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31022601179253W。
证券代码:002483 证券简称:润邦股份 公告编号:2020-079
江苏润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湖北中油优艺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与相关方签署《合作意向书》的公告
x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xx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江苏润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子公司湖北中油优艺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油环保”)与相关方签署的《合作意向书》仅为意向性协议,本次股权收购事项尚需根据审计和评估结果等最终确定,交易安排以双方签署的正式股权转让协议为准,本次收购尚存在不确定性;
2、本次意向性协议涉及的后续事宜,公司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江苏润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履行相应的决策和审批程序,并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3、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
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预计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公司于2020年7月1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湖北中油优艺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与相关方签署<合作意向书>的议案》,同意中油环保与相关方签署《合作意向书》。具体情况如下:
一、概述
中油环保因其业务发展需要,拟与廊坊泛华石化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廊坊泛华”)以及自然人xx先生签署《合作意向书》,就中油环保拟收购廊坊泛华所持有的榆林市勤录科污油处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勤录科公司”或“标的公司”)不低于 55%股权的事项达成初步合作意向。近日,中油环保与廊坊泛华和xx签署了《合作意向书》。
根据《合作意向书》的约定,公司将委派中介机构对标的公司开展审计、评
估等工作。本次交易价格将以评估机构出具的交易标的评估值为依据并经交易各方协商确定,最终以各方签署的正式股权转让协议为准,预计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根据《公司章程》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合作意向书》涉及的后续事宜,公司将按照《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履行相应的决策和审批程序,并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二、《合作意向书》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一)廊坊泛华石化设备有限公司
1、公司名称:廊坊泛华石化设备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31022601179253W。
3、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4、成立日期:2000 年 11 月 28 日。
5、住所:固安县工业园区南区。
6、法定代表人:xx。
7、经营范围:翅片管换热设备、换热器、石化管式加热炉、水套炉、热媒炉、石油化工设备、油井除蜡加热装置的制造、销售;3 级锅炉的安装、维修;电加热装置、数字化燃油、燃气、电加热加温增压装置、天然气加热装置、全自动换(加)热模块、B 级锅炉、A2 级第三类低、中压容器、节能、环保设备、医疗废物高温蒸煮处理设备、危险废物回转窑式焚烧处理系统设备、碳纤维电加热管及碳纤维加热装置的设计、制造、安装、调试、维护、销售及相关技术服务;脱硫、脱硝设备的开发、设计、制造;管道封堵及穿越;管道配件、仪表成套设备的批发、零售、代购、代销;水污染治理服务、大气污染治理服务、化工产品废弃物治理服务、矿物油废弃物治理服务、金属矿物质废弃物治理服务、非金属矿物质废弃物治理服务、工业焚烧残渣治理服务;从事本企业相关产品与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8、股东结构:
股东名称 | 出资额 | 出资比例 |
xx | 4,820.10 万 | 80.335% |
xxx | 820.80 万 | 13.68% |
xxx | 359.10 万 | 5.985% |
合计 | 6,000 x | 100% |
9、廊坊泛华与公司及中油环保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自然人xx先生
xxxx,男,中国籍,身份证号码为 132801******4637。xx先生系廊坊泛华的控股股东、标的公司的实际控制人,xx先生与公司及中油环保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标的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榆林市勤录科污油处理有限责任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10824667959658W。
