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招标编号:CXZFCGB-2019-168
政府采购招标编号:CXZFCGB-2019-168
磁县行政事业单位 2020 年度协议供货采购项目
招标文件
第一部分 招标公告
采购项目编号:CXZFCGB-2019-168 |
采购人名称:磁县政府采购办公室 |
采购人地址:磁县磁州路 57 号 |
采购人联系方式:xxx 0310-2316661 |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河北协达双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河北省邯郸市磁县磁州镇北xxxx(xxxxxxx X x 0 x 000 x) |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310-5079088 |
标段划分:共 5 个标包 |
采购内容:A 包:台式计算机 B 包:便携式计算机 C 包:打印机 D 包:多功能一体机 E 包:空调 |
项目实施地点:磁县行政事业单位 |
供货时间:2020 年 1 月 1 日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 |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A、B、C、D、E 包): (1)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及《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的基本条件。 (2)具有有效期内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的完税证明和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经营场地相关证明材料、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3)投标人同时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将被拒绝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查询渠道: “ 信用中国” 网站 (xxx.xxxxxxxxxxx.xxx.xx)、中国政府采购网(xxx.xxxx.xxx.xx);查询截止时间:采购公告发布之后;查询结果:提供加盖公章的查询结果打印页盖公章;) 购买招标文件时,法定代表人参加报名的,应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人报名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并按以上要求提供资质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装订成册。 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的投标,本项目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转包、分包。 |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9 年 11 月 21 日至 12 月 4 日每天上午 9:00 ~11:30,下午 14:00~17:00(公休节假日除外)。 |
招标文件发售地点: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报名处(政务服务中心七楼) |
招标文件发售方式:公开发售 |
招标文件售价:500 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
投标截止时间:2019 年 12 月 12 日 9 时 30 分 |
开标时间:2019 年 12 月 12 日 9 时 30 分 |
开标地点: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第 2 开标室(政务服务中心三楼) |
评标地点: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七楼第 1 评标室(政务服务中心七楼) |
项目联系人:xxx |
联系方式:0000-0000000 |
传真电话:0000-0000000 |
采购代理机构受理质疑电话:00000000000 |
本公告发布媒体:河北省政府采购网、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
备注:供应商免费注册:供应商报名时要求及时完成“注册登记”流程,否则无法办理业务。登录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 (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0)点击免费注册,已注 册的不用重复注册。注册成功后供应商持相关手续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一套)到项目受理地进行现场审核。 |
第二部分 招标项目要求
一、协议供货采购范围
磁县县级行政、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单位使用财政性资金(包括预算内资金、预算外资金、专项资金、事业收入及其它政府资金)的,采购《河北省政府采购集中采购目录及采购限额标准》中批量采购金额在 20 万元以下应采购的产品,都属于政府协议供货采购范围。
二、协议供货采购有效期
x次协议供货采购有效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止。因国家、省、市相关政府采购政策、管理办法变化而引起有效期限变动时另行通知。
三、协议供货产品具体内容: A 包:台式计算机
B 包:便携式计算机 C 包:打印机
D 包:多功能一体机 E 包:空调
采购项目范围:详见《河北省政府采购集中采购目录和限额标准》四、产品质量和服务要求
1、产品的价格、技术和商务等指标要求,在同等条件下应优先采购列入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公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和财政部、环境保护部公布的《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且以最新、有效的清单(目录)为准;政府采购属于节能清单中产品时,在性能、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应优先采购节能清单和环境标志产品清单中的产品;对节能清单所列产品中以“★”号标注的,实行强制采购。未列入名单中的类别产品,投标(中标)
产品应为符合国家最新政策标准,达到规定能效的型号产品;
2、不同投标单位所投品牌型号可以为同一品牌、同一型号,所投品牌应当是质优价廉的产品,适应我县的市场需求;
3、投标方在选择投标产品时,应选择当前的主流产品,配置标准应满足采购单位
对高﹑中﹑低等不同级次产品的需求实际。对于新产品可在投标时注明,以便评审。
4、提供的产品(服务)必须满足(不低于)以上技术要求或规格指标,并保证其产品(服务)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的所有权或知识产权。如以上产品(服务)技术要求或规格指标与国家现行强制性执行标准相悖时,则按国家标准执行。
5、保证提供的产品为原装正品(涉及软件的必须为正版产品,带有效序列号)。产品质量必须执行国际、国内相关强制性执行标准,没有国家标准的执行行业或企业标准。如有进口产品的,必须符合进口产品检验标准。如遇本项目具体技术要求与国标发生矛盾时,以国标为准,但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明确说明并提供相关国标条款及详细解释。
6、其它设备、辅料、配件及在整体设备安装和调试时不能缺少或必需的一切附属配件必须为专业生产企业的定型品牌产品,不得使用已经淘汰或拼凑、组装的伪劣、假冒部件及产品。如项目产品中涉及备品备件的,则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备品备件清单中,详细列明该产品所必需的备品备件情况及报价。
7、通用办公自动化设备及空调的配置标准
台式电脑价格不超过 5000 元/台,笔记本电脑价格不超过 6000 元/台,A3 黑白打印
