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2014 樵采(采购)59 号(0851-1361FS02CL05)
货物采购
公开招标文件
(共两册,第一册)
项目编号:2014 樵采(采购)59 号(0851-1361FS02CL05)
项目名称:佛山市南海区西樵镇学校食堂大米、食用油、肉类、蔬菜协议供货资格
广东采联采购招标有限公司
目 录
(共两册,第一册) 1
第一章 4
投 标 人 须 知 4
一、 说 明 5
1 适用范围 5
2 监管部门及招标采购单位 5
3 合格的投标人 5
4 合格的货物和服务 5
5 投标费用 6
6 政府采购信用担保 6
二、 招标文件 6
7 招标文件的编制依据与构成 6
8 招标文件的澄清 7
9 招标文件的修改 7
三、 投标文件的编制 7
10 投标的语言 8
11 投标文件的构成 8
12 投标文件的编写 8
13 投标报价 8
14 投标货币 9
15 联合体投标 9
16 证明投标人合格和资格的文件 9
17 证明货物的合格性和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文件 9
18 投标保证金 10
19 投标有效期 10
20 投标文件的式样和签署 10
四、 投标文件的递交 11
21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11
22 投标截止期 11
23 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11
五、 开标与评标 11
24 开标 11
25 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 12
26 投标文件的初审 12
27 投标文件的澄清 13
28 投标文件详细评价 13
29 定标原则与授标 13
30 质疑与回复 14
31 中标通知书 14
六、 授予合同 14
32 合同的订立 14
33 合同的履行 15
34 履约保证金 15
35 招标代理服务费 15
第二章 16
合同通用条款 16
第二册(另行装订) 第三章 投标邀请 第四章 投标资料表第五章 用户需求书
第六章 评分体系和标准第七章 投标文件格式
第一章
投 标 人 须 知
一、 说 明
1 适用范围
1.1. 本招标文件适用于本投标邀请中所述项目的政府采购。
2 监管部门及招标采购单位
2.1. 监管部门指同级或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
2.2. 招标采购单位指采购人及政府采购代理机构。
2.3. 采购人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本招标文件第二册第四章投标资料表中所述的采购人已拥有一笔财政性资金或资金来源已落实。采购人计划将一部分或全部资金用于支付本次采购后所签订合同项下的款项。
2.4.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2010年第61号《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资格认定办法》取得财政部门认定资格的专业服务机构。本次采购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地址、电话和传真见投标资料表。
3 合格的投标人
3.1. 投标人是响应招标并且符合招标文件规定资格条件和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3.2. 合格的投标人
3.2.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2.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2.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2.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2.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2.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7. 只有在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的供货商才能参加投标。
3.2.8. 符合第三章投标邀请“合格投标人资格要求”的特殊条款。
3.3. 中标人是指经法定程序确定并授予合同的投标人。
4 合格的货物和服务
4.1. “货物”是指投标人制造或组织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货物等。投标的货物必须是其合法生产、合法来源的符合国家有关标准要求的货物,并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规格、参数、质量、价格、有效期、售后服务等要求。
4.2. “服务”是指投标人须承担的运输、安装、技术支持、培训以及招标文件规定的其它伴随服务。
4.3. 政府采购应当采购本国产品,确需采购进口产品的,依据《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执行。
4.4. 本文件所称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5 投标费用
5.1. 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招标采购单位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6 政府采购信用担保
6.1. 投标担保,是指由专业担保机构为投标人履行支付投标保证金的义务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供的保证担保。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发生的撤回投标文件,或中标后因自身原因不签署政府采购合同等行为而应实际支付保证金的,由专业担保机构按照担保函的约定履行担保责任。投标人可以自愿选择是否采取投标担保函的形式交纳投标保证金。
6.2. 履约担保,是指由专业担保机构为投标人支付履约保证金的义务向采购人提供的保证担保。中标人未按政府采购合同履行约定义务而应实际支付保证金的,由专业担保机构按照担保函约定履行担保责任。投标人可以自行选择是否采取履约担保函的形式交纳履约保证金。
6.3. 融资担保,是指由专业担保机构为投标人向银行融资提供的保证担保。投标人可以自愿选择是否采取融
资担保的形式为政府采购履约进行融资。
6.4. 专业担保机构的选择。除非投标资料表中另有规定,投标人必须选定中国投资担保有限公司、广东省融资再担保公司、东莞市金鼎融资担保公司任一家作为专业担保机构。
6.5. 投标人可以以投标担保函的形式交纳投标保证金,并以《政府采购投标担保函》作为投标文件的附件。
6.6. 投标人可以以履约担保函的形式交纳履约保证金。
二、 招标文件
7 招标文件的编制依据与构成
7.1. 本招标文件的编制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18号《政府采购
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及其配套的法规、规章、政策等。
7.2. 要求提供的货物、采购过程和合同条件在招标文件中均有说明。招标文件以中文文字编写。
招标文件共七章,分装两册。由下列文件以及在招标过程中发出的澄清、修改和补充文件组成,各册的
内容如下:
第一册
第一章 投标人须知 第二章 合同通用条款第二册
第三章 投标邀请 第四章 投标资料表第五章 用户需求书
第六章 评分体系和标准
第七章 投标文件格式
7.3. 投标人应认真阅读、并充分理解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包括所有的补充、修改内容重要事项、格式、条款和技术规范、参数及要求等)。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都作出实质性响应是投标人的风险,有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或被认定为无效投标或被确定为投标无效。
7.4. 本招标文件的解释权归“广东采联采购招标有限公司”所有。
8 招标文件的澄清
8.1. 任何要求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的投标人,均应以书面形式在投标截止时间十五日以前通知招标采购单位。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将组织采购人对投标人所要求澄清的内容均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必要时,招标采购单位将召开答疑会,并将会议内容以书面形式发给每个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答复中不包括问题的来源。
8.2. 投标人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对招标文件提出澄清或疑问的,招标采购单位将视其为无异议。对招标文件中
描述有歧意或前后不一致的地方,评标委员会有权进行评判,但对同一条款的评判应适用于每个投标人。
8.3. 除非依本须知第8.1规定的有必要时或投标资料表中另有规定,不举行项目集中答疑会或现场考察,如
举行集中答疑会或现场考察的,则按以下规定:
8.3.1. 在投标资料表中规定的日期、时间和地点组织公开答疑会或现场考察;
8.3.2. 潜在投标人对本项目提出的疑问,需在答疑会或现场考察召开日前至少一个工作日将问题清单以书面形式(加盖公章)提交至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潜在投标人代表于上述的时间和地点出席答疑会或现场考察。
8.3.3. 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如不出席答疑会或现场考察视为对招标文件所有内容无任何异议。
9 招标文件的修改
9.1. 无论出于何种原因,招标采购单位可主动地或在解答投标人提出的疑问时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招标采购单位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修改的,应当在招标文件投标资料表中所述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十五日前,在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
9.2. 除投标资料表中另有规定,澄清或修改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十五日的,采购人或政府采购代理机构
在征得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同意并书面确认后,可不改变投标截止时间。
9.3. 招标文件的修改内容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并对潜在投标人具有约束力。潜在投标人在收到上述通知后,应立即以书面形式向招标采购单位确认。如在 24小时之内无书面回函则视为同意修改内容,并有责任履行相应的义务。
三、 投标文件的编制
10 投标的语言
10.1. 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招标采购单位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书写。投标人提交的支持资料和已印刷的文献可以用另一种语言,但相应内容应附有中文翻译本,在解释投标文件的修改内容时以中文翻译本为准。对中文翻译有异议的,以权威机构的译本为准。
11 投标文件的构成
11.1. 投标人编写的投标文件应包括初审文件、技术文件、商务文件,编排顺序参见投标文件格式。
11.2. 投标文件的构成应符合法律法规及招标文件的要求。
12 投标文件的编写
12.1. 投标人应完整、真实、准确地填写招标文件中提供的投标函、开标一览表(报价表)、投标分项报价表(如
适用)以及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它所有内容。
12.2. 投标人对招标文件中多个包组进行投标的,其投标文件的编制可按每个包组的要求分别装订和封装。投标人应当对投标文件进行装订,对未经装订的投标文件可能发生的文件散落或缺损,由此造成的后果和责任由投标人承担。
12.3. 投标人必须对投标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并无条件接受招标采购单位及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等对其中任何资料进行核实的要求。
12.4. 如果因为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只填写和提供了本招标文件要求的部分内容和附件,或没有提供招标文件中所要求的全部资料及数据,由此造成的后果和责任由投标人承担。
13 投标报价
13.1. 投标人应按照“第五章 用户需求书”中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规定的内容、责任范围进行报价。并按《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及《投标分项报价表》(如适用)的要求报出总价和分项价格。投标总价中不得包含招标文件要求以外的内容,否则,在评标时不予核减。投标总价中也不得缺漏招标文件所要求的内容,否则,被视为包含在投标报价中。
13.2. 投标分项报价表内容应包含:
13.2.1. 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的货物须包含:
13.2.1.1 投标产品价;
13.2.1.2 除应包括要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缴纳的增值税和其它税,还应包括对以下①、②两项已交纳或
应交纳的全部关税、增值税和其它税:
① 报价的货物在制造或组装时使用的部件和原材料是从境外进口的;或
② 报货架交货价的货物是从境外进口的。
13.2.1.3 报投标资料表中列出的其他伴随服务的费用和标准附件价、备品备件及专用工具价(如有)。
13.2.2. 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提供的货物须包含:
13.2.2.1 投标产品价;
13.2.2.2 除应包括要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缴纳的增值税和其它税,如果投标资料表中另有规定,还应包
括货物从境外进口己交纳或应交纳的全部关税、增值税和其它税;
13.2.2.3 报货物境外离岸价格、国外运输费、国外运输保险费;
13.2.2.4 报投标资料表中列出的其他伴随服务费用和标准附件价、备品备件及专用工具价(如有)。
13.3. 对于报价免费的内容须标明“免费”。
13.4. 投标人根据本须知第13.2条的规定将投标报价分成几部分,只是为了方便对投标文件进行比较,并不限
制采购人以上述任何条件订立合同的权力。
13.5. 除投标资料表中另有规定,投标人所报的投标价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
变更。任何包含价格调整要求的投标被认为是非实质性响应投标而予以拒绝。
13.6. 除投标资料表中允许有备选方案外,本次招标不接受选择性报价,否则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13.7. 除投标资料表另有规定外,本次招标不接受具有附加条件的报价,否则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14 投标货币
14.1. 投标人所提供的货物和服务均应以人民币报价。
15 联合体投标
15.1. 除非投标邀请中另有规定,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如果投标邀请中规定允许联合体投标的,则必须满足:
15.1.1. 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必须符合本须知“合格的投标人”的一般规定,并至少有一方符合“合格的投标人”的特殊条款要求;
15.1.2. 联合体投标的,必须提供各方签订的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在同一项目(或包组)中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同一项目(或包组)投标。
