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BZGY2022CG105 号)
涡阳县职业教育园区一期项目跟踪审计
(项目编号:BZGY2022CG105 号)
招标文件
采购人:涡阳县重点工程建设管理服务中心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涡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2 年 11 月 10 日
第一章 招标公告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第三章 评标办法
第四章 采购内容及需求第五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项目概况
涡阳县职业教育园区一期项目跟踪审计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安徽省·亳州市)(xxxx://xxxx.xxxxxx.xxx.xx/)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2 年 12 月 1 日 9 点 30 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BZGY2022CG105
2.任务书编号:RWS202211-0007 号
3.项目名称:涡阳县职业教育园区一期项目跟踪审计
4.预算金额:(人民币):150.3 万元
5.最高限价:(人民币):1503000 元
6.采购需求: 涡阳县职业教育园区一期项目,总建筑面积约 219244 平方米,对职业教育园区一期的教学楼及连廊、综合楼及图书馆、实训楼、学生活动中 心、室训厂房、学生宿舍楼等,配套建设围墙、道路、水电、给排水、暖通、 绿化、供电、消防、垃圾中转站等在工程施工阶段、竣工结算阶段提供全方位 的全过程跟踪审计服务及招标人要求的其他内容,包含但不限于施工阶段、竣 工结算阶段提供的跟踪审计服务及采购人要求的有关内容,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7.合同履行期限:720 日历天。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按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企业划型标准按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规定执行。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 号)的要求,根据评审时 “信用中国”网站
(xxx.xxxxxxxxxxx.xxx.xx)、“中国政府采购网”(xxx.xxxx.xxx.xx)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存档。
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应当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之一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遇系统故障则此项不作要求。
(2)标包划分: 共分为 1 个标包,分别为: /。
(3)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具有土木建筑工程专业注册一级造价师资格证书或注册造价工程师;投标时须提供证书及投标人为其缴纳的投标截止月份前三个月养老保险证明(指养老保险管理单位出具的养老保险证明,加盖养老保险管理单位的公章或电子章;投标时将原件、复印件或扫描件制作至投标文件中。例:投标截止月份为 2022 年 12 月,投标人须提供 2022 年 9-11 月或 10-12月养老保险证明。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
三、获取招标文件
1.获取时间:2022 年 11 月 10 日至 2022 年 11 月 17 日(提供期限自本公
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 5 个工作日),每天上午 8:00 至 12:00 ,下午 12:00 至 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投标人须仔细阅读“投标人资格要求”,谨慎参与。
2.获取地点:请潜在投标人于发布时间内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安
徽省·亳州市)网上系统(xxxx://xxxx.xxxxxx.xxx.xx/),按照有关程序办理参与事宜(注册、获取、下载招标文件)。
3.获取方式:网上下载。
4.招标文件售价:每标包人民币 0 元整,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2 年 12 月 1 日 9 点 30 分(北京时间),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将予以拒收。
2.开标地点:亳州市涡阳县世纪大道与向阳路交叉口市民服务中心四楼开标区,具体开标室详见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场地安排”或者开标当天指示牌。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投标,为避免因网络拥堵无法上传投标文件,请各投标人及时上传投标文件。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一)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本项目免收
(二)招标公告发布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安徽省政府采购网(xxxx://xxx.xxxx-xxxxx.xxx.xx)、安徽省招投标信息网(xxx.xxxxx.xxx.xx)、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安徽省·亳州市)(xxxx://xxxx.xxxxxx.xxx.xx/)等媒体上发布。
(三)服务热线
0.XX 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咨询电话:0000000000
2.电子投标技术支持电话:0000000000
(四)注意事项
1.本项目只接受亳州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中已注册用户参与,未注册的供应商请及时办理注册手续,因未及时办理注册手续导致无法参与的,责任自负。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标包)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省属采购人的政府采购项目,中标供应商必须在中标(成交)以后、签订采购合同前成为安徽省政府采购网供应商注册用户。
4.招标文件获取须知
(1)登陆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xxxx://xxxx.xxxxxx.xxx.xx/)免费注册用户,认真阅读《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注册用户登记暂行办法》、“注册用户操作使用手册”、“注册用户办事指南”等相关文件资料,按照有关程序办理相关事宜。
(2)点击网上参与后,及时下载招标文件及其他资料(含答疑或相关说明)。如本项目有两个或两个以上标包,潜在投标人参加其中任何一个标包的投标,必须对该标包进行网上参与。
(3)只有成功下载招标文件后方完成全部参与程序。网上发布系统将于发布时间(即招标文件发布时间)截止后准时关闭,各潜在投标人须及时参与并下载招标文件。因未及时下载招标文件导致参与无效的,责任自负。以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自动生成的投标参与表为依据。
5. 为进一步加大社会监督力度,切实体现招标投标活动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保证各类市场主体和社会公众平等、快捷、准确地获取招标信息,本项目招标文件随招标公告同时发布,如潜在投标人(供应商)有意参与本项目投 标 , 仍 须 在 招 标 文 件 发 售 时 间 内 登 陆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安徽省·亳州市)(xxxx://xxxx.xxxxxx.xxx.xx/)办理注册、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事宜,逾期未办理的,责任自负。
6.本项目支持供应商运用政府采购合同进行信用融资(即政采贷),采购人应在政府采购合同中或通过签订补充协议的方式与供应商约定唯一收款账户。 7.本项目在线提交投标文件,投标人(供应商)在线解密投标文件、无须
现场参加开标。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涡阳县重点工程建设管理服务中心
地址:亳州市涡阳县世纪大道与向阳路交叉口市民服务中心三楼联系方式:xxx 0558-2861571、1985667925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涡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 亳州市涡阳县世纪大道与向阳路交叉口市民服务中心四楼联系方式:xx 0558-7210236、1773036370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xx
电 话:0558-7210236、17730363709
4.质疑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涡阳县重点工程建设管理服务中心联系人:xxx
电话:0000-0000000、19856679251
采购代理机构:涡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联系人:xx
电话:0000-0000000、17730363709
2022 年 11 月 10 日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条款内容 |
1.1.1 | 采购方式 | 公开招标 |
1.1.2 | 采购人 | 名称:详见招标公告。 地址:详见招标公告。 联系人:详见招标公告。电话:详见招标公告。 |
1.1.3 |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 | 名称:详见招标公告。 地址:详见招标公告。 联系人:详见招标公告。电话:详见招标公告。 |
1.1.4 | 项目名称 | 详见招标公告。 |
1.2 | 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 | 财政资金,已落实。 |
1.3.1 | 服务期 | 详见第五章合同条款前附表。 |
1.3.2 | 履约地点 | 详见第五章合同条款前附表。 |
1.4 | 投标人资格要求 | 详见招标公告。 |
2.1.1 | 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 | 2022 年 11 月 20 日 17:30 前,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采购人提出,以便补齐。投标人如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均在此时间以前登录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业务系统进行网上提问。如遇系统故障等原因不能登录系统、提出疑问,请及时与采购人或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联系,递交纸质材料。否则,投标人无权再因为招标文件等与投标有关的资料而提出质疑、投诉。 |
2022 年 11 月 22 日,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将在亳 | ||
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业务系统或通知答疑栏上发布。所有下 | ||
2.1.2 | 采购人澄清的时 间 | 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人须在网上自行查询或登录网上系统进 行查询,无需以纸质形式回复。如遇系统故障等原因不能登 |
录系统,请及时与采购人或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联系。否则, | ||
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 ||
2.2.1 | 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材料 | 采购人发出的澄清、修改及补充文件等。 |
2.2.2 |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的时间 | 招标文件的澄清在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业务系统或通知答疑栏的发布时间,视为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的时间。 |
2.3.1 |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修改、补充的时间 | 招标文件的修改、补充在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业务系统或通知答疑栏的发布时间,视为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修改的时间。 |
3.1 | 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材料 | 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但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
3.2 | 投标有效期 | 投标截止之日起 60 天。 |
3.3.1 | 投标保证金 | 详见招标公告。 |
投标保证金(包括银行同期存款利息)退还: | ||
1、招标不成功(或开标现场拒收投标文件)的,直接退还 | ||
至该投标人汇出帐户。 | ||