3、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4、成立日期:2007 年 11 月 7 日。
5、住所:陕西省榆林市靖边县镇靖乡闫家湾村。
6、法定代表人:xxx。
7、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固体废物治理;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水污染治理;大气污染治理;机械设备租赁;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智能控制系统集成(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危险废物经营;道路货物运输(含危险货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8、股东结构:
股东名称 | 认缴出资额 | 出资比例 |
廊坊泛华石化设备有限公司 | 9,000 x | 60% |
xxx | 0,000 x | 40% |
合计 | 15,000 x | 100% |
9、勤录科公司专业从事危废处置十余年,特别是在污油泥处理方面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勤录科公司持有陕西省榆林市生态环境局颁发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核准类别为 HW08 废矿物油与含矿物油废物,经营能力为 4.8 万吨/年。同时,勤录科公司目前正在实施厂区搬迁改造项目,根据环评报告,搬迁改造完成后勤录科公司将形成污油泥回收处理规模 4 万吨/年,污油泥热解处理规模 6
万吨/年,危险废物焚烧处置规模 2.5 万吨/年。
10、勤录科公司与公司及中油环保不存在关联关系。四、《合作意向书》(以下简称“本意向书”)主要内容
1、截至本意向书签署之日廊坊泛华持有标的公司 60%的股权,是标的公司的控股股东。
2、中油环保或中油环保指定的主体有意通过股权受让的形式成为标的公司
的股东。
3、在符合中国相关法律法规及合理定价的基础上,中油环保或中油环保指定的主体(统称“中油环保”,下同)拟以支付现金的方式受让廊坊泛华持有的标的公司不低于 55%的股权。
4、标的公司的整体估值将以具有证券业务资格的评估机构所出具的评估报告中确认的资产评估值为参考,并经双方协商一致确定。
5、本意向书生效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中油环保将支付廊坊泛华人民币
3,000 万元整,作为合作意向金。
6、在前述意向金支付前,廊坊泛华应将其所持有的标的公司 60%股权质押给中油环保,作为退还意向金的担保,同时xx对该笔意向金的退还承担连带责任保证。
7、意向金支付完毕后,中油环保则安排中介机构进场,对标的公司开展审计、评估及法律的尽职调查,廊坊泛华应确保标的公司全力配合。
8、如双方签署正式的股权转让协议,则 3,000 万元意向金可直接转为股权转让款,具体在股权转让协议中详细约定。
9、本意向书旨在表达双方合作意向,股权转让详细条款以最终签署的正式协议为准。
10、如公司聘请的中介机构在审计、评估和法律尽职调查过程中发现标的公司存在中油环保认为不能接受的风险,中油环保有权书面通知廊坊泛华终止本意向书并无需承担违约责任。
10、在本意向书签署后,双方应尽力促成正式协议的签署,廊坊泛华将全力配合中油环保开展对标的公司的审计、评估及法律尽职调查等工作。若最终未能完成正式协议的签署,本意向书自行终止。廊坊泛华应在中油环保正式通知之日起 45 天内无条件全额退还中油环保所支付的全部意向金,并按年利率 8%的标准支付利息。超过 45 天未能退还意向金及支付利息,每逾期一天,按应付未付金额的万分之五/日向中油环保支付违约金。
11、本意向书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排他期 6 个月。在排他期内,廊坊泛华不得以任何形式与其他第三方洽谈与本意向书所约定的相同或类似的事项。如排他期届满,双方仍未达成正式协议的,经协商一致可通过书面补充协议对排他期进行延长。排他期内,未经中油环保书面同意,廊坊泛华与其他第三方洽谈本意向书所约定的相同或类似事项,廊坊泛华应双倍返还中油环保已经支付的意向金。排他期内,若中油环保决定不再签署正式协议的,则自廊坊泛华向中油环保全额退还意向金并支付相应利息及违约金后,排他期终止。
五、本次对外投资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1、勤录科公司是一家专业从事危废处置的企业,该公司地处xxxxxx,xxxx的危废处置技术、经验和客户等方面的资源积累。如果公司本次对外投资合作最终能够顺利完成,勤录科公司将成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勤录科公司目前具备的经营能力为 4.8 万吨/年,核准的经营类别为 HW08 废矿物油与含矿物油废物。鉴于勤录科公司目前正在实施厂区搬迁改造项目,根据环评报告,搬迁改造完成后勤录科公司将形成污油泥回收处理规模 4 万吨/年,污油泥热解处理规
模 6 万吨/年,危险废物焚烧处置规模 2.5 万吨/年。
2、通过本次对外投资,公司将涉足危废处置行业中的污油泥处理细分领域,进一步丰富公司危废处置业务种类,有利于提高公司在危废处置尤其是污油泥处理领域的市场占有率。
3、通过本次对外投资,公司危废处置业务将延伸至西北地区,进一步完善和扩大公司环保业务的布局。
六、风险提示
x次签署的《合作意向书》仅为各方达成的初步合作意向,本次股权收购事项尚需根据审计和评估结果等进一步沟通协商,具体内容以双方最终签署的正式交易文件为准。本次收购事项能否完成尚存在不确定性,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润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7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