15.1.3. 联合体投标的,可以由联合体中的一方或者共同提交投标保证金,以一方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的,
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
15.1.4. 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合同。
16 证明投标人合格和资格的文件
16.1. 投标人应提交证明其有资格参加投标和中标后有能力履行合同的文件,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一部分。如果投标人为联合体,应提交联合体各方的资格证明文件、共同投标协议并注明主体方及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否则,将导致其投标无效。
16.2. 投标人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应证明其满足本须知定义的合格投标人。
17 证明货物的合格性和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文件
17.1. 投标人应提交证明文件,证明其拟投标的货物和服务的合格性符合招标文件规定。该证明文件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
17.2. 货物和服务合格性的证明文件应包括投标分项报价表中对货物和服务原产地的说明。
17.3. 证明货物和服务与招标文件的要求相一致的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它包括:
17.3.1. 货物主要技术指标和性能的详细说明;
17.3.2. 货物正常使用所必须的备件和专用工具清单,包括备件和专用工具的货源及现行价格;
17.3.3. 对照招标文件技术规格,逐条说明所提供货物和服务已对招标文件的技术规格作出了实质性的响应,并xx与技术规格条文的偏差和例外。特别对有具体参数要求的指标,投标人须提供所投设备的具体参数值。投标人在阐述时应注意招标文件的技术规格中指出的工艺、材料和设备的标准。投标人在投标中要实质上满足或超过招标文件的要求。
18 投标保证金
18.1. 投标人应按投标资料表中规定的金额和期限缴纳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18.2. 如无质疑或投诉,未中标的投标人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五个工作日内不计利息原额退还;如有
质疑或投诉,招标采购单位将在质疑和投诉处理完毕后不计利息原额退还。
18.3. 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人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后五个工作日内不计利息原额退还。
18.4. 下列任一情况发生时,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8.4.1. 投标人在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
18.4.2. 中标后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或中标人在规定期限内未能根据本须知规定签订合同;
18.4.3. 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采购人同意,违反招标文件规定,将中标项目分包给他人的;
18.4.4. 中标人未按本须知规定交纳招标代理服务费。
19 投标有效期
19.1. 投标应自投标资料表中规定的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起,并在投标资料表中所述期限内保持有效。投标有效期不足的投标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视为无效投标。
19.2. 特殊情况下,在原投标有效期截止之前,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可要求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这种要求与答复均应以书面形式提交。投标人可拒绝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的这种要求,其投标保证金将不会被没收,但其投标在原投标有效期期满后将不再有效。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将不会被要求和允许修正其投标,而只会被要求相应地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在这种情况下,本须知有关投标保证金的退还和没收的规定将在延长了的有效期内继续有效。
20 投标文件的式样和签署
20.1. 投标文件的式样:投标人应准备一份投标文件正本、电子文件和投标资料表中规定数目的副本,投标文件的副本可采用正本的复印件。每套投标文件须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若副本与正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20.2. 投标文件的签署:
20.2.1. 投标文件的正本需打印或用不褪色墨水书写,招标文件要求签名的由法定代表人或经其正式授权的代表签字,投标文件每一页均要求加盖投标人公章,副本可以复印,与正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授权代表须将以书面形式出具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在投标文件中。
20.2.2. 投标文件中的任何重要的插字、涂改和增删,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经其正式授权的代表在旁边签章
或签字才有效。
四、 投标文件的递交
21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21.1. 为方便开标唱标,投标人应将开标一览表(报价表)、投标保证金缴付凭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电子文件和退投标保证金说明函单独一起密封提交,若本项目(或包组)接受联合体投标,则联合体投标,应将各方共同签署的《联合投标协议》和《投标联合体授权主体方协议书》一并提交,并在信封上标明“开标信封”的字样。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正本和所有的副本分开密封装在单独的信封中,且在信封上标明“正本”“副本”字样。
21.2. 投标文件封装:
21.2.1. 清楚写明投标人名称和地址。
21.2.2. 注明投标邀请中指明的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组号(如有)和“在(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开标日期和
时间)之前不得启封”的字样。
21.3. 如果未按本须知上款要求加写标记和密封,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对误投或提前启封概不负责。
22 投标截止期
22.1. 投标人应在不迟于投标资料表中规定的截止日期和时间将投标文件递交至政府采购代理机构,递交地点
应是投标资料表中指明的地址。
22.2. 为使投标人准备投标时有充分时间对招标文件的修改部分进行研究,招标采购单位可适当推迟投标截止期,但应发布公告并书面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在此情况下,招标采购单位和投标人受投标截止期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应延长至新的截止期。
22.3.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将拒收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之后送达的投标文件。
23 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23.1.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并书面通知招标采购单位。补充、修改的内容应当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并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对其投标文件做任何修改和补充。
五、 开标与评标
24 开标
24.1.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在投标邀请中规定的日期、时间和地点组织公开开标。开标时邀请所有投标人代表参加。参加开标的代表应签名报到以证明其出席。
24.2. 开标时,由按签到顺序递交投标文件的前三名投标人代表作为全体投标人推选的代表就所有投标文件的
密封情况进行检查,也可以由招标采购单位委托的机构检查并见证,经确认无误后由招标工作人员当众
拆封,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价格折扣、投标文件的其他主要内容和招标文件允许提供的备选投标方案,以及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认为合适的其他内容。
24.3. 在开标时,未宣读的投标价格、价格折扣和招标文件允许提供的备选投标方案等实质内容,评标时不予
承认。
24.4.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将做开标记录,开标记录由投标人代表和有关人员共同签字确认。
25 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
25.1. 评标由依照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章、政策的规定,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成员按政府采购规定由采购人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采购人代表人数、专家人数构成将按照投标资料表中确定。评标委员会成员依法从政府采购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25.2. 评标委员会名单在评审结果确定前严格保密。评审专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受到邀请应主动提出回避,采购当事人也可以要求该评审专家回避:
25.2.1. 三年内曾在参加该采购项目供应商中任职或担任顾问的;
25.2.2. 配偶或直系亲属在参加该采购项目的供应商中任职或担任顾问的;
25.2.3. 与参加该采购项目供应商发生过法律纠纷的;
25.2.4. 评标委员会中,同一任职单位评审专家超过二名的;
25.2.5. 任职单位与采购人或参与该采购项目供应商存在行政隶属关系的;
25.2.6. 参与招标文件论证的;
25.2.7. 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当回避以及其他可能影响公正评审的。
25.3. 评标委员会和有关工作人员不得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以及与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
25.4. 评标委员会将按照投标资料表中确定的评标方法和本招标文件第二册第六章中规定的评标标准进行评
标。
26 投标文件的初审
26.1. 评标委员会将依法审查投标文件是否完整、文件签署是否合格、是否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密封和标记、投标人是否缴纳了投标保证金、有无计算上的错误等。
26.2. 开标时,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明细表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如果投标人不接受对其错误的更正,其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或确定为投标无效。
26.3. 对于投标文件中不构成实质性偏差的不正规、不一致或不规则,评标委员会可以接受,但这种接受不能
损害或影响任何投标人的相对排序。
26.4. 在详细评标之前,评标委员会要审查每份投标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实质上响应的投标文件应该是与招标文件要求的关键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或优于,没有实质偏离的投标文件。评标委
员会决定投标的响应性只根据投标文件本身的真实无误的内容,而不依据外部的证据,但投标有不真实
不正确的内容时除外。
26.5. 实质上没有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正或撤销不合要求的偏离或
保留从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
26.5.1. 在资格性审查、符合性检查时,未能通过资格性、符合性审查被认定为无效投标,具体条款详见招标文件第二册《资格、符合性评审条款》。
26.5.2. 评标委员会对各投标人进行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查过程中,对初步被认定为初审不合格或无效投标者应实行及时告知,由评标委员会主任或采购人代表将集体意见现场及时告知投标当事人,以让其核证、澄清事实。
27 投标文件的澄清
27.1. 评标期间,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应当由评标委员会专家签字)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纠正,但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由其授权的代表签字或盖章,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有关澄清的答复均应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的书面形式作出。
27.2. 投标人的澄清文件是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8 投标文件详细评价
28.1. 评标委员会将对通过资格性、符合性审查的投标文件进行详细评价和比较。
29 定标原则与授标
29.1. 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方法、步骤、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提出书面评标报告。
29.2. 采用综合评分法的,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除投标资料表另有规定的,推荐综合得分排名第一的投标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排名第二的投标人为第二中标候选人。
29.3. 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评标委员会认为,排在前面的中标候选人的最低投标价或者某些分项报价明显不合理或者低于成本,有可能影响商品质量和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规定的期限内提供书面文件予以解释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否则,评标委员会可以取消该投标人的中标候选资格,按顺序由排在后面的中标候选人递补,以此类推。
29.4. 采用性价比法的,按商数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商数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商
