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如意外傷害事故或罹患突發性疾病發生在境外的,自意外傷害事故或罹患突發性疾病發生之日起九十日內,被保險人在事故發生地所在國家或地區的醫院進行治療所發生的,符 合本附加條款的,實際支出的合理、慣常且必須的醫療費用,包括醫生診斷費、手術費、住院費、藥費(僅限於醫生處方所指定的藥品)、X 光檢查、醫療用品、救護車等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