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投资者名称 获配股数(股) 获配金额(元) 锁定期(月) 1 矿冶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2,276,868 200,000,085.12 18 2 UBS AG 1,491,347 130,999,920.48 6 3 J.P.Morgan Securities plc 1,491,347 130,999,920.48 6 4 浙江华友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1,491,347 130,999,920.48 6 5 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1,627,959 142,999,918.56 6 6...
北京当升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上市公告书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二〇二一年十一月
特别提示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具体情况如下:发行股票数量:52,880,236 股
发行股票价格:87.84 元/股
发行股票性质:人民币普通股(A 股),限售条件流通股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 4,644,999,930.24 元
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 4,621,115,125.24 元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新增股份 52,880,236 股,将于 2021 年 12 月 3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新增股份上市首日公司股价不除权,股票交易设涨跌幅限制。
序号 | 投资者名称 | 获配股数(股) | 获配金额(元) | 锁定期(月) |
1 | 矿冶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 2,276,868 | 200,000,085.12 | 18 |
2 | UBS AG | 1,491,347 | 130,999,920.48 | 6 |
3 | J.P.Morgan Securities plc | 1,491,347 | 130,999,920.48 | 6 |
4 | 浙江华友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1,491,347 | 130,999,920.48 | 6 |
5 | 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 1,627,959 | 142,999,918.56 | 6 |
6 | 汇安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11,384,335 | 999,999,986.40 | 6 |
7 | 江苏疌泉君海荣芯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1,536,885 | 134,999,978.40 | 6 |
8 | 嘉兴聚力展业伍号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3,529,143 | 309,999,921.12 | 6 |
9 | 济南江山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3,415,300 | 299,999,952.00 | 6 |
10 | JPMorgan Chase Bank, National Association | 2,308,743 | 202,799,985.12 | 6 |
11 | xxx源证券有限公司 | 2,982,695 | 261,999,928.80 | 6 |
12 |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2,846,090 | 250,000,545.60 | 6 |
13 | 国新投资有限公司 | 14,799,635 | 1,299,999,938.40 | 6 |
14 | 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1,698,542 | 149,199,929.28 | 6 |
合计 | 52,880,236 | 4,644,999,930.24 | - |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对于矿冶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所认购的本次发行的股份,自该等股份发行结束之日起十八个月内不得以任何方式转让,其他发行对象所认购的本次发行的股份,自该等股份发行结束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得以任何方式转让。
限售期结束后,发行对象所认购股份的转让将按《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完成后,公司股权分布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上市条件。
目 录
释 义
在本上市公告书中,除非另有说明,下列词语具有如下特定含义:
当升科技/发行人/公司 | 指 | 北京当升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中信建 投证券 | 指 |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大华会计师、申报会计师 | 指 |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发行人律师 | 指 |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 |
元、万元、亿元 | 指 | 人民币元、万元、亿元 |
股东大会 | 指 | 北京当升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 |
董事会 | 指 | 北京当升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
监事会 | 指 | 北京当升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
矿冶集团 | 指 | 矿冶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
中国证监会 | 指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深交所 | 指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中登公司深圳分公司 | 指 |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
国务院国资委 | 指 |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
定价基准日 | 指 | x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期首日 |
交易日 | 指 | 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营业日 |
《实施细则》 | 指 |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 实施细则》 |
本报告中,部分合计数与各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可能略有差异,系四舍五入所造成。
一、公司基本信息
公司名称 | 北京当升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英文名称 | Beijing Easpring Material Technology Co., Ltd. |
股票上市地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证券代码 | 300073 |
公司简称 | 当升科技 |
注册资本 (本次发行后) | 506,500,774 元 |
法定代表人 | xxx |
成立日期 | 1998 年 6 月 3 日 |
上市日期 | 2010 年 4 月 27 日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110000633774479A |
注册地址 | xxxxxxxxxxx 000 x总部基地 18 区 21 号 |
联系地址 | xxxxxxxxxxx 000 x总部基地 00 x 00 x |
xxxx | 000000 |
联系电话 | 000-00000000 |
传真 | 010-52269720-9718 |
公司网址 | |
电子邮箱 | |
经营范围 | 生产锂离子电池正极材料、电子粉体材料和新型金属材料、非金属材料及其他新材料;研究开发、销售锂离子电池正极材料、电子粉体材料和新型金属材料、非金属材料及其他新材料、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推广服务;租赁模切机械设备;组装计算机软、硬件及自动化产品机;货物进出口(涉及配额许可证、国营贸易、专项规定管理的商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 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
二、本次新增股份发行情况
x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为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
2021 年 4 月 21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北京当升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预案>的议案》《关于<北京当升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关于<北京当升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 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与特定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的议案》《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与公司采取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具体事宜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2021 年 5 月 11 日,公司召开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并表决通过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通过的与本次发行相关的议案。
