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RIPCARE 旅游保险规则
PVI 保险总公司 越南社会主义共和国
_ 独立-自由-幸福
TRIPCARE 旅游保险规则
单程国际行程- 亚洲及全球
PVI 保险总公司(以下简称“PVI 保险”)
PVI 保险同意根据本保险规则的条款和条件,定义,排除条款和其他条款支付保险金,以 PVI 保险发行有效的保险证明时保险会有效的条件。
第一部分
保险摘要权益表
本保保险摘要权益表仅适用于向航空公司购买国际单程机票的乘客,并向 PVI 保险(以下简称“被保险人”)购买保险。
权益 | 权益限额 | ||
亚洲 | 全球 | ||
1. 个人事故权益 | |||
1. | 个人意外 -对于 2 至 75 岁的被保险人 -对于 75 岁以上的被保险人 -对于 7 天到 2 年以下的被保险人 | 高达 105 万元越盾高达 5.25 万元越盾高达 1.05 万元越盾 | 高达 168 万元越盾高达 160 万元越盾高达 160 万元越盾 |
扩展保险对于人身意外伤害所造成的: -劫机,谋杀,袭击和恐怖主义 -烟雾中毒,燃气和水窒息 -失踪 | 有 | 有 | |
2.行程障碍的保险权益 这仅适用于 2 岁以上的被保险人,但 2.5 权益除外适用于 7 天龄起的被保险人。 | |||
2.1 | 取消行程 | 高 6300 万越南盾 | 高达 1.05 万元越盾 |
2.2 | 行李和个人物品 □被保险人的行李,衣物和个人物品损失或损坏 | 高达 2000 万越南盾 (限额为 300 万元越盾) | 高达 2000 万越南盾 (限额为 300 万元越盾) |
2.3 | 航班延误 □跟原预定行程延误每 4 小时航班的赔偿 | 高达 1050.0000 元越盾 (210.0000 元给每 8 个 小时 ) | 高达 1050.0000 元越盾 (210.0000 元给每 8 个 小时 ) |
2.4 | 耽误转机航班 | 高达 1050.0000 元越盾 (210.0000 元给每 8 个 小时 ) | 高达 1050.0000 元越盾 (210.0000 元给每 8 个 小时) |
2.5 | 行李迟到 8 小时 □- 行李跟到达时间表延迟每 8 个小时 | 高达 6.300.000 元越盾 (每 8 小时 150 万元越盾) | 高达 1050.0000 元越盾 (210.0000 元给每 8 个 小时) |
2.6 | 丢失的行程文件 | 高达 500 万越南盾 | 高达 500 万越南盾 |
2.7 | 劫持者的保险权益 -飞机被劫持时每 8 小时 | 高达 420 万元越盾 (每 8 小时劫持 210 万元越盾 | 高达 420 万元越盾 (每 8 小时劫持 210 万元越盾 |
第二部分
定义
意外事故:是由于外部因素而意外发生的事件,客观导致被保险人无意或预期的后果。意外事故死亡: 被保险人的死亡由事故有直接原因和唯一原因。
航空公司:是根据越南的法律建立和经营的航空公司。
机票:(也称为在航空公司票务系统购买的座位):意思是被保险人购买一个具体行程的任何机票由航空公司发行。那班机出发点必须来自越南。
得性免疫缺陷综合征或爱滋病:包括机会性感染,肿瘤恶性,病毒引起免疫缺陷
(HIV),脑病(痴呆),症状漂白洗涤 HIV 或任何疾病或病症测试 HIV 血清反应阳性的存在被发现了。
机会性感染,包括但不限于卡氏肺囊虫肺炎微生物 Pnuemocystis,肠慢性炎性疾病和/或真菌传播微生物。
肿瘤恶性包括但不限于疾病黑素瘤皮肤(肉瘤卡波西),淋巴瘤在系统中枢神经和/或其他恶性肿瘤现在已知或被称为是死亡,疾病或损伤,艾滋病存在的.
