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XCGAKX--T2021003
许昌市公安局
大数据中心机房建设项目监理服务
竞争性谈判文件
项目编号:XCGAKX--T2021003
采 购 人: 许昌市公安局
日期:2021 年 8 月
目 录
第一章 谈判邀请
一、项目名称:许昌市公安局大数据中心机房建设项目监理服务二、项目编号:XCGAKX-T2021003
三、项目预算金额:19 万元四、采购需求:
4.1 监理范围:监理合同生效之日起“许昌市公安局大数据中心机房建设项目”
的全程监理工作和相关后续服务。主要建设内容详见 《ZFCG-G2021066 号许昌市公安局“许昌市公安局大数据中心机房建设项目(不见面开标)”招标公告》 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00000.xxxxx。包括对项目的安全保密、质量、进度、成本、风险进行全方位、全过程控制,进行工程项目的合同管理、变更管理、配置管理、文档管理、人员管理、信息管理以及安全xx施工的监理,负责项目建设过程中的组织协调等工作。
4.2 监理周期: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项目完工并通过竣工验收及决算审计为止。
4.3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行业技术规范标准,达到合格要求;
4.4 项目地点:许昌市
4.4 付款方式:监理工作完成后,经验收合格后一次性付清。
五、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规定,本项目落实节约能源、保护环境、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支持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等政府采购政策。
六、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xxx.xxxxxxxxxxx.xxx.xx)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 xxxx.xxx.xx)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国社
会组织政务服务平台”网站(xxx.xxxxxxxx.xxx.xx)严重违法失信社会组织名单的供应商。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4、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七、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八、获取谈判文件:
自行从许昌市公安局官方网站下载(xxxx://xxx.xxxxxxx.xxx.xx)。九、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及地点
9.1.时间: 2021 年 9 月 2 日 9 时 30 分(北京时间)
9.2.地点: 许昌市公安局 1701 房间(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资料,采购人不予受理)
十、开标时间及地点
10.1 时间: 2021 年 9 月 2 日 9 时 30 分(北京时间) 10.2.地点:许昌市公安局 1701 房间
十一、发布公告的媒介及公告期限
x次公告在许昌市公安局官方网站(xxxx://xxx.xxxxxxx.xxx.xx)上发布。公告期限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3 个工作日。
十二、联系方式
采购人: 许昌市公安局
联系人: x先生 电话: 00000000000联系地址: 许昌市许由路 480 号
2021 年 8 月 27 日
第二章 采购项目要求
一、项目概况 1、工程概况
许昌市公安局规划建设一个大数据中心机房,建设面积约 2000 平方米,项目包括以下内容。
(1)机房装饰装修,主要包含机房内部功能区分割、天花板、地面防尘处理、走廊区域吊顶、墙面保温装饰、防静电地板铺设、机柜支架安装、窗户封闭、防火隔断门、照明灯具等。
(2)机房供配电系统,主要包含各类配电柜 50 台、500KVA 模块化 UPS 系统柜 8 台、160KVA 模块化 UPS 电源 1 台、蓄电池 1520 块及配套电力电缆等。
(3)机房空调新风系统,主要包含列间精密空调 65 台、房间级精密空调 3
台、新风机 6 台、排烟机 6 台及配套的管道附件等。
(4)机房机柜冷通道系统,主要包含 38 柜位封闭冷通道 2 套、30 柜位封
闭冷通道 9 套、28 柜位封闭冷通道 10 套、机柜 540 套等。
(5)机房智能化管理系统,主要包含动力环境监控系统、门禁系统、视频监控系统等。
(6)机房防雷接地系统,主要包含电源防雷保护和接地设备。
(7)机房综合布线系统,主要机房综合布线包含网线、光缆、配线架、桥架等。
(8)机房设备搬迁,机房建设完成并通过初步验收后,将现有机房内约 2000台服务器、网络交换设备搬迁至新建机房。搬迁前对需搬迁设备、信息系统及连接线情况统计记录及相关数据备份,设备断电、下架、运输、上架、接线、通电、
启动、调试。搬迁后对原机房善后清理,并进行线路标识、理线、制作等规范化
作业,完成组网调试及网络拓扑、设备安装位置连线等相关资料移交。 2、监理范围及期限
监理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大数据中心机房建设项目竣工全程监理工作和相关后续服务。
3、监理目标
1)设备质量、技术参数达到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和响应文件的标准。
2)施工质量达到国家及行业技术规范标准,确保验收合格。
3)控制工期不超过项目合同要求的工期。
4)控制项目造价不超过项目合同总价,防止不必要的索赔。
5)确保安全施工,无安全责任事故。同时还要确保施工期间避免对xx环境的影响干扰。必须严格按照相关规范要求组织进场施工,监理必须认真监督管理。
4、监理报价:完成项目监理及后续服务的所有费用,本项目监理费用一次性包干,不做调整。项目监理过程中,由于工期延长等原因引起的监理服务期延长及在施工前的提前介入等费用,不做额外增补。服务期间监理人员需常驻项目实施地。
二、监理服务要求
依据《信息技术服务 监理》(GB/T19668)等相关要求及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范要求,根据项目的需求,做好本项目建设过程中的施工进度控制、施工质量控制、和施工投资控制、监理过程中的合同管理、信息管理、安全管理和组织协调工作。要求采用科学的方法和手段进行控制管理,向项目建设单位提交完成的监理档案资料,参与项目各阶段验收。监理单位必须对本次机房建设项目从合同签订,项目方案完善,安装、调试,试运行、验收、文档管理、合同管理到竣工移交的全过程进行监督和质量控制,保证项目建设内容符合实施方案、采购
