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QXGS-1标段
江苏省(自治区、直辖市)
2024-2025年栖霞区国省干线及县道道路维修和应急工程
2024QXGS-1标段
(标段编号 E2024041751003002159687)
招 标 文 件
招 标 人 :南京市栖霞区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单位盖章)
代 理 机 构:江苏鸿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单位盖章)
2024年 6 月 13 日
目录
说 明
第一章 招标公告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第三章 评标办法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五章 工程量清单
第六章 图纸
第七章 技术规范
第八章 工程量清单计量规则第九章 投标文件格式
一、2024-2025 年栖霞区国省干线及县道道路维修和应急工程 2024QXGS-1标段招标文件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 (2018 年版)》(以下简称“《公路工程标准文件》”)和项目专用本组成。本册为项目专用本。
二、项目专用本是根据实际情况和需要而对《公路工程标准文件》进行的补充、完善和修改,投标人应将《公路工程标准文件》和项目专用本结合阅 读,凡《公路工程标准文件》与项目专用本不一致处以项目专用本为准。专用本未对《公路工程标准文件》进行补充、完善、修改和说明的,以《公路工程标准文件》为准。
三、项目专用本对《公路工程标准文件》各章的引用情况详见下表:
章节 | 编制说明 | |
第一章 | 招标公告 | 内容见本项目专用本。 |
第二章 | 投标人须知 | |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 内容见本项目专用本。“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是对 “投标人须知”正文的补充、细化,是对正文中的未尽事宜的明确。 | |
“投标人须知”正文 | 不加修改的引用《公路工程标准文件》。其内容见 《公路工程标准文件》 | |
第三章 | 评标办法(本项目采用技术评分最低标价 法。) | |
评标办法前附表 | 内容见项目专用本。“评标办法前附表”是对“评标办法(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正文的补充、细 化。 | |
“评标办法”正文 | 不加修改的引用《公路工程标准文件》。 | |
第四章 | 合同条款及格式 | 内容见本项目专用本。 |
第五章 | 工程量清单 | 另册。 |
第六章 | 图纸 | 无。 |
第七章 | 技术规范 | 内容见本项目专用本。 |
第八章 | 工程量清单计量规则 | 内容见本项目专用本。 |
第九章 | 投标文件格式 | 内容见本项目专用本。 |
招标文件附件 | 内容见本项目专用本。 |
四、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在招标文件中出现对同一内容表述不一致时,以下列顺序在先者为准:
1、项目专用本
2、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18 年版)
六、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应按照项目专用本和《公路工程标准文件》的要求编制,应该完整反映项目专用本及《公路工程标准文件》的要求和内容。否 则,招标人将拒绝此投标文件。
七、《公路工程标准文件》由投标人自备。
2024-2025 年栖霞区国省干线及县道道路维修和应急工程
2024QXGS-1 标段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24-2025 年栖霞区国省干线及县道道路维修和应急工程已由南京市栖霞区公路事业发展中心以第 8 号文批准建设,项目建设资金来源:财政; 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招标人为南京市栖霞区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2024QXGS-1 标段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设1 个标段, 标段名称:2024QXGS-1 标段
(1)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主要涉及国省干线 3 条:G312 沪霍线,全长约 15.49
公里;S338 宁镇线,全长约 27.372 公里;S122 宁张线,全长约
1.78 公里;均按一级公路标准建设,道路总里程长约 44.642 公里。
招标范围为上述国省干线道路、桥涵及招标人根据实际情况可能增加的国省干线路段维修、应急维修、交安维修、绿化补植、树木移栽、养护附属场地设施维修等工作。
(2)计划工期
计划工期:534 天(预计 2024 年 7 月 15 日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
缺陷责任期:1 年。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企业资质要求:
(1)投标人(若为联合体形式投标,指联合体双方)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效营业执照。
(2)投标人同时具有下列资质要求(如投标人不同时具有下列资质,可由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组成联合体投标):
①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公路养护作业(xx路面)养护甲级资质;
②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公路养护作业(交通安全设施养护)资质(业务范围:可以承担各等级公路交通安全设施的各类养护工程)。
(3)投标人(若为联合体形式投标,指联合体双方)具有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企业业绩要求:
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中的牵头人)自 2019 年 1
月 1 日以来具有已完公路养护工程的施工业绩。
3.3 企业信誉要求:
(1)截止递交投标文件当日,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各方)在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等级评价(公路养护作业单位)为 C 级及以上。
(2)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各方)应提供第三方信用评价报告,信用评价等级为 A 级及以上,投标截止日前已在南京市交通行业与产业信用评价机构名录库管理系统中备案。
(3)截止递交投标文件当日,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各方)未在“信用中国”网站
(xxxx://xxx.xxxxxxxxxxx.xxx.xx/)中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4)截止递交投标文件当日,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各方)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xxxx://xxx.xxxx.xxx.xx/)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注: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中信用等级最低的成员的信用
等级作为联合体的信用等级。
3.4 企业财务要求:无。
3.5 人员资格要求:
项目经理:具有二级及以上建造师(公路工程专业)注册证 书,且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联合体投标的,项目经理应为联合体牵头人的人员。
项目总工: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且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联合体投标的,项目总工应为联合体牵头人的人员。
专职安全员: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 证)(至少 1 名)。
3.6 其他要求:
(1)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
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无效。
(3)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
//xxx.xxxxxxxxxxx.xxx.xx/)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投标人如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①联合体单位总数不超过 2 家;
②联合体牵头人必须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公路养护作业(xx路面)养护甲级资质;
③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独立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的投标。
④联合体各方均应分别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预约,提交网上报表,并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对联合体各成员的资料进行统一汇总后一并提交给招标人;联合体牵头人所提交的投标文件应认为已代表了联合体各成员的真实情况。
4.资格审查
资格后审。
5.评标办法
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06-13 17:30 至 2024-06-20
23:59,登录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xxxx://000.000.000.00:00000/XX/Xxxxx.xxxx)预约并购买招标文件。
6.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标段,交易系统技术服务费最高 0元/标段,投标工具技术服务费最高 0 元/标段. 7.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7.1 踏勘现场的时间和地点:不组织。
7.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4- 07-05 09:30,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递交至“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7.3 投标人应充分考虑上传文件时的不可预见因素,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视为逾期送达,招标人(“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拒绝接收。
7.4 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方式进行公开开标,开标地点:南京智能开标大厅(通过“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官网--南京智能开标大厅”入口登录)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平台、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9.其他
(1)本项目为南京交通全流程电子招标试点项目,投标人请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携带数字证书至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1255 室激活江苏省公共资源服务平台(南京市)登录权限,所携带数字证书需已接入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数字证书(CA)互联互通系统
(详见《关于公共资源交易数字证书(CA)互联互通系统上线试运行的通知》)。(投标预约,制作投标文件,开标解密等流程均需使用数字证书)。
(2)未在江苏省交通运输招标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建立信用档案的投标人应及时注册建立信用档案,注册程序详见江苏省交通运输厅门户网站“江苏省交通运输招标投标信息管理系统”登录区中的说明。注册过程遇到问题可向江苏省交通运输厅建设管理处咨询
(电话:000-00000000)。
(3)投标人需要在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备案或更新的内容,请在投标文件递交之前完成备案或更新。根据苏交建[2015]25 号文的规定,投标人企业备案信息需要公示,公示日期为 3 个工作日,投标人制作投标报表时不可以使用尚在公示期间的备案信息。投标人应提前做好资料更新,以免影响投标文件的编制,招标人不会因为投标人资料更新而推迟开标时间。
(4)各申请人,自 2018 年 10 月 1 日起,南京市交通建设项目招投标实行信用报告制度,投标单位在投标时应提供由南京市交通行业与产业信用评价机构名录库内的评价机构出具的信用报告。信用报告有效期为 1 年,有效期内可重复使用。投标单位需登录南京市交通行业与产业信用评价机构名录库管理系统
(xxxx://xxxxxxxx.xx/)进行评级申请、合同上传、评级结果查询及评级申诉等操作。信用报告出具后经系统备案、审核通过方可使用。具体操作详见“相关下载”中的“名录库操作手册--受评单
位”文件。咨询电话:000-00000000。
(5)2024-2025 年栖霞区国省干线及县道道路维修和应急工程招标共分为两个标段,分别为 2024QXGS-1 标段、2024QXXD-2 标
段。同一投标人可以同时参加上述两个标段的投标,但最多只能中标一个标段。具体内容详见评标办法补充条款。
(6)行政监督部门:南京市交通运输局建设管理处地 址:xxxxxx 00-0 xxxxxxx 00 x 联系电话:000-00000000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南京市栖霞区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地 址:xxxxxxxxx 00 x
联系人:xx
电 话:025-85230377
招标代理:江苏鸿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xxxxxxxxxx 0-0 x X-0 x 000 x联系人:xxx
电 话:025-84592100
传 真:/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编列内容 |
1.1.2 | 招标人 | 名 称:南京市栖霞区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地 址:xxxxxxxxx 00 x 联系人:xx 电 话:025-85230377 |
1.1.3 | 招标代理机构 | 名 称:江苏鸿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xxxxxxxxxx 0-0 x X-0x 000 x 联系人:xxx 电 话:025-84592100 |
1.1.4 | 招标项目名 称及标段名称 | 项目名称: 2024-2025 年栖霞区国省干线及县道道路维修和应急工程 标段名称: 2024QXGS-1 标段 |
1.1.5 | 标段建设地 点 | 江苏省南京市 |
1.2.1 | 资金来源及 比例 | 财政,100% |
1.2.2 | 资金落实情 况 | 已落实 |
1.3.1 | 招标范围 | (1)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主要涉及国省干线 3 条:G312 沪霍 |
线,全长约 15.49 公里;S338 宁镇线,全长约 27.372 公里;S122 宁张线,全长约 1.78公里;均按一级公路标准建设,道路总里程长约 44.642 公里。 招标范围为上述国省干线道路、桥涵及招标人根据实际情况可能增加的国省干线路段维修、应急维修、交安维修、绿化补植、树木移栽、养护附属场地设施维修等工作。 (2)计划工期 计划工期:534 天(预计 2024 年 7 月 15 日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 缺陷责任期:1 年。 | ||
1.3.2 | 计划工期 | 计划工期:534 开工日期:2024-07-15 00:00:00 交工日期:2025-12-31 00:00:00 |
1.3.3 | 质量要求 | 符合国家质量验收规范及《公路养护技术规 范》 |
1.3.4 | 安全目标 | 无施工安全事故 |
1.4.1 | 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 资质要求:见附录 1;财务要求:见附录 2;业绩要求:见附录 3; 信誉要求:见附录 4; |
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资格要求:见附录 5; 其他要求:见附录 6; | ||
接受,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所有 | ||
成员数量不得超过:2;(2)联合体牵头人 | ||
应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公路 | ||
养护作业(xx路面)养护甲级资质; | ||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独立 | ||
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的投标;(4) | ||
联合体各成员间必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 | ||
确各方拟承担的工作,指定牵头人,并将联 | ||
合体协议书连同投标文件提交招标人; | ||
是否接受联 | (5)联合体投标的,应当以联合体中牵头 | |
1.4.2 | ||
合体投标 | 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以联合体中牵头 | |
人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 | ||
具有约束力;(6)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 | ||
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 | ||
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7)联合体各 | ||
方均应分别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预约,提交 | ||
网上报表,并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对联合体 | ||
各成员的资料进行统一汇总后一并提交给招 | ||
标人;联合体牵头人所提交的投标文件应认 | ||
为已代表了联合体各成员的真实情况。 |
1.4.3 | 投标人不得存在的其他 关联情形 | 见投标人须知 1.4.3 款要求 |
1.4.4 | 投标人不得存在的其他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 录 | 见投标人须知 1.4.4 款要求 |
1.10.1 | 投标预备会 | 不召开 |
1.11.1 | 分 包 | 允许 分包的专项工程(或不允许分包的专项工 程):参照《公路工程施工分包管理办法》 (交公路规〔2024〕2 号)规定。 对分包人的资格要求:参照《公路工程施工分包管理办法》(交公路规〔2024〕2 号)规定。 |
2.1 | 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材 料 | 无 |
2.2.1 |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 件 | 时间:2024-06-25 17:30 形式:使用 CA 数字证书登录“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在“投标人异议(含澄 |
清)”菜单以书面形式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 件予以澄清。 | ||