人身伤害:是被保险人有关人身必须承担因事故直接和唯一原因的伤害,并且跟其他原因独立的。
保险证书是旅游保险的确认,购买航空公司的TripCARE 旅行保险-来回国内行程时 Trip
通过电子方式造成。
儿童:是一个合授权法成年被保险人陪同 7 天龄到 14 岁以下的人,或从 2 岁儿童使用航空公司的单独旅行儿童服务和/或一个合授权法成年被保险人陪同(儿童年龄取决于航空公司的规定)。
PVI Assistance:是 PVI 保险聘用/指定向被保险人在保险证书中提到提供协助服务提供全球旅游协助服务和其他有关协助服务的组织。
内战:是同一个国家的两个或多个政党和信仰,宗教或思想的不同方面的武装冲突。这个定义包括反抗,革命,反叛,起义,武装政变以及戒严的后果。
目的地:被保险人的行程班机在离境后前往的地方
瘟疫:意味着突发,在很短时间严重的疾病爆发迅速蔓延,,影响到地理区域内异常庞大的人群。
风险运动和活动:意思是高度危险的任何运动或体育活动(即涉及高水平的专业精神,努力特殊身体,需要高度专业的设备或有风险的行动),包括但不限于冲浪,喷气式滑雪,攀岩,骑马,xxx运行,越野运动,铁人三项运动,冒险行动。这并不意味着正常的旅游活动是公开的(除了高空预警事件,一般健康警报或身体警戒)和旅行活动由当地旅行经营者提供,但总是规定被保险人在合格的导游和/或教练的监督和指导下参与。旅游经营者进行这些活动。
第一次出发日:是指受保险人机票中指定的出发日期。
医院:是根据所在国家设施适用法律许可,注册和授权的地点,是医疗或手术医院,主要功能不是水疗,护肤品,精神障碍或神经障碍患者的地方,不是給老年人诊所或护理设施,休息场所,,或解毒或酒精的地方。医院必须由医生持续监督。
劫机:通过武力或暴力或以犯错的行为 威胁用暴力或武力来占用或控制飞机的行动。家庭成员:被保险人的配偶,子女(亲生子女或收养子女),兄弟姐妹,兄弟姐妹媳妇,父母,配偶父母,祖父母,xx,继父母的法定继承。
被保险人:是在机票上指定的乘客,并签发预定航班保险证书。时间表:在线购买机票时记录的电子确认记录为“时间表”
肢:指肩膀和手腕之间的整个支,覆盖整个手,或臀部和脚踝之间,覆盖整个脚。
视力丧失: 意味着眼睛完全损失和一个眼睛不可恢复,超出了手术或其他治疗方案的范围。
爬山或徒步旅行( Trekking):上升或下降山普通 需要使用受管制的设备,包括但不限于,鞋子大底钉子,cuoc chim 镐,锚螺栓,挂钩,绳索或钩子。
国外:越南境外的任何地方
永久性总残疾:是直接和唯一的身体伤害的原因,并且独立于所有其他原因的残疾,发 生在自连续一百八十(180)天以来身体伤害事故的持续时间为连续至少连续 12 个月的持续时间,使被保险人的全部永久无法正常工作或其他任何工作。
医生:这意味着一名医科医生或专家骨科医生获得许可根据当地法律规定专科服务可以实施提供医疗服务或进行手术。
术语“医生”不包括: a)脊医和物理治疗师; b)被保险人;
c)被保险人的配偶;
d)一个人跟随着被保险人订机票在航班上;或 e)被保险人的一个家庭成员。
现有医疗状况:出发日期前 12 个月内,被保险人或被保险人家属的任何疾病,疾病或其他异常健康状况。
a)首先出现明显,恶化,变得急性或表现,使谨慎的一般人要求医疗诊断患有疾病,护理和治疗;或
b)被医生接受治疗或被医生转诊建议医疗;或 c)需要使用处方药。
受益人:在行程表付款部分中指定的人,并在保险证明书中向被保险人支付保险费。
合理和经常性费用: 是医疗/医院治疗费用,医疗设备或服务对待被保险人的病情所需的费用。
此类费用不得超过发生费用的当地的正常治疗费用,医疗设备或服务费用;不包括没有保险而不付款的费用。
预定出发日:是被保险人根据被保险人的运输单上指定的时间表出发的日期
预定班机:这意味着航空公司计划商务航班,并且总是明白航空公司必须随时有必要的条件和必要的许可证或许可证。航空公司经营国家有关部门发放的票价乘客的定期航空运输和着陆权的类似权利,以及该权利维护并公布了指定机场之间客运的时间表和关 税。
预定航班将受 ABC 世界航空指南的约束。此外,出发时间,着陆点和着陆点必须记录在被保险人计划航班的机票中。
