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2024 年技术能力提升专用仪器设备采购项目编号:GXZC2024-G1-003185-KLZB
公开招标文件
招 标 文 件
(全流程电子化评标)
项目名称:2024 年技术能力提升专用仪器设备采购项目编号:GXZC2024-G1-003185-KLZB
采 购 人:广西壮族自治区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采购代理机构:广西科联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目 录
第七章 质疑、投诉材料格式 116
第一章 招标公告
广西科联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2024 年技术能力提升专用仪器设备采购
(GXZC2024-G1-003185-KLZB)
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2024 年技术能力提升专用仪器设备采购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广西政府采购云平
台(https://www.gcy.zfcg.gxzf.gov.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4 年
月
日 09:30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XZC2024-G1-003185-KLZB
项目名称:2024 年技术能力提升专用仪器设备采购预算总金额:7500000.00。
最高限价(如有):/采购需求:
标项一
标项名称:2024 年技术能力提升专用仪器设备采购 1数量:1
预算金额(元):30425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详见本公告附件最高限价(如有):/
合同履约期限:合同签订后 120 天内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本标项(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备注:标项二
标项名称:2024 年技术能力提升专用仪器设备采购 2数量:1
预算金额(元):44575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详见本公告附件最高限价(如有):/
合同履约期限:合同签订后 120 天内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本标项(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备注: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 年 月 日至 2024 年 月 日,每天上午 00:00 至 12:00,下午 12:00 至 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gcy.zfcg.gxzf.gov.cn/)
方式: 网上下载。 本项目不发放纸质文件, 潜在投标人可自行在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
(https://www.gcy.zfcg.gxzf.gov.cn/)下载招标文件(操作路径:登录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项目采购
-获取采购文件-找到本项目-点击“申请获取采购文件”),电子投标文件制作需要基于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获取的招标文件编制。
售价:人民币 0 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24 年 月 日 09:30(北京时间)
2.提交投标文件和开标地点: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gcy.zfcg.gxzf.gov.cn/)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保证金:
□ 本项目不需要缴纳投标保证金。
☑ 本项目需要缴纳投标保证金,相关要求:
投标保证金金额:1 分标:30000 元;2 分标 44000 元
投标保证金的缴纳方式:以银行转账、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采用银行转账方式的,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交至采购代理机构指定账户并且到账。缴纳投标保证金指定账户的信息: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南宁市双拥路支行开户名称:广西科联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银行账号:1 分标:7719011969103333000006532;2 分标:7719011969103333000006533。
采用支票、汇票、本票或者保函等方式的,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必须递交单独密封的支票、汇票、本票或者保函(电子保函除外)等原件给采购代理机构。否则视为无效投标保证金。
2.网上查询地址
http://www.ccgp.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uangxi.gov.cn/ (中国政府采购网广西分网)
3.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
(2)政府采购支持采用本国产品的政策。
(3)强制采购节能产品;优先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
(4)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政策。
(5)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本项目提供过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上述服务以外的其他采购活动。
5.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6.在线投标的有关说明:
(1)投标文件提交方式: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化项目,通过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
(https://www.gcy.zfcg.gxzf.gov.cn/)实行在线电子投标,供应商应先安装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新版客户端(新版客户端下载路径:广西政府采购网(访问地址 http://zfcg.gxzf.gov.cn/)—办事服务—下载专区),并按照本项目招标文件和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加密后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网络上传至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投标人在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提交电子版投标文件时,请填写参加远程开标活动经办人联系方式。
(2)未进行网上注册并办理数字证书(CA 认证)的供应商将无法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潜在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交易平台上的 CA 数字证书办理及投标文件的提交。
(3)为确保网上操作合法、有效和安全,请投标人确保在电子投标过程中能够对相关数据电文进行加密和使用电子签章,妥善保管 CA 数字证书并使用有效的 CA 数字证书参与整个招标活动。
注: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上传、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补充、修改
或者撤回投标文件。补充或者修改投标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上传、递交。投
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上传、递交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以后上传递交的投标文件广西政府
采购云平台将予以拒收。
(4)CA 证书在线解密:投标人投标时,需携带制作投标文件时用来加密的有效数字证书(CA 认证)登录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电子开标大厅现场按规定时间对加密的投标文件进行解密。
( 5 ) 若 对 项 目 采 购 电 子 交 易 系 统 操 作 有 疑 问 , 可 登 录 广 西 政 府 采 购 云 平 台
(https://www.gcy.zfcg.gxzf.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服务热线 95763 获取热线服务帮助。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广西壮族自治区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地 址:南宁市邕宁区蒲庙镇永乐路 28 号
联系人:滕工
联系方式:0771-586432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广西科联招标中心有限公司地址:南宁市大学东路 170 号
联系方式:0771-238152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黎旭华电话:0771-2381520
第二章 采购需求
说明:
1. 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要求
(1)本招标文件所称中小企业必须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
(2)根据《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 号)和《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
〔2019〕19 号)的规定,采购需求中的产品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内标注“★”的,投标人的投
标货物必须使用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所投标产品有效期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投标文件作无效处理。如本项目包含的货物属于品目清单内非标注“★”的产品时,应优先采购,具体详见“第四章 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
2.“实质性要求”是指招标文件中已经指明不满足则投标无效的条款,或者不能负偏离的条款,或者采购需求中带“▲”的条款。
3.采购需求中出现的品牌、型号或者生产厂家仅起参考作用,不属于指定品牌、型号或者生产厂家的情形。投标人可参照或者选用其他相当的品牌、型号或者生产厂家替代,但选用的投标产品技术参数及配置必须满足采购要求。
4.投标人必须对投标文件中提供的证明材料和资质文件真实性负责,如出现虚假应标情况,投标人除了应接受有关部门的处罚外,还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条款来进行赔偿。
5.投标人应对投标内容所涉及的专利承担法律责任,并负责保护采购人的利益不受任何损害。一切由于文字、商标、技术和软件专利授权引起的法律裁决、诉讼和赔偿费用均由中标人负责。
6.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名称:工业。
1 分标
一、采购需求 | ||||
序号 | 标的名称 | 数量 | 单位 | 技术参数及配置 |
1. | 高效液相色谱-质谱联用仪 | 1 | 套 | 1.用途:用于有机化学污染物的分析,如食品安全,农药残留分析,非法添加物和违禁添加药物分析,环境中有毒有害物质等样品的定性、定量及确证分析;符合国际、国内相关标准和法规的要求 2.工作条件:电源:220V (交流),温度:18℃~30℃,湿度:40%~70% 3. 一般规格和要求: |
3.1 仪器由计算机控制、配有 ESI 离子源 3.2 Q1 和 Q3 四极杆质量分析器必须均带有预过滤器 3.3 根据数据自动进行 MS 和 MS/MS 切换 3.4 液相色谱与串联四极杆质谱仪均为同一厂家生产,保证联机技术的稳定性 3.5 带有智能化操作模式,仪器可以自动进行系统调谐优化,确保用户系统准备就绪,系统状态检测,自动生成 MRM 方法开发 4.液相色谱部分 4.1 输液单元(二元高压梯度泵) ▲4.1.1 流速范围: 0.0001-10.000mL/min,递增率 0.0001mL/min(投标文件提供操作界面或软件截图证明) 4.1.2 流速准确度: ≤1% 4.1.3 流速精密度: ≤0.07% 4.1.4 梯度洗脱:0~100%,最小递增率为 0.1% 4.1.5 输液压力:≥15000psi 4.1.6 混合准确度:±0.5%绝对值(满量程) 4.1.7 混合精度:≤0.15% RSD 或±0.02 min SD(取较大者),基于 6 次重复进样的结果 4.1.8 自我诊断/自我恢复 :自动检测分析过程中意外混入的气泡,自动执行排气,快速恢复至正常分析状态 4.1.9 流量智能控制功能:流速可随着柱温缓慢升高到设定值,防止瞬间高压损害色谱柱 4.1.10 流动相监测器瓶架:搭载重量感应器,自动计算批处理分析所需流动相总量,监控流动相余量,提示流动相不足,并可推送提醒信息至智能终端 4.1.11 自动缓冲盐配置功能:可实现自动配置缓冲盐浓度和 pH 值梯度 4.2 自动进样器管理系统 4.2.1 样品容量:在 2 个 384 孔板中可容纳≥768 个样品,也可以使用 2 mL样品瓶架容纳 150 个样品 4.2.2 自动进样循环时间:≤6.7 秒,进样速度:4 秒 4.2.3 进样体积:0.1~20μL,增量:≤0.1μL;可使用扩展定量环最大扩到 2000.0μL 4.2.4 容许使用压力:15000 psi 4.2.5 样品交叉污染度(样品残留):对于咖啡因<0.0003% 4.2.6 配备针外润洗和进样口冲洗,针外壁送液清洗 4.2.7 样品管理器高级功能:样品稀释、添加、混合、直接混合进样、自动 衍生 |
4.2.8 样品室控温范围:4~45℃ 4.2.9 进样次数:每个样品 1~99 次进样 4.2.10 进样方式:全量进样, 进样量可变式 4.3 柱温箱 4.3.1 温度控制类型:强制空气循环为优,柱温箱内各点的温度恒定、均一 4.3.2 控温范围: 室温-10℃~80℃,温度稳定性:0.05 ℃;温度准确度: 0.5 ℃ 4.3.3 双重漏液传感器:含气体和液体双重传感器 4.3.4 色谱柱容量:同时容纳 25cm 柱 5 根或 30cm 柱 3 根,内置切换阀、保护柱,可利用色谱柱信息管理功能追踪并存档色谱柱的使用历史 5.质谱部分 5.1 四级杆有预四级,能消除质量歧视,质量范围(m/z):5-2000 amu 5.2 灵敏度: ▲5.2.1 ESI 源正离子方式:要求 1pg 利血平色谱柱进样,MRM 离子对 (609->195),信噪比 S/N >700000:1(RMS) 5.2.2 ESI 源正离子方式:要求 1pg 利血平色谱柱进样,离子对 MRM (609->195),峰峰比> 75000 :1 5.2.3 ESI 源正离子方式:要求 5fg 利血平色谱柱进样,离子对(609->195), IDL≤0.8fg ▲5.2.4 ESI 负离子方式 :要求 1pg 色谱柱进样,氯霉素信噪比>700000:1 (RMS) 5.2.5 ESI 负离子方式 : 要求 5fg 氯霉素色谱柱进样,离子对 (321->125), IDL≤0.8fg 5.3 MRM 驻留时间 (dwell time) ≤1ms,能自动按照离子对数目自动优化驻留时间 5.4 分辨率:≥2.5M (半峰宽≤0.4Da) 5.5 质谱扫描速度: ≥20000u/sec,最小步径为 0.1u;(投标文件提供软件设置界面截图证明) 5.6 正负模式切换速率:≤5ms ,实现正、负离子同时采集(投标文件中提供软件设置界面或操作屏幕截图证明) 5.7 质量稳定性:平均标准偏差≤0.1Da /24hrs,全质量范围偏差≤0.01% 5.8 MRM 通道数量:一次进样完成≥30000 个 MRM 离子对同时分析,且保证灵敏度和重现性不受损失 5.9 MRM 通道速度:>500MRM/s 5.10 离子源和进样系统(前端配流路切换阀) 5.10.1 离子源接口: 离子源为独立电喷雾离子源,非锥孔结构,离子源的清 |
洁、维护无需卸除质谱真空系统 5.10.2 离子源流速范围:在确保灵敏度不损失的前提下,实现高流速,1μ L/min~2000μL/min ▲5.10.3 ESI 离子源加热气设计:独立的离子源加热辅助气设计,为提高脱溶剂化效果,脱溶剂温度必须≥650℃,该温度可以在控制软件上进行设定 (投标文件提供软件设置界面截图证明) 5.10.4 待机过程时,不消耗氮气 5.11 质量分析器:串联四极杆型质量分析器,双曲面全金属钼四极杆,不需要控温即可保持四极杆的抗污染能力及保证质量数稳定(≤0.1Da /24Hr);不接受控温型四极杆,防止控温不准造成质量数漂移 5.11.1 Q1 四极杆设计:Q1 带有预四极杆和后四极杆用作离子聚焦和抗污染功能,具备 Q1 扫描或 Q1 选择离子监测 SIM 功能 5.11.2 Q2 碰撞室设计:碰撞室采用多极杆超快速碰撞室,实现快速 MRM 性能,采用曲线型加速电势场加碰撞气压控制,同时进行线性高压加速 5.11.3 Q2 碰撞室能对离子进行高压加速,提高离子利用率 5.11.4 Q3 四极杆设计:Q3 前端带有预四极杆用作离子聚焦和抗污染功能 5.11.5 具有全扫描(Full Scan)、选择离子扫描(SIM)、子离子扫描(Product Ion Scan)、母离子扫描(Precursor Ion Scan)、中性丢失扫描(Neutral Loss Scan)、多反应监测扫描(MRM) 5.12 检测器:离轴连续打拿电子倍增器,动态范围:8×106,检测器前端采用具备离子聚焦及中性噪音过滤功能的电子透镜设计 5.13 自动调谐参数(质谱分辨率、质谱校准、离子源优化) 5.14 方法优化系统:自动优化每个目标化合物的质谱参数,包括最佳碰撞电压,MS/MS 的碰撞能量等,自动存储方法参数,直接调用 5.15 质谱软件可以自动 MRM 参数生成优化功能,不需要手动逐条输入 MRM参数;可以不需要注射泵,直接液相联机柱上进样即可 MRM 自动优化;一键式触发全自动定量数据处理和报告功能;同时如需要,也可以采用手动模式修改 MRM 参数及其它定量批处理方法 5.16 质谱软件报告可中文显示,可自由添加、修改、提取化合物的信息,分析和处理方法 5.17 谱系统软件能对整套系统进行控制, 进行数据采集、数据处理、定性分析和定量分析、建立数据库功能,谱库检索功能,GLP 认证、自动校正和全自动分析功能 5.18 独立定量优化和处理软件:能够处理由大量 MRM 通道和样本组成的大批量数据,提高了分析效率 6.主机配置要求(以下仪器构成只涉及主要仪器设备,中标供应商应确保设 |
备安装调试后能正常开展检测工作,打印检验报告) 6.1 超高压输液泵 2 套 6.2 三路在线脱气机 1 套 6.3 带制冷的自动进样器 1 套 6.4 智能柱温箱 1 套 6.5 色谱柱 C18 (2.1 mm I.D. ×100 mm, 1.9 um) 1 根 6.6 高效混合器 1 套 6.7 串接四极杆液质主机 1 台 6.8 氮气发生器 1 台(输出氮气流量:0-25L/min ,输出干燥空气流量: 0-25L/min, 氮气纯度: 99.5%) 6.9 超高压色谱方法与常规色谱方法转换软件 1 套 6.10 耐高压流路切换阀 1 个 6.11 液质接口离子源 ESI 源 1 套; 6.12 原厂质谱中文工作站软件 1 套; 6.13 包含两年消耗品包 1 套 6.14 中文串联质谱农残、兽残数据库(免费升级) 1 套,药品及个人护理品数据库 1 套,真菌毒素、海洋毒素数据库 1 套,化妆品风险物质分析数据库 1 套 | ||||
2. | 直流充电机现场测试仪 | 1 | 台 | 技术参数: 1)能对充电机的计量、协议一致性以及互操作性进行测试 2)内置高精度直流标准表、BMS 软件、协议一致性测试软件、控制导引相关电路,可与充电机实现交互 3)内置互操作性相关测试电路,可执行相关的故障动作以及相关的检测,只需负载配合,无其他示波器、接口模拟器等设备配合,即可完成互操作性的所有测试项目 4)电压测量: 输入范围: 0~1000V 准确测量范围:100V~1000V 准确度: ±0.05%RD(RD 为读数)分辨率: 0.01%RG 5)电流测量: 输入范围: 0~250A准确测量范围:5A~250A 准确度: ±0.05%RD(RD 为读数)分辨率: 0.01%RG 6)电能测量: 电压准确测量范围:100V~1000V电流准确测量范围:5A~250A 准确度: ±0.05%RD (RD 为读数) 7)绝缘电阻测量:电阻测量范围:10~40MΩ |
3. | 直流现场可编程负载 | 2 | 台 | 1)最高电压:1000V 2)额定电流:60A 3)功率:30kW 4)具备恒流、恒压、恒阻、恒功率 5)支持多种取电模式 6)8U 标准机箱 |
4. | 直流双头枪 | 1 | 个 | 1000V/250A |
5. | 交流充电桩现场测试仪 | 1 | 台 | 技术参数: 1)能对充电机的计量以及互操作性进行测试、内置高精度交流标准表、内置控制导引相关电路,可与充电桩实现交互 2)内置互操作性相关测试电路,可执行相关的故障动作以及相关的检测,只需负载配合,无其他示波器、接口模拟器等设备配合,即可完成互操作性的所有测试项目 3)相数:三相四线 4)电压测量: 输入范围:220V 或 380V 准确度: ±0.05%RD (RD 为读数)分辨率: 0.01%RG 5)电流测量: 输入范围: 0~63A 准确度: ±0.05%RD(RD 为读数)分辨率: 0.01%RG 6)电能测量: 准确度: ±0.05%RD (RD 为读数) 7)绝缘电阻测量:电阻测量范围:10~40MΩ 8)谐波测量:准确度:±1%RG(2~22 次)频率范围:2~100 次 |
6. | 交流现场可编程负载 | 1 | 台 | 技术参数: 1)交流负载相数:三相 2)电压输入:0~264VAC 3)电流输入:0A~40A 4)功率输入:0~24kW 5)具备恒流、恒阻、恒功率 |
7. | 交流双头枪 | 1 | 个 | 450V/63A |
8. | 测功机试验台 | 1 | 台 | 1.主要性能要求 1.1 测试数据均数据显示并可送至上位机软件保存输出; 1.2 采用高精度负载传感器;稳定性好,使用寿命长等特点; 1.3 整机灵敏度高,负载转矩稳定性好; 1.4 扭矩精度为±0.5%FS;转速精度 0.2%FS;电压精度±0.5%FS;电流± 0.5%FS。 1.5 测功范围:≤100Nm; 电压电流:≤100V;100A; |
9. | 高低温试验箱系统 | 1 | 套 | 1.温度范围:-20-100℃ 2.温度波动度:≤±1.0℃; 3.温度均匀度:≤±2.0℃; 4.升降温速率:升温≥5℃/min,降温≥0.5~1℃/min; 5.容积:约 225L |
10. | 测控系统 | 1 | 套 | 1.测试项目:空载、负载、堵转等项目 2.试验功能可以手动、自动、定点测试。 3.负载测试加载速度可调,根据实际需要自行调节;测试的加载量可调,可对初始加载量和增量进行设定。 4.软件自动加载测试,可以测试电机电压、电流、转速、转矩、输出功率、 效率数据测试;支持定点测试(扭矩) |
11. | 直流稳压源 | 1 | 台 | 1.输入电压:AC380V±10% 50Hz±2% 2.输出电压:DC 0-100V/ 0-100A(可根据需求设定电压与电流值) 3.显示:电压电流为 5 位数码显示 100.00V 100.00A 4.精度:电压电流表显示误差均为±0.5% |
12. | 微电阻计 | 1 | 台 | 1.测量范围 0.00μΩ~1200.0MΩ 2.最小分辨率 0.01μΩ 3.基本精度 0.006% 4.最大测量电流 1A |
13. | 多通道-安全性能综合分析仪 | 1 | 台 | 一、交流耐压测试 1. 额定输出容量 200VA(5000V/40mA),短路电流大于 200mA;可选择 500VA 机型。 2. 输出电压设置 范围/允许误差 范围:(100~5000)V,分辨力:1V,允许误差:±(1%X 设定值+5V) 3. 报警电流设置 3.1 上限范围/允许误差 范围:(0.00~100.00)mA,分辨力:0.01mA,允许误差:±(1%×读数值+5 个字) 3.2 下限范围/允许误差 范围:(0.000~9.999)mA,分辨力:0.001mA,允许误差:±(1%×读数值+5 个字) 4. 时间设置 4.1 测试时间范围 范围:0,(0.5~999.9)s,0 为无限长,分辨力:0.1s, 允许误差 ±(0.1%×设定值+2 个字) 4.2 缓升时间范围 范围:0,(0.1~999.9)s,0 为关闭,分辨力:0.1s, 允许误差 ±(0.1%×设定值+2 个字) 4.3 缓降时间范围 范围:0,(0.1~999.9)s,0 为关闭,分辨力:0.1s, 允许误差 ±(0.1%×设定值+2 个字) 5. 起始电压设置 (0%-50%)×输出电压设定值 6. 电流补偿设置 0.000~10.00mA,总电流+补偿电流<100.00mA,自动、手 动 7. 电弧侦测 1~9(9 最灵敏),0 表示关电弧功能二、直流耐压测试 1. 额定输出容量 120VA(6000VDC/20mA) 2. 输出电压设置 范围/允许误差 范围:(100~6000)VDC,分辨力:1V,允许 |