机价格不超过 6500 元/台,彩色打印机价格不超过 10000 元/台,A4 黑白打印机价格不
超过 2000 元/台,彩色打印机价格不超过 2500 元/台,票证打印机价格不超过 2500 元/台,打印机(包括一体机)。
办公室空调配置:房间使用面积不超过 20 平米的空调价格不超过价格最高不超过
3000 元;房间使用面积 20-30 平米(含 30 平米)的空调价格不超过 4000 元/台;房间
使用面积 30-40 平米(含 40 平米)的空调价格不超过 5000 元;房间使用面积 40 平米以上的,按照实际情况综合考虑。
会议室空调配置:使用面积 40 平米一下的,空调配置总价不超过 9000 元;使用
面积 40-100 平米(含 100 平米)的,空调配置总价不超过 18000 元;使用面积 100 平米以上的,按照实际情况综合考虑。
8、办公自动化设备协议供货采购产品和空调设备协议供货采购产品的质保期限满足国家有关规定;且办公自动化设备协议供货采购产品使用年限不低于 6 年,空调设备
协议供货采购产品使用年限不低于 10 年,质保期过后,入围供应商应提供无偿的技术服务,发生损坏的备品备件据实结算。
9、货源充足、品种齐全,且无条件提供即时送货上门服务;
10、保证供货时间最长不超过五日。
11、中标方在项目实施或服务过程中发生的重大人员、产品质量事故,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承担责任。
五、各协议供货商必须具备如下基本条件:
1、按规定及时报送协议供货统计表及有关资料。
2、协议供货商必须保证对本品牌同类协议供货产品进行供货。
3、具有较强的技术实力和专门的售后服务队伍。
4、有关供货商在特定时间举办的促销活动和优惠政策,如涉及协议供货产品的,各采购单位有权参加其促销活动和享受其优惠政策。
5、采购人应优先享有中标供货商提供的技术咨询﹑培训服务和国家规定的"三包"服务等售后服务内容。
6、协议供货价格和优惠率是在协议供货有效期内中标供应商承诺的最高限价和最低
优惠幅度,各采购单位可以在此基础上从本期确定的协议供货商处询价协调,货比三家以争取获得更优惠的采购价格。
7、 配备专人负责政府采购业务。
8、招标人不保证本期确定的协议供货商有效期内的市场份额和商业机会。六、验收要求(结合项目具体要求)
1、依据招标文件要求对全部产品、型号、规格、数量、外型、外观、包装及资料、说明文件(如装箱单、保修单、随箱介质等)的验收。投标人须向招标人提供详细的系统验收方案。
2、产品到货后采购人与中标方对照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和其他承诺共同进行开箱检查,出现损坏、数量不全或产品与招标文件要求、投标文件及其承诺不符时,由中标方负责。
3、中标方技术人员应到现场免费进行安装调试,确保验收合格。产品测试中出现性能指标或功能上不符合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其他承诺和合同要求时,采购人有拒收的权利。
七、售后服务要求
1、提供 24 小时热线咨询和技术支持,在远程不能处理问题的情况下,必须提供现场服务,24 小时内到达现场,实地解决问题。
2、对所提供的本地化技术支持和服务的内容、时间、方式、范围等作出说明或承诺。
3、服务保证:自验收单上签字之日起计算,在规定的质保期内,对提供的产品(或工程)进行维修,不收取任何额外费用;保修期间内,除易损件(出厂随机配备的备品、备件范围)外,各种设备经两次维修后仍不能正常使用,应更换同品牌、同型号设备。自更换之日起重新计算质量保证期限。
第三部分 投标方须知
一、说 明 1.购买人、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及合格的投标方
1.1 购买人是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
1.2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
是依法设立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河北协达双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本次组织招标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地址、电话和传真见招标公告。
1.3 合格投标方的资格条件
投标方是指参加政府采购货物投标活动的具有承担采购项目供应能力的生产厂家或经销商。
(1) 投标方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及《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的供应商条件;
(2) 投标方不得直接或间接地与购买人为本次招标的货物进行设计、编制规范和其他文件。
本次招标的投标方具体要求详见招标公告。
2. 项目审核
2.1 本项目政府采购计划、采购方式已经磁县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批准。
3. 投标费用
3.1 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投标方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与本次投标有关的费用。
二、招标文件
4. 招标文件的构成
4.1 协议供货采购范围、招标过程和合同条件在招标文件中均有说明,招标文件以中文
文字编写,包括内容如下:第一部分 招标公告
第二部分 招标项目要求第三部分 投标方须知 第四部分 合同格式
第五部分 附件
4.2 投标方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技术规格等。投标方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投标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都作出实质性响应是投标方的风险,并可能导致其投标无效。
5. 招标文件的澄清
5.1 河北协达双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澄清的,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十五日前,在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答复中不包括问题的来源)。该澄清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并对潜在投标方具有约束力。潜在投标方在收到上述通知后,应立即以书面形式向河北协达双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和采购人确认。
6. 招标文件的修改
6.1 无论出于何种原因,河北协达双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和采购人可主动或在解答潜在投标方提出的澄清问题时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修改的,按 5.1 执行。招标文件的修改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潜在投标方具有约束力。
6.2 为使投标方准备投标时有充分时间对招标文件的修改部分进行研究,河北协达双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和采购人可以视采购项目具体情况,延长投标截止时间,但至少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三日前,将变更时间书面通知所有购
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方。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7. 投标的语言
7.1 投标文件以及投标方所有与采购人及河北协达双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就投标来往的函电均使用中文。投标方提供的外文资料应附有相应的中文译本,外文资料与中文译本不一致之处,以中文译本为准。
8. 投标文件的构成
8.1 投标方编写的投标文件应包括招标文件附件中所规定的全部内容,以及投标方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相关说明。
9. 投标函的编写
9.1 投标方应完整的填写招标文件中提供的投标函和其他分项资料表。
10. 优惠承诺系数