数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
29.5. 评标委员会提交评标报告和推荐中标意见报采购人确认,采购人在收到评标报告后的法定时间内,按照评标报告中推荐的中标候选人顺序确定中标人,也可以事先授权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确认后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将在刊登本项目招标公告的法定媒体上发布中标公告。不在中标名单之列者即为未中标
人,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不再以其他方式另行通知。
29.6. 因不可抗力或自身原因不能履行政府采购合同的、不按要求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中标人放弃中标、中标资格被依法确认无效的,采购人可以与排位在中标人之后第一位的中标候选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没有其他中标候选人的,应当重新组织采购活动。
29.7. 在招标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
29.7.1. 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
29.7.2. 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29.7.3. 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29.7.4. 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30 质疑与回复
30.1. 投标人有质疑时,应当以书面形式(加盖投标人公章)在质疑有效期限内向招标采购单位提交质疑书原
件,逾期质疑无效。投标人以电话、传真或电邮形式提交的质疑属于无效质疑。
30.2. 质疑内容不得含有虚假、恶意成分。依据“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质疑者提供的质疑书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具体的质疑事项、事实依据及相关确凿的证明材料和注明事实的确切来源、投标人名称及地址、授权代表姓名及其联系电话、质疑时间,质疑书应当署名并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招标采购单位受理书面质疑书原件之日起,在规定的期限内作出答复。对于捏造事实、滥用维权扰乱采购秩序的恶意质疑者或举证不全查无实据被驳回次数在一年内达三次以上,将纳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0.3. 招标采购单位在收到供应商的有效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采购人、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提出投诉。
31 中标通知书
31.1. 中标人确定后,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法定的媒体上发布中标公告,并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向采购人及未中标人发出《招标结果通知书》,《中标通知书》对中标人和采购人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1.2. 《中标通知书》将作为授予合同资格的合法依据,是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
六、 授予合同
32 合同的订立
32.1. 除非投标资料表另有规定,采购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的约定,与中标人签订书面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
32.2. 招标采购单位不得向中标人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中标人私下订立背离
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
32.3. 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后七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应将政府采购合同副本报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33 合同的履行
33.1. 政府采购合同订立后,合同各方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政府采购合同需要变更的,采购人应将有关合同变更内容,以书面形式报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因特殊情况需要中止或终止合同的,采购人应将中止或终止合同的理由以及相应措施,以书面形式报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33.2. 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供应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签订补充合同的必须按规定备案。
34 履约保证金
34.1. 中标人应按照投标资料表规定的金额,采用招标文件中提供的履约保证金保函格式或采购人可以接受的
其他形式向采购人提交履约保证金。
35 招标代理服务费
35.1. 中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投标资料表中的规定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否则,将没收其投标保证金。
第二章
合同通用条款
甲 | 方(采购人): | |||
电 | 话: | 传 | 真: | 地 址: |
乙 电 | 方(中标人): 话: | 传 | 真: | 地 址: |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根据 项目的采购结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的规定,经双方协商,本着平等互利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一致同意签订本合同如下。
一、货物内容
序号 | 商品名称 | 品牌、规格型号、配置(性能参数) | 产地 | 数量 | 单价(元) | 金额(元) |
1 | ||||||
2 | ||||||
3 | ||||||
4 | ||||||
合计总额:¥ 元; 大写: |
合同总额包括乙方设计、安装、随机零配件、标配工具、运输保险、调试、培训、质保期服务、各项税
x及合同实施过程中不可预见费用等项目相关的一切费用。
注:货物名称内容必须与投标文件中货物名称内容一致。
二、合同金额
合同金额为(大写): 元(¥_ 元)。
三、设备要求
1. 货物为原制造商制造的全新产品,整机无污染,无侵权行为、表面无划损、无任何缺陷隐患,在中国境
内可依常规安全合法使用。
2. 交付验收标准依次序对照适用标准为:①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质量标准、环保标准或行业标准;
②符合招标文件和响应承诺中甲方认可的合理最佳配置、参数及各项要求;③货物来源国官方标准。
3. 进口产品必须具备原产地证明和商检局的检验证明及合法进货渠道证明(如有适用)。
4. 货物为原厂商未启封全新包装,具出厂合格证,序列号、包装箱号与出厂批号一致,并可追索查阅。
5. 乙方应将关键主机设备的用户手册、保修手册、有关单证资料及配备件、随机工具等交付给甲方,使用操
作及安全须知等重要资料应附有中文说明。
四、交货期、交货方式及交货地点
1. 交货期:
2. 交货方式:
3. 交货地点:
五、付款方式(招标文件第二册用户需求书另有规定从其规定)
由甲方按下列程序付款:
1. 预付款:签订合同后,支付合同总价的 %。
2. 设备安装调试结束,提交全部报告材料,调试完成并验收合格后,支付至合同金额的 %。
3. 从验收合格之日起,正常使用 个月后,支付合同总价的 %。
4. 因甲方使用的是财政资金,甲方在前款规定的付款时间为向政府采购支付部门提出办理财政支付申请手续的时间(不含政府财政支付部门审核的时间),在规定时间内提出支付申请手续后即视为甲方已经按期支付。
六、质保期及售后服务要求
1. 本合同的质量保证期(简称“质保期”)为 年,质保期自货物最终验收合格之日起算,质保期内乙
方对所供货物实行包修、包换、包退、包维护保养,期满后可同时提供终身 (免费/有偿) 维修保养服务。
2. 质保期内,如设备或零部件因非人为因素出现故障而造成短期停用时,则质保期和免费维修期相应顺延。如停用时间累计超过60天则质保期重新计算。
3. 对甲方的服务通知,xx在接报后1小时内响应,4小时内到达现场,48小时内处理完毕。若在48小时内
仍未能有效解决,乙方须免费提供同档次的设备予甲方临时使用。
七、安装与调试
乙方必须依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和投标文件的承诺,将设备、系统安装并调试至正常运行的最佳状态。
八、验收
1. 货物若有国家标准按照国家标准验收,若无国家标准按行业标准验收,为原制造商制造的全新产品,整
机无污染,无侵权行为、表面无划损、无任何缺陷隐患,在中国境内可依常规安全合法使用。
2. 进口产品必须具备原产地证明和商检局的检验证明及合法进货渠道证明。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提供进口货物的报关单(如有适用)。
3. 货物为原厂商未启封全新包装,具出厂合格证,序列号、包装箱号与出厂批号一致,并可追索查阅。所有随设备的附件必须齐全。
4. 乙方应将关键主机设备的用户手册、保修手册、有关单证资料及配备件、随机工具等交付给甲方,使用操作及安全须知等重要资料应附有中文说明。
5. 甲方组成验收小组按国家有关规定、规范进行验收,必要时邀请相关的专业人员或机构参与验收。因货物质量问题发生争议时,由本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鉴定。货物符合质量技术标准的,鉴定费由甲方承担;否则鉴定费由乙方承担。
九、违约责任与赔偿损失
1. 乙方交付的货物、工程/提供的服务不符合招标文件、投标文件或本合同规定的,甲方有权拒收,并且乙
方须向甲方支付本合同总价5%的违约金。
2. 乙方未能按本合同规定的交货时间交付货物的/提供服务,从逾期之日起每日按本合同总价3‰的数额向
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15天以上(含15天)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并且给甲方
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3. 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货物/接受服务,到期拒付货物/服务款项的,甲方向乙方偿付本合同总价的5%的违
约金。甲方逾期付款,则每日按本合同总价的3‰向乙方偿付违约金。
4. 其它违约责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处理。
十、争议的解决
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生的任何争议,如双方不能通过友好协商解决,甲、乙双方一致同意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一、 不可抗力
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在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 1 日内向对方通报,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在取得有关机构的不可抗力证明或双方谅解确认后,允许延期履行或修订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十二、 税费
在中国境内、外发生的与本合同执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负担。
十三、 其它
1. 本合同所有附件、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均为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
效力。
2. 在执行本合同的过程中,所有经双方签署确认的文件(包括会议纪要、补充协议、往来信函)即成为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
3. 如一方地址、电话、传真号码有变更,应在变更当日内书面通知对方,否则,应承担相应责任。
4. 除甲方事先书面同意外,乙方不得部分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项下的义务。
十四、 合同生效
1. 合同自甲乙双方法人代表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2. 合同壹式 份,其中甲乙双方各执 份,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执壹份,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份。
甲方(xx): 代表: | 乙方(xx): 代表: | |||
签定地点: 签定日期: | 年 | 月 | 日 | 签定日期: 年 月 日 |
开户名称: | ||||
银行账号: | ||||
开 户 行: |
货物采购
公开招标文件
(第二册,共两册)
项目编号:2014 樵采(采购)59 号(0851-1361FS02CL05)
项目名称:佛山市南海区西樵镇学校食堂大米、食用油、肉类、蔬菜协议供货资格
广东采联采购招标有限公司
2014 年 月 日
目 录
(第二册,共两册) 1
第三章 投标邀请 2
第四章 投标资料表 5
第五章 用户需求书 9
第六章 评分体系与标准 21
第七章 投标文件格式 32
第三章 投标邀请
广东采联采购招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受佛山市南海区西樵教育局(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对佛山市南海区西樵镇学校食堂大米、食用油、肉类、蔬菜协议供货资格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详情请参见招标文件。现将该项目招标文件( 2014 樵采( 采购)59 号 (0851-1361FS02CL05),请点击打开)进行公示,公示期为 2014 年 月 日至 2014 年 月 日。欢迎符合条件的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有关事项如下:
1. 本项目投标邀请及招标文件中所有时间均为 24 小时制北京时间,所有货币单位均为人民币元,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均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为准(特别注明除外)。
2. 项目编号:2014 樵采(采购)59 号(0851-1361FS02CL05)
3. 项目名称:佛山市南海区西樵镇学校食堂大米、食用油、肉类、蔬菜协议供货资格
4. 项目类型:货物类
5. 项目情况一览表:
包组号 | 采购内容 | 数量 | 供货期 | 中标人家数 |
包组一 | 大米及食用油、 副食品 | 一批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年 | 3 家 |
包组二 | 蔬菜、肉类 | 一批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年 | 2 家 |
包组三 | 半成品 | 一批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 1 家 |