误差:±(1%×设定值+5V) 3. 报警电流设置 3.1 上限范围/允许误差 范围:(0.0~20000)μA,分辨力:0.1μA/1uA 允许误差:±(1%×读数值+5 个字) 3.2 下限范围/允许误差 范围:(0.0-999.9)μA,分辨力:0.1μA 允许误差:±(1%x 读数值+5 个字) 4. 时间设置 4.1 测试时间范围 范围:0,(0.5~999.9)s,0 为无限长,分辨力:0.1s, 允许误差 ±(0.1%×设定值+2 个字) 4.2 缓升时间范围 范围:0,(0.4~999.9)s,0 为关闭,分辨力:0.1s, 允许误差 ±(0.1%×设定值+2 个字) 4.3 缓降时间范围 范围:0,(1.0~999.9)s,0 为关闭,分辨力:0.1s, 允许误差 ±(0.1%×设定值+2 个字) 5. 起始电压设置 (0%-50%)×输出电压设定值 6. 充电下限电流 (0~350.0)uA,自动、手动 7. 电弧侦测 1-9(9 最灵敏),0 表示关电弧功能三、绝缘电阻测试 1. 额定输出 2500VDC/50GΩ 2. 输出电压设置 范围/允许误差 范围:(100~2500)VDC,分辨力:1V,允许误差:±(1%×设定值+5V) 3. 报警电阻设置 3.1 上限与下限范围 范围:0.10MΩ~50000MΩ,上限包含无上限设定 3.2 允许误差 100~499V:0.10MΩ~999.99MΩ, ±(2%×读数值+2 个字) 1000~2000MΩ,±(5%×读数值+2 个字) 500~2500V:0.10~999.99MΩ,±(2%×读数值+2 个字), 1000~9999MΩ,±(5%×读数值+2 个字) 10000~50000MΩ,±(15%×读数值+2 个字) 4.时间设置 4.1 延判时间范围 范围:0,(0.5~999.9)s,0 为无限长,分辨力:0.1s, 允许误差 ±(0.1%×设定值+2 个字) 4.2 缓升时间范围 范围:0,(0.1~999.9)s,0 为关闭,分辨力:0.1s, 允许误差 ±(0.1%×设定值+2 个字) 4.3 缓降时间范围 范围:0,(1.0~999.9)s,0 为关闭,分辨力:0.1s, 允许误差 ±(0.1%×设定值+2 个字) 5. 充电下限电流 (0~3.500)μA,自动、手动 | ||||
14. | 氩气检测仪 | 1 | 台 | 1.技术支持:微处理器 2.测量范围:惰性气体浓度 0-100%(相当于氧气浓度在 20.8-0%) 3.准确度:氧气浓度误差低于 0.1% 4.稳定性:氧气浓度一天内偏差不超过 0.1% |
15. | 中空玻璃恒温恒湿试验箱 | 1 | 台 | 1.温度范围:+10℃~+100℃ 2.温度波动度:±1℃ 3.湿度≥95% 4. 三相 380V 五线制 |
5.中空玻璃专用支架 6.落球框 610 mm×610mm 一个 | ||||
16. | 高低温交变湿热试验箱 | 1 | 台 | 1.温度范围:-20~+80°C 2.温度波动度:±0.5°C 3.升降温速率:0.7~1°C/min 4.湿度范围:45~98%RH 5.试样尺寸:(510±2)mm×(360±2)×20mm 6.试验曲线满足要求: 在 5h±1min 内,从 53±1°C 降至-18±2°C,降温速率:(14±2)°C/h;在 1h±1min 内,保温-18±2°C; 在 5h±1min 内,从-18±2°C 升至 53±1°C;在 1h±1min 内,保温 53±1°C。 7. 中空玻璃专用支架 8.霰弹袋一个 |
17. | 紫外照度计 | 1 | 台 | 主机技术参数 1. 显示屏:240*160 点阵 LCD 2. 供电方式:4 节 AAA 碱性干电池 3. 探头连接方式:推拉自锁(卡扣式)连接器,1 主机可智能匹配 9 种探头 4. 数据统计:智能统计测试数据的最大值、最小值、平均值 5.探头技术参数 5.1 光谱响应: 315nm-400nm,λp = 365nm 5.2 功率测量范围:0 - 200000μW /cm² 5.3 功率分辨率:0.1μW /cm² 5.4 能量测量范围:0 - 9999999μJ/cm² 5.5 记录时间:0 - 99999S 5.6 测量精度(H 为标准值): H<50μW/cm2 :±5μW/cm2 ,H>=50μW/cm2 : ±10%H 5.7 取样速度:6 次/秒 5.8 可选单位:μW/cm² (默认),mW/cm²,W/m² 5.9 测试光孔直径:¢10mm 5.10 探头尺寸:约长 39mm×宽 32mm×厚 15mm |
18. | 行星式水泥胶砂搅拌机 | 1 | 台 | 1.搅拌叶宽度:135mm 2.搅拌锅容量:5L 3.低速档自转:140±2r/min 4.低速档公转:62±2r/min 5.高速档自转:285±3r/min 6.高速档公转:125±3r/min |
19. | 水泥胶砂试体成型振实台 | 1 | 台 | 1.振幅:15mm 2.振动次数:60 次 3.振动频率:1HZ 4.台盘中心至臂杆轴中心距离:800mm 5.电源功率:220V、50HZ、70W |
20. | 塑料管 材夹具 | 1 | 个 | 1.最大外径 mm :236 2.含管长度 mm:97 |
3.O 型圈/密封胶管 mm:Φ180×Φ8 4.单端重量 Kg:11 5.夹管后总长 mm:860 6.标称压力 MPa:8 7.安全压力 MPa:11 | ||||
二、商务要求 | ||||
投标报价 | 投标报价为采购人指定地点的现场交货价,包括: (1)货物的价格:包括货款、安装调试费、验收费(含检定、校准费,如有); (2)货物的标准附件、备品备件、专用工具的价格。 (3)运输、装卸、调试、培训、技术支持、售后服务费。 | |||
合同签订时间 | 中标通知书发出后 25 日内 | |||
质保期 | 按国家有关规定实行产品“三包”,货物(易耗品除外)质保期不少于一年,分项设备有质保期要求的按其要求。保修期自安装调试验收合格,并以双方最终验收报告签字日开始计算。保修期内,中标人将负责处理并解决故障,并更换有故障的零、部件,一切 费用由中标人负责。 | |||
售后技术服务要求 | 1.售后技术服务包括送货上门、安装调试、现场培训 2~3 名相关人员至掌握设备操作及日常维护等,投标报价应包含为实施项目所必须的售后技术服务。分项设备要求产品生产厂家提供技术人员培训的,按其要求执行。 2.设备出现故障后,中标人需要 2 小时内做出响应,24 小时内派工程师到现场进行故障排除,48 小时内故障无法修复的,需要立即提供与原设备技术参数要求相同或高于原设备技术参数要求的备用产品,以保证采购人的正常工作。 3.软件在维保期内免费维修及完善性升级 4.投标文件提供培训方案,培训内容、培训措施符合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 | |||
交货时间及地点 | 交付使用期:合同签订后 120 天内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交货地点:南宁市采购人指定地点。 | |||
其它要求 | 1.投标人必须根据招标要求的技术参数及配置中的每项指标要求,如实逐项填写技术规格偏离表。 2.核心产品:第 1 项“高效液相色谱-质谱联用仪”。 | |||
付款条件 | 合同款分 2 笔支付:第 1 笔,在合同签订后 10 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向中标供应商首次支付合同总金额的 40%;第 2 笔,所有设备到货验收合格后,10 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 60%。采购人第一次付款,中标供应商无需提供同等金额的发票,采购人第二次付款前,中标供应商应将合同总金额的合法、有效增值税专用发票开具给采购人,否则, 采购人可以顺延付款。 | |||
履约保证金 | 1.履约保证金金额:按中标总金额的 2%。 2.履约保证金递交方式: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后 5 个工作日内以银行转账、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方式向采购人提交。 3.履约保证金退付方式、时间及条件:验收之日起满 1 年,期间提供的售后服务能够满 |
足采购人需求且未发生严重质量问题,经中标人提出申请后 5 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或办 理退保函手续。签订合同后,如中标人不按双方签订的合同规定履约,则其全部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不足以赔偿损失的,按实际损失赔偿。 4.缴纳履约保证金的指定账户: 开户名称:广西壮族自治区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开户银行:工行南宁市思贤支行 银行账号:2102109209249002028 | |
进口产品说明 | 1.序号第 1 项设备已办理采购进口产品审批手续,投标人可选用进口产品(即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参与投标。如果投标人选投进口产品的,序号第 1 项设备投标报价均应为人民币免税价,中标供应商须代办理免税及报关等手续(采购人可协助),所有费用由中标供应商负责。其他设备不接受进口产品参与投标,否则的作无效投标处理。 2.投标人如所投的序号第 1 项仪器设备是进口产品,投标文件必须提供该项产品原厂商或中国大陆有效代理商出具有效授权书原件和有效的售后服务承诺书原件,否则投标无 效。 |
验收标准 | 1.检查供货范围或服务范围 货物类:产品到达现场后,中标人应在采购人单位人员在场情况下当面开箱,共同清点、检查外观,作出开箱记录,双方签字确认。中标人应保证货物到达采购人所在地完好无损,如有缺漏、损坏,由中标人负责调换、补齐或赔偿。 服务类:根据招标文件检查服务内容是否满足要求。 2.中标人应提供完备的技术或服务资料、装箱单和合格证等,并派遣专业人员进行现场安装调试。验收合格条件如下: 2.1 货物或服务技术参数与投标文件中技术需求偏离表或证明材料一致,性能或指标达到规定的标准,否则,以实际货物或服务技术参数与投标文件技术需求偏离表参数或证明材料比较,按如下情况处理: (1)中标供应商投标文件技术需求偏离表或证明材料中满足或优于的技术参数,在验收时实际不满足技术参数要求的,视为供货商违约,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拒收货物,并追究中标供应商责任,同时报财政部门备案。 (2)中标供应商投标文件技术需求偏离表或证明材料中优于的技术参数,在验收时实际仅满足并未优于技术参数要求的,视为供货商违约,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拒收货物,并追究中标供应商责任,同时报财政部门备案。 (3)中标供应商投标文件技术需求偏离表或证明材料中满足的技术参数,在验收时实际优于技术参数的要求,以满足技术参数的要求验收。 (4)中标供应商投标文件技术需求偏离表或证明材料中优于的技术参数,在验收时实际也优于技术参数的要求,但没有达到技术需求偏离表或证明材料中优于的程度,由采购人与中标供应商协商按是否满足要求验收。 (5)实际货物与投标货物型号不一致的,验收时不论实际是优于还是满足技术参数的要求,采购人均有权终止合同拒收货物。如影响货物或服务的使用、质量、档次及采购人需求的,还可视为供货商违约,追究中标供应商责任,同时报财政部门备案。 2.2 技术资料、装箱单、合格证等资料齐全。 |
2.3 在测试或试运行期间所出现的问题得到解决,并运行或工作正常。 2.4 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交货及验收,并经采购人确认。 3.产品或服务在安装调试并试运行符合要求后,还必须负责完成原有所有旧的货架及物流设备及软件系统的重新部署安装、集成、调试并能整体通过测试顺利运行,运行顺畅才作为最终验收。 4.中标人提供的货物或服务未达到招标文件规定要求,且对采购人造成损失的,由中标人承担一切责任,并赔偿所造成的损失。 5.采购人需要制造商对中标人交付的产品或服务(包括质量、参数等)进行确认的,制造商应予以配合并出具书面意见,相关配合事项由中标人与制造商协调。 6.产品包装材料归采购人所有。 7.其他验收要求按第五章《拟签订的合同文本》执行,未尽事宜按照《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桂财采〔2015〕22 号]以及《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 号]规定执行。 |
2 分标
一、采购需求 | ||||
序号 | 标的名称 | 数量 | 单位 | 技术参数及配置 |
1. | 数显成品酒二氧化碳测定仪 | 1 | 台 | 1.测量范围 ▲1.1 CO2 值:2.5 - 9.99 g/l 1.2 温度:-10.0 - 60.0 ℃ 1.3 压力:-1.0 - 6.0 barg 2.测量精度 ▲2.1 CO2:± 0.10 g/l ▲2.2 温度:± 0.20℃ ▲2.3 压力:± 0.01 bar 3.测量单位 2 3.1 CO2 值:g/l, % w/w, Vol, kg/cm 3.2 温度:℃, ℉ 3.3 压力:bar, psi, kg/cm2 4.存储器容量:最大 100 组测量结果 5.成品酒包装尺寸 5.1 高度:最小 50 mm -最大 360 mm 5.2 外围直径:最大 120 mm 6.串口输出:RS-232 ▲7. 内置充电电池 ▲8. 在样品被穿刺前,可通过手摇达到测量需要的气液压力平衡,接着测量压力和温度,随后溶解二氧化碳会被自动计算并显示。测量结果可通过软件传输到电脑中保存。 9.可与瓶颈空气测定仪联用,可测量瓶空体积。 10.配置 10.1 主机 10.2 酒瓶防爆网 10.3 维护备件一套 10.4 充电器带 RS-232 接口 10.5 软件包(CD 光盘 + 电脑接口) 10.6 操作手册 |
2. | 三重四级杆气质联用仪 | 1 | 台 | 1.总体要求 气相色谱-三重四级杆质谱仪集气相色谱与质谱能力于一体,有足够的灵敏度和选择性,稳定性好,抗干扰能力强,适合 GB 23200.113 复杂基质中痕量农药、兽药等的高灵敏度定性和定量分析。 2.工作环境 1)工作环境温度: 18-25℃ 2)工作环境湿度: (20~60)% RH 3)电源:五组单相 (220±20) V AC,10A,50 Hz 电源 3. 系统技术要求: |
3.1 气相色谱仪配置及性能要求 3.1.1 柱温箱 3.1.1.1 最高使用温度:450 ℃; 3.1.1.2 升温速率:最大 120 ℃ /min,典型 50℃/min;支持 32 阶 33 段程序升温和程序降温,重现性优于 0.5%;450℃至 50℃降温时间 6min; 3.1.1.3 控温精度:±0.1℃以内; 3.1.1.4 可最多容纳 3 根毛细管色谱柱; ▲3.1.1.5 为防止灯光照射产生投影而影响操作,柱温箱内不接受任何形式灯光照明(包括耐高温智能灯、耐高温 LED 灯等),柱温箱设计合理、采光充足,可方便完成色谱柱更换和柱温箱维护操作; 3.1.2 分流不分流进样口 3.1.2.1 最高使用温度:450 ℃; 3.1.2.2 气路系统:采用可编程电子气路控制,提供恒压、恒流、程序升压和程序升流等多种控制模式; 3.1.2.3 流量控制:0-500 mL/min(N2);0-1000mL/min(He); 3.1.2.4 压力控制:0~100psi(689.5kPa); 3.1.2.5 控制精度:±0.001Psi,可进行脉冲压力进样; 3.1.2.6 操作模式:分流或不分流; 3.1.3 可编程电子气路控制 3.1.3.1 采用模块式设计,最多可支持 18 路电子压力、流量控制; 3.1.3.2 进样口流量、压力、线速度、分流比等直接通过工作站软件或者触摸屏直接设置; 3.1.4.3 具有自动大气压和温度补偿功能。 3.1.4 自动进样器 3.1.4.1 150 位组合式液体自动进样器 3.1.4.2 进样量:0.1μL~250μL 3.1.4.3 取样精度:±0.01% 3.1.4.4 进样精密度:RSD<0.5% 3.1.5 触摸屏:为方便操控,仪器面板需配备≥8 英寸电容触摸屏,为使用便捷,屏幕参数可徒手操控设置,无需触控笔,需借助任何形式的触控笔操控视为负偏离; 3.2 质谱系统配置及性能指标要求 3.2.1 EI 离子源:双灯丝,电离能量 10~200eV,加热温度 150℃~350℃。 3.2.2 进样接口:气质接口采用无冷点伴热技术,接口温度为 50~400℃,保证 GC-MS/MS 样品的高效传输 3.2.3 离子光学系统: ▲3.2.3.1 采用 90 度偏转,有效过滤未电离的中性粒子,降低背景噪声,同时避免对检测器的污染。(投标文件中提供结构图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3.2.3.2 离子传输系统无多余传输杆,离子可直接进入四级杆,避免传输过程带来离子损失。 3.2.4 质量分析系统 3.2.4.1 质量分析器:三重四极杆质量分析器。 ▲3.2.4.2 四极杆:采用高精度纯 Mo 材料,有抗污染设计,无需加热即可 |
保证最佳的质量轴稳定性。(投标文件中提供投标产品实物照片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3.2.4.3 抗污染涂层:四极杆杆体表面镀金处理 ▲3.2.4.4 前后预四极杆:具有前后预四极杆,无需加热即可保证最佳的质量轴稳定性;为保证工艺质量,不接受可转动预四极杆,可转动预四极杆视为不满足该条款; 3.2.4.5 碰撞池:六极杆轴向加速设计,有效消除离子对串扰、保证高通量分析能力。碰撞气为高纯氮气(纯度≥99.999%)。 3.2.4.6 分辨率:0.4~2.0amu 可调 3.2.4.7 质量稳定性:<± 0.1amu/24 小时。 3.2.4.8 扫描速度:最大可达 20000 amu/s 3.2.4.9 质量数 m/z 范围:EI,5~1100amu; 3.2.4.10 灵敏度:EI ,MRM 模式:1uL 的 100fg/uL 的 OFN,≥15000:1 3.2.4.11 全扫描(Full Scan)、选择离子扫描(SIM)、子离子扫描(Product Ion Scan)、母离子扫描(Precursor Ion Scan)、中性丢失扫描(Neutral Loss Scan)、多反应监测扫描(MRM)等。 ▲3.2.4.12 支持可触发产物离子全扫描功能,辅助定性。 3.2.5 检测器 3.2.5.1 离轴设计电子倍增管技术,无正负离子歧视效应,长时间使用寿命,保障长期数据稳定性。 3.2.5.2 脉冲计数式检测器,保障低浓度检测限的数据重现性。 3.2.6 真空系统:机械泵和涡轮分子泵组成,离子传输区和质量分析区形成差分抽气系统,自动断电保护功能。 3.2.7 工作站软件: 3.2.7.1 软件系统基本要求:Windows 7 及以上操作平台。软件能控制气相色谱、液相色谱和质谱部分,内置数据处理与报告编辑功能;自动实现仪器的功能配置、条件优化;具有自动定量功能;质谱数据解析和谱库建立和检索等功能。 3.2.7.2 系统具有自动校正、仪器状态监测等功能。 3.2.7.3 GC-MS/MS 操作软件可安装于个人计算机上,样品分析数据可以使用此软件进行离线数据处理并生成报告。 3.2.7.4 GC-MSMS 后期可升级为液相色谱-气相色谱-三重四极杆质谱仪。 4.系统配置 4.1 气相色谱仪主机 4.2 气相色谱仪配件包 4.3 三重四极杆质谱仪主机 4.4 质谱配件包 4.5 nist23 版谱库,农兽残数据库 1 套(≥600 种化合物,超过 1200 MRM 离子对)、33 种禁用农残留数据库 1 套(基于《中国药典》2020 版)、植物源性食品中 208 种农药及其代谢物残留量方法包 1 套(基于 GB 23200.113) 4.6 DB-17ms 气相色谱柱×1 根,VF-WAXms 气相色谱柱×2 根,W HP-5MS 毛细管气相色谱柱×2 根 4.7 氦气捕集阱 |
4.8 150 位组合式液体自动进样器 4.9 机械泵 抽速 65m3/h,220V 供电,1500W。 | ||||
3. | 气相色谱仪 | 1 | 台 | 1. 基本要求 1.1 温度要求: 5℃—35℃; 1.2 湿度要求; 25%—80%; 1.3 电源要求: 220V±10%,50Hz; 2. 技术要求: 2.1 功能要求: ▲2.1.1 载气采用 AFC 气路控制,辅助气采用 AFS(Advanced Flow Scout)监控,气路控制非常灵活; 2.1.2 可同时支持安装 3 个进样口,包括填充进样口和分流/不分流毛细进样口等; 2.1.3 可同时支持安装 3 个检测器,包括 FID、TCD、FPD、ECD、NPD 等,且可依据需求进行组合,实现一机多用,简单分析; 2.1.4 采用彩色大屏幕显示屏(约 5.6 寸)显示,人性化的操作界面设计,显示直观、操作简洁,中英文相互切换,满足不同客户需求; 2.1.5 通过键盘、反控工作站设定,可同时对 8 个模块进行温度控制; 2.1.6 可安装阀切换系统 2.2 主机 2.2.1 温控区:8 路独立控温; ▲2.2.2 载气控制:EPC/AFC 控制,可选择设定载气和尾吹气类型:He、H2、 N2 和 Ar,各载气系统均可实现恒压、恒流、恒速、程序压力、程序流量、程序线速度气体控制模式,并使用 He、H2、N2 和 Ar 4 种常规气体进行流量校 正。 2.3 柱箱 2.3.1 柱箱温度控制:室温上 6℃~400℃ (以 0.1℃增量任设); 2.3.3 温度控制精度:±0.1℃ 2.3.4 温度波动:≤±0.1℃(环境温度变化 10℃或电源电压变化 10%),温度梯度:±1%(温度范围 100℃~350℃); 2.3.5 程序升温:27 阶; 2.3.6 升温速率:0.1~40℃/min(以 0.1℃增量任设); 2.3.7 降温速率:柱箱温度从 200 ℃降至 100℃时间不大于 3min; 2.3.8 持续运行时间:9999(min)。 2.4 进样系统 2.4.1 最高使用温度:400℃; 2.4.2 进样口数量:最多可配 3 个; 2.4.3 进样模式:填充进样、分流毛细进样、分流/不分流毛细进样; ▲2.4.4 程序压力/流量/线速度:最大 8 阶; |
▲2.4.5 AFC 压力控制精度:0.01psi; 2.4.6 AFC 压力控制范围:0-100psi; 2.4.7 最大分流比:4500:1; 2.4.8 总流量范围:0-450mL/min; 2.4.9 可选载气类型:N2、H2、He、Ar。 2.5 检测系统 2.5.1 氢火焰检测器(FID):最高使用温度:400℃; 最小检测限:≤5 × 10-12g/s(正十六烷) 基线噪音:≤4×10-14A,基线漂移:≤5×10-14A/30min(仪器稳定 2 小时后);线性动态范围:≥107 ▲配电子点火功能。 2.6 工作站/数据处理软件 2.6.1 中/英文可选, WindowsXP 、Windows 7、 Windows10 操作环境运行; 2.6.2 支持多个检测器同时采集:工作站支持 3 个检测器信号的同时采集; 2.6.3 信号采集:网络端口连接,信号范围全量程不分档; 2.6.4 自诊断系统:智能化的自诊断系统,自动识别错误操作信息并做出相应的自我保护措施; 2.6.5 在线反控功能:实时控制及控制各模块的温度,可随时调出温度控制曲线,包括柱箱、进样口、检测器及辅助加热模块,提高条件摸索效率;可随时调出流量/压力控制曲线,提高条件摸索效率; 2.6.6 支持多内标分析; ▲2.6.7 在线分析预览功能:使得谱图未采集完毕,可提前知道关键组分的含量信息; 2.6.8 一键恢复功能:一键调用谱图中的仪器控制参数信息、积分信息,迅速恢复初始设置; ▲2.6.9 支持模拟进样,提高工作站的培训效率; 2.6.10 在线噪声及漂移自动计算,实现标准法、6-Signal 法、ASTM 法等三种计算方法,无需手动计算,规避人为误差; 2.6.11 多项式计算功能:一次曲线校正(y=kx+b)、二次曲线校正 (y=ax2+bx+c)、三次曲线校正(y=ax3+bx2+cx+d),提高非一次曲线样品的线性准确度; 2.6.12 峰锁定功能:减少那些不参与计算的干扰峰对主要组分的谱线或数据干扰,从而使得谱图报告更美观,数据更清晰; 2.6.13 支持分组计算功能,优化组分的合并运算,无需另外手动计算; ▲2.6.14 独创项目分组功能:在同项目、分析任务可依据需求进行组分或批次分组归档案例,全面简化样品谱图管理; 2.6.15 模块式可定制化报告,支持批量谱图处理和数据分析; 2.6.16 符合 GMP“计算机系统”合规性要求; 3.售后服务 3.1 提供售后技术支持 |
▲3.2 色谱厂家在中国建有服务网点,常驻厂家工程师。可以实现快速、高效、低成本维护服务; 4.配置 4.1 气相主机 1 台 4.2 FID 2 个 4.3 分流/不分流毛细进样系统 1 个 4.4 内置闪蒸进样装置 1 个 4.5 PCM 辅助气路 1 个 4.6 反控色谱工作站 1 套 4.7 自动六通阀系统 2 套 4.8 石英毛细管压环 5 个/包 4.9 微型针型阀 1 个 4.10 单阀阀箱(带加热保温功能) 1 个 4.11 Lowox 毛细管柱 1 根 4.12 毛细管柱 1 根 4.13 备件包 1 个 4.14 高纯氢气发生器 0-300ml/min 1 台 4.15 无油空气发生器 3L/min 1 台 | ||||
4. | 气相色谱仪 | 1 | 台 | 1. 基本要求 1.1 温度要求: 5℃—35℃; 1.2 湿度要求; 25%—80%; 1.3 电源要求: 220V±10%,50Hz; 2. 技术要求: 2.1 功能要求: ▲2.1.1 载气采用 AFC 气路控制,辅助气采用 AFS(Advanced Flow Scout)监控,气路控制非常灵活; 2.1.2 可同时支持安装 3 个进样口,包括填充进样口和分流/不分流毛细进样口等; 2.1.3 可同时支持安装 3 个检测器,包括 FID、TCD、FPD、ECD、NPD 等,且可依据需求进行组合,实现一机多用,简单分析; 2.1.4 采用彩色大屏幕显示屏(约 5.6 寸)显示,人性化的操作界面设计,显示直观、操作简洁,中英文相互切换,满足不同客户需求; 2.1.5 通过键盘、反控工作站设定,可同时对 8 个模块进行温度控制; 2.1.6 可安装阀切换系统 2.2 主机 2.2.1 温控区:8 路独立控温; ▲2.2.2 载气控制:EPC/AFC 控制,可选择设定载气和尾吹气类型:He、H2、 N2 和 Ar,各载气系统均可实现恒压、恒流、恒速、程序压力、程序流量、程序线速度气体控制模式,并使用 He、H2、N2 和 Ar 4 种常规气体进行流量校 正。 |
2.3 柱箱 2.3.1 柱箱温度控制:室温上 6℃~400℃ (以 0.1℃增量任设); 2.3.3 温度控制精度:±0.1℃ 2.3.4 温度波动:≤±0.1℃(环境温度变化 10℃或电源电压变化 10%),温度梯度:±1%(温度范围 100℃~350℃); 2.3.5 程序升温:27 阶; 2.3.6 升温速率:0.1~40℃/min(以 0.1℃增量任设); 2.3.7 降温速率:柱箱温度从 200 ℃降至 100℃时间不大于 3min; 2.3.8 持续运行时间:9999(min)。 2.4 进样系统 2.4.1 最高使用温度:400℃; 2.4.2 进样口数量:最多可配 3 个; 2.4.3 进样模式:填充进样、分流毛细进样、分流/不分流毛细进样; ▲2.4.4 程序压力/流量/线速度:最大 8 阶; ▲2.4.5 AFC 压力控制精度:0.01psi; 2.4.6 AFC 压力控制范围:0-100psi; 2.4.7 最大分流比:4500:1; 2.4.8 总流量范围:0-450mL/min; 2.4.9 可选载气类型:N2、H2、He、Ar。 2.5 检测系统 2.5.1 火焰光度检测器(FPD):最高使用温度:400℃; 最小检测限:≤1.4×10-12g/s(P) ,≤5×10-11g/s(S); 基线噪声:≤2×10-12A,基线漂移:≤5×10-12A /30min(仪器稳定 2 小时后);线性动态范围:P≥103 S≥102 2.6 工作站/数据处理软件 2.6.1 中/英文可选, WindowsXP 、Windows 7、 Windows10 操作环境运行; 2.6.2 支持多个检测器同时采集:工作站支持 3 个检测器信号的同时采集; 2.6.3 信号采集:网络端口连接,信号范围全量程不分档; 2.6.4 自诊断系统:智能化的自诊断系统,自动识别错误操作信息并做出相应的自我保护措施; 2.6.5 在线反控功能:实时控制及控制各模块的温度,可随时调出温度控制曲线,包括柱箱、进样口、检测器及辅助加热模块,提高条件摸索效率;可随时调出流量/压力控制曲线,提高条件摸索效率; 2.6.6 支持多内标分析; ▲2.6.7 在线分析预览功能:使得谱图未采集完毕,可提前知道关键组分的含量信息; 2.6.8 一键恢复功能:一键调用谱图中的仪器控制参数信息、积分信息,迅 |