严重疾病:每当适用于被保险人或家庭成员时,确定的危及生命的状况需要医生立即治疗被保险人或家庭成员经医生证明不适合旅行或继续其初次访问。
疾病/病:被保险人在行程期间的身体健康状况发生重大变化,需要照护在其执照范围内从业进行治疗而且此病可以得到保险赔偿 和此病的性质在此合同保险未排除的医师, 保险权益摘要表:根据本保险合同中的保险权益摘要表
指定的特殊处罚名单:这是在名单上说明美利坚合众国,联合国,欧盟或英国的被管制经济禁运或贸易或各规定或其它相关法律一个人,团体,单位,公司的姓名
行程:是被保险人在越南境实现的行程,并从保险开始日到保险结束日期间内进行在保险证明书注明。
不可预料的情况:是,由于恶劣天气,自然灾害,飞机的意外事故或机械故障,由于过量航班的购票计划,由于被保险人的疾病或损伤被保险人被拒绝登机
第三部分保险期限
1.保险有效日起
a) 除班机取消保险权益,该保险在行程班机第一出发日登记名字登机 包括当时不被保险人在机场区域开始或继续预定的航班将开始有效。
b) 取消班机保险权益在保险合同签发日之间后或第一出发日前 60 天任发生何时间开始生效
2.保险到期
a)除班机取消保险权益,保险权益当被保险人在到达结束来回行程的地方离开机场区或在从第一出发日结束 30 天后时,哪天早来会适用会到期。
b)对于班机取消保险权益在第一出发日当天到期。
3.限制:
儿童必须根据本保险合同由在`保险期限任何行程至少一个成年被保险人陪同
第四部分保险权益
1。个人意外事故权益
赔偿比例表 | ||
事故 | %权益比例` | |
1 | 事故而死亡 | 100% |
2 | 全部永远残疾 | 100% |
在行程中发生事故的情况下,如果被保险人死亡或人身伤害,PVI 保险根据排除条款,限制,本保险规则的规定 会按照以下补偿表的补偿金赔偿
3 | 双眼视力丧失和不能恢复双眼或一眼视力 | 100% |
4 | 永远不能使用一或多支 | 100% |
5 | 全部视力丧失和一眼不能恢复和一支无能使用 | 100% |
以如下条件:
a)意外事故死亡或残疾发生引起事故死亡或上述残疾事故日后在 180 天发生
b)最高赔偿金额 PVI 保险接受对于被保险人是在权益摘要表中的个人事故权益的 100%权益限额
个人意外伤害保险的扩展条款:
个人意外伤害保险部分将保险给,取决于保险合同的以下风险的条款和条件:
a)任何劫机,谋杀,袭击和恐怖主义:
死亡或残疾是以被保险不是有关参与或挑衅事件的后果的条件下劫机,谋杀,袭击和恐怖主义的结果,和死亡或伤害被认为是此类事件的后果对于被保险人是无法合理地避免
。
b)烟雾中毒,有毒气体,天然气和水窒息:
死亡或残疾是以被保险不是有关参与或挑衅事件的后果的条件下烟雾中毒,有毒气体,天然气和水窒息,和死亡或伤害被认为是此类事件的后果对于被保险人是无法合理地避免
c) 在失踪 或接触暴露天气的扩展条款:
被保险人(根据本保险规则因事故原因可以收保险)不能避免接触天气气候因素, 引起死亡或或伤害,此死亡或伤害按照本保险规则收保险。
若在一年内从被保险人发生事故使用不见, 淹水或损坏时的运输工具找不到被保险人的
遗体, PVI 保险根据本保险的规则会视为被保险人在运输工具不见, 淹水,或损坏发身体残疾事故死亡, 同时 PVI 保险根据本保险的规则马上赔偿给被保险人, 以 人或被保险人收到赔偿时要签署若 PVI 保险后来发现被保险人还活着就要归还保险金给 PVI 保险的切结书的条件。
2. 行程障碍的保险利益
2.1 航班取消
PVI 保险 会在保险权益摘要表对于班机取消事故给任何机票未使用而不能退还, 被保险人在行程出发时间不能按行程第一出发日出发以最高金额赔偿给被保险人因发生以下事件:
a) 有关被保险人的家庭成员的各事故
(i) 死亡; 或
(ii) 要住医院, 要求被保险人要在旁边照顾并且此事件在买机票当天没预料到
b) 事故有关到:
(i)被保险人在买机票时不能预料因严重疾病或身受伤要住医院;或
(ii)被保险人的车辆在第一出发日前 48 个小时严重受损;或
(iii)被保险人的主要住所在第一出发日遭受火灾,洪水,龙卷风,地震,飓风或类似灾害的严重破坏,要求投保人在家处理;或
(iv)被保险人被绑架,拘留,被隔离或召集到法庭进行民事诉讼。