2021 年 6 月 18 日,经股东大会授权,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 2021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关于公司与特定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对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中矿冶集团认购金额的上限进行了明确。
2021 年 7 月 7 日,公司收到深交所上市审核中心出具的《关于北京当升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中心意见告知函》,深交所发行上市审核机构对公司提交的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进行了审核,认为公司符合发行条件、上市条件和信息披露要求。
2021 年 11 月 3 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北
京当升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
〔2021〕3437 号)同意当升科技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
1、认购邀请书发送情况
发行人和主承销商于 2021 年 11 月 3 日向深交所报送《北京当升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方案》及《北京当升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拟发送认购邀请书的投资者名单》,共计 178 名投资者。
在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的见证下,发行人及主承销商于 2021 年 11 月 5 日
收盘之后,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向 178 名符合条件的投资者发送了《北京当升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认购邀请书》及《北京当升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购报价单》。上述 178 名投资者中包括:截至 2021
年 10 月 29 日收市后当升科技前 20 名股东(不含关联方);已表达认购意向的投
资者 113 名;基金公司 21 名;证券公司 14 名;保险公司 10 名。
上述认购邀请文件发送范围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第三十一条的相关规定。
《认购邀请书》主要包括认购对象与条件、认购程序、发行价格、发行对象及分配股数的确定程序和规则等内容。《申购报价单》主要包括认购价格、认购金额、认购对象同意按发行人及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最终确认的发行价格、认购金额和时间缴纳认购款等内容。
序号 | 询价对象 |
1 | 科改策源(重庆)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2 | 常州金沙科技投资有限公司 |
3 | 紫金矿业紫盾(厦门)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4 | J.P.Morgan Securities plc |
5 | 浙江华友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自认购邀请书发送投资者后至询价申购前,发行人及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收到 24 名新增投资人的认购意向,主承销商在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的见证下,向后续表达了认购意向的投资者补发了认购邀请书,具体名单如下:
6 | 弘安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7 | 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
8 | 江苏疌泉君海荣芯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9 |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10 | 嘉兴聚力展业伍号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11 | 济南江山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12 | 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13 | JPMorgan Chase Bank, National Association |
14 |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15 | 上海申创新动力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16 |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17 | 上海申创浦江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18 | 上海申创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19 | 海南博荣私募基金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20 | 西藏瑞华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
21 | 青岛鹿秀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22 | 宁波鹿秀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23 | 深圳市申优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24 | 中信资本(深圳)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经核查,《认购邀请书》的发送范围符合《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也符合发行人董事会和股东大会通过的有关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方案及发行对象的相关要求。
2、申购报价情况
公司在《认购邀请书》规定的有效申报时间(2021 年 11 月 10 日 8:30-11:30)内共收到 31 家投资者发出的《申购报价单》及其附件,经主承销商与律师的共同核查,除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无需缴纳保证金外,其余投资者均按约定缴纳保证金,缴纳保证金金额合计 48,000 万元。参与认购的投资者申购均符合认购邀请文件要求,报价均为有效报价。
投资者的申购报价情况如下:
序号 | 申购人名称(或姓名) | 申购价格 (元/股) | 申购金额(万元) | 是否有效 |
1 | 科改策源(重庆)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合 | 72.20 | 15,000.00 | 是 |
伙企业(有限合伙) | 70.20 | 20,000.00 | ||
2 | 中电科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 86.00 | 15,000.00 | 是 |
3 | 常州金沙科技投资有限公司 | 76.41 | 30,000.00 | 是 |
4 |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85.00 | 13,100.00 | 是 |
5 | 紫金矿业紫盾(厦门)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84.90 | 20,000.00 | 是 |
80.66 | 20,000.00 | |||
76.41 | 20,000.00 | |||
6 | 华西银峰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 86.50 | 13,100.00 | 是 |
83.50 | 13,100.00 | |||
7 | UBS AG | 89.82 | 13,100.00 | 是 |
84.93 | 16,300.00 | |||
82.18 | 25,400.00 | |||
8 | J.P.Morgan Securities plc | 95.51 | 13,100.00 | 是 |
9 | 浙江华友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91.90 | 13,100.00 | 是 |
10 | 三峡资本控股有限责任公司 | 86.02 | 14,000.00 | 是 |
85.50 | 18,000.00 | |||
83.60 | 20,000.00 | |||
11 | 弘安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86.00 | 15,000.00 | 是 |
12 | 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 89.85 | 14,300.00 | 是 |
84.99 | 18,200.00 | |||
13 | 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 71.10 | 17,500.00 | 是 |
14 | 汇安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90.00 | 100,000.00 | 是 |
15 | 兴证全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77.51 | 27,660.00 | 是 |
16 | 江苏疌泉君海荣芯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95.00 | 13,500.00 | 是 |