文件、合同及国家有关法律规定的要求;保证质量、进度、投资、变更、文档符合采购文件、合同及国家有关法律规定的要求;审查各阶段的里程碑文档的完整性,对里程碑进度完成情况进行确认;完成项目建设目标的要求,保证项目整体建设内容的完整性及合规性;从项目合同签订、实施阶段、验收三个阶段进行全过程监理,完成项目建设内容。
1、监理单位须承担本项目全部建设工作的监理服务,包括对项目的安全保密、质量、进度、成本、风险进行全方位、全过程控制,进行工程项目得合同管理、变更管理、配置管理、文档管理、人员管理、信息管理以及安全xx施工的监理,负责系统建设过程中的组织协调等工作。
2、监理单位应根据本项目的建设目标、业务需求和质量标准,对整个进行全方位、全过程监督、审核和控制,以保证项目按照时间要求、质量要求、在预算范围内完成,保护建设单位的利益,规避或降低项目建设的风险,帮助建设单位建设一个既满足业务需求、质量优良,又具有高性价比的信息化工程。
3、在项目建设的过程中,监理单位应对业务需求定义、相关技术及项目管理方法等多方面提供有价值得建议和咨询意见。
4、监理单位应为建设单位提供工程咨询服务以及专业工作队伍,在项目建设过程中各阶段为建设单位提供合理化建议和意见。项目建设单位要求监理方遵循信息系统项目监理标准和规范,按照项目的建设需求,项目商务合同签订、项目实施、初验与试运行、培训及测试、终验和移交等全过程监理服务。具体要求包括:
1)审查承建单位相关资质;
2)在项目合同制定阶段,协助项目建设单位进行项目承建合同的制定,仔细审核项目承建合同的各项条款,对于其中不合理之处及时提出修改意见或建议,以合同条款的形式最大限度地保护业主的利益。
3)协助项目建设单位和承建单位细化系统设计方案,澄清有关技术问题:针对技术方案,根据实际提出修改意见或建议。
4)协助项目建设单位做好开工准备、办理开工前各项必须的报备手续;
5)对项目开工建设的全过程制定一套合理可行的监理措施和办法(监理规划)。
6)记录施工机具、材料的进出场时间和分包单位的进出场时间;审核承建单位的设备材料报审表,并进行设备开箱旁站,组织开展设备到货验收,对设备数量、指标进行校对前签认。
7)审查项目承建单位各项施工准备工作;
8)审批施工组织设计、审查和检查施工技术方案和施工进度计划、质量保证体系及安全防护措施,提出合理的整改意见和建议,并监督实施;
9)督促并检查项目承建单位质量、安全、xx施工组织保证体系,监督施工现场安全防护,xx现场及卫生情况,并提出改进意见;
10)自备贯穿于整个工程中的分析及测试工具,严格按照项目实施需要投入或调遣检测、实验等设备;审查承建单位提供的材料和设备清单,检查工程使用材料、构配件、设备的规格、质量和数量,按规定进行检查验收,防止使用不合格材料;督促承建单位编制材料供需计划;
11)督促、检查承建单位严格执行合同,督促、检查承建单位严格按照国家技术规范、标准、安装规程以及设计图纸要求进行施工;检查施工过程中的主要部位、环节,对隐蔽工程的施工进行重点检查。控制施工质量,关键部位试行旁站监理。
12)分阶段核验及协调施工进度计划,及时提出调整意见,控制项目实施进度;
13)对已完成的合格实施情况进行计量;项目竣工后,协助配合项目结算价
款的审查,协助做好项目成本控制工作;
14)按有关规定参加工程验收,负责完成监理资料的汇总、整理,协助委托人检查承包人的合同执行情况;做好验收的各项准备工作或者配合工作,提供工程监理资料,提交监理工作报告。监理要明确工程测试验收方案的符合性(验收目标、责任双方、验收提交清单、验收标准、验收方式、验收环境等)及可行性;促使工程的最终功能和性能符合承建合同、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要求;推动承建方所提供的工程各阶段形成的技术、管理文档的内容和种类符合标准要求。负责建设单位进行档案管理,并最终通过验收。
15)关于项目实施方案变更和技术洽商等事宜,提出监理建议,有关事宜,先于项目建设单位沟通;
16)主持、审理对质量事故的分析,提出处理意见,明确责任方,报经项目建设单位同意后,督促、检查承建单位按批准的处理方案进行处理,审核事故报告;
17)协助项目建设单位召开项目实施协调会议,调解实施过程中的有关争议,处理合同纠纷和索赔事项;
18)提供其它应提供的监理服务。监理人员的到位率应满足施工现场工作需要。
19)保密控制:针对承包人提出保密措施并对其进行监督。
20)监督承包人执行保修期工作计划,检查和验收尾工项目,对已移交工程中出现的质量缺陷等调查原因并提出处理意见。
21)预测可能影响实施计划的各种因素,及时纠正可能影响系统功能和性能
的缺陷。
5、响应文件中须有监理大纲,否则为无效响应。
6、本项目监理单位对项目全过程监理实行总监理工程师负责制,现场监理机构人员配备应齐全,投标人须在响应文件内明确总监理工程师、专职监理人
员名单,拟派总监理工程师要求具有信息系统监理师证书,否则为无效响应。 7、根据项目建设需要,可随时增加监理人员。参与此项目的技术人员必须
具有相关项目监理专业知识与经验;参与此项目的技术人员必须具有xx的服务意识和高度的责任感。
第三章 供应商须知
一、总 则
1. 适用范围
1.1 本谈判文件仅适用于本次谈判公告中所述的许昌市公安局大数据中心机房建设项目监理服务。
2. 定义
2.1“采购人”是指:许昌市公安局
2.2“报价供应商”是指:符合本谈判文件规定并参加本项目谈判的供应商。
2.3 “监管部门”是指:许昌市公安局政府采购管理领导小组
2.4 “代理机构”是指:
2.5 “成交供应商”是指:经谈判小组评审、推荐,采购人依法确定并授予合同的报价供应商。
2.6“货物”是指: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原材料、燃料、设备、产品,等。
2.7“服务”是指:除货物和工程以外的其他政府采购对象。
2.8“响应文件”是指:报价供应商根据谈判文件要求,编制包含报价、技术和服务等所有内容的文件。
3. 供应商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
符合谈判文件“第一章 谈判公告”第六条所规定的供应商应具备的资格条件,有能力提供本项目货物及相关服务的供应商。
4. 谈判费用
不论采购的结果如何,供应商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谈判有关的全部费用,采购人、集中采购机构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5. 中小企业相关政策
5.1 根据工信部等部委发布的《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