特殊排除条款适用于 2.1 项 –行程取消
PVI 保险对以下原因直接或间接(全部或部分)产生的任何损失不负责任: a)投保人的刑事犯罪行为;
b)战争,叛乱,群众运动,恐怖主义行为; c)任何先存在的医疗状况;
d)放射源的任何影响; e)污染;
f)疾病;
g)自然灾害包括但不限于火山喷发;或 h)天气事故包括但不限于雪和/或风。
i)PVI 保险对于航空公司已经赔偿的任何损失不负责。
2.2。行李和个人物品
PVI 保险向被保险人以在保险权益摘要表中的规定对于每个物品最高限额和行李和个人物品保险权益中规定的最高限额赔偿,赔偿限额的基础是在保险权益摘要表规定对于每个物品的保险金额,适用于一名被保险人和一个预定行程 由于:
a)盗窃或盗窃或任何故意盗窃行为造成的损害;和/或
b)被保险人的行李和个人物品的损失或损坏,包括行李,行李箱,手提行李以及内部物品,无论是托运还是便携。随之而来,损失或损坏是由航空公司造成的。
被保险人正在预定航班中。
补偿的基础将是以下值中的最小值:
a)行李或物品的初始现金值减去折旧;或
b)使用似类标记或设计的行李或物品更换的费用;或 c)修理这些物品的费用
由 PVI 保险决定.
损失或损坏必须在被保险人下飞机的机场向航空公司的授权代表报告。 任何索赔必须附有航空公司授权代表的书面确认。
在任何行李或物品包含一套多部分或同一双的情况下,PVI 保险将不负责赔偿金额超过已经失丢任何部分或指定多部分并且那部分在一双或一套里也没有参照任何特殊的值。 PVI保险可以自行决定,维修或更换任何部分来恢复那套或双象还没损坏之前的值或赔偿行李的损失或损坏发生的货币价值之间的差异和个人物品带来损害前后得到保险
除非被保险人在计划行程以“随身行李”的形式携带的物品或设备时以下物品和设备才收到盗窃险。
a)时钟;
b)所有全部或一部分由银,金或; 白金和/或由珍贵材料,宝石,珍珠制成的物品和装饰; c)额外添加或主要由毛皮制成的物品;
d)摄影器材,胶卷相机,笔记本电脑或手机,和/或录音或摄影设备及其配件特殊排除各条款适用于 2.2 项- 随身行李和个人物品:
a)本保险合同不包括:
(i)动物;
(ii)汽车和汽车设备,拖车和大型卡车,船只等运输工具;
(iii)走私或禁止货物;
(iv)身份证件或文件;
(v)信用卡和支付卡;
(vi)运输,现金,股票和证券;
(vii)专用设备;
(viii)眼镜,隐形眼镜,助听器,假体,假牙,假体;
(ix)钥匙;
(x)乐器,艺术工具,古董,收藏品或内室物品;易腐货物和消费品;
(xi)运动器材,包括但不限于滑雪包,自行车,帆船,高尔夫球杆和网球拍,除非作为托运行李发送。
b)PVI 保险对以下方面的任何损失或损害不负责:
(i)易破或易裂的物品,相机,乐器,收音机和类似破损破裂财产
(ii)根据任何政府或政府机关的命令没收或者驱逐;
(iii)刑事性质犯罪行为;或;
(iv)值降低或逐渐磨损;
(v)昆虫或虫;
(vi)固有缺陷或缺陷;
(vii)运送走私或禁止的货物;或
(viii)根据检疫或海关规定没收进行销毁。
c)PVI 保险不会对于任何财产的损失或损害而发生损失或损害时得到其它一或多保险合同若本保险合同不存在负责任,除非任何部分超过应已根据保险合同赔偿金额如果本保险合同不签署。
2.3 航空公司的航班延误
若在被保险人的预定航班从初始预定起飞时间时在至少连续小时数延迟的情况下,延误是由于天气恶劣,设备故障,罢工或抢劫(劫机除外)或本公司任何员工罢工,PVI 保险将向被保险人在保险权益摘要表所规定的每一段时间是连续小时数延迟支付一笔钱,在保险权益摘要表所规定的最高限额
延迟时间由航空公司提供的初始预定航班 到代替航班起飞时计算。航空公司或或代理人的确认函确认 延迟时间和理由是该索赔的充分证据。
特殊排除条款适用于第 2.3 节 - 航空公司航班延误
PVI 保险对以下任何损失概不负责: a)被保险人按照提供的时间表登机;
b)除航空公司以外的公司/运营商的罢工或停工,并在旅行当日存在; c)被保险人迟到(除非因罢工或罢工而迟到);
d)除非由于自然灾害或设备故障,引起预定航班被取消或撤销;
e)被保险人未能从航空公司或其代理人那里获得有关延误的小时数和延误原因的确认.