3.3.2 |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 2、未中标供应商投标保证金的退付:中标通知书发放后, 直接退付至其汇出账户; |
3、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的退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转为 项目履约保证金(金额不足的须补齐),履约期满后退还至 | ||
其汇出账户。 4、如有质疑、投诉的项目按相关规定处理。 | ||
3.3.3 | 签字或盖章要求 | 按照招标文件要求进行签字或盖章。 按照《电子招标投标相关要求》,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的指定位置加盖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电子印章。投标文件中需要签字盖章的内容,如不能加盖电子章或电子签名的,投标人须上传加盖印章(彩色)或签名的扫描件。 |
4.1.1 | 投标文件的递交要求 | 具体详见招标公告。 |
4.1.2 | 是否退还投标文件 | 否。 |
5.1 | 开标时间和地点 | 开标时间和地点:详见招标公告。 本项目开标时,投标人在互联网上参与开标,并解密其投标 |
文件,无需委派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人)参加现场开标,无需携带数字证书在开标现场(投标时)对其投标文件解密,无需现场递交投标资料。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不会因未委派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人) 参加开标被认定为无效投标。 | ||
5.2 | 开标程序 | 按招标文件规定的开标程序进行开标。 |
6.1.1 | 评标委员会的组 建 | 评标委员会构成:5 人以上单数(含 5 人)。 评标委员会组建:按有关规定组建。 |
6.1.2 | 是否授权评标委 员会确定中标人 | 否,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1-2 名。 |
7.1 | 中标结果公告媒介 | 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安徽省·亳州市)、安徽省政府采购网和安徽省招标投标信息网等网站上发布。 |
7.2 | 履约保证金的缴纳和退还 | 履约保证金为合同金额的 2%; 履约保证金缴纳形式:1.银行汇款;2.银行转账;3.银行保函或汇票或本票。 履约保证金缴纳账户: 户名:涡阳县非税收入管理服务中心账号:0000000000000000000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涡阳支行 1.如采用银行汇款或银行转账形式缴纳履约保证金,中标人须在中标通知书发放后 5 个工作日内且在合同签订前,从其银行基本账户转入采购人指定账户,否则,采购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 2.如采用银行保函或汇票或本票缴纳履约保证金,中标人须在中标通知书发放后 5 个工作日内且在合同签订前向采购人开具,开具的银行保函或汇票或本票有效期不少于项目规定服务期(供货期),否则,采购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 3.履约保证金退还:无违约行为发生或违约行为已处理的情况下,项目验收合格后,采购人按规定返还全部履约保证金。 注:中标(成交)单位在网上中标通知书运转完成后,须按 要求缴纳履约保证金,并将转账凭证扫描件或履约保函扫描 |
件 提 交 给 代 理 机 构 具 办 人 员 ( 邮 箱 : xxxxxxxxxxxxxxxx@000.xxx),代理机构具办人员上传合同时作为附件上传,如采用履约保函,提交前须经采购人核验并在保函上注明核验意见(加盖采购人公章)。 | ||
7.3 | 知识产权 | 1.投标人须保证,采购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使用投标货物、资料、技术、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享有不受限制的无偿使用权,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 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或经济纠纷。如投标人不拥有相应的知识产权,则在投标报价中必须包括合法获取该知识产权的一切相关费用。如因此导致采购人损失的,投标人须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2.投标人如欲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自有知识成果,须在投标文件中声明,并提供相关知识产权证明文件。使用该知识 成果后,投标人须提供开发接口和开发手册等技术文档。 |
8 | 是否允许大中型企业向小微企业分包 | 否。 |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 ||
1 | 1、各投标人需及时从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安徽省·亳州市)业务系统中自行下载招标文件、补充文件等与投标有关的资料,因未下载或下载不及时,所引起与投标有关的一切后果责任自负。如对从业务系统中自行下载的以上资料有疑问的,请及时提出。各潜在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每天均应登录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及业务申报系统页面,查看或下载有关资料信息; 2、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本招标文件,按招标文件中的要求制定投标文件; 3、开标后至授予中标人合同,凡与本次招标有关人员对属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投标的有关资料以及授标意向等,均不得向投标人或其他无关的人员透露; 4、在公共资源交易活动过程中,同一项目(标包)的不同投标人,针对投标文件制作机器码相同的情况,将对其投标文件按无效投标处理,请各潜在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上传投标文件等环节谨慎操作,避免出现投标文件制作机器码相同的情况。 5、投标人应依法行使自己的质疑、投诉权利。对于恶意质疑、投诉、弄虚作假及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的,一经查实,将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6、关于中小企业投标:①中小企业投标是指在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 的从业人员。中小企业投标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 |
中小企业划分见《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 300 号)。 ②根据财库〔2014〕68 号《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 (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监狱企业投标时,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并对其真实性负责,不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③根据财库〔2017〕141 号《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所列条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 | ||
2 | 1.本项目不组织勘探现场,供应商可自行勘探现场。 2.采购预算(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下同),详见招标公告。 3.按照《电子招标投标相关要求》,网上提交加密投标文件一份。 | |
3 | 电子招标投标 | 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标投标,包括网上报名、网上投标、网上开标、网上评标等。具体要求详见《电子招标投标相关要求》 |
4 | 4.1 合同签订地点:涡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标投标,在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进行线上签订合同。) 4.2 成交供应商领取成交通知书时,须提供三份纸质投标文件。 4.3 本招标文件要求的大写数字为:零、壹、贰、叁、肆、伍、陆、柒、捌、玖、拾、佰、仟、万、亿。 4.4 自评审委员会发出询标通知起,原则上 20 分钟内不回复的,视为投标人自愿放弃澄清回复的权利。 4.5 注意:投标人制作投标文件时须以本采购文件的项目编号为准,不可使用系统自动生成的编号! 4.6 投标人前来投标即视为,同意中标结果公告中公示其资格能力条件、业绩、信誉、项目负责人、中标标的信息(分项报价表)、未中标人本人的评审得分与排序等信息,并承诺提供的资料或信息均真实有效。若被发现存在虚假、隐瞒情 况,投标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
4.7 本项目对投标函和资格声明函中抬头填写不作要求,投标人前来投标即视为向采购人提交投标函和资格声明函。
4.8 本项目对不见面开标大厅系统中的签到环节不作要求。
4.9 投标文件中承诺书格式须与招标文件中承诺书格式保持一致,请供应商在编制文件时按招标文件格式进行制作。
4.11 投标单位需提交的各种证明、资料,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投标系统装入电子版投标文件中,投标截止时间后再提交不予受理,造成的后果投标单位自负。
4.12 不见面开标条款(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
一、本项目开标时,投标人在互联网上参与开标,并解密其投标文件,无需委派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人)参加现场开标,无需携带数字证书在开标现场(投标时)对其投标文件解密,无需现场递交投标资料。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不会因未委派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人)参加开标被认定为无效投标。
二、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起 60 分钟内,通过互联网解密投标文件,超过 60分钟未解密的投标文件,将被退回,不进入评标程序。(以交易系统时间为准)三、开评标过程中,投标人应始终保持在线状态。投标人可以通过亳州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依法对开标过程提出异议(质疑),并加盖投标人电子签章对质疑内容进行确认。取消招标文件中开评标现场有关书面提出异议(质疑)及澄清说明的内容。
四、如有询标事宜,评标委员会通过互联网向投标人发起询标。投标人通过亳州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接受评标委员会发起的询标,并在规定的时间内(从评标委员会发起询标起不超过 20 分钟),对询标内容答复并填写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加盖投标人电子签章。
五、取消招标文件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纠正和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的内容。
六 、 投 标 人 可 通 过 全 国 公 共 资 源 交 易 平 台 ( 安 徽 省 · 亳 州 市 )
(xxxx://xxxx.xxxxxx.xxx.xx/),查看评审结果。
七、投标人须通过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点击“投标单位登录”,进入亳州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进行远程解密;投标人可以通过交易平台中的“模拟解密”功能,自行验证其解密环境,如有技术问题请联系:4009980000。解密不成功的,后果自负。投标人不得通过非加密电子报价文件(光盘)直接将电子投标文件导
入评标系统。 八、本项目对分项报价表不作要求。 九、投标人在系统内填写合同履约期限为 720 日历天即视为跟踪服务期为不限于施工阶段、竣工结算阶段提供全过程的跟踪审计服务及采购人要求的有关内容。十、投标人中标后无故放弃中标资格,采购人将上报监管部门从严处理。 十一、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时应当根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 (财政部令第 87 号)“第六十条 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对投标 人投标报价合理性进行评审。 | |
5 | 本项目支持供应商运用政府采购合同进行信用融资(即政采贷),采购人应在政府采购合同中或通过签订补充协议的方式与供应商约定唯一收款账户;因政采贷需要更改供应商收款账户的,采购人、融资机构、供应商三方应共同签订《政采贷收款账户变更备案表》(格式详见合同条款及格式附件),其他任何情况下均 不得更改上述唯一收款账户。 |
6 | 采购文件质疑 (1)提出时间:若潜在供应商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应当在获取采购文件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提出。 (2)提出方式:采用书面形式,现场或者登录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址: xxxx://xxxx.xxxxxx.xxx.xx/)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
7 | 1.本文件未尽事宜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2.构成本采购文件的各个组成文件应互为解释、互为说明。同一文件就同一事项的约定不一致的,以逻辑顺序在后者为准;同一文件不同版本之间不一致的,以形成时间在后者为准;按本款前述约定仍不能形成结论的,由采购人或采购(招标)代理机构负责解释。 3.本文件的解释权归采购单位和采购(招标)代理机构。 4.本文件相关内容与本表不一致的,以本表为准。 |