10.1 投标方优惠承诺系数应体现政府采购优惠条件。标明市场价、政府采购价、优惠率等价格情况。投标优惠承诺系数中不得包含招标文件要求以外的内容费用,也不得将招标文件所要求的内容漏报或少报。
10.2 最低优惠承诺系数不能作为中标的保证。
11. 结算货币
11.1 除非另有规定或许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的货物用人民币结算。
12. 证明投标方合格和资格的文件
12.1 投标方应提交证明其有资格参加投标、中标后有能力履行合同的资格证明文件,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一部分。如果投标方为联合体,应提交联合体各方的资格证明文件、联合体协议并应注明主投人和从投人,明确各方在本项目投标中的权利、责任和义务。否则,将导致其投标被拒绝。
12.2 投标方提交的证明其中标后能履行合同的资格证明文件应包括下列文件:
(1)证明投标方已具备履行合同所需的财务、技术和生产能力的文件;
(2)证明投标方满足投标资料表中列出的业绩要求的文件;
(3)招标文件中要求的其它资格证明材料。
13. 证明货物的合格性和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文件
13.1 投标方应提交证明文件,证明其拟提供的货物合格性。该证明文件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
13.2 证明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检测报告、认证证书、图纸和数据。
14. 履约保证金
14.1 本次招标无需递交履约保证金。
14.2 下列任一情况发生时,取消其本年度及下年度协议供货采购投标资格:
(1) 投标方在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
(2) 投标方在项目招标过程中提供虚假资质、扰乱招投标活动及其他违反政府采购行为的;
(3) 中标方在规定期限内未能按规定签订合同;
15. 投标有效期
15.1 投标有效期为投标截止期后 60 日历天。
15.2 按第 6 条规定修改招标文件并适当延长投标有效期截止期,在此情况下,河北协达双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采购人和投标方受投标有效期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应延长至新的有效期。
16. 投标文件的编写、式样和签署
16.1 投标方保证所提交的全部投标资料的真实性,并对招标文件的要求做出实质性响应,否则,其投标有可能被拒绝。
16.2 投标方应按第 8 条要求的内容,制作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三份,首页封皮上写明招标编号、招标项目名称及标段、投标方名称、日期及正、副本字样。
16.3 投标文件内容统一按 A4 纸规格打印(除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书签字外),由法定代表人或经其正式授权的代表签字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有效。
16.4 投标文件要胶装成册,不得出现散页(资质原件和介绍性宣传资料除外),且投标文件内容中任何字里行间不得出现插字、涂改、增删和手写字体,否则将不作为投标文件内容。
16.5 投标文件因字迹潦草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后果由投标方负责。
16.6 未按要求制作或其他形式的投标文件为无效文件。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17. 投标文件的递交、密封和标记
17.1 投标方必须按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开标,签到后,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的代理人递交投标文件。(将于开标前 60 分钟,开始接收投标方的投标文件)。
17.2 投标方应将投标文件装袋密封,在密封口处加贴封条,并标明招标项目名称及标包、编号、正本、副本以及“于 年 月 日上午 时 分前不准启封”字样,且在封口处加盖投标单位骑缝章。投标方认为应该提供的资格、资质、证明材料等原件,也应装袋但可不密封并标明“证明资料原件”字样。
17.3 未按要求密封、标记和递交的投标文件为无效投标文件。
17.4 供应商必须在营业场所安装用于公务卡支付的建设银行、工商银行、邮政储蓄银行的其中一行的 POS 机,并提供本单位 POS 机相关证明材料。
18. 投标截止期
18.1 投标方应在不迟于招标文件规定的截止日期和时间将投标文件递交至指明的开标地址。
19. 迟交的投标文件
19.1 河北协达双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将拒绝并原封退回本须知第18 条规定的截止期后收到的任何投标文件。
20. 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20.1 投标方在递交投标文件后,可以修改或撤回其投标,但投标方必须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期之前将修改或撤回的书面通知递交到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
20.2 在投标截止期之后,投标方不得对其投标文件做任何修改。
20.3 从投标截止期至投标方在投标书中确定的投标有效期期满时间内,投标方不得撤回其投标文件,否则取消其本年度和次年度的政府协议供货采购投标资格。
五、开标与评标
21. 开标
21.1 开标应当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日期、时间和地点公开进行。所有投标方须派授权代表参加。参加开标的代表应签名报到以证明其出席,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负责组织并主持开标。
21.2 开标时,应当由投标方或者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经确认无误后,由主持人宣读投标方名称、修改和撤回投标的通知、投标文件的其他主要内容。
21.3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如实记载投标文件的送达时间和密封情况,签收保存,同时应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回执,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开标之前开启投标文件。除了本须知第 19 条的规定原封退回迟到的投标之外,开标时将不得拒绝任何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方的投标。在开标时主持人没有读出的投标方名单,评标时
不予承认,投标文件将原封退回给投标方。
21.4 开标过程应当由河北协达双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指定专人负责记录,并存档、备查。
21.5 投标人代表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疑义,以及认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当场提出询问或者回避申请。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对投标人代表提出的询问或者回避申请及时处理。投标人未参加开标的,视同认可开标
结果。
21.6 按规定时间提交合格的撤回通知的投标文件不予开封,并退回给投标人;按本须知规定确定为无效的投标文件,不予评审。
21.7 投标文件的有效性
21.7.1 投标人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投标无效:
(一)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 (二)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
(三)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四)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