2.4。耽误转机航班
如果被保险人在国外行程执行转机机场耽误转机航班与预定航班,因被保险人的预定班机到达转机机场延迟,同时在保险摘要表规定连续小时数一段时间后不能安排给被保险人实际预定行程转机,保险 PVI 将向被保险人在保险摘要表中规定以最高限额每个时段是连续耽误转机小时数赔偿。
保险只在同一件事情 2.3 项的飞机航班耽误或第 2.4 耽误转机负责赔偿。
2.4 行李延迟
若被保险人的托运行李在保险权益摘要表规定的连续小时数之后从被保险人到达预定目
的地的机场时延误,转错,暂时找不到, PVI 保险将向被保险人在一段时间是连续延迟小时数保险权益摘要表中规定的最高限额支付一笔钱款。
以先决条件为: 投保人同一事宜不能同时索赔随身行李和个人物品的第 2.2 项及行李延迟
(如有)的第 2.4 项 节
2.5。丢失行程证件
投保人在旅途中,如果在预定的班机上由于抢劫或用武力或暴力或威胁使用暴力丢失行程证件(包括护照和签证),PVI 保险将支付
A)重新发行丢失或抢劫的文件;
B)被保险人人所需的合理运输费用和/或住宿费用仅用于取得本条(a)项所述文件续期的目的。
以以下条件:
A)被保险人在预定班机时,行程期间发生损失时,必须对上述物品要好好维护,监督或管理。 。
B)任何损失必须在 24 小时内向航空公司的授权代表报告,并由航空公司的授权代表书面证明。
2.6 劫持情况下的保险
如果被保险人在行程期间和在飞机上是劫持的受害者,并且劫持行为将在保险权益摘要表中规定的连续小时数进行。PVI 保险将按照上述连续小时数的每一段时间,并以在保险权益摘要表中规定的最高限额向投保人支付一笔钱款
第五部分
排除保险同适用于各部分
本保险规则对于直接或间接由以下引起/后果/发生有关到或贡献的任何事件的任何损失不承担:
1.任何可能违反法律,禁令或政府法规的付款交易;
2. 战争,入侵,外敌行为,敌对行为或侵略行为(无论是否宣告)直接或间接造成的死亡或伤害,叛变,内战,叛乱,革命,暴动,串谋,军事或被篡夺的权力,戒严,围困状态,扣押或根据任何政府或政府机构或地方政府要求隔离或海关或国有化
3.海关或任何其他政府或政府机构或官员阻止,扣押,没收,销毁,征用,保留或拘留;
4.被主管机关逮捕时有违规行为或故意违法或抵触;
5.任何少于七(07)天的被保险人(自保险日起的最后一个生日计算);
6.从事海军,军事或空中作战或海军,军事或空中参加作战的武装部队人员由任何人事或军事机构策划进攻针对捕食者,恐怖分子或其他对象;
7.在航空行程期间,除非乘客已经在由航空公司经营的持牌私人飞机和/或商用飞机上支付机票费用;
8.任何严重的身体伤害由直接或间接发生从或可以归于或由使用驱动,排放或泄漏核材料或核材料而直接或间接产生导致核或辐射反应或放射性污染;或释放或使用致病的生物材料或有毒化学物质。对于这个排除条款,严重的身体伤害意味着身体受伤,导致死亡或身体长期变形的重大风险并当然,和、或丧失或退化身体的一部分的长期功能;
9.任何预先存在的医疗状况;
10.自杀,故意自杀或被保险人本人故意造成的伤害,无论是清醒还是疯狂;
11.酗酒治疗或药物滥用或任何由酗酒和药物滥用引起的发症;
12.怀孕,流产或出生或与有关计划生育的任何治疗或与有关不孕治疗或其他有关发生的任何发症;
13.精神障碍,神经障碍或失眠;
14.. 整容手术或整形手术或其他非紧急手术;
15.在该保险合同生效之日前已被证明或确诊的任何出生缺陷;
16. 出生缺陷和包皮环切术的治疗或手术;
17.由老年,年龄心理或精神疾病引起的治疗和压力,焦虑和抑郁;
18.肥胖,减肥或增重的治疗;
19.出国旅游违反医生的意见或为医疗或医疗服务的目的;
