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ntract
昭苏镇577国道垃圾清理合同
编号: 11N01035575320242802
采购单位(甲方): 昭苏县昭苏镇人民政府
服务单位(乙方): 昭苏县阔敢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规定,并严格遵循 昭苏县 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及(或)团体组织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定点服务全疆一张网(服务市场)-供应商在线征集(2021年第一批类目)-昭苏县阔敢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采购项目招标文件、投标文件、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定点服务全疆一张网(服务市场)-供应商在线征集(2021年第一批类目)-昭苏县阔敢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服务协议,就甲方委托乙方提供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定点服务全疆一张网(服务市场)-供应商在线征集(2021年第一批类
目)-昭苏县阔敢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服务事宜,双方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一、服务项目、价格
金额单位:元
序号 | 商品名称 | 品牌 | 型号 | 配置要求 | 采购数量 | 计数单位 | 成交单价 | 小计 |
1 | 土石方工程 | - | - | 品牌: | 1 | 项 | 7000.0 0 | 7000.0 0 |
合同总价(元) | 7000.00 | |||||||
合同总价(大写) | 柒仟元整 |
二、工程概况
1.劳务名称:昭苏镇577国道垃圾清理
2.劳务地点:昭苏县577国道路段
3.劳务范围:总长1.8公里, 公路两边的所有垃圾清理及运输到定点位置处理
4.劳务造价:7000元(大写:柒仟元整)三、承包方式与工程造价
1.承包方式:综合单价承包,包工包料。
2.工程实际造价按乙方施工实际完成的部分监理验收合格的工程量计算。
3.本工程造价单项价格一次包死,不受天气变化、市场价格、甲方相关工程施工进度、国家政策调整等因素的影响,如遇不可抗力,双方协商解决。本工程税及附加费由乙方代交。
三、甲方的工作及责任
1.申请项目开工报告,审批单位工程和单项工程开工报告。
2.负责对乙方进行施工技术交底,并对乙方工程质量、进度及安全xx施工进行监督。
3.负责进行施工的初次放样测量,控制点的测设与定期复核,并不定期对乙方的施工放样进行抽
检。
4.甲方提供相应的试验检验设备和人员,并负责对乙方的试验检验进行监督。
6.按本合同约定的分工范围和要求,供应工程所需的主要材料和设备。
7.按实际变更、增减的工程量,及时组织对工程数量审核、签证。
8.按本合同约定办理计量支付手续,拨付和结算工程价款。
9.按有关规定组织和参加竣工验收交接工作。
10.合理安排施工计划,协调本工程其他施工队伍,减少相互干扰。四、乙方的工作及责任
1.编制施工方案报送甲方,经甲方审定后组织实施。
2.配合甲方做好测量和试验工作,服从甲方的监督和检查。
3.服从甲方在施工中的统一调度,处理好与本工程段其他施工队伍的关系。处理好与其他工程项目施工干扰问题,服从甲方统一调度,不得以此为理由要求甲方增加相关费用。
4.服从甲方监理的规章制度和管理规定。
5.按合同约定的分工范围,做好材料和设备的采购、检验、加工和管理工作。
6.严格按照设计文件和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要求进行施工,确保工程创优目标,按合同约定时间完工和交付使用(包括阶段性进度计划)。
7.坚持xx施工,做好施工现场环境保护、劳动保护和安全生产。
8.按照规定提交所需施工资料和竣工文件。
9.乙方撤场之前必须将当地的民工费、材料费等外欠款清还完毕,保证不因外欠款问题影响甲方施工和损害甲方信誉。
10.妥善处理与地方政府及村民的关系,避免产生矛盾和激化矛盾。五、补充协议
1.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解决并根据实际和需要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和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2.经双方确认的会议纪要、施工图表、技术交底部是合同的组成部分。六、争端与解决
1.本合同具有法律效力,任何乙方违反合同的约定,对方均可提出协商,协商不成可依法申请调解、仲裁、诉讼。
2.在本工程业主没有拨付保留金前,乙方不能以甲方拖欠工程款为由到法院起诉。
3.本合同发生诉讼,选择法院是新疆伊犁州昭苏县人民法院。第十七条 合同的生效和终止
1.本合同由甲方、xxx签章之日起生效。全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保修期满并将工程结算费用支付完毕后合同终止。
2.本合同一式贰份,甲方壹份,乙方壹份,双方共同遵守。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授权)代表人(签字): 法定(授权)代表人(签字):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中国农业银行昭苏县支行营业部
账号: 账号: 30117001040020057
签订日期: 签订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