说明:招标文件相关内容与投标须知前附表不一致的,以投标须知前附表为准。
电子招标投标相关要求
一、注册登记
(一)本项目只接受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注册用户参与,注册用户通过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业务系统(以下简称系统)参与,尚未成为注册用户的潜在投标人请按照《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及时办理注册用户手续。因未及时办理注册用户手续导致无法参与的,责任自负。
(二)投标企业自行上传投标企业资料,投标企业资料的有效性在评标时由项目评标委员会负责认定。
(三)注册用户应及时对录入的信息进行维护,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如出现相应资料不全、不清楚、超出有效期等情况,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四)投标人应当取得和使用数字证书及电子印章,其在系统中所有操作都具有法律效力,并承担法律责任。如未办理的,请及时到现场办理(地址:亳州市政务服务中心三楼CA窗口,技术支持联系电话:0000000000)。投标人需通过数字证书对投标文件相关内容进行加密并电子签章,妥善保管数字证书,及时到证书颁发机构续期。出现下列情形的,投标人必须对投标文件重新加密和电子签章,并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上传至系统:
1.数字证书到期后重新续期;
2.数字证书因遗失、损坏、企业信息变更等情况更换新证书。
投标人由于数字证书遗失、损坏、更换、续期等情况导致投标文件无法解密,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
二、报名下载招标文件
投标人须在发布期内,持数字证书登录系统进行参与、打印参与凭证、下载招标文件和其他相关资料。
投标人如有疑问,须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通过系统提出,否则,责任自负。
如有补充、答疑、澄清和修改,采购人在网上“通知答疑”栏目或通过系统发布相关内容,投标人应及时上网查阅,通过系统下载最新的答疑补充文件,据此制作投标文件。
三、制作投标文件
(一)投标人在交易系统中下载“投标文件制作软件”,通过软件制作、生成投标文件。技术问题咨询电话:0000000000。
(二)制作电子投标文件时请插上数字证书、打开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导入电子招标文件(答疑文件等),按要求制作投标文件。
(三)投标文件中相关资格审查材料可以从注册用户之前自己录入的资料库中挑选;投标文件如有图表等其他格式文件,可用附件形式上传至投标文件制作软件中。
(四)经数字证书加密的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加密和解密必须使用同一数字证书。
四、递交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到账截止时间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五、投标
(一)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是指投标人使用系统完成上传投标文件,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投标文件视为逾期送达。
(二)为了保障电子开评标活动正常进行,投标人必须在网上递交加密的投标文件。
(三)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以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至系统的最后一份为准。
(四)投标截止时间以交易系统显示的时间为准,逾期系统将自动关闭,未完成上传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六、开标
(一)本项目开标时,投标人在互联网上参与开标,并解密其投标文件,无需委派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人)参加现场开标,无需携带数字证书在开标现场(投标时)对其投标文件解密,无需现场递交投标资料。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不会因未委派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人)参加开标被认定为无效投标。
(二)开标程序
1、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检查投标文件的数字证书有效性和加密状况;
2、投标人在规定的时间内解密其投标文件;
3、对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的投标文件由投标人解密后再由采购人或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解密;
4、唱标,并记录在案;
5、开标结束。
(注:开标主持人可根据项目情况适当调整开标程序。)
(三)开标时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拒绝其投标或投标无效:
1.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系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的;
2.经检查数字证书无效的投标文件;
3.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进行加密和数字证书认证的;
4.不符合招标文件其他要求或对电子开标活动造成严重后果的。七、评标
(一)根据有关规定开展评标活动,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进行电子
评标,并对评标报告签字或电子签章确认。
(二)投标人在评标期间应保持在场(开标现场)或在线状态,确保联系畅通,随时通过系统接受评标委员会可能发出的询标信息,在规定时间内澄清,未能按时澄清的,评标委员会将视同其放弃澄清。
(三)投标人需补充注册用户登记资料的,须在投标截止日2个工作日前完成,否则影响评标,责任自负。
(四)项目评审中,投标文件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终止对投标文件做后续评审:
1.投标文件无法打开或不完整的;
2.投标文件中携带病毒并造成后果的;
3.恶意递交投标文件,企图造成网络堵塞或瘫痪的;
4.评标委员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五)项目评审中,澄清文件如出现下列情况的,应终止对澄清文件作进一步的评审,视同放弃澄清:
1.澄清文件无法打开或不完整的;
2.澄清文件中携带病毒并造成后果的;
3.恶意递交澄清文件,企图造成网络堵塞或瘫痪的;
4.评标委员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六)本项目评审如涉及计算,均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八、意外情况的处理
出现下列情形导致交易系统无法正常运行,或者无法保证招标投标过程的公平、公正和信息安全时,除投标人责任外,其余各方当事人免责:
(一)网络服务器发生故障而无法访问网站或无法使用网上招标投标系统的;
(二)网上招标投标系统的软件或网络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
(三)网上招标投标系统发现有安全漏洞,有潜在泄密危险的;
(四)计算机病毒发作导致系统无法正常运行的;
(五)电力系统发生故障导致网上招标投标系统无法运行的;
(六)其他无法保证招标投标过程公平、公正和信息安全的。
出现上述情形而又不能及时解决的,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应及时向公共资源交易监管部门报告。经批准同意后,采取以下办法处理:
1.项目暂停,待系统或网络故障排除并经过可靠性测试后,重新实施。
2.停止该项目此次网上招投标操作程序,并通知投标人采用其他方式操作。
因投标人计算机系统遭遇网络堵塞、病毒入侵等不能正常登录系统下载文件、交纳投标保证金、
提交的投标文件本身含有计算机病毒或非完整文件等无法参与开标等招标投标活动的,后果由投标人承担,招标投标活动不暂停、不终止。
九、其他
如本要求与招标文件其他条款不一致时,以本要求为准。
1. 总则
1.1.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1.1.2 采购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3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4 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1 资金来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2 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1 采购内容及需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2 服务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3 履约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1 投标人资格要求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2 招标公告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除应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1)2 个以上供应商可以组成 1 个投标联合体,以 1 个投标人的身份投标。
(2)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投标人特定条件的,联合体各方中至少应当有一方符合采购人规定的特定条件。
(3)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
(4)联合体各方之间应当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并将共同投标协议连同投标文件一并提交采购单位。
(5)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各相关投标均无效。
(6)采购单位不得强制投标人组成联合体共同投标,不得限制投标人之间的竞争。
(7)其他规定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采购单位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否则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招标投标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为中文。专用术语使用外文的,应附有中文注释。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9.1 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满足性或更有利于采购人的响应,否则,投标人的投标将被否决。
1.9.2 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货物或服务技术性能指标的详细描述、技术支持资料及技术服务和质保期服务计划等内容以对招标文件作出响应。
1.9.3 投标文件中应针对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中列明的技术要求提供技术支持资料。技术支持资料以制造商公开发布的印刷资料,或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或采购内容及需求允许的其他形式为准。提供技术支持资料的具体时间见采购内容及需求。
1.9.4 招标文件规定了可以偏差的范围和最高偏差项数的,偏差应当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偏差范围和最高项数,超出偏差范围和最高偏差项数的投标将被否决。
1.10.1 采购(招标),是指以合同方式有偿取得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服务,是指除货物和工程以外的其他政府采购对象,以及服务采购中伴随的货物。
1.10.2 采购单位:是指具体负责和从事政府采购业务的集中采购机构、社会中介代理机构和采购人
的总称。
供应商:是指对本项目表现出兴趣,并有可能实际参与该项目投标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投标人:是指按照一定的程序,获取了招标文件,并实际参与了该项目投标活动的供应商。
2. 招标文件
本招标文件包括:
(1)招标公告;
(2)投标人须知;
(3)评标办法;
(4)采购内容及需求;
(5)合同条款及格式;
(6)投标文件格式。
根据本章第 2.2 款和第 2.3 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2.1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采购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采购人,要求采购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
2.2.2 除非采购人认为确有必要答复,否则,采购人有权拒绝回复投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后的任何澄清要求。
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按照投标须知前附表的相关要求进行澄清(下同)。
采购人可以书面形式修改招标文件,并通过公共资源业务系统告知已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不足 15 日的,并且修改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按照投标须知前附表的相关要求进行修改(下同)。
