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 二零二二年七月八日 訂約方 : (i) 買方; 及 (ii) 賣方。 * 僅供識別 賣方為一間於中國註冊成立的公司, 主要從事(i) 技術開發及推廣, 例如開發資源再生技術及推廣相關建築 管理服務; (ii) 銷售環保機器及設備以及電子產品;及(iii) 進口及出口有關技術及產品。根據本公司可得資料, 賣方的最終實益擁有人為鞠方杰先生、李永民 先生及張輝國先生。據董事作出一切合理查詢後所深 知、盡悉及確信, 賣方及其最終實益擁有人均為獨立 第三方。 主體事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