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ntract
xx提示:請仔細閱讀;商業、法人及非法人團體使用趨勢科技軟體及服務時應受以下法律條款與條件之限制
趨勢科技授權合約
試用及付費使用授權
企業、中小型企業軟體及服務日期:2013 年 9 月
版本:繁體中文/台灣
1. 範圍 x合約適用於所有趨勢科技軟體(以下稱為「軟體」)、與軟體分離以產品型態出售之服務(以下稱為「獨立專屬服務」)以及販賣給中小型企業(以下稱為「中小型企業」)與大企業(以下稱為「企業」)之軟體之服務組件(以下稱為「服務組件」)。獨立專屬服務與服務組件一起統稱為「服務」。本合約對於 Trend Micro Encryption for Email(以下稱「TMEE」)之個人使用亦有適用。專業或專家服務則由其他合約所規範。
2. 有拘束力之契約 x授權合約(以下稱「本合約」)為趨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或被授權之關係企業(以下稱「趨勢科技」)與基於試用或付費使用趨勢科技軟體或服務之法人或非法人團體,或以個人使用目的而使用 TMEE 之個人間所訂之有拘束力之契約。法人或非法人團體之員工或其他代理人,包括安裝或註冊本軟體或服務之經銷商或承攬人(以下稱「代表人」)於使用本軟體或服務之前,必須代表所屬之法人或非法人團體接受本合約。基於個人使用目的而安裝或登記 TMEE 之個人,於使用 TMEE 前必須接受本合約。當法人或非法人團體代表人或個人有效接受本合約時,即稱為「您」。建議列印本合約並以電子檔形式加以儲存。
注意:本合約第 19 條限制趨勢科技之責任範圍,第 8、15、16 及 17 條限制擔保責任以及您的救濟方法,第 10 條規定使用本軟體及服務之重要條件,附件個人隱私安全聲明詳述您於使用本軟體時可能會傳送至趨勢科技之資訊。在接受本合約之前請仔細閱讀上述之各條款。
3. 合約接受 (a)若(基於付費使用、試用或個人使用之目的)自我們網站下載軟體或開始服務時,當代表人或個人於下載或安裝之前點選下方之「我接受合約」、「OK」或
「是」之按鈕或方格,該法人、非法人團體或個人被視為已接受本合約並與趨勢科技訂定一具有法律拘束力之契約;(b)若使用經產品包裝之 CD/DVD 來安裝軟體,當代表人拆封 CD/DVD 包裝或外殼時,該法人或非法人團體被視為已接受本合約並與趨勢科技訂定一具有法律拘束力之契約;(c)若法人或非法人團體已經使用軟體或服務之評估版或其他版本,當代表人輸入已付費使用之產品註冊序號或啟動碼(無論何者為先),該法人、非法人團體或個人被視為以付費用戶之身分同意接受本合約。
4. 合約拒絕 x個人並未被法人、非法人團體或其他個人授權代表其接受本合約,或代表人不同意本合約之任何條款及條件,請點選下方之「我不接受」或「否」之按鈕或方格,及(或)不要輸入註冊序號或啟動碼 、拆封CD/DVD 包裝或外殼或使用軟體或服務。
若任何法人或非法人團體不同意本合約之任一條款且於收到本合約之通知前已經付費,該法人或非法人團體得於收到訂購確認單或授權證明書 30 天之內向供應商要求退款。