(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按照本次采购标的所属行业的划型标准,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应按照竞争性谈判文件格式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不得享受相关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5.2 本次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互联网和相关服务。
5.3 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投标价格给予 6%(6%-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5.4 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证明文件的,视同为小型和微型企业。
5.5 符合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条件且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的,视同为小型和微型企业。
二、响应文件的编制
6.响应文件编制基本要求
6.1 报价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以及报价供应商与采购人就有关报价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报价供应商提交的支持文件和印刷的文献可以使用别的语言,但其相应内容必须附有中文翻译文本,在解释报价文件时以翻译文本为主。
6.2 报价供应商应认真阅读、并充分理解谈判文件的全部内容(包括所有的补充、修改内容),承诺并履行本文件中各项条款规定及要求。
6.3 响应文件必须按谈判文件的全部内容,包括所有的补充通知及附件进行编制。
6.4 如因报价供应商只填写和提供了本文件要求的部分内容和附件,而给评审造成困难,其可能导致的结果和责任由报价供应商自行承担。
7 响应文件构成
1)报价一览表;
2)法人授权书;
3)资格证明文件;
4)监理大纲;
5)其他材料。
8. 响应文件的编制
8.1 响应文件应用 A4 纸打印,按谈判文件要求的顺序牢固装订成册,不可插页、抽页,编制目录并标明页码以便评审。由于编排混乱导致响应文件被误读或查不到,所引起的后果由报价供应商负责。各种活页夹、文件夹装订均不认为是牢固装订,没有牢固装订或编排页码的响应文件可能被拒绝。
8.2 响应文件中不应有加行、涂抹或改写。如有修改错漏处,必须由法定代表人
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8.3 电报、电话、传真、电子邮件形式的响应文件概不接受。
8.4 响应文件须加盖报价供应商单位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经其正式授权的代表签字。如为授权代表签字,其《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应附在报价文件中。否则视为无效报价文件。
9.计量单位
除技术要求中另有规定外,本文件所要求使用的计量单位均应采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
10.报价要求
10.1 报价供应商所提供的货物和服务均以人民币报价。
10.2 总报价应是本项目范围内全部内容的价格体现,包括技术服务费、税金、利润等各种应有费用。
10.3 对于本文件中未列明,而报价供应商认为必需的费用也需列入总报价。在合同实施时,采购人将不予支付成交供应商没有列入的项目费用,并认为此项目的费用已包括在总报价中。
10.4 报价供应商要详细填写“报价表”中的内容,由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确认,并加盖单位公章。
11.响应文件有效期
11.1 响应文件有效期从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之日起算。本项目响应文件有效期为 60 天。响应文件中承诺的有效期应当不少于响应文件有效期。响应文件有效期比谈判文件规定短的属于非实质性响应,将被认定为报价无效。
11.2 采购人可根据实际情况,在原报价有效期截止之前,征询供应商是否同意延长响应文件的有效期,供应商同意延长的须作出书面答复。在延长的报价有效期内,供应商将不会被要求和允许修正其报价。
11. 3 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作为项目合同的附件,其有效期至成交供应商全部合同义务履行完毕为止。
12 本项目不收取谈判保证金。
三、响应文件的份数、封装和递交
13.响应文件的份数
报价供应商应提交响应文件正本一份和副本两份。 14.报价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响应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密封在一起,密封的响应文件上注明采购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报价供应商名称和有“在(谈判文件中规定的报价日期和时间)之前不得启封”的字样,封口处加盖报价供应商印章。如果未按要求密封和标记,采购单位和代理机构对误投或提前启封概不负责。
15.响应文件的递交
报价供应商应在规定的谈判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以及未按指定方式送达的报价文件,后果自行承担。
16. 迟交的报价文件
采购单位和代理机构将拒绝并原封退回在其规定的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时间之后收到的任何报价文件。
四、确定成交供应商办法
17.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
17.1 资格审查:谈判小组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谈判文件的规定对供应商的资格进行审查。
17.2 符合性审查:依据谈判文件的规定,从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谈
判文件的响应 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谈判文件的全部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
18.响应文件的澄清
