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ntract
合同编号:【C01-202003-6943】
【北京创业公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与
【武汉叮当】
房屋租赁合同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 6
号)的有关规定,以下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协商一致,特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合同当事人
1. 出租人:【北京创业公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住所:【】
法定代表人:【xx】授权代表人:【】
联系电话: 【】
2. 承租人:【武汉叮当】(以下简称乙方)住所:【】
法定代表人:【叮当】授权代表人:【】
联系电话:【00000000000】
3. 乙方应为在中国境内登记注册的合法公司,或经合法登记的境外公司,或在相关管理机关注册的法人单位、经营机构、社团组织及其他社会组织,或为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自然人。
第二条 租赁房屋
1. 租赁物坐落于 【 3-7011 】。含公摊的承租面积约【110.00】 平方米,[此面积为“计租面积”]具体位置与使用部分区域以【附件 1《租赁场地位置阴影图及附属设施设备清单》】为准。
2. 房屋用途:租赁期间,乙方只能将房屋用于【非生产型经营、科技研发和日常办公】,乙方不得在本合同约定的租赁期内擅自变更上述用途。
第三条 租赁期限及交付
1. 本合同租赁期限(简称“租期”)共【 3 月】,自【2020 年 01 月 01 日】(简称“起租日”)起至
【2020 年 03 月 31 日】(简称“租期届满日”)止;其中:【】起至【】止为免租期,乙方从 2020 年 01 月 01 日起开始计算租金。
2. 除非与另一方达成书面合同,否则甲方和乙方在租赁期限内均不得擅自单方终止或解除本合同。
3. 本合同签署后,乙方应配合甲方按期收房,房屋交付条件现状交接。甲方应于租赁起始日将租赁物交付给乙方,并应保证租赁物可正常使用。甲方确保交接现场有专人负责,为配合乙方交接工作提供便利及支持,如因乙方原因无法现场交接租赁物钥匙的,甲方通过 EMS 快递的方式为乙方提供一次免费寄送服务。
第四条 房屋租金及支付方式
1. 本合同签订当年,房屋日租金标准为【3.00】元/平方米/天; 本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叁万叁仟零叁拾叁元整】 )(¥【33033.00】元)】。其中,免租期内应交纳的物业费为人民币【(大写:
【零元整】)(¥【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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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上述房屋租金包括【税费】;前述未列明其他费用不包含在房屋租金内。其中,物业费为甲方代收转付,物业服务公司为【】。
3. 乙方支付房屋租金的时间及方式详见【附件 6《租金支付方式与时间明细表》】。甲乙双方一致同意:在下述两个条件全部满足的情况下,【附件 6《租金支付方式与时间明细表》】中标有*的期间[下称:附条件免租期]的租金,甲方予以免除。否则,xxx在甲方发出通知后的三日内,将附条件免租期期间的全部租金一次性交付给甲方。
1) 本合同所约定的租赁期限内,乙方持续承租租赁物;
2) 未发生乙方无合法理由迟付租金的情况。
4. 甲方应于乙方足额支付租金后开具足额租金发票。
本合同涉及的租金、履约保证金、违约金及其他费用均以人民币计价和支付。甲方指定下列账户为房屋租金、保证金及各项费用的收款账户:
户名:【北京创业公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北京xxx支行】账号:【11001006600053013949】
第五条 履约保证金
1. 乙方须向甲方支付履约保证金作为乙方履行本合同各项条款的保证(下称“保证金”)。保证金共计
【(大写:【壹万零壹拾元整】)(¥【10010.00】元)】,应于乙方支付首期租金时支付。
2. 如果乙方逾期支付租金或者出现其他违约情形,则甲方有权选择(但并无义务)用保证金充抵乙方所欠债务,但乙方无权以保证金抵付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任何债务。甲方选择用保证金冲抵乙方债务的,乙方应于收到甲方补交通知之日起【三】日内补足保证金。