20.任何形式的牙科护理或手术,除非根据本保险合同对健康天然牙齿有意外受伤,必须进行牙科护理或牙科手术;
21.定期健康检查,医疗检查与住院,疾病或伤害或相关治疗无直接关系
22.得性免疫缺陷综合征(AIDS)或与有关人类免疫缺陷病毒(HIV)感染有关的任何发症,(对于本保险规则,艾滋病是世界卫生组织在 1987 年通过的定义,或世界卫生组织的修改版本,依 PVI 保险的意见感染状况出现 就是 血液检测结果或其他等效试验显示存在人类免疫缺陷病毒(HIV)或 HIV 抗体;
23.性传播疾病
24 .在飞机上人员职责的过程中产生的伤害事故,除非乘客已经通过主管机关在登记飞机国家签发认证的合格航班支付飞机机票
25 坐在车上或驾驶参与比赛的机动车辆;
26.被保险人从事斗争或参与煽动骚乱;
27.被保险人在酒精饮料,毒品,麻醉品的影响下,引起到丧失意识控制的程度;
术语“酒精饮料的影响” 血液检查中的血液酒精含量为 150mg 以上。 28.被保险人延迟到达机场,来不及在预定行程按时间上飞机
29.被保险人未采取合理措施保护,保存或寻找丢失行李;
30.被保险人未按规定通知有权利航空公司有关丢失行李,并且不收取异常行李记录;
31. 被保险人参加专业体育活动直接或间接产生的任何损失,伤害,损害或责任,或参加此类运动时可以获得收入或报酬;
32.医疗上不必要的体检或疾病,隔离或康复;
33.被保险人是直接或间接遇到或发生引起的任何损失,伤害,损害或法律责任,如果被保险人是
a)参与恐怖主义; b)恐怖组织成员;
c)核,化学或生物武器供应商;或 d)贩毒者。
直接或间接(全部或部分)产生的任何损失。
34.疾病;
35.间接或自然损失;
36.有关古巴或在特别指定处罚名单中的的特别指定处罚个人,实体,团体或公司的损失或费用,或若此损失由 PVI 保险偿还或支付的费用将导致 PVI 保险违反经济或贸易禁令或其他类似法律或法规。
37.被保险人参加: a)运动与冒险运动:
b)被保险人可以获得报酬,财务捐赠或任何形式的经济报酬的任何职业体育或体育活动;
c)比赛,除慢跑,但不包括xxx,越野运动,铁人两项运动,铁人三项运动。 d)免费滑雪活动,以及指定的滑雪场。
e)在 4 级和 4 级以上的划独木舟,漂流,急流,河流和湖泊的活动。 f)海拔高度 3000 米以上的攀岩或步行跋涉(包括徒步旅行);或者。
g)水肺潜水活动,除非被保险人有专业潜水协会(PADI)证书(或等效证书)或参加潜水时,有合格的教练资格。在所有情况下,按照本保险合同规定下保险的最大深度不超过 30 米由被保险人的专业潜水协会(PADI)证书(或等效证书),并且被保险人不能单独潜水。
1.分离条款
第六部分共同条件
本保险规则的任何条款或条件变为无效或不可执行,不影响本保险规则任何其他条款或条件的有效性和可执行性。这些其他条款或条件将继续有效。
2.遵守各保险和保费付款的条款和条件
遵守和严格执行本保险规则的条款和条件以及这些条款和条件适用于被保险人必须执行或遵守规则的任何内容,是 PVI 保险根据本保险规则提出索赔的先决条件。
被保险人支付保险费是 PVI 保险根据本保险规则对被保险人进行赔偿的前提条件,签发保险合同前必须要缴交, 除非 PVI 保险书面同意。
3.假申报
PVI 保险不支付保险索赔,PVI 保险认为,以下情况下保险合同将被视为无效:
a)不要披露或虚假与被保险人有关的信息,要求这些信息在保险条件方面发挥重要作用,并应作为证明覆盖的可能性; 和/或
b)所有欺诈行为。
4.修改