18.1 谈判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 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 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 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18.2 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 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 正不得超出谈判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18.3 供应商的澄清文件是其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
19. 响应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修正
19.1 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19.2 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报价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19.3 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按照“供应商须知”18.2 规定经供应商确认后产生约束力,供应商不确认的,为无效报价。
20. 响应无效情形
20.1 响应文件属下列情况之一的,按照无效响应处理:
20.1.1 未按照谈判文件的规定提交谈判承诺函的;
20.1.2 响应文件未按谈判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
20.1.3 不具备谈判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
20.1.4 报价超过谈判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的;
20.1.5 响应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20.1.6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同时参加本项目响应的,相关响应均无效。
20.2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供应商串通谈判,其响应无效:
20.2.1 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20.2.2 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响应事宜;
20.2.3 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
20.2.4 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20.2.5 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相互混装。
20.3 谈判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谈判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 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谈判小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响应处理。
20.4 法律、法规和响应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 21 评审方法与确认成交供应商
21.1 本次谈判采用最低价评标法,报价供应商响应文件中所附报价为第一次报价,经资格审查合格后的报价供应商可进入第二次报价,第二次报价为最终报价,最终报价采用书面方式做出,并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生效。
21.2 谈判小组根据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
21.3 成交供应商确定后,采购单位将在许昌市公安局官方网站上发布成交公告,公告期 1 天,公告结束后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通知
书》是合同的组成部分,对成交供应商和采购人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五、签订合同
22 采购单位与成交供应商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7 日内签订合同。
23 成交供应商不得向他人转让成交项目,如果成交供应商向他人转让成交项目或在履行合同时发生违约行为,将按政府采购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六、公告、质疑
24 采购单位将在许昌市公安局官方网站上发布采购、评审结果公告等谈判程序中所有信息。
25报价供应商对项目采购文件、评审过程及评审结果有异议的,由市局政府采购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市局相关部门和专家,参照财政部94号令的规定对质疑事项进行处理,在7个工作日内书面答复质疑供应商,处理结果报驻局纪检组备案。
26 如果出现投诉举报情形,由纪检监察部门处理。
七、项目验收
27 项目实施完毕,由采购人组织对供应商履约的验收,共同在项目验收单上签字确认。
28 验收标准:谈判文件、响应文件、政府采购合同规定的标准。
八、政府采购政策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规定,本项目落实节约能源、
保护环境、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支持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等政府采购政策。
一、节能能源、保护环境
按照《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 号)和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以及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 号),采购属于政府强制采购产品类别的,该产品必须具有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采购属于政府优先采购产品类别的,该产品具有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 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应当优先采购。