3. 为保证后续租户能顺利完成入驻或注册,乙方应于合同到期前完成工商地址迁出。租期届满,在乙方办妥以租赁房屋为注册地址的工商注销或变更手续,并将租赁房屋及其装修、设备和设施恢复为可租赁状态的前提下,且乙方履行完毕各项条款及付清约定的全部款项后,甲方于【三十】日内将全部保证金
(无息)退还乙方。
第六条 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 甲方的权利
1) 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在承租期间合理使用房屋及配套设施,有权制止乙方对房屋的不正当使用、装修、
改造;乙方应赔偿因对房屋的不正当使用、装修、改造而造成的损失;
2) 出于场地整体经营与管理的需求,甲方保留对房屋外立面的经营使用权,包括但不限于广告招商、
宣传推广等,产生的收益归甲方所有;
3) 甲方出于对房屋的维修、保养、卫生、安全、防火等需要时,有权在事先与乙方联系并取得同意之后,进入房屋进行检查或采取适当措施。但如遇紧急情况事先无法与乙方取得联系时,甲方及其受雇人员也可不经通知乙方进入房屋内采取必要措施,但事发后应及时通告乙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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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甲方有权在租赁期限届满或提前结束前【九十】日内,经事先通知乙方,在合理时间内陪同意向租
户参观和/或勘查房屋,甲乙双方达成续租合同的除外。
2. 甲方的义务
1) 甲方保证乙方可以正常使用该承租区域,甲方向乙方提供的设施设备与交接清单一致;
2) 在使用期间,如遇甲方计划检修或临时检修,需中断供水、供电时,甲方或甲方委托的物业管理公司应提前通知乙方;
3) 乙方办理正常经营所需的各项执照、许可证及增设办公设施,需甲方协助时,甲方按照合同签署时
【附件 2《租赁物权属资料》】提供的文件为准向乙方提供协助;
4) 甲方或其指定的物业公司负责物业公共区域和公共设施的日常安全、消防和环境卫生,并负责对物业的公共区域和公共设施进行定期检查和维护,以确保该等公共区域和公共设施处于良好的工作状态。
5) 租赁物房屋的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由甲方负责维修保养,其它部分(例如:乙方装修改造后的设备设施,增加的附属物及家具办公设备等)由乙方自行负责维修保养。
第七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 乙方的权利
1) 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提供符合合同约定的房屋;
2) 乙方有权合理使用承租的房屋,合法经营,不受甲方干涉;
3) 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提供与【附件 1《租赁场地位置阴影图及附属设施设备清单》】相符的设施设备;
4) 乙方办理正常经营所需的各项执照、许可证及增设办公设施的,有权要求甲方予以协助;
5) 乙方有权对租赁物进行装修和改造,但应取得物业管理公司同意,并符合法律法规及物业管理条例相关要求;
6) 乙方有权监督物业公司在服务过程中的专业性和规范性,如发现问题应及时与甲方沟通,寻求解决办法;
7) 乙方有权于本合同期满前【九十】日以书面形式向甲方申请续租,如甲乙双方协商同意续租,双方应签订租赁意向协议书并在本合同期满前【三十】日前签订续租合同,否则本合同在合同规定的租赁期届满时终止。
2. 乙方的义务
1) 乙方应按时缴纳本合同约定的房屋租金、履约保证金及其他的费用;
2) 乙方应于签订合同、变更住所地、变更法人及发生其他重大事项变更时向甲方提供各种执照、证件及相关许可手续的复印件存档;
3) 乙方在经营活动中,应避免对他方正常经营、生活及对房屋公共空间的使用造成不便;
4) 乙方应积极配合有关管理部门做好本区域的管理工作,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做好本单位的人员、治安、消防、交通、安全等管理工作;
5) 乙方在合同期内应保持出租区域的卫生良好,爱护承租的房屋及设施并定期进行检查。若因乙方的原因,造成出租房屋设施的故障及毁损,由乙方承担责任并负责修复或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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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乙方须严格履行及遵守国家及地方的各项法律、法规及惯例,经营活动做到xx有序,无扰民行为及影响社会安定的情况发生;
7) 乙方保证不在承租区域内存放武器、弹药、火药等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乙方不在出租区域外的公共区域堆放或放置任何物品,避免给他方带来不便;