2.2.2 | 招标文件澄 清发出的形式 | 通过“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发出招标文件澄清。 |
2.2.3 |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 件澄清 | 招标文件澄清发出的同时,“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以系统通知方式提醒投标 人。 |
2.3.1 | 招标文件修改发出的形 式 | 通过“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发出招标文件修改。 |
2.3.2 |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 件修改 | 招标文件修改发出的同时,“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以系统通知方式提醒投标 人。 |
3.1.1 | 投标文件密 封形式 | 双信封 |
3.1.1(11) | 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材 料 | 投标文件的电子文件 |
3.2.1 | 增值税税金的计算方法 与工程量清 | 增值税税金的计算方法:一般计税法 工程量清单的填写方式:投标人按照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固化清单电子文件填写工程量 |
单的填写方 式 | 清单 | |
3.2.3 | 报价方式 | 单价 |
3.2.6 | 是否接受调 价函 | 否 |
3.2.8 | 最高投标限 价 | 有,最高投标限价:4197714.00 元 |
3.2.9 | 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 | 补充投标报价的其他说明如下: (1)中国政府(江苏省)根据现行税法和有关部门现行规定就本合同项下向承包人征收的所有税金及其他应交纳的所有费用均由承包人摊入各工程细目的单价中。 (2)有关保险的规定如下: ①本项目建筑工程一切险及第三者责任险由承包人以承包人与发包人的名义联名投保,投保条件与保险费率由承包人根据江苏省保险行业协会有关公路工程保险的相关规定自行考虑,其费用含在承包人的投标报价中,发包人不再另行支付。 根据苏人社规【2020】1 号《江苏省工伤保险费率管理办法》,施工企业应在项目开工 前一次性足额缴纳农民工工伤保险费,费率 |
为最高投标限价的 0.9‰,其费用列入工程量清单第 100 章中,发包人不再另行支付。 ②承包人装备险和承包人职工的(人身)事故险(包括临时工和民工)均由承包人投 保,保险费由承包人承担并支付,其费用含在承包人的投标报价中,发包人不再另行支付。 ③安全生产责任保险:a、根据 2021 年新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规定: “国家鼓励生产经营单位投保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属于国家规定的高危行业、领域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投保安全生产责任保 险”,鉴于本工程属于八大高危行业中的建筑施工,承包人应及时办理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的投保,未及时办理的承包人应接受相关处罚;b、承包人中标后应自行询价办理,保险费由承包人承担并支付,其费用包含在所报的投标报价中,不单独计量与支付。 ④承包人负责办理产品在采购、运输过程中的一切保险,保险费由承包人承担,相关费用包含在投标报价中,发包人不另行支付。 ⑤承包人必须按招标文件和国家有关规定办 |
理各种保险,一旦发生保险范围内的事件,损失由承包人自行承担。 (3)在工程实施期间,承包人应按照“宁政发〔2013〕137 号《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xx施工管理的意见》”、南京市政府令第 301 号《南京市渣土运输管理办 法》、南京市交通运输局宁交科〔2017〕61号《关于印发南京市交通运输行业“两减六治三提升”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宁交规 〔2015〕501 号《关于开展建筑工地施工机械及工程车辆使用清洁油品专项检查通知》以及现行施工安全、xx、环保等相关规定执行,所需相关费用计入工程量清单各工程细目单价或总价中,发包人不再另行计列。 (4)本项目施工禁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禁止使用国一及以下和排放不达标的非道路移动机械,工程实施期间发包人按现行相关要求对投入的机械设备进行检查,对不按规定执行的使用人或所有人依法查处,为此发生的相关费用包含在所报的单价或总价内,发包人不再单独计列和支付。 (5)本工程所需临时用地、用电、用水由 |
承包人自行考虑解决,其费用应包含在工程细目的单价或总额价中。 (6)暂列金额是在工程量清单中标明列入合同投标价的一项款额。暂列金额按单价类工程量清单第 100 章至 700 章小计的 8%计 列,另增加暂列金额与清单小计之和的 1.5%为安全生产费,以上各项均计入投标总价。其中暂列金额由发包人控制使用,根据实际情况按实结算;安全生产费使用前经监理 人、发包人及相关有权部门验收符合《公路水运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并根据实际发生额,经发包人审核后,据实支 付。如承包人在此基础上增加安全生产费用以满足项目施工需要,则承包人应在本项目价格清单其他子目的单价或总额价中予以考虑,发包人不再另行支付。 (7)本工程实施时不得中断现有公路交通 (含区间绕行情况在内),承包人应制定详细可行的交通组织设计及临时安全设施设置方案,并须经发包人同意且通过交警、路 政、城管等行政部门的行政审批。本工程实施时投标报价中应充分考虑相关行政部门可 |
能收取的各项费用、可能发生的全部现场工程措施费用、临时安全设施设置费用(包括围挡等现场隔离措施、临时标志标牌等),上述费用包含在相关项目的报价中,发包人将不另行支付,工程实施期间,承包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对此提出索赔。承包人还应充分考虑施工过程中受行车干扰的影响致使人 工、机械效率降低而增加的费用,包含在相关项目的报价中,发包人将不另行支付。 施工期间,承包人应对原结构物的安全、交通标志、标牌、各类地下预埋管线、绿化的保护等采取相应的措施,承包人应将其采取上述措施而可能发生的全部费用计入投标报价中,发包人将不另行支付,工程实施期 间,承包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对此提出索赔。 (8)本项目公证费用由中标人承担,该费 用不单独计列,计入投标人投标报价中。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 7 日内,须缴纳公证费 2000 元。该费用含在报价中,不另行计量与支付。 (9)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以中标价为基 数,按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 号文收 |
费标准的 70%计取,工程量清单及限价编制费按江苏省物价局、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苏价服【2014】383 号文的收费标准的 70%计取。上述费用由中标人承担,不单独计列,计入投标人投标报价中。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须一次性支付给招标代理 服务单位。 | ||
3.3.1 | 投标有效期 | 自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计算90 天 |
3.4.1 | 投标保证金 | 投标保证金的形式:现金;支票;银行保函;保险保单;担保保函;信用承诺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50000 元整是否委托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代收代退:是 注:减免措施如下:(1)投标人列入守信激励主体对象名单(红名单)的,免缴投标保证金。(2)投标人信用等级为 AA 级的,投标保证金减少 50%。(3)守信激励主体对象名单 (红名单)和信用等级(包括联合体信用等级)认定标准按照《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办法》(苏交规〔2019〕2 号)规定执行。(4)实行减、免投标保证金 的项目,其他要求按《关于实行差异化缴纳 |
投标保证金降低招标投标交易成本的通知》执行。 投标保证金提交账号: 户名名称: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银行账号:320006613018010009990 开户银行:交通银行江东中路支行 银行地址:xxxxxxx 000 x一楼大厅交通银行江东中路支行 提交方式: (1)以现金或者支票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应当从本单位基本账户转出。投标人需登录江苏省公共资源服务平台(南京市),凭缴纳码关联到账信息与投标项目信息,无须随投标文件上传缴款凭证。 (2)以纸质保函(保险)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须将纸质保函(保险)扫描件编入投标文件对应位置,并将纸质保函 (保险)原件提交至上述银行办理收讫手续。 (3)以电子保函(保险)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通过出函机构自行办理的,投标人 须将电子保函(保险)数据文件上传至投标 |
文件对应位置,无须在江苏省公共资源服务平台(南京市)提交;通过江苏省公共资源服务平台(南京市)/宁企通惠企综合服务平台/南京市融资信用服务平台“投标电子保函服务专区”在线办理的,开标前须在江苏省公共资源服务平台(南京市)进行提 交。 (4)以信用承诺方式替代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应签署信用承诺书,随投标文件一同提交。 (5)投标保证金退还节点如下:非中标候选人在中标候选人公示结束起 5 日内退还;第二、三名中标候选人在中标结果公告发出起 5 日内退还;中标人在合同签订之日起 5日内退还,招标人未书面通知交易中心合同签订时间的,中标人在中标通知书签发之日起 35 日内退还。在以上退还节点前,招标人可书面通知交易中心提前退还或延迟退 还。 | ||
3.4.3 | 投标保证金 的利息计算 | (1)计算利息的开始日期为投标截止当 日,终止日期为招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日期 |
原则 | 的前一日; (2)投标保证金的利息按照第(1)款所述的计息时间段内招标人指定汇入银行公告的活期存款利率计付,并扣除招标人汇款手续费; (3)利息计算金额至分位,分以下尾数四 舍五入。 | |
3.4.4 | 其他可以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 形 | 见投标人须知 3.4.4 款要求 |
3.5 | 资格审查资料的特殊要求 | “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采用 “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中直接打印出的《投标报表》,并确保与“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中的内容一致,除本项目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5 资格审查资料的特殊要求”及“投标文件格式”中要求投标人提供的扫描件外,投标人无需按《公路工程标准文件》“投标人须 知”“3.5 资格审查资料”第 3.5.5 项提供其他扫描件。若《投标报表》无法完整体现 相关信息数据,投标人可提供“江苏省公路 |
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或交通运输部“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或 “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可查询的信息数据的网页截图作为补充证明材料,并须保证所提供的网页截图与相关系统查询内容保持一致,否则补充证明材料无效。但若因 “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原因导致投标报表抓取的投标人所填人员、业绩基本信息不全时(如投标人投标报表所选人员的证书专业和级别、业绩的概况等信息未自动自备案信息中抓取),经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对上述主要信息核查后,确实在投标截止日前已经通过系统备案并完成公示,则未完全抓取的信息仍作为评审依据。 《投标报表》中的相关信息已能完整体现其 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审查条件或评标办法中相关评分项目的,无需重复提交补充证明材料。 | ||
3.5.2 | 近年财务状况的年份要 求 | 无 |
3.5.3 | 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的 年份要求 | 有 2019-01 至 2024-06 |
3.6.1 | 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 方案 | 不允许 |
4.2.3 | 是否退还投 标文件 | 否 |
5.1 | 开标时间和地点 | 开标时间:2024-07-05 09:30:00 开标地点:南京智能开标大厅(通过“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官网--南京智能开标大厅”入口登录) |
5.2.1 | 开标程序 | 投标人解密地点: 投标人解密时间公布投标人名称后60 分钟以内。 通过南京智能开标大厅完成投标文件解密。 按照投标人须知 5.2 款程序开标。 |
6.1.1 |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 评标委员会构成: 1、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代表及评标专家构成,为 5 人或 5 人以上单数。 2、评标专家确定方式:依法从江苏省综合 评标(评审)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
3、招标人代表不能超过三分之一。 | ||
6.3.2 | 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的人 数 | 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的人数不超过 3 名 |
7.1 | 中标候选人的公示媒介 及期限 | 公示媒介:同招标公告发布媒介公示期限:3 日 公示的其他内容:中标候选人投标报表 |
7.4 | 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 定中标人 | 否 |
7.5 | 中标通知书和中标结果通知发出的 形式 | 见投标人须知 7.5 款 |
7.6 | 中标结果公 告媒介及期限 | 公告媒介:同招标公告发布媒介公告期限:3 日 |
7.7.1 | 履约保证金 | 是否要求中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要求 履约保证金的形式:银行保函、现金、支票形式 履约保证金的金额:10%签约合同价 |
被省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列入“江苏省交通运输守信联合激励对象名单”(红名单)或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评为信用等级 AA 的中标人履约保证金的金额: 5%签约合同价 采用银行保函时,出具保函的银行级别:国有商业银行或股份制商业银行的分行及其以 上银行 | ||
8.5.1 | 监督部门 | 监督部门:南京市交通运输局建设管理处地址:xxxxxx 00-0 xxxxxxx 00 x 电话:000-00000000 传真:/ 邮政编码:210008 |
9 | 是否采用电 子招标投标 | 是 |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 ||
10.1 | 投标人需自行下载投标文件进行再次检测文 件。 | |
10.2 | (1)投标文件及投标人与招标人之间有关的来往通知、函件和文件应使用中文,如有 外文文件,则应提供中文翻译文件,且以中 |
文翻译文件为准。
(2)在合同实施过程中,如出现项目经
理、项目总工更换的情况,发包人将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并上报行政主管部门。工程实施期间,发包人保留要求申请人按工程实际需要增派人员和设备的权力。
(3)如果中标人的投标报价构成存在严重的不xx,招标人可以要求中标人就工程量清单中某一个或数个投标单价进行澄清或提供详细的价格分析,以证明这些价格在建议的施工方案和施工条件下具有合理性,如不能证明其合理性,在签订合同前招标人有权按照总价不变的原则对投标单价进行调整。
(4)中标人必须按照现行国家、省、市相关规定的要求,缴纳民工工资保证金,签定施工合同时,中标人应出具缴纳保证金的证明。建立农民工工资(劳务费)专用账户,实行农民工实名制管理,按月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
(5)自 2018 年 10 月 1 日起,南京市交通建设项目招投标实行信用报告制度,投标单位在投标时应提供由南京市交通行业与产业
信用评价机构名录库内的评价机构出具的信用报告。信用报告有效期为 1 年,有效期内可重复使用。投标单位需登录南京市交通行业与产业信用评价机构名录库管理系统
(xxxx://xxxxxxxx.xx/)进行评级申请、合同上传、评级结果查询及评级申诉等操 作。信用报告出具后经系统备案、审核通过方可使用。具体操作详见“相关下载”中的 “名录库操作手册--受评单位”文件。咨询电话:000-00000000。
投标人应将第三方信用评价报告(概述部 分)及南京市交通行业与产业信用评价机构名录库管理系统评级结果查询截图附在投标文件中。
(6)中标人中标后需向招标人提供若干份纸质投标文件。
(7)投标人如在本项目试点期间遇到系统使用问题请联系以下人员∶
①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江苏省交通运输厅投标文件制作工具问题,联系人∶王xx,联系电话∶00000000000。
②国信 CA 问题,联系电话∶0000000000。
③南京智能开标大厅问题,联系电话:
00000000、00000000。
④投标保证金退还问题,联系电话:000- 00000000
投标人须知正文详见《公路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18 年版)》
标段 | 施工企业资质等级要求 |
2024QXGS-1 标段 | (1)投标人(若为联合体形式投标,指联合体双方)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效营业执照。 (2)投标人同时具有下列资质要求(如投标人不同时具有下列资质,可由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组成联合体投标): ①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公路养护作业(xx路面)养护甲级资质; ②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公路养护作业(交通安全设施养护)资质(业务范围:可以承担各等级公路交通安全设施的各类养护工程)。 (3)投标人(若为联合体形式投标,指联合体双方)具有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 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无效。 |
附录 2 资格审查条件(财务最低要求)
标段 | 财务要求 |
2024QXGS-1 标 段 | 无。 |
附录 3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标段 | 业绩要求 |
2024QXGS-1 标 段 | 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中的牵头人)自 2019 年 1 月 1 日以来具有已完公路养护工程的施工业绩。 |
附录 4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标段 | 信誉要求 |
2024QXGS-1 标段 | (1)截止递交投标文件当日,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各方)在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等级评价(公路养护作业单位)为 C 级及以上。 (2)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各方)应提供第三方信用 |