二、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不含民办非企业)
(一)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
(二)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
1、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
(财库[2020]46 号)规定,对符合该办法规定的小型和微型企业报价给予 6%-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2、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 [2020]46 号)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3、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
4、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 30%以上的,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 2—3%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组成联合体 35 或者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
5、按照本次采购标的所属行业的划型标准,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应按照采
购文件格式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不得享受相关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三、支持监狱企业发展
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的政府采购政策,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监狱企业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四、促进残疾人就业
1、按照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和残疾人发布的《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的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2、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均不得要求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其他证明声明函内容的材料。
3、中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招标人应当随中标结果同时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接受社会监督。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一、合同一般条款
1. 定义
1.1“合同”系指甲方和乙方 (简称合同双方)已达成的协议,即由双方签订的合同格式中的文件,包括所有的附件和组成合同部分的所有其他文件。
1.2“合同价格”系指根据合同规定,在乙方全面正确地履行合同义务时应
支付给乙方的款项。
1.3“甲方”系指通过招标方式,接受合同服务的采购人
1.4“乙方”系指中标后提供合同服务的中标方或供应商。
2.适用范围
x合同条款仅适用于本次招标活动。 3.技术规格和标准
x合同项下所提供服务的技术规格标准应与本竞争性谈判文件技术规格规定的标准相一致。
4.合同期限
即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5.价格
除非合同中另有规定,乙方为其所提供货物设备和服务而要求甲方支付的金额应与其投标报价一致。
6.索赔
6.1 乙方对所提供服务与合同要求不符负有责任,并且甲方已于合同规定的期限内提出索赔,乙方应按甲方同意的下述一种或多种方法解决索赔事宜。
6.1.1 乙方同意甲方取消其不符合要求的货物设备和服务项目,退还已经收取的该类货物设备的货款。
6.1.2 对于情节严重、造成甲方损失金额巨大的,同意甲方终止全部项目合同,并赔偿甲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6.2 如果甲方提出索赔通知后 30 天内乙方未能予以签复,该索赔应视为已被乙方接受。若乙方未能在甲方提出索赔通知的 30 天内或甲方同意的更长一些的时间内,按甲方同意的上述任何一种方式处理索赔事宜,甲方将乙方提供的履约保证金中扣回索赔金额,同时保留进一步要求赔偿的权利。
7.不可抗力
7.1 签约双方任一方由于受诸如战争、严重火灾、洪水、台风、地震等不可抗力事故的影响而不能执行合同时,履行合同的期限应予以延长,延长的期限应相当于事故所影响的时间。不可抗力事故系指甲乙双方在缔结合同时所不能预见的,并且它的发生及其后果是无法避免和无法克服的事故。
7.2 受损一方应在不可抗力事故发生后尽快用电报、传真或电传通知对方,并于事故发生后 14 天内将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用特快专递或挂号信寄给对方审阅确认。一旦不可抗力事故的影响持续 60 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在合理的时间内达成进一步履行合同的协议。
8.履约保证金
8.1 履约保证金的有效期至供货完毕且验收合格。
8.2 乙方提供的履约保证金按规定格式以转账支票、电汇的形式提供,与此有关的费用由乙方负担。
8.3 如果乙方未能按合同规定履行其义务,甲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取得补偿。
9.争议的解决
9.1 在执行合同中发生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争端,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经协商在 60 天内不能达成协议时,应提交仲裁。
9.2 提交正式仲裁的争端属涉外的,应在北京或中国国内其他地点,由指定的国际经济仲裁委员会根据该委员会的仲裁程序或规则予以最终裁决。