8) 乙方保证不在承租区域内发生聚众赌博等违法事件,不在承租区域内饲养动物;
9) 乙方不得污损或毁坏公共部位及其设备和设施。如因乙方的行为造成的损害,乙方承担全部赔偿责
任;
10) 乙方对存放于房屋内的物品负有保管职责,如房屋内物品丢失、损坏由乙方自行负责;
11) 乙方搬离房屋时不得破坏、改变房屋内既有水、电、暖、电话、暖气、空调等设施,屋内甲方装修应予以保留,未经甲方允许,乙方不得擅自拆除,否则乙方应当恢复原状或者赔偿甲方的损失;
12) 乙方应负责保持房屋及甲方提供的装修、设施和设备处于良好和可使用状态(自然损耗、不可抗力除外)。因乙方使用不当或不合理使用,致使房屋及其附属设施、设备损坏或发生故障的,乙方应维修恢复至原状。乙方无法恢复或拒不恢复的,甲方可代为维修恢复,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八条 合同解除与终止
1.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1) 乙方逾期支付及/或补足房屋的租金、保证金、依法确定的损失赔偿金或本合同项下应付的其它款项,
逾期超过【十】日经甲方书面催告合理期限内仍未支付的;
2) 乙方或其雇佣人员违反本合同及附件的主要合同条款,使甲方遭受损失,乙方在接到依法确定的损失赔偿金额支付书面通知后【十五】日内未予纠正、赔偿的;
3) 乙方破产或进行解散清算的(合并或改组的解散除外);
4) 乙方在承租房屋内从事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政策规定的行为,或其他不符合社会道德的行为;
5) 乙方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擅自将房屋转租、转借他人、转让承租权或与他人交换各自承租的房屋的或者私自改变房屋用途的。
2. 在租赁期内,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本合同终止,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1) 因不可抗力因素致使该出租房屋及其附属设施严重损坏,以至本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但该等损坏
在一百八十天内能够修复的除外);
2) 在租赁期内,发生下列情况之一,致使房屋必须停止继续出租的:
a. 房屋被市或区(县)政府有关部门依法征用;
b. 房屋被市或区(县)政府有关部门批准动迁;
c. 在甲方依法/依据相关的合同约定履行权利和义务的前提下房屋仍然被司法、行政机关依法限
制其房地产权利;
d. 因为政策法规的变更导致的房屋出现禁止出租的其他情况。
3. 双方协商一致的,可以解除或终止本合同。
第九条 房屋的交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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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乙方应于本合同租赁期满或解除后当日内向甲方交还房屋。乙方逾期交还房屋的,应按当年度日租金三 倍的标准向甲方支付占用使用费且视为乙方放弃房屋内物件(包括但不限于家具、设备、装修和其他添 置物)的所有权,甲方除有权中断房屋的水、电、空调、电话、互联网或其他设施的供应或服务以外, 还有权开启房屋的门锁并更换门锁,将房屋内的物件搬出房屋,并将房屋全部或部分地恢复原状并收回。甲方对乙方因此而引起的损坏及乙方之损失不承担责任,且由乙方承担由此产生的费用。
2. 乙方向甲方交还房屋时,房屋应达到可租赁状态。乙方应自付费用对房屋进行打扫和清理,使房屋处于完好和可出租状态。乙方如按本合同内之规定在甲方或物业公司同意的范围内和要求下对房屋进行了装修、增建或改建,应根据甲方的要求在租赁期满或本合同终止前将房屋恢复原状,由此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如未经甲方或物业公司同意或超出甲方或物业公司同意的范围和要求对房屋进行了装修、增建或改建,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恢复房屋原状并赔偿甲方的损失。
3. 乙方交还房屋时,如甲方发现房屋和/或甲方提供的装修、设备和设施被损坏或遗失(自然损耗除外),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损失,并可从保证金中扣除。如保证金不足赔偿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差额。
4. 房屋交还时,乙方应与甲方办理如下手续:
1) 交清房屋租金及与甲方有关的其他费用;
2) 检验承租房屋及配套设施是否完好、是否达到交还标准;
3) 移交房屋钥匙。
第十条 违约责任
