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公路西侧 侧、吴家沟岔村西 河村、通济工业园内 使用权面积 1704 平方米 2480 平方米 2667 平方米 使用权类型 出让 使用 出让 用 途 工业 工业 工业 终止日期 2042 年 12 月 9 日 2052 年 11 月 27日 土地证号 J1-16-(36)-317-2 J26-5-331 J26-29-455 填证机关 即墨市土地矿产管理局 即墨市国土资源局 即墨市国土资源局 填证日期 2000 年 12 月 25 日 2000 年 4 月 10 日 2003 年 1 月 6...
证券代码:000554 股票简称:泰山石油 公告编号:2021-26
中国石化山东泰山石油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签订加油站租赁合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xx或者重大遗漏。
一、交易概述
根据中国石化山东泰山石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战略发展规划和持续增长需要,公司所属全资子公司青岛华孚石油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孚公司”)与xxx、xx签订《加油站租赁合同》。华孚公司租赁xxx、xx在山东省青岛市即墨区的三座加油站,年租金 850 万元,三年一付。
本次租赁事项在公司董事会议事范围之内,不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该议案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即可实施。
出租人信息 | xxx、xx | ||
身份证号码 | 37022219******0867 | 37022219******4037 | |
关联关系说明 | xxx、xx为夫妻关系 | ||
地 址 | xxxxxxxxxxxxxx xxxx 000 x | xxxxxxxxxxxxxx xxxx 000 x | |
有 效 期 限 | 2005.9.28-2025.9.28 | 2019.8.22-长期 | |
发 证 机 关 | 即墨市公安局 | 即墨市公安局 | |
交易标的 | 青岛即墨市通济办事 处xxx村加油站 | 青岛即墨市通济街道 办事处加油站 | 青岛即墨市通济工业 园加油站 |
企 业 类 型 | 个体 | 个体 | 个体 |
法定代表人 | xxx、xx | ||
经营范围 | 汽油、柴油、润滑油 | ||
成立日期 | 2010-05-21 | 2010-05-21 | 2010-05-21 |
登 记 机 关 | 青岛市即墨区市场监 督管理局 | 青岛市即墨区市场监 督管理局 | 青岛市即墨区市场监 督管理局 |
土地证号 | 即转国用(2000)字第 001 号 | 即集用(2002)字第 23 号 | 即国用(2003)字第 020 号 |
土地使用者 | xxx | 通济街道办事处吴家 沟岔村委 | xx |
座 落 | 马山镇xxx村北、城 | 即墨市城马公路西 | 通济街道办事处柘车 |
本次租赁事项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也不涉及关联交易。二、交易对方情况介绍
马公路西侧 | 侧、吴家沟岔村西 | 河村、通济工业园内 | |
使用权面积 | 1704 平方米 | 2480 平方米 | 2667 平方米 |
使用权类型 | 出让 | 使用 | 出让 |
用 途 | 工业 | 工业 | 工业 |
终止日期 | 2042 年 12 月 9 日 | 2052 年 11 月 27 日 | |
土地证号 | J1-16-(36)-317-2 | J26-5-331 | J26-29-455 |
填证机关 | 即墨市土地矿产管理 局 | 即墨市国土资源局 | 即墨市国土资源局 |
填证日期 | 2000 年 12 月 25 日 | 2000 年 4 月 10 日 | 2003 年 1 月 6 日 |
地上房屋权 | xxx | xxx | xxx |
房屋面积 | 230 平方米 | 200 平方米 | 300 平方米 |
三、合同主要内容
站名 | 青岛即墨市通济办事 处xxx村加油站 | 青岛即墨市通济街 道办事处加油站 | 青岛即墨市通济工 业园加油站 |
租赁期限 | 15 年 | 9 年 4 个月 | |
支付方式 | 三年一付 | ||
租金(万元/年) | 700 | 150 | |
违约责任 | 1.下列行为构成本合同项下的违约行为: (1)甲方未按合同规定向乙方交付符合合同约定的加油站财产和证照;或未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向乙方交付加油站。 (2)甲方未按合同规定履行证照的完善、变更、代办义务,致使乙方不能正常使用加油站、租期届满无法正常办回证照的。 (3)甲方违反本合同第六条规定,作出虚假声明或未履行承诺。 (4)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未办理土地合法化手续,影响加油站正常经营。 (5)甲方恶意不接收乙方支付的租赁费,导致合同目的无法实现,乙方将租金提存。 (6)双方违反合同其他规定的。 2.违约救济措施: (1)一方违约的,另一方有权要求违约方停止违约行为并采取补救措施。 (2)违约方向另一方支付违约金。 (3)一方根本违约,造成另一方履行合同对自己重大不利的,另一方可解除合同。 (4)一方违约给另一方造成损失的,违约方应当向另一方赔偿因此而受到的实际损失。 (5)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后,仍应当继续全面履行合同。 (6)双方特殊约定的违约责任和违约金: ①违约金:由于甲方原因终止合同,甲方支付乙方违约金 840万 元。如甲方违约,甲方支付乙方违约金【210 万】元 ②未经乙方书面许可,甲方不得利用本合同开展质押或其他融资 业务;不得就本合同项下发生应收账款业务向其他第三方机构或 |
个人办理应收账款保理业务;不得将本合同权利义务全部或部分进行转让,乙方对发票和应收账款金额等信息的确认不具有特殊认可的效力。如甲方违反本条款约定,应按合同总金额的 30%支 付违约金,同时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或要求甲方继续履行。 | |
协议生效条件 | 按本合同规定的全部有效的签字盖章完成后,本合同立即生效。 双方应按本合同全部条款所约定的事项完整全面地履行合同。 |
五、租金确定依据
因标的物分别地处青岛市即墨区西部城区及开发性商圈,经济发展潜力可观,参考市场同类加油站租金标准、经营的持续稳定性等因素,双方本着科学、客观、公正的原则及对经济增长趋势的研判,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准则规定,经协商确定。
六、交易目的和影响
本次与xxx、xx签署加油站租赁合同,可拓展公司在青岛区域的油品市场,是为公司的经营发展所需,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
七、风险提示
如在合同履行过程中遇到不可预计、不可避免又不能克服的不可抗力事件,有可能会影响合同的履行。
备查文件:
《加油站租赁合同》特此公告。
中国石化山东泰山石油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会
2021 年 4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