备注:
1、产品详细技术参数及执行标准、规格及主要配件详见招标文件中的“用户需求书”。
2、本项目采购本国产品。
3、监督管理部门:佛山市南海区西樵镇财政局。
6. 合格投标人资格要求:
6.1 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6.1.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6.1.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6.1.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6.1.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6.1.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1.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6.2 具有生产或供应能力的国内供应商;
6.3 投标人须具有食品卫生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
6.4 本项目各包组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 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
7.1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14 年 月 日-2014 年 月 日,每日 9:00-11:30,14:30-17:00(法定节假
日除外)
7.2 获取招标文件地点:凭汇款底单到佛山市南海区西樵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对外窗口购买招标文件
(购买招标文件请汇至以下账户:户名:广东采联采购招标有限公司佛山分公司;开户行:广东省佛山市建设银行禅建支行;账号:4400 1664 3010 5300 1978)。
7.3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供应商凭以下资料加盖单位公章及银行出具的汇款凭证方可购买招标文件)
7.3.1 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
7.3.2 食品卫生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
7.3.3 购买招标文件经办人,需提供:
7.3.3.1.经办人如是法定代表人,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7.3.3.2.经办人如是投标人授权代表,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备注:1、以上资料参与正式投标时须放入投标文件中。
2、为了提高效率,供应商可先下载“招标文件发售登记表(点击打开)”,填写后打印并与以
上资料一并携带购买招标文件。
7.4 供应商购买招标文件需按要求提供以上资料并经审查,只接受通过以上方式正式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的投标。
7.5 招标文件售价:招标文件每份人民币 300.00 元整,售后不退。
8. 投标、开标时间及地点:
8.1 投标时间:2014 年 月 日 :00~ :30
8.2 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 2014 年 月 日 :30
8.3 投标及开标地点:佛山市南海区西樵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 1 室。
9. 本项目相关公告在以下媒体发布:
9.1 法定媒体:中国政府采购网(xxx.xxxx.xxx.xx)、佛山市政府采购网(xxxxxx.xxxxx.xxx.xx)及南海区公共资源交易网(xxxx://xxx.xxxx.xx/xxx/xxxx/xx_xxxx/xxxxx.xxxx)。相关公告在法定媒体上公布之日即视为有效送达,不再另行通知。
9.2 补充媒体:西樵公众服务网(xxxx://xxx.xxxxxx.xxx.xx)及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网站(www.chin xxxx.xx)上公布。
10. 根据《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办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供应商认为政府招标文件的内容损害其权益的,可以在公示期间或者自期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电话咨询或传真或电邮形式无效)向采购人或者我司提出质疑,质疑书应包括的内容:具体的质疑事项、事实依据及相关确凿的证明材料、投标人名称及地址、授权代表姓名及其联系电话、质疑时间。质疑书应当署名并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投标人递交质疑书时需提供质疑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应载明委托代理的具体权限及事项)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11.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佛山市南海区西樵教育局联系人:
联系电话:
12.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联系方式:联系人:xxx
联系电话:0000-00000000
13. 采购代理机构及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广东采联采购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同济西路 12 号永丰大厦 8 楼(佛山分公司)联系人:xxx
联系方式:0757-8320 5201-81
邮政编码:528000
电邮:CLfs0757@163.com传真:0000-0000 0000
采购代理机构内部纪律监督电话:000-0000 0000
14. 如采用汇款方式购买招标文件请汇至以下账户:户名:广东采联采购招标有限公司佛山分公司
开户行:广东省佛山市建设银行禅建支行(购买招标文件开户行)
账号:4400 1664 3010 5300 1978 (购买招标文件账号)
广东采联采购招标有限公司二○一四年 月 日
第四章 投标资料表
条款项号 | 内 容 |
对第一章《投标人须知》的修改及补充: | |
一、说明 | |
2.3 | 采购人名称:佛山市南海区西樵教育局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
2.4 |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广东采联采购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中国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同济西路 12 号永丰大厦 8 楼(佛山分公司) 电话:00-000-00000000-00; 传真:00-000-00000000。 |
二、招标文件 | |
7.3 | 集中答疑会或现场考察:不举行。 |
8.1 | 投标截止日期和时间:按招标文件第三章规定。 |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 |
12.2.1.3 | (境内货物)其他伴随的服务费用:(根据项目情况,编制人员列明。如交通、保险等)运至最终目的地的内陆运输、保险、安装、调试、验收、培训及伴随货物交运的有关费用和标准附件价、备品备件及专用工具价。 |
12.2.2.2 | (境外货物)进口环节关税和增值税:无。 |
12.2.2.4 | (境外货物)其他伴随的服务费用:无。 |
12.5 | 投标人所报的投标价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 |
12.6 | 不允许有备选方案 |
12.7 | 不允许附加条件报价 |
17.1 | 1、投标保证金金额: 包组一:人民币肆万元整(RMB40,000.00);包组二:人民币xxx整(RMB50,000.00); 包组三:人民币xxx整(RMB60,000.00)。 |
1. 该资料表的条款项号是与第一册中的第一章《投标人须知》及第二章《合同通用条款》条款项号对应的,或增加的条款,是对第一章《投标人须知》及第二章《合同通用条款》的补充、修改和完善,如果有矛盾的话,应以本资料表为准。
2、方式:电汇或转帐 投标保证金由投标人基本账户中一次性汇出,应最迟在 2014 年 月 日 24:00 时前到达佛山市南海区西樵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账户,以收款银行确认到账为准。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佛山南海西樵支行 户 名:佛山市南海区西樵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 号:706858509617 各包组保证金的汇款单位应与投标人一致,否则,采购人将予以拒绝。投标保证金是否到账,以收款银行的回单为准,由于要素不清晰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负责。 特别提示: 1、投标人在划出款项时,请核对保证金的金额(特别是元位金额); 2、投标保证金须从基本账户一次性汇出,不得将保证金分笔汇入采购人指定账户; 3、投标人须在填写银行汇款凭证时,必须注明以下信息:项目名称全称,如填写银 行汇款凭证时因填写字数限制未能填写项目名称全称的可填写项目简称; 4、投标人在汇款时必须要求银行工作人员在用途(或摘要或附言)栏输入以下信息: 项目名称全称,如填写银行汇款凭证时因填写字数限制未能填写项目名称全称的可填写工程项目简称;(要在汇款系统上传送信息到收款方银行,用于收款银行识别该 款项的用途); 5、投标人在汇款时必须要求银行工作人员录入:投标人名称全称(如填写银行汇款 凭证时因填写字数限制未能填写项目名称全称的可填写项目简称)、投标人帐号、投标人开户行全称(要在汇款系统上传送信息到收款方银行,退保证金时,采购中心委托收款银行将投标人保证金从原路退还该款项给汇款人的存款账户)。 3、有效期:投标保证金应在投标有效期内有效。 | |
17.2 | 投标保证金的退回: 1、未中标的投标人的保证金,佛山市南海区西樵镇政府采购中心将于采购人确认采购结果后通过中国银行佛山南海西樵支行电子银行电子汇兑方式直接将投标人的保证金划转回其原汇款账户内,各投标人请自行查收。退保证金的具体时间将于西樵公众服务网(xxxx://xxx.xxxxxx.xxx.xx)。 2、废标项目的投标人的保证金,约于该项目确定废标后通过中国银行佛山南海西樵 支行电子银行电子汇兑方式直接将投标人的保证金(原额)划转回其原汇款账户 |
内,各投标人请自行查收。参与废标采购二次招标的投标人,需按二次招标的招标文件要求重新划汇投标担保。 3、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于项目服务期满之日起十个工作日 内。通过中国银行佛山南海西樵支行电子银行电子汇兑方式不计利息划转回其原 汇款账户内。 | |
18.1 | 投标有效期:90 天。 |
19.1 | 投标文件份数:正本一份,副本五份,电子文件一份。 |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 |
20.2.1 | 投标文件递交地址:按招标文件第三章投标邀请中规定。 |
21.1 | 开标日期、时间和地点:按招标文件第三章投标邀请中规定。 |
五、开标与评标 | |
24.1 | 评标委员会由 5 名单数组成,由采购人的代表和从政府采购专家库随机抽取的专家 组成。 |
24.4 | 评标方法:各包组进行独立评审,均采用综合评分法。 |
28.2 | 各包组定标原则:包组一推荐综合得分排名第一、二、三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 包组二推荐综合得分排名第一、二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包组三推荐综合得分排名第一为中标候选人。 |
六、授予合同 | |
32.1 | 合同签订时间: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 |
34.1 | 履约保证金: 包组一:人民币肆万元整(RMB40,000.00); 包组二:人民币xxx整(RMB50,000.00); 包组三:人民币xxx整(RMB60,000.00)。 1)提交时间:合同签订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 2)方式: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 3)退还说明:于项目服务期满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不计利息退还中标人的履约保证金。 |
35.1 | 本项目的交易服务费由本项目的各中标单位支付,投标单位在报价时须综合考虑 该费用。中标人向西樵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人民币贰仟元整 (RMB2000.00)具体要求如下: (1)中标人须于收到缴费通知书日起 3 个工作日后,以银行缴款方式,将应缴纳的 交易服务费汇入佛山市南海区西樵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银行帐号(汇款帐号: |
80020000004336696,收款人户名:佛山市南海区西樵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 行:西樵农商银行登山分理处)。 (2)中标人必须凭银行出具已缴纳本项目交易服务费的汇款凭证,到佛山市南海区西樵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领取项目中标通知书。 (3)地址及联系电话:佛山市南海区西樵镇登山大道 1 号,0757-86827736。 | |
第一册第二章《合同通用条款》仅供参考,合同具体细则以采购人及中标人双方协定为准。 | |
补充条款:评审结果确定后,采购人根据需要通知评标委员会推荐的第一中标候选人在 2 个工作日内,按招标文件中所列清单中的相关证件、证明文件、合同的原件送采购人核对与投标人投标文件中的复印件是否一致。采购人在接到原件之日起 3 个工作日内,核对没有不一致的,须确认中标人;核对发现有不一致或第一中标候选人无正当理由不按时提供原件的,书面向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提出,并报同级财政部门核实后按投标无效处理。 |
第五章 用户需求书
说明:
1. 投标人须对本项目以包组为单位的货物及服务进行整体投标,任何只对包组内其中一部分内容进行的投标都被视为无效投标。
2. 用户需求书中打“★”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投标人如有任何一条负偏离则导致投标无效。
包组号 | 采购内容 | 数量 | 供货期 | 中标人家数 |
包组一 | 大米及食用油、 副食品 | 一批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年 | 3 家 |
包组二 | 蔬菜、肉类 | 一批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年 | 2 家 |
包组三 | 半成品 | 一批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 1 家 |
备注:
1、本项目供餐地点 16 个,饭堂每日供餐数量为早餐(约)3319 人、午餐(约)15035 人、晚餐
(约)4321 人。
2、各中标人每天具体的供货数量、配送餐数等,将以采购人实际订货量为准。采购人不保证中标人在供货期内所承担的业务额。
3、各中标人分别与使用方签订供应合同,费用与使用方结算。
包组一:大米、食用油及副食品
一、总体要求
1、采购货物为佛山市南海区西樵镇各片区的公办学校所用,采购的具体数量和品种需根据当天或每
月的实际数量而定。
2、所供的物品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要求。