1. 本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应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任何一方未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视为违约,
违约方应赔偿守约方因此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2. 甲方逾期交付房屋的,逾期一日,应向乙方支付月租金的【10%】作为违约金;甲方逾期超过【三十】日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退还已经支付的费用。但因乙方原因致使甲方逾期交付房屋的除外。
3. 乙方逾期支付租金、保证金及/或本合同项下约定的其他款项的,自逾期之日起,逾期一日,应向甲方支付未付金额的【10%】作为违约金;乙方逾期超过【三十】日的,甲方有权随时解除合同,乙方除需要支付应付费用外,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90 日的当年度日租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
4. 乙方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擅自将房屋转租、转借他人、转让承租权或与他人交换各自承租的房屋的,该转租、转借、转让及交换行为无效,乙方应承担前述行为产生的法律后果,并向甲方支付违约金【90 日的当年度日租金】。
5. 乙方未经甲方或物业公司书面许可对租赁物进行装修,或装饰装修不符合法律法规、地方政府规章、物业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的,乙方承担全部法律责任;甲方因此遭受损失的,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6. 除本合同另有规定外,甲方因第八条第 1 款原因解除合同的,已收取的房屋租金及保证金不予退还;乙方应交纳的逾期租金、保证金、赔偿金或本合同项下应付的其它款项应于合同解除之日起【五】内予以交纳;逾期未交纳的,逾期一日,乙方向甲方支付未付金额的【10%】作为违约金,直至结清为止。
7. 租赁期内,乙方或其雇佣人员致第三人人身或财产损害的,乙方承担全部责任;甲方因此遭受损失的,乙方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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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乙方使用甲方房屋进行工商注册登记的,如房屋到期后未按时将注册地迁出,则乙方应按照房屋租金的标准继续交纳注册地址使用费和房屋租金,且房屋保证金暂不予退还,直至乙方将注册地址迁出并缴清相应注册地址使用费和租金;如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9. 本合同生效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解除合同。甲方擅自解除合同的,应退还乙方已支付未使用部分租金及保证金;乙方擅自解除合同的,甲方已收取的租金及保证金不予退还,甲方因此造成其他损失的,乙方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第十一条 通知与送达
1. 本合同双方之间根据本合同或与本合同相关发出的任何通知或联络应以书面形式送达至以下地址:甲方送达信息
名称:【北京创业公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送达地址: 【】
联系人姓名:【】
联系人固定电话:【】联系人手机号码:【】电子邮箱:【】
紧急联系人及联系方式:【】乙方送达信息
名称:【武汉叮当】 送达地址:【武汉】联系人姓名:【叮当】联系人固定电话:【】
联系人手机号码:【13312345678】电子邮箱:【】
紧急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2. 乙方在本合同中未留地址的,甲方以租赁房屋为送达地址,以乙方或乙方员工为送达人。一方变更地址的,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否则因此造成的相关责任由该方自行承担。
3. 对于任何通知或联络,如直接交付,在交付时视为送达;如用传真或邮箱,在发出后视为送达;如用挂号信邮寄,在寄出五天后视为送达;如以特快专递邮寄,无论是否签收,在邮政部门载明的到达本合同联系地址的日期视为送达日。如因乙方原因造成书信无法送达或乙方拒收,甲方可将通知书张贴于租赁房屋醒目位置,视同为已向乙方送达。
第十二条 不可抗力