速恢复初始设置; ▲2.6.9 支持模拟进样,提高工作站的培训效率; 2.6.10 在线噪声及漂移自动计算,实现标准法、6-Signal 法、ASTM 法等三种计算方法,无需手动计算,规避人为误差; 2.6.11 多项式计算功能:一次曲线校正(y=kx+b)、二次曲线校正 (y=ax2+bx+c)、三次曲线校正(y=ax3+bx2+cx+d),提高非一次曲线样品的线性准确度; 2.6.12 峰锁定功能:减少那些不参与计算的干扰峰对主要组分的谱线或数据干扰,从而使得谱图报告更美观,数据更清晰; 2.6.13 支持分组计算功能,优化组分的合并运算,无需另外手动计算; ▲2.6.14 独创项目分组功能:在同项目、分析任务可依据需求进行组分或批次分组归档案例,全面简化样品谱图管理; 2.6.15 模块式可定制化报告,支持批量谱图处理和数据分析; 2.6.16 符合 GMP“计算机系统”合规性要求; 3 售后服务 3.1 提供售后技术支持 ▲3.2 色谱厂家在中国建有服务网点,常驻厂家工程师。可以实现快速、高效、低成本维护服务; 4. 配置 4.1 气相主机 1 台 4.2 FPD 1 个 4.3 分流/不分流毛细进样系统 1 个 4.4 反控色谱工作站 1 套 4.5 惰性气动六通阀系统 1 个 4.6 单阀阀箱(带加热保温功能) 1 个 4.7 毛细管色谱柱 1 根 4.8 备件包 1 个 4.9 高纯氢气发生器 0-300ml/min 1 台 4.10 无油空气发生器 3L/min 1 台 | ||||
5. | 引燃温度测定仪 | 1 | 台 | 1.测定范围:300℃--800℃ 2.温度显示:真彩 GUI 触摸液晶屏 3.分 辨 率: 0.1℃ 4.测温元件: K 型电偶 5.供电电源: 220V±10%AC,50Hz±1Hz 6.满载功率:〈1.5kW 7.环境温度 : 10~30℃ 8.相对湿度 : 30~85% |
6. | 白度测定仪 | 1 | 台 | 技术参数 1.模拟 D65 光源照明。采用 CIE1964 补充色度系统和 CIE1976(L*a*b)色空间色差公式; 2.采用 d/o 照明观测几何条件。漫射球直径 150mm,测试孔直径 25mm,设有光 |
吸收器,消除试样镜面反射光的影响; 3.测量重复性:δ(Y10)<0.1,δ(x10、y10)<0.001; 4.零点漂移:≤0.1﹪; 5.示值精度:0.01(显示小数点后两位); 6.试样样尺寸:测试平面≥¢30mm, 厚度≤40mm; 7.电源:220V±10%, 50Hz; 8.工作环境:温度 10~30℃,相对湿度不超过 85%; 产品性能要求 仪器采用光、机、电一体化及微电脑测控技术,具有测试数据统计处理功能,可打印输出,可测量各种物体的白度(亮度)和色度。 1.测定物体的颜色,报告漫反射因数 RX、RY、Rz,刺激值 X10、Y10、Z10,色品坐标 X10、Y10,明度 L*,色度 a*、b*,彩度 C*ab,色调角 h*ab,主波长λd、兴奋纯度 Pe,色差ΔE*ab、明度差ΔL*、彩度差ΔC*ab、色调差Δ H*ab,亨特系统 L、a、b; 2.测定黄度 YI; 3.测定不透明度 OP; 4.测定光散射系数 S; 5.测定光吸收系数 A; 6.测定透明度; 7.测定油墨吸收值; 8.参比样可以是实物,也可为数据。仪器可以贮存记忆最多十只参比样信息; 9.多次测量可以取平均值;数字显示并可打印报告测量结果; 10.仪器具有记忆功能。即使长期关机失电,内存的调零、校准、标准样和参比样的量值等有用信息都不会丢失。 11.配套测粉末样品用到的恒压取样器。 | ||||
7. | 气相色谱仪(含顶空进样器) | 1 | 台 | 一、快速加热和冷却的柱温箱 1. 柱箱温度:室温以上 3℃ ~ 450℃ ▲2.程序升温:31 阶 32 平台(投标文件中提供软件设置界面或操作屏幕截图证明) ▲3.可设定升温速率:最大±250℃/min(投标文件中提供软件设置界面或操作屏幕截图证明) 4.温度设定精度:0.1℃ 5. 控温精度:设定值(K) ± 1% (可校准至 0.01℃) 6.温度稳定性:周围温度每变化 1℃,柱温箱温度变化小于 0.01℃ ▲7.冷却速度:从 450 降到 50℃ ≤3.5min(210s) 8.具有柱温箱温度的自动保护功能。 9.最大运行时间:9999.99 分钟 10.配套耐高温柱温箱照明灯,柱温箱打开自动点亮,方便维护。 11.可依据不同色谱柱自由设置柱温箱降温速率,有效延长色谱柱使用寿命二、进样单元 最多可同时安装三个独立控温的进样单元,由电子流量控制系统控制 (AFC)。 |
1. 分流/不分流进样口 ▲1.1 最高温度:450℃ ▲1.2 配备全自动电子流量控制系统 AFC,具备室温补偿和自动环境补偿功能支持恒流、恒压、程序增加流速、程序升压及压力脉冲等操作模式以及恒线速度控制功能 1.3 标准配备载气节省模式,有效节约载气消耗量 1.4 压力设定范围:0 ~ 1015kPa(相当于 0~147psi),压力控制精度: 0.001psi/kPa/bar,压力程序比率设定范围:-400 ~ 400kPa/min,压力程序:7 阶 1.5 分流比设定范围:0 ~ 9999 ▲1.6 流量设定范围:0 ~ 1290mL/min,He 0 ~ 590mL/min,N2 1.7 具备智能锁、智能扣、智能规、智能灯技术,不使用任何工具即可打开 /关闭进样口,不使用任何工具即可安装/更换色谱柱的同时,仪器更可以自动感知最佳安装和气密位置。 三、检测器单元 ▲3.1 可同时安装四个独立控温的检测器,检测器的气体由压力控制系统控制(APC),检测器的数据采集速率是 400Hz。 3.2 氢火焰离子化检测器(FID) 3.2.1 最高使用温度:450℃ 3.2.2 自动点火功能 ▲3.2.3 检测限:≤1.3×10-12g/s ( 十二烷 ) 3.2.4 动态范围:107 3.2.5 数据采集速度:≥500Hz 3.3. 电子捕获检测器(ECD) 3.3.1 最高使用温度:400°C ▲3.3.2 检测限:≤4.2 fg/s (γ-BHC) 3.3.3 动态范围:8x104 ▲3.3.4 数据采集速度:≥500Hz四、其他 4.1. 色谱柱和流路系统 4.1.1 支持双柱双流路系统,且两根色谱柱长度不受限制,两个柱流量控制系统均采用流量控制单元 ▲4.1.2 支持三柱三 FID 同时分析组成气相色谱方法优化系统 4.1.3 具有室温补偿和自动环境补偿功能 4.1.4 具有恒定的载气线速度控制功能 4.1.5 支持色谱柱柱后反吹,具有专为反吹设计的图示化控制软件,操作方便。 4.2. 面板键盘 具有交互模式的彩色触摸屏进行操控,完全控制及显示所有温度区域和载气流量,完全控制所有检测器功能和检测器气体,实时时间程序和系统诊断,在线帮助和记事本记录程序事件 4.3.顶空进样器(与色谱主机同品牌) |
4.3.1 进样系统 4.3.1.1 样品流路温度: 中温设置时,室温+10℃至 220℃;高温设置时,150℃至 300℃ 4.3.1.2 加热:电子加热 4.3.1.3 进样阀:6 通阀 4.3.1.4 传输管线材质:惰化处理 ▲4.3.1.5 传输管线温度:室温+10℃至 350℃,1℃增量,精度±0.5℃ 4.3.2 样品瓶 4.3.2.1 样品瓶数量:90 位 4.3.2.2 样品瓶材料:中性玻璃 ▲4.3.2.3 10mL 和 20mL 样品瓶可以同时使用,无需额外附件。 4.3.2.4 样品瓶恒温时:0.00 ~ 999.99 (min) 4.3.2.5 样品瓶加压时; 0.00 ~ 9.99 (min) 4.3.3.恒温炉 ▲4.3.3.1 温度范围:室温+10℃至 300℃(1℃增量,精度±0.1℃) 4.3.3.2 加热方式:电子加热 4.3.3.3 加热孔数量:12 个样品瓶位旋转托盘 4.3.3.4 摇晃(平衡时): 无, 1-5 个级别(1 分钟内的搅拌次数随数值增大而增加) 4.3.3.5 加热时间:0 ~ 999.99 min ( 以 0.01 分钟为单位设置) 4.3.4 操作软件 4.3.4.1 具有节能生态模式,节省载气和耗电量; ▲3.4.2 可以内嵌式通过气相软件控制顶空,无需两套操作软件分别控制五、配置清单 5.1 主机 1 台,含 FID、ECD 检测器,150 位液体自动进样器,SPL 进样口 2个 5.2 90 位全自动顶空进样器 1 台 5.3 封盖器 1 台 5.4 起盖器 1 台 5.5 载气过滤器(除氧,除湿,除烃)1 个 5.6 空压机 1 台 5.7 氢气发生器 1 台 5.8 氮气钢瓶(含气体)1 个 5.9 耗材包 1 个(微量注射针 2 根、绿色进样垫 50 个、聚胺酯压环 0.25mm柱用 10 个、聚胺酯压环 0.32mm 柱用 10 个、氟橡胶 O 型圈 5 个、惰性化带石英棉分流衬管 5 个、惰性化带石英棉不分流衬管 5 个) 5.10 原装色谱柱 1 根 5.11 2.0ML 样品瓶 1000 个(含盖) 5.12 废液瓶 100 个 5.13 柱温箱内置的耐高温智能灯 1 套 5.14 GC 主机触摸屏专用操作笔 1 支 5.15 原装顶空瓶(含盖子及垫子),100 个;顶空瓶的盖子和垫子,100 个 | ||||
8. | 高效液 | 1 | 台 | 1. 操作环境 |
相色谱仪 | 工作电压:100V—230V,600VA,工作温度:4-35℃,相对湿度:20 到 85% 2. 配置要求 四元泵系统 1 套,内置在仪器内的高压混合器 1 套,210 位自动进样器 1 套,制冷型柱温箱 1 套,高灵敏度荧光检测器 1 套,PDA 检测器 1 套,原装色谱柱及保护柱芯 1 套,色谱工作站 1 套 ,1.5ml 样品瓶 10 包(100 个/包),流动相瓶 5 个,柱塞密封圈 10 个,自动进样针 2 个 3. 系统控制: 3.1 仪器面板:支持,彩色液晶触控屏,GUI 操作界面 3.2 工作站:支持,GUI 操作界面 ▲3.3 移动终端:支持手机、平板电脑等智能终端,GUI 操作界面 4. 输液泵 4.1 脱气单元:共 5 路:4 路流动相+1 路清洗液 (体积 400uL) ▲4.2 泵类型:并联双柱塞 4.3 泵腔体积:10uL ▲4.4 脉动:< 0.1MPa(1.0mL/min,10MPa,水) ▲4.5 流速范围:0.0001~10 mL/min ▲4.6 流速重现性:<0.065%RSD 4.7 梯度:4 元低压梯度 4.8 梯度范围:0~100%(0.1% 步进) 4.9 梯度程序:20 步 4.10 梯度准确度:±0.55%(0.1~2mL/min,1~20MPa) 4.11 梯度重现性:±0.13%(1mL/min,10MPa) ▲4.12 最大耐压:48MPa 4.13 物理双泵头:便于维护,无需阻尼器即可实现系统压力稳定,减小延迟体积 5. 自动进样器 5.1 进样方式:全量进样(无样品损失) 5.2 进样准确度:±1.5%(50uL,N=6) 5.3 进样体积:0.1~100uL(可选:0.1~50uL、1~500uL、1~2,000uL) ▲5.4 进样精度:RSD <0.20% (5.0-2000uL),RSD <0.25% (2.0-4.9uL), RSD <0.5% (1.0-1.9uL),RSD <1.0% (0.5-0.9uL) ▲5.5 交叉污染: ≤ 0.0025% (典型值) 5.6 进样周期:最小 10sec(5uL) 5.7 样品数量: 210 位(1.5mL) 5.8 样品盘材质:金属材质 ,更利于热传导实现快速制冷 ▲5.9 样品制冷:4~45℃ 5.10 进样线性:>0.9995 (1~100uL) 5.11 前处理功能 :支持样品转移、添加、稀释 ▲5.12 支持 Co-injection 功能,可简化样品处理 6.1 加热/制冷方式:强制空气循环式,色谱柱加热更均匀 ▲6.2 容量:可放置 5 根色谱和梯度混合器、柱切换阀等 ▲6.3 控温范围:室温-10~85℃ 7. 荧光检测器 |
7.1 波长范围:200~600nm 7.2 光源:氙灯 7.3 光谱带宽:20nm 7.4 波长准确性:2nm 7.5 波长精度:0.2nm ▲7.6 灵敏度:水拉曼峰 S/N 8000 以上(暗背景) ▲7.7 独立控制面板 :可脱离工作站独立操作 8. PDA 检测器 8.1 波长范围:200~750nm ▲8.2 二极管数量:1024 8.3 设备分辨率:0.7 nm/pixel 8.4 波长准确度:±1nm ▲8.5 噪音:<±3×10-6AU(狭缝 8 nm ,波长 250 nm,参比 350 nm) 8.6 漂移:500x10-6AU/h(250 nm,参比 350 nm,甲醇 1 mL/min) 8.7 采样频率:~90Hz 9. 扩展性 可灵活扩展同品牌的荧光、同品牌的示差折光、同品牌的蒸发光散射等检测器,可升级为耐压 66MPa 系统 10. 色谱工作站 10.1 GUI 操作界面,方便友好,易于使用,工作站基于 windows 系统,数据传输基于主流的网络协议,确保数据真实可靠,符合 cGMP 标准 | ||||
9. | 高灵敏度荧光检测器 | 1 | 台 | 1.波长范围:200~600nm 2.光源:氙灯 3.光谱带宽:20nm 4.波长准确性:2nm 5.波长精度:0.2nm 6.灵敏度:水拉曼峰 S/N 8000 以上(暗背景) 7.独立控制面板:可脱离工作站独立操作 8.可以配合超高效液相色谱仪主机使用 |
10. | 液体自动进样器 | 1 | 台 | 一、主要特性 1.操作简便,4.3 英寸的可视化人机交互式触控界面。 2.操作智能,用户输入模式,实现智能化提示逐步输入。 3.稳定性高,编码器实时反馈对比,仪器运行更加稳定。 4.自动化程度高,无人值守,24 小时不间断工作。 5.安装方便、通用性强。 6.进样推杆采用缓冲式机构,减小了进样死体积。 7.样品盘采用绝对位置编码器,弥补了运行过程中的累积误差。 8.采用精密马达驱动,提供多种驱动速度,进样速度稳定,进样定量精确。 9.安全的错误校验,用户输入数据后,系统对数据进行校验,使仪器运行更加安全 二、性能 1.注射器规格: 5 种设定规格,5 种用户自定义规格 2.样品盘位数:21 位样品盘 |
3.样品瓶位:18 位(2 个特殊功能位) 4.溶剂瓶位:2 位 5.废液瓶位:1 位 6.每瓶进样次数:1~99 次 7.最大时间间隔: 999 分 8.最小进样量: 0.1μl 9.最大进样量:250μl 10.方法选择 :1~99 个 11.序列选择 1~99 个 12.最大支持进样口:1 个 13.最大清洗针次数: 99 次 14.最大泵样次数:99 次 15.最大泵样间隔 10000 毫秒 16.最大采样次数 99 次 16.最大循环次数:99 次 17.粘度延时:0~99s 18.进样前、后驻留时间:0~99s 19.抽取、进样速度选择:1~100 档 20.进样模式:常规、样品+L1、样品+L1+L2,优先进样 | ||||
11. | 电感耦合等离子体发射光谱仪 | 1 | 台 | 一、工作条件要求: 1.环境温度:10℃-30 ℃; 2.环境湿度 20%-80%(不冷凝); 3.电源:仪器整体功率 2.9kVA, 电源:220VAC+/-10% ,50 或 60Hz+/-1Hz; 4.通风系统:最小流量要求:2.5m3/min。 二、仪器总体要求: 1.仪器内置不少于 100 个智能传感处理器,结合智能算法和诊断功能,能够实现自我诊断和故障排除、主动维护,以及识别可能影响结果的潜在问题。 2.仪器具有专家思考功能,能够在问题发生之前及时提供建议并解决问题,能够有效减少需要重新测定的样品数量,确保分析结果的精确。 三、技术指标要求: 1.光学系统 ▲1.1 整个中阶梯光学系统无任何移动部件,所有光学元件均密封于 35℃恒温光室中,保证最低的检出限和优异的长期稳定性。 ▲1.2 中阶梯光栅+CaF2 棱镜交叉色散多色器系统,波长连续覆盖 167-785nm,无任何波长断点。 ▲1.3 光学准直镜采用磁流变加工成型,让每一个波长在通过时都很完美的形成聚焦,使检测器边缘波长的边缘效应影响降到最低。 ▲1.4 测定方式:紫外和可见区由同一狭缝,同一检测器同时测定,一次分析测定全谱覆盖,真正的全谱直读,一个样品选择任意多的元素波长,测试时间都不变。 1.5 波长校正: 采用氩的发射谱线自动进行周期性的波长校准, 保证分析波 |
长的正确性,没有汞灯或氖灯校准的预热和耗材问题。每半年或需要的场合可采用 15 种元素标准混合溶液进行波长例行校核。 1.6 吹扫型光室:对 189nm 以下波长测定,可选择氩气或者氮气进行光路吹扫。吹扫流量:标准的光室吹扫气体流量为 0.7L/Min,测定低紫外波长谱线时,电脑控制,增加 3L/min 的气体流量,所有光室吹扫气体流量均由质量流量计(MFC)控制。 ▲1.7 分辨率:光学分辨率<0.0065nm (在 As 188.980nm 处实际测量半峰宽) 。 1.8 杂散光:≤2.50mg/L(10000mg/L Ca 溶液在 As 188.980nm 处测定)。 2.检测器: 2.1 采用成像匹配技术,CCD 检测器覆盖从 167-785nm 整个波长范围;整个波长范围内所有元素一次测定一次读出。 2.2 紫外区平均量子化效率:独特的背投照射技术,使平均量子化效率≥75%,检测器表面无任何光转换化学涂膜。 ▲2.3 检测器冷却:半导体制冷,温度≤-40℃,低暗电流和背景噪音设计;检测器充氮密封,无需气体吹扫,开机即可点火,提高分析效率,降低气体消耗。(投标文件中须提供显示检测器温度的软件截图作为证明)。 2.4 防饱和溢出:针对每一个像素进行防饱和溢出保护,彻底消除谱线饱和溢出问题。 2.5 积分方式:智能化积分,同时以最佳信噪比获得高强度信号和弱信号,使高低含量元素可以同时检测。 2.6 CCD 检测器采用不低于 1MHz 的数据读取速度,≤0.8 秒即可完成检测器上所有像素结果的读取,双面数据输出,最快的检测器读取速度,节省一半的数据处理时间。 ▲2.7 方法设置最小积分时间≤1 秒 3.射频发生系统: 3.1 自激式 27.12MHz 固态发生器,耦合效率大于 75%。 ▲3.2 功率范围:750-1500W,10W 增量,连续可调,计算机控制进行功率调节。 3.3 高效强劲的自激式固态发生器轻松应对从无机到有机各种复杂基体的样品,快速的功率反馈速度确保样品基体变化时仍然获得稳定准确的结果。 4.观测方式: ▲4.1 垂直火炬双向观测方式 ▲4.2 尾焰去除:必须采用冷锥接口方式,高效去除尾焰。检出限较垂直观测提高 5-10 倍,具有高的分析灵敏度。 4.3 冷锥接口无切割气体的消耗,降低运行成本。 4.4 观测位置调节:等离子体观测位置由计算机控制。 5.样品导入系统: 5.1 进样系统:标配双通道玻璃旋流雾化室和玻璃同心雾化器,其它多种类 |
型的雾化器和雾化室可选。 5.2 炬管:标配一体化炬管,快速插拔式设计,无需气体管路连接和炬管准直定位,便于安装和维护,其它多种类型的炬管可选,同时可配置中心管为陶瓷或者石英的可拆卸式炬管。 ▲5.3 气体控制:所有等离子体相关气体均为质量流量计(MFC)控制,软件在线调节:等离子体气:8-20L/min,增量 0.1L/min;辅助气:0-2.0L/min,增量 0.01L/min;雾化气 0-1.5L/min,增量 0.01L/min;补偿气(用于可选附件):0-2.0L/min,增量 0.01L/min; ▲5.4 蠕动泵:不低于 5 通道蠕动泵,转速 0-80rpm 连续可调,全计算机控制,具有快泵功能。 ▲5.5 雾化器压力可以由用户自己设定阈值,当压力低于阈值下限或超过阈值上限的时候,软件会弹框提示雾化器压力异常,需要用户去检查进样系统。四、原装自动进样器: 1.样品位:不低于 240 位。 ▲2.配置集成式防护罩,保护样品与实验室环境。 3. USB 即插即用式连接,设置快速简便。 4.可编程高速探针臂组件,探针速度在 X、Z 与θ(旋转)方向均可实现用户编程,对角线移动不超过 3S。 5.三通道蠕动泵,实现最大的流动冲洗灵活性。 6.清洗口流速:≥50mL/min,可编程。 ▲7.内置诊断功能,自动进样器前面板有不少于 4 个 LED 灯,显示仪器的操作状态。 五、软件性能要求: 1.专业操作软件,易学易用,可快速进行方法的开发、顺序的编辑。 2.计算机全自动化控制,仪器设置和参数选择可自动完成,包括气体流量、功率、点火、诊断等。具有自动安全连锁系统。 3.背景校正功能:包含传统的单边、双边离峰法背景校正技术,同时,具备多点自动拟合法背景校正技术,实时扣除背景。 4.谱图自动解析功能:快速自动谱线拟合技术,在线校正基体谱线干扰。 5.多重检量限功能:根据不同的元素含量范围选择不同的谱线,使仪器能够同时测定高低含量的元素,使仪器的动态线性范围得到扩展。 6.提供多种光谱分析方法:如标准比较法、内标法、干扰元素校正系数法 (IEC)、标准加入曲线法等,适合多种分析研究。 ▲7.软件系统内置计数器,提前预警维护工作,监测雾化室、雾化器、矩管、蠕动泵管的运行状态,能够在系统需要维护时为用户提供指导,可以在方便的时间安排维护,而不必中断工作进程,最大程度延长仪器正常运行时间。 8.数据存取:所有结果、方法和顺序可以在同一工作页面一起保存和读取;谱图、结果和标准曲线同时显示;实时图形显示光谱信号、结果和曲线谱图;快速运行过往数据的编辑。 9.数据输出:提供多种报告打印和数据输出格式。 10.详尽的中文在线帮助功能和操作、维护录像。 11.远程诊断功能:远程诊断—Web 连接使远端的技术服务部门和应用支持部门能够对仪器实现完全远程控制和维修诊断。 |
▲12.可实现快速全谱扫描,对样品中所有元素进行定性和半定量分析,并且可以设定阈值,实现样品的快速筛选,可设置超限、RSD、MDL、QC Test等条件,并且可以跟样品定量分析在同一个工作列表中,实现每一个样品的全元素监测。 ▲13.针对不同的基体样品,能够快速的实现全元素扫描,实时反馈,根据不同基体样品和不同元素波长的各种干扰判断,自动选择最佳元素波长,可以把选定的波长直接导入定量工作表开始定量分析,还可以针对不同基体和不同的标准创建模板,让结果更精确。 14.有内标监测图,可以更直观准确的监控做样过程,快速的做出响应。 15.软件支持集成的高级采集阀,该高级采集阀系统可以极大的提升样品通量,降低氩气消耗,延长进样系统(炬管,雾化器,雾化室,蠕动泵管)使用寿命,降低后期维护消耗。 16.强大的诊断软件,支持简便的仪器诊断和仪器错误提示。清晰的“仪表盘”式仪器状态显示,以及自检功能,使可能维修费用大大降低,并使仪器正常运行时间最大化。 六、仪器性能指标要求: ▲1.长期稳定性:8 小时,RSD≤1%(不加内标,不采用基线飘移修正) 2.短期稳定性:RSD≤0.5%; 3.冷启动时间:从待机状态到等离子体点燃时间小于 35 分钟; ▲4.做样速度:60 个元素或波长,每个元素或波长积分时间 5 秒,每个元素或波长积分至少 3 次,测试时间小于 35 秒,内标和待测元素必须同时积分; 6.测定谱线的线性动态范围:≥106(以 Mn257.610nm 来测定,相关系数≥ 0.9996); ▲7.Pb220.353nm 2ug/L,4ug/L,6ug/L,8ug/L,10ug/L 拟合曲线,线性相关系数 999 以上; 七、配置要求: 1.垂直火炬双向观测电感耦合等离子体发射光谱仪主机,1 套 2.五通道蠕动泵,1 套 3.双通路旋流雾化室,1 个 4.高盐同心雾化器,1 个 5.一体化炬管,1 个 6.压缩制冷循环水系统,1 套。 7.波长校正液(≥500ml),1 套。 8.惰性进样系统,1 套,包含: 8.1 双通道惰性旋流雾化室,1 个 8.2 惰性耐 HF 雾化器,1 个 8.3 惰性耐 HF 炬管,1 个 8.4 惰性耐 HF 进样泵管,1 套 8.5 惰性耐 HF 排液泵管,1 套 9.废液管线(从废液蠕动泵管至废液容器,1 米),2 包 10.雾化室排液管(与蠕动泵管连接,3 根/包),1 包 |
11.原装工作站软件,1 套 12.原厂自动进样器,1 套 八、配件及耗材要求(除主机包含之外) 1.高盐同心雾化器,1 个 2.一体化矩管,1 支;可拆卸式炬管,1 支; 3.进样毛细管(1 米),2 根 4.进样蠕动泵管(12 根/包),3 包 5.废液蠕动泵管(12 根/包),3 包 6.连接蠕动泵管和废液泵管的两通,1 包 7.惰性耐 HF 进样蠕动泵管(12 根/包),1 包 8.惰性耐 HF 废液蠕动泵管(12 根/包),1 包 9.废液管线(从废液蠕动泵管至废液容器,1 米),2 包 10.雾化室排液管(与蠕动泵管连接,3 根/包),1 包 11.氩气过滤器,1 包 12.前置光路窗片,1 套 13.前置光路 O 型密封圈,1 包九、售后及技术服务要求: ▲质保期:自安装验收合格之日起 3 年。 | ||||
12. | 多试管涡旋振荡器 | 2 | 台 | 1. 综合技术参数: 1.1 可用于水果、肉类、鸡蛋,土壤等不同类型样品的液液涡旋混合及固液涡旋混合; ▲1.2 采用圆形扎带捆绑,方便放置样品和观察样品涡旋效果; 1.3 定时设定:1 分钟到 999 分钟&无限模式; ▲1.4 最高速度至少:≥3000 转/分; 1.5 可调速度精度:10 转/分; ▲1.6 配置以下圆形试管固定架规格: A.放置 50ml 离心管≥16 个 B.同时放置 50ml 离心管 10 个+15ml 离心管 10 个 1.7 数字液晶显示:运行速度和时间; ▲1.8 程序存储:4 个程序可选择时间,转速编程。 ▲1.9 按键式操作,避免触摸屏因为潮湿,带棉布劳工手套操作不灵敏的情况发生。 ▲1.10 转速和时间调节为无极调速旋钮 2.配置: 2.1 多试管旋涡振荡器 1 台 2.2 50ml 离心管固定器 1 个 2.3 50ml 离心管 10 个+15ml 离心管 10 个+试管固定器 1 个 2.4 中文操作说明书 1 份 2.5 电源线一条 |
13. | 接缝不透水性试验机 | 1 | 台 | 1.电源:220V 50HZ 2.试验压力:0-0.6MPa 3.压力精度:2.5 级 4.透水盘数量:3 个 |
5.透水盘内径:Φ250mm | ||||
14. | 生物降解分析系统 | 1 | 套 | 生物降解分析系统 1、设备用途及标准要求: 满足国家标准 GB/T 19277.1-2011/ISO 14855-1:2005(IDT)受控堆肥条件下材料最终需氧生物分解能力的测定标准要求; 满足国家标准 GB/T 40553-2021 塑料适合家庭堆肥塑料技术规范。 2 技术参数 ▲2.1.1 每个系统的最大反应器数量不低于 12 通道,反应器材料:容器材质要求不能是可降解材料及其他塑料材质,可以使玻璃或者金属材质,预留后期扩展接口; 2.1.2 反应器体积:不低于 3L,并带自动搅拌装置; 2.1.3 设备温度控制范围:至少覆盖 20℃~70℃,58℃精度不低于±2℃(可制冷可加热); 2.1.4 设备独立反应腔体宜单独控温(比如其中一个反应腔体要求温度为 35℃而另外一个反应腔体温度设为 58℃),多个腔体同时控温的,每个控温单元最多控制 3 个反应通道。可以通过工作软件进行单独控制,如通过其他方式达到温度单独控制亦可; ▲2.1.5 反应器搅拌系统:配备自动螺旋搅拌系统,确保样品全方位搅拌,不出现内壁板结情况,搅拌时间软件可设定; 2.1.6 反应器加水系统:配备自动加水系统,可自动加湿;可单独加湿或共同加湿,满足标准对湿度的要求和水分含量要求,可以在线实时显示; 2.1.7 具备商业化堆肥提供能力,包括但不限于提供工业堆肥、家庭堆肥。商业堆肥无需培养与熟化,开袋即用,且满足相应降解试验要求; ▲2.1.8 加热系统:主机箱半导体 TEC 作为加温元件,PID 调节温控精度≤ ±0.1℃,温控范围覆盖(20~70)℃,精度±2℃,设备独立反应通道宜单独控温,针对 12 及以上通道,最低保证每 3 个反应通道温度单独可控; 2.1.9 供气流量控制要求:采用自动流量控制,自带供气泵及气体净化装置 (除菌、除油、除水),范围 0~500ml/min,精度±1.5%FS; ▲2.1.10 气体流路配有伴热装置,确保气体进入实验舱体前温度达到恒温舱水平,以免因气体温度变化影响堆肥罐体内微生物活性。 ▲2.2.1 采集测试数据(流量、CO2 浓度、温度)时,采用一套传感器和软件系统,按设定频率定时采集不大于 12 个堆肥降解罐内气体指标数值。 2.2.2 湿度控制:范围:0~95%RH,精度±2%,重复性±0.2%。湿度探测器可以进行第三方校准机构校准。具有冷凝回流装置,实现自动补水的功能。通过堆肥罐通过进气口加水加湿,可通过设置的加湿周期完成自动加湿; ▲2.2.3 二氧化碳检测器要求:具备红外二氧化碳检测功能,范围 0~ 50000ppm,精度不低于 2%。预留甲烷气体检测传感器通道(厌氧降解); 2.2.4 氧浓度探测器要求:配备氧浓度探测器,范围 0~25%,精度 5%; ▲2.2.5 按法规采用流量法而非压力法进行系统检漏,实时监测检测每一个堆肥罐出口的气体流量,以保证系统任何部分没有泄漏; ▲2.2.6 直接测量排放气中二氧化碳浓度,供气系统进口处需通过仪器法检 测空气中的二氧化碳背景浓度,并在最终计算是扣除背景中的二氧化碳质量。不需要更换耗材实现背景浓度扣除; |