5. 可適用之合約 當安裝軟體或開始服務時,您可能被提醒將接受相同或不同版本之趨勢科技授權合約。除非軟體或服務受現存經趨勢科技簽署之書面契約所拘束(此種情形該經簽署之合約將優先適用),第一個您有效接受之合約將優先適用。您所適用之更新檔亦適用本合約之規定。更新檔將取代之前軟體或服務已授權之部份。有些主要或次要產品之更新可能需要您接受額外或不同之授權條款作為使用該產品之前提條件。除此之外,本合約以及趨勢科技關於維護或電腦、虛擬機器或用戶之授權碼等書面說明書將取代任何先前或同時訂定之書面或口頭契約、xx或認知。本合約之修改必須經趨勢科技之書面同意。
6. 可適用之條款與定義 付費使用授權:若您為付費使用用戶,第 1 條至第 7 條以及第 9 條至第 28 條條文適用於您。試用或個人使用授權:若您為「試用用戶」或「個人用戶」,本合約之第 1 條至第 8 條、第 10 條、第 13 條、第 14 條、第 18 條、第 20 條、 第 21條至第 25 條、第 27 條及第 29 條適用於您。
「電腦」指個人電腦、工作平台、手提個人電腦、手機或移動式電話、或其他數位化電子裝置。
「內容安全性更新」為本軟體有關內容安全元件(亦稱模式或定義)之新版本。
「相關文件」指提供給您有關本軟體及/或服務之技術文件及操作指示,包括書面更新資料、「讀我」檔案及線上提供之說明。
「授權文件」指一個或數個規定有關您被授權使用本軟體及服務之文件,該等文件如下:附隨於本合約或在本合約之前或之後,趨勢科技所出具之採購單、訂單確認、授權證明或類似之授權文件,或您與趨勢科技成立之書面協議。
「重大產品更新」為本軟體包含新功能或特色之後續版本。
「次要產品更新」為本軟體之後續版本,包括瑕疵修正或簡易更新,基本上係於該版本號碼小數點之右側標示其變動。
「付費使用用戶」指購買本軟體及/或服務授權之人或 IBM 產品之合法使用用戶(定義詳見下述)。
「個人用戶」指以個人非商業目的而使用TMEE 之人。
「服務更新」指資料庫、掃瞄功能或核心技術等服務之改善,且不需終端用戶作為即得自動執行。
「試用用戶」指非購買本軟體及/或服務授權而僅為了試用或評估之目的而使用本軟體及/或服務之人。
「使用程度」指授權使用模式(包括但不限於,可適用之電腦、操作平台、作業系統、硬體系統、應用系統、處理器、密鑰、用戶、伺服器、機器層級限制),趨勢科技於收到本軟體及/或服務之訂購單時,依據本合約及或其他相關授權文件,其得透過該等模式衡量本軟體及/或服務之使用、對本軟體及/或服務之授權使用加以定價以及授權使用本軟體及/或服務。
「用戶」指為您工作之員工或受您委託之獨立顧問,且其使用或得使用電腦(包括共用電腦)或其他設備而該電腦或設備直接或間接連結到有安裝本軟體之伺服器或其他系統,或其受惠於使用該軟體,或者,事實上使用本軟體任何一部分之人。
「虛擬機器」指執行軟體之機器(例如:電腦),其執行程式如同實體機器一般。
7. 權利歸屬 x軟體、服務以及相關文件為趨勢科技或其授權人所擁有之財產,並受著作權法、營業秘密法、台灣或其他國家專利法以及國際條約之保護。當接受本合約時,您僅取得本合約第 8 條以及第 9 條關於本軟體、相關文件以及服務之有限權利。
8. 試用或個人使用授權 試用用戶:若您為試用用戶,您得基於評估或測試目的在非生產性之環境下自您下載本軟體或開始本服務之 30 天內(以下稱為「評估期間」)使用本軟體或服務。您有權於評估期間取得您所在國家以網站或電子郵件形式提供之客戶服務、次要產品更新、內容安全性更新以及服務更新(如該國家有可資適用之服務或更新)。以上用語依第 6 條定義之。限於個人用戶之趨勢科技郵件加密客戶端: 您得基於非獨佔、不可轉讓、不可讓與之基礎下,為您個人非商業性之方式使用 TMEE。每一電子郵件網域不得超過五位用戶(不含特定消費者網域)存取或使用 TMEE 軟體。您在您所在之國家有權取得以網站為基礎之客戶服務。您同意使用 TMEE 建立電子簽名,該電子簽名能有效建立您電子郵件通信之真實性與完整性,且於可適用法律允許之最大範圍內,該電子簽名能作為證據呈現於法庭用以證明您電子郵件通信之真實性與完整性。