1. 不可抗力是指双方无法预见的、其发生和后果无法防止或避免,且导致本合同的条款部分或全部无法履行的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战争、暴乱、地震、水灾、火灾、旱灾、严重恶劣天气等自然灾害及征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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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用、政策变更等政府行为。
2. 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在事件发生后三日内以书面方式通知对方,并在十五天内提供由事件发生地公证机构出具的有关事故详情的证明文件。按对履行合同影响的程度,由双方协商解决是否解除合同或者部分免除履行合同的责任或者延期履行合同。
3. 因不可抗力因素致使房屋及/或其附属设施损坏,或造成一方损失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因不可抗力因素致使本合同不能继续履行超过【一百八十】日以上的,则任何一方可在本合同停止履行【一百八十】日后向另一方发出书面通知,终止本合同,双方互不负责。
第十三条 争议的解决
1. 本合同的订立、解释、履行和争议的解决,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
2. 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应尽量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合同签署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
决。
第十四条 附则
1. 本合同的任何规定在任何方面成为无效或不合法,不影响本合同其他条款的合法有效性。
2. 本合同规定的甲方和乙方各自的权利和补救措施,不应排除或代替各方根据法律所应有之权利和补救措施。
3. 甲方了解发生违约而又接受租金时,或甲方暂时容忍有关持续违约,不能视为甲方放弃追究乙方违约的权利,更不影响甲方按本合同或法律规定采取其他措施的权利。
4. 付款日或合同到期日为法定节假日,则该到期日提前到法定节假日前的第一个工作日。
5.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应协商解决,并签订补充合同(合同),补充合同(合同)应被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6. 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7.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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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
附件 1:租赁场地位置阴影图及附属设施设备清单附件 2:租赁物权属资料
附件 3:企业服务协议 附件 4:物业管理制度 附件 5:消防安全责任书
附件 6:租金支付方式与时间明细表
(本页无正文,为签字盖章页)
甲方:【北京创业公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
签署地点:【】
乙方:【武汉叮当】(xx)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
签署地点:【】
附件 1:租赁场地位置阴影图及附属设施设备清单
租赁物:下图中阴影区域所示的位于 【 3-7011 】
租赁物示意图
附属设施设备清单
名 称 | 品牌/型号 | 数量 | 位置 | 备注 |
附件 2 :租赁物权属资料
附件 3 :
企业服务协议
鉴于:
1. 甲方为一家国内知名的孵化器运营机构,在项目运营、融资、人才、产品、政策等领域为企业提供
咨询、培训、顾问等服务;
2. 乙方为甲方所运营场地的入驻企业;
3. 为进一步提升企业整体运营质量,促进企业长足发展,乙方拟委托甲方为其发展运营提供相关服务。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经友好协商达成协议如下,以资共同
遵守执行。
第一条 服务内容
1. 甲方日常为入驻企业提供以下企业服务:
1) 邀请参加行业政策和人才政策解读会;
2) 提供参与投融资路演活动的机会;
3) 提供参与产品发布会、技术研讨会、项目分析论证会、项目交流会等活动的机会;
4) 提供参与展览展示、创新创业大赛等机会;
5) 其他根据场地运营需要开展的服务。
2. 甲方有权根据实际运营的需要制定和安排上述所提供服务的具体内容、时间、场地、人员、周期等,并可根据企业需求调研调整(增加或减少)上述服务内容。