评价报告,信用评价等级为 A 级及以上,投标截止日前已在南京市交通行业与产业信用评价机构名录库管理系统中备案。 (3)截止递交投标文件当日,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各方)未在“信用中国”网站 (xxxx://xxx.xxxxxxxxxxx.xxx.xx/)中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4)截止递交投标文件当日,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各方)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xxxx://xxx.xxxx.xxx.xx/)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注: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中信用等级最低的成员的信用等 级作为联合体的信用等级。 |
附录 5 资格审查条件(项目经理、项目总工最低要求)
标段 | 人员 | 资 格 要 求 |
2024QXGS-1 标段 | 项目经理 | 具有二级及以上建造师(公路工程专业)注册证书,且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 联合体投标的,项目经理应为联合体牵头人的人员。 |
项目总工 | 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且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联合体投标的,项目总工 应为联合体牵头人的人员。 | |
项目经理、项目总工应无在岗项目,有无在岗项目情况认定: 根据江苏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从业单位弄虚作假违法行为分类及信用评定标准 (补充指南)》《招投标有关问题界定工作指南》的通知(苏交建便函〔2020〕82 号)文的规定,投标人拟投入的主要)人员(项目经理、项目总工),有无在岗项目情况,按照下列原则认定: (1)在招标项目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投标人拟投入的主要人员已在其他项目中作为主要人员任职,包括在已发出中标通知书或者签定合约的其他项目中作为主要人员的,应当视为有在岗项目; (2)未在其他项目上作为主要人员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作为主要人员任职、但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了拟投入本项目中的主要人员在中标后可以从其他项目撤离的书面承诺,视为无在岗项目; (3)投标人拟投入的主要人员在其他项目上作为主要人员任职,虽然项目尚未交工但符合下列情形之一、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一旦中标可以从其他项目上撤离的书面承诺,视为无在岗项目:1)工程已经完工,经项目质量监督机构核验合格,主要人员基本完成职责,非投标人原因尚未进行交工验收的;2)工程中标后半年内非中标人原因无法开工或停 工半年以上无法复工等情况。 |
附录 6 资格审查条件(其他主要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最低要求)
标段 | 人员 | 数量 | 资 格 要 求 |
2024QXGS-1 标段 | 专职安全员 | 至少 1 人 | 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 格证书》(C 证)。 |
注:1、表 5 和表 6 中人员配置要求是招标文件规定的最低要求,投标阶段投标报表中至少按上表要求填报项目经理、项目总工、专职安全员。
2、投标人应根据本项目的进度情况,合理安排人员进场。其他管理人员在中标后签订合同前报招标人核准,同时投入的所有主要人员必须在江苏省交通运输招标投标信息管理系统备案,中标后如果配备的现场管理人员不能满足以
上要求,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
3、投标人中标后按照年度施工产值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不足
5000 万元的至少配备 1 名;5000 万元以上不足 2 亿元的按每 5000 万元不少于
1 名的比例配备;2 亿元以上的不少于 5 名,且按专业配备。
条款号名称 | 评审因素与评审标准 | |
1 | 评标办法 | (1)2024-2025 年栖霞区国省干线及县道道路维修和应急工程招标共分为两个标段,分别为 2024QXGS-1 标段、2024QXXD-2 标段。同一投标人可以同时参加上述两个标段的投标,但最多只能中标一个标段。若出现同一投标人在两个标段中均排名第一的情况,则按 2024QXGS-1 标段→2024QXXD-2 标段顺序进行推荐,已被推荐为某一标段第一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人,在其他标段不再推荐为中标候选人。 (2)在同一个标段中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进行推荐: ①按经评审的评标价由低到高的排名顺序,推荐第一、第二、第三中标候选人。 ②当投标人的评标价相等时,依次按照以下优先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 a.截止递交投标文件当日,被列入“江苏省交通运输守信联合激励对象名单”(红名单)的投标人优先; b.截止递交投标文件当日,在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等级评价(公路养护作业单位)综合得分较高的投标人优先; d.以注册资本较大的投标人优先; e.评标委员会从其投入的人员和设备、施工组织设 计、业绩和信誉等方面,通过集体讨论确定其排名先后。 若投标人以联合体方式参与投标,则以联合体成员中 未列入红名单或信用等级评价综合得分最低或注册资本金最小的投标人参与排序。 |
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标准: | ||
(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 | ||
字迹清晰可辨: | ||
a.投标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项目名称、标段号、 | ||
补遗书编号(如有)、工期、工程质量要求及安全目 | ||
标; | ||
b.投标函附录的所有数据均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 ||
2.1.1 2.1.3 | 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 | c.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 (2)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的签章、投标人的单位章盖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招标 |
文件“投标文件格式”中要求盖单位章和(或)签字 | ||
的地方,投标人均使用 CA 数字证书加盖投标人的单 | ||
位电子印章和(或)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的 | ||
个人电子印章或电子签名章。 | ||
(3)投标人按照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4.1 项规 | ||
定的金额、形式、时间和账户等要求提供了投标保证 |
金。 (4)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签署投标文件的,须提交授权委托书,且授权人和被授权人均在授权委托书上加盖了个人电子印章或电子签名章,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5)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投标文件的,提供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且法定代表人在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上加盖了法定代表人的个人电子印章或电子签名章,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6)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时,联合体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了联合体协议书,明确各方承担连带责任,并明确了联合体牵头人。 (7)同一投标人未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但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备选投标的除外。 (8)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提供的“投标文件格式”的规定填写了“拟分包项目情况表”,且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11 款规定。 (9)投标文件中未出现有关投标报价的内容。 (10)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未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限。 (11)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 (12)权利义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a.投标人应接受招标文件规定的风险划分原则,未提出新的风险划分办法; b.投标人未增加发包人的责任范围,或减少投标人义务; c.投标人未提出不同的工程验收、计量、支付办法; d.投标人对合同纠纷、事故处理办法未提出异议; e.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无欺诈行为; f.投标人未对合同条款有重要保留。 (13)不存在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 MAC 地址一致或 IP 地址一致且不能按要求提供充分证据证明其未串通投标的情形。 |
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评审标准: (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 a.投标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项目名称、标段号、补遗书编号(如有)、投标价(包括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 b.已标价工程量清单说明文字与招标文件规定一致,未进行实质性修改和删减; c.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 (2)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的签章、投标人的单位章盖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招标文件“投标文件格式”中要求盖单位章和(或)签字的地方,投标人均使用 CA 数字证书加盖投标人的单位电子印章和(或)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的个人电子印章或电子签名章。 (3)投标报价未超过招标文件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 (4)投标报价的大写金额能够确定具体数值。 (5)一份投标文件应只有一个投标报价,在招标文件没有规定的情况下,未提交选择性报价。 (6)投标人填写完毕的工程量固化清单未对工程量固化清单电子文件中的数据、格式和运算定义进行修 改;工程量固化清单中的投标报价和投标函大写金额报价一致。 | ||
2.1.2 | 资格评审 | (1)投标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 (2)投标人的资质等级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投标人的财务状况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4)投标人的类似项目业绩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5)投标人的信誉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6)投标人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资格、在岗情况及专职安全员资格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
(7)投标人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3 项 或第 1.4.4 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8)投标人的其他要求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9)投标文件标明的投标人与获取招标文件时的投标人未发生实质性改变。 (10)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未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 标;独立参与投标的,投标人未同时参加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 ||
2.2.1 | 分值构成(总分:100.00 分) | 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分分值构成:其他因素-技术能力:10.00 其他因素-业绩:10.00 其他因素-履约信誉:15.00主要人员:25.00 施工组织设计:35.00设备配置:5.00 各分项评分因素得分应以评标委员会各成员的打分平均值确定:(若评分因素含细分项,按评分因素细分项分别计算得分)。评标委员会成员总数为 7 人或 7 人以上时,该平均值以去掉一个最高和一个最低分后计 算,最后得分保留两位小数 |
2.2.3 | 第二个信封的详细评审标准 | 评标价的确定: 评标价=投标函文字报价-0(招标代理服务费)-0(公证费)-0(暂列金)-0(其他不可竞争费) 投标报价=清单小计+0(招标代理服务费)+0(公证 费)+0(暂列金)+0(其他不可竞争费) |
3.2.4 | 通过第一信封详 细评审的投标人数量 | 开启前 4 家投标人的第二信封投标文件(按照商务和技术得分从高到低) |
3.2.6 | 其他需要补充内容 | 1.评审程序 (1)听取招标人关于工程和有关情况的说明; (2)听取招标代理对招标过程、开标情况的汇报; (3)各评委推荐评标委员会主任委员; (4)审阅评标办法; (5)听取工作组关于投标文件摘录情况的汇报; (6)查阅投标文件和摘录资料; (7)对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按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资格两个阶段进行评审,只有通过前一阶段的评审,才能参加下一个阶段评审,评审标准 |
见 2.1.1、2.1.2、2.1.3 款; (8)评委会确定通过商务和技术文件评审的投标人; a.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后,因有效投标不足 3 个使得投标明显缺乏竞争的,可以否决全部投 标。未否决全部投标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在评标报告中阐明理由。 b.若通过(商务及技术文件)初步评审的投标人为 4 家及 4 家以下时,则所有通过(商务及技术文件)初步评审的投标文件均直接进入下一阶段(报价文件)的开标。 c.若通过(商务及技术文件)初步评审的投标人为 4家以上时,则需对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商务技术部分进行评分。 (9)对投标文件商务及技术文件综合评分,并确定排名,评分分值按 2.2.1 款执行; 评委按评分标准对投标人的商务技术部分进行打分,按得分分值高低进行排序,选取得分排名前 4 名的投标人进入下一阶段(报价文件)的开标。按以下方法进行排序: 商务及技术文件得分高的投标人优先通过,若得分相同,则以截止递交投标文件当日,被列入“江苏省交通运输守信联合激励对象名单”(红名单)的投标人优先;若均被列入“江苏省交通运输守信联合激励对象名单”(红名单),则以在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等级评价(公路养护作业单位)综合得分较高者优先;若再相同,则以注册资本较大的投标人优 先。 若投标人以联合体方式参与投标,则以联合体成员中未列入红名单或信用等级最低或信用评定分值最低或注册资本金最小的投标人参与排序。 (10)对通过商务技术文件评审的投标人的报价文件进行二次开标; (11)对通过二次开标的投标人的报价文件进行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的标准见 2.1.1、2.1.3 款; (12)对被推荐的投标人的报价文件进行算术性复核 (如需要)。 (13)如果通过第二信封(报价文件)评审的投标人少于 3 家时,评标委员会仍有权否决全部投标;评标委员会未否决所有投标的,应当在评标报告中阐明理由并推荐中标候选人。 2.确定排名,推荐中标候选人。 3.撰写评标报告。 4.评标委员会决定否决全部投标的,招标人将再次发 |
布招标公告或经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后采用其它招标方 式确定中标单位。 |
其他因素-技术能力
序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最大值 | 最小值 |
1 | 技术能力 | 根据本项目投标人企业科研开发创新能力、获得重要奖项的能力进行 评定。 | 10.00 | 0.00 |
其他因素-业绩
序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最大值 | 最小值 |
1 | 业绩 | 从各投标人自 2019 年 1 月 1 日以来已完类似工程的数量进行评分。 (1)自 2019 年 1 月 1 日以来已完业绩满足资格审查最低要求的得基本分 6 分; (2)自 2019 年 1 月 1 日以来在满 足资格审查基础上,每增加 1 个已 完公路养护工程施工业绩的加 1 分,最多加 4 分。 | 10.00 | 0.00 |
其他因素-履约信誉
序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最大值 | 最小值 |
1 | 履约信誉 | 参照《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办法》,对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当日查询的投标人(公路养护作业单位)的信用等级及投标人的信用等级评定分值情况进行评 定。 a、信用等级为 AA 级的投标人,履约信誉分为 15 分; b、信用等级为 A 级的投标人,履约信誉分为 0.8X~0.95X 分,具体按下列公式进行计算:Y=0.8X+0.15X* (Z-85)/10 c、信用等级为 B 级的企业,信用分为 0.65X~0.8X 分,具体按下列公式进行计算:Y=0.65X+0.15X*(Z- 75)/10 d、信用等级为 C 级的企业,信用分为 0.45X~0.6X 分,具体按下列公式进行计算:Y=0.45X+0.15X*(Z- 60)/15 注:①X 为履约信誉分满分值 (X=15),Y 为投标人在本次投标活 | 15.00 | 0.00 |
动中的履约信誉分值,Z 为企业最近一次信用等级评定分值。②无评定等级(分值)的公路养护作业单 位,其信用评价等级(得分)按照 B 级(75 分)确定。③若投标人以联合体方式参与投标,联合体的信用等级按联合体成员中信用等级较 低的单位确定。 |
主要人员
序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最大值 | 最小值 |
1 | 拟投入项目经理 | 根据拟投入项目经理的专业、资历及类似项目管理工作经历等进行评 定。 | 10.00 | 0.00 |
2 | 拟投入项目总工 | 根据拟投入项目总工的专业、资历及类似项目管理工作经历等进行评 定。 | 10.00 | 0.00 |
3 | 拟投入其他主要技术人员 | 根据拟投入其他主要技术人员的专业、资历、配置和业绩可否满足本 工程施工的需要进行评定。 | 5.00 | 0.00 |
施工组织设计