2.2.7 直接测量排放气中二氧化碳浓度,应采用冷却的方法去除空气中的水分。 ▲2.3.1 电脑工作站操作,软件具备自动重启、数据库恢复功能、手机端可访问; ▲2.3.2 原始数据采用网络数据库格式,可导出实时数据或每日数据,CO2浓度和累积量可自动绘制趋势曲线,并可在线生成检验报告,可网络即时查看数据; ▲2.3.3 测试曲线:软件应实时显示二氧化碳的生成量曲线,各时间点二氧化碳和氧气生成量可查询。实时显示生物分解率曲线,曲线叠加,各时间点生物分解查询。 3.附件及配件 1)不低于 3L 反应器-13 个(使用 12 个,备用 1 个); 2)搅拌装置(自动)13 个,(使用 12 个,备用 1 个); 3)加水组件(自动)1 套; 4)冷凝组件(自动)1 套; 5)气源组件(1 台 30 升型空气压缩泵,带 30 升储气罐,自带除尘除水除菌过滤器); 6)堆肥 10 公斤。 总有机碳分析仪 1.总有机碳(TOC)分析仪采用 PC 端软件控制方式,数据库软件安装于服务器端,上位机系统实现检测数据的显示、存储、数据分布分析图、耗材提醒、数据报警、内置方法进行周期性校准、系统适用性实验(SST)。满足计算机化系统验证相关要求; 2.配置固体燃烧装置,测试塑料、土壤等固体类样品; 3.配置 24 位自动取样装置联机测试,实现智能化、自动化,提高工作效率; 4.可以排除卤化物和碳酸氢物的干扰; 5.设备使用需酸氧试剂及纯氧气体(99.99%); 6.满足各国现行 GMP 的相关要求和 21 CFR Part 11 数据完整性的要求。具备审计追踪、电子签名、三级密码权限、数据备份、容灾功能; 7.电子双制冷模块和膜脱水技术,确保整个系统的脱水效率,以保护检测器; 8.采用 SQL 数据库,预留数据接口,开放协议可与 LIMS 系统对接; ▲9.NDIR 非分散红外检测原理,国内自主研发,自主知识产权; 10.量程范围(0-1000.000)mg/L、稀释后(0-30000.000)mg/L 测试量程宽,符合同时满足低中高量程的测试需求; 11.实时流量监视,保持流路稳定,保证数据的可靠性; 12.仪器自动排废,自动排酸和进酸,进酸量控制稳定; ▲13.整机可以测定浸出液和液体样品中总碳(TC)、总有机碳(TOC)、总无机碳(TIC)、不可吹扫有机碳(NPOC)项目; 14.TOC 精度 RSD≦3%; 15.耐盐量可达 85g/L; ▲16.燃烧炉温度:680℃-1200℃燃烧炉加热采用多重保护,独立于温度控 |
制系统的过热保护电路,过热能自动切断加热,确保产品安全; 17.TC 示值误差:±0.1%F.S 或±5%(取大者); 18.IC 示值误差:±0.1%F.S 或±4%(取大者); 19.可联机选配固体取样装置,检测固体样品; 20.采用八通道旋转阀,实现酸液、样品、TC、IC、吹扫、排废、清洗的自动实现,并对 TC、IC 注射实现定量进样。管路多方位清洗和吹扫,可以按操作要求清洗内部回路; 21.PC 端操作软件可控制多台 TOC 分析仪或者自动取样装置; 22.可以排除卤化物和碳酸氢物的干扰; 23.PC 端软件多参数显示(TOC、TC、IC、NPOC)并对数据进行监控。具有报警功能,可进行数据记录和曲线查看。可查看参数某一时间的历史数据或查看参数的历史趋势曲线。记录的数据必须与记录曲线相对应,数据可按检测点分别储存、查询; 24.TOC 设备采用高温燃烧氧化原理,自动控温 680℃-1200℃,应该具备长寿命,自主研发; 25.设备具有多种可控报警功能,及时对故障进行报警,同时可选择输出信号; 26.具有定时数据备份、手动数据备份、第三方软件工具备份功能。定时备份可以设定周期; 27.具有数据灾难性恢复功能。确保数据的保存、引用、备份、迁移都是原始状态; 28.具有备份数据完整性检查功能。可对数据库进行比对检查,以确保备份数据和当前存储数据一致; 29.具有审计追踪功能,有效记录仪器的所有操作、数据的所有内容等; 30.设备数据可多条件过滤查询,并能生成相应的报告。报告具有 PDF、Excel、图片等多种格式,可导出和打印。 固体燃烧装置 1.测量项目:TC; 2.TC 氧化方法:燃烧氧化(燃烧炉温:900℃); 3.测量范围:0.1-30mgC; 4.最大样品重量:1g; 5.重复性:范围值±1%; 6.测量时间:一般 2 分钟(最长大约 6 分钟); 7.载气:氧气(99.9%),500mL/min; 8.室温:5℃-35℃。 自动取样装置 1.取样位数:24 位; 2、取样品规格:棕色,60mL; 3、联机方式:RS485 串口,上位机控制。 | ||||
15. | 精密型盐水喷 | 1 | 台 | 一、标准依据: GB/T 2423.17,IEC60068-2-11,IEC60068-2-52,ISO4628-3,ISO9227, ASTM |
雾试验机 | B117, JIS-Z2371, JIS-G3141,GJB 150.1, MIL-STD-810F, MIL-STD-883E 二、产品简介: 盐水喷雾试验机,乃针对各种材质表面处理,包含涂料、电镀、有机及无机皮膜,阳极处理,防锈油等防腐处理后测试其耐腐蚀性,从而确立产品的质量。 三、规格参数 a.内箱尺寸:约 1200×1000×500mm ( W × D × H) b.外箱尺寸:约 1900×1300×1400mm ( W × D × H) c.电 源:单相 220V 2KW 50Hz 数字仪表显示振动频率四、技术依据 A. 盐水喷雾试验:NSS,ACSS 1. 试验室: 35℃ ± 1℃ 波动度:≤±0.5℃ 均匀度: ≤2℃ 2. 饱和空气桶: 47℃ ± 1℃ B. 耐腐蚀试验:CASS 1. 试验室: 50℃±1℃ 波动度:≤±0.5℃ 均匀度: ≤2℃ 2. 饱和空气桶: 63℃ ± 1℃五、机体结构 1. 使用材料 a. 试验机箱体采用浅灰色耐冲击 PVC 板,厚度 5mm,耐用温度在 85℃。边部环绕立体加强,厚度 5mm,结构牢固。 b. 试验室盖密封采用 PVC 耐冲击板,厚度 5mm,高温使用不歪曲变形。边缘内外双层加厚,防止因长期高温产生歪曲变形。厚度 15mm c. 隐藏一体式试药补充瓶,清洗容易,操作方便。 d. 饱和空气桶采用 SUS#304 不锈钢耐高压桶 e. 试样放置台采用 8mm 耐温 ABS 板制成, 承重能力强,试验样品架采用平面分度式,任意调整角度,四面落雾均匀,受雾完全一致,测试结果准确,试验样品放置数量多。 2. 喷雾系统 a. 采用伯努特原理吸取盐水而后雾化,雾化程度均匀,绝无阻塞结晶之现象,可确保连续测试之标准 b. 喷嘴:采用特殊玻璃喷嘴制成,可调整喷雾量之大小及喷出角度 c. 喷雾量 1~2ml/h 可调(ml/80cm2/h 标准要求测试 16 小时求平均量)。计量筒采用内嵌式安装,观察方便,减少仪器安装空间 d. 喷雾方式:连续式喷雾 3. 空气供应系统 a. 一段为大略调整 2Kg/cm2,空气过滤器附有排水功能 b. 二段为精密调整 1Kg/cm2,1/4 压力表, 显示精密准确 4. 加热系统 a. 采用直接加热方式,升温速度快减少待机时间,当温度到达时,自动切换恒温状态,温度精确,耗电量少。纯钛制发热管,耐酸碱腐蚀、超长使用寿命 5. 控制系统 a. 试验室、压力桶都采用液晶型双数字符温度控制器(2 支),具有微电脑 |
自动演算功能,控制误差±1.0℃。线路板经防潮防腐蚀处理,精度高。 b. 试验室加热槽采用液体膨胀安全温度控制器 0~120℃(1 支) c. 液晶数显时间控制器、停电记忆功能 0.1S~999hr(1 支) d. 积时器 0~99999hr(1 支) e. 继电器(1 组) f. 翘板带灯式开关,可连续工作 25000 次六、安全保护装置 1. 低水位时,自动切断电源,安全警示灯装置亮灯显示 2. 超温时,自动切断加热器电源,安全警示灯装置亮灯显示 3. 试药(盐水)水位低时,安全警示灯装置亮灯显示并报警提示 4. 漏电保护功能,防止因线路漏电或短路引起的人身伤害及仪器故障七、加水系统 采用自动、手动两种加水系统,自动或手动补充压力桶、试验室水位,防止缺水超高温损伤仪器 八、除雾系统 试验过程及停机时清除试验箱内盐雾,防止腐蚀气体流出损伤试验室其它精密仪器 | ||||
16. | 复摇机 | 1 | 台 | 1.组台排序:双面卧式,每台 4 窗,每窗 5 绪,绪间距 110mm,每窗长度 865mm; 2.大彧转速:140~250r/min; 3.丝片可调范围:70~90mm; 4.设计生产能力:147-273g/窗时 (21D); 5.电机功率:0.75kW; |
17. | 真空控制器 | 1 | 台 | 一、真空控制器参数: 1.真空度设定范围:0-760mmHg(Torr)0-1013hpa(mbar) 2.压力测定范围:0-800mmHg(Torr)0-1066hpa(mbar) 3.蒸汽温度测定范围:-20~150℃(选配温度传感器连接时) 4.设定控制方式:旋钮设定、键盘输入、电磁阀开关、输出电压可变 5.压力单位设定:mmHg、Torr、hPa、kPa、mbar 6.控制程序:定值浓缩•溶媒内置程序•自动浓缩•真空度分段程序控制 7.控制项目:压力控制•温度控制(冷却水、浴槽、蒸汽)•自动升降•旋转 8.显示器:彩色 TFT 液晶显示(约 4.3 寸) 9.显示内容:运行模式、运转状态、测定压力、设置压力 10.外部输入输出:冷却水循环装置•浴槽•旋转蒸发仪共通通信端子、 NVC-NVC 通信端子(2 台真空控制器通信用)、变频隔膜真空泵通信端子、隔膜泵控制单元通信端子、蒸汽温度传感器端子、USB(电脑通信用),可对冷却水循环装置(CCA-1112A、CA-1116A、CA-1330),隔膜真空泵(NVP系列、DTC-30DC、EVP 系列 )等配套设施进行联动控制,显示各相关设备的运行情况、参数的设置和更改; 11.存储 55 种有代表性的溶剂浓缩程序,对常用溶剂进行保存,浓缩时只需选择调用即可开始(程序控制模式); 12.内置用户自定义压力段程序控制功能,1 个程序可以设置 99 个压力段控 制或与定值控制,减压,释放真空等进行组合的压力控制,可保存 5 个程序。配置清单:真空控制器一台,固定板一套,控制用电磁阀一个,连接线一根 |
18. | pH 计 | 1 | 台 | 1.PH 1.1 测量范围 -1.99 至 19.99 1.2 可读性 0.01 1.3 准确度 ±0.005 2.mV 2.1 测量范围 -1999.9 至 1999.9 2.2 可读性 0.1 2.3 准确度 ±0.3 mV (0.05%, 如果 <-400 mV 或 >+400 mV) |
19. | 空气压缩机 | 1 | 台 | 1.功率(W):3160 2.工作压力(MPa):0.8 3.转速(R.P.M):2880 4.噪音(dB):75 5.排量(L/min):280 6.容积(L):50 |
20. | 毛皮摩擦色牢度仪 | 1 | 台 | 技术参数: 1.动作方式:直线单向磨刷运动; 2.测试速度:26 次/min; 3.三种摩擦行程可选:150mm,210mm,270mm; 4.摩擦头直径(色牢度):Ф30mm; 5.测试荷重(色牢度):19700±140Pa; 6.测试面积(掉毛量):200cm2; 7.测试荷重(掉毛量):88300+40Pa; 8.计数范围:1~99999;配置清单: 1.主机 1 台;2.Ф30mm 磨头 1 只;3.毛刷;4.张力夹;5.张力锤、镊子等 |
21. | 冰箱 | 1 | 台 | 1.制冷循环:单循环 2.散热方式:两侧散热 3.冷冻室容积:215L 4.冷藏室容积:394L 5.变温室类型:无变温 6.总容积:609L 7.综合耗电量:0.94kW·h/24h 8.冷藏室除菌;除菌;除乙烯 9.制冷剂:R600a 10.运转音:37dB(A) 11.冷冻能力:8.5(kg/12h) 12.电压:220V |
22. | 扫描终端(含入库扫描核查系 统) | 2 | 套 | 电容式触摸与可视体验: 4 寸电容式触摸屏、耐低温 IPS 全视角显示,完全满足户内户外对清晰可视的需求;支持手套及干湿手触摸、实用快捷的物理按键组合,完全满足极寒、雨水、沙尘等环境对操作的需求。 轻薄体验,方便易携: |
充分融合人体工学设计和工业设计思想,握感舒适、可单手操作。轻薄设计,方便携带。 实用快捷的物理按键组合: 提供两种按键风格可选,一种是醒目的盾式扫描按键,一种是数字快捷键输入快速切换按键,用户可根据使用习惯和喜好风格进行选择。 数据安全无漏洞: 具有设备统一管理功能、按需控制锁定应用程序、远程杀毒,清除可疑进程。完善的条码解决方案: 支持扫描引擎,同时支持 MOTO SDC 软扫描技术,通过 Camera 来解析条码。安卓 5.1 以及极速四核 CPU: 专业的系统优化设计,无关程序零占用,稳定高效,彻底解决安卓系统内存消耗大的问题,适用于多种通用 APP 的开发;搭载四核 1.2GHz 处理器,可轻松处理每项任务指令,支持多个任务流畅运行。 2.4G 和 5G 双频高速 WIFI: 全新 AUTOID9 支持双频 WIFI,支持 2.4G 和 5G 双频传输,支持无缝漫游。 4G 全网通: 全新 AUTOID9 全面支持 WCDMA 和 TD-SCDMA、WCDMA、TDD-LTE、FDD-LTE 网络 制式,换卡不换机。 可靠的工业防护设计: 符合 IP67 的密封标准,在雨雪沙尘天气正常使用,能承受多次从 1.5m 高度跌落至地面所产生的冲击,在连续 1000 次 0.5m 滚动后仍能表现出稳定可靠的性能。 12 小时持续工作: 4000mAh 超大容量锂离子智能电池,12 小时续航性能参数 1.操作系统:Android 5.1 或以上 2.处理器:Cortex-A53 四核 1.2GHz 3.RAM:2GB LPDDR3 4.ROM:16GB 5.用户存储空间:- 6.用户存储扩展:Micro SD Card,最大兼容 32GB物理参数 1.尺寸:约 156(H)×70(W)×22(T)mm(条码头处 27mm) 2.重量:约 270g(含电池,依据不同配置有不同) 3.通知:声音提示,振动提示,LED 灯指示 4.显示屏类型:4 英寸工业级耐低温 IPS 显示屏,800(H)×480(W)(WVGA) 5.触摸屏:电容式触摸,支持戴手套/带水触摸 6.LED 背光:LED 透光(水晶按键带背光) 7.键盘选项:17 键/22 键水晶按键 8.音频选件:内置双扬声器,内置麦克风,3.5mm 立体声耳麦接口 9.传感器:加速度传感器、电子罗盘陀螺仪、光线传感器、陀螺仪使用环境 1.跌落规格:1.5 米(水泥地) |
2.密封防护等级:IP67 3.湿度:5% to 95% RH 无凝露状态 4.工作温度:-20℃至+50℃ 5.储存温度:-40℃至+60℃(含电池)/-40℃至+70℃(不含电池) 6.静电放电(ESD):±15kV 空气放电,±8kV 直接放电 7.抗震和抗冲击:1000 轮 0.5 米滚动(相当于 2000 次撞击)数据采集功能 1.(条码扫描)一维激光扫描引擎:SE965/UE966/SE965-EM1350 2.(条码扫描)二维图像引擎:SymbolSE4750/N6603 3.GPS 地理位置信息采集:精度 5-10 米 4.图像采集:800 万像素 功率 电池:可拆卸 3.8V 4000mAh 锂离子充电电池 支持电池内部电量计,内置 3.7V/60mAh 锂离子备份电池 | ||||
23. | 棉包水分测定仪 (含棉包水分测定系统) | 2 | 套 | 1.适用包类:I 型棉包(重量:227kg±10kg,尺寸:约 1400×700×530mm),其他规格的棉包仅供参考。 2.使用环境:-30℃~50℃;相对湿度 85%以下 3.测量范围:回潮率:4.0%~13.0% 温度补偿:-30℃~50℃ 4.分辨率:回潮率 0.1% 5.工作电压:直流 30V±1V 6.准确度:回潮率: 4.0%~6.0% ±0.2% >6.1%~11.0% ±0.1% >11.1%~13.0% ±0.2% 温度: -30℃~10℃ ±2℃ >-10℃~50℃ ±1℃ 7.测量深度:回潮率:棉包内 10~15cm 温度:棉包内 10~15cm 8.测量速度:温度:温度传感器插入棉包后 3~5 分钟达到温度平衡,以后每一秒发射一次温度信号。 回潮率:一般回潮 2 秒左右,特低回潮 10 秒钟。 9.温度传输:无线高频,有效距离 20 米左右。 10.传感器型式:测水:梭镖形插入式探头电极; 测温:梭镖形插入式 NTC 热敏电阻。 11.两探针的间距是 18 厘米,探针的插入深度是 15 厘米,有效测量深度为 10-15 厘米之间。 12.电源:可充电锂电池 4.2V,8000 毫安时 13.主机自带蓝牙数据传输,可与 PDA 等手持设备通讯传输数据 |
24. | 台式循环水式多用真空泵 | 1 | 台 | 功率(W) 180 电源:220-240V,50Hz/流量(L/min):80 扬程(m):10 |
最大真空度(MPa)/极限压力(mbar):0.098/20单头抽气量(L/min):10 抽气头数:2 安全功能:止回阀、过电流保护水箱容积(L):15 水箱材质:PP | ||||
二、商务要求 | ||||
投标报价 | 投标报价为采购人指定地点的现场交货价,包括: (1)货物的价格:包括货款、安装调试费、验收费(含检定、校准费,如有); (2)货物的标准附件、备品备件、专用工具的价格。 (3)运输、装卸、调试、培训、技术支持、售后服务费。 | |||
合同签订时间 | 中标通知书发出后 25 日内 | |||
质保期 | 按国家有关规定实行产品“三包”,货物(易耗品除外)质保期不少于一年,分项设备有质保期要求的按其要求。保修期自安装调试验收合格,并以双方最终验收报告签字日开始计算。保修期内,中标人将负责处理并解决故障,并免费更换有故障的零、部件, 一切费用由中标人负责。 | |||
售后技术服务要求 | 1.售后技术服务包括送货上门、安装调试、现场培训 2~3 名相关人员至掌握设备操作及日常维护等,投标报价应包含为实施项目所必须的售后技术服务。分项设备要求产品生产厂家提供技术人员培训的,按其要求执行。 2.设备出现故障后,中标人需要 2 小时内做出响应,24 小时内派工程师到现场进行故障排除,48 小时内故障无法修复的,需要立即提供与原设备技术参数要求相同或高于原设备技术参数要求的备用产品,以保证采购人的正常工作。 3.软件在维保期内免费维修及完善性升级 4.投标文件提供培训方案,培训内容、培训措施符合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 | |||
交货时间及地点 | 交付使用期:合同签订后 120 天内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交货地点:南宁市采购人指定地点。 | |||
其它要求 | 1.投标人必须根据招标要求的技术参数及配置中的每项指标要求,如实逐项填写技术规格偏离表。 2.核心产品:第 2 项“三重四级杆气质联用仪”。 | |||
付款条件 | 合同款分 2 笔支付:第 1 笔,在合同签订后 10 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向中标供应商首次支付合同总金额的 40%;第 2 笔,所有设备到货验收合格后,10 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 60%。采购人第一次付款,中标供应商无需提供同等金额的发票,采购人第二次付款前,中标供应商应将合同总金额的合法、有效增值税专用发票开具给采购人,否则, 采购人可以顺延付款。 | |||
履约保证金 | 1.履约保证金金额:按中标总金额的 2%。 2.履约保证金递交方式: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后 5 个工作日内以银行转账、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方式向采购人提交。 |
3.履约保证金退付方式、时间及条件:验收之日起满 1 年,期间提供的售后服务能够满足采购人需求且未发生严重质量问题,经中标人提出申请后 5 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或办 理退保函手续。签订合同后,如中标人不按双方签订的合同规定履约,则其全部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不足以赔偿损失的,按实际损失赔偿。 4.缴纳履约保证金的指定账户: 开户名称:广西壮族自治区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开户银行:工行南宁市思贤支行 银行账号:2102109209249002028 | |
进口产品说明 | 1.序号第 1、7、8、11 项设备已办理采购进口产品审批手续,投标人可选用进口产品(即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参与投标。如果投标人选投进口产品的,序号第 1、7、8、11 项设备投标报价均应为人民币免税价,中标供应商须代办理免税及报关等手续(采购人可协助),所有费用由中标供应商负责。其他设备不接受进口产品参与投标,否则的作无效投标处理。 2.投标人如所投的序号第 1、7、8、11 项仪器设备是进口产品,投标文件必须提供该项 产品原厂商或中国大陆有效代理商出具有效授权书原件和有效的售后服务承诺书原件,否则投标无效。 |
验收标准 | 1.检查供货范围或服务范围 货物类:产品到达现场后,中标人应在采购人单位人员在场情况下当面开箱,共同清点、检查外观,作出开箱记录,双方签字确认。中标人应保证货物到达采购人所在地完好无损,如有缺漏、损坏,由中标人负责调换、补齐或赔偿。 服务类:根据招标文件检查服务内容是否满足要求。 2.中标人应提供完备的技术或服务资料、装箱单和合格证等,并派遣专业人员进行现场安装调试。验收合格条件如下: 2.1 货物或服务技术参数与投标文件中技术需求偏离表或证明材料一致,性能或指标达到规定的标准,否则,以实际货物或服务技术参数与投标文件技术需求偏离表参数或证明材料比较,按如下情况处理: (1)中标供应商投标文件技术需求偏离表或证明材料中满足或优于的技术参数,在验收时实际不满足技术参数要求的,视为供货商违约,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拒收货物,并追究中标供应商责任,同时报财政部门备案。 (2)中标供应商投标文件技术需求偏离表或证明材料中优于的技术参数,在验收时实际仅满足并未优于技术参数要求的,视为供货商违约,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拒收货物,并追究中标供应商责任,同时报财政部门备案。 (3)中标供应商投标文件技术需求偏离表或证明材料中满足的技术参数,在验收时实际优于技术参数的要求,以满足技术参数的要求验收。 (4)中标供应商投标文件技术需求偏离表或证明材料中优于的技术参数,在验收时实际也优于技术参数的要求,但没有达到技术需求偏离表或证明材料中优于的程度,由采购人与中标供应商协商按是否满足要求验收。 (5)实际货物与投标货物型号不一致的,验收时不论实际是优于还是满足技术参数的要 求,采购人均有权终止合同拒收货物。如影响货物或服务的使用、质量、档次及采购人需求的,还可视为供货商违约,追究中标供应商责任,同时报财政部门备案。 |
2.2 技术资料、装箱单、合格证等资料齐全。 2.3 在测试或试运行期间所出现的问题得到解决,并运行或工作正常。 2.4 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交货及验收,并经采购人确认。 3.产品或服务在安装调试并试运行符合要求后,还必须负责完成原有所有旧的货架及物流设备及软件系统的重新部署安装、集成、调试并能整体通过测试顺利运行,运行顺畅才作为最终验收。 4.中标人提供的货物或服务未达到招标文件规定要求,且对采购人造成损失的,由中标人承担一切责任,并赔偿所造成的损失。 5.采购人需要制造商对中标人交付的产品或服务(包括质量、参数等)进行确认的,制造商应予以配合并出具书面意见,相关配合事项由中标人与制造商协调。 6.产品包装材料归采购人所有。 7.其他验收要求按第五章《拟签订的合同文本》执行,未尽事宜按照《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桂财采〔2015〕22 号]以及《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 号]规定执行。 |
附件 1:
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标准
行业名称 | 指标名称 | 计量单位 | 大型 | 中型 | 小型 | 微型 |
农、林、牧、渔业 | 营业收入(Y) | 万元 | Y≥20000 | 500≤Y<20000 | 50≤Y<500 | Y<50 |
工业 * | 从业人员(X) | 人 | X≥1000 | 300≤X<1000 | 20≤X<300 | X<20 |
营业收入(Y) | 万元 | Y≥40000 | 2000≤Y<40000 | 300≤Y<2000 | Y<300 | |
建筑业 | 营业收入(Y) | 万元 | Y≥80000 | 6000≤Y<80000 | 300≤Y<6000 | Y<300 |
资产总额(Z) | 万元 | Z≥80000 | 5000≤Z<80000 | 300≤Z<5000 | Z<300 | |
批发业 | 从业人员(X) | 人 | X≥200 | 20≤X<200 | 5≤X<20 | X<5 |
营业收入(Y) | 万元 | Y≥40000 | 5000≤Y<40000 | 1000≤Y<5000 | Y<1000 | |
零售业 | 从业人员(X) | 人 | X≥300 | 50≤X<300 | 10≤X<50 | X<10 |
营业收入(Y) | 万元 | Y≥20000 | 500≤Y<20000 | 100≤Y<500 | Y<100 | |
交通运输业 * | 从业人员(X) | 人 | X≥1000 | 300≤X<1000 | 20≤X<300 | X<20 |
营业收入(Y) | 万元 | Y≥30000 | 3000≤Y<30000 | 200≤Y<3000 | Y<200 | |
仓储业* | 从业人员(X) | 人 | X≥200 | 100≤X<200 | 20≤X<100 | X<20 |
营业收入(Y) | 万元 | Y≥30000 | 1000≤Y<30000 | 100≤Y<1000 | Y<100 | |
邮政业 | 从业人员(X) | 人 | X≥1000 | 300≤X<1000 | 20≤X<300 | X<20 |
营业收入(Y) | 万元 | Y≥30000 | 2000≤Y<30000 | 100≤Y<2000 | Y<100 | |
住宿业 | 从业人员(X) | 人 | X≥300 | 100≤X<300 | 10≤X<100 | X<10 |
营业收入(Y) | 万元 | Y≥10000 | 2000≤Y<10000 | 100≤Y<2000 | Y<100 | |
餐饮业 | 从业人员(X) | 人 | X≥300 | 100≤X<300 | 10≤X<100 | X<10 |
营业收入(Y) | 万元 | Y≥10000 | 2000≤Y<10000 | 100≤Y<2000 | Y<100 | |
信息传输业 * | 从业人员(X) | 人 | X≥2000 | 100≤X<2000 | 10≤X<100 | X<10 |
营业收入(Y) | 万元 | Y≥100000 | 1000≤Y<100000 | 100≤Y<1000 | Y<100 | |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 从业人员(X) | 人 | X≥300 | 100≤X<300 | 10≤X<100 | X<10 |
营业收入(Y) | 万元 | Y≥10000 | 1000≤Y<10000 | 50≤Y<1000 | Y<50 | |