3. 甲方采取包括但不限于微信公众号、官网、邮箱、电话、短信等通知方式向乙方通报服务内容。
4. 乙方确认,甲方具体所提供的服务为非特定针对乙方所开展,乙方亦有权选择参与或放弃参与。
第二条 甲方的权利义务
1. 甲方为乙方之利益有权独立开展相关服务工作,有权对乙方服务事项进行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
审查,并依据审查结果提出工作建议。
2. 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在其提供服务时提供相应协助,包括但不限于配合相关工作人员、提供文件资料等。
3. 甲方应依照行业内认可的标准以审慎、尽职的方式提供本协议约定的服务,尽力维护乙方的商业利
益。
4. 甲方对乙方提供的资料、文件及数据负有保密义务。
5. 甲方服务过程中以口头或者书面形式向乙方提供的所有咨询、建议、策划意见等,均不构成对乙方的实质性约束,乙方应自行决定是否采用;甲方不对其提供的咨询、建议、策划意见等产生的后果或损失承担任何责任。
第三条 乙方的权利义务
1. 乙方应根据甲方要求提供本协议项下企业服务所需的一切资料、文件和数据,并保证所提供的资料、
文件、数据的合法性、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2. 乙方应支持、信任甲方的工作,并尽必要的协助、配合义务,对甲方及其顾问接触乙方的相关职员及乙方的律师、审计师、评估师等人员提供合理的便利。
3. 乙方仅可将甲方出具的方案、报告、建议、意见用于企业改进目的,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用于任何其他用途或向任何第三方披露。
4. 乙方应对服务事项做出独立的判断、决策。乙方基于商业秘密、内部管理等因素考虑而未接受甲方提供的咨询、意见、建议等,自行所做出的决定导致的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5. 乙方参加甲方提供的各类活动(咨询、研讨会、路演、比赛等)过程中,应遵守甲方的各项活动规则,保持良好参与秩序,配合甲方保证活动顺利举办。
第四条 xx与保证
一方不可撤销地向对方作出如下xx与保证:
1. 其是依照其注册地法律合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或具有完全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 其有权签署并履行本协议,其签署并履行本协议不会(a)违反其须遵守的任何法律、法院判决与仲裁裁决;或(b)违反其合法成立及有效存续所依据的任何文件;或(c)违反其作为签约方的任何文件或合同,或违反对其或其资产具有约束力的任何文件或合同。
3. 其目前并未涉及会对本协议所述任何事项或其他各方造成重大不利影响的任何事项。
4. 其向对方交付的所有资料均是真实、准确和完整的,不存在任何误导性xx。
第五条 保密
1. 任何一方应对与下述事项有关的任何信息予以保密:
1) 本协议的相关内容;
2) 各方因本协议的谈判、签署及履行向其提供的全部信息。除经对方事先书面同意外,任何一方不可为其自身业务目的或其他目的使用或向任何第三方披露。
2. 以下情况不视为违反保密义务:
1) 一方为本协议之目的向其关联方或专业顾问进行的信息披露;
2) 从有权批露该信息的第三方获得为公众所知的企业信息;
3) 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者有权机关的要求而进行披露的。
3. 本保密条款规定在本协议终止后两(2)年内继续有效。
第六条 协议生效、变更与终止
1. 本协议经各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xx(自然人仅签字)起生效。
2. 对本协议的任何修改或变更,需经各方同意并以书面形式作出,否则均为无效。
3. 本协议生效后,出现以下情况则协议终止:
1) 协议期届满;
2) 各方协商一致书面同意终止。
4. 本协议因任何原因终止不影响各方违约责任的承担。
第七条 争议解决
源于或涉及本协议或其违约、终止或无效的任何争议、纠纷或索赔(“争议”)均应首先由各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无法解决的,可提交协议签署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第八条 其他
1. 除本协议另有规定或各方另有书面约定的外,每一方应承担其所发生的与筹备、谈判、签署及履行本协议有关的税款和费用。
2. 本协议的条款标题仅为方便阅读而设,不得以任何方式影响其内容的解释。
3. 除本协议另有规定外,未经一方事先书面同意,任何一方均不得转让其在本协议项下的权利或义务。本合同对每一方及经同意转让后的受让人有约束力。
(以下无正文)
甲方:【北京创业公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