於可適用法律允許之最大範圍內,提供給您基於測試、評估或個人使用之目的而使用本軟體、服務及相關文件,被視為以現狀提供且無任何瑕疵擔保責任。非經趨勢科技之事前書面同意,您不得使用本軟體、服務及相關之文件:(i)若您係趨勢科技之直接競爭者;或(ii)用於與第三人產品或服務之比較或基準測試(包括公布品質資訊及比較),惟依當地適用法律所允許範圍內者則不在此限。您使用軟體或服務之權利隨評估期間結束、個人使用 TMEE 結束而終止,或當您違反本合約之任一條款時,該權利亦為之終止。趨勢科技有權有理由或無理由終止任何試用授權或個人使用授權之權利,惟該終止需於 5 天前為書面通知。當終止時,您必須刪除或銷毀所有複製版本之軟體及相關文件,並終止使用本軟體或服務。您基於第 7 條、第 14 條、第 191 條、第 21 至第 25 條及第 27 條所生之權利及義務於終止後繼續有效。
9. 付 費 使 用 授 權
(A) 對於軟體:。在您遵守本合約規定及支付相關授權費用之前提下,(I) 限於提供您內部商業運作所需,在本合約及相關授權文件所規定之數量及使用程度範圍內,您得安裝並使用本軟體,以及(II) 您有權複製本軟體以作備份之用,但複製數量須在合理範圍內。使用服務組件規定在本條第 B 項。不超過 5 位趨勢科技控制管理者得同時存取或使用本軟體之報告衍生功能。但是 5 位用戶可取得額外同時使用授權之權利。請注意,每一台直接或間接連接安裝有本軟體之網路伺服器之虛擬機器均應支付授權費用。如您係基於訂購方式取得本軟體,您得使用本軟體之權利應於相關授權文件所載最終使用日終止,您應於該最終使用日即停止使用本軟體。
(B) 服務組件:限於維護期間內(定義詳參第 11 條),您僅得於支援您內部商業運作之範圍內,啟用或使用本軟體之服務組件,其數量及使用程度應依本合約及相關授權文件之規定。
(C) 獨立專屬服務: 趨勢科技僅將於支援您內部商業運作之範圍內,於您授權文件所載訂購期間內,透過網際網路以委外方式提供獨立專屬服務。是項專屬服務係於維護期間(定義詳參第 11 條)內隨時提供(一年 365 天,一週 7 日,全天候 24 小時,但應受相關服務層級合約之規範),您必須立即啟動本服務,以於訂購或維護期間內全程獲取是項專屬服務。您同意提供趨勢科技所有因啟動及執行獨立專屬服務所要求之資訊,包括名錄資訊及完整電子郵件位址之清單,並應通知趨勢科技實際用戶人數增加之數目,以使訂購費用可隨之調整。
(D) 相關文件:您得基於內部訓練或內部使用之需求而複製相關文件,但以合理數量為限,且所有備份均需附記與趨勢科技所提供之原本相同之所有權聲明。
(E) 僅針對 IBM Tivoli Endpoint Manager for Core Protection (以下稱「IBM 產品」)合法被授權人:若您係 IBM 產品之被授權人,且您已選擇利用趨勢科技無條件提供予 IBM 產品被授權人之可選用之軟體「趨勢科技 Smart Protection Server」(以下稱「TMSPS」)及取得該TMSPS 之使用授權,TMSPS 係趨勢科技主導之服務,提供近似於 IBM 產品功能之服務。除應遵守本合約之其他條款及條件,以下條款及條件亦適用於您及您所取得之 TMSPS 之授權及使用:(1)您向趨勢科技承諾及保證您目前係 IBM 產品之被授權人;