85.00 | 13,500.00 | |||
77.00 | 13,500.00 | |||
17 |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77.06 | 21,150.00 | 是 |
73.23 | 26,350.00 | |||
68.02 | 30,550.00 | |||
18 | 嘉兴聚力展业伍号股权投资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 | 88.01 | 31,000.00 | 是 |
19 | 济南江山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89.33 | 30,000.00 | 是 |
20 | 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91.30 | 14,920.00 | 是 |
87.84 | 24,520.00 | |||
84.91 | 31,220.00 | |||
21 | JPMorgan Chase Bank, National Association | 92.70 | 20,280.00 | 是 |
78.10 | 28,780.00 | |||
73.20 | 35,780.00 |
22 | xxx源证券有限公司 | 88.33 | 26,200.00 | 是 |
23 |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90.76 | 14,100.00 | 是 |
87.84 | 29,200.00 | |||
84.30 | 54,200.00 | |||
24 |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79.33 | 30,000.00 | 是 |
25 | 上海申创新动力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 | 75.00 | 16,000.00 | 是 |
26 |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87.00 | 16,500.00 | 是 |
86.51 | 20,200.00 | |||
82.50 | 37,740.00 | |||
27 | 上海申创浦江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 | 75.00 | 16,000.00 | 是 |
28 | 上海申创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75.00 | 16,000.00 | 是 |
29 | 国新投资有限公司 | 93.00 | 100,000.00 | 是 |
88.12 | 130,000.00 | |||
83.12 | 160,000.00 | |||
30 | 东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 75.88 | 15,000.00 | 是 |
31 | 中国国有企业结构调整基金股份有限公司 | 86.01 | 30,000.00 | 是 |
3、获配情况
依据投资者填写的《申购报价单》,并根据《发行方案》、《认购邀请书》中规定的认购对象和认购价格确定原则,本次发行最终价格确定为 87.84 元/股,最
终发行规模为 52,880,236 股,募集资金总额 4,644,999,930.24 元,未超过股东大会决议、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1〕3437 号文核准的股数上限以及向深交所报送发行方案规定的股数上限,未超过募投项目资金总额上限 464,500 万元。本
次发行对象最终确定为 14 家,均为本次认购邀请文件发送的对象,未有不在邀请名单中的新增投资者。
具体配售结果如下:
序号 | 投资者名称 | 获配股数(股) | 获配金额(元) | 锁定期(月) |
1 | 矿冶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 2,276,868 | 200,000,085.12 | 18 |
2 | UBS AG | 1,491,347 | 130,999,920.48 | 6 |
3 | J.P.Morgan Securities plc | 1,491,347 | 130,999,920.48 | 6 |
4 | 浙江华友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1,491,347 | 130,999,920.48 | 6 |
5 | 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 1,627,959 | 142,999,918.56 | 6 |
6 | 汇安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11,384,335 | 999,999,986.40 | 6 |
7 | 江苏疌泉君海荣芯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 伙) | 1,536,885 | 134,999,978.40 | 6 |
8 | 嘉兴聚力展业伍号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 限合伙) | 3,529,143 | 309,999,921.12 | 6 |
9 | 济南江山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3,415,300 | 299,999,952.00 | 6 |
10 | JPMorgan Chase Bank, National Association | 2,308,743 | 202,799,985.12 | 6 |
11 | xxx源证券有限公司 | 2,982,695 | 261,999,928.80 | 6 |
12 |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2,846,090 | 250,000,545.60 | 6 |
13 | 国新投资有限公司 | 14,799,635 | 1,299,999,938.40 | 6 |
14 | 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1,698,542 | 149,199,929.28 | 6 |
合计 | 52,880,236 | 4,644,999,930.24 | - |
根据投资者认购情况,本次共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52,880,236 股,全部采取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方式发行。
x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期首日。
定价原则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价格不低于发行期首日(即 2021
年 11 月 8 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的 80%,即不低于 67.92 元/股。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对申购报价全过程进行见证。公司和主承销商根据投资者申购报价情况,并严格按照认购邀请书中确定的发行价格、发行对象及获配股份数量的程序和规则,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 87.84 元/股,发行价格与发行期首日前 20 个交易日均价的比率为 103.48%。
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
4,644,999,930.24 元,扣除发行费用 23,884,805.00 元(不含税)后,实际募集资
金净额 4,621,115,125.24 元。
根据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1 年 11 月 16 日出具的大华验
字[2021]000735 号《验资报告》,截至 2021 年 11 月 15 日 17:00 时止,本次发行
获配的14 名发行对象已分别将认购资金共计4,644,999,930.24 元缴付中信建投证券指定的账户内。
2021 年 11 月 16 日,中信建投证券将扣除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承销费后的上述认购资金的剩余款项划转至当升科技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中。根据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1 年 11 月 17
日出具的大华验字[2021]000734 号《验资报告》,截至 2021 年 11 月 16 日止,当
升科技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总数量为 52,880,236 股,募集资金总额
4,644,999,930.24 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 23,884,805.00 元(不含税),实际募集资
金净额为 4,621,115,125.24 元,其中增加股本人民币 52,880,236.00 元,增加资本
公积人民币 4,568,234,889.24 元。
2021 年 11 月 24 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向公司出具了《股份登记申请受理确认书》,其已受理公司本次发行新股登记申请材料,相关股份登记到账后将正式列入上市公司的股东名册。
公司已设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将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内部相关制度的规定,并按照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确保专款专用。公司已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并已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共同监督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x次发行的股份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x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数量为 52,880,236 股,发行对象家数为 14 名,其中具体情况如下:
1、矿冶集团
企业名称 | 矿冶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