乙方:【武汉叮当】 (xx):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
附件 4:
物业管理制度
为了提升物业项目的整体服务品质,避免和减少在物业服务过程中出现权责不明、沟通不畅等问题,现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共同确定并遵守以下物业管理制度。
1. 物业基本情况
1) 物业项目地址:【】
2) 乙方承租区域:【 3-7011 】。
3) 物业服务公司:【】
2. 物业服务内容
1) 物业共用部位的维修、养护和管理,但根据《房屋租赁合同》或其他合同的约定, 乙方对物业的共用部位或公共部位享有专有或独占使用权的,由乙方负责该等部位的维修、养护、管理及清洁卫生等,并承担费用。
2) 物业共用设施设备的运行、维修、养护和管理,但根据法律规定或相关合同约定甲方或物业服务公司不需承担义务的设施设备,或根据相关合同约定由专业单位维修、养护的设施设备(如电梯等)除外。
3) 物业对外来人员登记管理,严禁物品出楼制度,值班、巡岗及排查安全隐患。
4) 物业共用部位、道路和相关场地的清洁卫生,垃圾的收集、清运及雨、污水管道的疏通。
5) 租户共有的公共绿化的养护和管理。
6) 车辆停放管理。
7) 公共秩序维护、安全防范等事项的协助管理。
8) 装饰装修管理服务。
9) 物业维修、更新费用的帐目管理和物业档案资料管理。
10)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内容。
3. 房屋的装修
1) 乙方可对房屋在对大楼的主体结构和整体形象无损害的前提下进行必要的装饰、装修。乙方在进行装修前应至少提前【五】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或物业公司提交装修公司的资质及人员情况和装修、装饰的设计、施工方案、施工图纸、施工计划及甲方或物业公司规定的其他必要文件,在经甲方或物业公司书面同意后方可施工。
2) 对于室外部分、面向走廊部分的装修,甲方有权提出修改意见,乙方应按照甲方的修改意见无
条件对装修各方案进行修改。
3) 乙方事先未征得甲方或物业公司书面确认和政府有关主管机关的批准(按规定如需),不得对房屋实施下列行为:
a. 对涉及房屋的建筑结构作任何改动;
b. 在房屋外墙的其他任何部位作标记、涂画、钻孔、安装挂钩;
c. 穿凿、切断或连接任何管道;
d. 以任何方式毁坏房屋内/外观,包括但不限于:物业公共区域内/外墙壁及玻璃窗作招贴或
悬挂广告牌及宣传品;
e. 擅自安装及增装空调机、采暖设备和制冷设备、烹饪设备和其它机械或固定设施;
f. 安装凉棚、旗杆、天线或其它突出物。
4) 如乙方违反上述条款,经催告后【十五】个工作日内仍未改正的,甲方或物业公司有权恢复房屋原状,由此引起的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造成损失的,由乙方另行赔偿给甲方。
5) 乙方在装修期内应遵守物业管理部门的相关规定。
4. 其他有偿服务事项
1) 有线电视、网络、专线、电话等分别向有专营业务的公司申请并缴费。乙方指定由甲方代理的,应向甲方支付代理费。
2) 甲方对乙方专有物业内部提供维修养护或其他特约服务的,按甲方在物业区域内公示的收费标准或按双方的约定收取费用。
3) 其他有偿服务项目,双方另行签订有偿服务协议。
5. 其他
1) 因乙方未能按时交纳水、电等相关能源费用经甲方或物业公司催缴后仍拒绝交纳的,甲方或物业公司有权采取停水、停电等必要手段,由此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2) 本制度作为租赁合同的附件,与租赁合同具体同等的法律效力。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物业管理制度》之签署页。)
甲方:【北京创业公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
乙方:【武汉叮当】(xx)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
附件 5
消防安全责任书
为加强【北京创业公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预防和堵绝火灾危害,确保人身、财 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市政府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楼实际情况,制定本责任规定,望各公司安全负责人积极支持,互相配合,共同遵守。
1. 消防安全具体落实到人,各公司设立义务消防队(员)。
2. 各公司的法人是各自所属范围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对消防安全工作负全面责任。