9.3 合同双方均为国内法人的,其争端的仲裁应由合同发生地许昌市仲裁委员会根据其仲裁程序进行。
9.4 仲裁裁决应为最终决定,并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9.5 除另有裁决外,仲裁x应由败诉方负担。
9.6 在仲裁期间,除正在进行的仲裁部分外,合同其他部分继续执行。 10.合同终止
10.1 合同到期甲乙双方均未提出新的意向,合同自行终止。合同期内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停止协议,否则应负担所造成的一切损失。如一方因故需终止合同,必须提前三个月书面通知另一方,经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后,方可终止。
10.2 出现下列情况时合同自动终止:
10.2.1 发生不可抗力时。
10.2.2 一方不履行合同条款,造成另一方无法执行合同协议,协商又不能求得解决,合同终止,责任方赔偿损失。
11.合同修改
对于合同的未尽事宜,需进行修改、补充和完善的,甲乙双方必须就所修改的内容签订书面的合同修改书,作为合同的补充协议。
12.适用法律
x合同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解释。 13.主导语言与计量单位
13.1 合同书写应用中文书写。甲乙双方及相关部门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3.2 除技术规格另有规定外,计量单位均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4.合同生效
除非合同中另有说明,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并在招标人收到乙方的履约保证金后,即开始生效。
二、 合同特殊条款
(具体条款由甲乙双方根据该项目的特殊性协商约定)略。
合同特殊条款是合同一般条款的补充和修改。如果两者之间有抵触,应以特殊条款为准。
三、合同书
(此合同仅供参考,以最终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签定的合同为准)
合同编号:
供方: 需方:
供、需双方根据 年 月 日采购人签发的成交通知书、竞争性谈判文件及响应文件,并经双方协商一致,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达成以下合同条款:
一、竞争性谈判文件、响应文件、澄清文件及材料(如果有的话)、成交通知书、合同条款、补充协议(如果有的话)均为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二、货物名称、数量、规格、型号、金额及交货期
序 号 | 名 称 | 规格及型号 | 单 位 | 数 量 | 单 价 | 总价 | 交货期或 工期 |
合 计 | 大写: 小写: |
三、设备质量要求及供方对质量负责的条件和期限
1、供方提供的货物须是全新的且保证不是库存或积压品(包括零部件),符合国家、部委或地方相关标准以及该产品的出厂标准。
2、供方应在产品使用期限内,承担所提供的货物因自身质量原因产生的责
任。
四、交货时间、地点、方式: 年 月 日前,供方负责将货物按需方规定的
地点交货、安装、调试完毕,并具备验收条件。
五、货物标志、包装、运输:按谈判文件办理。供方将货物直接运至规定的地点,运费自理。
六、技术资料及技术服务:供方在交货时应执行竞争性谈判文件中有关技术
资料、技术服务的规定,向需方交付技术资料并进行技术培训。
七、货物验收:验收标准按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执行。需方有权对供方所交货物抽样做试运行实验、实验室检查。
八、售后服务:按竞争性谈判文件及响应文件相应条款执行。九、结算方式:
十、法律责任
1、供方所交的货物品种、品牌、型号、规格、质量不符合招、响应文件及本合同规定,需方有权拒收,供方应在本合同规定的交货期内负责更换并承担因更换而支付的费用。因更换而造成的逾期交货,则按逾期交货处理。
2、供方逾期交付货物,应向需方每日支付逾期交货部分货款总值5%的违约金;在合同规定的交货期满15日仍未全部交货,按不能交货处理。仅支付已验收货物的货款,供方应承担由此发生的全部费用。
3、供方在本合同规定的交货期内不能交货,应向需方支付全部合同金额5%的违约金,需方有权终止合同。
4、需方无正当理由拒收设备,应向供方支付无正当理由拒收设备金额5%的违约金。
5、因供方原因造成逾期付款,需方不承担责任。
十一、质量鉴定:因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由许昌市技术监督局或其指定的机构进行质量鉴定,该鉴定结论是终局的,供需双方均应当接受鉴定结论。
十二、合同生效及其它: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供方: 需方:
地址: 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电话: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号: 帐号:
签定时间: 签定时间:
第五章 谈判响应文件格式
正/副本
项目名称
响应文件
供应商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
附件 1:
一、报价一览表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单位:元(人民币)
项目名称 | 响应报价 | 项目负责人 | 交付(服 务、完工)时间 | 备注 |
大写: 小写: |
注:本表为本次采购的所有货物及服务的总报价是货物交付使用前的全部费用。
供应商名称: (全称) (公章):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附: 第 2 次报价表
项目名称 | 许昌市公安局“许昌市公安局大数据中心机房建设”监理项目 |
项目编号 | XCGAKX-T2021003 |
单位名称(盖章) | |
报价 | 大写: |
小写: | |
备注: |
说明:本表格须单独打印,在提交二次报价时需按表格要求填写,响应文件中不附。而是自行加盖公章的空白报价表若干份,以便在谈判小组规定的时间现场填写。
供应商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二、资格审查证明材料
(复印件需改单位公章)
3.1 报 价 函
致:许昌市公安局
根据贵方 _(项目名称、项目编号)采购的竞争性谈判公告及谈判邀请,
(姓
名和职务)被正式授权并代表供应商(供应商名称、地址)提交。
我方确认收到贵方提供的(项目名称、项目编号)谈判文件的全部内容。我方在参与响应前已详细研究了谈判文件的所有内容,包括澄清、修改文件