序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最大值 | 最小值 |
1 | 总体施工布置及规划、施工组织内容 | 对总体施工布置及规划、施工组织内容的完整性和合理性、施工工艺流程、各分部分项工程工序计划安 排进行评审。 | 5.00 | 0.00 |
2 | 主要工程项目的施工方 案、方法与措施 | 对本项目主要工程项目的施工方 案、方法与技术措施进行评审。 | 7.00 | 0.00 |
3 | 重点难点分析及措施 | 对本项目重点难点分析及措施进行 评审。 | 8.00 | 0.00 |
4 | 工期、质量保证措施 | 对工期保证体系及保证措施,工程质量管理体系及保证措施等进行评 审。 | 5.00 | 0.00 |
5 | 安全保证措施 | 对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及保证措施, 项目风险预测与防范,事故应急预案等进行评审。 | 5.00 | 0.00 |
6 | 环境保护、xx施工措施及扬尘控制 | 对环境保护、xx施工保证体系及保证措施,扬尘防治实施方案、预警响应预案等进行评 定。 | 5.00 | 0.00 |
设备配置
序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最大值 | 最小值 |
1 | 设备配置 | 根据项目特点,对投标人填报的拟投入本工程的机械、设备的种类、数量等方面进行评审: 机械、设备的种类、数量基本满足本工程施工要求的,得 3 分; 机械、设备的种类、数量多,满足本工程施工要求的,得 3(不含)~4分(含); 机械、设备的种类齐全,数量充足,优于工程施工要求的,得 4(不 含)~5 分(含)。 | 5.00 | 0.00 |
(见:《公路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18 年版)》)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第一节 通用合同条款
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07 年版)》第四章第一节“通用合同条款”。
第二节 专用合同条款
A.公路工程专用合同条款
“A.公路工程专用合同条款”的内容详见《公路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
(2018 年版)
项目专用合同条款数据表
说明:本数据表是项目专用合同条款中适用于本项目的信息和数据的归纳与提示,是项目专用合同条款的组成部分。
序号 | 条款号 | 信息或数据 |
1. | 1.1.2.2 | 名称:南京市栖霞区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地址:南京市玄武区上三旗90号 |
2. | 1.1.2.6 | 监理人:开工前确定 |
3. | 1.1.4.5 | 缺陷责任期:自实际交工日期起计算 1 年。缺陷责任期从工程通过交工验收之日起计算。由于承包人原因导致工程无法按照规定期限进行交工验收的,缺陷责任期从实际通过交工验收之日起计算。由于发包人原因导致工程无法按照规定期限进行交工验收的,在承包人提交交工验收报告 90 日后,工程自动进入缺陷责任期。 |
4. | 5.2.1 | 发包人是否提供材料或工程设备: □× 是□√ 否 |
5. | 6.2 | 发包人是否提供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 □× 是□√ 否 |
6. | 8.1.1 | 发包人提供测量基准点、基准线和水准点及书面资料的期限:14 天内承包人将施工控制网资料报送监理人审批的期限:14 天内 |
7. | 15.5.2 | 承包人提出的合理化建议降低了合同价格或者提高了工程经济效益的,发包人给予奖励:无 |
8. | 15.9 | 清单的调整:中标后,业主有权对原投标单价中的不合理单价进行调整,但投标总价保持不变。 |
9. | 16.1 | □× 因物价波动引起的价格调整按照第 16.1.1 或第 16.1.2 项约定的原则处理 □√ 合同期内单价不调整 |
10. | 17.2.1 | 开工预付款金额:签约合同价(不含暂列金额)的 10%,后期转化为工程款。 |
11. | 17.2.1 | 材料、设备预付款比例:/ |
12. | 17.3.2 | 承包人在每个付款周期末向监理人提交进度付款申请单的份数:3 份 |
13. | 17.3.3 (1) | 支付方式: ①采用季度计量,按季度支付,每季度支付金额为当期经监理工程师签认实际完成工程量的 80%(含开工预付款); ②项目验收通过并审计完成后,支付至审计工程价款的 97%, ③签发缺陷责任期终止证书后无息付清经审计后的剩余工程款; 未付款额的利息:不考虑。(如有遗留工程质量问题,发包人有权拒绝支 付。发包人如因承包人在缺陷责任期内的违约造成损失或有代为保修的费用 |
序号 | 条款号 | 信息或数据 |
则予相应扣除)。 | ||
14. | 17.3.3 (2) | 逾期付款违约金的利息:不考虑 |
15. | 17.4.1 | 质量保证金百分比:不适用 |
16. | 17.4.1 | 质量保证金限额:不适用 |
17. | 17.5.1 | 承包人向监理人提交交工付款申请单(包括相关证明材料)的份数:3 份 |
18. | 17.6.1 | 承包人向监理人提交最终结清申请单(包括相关证明材料)的份数:3 份 |
19. | 18.2 | 竣工资料的份数:5 份 |
20. | 18.5.1 | 单位工程或工程设备是否需投入施工期运行: □× 是□√ 否 |
21. | 18.6.1 | 本工程及工程设备是否进行试运行: □× 是□否 |
22. | 19.7 | 保修期:1 年。 |
23. | 20.1 | 工程一切险由承包人以承包人与业主联名投保,投保条件与保险费率由承包人根据江苏省保险行业协会有关公路工程保险的相关规定自行考虑,其费用含在承包人的投标报价中,发包人不再另行支付。一旦发生上述保险范围内的事件,损失由承包人自行承担。 |
24. | 20.4.2 | 第三方责任险由承包人以承包人与业主联名投保,事故次数不限,投保条件与保险费率由承包人根据江苏省保险行业协会有关公路工程保险的相关规定自行考虑,其费用含在承包人的投标报价中,发包人不再另行支付。一旦发生上述保险范围内的事件,损失由承包人自行承担。 |
25. | 24.1 | 争议的最终解决方式:诉讼 由工程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处理。 |
项目专用合同条款
说明:本项目专用合同条款是对“通用合同条款”、“公路工程专用合同条款”的补充、细化和约定,应对照通用合同条款、公路工程专用合同条款中同一编号的条款一起阅读和理解。如果本“项目专用合同条款”与“公路工程专用合同条款”、“通用合同条款”不一致时,以本“项目专用合同条款”的规定为准。
1.一般约定
1.1.3 工程和设备
第 1.1.3.10 目细化为:
永久占地:指为实施本合同工程所需的一切永久占用的土地,包括公路两侧路权范围内的用地。除发包人同意外,承包人不可将施工现场用于本工程施工以外的目的,不得将永久占地范围内的用地作为预制场地。
第 1.1.3.11 目细化为:
临时占地:指为实施本合同工程而需要的一切临时占用的土地,包括施工所用的临时支线、便道、便桥、借土场地和现场的临时出入通道,以及生产(办公)、生活等临时设施用地。承包人应根据施工组织计划确定本工程施工所必需的临时用地数量,并承担相应费用。所产生的费用不单独计量,应含在其投标报价中。
补充1.1.5.8
单价平衡性调整,在签订合同之前及合同执行中,招标人有权在总价不变的前提下对中标人工程量清单中被认为不平衡或不实际的单价进行调整,中标人应遵照调整,对此中标人不得拒绝。
4.1 承包人的一般义务
4.1.2 依法纳税
本项补充:
中国政府(江苏省)根据现行税法和有关部门现行规定就本合同项下向承包人征收的所有税金及其他应交纳的所有费用均由承包人摊入各工程子目的单价中。
4.1.8 为他人提供方便
本款细化为:
(1)几个承包人在同一区域施工时,监理人有权协调工程的实施并对工程的衔接提出指示,承包人应在监理人的统一协调下工作。承包人由此增加的费用应认为已含入工程量清单各细目的单价或总额价中,发包人不单独计列。
4.1.10 其他义务
4.1.10(6)款约定为:
(6)承包人应履行的其他义务:
A、工程施工过程中出现的矛盾协调问题,由投标人与当地政府协调解决,招标人协助。相关费用包含在所报的单价或总价内,招标人不再单独计列和支付。
B、投标人在投标报价时应充分考虑营改增对工程成本的影响,发包人不因此项因素对合同价格予以调整。
C、投标人应在监理人的指示下,为本项目其他工程提供必要的便利条件。投标人因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均应含入所报的投标报价中,招标人不再单独计列。
D、承包人必须加强对地下管线等相关隐蔽设施的保护,承包人必须事先查明情况,办理相关施工交底手续后,方可进行对隐蔽设施可能产生影响的相关项目施工,否则造成后 果,除了由承包人自行承担一切责任外,发包人还将严肃追究承包人的违约责任,承包人应对现有已完项目保护好,不得污染路面,也不得破坏绿化,否则业主根据实际发生的费用从承包人的费用中直接扣除。
E、承包人必须组织采用证照、手续齐全,性能良好,确保能安全施工的车辆、设备进行各项施工,在施工过程中非因发包人原因所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均由承包人自行负责。
F、承包人应因时制宜及时对施工组织和生产要素(工、料、机等)作好调整安排,避免造成停工停机损失。若承包人未及时做好妥善调整和安排,发包人不承担由此引起的索赔和补偿。
G、发包人仅负责工程修建过程中施工范围内发生的土地征用、拆迁及外部矛盾的协调和解决。对于工程施工过程的临时用地、承包人驻地建设等其它相关事宜均由承包人自行解决。
H、承包人应妥善处理好与其它工程承包人的关系,发生交叉施工时,应相互配合,友好协作,并无条件服从发包人或工程师的统一协调。并承担由此而引起的临时停工及施工作业面不连续等风险,承包人也不得就此要求发包人给予额外费用补贴,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视为已计入投标报价中。
I、本工程所需临时用地、用电、用水由承包人自行考虑解决,其费用应包含在工程细目的单价或总额价中,不单独报价。
J、按专用条款约定做好施工场地地上及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包括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工作,费用含在综合单价中,不再另行计量与支付。
K、在投标报价中应充分考虑本工程重大活动、领导视察而发生的道路保洁、交通畅
通、控制施工噪音、临时停工等方面的临时突击工作而产生的费用。
L、承包人在工程施工前或施工期间,在保证加快工程进度、不降低工程质量、安全和使用功能、寿命,并经发包人同意的前提下可对已经政府批准的施工图设计进行适当的设计优化。
M、本项目施工许可由承包人办理,发包人只提供配合工作,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如法律法规和行业规定需发包人承担的费用由发包人自行承担。地下通道工程需办理相关施工许可,同时应遵循地铁的行业管理规定,相关费用由承包人自行承担。
N、承包人应结合现场地质水文勘探数据及采用的施工工艺,制定详细的安全措施报监理人批准(该批准不能免除承包人的责任),以保证施工现场周边建筑物的安全,并应设置安全观测点进行安全监测,执行本款所需的费用包含在所报的单价或总额价内,发包人不再单独支付。
O、在合同实施期间,根据工程需要,发包人可能在本工程工地进行有关试验,承包人应积极配合并承担相应的工作。承包人有义务配合发包人委托的技术服务单位及相关科研单位的监测、科研、试验等工作,其配合费用含在综合单价中,不再另行计量与支付。
P、承包人应妥善处理好与其它工程承包人的关系,发生交叉施工时,应相互配合,友好协作,
并无条件服从发包人或工程师的统一协调。并承担由此而引起的临时停工及施工作业面不连续等风险,承包人也不得就此要求发包人给予额外费用补贴,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视为已计入投标报价中。
4.2 履约担保
本款补充:
中标人在发包人发出中标通知书 7 日内,以现金、银行本票、转帐支票、银行汇票、电汇、银行保函的等形式按中标价 10%向发包人提交履约保证金,被省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列入 “江苏省交通运输守信联合激励对象名单”(红名单)或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评为 AA 级信用等级的中标人,履约保证金的金额:5%签约合同价。
退还时间及方式: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一次性退还(不计息)。执行本条各项要求所需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4.3 分包
本款细化为:本项目分包工程参照《公路工程施工分包管理办法》(交公路规〔2024〕2号)等国家及江苏省有关分包管理的法律法规、行政规章执行,同时发包人在工程实施过程
中可能会根据项目特点制定本项目施工分包实施管理规定。
4.6 承包人人员的管理
补充 4.6.6 项:
在整个工程实施过程中,承包人成立项目经理部,派出原投标书中承诺的项目经理。发包人将对项目经理实行考勤制度,必须保证每月至少有 22 天常驻现场。未事先征得发包人同意,承包人不得擅自更换项目经理。因故确需调整,必须事先征得招标人和相关主管部门的同意,且必须保证变更后的水平不低于投标文件中申报的水平,且调整后的人员必须已在江苏省交通厅招投标管理系统中备案。但发包人有权根据工程实施情况要求承包人立即更换不称职的项目经理,对此,承包人不得拒绝。
4.8 保障承包人人员的合法权益
4.8.5 承包人应按有关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为其雇佣人员办理保险。并且必须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及省市现行相关法律法规有关禁止拖欠民工工资的要求,承包人按招标文件中规定“不拖欠民工工资承诺书”的要求填写并按相应要求执行。
本款补充第 4.8.7~4.8.8 项:
4.8.7 承包人在处理劳务事宜时,应充分考虑和尊重法定的节假日和公认的农作季节,尊重宗教习惯和风俗习惯,由于承包人处理不当引起的费用或纠纷等责任由承包人自负。
4.8.8 不拖欠农民工工资
(1)承包人必须按照现行国家、省、市相关规定的要求,缴纳民工工资保证金,签定施工合同时,中标人应出具缴纳保证金的证明。建立农民工工资(劳务费)专用账户,实行农民工实名制管理,按月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
(2)如果发生违反规定拖欠或克扣农民工工资行为,造成农民工上访,发包人将暂停承包人 1 年期间参加发包人招标项目的投标资格,同时交通行政主管部门将依照有关规定对其作出其它处理决定。
4.11 不利物质条件
第 4.11.3 项约定为:
本项目可预见的不利物质条件范围包括:图纸中已明确指出的不利的地下和水文条件。
5.材料和工程设备
5.1 承包人提供的材料和工程设备
补充第 5.1.4~5.1.7 款
5.1.4 为实施和完成本合同工程及其缺陷的修复,承包人应按投标函附表中所报的型 号、规格、数量和时间向现场调遣或租用主要施工机械及材料试验、测量、质检仪器设备,
不得拖延、短缺或任意更换,否则将按第 22 款视为承包人违约。
尽管承包人已按投标函附表的要求提供了上述机械、设备和仪器,但监理人认为仍不能满足现场施工的需要并且不能保证工程质量时,监理人有权要求承包人继续调遣或租用某些设备、仪器。承包人在接到指令后应立即执行,否则将按第 22 款视为承包人违约。
承包人的施工机械、设备应在工程所在地办理机械、设备的安全施工相关手续,接受监督与管理,完成相关手续后方可投入使用。
承包人的施工机械、设备未经监理人同意不得擅自撤离本施工现场。当工程由于发包人原因造成停工或暂缓施工,承包人有义务降低损失,经监理人同意后,可撤离不必要的机 械、设备和人员。
5.1.5 承包人应根据项目实际情况、设计文件要求和其施工组织设计,自行配备满足项目施工需要的机械、设备型号和数量。承包人应充分考虑项目具体情况,合理配置施工、试验设备,确保满足本工程的施工需要。
5.1.6 本项目路基借土填筑土方的土源由承包人自行调查落实,承包人应保证其土源的合法性,且承包人所提供的土方的使用须事先征得发包人的同意。该部分土方的土源费、运距、运费由承包人自行考虑,并承担相应费用,费用应包含在相应支付子目的综合单价中
(含资源使用费等)。
5.1.7 本项目发包人不提供弃土(石)场及其他相关拆除材料的堆放场地,由承包人自行解决,并符合相关部门的规定,由此发生的相关费用在投标报价时予以充分考虑,并计入工程量清单各细目单价或总额价中。并应保证发包人免于承担因上述场地的使用所引起的补偿费、诉讼费、损害赔偿、指控费用及其它开支
5.2 发包人提供的材料和工程设备
本项目发包人不提供任何材料和工程设备。
6.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
本款补充第 6.1.3 项:
6.1.3 本工程实施时不得中断现有公路交通(含区间绕行情况在内),承包人应制定详细可行的交通组织设计及临时安全设施设置方案,并须经发包人同意且通过交警、路政、城管等行政部门的行政审批。本工程实施时投标报价中应充分考虑相关行政部门可能收取的各
项费用、可能发生的全部现场工程措施费用、临时安全设施设置费用(包括围挡等现场隔离措施、临时标志标牌等),上述费用包含在相关项目的报价中,发包人将不另行支付,工程实施期间,承包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对此提出索赔。承包人还应充分考虑施工过程中受行车干扰的影响致使人工、机械效率降低而增加的费用,包含在相关项目的报价中,发包人将不另
行支付。
施工期间,承包人应对原结构物的安全、交通标志、标牌、各类地下预埋管线、绿化的保护等采取相应的措施,承包人应将其采取上述措施而可能发生的全部费用计入投标报价 中,发包人将不另行支付,工程实施期间,承包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对此提出索赔。
7.交通运输
7.2 场内施工道路
第 7.2.1 项约定为:
承包人应对所使用的所有出入现场的道路、桥梁所发生的相关费用包含在投标报价中,不再另行计量与支付。并应保证发包人免于承担因上述道路、桥梁的使用所引起的补偿费、诉讼费、损害赔偿、指控费及其它开支。
承包人因土方、材料等运输所使用的自建的或借用其他人的临时道路(包括利用的村镇便道)进行养护和维修,直到工程竣工,并恢复原貌,其费用包含在投标报价中,不单独计量与支付。并应保证发包人免于承担因上述临时道路的使用所引起的补偿费、诉讼费、损害赔偿、指控费及其它开支。
补充第 7.2.3 款为:
除合同另有规定外,承包人为实施和完成本合同工程及缺陷修复工作中一切施工作业所需的临时出入现场和施工运输,应对所使用的由发包人提供的或按需要由承包人自建的或借用、占用、利用当地的所有出入现场的临时道路和桥梁进行养护和维修,直到工程竣工,并应保证发包人免于承担因上述临时道路的使用所引起的补偿费、诉讼费、损害赔偿、指控费及其它开支。
第 7.5 细化为:
承包人出入现场、施工运输,使用地方道路或航道时,应认为承包人已接受原有地方道路、桥涵、排水沟、航道等是完好的,承包人应负责自费与地方协调、改善、加固并养护,因承包人出入或施工运输使用造成的损坏,承包人应负责自行处理。承包人在实施和完成本合同工程及缺陷修复工作中的一切施工作业应保证发包人免于承担因承包人借用、占用或使用当地道路或其他交通设施所引起的补偿费、诉讼费、损害赔偿、指控费及其他开支。
为保证道路交通安全及运输畅通,承包人应采取以下措施:
(a)当施工期间,承包人必须在与交通和公安部门协商下,采取足够的引导交通措施; (b)承包人制定运输计划时,应避开现有道路上在高峰时的运输。
8.1 施工控制网
第 8.1.2 项细化为:
8.1.2 在合同工程的整个施工期间,承包人必须对原有非施工范围内的国家基准点进行
维护。如测量基准网点或标志受到损坏,则承包人应立即报告监理人,并负责立即恢复,承担修复和赔偿费用,并在工程竣工后将施工控制网点移交给发包人。
补充第 8.1.3 项~第 8.1.9 项:
8.1.5 在监理人或设计图纸书面给定的原始基准点、基准线和基准高程的基础上进行精心复测,检查其准确性,并为工程施工进行合理的控制网加密测量,上述这些复测和加密测量成果在得到监理人检查和批准后,进行精确的工程放线,并对本工程各部分的位置、标 高、尺寸及其线形的正确性负责,并将施工控制网资料报送监理人审批。
8.1.6 承包人应当将每次施工测量资料报监理人审核,对于重要的主体工程的施工测量资料,应至少在施工前 2 天通知监理人进行复测。
8.1.7 承包人配备的测量仪器和工具必须合格和满足工程精度的要求。
8.1.8 在施工过程中,承包人应经常对使用的测量仪器进行定期检查与校正,填写检查证书报监理人核查。
8.1.9 监理人对放样、线形或标高的核查,均不应解除承包人对其上述工作准确性所负的责任。承包人应有效地保护一切基准点、标桩和其他有关标志,必要时,应按监理人的要求,把红线内的基准点、标桩和其他有关标志移至红线外便于保护的地方,并妥善保管至工程交工验收结束。其费用由承包人负责。
8.2 施工测量
补充 8.2.3、8.2.4 款:
8.2.3 承包人负责提供与放样工作有关的劳务、机具及仪器设备。应经常对使用的测量仪器进行定期检查与校正,填写检查证书报监理人核查。在本合同工程施工过程中,如果工程任何部分的位置、标高、尺寸或线形出现超出合同规定的误差,一经发现,承包人应自费纠正,直到监理人认为符合合同规定为止。
8.2.4 承包人应当将每次施工测量资料报监理人审核,对于重要的主体工程的施工测量资料,应至少在 48 小时前通知监理人进行复测。
8.3 基准资料错误的责任
本款补充:
承包人应对发包人提供的基准资料进行核实,发现错误,应及时通知监理人和发包人,否则应承担相应责任。
9 施工安全、治安保卫和环境保护
9.2 承包人的施工安全责任
第 9.2.5 项细化为:
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根据国家和工程所在地的法律法规以及合同条款的有关要求,为加强建筑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保障施工从业人员的作业条件和生活环境,防止施工安全事故发生所采取的各项措施。暂列金额与清单小计之和的 1.5%作为安全生产费,若超过
1.5%的安全生产费用含在其投标报价中,不再另行计量与支付。安全生产费用应用于施工安全防护用具及设施的采购和更新、安全施工措施的落实、安全生产条件的改善以及为了本工程的顺利实施,在本工程范围之外的周边道路而采取的相应措施(如交通疏导、标志、标牌的设置等)的费用,不得挪作他用。
第 9.2.8(4)目细化为:
(4)根据本合同各单位工程的施工特点,承包人施工时必须严格执行 JTJ076-95《公路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程》以及《公路筑养路机械操作规程》等的具体规定。
补充第 9.2.12 项~第 9.2.14 项
9.2.12 临时供电设施的设置、电讯设施的提供和供水与排污设施的设置必须满足《公路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程》的要求,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均含在承包人的综合单价中,发包人不另行计量与支付。
9.2.13 凡是标段内与已建道路、铁路、航道等有交叉、干扰的地段,承包人应在不干扰其正常运营的前提下合理安排施工组织计划,积极与有关部门联系,采取有效措施保证施工工期和安全,并在必要时疏导现有交通流;凡是标段内与其他在建工程有互扰的地段,承包人应做好与其它施工单位的协调工作;承包人应对上述所有工作负责。发包人将根据承包人的要求给予适当协助。承包人采取上述措施而可能发生的全部现场工程措施费用(包括现场隔离措施、临时标志标牌等)以及相关的协调费用应已包含在合同价格中,发包人将不另行支付。如因承包人采取的措施不力,影响其正常安全运营而给其它部门或个人造成的一切损失,或由上述原因造成本工程工期的拖延或施工费用的增加,均由承包人自行负责。
9.2.14 项目安全生产的达标目标及相应事项的约定:除执行通用条款的相关规定外,承包人必须按照江苏省、南京市相关文件规定的标准实行文明施工管理,总承包单位对施工现场的安全施工负总责,专业工程承包单位应当服从总承包单位的文明施工管理;注重安全保障,承包人在施工现场的安全教育和安全事故及因此发生的费用(包括造成发包人工期延 误,并由此产生的全部损失)由承包方承担。开工前,业主将组织安全文明施工基础条件验收,合格后方可开工建设。
1)施工现场应做到现场布局合理整洁,无杂草、积水、异味,场内道路必须进行硬化并保证畅通;各种材料应堆放整齐,施工垃圾须定点堆放,及时清运,严禁在施工现场以外堆放材料、垃圾。
2)施工现场布局及工序安排应考虑噪声、照明控制,严格按照江苏省、南京市有关规定执行,避免扰民;施工现场必须设置专用厕所,并有专人管理,严禁随意大小便;生活、生产废水及施工施工降水未处理合格,不得排入市政下水;不得破坏树木、绿地;土方外运
过程,严格按程序操作,不得遗洒,同时应有避免扬尘的措施。
3)施工人员必须办理相关证件,禁止非施工单位人员在工地留宿,施工现场禁止聚众打牌、饮酒闹事、传阅淫秽物品、吸毒等;禁止施工人员在非施工区随意走动,严禁发生冲突。
4)施工车辆进出时注意交通安全,必须缓速行驶,必须封路施工时,须征得发包人及有关主管部门的批准,并在路口设置明显的提示标志。
5)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必须符合《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固定式配电箱应设置围栏并有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严禁非专业人员接拆电线,防止发生触电事故,严禁使用电炉子等妨碍现场安全的用电设备。
6)现场消火栓及其他消防器材配备齐全、位置合理,应有明显的警示标志,严禁挪
用,保证消防道路畅通;施工现场严禁吸烟,剧毒、易燃易爆物品及施工动火必须有专人负责管理。在机房内施工时,应严格执行工程方案中规定的各项安全措施和有关安全条款,并且在机房内严禁使用明火。确因工程需要必须动用明火时,应向发包人提出书面申请,并认真填写《要害部位动火作业证》,在得到发包人批准后方可施工。
7)现场施工人员须着装整齐、遵章守纪,无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行为,严禁闲杂人员进入施工现场;进入施工现场必须佩戴安全帽,高空作业必须系好安全带,严禁工人酒后上岗,严禁攀爬脚手架。发包人或监理检查,每发现一人次没有按规范佩戴安全帽、反光服,发包人从工程款扣除违约金 50 元。
8)各种施工机械的合格证、检测证及安全防护装置齐全。
9)承包人现场应有专门负责安全、文明施工的管理人员,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对发包人及监理提出的其他有关安全、文明施工等方面问题必须积极配合,认真履行。
10)施工现场各类垃圾应当天清理,否则由发包人指派人员清理,清理费用从工程款中扣除。
11)严禁在绿地上堆物及行走或严禁污染绿地,一旦发现,即扣除违约金 500 元/次,而无须任何确认手续即可生效。
9.3 治安保卫
补充 9.3.4 项、第 9.3.5 项:
9.3.4 在符合合同要求的范围内,进行为工程的施工和竣工以及对任何缺陷做必要的补救,均应以不使下述各方面遭受不必要的和不恰当的干扰为条件:
(1)公众的便利;
(2)公用道路或私人道路以及通往属于发包人或他人财产的人行小道的进入使用和占
用;
(3)河流、航道、铁路、城镇道路和其他公共交通运输线路等; (4)区中或地下的属于公共、团体或他人的管线和设施。
如果发生上述情况,并由此导致索赔、赔偿、诉讼费用及其它开支时,应由承包人承担一切责任及费用,但由于发包人或监理人对本工程提供的设计所引起的必然影响除外。
9.3.5 承担施工安全保卫工作及非夜间施工照明的责任和要求:在实施和完成本工程过程中,承包人应充分关注和保障所有在场人员及行人的安全,采取有效措施,使施工现场和本工程的实施保持有条不紊;为保护本工程免遭损坏,保障现场附近和过往人群的安全与方便,在有必要的时候和地方,或当监理人或有关主管部门要求时,承包人应根据施工现场情况自费提供照明、警卫、护栅、警告标志等安全防护措施。非施工人员不得进入现场,发生安全事故所产生的一切后果及费用由承包人承担。承担需承包人办理的有关施工场地交通、环卫和施工噪音管理等手续:遵守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对施工场地交通、施工噪音以及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等的管理规定,自费办理有关手续及承担费用,并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人
9.4 环境保护
第 9.4.7(3)目细化为:
(3)承包人在实施和完成本合同工程及缺陷修复工作中的一切施工作业时必须承担因借用、占用或使用当地道路或其他交通设施所引起的补偿费、诉讼费、损害赔偿、指控费及其他开支。承包人必须及时做好施工涉及相关道路的交通维护、保洁维修工作,维持沿线村镇的居民的饮水、农田灌溉、生产生活用电及通信等管线的正常使用;各类施工过程中,应自觉保护好其他新建道路既有设施,施工中应做到文明施工,确保不发生沿线扬尘、排污,而影响地方生活、生产和交通行车安全,尤其是泥浆排放应采取有效措施和施工工艺,不得污染环境和影响现有道路和在建其他道路的通行和施工;确保不因施工造成地方利益的损 害,由此发生的一切协调、维护、维修费用均由承包人承担。在工程实施期间,应严格执行
《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文明施工管理的意见》(宁政发(2013)137 号)和《市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治理提升环境质量若干措施实施细则的通知》(宁政办法
【2014】119 号)、《市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治理提升环境质量的若干措施的通知》
(宁政发【2014】229 号)、《南京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南京市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
(市政府 287 号令)、《南京市渣土运输管理办法》(市政府 301 号令)、《关于印发南京市交通运输行业“两减六治三提升”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南京市交通运输局宁交科[2017]61号)、《关于开展建筑工地施工机械及工程车辆使用清洁油品专项检查通知》(宁交规
〔2015〕501 号)、《省交通运输厅关于招标文件贯彻落实扬尘污染防治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
指导意见》(苏交建〔2018〕17 号)等中的相关规定。
建筑工地施工机械及工程车辆使用国 V 标准车用汽油和国 V 标准车用柴油,承包人应建立油品购买、使用台帐,主动接受发包人和监理人的监督和整改要求。对不按规定使用油品的,工程监管部门将作为不良行为进行记录。
10.1 合同进度计划
承包人编制施工方案说明的内容:承包人应在签订合同协议书后 28 天之内按发包人和监理人的要求将其编制的施工方案报送监理人审批。
补充 10.5 款:
10.5 计划编制工具
承包人应按发包人规定执行工程进度旬报、月报制度,购买并采用发包人统一指定的计划编制与管理软件,编制总体计划和月度、季度计划。
11 开工和交工
11.4 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
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的范围:指项目所在地 30 年以上一遇的罕见气候现象【包括发生烈度七度(含七度)以上地震、龙卷风、工地受淹超过桥梁设计洪水水位以及不利的降水等引起的延误的情况】。
上述不利降水的衡量标准如下:
a.按本省气象部门统计的降水资料,取最近二十年的平均降水天数为标准;
b.按实际统计的年降水天数与(a)所指的年降水天数之差,每年计算一次;监理人将根据承包人的申请予以评定,监理人评定恶劣气候对工程的影响还将考虑用施工期限内其它月份的异常良好的气候的时间予以补偿。异常气候在每一个月对工程进度影响的评定应在整个合同期内予以累计。
c.不考虑每一降水过程后所影响的施工时间。
14.试验和检验
补充第 14.4~14.6 款:
14.4 当承包人与监理人就材料或设备的检验结果发生争端时,监理人可以将材料或设备的检查和检验委托给一家独立的检验单位。该检验单位必须具有国家技术监督局和专业机构的认证资格。当该独立检验单位对材料或设备的检验结果证明监理人检验的结果是正确的,则承包人应接受监理人的指令,并承担委托检验费,否则,委托费应由发包人承担。
14.5 在合同实施期间,根据工程需要,发包人可能在本工程工地进行合同中未做明确规定的有关试验,承包人应积极配合并承担相应的工作,但不得对因此可能发生的人工、机械
闲置损失向发包人提出补偿要求。
15.变更
15.4 变更的估价原则补充:
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无相同项目及类似项目单价的,按照合理的成本与利润构成的原则,由合同当事人按照第补充 15.4.4 项款〔商定或确定〕确定变更工作的单价并经监理、审计和发包人确认后方可有效。
补充 15.4.4 项单价构成分析
承包人在投标期间填报的单价分析构成表将作为确定变更项目单价的重要依据,若单价分析不足够详细,将以监理、发包人认可的构成分析为准。承包人在投标期间填报的单价分析构成表将作为确定变更项目单价的重要依据,确定新增项目单价的原则:新增项目单价=根据预算定额计算的预算单价×下浮系数,下浮系数=中标价/最高预算限价。
15.6 暂列金额是在工程量清单中标明列入合同投标价的一项款额。暂列金额按单价类工程量清单第 100 章至 700 章小计的 8%计列,计入投标总价,此金额仅限用于非承包人原因的变更而可能发生的费用,暂列金额由发包人控制使用,根据实际情况按实计量与支付。
15.7 计日工补充 15.7.4
承包人每天提交报表和有关凭证报送监理人审批,且计日工计量资料汇总至少一月一次上报监理单位;监理单位应将汇总的计日工计量资料至少一季度一次上报发包人。如发包人在抽查过程中发现计日工计量资料不全,不予计量支付。
16.1 价格调整本款约定为:
在合同执行期间若发生变更其单价确定原则如下:a、若变更的项目与工程量清单项目一致,则按原工程量清单报价执行;b、若变更项目在工程量清单项目中未列,则其单价套用同时期类似工程单价;c、若变更项目在工程量清单项目中未列,也没有同时期类似工程单价套用,则其单价由承包人按第补充 15.4.4 项款〔商定或确定〕确定变更工作的单价确定,且此单价需报监理、业主审批,同意后作为中期计量的依据,最终单价以结算审计审核且业主审批的价格为准。d、材料价格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e、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 28天之后,即使国家或省颁布的法律、法规出现修改或变更,发包人对合同价格也不作调整。 f、无论何种原因导致工程延期,延期期间的价格波动的风险由承包人承担。
17.1.2 计量方法
本项目中末尾约定补充下述内容:
本项目实行固定单价合同,工程量清单中所列工程数量,仅作为投标的共同基础,不能作为最终结算和支付的依据。实际支付应按实际完成的工程量,由承包人按技术规范规定和招标文件单价构成表中的相关项目的计量方法,以监理人认可的尺寸、断面计量,按投标文件工程量清单的单价和单价构成表中相关单价计算支付金额。
17.2 预付款
开工预付款金额:签约合同价(不含暂列金额)的 10%,后期转化为工程款。
17.3 工程进度付款
17.3.3 进度付款证书和支付时间
“(1)监理人在收到上述进度申请付款单后 14 天内完成核查,提出发包人到期应支付给承包人的金额,监理人仅对验收合格并且工程档案资料归档齐全的已完工程进行工程款的支付。
本项目的支付方式约定为:
①采用季度计量,按季度支付,每季度支付金额为当期经监理工程师签认实际完成工程量的 80%(含开工预付款);
②项目验收通过并审计完成后,支付至审计工程价款的 97%,
③签发缺陷责任期终止证书后无息付清经审计后的剩余工程款;
未付款额的利息:不考虑。(如有遗留工程质量问题,发包人有权拒绝支付。发包人如因承包人在缺陷责任期内的违约造成损失或有代为保修的费用则予相应扣除)。
17.4 质量保证金
无。
18.7 竣工验收
补充 18.7.3 款:
为完成合同工程而由承包人实施的临时工程,工程竣工之后经监理人批准不须拆除的,其所有权归属发包人。
20.1 工程保险
本款约定为:
承包人以承包人和发包人双方的名义为本合同工程投保工程一切险,并将保险单副本交发包人。工程一切险的投保内容包括为本合同工程的永久工程、临时工程和设备及已运至施工工地用于永久工程的材料和设备所投的保险。
保险金额:由投标人报价时摊入工程量清单中工程细目的单价或总额价内,不单独报价
和支付。
保险期限:开工日起直至本合同工程实际竣工日期止。缺陷责任期内的工程一切险应由承包人另行投保,并承担保险费用。
当本合同工程发生损失或损害时,承包人应按保险单规定的条件和期限及时向承保人报告,并抄送发包人和监理人。如损害继续发生,承包人在递交第一次报告后,每 7 天报告一次,直到损害结束。办理本款所述的保险并不限制合同规定的发包人、承包人的义务和责 任。
20.4 第三方责任险
本款约定为:
第三方责任险的保险费由投标人报价时摊入工程量清单中工程细目的单价或总额价内,不单独报价和支付。
20.5 其他保险
本款后增加:
根据苏人社规〔2020〕1 号《江苏省工伤保险费率管理办法》,施工企业应在项目开工前一次性足额缴纳农民工工伤保险费,费率为总造价的 0.9‰,此项为不可竞争费用,由施工企业向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一次性足额缴纳,其费已包含在所报的投标报价中,不另行计量与支付。
承包人装备险和承包人职工的(人身)事故险(包括临时工和民工)均由承包人投保,保险费由承包人承担并支付,相关费用包含在投标报价中,不另行计量与支付。
安全生产责任保险:a、根据 2021 年新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规定: “国家鼓励生产经营单位投保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属于国家规定的高危行业、领域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投保安全生产责任保险”,鉴于本工程属于八大高危行业中的建筑施工,承包人应及时办理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的投保,未及时办理的承包人应接受相关处罚;b、承包人中标后应自行询价办理,保险费由承包人承担并支付,其费用包含在所报的投标报价中,不单独计量与支付。
承包人必须按招标文件和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各种保险,一旦发生保险范围内的事件,损失由承包人自行承担。
20.6.4 保险金不足的补偿
本款细化为:
保险金不足以补偿损失的(包括免赔偿和超过赔偿限额的部分),应按下列对发包人或承包人责任的规定,由发包人或承包人承担:
1、在承包人负责照管与维护期间,如果本合同工程或其组成部分,或将用于或安装在本合同工程中的材料、设备等发生损失或损害,不论出于什么原因(属于发包人的风险除外),承包人均应自费弥补,并达到合同要求。承包人还应对按“19 缺陷责任和保修责任”规定而实施作业的过程中由承包人造成的对工程的任何损失或损害负责。
2、由于发包人风险所造成的损失或损害:
a、由于本款规定的发包人风险中的任何一种已投保的发包人风险造成的上述损失或损害,承包人应在事故发生后及时报告监理人和保险公司并向保险公司提出索赔。不能从保险公司收回的免赔额部分由承包人自己承担,而超过保险公司最高赔偿限额的损失部分由发包人和承包人平均分担。
b、由于承包人责任引起的事故损失或损害,已投保的保险无法赔偿的部分由承包人承担。
c、由于本款规定的发包人风险中的任何一种无法投保的发包人风险造成的上述损失或损害,承包人应在监理人要求的范围内弥补损失或损害。同时,监理人应按照合同规定在与承包人协商并报发包人批准后,确定合同价格的增加额,通知承包人,并抄送发包人。发包人和承包人均应采取措施尽量避免和减少损失的扩大,任何一方没有采取有效措施导致损失扩大的,应对扩大的损失承担责任。
d、由于发包人风险和若干其他风险结合而造成的上述损失和损害,在按照本款(a)或 (c)(视情况而定)进行处理时,应考虑承包人和发包人双方按比例承担的责任。
3、属于发包人的风险包括:
a、地震、海啸、龙卷风及其他自然灾害,但承包人从发包人提供的参考资料中能合理预见或能合理采取防范措施的自然灾害除外;
b、雷电、火灾、爆炸,但因承包人责任造成的火灾和爆炸除外; c、飞机坠毁,飞机部件或飞行物体坠落;
d、战争、政变、征用、罢工、暴乱、骚乱,但纯系承包人由本合同工程施工引起的骚乱除外;
e、核反应、辐射或放射性污染;
f、除合同规定者外,永久工程的任何区段或单位工程被发包人使用或占用所造成的损失或损害;
g、属于本工程设计引起的损失或损害(由承包人负责的设计除外);
上述 a~c 项风险应按照第 20 条的规定办理保险,以便在风险发生时,能保护发包人和承包人的利益不受到损害。
4、但是,由于下列情况本应却未能从承保人处收回偿额,应由承包人全部负责: a、承包人未按保险单规定的条件和期限及时向承保人报告事故情况;
b、承包人未履行保险单中规定的被保险人的义务。
21.不可抗力
21.1 不可抗力的确认
21.1.1 项补充:
本项所述(1)、(4)目风险应按照合同条款第 20 条的规定办理保险,以便在风险发生时,能保护发包人和承包人的利益不受到损害。
21.3 不可抗力后果及其处理
本项(1)目补充:
a、由于合同条款第 21.1.1 项中的任何一种已投保的不可抗力风险造成的上述损失或损害,承包人应在事故发生后及时报告监理人和保险人并向保险人提出索赔。不能从保险人收回的免赔额部分由承包人自己承担,而超过保险人最高赔偿限额的损失部分由发包人和承包人平均分担。
b、由于合同条款第 21.1.1 项中的任何一种无法投保的不可抗力风险造成的上述损失或损害,承包人应在监理人要求的范围内弥补损失或损害。同时,监理人应按照合同规定在与承包人协商并报发包人批准后,确定合同价格的增加额,通知承包人,并抄送发包人。发包人和承包人均应采取措施尽量避免和减少损失的扩大,任何一方没有采取有效措施导致损失扩大的,应对扩大的损失承担责任。
c、由于不可抗力风险和若干其他风险结合而造成的上述损失和损害,在按照本目(a)或 (b)(视情况而定)进行处理时,应考虑承包人和发包人双方按比例承担的责任。
22.1 承包人违约
22.1.2 当承包人发生第 22.1.1 项约定的违约情况时,发包人有权向承包人课以违约金,具体约定如下:
如果发生 22.1.1 款承包人违约的情况,发包人可视承包人违约的严重程度采取下列措施之一:
(1)发包人可按签约时签约合同价的 1%—10%的金额扣缴承包人违约金,该违约金在履约担保中或在期中支付证书中扣除。即使交纳了违约金,承包人仍应按合同规定继续实施和完成本合同工程及其缺陷修复;若承包人未经批准擅自撤离工地,发包人除扣除承包人的全部履约担保(含现金担保)和剩余工程款项之外,并不承担承包人与其它承包人、供货商等的经济纠纷和法律责任,也不赔偿任何费用。
(2)发包人可雇用其他承包人完成部分工程。承包人无权对此提出反对意见并应按合同规定完成合同工程其余部分的施工和缺陷修复。在这种情况下,发包人向承包人支付的合同价格中不应包括由其他承包人完成的那部分工程的价格。监理人应确定由于承包人违约而给发包人造成的费用增加和其他损失,报发包人批准后从应付或到期应付给承包人的款项中扣除,监理人应将上述决定通知承包人,并抄送发包人;