房地产开发经营 | 营业收入(Y) | 万元 | Y≥200000 | 1000≤Y<200000 | 100≤Y<1000 | Y<100 |
资产总额(Z) | 万元 | Z≥10000 | 5000≤Z<10000 | 2000≤Z<5000 | Z<2000 | |
物业管理 | 从业人员(X) | 人 | X≥1000 | 300≤X<1000 | 100≤X<300 | X<100 |
营业收入(Y) | 万元 | Y≥5000 | 1000≤Y<5000 | 500≤Y<1000 | Y<500 | |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 从业人员(X) | 人 | X≥300 | 100≤X<300 | 10≤X<100 | X<10 |
资产总额(Z) | 万元 | Z≥120000 | 8000≤Z<120000 | 100≤Z<8000 | Z<100 | |
其他未列明行业 * | 从业人员(X) | 人 | X≥300 | 100≤X<300 | 10≤X<100 | X<10 |
1.大型、中型和小型企业须同时满足所列指标的下限,否则下划一档;微型企业只须满足所列指标中的一项即可。
2.附表中各行业的范围以《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为准。带*的项为行业组合类别,其中,工业包括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交通运输业包括道路运输业,水上运输业,航空运输业,管道运输业,多式联运和运输代理业、装卸搬运,不包括铁路运输业;仓储业包括通用仓储,低温仓储,危险品仓储,谷物、棉花等农产品仓储,中药材仓储和其他仓储业;信息传输业包括电信、广播电视和卫星传输服务,互联网和相关服务;其他未列明行业包括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以及房地产中介服务,其他房地产业等,不包括自有房地产经营活动。
3.企业划分指标以现行统计制度为准。( 1) 从业人员,是指期末从业人员数,没有期末从业人员数的,采用全年平均人员数代替。( 2)营业收入, 工业、建筑业、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业、限额以上住宿和餐饮业以及其他设置主营业务收入指标的行业,采用主营业务收入;限额以下批发与零售业企业采用商品销售额代替;限额以下住宿与餐饮业企业采用营业额代替;农、林、牧、渔业企业采用营业总收入代替;其他未设置主营业务收入的行业, 采用营业收入指标。( 3)资产总额,采用资产总计代替。
第三章 投标人须知
第一节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 项目内容 | 编列内容 |
3 |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 详见招标公告。 |
6.1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 标 | 详见招标公告。 |
6.2 | 联合体投标要求 | 无 |
7.2 | 是否允许分包 | ☑不允许分包。 □允许分包: 分包内容: 。 分包金额或者比例: 。 |
8.4 | 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获得参加评标资格的投标人或获得中标人推 荐资格的确定方式 | □随机抽取(采用最低评标价法,投标报价相同时;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审得分相同时。) ☑其他方式: ☑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审得分相同时,投标总报价低的获得推荐资格,评审得分、投标总报价均相同时,由采购人随机抽取。 □采用最低评标价法,投标总报价相同时,由采购人随机抽取。 |
11.4 | 媒体发布渠道 | 与本项目相关的政府采购业务澄清、更正及与之相关的事项将在招标公 告中“六、其他补充事宜”中网上查询地址上发布。 |
11.5 | 是否组织标前答疑会 | ☑不组织召开开标前答疑会 □组织召开开标前答疑会 会议开始时间: 年 月 日 时 分,逾期后果自负。会议地点: |
13.1 | 资格证明文件组成 | 1.投标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提供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复印件(如 营业执照或者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者执业许可证等),投标人为自然人的,提供有效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必须提供,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 2.投标人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提供税款所属时期为 2023 年 11 |
月至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止的任意 3 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凭据复 印件;依法免税的投标人,必须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从取得营业执照时间起到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为止不足要求月数的,只需提供从取得营业执照起的依法缴纳税收相应证明文件)。(必须提供,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 3.投标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税款所属时期或缴费起始时间为 2023 年11 月至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止的任意 3 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缴费凭证复印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必须提供相应文件证明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从取得营业执照时间起到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为止不足要求月数的只需提供从取得营业执照起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应证明文件)。(必须提供,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 4.投标人财务状况报告(提供 2022 或 2023 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复印件或者截标时间前半年内至少一个月能反映财务状况的报表或者投标 人自拟的截标时间前半年内至少一个月的财务情况说明)。(必须提供,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 5.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如本项目招标公告有要求,则必须提供,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 6.声明函(格式后附)。(必须提供,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 7.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格式后附)。(联合体投标时必须提供,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 8.除招标文件规定必须提供以外,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 (格式自拟)。 注:1. 以上标明“必须提供”的材料属于复印件的扫描件的,必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 2.联合体投标时,第 1-5 项资格证明文件联合体各方均必须分别 提供,联合体各方分别盖章和签字,否则投标文件作无效投标处理。 | |
商务文件组成 | 1.无串通投标行为的承诺函(格式后附);(必须提供,否则作无效投 标处理)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格式后附);(除自然人投标外必须提供,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有效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格式后附);(委托时必须提供,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 4.投标保证金提交凭证;(如本项目招标公告有要求,则必须提供,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 |
5.商务条款偏离表(格式后附);(必须提供,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 6.投标人情况介绍(格式自拟); 7.除招标文件规定必须提供以外,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 (格式自拟)。(投标人根据“第二章 采购需求”及“第四章 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注: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必须由法定代表人及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 2.以上标明“必须提供”的材料属于复印件的扫描件的,必须加 盖投标人公章,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 | ||
1.技术需求偏离表(格式后附);(必须提供,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 | ||
2.项目实施方案(包括但不限于拟投入实施人员、售后服务承诺、技术 | ||
培训等)(格式自拟); | ||
3.投标产品技术证明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投标产品说明书、出厂标准、 | ||
质量检测报告等)(格式自拟); | ||
技术文件组成 | 4.投标产品销售业绩或使用情况及证明资料(格式自拟); 5.优惠条件:投标人承诺给予招标人的各种优惠条件,包括售后服务、 | |
备品备件、专用耗材等方面的优惠;投标人不得给予赠品或者与采购无 | ||
关的其他商品、服务(格式自拟); | ||
6.投标人对本项目的合理化建议(格式自拟); | ||
7.除招标文件规定必须提供以外,投标人需要说明的其他文件和说明 | ||
(格式自拟)。 | ||
注:以上标明“必须提供”的材料属于复印件的扫描件的,必须加盖 | ||
投标人公章,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 | ||
1.投标函(格式后附);(必须提供,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 | ||
2.开标一览表(格式后附);(必须提供,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 | ||
报价文件组成 | 3.中小企业声明函或者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后附)或者供应 | |
商属于监狱企业的,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 | ||
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如有请提供) | ||
4.投标人针对报价需要说明的其他文件和说明(格式自拟)。 | ||
16.2 | 投标报价要求 | 投标报价是履行合同的最终价格,必须包含投标货物(包括备品备件、 专用工具等)的价格(包括已在中国境内的进口货物完税后的仓库交货 价、展室交货价或者货架交货价)及其运输(含保险)、安装(如有)、调试、检验、技术服务、培训和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所有伴随服务、工 程等费用和税费。(采购需求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投标报价包含验收费用 |
□投标报价不包含验收费用 | ||
17.2 | 投标有效期 | 自投标截止之日起 60 日。 |
18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本项目不需要缴纳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需要缴纳投标保证金,相关要求如下: 1.投标保证金的缴纳方式:详见招标公告 2.投标保证金的金额:详见招标公告 3.投标保证金采用银行转账缴纳方式的,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交至采购代理机构指定账户并且到账,投标人应将银行转账底单的复印件作为投标保证金提交凭证,放置于商务文件中,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 4.投标保证金采用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缴纳方式的,投标人应将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的复印件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电子保函作为投标保证金提交凭证,放置于商务文件中,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电子保函除外)等原件提交给采购代理机构,由采购代理机构向投标人出具回执,并妥善保管。 5.缴纳投标保证金指定账户:详见招标公告。 6.投标人为联合体的,可以由联合体中的一方或者多方共同缴纳投标保证金,其缴纳的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 备注: 1. 投标保证金在投标截止时间后提交的,或者不按规定缴纳方式缴纳的,或者未足额缴纳的(包含保函额度不足的),视为无效投标保证金。 2.投标人采用现金方式或者从个人账户(自然人投标除外)转出的投标保证金,视为无效投标保证金。 3.支票、汇票或者本票出现无效或者背书情形的,视为无效投标保证金。 4.保函有效期低于投标有效期的,视为无效投标保证金。 5.采用金融、担保机构出具保函的,必须为无条件保函,否则视为无效投标保证金。 |
19.1 | 投标文件编制要求 | 投标文件应按报价文件、资格证明文件、商务文件、技术文件分别编制,报价文件、资格证明文件分别生成电子文件,商务文件和技术文件按顺 序合并生成电子文件。(注:按照本招标文件“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
编写,第六章未附格式的,由投标人自行拟定。) | ||
20 | 备份投标文件 | 本项目不接受备份投标文件。 |
21.1 | 投标截止时间 | 详见招标公告 |
投标地点 | 详见招标公告 | |
投标人递交投标样 品截止时间及地点 | 无 | |
23 | 开标时间、地点 | 详见招标公告 |
25.3 (2) | 投标人信用查询渠道 |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在资格审查结束前,对投标人进行信用查询。 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
信用查询截止时点 | 资格审查结束前 | |
查询记录和证据留 存方式 | 在查询网站中直接截图查询记录,截图作为附件在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保存。 | |
信用信息使用规则 | 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应当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 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 |
29.1 | 评标方法 | ☑综合评分法 □最低评标价法 |
29.2 | 允许负偏离项 | 商务条款评审中允许负偏离的条款数为 0 项。 技术需求评审中允许负偏离的条款数为 2 项。 |
30.1 | 确定中标人时,出现中标候选人排名并列的情形,确定中标人方式 | 采购人确定中标人时,出现中标候选人并列的情形,采购人按以下的方 式确定中标人: ☑政策分得分高的优先、技术分得分高的优先、商务分得分高的优先、项目质保期长优先、交货期短优先、故障响应时间短优先的顺序。 □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 |
35 | 履约保证金金额 | □ 本项目不需要缴纳履约保证金。 ☑ 本项目需要缴纳履约保证金,相关要求如下: |
1.履约保证金金额:按每分标中标总金额的2%。 2.履约保证金递交方式:中标人在签订合同前以银行转账、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方式向采购人提交。 3.履约保证金退付方式、时间及条件:验收之日起满1年,期间提供的 售后服务能够满足采购人需求且未发生严重质量问题,经中标人提出申请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或办理退保函手续。签订合同后,如乙方不按双方签订的合同规定履约,则其全部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不足以赔偿损失的,按实际损失赔偿。 4.缴纳履约保证金的指定账户: 开户名称:广西壮族自治区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开户银行:工行南宁市民族支行 银行账号:2102109209249002028 备注: 1.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贯彻落实政府采购优化营商环境百日攻坚行动方案的通知》(桂财采〔2020〕49 号)和《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规范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项目保证金管理的通知》(桂财规〔2022〕8 号)规定,鼓励采购人在与中小微企业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时,减少或免于收取履约保证金,有必要收取履约保证金的,收取的履约保证金不得超过政府采购合同金额的 5%,对中小企业收取的履约保证金数额不得超过政府采购合同金额的 2%。 2. 履约保证金不足额缴纳的(包含保函额度不足的),或者不按规定提交方式提交的,或者保函有效期低于合同履行期限(即合同中规定 的当事人履行自己的义务,如交付标的物、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劳务、完成工作的时间界限)的,不予签订合同。 3.采用金融、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的,必须为无条件保函,否则不予 签订合同。 4.投标人为联合体的,由联合体其中一方按规定提交的履约保证金,视为有效履约保证金。 | ||
36.1 | 签订合同携带的材料 | 委托代理人负责签订合同的,须携带有效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其 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等其他资格证件。 法定代表人负责签订合同的,须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及身份证原件等其他证明材料。 |
38.2.1 | 接收质疑函方式 | 以书面形式 |
质疑联系部门及联系方式 | (1)名称:广西壮族自治区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联系电话:0771-5864327 通讯地址:南宁市邕宁区蒲庙镇永乐路 28 号 (2)名称:广西科联招标中心有限公司联系电话:0771-2273822 通讯地址:广西科联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308 室(广西南宁市大学东路 170 号广西农业机械研究院内) | |
现场提交质疑办理 业务时间 | 质疑期内每个工作日(北京时间)上午 8 时 00 分到 12 时 00 分,下午 15 时 00 分到 18 时 00 分。 | |
38.3.1 | 投诉受理方式 | 1.受理方式:纸质方式受理,投诉书正、副本(经过质疑的事项才可投诉)。 2.通讯方式 名称: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处地址:南宁市桃源路 69 号广西财政大厦 7 楼 联系电话:0771-5331544/5331539 |
40 | 采购代理服务费支付方式 | ☑本项目采购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在签订合同前,以银行转账、电汇等 方式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 □采购人支付: □本项目不收取采购代理服务费。 |
采购代理服务费收取标准 | ☑以分标(☑中标金额/□采购预算/□暂定中标金额/□其他 )为计 费额,按本须知正文第 40.2 条规定的收费计算标准采用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出收费基准价格,采购代理收费以(☑收费基准价格/□收费基准价格下浮 %/□收费基准价格上浮 %)收取,如对应分标代理服务费不足陆仟元的,按陆仟元收取。 □固定采购代理收费: 。 | |
采购代理服务费收款账户信息 | 开户名称:广西科联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南宁市高新科技支行银行账号:2102111229300032105 开户行行号:102611011101 | |
41.1 | 解释 | 解释:构成本招标文件的各个组成文件应互为解释,互为说明;除招标 文件中有特别规定外,仅适用于招标投标阶段的规定,按更正公告(澄清公告)、招标公告、采购需求、投标人须知、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拟签订的合同文本、投标文件格式的先后顺序解释;同一组成文件中就 同一事项的规定或者约定不一致的,以编排顺序在后者为准;同一组成 |
文件不同版本之间有不一致的,以形成时间在后者为准;更正公告(澄 清公告)与同步更新的招标文件不一致时以更正公告(澄清公告)为准。按本款前述规定仍不能形成结论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负责解释。 法律责任: 本采购文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编制,参与本项目的各政府 采购当事人依法享有上述法律法规所赋予的权利与义务。 | ||
41.2 | 其他释义 | 1.本招标文件中描述投标人的“公章”是指根据我国对公章的管理规定,用投标人法定主体行为名称制作的实物印章或投标人通过指定电子化政府采购平台办理数字证书(CA 认证)获得的以法定主体行为名称制作的电子印章。除本招标文件有特殊规定外,投标人的财务章、部门章、分公司章、工会章、合同章、投标专用章、业务专用章及银行的转账章、现金收讫章、现金付讫章等其他形式印章均不能代替公章。 2.本招标文件中描述投标人的“签字”是指投标人通过指定电子化政府采购平台办理数字证书(CA 认证)获得的以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委托代理人姓名制作的电子印章或手写签字。 3.本招标文件所称的“电子签章”“电子签名”,是指经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认可的 CA 认证的电子签名数据为表现形式的印章,可用于签署电子投标文件,电子印章与实物印章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不因其采用电子化表现形式而否定其法律效力。 4.投标人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时,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法定代表人指负责人或者自然人。本招标文件所称负责人是指参加投标的其他组织营业执照上的负责人,本招标文件所称自然人指参与投标的自然人本人。 5.自然人投标的,招标文件规定盖公章处由自然人摁手指指印。 6.本招标文件所称的“以上”“以下”“以内”“届满”,包括本数;所称的“不满”“超过”“以外”,不包括本数。 |
第二节 投标人须知正文
1.适用范围
一、总 则
1.1 适用法律:本项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投标人、评标委员会的相关行为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及本项目本级和上级财政部门政府采购有关规定的约束和保护。
1.2 本招标文件适用于本项目的所有采购程序和环节(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2.定义
2.1“采购人”是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
2.2“采购代理机构” 指政府采购集中采购机构和集中采购机构以外的采购代理机构。
2.3“供应商”是指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2.4“投标人”是指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者自然人。
