑函的质疑请求应与质疑事项相关。
6.质疑供应商为自然人的,质疑函应由本人签字;质疑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质疑函应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xx,并加盖公章。
附件:投诉书xx及制作说明
投诉书xx
x、投诉相关主体基本情况投诉人:
地 址: 邮编: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联系电话:
授权代表: 联系电话:
地 址: 邮编:
被投诉人 1:
地 址: 邮编:
联系人: 联系电话:被投诉人 2
……
相关供应商:
地 址: 邮编:
联系人: 联系电话:二、投诉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项目名称:
采购项目编号: 包号:采购人名称:
代理机构名称:
采购文件公告:是/否 公告期限:采购结果公告:是/否 公告期限:三、质疑基本情况
投诉人于 年 月 日,向 提出质疑,质疑事项为:
采购人/代理机构于 年 月 日,就质疑事项作出了答复/没有在法定期限内作出答复。
四、投诉事项具体内容
投诉事项 1:事实依据:
法律依据:
投诉事项 2
……
五、与投诉事项相关的投诉请求请求:
签字(签章): 公章:
日期:
投诉书制作说明:
1.投诉人提起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并按照被投诉人和与投诉事项有关的供应商数量提供投诉书副本。
2.投诉人若委托代理人进行投诉的,投诉书应按照要求xx“授权代表”的有关内容,并在附件中提交由投诉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
3.投诉人若对项目的某一分包进行投诉,投诉书应列明具体分包号。
4.投诉书应简要列明质疑事项,质疑函、质疑答复等作为附件材料提供。
5.投诉书的投诉事项应具体、明确,并有必要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
6.投诉书的投诉请求应与投诉事项相关。
7.投诉人为自然人的,投诉书应当由本人签字;投诉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投诉书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xx,并加盖公章。
8.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其投诉应当由组成联合体的所有供应商共同提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