(3)发包人在向承包人发出书面通知的 14 天之后可以进驻现场和接管工程,终止承包人对本合同工程的承包,但不因此解除合同规定的承包人的任何义务和责任,或影响合同赋予发包人或监理人的各种权利和权限。发包人可自行完成该工程,或邀请其他承包人完成该工程。发包人或其他承包人为了完成本工程可以使用任何承包人设备、临时工程和材料。合同终止后的有关事宜应按照第 22.1.4 和 22.1.5 款的规定办理。
此外,当承包人发生了下述违约现象之后,发包人可依据下列具体情况扣除承包人的违约金:
(1)承包人在监理人规定的截止日前,投标书附表中所列的项目经理、项目总工没有按时进场,或进场后,未经批准又离开工地,发包人将按 5000 元/人·天扣除违约金;其他工地主要人员没有按时进场,或进场后,未经批准又离开工地,发包人将按 2000 元/人·天扣除违约金,直至缺员进场为止。
(2)无论何种原因,投标书附表中所列的工地人员项目经理(含项目副经理)、项目总工每更换一人按 1 万元/人向发包人提交违约金,其余人员每更换一人按 0.5 万元/人向发包人提交违约金。若出现项目经理(不含项目副经理)、项目总工均更换的情况,发包人有权中止合同。
(3)承包人在监理人规定的截止日前,投标函附表所列的主要施工机械、试验设备不能按时进场,每迟到 1 天,发包人将按照该设备的台班费的三倍扣除违约金,直到设备进场为止。
(4)在工程实施期间,未经监理人批准,承包人进场的施工机械和材料试验、质检仪器设备撤离现场,该设备的重置价值,发包人有权根据监理下发通知,在工程第一次支付前上交违约金后,再进行支付。
(5)在工程实施期间,承包人应制定阶段性工期目标并提交监理人批准,并努力完成工期目标。若承包人不能完成工期目标,则按 1 万元/天标准扣除承包人的违约金。
(6)在施工期间,承包人若违反施工操作及管理程序,一经发包人发现,则按 5000 元/
次标准扣除承包人的违约金。
(7)承包人在施工期间如果在各种报表及检查试验记录中自己作假或诱导监理人作假,
一经查实,发包人将按每次 2 万元的标准扣除承包人的违约金。
(8)承包人应无条件接受上级交通主管部门、质量监督部门、发包人监理单位的质量检查或抽查,如发现承包人出现降低施工标准或偷工减料或出现较大质量问题,发包人将按每次 10 万元的标准扣除承包人的违约金。
(9)承包人在施工期间未能做好环境保护工作,使得周边环境遭到破坏或污染,经监理人认可后,每次按照 2 万元/次的标准扣除承包人的违约金。
除上述约定外,发包人还将按《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办法》的相关规
定将违约情况上报交通运输主管部门。
23 索赔
增加第 23.1 款:
(5)由于非承包人原因造成的工期延误,承包人不得索赔,投标人自行考虑可能由此产生的成本,发包人视同已包含在投标报价中。
补充 25 款为:
25.1 分阶段施工计划的调整
在合同总工期未变的前提下,发包人或监理人根据工程实际情况或他认为有必要的任何其它理由而对工程分阶段工期所进行的调整,承包人应无条件地服从。
25.2 施工工艺要求
承包人应采取一切必要的措施,在合同执行过程中严格执行发包人和监理人所发出的有关指令、施工技术指导意见和招标文件技术规范的各项规定,以保证达到合同规定的质量要求。
补充 26 款为:
26 廉政建设
在合同实施期间,发包人和承包人应根据交通部《关于在交通基础设施建设中加强廉政建设的若干意见》、苏交监察〔2007〕13 号发布的《江苏省交通厅关于限制违反廉政合同的投标人进入交通工程建设市场的若干规定》以及有关工程建设、廉政建设的规定为做好工程建设中的党风廉政建设,保证工程建设高效优质,保证建设资金的安全和有效使用以及投资效益。
补充 27 款为:
27 履约考核
在工程实施期间,发包人将按照本工程相关履约考核办法的规定对承包人进行履约考 核,并将履约考核结果上报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由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实后计入承包人信用
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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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2025年栖霞区国省干线及县道道路维修和应急工程
2024QXGS-1标段
工程量清单
招 标 人:南京市栖霞区公路事业发展中心代 理 机 构:江苏鸿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二○二四年六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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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说明
项目名称:2024-2025年栖霞区国省干线及县道道路维修和应急工程 标段名称:2024QXGS-1标段
一、工程量清单说明
1、本工程量清单是根据招标文件中包括的有合同约束力的工程量清单计量规则、图纸以及有关工程量清单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合同条款中约定的其他规则编制。约定计量规则中没有的子目,其工程量按照有合同约束力的图纸所标示尺寸的理论净量计算。计量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2、本工程量清单应与招标文件中的投标人须知、通用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工程量清单计量规则、技术规范及图纸等一起阅读和
理解。
3、工程量清单中所列工程数量是估算的或设计的预计数量,仅作为投标报价的共同基础,不能作为最终结算与支付的依据。实际支付应按实际完成的工程量,由承包人按工程量清单计量规则规定的计量方法,以监理人认可的尺寸、断面计量,按工程量清单的单价和总额价计算支付金额;或根据具体情况,按《公路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合同条款15.4款的规定,按监理人确定的单价或总额价计算支付金额。
4、如无说明,本工程量清单各章节是按第八章“工程量清单计量规则”、第七章“技术规范”的相应章次编号的,因此,工程量清单
中各章工程子目的范围与计量等应与“工程量清单计量规则”“技术规范”相应章节的范围、计量与支付条款结合起来理解或解释。 5、对作业和材料的一般说明或规定,未重复写入工程量清单内,在给工程量清单各子目标价前,应参阅第七章“技术规范”的有关内容。
6、工程量清单中所列工程量的变动,丝毫不会降低或影响合同条款的效力,也不免除承包人按规定的标准进行施工和修复缺陷的责任
。
二、投标报价说明
1、工程量清单中的每一子目须填入单价或价格,且只允许有一个报价。
2、
除非合同另有规定,工程量清单中有标价的单价和总额价均已包括了为实施和完成合同工程所需的劳务、材料、机械、质检(自检)、安装、缺陷修复、管理、税费、利润等费用,以及合同明示或暗示的所有责任、义务和一般风险。
3、工程量清单中投标人没有填入单价或价格的子目,其费用视为已分摊在工程量清单中其他相关子目的单价或价格之中。承包人必须
按监理人指令完成工程量清单中未填入单价或价格的子目,但不能得到结算与支付。
4、符合合同条款规定的全部费用应认为已被计入有标价的工程量清单所列各子目之中,未列子目不予计量的工作,其费用应视为已分摊在本合同工程的有关子目的单价或总额价之中。
5、承包人用于本合同工程的各类装备的提供、运输、维护、拆卸、拼装等支付的费用,已包括在工程量清单的单价与总额价之中。
6、工程量清单中各项金额均以人民币(元)结算。
三、计日工说明
1、总则
(1)未经发包人书面指令,任何工程不得按计日工施工;接到发包人按计日工施工的书面指令,承包人也不得拒绝。
(2)投标人应在计日工单价表中填列计日工子目的基本单价或租价,该基本单价或租价适用于发包人指令的任何数量的计日工的结算与支付。计日工的劳务、材料和施工机械由招标人(或发包人)列出正常的估计数量,投标人报出单价,计算出计日工总额后列入工程量清单汇总表中并进入评标价。
(3)计日工不调价。
2、 计日工劳务
(l)在计算应付给承包人的计日工工资时,工时应从工人到达施工现场,并开始从事指定的工作算起,到返回原出发地点为止,扣去用餐和休息的时间。只有直接从事指定的工作,且能胜任该工作的工人才能计工,随同工人—起做工的班长应计算在内,但不包括领工
(工长)和其他质检管理人员。
(2)承包人可以得到用于计日工劳务的全部工时的支付,此支付按承包人上报且经发包人同意的单价计算,该单价应包括基本单价及承包人的管理费、税费、利润等所有附加费,说明如下:
a.劳务基本单价包括:承包人劳务的全部直接费用,如:工资、加班费、津贴、福利费及劳动保护费等。
b.承包人的利润、管理、质检、税费;易耗品的使用、水电及照明费,工作台、脚手架、临时设施费,手动机具与工具的使用及维修,以及上述各项伴随而来的费用。
3、计日工材料
(1)承包人可以得到计日工使用的材料费用(上述已计入劳务费内的材料费用除外)的支付,此费用按承包人上报且经发包人同意的单价计算,该单价应包括基本单价及承包人的管理费、税费、利润等所有附加费,说明如下: a.材料基本单价按供货价加运杂费(到达承包人现场仓库)、保险费、仓库管理费以及运输损耗等计算;
b. 承包人的利润、管理、质检、保险、税费及其他附加费; c.从现场运至使用地点的人工费和施工机械使用费不包括在上述基本单价内。
4、计日工施工机械
(1)承包人可以得到用于计日工作业的施工机械费用的支付,该费用按承包人上报且经发包人同意的单价计算。该单价应包括施工机械的折旧、利息、维修、保养、零配件、油燃料、保险和其他消耗品的费用以及全部有关使用这些机械的管理费、税费、利润和司机与助手的劳务费等费用。
(2)在计日工作业中,承包人计算所用的施工机械费用时,应按实际工作小时支付。除非经发包人的同意,计算的工作小时才能将施
工机械从现场某处运到发包人指令的计日工作业的另一现场往返运送时间包括在内。
四、其他说明
1、安全生产费为第100章至700章和暂列金额小计的1.5%,计入投标总价。
2、最高限价(含单价最高限价)作为投标报价的最高限价,投标人报价不得超出最高限价(含单价最高限价),如超出,作否决投标处理。
3、工伤保险费用按最高投标限价的0.9‰计取,以实际缴纳的费用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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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量清单汇总表
标段名称:2024QXGS-1标段 货币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 章次 | 科目名称 | 金额 (元) |
1 | 第 100章 | 总则 | 3778 |
2 | 第 200章 | 路基工程 | |
3 | 第 300章 | 路面工程 | |
4 | 第 400章 | 桥梁、涵洞工程 | |
5 | 第 500章 | 隧道工程 | / |
6 | 第 600章 | 安全设施及预埋管线 | |
7 | 第 700章 | 绿化及环境保护设施 | |
8 | 第100章至第700章合计(=1+2+3+4+5+6+7) | 3778 | |
9 | 暂列金额(8×8%=9) | 302 | |
10 | 安全生产费(8+9)×1.5% | 61 | |
11 | 投标价(8+9+10=11) | 41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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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单 第100章 总 则
标段名称:2024QXGS-1标段 货币单位:人民币元
细目号 | 细目名称 | 单位 | 数量 | 单 价 | 合 价 | 单价最高限价 |
101-1 | 工伤保险费(最高投标限价的 0.9‰,固定值) | 总额 | 1.00 | 3777.94 | 3778 | / |
100章小计 人民币 3778 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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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00章 路基
标段名称:2024QXGS-1标段 货币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 子目名称 | 项目特征描述 | 单位 | 数量 | 单价 | 合价 | 单价最高限价 |
202-2 | 挖除旧路面 | ||||||
-a | 铣刨路面 | 1、沥青路面铣刨 2、铣刨厚度4cm 3、含废弃物的清理、运输等 4、运距投标人自行考虑 | m2 | 800.00 | 8.38 | ||
-b | 铣刨路面 | 1、沥青路面铣刨 2、铣刨厚度5cm 3、含废弃物的清理、运输等 4、运距投标人自行考虑 | m2 | 800.00 | 10.47 | ||
-c | 铣刨路面 | 1、沥青路面铣刨 2、铣刨厚度6cm 3、含废弃物的清理、运输等 4、运距投标人自行考虑 | m2 | 800.00 | 13.20 | ||
-d | 铣刨路面 | 1、沥青路面铣刨 2、铣刨厚度10cm 3、含废弃物的清理、运输等 4、运距投标人自行考虑 | m2 | 800.00 | 20.95 | ||
-e | 拆除路面 | 1、水泥混凝土路面拆除 2、含废弃物的清理、运输等 3、运距投标人自行考虑 | m3 | 50.00 | 164.15 | ||
-f | 铣刨水泥稳定碎石 | 1、水泥稳定碎石基层 2、含废弃物的清理、运输等 3、运距投标人自行考虑 | m3 | 100.00 | 90.33 | ||
202-3 | 拆除结构物 | ||||||
-d | 金属结构 | ||||||
-1 | 标志牌拆除 | 1、单柱式或者单悬臂式标志牌及杆件拆除并运至指定位置 2、包含施工工人、工程车、吊机等 | 套 | 1.00 | 1800.00 | ||
203-1 | 路基挖方 | ||||||
-a | 挖土方 | ||||||
-1 | 挖土方(弃方) | 1、挖土方(含弃方运输) 2、运距投标人自行考虑 | m3 | 50.00 | 40.00 | ||
204-1 | 路基填筑(包括填前压实) | ||||||
-d | 借土填方 | ||||||
-1 | 回填素土 | 1、填方材料品种:素土 2、外购土 3、含土源费,运距投标人自行考虑 | m3 | 25.00 | 70.00 | ||
207-1 | 边沟 | ||||||
-d | 边沟修复 | 1、M10砂浆抹面修补(厚5cm) 2、含原损坏拆除及清运 | m2 | 800.00 | 75.00 | ||
-e | 现浇混凝土盖板 | 1、边沟盖板 2、混凝土强度等级:C30商品混凝土 3、含钢筋 | m3 | 40.00 | 1750.00 | ||
-f | 浆砌红砖砌筑 | 1、砖品种、规格、强度等级:MU1 0标准砖砌筑 2、砂浆强度等级:M10水泥砂浆 3、含勾缝、水泥砂浆抹灰等 | m3 | 20.00 | 780.00 | ||
第200章小计(结转至第页工程量清单汇总表)人民币 | 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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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00章 路面
标段名称:2024QXGS-1标段 货币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 子目名称 | 项目特征描述 | 单位 | 数量 | 单价 | 合价 | 单价最高限价 |
304-4 | 水泥稳定碎石基层 | ||||||
-a | 水泥稳定碎石 | 1、水泥稳定碎石基层 2、建议水泥含量4.5% | m3 | 100.00 | 500.00 | ||
308-2 | 粘层 | 1、材料品种:乳化沥青粘层 | m2 | 3200.00 | 2.17 | ||
308-3 | 土工布 | 1、防渗土工布 | m2 | 500.00 | 15.00 | ||
308-4 | 防裂贴 | 1、APP改性沥青油毡贴 | m2 | 500.00 | 35.00 | ||
309-1 | 细粒式沥青混凝土 | ||||||
-a | 沥青混凝土 | 1、沥青混凝土种类:AC- 13改性沥青混凝土 2、厚度:4cm | m2 | 1300.00 | 70.68 | ||
-b | 沥青混凝土 | 1、沥青混凝土种类:AC- 13改性沥青混凝土 2、厚度:5cm | m2 | 500.00 | 88.35 | ||
309-2 | 中粒式沥青混凝土 | ||||||
-a | 沥青混凝土 | 1、沥青混凝土种类:AC- 20改性沥青混凝土 2、厚度:6cm | m2 | 1600.00 | 105.13 | ||
311-3 | SMA路面 | ||||||
-a | 沥青混凝土 | 1、沥青混凝土种类:SMA- 13沥青混凝土 2、厚度:4cm | m2 | 300.00 | 97.34 | ||
-b | 沥青混凝土 | 1、沥青混凝土种类:SMA- 13沥青混凝土 2、厚度:5cm | m2 | 300.00 | 121.67 | ||
312-1 | C30混凝土 | 1、道路零星修补 2、混凝土强度等级:C30 | m3 | 5.00 | 800.00 | ||
312-2 | 现浇构件钢筋 | 1、包含HPB300、HRB400、钢筋网等制作和安装 | t | 8.00 | 6200.00 | ||
313-5 | 路缘石 | ||||||
-a | 更换混凝土平石 | 1、拆除并更换C30混凝土平石(0.7 5*0.3*0.12m) | m | 250.00 | 65.92 | ||
-b | 更换混凝土侧石 | 1、拆除并更换C30混凝土侧石(0.7 5*0.55*0.15m) | m | 1900.00 | 115.00 | ||
-c | 更换混凝土异型路缘石 | 1、拆除并更换C30混凝土异型路缘石 | m3 | 150.00 | 1500.00 | ||
-d | 花岗岩侧石 | 1、拆除并更换花岗岩侧石 | m3 | 10.00 | 3500.00 | ||
313-6 | 彩色混凝土路面维修 | 1、厚度:10cm | m2 | 150.00 | 196.98 | ||
313-7 | 冬季撒除雪剂 | 1、冬季撒除雪剂 2、含人工、机械、除雪剂等 | t | 20.00 | 2000.00 | ||
313-8 | 人行道 | ||||||
-a | 人行道面包砖 | 1、人行道面包砖厚6cm 2、25mm厚1:2.5水泥砂浆 | m2 | 100.00 | 97.46 | ||
-b | 人行道火烧板 | 1、人行道火烧板厚2-3cm 2、30mm厚1:2.5水泥砂浆 | m2 | 50.00 | 299.77 | ||
314-1 | 管道工程 | ||||||
-a | φ110mmPVC雨水管 | 1、材质及规格:φ110mmPVC塑料管 2、管道检验及试验要求:满足验收规范要求 3、含开槽、管道土方开挖、沟槽 回填、清理、运输、接口、施工措施等一切费用 | m | 20.00 | 150.00 | ||
-b | D300双壁波纹缠绕管 | 1、材质及规格:D300双壁波纹缠绕管 2、管道检验及试验要求:满足验收 规范要求 3、含管道土方开挖、支护、降水 、沟槽回填、清理、运输、接口、施工措施等一切费用 | m | 5.00 | 573.23 | ||
-c | D400双壁波纹缠绕管 | 1、材质及规格:D400双壁波纹缠绕管 2、管道检验及试验要求:满足验收 规范要求 3、含管道土方开挖、支护、降水 、沟槽回填、清理、运输、接口、施工措施等一切费用 | m | 5.00 | 782.79 | ||
-d | D500双壁波纹缠绕管 | 1、材质及规格:D500双壁波纹缠绕管 2、管道检验及试验要求:满足验收 规范要求 3、含管道土方开挖、支护、降水 、沟槽回填、清理、运输、接口、施工措施等一切费用 | m | 5.00 | 1071.87 | ||
-e | D600双壁波纹缠绕管 | 1、材质及规格:D600双壁波纹缠绕管 2、管道检验及试验要求:满足验收 规范要求 3、含沟槽开挖、回填、清理及运输等 | m | 5.00 | 1298.51 | ||
-f | D600混凝土管 | 1、混凝土管600 2、钢筋混凝土管采用采用180。混凝土基础(详见图集06MS201- 1第17页) 3、含管道土方开挖、支护、降水 、沟槽素土回填、清理、运输、承插式橡胶圈接口、施工措施等一切费用; | m | 30.00 | 756.57 | ||
-g | 砂石包封 | 1、砂石包封 | m3 | 200.00 | 318.98 | ||
314-2 | 排水附属 | ||||||
-a | 雨水篦更换 | 1、雨水篦子更换 | 块 | 100.00 | 260.00 | ||
-b | 雨污水井盖升高 | 1、雨污水井维修,井盖升高30cm 以内500*350mm以内(不更换井盖 ) | 座 | 25.00 | 210.00 | ||
-c | 雨污水井盖升高 | 1、雨污水井维修,井盖升高30cm 以内500*350mm以上(不更换井盖 ) | 座 | 35.00 | 310.00 | ||
-d | 更换预制沟盖板 | 1、混凝土强度等级:C30 2、拆除原有破损沟盖板,并垃圾外运弃置 3、更换预制沟盖板(含钢筋) | m3 | 30.00 | 1710.00 | ||
-e | 排水构筑物 | 1、名称、部位:排水构筑物 2、混凝土强度等级:C20商品混凝土 | m3 | 45.00 | 842.98 | ||
-f | 排水构筑物 | 1、名称、部位:排水构筑物 2、混凝土强度等级:C25商品混凝土 | m3 | 30.00 | 854.94 | ||
-g | 铸铁井盖更换 | 1、直径700重型铸铁井盖更换 | 套 | 15.00 | 907.58 | ||