(如果有)和所有已提供的参考资料以及有关附件,我方完全明白并认为此谈判文件没有倾向性,也不存在排斥潜在供应商的内容,我方同意谈判文件的相关条款和已完全理解并接受谈判文件的各项规定和要求及资金支付规定,对谈判文件的合理性、合法性不再有异议。
我方已完全明白谈判文件的所有条款要求,并xx如下:
一、按谈判文件提供的全部货物与相关服务的响应总价详见《报价一览表》。二、本响应文件的有效期为响应截止时间起 60 天。如成交,有效期将延至
服务终止日为止。在此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均至投标截止日有效,如有在投标有效期内失效的,我方承诺在中标后补齐一切手续,保证所有资格证明文件能在签订采购合同时直至采购合同终止日有效。
三、我方明白并同意,在规定的谈判响应时间截止之后,响应有效期之内撤销谈判响应的, 则我方承担违背响应承诺的责任追究。
四、我方同意按照贵方可能提出的要求而提供与谈判响应有关的任何其它数据、信息或资料。
五、我方理解贵方不一定接受最低响应报价。
六、我方如果成交,将保证履行谈判文件及其澄清、修改文件(如果有)中的全部责任和义务,按质、按量、按期完成《采购项目要求》及《合同书》中的全部任务。
七、我方在此保证所提交的所有文件和全部说明是真实的和正确的。
八、我方响应报价已包含应向知识产权所有权人支付的所有相关税费,并保证采购人在中国 使用我方提供的货物时,如有第三方提出侵犯其知识产权主张的,责任由我方承担。
九、我方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承诺如下: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
2. 我方已依法缴纳了各项税费及社会保险费用,如有需要,可随时向采购人提供近六个月内的相关缴费证明,以便核查。
3. 我方已依法建立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如有需要,可随时向采购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便核查。
4.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5. 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以上内容如有虚假或与事实不符的,谈判小组可将我方做无效响应处理,我方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十、我方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十一、我方对在本函及响应文件中所作的所有承诺承担法律责任。所有与本项目谈判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请联系:
地 址: | . 邮政编码: | . | |
供应商代表姓名: | . 职 务: | . | |
手 机: | . 固定电话: | . |
注: 供应商代表应为参加谈判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代表。
供应商名称(并加盖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2.2 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
单位名称:
地址: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本人系 供应商名称 的法定代表人。就参加贵方项目编号为 项目编号
的 项目名称 竞争性谈判项目的响应报价,签署上述项目的响应文件及合同 的执行、完成、服务和保修,签署合同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
特此证明。
【此处请粘贴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需清晰反映身份证有效期限】
供应商名称(并加盖公章):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说明:法定代表人参加本竞争性谈判项目响应的的,仅须出具此证明书。
2.3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本人 法人姓名 系 供应商名称 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 姓名,职 务 以我方的名义参加贵方 竞争性谈判项目的响应报价,并代表我方全权办理针对上述项目的谈判、响应文件澄清、签约等一切具体事务和签署相关文件。
我方对被授权人的签名事项负全部责任。
在贵方收到我方撤销授权的书面通知以前,本授权书一直有效。被授权人在授权书有效期内签署的所有文件不因授权的撤销而失效。除我方书面撤销授权外,本授权书自响应截止之日起直至我方的响应文件有效期结束前始终有效。
被授权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面) |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反面) |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身份证(正面) |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身份证(反面) |
供应商名称: (全称) (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加盖名章)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 (签字或加盖名章)
2.4 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企业提供)
(2)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事业单位提供)
(3)执业许可证。(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提供)
(4)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个体工商户提供)
(5)自然人身份证明。(自然人提供)
(6)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民办非企业单位提供)
2.5 财务状况报告相关材料
(1)供应商是法人(法人包括企业法人、机关法人、事业单位法人和社会团体法人),提供本单位:
①2020 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其附注;