3、投标人需承诺所供的物品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如不符合投标文件所描述的质量标准,必须退
货并承担违约责任。
4、所供的物品必须符合国家行业生产及经营标准,均能提供相应批次的合格检验证明。
5、所供的物品必须各项技术指标完全符合国家有关质量检测、环保标准及产品出厂标准。
6、中标人必须负责中标货物的运输、质量检测等工作,所产生的费用由中标人负责。
7、中标人不得将中标项目转包、分包,否则采购人有权单方终止合同,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由中
标人自行承担。
8、中标人除不可抗力,不得因其他任何理由延迟送货。采购人如遇特殊情况需推迟送货,应提前通
知中标人。因中标人原因延误交货日期的(采购人要求推迟的除外),采购人有权自行采购,并由
中标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
9、中标人不得变更供应商品,应严格按要求供应,否则,采购人有权拒收。如因市场流通问题确实
需要变更的,应书面向采购人申请。
10、采购人按合同对所供的物品进行认真验收,对不符合规格要求的商品,供应商必须无条件退货;中标人未能履行招标文件和合同所定事项, 或供应不合格的、假冒伪劣、以次充好的商品,采购人退货后将记录在案,并对中标人予以处罚,除要承担因此产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外,情节严重的可取消其供应资格。
11、用户方允许中标人一年内最多两次因为质量问题导致的退换货,如发生第三次(含),用户方除
了拒收货物外,有权请示采购人取消中标人的供货资格,供货合同随之终止。
12、中标人须开具国家正式发票。中标人按所供的物品的销售额开具发票。
二、具体要求:
1、所供的物品质量要求:
①★米、油类货物必须符合卫生,不得有腐烂、变质、油脂酸败、虫蛀结块挂丝、杂质异物、污秽不结混有异物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或可能对人体健康有害的物质,投标人须对此作出承诺并提交承诺函(出现商品质量问题退换货承诺)作为评审依据。具有固有的色泽和香味,无异味或霉味(变),等;
②米、油:要提供 QS 认证、第三方检验机构发出的产品检验合格证书。包装食品:包装箱完整,标识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规范且标明商品名称、规格、生产商、产地、生产日期、保质期或保存期,剩余保质期不少于三分之二,所有商品必须具有《产品质量检验报告》和《出厂检验报告》。
③副食品货物质量要求
食品制造过程中不得使用劣质原料,不得添加有毒物质;不得超量使用食品添加剂,不得滥用非食品加工用化学添加剂,加工食品过程中不得使用劣质原料;抗生素、激素和其他有害物质不得残留于禽、畜、水产品体内;必须符合食品卫生要求,禁止供应有毒、有害、腐烂变质、超过保质期限、酸败、霉变、混有异物或其他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
1.1.酱油:合格的酱油颜色比较红、亮,有光泽、透明,把这酱油倒在瓶子里后,摇一下,合格酱油产生的泡沫非常细腻,保持持久,挂碗现象非常好,有一种发黏的感觉;不合格的酱油泡沫比较大,很容易散去,挂碗现象不好,很容易滑落。
1.2.酱类食品:具有正常酿造酱的色泽、气味和滋味,不涩,无其他不良气味,不得有酸、苦、焦糊
及其它异味、异物。
1.3.淀粉制品:具有各自品种固有的形态和色泽,不酸、不粘、不发霉,无变质,无异味,无杂质,
口尝无砂质。
1.4.食盐:结晶整齐一致,坚硬光滑,呈透明或半透明,不结块,无反卤吸潮现象,无杂质,沾取少
许尝试具有纯正的咸味。
1.5.鸡蛋:蛋壳清洁完整,色泽鲜明,无破损、裂纹,无霉斑,灯光透视时,整个蛋呈桔黄色至橙红
色,蛋黄不见或略见阴影,没有霉味、酸味,臭味等不良气味,打开后蛋黄凸起、完整、有韧
性,蛋白澄清、透明、稀稠分明,无异味。
1.6.皮蛋:外表泥状包料完整、无霉斑,包料除掉后蛋壳亦完整无损,灯光透照蛋内容物凝固不动,打开观察,整个蛋凝固、不粘壳、清洁而有弹性,呈半透明的棕黄色,闻起来有芳香,无辛辣气。
1.7.咸蛋:蛋壳亦完整无损,无裂纹或霉斑,摇动时有轻度水荡漾感觉,灯光透视蛋黄凝结、呈橙黄色且靠近蛋壳,蛋清呈白色水样透明,生蛋打开可见蛋清稀薄透明,蛋黄呈红色或淡红色,浓缩粘度增强,但不硬固,煮熟后打开,可见蛋清白嫩,蛋黄口味有细沙感,富于油脂,品尝则有咸蛋固有的香味。
1.8.生粉:色泽呈白色或微黄色,不发暗,无杂质的颜色,呈细粉末状,不含杂质,手指捻捏时无粗粒感,无虫子和结块,置于手中紧捏后放开不成团,具有面粉的正常气味,无其他异味。
1.9.腐乳:红腐乳表面呈红色或枣红色,内部呈杏黄色,色泽鲜艳,有光泽。白腐乳外表呈乳黄色。块形整齐均匀,质地细腻,无霉斑、霉变及杂质。具有各品种的腐乳特有的香味或特征气味,无任何其他异味,滋味鲜美,咸淡适口,无任何其他异味。
1.10.大豆:
1.10.1.大豆根据其种皮颜色和粒形可分为黄大豆、青大豆、黑大豆、其他大豆(赤色、褐色、棕色等)
和饲料豆(秣食豆)五类。
1.10.2.大豆皮色呈各种大豆固有的颜色,光彩油亮,洁净而有光泽,颗粒饱满,整齐均匀,无虫蛀
粒,无杂质,无霉变。
1.11.食糖:食糖根据经营习惯分为白糖、红糖、冰糖、方糖等。
1.11.1.白糖的感官鉴别:xxxx明亮,有光泽,具有白糖的正常气味,无酸味、酒味或其他外来
气味。
1.11.2.白砂糖:颗粒大如砂粒,晶粒均匀整齐,晶面明显,无碎末,糖质坚硬。
1.11.3.凡是白糖都应干燥,晶粒松散,不粘手,不结块,无肉眼可见的杂质,白糖的水溶液应清晰透明无杂质。
1.12.辛辣料:
1.12.1.辛辣料是采用植物果实和种子粉碎而配制成的天然植物香料,如五香粉、胡椒粉、花椒粉、咖喱粉、芥末粉等,辛辣料的主要原料有八角、花椒、胡椒、桂皮、小茴香、大茴香、辣椒、孜然等。
1.12.2.辛辣料呈干燥状,具有该种香料植物所特有的色、香、味,没有不纯正的气味和味道,无发
霉味或其他异味。
④面粉的品质要求:
a) 有“QS”标志,标明商品名称、规格、生产商、产地、生产日期、保质期或保存期,剩余保质期
不少于三分之二,所有商品必须具有《产品质量检验报告》和《出厂检验报告》。
b) 要新鲜、色泽呈现乳白或微黄色、手感细腻、颗粒均匀、有自然浓郁的麦香味、手抓后自然流出、
松开手后不成团、用它制成的成品如馒头有麦香味、香甜入口不粘牙、符合国家食品卫生标准。
⑤中标人在供应过程中,如果出现质量问题或造成食物中毒等情况,经查实后确属中标人责任,中标人应承担由此造成的全部法律责任及经济损失赔偿(主要包括但不限于食物中毒人员医疗费、误工费、事故处理费等)。
2、执行标准:
①米类执行标准:GB1354-86 GB2715-2005 标准一等米 不含添加剂
②大米的质量标准:除符合标准一等米外,要求:
碎米总量≤17% (国家标准:≤35%)小碎米总量≤2% (国家标准:≤2.5%)不完善粒≤3.5% (国家标准:≤4.0%)黄米粒按国家标准执行 。
③油类执行标准(投标人在下列油类中选取其中一类作为投标):
色拉油:GB1535-2003 一级大豆色拉油
花生油:GB 1534-2003
大豆油:GB 1535-2003 葵花籽油:GB10464-2003棉籽油:GB 1537-2003
油茶籽油:GB 11765-2003
玉米油:GB 19111-2003
米糠油:GB19112-2003
④油类质量要求: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标准。
注:★所有的油类不得含有转基因。
三、产品配送要求:
1、送货方式:每次根据采购人的电话或其它方式通知订购品种、数量后,按时运送物品到指定地点,中标人随货提供注明货物名称、单位、数量、售价及总金额的商品送货清单,作为采购人入库验收之凭证。
2、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3、包装与标志要求:
包装:容器(框、箱、袋)要求清洁、干燥、牢固、透气,无污染、无异味、无霉变现象。
标志:每件包装必须按《农产品包装和标识管理办法》贴标签,并标明产地、品种、净含量、生
产单位及地址和采收日期。
4、运输要求:运输工具应清洁卫生无污染:食品运输必须采用符合卫生标准的外包装和运载工具,并且要保持清洁和定期消毒。车厢内无不良气味、异味;运输途中严防日晒、雨淋,注意通风散热;食品堆放科学合理,避免造成食品的交叉污染;如对温度有要求的食品应确定食品的温度,记录送货车辆温度,并记录存档。
5、数量方面要求:保证配送品种斤两的准确性,以采购人的验货数量为准,中标人每次随货送上一
式两份的送货清单,供双方验货后签字确认,双方各持一份,作为送、收货的凭证。
6、每次根据采购人的通知订购数量后,24 小时内送货,具体送货时间由采购人通知时约定,由采购人指定负责人验收过秤记录。对于不符合质量的品种采购人可退货或换货(由于产品质量而造成人员发生安全事故时,中标人须承担全部责任)。
7、对采购人临时的供货要求,需随订随送,至少在接到电话后 1 个小时内响应。
四、售后服务
1、非采购人的人为原因而出现产品质量,由中标人负责包换或包退,并承担因此而产生的一切费用。
2、投诉处理:如中标人的供货质量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则用户方可向采购人递交《供货质量投诉函》(纸质),采购人接到《供货质量投诉函》后调查取证并知会中标人,确认中标人是否违反合同要求。如第一次违反要求则给予中标人书面警告,第二次则给予中标人扣除履约保证金总额的 30%,第三次则取消供货资格。
五、验收要求及密义务
1、中标人必须按时按量按质将货物送到用户指定地点,并由用户仓管员当面核实重量,并按照招标文件中列明的标准进行验收。验收完毕后,双方必须在货物收货清单(格式自定,但必须包括货物单价、数量、重量、合价等内容)上签名确认,货物收货清单作为采购人支付货款的依据之一。
2、中标人在实施货物供货期间,不得将供货的实际数量及供货地点泄露给其他企业或者个人,中标人必须指派相对固定的人员完成货物配送服务,并需将配送人员详细资料报采购人备案。
六、报价要求
1、采购人订购品种的参考单价按供货当日以《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网站当天的南海区《农副产品市场零售价格表》为参考,《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网站没有公布当日的副食品在采购人属地批发市场由采购人进行价格调查;中标人提前报好价格表(含税费价)给采购人,经双方协商确定最终价格,价格一经确定,双方均不得随意修改,个别物品报价表上没有报价的,如果需要填价必须经采购人同意后方可执行。
2、投标下浮率有效报价范围:100%≥投标下浮率≥0%,报价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中标下浮率为
该投标人的投标下浮率。
3、投标下浮率由各投标人自行报价。
4、结算公式:结算总价=参考单价×(1—投标下浮率)×实际供货数量。
七、付款方式
1、由采购人每月按实际供应数量结算一次。
2、中标人凭以下有效文件与使用方结算:
(1)合同;
(2)中标人开具的正式发票;
(3)货物收货清单(加盖使用方公章);
3、因使用方使用的是财政资金,使用方在前款规定的付款时间为向政府采购支付部门提出办理财政支付申请手续的时间(不含政府财政支付部门审核的时间),在规定时间内提出支付申请手续后即视为使用方已经按期支付。
八、投标样品要求:
1.所有投标人均需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向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提交以下样品:
1.1投标人须提交大米不少于1000克和食用油5升,大米和食用油必须是全新独立封装完好,并
贴有产品商标及成分介绍。
1.2样品的各项技术质量指标标准应符合规定。
1.3样品必需与投标文件分开独立封装,加盖投标人公章,外包装必须贴上《样品封装封面》,格式详见投标文件格式。封装样品时应标明样品名称。
1.4在采购任务完结之后,中标人的样品封存于佛山市南海区西樵镇教育局,作为实物样品。采购人及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对投标人所递交样品的包装污损不负任何责任。未中标的投标人应在接到政府采购代理机构通知当日自行取回投标样品。当日不取回样品,则视为自动放弃样品的所有权,采购代理机构有权自行处置相关样品。
包组二:蔬菜、肉类
一、总体要求
1、采购货物为佛山市南海区西樵镇各片区的公办学校所用,采购的具体数量和品种需根据当天或每
月的实际数量而定。
2、所供的物品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要求。
3、所供货物必须符合国家行业生产及经营标准,货真价实,均能提供相应批次的合格检验证明。
4、所供货物指标要符合国家行业强制性标准要求,须符合 SB/T10282-1998 国家行业标准。
5、货物必须符合卫生要求,不得腐烂、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在配送过程中,如发现食品质量问题,采购人有权拒收,并及时通知中标人,经双方确认后,中标人应及时向采购人重新配送。如中标人所配送食品造成采购人单位人员食物中毒安全事故,经卫生检疫部门鉴定后证实属中标人责任,中标人承担全部法律责任及民事赔偿,
以及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如经卫生检疫部门检验结果属采购人操作不当引起的食物中毒安
全事故及其连带责任应由采购人负责。
6、包装食品:包装箱完整,同时包装箱要印有注册商标、生产厂家名称、厂址、出厂日期、产品合
格证、保质期限、产品成份、厂家电话号码。
7、中标人必须负责供应货物运输、质量检测等工作,所产生的费用由中标人负责。
8、送货要求:供货期内各批次货物具体需求及品种以提前预订一天采购人的邮件或电话传真订购单
通知为准,并于订购通知次日上午 7:00 前送达。
9、质量的保证:蔬菜类:应保证是当天早上新鲜蔬菜,保持较好色泽和新鲜度;鲜肉类:保证是国
家正规肉联厂当天生产的肉食品,所有肉质要确保新鲜、嫩、干爽。
10、中标人不得将本项目转包或分包给他人,一经发现,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
损失由中标人自行承担。
二、蔬菜的品质要求:
1) 新鲜度
2) 水量:充足、但无过份萎蔫、皱皮。
3) 色泽:正常、无变色、xx、鲜艳。
4) 硬度:叶菜挺立、爪菜饱满、结实、无空心、根菜略硬。
5) 机械伤:相同新鲜条件下无外力造成伤害:挤伤、压伤、碰伤切口、裂伤等。
6) 病虫害:无虫害、虫嗑、无残虫卵。
7) 形状:枝叶丰满、大小适中、曲线谐调。
8) 成熟度:适中、无未熟过识、腐烂。
9) 污染:无污染、残留农药、运输造成的污染。
10)有包装肉菜:应完整、干净。
11)叶菜类:挺实、全味正、颜色好、无过多黄叶、腐烂叶与多泥根,水份充足、无萎蔫、不成熟现
象。
12)瓜菜类:个大、成熟、新鲜、外皮无斑点、有新鲜绿秧、无软化、变质现象。
13)根菜类:挺实、无软化、腐烂、带泥过多、色泽正常、形状正常、无生芽现象。
14)供菜重量须达到采购人的供货需求重量。
三、结算方式
1、采购人订购品种的参考单价按供货当日以《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网站当天的南海区《农副产品市场零售价格表》为参考,《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网站没有公布当日的副食品在采购人属地批发市场由采购人进行价格调查;中标人提前报好价格表(含税费价)给采购人,经双方协商确定最
终价格,价格一经确定,双方均不得随意修改,个别物品报价表上没有报价的,如果需要填价必须经采购人同意后方可执行。
2、投标下浮率有效报价范围:100%≥投标下浮率≥0%,报价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中标下浮率为
该投标人的投标下浮率。
3、投标下浮率由各投标人自行报价。
4、结算公式:结算总价=参考单价×(1—投标下浮率)×实际供货数量。
四、售后服务
1、非采购人的人为原因而出现产品质量,由中标人负责包换或包退,并承担因此而产生的一切费用。
2、投诉处理:如中标人的供货质量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则用户方可向采购人递交《供货质量投诉函》(纸质),采购人接到《供货质量投诉函》后调查取证并知会中标人,确认中标人是否违反合同要求。如第一次违反要求则给予中标人书面警告,第二次则给予中标人扣除履约保证金总额的 30%,第三次则取消供货资格。
五、验收要求及密义务
1、中标人必须按时按量按质将货物送到用户指定地点,并由用户仓管员当面核实重量,并按照招标文件中列明的标准进行验收。验收完毕后,双方必须在货物收货清单(格式自定,但必须包括货物单价、数量、重量、合价等内容)上签名确认,货物收货清单作为采购人支付货款的依据之一。
2、中标人在实施货物供货期间,不得将供货的实际数量及供货地点泄露给其他企业或者个人,中标
人必须指派相对固定的人员完成货物配送服务,并需将配送人员详细资料报采购人备案。
六、付款方式