21.7.2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 (一)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二)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三)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 (四)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五)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六)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
22. 组建评标委员会
22.1 评标工作由采购人负责组织,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由有关技术、经
济、法律等方面的专家组成,成员人数应当为五人以上单数。其中,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在中标结果确定前保密。
22.2 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对所提出的评审意见承
担个人责任。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与任何投标人或者与招标结果有利害关系的人进行私下接触,不得收受投标人、中介人、其他利害关系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
22.3 评标委员会应当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的标准和方法,对投标文件进行系统地评审和比较。招标文件中没有规定的标准和方法不得作为评标的依据。
22.4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以他人的名义投标、串通投标、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或者以其他弄虚作假方式投标的,该投标人的投标应作废标处理。
23. 投标文件的初审
23.1 评标委员会将根据投标文件是否完整、总体编排是否有序、文件签署是否合格、有无计算上的错误或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要求等进行审查。
23.2 算术错误将按以下方法更正:投标方不接受对其错误的更正,其投标将被拒绝。
23.3 对于投标文件中不构成实质性偏差的不正规、不一致或不规则,评标委员会可以接受,但这种接受不能损害或影响任何投标方的相对排序。
23.4 在评标之前,评标委员会要审查每份投标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实质上响应的投标应该是与招标文件要求的关键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没有重大偏离的投标。对关键条文的错误、偏离、保留或反对,例如投标文件内容与招标文件要求不符等内容存在重大偏差或不一致,以及关于适用法律、税金及其他费用等内容的偏离将被认为是实质上的偏离。评标委员会决定投标的响应性只根据投标本身的真实无误的内容,而不依据外部的证据,但投标有不真实、不正确的内容时除外。其它未尽资料的判定以评标委员会集体决议为准。
23.5 实质上没有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为无效。投标方不得通过修正或撤销不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从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
23.5.1 在综合评议时,如发现下列情况之一的,为无效投标,并取消本次投标资格:
(1) 投标方相关资质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
(2) 投标方的投标书或资格证明文件未提供或提供证明材料为借用、套印、伪造的,填报内容和实际情况不符等虚假资料的;
(3) 投标文件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签字人无法定代表人有效授权书的;
(4) 投标有效期不足或投标文件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废标、无效投标的其它商务条款的。
23.5.2 除上述已经明确的无效投标、废标条款外,经评标委员会共同认定或河北协达双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确认的投标方其它不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或招标项目要求的。
23.6 发生以下情况的,将不予考虑该投标单位的中标可能或无效:
23.6.1 投标文件非打印字体、未胶装成册、字迹或数据难以辩认的;
23.6.2 2019 年度政府采购协议供货单位合同期限内被确认有违约责任或违反政府采购协议供货单位管理办法行为的;
23.6.3 投标方不在开标现场,被通知接受评委会询标 5 分钟不到或接受询标过程中未如实说明情况及在规定时间内提供不出评委会要求其出示的和本次招标相关的证明材料的;
23.6.4 扰乱会场秩序,影响招标、评标工作正常进行的;
23.6.5 被确认的投标方已经或正在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行业管理政策的;
23.6.6 其他不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行业管理政策或有损作为政府采购协议供货单位形象的。
23.7 投标方被确认符合 23.5、23.6 或招标文件所规定的其他无效投标的,招标人将根据情节轻重,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 87 号令)等有关规定进行相应处罚。
24. 投标文件的澄清
24.1 在评标期间评标委员会有权以书面形式(应当由评标委员会专家签字)要求投标方对其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作出必要的澄清。澄清应在评标委员会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进行,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24.2 评标委员会对确定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进行审核,看其是否有计算上或累加上的算术错误, 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按照下列规定修正:
(一)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
(二)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三)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四)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 ,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24.3 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24.4 澄清文件将作为投标文件内容的一部分。
25. 评标原则和方法
25.1 评标时,除了考虑报价和价格之外,还要按照规定的方法考虑下列技术规格因素:售后服务等。投标文件中包含的交货期;与合同条款规定的付款条件的偏差;服务费用;
25.2 评标方法和标准采用综合评分法。
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该项目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
25.3 评标委员会经评审,认定所有投标都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可以否决所有投标。所有投标被否决后,采购人将依法重新组织招标。
25.4 评标过程的保密