2.4 招标文件的解释
本招标文件由采购人或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负责解释。
3. 投标文件
3.1.1 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
(1)投标函;
(2)开标一览表;
(3)服务分项报价表;
(4)拟投入本项目的工作人员汇总表;
(5)拟投入本项目的人员简历表;
(6)投标人主要业绩一览表;
(7)服务方案;
(8)资格证明及有关材料(资格性检查、符合性检查、业绩、信誉等相关材料);
(9)其他资料。
投标人在评标过程中作出的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澄清确认,构成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1.2 招标文件规定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或投标人没有组成联合体的,投标文件不包括联合体协议书。
3.2.1 投标人应按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进行报价并填写服务投标分项报价表。
3.2.2 投标人应充分了解该项目的总体情况以及影响投标报价的其他要素。
3.2.3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开标一览表中的投标报价总额,应同时修改投标文件“分项报价表”中的相应报价。
3.2.4 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3.2.5 采购人设有采购预算(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采购预算,采购预算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载明。
3.2.6 投标报价包括本项目服务费用和所有相关税费,中标单位应承担相应风险,并认真履行合同,采购人不再为本合同范围内的工作支付额外的费用。
3.2.7 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3.1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有效期为 60 天。
3.3.2 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的,应承担招标文件和法律规定的责任。
3.3.3 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采购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应予以书面答复,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及以现金形式递交的投标保证金的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3.4.1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形式和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的投标保证金格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境内投标人以现金或者支票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应当从其基本账户转出并在投标文件中附上基本账户开户证明。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可以由牵头人或联合体其他成员递交,并应符合招标文件的规定。
3.4.2 投标人不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3.4.3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退还未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具体要求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4.4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投标文件;
(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采购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担保;
(3)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可以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形。
资格审查资料详见评标办法。
3.6.1 除招标文件规定允许外,投标人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3.6.2 允许投标人递交备选投标方案的,只有中标人所递交的备选投标方案方可予以考虑。评标委员会认为中标人的备选投标方案优于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的投标方案的,采购人可以接受该备选投标方案,但备选投标方案的报价不得高于其投标报价。
3.6.3 投标人提供两个或两个以上投标报价,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一个报价,但同时提供两个或两个以上供货方案的,视为提供备选方案。
3.7.1 投标文件应按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7.2 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服务期、投标有效期、服务要求、招标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投标文件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招标文件要求更有利于采购人的承诺。
3.7.3 签字或盖章的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字或加盖电子印章的,应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由代理人签字或加盖电子印章的,应附由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
3.7.4 投标人应认真阅读和充分理解招标文件。如果投标没有满足招标文件的有关要求,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投标
4.1.1 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4.1.2 投标人通过下载招标文件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4.1.3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4.2.1 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但应“按照电子招标投标相关要求”执行。
4.2.2 投标人撤回投标文件的,采购人自收到投标人书面撤回通知之日起 5 日内退还已收取的投标保证金。
5. 开标
采购人在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地点或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公开开标,并邀请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电子招标投标相关要求》。
6. 评标
6.1.1 评标由采购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以及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由采购人或其委托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依法确定。
6.1.2 评审专家与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存在下列利害关系之一的,应当回避:
(1)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与供应商存在劳动关系,或者担任过供应商的董事、监事,或者是供应商的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2)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
(3)与供应商有其他可能影响政府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
(4)应当回避的其他情形。
评审专家发现本人与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应当主动提出回避。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发现评审专家与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应当要求其回避。
6.1.3 出现评审专家缺席、回避等情形导致评审现场专家数量不符合规定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及时补抽评审专家,或者经采购人主管预算单位同意自行选定补足评审专家。无法及时补足评审专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立即停止评审工作,妥善保存采购文件,依法重新组建评标委员会进行评审。
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6.3.1 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
6.3.2 评标完成后,评标委员会应当向采购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和中标候选人名单。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7. 合同授予
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评审结束之日起 2 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交采购人。采购人应当自收到评审
报告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在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中按顺序确定中标供应商。
在确定中标供应商前,采购单位不得与投标供应商就投标价格、投标方案等实质性内容进行谈判。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中标供应商确定之日起 2 个工作日内,发出中标通知书,并在本招标文件约定的媒体上公告中标结果,招标文件随中标结果同时公告。
7.3.1 履约保证金的缴纳和退还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7.3.2 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 7.3.1 项要求提交履约担保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4.1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30 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供应商投标文件的约定,与中标供应商签订书面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和中标供应商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
采购单位不得向中标供应商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中标供应商私下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
7.4.2 中标供应商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中标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
7.4.3 中标供应商因不可抗力或者自身原因不能履行政府采购合同的,采购人可以与排位在中标供应商之后第 1 位的中标候选供应商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以此类推。
7.4.4 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 2 个工作日内,将政府采购合同在本招标文件约定的媒体上公告,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
7.4.5 采购人应当按照政府采购合同规定,及时向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支付采购资金。政府采购项目资金支付程序,按照国家有关财政资金支付管理的规定执行。
7.4.6 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8.xxx监督
采购人不得泄露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采购人串通投标,不得向采购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
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
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
8.5.1 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提出询问。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 3 个工作日内对供应商依法提出的询问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