PVI 保险有权修改本保险合同的条款和条件,并且在任何时候,本保险合同可能修改或更改保险合同的条款和条件,如果经被保险人和 PVI 保险同意。根据越南的法律,对保险合同的任何修改对所有各方都有约束力,无论是在上述保险合同范围内,在保险合同签订之日或之后。这项修正案生效。除非获得PVI 保险的授权代表的同意,否则保险合同的修改将不会生效,并且必须在保险合同中加入此类书面许可。
5.货币支付
根据越南法律,本保险合同下对任何以美元表示的索赔的赔偿将以平均银行间汇率在
VND 中结算 美元与越南之间的商品越南国家银行在付款时
6.赔偿限额
赔偿限额是本保险规则的第一节赔偿限额表中规定的限额。
婴儿(7 天龄至 2 岁)由成年投保人陪同会提供免费保险(保险费为 0 东越),但保险范围将受到限制:
- 10%因事故死亡和永远性残疾的保险权益;
- 100%旅途中发生事故造成的医疗费用,医疗紧急运输费用,身体遣返和旅行证件丢失
- 对于本保险规则其他部分没有任何保险。
75 岁以上被保险人的保险限额为 50%因事故死亡权益和永久性残疾,行程期间的意外医
疗费用,紧急医疗运输,尸体的遣返的费用。其他款项按照保险权益摘要表中保险。
7.年龄
本保险规则规定的所有年龄都是被保险人的最后一个生日的年龄。
8.时间
在本保险规则中,任何对时间或日期的引用都是对越南时间的引用
9.居住范围
保险范围是提供给或目前居住在越南或不住在越南但是在越南旅游或经过越南的一个机场的被保险人。
10.通知和申诉程序
a)在发生任何根据本保险规则可能引起申诉的事件时,被保险人必须:
(i)在任何情况下尽快以书面形式通知 PVI 保险,无论如何引起此类索赔的事件发生后 30 天根据 PVI 保险的规定向 PVI 保险发送请求书要求赔偿;
(ii)以书面形式向 PVI 保险提供任何证据证明,包括但不限于信息,详情,陈述,原始收据,发票,声明,报告和任何 PVI 保险可能要求的任何其他文件,并且 PVI 保险可以要求和按照样板做和事实的具体性质而规定和相关费用和费用 ;和
(iii)提供的适当文件,以便 PVI 保险在适当的时间检查,并在与 PVI 保险在有关任何损失和/或索赔的所有事宜合作。
被保险人未能遵守该条件可能会对索赔产生不利影响。
b)被保险人还必须向 PVI 保险提交以下信息和文件:
(i)已向被保险人的信用卡账户收取的机票费有关预定行程的记录副本和/或付款收据;
(ii)如果被保险人根据本保险规则的第 2.2,2.3,2.4,2.5 或 2.6 条提出投诉,从航空公司收到的行李异常记录有关丢失行李 包括预定行程的详细信息和/或书面详细信息以及迟到或丢失的行李的确认。
c)被保险人必须采取一切合理措施保护,保存和搜索丢失的行李和/或物品。 被保险人必须立即通知授权航空公司的人员接收本通知
11.损失证据
被保险人必须在损失之日起九十(90)天内向 PVI 保险提供书面证据。 被保险人未能在规定期限内提供此类证据,则不会使索赔无效或减免赔偿。如果被保险人有合理地理由不可在规定期限提供证据, 条件是被保险人尽快提供证据,同时在任何状况下不得超过提供证据之日起一(1)年,但法律力量残疾人除外 。
12.补偿
在保险合同到期或到期之前,将向被保险人指定的受益人支付死亡赔偿金。 在被保险人未指定的情况下,赔偿金将根据继承法支付。
PVI 保险将在收到有效和完整的索赔档案之日起十五(15)个工作日内支付给被保险人。在 PVI 保险根据本条规定进行赔偿调查的情况下,调查时间较长,但不得超过收到申请之日起九十(90)天。
13.欺诈的影响
任何欺诈,不准确的信息或与本保险合同有关的隐瞒或任何有关本保险合同下的索赔将在本保险合同中规定的保险范围和保险权益无效。
14.体检