2.5“货物”是指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原材料、燃料、设备、产品等。
2.6“售后服务” 是指商品出售以后所提供的各种服务,包含但不限于投标人须承担的备品备件、包装、运输、装卸、保险、货到就位以及安装、调试、培训、保修以及其他各种服务。
2.7“书面形式”是指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2.8“实质性要求”是指招标文件中已经指明不满足则投标无效的条款,或者不能负偏离的条款,或
者采购需求中带“▲”的条款。
2.9 “正偏离”,是指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采购需求”中有关条款作出的响应优于条款要求并有利于采购人的情形。
2.10“负偏离”,是指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采购需求”中有关条款作出的响应不满足条款要求,导致采购人要求不能得到满足的情形。
2.11“允许负偏离的条款”是指采购需求中的不属于“实质性要求”的条款。
3.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详见“招标公告”。
4.投标委托
投标人代表参加投标活动过程中必须携带个人有效身份证件。如投标人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须持有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按第六章要求格式填写)。
5.投标费用
投标费用:投标人应承担参与本次采购活动有关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勘查现场、编制投标文件、参加澄清说明、签订合同等,不论投标结果如何,均应自行承担。
6.联合体投标
6.1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2 如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要求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3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第九条、《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贯彻落实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政策的通知》(桂财采〔2022〕31 号)规定,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 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的报价给予 4%-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组成联合体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
7.转包与分包
7.1 本项目不允许转包。
7.2 本项目是否允许分包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本项目不允许违法分包。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和采购项目的实际情况,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的,应当在投标文件中载明分包承担主体,分包承担主体应当具备相应资质条件且不得再次分包。
7.3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第九条及《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贯彻落实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政策的通知》(桂财采〔2022〕31 号)规定,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 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 4%-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
8.特别说明:
8.1 如果本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供资格、信誉、荣誉、业绩与企业认证等材料的,则投标人所提供的以上材料必须为该投标人所拥有。
8.2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投标文件,并对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8.3 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提供任何虚假材料,将报监管部门查处;中标后发现的,中标人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赔偿采购人,且民事赔偿并不免除违法投标人的行政与刑事责任。
8.4 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以其中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且报价最低的参加评标;报价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参加评标的投标人,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投标无效。
使用综合评分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
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采购人应当根据采购项目技术构成、产品价格比重等合理确定核心产品,并在招标文件中载明。多家投标人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按前两款规定处理。
9.回避与串通投标
9.1 在政府采购活动中,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供应商有下列利害关系之一的,应当回避:
(1)参加采购活动前 3 年内与供应商存在劳动关系;
(2)参加采购活动前 3 年内担任供应商的董事、监事;
(3)参加采购活动前 3 年内是供应商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
(4)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
(5)与供应商有其他可能影响政府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
供应商认为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其他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可以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书面提出回避申请,并说明理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及时询问被申请回避人员,有利害关系的被申请回避人员应当回避。
9.2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或者不同投标人报名的 IP 地址一致的;
(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3)不同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员为同一个人;
(4)不同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账户转出。
9.3 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恶意串通行为,将报同级监督管理部门:
(1)供应商直接或者间接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处获得其他供应商的相关信息并修改其投标文
件;
(2)供应商按照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的授意撤换、修改投标文件;
(3)供应商之间协商报价、技术方案等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4)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供应商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5)供应商之间事先约定一致抬高或者压低投标报价,或者在招标项目中事先约定轮流以高价位或者低价位中标,或者事先约定由某一特定供应商中标,然后再参加投标;
(6)供应商之间商定部分供应商放弃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或者放弃中标;
(7)供应商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之间、供应商相互之间,为谋求特定供应商中标或者排斥其他供应商的其他串通行为。
二、招标文件
10.招标文件的组成
第一章 招标公告; 第二章 采购需求; 第三章 投标人须知;
第四章 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第五章 拟签订的合同文本; 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第七章 质疑、投诉材料格式
根据本章第 11.1 项的规定对招标文件所做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当招标文件与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就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澄清或修改公告为准。
11.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 、现场考察和答疑会
11.1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但不得改变采购标的和资格条件。澄清或者修改应当在原招标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澄清公告。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11.2 投标人应认真审阅本招标文件,如有疑问,或发现其中有误或有要求不合理的,应在投标人须
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要求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否则,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11.3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
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 15 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及平台短信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足 15 日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澄清或者更正公告在招标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一经发布,视作已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再另行通知,所有潜在投标人应密切关注招标公告发布媒体,因未能及时获知,由此产生的后果均应自行承担。
11.4 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可以视采购具体情况,变更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将变更时间将在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
11.5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在招标文件提供期限截止后,组织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现场考察或者召开开标前答疑会,具体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12.投标文件的编制原则
投标人必须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必须对招标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明确响应。
13.投标文件的组成
13.1 投标文件由报价文件、资格证明文件、商务文件、技术文件四部分组成。
(1)资格证明文件:具体材料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商务文件:具体材料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技术文件:具体材料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报价文件: 具体材料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2 投标文件电子版:具体要求见本节 19.投标文件编制。
14.投标文件的语言及计量
14.1 语言文字
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采购人就有关投标事宜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以中文书写(除专用术语外,与招标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投标人提交的支持文件和印刷的文献可以使用别的语言,但其相应内容应同时附中文翻译文本,在解释投标文件时以中文翻译文本为主。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14.2 投标计量单位
招标文件已有明确规定的,使用招标文件规定的计量单位;招标文件没有规定的,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货币种类为人民币,否则视同未响应。
15.投标的风险
投标文件分为资格文件、商务文件、技术文件、报价文件四部分(其中:商务文件与技术文件合并编辑成一个电子文档)。各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请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进行,混乱的编排导致投标文件被误读或评标委员会查找不到有效文件是投标人的风险。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全部资 料,或者投标人没有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是投标人的风险,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
16.投标报价
16.1 投标报价应按“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中“开标一览表”格式填写。
16.2 投标报价具体包括内容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6.3 投标人必须就所投每个分标的全部内容分别作完整唯一总价报价,不得存在漏项报价;投标人必须就所投分标的单项内容作唯一报价。
17.投标有效期
17.1 投标有效期是指为保证采购人有足够的时间在开标后完成评标、定标、合同签订等工作而要求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在一定时间内保持有效的期限。
17.2 投标有效期应按规定的期限作出承诺,具体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7.3 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在投标有效期内均保持有效。
18.投标保证金
18.1 投标人须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的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
18.2.1 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退还,退还方式如下:
(2)采用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方式的,由投标人代表持相关授权证明材料至采购代理机构办理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原件退还手续。
18.2.2 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自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退还,退还方式同本须知正文第 18.2.1,或者转为中标人的履约保证金。
18.3 除逾期退还投标保证金和终止招标的情形以外,投标保证金不计息。
(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投标文件的;
(2)未按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的;
(3)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弄虚作假,提供虚假材料的;
(4)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5)投标人出现本章第 9.2、9.3 情形的;
(6)其他严重扰乱招投标程序的。
19.投标文件的编制
19.1 投标文件编制要求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人应按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和顺序编制
投标文件并标注页码,投标文件内容不完整、编排混乱导致投标文件被误读、漏读或者查找不到相关内容的,由此引发的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19.2 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第六章格式要求进行签署、盖章。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其投标无效。
19.3 为确保网上操作合法、有效和安全,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在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身份认证,确保在电子投标过程中能够对相关数据电文进行加密和使用电子签名。
19.4 投标文件中标注的投标人名称应与主体资格证明(如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执业许可证、自然人身份证等)及公章一致,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
19.5 投标文件应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者删除。
19.6 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是指投标人必须对招标文件中标注为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货物内容及要求、商务条款及其它内容作出满足或者优于原要求和条件的承诺。
19.7 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化项目,异常情况见“第二节 投标人须知正文”中“四、24.2 开标程序。
20.备份投标文件
详见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1.投标文件的提交
21.1 投标人必须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文件接收时间和投标地点提交电子版投标文件。电子投标文件应在制作完成后,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有效数字证书(CA 认证锁)进行电子签章、加密,然后通过网络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递交至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
21.2 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或者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或者标记的电子投标文件,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将拒收。
21.3 电子版投标文件提交方式见“招标公告” 。
22. 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撤回
22.1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传输递交,并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投标文件。
补充或者修改投标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传输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后提交的投标文件,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将拒收。
22.2 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收到投标文件,将妥善保存并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确认回执通知。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除投标人补充、修改或者撤回投标文件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解密或提取投标文件。
四、开 标
23.开标时间和地点
23.1 开标时间及地点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3.2 如投标人成功解密投标文件,但未在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电子开标大厅参加开标的,视同认可开标过程和结果,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投标人不足 3 家的,不得开标。
24.开标程序
24.1开标形式:
(1)开标的准备工作由采购代理机构负责落实,采购代理机构必须基于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依法抽取评审专家,如采购代理机构未按规定抽取专家的,视为本次开评标无效,应当重新采购;
(2)采购代理机构将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通过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组织线上开标活动、开启投标文件,所有投标人均应当准时在线参加。投标人如不参加开标大会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事后不得对采购相关人员、开标过程和开标结果提出异议,同时投标人因未在线参加开标而导致投标文件无法按时解密等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己承担。
24.2开标程序:
(1)解密电子投标文件。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按开标时间自动提取所有投标文件。采购代理机构依 托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向各投标人发出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开始解密】通知,由投标人在规定的时间内自行将投标文件在线解密。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须携带加密时所用的 CA 锁准时登录到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电子开标大厅签到并对电子投标文件在线解密。投标文件未按时解密的,均视为无效投标。
(解密异常情况处理:详见本章 29.3 电子交易活动的中止。)
(2)电子唱标。投标文件解密结束,各投标人报价均在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远程不见面开标大厅展
示;
(3)开标过程由采购代理机构如实记录,并电子留痕,由参加电子开标的各投标人代表对电子开标记录在开标记录公布后 15 分钟内进行当场校核及勘误,并线上确认,未确认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