法定代表人 | xx |
成立日期 | 2000 年 5 月 19 日 |
企业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
注册资本 | 230,000 万元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110000400000720M |
注册地 | xxxxxxxxxxx 0 x |
主要办公地点 | xxxxxxxx 000 xxxxxxxx 00 xx |
营业期限 | 2017 年 12 月 29 日至长期 |
经营范围 | 矿产资源、有色金属、黑色金属、稀有、稀土、贵金属及合金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化工原料(危险化学品除外)、植物胶、机械、电子、环保工程、自动化技术、节能工程、资源评价及测试技术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及相关产品的销售;工业及民用设计;化工石油工程施工总承包;化工石油管道、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机械设备、仪器仪表及配件、金属材料、化工产品(危险化学品除外)的技术开发、生产与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汽车(含小轿车)销售;实业投资;物业管理;自有房屋出租;设施租赁;装修装饰;设计和制作印刷品广告,利用自办杂志发布广告;工程晒图、摄像服务;承包境外冶金(矿山、黄金冶炼)、市政公用及建筑工程的勘测、咨询、设计和监理项目;生产经营瓜尔胶食品添加剂、复配食品添加剂、复配瓜尔胶增稠剂;对外派遣实施境外工程所需的劳务人员;《矿冶》、《热喷涂技术》、《中国无机分析化学》、《有色金属(矿山部分)》、《有色金属(冶炼部分)》、 《有色金属(选矿部分)》、《有色金属工程》的出版(限本公司内设机构期刊编辑部出版,有效期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
认购数量(股) | 2,276,868 |
限售期 | 18 个月 |
2、瑞士银行(UBS AG)
企业名称 | 瑞士银行(UBS AG) |
企业性质 |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 |
注册地址 | Bahnhofstrasse 45,8001 Zurich, Switzerland, and Aeschenvorstadt 1,40 51 Basel, Switzerland |
编号 | QF2003EUS001 |
法定代表人(分支机构负责人) | 房东明 |
主要经营范围 | 境内证券投资 |
认购数量(股) | 1,491,347 |
限售期 | 6 个月 |
3、xx大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X.X.Xxxxxx Securities plc)
企业名称 | xx大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X.X.Xxxxxx Securities plc) |
企业性质 |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 |
注册地址 | 英国伦敦金丝雀码头银行街 25 号,E14 5JP |
编号 | QF2016EUS309 |
法定代表人(分支机构负责人) | XXXXXXX XXXXXX |
主要经营范围 | 境内证券投资 |
认购数量(股) | 1,491,347 |
限售期 | 6 个月 |
4、浙江华友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企业名称 | 浙江华友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企业性质 | 有限责任公司(外商投资、非独资) |
住所 | xxxxxxxxxxxxxxxxxxxx 000 x 0 x 000 x |
注册资本 | 70,092,039.94 |
法定代表人 | xxx |
主要经营范围 | 一般项目:控股公司服务;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电子专用材料销售;金属矿石销售;有色金属合金销售;金属材料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
认购数量(股) | 1,491,347 |
限售期 | 6 个月 |
5、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名称 | 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
企业性质 | 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国有控股) |
住所 | xxxxxxxxxxxxx 0000 x基金大厦 32-42 楼 |
注册资本 | 36,172 万元 |
法定代表人 | xxx |
主要经营范围 | 基金募集、基金销售、资产管理、中国证监会许可的其它业务 |
认购数量(股) | 1,627,959 |
限售期 | 6 个月 |
6、汇安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企业名称 | 汇安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企业性质 |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
住所 | xxxxxxxxx 000 x 0 x 0 x 000 x |
注册资本 | 10,000 万元人民币 |
法定代表人 | xx |
主要经营范围 | 公募基金管理(基金募集、基金销售、资产管理、特定客户资产管理和中国证监会许可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获配数量(股) | 11,384,335 |
限售期 | 6 个月 |
7、江苏疌泉君海荣芯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企业名称 | 江苏疌泉君海荣芯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企业性质 | 有限合伙企业 |
住所 | 无锡市新吴xxx路 18 号大学科技园 530 大厦D507-2 |
执行事务合伙人 | 无锡君海新芯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委派代表 xx) |
主要经营范围 | 股权投资;投资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认购数量(股) | 1,536,885 |
限售期 | 6 个月 |
8、嘉兴聚力展业伍号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企业名称 | 嘉兴聚力展业伍号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企业性质 | 有限合伙企业 |
住所 | xxxxxxxxxxxxxxxx 0000 x基金小镇 1 号楼 153 室-84 |
执行事务合伙人 | 国投聚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委派代表:xx) |
主要经营范围 | 一般项目:股权投资、投资咨询。(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
认购数量(股) | 3,529,143 |
限售期 | 6 个月 |
9、济南江山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企业名称 | 济南江山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企业性质 | 有限合伙企业 |
住所 | 济南市历城区华信路 3 号鑫苑鑫中心历城金融大厦 5 楼 510-1 室 |
执行事务合伙人 | 西藏瑞楠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主要经营范围 | 一般项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融资咨询服务(除依法须经 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
认购数量(股) | 3,415,300 |
限售期 | 6 个月 |
10、xx大通银行(JPMorgan Chase Bank, National Association)
企业名称 | xx大通银行(JPMorgan Chase Bank, National Association) |
企业性质 |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 |
注册地址 | State of New York, the United States of America |
编号 | QF2003NAB009 |
法定代表人 | Xxxxxxx Xxxxxx xxx |
主要经营范围 | 境内证券投资 |
认购数量(股) | 2,308,743 |
限售期 | 6 个月 |
11、xxxx证券有限公司
企业名称 | xxx源证券有限公司 |
企业性质 | 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
住所 | xxxxxxxxx 000 x 00 x |
注册资本 | 5,350,000 万元 |
法定代表人 | xxx |
主要经营范围 | 许可项目:证券业务;证券投资咨询;证券投资基金销售服务;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一般项目:证券公司为期货公司提供中间介绍业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
认购数量(股) | 2,982,695 |
限售期 | 6 个月 |
12、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名称 |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企业性质 |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
住所 | xxxxxxxxx 000 x 000 x |
注册资本 | 20,000 万元 |
法定代表人 | xxx |
主要经营范围 | 基金募集、基金销售、特定客户资产管理、资产管理及中国证监会许可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认购数量(股) | 2,846,090 |
限售期 | 6 个月 |
13、国新投资有限公司
企业名称 | 国新投资有限公司 |
企业性质 | 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
住所 | xxxxxxxxx 00 xxxxxxx X x 0 x 000 x |
