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基金名称 基金主代码 1 天弘养老目标日期 2045 五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 017404 2 天弘永丰平衡养老目标三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 017179 3 天弘旗舰精选 3 个月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 013089 4 天弘养老目标日期 2030 一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 013571 5 天弘养老目标日期 2035 三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 007748 6...
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可投资于公开募集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并修订基金合同、托管协议等法律文件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指引第 2 号-基金中基金指引》(以下简称“《基金中基金指引》”)等法律法规及各基金基金合同等规定,经与各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并向中国证监会备案,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旗下部分公募基金中基金就参与公开募集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公募 REITs”)投资事宜修订基金合同、托管协议等法律文件,包括明确投资范围包含公募 REITs、增加公募 REITs 的投资策略、明确公募 REITs 估值方法、增加公募 REITs 的风险提示等。本次修订将自 2023 年 7 月 5 日起正式生效。现将基金合同、托管协议等法律文件修订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修订的基金范围
本次修订涉及基金管理人旗下 8 只公募基金中基金,详情如下:
序号 | 基金名称 | 基金主代码 |
1 | 天弘养老目标日期 2045 五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 | 017404 |
2 | 天弘永丰xx养老目标三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 | 017179 |
3 | 天弘旗舰精选 3 个月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 | 013089 |
4 | 天弘养老目标日期 2030 一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 | 013571 |
5 | 天弘养老目标日期 2035 三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 | 007748 |
6 | 天弘永丰稳健养老目标一年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 | 013826 |
7 | xxxxxx养老目标三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 | 009385 |
8 | xx永裕稳健养老目标一年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 | 008621 |
二、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等法律文件修订内容
1、基金合同具体修订内容包括:
(1)“投资范围”部分明确了“基金”包含公开募集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以天弘旗舰精选 3 个月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为例,投资范围修改为:“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经中国证监会依法核准或注册的公开募集的基金份额(包括封闭式基金、开放式基金、上市开放式基金(LOF)和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ETF)、QDII 基金、商品基金(含
商品期货基金和黄金 ETF)、公开募集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公募 REITs”),不包括基金中基金)、香港互认基金、国内依法发行或上市的股票
(包括主板、中小板、创业板、存托凭证及及其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股票)、港股通标的股票、债券(含国债、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证券公司短期公司债券、次级债、可转换债券(含分离交易可转债)、可交换债券、央行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地方政府债等)、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同业存单、银行存款、现金,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
(2)“投资策略”部分增加公募 REITs 投资策略:“本基金可投资公募 REITs。本基金将综合考量宏观经济运行情况、基金资产配置策略、底层资产运营情况、流动性及估值水平等因素,对公募 REITs 的投资价值进行深入研究,精选出具有较高投资价值的公募 REITs 进行投资。本基金根据投资策略需要或市场环境变化,可选择将部分基金资产投资于公募 REITs,但本基金并非必然投资公募 REITs。”
(3)公募 REITs 适用基金合同关于封闭式基金所规定的估值方法,并在 ETF 基金、境内上市定期开放式基金、封闭式基金估值条款部分明确:“当基金管理人认为所投资基金按上述条款进行估值存在不公允时,应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采用合理的估值技术或估值标准确定其公允价值。”
2、托管协议涉及上述内容的条款已一并调整。
3、在招募说明书“风险揭示”章节中增加:“投资公募 REITs 的风险。公募 REITs 采用“公募基金+基础设施资产支持证券”的产品结构,主要特
点如下:一是公募 REITs 与投资股票或债券的公募基金具有不同的风险收益特征,80%以上基金资产投资于基础设施资产支持证券,并持有其全部份额,基金通过基础设施资产支持证券持有基础设施项目公司全部股权,穿透取得基础设施项目完全所有权或经营权利;二是公募 REITs 以获取基础设施项目租金、收费等稳定现金流为主要目的,收益分配比例不低于合并后基金年度可供分配金额的 90%;三是公募 REITs 采取封闭式运作,不开放申购与赎回,在证券交易所上市。
投资公募 REITs 可能面临以下风险,包括但不限于:
1)基金价格波动风险。
公募 REITs 大部分资产投资于基础设施项目,具有权益属性,受经济环境、运营管理等因素影响,基础设施项目市场价值及现金流情况可能发生变化,可能引起公募 REITs 价格波动,甚至存在基础设施项目遭遇极端事件(如地震、台风等)发生较大损失而影响基金价格的风险。
2)基础设施项目运营风险。
公募 REITs 投资集中度高,收益率很大程度依赖基础设施项目运营情况,基础设施项目可能因经济环境变化或运营不善等因素影响,导致实际现金流大幅低于测算现金流,存在基金收益率不佳的风险,基础设施项目运营过程中租金、收费等收入的波动也将影响基金收益分配水平的稳定。此外,公募 REITs 可直接或间接对外借款,存在基础设施项目经营不达预期,基金无法偿还借款的风险。
3)流动性风险。
公募 REITs 采取封闭式运作,不开通申购赎回,只能在二级市场交易,存在流动性不足的风险。
4)终止上市风险。
公募 REITs 运作过程中可能因触发法律法规或交易所规定的终止上市情形而终止上市,导致投资者无法在二级市场交易。
5)税收等政策调整风险。
公募 REITs 运作过程中可能涉及基金份额持有人、公募基金、资产支持证券、项目公司等多层面税负,如果国家税收等政策发生调整,可能影响投资运作与基金收益。
6)公募 REITs 相关法律法规和交易所业务规则,可能根据市场情况进行修改,或者制定新的法律法规和业务规则,投资者应当及时予以关注和了解。” 4、根据《基金中基金指引》、《公开募集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指引(试
行)》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约定,公募 REITs 属于经中国证监会依法注册、公开募集的证券投资基金,公司旗下基金中基金基金合同约定的投资范围均包含“经中国证监会依法核准或注册的基金”,可将公募 REITs 纳入投资范围。本次修订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并已履行规定程序,符
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规定。
三、天弘养老目标日期2045五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天弘永丰xx养老目标三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的基金合同、托管协议等法律文件将自基金管理人办理完毕基金生效备案手续并取得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之日起正式生效。
四、除本公告另有规定外,上述基金合同、托管协议等法律文件的修订事宜自2023年7月5日起生效,修订后的各基金基金合同、托管协议全文将与本公告同日登载于本公司网站(xxx.xxxxxx.xxx.xx)及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xxxx://xxx.xxxx.xxx.xx/xxxx)。基金管理人届时将更新各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相关内容,并揭示风险。
五、其他事项 1.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客户服务电话:95046
网址:xxx.xxxxxx.xxx.xx 2.风险提示: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在投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基金信息披露文件,全面认识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在了解产品情况及销售机构适当性意见的基础上,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投资期限和投资目标,对基金投资作出独立决策,选择合适的基金产品。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特此公告。
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二〇二三年七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