(2)唯有於您持有合法有效授權之期間內,始被授權合法進入、安裝及使用 TMSPS;且
(3)您同意TMSPS 係由並僅由趨勢科技依照本合約授權予您使用,且並未由 IBM、其子公司、零售業者或其他商業夥伴交付、授權或提供予您使用。即使本合約中有任何相反約定,於適用法律允許之最大範圍內,您瞭解並同意本合約之第 8 條、第 11-12 條及第 14-16條於此不生效力,且不適用於您,及您所取得TMSPS 之授權;並且TMSPS 係以現狀提 供,包括所有錯誤且概不保證。本合約其他條款仍適用於您。
10. 授權限制。您不得:(i) 將本合約之軟體、服務或其相關文件移轉或再授權予任何其他個人或法人或非法人團體;(ii) 出租、出借、拍賣或轉賣本合約之軟體、服務或其相關文件;(iii) 就本合約之軟體、服務或其相關文件從事修改、改寫、翻譯或製作衍生物;(iv) 就本合約之軟體或服務為全部或一部之反向工程、逆向編譯或拆卸,或意圖重建或發掘其原始碼、程式語言、核心概念、演算法、檔案格式、編製程序或溝通界面;(v) 將本合約之軟體或服務作為向第三人提供服務之依據;(vi)違反相關文件特訂規定使用本軟體或服務 ,或
(vii) 授權他人從事上述行為。趨勢科技保留採取合理途徑之權利,包括終止維護或任何服務,以防止未經授權而接觸或使用本軟體及/或服務。您僅得於趨勢科技授權本軟體之使用或經銷之區域內使用本軟體。
11. 維護 / 更新付費使用授權。您自取得產品序號、註冊序號、啟動碼 或訂購確認單
(視何者優先)起算之一年(以下稱「維護期間」)內,對於本軟體及 / 或服務已有付費之使用授權時,得從事次要之產品更新、內容之安全性更新及 / 或服務更新(其定義詳後述),並取得趨勢科技或本軟體或服務授權購買地國家授權經銷商所提供之以網際網路或電子郵件為主之客戶服務(合稱「維護」)(如有可資適用之維護)。於維護期間屆滿後仍擬保留維護權利時,您應在上述維護期間屆滿前向供應商(或趨勢科技)購買全年之更新維
護服務,除非您向趨勢科技(或經授權之經銷商或零售商)依當時之費率購買全年之更新維護服務,否則於維護期間屆滿後,您即無享有維護之權利,於維護期間屆滿後,趨勢科技保有對重新啟動收取除未付維護費用以外之額外重新啟動維護費用之權利,但於失效逾一年後,您即無權重新啟動維護服務。
趨勢科技就其軟體或服務保留提供修正版本之權利,包括具有新功能之後續版本(即基於其他考量之新產品或服務)。次要之產品更新、內容安全性之更新及軟體搜尋引擎元件之更新均需自趨勢科技網站上定期安裝,以使本軟體有效執行。趨勢科技保留隨時更改、更新、及修正相關條款及條件及要求您依照法規、政策、本合約之條款及條件使用本軟體及服務之權利,包括維護及其他服務之費用,並得對於在本軟體購買地以外之國家所提供之客戶服務額外收費。此些業經修正之條款及條件(指本合約中之「額外條款」)將立即生效且為本合約之一部分。您的繼續使用本軟體及服務將被視為對於任一額外條款之接受。所有此處之額外條款藉此構成本合約之一部份。客戶服務僅在各該版本發表後 18 個月內有效。
基於本合約之目的,次要產品更新與重大產品更新於安裝時即成為本軟體之一部分。於使用次要產品更新與重大產品更新時,您應遵守本合約規定及附隨於次要產品更新與重大產品更新之其他任何規定。