注册资本 | 10,000 万元人民币 |
法定代表人 | 王豹 |
主要经营范围 | 投资管理;资产管理;股权投资;投资咨询。(“1、未经有关部门批准, |
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2、不得公开开展证券类产品和金融衍生品交易活动;3、不得发放贷款;4、不得对所投资企业以外的其他企业提供担保;5、不得向投资者承诺投资本金不受损失或者承诺最低收益”;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 |
认购数量(股) | 14,799,635 |
限售期 | 6 个月 |
14、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名称 | 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企业性质 |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
住所 |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富城路 99 号 18 层 |
注册资本 | 10,000 万元人民币 |
法定代表人 | xxx |
主要经营范围 | (一)发起、设立和销售证券投资基金;(二)管理证券投资基金;(三)经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获配数量(股) | 1,698,542 |
限售期 | 6 个月 |
(十一)发行对象与发行人关联关系、最近一年重大交易情况及未来交易安排
根据发行人及本次发行认购对象分别出具的承诺,除发行人的控股股东矿冶集团以其自有资金参与认购外,本次发行的认购对象不存在发行人和主承销商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控制的关联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与上述机构及人员存在关联关系的关联人,亦不存在上述机构及人员直接或间接参与本次发行的情形;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向发行对象作出保底保收益或变相保底保收益承诺的情形,不存在直接或通过利益相关方向本次发行的认购对象提供财务资助或者补偿的情形。
主承销商和本次发行见证律师对拟配售的相关发行对象及其最终出资方进
行了核查。核查后认为:除矿冶集团外,本次发行对象与公司均不存在关联关系。
本次发行对象浙江华友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下属公司浙江华友钴业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为公司主要供应商,2020 年度,公司向其采购前驱体、四氧化三钴、硫酸镍等共 91,371.36 万元。
除矿冶集团及上述情形外,最近一年,其他发行对象及其关联方与公司未发生重大交易。对于未来可能发生的交易,公司将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相应的内部审批决策程序,并作充分的信息披露。
根据询价申购结果,主承销商和见证律师对本次发行的获配发行对象是否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及《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计划备案管理办法(试行)》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自律规则所规定的私募投资基金备案情况进行了核查,相关核查情况如下:
1、江苏疌泉君海荣芯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以及《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规定的需要备案的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备案范围,其已按照规定完成登记和备案。
2、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其管理的“南方基金中邮鸿 1 号集合资产管
理计划”、“南方基金中信xxx增 1 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南方基金新睿定增
1 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南方基金新睿定增 2 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南方品质优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南方兴盛先锋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南方卓越优选 3 个月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南方新能源产业趋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参与认购;其中“南方品质优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南方兴盛先锋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南方卓越优选 3个月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南方新能源产业趋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以及《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等规定的私募投资基金、私募资产管理计划,无需进行相关备案,其他产品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
协会备案并提交备案证明。
3、汇安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其管理的“汇安基金汇鑫 60 号单一资产管
理计划”、“汇安基金汇鑫 61 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汇安基金汇鑫 62 号单一资
产管理计划”、“汇安基金汇鑫 63 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汇安基金汇鑫 64 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参与认购,前述产品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备案并提交备案证明。
4、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其管理的“财通基金玉泉 976 号单一资产管理计
划”、“财通基金玉泉 998 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财通基金玉泉合富 23 号单一
资产管理计划”、“财通基金玉泉 1091 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财通基金哈德逊
99 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财通基金亦庄投资定增 1 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财
通基金安吉 160 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财通基金西部定增 1 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光大银行-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平安银行-东方国际集团上海投资有限公司”、“财通基金玉泉 1025 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财通基金鑫量 4 号
单一资产管理计划”、“财通内需增长 12 个月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财通福盛定增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财通基金兴途定增 6 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财通基金玉泉 1158 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财通基金
安吉 368 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财通基金安吉 122 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财
通基金玉泉弘龙 1 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财通基金玉泉 1058 号单一资产管理
计划”、“财通基金玉泉 1123 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财通基金添盈增利 8 号单
一资产管理计划”、“财通基金玉泉 963 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财通基金玉泉
1090 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财通基金玉泉 1080 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财通
基金天禧定增 66 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财通基金玉泉合富 29 号单一资产管理
计划”、“财通基金财华 6 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财通基金财华 3 号单一资产管
理计划”、“财通基金天禧定增 76 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财通基金天禧定增 56
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财通基金天禧定增格普特 2 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财
通基金君享天成单一资产管理计划”、“财通基金天禧定增 15 号单一资产管理计
划”、“财通基金安吉 114 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财通基金安吉 53 号单一资产
管理计划”、“财通基金安吉 259 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财通基金玉泉银河投资