-h | 钢纤维井盖更换 | 1、直径700钢纤维井盖更换 | 套 | 15.00 | 410.98 | ||
-i | 加固检查井 | 1.C30 混凝土承载板(含钢筋)1.3m*1.3m *0.12m 2、直径700重型铸铁井盖 3、含混凝土切缝、凿除混凝土、 废弃物清理、外弃等 | 套 | 25.00 | 1500.00 | ||
315-1 | 病害处理 | ||||||
-a | 机械扩缝填补填缝料 | 1、机械扩缝填补填缝料 | m | 150.00 | 8.47 | ||
第300章小计(结转至第页工程量清单汇总表)人民币 | 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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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00章 桥梁、涵洞工程
标段名称:2024QXGS-1标段 货币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 子目名称 | 项目特征描述 | 单位 | 数量 | 单价 | 合价 | 单价最高限价 |
403-2 | 钢筋 | 1、包含HPB300、HRB400、钢筋网等制作和安装 | t | 3.00 | 6200.00 | ||
410-8 | 桥梁空洞、破损 、剥落的局部修补 | 1、C40混凝土 | m3 | 1.00 | 1756.32 | ||
410-9 | 防撞墙顶钢护栏 | ||||||
-a | 桥防撞栏杆修复 | 1、断面:Ø102mm*4mm,镀锌钢管 2、含铸铁支架、油漆、施工工人 、工程车、发电机、电焊机等 | m | 20.00 | 168.40 | ||
415-4 | 桥面排水 | ||||||
-a | 桥面泄水管补装及维修 | 1、Φ150UPVC泄水管 2、含泄水管盖等 | m | 30.00 | 127.96 | ||
417-2 | 伸缩缝 | ||||||
-a | 更换伸缩缝 | ||||||
-1 | 更换伸缩缝 | 1、更换型钢伸缩缝(D40) | m | 20.00 | 2250.00 | ||
-2 | 更换伸缩缝 | 1、更换型钢伸缩缝(D60) | m | 30.00 | 2367.63 | ||
-3 | 更换伸缩缝 | 2、更换型钢伸缩缝(D80) | m | 10.00 | 2867.94 | ||
-4 | 更换伸缩缝 | 1、更换型钢伸缩缝(D160) | m | 10.00 | 3900.00 | ||
-5 | 快干砼浇筑 | 1、混凝土强度等级:C50快干混凝土 | m3 | 5.00 | 9800.00 | ||
第400章小计(结转至第页工程量清单汇总表)人民币 | 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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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00章 安全设施及预埋管线
标段名称:2024QXGS-1标段 货币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 子目名称 | 项目特征描述 | 单位 | 数量 | 单价 | 合价 | 单价最高限价 |
602-1 | 混凝土栏杆维修 | 1、C30混凝土 | m3 | 10.00 | 938.94 | ||
602-3 | 波形梁钢护栏 | ||||||
-d | 波形梁钢护栏维修 | ||||||
-1 | 护栏板 二波4m | 1、类型:护栏板 二波 4m (热镀锌) 2、规格、型号:4320mm*310mm*85m m*3mm 3、材料品种:Q235带钢 4、含施工工人、工程车等全部工艺 | 片 | 150.00 | 430.00 | ||
-2 | 护栏板 三波4m | 1、类型:护栏板 三波 4m (镀锌、喷塑) 2、规格、型号:4320mm*506mm*85m m*4mm 3、材料品种:Q235钢 4、含施工工人、工程车等全部工艺 | 片 | 50.00 | 880.00 | ||
-3 | 护栏立拄Ф140 | 1、类型:护栏立拄Ф140mm(热镀锌 ) 2、规格、型号:Ф140mm*4.5mm*1970 mm圆钢管立柱 3、材料品种:Q235钢 4、含施工工人、工程车(不包含打桩机)等全部工艺 | 根 | 25.00 | 300.28 | ||
-4 | 护栏立拄Ф114 | 1、类型:护栏立拄Ф114mm(热镀锌 ) 2、规格、型号:Ф114mm*4.5mm*1970 mm圆钢管立柱 3、材料品种:Q235钢 4、含施工工人、工程车(不包含打桩机)等全部工艺 | 根 | 180.00 | 260.00 | ||
-5 | 锚固式护栏立拄Ф 140 | 1、类型:锚固式护栏立拄Ф140mm 2、规格、型号:Ф140mm*4.5mm*750m m立柱钢管 1根;底座法兰300mm*300mm*10mm 1块;加肋筋130m*200mm*10mm 4块,焊接、热镀锌 3、材料品种:Q235钢 4、含发电机、冲击钻、施工工人、工程车(不包含打桩机)等全部工艺 | 根 | 5.00 | 280.00 | ||
-6 | 锚固式护栏立拄Ф 114 | 1、类型:锚固式护栏立拄Ф114mm 2、规格、型号:Ф114mm*4.5mm*750m m立柱钢管 1根;底座法兰300mm*300mm*10mm 1块;加肋筋130m*200mm*10mm 4 块,焊接、热镀锌 3、材料品种:Q235钢 4、含发电机、冲击钻、施工工人、工程车(不包含打桩机)等全部工艺 | 根 | 5.00 | 260.00 | ||
-7 | 护栏立柱矫正 | 1、含施工工人、工程车、立式油压千斤顶等 | 根 | 25.00 | 35.13 | ||
-8 | 护栏端头A R160 | 1、类型:护栏端头A R160mm 2、规格、型号:R160mm*3mm 3、材料品种:Q235钢 4、含施工工人、工程车等 | 个 | 25.00 | 150.00 | ||
-9 | 护栏端头B R250 | 1、类型:护栏端头B R250mm 2、规格、型号:R250mm*3mm 3、材料品种:Q235钢 4、含施工工人、工程车等 | 个 | 5.00 | 190.00 | ||
-10 | 护栏端头C R350 | 1、类型:护栏端头C R350mm 2、规格、型号:R350mm*3mm 3、材料品种:Q235钢 4、含施工工人、工程车等 | 个 | 5.00 | 220.00 | ||
-11 | A型防阻块 | 1、类型:A型防阻块 2、规格、型号:178mm*200mm*3mm 3、材料品种:Q235钢 4、含施工工人、工程车等 | 个 | 150.00 | 45.00 | ||
-12 | BG型防阻块(三波护栏板) | 1、类型:BG型防阻块 2、规格、型号:178mm*400mm*4mm 3、材料品种:Q235钢 4、含施工工人、工程车等 | 个 | 30.00 | 80.00 | ||
-13 | 燕尾托架 | 1、类型:燕尾托架 2、规格、型号:300mm*70mm*4.5mm 3、材料品种:Q235钢 4、含施工工人、工程车等 | 个 | 40.00 | 16.00 | ||
-14 | 护栏柱帽 | 1、类型:护栏柱帽 2、规格、型号:Ø140mm*3mm ;Ø114mm*3mm 3、材料品种:Q235钢 4、含施工工人、工程车等 | 个 | 40.00 | 14.00 | ||
-15 | 护栏整体矫正 | 1、含施工工人、工程车等 | 延米 | 400.00 | 23.42 | ||
-16 | 螺栓A M16×170 | 1、部位:护栏立柱Ф140,二波护栏一根立柱配一套,三波护栏一根立柱配两套 2、含施工工人、工程车等 | 套 | 80.00 | 11.58 | ||
-17 | 螺栓B M16×150 | 、部位:护栏立拄Ф114,二波的一根立柱配一套车 2、含施工工人、工程车等 | 套 | 150.00 | 10.35 | ||
-18 | 螺栓C M16×42 | 1、部位:二波护栏一个防阻块配一套 2、含施工工人、工程车等 | 套 | 250.00 | 5.32 | ||
-19 | 螺栓D M16×35 | 1、部位:二波护栏(一片护栏板配8 套),三波(一片护栏板配12套) 2、含施工工人、工程车等 | 套 | 1300.00 | 4.80 | ||
-e | 清洗波形梁护栏 | 1、专用波形梁工程清洗车 | m | 300.00 | 2.14 | ||
602-6 | 匝道封闭栏杆更换 | 1、D60*3*9000*2根镀锌钢管 D48*2*500*6根连接镀锌钢管,D60 弯头4个,标志牌500*2000,1块,反光膜IV类,镀锌钢管黏贴红色反光膜, IV类1.5平方;移动万向轮1个,加强固定铰链(含安装) | 套 | 5.00 | 3250.00 | ||
602-7 | 护栏维修 | ||||||
-a | 防撞护栏出新 | 1、防撞护栏铁质扶手油漆 | m2 | 200.00 | 24.47 | ||
-b | 混凝土栏杆出新 | 1、清理混凝土栏杆墙面老化 2、混凝土栏杆粉刷 | m2 | 200.00 | 48.89 | ||
-c | 环氧树脂砂浆修补 | 1、清理桥混凝土栏杆坑洞 2、环氧砂浆缺损修补 | m3 | 5.00 | 20000.00 | ||
-d | 新泽西护栏更换 | 1、新泽西护栏更换2000(长)*800 (高)*500mm(下宽) | 块 | 20.00 | 614.67 | ||
603-5 | 防落物网 | ||||||
-a | 防抛网出新 | 1、铁路范围内防抛网刷漆 | m2 | 100.00 | 98.00 | ||
-b | 防抛网加长 | 1、防抛网加长 | m2 | 66.00 | 300.00 | ||
603-6 | 隔离护栏 | ||||||
-a | 京式护栏(含立柱) | 1、类型:京式护栏:长3m*高1m(定制) 2、立柱:截面80mm*80mm*3mm方 管,高1.2m 3、规格、型号:购入镀锌喷塑管,加装反光条 | m | 250.00 | 360.00 | ||
-b | 京式护栏底座 | 1、类型:机非隔离护栏底座 2、规格、型号:橡胶底座300*250*130 mm | 个 | 80.00 | 58.00 | ||
-c | 机非隔离护栏(含立柱) | 1、类型:机非隔离护栏:长3m*高1.2 m(定制) 2、立柱:截面80mm*80mm*3mm方管,高1.2m 3、规格、型号:购入镀锌喷塑管,加装反光条 | m | 250.00 | 278.00 | ||
-d | 机非隔离护栏底座 | 1、类型:机非隔离护栏底座 2、规格、型号:橡胶底座 | 个 | 80.00 | 58.00 | ||
604-1 | 单柱式交通标志 | ||||||
-a | φ89单立柱 | 1、类型:φ89单立柱 2、材质:热镀锌钢管 3、规格尺寸:φ89mm*3.5mm*3500mm 4、基础、垫层:材料品种、厚度:C2 5混凝土;600mm*600mm*1000mm | 根 | 5.00 | 820.00 | ||
-b | 标志牌 | ||||||
-1 | 标志牌φ1000 | 1、类型:标志牌φ1000mm 2、材质、规格尺寸:铝合金板φ 1000mm*2mm 3、板面反光膜等级:四类反光膜 | 块 | 5.00 | 850.00 | ||
-2 | 标志牌△1100 | 1、类型:标志牌△1100mm 2、材质、规格尺寸:铝合金板△1100 mm*2mm 3、板面反光膜等级:四类反光膜 | 块 | 5.00 | 880.00 | ||
-3 | 标志牌▽900 | 1、类型:标志牌△900mm 2、材质、规格尺寸:铝合金板△900m m*2mm 3、板面反光膜等级:四类反光膜 | 块 | 5.00 | 740.00 | ||
-4 | 标志牌φ800 | 1、类型:标志牌φ800mm 2、材质、规格尺寸:铝合金板φ 800mm*2mm 3、板面反光膜等级:四类反光膜 | 块 | 5.00 | 740.00 | ||
-5 | 标志牌 | 1、、材质、铝合金板,规格尺寸:N* 3mm 2、、板面反光膜等级:四类反光膜 3、含施工工人、工程车等 | m2 | 40.00 | 880.00 | ||
-c | 标志牌基础 | ||||||
-1 | 标志牌基础 | 1、C25钢筋混凝土(含预埋件) 2、含基础开挖、回填、清理、运输等 | m3 | 5.00 | 1393.97 | ||
-2 | 素混凝土 | 1、C30混凝土基础 2、含基础开挖、回填、清理、运输等 | m3 | 5.00 | 941.74 | ||
604-4 | 门架式交通标志 | ||||||
-a | 门架式标志牌换版 | 1、矩形:520*330cm 2、含铝合金版面、反光膜、施工措施等 | 个 | 1.00 | 17593.53 | ||
604-6 | 双悬臂式交通标志 | ||||||
-a | 双悬臂式标志牌换膜 | 1、矩形300×240cm 2、含反光膜、施工措施等 | 个 | 2.00 | 3906.03 | ||
604-10 | 百米桩贴膜(高强级) | 1、部位:百米桩 2、贴膜材质:四类反光膜(高强级 ) 3、工艺:电脑刻字,裁剪,基板清 洗,含人工贴膜、工程车等 | 个 | 20.00 | 46.37 | ||
604-11 | 防撞筒 | 1、规格、型号:直径600mm×600mm(高),表面贴反光膜,内部填充中 粗砂 2、含施工工人、工程车等 | 只 | 200.00 | 262.25 | ||
604-14 | 警示桩 | ||||||
-a | 警示柱89 | 1、类型:89警示桩 2、材料品种:Q235钢 3、规格、型号:89mm*2.5mm*1200mm ;含红白反光高度800mm,上面管口封死 4、基础400*400*400mm,C25混凝土 ,开挖、浇筑 | 根 | 200.00 | 204.61 | ||
-b | φ114路侧打入式警示桩 | 1、类型:Ø114mm路侧打入式警示桩 2、材料品种:Q235钢 3、规格、型号:Ø114m*4.5mm*1200m m,含红白反光膜,反光膜高度800m 4、含施工工人、工程车、打桩机等 | 根 | 30.00 | 229.15 | ||
-c | φ140路侧打入式警示桩 | 1、类型:Ø140mm路侧打入式警示桩 2、材料品种:Q235钢 3、规格、型号:Ø140m*4.5mm*1200m m,含红白反光膜,反光膜高度800m 4、含施工工人、工程车、打桩机等 | 根 | 20.00 | 282.48 | ||
604-15 | 反光锥 | 1、规格、型号:高度700mm 2、含施工工人、工程车等 | 个 | 20.00 | 58.00 | ||
604-16 | 爆闪灯 | 1、太阳能爆闪灯(含太阳能板、蓄电池等安装辅材) 2、含钢管立柱、混凝土基础(含 钢筋)、基槽开挖、回填、夯实、清理、运输等 | 个 | 45.00 | 900.00 | ||
604-17 | 防撞垫 | 1、成品购入(每套长3m,含吸能桶 、滑动支架、导向板、鼻端、锚固底板、锚固支架、导轨、导向连接板、圆形轮廓标等) 2、发电机、冲击钻,膨胀螺栓(路 面轨道,墙体连接) 3、含混凝土基础、钻孔植入螺栓、 施工工人、工程车等 | 套 | 3.00 | 21500.00 | ||
605-1 | 热熔型涂料路面标线 | ||||||
-a | 热熔标线 | 1、边缘线、分道线,停止线,人行横道线,导向箭头等综合标线 2、热熔材料 3、底油,表面撒玻璃珠 4、含热溶釜溶解车、手推式热溶划线车、煤气、放样设备、施工工人 、工程车等 | m2 | 500.00 | 45.31 | ||
-b | 震荡标线 | 1、震荡标线 2、热熔材料 3、底油,表面撒玻璃珠 4、含热溶釜溶解车、手推式热溶震荡划线车、煤气、放样设备、施工工人、工程车等 | m2 | 100.00 | 167.80 | ||
605-5 | 轮廓标 | 1、视线诱导器路边线轮廓标 2、含施工工人、工程车等 | 个 | 40.00 | 40.00 | ||
605-6 | 立面标记 | ||||||
-a | 护栏包头贴膜(工程级) | 1、部位:反光柱底膜410×500mm,图案410×300mm 2、贴膜材质:三类反光膜 3、工艺:电脑刻字,裁剪,基板清洗,含人工贴膜、工程车等 | 个 | 40.00 | 54.91 | ||
-b | 反光膜 | 1、4类反光膜 2、含施工工人、工程车等 | m2 | 10.00 | 267.86 | ||
-c | 立面标识 | 1、划线车 2、氯化橡胶标线漆 3、稀释剂 4、含施工工人、工程车等 | m2 | 200.00 | 38.00 | ||
605-8 | 减速板 | ||||||
-a | 减速板 | 1、材料品种:橡胶 2、规格、型号:350mm*50mm*1000m m 3、含发电机,冲击钻,钢钉、施工工人、工程车等 | m | 50.00 | 178.00 | ||
-b | 膨胀螺栓 | 1、规格型号M12*80mm | 只 | 50.00 | 3.50 | ||
605-9 | 除热熔标线 | 1、组合汽车机械高压水除线设备,除线垃圾回收 | m2 | 100.00 | 67.36 | ||
606-1 | 防眩板 | ||||||
-a | 更换防眩板 | 1、购入成品防眩板,规格材质:玻璃钢,施工工人,工程车 | 块 | 30.00 | 79.35 | ||
-b | 更换防眩板支架 | 1、购入成品防眩板支架,材料品种: Q235钢,施工工人,工程车 | 副 | 30.00 | 126.40 | ||
609-1 | 计日工 | ||||||
-a | 液压打桩机 | 1、规格型号:液压打桩机,HX36A/ D | 台班 | 5.00 | 1500.00 | ||
-b | 电焊机、氧割设备 | 1、机械:电焊机、氧割设备 | 台班 | 10.00 | 225.00 | ||
-c | 汽车吊 | 1、规格型号:汽车吊8t | 台班 | 1.00 | 1000.00 | ||
-d | 登高汽车 | 1、规格型号:登高汽车20m | 台班 | 1.00 | 1800.00 | ||
-e | 随车吊 | 1、规格型号:随车吊9m | 台班 | 1.00 | 1850.00 | ||
-f | 发电机 | 1、规格型号:发电机MGA1800 | 台班 | 5.00 | 500.00 | ||
-g | 点工 | 1、点工 | 工日 | 300.00 | 250.00 | ||
-h | 工程车 | 1、机械:中型工程车 | 台班 | 30.00 | 650.00 | ||
-i | 运输汽车 | 1、规格型号:载货汽车4t | 台班 | 4.00 | 600.00 | ||
-j | 防撞车 | 1、防撞车 | 台班 | 10.00 | 1650.00 | ||
-k | 安全警示车 | 1、安全警示车 | 台班 | 10.00 | 650.00 | ||
-l | 轮式挖机 | 1、规格型号:150 | 台班 | 8.00 | 2000.00 | ||
-m | 乳化沥青 | 1、乳化沥青 | kg | 2000.00 | 4.60 | ||
-n | 沥青混凝土 | 1、沥青混凝土种类:AC- 13沥青混凝土 | t | 200.00 | 440.00 | ||
第600章小计(结转至第页工程量清单汇总表)人民币 | 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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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00章 绿化及环境保护设施
标段名称:2024QXGS-1标段 货币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 子目名称 | 项目特征描述 | 单位 | 数量 | 单价 | 合价 | 单价最高限价 |
703-1 | 乔木整枝抹芽修剪 | 1、乔木整枝抹芽修剪(胸径)(5 cm以内) | 株 | 2000.00 | 3.39 | ||
703-2 | 灌木整枝抹芽修剪 | 1、灌木整枝抹芽修剪(冠径80cm 以上) | 株 | 5000.00 | 2.58 | ||
703-3 | 修剪绿篱 | 1、机械修剪绿篱 | m2 | 10000.00 | 2.96 | ||
703-4 | 乔木刷白 | 1、人工乔木刷白(5cm以内) | 株 | 8000.00 | 3.13 | ||
703-5 | 灌木刷白 | 1、人工灌木刷白 | 株 | 1000.00 | 3.13 | ||
703-6 | 绿化扶正乔木 | 1、绿化扶正乔木(胸径)(10- 20cm) | 株 | 300.00 | 20.65 | ||
703-7 | 绿化扶正灌木 | 1、绿化扶正灌木(高1.5m以下) | 株 | 500.00 | 3.35 | ||
703-8 | 中分带拔草 | 1、中分带拔草 | m2 | 30000.00 | 1.06 | ||
703-9 | 刨伐死树、树根 | 1、刨伐死树、树根 | 株 | 20.00 | 21.23 | ||
703-10 | 树木虫灾病害处理 | 1、树木虫灾病害处理,机械乔木喷药(高3-10M) | 株 | 3500.00 | 0.84 | ||
703-11 | 铺种草皮 | 1、养护期:三级养护,养护期一年 2、道路周边缺失草坪绿化补植 | m2 | 250.00 | 29.93 | ||
704-1-a | 栽植香樟 | 1、种类:香樟 2、胸径或干径:12~15cm 3、养护期:三级养护,养护期一年 | 株 | 20.00 | 1297.36 | ||
704-1-b | 栽植高杆女贞 | 1、种类:高杆女贞 2、胸径或干径:12~15cm 3、养护期:三级养护,养护期一年 | 株 | 10.00 | 1261.01 | ||
704-1-c | 栽植栾树 | 1、种类:栾树 2、胸径或干径:12~15cm 3、养护期:三级养护,养护期一年 | 株 | 10.00 | 1246.00 | ||
704-1-d | 栽植紫薇 | 1、种类:紫薇 2、根盘直径:D=6cm 3、养护期:三级养护,养护期一年 | 株 | 50.00 | 237.53 | ||
704-1-e | 栽植红花檵木球 | 1、种类:红花檵木球 2、蓬径:100cm 3、养护期:三级养护,养护期一年 | 株 | 30.00 | 336.53 | ||
704-1-f | 栽植红叶石楠球 | 1、种类:红叶石楠球 2、蓬径:100cm 3、养护期:三级养护,养护期一年 | 株 | 50.00 | 290.78 | ||