12. 產品註冊。為取得服務、更新及客戶服務,代表人應於趨勢科技完成註冊並啟動本軟體及服務。註冊使趨勢科技得以接觸您,並確保唯有業經有效授權之法人或非法人團體方能取得維護及其他服務。註冊時需要姓名、住址、聯絡人姓名、有效的產品序號及有效的電子郵件信箱以進行更新及其他合法通知。未予註冊不會減損您之擔保權利,但趨勢科技將無法提供服務之使用、更新或客戶服務。
13. 資料保護法規。您對本軟體及本服務之使用,可能必須各國相關資料保護法令之規定。您將必須負責自行決定是否及如何遵守這些法令之規定。
14. 同意電子通訊。趨勢科技得對您發送必要的合法通知與有關本軟體及服務之其他訊息,包括但不限於更新、升級、特殊訂單及價格,或其他類似資訊, 消費者調查及意見回覆之其他請求(統稱「訊息」)。趨勢科技將透過產品所附通知或對已知聯絡人註冊之電子郵件信箱傳送訊息,或在其網站上公告該訊息。您於接受本合約時即一併同意透過上述電子工具接收所有訊息,並承認及表示其有在網站上取得訊息之能力。
15. 附費使用授權保證。對於付費使用授權,趨勢科技保證 (i)於趨勢科技發給註冊序號或啟動碼 起 30 日內(以先發生者為準),本軟體內之程式實質符合可適用之相關文件(可隨時被更新),包括「讀我」檔案及其他網上發佈之通知文件;及(ii)於維護期間,將以專業之行為及合理之技術提供本服務(以下稱「有限擔保責任」)
16. 客戶之救濟方法。若本軟體或服務不符合上述有限擔保責任所擔保之事由時,趨勢科技所負之全部責任及您僅有之救濟方法為由趨勢科技選擇下列方式處理: (a)以商業上合理之努力更正軟體之錯誤;(b)協助您避開該軟體錯誤;或(c)退還本軟體之費用;(d)
再提供本服務;(e)退還自違反該擔保責任後之期間之已預付之費用;但您需在保固期間內依有限擔保責任之規定通知趨勢科技。如果 (A) 因意外、濫用、更動、錯誤使用或應用所致之任何錯誤,或任何其他因本軟體設計上可使用之作業系統軟體所生任何錯誤或問題所造成任何錯誤,或(B)任何錯誤或問題係因與其他類似功能或特性之軟體共同使用,或與本軟體不相容所致時,則趨勢科技對此不負有限擔保責任。任何本軟體之更換,其保固期間為自更換時起至原保固期間期滿時止。
17. 無其他保證。基於惡意及無意取得電子內容之數量及特性,趨勢科技及其經銷商、供應商不保證本軟體或服務毫無錯誤、能夠偵測所有安全性或惡意程式碼之威嚇、或所偵測者均為安全性或惡意程式碼,亦不保證本軟體及更新檔之使用能使您之網路或電腦系統免於所有病毒或其他惡意或無意取得內容;或不受任何侵犯或安全規定之違反。
除本合約第 15 條及第 16 條另有規定外,或在法律許可之最大範圍內,趨勢科技、其經銷商及供應商對於本軟體或服務不負任何其他明示或默示之擔保責任,包括但不限於,可販賣性、符合特定目的性及未侵害他人權利等擔保責任。任何有關本軟體之默示保證,其未經有效否認者,僅於您取得本軟體後之三十日內有效。
18. 備份。在您使用本軟體或服務之期間內,您同意定期將您的資料及系統在其他分離之存儲媒體上進行備份。您確認倘未遵守上述備份行為,一旦本軟體或服務或更新檔出現錯誤,您可能會喪失資料。因僅有您,非趨勢科技知悉您電腦系統及資訊之價值,故只有您能執行備份計畫及安全措施以符合您於本軟體或服務或更新檔出現錯誤導致電腦發生問題或資料流失之需求。
19. 責任之限制;衍生性損害