3. 由各公司指定义务消防员,并呈报【北京创业公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备案。
4. 公司负责人应当履行下列消防安全义务:
1) 落实公司消防安全管理措施和消防安全操作规程。
2) 负责本公司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和消防知识培训,定期进行灭火技术训练。
3) 负责内部防火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制止、纠正、违章行为,并消除火灾隐
4) 负责维护管理,保证消防器材的正常、有效使用,不得阻塞和遮挡。
5) 负责维护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设施,保证安全出口、防火卷帘、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
志、应急照明、机械排烟送风等设施处于正常状态。
6) 保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的畅通。不得占有疏散通道或者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上设置影响疏散的障碍物,不得封闭安全出口,不得遮挡安全疏散指示标志。
7) 发生火灾,及时报警、并迅速组织扑救和人员疏散。不得不报、迟报、谎报火警,或者隐瞒火
灾情况。
8) 火灾扑灭,及时保护现场,接受事故调查并如实提供火灾事故情况。未经公安消防机构许可,不得进入、撤除、清理火灾现场。
9) 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消防安全义务。
5. 各公司负责人负责管理消防栓与水泵接合器,定期检查,保持良好状态
6. 严格遵守安全用电管理规定,严禁超负荷使用电器,严禁乱接临时用电线路,以免发生事故。
7. 发现火警,应立即报告创业公社或拨打火警电话 119。如火情较小,立即用手提灭火器灭火;如火情较大,迅速撤离工作场所并拨打火警电话 119。
8. 根据消防安全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情况处以罚款:
1) 偷窃、毁坏消防设施和器材或消防备用水源的,恢复原状后另处 1000 元罚款。
2) 占有疏散通道或者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上设置影响疏散的障碍物,封闭安全出口,遮挡安全疏散指示标志的处 500 元罚款。
3) 在公共场所如电梯口、楼梯口等严禁吸烟,如有违反根据情节处 100 元以上罚款。
4) 严禁在办公区域吸烟、大声喧哗、酗酒等影响他人办公,引发安全隐患,如有违反根据情节处
以 100 元以上罚款。
5) 严格要求各公司,员工下班、特别是加班后,必须关好本区域及临近公共区域的照明灯、电源
开关、个人电脑等,如有不关灯,不关开关,不关电脑等,根据情节处以 50 元以上的罚款。
(如特殊情况,晚上确有需要开着电源、电脑等情况,请在开关处留下请勿关闭电源等字样)
9. 擅自改变消防安全措施用途的,处安全责任人的处 2000 元罚款罚款,由此而导致事故的,依法追究
刑事责任。
10. 各公司的安全负责人,必须服从公安消防机构及大楼有关消防安全方面的管理,对不配合进行消防管理、破坏消防设施及引发火情的等等,根据实际情况,情节轻微的进行处罚,情节严重的将直接取消租赁合同,情节严重引发火情的要进行报警并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乙方应按照现行消防法规要求进行设计、改造、装修,如须报审报验应在验收通过后再开展正常经营活动。
11. 本责任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
12. 本责任书一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同具法律效力。
(本页无正文,为《消防安全责任书》之签署页)
甲方:【北京创业公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
乙方:【武汉叮当】(xx)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
附件 6
下表内“*免租期房租”不在表内约定的“缴费日期”支付,具体支付条件,见《房屋租赁合同》第四条第 3 款。
费用名称 | 开始日期 | 结束日期 | 缴费日期 | 费用金额 |
押金 | 2020-01-01 | 2020-03-31 | 2020-01-01 | 10010.00 |
租金 | 2020-01-01 | 2020-03-31 | 2020-01-01 | 30030.00 |
服务费 | 2020-01-01 | 2020-03-31 | 2020-01-01 | 3003.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