25.4.1 开标后,直至授予中标人合同为止,凡属于对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有关的资料、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与评标有关的其他任何情况评标委员会成员和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对任何单位和个人透露。
25.4.2 在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推荐以及授予合同的过程中,投标人向采购人和评标委员会施加影响的任何行为,都将会导致其投标被拒绝。
25.4.3 中标人确定后,采购人不对未中标人就评标过程以及未能中标原因做出任何解释。未中标人不得向评标委员会组成人员或其他有关人员索问评标过程的情况和材料。
25.5 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分法
评标内容:⑴资格审查;(2)符合性评审表;(3)投标文件评审(100 分);评标程序:
(1)采购人依法对投标人资格进行审查
(2)核对评审专家身份和采购人代表授权函,记录评审专家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的职责履行情况,将有关违法违规行为向财政部门报告;
(3)宣布评标纪律;
(4)公布投标人名单,告知评审专家应当回避的情形; (5)组织评标委员会推选评标组长;
(6)评标委员依据招标文件及有关法律法规对通过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评
审;(7)评委质询,投标单位答疑,澄清有关问题; (8)评委根据招标文件所确定的评标办法进行打分;
(9)汇总各评委打分,写出书面评标报告根据综合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 60 分以上的投标人为中标单位;
(10)采购人将评委会书面评标报告和中标通知书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和有关部门备案。
25.6 评标过程
采购人首先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确认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只有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方可进入下一步投标文件的综合评审。
资格审查评审办法
序 号 | 项目内容 | 评审标准 | 通过(√) 不通过(×) |
1 |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明 | 有且本人与身份证明和授权委托书相符合的通过; 否则不通过。 | |
2 | 具有有效期内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 照等证明文件 | 有且证件在有效期内的通 过;否则不通过。 | |
3 | 财务状况报告 | 有的通过;否则不通过。 | |
4 | 依法缴纳税收的完税证明 | 有的通过;否则不通过。 | |
5 | 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 有的通过;否则不通过。 | |
6 | 经营场地相关证明材料 | 有的通过;否则不通过。 | |
7 |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 有的通过;否则不通过。 | |
8 | 在“信用中国”网站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 | 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为通过,否则不通 过。 | |
9 | 在“中国政府采购网”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 | 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 |
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视 为通过,否则视为不通过。 | |||
10 | 评审结果 | 通过(√),不通过(×) |
注: 1. 以上证件均要求提供原件。无原件视为无效证件,影印件无效。
2. 以上各项必须全部通过,方可通过资格审查,成为合格的投标申请人。
符合性评审表
序号 | 评审内容 | 评审标准 | 通过(√) 不通过(×) |
1 | 投标文件是否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的格式 签署盖章且内容齐全 |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为通过否则 不通过。 | |
2 | 货物质量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为通过,否则 不通过。 | |
3 | 质保期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为通过,否则 不通过。 | |
4 | 投标有效期 |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为通过否则 不通过。 |
注:1、评标委员会应对有效投标人的上述符合性内容评审是否合格,合格者划√,不合格者划
×。
2、对符合性检查未通过者,不应进入投标文件的综合评审。
25.7.投标文件的评审:
⑴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首先按招标文件要求对各投标人的商务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
(2)评标时,评标委员会将首先评定每份投标文件是否在实质上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所谓实质上响应,是指投标文件应与招标文件的所有实质性条款、条件和要求相符,无显著差异或保留,或者对合同中约定的采购人的权利和投标人的义务方面造成重大的限制,纠正这些差异或保留将不会对其他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的投标人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
⑷如果投标文件没有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评标委员会将予以拒绝,并且不允
许投标人通过修改或撤消其不符合要求的差异或保留而使之成为具有响应性的投标。
⑸评委质询,投标单位答疑,澄清有关问题。
⑹评委根据招标文件所确定的评标办法进行打分。
⑺汇总各评委打分,写出书面评标报告根据综合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 60 分以上的投标人为中标单位;
评审标准
所投产品综合优惠率由高到低进行排序, 除低于成本价或经评审无效的投标报价被拒绝外, 最高 综合优惠率得满分, 并以此为评标基准价。 | |||
根据企业会计报表、经营业绩、企业获得的行业各种荣誉等情况综合评定。好的得 15 分、较好的得 12 分、一 般的得 8 分、较差的得 4 分。 | |||
12 分 | |||
售后服务方案 12 分 | 售后服务承诺周到,服务体系较为具体的得 6 分;售后服务承诺细致、能最大限度满足用户要求的得 9 分; 售后服务承诺细致、能满足用户要求且优于其他投标单位售后服务承诺, 售后服务体系完备的得 12 分。 |
结合县直行政事业单位的分布情况和投标方所处的地 理位置、交通环境状况等因素综合评定。优的得 5 分、 较优的得 4 分、次之的得 3 分、较差的得 2 分。 | |||
14 分 | 所投产品能全部满足用户需求,产品选型先进、配置高,得 14 分; 所投产品能满足用户需求的,产品选型合理,配置好,得 11 分; 所投产品能基本满足用户需求的,产品选型一般,配置一般,得 8 分。 所投产品满足程度低的,产品选型较一般,配置较一般, 得 5 分。 |
评审说明:“每月 1-5 日,以中标时的协议供货价为上限,中标人将本月内发生的产品配置、价格变动可能涉及到的产品相关的变动信息,向采购办报送《××公司协议供货中标品牌商品×月报价和规格一览表》,作为当月协议供货价格”(提供一份 Excel格式的电子表格发送到 xxx0000000@000.xxx)。