(A) 除法令另有規定外,趨勢科技或其供應商對下列事項不負責任:(i)於訂立本合約時無法合理預見之任何損害或(ii)任何衍生性、特別、附隨或間接損害,或任何由本合約、本軟體或服務或其維護所生或有關之資料之損壞、記憶體、系統損壞、硬碟/系統損壞、利潤損失,或營業損失。本責任限制之規定於趨勢科技被告知該損害有發生可能時,仍適用之,且不問該損失係因違約、過失、無過失責任或其他請求權基礎或其他責任理論所生。
(B) 第 19(A)條之規定,並未排除趨勢科技或其供應商對因其過失、詐欺所至之死亡或身體傷害或任何其他法律所不允許排除之責任。
(C) 除法令、第 19(A)條或第 19(B)條另有規定外,無論在何種情況下,趨勢科技或其供應商對任何請求所負之責任總額,不問該請求係基於違約、過失、無過失責任或其他請求權基礎或其他責任理論,其金額以您已付或應付之授權費用或您已付予趨勢科技或其經銷商或供應商一年份之服務費為限。您同意第 19 條對於責任分配之規定,並了解如您不同意上述責任限制之規定,關於授權、服務及維護等費用將會更高,或者,當需要進行本軟體之評估時,趨勢科技將不會提供您無償評估本軟體之權利。
20. 查核。在合理通知並在正常營業時間內,趨勢科技有權查核您使用本軟體或服務之情形。若查核後發現有未經授權而使用之電腦、虛擬機器或用戶時,您應於通知後 30 日內就上開未經授權之使用,支付趨勢科技依當時授權費計算之授權費及(或)維護費。若上
述未經授權而應支付之費用超出查核期間內實際支付金額達百分之五,您應賠償趨勢科技就查核所支付之一切成本及費用。
21. 保密/禁止揭露。在本合約有效期間或任何評估期間,您可能接觸到一些一般大眾不知道而趨勢科技視為機密/專有之資訊(以下稱「機密資訊」),包括但不限於產品序號、註冊序號或啟動碼 以及因資訊之特性及本質一般合理之人在相似之形勢以及情況下會將此資訊視為機密之資訊。於本合約有效期間以及合約終止後之任何時間,您同意(i)對機密資訊應保密;(ii)不得將機密資訊向任何第三人揭露,除非該第三人為其員工或獨立承包商、或知悉該機密資訊之需要且簽署不少於本條所定嚴格之保密協定;以及(iii)不得基於非履行本合約之目的而使用該機密資訊。
22. 可轉讓性/分離性。未經趨勢科技書面同意之前,您不得轉讓本合約或依本合約所生之任何權利或義務予他人,包括您的關係企業;任何此類轉讓均為無效。趨勢科技得轉讓本合約之全部或一部,或將其義務授權予適合之第三人或趨勢科技之關係企業及(或)子公司,但此類義務之授權並不解除趨勢科技依本合約所應負之義務。 您同意若本合約任何條款之全部或一部經法院或其他相似之機構依法認定為違法,則僅限於該部分為違法,本合約其他條款仍有效力。
23. 出口管制。本軟體之出口受美國出口管制條例之拘束。您不得將本軟體出口或再出口至位於受禁運國家或受貿易制裁國家內之主體、居民或公民,亦不得在無適當政府授權之情形下出口或再出口給該政府限制或拒絕之個人或主體。有關上述限制之訊息,請見以下 網 站 : xxxx://xxx.xxxxx.xxx/xxxx 及 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
。截至目前為止,受美國禁運之國家包括:古巴、伊朗、北韓、xx及敘利亞。如違反美國就本軟體出口管制之限制,您應自行負責。基於同意本合約,您確認您非屬任何一受美國禁運之國家中的居民或公民,且您未被禁止取得本軟體。
24. 遵守進口規定。在不影響第 23 條規定適用之前提下,本軟體亦須受到一國家進口法規之拘束,包括但不限於,與加密技術使用有關之法規。您有責任確定應如何遵循以及是否遵循該等相關法規。