1、由采购人每月按实际供应数量结算一次。
2、中标人凭以下有效文件与使用方结算:
(1)合同;
(2)中标人开具的正式发票;
(3)货物收货清单(加盖使用方公章);
3、因使用方使用的是财政资金,使用方在前款规定的付款时间为向政府采购支付部门提出办理财政支付申请手续的时间(不含政府财政支付部门审核的时间),在规定时间内提出支付申请手续后即视为使用方已经按期支付。
包组三:半成品
一、总体要求
1、采购货物为佛山市南海区西樵镇各片区的公办学校所用,采购的具体数量和品种需根据当天或每
月的实际数量而定。
2、所供的物品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要求。
3、所供货物必须符合国家行业生产及经营标准,货真价实,均能提供相应批次的合格检验证明。
4、所供货物指标要符合国家行业强制性标准要求,须符合 SB/T10282-1998 国家行业标准。
5、货物必须符合卫生要求,不得腐烂、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在配送过程中,如发现食品质量问题,采购人有权拒收,并及时通知中标人,经双方确认后,中标人应及时向采购人重新配送。如中标人所配送食品造成采购人单位人员食物中毒安全事故,经卫生检疫部门鉴定后证实属中标人责任,中标人承担全部法律责任及民事赔偿,以及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如经卫生检疫部门检验结果属采购人操作不当引起的食物中毒安全事故及其连带责任应由采购人负责。
6、包装食品:包装箱完整,同时包装箱要印有注册商标、生产厂家名称、厂址、出厂日期、产品合
格证、保质期限、产品成份、厂家电话号码。
7、中标人必须负责供应货物运输、质量检测等工作,所产生的费用由中标人负责。
8、送货要求:供货期内各批次货物具体需求及品种以实际供应前一周采购人的邮件或电话传真订购
单通知为准。双方确认的供货日当天上午 7:00 前送达。
9、中标人不得将本项目转包或分包给他人,一经发现,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
损失由中标人自行承担。
二、服务要求
1、 配餐要求(每餐):
小学 鲜肉 70—80 克 时令蔬菜 100—150 克
中学 鲜肉 130 克—150 克 时令蔬菜 200—250 克 2、 每餐标准不高于人民币 4 元。
3、 ★半成品不能提供熟食类食品。
4、 ★本包组投标人须具备本包组半成品菜的运送能力,并配备冷藏车(请提供购置发票或租赁证
明),肉类与蔬菜独立包装,保证食品运输采用符合卫生标准。
5、 冷藏车要保持清洁和定期消毒。车厢内无不良气味、异味;运输途中严防日晒、雨淋,注意通风散热;食品堆放科学合理,避免造成食品的交叉污染;如对温度有要求的食品应确定食品的温度,记录送货车辆温度,并记录存档。
6、 中标人须以季度为单位,搭配每周的菜谱方案,方案应包含但不限于菜名、肉类、蔬菜的种类、规格重量等,要求符合中小学生相应的营养标准。时菜可根据季节性调整供应品种。
7、 ★投标人须具备专业营养师,对菜肴进行营养分析,合理调节膳食结构,并根据季节变化及采购人需求,一个季度提供一种半成品菜谱。(请提供营养师资格证书复印件作为证明材料)。
8、 对采购人临时的供货要求,至少在 1 个小时内响应,并在采购人指定的时间内送货。
四、售后服务
1、非采购人的人为原因而出现产品质量,由中标人负责包换或包退,并承担因此而产生的一切费用。
2、投诉处理:如中标人的供货质量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则用户方可向采购人递交《供货质量投诉函》(纸质),采购人接到《供货质量投诉函》后调查取证并知会中标人,确认中标人是否违反合同要求。如第一次违反要求则给予中标人书面警告,第二次则给予中标人扣除履约保证金总额的 30%,第三次则取消供货资格。
五、验收要求及保密义务
1、中标人必须按时按量按质将货物送到用户指定地点,并由用户仓管员当面核实重量、数量等。验收完毕后,双方必须在货物收货清单(格式自定,但必须包括货物单价、数量、重量、合价等内容)上签名确认,货物收货清单作为采购人支付货款的依据之一。
2、中标人在实施货物供货期间,不得将供货的实际数量及供货地点泄露给其他企业或者个人,中标
人必须指派相对固定的人员完成货物配送服务,并需将配送人员详细资料包采购人备案。
六、结算方式
中标人提前报好价格表(含税费价)给采购人,经双方协商确定最终价格,价格一经确定,双方
均不得随意修改,个别物品报价表上没有报价的,如果需要填价必须经采购人同意后方可执行。
六、付款方式
1、由采购人每月按实际供应数量结算一次。
2、中标人凭以下有效文件与使用方结算:
(1)合同;
(2)中标人开具的正式发票;
(3)货物收货清单(加盖使用方公章);
3、因使用方使用的是财政资金,使用方在前款规定的付款时间为向政府采购支付部门提出办理财政支付申请手续的时间(不含政府财政支付部门审核的时间),在规定时间内提出支付申请手续后即视为使用方已经按期支付。
附:考核标准
1、每月综合服务满意度合格标准为 90 分,满意度低于 90 分的每下降 1%扣除当月结算金额的 1%。一年内累计出现低于合格满意度次数超过 3 次的,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
2、中标人须及时对采购人提出的存在问题作出响应并实施整改,次月未作出整改的,采购人将发出
警告信 1 次,连续因同一问题发出警告信 3 次,采购人有权终止其供货资格半年。
3、提前终止供货服务的一周前,必须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
考核细则 | ||||
项类 | 序号 | 评分细则 | 扣分 | 备注 |
配送要求 | 1. | 配送车辆、实际运输不符合招标文件及合 同约定的,每次扣2分 | 2 | |
2. | 在协议供货期,未在规定时间内(迟到超 过半小时)完成配送、供货,每次扣3分 | 3 | ||
3. | 实际配送货物少于订购数量且不能及时补 充的,每次扣1分 | 1 | ||
4. | 实际配送的货物与订购货物种类、质量不 符,未能及时更换的,采购人有权拒收, 每次扣10分 | 10 | ||
质量要求 | 5. | 相应批次的货物未能提供相关合格检验证 明的,每次扣8分 | 8 | |
6. | 食品卫生不符合要求,出现质量问题或造 成食物中毒等,每次扣15分 | 15 | 中标人应承担由此造成的全部法律责任及经济损失赔偿(主要包括但不限于食物中毒人员医疗费、误工 x、事故处理费等) | |
7. | 滥用或过量使用食品添加剂、发现使用劣 质原料、抗生素、激素等有害物质,每次 扣8分 | 8 | ||
8. | 货物品质与招标文件不符,并未能及时补 充的,每次扣3分 | 3 | ||
安全生产管理要求 | 9. | 没有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 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或违 反制度操作的,每次扣5分 | 5 | |
10. | 没有相关应急预案的,每次扣5分 | 5 | ||
11. | 造成重大事故或有重大事故不配合处理的,每宗扣10分 | 10 | ||
12. | 未按要求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每次扣10分 | 10 |
考核细则 | ||||
项类 | 序号 | 评分细则 | 扣分 | 备注 |
13. | 提供资料弄虚作假的,每次扣5分 | 5 | ||
满意度要求 | 14. | 被用户投诉,情况属实的,每宗扣2分; | 2 | |
15. | 被媒体负面曝光的,每宗扣15分 | 15 | ||
其他 | 16. | 有违反招标文件及合同规定的其它违约事件的,每发现5次,需按违约性质并结合上述违约类别,每次扣5分 | 5 |
第六章 评分体系与标准
1. 本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分法。
2. 本项目按各包组进行独立评审,按包组的自然顺序进行评审。
3. 各包组评标步骤:评标委员会先进行投标文件初审,对通过初审的投标文件进行技术、商务及价
格的详细评审最后评标委员会出具评标报告。
4. 各包组评分及其统计:按照评标程序、评分标准以及权重分配的规定,评标委员会各成员分别就各个投标人的技术状况、商务状况及其对招标文件要求的响应情况进行评议和比较,评出其技术评分和商务评分、价格评分(如有)相加得出其综合得分。
资格、符合性评审条款(包组一)
序号 | 评 审 内 容 |
1 | 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资格要求的及资格证明文件齐全; |
2 | 投标函已提交并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 |
3 | 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的; |
4 | 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签署、盖章且投标文件有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签字人有法定代表 人有效授权书的; |
5 | 投标下浮率在 0%-100%范围内,且投标下浮率是固定唯一; |
6 | 投标文件完全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条款(即标注★号条款)无负偏离的; |
7 | 投标文件没有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被视为无效投标的其它条款的; |
8 | 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不属于投标无效的。 |
项目名称:佛山市南海区西樵镇学校食堂大米、食用油、肉类、蔬菜协议供货资格项目编号:2014 樵采(采购)59 号(0851-1361FS02CL05)
技术部分评分表(包组一)
(35 分)
评审内容 | 分值(各合格投标人进行横向比较) |
本项目的质量管理办法及整体实施方案综合评价(4 分) | 优秀 4 分 较好 2~3 分 一般 0~1 分 |
货物质量保证(9 分) (根据货物的来源、生长环境、加工、包装、保存、运输各环节的质量保证及食品安全措施进行评价) | 优秀 8~9 分 较好 4~7 分 一般 0~3 分 |
配送服务体系(6 分) (提供配送服务方案及特殊情况 应急方案) | 优秀:设置服务热线,专人服务,专人跟踪,服务内容承诺具体齐全, 具有科学、 完整的应急保障方案; 6 分 较好:有固定电话服务,配备服务和跟踪人员,服务内容 承诺较具体,有合理的应急保障方案; 3-5 分 一般:服务内容承诺欠具体,无应急保障方案; 0-2 分 |
配送能力(6 分) ①投标人自有运输车:提供有效的 《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和机动车行驶证复印件;②投标人租赁运输车:提供有效的车辆租赁协议复印件,以及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和机动车行驶证复印件。 | 优秀:拥有《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运输车多于 3 辆且 合计运输能力大于 10 吨(含):6 分 较好:拥有《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运输车辆多于 3 辆 且合计运输能力大于 5 吨(含);或有合同期内的 合作运输车队且合计运输能力大于 5 吨(含): 3~5 分 一般:拥有《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运输车辆少于 3 辆 且合计运输能力小于 5 吨;或临时租用运输车辆且 合计运输能力小于 5 吨: 0~2 分 |
投标样品的评价(10 分) | 优秀 7~10 分 较好 4~6 分 一般 0~3 分 |
项目名称:佛山市南海区西樵镇学校食堂大米、食用油、肉类、蔬菜协议供货资格项目编号:0851-1361FS02CL05
备注:
1. 招标文件要求提交的与评价指标体系相关的各类有效资料,投标人如未按要求提交的,该项评分
为零分。
2. 技术评分:所有评委评分分值的算术平均值(四舍五入后,小数点后保留两位有效数)。
商务部分评分表(包组一)
(35 分)
评审内容 | 分值(各合格投标人进行横向比较) |
用户需求响应情况 (6 分) | 优秀 6 分 较好 3~5 分 一般 0~2 分 |
企业综合实力(12 分) | 根据组织架构、科技人员配置、经营情况、业务水平、服务质 量、业内口碑等:0~6 分 |
投标人获得荣誉奖项、具有的资质证书等横向比较:0~3 | |
大米及食用油、副食品仓库储备情况进行横向比较:0~3 | |
企业信誉 (请附上相关证书复印件作为评价证明资 料)(4 分) | 1) 2010 年以来获得工商管理部门颁发的守合同重信用证明得 2 分;无则 0 分。 2)获得银行优质授信客户资格 AAA 证书得 2 分;无则 0 分。 本项最高得 4 分,无提供或其他得 0 分。 |
具有(ISO9001 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HACCP 认证证书、省级诚信示范企业证书)资质,请附上相关复印件作为评价证明资 料(3 分) | 每提供一项得 1 分,最高得 3 分。 |
2010 年至今向学校、政府等饭堂配送经验 的项目业绩(10 分) (提供成交/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复印件作为证明资料,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复印件须同时提供方有效,否则不得分) | 每提供一项得 2 分,最高得 10 分。 |
项目名称:佛山市南海区西樵镇学校食堂大米、食用油、肉类、蔬菜协议供货资格项目编号:0851-1361FS02CL05
备注:
1. 招标文件要求提交的与评价指标体系相关的各类有效资料,投标人如未按要求提交的,该项评分
为零分。
2. 商务评分:所有评委评分分值的算术平均值(四舍五入后,小数点后保留两位有效数)。
价 格 评 分 表(包组一)
(30 分)
1. 价格核准:评标委员会详细分析、核准价格表,检查其是否存在计算上或累加上的算术错误,修
正错误的原则详见第一册第 25.2 条相关条款。
2. 综合评分法中的价格分统一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通过资格性、符合性审查)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有效投标报价(指修正后报价,下同)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价格权值×100
备注:此处“投标报价=1-投标下浮率”,以上所述“投标下浮率”:是指投标人承诺按投标下浮 率下浮一定比率与采购人进行实际结算的一种报价方式。本项目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报价只允许有一个报价,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不接受任何选择的报价。
资格、符合性评审条款(包组二)
序号 | 评 审 内 容 |
1 | 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资格要求的及资格证明文件齐全; |
2 | 投标函已提交并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 |
3 | 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的; |
4 | 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签署、盖章且投标文件有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签字人有法定代表 人有效授权书的; |
5 | 投标下浮率在 0%-100%范围内,且投标下浮率是固定唯一; |
6 | 投标文件没有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被视为无效投标的其它条款的; |
7 | 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不属于投标无效的。 |
项目名称:佛山市南海区西樵镇学校食堂大米、食用油、肉类、蔬菜协议供货资格项目编号:2014 樵采(采购)59 号(0851-1361FS02CL05)
技术部分评分表(包组二)
(35 分)
评审内容 | 分值(各合格投标人进行横向比较) |
本项目的质量管理办法及整体实施 方案综合评价(4 分) | 优秀 4 分 较好 2~3 分 一般 0~1 分 |
货物的质量保证(6 分) (根据货物的来源、生长环境、加工、包装、保存、运输各环节的质量保证及食品安全措施进行评价) | 优秀 4~6 分 较好 2~3 分 一般 0~1 分 |