25.8 如出现不可遇见情况导致评标委员会无法继续评定或改变评标原则、方法、方式的,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实质性响应的投标方。
26. 确定中标方
26.1 中标方的确定标准
26.1.1 评标委员会确定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规定的各项要求,最大限度满足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综合评价标准且本次招标得分在 60 分以上的为合格单位。
26.1.2 中标方需接受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最终审查。最终审查的内容是对中标方的经营场所、设备设施、技术力量、人员结构、服务质量、资格、信誉以及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认为有必要了解的其它问题。最终审查的方式为对中标方进行询问或实地考察。
26.1.3 接受最终审查的中标方,必须如实回答并提供所需的有关资料。
26.1.4 如审查结果中标方不符合中标方确定的标准,则按排名依次顺序的投标方中标方,同时进行最终审查,确定为中标方。
27. 注意事项
27.1 在开标、投标、评标期间,投标方不得以任何形式探询评标情况,不得进行旨在影响评标活动的行为。
27.2 评标工作由评标委员会独立进行,为保证评定的公正性,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不得与投标方私下交换意见。在招标工作结束后,凡与评标情况有接触的任何人,不得也不应将涉及评标记录、评定情况等方面内容扩散出评委人员之外。
27.3 投标方试图对河北协达双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评标委员会的评标或授予合同的决定进行影响,都可能导致其投标无效或废标。
27.4 评标委员会和河北协达双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不向投标方解释落标原因,不退还
投标文件。
六、授予合同
28. 中标结果的公示
28.1 按照评标报告中确定的中标人,招标人将在财政部门指定媒体上发布中标公告,中标公告期限为 1 个工作日。
29. 中标通知书
29.1 中标公告发布的同时,采购代理机构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
29.2 《中标通知书》是合同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并作为协议供货单位提供产品或服务的重要依据。
30. 履约保证金
30.1 本项目无需递交履约保证金。
31. 中标服务费
因本次招标活动无具体中标金额的特殊性,故不收中标服务费。
32. 授予合同
32.1 《中标通知书》发出后 30 日内,中标方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订立书面合同;无正当理由,中标方不得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故意拖延、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否则按政府采购相关政策、法规和管理办法予以处罚。
32.2 中标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和承担责任,不得向他人转让中标项目,也不得将中标项目肢解后分别转让他人,否则已中标者取消中标资格,已供货的全部退货并承担由此可能引起的相应处罚和法律责任。
32.3 中标方如果没有按照本条及第30 条规定执行,采购人有权取消中标方的中标决定。
七、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33. 对小微企业的鼓励措施
(1)投标人为小型、微型企业且所投产品为小型、微型企业生产的,投标价格给予 6%的价格扣除后参与价格分数计算。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人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中的承诺,认定其是否属于小型和微型企业并享受小微企业优惠政策。投标人对其承诺的企业规模真实性自行负责。
(2)法规依据
1) “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1]181号);
2) “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
(3) 享受价格扣除政策的小型、微型企业必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 符合小型、微型企业划分标准(按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
(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的规定划分);
2) 投标人提供了《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招标文件附件 1),声明其为小型或微型企业;
3) 提供本企业生产的产品或者提供其他小型、微型企业生产的产品;
4) 投标人为中国境内注册的法人;
5) 投标人所投标产品的制造商为中国境内注册的法人;
6) 投标人所投标产品原产地为中国;
7) 投标人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时,若投标人提供的是本企业制造的货物,则须提供投标人上一年度的财务报表和人员情况。
34. 监狱企业声明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办公厅颁布的《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若投标人为监狱和戒毒企业(以下简称监狱企业),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2)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如果投标人按上述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文件,证明其为监狱企业,经评标委员会认定后,可给予其投标价 6% 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否则将不予价格上的优惠,按投标价进行价格评审。 35.关于节能、环保产品政府采购政策措施
(1)该项目属于节能清单中产品,在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节能清单所列的节能产品。节能清单中的产品有效时间以国家节能产品认证证书有效截止日期为准,超过资格要求中认证证书有效截止日期的自动失效。
(2)该项目属于环保清单中产品,在性能、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环保清单所列的环保产品。环保清单中的产品有效时间以中国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有效截止日期为准,超过资格要求中认证证书有效截止日期的自动失效。
36. 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
36.1 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本通知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附件),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均不得要求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其他证明声明函内容的材料。
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采购人或者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随中标、成交结果同时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接受社会监督。