8.5.2 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招标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
供应商须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招标文件的质疑。
采购人应当在收到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
8.5.3 供应商提出的询问或者质疑超出采购人对采购代理机构委托授权范围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告
知供应商向采购人提出。
评审专家应当配合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答复供应商的询问和质疑。
8.5.4 供应商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
(1)对可以质疑的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招标文件之日或者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2)对招标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招标程序环节结束之日;
(3)对中标结果提出质疑的,为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8.5.5 询问或者质疑事项可能影响中标结果的,采购人应当暂停签订合同,已经签订合同的,应当中止履行合同。
8.5.6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8.5.7 供应商质疑、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供应商投诉的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
8.5.8 供应商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投诉的,由监督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禁止其 1 至 3 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9.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0. 电子招标投标
采用电子招标投标,对投标文件的编制、递交、开标、评标等的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评标程序:
(二)资格性检查
条款序号 | 评标因素 | 评标标准 |
1 | 营业执照 | 提供合法有效的“多证合一”证件 |
2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 条所规定的条件 | 符合招标文件投标人资格声明函要求(格式附后) |
3 |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 | 符合招标公告中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资格要求(以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准) |
4 | 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 |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格式附后) |
5 | 投标人信用 | 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 〔2016〕125 号)的要求,根据评审时 “信用中国”网站(xxx.xxxxxxxxxxx.xxx.xx)、 “中国政府采购网”(xxx.xxxx.xxx.xx)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存档。 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应当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 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之一存在不良信用 |
项目开标结束后,应当依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对出现不符合下列情形之一时,作无效标处理。《资格审查表》如下:
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遇系统故障则此项不作要求。 | ||
6 | 联合体协议书 |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格式附后) |
(二)符合性检查
条款序号 | 评标因素 | 评标标准 |
1 | 履行合同的设备和专 业技术能力 |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格式附后) |
2 |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 书(投标授权委托书) |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格式附后) |
3 | 投标保证金有关证明材料 | 从 2021 年 6 月 1 日起,政府采购项目已不再 收取投标保证金,本项目中关于投标保证金有关证明材料不再作为评审因素。 |
4 | 其他资格要求 | 符合招标公告中的其他资格要求 |
5 | 投标文制作机器码 | 同一项目(标包)的不同投标人,针对投标文件制作机器码不得相同。 |
6 | 投标人名称 | 与营业执照或有效“多证合一”证件一致 |
7 | 投标文件格式 | 按规定格式填写,关键字迹清晰、可以辨认, 并按招标文件要求盖章或签字 |
8 | 投标报价 | 投标报价唯一 |
9 | 投标函 |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格式附后) |
10 | 承诺书 |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格式附后) |
11 | 投标文件的规格响应 | 投标文件完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审查《规格响应表(格式)》) |
12 | 投标文件其他内容 | 响应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包括报价、服务 时间、质保期及售后服务措施等 |
资格性检查结束后,应当对符合资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检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出现不符合下列情形之一时,作无效投标处理。《符合性检查表》如下:
注:1、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的相关证照、证明、证书、证件、合同等(非投标单位自身单独出具),原件的扫描件(印章须为彩色)编入电子投标文件或从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
网注册用户系统中选择上传,采购人保留核验中标人原件的权利,如发现弄虚作假的,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2、按照招标文件要求进行签字或盖章,具体要求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3.3.3。
(三)综合评审表
评审项目 | 分值 | 计分标准及依据 |
价格 | 60 分 | 价格分统一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各有效投标人的评标价(指投标报价经算术修正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进行的价格扣除后的价格)中,进入综合评审的最低评标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价格评分=(评标基准价/评标价)×60 |
服务方案 | 实施方案(8 分) | 要求投标人编制工程竣工结算审计及跟踪审计具体实施方案,且具体实施方案为唯一方案,多方案将不被接受。 实施方案要对服务内容的全面性;项目组人员分工明确、责任划定;审计程序、审计方法;服务的难点、要点阐述;服务质量保证措施、质量控制措施、廉政风险防控措施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价。由评标委员会横向对比酌情打分,优秀得 4≤F≤8 分,良好得 2≤F<4 分,一般得 0< F<2 分,未提供的不得分。 |
服务理念(8 分) | 投标人根据自身、内部管理、工作流程、人员配备、业务能力等情况,就如何做好涡阳县职业教育园区一期项目跟踪审计服务工作形成书面材料。由评标委员会横向对比酌情打分,优秀得 4≤F≤8 分,良好得 2≤F<4 分, 一般得 0<F<2 分,未提供的不得分。 | |
服务方案(8 分) | 按招标文件要求,对单位基本情况、个人的工作经验、驻场的人员管理、工作质量、审计风险控制、服务承诺、保障措施和合理化建议等方面进行详细描述。由评标委员会横向对比酌情打分,优秀得 4≤F≤8 分,良好得 2≤F <4 分,一般得 0<F<2 分,未提供的不得分。 | |
注:各投标人编制服务方案时应精简,将此部分页数控制在 100 页以内,否则评标委员会将酌情扣分。 |
企业业绩 | (10 分) | 2017 年 1 月 1 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或委托时间为 准),投标人每提供一个总建筑面积 15 万平方米及以上 的房屋建筑工程跟踪审计服务业绩得 5 分,本项最高得 10分。 注:1、投标文件中须同时提供以下证明材料扫描件: (1)业绩合同(或委托证明)扫描件; (2)跟踪审计报告扫描件(如果提供月报或阶段性报告或年报予以认可)。 如上述材料不能体现时间、项目内容类别等评审因素,须另附业主单位(或合同甲方)出具的证明材料扫描件; 2、分公司业绩不予认可; 3、以上业绩均由独立法人完成,不接受联合体业绩; |
项目负责人业绩 | (6 分) | 2017 年 1 月 1 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或委托时间为 准),投标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具有一个总建筑面积 15万平方米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跟踪审计服务业绩,且在该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或主审)的,每提供一个业绩得 6 分,满分 6 分。 注:1、投标文件中须同时提供以下证明材料扫描件: (1)业绩合同(或委托证明)扫描件; (2)跟踪审计报告扫描件(如果提供月报或阶段性报告或年报予以认可)。 如上述材料不能体现时间、项目内容类别、项目负责人姓名等评审因素,须另附业主单位(或合同甲方)出具的证明材料扫描件。 2、分公司业绩不予认可; 3、以上业绩均由独立法人完成,不接受联合体业绩; 4、同一项目企业业绩与项目负责人业绩不可重复计分。 |
注:综合评审表涉及的的相关证照、证明、证书、证件、合同等(非投标单位自身单独出具),原件的扫描件(印章须为彩色)编入电子投标文件或从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注册 用户系统中选择上传,否则不得分。采购人保留核验中标人原件的权利,如发现弄虚作假的, |
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1.评标总得分=F1 +F2 +……+Fn(F1、F2……Fn 分别为各项评分因素的汇总得分)
评标时,评标委员会各成员应当独立对每个有效投标人的标书进行评价、打分,然后汇总每个投标人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1、2、3、…)。
序号 | 情形 | 价格扣除比例 | 计算公式 |
1 | 供应商须为小型、微型企业 | 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扣除 10% | 评标价=总投标报价—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10% |
2.评标委员会成员对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价格扣除,对于非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依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规定,凡符合要求的有效投标人,按照以下比例给予相应的价格扣除:
注:(1)中型企业不享受以上优惠;
(2)小型、微型企业提供中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的,视同为中型企业。
(3)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包括货物及其提供的服务与工程,无法认定小型和微型企业的,不享受价格扣除。
(4)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投标的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不再提供《中小微企业声明函》。
(5)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残
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6)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型企业制造,也有小微企业制造的,不享受《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的小微企业扶持政策。
序号 | 情形 | 价格扣除比例 | 计算公式 |
1 | 符合条件的联合体企业 | / | / |
2 | 符合条件的向小微企业分包的大中型企业 | 4% | 评标价=总投标报价—总投标报价×4% |
注: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 40%以上的,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比例扣除,用扣除