货物的安全评价(5 分) 请提供近半年内有效的相关检测合格报告复印件作为证明材料 | 优秀 4~5 分 较好 2~3 分 一般 0~1 分 |
配送服务体系,特殊情况应急 (14 分)(提供配送服务方案及特殊 情况应急方案) | 优秀:设置服务热线,专人服务,专人跟踪,服务内容承诺具体齐全,具有科学、完整的应急保障方案: 5-6 分 较好:有固定电话服务,配备服务和跟踪人员,服务内容承诺较具体,有合理的应急保障方案: 3-4 分 一般:服务内容承诺欠具体,无应急保障方案: 0-2 分 |
投标人自有物流运输队伍,专业配送车辆自有或租赁、车辆数量情况横向比较:0-5 分【①投标人自有运输车:提供有效的 《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和机动车行驶证复印件;②投 标人租赁运输车:提供有效的车辆租赁协议复印件,以及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和机动车行驶证复印件。】 | |
特殊情况下,接到采购人紧急送货通知(应急方案): 保证送货到现场时间为 3 小时内的 1 分 保证送货到现场时间为 2 小时内的 2 分 保证送货到现场时间为 1 小时内的 3 分 | |
供货系统配套:肉类(6 分) | 根据整个供货系统的设备配置的完整性、科学性、安全性等进行评价,并提供生产厂家或加工厂营业执照或产品合格证书的复印件为证明材料: 优秀 5~6 分 较好 3~4 分 一般 1~2 分 |
项目名称:佛山市南海区西樵镇学校食堂大米、食用油、肉类、蔬菜协议供货资格项目编号:0851-1361FS02CL05
备注:
1. 招标文件要求提交的与评价指标体系相关的各类有效资料,投标人如未按要求提交的,该项评分
为零分。
2. 技术评分:所有评委评分分值的算术平均值(四舍五入后,小数点后保留两位有效数)。
商务部分评分表(包组二)
(35 分)
评审内容 | 分值(各合格投标人进行横向比较) |
用户需求响应情况 (4 分) | 优秀 4 分 较好 2~3 分 一般 0~1 分 |
企业综合实力(22 分) | 1)根据组织架构、科技人员配置、经营情况、业务水平、服务质 量、业内口碑等:0~3 分 |
2)投标人在佛山市辖区内拥有独立自主的蔬菜生产基地或养殖基地:0~5(注:投标人须提供蔬菜种植基地有效营业执照副本的复印件为准) | |
3) 配送分支机构数量:投标人在佛山市辖区内的自有分支机构数量,每个分支机构为 1 分,满分为 8 分。 (注:分支机构以营业执照复印件为准) | |
4) 投标人自有农业科研机构得 3 分、自有注册商标得 3 分,满分 为 6 分。 | |
企业信誉 (请附上相关证明资料)(3 分) | 1)近三年获得银行优质授信客户资格 AAA 证书得 1 分; 2)投标人在近三年被评定为佛山市“菜篮子”基地的得 2 分 本项最高得 3 分,无提供或其他得 0 分。 |
2010 年至今向学校、政府等饭堂配送 经验的项目业绩(6 分) (提供成交/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复印件作为证明资料,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复印件须同时提供方有效,否则不得分) | 每提供一项得 2 分,最高得 6 分。 |
备注:
1. 招标文件要求提交的与评价指标体系相关的各类有效资料,投标人如未按要求提交的,该项评分
为零分。
商务评分:所有评委评分分值的算术平均值(四舍五入后,小数点后保留两位有效数)。
价 格 评 分 表(包组二)
(30 分)
3. 价格核准:评标委员会详细分析、核准价格表,检查其是否存在计算上或累加上的算术错误,修
正错误的原则详见第一册第 25.2 条相关条款。
4. 综合评分法中的价格分统一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通过资格性、符合性审查)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有效投标报价(指修正后报价,下同)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价格权值×100
备注:此处“投标报价=1-投标下浮率”,以上所述“投标下浮率”:是指投标人承诺按投标下浮 率下浮一定比率与采购人进行实际结算的一种报价方式。本项目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报价只允许有一个报价,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不接受任何选择的报价。
资格、符合性评审条款(包组三)
序号 | 评 审 内 容 |
1 | 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资格要求的及资格证明文件齐全; |
2 | 投标函已提交并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 |
3 | 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的; |
4 | 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签署、盖章且投标文件有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签字人有法定代表 人有效授权书的; |
5 | 投标文件完全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条款(即标注★号条款)无负偏离的; |
6 | 投标文件没有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被视为无效投标的其它条款的; |
7 | 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不属于投标无效的。 |
项目名称:佛山市南海区西樵镇学校食堂大米、食用油、肉类、蔬菜协议供货资格项目编号:2014 樵采(采购)59 号(0851-1361FS02CL05)
技术部分评分表(包组三)
(55 分)
评审内容 | 分值(各合格投标人进行横向比较) |
本项目的质量管理办法及整体实施方案综合评价(8 分) | 优秀 6~8 分 较好 3~5 分 一般 0~2 分 |
货物质量保证(10 分) (根据货物的来源、加工、包装、保存、运输各环节的质量保证及食品安全措施进行评价) | 优秀 8~10 分 较好 4~7 分 一般 0~3 分 |
配送服务体系(13 分) (提供配送服务方案及特殊情况 应急方案) | 优秀:设置服务热线,专人服务,专人跟踪,服务内容承诺 具体齐全,具有科学、完整的应急保障方案; 6-8 分 较好:有固定电话服务,配备服务和跟踪人员,服务内容承 诺较具体,有合理的应急保障方案; 3-5 分 一般:服务内容承诺欠具体,无应急保障方案; 0-2 分 |
特殊情况下,接到采购人紧急送货通知(应急方案): 保证送货到现场时间为 3 小时内的 1 分 保证送货到现场时间为 2 小时内的 3 分 保证送货到现场时间为 1 小时内的 5 分 | |
配送能力(6 分) | 1)投标人自有冷藏车,提供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和机动车行驶证复印件,4~6 分; 2)投标人租赁冷藏车,提供有效的车辆租赁协议复印件,以及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和机动车行驶证复印件,得 1~3 分; 3)无或其他不得分。上述项不重复计分,若投标人自有并租 赁多辆冷藏车的,以优势项计算评分。 |
半成品菜谱方案 (18 分) | 优秀 12~18 分 较好 7~11 分 一般 0~6 分 |
项目名称:佛山市南海区西樵镇学校食堂大米、食用油、肉类、蔬菜协议供货资格项目编号:0851-1361FS02CL05
备注:
1. 招标文件要求提交的与评价指标体系相关的各类有效资料,投标人如未按要求提交的,该项评分
为零分。
2. 技术评分:所有评委评分分值的算术平均值(四舍五入后,小数点后保留两位有效数)。
商务部分评分表(包组三)
(45 分)
评审内容 | 分值(各合格投标人进行横向比较) |
用户需求响应情况 (5 分) | 优秀 5 分 较好 3~4 分 一般 0~2 分 |
企业综合实力 (根据组织架构、科技人员配置、经营情况、业 务水平、服务质量、业内口碑等)(9 分) | 优秀 6~9 分 较好 3~5 分 一般 0~2 分 |
服务场所(5 分) | 办公场所及加工场所的配置,各合格投标人横向对比: 0-5 分(须附上合同复印件及图文说明) |
拟投入本项目服务人员(5 分) | 根据人员配备情况,各合格投标人横向对比:0-5 分(须提供相关人员健康证及 2014 年 8-10 月单位社保作为 证明材料) |
企业信誉 (请附上相关证书复印件作为评价证明资料) (4 分) | 1) 2010 年以来获得工商管理部门颁发的守合同重信 用证明得 2 分;无则 0 分。 2)获得银行优质授信客户资格 AAA 证书得 2 分;无则 0 分。 本项最高得 4 分,无提供或其他得 0 分。 |
企业荣誉及资质情况横向对比(5 分) | 优秀 5 分 较好 2~4 分 一般 0~1 分 |
2010 年至今向学校、政府等饭堂配送经验的项目业绩(12 分) (提供成交/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复印件作为证明资料,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复印件须同时提供方有效,否则不得分) | 每提供一项得 2 分,最高得 12 分。 |
项目名称:佛山市南海区西樵镇学校食堂大米、食用油、肉类、蔬菜协议供货资格项目编号:0851-1361FS02CL05
备注:
2. 招标文件要求提交的与评价指标体系相关的各类有效资料,投标人如未按要求提交的,该项评分
为零分。
3. 商务评分:所有评委评分分值的算术平均值(四舍五入后,小数点后保留两位有效数)。
第七章 投标文件格式
投标文件包装封面参考
投 标 文 件
口 正本
口 副本
项目编号:2014 樵采(采购)59 号(0851-1361FS02CL05)
项目名称:佛山市南海区西樵镇学校食堂大米、食用油、肉类、蔬菜协议供货资格
投标人名称:投标人地址:参投包组:
(X年X月X日X时X分)之前不得启封
投标文件目录表
文件类型 | 序号 | 文 件 名 称 | 提交情况 | 页码 范围 | 备注 | |
有 | 无 | |||||
初审文件(加盖 投标人公章) | 1 | 投标函 | ||||
2 | 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 |||||
3 | 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 | |||||
4 | 食品卫生许可证复印件或食品流通许可证复印 件 | |||||
5 |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 |||||
6 | 实质性响应一览表 | |||||
投标人应提交的技术文件 (加盖投标人公章) | 1 | 开标一览表(报价表) | ||||
2 | 投标分项报价表 | |||||
3 | 投标货物的详细情况描述(附相关证明资料/产 品宣传彩页) | |||||
4 | 投标货物技术偏离表 | |||||
5 | 投标货物技术服务方案 | |||||
6 | 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复印件、机动车 行驶证复印件、有效的车辆租赁协议复印件 | |||||
7 | 相关检测合格报告复印件(包组二) | |||||
8 | 生产厂家或加工厂营业执照、产品合格证书的复印件并加盖生产厂家或加工厂家的公章(包组 二) | |||||
9 | 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它说明和资料 | |||||
投标人应提交的商务文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 1 | 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 ||||
2 | 2013 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 | |||||
3 | 2014 年 5 月-8 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 的相关证明材料 | |||||
4 | 2010 年至今向学校、政府等饭堂配送经验的项目业绩一览表 | |||||
5 | 守合同重信用证书复印件(如有) | |||||
6 | 银行信用等级证明复印件(如有) | |||||
7 | ISO9001 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HACCP 认证证 书、省级诚信示范企业证书复印件(如有) | |||||
8 | 蔬菜生产基地或养殖基地营业执照副本(如有) | |||||
9 | 佛山市辖区内的自有分支机构营业执照(如有) | |||||
10 | 农业科研机构证明(如有) | |||||
11 | 自有注册商标证明(如有) |
项目名称:佛山市南海区西樵镇学校食堂大米、食用油、肉类、蔬菜协议供货资格项目编号:2014 樵采(采购)59 号(0851-1361FS02CL05)
12 | 佛山市“菜篮子”基地证明(如有) | |||||
13 | 售后服务人员配置一览表 | |||||
14 | 用户需求商务条款响应一览表 | |||||
15 | 投标保证金递交证明文件 | |||||
16 | 投标样品清单 | |||||
17 | 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商务资料 |
格式1
投 标 函
致:广东采联采购招标有限公司
我方确认收到贵方 (项目名称) 采购货物及相关服务的招标文件【项目编号:2014 樵采(采购)59 号(0851-1361FS02CL05)】, (投标人名称、地址) 作为投标人已
正式授权 (被投标人授权代表全名、职务) 为我方签名代表,签名代表在此声明并同意:
1. 我们愿意遵守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招标文件的各项规定,自愿参加投标,并已清楚招标文件的
要求及有关文件规定,并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履行全部责任和义务。
2. 我们同意本投标自投标截止之日起 90 天内有效。如果我们的投标被接受,则直至合同生效
时止,本投标始终有效并不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
3. 我们已经详细地阅读并完全明白了全部招标文件及附件,包括澄清(如有)及参考文件,我们完全理解本招标文件的要求,我们同意放弃对招标文件提出不明或误解的一切权力。
4. 我们同意提供招标采购单位与评标委员会要求的有关投标的一切数据或资料。
5. 我们理解招标采购单位与评标委员会并无义务必须接受最低报价的投标或其它任何投标,完
全理解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拒绝迟到的任何投标和最低投标报价不是被授予中标的唯一条件。
6. 如果我们未对招标文件全部要求作出实质性响应,则完全同意并接受按无效投标处理。
7. 我们证明提交的一切文件,无论是原件还是复印件均为准确、真实、有效、完整的,绝无任何虚假、伪造或者夸大。我们在此xxxx:在本次招标采购活动中,如有违法、违规、弄虚作假行为,所造成的损失、不良后果及法律责任,一律由我公司(企业)承担。
8. 我们是依法注册的法人,在法律、财务及运作上完全独立于佛山市南海区西樵教育局(采购人)和广东采联采购招标有限公司(政府采购代理机构)。
9. 所有有关本次投标的函电请寄: (投标人地址)
备注:本投标函内容不得擅自删改,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投标人名称: 投标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名或盖章):
电话: 传真: 邮编:
格式2
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广东采联采购招标有限公司:
关于贵公司 年 月 日发布 项目【项目编号:2014 樵采(采购)59
号(0851-1361FS02CL05)】的采购公告,本公司(企业)愿意参加投标,并声明:
本公司(企业)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并已清楚招标文件的要求及有关文件规定,并承诺在本次招标采购活动中,如有违法、违规、弄虚作假行为,所造成的损失、不良后果及法律责任,一律由我公司(企业)承担。
特此声明!
