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编号: 11N42518631420241401
区建污水管网养护(2024 年)的合同
合同编号: 11N42518631420241401
合同各方:
甲方:上海市金ft区排水管理所 乙方:上海金鼎市政工程建设有限公司地址:xxxxxxxxxx 00 x 地址:上海市金ft区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200540
电话:00000000 电话:000-00000000
传真: 传真:
联系人:xx 联系人:xxx
为确保金ft区排水管理所管辖范围内的污水管道设施的养护、维修,确保污水管道设施的完好、整洁,甲、乙双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上海市排水设施养护维修运营招标投标管理暂行规定》的规定,就中标标的确定的养护范围签定合同,双方协商,达成以下协议,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 区建污水管网养护项目
第二条 下列文件应视为构成并作为阅读和理解本合同协议书的组成部分。 1、合同协议书(含附件)
2、中标通知书
3、招标文件及其附件
4、投标文件及其附件
5、其他文件(包括《关于切实规范上海市排水管道设施养护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
《城镇排水管渠与泵站维护技术规程》、《上海市公共排水管道设施维护检查办法》
等有关下水道养护与管理的规定和办法及有关的文件)。第三条 养护范围及养护内容
1.养护范围: 污水管网养护 63.656 公里
2.养护内容:
污水管道设施养护、污水管道设施日常巡视(对违法私接、乱接、破坏区属污水管道设施或影响设施安全的,限制其停止作业,督促其及时办理备案)、污水管道及井盖等设施的保洁维修、养护垃圾收集清运和处置。
第四条 根据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所列的内容和数量,2022 年度养护经费人民币
(大写) 壹佰贰拾玖万陆仟元整 元整( 1296000 元),综合单价万元/公里。
1. 本工程结算方法:按固定单价(按投标单价)包干;
2.养护工作量的确认:养护范围及养护工作量由甲方、乙方在订立合同前确定。乙方进场后,如发现实际工作量与合同约定不符,应在进场后 7 天内,向甲方提交养护工作量差异的报告。甲方接到报告后 7 天内对实际养护工作量进行确认,并在计量前 2 小时通知乙方,乙方为计量提供便利条件并派人参加。乙方进场后 7 天内,不提出养护工作量差异的报告,视为合同确定的工作量无差异;甲方收到乙方的报告后,在约定时间内不组织计量的,视为认可乙方的差异报告。
3.对乙方超出合同约定范围和因乙方原因造成返工的养护工作,甲方不予计量。第五条 养护期限
招一年延用三年,合同一年一签,招标人每年对中标人进行考核,考核合格续签下年度合同,若考核不合格,招标人有权终止服务合同。(正式签定合同前发生的服务费由中标人支付给原服务单位)
本 轮 养 护 期 为 一 年 , 即 2024 年 8 月 1 日 至 2025 年 7 月 31日 。
第六条 养护质量和考核 1.养护质量
(1)乙方的养护质量,必须达到《关于切实规范上海市排水管道设施养护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城镇排水管渠与泵站维护技术规程》、《上海市公共排水管道设施维护检查
办法》等规定的要求。对养护质量有特殊要求时,双方可以另行约定。 2.养护考核
(1)乙方应认真按照排水行业的标准、规范、本合同的要求以及甲方代表人依据本合同发出的指令进行养护,随时接受甲方的检查和考核,为检查、考核提供便利条件。
(2)甲方可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标准进行随机检查和定期考核,发现养护质量达不到约定标准的部分,甲方可要求乙方采取补做、更换、重做、修复等一切补救措施,直到符合约定标准。因乙方原因达不到约定标准,由乙方承担由于采取补救措施而产生的一切费用。
(3)因养护不当造成的污水管道设施损坏由乙方无偿修复。xxx认为造成污水管道设施损坏的责任不在乙方,由乙方承担举证责任。
第七条 双方权利和义务甲方的权利:
1、按照上级主管部门制订的年度技术经济考核指标,每月审核乙方上报的月度养护计划,检查养护计划执行情况 。
2、对乙方日常养护中的质量、安全、养护周期和巡视工作进行不定期的抽查。
3、对乙方承包养护的污水管道设施完好状况进行跟踪检测,发现危急状况限期要求乙方采取应急措施。
4、按照区人民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的要求,在特殊情况及重大事件发生等情形出现需对污水管道设施进行特殊养护时和计划调整时,要求乙方无条件服从。
甲方的义务:
1、向乙方提供国家建设部、上海市政府颁布的有关污水管道设施养护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相关的技术规范、规程和检查、考核办法,下发各类报表样式,健全双方内业资料。
2、合同签订后,甲方预付乙方合同总额的 50%养护经费;合同期满考核合格后,甲xxx乙方剩余合同养护经费。
3、为乙方养护管理与养护操作人员的技术培训优先提供方便。
4、将养护工程区域内的污水管道设施及其它需要养护的设施,列明范围或清单,双方进行现场确认。
5、提供养护范围内的图纸等资料。
6、组织召开养护作业要求交底会。
7、在乙方开展养护工作时,协调乙方与政府部门、相关单位和人员的关系。