18 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财通基金玉泉银河 1 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财通基
金玉泉 1020 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财通基金玉泉 1127 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
参与认购,前述产品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备案并提交备案证明。
5、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其管理的“诺德基金浦江 232 号单一资产管理计
划”、“诺德基金浦江 70 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诺德基金浦江 229 号单一资产
管理计划”、“诺德基金浦江兴途 2 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诺德基金浦江韶夏资
本 1 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诺德基金浦江 193 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诺德基
金磐厚蔚然定增 2 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参与认购,前述产品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备案并提交备案证明。
6、UBS AG、X.X.Xxxxxx Securities plc、JPMorgan Chase Bank, National Association 属于合格境外投资机构者,且均以自有资金参与认购,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以及《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等规定的私募投资基金、私募资产管理计划,无需进行相关备案。
7、浙江华友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嘉兴聚力展业伍号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济南江山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xxx源证券有限公司、国新投资有限公司、矿冶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均以自有资金参与认购,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以及《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等规定的私募投资基金、私募资产管理计划,无需进行相关备案。
综上,经核查,本次发行的认购对象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
(试行)》等相关法规以及发行人股东大会关于本次发行相关决议的规定,涉及需要备案的产品均已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以及《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等法律法规要求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登记备案。
根据《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证券经营机构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实施指引(试行)》及主承销商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相关制度要求,本次发行参
序号 | 发行对象名称 | 投资者分类 | 产品风险等级与风险承受能力是否匹配 |
1 | UBS AG | Ⅰ类专业投资者 | 是 |
2 | J.P. Morgan Securities plc | I 类专业投资者 | 是 |
3 | JPMorgan Chase Bank, National Association | I 类专业投资者 | 是 |
4 | 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Ⅰ类专业投资者 | 是 |
5 | 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 Ⅰ类专业投资者 | 是 |
6 | 汇安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Ⅰ类专业投资者 | 是 |
7 | 江苏疌泉君海荣芯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Ⅰ类专业投资者 | 是 |
8 | xxx源证券有限公司 | Ⅰ类专业投资者 | 是 |
9 |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Ⅰ类专业投资者 | 是 |
10 | 嘉兴聚力展业伍号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普通投资者 | 是 |
11 | 浙江华友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普通投资者 | 是 |
12 | 国新投资有限公司 | 普通投资者 | 是 |
13 | 济南江山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普通投资者 | 是 |
14 | 矿冶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 普通投资者 | 是 |
与报价并最终获配的投资者均已按照相关法规和《认购邀请书》中的投资者适当性管理要求提交了相关材料,主承销商对本次发行的获配对象的投资者适当性核查结论如下:
经核查,上述投资者均符合《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证券经营机构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实施指引(试行)》及主承销商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相关制度要求。
经核查,本次认购的股份不存在信托持股、委托持股或其他任何代持的情形。发行人的控股股东矿冶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以其自有资金参与认购,不存在向第三方募集资金的情况。除发行人的控股股东矿冶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以自有资金参与认购外,其他认购资金不存在直接或间接来源于发行人和主承销商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控制或者施加重大影响的关联方的
情形,亦不存在直接或间接接受发行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主承销商以及前述主体关联方提供的任何财务资助、补偿、承诺收益或其他协议安排的情形。
对于矿冶集团所认购的本次发行的股份,自该等股份发行结束之日起十八个月内不得以任何方式转让,其他发行对象所认购的本次发行的股份,自该等股份发行结束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得以任何方式转让。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认为:1、发行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发行过程、定价及股票配售过程、发行对象的确定等全部发行过程遵循了公平、公正的原则,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和《认购邀请书》、《股份认购协议》等申购文件的有关规定,本次发行的发行过程合法、有效。
2、发行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对认购对象的选择公平、公正,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除矿冶集团外,发行对象与发行人和主承销商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控制或者施加重大影响的关联方不存在关联关系。
发行人律师认为:发行人本次发行已依法取得必要的批准和授权;发行人本次发行已取得必要的批准和授权;本次发行的《认购邀请书》《申购报价单》及
《认购协议》等法律文件合法有效;本次发行的发行过程以及本次发行确定的发行对象、发行价格、发行股份数量及募集资金总额等发行结果公平、公正,符合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发行人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的规定。
三、本次发行新增股份上市情况
2021 年 11 月 24 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向公司出具了《股份登记申请受理确认书》,其已受理公司本次发行新股登记申请材料,相关股份登记到账后将正式列入上市公司的股东名册。
新增股份的证券简称为:当升科技证券代码:300073
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新增股份的上市时间为 2021 年 12 月 3 日。
四、股份变动及其影响
截至 2021 年 9 月 30 日,公司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如下:
单位:股
序号 | 股东名称 | 持股数量 | 持股比例 | 股份性质 |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 数量 |
1 | 矿冶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 115,160,393 | 25.39% | 限售流通 A 股及非限售流通 A 股 | 16,897,765 |
2 |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 37,523,646 | 8.27% | 非限售流通 A 股 | - |
3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华夏能源革新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21,883,479 | 4.82% | 非限售流通 A 股 | - |