单位名称: 法定代表人或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名或盖章):
单位地址: 单位公章:
邮政编码: 日期:
联系电话:
格式3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注册于 (投标人地址) 的 (投标人名称) 在下面签名的(法定代
表人姓名、职务)在此授权(被授权人姓名、职务)作为我公司的合法代理人,就(项目名称、项目
编号)的招投标活动,提交投标文件及采购合同的签订、执行、完成和售后服务,作为投标人代表以
我方的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务。
被授权人(投标人授权代表)无转委托权限。
本授权书自法定代表人签字之日起生效,特此声明。
随附《法定代表人证明》
投标人名称(盖公章):
地 址: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签字日期: 年 月 日
被授权人(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被授权人(授权代表)居民身份证复印件粘贴处
(正面)
被授权人(授权代表)居民身份证复印件粘贴处
(反面)
注:
1、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投标函》并亲自参加投标的,则无需提交本《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文件。
2、《投标函》由委托代理人签署的,则须提交有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的亲笔签名或xx、被授权人
的亲笔签名或盖章的本文件,三者缺一不可。
格式4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同志,现任我单位 职务,为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有效日期与本公司投标文件中标注的投标有效期相同。签发日期: 年 月 日附:
营业执照(注册号):经济性质:
主营(产):
兼营(产):
法定代表人
居民身份证复印件粘贴处
(正面)
法定代表人
居民身份证复印件粘贴处
(反面)
投标人名称:(盖公章):地址:
日期:
格式5
实质性响应一览表
说明:投标人必须对应招标文件带“★”的实质性条款逐条应答并按要求填写下表。
投标人名称: 包组号: 包组一 项目编号:2014 樵采(采购)59 号(0851-1361FS02CL05)
序号 | 原条款描述 | 投标人响应描述 | 偏离情况说明 (正偏离/完全响应 /负偏离) | 查阅/证明文件指引 |
1 | 见《投标文 件》第 页 | |||
2 | 见《投标文 件》第 页 |
备注:此表中 “原条款描述”的条款与用户需求中的条款描述不一致的,以用户需求中规定的为准。
附件:
承诺函
x公司 (投标人名称) 在参加在贵公司举行的佛山市南海区西樵镇学校食堂大 米、食用油、肉类、蔬菜协议供货资格【项目编号:2014樵采(采购)59号(0851-1361FS02CL05)】招标活动,本公司承诺出现商品质量问题退换货。
注意:投标人必须谨慎选择、填写;作为投标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中标人必须在采购期的履约
过程中严格遵守。
投标人名称(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名或盖章): 职务: 日期
实质性响应一览表
说明:投标人必须对应招标文件带“★”的实质性条款逐条应答并按要求填写下表。
投标人名称: 包组号: 包组三 项目编号:2014 樵采(采购)59 号(0851-1361FS02CL05)
序号 | 原条款描述 | 投标人响应描述 | 偏离情况说明 (正偏离/完全响应 /负偏离) | 查阅/证明文件指引 |
1 | 见《投标文 件》第 页 | |||
2 | 见《投标文 件》第 页 |
备注:此表中 “原条款描述”的条款与用户需求中的条款描述不一致的,以用户需求中规定的为准。
投标人名称(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名或盖章): 职务: 日期
格式6
开标一览表(报价表)
投标人名称: 项目编号:2014 樵采(采购)59 号(0851-1361FS02CL05)
包组号 | 采购内容 | 数量 | 投标下浮率 (0%-100%) | 供货期 |
包组一 | 大米及食用油、 副食品 | 一批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年 | |
包组二 | 蔬菜、肉类 | 一批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年 |
投标人名称(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名或盖章): 职务: 日期
备注:
1. 开标一览表(报价表)的投标报价均不能手写,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2. 此表内投标报价为最终价,投标文件内不得含有任何对本报价进行修改的其他说明或资料,否则为无效投标。
3. 投标报价要求具体见第一册第一章“投标报价”要求。
4. 投标下浮率有效报价范围: 100%≥投标下浮率≥0%,报价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中标下浮率
为该投标人的投标下浮率。
5. 投标下浮率必须为固定的报价(如 5%),不得存在区间值(如 5%~6%),否则将被视为非实质
性响应招标文件,按无效投标处理。
6. 本项目投标报价为下浮率报价(如投标下浮率报价为 10%,则供货价为 90%)。
7. 投标下浮率的报价均应包含国家规定的税费。
格式7
投标货物的详细情况
(包组: )
(附相关证明资料/产品宣传彩页)
主要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格式自定):
1. 本项目的质量管理办法及整体方案。
2. 货物的质量保证。
3. 特殊情况应急、保障体系方案。
4. 供货系统的配套(包括加工、包装、检验、储存、配送等整个供货系统的设备配置及系统的
完整性、科学性等)。
5. 投标货物的质量标准、检测标准、测试手段。
6. 投标人认为对投标有利的其他资料。
投标人名称(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名或盖章): 职务: 日期
格式8
投标货物技术偏离表
投标人名称: 包组号: 项目编号:2014 樵采(采购)59 号(0851-1361FS02CL05)
序号 | 货物名称 | 原条款描述 | 投标人响应描述 | 偏离情况说明 (正偏离/完全响应/ 负偏离) |
投标人名称(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名或盖章): 职务: 日期
备注:
1. 投标响应参数应与厂家的产品资料一致,不一致的以厂家资料为准。
格式9
投标货物技术服务方案
(包组: )
主要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格式自定):
1. 对投标的验收方面采取技术和组织措施方案。
2. 售后服务点名称、电话,负责人员及地址(附售后服务点证明材料)。
3. 详细说明供货期应急方案、价格费用及响应时间安排、相关服务收费标准。
4. 投标人认为对投标有利的其他资料。
附件
售后服务点证明材料
兹证明 (售后服务点名称)与 (公司名称)建立了本次投标中(项目编号:2014 樵采(采购)59 号(0851-1361FS02CL05)) (包组号)的货物定点售后服务关系。
服务点全称(盖章):服务点负责人:
服务点电话:
服务点详细地址:
投标人名称(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名或盖章): 职务: 日期
格式10
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一、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名称: 电话号码:
2. 地 址: 传 真:
3. 注册资金: 经济性质:
4. 公司开户银行名称及账号:
5. 营业注册执照号:
6. 公司简介
文字描述:发展历程、经营规模及服务理念、技术力量、财务状况、管理水平等方面进行阐述
图片描述:经营场所、主要或关键产品介绍、生产场所及工艺流程等。
二、投标人获得国家有关部门颁发的资质和国内外知名厂商出具的销售许可证明:
证书名称 | 发证单位 | 证书等级 | 证书有效期 |
我/我们声明以上所述是正确无误的,您有权进行您认为必要的所有调查,如以上数据有虚假,一
经查实,自行承担相关责任。
投标人名称(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名或盖章): 职务: 日期
格式11
2010 年至今向学校、政府等饭堂配送经验的项目业绩一览表
投标人名称: 包组号: 项目编号:2014 樵采(采购)59 号(0851-1361FS02CL05)
序号 | 业主名称 | 项目名称 | 主要货物 | 合同总价 | 签约及完成时间 | 单位联系人及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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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备注:请附上成交/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复印件作为证明资料,成交/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复印件须同时提
供方有效,否则不得分。
投标人名称(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名或盖章): 职务: 日期
格式12
拟投入本项目服务人员一览表
投标人名称: 包组号: 项目编号:2014 樵采(采购)59 号(0851-1361FS02CL05)
序号 | 姓名 | 性别 | 年龄 | 学历 | 职称 | 专业 | 经验年限 | 拟担任职务或承担工作内容 |
备注:附上以上人员的学历、职称、健康证等证明文件(复印件)。
投标人名称(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名或盖章): 职务: 日期
格式13
用户需求商务条款响应一览表
说明:投标人必须对应招标文件的用户需求书商务条款逐条应答并按要求填写下表。
投标人名称: 包组号: 项目编号:2014 樵采(采购)59 号(0851-1361FS02CL05)
序号 | 原条款描述 | 投标人响应描述 | 偏离情况说明 (正偏离/完全响 应/负偏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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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名称(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名或盖章): 职务: 日期
格式14
投标样品清单
投标样品清单
项目编号:2014 樵采(采购)59 号(0851-1361FS02CL05)
项目名称:佛山市南海区西樵镇学校食堂大米、食用油、肉类、蔬菜协
议供货资格
投标人: 包组号:
样品名称、数量:
投标人地址 投标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