后的价格参加评审。(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
评标价仅用于计算价格评分,中标金额以实际投标价为准。
(四)评标办法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综合评分法,是指在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前提下,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因素进行综合评审后,以评标总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作为中标候选供应商或者中标供应商的评标方法。
(1)合法、合规原则。
(2)公平、公正、科学、择优原则。
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1 评标应当遵循下列工作程序:
3.1.1 资格性检查。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投标保证金等进行审查,以确定投标供应商是否具备投标资格。
3.1.2 符合性检查。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
3.2 澄清有关问题。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应当由评标委员会专家签字)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纠正。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由其授权的代表签字,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3.3 比较与评价。按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
4.推荐中标候选供应商名单。中标候选供应商数量应当根据采购需要确定,推荐 1-2 名中标候选供应商,必须按顺序排列中标候选供应商。
采用综合评分法的,按评审后综合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综合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
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综合得分且投标报价均相同的,按技术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综合评分相同、投标报价和技术得分均相同的,由评标委员会综合评审讨论后确定中标候选人顺序(评标委员会应出具相应的评审讨论过程并签字)。
5.编写评标报告。评标报告是评标委员会根据全体评标成员签字的原始评标记录和评标结果编写的报告,其主要内容包括:
5.1.招标公告刊登的媒体名称、开标日期和地点;
5.2.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名单和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
5.3.评标方法和标准;
5.4.开标记录和评标情况及说明,包括投标无效投标人名单及原因;
5.5 评标结果和中标候选供应商排序表; 5.6.评标委员会的授标建议。
6.保密
招标采购单位应当采取必要措施,保证评标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影响评标办法的确定,以及评标过程和结果。 7.特殊情况的处置程序
7.1 关于评标活动暂停
7.1.1 评标委员会应当执行连续评标的原则,按评标办法中规定的程序、内容、方法、标准完成全部评标工作。只有发生不可抗力导致评标工作无法继续时,评标活动方可暂停。
7.1.2 发生评标暂停情况时,评标委员会应当封存全部投标文件和评标记录,待不可抗力的影响结束且具备继续评标的条件时,由原评标委员会继续评标。
7.2 关于评标中途更换评标委员会成员
7.2.1 除非发生下列情况之一,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在评标中途更换:
(1)因不可抗拒的客观原因,不能到场或需在评标中途退出评标活动。
(2)根据法律法规规定,某个或某几个评标委员会成员需要回避。
7.2.2 退出评标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其已完成的评标行为无效。由招标人根据本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委员会成员产生方式另行确定替代者进行评标。
7.3 记名投票
在任何评标环节中,需评标委员会就某项定性的评审结论做出表决的,由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按照
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须形成文字材料并签字)。 8.无效投标的情形
投标文件属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当在资格性、符合性检查时按照无效投标处理:
(1)不符合《电子招标投标相关要求》的有关规定,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电子招标投标相关要求》;
(2)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的;
(3)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签署、盖章的;
(4)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资格要求的;
(5)若允许联合体投标,投标人以联合投标、但未附联合体投标协议的;
(6)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注明投标产品品牌、型号,只简单写上“响应”、“符合”或“满足”等字样的;
(7)投标报价超出本项目预算金额(控制价)的;
(8)在资格性、符合性检查评审中,评标委员会认定投标人的投标不符合评标办法前附表中规定的任何一项评审标准的;
(9)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填写、内容不完整以至影响投标文件评审且不符合招标文件错误修正条件的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辩认的;
(10)投标人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或在一份投标文件中对同一招标项目报有两个或多个报价,且未声明哪一个有效,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投标替代方案的除外;
(11)投标人名称与网上报名时不一致的;
(12)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所谓实质上响应,是指投标文件应与招标文件的所有实质性条款、条件和要求相符,无显著差异或保留,或者对合同中约定的招标人的权利和投标人的义务方面造成重大的限制,纠正这些显著差异或保留将会对其他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的投标人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
(13)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进行承诺的;
(14)投标人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的;
(15)在公共资源交易活动过程中,同一项目(标段)的不同投标人,存在投标文件制作机器码相同的情况;
(16)不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
备注:评标委员会对其否决的投标,应附否决投标情况说明,并向投标人公布结果。 9.废标
在招标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
(一)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
(二)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三)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四)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废标后,采购人应当将废标理由通知所有投标人。
附则:评标委员会决定投标文件的响应性只根据投标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找外部得证据。
一、采购需求总体说明
涡阳县职业教育园区一期项目,总建筑面积约 219244 平方米,对职业教育园区一期的教学楼及连廊、综合楼及图书馆、实训楼、学生活动中心、室训厂房、学生宿舍楼等,配套建设围墙、道路、水电、给排水、暖通、绿化、供电、消防、垃圾中转站等在工程施工阶段、竣工结算阶段提供全方位的全过程跟踪审计服务及招标人要求的其他内容,包含但不限于施工阶段全过程造价管理咨询、工程结算的审核等。
二、采购内容及技术要求
须提供 2022 年 9-11 月或 10-12 月养老保险证明。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
三、注意事项:
1.以上清单中所列品牌(如有)均为参考品牌,不作为指定品牌,投标人可以自行选择其它品牌报价,但各投标单位必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证明所报产品品质、档次、性能、技术参数相当于或优于参考品牌,否则,其投标无效。
2.如中标人不是生产厂家或其授权经销商,供货时提供与生产厂家或其授权经销商签定的合同和发票。如不能提供的,取消其中标资格,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并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3.对于“采购需求” 中要求提供(具有)的证书、检测报告及其他有关证明文件,除评标办法中资格性检查、符合性检查及综合评审明确要求的外,投标时不作要求,供货时交采购人核验,如发现弄虚作假或不能提供齐全的,取消其中标资格,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并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如有关要求与本条内容不一致,则以本条内容为准。
4.投标报价包括采购、运输、人工、安装、调试、售后服务、税费等所有费用。
5.投标价若超出该项目预算金额(最高限价)将做无效投标处理。
6.本项目落实节能环保、中小微型企业扶持等相关政府采购政策。
8.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 其他未列明行业 。
7.同一项目(标包)的不同供应商,针对招标文件创建标识码不得相同,否则将作无效标处理。
9.其他:
一、合同条款前附表
序号 | 条款内容 |
1 | 服务期: 720 日历天。 |
2 | 服务地点: 涡阳县行政区域内,采购人指定地点。 |
3 | 付款条件: 每半年支付一次,每次付至相应审计费用的 90%,服务期满并办理服务费用结算手续后付清余款。 |
4 | 索赔方式:见合同条款。 |
二、合同条款
建设项目施工过程跟踪审计
委托合同
委托方(甲方): 涡阳县重点工程建设管理服务中心受托方(乙方):
工程跟踪审计委托合同
甲方: 涡阳县重点工程建设管理服务中心乙方:
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涡阳县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监督管理办法》及相关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 工程的跟踪审计服务事项结合本工程实际情况经充分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一、委托审计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 工程;项目概况: ; 建设地点: 涡阳县 ;
建筑面积: 平方米; 总投资(预算价): 万元。
二、跟踪审计服务内容:
(一)工程施工过程跟踪审计服务主要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 参与建设项目各类招标文件及施工招标工程量清单的审核并出具书面审核意见(如跟踪审计服务在工程招标前,本条款适用)。建设工程材料的询价、施工图预算审核、跟踪审核工程进度款、隐蔽工程审核记录、变更工程审核、工程结算的初审及与本工程有关的所有经济支出的造价审核、提供咨询意见等服务。
2. 做好中标单位投标报价、投标预算、合同工期、有关费用及款项支付等的资料收集和记录。
3. 对各类施工、采购合同在签订前进行审核,核对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与合同的一致性等,并出具书面审核意见。
4. 审核建设项目概预算执行情况,如发生重大设计变更,及时提供工程变更价款审核,并报告建设单位。
5. 定期参加建设单位召开工程建设现场监理例会和专项审计例会。
6. 工程开工后参加施工图纸会审与交底,涉及工程价款变化,及时审核并报告建设单位。
7. 在施工过程中适时对施工现场进行查勘,核实有关签证变更及隐蔽验收,通过及时对施工现场摄像,留取证据,确保计量准确和审核完整真实,及时出具变更、签证对工程造价影响的报告,做好相关情况记录。
8. 审核工程建设过程中施工、设备和大宗材料采购合同执行情况和变更情况。
9. 跟踪审计人员驻场跟踪审计每天做好跟踪审计日志(日志内容包含形象进度、发现的问题及建议等);每周周报的编写(准确的反应每周项目现场实际发生的形象进度、签证申报及审核情况、发现的问题及建议情况);每月 25 日之前编写月报(月报包含内容
(但不限于)项目本月实际完成的形象进度、本月实际完成的投资额、项目发现的问题及建议、发现的问题整改落实情况、项目本月完成的形象进度照片(照片上附带日期、部位、楼号、层数等水印));
跟踪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口头多次警告无果的下发跟踪审计意见单或建议书、下发的跟踪审计意见单或建议书需经跟踪审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共同签字盖章并发表意见并提交业主单位进行审核。
10. 配合建设单位及施工单位对工程使用的原材料、半成品、成品和设备的质量,价格进行考察并参与确认。
