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ntract
北京大学第一医院采购及招投标
xx协议书
项目名称:
医院招标投标办公室(甲方):北京大学第一医院 投标供应商(乙方):
为加强医院廉政建设,规范采购及招投标的各项活动,保证采购及招投标活动的公开、公平、公正,防止违法违纪行为发生,保护国家、医院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依据国家 相关法律法规,经双方约定,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 甲方的承诺
甲方及甲方工作人员在采购及招投标活动的事前、事中、事后以及履行中标合同过程中,应严格遵守以下承诺:
(一)严格遵守国家、医院等有关采购及招投标活动的法律、法规、制度,以及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
(二)项目招标投标有关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形式向医院介绍投标人,或者其亲属参与相关项目投标。
(三)不收受或变相收受乙方任何形式的馈赠;不以任何形式向乙方索要钱物;不在乙方报销应由甲方及其工作人员个人支付的费用;不参加乙方安排的旅游或高消费娱乐活动;不参加乙方宴请;不要求乙方为工作人员及其亲属经商、工作安排、出国(境)提供方便。
(四)采购及招投标期间不单人约见乙方工作人员。
(五)不向乙方及任何其他第三方泄露采购及招投标活动中应保密的任何信息及细节问题。
(六)须及时将采购及招标结果在医院内网公开,接受全院职工监督。
第二条 乙方的承诺
在投标过程和中标后履行合同过程中,乙方与甲方应保持正常的业务交往,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程序进行投标和履行合同,并严格遵守以下承诺:
(一)严格遵守国家、医院等有关采购及招投标活动的法律、法规、制度,以及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
(二)不向甲方工作人员及其亲属赠送礼品、礼金(礼券)、有价证券,或提供无偿服
务;不报销应由甲方及其工作人员个人支付的费用;不为甲方安排旅游或高消费娱乐活动;不宴请甲方;不为甲方工作人员及其亲属经商、工作安排、出国(境)提供方便。
(三)不单人约见甲方工作人员;不到甲方工作人员家中或其他非办公场所商谈业务。
(四)不向甲方工作人员询问评标情况或施加任何影响。
(五)不通过中介公司或任何单位、个人向甲方工作人员打招呼,施加压力。
第三条 监督及责任
(一)甲乙双方自觉接受监督。
(二)如发现任何违反本协议的行为,双方均可向甲方监察部门举报。甲方监察部门将依据有关规定,视情节对相关人员予以相应组织处理或纪律处分。
(三)甲方监察部门有权对采购及招投标活动进行监督,有权制止、纠正违反本协议的行为。
(四)如乙方违反本协议约定,甲方有权视情节给予处罚,包括取消投标资格、宣布中标无效、停止其参加甲方项目投标资格 1 至 3 年等。
第四条 其他
(一)本协议书作为招标文件和中标合同的附件,与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经双方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二)本协议书应在投标人领取招标文件时发放,并在投标前签订,自签订之日起执行。
(三)本协议书一式两份,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如投标供应商中标,应在采购及招投标档案中备案保存。
甲方:(xxxx) 乙方:(xx)
部门负责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