②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③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的证明文件和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
注:仅需提供序号①~③其中之一即可。
(2)供应商(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提供本单位:
①2020 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其附注;
②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③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的证明文件和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
注:仅需提供序号①~③其中之一即可
2.6、依法缴纳税收相关材料
参加本次政府采购项目谈判响应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缴纳税收凭据。(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依法免税)
2.7、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参加本次政府采购项目谈判响应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缴纳社会保险凭据。(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 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2.8 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
声 明
x公司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重大违法记录,是指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特此声明。
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单位名称(xx):日 期: 年 月 日
2.9 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供应商属于该类型的提供,否则不提供)
2.9.1、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
本公司xxxx,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
﹝2020﹞ 46 号)的规定,本公司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 本公司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具体情况如下:
1、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规定的划分标准,本公司属于互联网及相关服务行业;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x元,资产总额为 x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2、本公司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企业名称(xx):日 期:
说明:
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2、中小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不得享受相关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2.9.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x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 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 项目采购
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单位名称(xx):日 期:
注:1.供应商符合中小型、微型企业的须填写以上相应声明函,并附其它相关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或图片);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不需提供其它相关证明材料。
2.供应商属于监狱企业的不需填写此声明函,须附由省级及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原件扫描件(或图片)。
2.10 与参加本项目响应的其他供应商之间,单位负责人不为同一人并且不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承诺函
(承诺函格式自拟)。
2.11 信用信息查询截图
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xxx.xxxxxxxxxxx.xxx.xx)失信被执行 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 xxxx.xxx.xx)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 “中国社
会组织政务服务平台”网站(xxx.xxxxxxxx.xxx.xx)严重违法失信社会
组织名单的供应商(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1)查询渠道:
①“信用中国”网站(xxx.xxxxxxxxxxx.xxx.xx)
③“中国社会组织政务服务平台”网站(xxx.xxxxxxxx.xxx.xx)(仅查询社会组织);
(2)截止时间:8 月 26 日及以后;
(3)信用信息的使用原则:经谈判小组认定的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严重
违法失信社会组织名单的供应商,将拒绝其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附件 3:监理大纲
格式自拟
附件 4:其他材料(如果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