4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农银汇理新能源主题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 基金 | 20,369,125 | 4.49% | 非限售流通 A 股 | - |
5 |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东方新能源汽车 | 7,758,393 | 1.71% | 非限售流通 A 股 | - |
序号 | 股东名称 | 持股数量 | 持股比例 | 股份性质 |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 数量 |
主题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
6 | 华夏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 司-自有资金 | 4,632,899 | 1.02% | 非限售流通 A 股 | - |
7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汇添富中证新能源汽车产业指数型发起式证券 投资基金(LOF) | 2,741,025 | 0.60% | 非限售流通 A 股 | - |
8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农银汇理工业 4.0 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 金 | 2,716,362 | 0.60% | 非限售流通 A 股 | - |
9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农银汇理研究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 金 | 2,256,174 | 0.50% | 非限售流通 A 股 | - |
10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华夏创业板两年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2,254,934 | 0.50% | 非限售流通 A 股 | - |
合 计 | 217,296,430 | 47.90% | - | 16,897,765 |
序号 | 股东名称 | 持股数量 | 持股比例 | 股份性质 |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 数量 |
1 | 矿冶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 117,437,261 | 23.19% | 限售流通 A 股及非限售流通 A 股 | 19,174,633 |
2 |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 37,523,646 | 7.41% | 非限售流通 A 股 | - |
3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华夏能源革新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21,883,479 | 4.32% | 非限售流通 A 股 | - |
4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农银汇理新能源主题 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 | 20,369,125 | 4.02% | 非限售流通 A 股 | - |
假设以上述持股为基础,不考虑其他情况,本次发行新增股份完成股份登记后,公司前十名股东示意情况如下:
序号 | 股东名称 | 持股数量 | 持股比例 | 股份性质 |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 数量 |
基金 | |||||
5 | 国新投资有限公司 | 14,799,635 | 2.92% | 限售流通 A 股 | 14,799,635 |
6 |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方新能源汽车 主题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7,758,393 | 1.53% | 非限售流通 A 股 | - |
7 | 华夏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 司-自有资金 | 4,632,899 | 0.91% | 非限售流通 A 股 | - |
8 | 嘉兴聚力展业伍号股权投 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3,529,143 | 0.70% | 限售流通 A 股 | 3,529,143 |
9 | 济南江山投资合伙企业(有 限合伙) | 3,415,300 | 0.67% | 限售流通 A 股 | 3,415,300 |
10 | xxx源证券有限公司 | 2,982,695 | 0.59% | 限售流通 A 股 | 2,982,695 |
合 计 | 234,331,576 | 46.26% | - | 43,901,406 |
x次发行前后,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数量未发生变化。
类别 | 发行前(元/股) | 发行后(元/股) | ||
2021 年 1-9 月 /2021 年 9 月 30 日 | 2020 年度 /2020 年末 | 2021 年 1-9 月 /2021 年 9 月 30 日 | 2020 年度 /2020 年末 | |
每股收益 | 1.6037 | 0.8813 | 1.4363 | 0.7599 |
每股净资产 | 9.8396 | 8.4010 | 17.9360 | 16.6475 |
注 1:发行前数字源自公司公告和Wind;
注 2:发行后每股净资产分别按照 2020 年 12 月 31 日和 2021 年 9 月 30 日归属于母公司股
东权益加上本次募集资金净额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发行后每股收益分别按照 2020 年度
和 2021 年 1-9 月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1、对公司股本结构的影响
x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新股登记完成后,公司增加 52,880,236 股有限售条件流通股。同时,本次发行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矿冶集团仍为公司控股
股东,国务院国资委仍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完成后,公司股权分布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上市条件。
2、对公司资产结构的影响
x次发行后,公司总资产和净资产将同时增加,资产负债率将有所下降,本次发行使得公司整体资金实力得到进一步提升,资本结构得到优化,也为公司后续发展提供有效的保障。
3、对公司业务结构的影响
x次发行募集资金均投向公司的主营业务,项目的实施有助于公司巩固现有竞争优势,提高公司的核心竞争力,进一步提升行业地位,保证公司的可持续发展。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的主营业务范围、业务收入结构不会发生重大变化。
4、对公司治理的影响
x次发行完成后,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没有发生变化,对公司治理不会有实质的影响,但机构投资者持有公司股份的比例有所提高,公司股权结构更加合理,这将有利于公司治理结构的进一步完善及公司业务的健康、稳定发展。
5、对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影响
x次发行没有对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造成影响,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没有因本次发行而发生重大变化。
6、对公司同业竞争和关联交易的影响
矿冶集团作为公司控股股东参与认购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构成关联交易,除此之外,本次发行不会产生新的关联交易,也不会导致同业竞争。若未来公司因正常的经营需要与发行对象及其关联方发生交易,公司将按照现行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遵照市场化原则公平、公允、公正地确定交易价格,并履行必要的批准和披露程序。
五、财务会计信息分析
公司 2018 年、2019 年、2020 年的财务报告均经过审计。2021 年 1-9 月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1、最近三年及一期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主要数据
(1)合并资产负债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1 年 9 月末 | 2020 年末 | 2019 年末 | 2018 年末 |
资产总额 | 828,610.00 | 594,135.07 | 458,835.04 | 439,844.84 |
负债总额 | 382,263.81 | 213,050.64 | 116,552.99 | 109,701.03 |
股东权益合计 | 446,346.20 | 381,084.43 | 342,282.06 | 330,143.81 |
归属于母公司 股东权益合计 | 446,346.20 | 381,084.43 | 302,282.06 | 330,143.81 |
(2)合并利润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1 年 1-9 月 | 2020 年度 | 2019 年度 | 2018 年度 |
营业收入 | 517,147.17 | 318,331.72 | 228,417.54 | 328,066.94 |
营业利润 | 85,728.29 | 45,161.92 | -20,141.32 | 36,824.53 |
利润总额 | 85,872.61 | 45,303.86 | -19,880.31 | 36,737.79 |
净利润 | 72,747.37 | 38,865.18 | -20,904.51 | 31,616.15 |
归属于母公司所 有者的净利润 | 72,747.37 | 38,489.90 | -20,904.51 | 31,616.15 |