8、按照本合同约定,检查、考核乙方的工作。
9、按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养护费用。乙方的权利:
1、按照合同确定的养护设施范围,取得确定标的的养护经费。
2、按照确定的养护经费制定年度、月度养护计划,安排日常养护。
3、在履行本合同时,如遇突发事件等情况应用养护手段无法或难以解决的,报甲方认可并实施作业的,可向甲方提出补充支付养护经费。
乙方的义务:
1、编制年度养护工程预算和月度养护计划,并组织实施经甲方认定的养护计划,在本合同确定的养护项目内合理使用养护经费,确保污水管道设施完好、整洁。
2、按照规定对污水管道设施组织每日巡视和经常检查,发现窨井盖失落及时采取保护措施及 2 小时内调换,每月对养护计划执行情况进行自查。巡视过程中,对违法私接、乱接区属污水管道设施或影响管道设施安全的,限制其停止作业,督促其及时办理备案;汛期,要提前做到及时有效的巡查和防汛组织工作;同时,要做到现场监管,及时提出需改进措施,有效防止损坏管道现象发生。
3、搞好内业、外业资料的记录、收集、整理、保管、上报工作,配合甲方派出的人员进行污水管道设施完好状况检查、考核及日常安全、质量的检查。
4、经常组织技术人员和养护操作人员参加技术培训,提高技术水平。
5、协助甲方调查解决来信来访,并根据甲方要求及时处理。
6、对突发性的污水冒溢必须在接到通知后的 2 小时内到现场并采取措施。
7、根据上级要求,积极开展创建排水行业规范服务达标窗口及xx行业活动。
8、乙方进场后,乙方的养护管理用房、工间休息室和材料、工具存放间等自行解决。除双方另有约定外,车辆及大型机械设备的存放问题,由乙方自行解决。
9、建立完善的养护班组,制定养护岗位职责以及各岗位规范、操作规程、养护制度
(包括节假日值班制度、防汛防台期间的值班制度和应急抢险工作制度)。根据合同约定,配备技术管理人员和养护操作人员,并将岗位规范、操作规程、管理制度及工作人员的名单交甲方审批备案。
10、开展养护工作时,严格遵守政府和有关主管部门对噪音污染、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等的管理规定,xx施工。养护垃圾须堆放于规定位置,除双方另有约定外,养护垃圾由乙方负责清理外运。
11、接受甲方的管理、监督、检查和考核,对甲方发出的整改通知,应及时按甲方的要求进行整改。乙方无正当理由拒绝整改时,甲方可以另行委托他人予以整改,所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12、负责养护工作人员的劳动保护和人身安全。除双方另有约定外,养护工作人员的餐饮、住宿由乙方自行承担。
13、完成甲方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八条:甲方聘用乙方养护道班长任甲方义务污水管道巡视员,发现有任意排水现象及时通知甲方,协助甲方做好排水监察工作。
第九条:乙方承诺:完成上海市排水管理处及金ft区水务局下达的年度养护各项指标,保证在各方面按合同条款的规定承担本合同养护工程的实施。
第十条:乙方不得向他人转让养护项目,也不得将养护项目肢解后分别向他人转让,一经发现,甲方有权立即终止合同,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和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第十一条:乙方在本合同确定的范围内以包工、包料、包质量、包安全的方式实施养护承包,所需材料、制品、设备等,均由乙方根据市场渠道和自身能力采购解决。采购材料的
质量、品种、规格等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
第十二条:合同期间,由于乙方管理不善,受到政府部门处罚、停工、整改或者由于乙方安全措施不力,违反安全操作规程而导致工伤事故,所发生的损失均由乙方自负。甲方负责协调并保留延缓支付养护经费及追究责任的权利。
第十三条: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如发生争议,应当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请上海市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十四条: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合同期满后失效。本合同协议书一式四份,甲方二份,乙方二份。
第十五条 养护方案及调整
1.乙方必须按甲方确认的养护管理方案和养护计划组织养护,接受甲方对养护质量的检查、监督和考核。
2.涉及重大活动或其他原因,甲方认为确有必要暂停养护工作或调整养护方案时,有权要求乙方养护人员调整养护时间或更改养护措施,乙方应遵从甲方要求。
3.未经甲方事前书面许可,乙方不得自行调整养护时间或更改养护措施。第十六条:本合同协议书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可通过协商补充协议解决。第十七条 其他约定:养护期间发生设施量变动,按实结算。
签约各方: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章):xx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章): xxx
日期:2024-08-14 日期:2024-08-14
合同签订点:网上签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