11. 参与建设单位、监理单位组织的对工程分阶段验收及竣工初验。
12. 根据需要对其他相关事项出具书面审核/建议意见。
(二)工程结算审计工作主要服务内容如下(包括但不限于):
1. 收集、整理经批准的工程概算书、工程招投标文件、双方合同谈判纪要及签订的工程合同、施工图纸、设计变更图纸、设计变更签证单、隐蔽验收记录、监理日志、各单体施工节点时间表等日常资料。
2. 审核双方履行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及合同的情况。
3. 审核图纸与技术标准的执行情况。
4. 审核结算书是否按照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及合同的有关规定进行编制,是否与确定的结算原则、细则一致。
5. 审核工程施工过程中发生签证记录的及时性、真实性、有效性、准确性,结算工程的计算方法和计量程序是否符合合同条款的有关规定,计算是否准确。
6. 审核结算书编制依据是否符合合同条款的有关规定、计算是否准确,工程结算取费是否正确,计算方法是否符合规定。
7. 审核材料的消耗是否合理、准确,依据是否充分,差价计算是否正确。
8. 审核设计变更、施工变更是否规范、合理,变更费用的计算方法和计量程序是否与合同条款一致。
9. 如发生工程索赔,审核工程索赔计量是否符合合同条款规定。
10. 如工程中存在甲供材,在工程造价确定以后,应重点关注甲供材料的超欠供应情况。
11. 出具审核报告和管理建议书。三、跟踪审计服务方式和驻场时间要求:
(一)跟踪审计服务方式:本项目约定以驻场服务方式。
(二)跟踪审计驻场时间要求和跟踪审计组人员要求。
1. 跟踪审计周期时间为项目施工建设期(自工程开工至工程竣工验收之日最后一次审计工作完成后止)。
2. 跟踪审计组:跟踪审计组负责人必须具有造价师资格,跟踪审计组成员必须具有 3 年以上工作经验专业技术人员,跟踪审计组成员不少于 4 人,跟踪审计单位本合同签订 10 日内组建审计组并出具任命文件。乙方如果更换跟踪审计组成员必须征得发包人同意,否则发包人有权终止合同,由此造成的损失,乙方自行承担并赔偿全部损失。确需更换时,须提前 28 天通知甲方,并征得甲方同意,该行为视为违约,变更负责人将处以壹拾万元整的罚款,变更其他人员将处以伍万元整的罚款,如甲方认为有必要,可要求对上述人员中的部分人员作出更好的调整。其中更换人员资格等级不得低于被更换人员,并应符合前款要求;其中变更后的负责人的职业资格、
业绩和获奖等不应低于原负责人。
跟踪审计组须进驻现场,跟踪审计组人员(每天至少有 2 人)
出勤率为每月不少于 22 天,每天不少于 8 小时,并执行甲方考勤
方式,否则在未告知并得到甲方同意擅自缺勤,业主有权按每次 2000元进行处罚,超过十次(含)甲方有权解除合同。解除合同时甲方支付乙方已完成服务费的 50%(乙方移交全部手续后支付),剩余费用作为违约金不予支付;重大事项跟踪审计组负责人须进驻现场,否则按上述条款执行。
四、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
(一)甲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
1. 甲方应当负责与本建设工程跟踪审计服务业务有关的第三方(与本咨询业务有关的当事人)的协调,为乙方工作提供必要的外部条件;
2. 甲方应当在约定地时间内,向乙方提供与本跟踪审计服务业务有关的材料。
3. 甲方将根据合同约定,有权对跟踪审计人员进行考勤管理,并进行考核,并将考核结果通知乙方,如考核结果涉及审计费、违约金的扣减将在最终结算审计费时执行。
4. 按照合同约定支付跟踪审计服务费用。 (二)乙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
1. 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提供与本跟踪审计相关的完整真实的资
料;
2. 乙方有权向本项目相关的第三方就咨询过程中发现的问题
进行核对或查询,甲方应予支持和配合;
3. 乙方有权到工程现场进行实地勘察;乙方有权根据甲方管理制度合同等文件,对相关第三方资料进行审核。
4. 乙方应根据全过程跟踪审计的要求履行现场察看、勘察的职责;
5. 乙方应当派出具有丰富执业经验的专业人员作为现场跟踪审计人员,对安排的审计组人员不得随意调整,如确需调整须与经甲方同意,无论以何理由(方式)变更,均视为乙方违约,变更项目负责人需缴纳违约金 10 万元,变更其他人员需缴纳违约金 5 万元每人次;
6. 乙方应当向甲方提供与跟踪审计业务有关的资料,包括工程造价咨询的资质证书及承担本合同业务的专业人员名单、服务工作计划、方案等,并按约定的范围实施咨询业务;
7. 及时向甲方提供工程建设主要材料的价格信息,参与有关暂定价部分材料、设备的招标、询价工作,为材料的择优采购提供合理、准确的价格依据。
8. 及时审核工程形象进度,为控制造价和拔付工程进度款提供依据,工程进度款审核时间必须在 5 日内完成。每拖延 1 天处罚 1 万元,不足 1 天的,按 1 天计算。
9. 根据国家相关规定,严把现场经济签证关,每份签证都应做到现场验收、现场测量、现场签证(包括工程联系单签字、盖章),对不合理签证一律拒签。
根据项目需要参加有关工程例会、现场协调会、施工图审查与
技术交底等会议,对工程管理现状提出管理建议书,向甲方提出工程造价管理的合理化建议。
10. 乙方应当在跟踪审计服务结束后及时返还甲方或建设单位提供的与服务相关的资料原件;
11. 乙方派出的跟踪审计人员驻场时间不得少于 22 日/月,工程关键节点负责人必须在场;跟踪审计单位需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行业规定,在责任期内如果失职,同意按以下办法承担因单方面责任而造成的经济损失。审核价的允许误差范围:审核价的±3%。超出误差范围的,由跟踪审计单位全部承担审查费等额的复审费。超出审核价的±5%的,业主单位有权解除合同,并按上述合同解除约定执行,涉及违法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12. 乙方驻场人员必须接受甲方考核与工作检查。
13. 五、跟踪审计服务费用及支付方式:
(一)跟踪审计服务费用:施工结算金额*中标费率。跟踪审计服务费用: 元
(二)跟踪审计费用支付方式:每半年支付一次,每次付至相应审计费用的 90%,服务期满并办理服务费用结算手续后付清余款。六、违约责任和损失赔偿:
(一)甲方的责任
1. 甲方擅自解除本合同且未与乙方达成一致意见的,按本合同跟踪咨询费用的 5%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乙方应按终止合同之日止实际完成工作量占全部工作量比例收取咨询服务费,并向甲方出具完成工作量清单和工作成果文件。
2. 甲方不及时向乙方提供办公场所、跟踪咨询服务必须的工程资料,造成不能按时进行跟踪咨询服务,延时责任由甲方承担。
(二)乙方的责任
1. 乙方不按本合同约定组建符合甲方要求的跟踪审计小组,因此影响工程建设的,应赔偿甲方相应的损失。不能组建符合要求的跟踪审价小组超过 2 周,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同时乙方须向甲方支付跟踪咨询费用 5%的违约金。
2. 乙方指派的人员如不具备相应资质,应及时更换,同时乙方须向甲方支付合同约定的违约金。
3. 乙方不及时提交全过程投资控制咨询实施方案、报告(包括月进度款审核报告)意见的(因甲方、监理单位、承包商原因所致除外),甲方有权责令其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逾期仍未提交的,每拖延 1 天处罚 1 万元,不足 1 天的,按 1 天计算。
4. 跟踪审计人员和工程承包商串通,损害甲方利益的,一经发现,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并扣除应付跟踪咨询费,同时乙方须支付已完成服务价款 50%的违约金,并同时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5. 乙方擅自将本合同的全部或部分事务转由第三人承担,甲方可解除本合同,同时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跟踪咨询费的 50%违约金,发生损失的应赔偿损失。
6. 如所在跟踪审计项目出现违反行业操作规程的问题,而乙方未发现指出的,发生一次约谈公司及项目负责人,累计发生两次的,将终止委托合同,按解除合同条款执行,涉及违法犯罪的,移交相关部门处理。
7. 因跟踪审计人员违背工程施工合同的工程造价条款等,出具的跟踪咨询审价结果不真实、不准确,乙方应承担由此造成的甲方相应损失赔偿责任,同时乙方每次按跟踪咨询费的 5%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8.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甲方根据乙方报送的工程价款结算审核报告,可另行委托有资质的中介机构进行价款结算复审。如果审计核减率超过 3%的,从最终跟踪审计费中,按照相同比例扣除跟踪咨询费,审价核减率超过 10%的,甲方除按照相同比例扣除跟踪咨询费外,还保留对乙方追诉的权利。
9. 乙方全部赔偿费用合计不超过跟踪咨询费总和(扣除税金)。七、不可抗力:
因不可抗力事件致使任何一方不能按约定的条件履行本委托书有关义务时,该方应立即将有关情况通知对方,并在 15 日内提供有关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或延期履行理由的有效证明文件。按照有关不可抗力事件对履行该义务的影响程度,由双方协商决定是否中止、或部分免除或延期履行该义务。
八、争议解决:
甲、乙双方就本委托书的效力、解释或履行发生任何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协商不成的,双方同意将有关争议提交亳州市仲裁委员会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九、其他:
(一)本委托书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生效。
(二)本委托书己经约定的内容按本委托书执行,本委托书没有约定的内容,按照国家省市县现行相关规定执行。
(三)本委托书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持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四)其他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解决。
甲方: (盖章) 乙方: (盖章)
地址: 地址:
法定代表或授权代表: 法定代表或授权代表:
联系人: 联系人:
开户行: 开户行:
银行账号: 银行账号:
日 期: 日 期:
附表:施工过程跟踪审计需要资料一览表
提供时间 年 月 日
序号 | 资 料 名 称 | 数 量 | 备 注 | |
份 | 页 | |||
1 | 项目建议书、立项批复 | |||
2 | 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 |||
3 | 初步设计(设计概算) | |||
4 | 环评批复、用地批复 | |||
5 |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 |||
6 |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 |||
7 | 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 | |||
8 | 参建单位合同(设计、施工、监理 等) | |||
9 | 招标文件 | |||
10 | 招标答疑 | |||
11 | 中标通知书 | |||
12 | 施工图纸 | 含 CAD 版 | ||
13 | 图纸会审记录 | |||
14 | 施工图审查意见书 | |||
15 | 施工合同及补充协议 | 含电子版 | ||
16 | 投标文件(商务标) | 含软件版 | ||
17 | 施工组织设计 | |||
18 | 清单、控制价 | 含软件版 | ||
19 | 开工报告 | |||
20 | 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 过程中提供 | ||
21 | 周、月进度计划表 | 过程中提供 | ||
22 | 工程联系单及签证 | 过程中发生时提供 |
委托人: | 年 | 月 | 日 |
受托人: | 年 | 月 | 日 |
附件:
政采贷业务收款账户变更备案表(格式)
合同名称 | |||||||
项目编号 | |||||||
合同金额 | |||||||
变更收款账户原因 | |||||||
政采贷融资金额 | |||||||
变更前账户信息 | 账户名称:开户行: 账户: | 变更后账户信息 | |||||
账户名称:开户行: 账户: | |||||||
金融机构意见 盖章 经办人: 联系方式: 年 月 日 | 采购人意见 盖章 经办人: 联系方式: 年 月 | 日 | 供应商意见 盖章 经办人: 联系方式: 年 | 月 | 日 |
注:本表一式五份、供应商、采购人、金融机构、财政局、公管局各执一份。
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项目
(项目编号:
投标文件
投标人:
年 月 日
评审索引表
投标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以下组成内容,请按顺序制作,并标注评审内容在投标文件中的页码位置,否则有可能影响评审结果,责任自负。本章有提供格式文件的请按格式要求填写并提供。(盖章要求:完成投标文件的制作后,可点击“一键签章”按钮进行批量电子签章。)
资格性检查 | |||
序号 | 评审内容 | 盖章要求 | 在投标文件中 的页码位置 |
1 | 营业执照 | 电子签章 | |
2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 二条所规定的条件(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 电子签章 | |
3 | 投标人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 | 电子签章 | |
4 | 联合体协议书 | 电子签章 | |
符合性检查 | |||
5 | 履行合同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 电子签章 | |
6 |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 权书(投标授权委托书) | 电子签章 | |
7 | 投标保证金有关证明材料 | 电子签章 | |
8 | 其他资格要求 | 电子签章 | |
9 | 投标报价 | 电子签章 | |
10 | 投标函 | 电子签章 | |
11 | 承诺书 | 电子签章 | |
12 | 投标文件的规格响应表 | 电子签章 | |
13 | 投标文件其他内容 | 电子签章 | |
综合评审 | |||
14 | 服务分项报价表 | 电子签章 | |
15 | 拟投入本项目的工作人员汇总表 | 电子签章 | |
16 | 投标人主要业绩一览表 | 电子签章 | |