704-1-g | 栽植金边黄杨 | 1、种类:金边黄杨 2、冠径:25~35cm,高30~40cm,36 株/㎡ 3、养护期:三级养护,养护期一年 | m2 | 400.00 | 89.88 | ||
704-1-h | 栽植四季桂 | 1、种类:四季桂(独杆) 2、地径:6~7cm 3、养护期:三级养护,养护期一年 | 株 | 55.00 | 272.57 | ||
704-1-j | 栽植紫叶李 | 1、种类:紫叶李 2、地径:5~6cm 3、养护期:三级养护,养护期一年 | 株 | 20.00 | 230.28 | ||
704-1-k | 栽植红枫 | 1、种类:红枫 2、地径:5~6cm 3、养护期:三级养护,养护期一年 | 株 | 95.00 | 160.85 | ||
704-1-l | 栽植毛娟 | 1、种类:毛娟 2、冠径:20~30cm,高20~30cm,16 株/m2 3、养护期:三级养护,养护期一年 | m2 | 120.00 | 47.53 | ||
704-1-m | 栽植夹竹桃 | 1、种类:夹竹桃 2、高50~70cm,2~3分枝,分枝径 >0.6cm,10~12株/㎡ 3、养护期:三级养护,养护期一年 | m2 | 150.00 | 63.98 | ||
704-1-n | 栽植红叶石楠苗 | 1、种类:红叶石楠苗 2、冠径:15~20cm,高20~30cm,16 株/m2 3、养护期:三级养护,养护期一年 | m2 | 150.00 | 35.06 | ||
704-1-o | 栽植蜀桧 | 1、种类:蜀松 2、高度:130~160cm 3、养护期:三级养护,养护期一年 | 株 | 30.00 | 91.84 | ||
704-1-p | 栽植垂丝海棠 | 1、种类:垂丝海棠 2、根盘直径:D=7cm 3、养护期:三级养护,养护期一年 | 株 | 30.00 | 135.12 | ||
704-6 | 危害树木修剪 | 1、树木修剪(胸径20CM以上,含清理、运输) | 株 | 100.00 | 173.52 | ||
704-7 | 危害树木砍伐 | 1、砍伐乔木(胸径20CM以上,含砍树、挖根、清理、运输) | 株 | 20.00 | 260.00 | ||
704-8 | 乔、灌木移栽 | ||||||
704-8-a | 树木移植栽种 | 1、种类:乔木移植(胸径10cm) 2、养护期:三级养护,养护期一年 3、含三角桩及草绳绕树干 4、运距20km以内 | 株 | 140.00 | 173.31 | ||
704-8-b | 树木移植栽种 | 1、种类:乔木移植(胸径15cm) 2、养护期:三级养护,养护期一年 3、含三角桩及草绳绕树干 4、运距20km以内 | 株 | 180.00 | 384.90 | ||
704-8-c | 树木移植栽种 | 1、种类:乔木移植(胸径16-20cm ) 2、养护期:三级养护,养护期一年 3、含三角桩及草绳绕树干 4、运距20km以内 | 株 | 30.00 | 445.97 | ||
704-8-d | 树木移植栽种 | 1、种类:乔木移植(胸径20cm以上) 2、养护期:三级养护,养护期一 年 3、含三角桩及草绳绕树干 4、运距20km以内 | 株 | 110.00 | 1350.00 | ||
704-8-e | 灌木移栽 | 1、种类:灌木移植(冠幅1.5m) 2、养护期:三级养护,养护期一年 3、运距20km以内 | 株 | 400.00 | 70.58 | ||
704-8-f | 灌木移栽 | 1、种类:灌木移植(冠幅2m) 2、养护期:三级养护,养护期一年 3、运距20km以内 | 株 | 400.00 | 90.58 | ||
704-8-g | 小灌木移栽 | 1、高度在40cm以内(25株/m2) 2、养护期:三级养护,养护期一年 3、运距20km以内 | m2 | 1500.00 | 32.12 | ||
704-9 | 清除小灌木 | 1、高度在40cm以内(25株/m2) 2、运距自行考虑 | m2 | 1500.00 | 11.53 | ||
704-10 | 树木支撑架 | 1、树木支撑架 | 株 | 100.00 | 44.94 | ||
704-11 | 草绳绕树干 | 1、草绳绕树干 | 株 | 100.00 | 17.98 | ||
706-1 | 更换声屏障 | 含人工机械等费用 | m2 | 24.00 | 1000.00 | ||
第700章小计(结转至第页工程量清单汇总表)人民币 | 元 |
第五章 工程量清单说明
详见工程量清单
第六章 图 纸
(无)
第七章 技术规范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18 年版)第七章技术规范。
(二)《公路沥青路面养护技术规范》(JTG 5142-2019)
(三)《公路养护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第一册》(土建工程》(JTG 5220)) (四)《公路养护技术标准》(JTG5110-2023)
(五)《公路桥涵养护技术规范》(JTG5120-2021) (六)《公路养护安全作业规程》(JTG H30-2015)注:
1、以上所列规范,只是涉及本项目所需要的部分规范,如果上面没有列出的规范与标准,中标人仍需按规定执行。所有已被废止或停止使用的,各投标人应以现行规范为准。在施工过程中和合同执行期间,如果国家或省市有关部门颁布了新的技术标准或规范,则中标人应采用新的标准或规范进行施工。
第八章 工程量清单计量规则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18 年版)第八章工程量清单计量规则。
第一个信封
2024-2025 年栖霞区国省干线及县道道路维修和应急工程
2024QXGS-1 标段
投 标 文 件
(商务及技术文件)
投标人: ( 盖单位电子印章)
年 月 日
(项目名称) (标段名称)
投标文件
(商务及技术文件)
投标人:
年 月 日
投标函
(招标人名称):
1. 我 方 在 仔 细 研 究 了 ( 项 目 名 称 )
标段施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含补遗书第 号至第 号),在考
察完工程现场后,愿意以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中的投标总报价
(或根据招标文件规定修正核实后确定的另一金额),按合同约定实施和完成承包工程,修补工程中的任何缺陷。
2.我单位委派本标段的项目经理是
3.我方承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不撤销投标文件
4.工程质量: ,安全目标: ,工期: 日
历天。
5.如我方中标,我方承诺:
(1)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
(2)在签订合同时不向你方提出附加条件;
(3)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
(4)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合同规定的全部义务;
(5)在你方和我方进行合同谈判之前,我方将按照合同附件提出的最低要求填 报派驻本标段的其他管理和技术人员及主要机械设
备和试验检测设备,经你方审批后作为派驻本标段的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和主要设备且不进行更换。如我方拟派驻的人员和设备不满足合同附件要求,你方有权取消我方中标资格。
6.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且不存在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3 项和
第 1.4.4 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7.在合同协议书正式签署生效之前,本投标函连同你方的中标通知书将构成我们双方之间共同遵守的文件,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8. (其他补充说明)。
投标人:(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地址:网址:电话:传真:
邮政编码:日期:
投标函附录
序号 | 条款名称 | 约定内容 | 备 注 |
1 | 缺陷责任期 | 1 年 | |
2 | 价格调整的差额计算 | 无 | |
3 | 开工预付款金额 | 签约合同价(不含暂列金额)的 10%,后期转化为工程 款。 | |
4 | 进度款支付情况 | 支付方式: ①采用季度计量,按季度支付,每季度支付金额为当期经监理工程师签认实际完成工程量的 80%(含开工预付款); ②项目验收通过并审计完成后,支付至审计工程价款的 97%, ③签发缺陷责任期终止证书后无息付清经审计后的剩余工程款; 未付款额的利息:不考虑。(如有遗留工程质量问题, 发包人有权拒绝支付。发包人如因承包人在缺陷责任期内的违约造成损失或有代为保修的费用则予相应扣 除)。 | |
5 | 逾期付款违约金的利 率 | 不支付 | |
6 | 保修期 | 交工日期起计算 1 年 |
投标人: (盖单位电子印章)法定代表人: (盖法人电子印章或电子签名章)
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一)授权委托书
本人 (姓名)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 (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确认、递交、撤回、修改 (项目名称) 标段施工投标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自本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投标有效期期满。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扫描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扫描件。
投标人: (盖单位电子印章)法定代表人: 电子印章或电子签名章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 电子印章或电子签名章身份证号码:
年 月 日
注:如果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签署投标文件,则无须提交授权委托书。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投标人名称:
姓名: (盖法人电子印章或电子签名章) 性别: 年龄: 职务: 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扫描件。
投标人: (盖单位电子印章)
年 月 日
联合体协议书(如有)
(所有成员单位名称) 自愿组成 (联合体名称)联合体,共同参加 (项目名称) 标段投标。现就联合体投标事宜订立如下协议:
1、 (某成员单位名称)为 (联合体名称)牵头人。
2、联合体各成员授权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参加投标活动,签署文件,提交和
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进行合同谈判活动,负责合同实施阶段的组织和协调工作,以及处理与本招标项目有关的一切事宜。
3、联合体牵头人在本项目中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的一切事宜,联合体各成员均予以承认。联合体各成员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和合同的要求全面履行义务,并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4、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如下:(牵头人名称〕承担 专业工程, 占总工程量的 %;(成员一名称)承担 专业工程,占总工程量的 %。
5、投标工作和联合体在中标后工程实施过程中的有关费用按各自承担的工作量分摊。
6、本协议书自所有成员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章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
7、本协议书一式 份,联合体成员和招标人各执一份。
联合体牵头人名称: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
联合体成员一名称: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
年 月 日
投标人减免缴纳投标保证金信用承诺书
致 (招标人名称):
1.我单位信用状况良好,经( )(投标人填写)被评为( )(投标人填写)企业,自愿遵守招标文件要求,通过提供信用承诺的方式,享受全部免除或减半缴纳投标保证金等优惠待遇。
2.我单位如出现投标截止后撤销投标文件、中标后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的行为﹐自愿在招标文件约定期限内补缴投标保证金,否则承担因此造成的一切法律后果。 我单位对上述承诺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承担因此所造成的一切损失。
承诺单位: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若采用现金或者支票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在此附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出具的投标保证金到账证明材料扫描件。若采用纸质保函(保险)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在此附银行保函(保险)的扫描件。若采用电子保函
(保险)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通过出函机构自行办理的,在此附制式的电子保函(保险)数据文件的扫描件。具体操作流程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4.1 条款要求。
享受投标保证金减、免优惠政策的投标人,应签署投标人减免缴纳投标保证金信用承诺书,并随投标文件一同提交。
若采用保险形式的,保险须至少包含以下内容:“无条件地、不可撤销地保证: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投标文件,或者投标人中标后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发生招标文件明确规定可以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其他情形,我方承担保证责任。”
银行保函格式如下:
(招标人名称):
鉴于 (投标人名称)(以下称“投标人”)于 年 月 日参加
(项目名称) 标段施工的投标, (担保人名称,以下简称“我方”)无条件
地、不可撤销地保证:若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投标文件,中标后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发生招标文件明确规定可以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其他情形,我方承担保证责任。收到你方书面通知后,我方在 7 日内向你方无条件支付人民币(大写) 元。
本保函在投标有效期或经延长的投标有效期内保持有效。要求我方承担保证责任的通
知应在上述期限内送达我方。你方延长投标有效期的决定,应通知我方。
担保人名称: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电 话:
传 真 :
年 月 日
不拖欠民工工资承诺书
致:( 招 标 人 )
为保护民工的合法权益,不拖欠民工工资,本人 (法定代表人姓名) 以 (投标人全称)法定代表人的资格,郑重承诺:
我单位如果中标承建 (项目名称、标段) 合同段工程,需要使用民工时,将保证做到:
1、按照《劳动法》规定雇佣和使用民工,工资将直接发放给民工本人,保证不发放给 “包工头”。
2、如果发生违反规定拖欠或克扣民工工资行为,造成民工上访,及其它突发事件或公共事件,我单位愿意接受发包人暂停我单位 1 年期间参加发包人招标项目投标资格,同时愿意接受交通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规定作出的其它处理决定。
3、保证按照现行国家、省、市相关规定的要求,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建立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实行农民工实名制管理,按月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
投标人: (盖单位电子印章)法定代表人: (盖法人电子印章或电子签名章)
日期: 年 月 日
项目经理委任书(格式)
(投标人全称)
(工程项目名称 标段)项目经理委任书
致:(招标人全称)
(投标人全称)法定代表人(职务、姓名)代表本单位委任(职务、姓名)为(工程项目名称
标段)的项目经理。凡本合同执行中的有关技术、工程进度、现场管理、质量检验、结算与
支付等方面工作,由(姓名)代表本单位全面负责。
投标人: (盖单位电子印章)法定代表人: (盖法人电子印章或电子签名章)
日 期: 年 月 日
施工组织设计建议书(格式)
一、施工组织设计
施工组织设计建议书(格式)
1.投标人应按以下要点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文字宜精炼,内容具有针对性);
(1)总体施工组织布置及规划
(2)主要工程项目的施工方案、方法与技术措施(尤其对重点、关键和难点工程的施工方案、方法及措施)
(3)工期保证体系及保证措施
(4)工程质量管理体系及保证措施
(5)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及保证措施
(6)环境保护、水土保持保证体系及保证措施
(7)文明施工、文物保护保证体系及保证措施
(8)项目风险预测与防范,事故应急预案
(9)施工扬尘控制方案
(10)其他应说明的事项
2. 施工组织设计除采用文字表述外可附下列图表【图表格式可参照《公路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18 年版)(上册)第 216—223 页】。
附表一 施工总体计划表
附表二 分项工程进度率计划(斜率图)附表三 工程管理曲线
附表四 分项工程生产率和施工周期表附表五 施工总平面图
附表六 劳动力计划表 附表七 临时占地计划表
附表八 外供电力需求计划表
承 诺 函
致: (招标人名称)
我方参加了 (项目名称) 标段施工投标,若我方中标,我方在此承诺:
1、我方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在岗情况承诺如下:
(1)我方拟投入本项目的 (项目经理姓名)和 (项目总工姓名)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
(2)我方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 ( 项目经理姓名)目前在
(项目名称)上任职,我方承诺项目经理能够从该项目撤离,按招标人要求到位;我方拟投入本项目的 (项目总工姓名)目前在 (项目名称)上任职,我方承诺项目总工能够从该项目撤离,按招标人要求到位。
2、若本项目招标文件未要求我方在投标文件中填报派驻本标段的其他主要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及主要机械设备和试验检测设备,在招标人向我方发出中标通知书之前,我方将按照合同附件提出的最低要求填报派驻本标段的其他主要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及主要机械设备和试验检测设备,在经招标人审批后作为派驻本标段的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和主要设备且不进行更换。
3、若我方已按本项目招标文件要求在投标文件中填报派驻本标段的其他主要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及主要机械设备和试验检测设备,我方将严格按照在投标文件中填报的其他主要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及主要机械设备和试验检测设备组织进场施工,且不进行更换。否则,我方愿意接受招标人给予的处罚(包括清退出场)。
4、我方投标文件中所报的所有资料均为真实有效的。
如我方违背了上述承诺,本项目招标人有权取消我方的中标资格或解除合同,并由招标人将我方的违约行为上报省级交通主管部门,作为不良记录纳入公路建设市场信息管理系统。
投标人: (盖单位电子印章)
法定代表人: (盖法人电子印章或电子签名章)
备注:
日期: 年 月 日
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或项目总工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的应按第 1 条
(1)填写;
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或项目总工目前在其他项目上任职的应按第 1 条(2)填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