PVI 保险自费有权要求增加提供证明和对被保险人身体检查,在必要状况下在解决索赔过程中并可能在法律允许的情况下死亡,则进行尸体解剖
15.适用法律:
本保险由越南法律管辖,并按照越南法律解释。
16.使用个人信息
PVI 保险收集投保人和被保险人的个人信息,以评估,提供,管理和开发保险产品和服务
。 为此,PVI 保险可以向越南境内或境内的适当第三方披露个人身份信息,包括服务提供商, PVI 保险制度,保险和再保险中介各方,保险和再保险公司。 投保人和(各)被保险人同意让 PVI 保险如上述所提出的使用和披露个人信息的。
17.投诉期限
根据越南法律,如果被保险人在损失之日起三(3)年之后提出投诉,PVI 保险将不会根据该保险合同支付任何保险利益。
18.受益人
被保险人支付的赔偿金应支付给被保险人指定的受益人,如果被保险人未指定受益人,受益人应按越南法律规定。如果被保险人死亡,所有其他权益的赔偿将支付给被保险人或被保险人的受益人。补偿程序应包括 PVI 保险与被保险人或被保险人的受益人之间的付款,视情况而定,并 PVI 保险一次支付的保险金是所提索赔的全部和最终付款。
19.惩罚条款
PVI 保险不对因本本保险规则任何部分而产生的任何责任或因任何扩展条款而产生的任何损失或索赔的赔偿责任,在被保险人或根据本保险合同的任何受益人是任何国家的公民或作为政府的任何法律工具而且和/或者任何法律控制保险合同和、或 PVI 保险,PVI 保险的控制组织已经提出禁运或禁止 PVI 保险提供保险有效的其他形式的经济惩罚令,执行业务或根据保险合同向被保险人或任何其他受益人用其他方式提供经济权益。各方同意 PVI 保险不得赔偿其法律和/或法规管理保险合同/或 PVI 保险的受益人,或 PVI 保险保险的控制组织宣布没有获得经济全益的权利。
20.相关交易收据
被保险人或被保险人的受益人对委托交易,保证,留置权,转让或其他有关交易与本保险合同有关的任何收据 不能约束 PVI 保险。
在任何情况下,如果被保险人根据本保险合同收到任何赔偿,PVI 保险将免除所有责任
21.被保险人指定的人的权利
指定人的同意不是终止或取消或更换指定人或更改本保险合同任何内容的先决条件。
22.所有权
此保险合同的所有权属于被保险人。
23.诉讼
被保险人不得从争议之日起三(3)年内对 PVI 保险提起诉讼。
24.解决纠纷
双方同意本保险规则发生争议时由有权力法院或仲裁依照越南民事诉讼法规定处理。
25.考虑时间
如果被保险人在预定行程第一出发日期前七(07)天通知 PVI 保险,但不提出任何索赔要求,保险合同和保险证书将被取消。
PVI 保险将投保人退还的保费金。
26. PVI 保险的责任
PVI 保险将对与本保险规则提供的范围中完全或部分相关的任何事项或索赔负全部责任。
27.语言
本保险规则的任何内容发生争议时与本保险规则的翻译内容有任何歧异时,以越文为准
28.保险最多 3 天加展(仅适用于来回航班)
此加展条款对任何被保险人因航空公司重新安排有实际不符合原来的行程。在这种情况下,PVI 保险将解决有效索赔
29.复制保险的
在被保险人通过航空公司向 PVI 保险购买一些保险合同情况下,被保险人根据保险合同有最高保险权益获得保险权益。
在每份保险合同权益相同的情况下,则 PVI 保险将根据第一保险合同考虑赔偿。
30.自动加展保险
在被保险人的来回行程不可预料和超出控制被延迟情况下,PVI 保险将在合理时间地加展保险期间让被保险人完成自己的行程,无需额外收费,最多十(10)天,但总保险期限不超过此保险规则中指定的行程的最长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