供应商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36.2 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向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的金
额,计入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统计数据。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37. 根据《河北省财政厅河北省扶贫开发办公室转发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冀财采[2019]9 号)文件规定
物业项目对注册地在 832 个国家级贫困县域内,且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达到公司员工(含服务外包用工)5%及以上的物业公司,应给予适当加分照顾,比例越高的适当加分额度越大。物业公司应提供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
八、其 它
38 中标方在签订合同后,应根据财政部门有关规定办理其他相关手续。
39 本招标文件范本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政府采购货物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87号)编制的,具体条款与法律规定不一致的以法律规定为执行标准。解释权属河北协达双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第四部分 合同格式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磁县行政事业单位 2020 年度协议供货采购项目**包:
***
签订如下政府采购合同:
一、甲方接受乙方为磁县行政事业单位***协议供货采购单位。二、从 2020 年 1 月 1 日起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
三、价格条款:
1、乙方所提供的产品按承诺的优惠率执行,如有特殊原因,引起价格上涨,乙方需及时通报甲方,但执行价格的优惠幅度始终保持不变。
2、如乙方未及时向甲方通报零售价格上涨,而单方执行上涨后价格乘以优惠幅度出售给采购人产品的,一经甲方查出,乙方除按未通报价格上涨之前价格执行外,并退还采购人多余款,还要向甲方偿付采购人采购本产品货款总额 10%的违约金。
3、合同期限内,保证供货产品价格不高于销售给非政府采购客户同品牌、型号、数量的价格。
4、购买人需采购的产品按政府采购价格和优惠率执行。
5、乙方未列入投标文件中的产品价格,按列入投标文件中的产品平均优惠率执行。四、执行标准
1、乙方所提供的产品必须是符合国家质量标准的合格产品,还须遵守《产品质量法》、
2、如果采购单位在保修期内,发现乙方所售出的产品有质量问题,乙方须无条件负责维修及调换。
五、结算方式:由购买人直接与乙方直接或间接(磁县财政集中支付中心)结算,
方式采用现金或支票均可。六、甲方的权利
1、对已售出的产品,如发现不合格或有质量问题有权要求乙方无偿退换,直到符合要求为止。
2、有权接受有关部门和社会公众投诉乙方违约行为。
3、乙方因产品质量、价格、服务等方面原因,被有效举报的视为有过错,须承担赔偿责任。
七、甲方的义务
1、对乙方向购买单位执行的优惠率进行监督检查;
2、不得向乙方提出乙方投标文件承诺服务以外的要求;
3、妥善保管好有关的单据资料,随时接受有关部门的检查。八、乙方的权利
1、按中标的优惠率出具发票等证明;
2、有权要求采购人按时结清费用;
3、有权拒绝甲方或采购人提出服务以外的要求;
4、有权向有关部门投诉甲方的违约行为。九、乙方的义务
1、优先为本合同书规定范围内的采购人提供服务;
2、必须按采购人要求提供产品全、质量高、价格低、按时送货上门的优质服务;
3、中标产品清单明细挂牌公布,接受采购人和社会公众的监督;
4、严禁将该中标的业务转包给他人;
5、应单独建立政府采购销售记录帐页,会计凭证须附有成本核算单并随时接受甲方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和监督。
十、乙方须每月如实向县政府采购办报送“协议供货采购统计表”。全年未报的取
消下年度政府协议供货报名资格。
十一、接受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或其他相关行政管理部门定期、不定期的检查,如发现在产品价格、服务或其他假、冒、伪、劣等虚假、欺诈行为以及违约或被投诉者查实的,一次予以警告;二次取消其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并按规定进行处罚。两年内不得进入政府采购市场。
十二、甲方负责督促、监督采购人到乙方协议供货单位采购商品,否则按违反财经纪律予以处罚。
十三、因产品质量问题发生争议时,以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或其指定的技术单位质量鉴定结果为准。
十四、本协议发生争议产生的诉讼,由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负责管辖。十五、本协议未尽事宜,除友好协商外,按《合同法》有关规定处理。十六、本合同一式三份,经双方签字并加盖公章即为生效。
甲方: | 乙方: | ||
地址: | 地址: | ||
法定代表人: | 法定代表人: | ||
委托代理人: | 委托代理人: | ||
电话: | 电话: |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
帐号: | 帐号: | ||
年 | 月 | 日 | 年 月 日 |
第五部分 附 件
投标文件封面
正本或副本
磁县行政事业单位 2020 年度协议供货采购项目
(**包:****)
投 标 文 件
投 标 人(公章) :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印鉴):
年 月 日
1、投 标 函
磁县政府采购办公室
河北协达双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根据贵方磁县行政事业单位 2020 年度协议供货采购项目**包:***招标公告,(委 托代表人)经正式授权并代表投标方 (投标方名称) 为委托代理人,参加该项目的招标活动。我方已详细审查全部招标文件和有关附件。据此我方谨xxxx以下诸点,并对之负相应的法律责任:
1、提供招标文件规定内容的全部投标文件;
2、我方承诺接受本招标文件规定的各项要求且无任何异议,我方按规定应提交和交付货物和服务的综合优惠率为 %。
3、如我方被确定为中标方,保证忠实地执行双方所签定的合同书,并承担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如中标后未能按合同履行职责,我方接受相关处罚。
4、我方将按照招标文件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履行自己的责任和义务。
5、我方的投标文件自开标日起有效期为 60 个日历日。
6、我方同意提供贵方可能要求的与其招标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理解贵方最低优惠承诺系数不是中标的条件,并尊重评委会有选择或拒绝任何投标人中标的可能。
7、与本投标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请按下列地址和方式联系:
地址: 邮编: 电话: 传真:
投标方法定代表人(签字或印鉴): 职务:
投标单位(盖章):
委托代理人(签字或印鉴): 日期: 年 月 日
2、开标一览表及报价明细表
开标一览表
投标方全称(盖章): 招标编号:
序号 | 产品名称 | 产品品牌 | 平均优惠率 (%) | 综合优惠率(%) |
1 | ||||
2 | ||||
3 | ||||
4 | ||||
5 | ||||
... | ||||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注:1、投标人销售哪种产品就对哪种产品进行报价。
4、计算结果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四舍五入。
报价明细表
投标方全称(盖章): 招标编号:
产品名称及品牌: 单位:元
质保期 | ||||||||
投标单位全称(公章):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说明:
1、各投标人应按照本招标文件采购内容所列产品分别报价,每种产品需填报一张表格。投标人销售哪种产品就对哪种产品进行明细报价,不经销的不需填报表格。每张表格分品牌,表格不够可进行扩展。