(3)合并现金流量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1 年 1-9 月 | 2020 年度 | 2019 年度 | 2018 年度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41,464.24 | 66,100.75 | 34,741.98 | 28,606.78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572.88 | -4,615.90 | -22,175.19 | -110,058.79 |
项目 | 2021 年 1-9 月 | 2020 年度 | 2019 年度 | 2018 年度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8,049.26 | -12,929.97 | 34,108.37 | 118,122.31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33,817.60 | 43,289.54 | 47,039.44 | 36,727.52 |
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205,961.04 | 172,143.44 | 128,853.90 | 81,814.47 |
2、主要财务指标
最近三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项目 | 2021-09-30/ 2021 年 1-9 月 | 2020-12-31/ 2020 年度 | 2019-12-31/ 2019 年度 | 2018-12-31/ 2018 年度 |
流动比率(倍) | 1.78 | 2.25 | 3.24 | 3.54 |
速动比率(倍) | 1.44 | 1.97 | 3.02 | 3.24 |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 | 29.16% | 21.48% | 11.87% | 14.12% |
资产负债率(合并) | 46.13% | 35.86% | 25.40% | 24.94% |
应收账款xx率(次) | 3.59 | 4.13 | 3.16 | 4.09 |
存货xx率(次) | 4.81 | 6.97 | 7.38 | 9.89 |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元/股) | 0.91 | 1.46 | 0.80 | 0.66 |
每股净现金流量(元/股) | 0.75 | 0.95 | 1.08 | 0.84 |
注:上表各指标的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1、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2、速动比率=(流动资产-存货)/流动负债;
3、资产负债率=负债总额/资产总额*100%;
4、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每股净资产=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期末普通股股份数;
5、应收账款xx率=营业收入/[(期初应收帐款账面价值+期末应收帐款账面价值)/2];
6、存货xx率=营业成本/[(期初存货净额+期末存货净额)/2];
7、每股经营活动现金流量=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期末普通股股份总数;
8、每股净现金流量=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期末普通股股份总数;
1、资产负债整体状况分析
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2019 年 12 月 31 日、2020 年 12 月 31 日和 2021
年9 月30 日,发行人资产总额分别为439,844.84 万元、458,835.04 万元、594,135.07
万元和 828,610.00 万元,资产规模随公司业务发展良好而呈上升趋势。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2019 年 12 月 31 日、2020 年 12 月 31 日和 2021 年 9 月 30 日,
发行人负债总额分别为 109,701.03 万元、116,552.99 万元、213,050.64 万元和
382,263.81 万元,总体与总资产规模匹配呈上升趋势。
2、偿债能力分析
从长期偿债指标看,2018 年 12 月 31 日、2019 年 12 月 31 日、2020 年 12
月 31 日及 2021 年 9 月 30 日,公司资产负债率分别为 24.94%、25.40%、35.86%
及 46.13%,资本结构相对合理。
从短期偿债指标看,2018 年 12 月 31 日、2019 年 12 月 31 日、2020 年 12
月 31 日和 2021 年 9 月 30 日,公司流动比率分别为 3.54、3.24、2.25 及 1.78,速动比率分别为 3.24、3.02、1.97 及 1.44。公司的短期偿债指标水平相对稳定,公司流动性水平较好。
六、本次新增股份发行上市相关机构
法定代表人:xxx
保荐代表人:xxx、xx项目协办人:xx
项目组成员:xxx、史记威、xxx、xx联系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 66 号 4 号楼联系电话:000-00000000
传 真:010-65608451
负 责 人:xx
经办律师:x及、xx
注册地址:xxxxxxxxxxx0 x0 xxxxxxxxxxxx00-00
x
联系电话:000-0000 0000
传 真:000-0000 0000
会计师事务所负责人:xx
x办注册会计师:xx、xxx
注册地址:xxxxxxxxxxx 00 xx 0 xx 0000
联系电话:000-0000 0000
传 真:000-0000 0000
会计师事务所负责人:xx
x办注册会计师:xx、xxx
注册地址:xxxxxxxxxxx 00 xx 0 xx 0000
联系电话:000-0000 0000
传 真:000-0000 0000
七、保荐机构的上市推荐意见
公司与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北京当升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作为发行人)与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保荐机构)关于北京当升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之保荐协议》和《北京当升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作为发行人)与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主承销商)关于北京当升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之承销协议》,负责推荐公司的证券发行,在保荐期间持续督导公司履行规范运作、信守承诺、信息披露等义务。中信建投证券指定xxx、xx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保荐
代表人,负责本次发行上市工作及股票发行上市后的持续督导工作。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及上市的保荐期间分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发行上市期间和持续督导期间,其中持续督导期间为自证券上市之日起的当年剩余时间及其后 2 个完整会计年度。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当升科技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保荐机构
(主承销商),认为:发行人申请其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上市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具备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的条件。
中信建投证券同意推荐当升科技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上市交易,并承担相关保荐责任。
八、其他重要事项
(一)募集说明书刊登日至本上市公告书刊登前是否发生可能对公司有较大影响的其他重要事项
募集说明书刊登日至本上市公告书刊登前未发生可能对公司有较大影响的其他重要事项。
x次发行新增股份上市时,公司仍符合《注册办法》《发行监管问答——关于引导规范上市公司融资行为的监管要求(修订版)》的有关规定。
无。
九、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注册文件;
2、保荐机构出具的发行保荐书和发行保荐工作报告;
3、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和律师工作报告;
4、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关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报告;
5、律师关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法律意见;
6、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报告;
7、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及其他与本次发行有关的重要文件。
1、发行人:北京当升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xxxxxxxxxxx 000 x总部基地 18 区 21 号电话:000-00000000
传真:010-52269720-9718
2、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xxxxxxxxxxxx 0 xxxxxX xxxxx:000-00000000
传真:010-65608451
除法定节假日之外的每日上午 9:00-11:00,下午 14:00-16:30
深 圳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 xxxx://xxx.xxxx.xx ) 和 巨 潮 资 讯 网
(本页无正文,为《北京当升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上市公告书》之盖章页)
北京当升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11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