(4)投标人代表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疑义,以及认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当场提出在线询问或者回避申请。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对投标人代表提出的询问或者回避申请应当及时处理。
(5)开标结束。
特别说明:如遇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电子化开标或评审程序调整的,按调整后执行。
五、资格审查
25.1 开标结束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依法通过电子投标文件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线上审查。
25.2 资格审查标准为本“招标文件”中“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1 点载明对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条件。本项目资格审查采用合格制,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均通过资格审查。
25.3 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资格审查不通过,作无效投标处理:
(1)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注:其中信用查询规则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已与“信用中国”平台做接口,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直接在线查询)
(2)投标文件未提供任一项“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资格证明文件规定的“必须提供”的文件资料的;
(3)投标文件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出现任一项不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资格证明文件规定的“必须提供”的文件资料要求或者无效的。
(4)同一合同项下的不同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为本项目提供过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
六、评 标
26.组建评标委员会
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组成,人数为 5 人以上单数,其中评审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
参加过采购项目前期咨询论证的专家,不得参加该采购项目的评审活动。
27.评标的依据
评标委员会以招标文件为依据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四章 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
28.评标原则
28.1 评标原则。评标委员会评标时必须公平、公正、客观,不带任何倾向性和启发性;不得向外界透露任何与评标有关的内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扰、影响评标的正常进行;评标委员会及有关工作人员不得私下与投标人接触,不得收受利害关系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
28.2 评标的保密。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采取必要措施,保证评标在严格保密(封闭式评标)的情况下进行。除采购人代表、评标现场组织人员外,采购人的其他工作人员以及与评标工作无关的人员不得进入评标现场。有关人员对评标情况以及在评标过程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负有保密责任。
28.3 评标过程的监控。本项目电子评标过程实行网上留痕、全程录音、录像监控,投标人在评标过程
中所进行的试图影响评标结果的不公正活动,可能导致其投标作无效处理。
28.4 评标委员会发现招标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标工作无法进行,或者招标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应当停止评标工作,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沟通并作书面记录。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确认后,应当修改招标文件,重新组织采购活动。
29.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
29.1 本项目的评标方法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9.2 评标委员会按照“第四章 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
29.3 电子交易活动的中止。采购过程中出现以下情形,导致电子交易平台无法正常运行,或者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时,采购机构可中止电子交易活动:
(1)电子交易平台发生故障而无法登录访问的;
(2)电子交易平台应用或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
(3)电子交易平台发现严重安全漏洞,有潜在泄密危险的;
(4)病毒发作导致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
(5)其他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的情况。
29.4 出现以上情形,不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采购组织机构可以待上述情形消除后继续组织电子交易活动;影响或可能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经采购代理机构确认后,应当重新采购。采购代理机构必须对原有的资料及信息作出妥善保密处理,并报财政部门备案。
七、中标和合同
30.确定中标人
30.1 采购人在收到评标委员会出具的评标报告之日起5 个工作日内在评标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
中按顺序确定中标人。采购人也可以事先授权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中标候选人并列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方式确定中标人;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
30.2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认为供应商对采购过程、中标结果提出的质疑成立且影响或者可能影响中标结果的,合格供应商符合法定数量时,可以从合格的中标候选人中另行确定中标人的,应当依法另行确定中标人;否则应当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30.3 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规定处理。
30.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31. 结果公告
31.1 在中标人确定之日起 2 个工作日内,由采购代理机构在招标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中标结果公告,中标结果公告期限为 1 个工作日,发布中标结果公告的同时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采购代理机构发出
中标通知书前,应当对中标人信用进行核实,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取
消其中标资格,并依法确定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因前款规定的同样原
因被取消中标资格的,采购人可以依法确定排名第三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以此类推。以上信息查询记录及相关证据与采购文件一并保存。
31.2 中小企业在政府采购活动过程中,请根据企业的真实情况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依法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在公告中标结果时,同时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接受社会监督。
32.发出中标通知书
32.1 在发布中标公告的同时,采购代理机构向中标人通过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发出电子中标通知书。
32.2 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告知其未通过的原因;采用综合评分办法评审的,采购人或采购机构还应当告知未中标人本人的评审得分与排序。
33. 无义务解释未中标原因
采购代理机构无义务向未中标的投标人解释未中标原因和退还投标文件。
34.合同授予标准
合同将授予被确定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具备履行合同能力的中标人(招标文件另有约定多名中标人的除外)。
35.履约保证金
35.2 签订合同后,如中标人不按双方签订的合同规定履约,则没收其全部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不足以赔偿损失的,按实际损失赔偿。
35.3 在履约保证金退还日期前,若中标人的开户名称、开户银行、账号有变动的,请以书面形式通知履约保证金收取单位,否则由此产生的后果由中标人自行承担。
36.签订合同
36.1 中标人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按规定的日期、时间、地点,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与采购人代表签订采购合同。如中标人为联合体的,由联合体成员各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与采购人代表签订合同,签订携带资料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6.2 采购合同由采购人与中标人根据招标文件、投标文件等内容签订。
36.3 签订合同时间:按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时间与采购人签订合同。
36.4 中标人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法确定下一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如采购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中标人可追究采购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6.5 政府采购合同是政府采购项目验收的依据,中标人和采购人应当按照采购合同约定的各自的权利和义务全面履行合同。任何一方当事人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均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终止合同。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36.6 采购人或中标人不得单方面向合同另一方提出任何招标文件没有约定的条件或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也不得协商另行订立背离招标文件和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
36.7 如签订合同并生效后,中标人无故拒绝或延期,除按照合同条款处理外,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7.政府采购合同公告
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 2 个工作日内,将政府采购合同在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
38. 询问、质疑和投诉
38.1 询问
38.1.1 供应商在开标前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提出询问。
38.1.2 采购人或采购人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自受理询问之日起3 个工作日内对供应商依法提出的询问作出答复,但答复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
38.1.3 询问事项可能影响中标结果的,采购人应当暂停签订合同,已经签订合同的,应当中止履行合同。
38.2 质疑
38.2.1 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采购过程或者中标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必须在知道或
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有效期结束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不再受理该项目质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接收质疑函的方式、联系部门、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等信息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具体质疑起算时间及处理方式如下:
(1)潜在供应商依法获取招标文件后,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在招标文件公
告期限届满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提出质疑。委托代理协议无特殊约定的,对招标文件中采购需求(含资格要求、采购预算和评分办法)的质疑由采购人受理并负责答复;对招标文件中的采购执行程序的质疑由采购代理机构受理并负责答复。
(2)供应商认为采购过程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在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提出质疑。对采购过程中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等具体评审情况的质疑应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受理并负责答复;对采购过程中采购执行程序的质疑由采购代理机构受理并负责答复。
(3)供应商认为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在中标或者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提出质疑,由采购人受理并负责答复。
38.2.2 供应商质疑实行实名制,其质疑应当有具体的质疑事项及事实根据,质疑应当坚持依法依规、诚实信用原则,不得进行虚假、恶意质疑。
38.2.3 质疑供应商可以委托代理人办理质疑事务。委托代理人应熟悉相关业务情况。代理人办理质疑事务时,除提交质疑书外,还应当提交质疑供应商的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38.2.4 质疑供应商提起质疑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质疑供应商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潜在供应商已依法获取可质疑的采购文件的,可以对该采购文件质疑);
(2)质疑函内容符合本章第 38.2.5 项的规定;
(3)在质疑有效期限内提起质疑;
(4)属于所质疑的采购人或采购人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组织的采购活动;
(5)供应商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应当在质疑有效期内一次性提出;
(6)供应商提交质疑应当提交必要的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应以合法手段取得;
(7)财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38.2.5 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必须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质疑函格式后附):
(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
(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
(4)事实依据(列明权益受到损害的事实和理由);
(5)必要的法律依据;
(6)提出质疑的日期。
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38.2.6 采购人或采购人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质疑函后 7 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
通知质疑供应商及其他有关供应商。对不符合质疑条件的质疑,答复不予受理,并说明理由;对符合质疑条件的质疑,对质疑事项作出答复。
38.2.7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认为供应商质疑不成立,或者成立但未对中标结果构成影响的,继续开展采购活动;认为供应商质疑成立且影响或者可能影响中标结果的,按照下列情况处理:
(一)对招标文件提出的质疑,依法通过澄清或者修改可以继续开展采购活动的,澄清或者修改招标文件后继续开展采购活动;否则应当修改招标文件后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二)对采购过程、中标结果提出的质疑,合格供应商符合法定数量时,可以从合格的中标候选人中另行确定中标供应商的,应当依法另行确定中标供应商;否则应当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质疑答复导致中标结果改变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将有关情况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
38.3 投诉
38.3.1 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首先依法向采购人或采购人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对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做出答复的,供应商可以在答复期满后 15 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
提起投诉,投诉联系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8.3.2 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并按照被投诉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和与投诉事项有关的供应商数量提供投诉书的副本。投诉书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如材料中有外文资料应同时附上对应的中文译本)(投诉书格式后附):
(1)投诉人和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等;
(2)质疑和质疑答复情况及相关证明材料;
(3)具体、明确的投诉事项和与投诉事项相关的投诉请求;
(4)事实依据;
(5)法律依据;
(6)提起投诉的日期。
投诉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投诉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38.3.3 投诉人可以委托代理人办理投诉事务。委托代理人应熟悉相关业务情况。代理人办理投诉事务时,除提交投诉书外,还应当提交投诉人的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38.3.4 投诉人提起投诉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投诉人是参与所投诉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投诉前已依法进行质疑;
(3)投诉书内容符合本章第 38.3.2 项的规定;
(4)在投诉有效期限内提起投诉;
(5)同一投诉事项未经财政部门投诉处理;
(6)国务院财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八、验收
39.验收
39.1 采购人组织对中标人履约的验收。大型或者复杂的政府采购项目,应当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参加验收工作。验收方成员应当在验收书上签字,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如果发现与合同中要求不符,中标人须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并接受相应的处理。
39.2 采购人可以邀请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投标人或者第三方机构参与验收。参与验收的投标人或者第三方机构的意见作为验收书的参考资料一并存档。
39.3 严格按照采购合同开展履约验收。采购人成立验收小组,按照采购合同的约定对中标人履约情
况进行验收。验收时,按照采购合同的约定对每一项技术、货物、安全标准的履约情况进行确认。验收结束后,应当出具验收书,列明各项标准的验收情况及项目总体评价,由验收双方共同签署。验收结果与采购合同约定的资金支付及履约保证金(如有)返还条件挂钩。履约验收的各项资料应当存档备查。
39.4 验收合格的项目,采购人将根据采购合同的约定及时向中标人支付采购资金。验收不合格的项目,采购人将依法及时处理。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式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标人在履约过程中有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定的违法违规情形的,采购人应当及时报告本级财政部门。
九、其他事项
40.采购代理服务费
40.1 采购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及缴费账户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人为联合体的,可以由联合体中的一方或者多方共同缴纳采购代理服务费。
中标金额 | 费率 |
100 万元以下 | 1.5% |
100~500 万元 | 1.1% |
500~1000 万元 | 0.8% |
1000~5000 万元 | 0.5% |
5000 万元~1 亿元 | 0.25% |
注:
(1)按本表费率计算的收费为采购代理的收费基准价格;
(2)采购代理收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
例如:某货物采购代理业务中标金额或者暂定价为 200 万元,计算采购代理收费额如下:
100 万元×l.5 %= 1.5 万元
( 200 - 100 )万元 ×1.1%=1.1 万元合计收费= 1.5+1.1= 2.6 (万元)
41.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41.1 本招标文件解释规则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1.2 其他事项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1.3 本文件所称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投标人提供的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不对其中涉及的工程承建商和服务的承接商作出要求的,享受本文件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在货物采购项目中,投标人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本文件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
依据本文件规定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
42. 广西线上“政采贷”政策告知函
广西线上“政采贷”政策告知函
各供应商:
欢迎贵公司参与广西政府采购活动!