17 | 服务方案 | 电子签章 | |
18 | 中小企业声明函 | 电子签章 | |
19 |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 电子签章 | |
20 | 其他 | 电子签章 | |
一、投标函(格式)
采购人名称或涡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1.我方授权 (姓名和职务)代表我方 (投标单位的名称)全权处理 项 目名称及编号(如为划分标包项目注明标包号) 项目投标的有关事宜。遵照招标文件(含补充文件)的要求承担本招标项目的实施,向甲方提供所需的货物和服务。
2.我方同意接受招标文件中投标有效期的相关规定。
3.一旦我方中标,我方将严格履行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
4.我方同意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向贵中心递交金额为人民币(大写) 元(小写: 元)的投标保证金。并且承诺,在投标有效期内如果我方撤回投标书或中标后拒绝签订合同,我方将放弃要求贵中心退还该投标保证金的权力。
5.我方愿意提供贵中心可能另外要求的、与投标有关的文件资料,并保证我方已提供和将要提供的文件是真实的、准确的。
6.我方提供的此项目所有证件的扫描件与原件相符,是真实、合法、有效的,提供的综合业绩资料是真实的。如发现虚假证件或虚假陈述,我方愿承担与此相关的一切法律后果。
7.我方完全理解贵中心不一定将合同授予最低报价的投标人。
投标人: (盖单位电子签章)单位地址及邮政编码:
法定代表人: (盖法定代表人电子签章)联系电话(传真):
年 月 日
二、开标一览表(格式)
投标人名称:
项目名称 (第 X 标包) | |
投标报价或费率 (%) | 投标费率大写(%):投标费率小写(%): |
服务期(工期) | 合同签订之日起 日内完成。 |
备注 |
注:1、表中投标报价即为优惠后报价,并作为评审及定标依据。任何有选择或有条件的投标报价或者表中某一包填写多个报价,均为无效报价。报价包括本项目服务费用和所有相关税费。
2、投标报价、折扣率或费率精确到小数点后2位,最后一位采用四舍五入的方法进行填写。法定代表人(盖电子签章):
投标人(盖单位电子签章):
年 月 日
三、服务分项报价表(格式)
投标人名称: 招标项目编号: 标包号(如为整包发标项目可不填):
序号 | 分项名称 | 服务费用报价依据 | 单价(元) | 金额(元) |
1 | ||||
2 | ||||
3 | ||||
… | ||||
合计 |
投标人(盖单位电子签章) 法定代表人(盖电子签章)
注:1.如果按单价计算的结果与合计总价不一致,以单价为准修正合计总价。 2.如果不提供详细分项报价将视为没有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
3.上述单价为综合单价,应包含一切税费。
4.投标人根据项目实际填写,表中单项,项目招标要求不涉及的可留空或自行调整。
5.表格不够可以自行加页;具体配置请投标人填写完全,没有填写完全的则按无此配置评标。
投标人名称: 招标项目编号: 标包号(如为整包发标项目可不填):
序号 | 职务 | 姓名 | 出生年月 | 文化程度 | 资格证书 (如有) | 专业技术职称 (如有) | 从事该行业年限 | 从事专业 | 备注 |
1 | |||||||||
2 | |||||||||
3 | |||||||||
… | |||||||||
投标人(盖单位电子签章) 法定代表人(盖电子签章)
注:1.投标人根据项目实际填写,表中单项,项目招标要求不涉及的可留空或自行调整。
2.表格不够可以自行加页;具体配置请投标人填写完全,没有填写完全的则按无此配置评标。
投标人名称: 招标项目编号: 标包号(如为整包发标项目可不填):
姓名 | 年龄 | 学 | 历 | |||||
资格证书、专业技术 职称(如有) | 职务 | 拟在本合同任职 | ||||||
毕业学校 | 年毕业于 | 学校 | 专业 | |||||
主要工作经历 | ||||||||
时间 | 参加过的类似项目 | 担任职务 | 甲方及联系电话 | |||||
投标人(盖单位电子签章) 法定代表人(盖电子签章)
注:1.按表“四、拟投入本项目的工作人员汇总表”所填报人员,每人一张。
2.投标人根据项目实际填写,表中单项,项目招标要求不涉及的可留空或自行调整。
3.表格不够可以自行加页;具体配置请投标人填写完全,没有填写完全的则按无此配置评标。
投标人名称: 招标项目编号: 标包号(如为整包发标项目可不填):
序号 | 项目名称 | 委托单位 | 合同签订时间 | 项目所在地 (XX 省 XX 市) | 中标金额 (万元) | 备注 |
1 | ||||||
2 | ||||||
3 | ||||||
…… |
投标人(盖单位电子签章) 法定代表人(盖电子签章)
注:1.依据综合评审中的业绩要求填写本表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合同可只提供首页、含金额页、盖章页。2.请投标人严格按照业绩一览表业绩项目名称排列顺序提交相应业绩相关证明材料并注明相应的页面位置,否则有可能影响评审结果,责任自负。3.投标人根据项目实际填写,表中单项,项目招标要求不涉及的可留空或自行调整。4、表格不够可以自行加页;具体配置请投标人填写完全,没有填写完全的则按无此配置评标。
(投标人根据本项目采购需求和企业实际情况自行编写)
投标人: (盖单位电子签章)日 期: 年 月 日
1.营业执照
2.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3.履行合同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投标人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格式自拟)
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格式附后)
6.投标保证金有关证明材料(格式附后)
7.承诺书(格式附后)
8.联合体协议书(格式附后)
9.其他资格要求(按招标公告要求提供)
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或复印件
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采购人名称或涡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关于贵方 年 月 日发布关于“XXX 采购项目”(项目编号:)的采购公告,我方愿意参加投标,并已清楚谈判文件的要求及有关文件规定:
我方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所规定的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以下相关证照的扫描件(见附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备注:如我方中标 ,我方愿意在发放中标通知书前向本项目采购人提供符合招标公告要求的(二)、(四)、(六)项具体证明材料供采购人核验。如采购人发现我方有违法、违规、弄虚作假行为,可取消我方中标资格,所造成的损失、不良后果及法律责任,一律由我方承担。
特此声明!
日期: 年 月 日
履行合同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一、服务于本项目的专业设备一览表
序号 | 设备名称 | 购入时间 | 价值 | 数量 | 产地 | 备注 |
二、服务本项目人员一览表
类别 | 姓名 | 职务 | 职称 | 手机号 | 证件 | |
名称 | 号码 | |||||
管理人员 | ||||||
技术人员 | ||||||
其他 | ||||||
投标供应商名称(盖单位电子签章):日期: 年 月 日
投标人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
我单位近三年(开标之日起上推三年)无重大违法记录,特此声明。
投标供应商名称(盖单位电子签章):日期: 年 月 日
格式 5(1):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格式)
投标人名称:单位性质:
地 址:
成立时间: 年 月 日经营期限:
姓 名: 性别:年 龄: 职务:
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的扫描件或者复印件
投标人: (盖单位电子签章)日 期: 年 月 日
格式 5(2):
投标授权委托书(格式)
本人 (姓名)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 (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 (项目名称)投标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正反面的扫描件或复印件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的扫描件或复印件
投标人: (盖单位电子签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或机打印)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或机打印)
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号码:委托代理人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注:如法定代表人代表公司参与本项目投标,则不需要授权委托书。
保证金有关证明材料
1.投标人存款账户:
提供人民银行核发的《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均予以认可。
2.保证金转账或电汇凭证的复印件:
备注:缴纳保证金的开户行、账号等信息须与基本存款账户信息一致。
承诺书(格式)
我公司郑重承诺如下:
一、完全接受采购文件的全部内容,提交的所有资料扫描件或复印件与原件一致,真实、合法、有效,对他人的知识产权不构成侵权。如因材料弄虚作假,或导致知识产权侵权行为,或给采购方的使用带来严重影响,造成经济损失,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和经济赔偿。
二、在投标过程中,无围标、串标、出借资质及弄虚作假等违法违规行为。
三、本项目授权委托人为我公司正式工作人员。投标时(以投标截止时间为准),我公司无被限制投标的记录(有效期内)。
四、投标时(以投标截止时间为准),我公司未被人民法院及相关部门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五、如被确定为中标(成交)供应商,保证按照合同约定进行履约。
六、依法行使自己的质疑、投诉权利,提供的质疑、投诉证明材料来源合法,不存在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或恶意投诉等行为。
如有违反上述承诺之一,或存在其他虚假、违法违规行为,我公司自愿接受相关部门的处理,并自愿放弃索要投标(履约)保证金的权利,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投标供应商名称(盖单位电子签章):
日期: 年 月 日
联合体协议书
(如果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则适用此表,否则不适用)
(所有成员单位名称)自愿组成 (联合体名称)联合体,共同参加 (项目名称)(第 包)投标。现就联合体投标事宜订立如下协议。
1. (某成员单位名称)为 (联合体名称)牵头人。
2.联合体牵头人合法代表联合体各成员负责本招标项目投标文件编制和合同谈判活动,并代表联合体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并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负责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组织和协调工作。
3.联合体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递交投标文件,履行合同,并对外承担连带责任。
4.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如下: 。
5.本协议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
6.本协议书一式 份,联合体成员和采购人各执一份。
牵头人名称: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成员一名称: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成员二名称: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
年 月
注:如果允许联合体投标且投标人以联合体名义进行投标的,则适用此表,否则不适用。
九、信誉一览表
序号 | 证书名称 | 发证单位 | 证书等级 | 证书有效期 |
1 | ||||
2 | ||||
3 | ||||
… | ||||
填报要求:1.填写投标人获得资质、认证或企业信誉证书。(或根据评分项对应内容的要求填写)2.请投标人按照本信誉证书一览表信誉证书名称的排列顺序提供相关的证书资料,否则有可能影响评审结果,责任自负。
十、中小企业声明函
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本公司 (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 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标的名称) ,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 ;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 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2.(标的名称) ,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 ;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
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日 期:
(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十一、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且本单位参加 ( )单位的( )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盖单位电子签章)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