2、协议供货价应包括产品的运输、装卸、税金、备品备件、售后服务、安装调试、必要的培训等所有费用。
3、整机公开报价为投标产品的市场统一零售价,即生产厂商或代理商出具的价格清单中的价
格。
4、优惠率=(整机公开报价-协议供货价)/整机公开报价*100%
5、平均优惠率指本表中优惠率的算术平均值。
6、计算结果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四舍五入。
7、县各行政事业单位通用设备采购标准详见(冀财资【2016】127 号文)。
3、投标单位基本情况表
投标单位:(公章) 填表日期:
单位名称 | |||||||
地 | 址 | ||||||
主管部门 | 法人代表 | 职 | 务 | ||||
经济类型 | 授权代表 | 职 | 务 | ||||
邮政编码 | 电 | 话 | 传 | 真 | |||
单位介绍 | |||||||
经营情况 | |||||||
单位概况 | 注册资本 | x元 | 占地面积 | 平方米 | |||
职工总数 | 人 | 建筑面积 | 平方米 | ||||
资金来源 | 净资产 | x元 | 固定资产 | 原值 | x元 | ||
负 | 债 | x元 | 净值 | x元 | |||
财务状况 | 时期 | 项目 | 营业收入 | 税金 | 利润总额 | 负债总额 | |
2018 年 | x元 | x元 | x元 | x元 | |||
2019 年 1-10 月 | x元 | x元 | x元 | x元 |
4、投标方从业人员一览表
序号 | 姓名 | 性别 | 部门(工种) | 职务 | 从业资格(技术职称) | 社保记录 |
注:1、详细填写投标方所有从业人员信息;
2、提供从业人员身份证、劳动(人事)部门颁发的从业资格(技术职称)证复印件;
2、社保记录栏按从业人员是否交纳社会保险分别填写有或无,并提供社保交纳记录证
明。
投标单位全称(公章):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5、投标方经营场所、交通位置简图
①附经营(展销)店面或场地租赁合同或房产证明;
②附图,并对经营场所所处的地理位置和周围环境进行说明。
6、投标方技术文件
投标方自行编写投标人提交的其他资料包括但不仅包括:
1、产品生产企业对产品的制造手段、加工流程、技术路线、材料质地、质量应用标准(强制性和非强制性国标、行标)、生产成本核算内容等进行产品综合生产工艺说明;
2、经销企业对提供的产品产地、制造商情况、产品质量、功能、特点、销售成本核算等进行产品全方位的介绍;
3、服务企业对提供的服务从设备、设施、管理、技术水平、服务规范、质量标准、服务成本核算等方面介绍说明。
7、经营业绩一览表
(2019 年 1 月 1 日至 2019 年 10 月 31 日经营业绩,包括采购人名称、产品名称、数量、金额,附相关证明材料并加盖单位公章)
8、售后服务计划和承诺
投标方必须提供但不限于提供以下内容:
1、详细说明售后服务的内容、形式、含免费维修时间、解决质量和操作问题的响应时间、解决问题时间、维修单位名称、地点、联系人、电话等。
2、质量保证措施。
3、供货方案。
4、该次项目所提供的其他免费物品或服务。
5、其他承诺。
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或签章)投标单位:(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9、资质证明文件
营业执照副本、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的完税证明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身份证明、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信用中国”网站(xxxx://xxx.xxxxxxxxxxx.xxx.xx)和中国政府采购网(xxxx://xxx.xxxx.xxx.xx)的信用信息查询中无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相关行业许可证、企业会计报表、各类产品检验、检测报告、质量证明材料(文字、图表、数据、媒体资料、宣传材料等)、各类荣誉证书(国家、省、市相关行政、行业管理部门)。
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内容,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10、投标人关于资格的声明函
项目名称:
致:(采购人)
本投标人愿意针对上述项目进行投标。投标文件中所有关于投标人资格的文件证明、xxx是真实的、准确的。若有违背,本投标人承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后果。
特此声明!
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或签章)投标单位:(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11、营业场所安装POS 机的相关证明材料。
供应商必须在营业场所安装用于公务卡支付的建设银行、工商银行、邮政储蓄银行的其中一行的 POS 机,并提供本单位 POS 机相关证明材料。
12、投标方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内容
1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地 址: 成立时间: 年 月 日
经营范围:
姓 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系 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投标人: (盖单位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身份证复印件
(背面)
身份证复印件
(正面)
1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磁县政府采购办公室:
河北协达双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兹委托(姓名) 参加贵单位组织的(招标编号、项目名称)招标采购活动,全权代表我公司处理招标的有关事宜,并承担因此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
附委托人情况: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身份证号码:
详细通讯地址:
电话: 传真:
邮政编码:
投标单位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粘贴此处) (粘贴此处)
备注:投标文件内附原件,开标现场须手持原件以便核查。
附件:
中小企业声明函
x公司xxxx,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
[2011]181 号)的规定,本公司为 (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即,本公司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规定的划分标准,本公司为 (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
2.本公司参加 单位的 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由本企业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 (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制造的货物。本条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xx):
日 期: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x单位xxxx,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 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 单位的 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单位名称(xx):日 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