25. 不可抗力。當事人任一方對他方之行為、非軍方或軍方機構、政府優先事項、地震、火災、洪水、瘟疫、流行傳染病、能源危機、罷工、勞動問題、戰亂、暴動、恐怖主義、意外事故、短缺、運輸遲延、或其他非該方當事人可合理掌控之因素所致未履約或遲延履約所生之損害,對他方無庸負責。當事人任一方因本條規定致其給付義務暫時停止時,應於合理可能之情況下,繼續履行其給付義務。
26. 終止。本合約因終止而失效,您得隨時以書面通知趨勢科技終止本合約。如您有重大違約情事,或於接獲趨勢科技要求改善之通知後 30 日內仍未改善時,除依法所享有之其他救濟方法外,趨勢科技得終止本合約。您並應銷毀所有軟體之備份,本合約第 7 條、第 15-19 條、第 21 條至第 27 條之規定,不因本合約之終止而失其效力。
27. 授權之趨勢科技之組織/ 準據法/管轄權。本合約之授權人為趨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設於臺北市 106 大安區敦化南路二段 198 號 8 樓. 電話:00-0000-0000,傳真:00- 0000-0000。本合約之準據法為中華民國之法律,但中華民國國際私法之規定於本合約不予適用。任何由本合約所生或與本合約有關之爭議均以台灣台北地方法院為管轄法院。本合約不適用聯合國際商品買賣契約公約。
30. 網站/ 問題。趨勢科技網站 xxx.xxxxxxxxxx.xxx.xx;如您對本合約有任何疑問,請逕洽 xxxxxxxxxxx@xxxxxxxxxx.xxx。
轉寄資料隱私安全聲明書
使用本軟體時,您可能會將特定資訊(轉寄資料)轉寄至趨勢科技所有或控制之伺服器以進行安全掃瞄及其他於本聲明書所述之目的。除了產品登記之資訊外,為了提供訂購服務、本軟體之功能及其他相關之支援服務(如資料同步、本軟體安裝及運作之相關狀態、裝置追蹤及服務改良等),趨勢科技可能會自您或您安裝本軟體之電腦收受轉寄資料(包括IP或MAC地址、位置、內容、裝置ID或名稱等)。此類資訊有可能包括潛在安全風險之相關資料以及本軟體認定為有詐欺嫌疑之網站網址、或本軟體認定含有潛在惡意有害軟體之應用程式或內容。其他轉寄資料有可能包括標示為垃圾信件之電子郵件、您寄送給趨勢科技之資訊及其他為使用產品分析及改善產品功能之一般統計資料。此類資訊中有可能包含可識別個人之資訊及您存儲於您的電腦內之敏感資料等。此類資訊係趨勢科技為偵測惡意有害行為、潛在詐騙網站及其他網路安全風險所需之資訊,以俾本軟體運作並提供您最新之保護及功能。因此,除解除安裝或關閉本軟體,您不能選擇拒絕轉寄資料之傳送。所有此類資訊將依趨勢科技隱私政策之規定保存及處理。趨勢科技隱私政策之規定,可在下列網站上取得:xxx.xxxxxxxxxx.xxx。您同意趨勢科技隱私政策及其修改版將適用於您。當您開始使用本軟體及其相關服務且同意本合約之條款時,您瞭解並同意趨勢科技及其供應商得(i)蒐集、使用、處理及儲存自您所安裝之本軟體中上載之資訊,該等資料可能包括可足以辨識個人之資訊及敏感資訊,以改進產品及服務;(ii)與全球關係企業及安全合作夥伴分享被判定之惡意或不需要之內容;及(iii)基於分析或報告之目的,分享、使用、傳輸或揭露經上載之資訊。趨勢科技保有自上開資料中因使用或分析所生之任何智慧財權或工作成果之權利、所有權及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