线上“政采贷”是人民银行南宁中心支行和自治区财政厅共同支持企业发展,针对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企业融资难、融资贵、融资慢、融资繁问题推出的一项融资政策。贵公司若成为本次政府采购项目的中标(成交)供应商,可持政府采购合同在线向银行业金融机构申请贷款,融资机构将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南宁中心支行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推广线上“政采贷”融资模式的通知》(南宁银发〔2021〕258号),按照双方自愿的原则提供便捷、优惠的贷款服务。
相关金融产品和银行业金融机构联系方式, 可在中征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查询( 网址: https://www.crcrfsp.com/,客服电话:400-009-0001)。
第四章 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
第一节 评标方法
本项目采用 以下勾选的方式进行评审。
□最低评标价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投标报价最低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
☑综合评分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
1.符合性审查
第二节 评标程序
评标委员会应当对符合资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投标报价、商务、技术等实质性内容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
2.符合性审查不通过而导致投标无效的情形
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中存在对招标文件的任何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负偏离,将被视为投标无效。
2.1 在报价评审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将被视为投标无效:
(1)投标文件未提供“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13.1 条规定中“必须提供”的文件资料的;
(2)未采用人民币报价或者未按照招标文件标明的币种报价的;
(3)报价超出招标文件规定最高限价,或者超出采购预算金额的;
(4)投标人未就所投分标进行报价或者存在漏项报价;投标人未就所投分标的单项内容作唯一报价;投标人未就所投分标的全部内容作唯一总价报价;存在有选择、有条件报价的(招标文件允许有备选方案或者其他约定的除外);
(5)修正后的报价,投标人不确认的;
(6)投标人属于本章第 5 条第(4)项情形的。
2.2 在商务评审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将被视为投标无效:
(1)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
(2)委托代理人未能出具有效身份证明或者出具的身份证明与授权委托书中的信息不符的;
(3)为无效投标保证金的或者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
(4)投标文件未提供“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13.1 条规定中“必须提供”或者“委托时必须提供”的文件资料的;
(5)投标有效期、项目完成时间(交货时间、货物完成时间或者服务期等)、质保期及招标文件中标“▲”的商务条款发生负偏离的;
(6)商务条款评审允许负偏离的条款数超过“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项数的。
(7)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未使用中文表述、使用计量单位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
(8)投标文件中的文件资料因填写不齐全或者内容虚假或者出现其他情形而导致被评标委员会认定无效的;
(9)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10)未响应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
(11)属于投标人须知正文第 9.2 条情形的;
(12)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
2.3 在技术评审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将被视为投标无效:
(1)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货物内容、技术要求、安全、质量标准,或者与招标文件中标“▲”的技术需求发生负偏离的;
(2)技术需求评审允许负偏离的条款数超过“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项数的;
(3)投标文件未提供“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13.1 条规定中“必须提供”的文件资料的;
(4)虚假投标,或者出现其他情形而导致被评标委员会认定无效的;
(5)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技术方案的,投标技术方案不明确,招标文件未允许但存在一个或者一个以上备选(替代)投标方案的。
3.澄清补正、说明或者补正
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应在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发布电子澄清函,要求投标人在规定时间内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投标人在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接收到电子澄清函后根据澄清函内容上传 PDF 格式回函,电子澄清答复函使用 CA证书加盖投标人公章后在线上传至评标委员会。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投标人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有可能对评审产生影响。
异常情况处理:如遇无法正常使用线上发送澄清函的情况,将启动书面形式办理。启动书面形式办理的情况下,评标委员会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在规定时间内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投标人的澄
清、说明或者补正必须采用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者其授权的代表签字。 4.投标文件修正
4.1 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
(1)报价文件中“开标一览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
(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以上(1)-(4)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
4.2 经投标人确认修正后的报价若超过采购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作无效投标处理。
4.3 经投标人确认修正后的报价作为签订合同的依据,并以此报价计算价格分。
5.比较与评价
(1)评审委员会成员要根据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所载明的评标方法、标准进行评审。对投标人的价格分等客观评分项的评分应当一致,对其他需要借助专业知识评判的主观评分项,应当严格按照评分细则公正评分。
(2)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对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
(3)评标委员会各成员独立对每个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价,并汇总每个投标人的得分。
(4)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5)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计算各投标人的报价得分。在评标过程中,
不得去掉报价中的最高报价和最低报价。
(6)各投标人的得分为评标委员会各成员的有效评分的算术平均数。
(7)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中的规定推荐中标候选人。
(8)起草并签署评标报告。评标委员会根据评标委员会各成员签字的原始评标记录和评标结果编写评标报告。评标委员会各成员均应当在评标报告上签字,对自己的评标意见承担法律责任。对评标过程中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做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评标委员会成员
应当在评标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及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评标报告。 6.评审复核
6.1 评标报告签署前,评标委员会要对评审结果进行复核,复核意见要体现在评标报告中。
6.2 评标结果汇总完成后,除下列情形外,任何人不得修改评标结果:
(一)分值汇总计算错误的;
(二)分项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围的;
(三)评标委员会成员对客观评审因素评分不一致的;
(四)经评标委员会认定评分畸高、畸低的。
评标报告签署前,经复核发现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当场修改评标结果,并在评标报告中记载;评标报告签署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发现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应当组织原评标委员会进行重新评审,重新评审改变评标结果的,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
第三节 评分标准综合评分法
注:计分方法按四舍五入取至百分位。 1.价格分,满分 30 分
(1)评标报价为投标人的投标报价进行政策性扣除后的价格,评标报价只是作为评标时使用。最终中标人的中标金额等于投标报价。
(2)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及《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贯彻落实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政策的通知》(桂财采〔2022〕31 号)的规定,投标人在其投标文件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且其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小型、微型企业制造,即货物由小型、微型企业生产且使用该小型、微型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对其投标价格给予 20%的扣除。
(3)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的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不重复享受政策。
(4)按照《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的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残疾
人福利性单位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该通知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5)政策性扣除计算方法。
投标人被评定为监狱企业或者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或者其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小型、微型企业制造,即货物由小型、微型企业生产且使用该小型、微型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的,该投标人的投标报价给予 20% 的扣除,扣除后的价格为评标报价,即评标报价=投标报价×(1-20%);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 30%以上的,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 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扣除后的价格为评标报价,即评标报价=投标报价×(1-6%);除上述情况外,评标报价=投标报价。
(6)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评标报价最低的评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基准价得分为 30 分。
(7)价格分计算公式:
价格分=(评标基准价/评标报价)×30 分 2.技术分,满分 60 分
(1)货物综合质量、性能分(满分 25 分)
完全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基础上(包括采购文件允许的负偏离),技术指标或参数明显高于招标文件要求(指对货物性能有显著提升),每项技术指标或参数得 2.5 分,满分 25 分。
(2)考核的产品(指已办理采购进口产品审批手续的产品和核心产品)资料及证明文件分(本条款仅针对采购需求中的实质性要求以外的参数配置的佐证材料作评分),满分 10 分
一档:提供考核的产品中的核心产品产品资料(如厂家提供的彩页或厂家出具的参数证明等),能佐证采购需求参数,得 5 分
二档:提供全部考核的产品的产品资料(如厂家提供的彩页或厂家出具的参数证明等),能佐证采购需求参数,得 10 分
(3)售后服务分(满分 15 分)
一档(5 分):售后服务方案满足采购文件要求,且承诺:设备出现故障后,1 小时内做出响应,3 小时内派工程师到现场进行故障排除,24 小时内故障无法修复的,需要立即提供与原设备技术参数要求相同或高于原设备技术参数要求的备用产品,以保证采购人的正常工作;
二档(10 分):满足一档前提下,到达故障现场时间承诺 2 小时内,明确定期维护措施(定期上门维护服务时间为不少于一年 2 次)、提供保修期内维修服务方案,提供售后服务团队人员列表,且人员专业配置结构符合项目实际需求;
三档(15 分):满足二档的前提下,到达故障现场时间承诺 1 小时内、明确定期维护措施(定期上门维护服务时间为不少于一年 4 次),且在 12 小时内不能修复故障设备的能立即提供同档次设备或优于原设备技术参数要求的备用产品,承诺保证培训采购人的使用人员熟练掌握维护保养及基本维修技能等情况。
(4)技术培训,满分 10 分
一档(5 分):技术培训方案包括有培训内容和培训措施、培训流程、培训人数等内容。
二档(10分):培训服务方案有详细的培训内容和培训措施、培训流程、培训时间、培训地点、培训人数等内容,提供培训教材,配置符合本项目特点的培训师资。
3.商务分,满分 10 分
(1)投标人 2022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具有同类或类似专用仪器设备采购项目业绩(业绩以提供的合同为准,要求必须提供签订的合同首页、配置清单关键页、签字盖章页复印件作为证明),提供一份合同得 1 分,满分 8 分。
(2)投标人具有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提供有效证书扫描件,得 2 分。总得分=1+2+3
(一) 综合评分法
1.评标委员会将根据评审后总得分由高到低排列次序并推荐中标候选人。总得分相同的,以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相同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
2.根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 87 号)第三十一条第二款规定,采用综合评分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8.4 条款的规定推荐,确定后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
(二)最低评标报价法
1.评标委员会将按照有效评标报价从低到高顺序排列,评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评标报价最低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
2. 根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 87 号)第三十一条第一款规定,采
用最低评标价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以其中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且报价最低的参加评标;报价相同的,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8.4 条款的规定推荐。
(一)评标报告与推荐中标候选人
评标委员会根据原始评标记录和评标结果编写评标报告,并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交。
(二)评标争议事项处理
评标委员会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标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及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评标报告。
第五章 拟签订的合同文本
《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合同》文本
合同编号:
采购计划号:
采购人(甲方):
中标人(乙方):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签订地点:
签订时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规定,按照招标文件(采购文件)规定条款和中标(成交)供应商承诺,甲乙双方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合同标的
1.供货一览表
供货一览表和价格具体详见乙方开标一览表。
2.合同总金额:(大写)人民币 (小写)¥ 。
3.合同合计金额包括货物的价格:包括货款、安装调试费、验收费(含检定、校准费,如有);货物的标准附件、备品备件、专用工具的价格;运输、装卸、调试、培训、技术支持、售后服务费。如招投标文件对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二条 质量保证
1.乙方所提供的货物型号、技术规格、技术参数等质量必须与投标文件承诺相一致。乙方提供的节能和环保产品必须是列入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产品。
2.乙方所提供的货物必须是全新、未使用的原装产品,且在正常安装、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其使用寿命期内各项指标均达到质量要求。
第三条 权利保证
乙方应保证所提供货物在使用时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专利权、商标权、工业设计权或其他权利。乙方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向甲方提供使用货物的有关技术资料。
没有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由甲方提供的有关合同或任何合同条文、规格、计划、图纸、样品或资料提供给与履行本合同无关的任何其他人。即使向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人员提供,也应注意保密并限
于履行合同的必需范围。
乙方保证所交付的货物的所有权完全属于乙方且无任何抵押、质押、查封等产权瑕疵。第四条 交付
1.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 天内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交货地点:南宁市采购人指定地点。
2.乙方提供不符合招投标文件和本合同规定的货物,甲方有权拒绝接受。
3.乙方应将所提供货物的装箱清单、用户手册、原厂保修卡、随机资料、工具和备品、备件等交付给甲方,如有缺失应及时补齐,否则视为逾期交货。
第五条 安装和培训
1.甲方应提供必要安装条件(如场地、电源、水源等)。
2.乙方负责甲方有关人员的培训。培训时间、地点:按甲方规定的时间和地点。
第六条 售后服务、保修期
1.乙方应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三包”规定以及投标文件承诺和本合同所附的《服务承诺》,为甲方提供售后服务。
2.货物保修起止时间:交货验收合格之日起所有设备免费保修 年(自双方代表在设备验收单上签字之日起计算,乙方投标文件优于此标准的,以乙方投标文件承诺为准) 。
3.乙方提供的服务承诺和售后服务及保修期责任等其它具体约定事项。(如有,可另附合同附件)第七条 付款方式
1.当采购数量与实际使用数量不一致时,乙方应根据实际使用量供货,合同的最终结算金额按实际使用量乘以中标单价进行计算。
2.资金性质:财政性资金。
3.付款条件:合同款分 2 笔支付:第 1 笔,在合同签订后 10 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首次支付合同总金额的 40%;第 2 笔,所有设备到货验收合格后,10 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 60%。甲方第一次付款,乙方无需提供同等金额的发票,甲方第二次付款前,乙方应将合同总金额的合法、有效增值税专用发票开具给甲方,否则,甲方可以顺延付款。
第八条 履约保证金
1.履约保证金金额:按中标总金额的 2%。
2.履约保证金递交方式:乙方在收到中标通知后 5 个工作日内以银行转账、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方式向甲方提交。
3.履约保证金退付方式、时间及条件:验收之日起满 1 年,期间提供的售后服务能够满足甲方需求且未发生严重质量问题,经乙方提出申请后 5 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或办理退保函手续。签订合同后,如乙方
不按双方签订的合同规定履约,则其全部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不足以赔偿损失的,按实际损失赔偿。
4.缴纳履约保证金的指定账户:
开户名称:广西壮族自治区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开户银行:工行南宁市民族支行
银行账号:2102109209249002028
第九条 税费
本合同执行中相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承担。第十条 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
1.乙方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货物性能、技术要求、质量标准向甲方提供未经使用的全新产品。对达不到要求者,根据实际情况,经双方协商,可按以下办法处理:
⑴更换:由乙方承担所发生的全部费用。
⑵贬值处理:由甲乙双方合议定价。
⑶退货处理:乙方应退还甲方支付的合同款,同时应承担该货物的直接费用(运输、保险、检验、货款利息及银行手续费等)。
2.如在使用过程中发生质量问题,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后按乙方投标文件承诺时间到达甲方现场处理。
3.在质保期内,乙方应对货物出现的质量及安全问题负责处理解决并承担一切费用。
4.上述的货物免费保修期详见本合同条款第六条要求,因人为因素出现的故障不在免费保修范围内。超过保修期的机器设备,终生维修,维修时只收部件成本费。
第十一条 调试和验收
1.甲方对乙方提交的货物依据招标文件上的技术规格要求和国家有关质量标准进行现场初步验收,外观、说明书符合招标文件技术要求的,给予签收,初步验收不合格的不予签收。货到后,甲方应当在到货
(安装、调试完)后七个工作日内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由甲乙双方签署货物验收单并加盖甲方公章,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2.乙方交货前应对产品作出全面检查和对验收文件进行整理,并列出清单,作为甲方收货验收和使用的技术条件依据,检验的结果应随货物交甲方。
3.甲方对乙方提供的货物在使用前进行调试时,乙方需负责安装并培训甲方的使用操作人员,并协助甲方一起调试,直到符合技术要求,甲方才做最终验收。
4.对技术复杂的货物,甲方应请国家认可的专业检测机构参与初步验收及最终验收,并由其出具质量检测报告。
5.验收时乙方必须在场,验收完毕后作出验收结果报告;验收费用由乙方负责。
6.采购人委托采购代理机构组织的验收项目,其验收时间以该项目验收方案确定的验收时间为准,验收结果以该项目验收报告结论为准。在验收过程中发现乙方有违约问题,可暂缓资金结算,待违约问题解决后,方可办理资金结算事宜。
7.甲方对验收有异议的,在验收后五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乙方提出,乙方应自收到甲方书面异议后 3 日内及时予以解决。
第十二条 货物包装、发运及运输
1.乙方提供的货物均应按投标文件承诺的包装材料、包装标准、包装方式进行包装,每一包装单元内应附详细的装箱单和质量合格证。货物的运输方式:不计。
2.乙方负责货物运输,货物运输合理损耗及计算方法:损耗由乙方承担。
3.乙方应在货物发运前对其进行满足运输距离、防潮、防震、防锈和防破损装卸等要求包装,以保证货物安全运达甲方指定地点。
4.使用说明书、质量检验证明书、随配附件和工具以及清单一并附于货物内。
5.乙方在货物发运手续办理完毕后二十四小时内或货到甲方四十八小时前通知甲方,以准备接货。
6.货物在交付甲方前发生的风险均由乙方负责。
7.货物在规定的交付期限内由乙方送达甲方指定的地点视为交付,乙方同时需通知甲方货物已送达。第十三条 违约责任
1.乙方所提供的货物规格、技术标准、材料等质量不合格的,应及时更换,更换不及时的按逾期交货处罚;因质量问题甲方不同意接收的或特殊情况甲方同意接收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货款额 5%违约金并赔偿甲方经济损失。
2.乙方提供的货物如侵犯了第三方合法权益而引发的任何纠纷或诉讼,均由乙方负责交涉并承担全部责任。
3.因包装、运输引起的货物损坏,按质量不合格处理。
4.甲方无故延期接收货物、乙方逾期交货的,每天向对方偿付违约货款额 3‰违约金,但违约金累计不得超过违约货款额 5%,超过 10 天对方有权解除合同,违约方承担因此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甲方延期付货款的,每天向乙方偿付延期货款额 3‰滞纳金,但滞纳金累计不得超过延期货款额 5%。
5.乙方未按本合同和投标文件中规定的服务承诺提供售后服务的,乙方应按本合同合计金额 5%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6.乙方提供的货物在质量保证期内,因设计、工艺或材料的缺陷和其它质量原因造成的问题,由乙方负责,费用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不足另补。
7.其它违约行为按违约货款额 5%收取违约金并赔偿经济损失。第十四条 不可抗力事件处理
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
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
3.不可抗力事件延续一百二十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第十五条 合同争议解决
1.因货物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的,应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对货物质量进行鉴定。货物符合标准的,鉴定费由甲方承担;货物不符合标准的,鉴定费由乙方承担。
2.因履行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甲乙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的,可向甲方有管辖权限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诉讼期间,本合同继续履行。第十六条 合同生效及其它
1.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
2.合同执行中涉及采购资金和采购内容修改或补充的,须经财政部门审批,并签书面补充协议报财政部门备案,方可作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3.本合同未尽事宜,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条文执行。第十七条 合同的变更、终止与转让
1.除《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条规定的情形外,本合同一经签订,甲乙双方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终止。
2.乙方不得擅自转让(无进口资格的供应商委托进口货物除外)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第十八条 签订本合同依据
1.中标通知书;
2.开标一览表;
3.投标函;
4.商务条款偏离表;
5.技术需求偏离表;
6.采购需求;
7.其他合同文件。
8.上述合同文件互相补充和解释。如果合同文件之间存在矛盾或者不一致之处,以上述文件的排列顺序在先者为准。
第十九条 本合同一式七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广西区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广西科联招标中心有限公司各一份,甲方三份,乙方二份。
甲方(章)广西壮族自治区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2024 年 月 日 | 乙方(章) | 2024 年 | 月 | 日 |
单位地址: | 单位地址: | |||
法定代表人: | 法定代表人: | |||
委托代理人: | 委托代理人: | |||
电话: | 电话: | |||
电子邮箱: | 电子邮箱: |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
账号: | 账号: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
经办人: | 2024 年 | 月 | 日 |
合 同 附 件
一般货物类
1. 乙方承诺具体事项: | |
2. 售后服务具体事项: | |
3. 保修期责任: | |
4. 其他具体事项: | |
甲方(章) 年 月 日 | 乙方(章) 年 月 日 |
注:售后服务事项填不下时可另加附页
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1.资格证明文件封面的格式(参照此格式自拟):
电子投标文件
资格证明文件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
所投分标(如有则填写,无分标时填写“无”或者留空):投标人名称:
年 月 日
2.资格证明文件目录
根据招标文件规定及投标人提供的材料自行编写目录(部分格式后附)。
3.声明函的格式:
声明函
致: 广西科联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投标人名称)系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供应商,经营地址 。
我方愿意参加贵方组织的(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项目的投标,为便于贵方公正、 择优地确定中标人,我方就本次投标有关事项郑重声明如下:
1.我方向贵方提交的所有投标文件、资料都是准确的和真实的。
2.我方不是采购人的附属机构;不是为本次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在获知本项目采购信息后,与采购人聘请的为此项目提供咨询服务的公司及其附属机构没有任何联系。
3.在此,我方宣布同意如下:
(1)将按招标文件的约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
(2)已详细审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包括澄清或者更正公告(如有);
(3)同意提供按照贵方可能要求的与投标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者资料。
4.我方在此声明,我方在参加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五十条要求对政府采购合同进行公告,但政府采购
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我方就对本次投标文件进行注明如下:(两项内容中必须选 择一项)
□我方本次投标文件内容中未涉及商业秘密。
□我方本次投标文件涉及商业秘密的内容有: 。
6.以上事项如有虚假或者隐瞒,我方愿意承担一切后果,并不再寻求任何旨在减轻或者免除法律责任的辩解。
特此承诺。
注: 如为联合体投标,盖章处须加盖联合体各方公章,否则其投标文件作无效响应处理。
投标人名称(盖公章):
年 月 日
4.联合体投标协议书的格式:
联合体投标协议书
(所有成员单位名称)自愿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 广西科联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组织的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投标。现就 联合体投标事宜订立如下协议:
1. (某成员单位名称)为联合体名称牵头人。
2.联合体牵头人合法代表联合体各成员负责本招标项目投标文件编制和合同谈判活动,并代表联合体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并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负责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组织和协调工作。
3.联合体牵头人在本项目中签署和盖章的一切文件和处理的一切事宜,联合体各成员均予以承认。 联合体各成员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和合同的要求全面履行义务,并向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4.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如下: 。
5.本联合体中, (某成员单位名称)为 (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其协议合同金额占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的 %。【如联合体成员中有小型、微型企业的,请填写此条,否则无需填写;如联合体成员中有多个小型、微型企业的,请逐一列出。】
6.本协议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
7.本协议书一式 份,联合体成员和采购代理机构各执一份。
注:本协议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本协议书由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牵头人名称: (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成员一名称: (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成员二名称: (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
年 月 日
1.商务文件封面的格式(参照此格式自拟):
电子投标文件
商务文件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
所投分标(如有则填写,无分标时填写“无”或者留空):投标人名称:
年 月 日
2.商务文件目录
根据招标文件规定及投标人提供的材料自行编写目录(部分格式后附)。
3.无串通投标行为的承诺函的格式:
参加本项目无串通投标行为的承诺函
一、我方承诺无下列相互串通投标的情形:
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或者不同投标人报名的 IP 地址一致的;
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3.不同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员为同一个人;
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账户转出。二、我方承诺无下列恶意串通的情形:
1.投标人直接或者间接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处获得其他投标人的相关信息并修改其投标文件;
2.投标人按照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的授意撤换、修改投标文件;
3.投标人之间协商报价、技术方案等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4.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投标人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5.投标人之间事先约定一致抬高或者压低投标报价,或者在招标项目中事先约定轮流以高价位或者低价位中标,或者事先约定由某一特定投标人中标,然后再参加投标;
6.投标人之间商定部分投标人放弃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或者放弃中标;
7.投标人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之间、投标人相互之间,为谋求特定投标人中标或者排斥其他投标人的其他串通行为。
以上情形一经核查属实,接受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对我方认定存在围标串标行为,我方愿意承担一切后果,并不再寻求任何旨在减轻或者免除法律责任的辩解。
投标人名称(盖公章):日期: 年 月 日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格式: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投 标 人:
地 址:
姓 名: 性 别:
年 龄: 职 务:
身份证号码:
系 (投标人名称) 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
附件: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投标人名称(盖公章):日期: 年 月 日
注:自然人投标的无需提供
附件:
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粘帖处(正、反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