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ntract
股票代码:300105 股票简称:龙源技术 编号:临 2013-040
烟台龙源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内蒙古国电电力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的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
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xx或重大遗漏。
2013 年 12 月 3 日,烟台龙源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龙源技术”)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通过了关于与内蒙古国电电力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内蒙电建公司”)进行关联交易的议案。
一、交易概述
2013年初至今,公司与内蒙电建公司共计签署(或拟签署)4笔关联交易合同,如下:
1.2013年2月,公司与内蒙电建公司签署施工承包合同,内蒙电建为公司准大低氮燃烧项目提供工程施工服务,合同金额180万元。同时公司就安装工程中所有建筑、机务、电 气、热工、保温等各专业主材采购事项,与内蒙电建公司签署代理采购合同,金额35万元。
2.2013年2月,公司与内蒙电建公司签署工程施工承包合同,内蒙电建为公司大武口余热利用项目提供场地平整施工服务,合同金额90万元。
3.2013年9月,公司与内蒙电建公司签署工程施工服务合同,内蒙电建为公司酒泉余热回收利用项目提供土建工程服务,合同金额570万元。
4.2013年12月,公司拟与内蒙电建公司签署工程施工服务合同,内蒙电建为公司酒泉余热回收利用项目提供安装工程服务,合同金额700万元。
公司与内蒙电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均为中国国电集团公司,上述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上述关联交易合同金额总计为1575万元,超过公司上一年经审计净资产的0.5%,但未达到上一年经审计净资产的 5%,无需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董事会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本项关联交易议案。xxxxx、王公x先生、xxx先生、xx先生和xx女士作为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一)内蒙古电建公司简介
公司全称:内蒙古国电电力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注册地址:xxxxxxxxxxxx00x
法定代表人:xxx
注册资本:20070.99万元
营业范围: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房屋建筑工程总承包;土石方工程专业承包;预拌商品混凝土专业承包;钢结构工
程;无损检测工程专业承包;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机电安装工程施工总承包;公用管道、工业管道安装;承装、承修、承试电力设施、电力工程调试等。
2012年末,内蒙电建公司总资产为73803.95万元,2012年全年营业收入为70007.1万元,净利润为-4837.7万元。
(二) 与本公司关联关系
内蒙电建公司是公司实际控制人中国国电集团公司所属企业,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为公司关联方。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交易标的为内蒙电建依据合同约定向公司提供工程施工、安装和必要的工程材料代理采购服务。
四、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上述关联交易按市场方式定价,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五、交易的主要内容
1.准大电厂低氮燃烧系统工程安装项目,内蒙电建公司负责在施工期内,按业主要求的工期完成燃烧器安装,并配合完成锅炉冷热态调试;公司按工程工期进度向其支付合同款项,付款方式为电汇和商业承兑汇票的组合付款方式。关于代理采购合同,内蒙电建公司负责按施工技术协议要求代理采购安装工程中所有建筑、机务、电气、热工、保温等各
专业主材,公司以电汇方式向其支付代购材料款。
2.大武口余热利用项目的场地平整工程,内蒙电建公司负责在施工期内,按要求的工期完成灰场场地废弃物清理、混凝土垃圾破解及清理,并运至城市规划指定的填埋场,恢复灰场场地平整;公司按工程工期进度向其支付合同款项,付款方式为电汇和商业承兑汇票的组合付款方式。
3.酒泉余热回收利用项目的土建工程,内蒙电建公司负责酒泉项目的全部土建工作,包含热泵厂房及电控室建筑、钢结构、检修平台、管道支墩、支架、配合验收、负责水电气及施工场地租赁、施工相关纠纷处理等。公司将按工程工期进度向其支付合同款项,付款方式为电汇和商业承兑汇票的组合付款方式。
4.酒泉余热回收利用项目的安装工程,内蒙电建公司负责酒泉项目的全部安装工作、乏汽管道主材与加工制作、单体调试、配合系统调试和整套启动试运、配合验收工作,负责水电气及施工场地租赁、施工相关纠纷处理、负责所有到货物资(包含主设备及辅助设备、溴化锂溶液等)的装卸及代保管等。公司将按工程工期进度向其支付合同款项,付款方式为电汇和商业承兑汇票的组合付款方式。
六、涉及交易的其他安排
本次交易不涉及其他安排。
七、关联交易目的及对本公司影响
公司将低氮燃烧改造和余热回收利用工程项目的施工承建和安装部分工作外包给有资质和能力的企业实施,是公司履行项目合同、完成项目的必要组成部分。通过市场化方式确定内蒙电建公司为施工单位,遵循了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
公司与关联方的关联交易根据公司经营需要发生,依照
《公司章程》以及有关协议规定进行,且均以市场公允价格为基础,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影响。
八、年初至今公司与内蒙电建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
2013年初至今,公司已与内蒙电建公司签署了《准大低氮燃烧项目施工承包合同》、《施工材料代理采购合同》、
《土地平整施工合同》和《酒泉余热项目土建工程施工合同》,合同金额共计875万元。
九、独立董事及保荐机构意见
1、 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同意将该关联事项递交董事会审议,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公司与内蒙古国电电力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均属于满足公司主营业务发展需求的正常往来。内蒙电建具有相应的施工资质和能力,公司与内蒙电建的关联交易是履行项目合同、完成项目的必要组成部分。上述关联交易依据市场方式定价,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
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影响。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上述关联交易事项。
2、保荐机构意见
公司保荐机构中银国际证券有限公司对本关联交易事项发表如下意见:
经核查龙源技术相关文件及与龙源技术的相关人员访谈,保荐机构认为:上述关联交易属于龙源技术的正常经营行为,关联交易价格以市场公允价格为基础确定,不存在损害龙源技术及其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对龙源技术的独立性产生影响。该项关联交易事项已经龙源技术董事会审议通 过,履行了必要的内部审议程序。综上,中银国际同意龙源技术上述关联交易。
特此公告。
烟台龙源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一三年十二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