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凌云县加尤镇板塘肉鸡养殖基地示范点工程项目项目编号:BSZC2022-C2-270283-ZPGJ
智埔国际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竞争性磋商文件
项目名称:凌云县加尤镇板塘肉鸡养殖基地示范点工程项目项目编号:BSZC2022-C2-270283-ZPGJ
━━━━━━━━━━━━━━━━━━━━━━━━━━━━采购单位:凌云县加尤镇人民政府
采购代理机构:智埔国际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二〇二二年十一月
目 录
第一章 竞争性磋商公告 2
项目概况
凌云县加尤镇板塘肉鸡养殖基地示范点工程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
(xxxxx://xxx.xxxxxx.xx/)(下载)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并于 2022 年 11 月 25 日 09 时 00 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智埔国际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凌云县加尤镇板塘肉鸡养殖基地示范点工程项目(项目编号:BSZC2022-C2-270283-ZPGJ)竞争性磋商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BSZC2022-C2-270283-ZPGJ
项目名称:凌云县加尤镇板塘肉鸡养殖基地示范点工程项目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人民币捌拾伍万零捌佰捌拾壹元壹角贰分(¥850881.12元)最高限价:人民币捌拾伍万零捌佰捌拾壹元壹角贰分(¥850881.12元)
采购需求:新建鸡棚 1 座,水池 1 座,道路硬化等(具体情况以采购设计图纸为准)合同履行期限:1 个月。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竞标。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供应商为中小企业/小微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履约能力;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贰级以上(含贰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本项目提供过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上述服务以外的其他采购活动。
5.对在“信用中国”网站(xxx.xxxxxxxxxxx.xxx.xx) 、中国政府采购网(xxx.xxxx.xxx.xx)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三、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时间:2022 年 11 月 14 日至 2022 年 11 月 21 日,每天午 08:00 至 12:00,下午 15:00 至 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采云”平台(xxxxx://xxx.xxxxxx.xx/)(下载)。
方式:网上下载。本项目不发放纸质采购文件,供应商可自行在“政采云”平台(http:
//xxx.xxxxxx.xx)下载采购文件(操作路径:登录“政采云”平台-项目采购-获取采购文件-找到本项目-点击“申请获取采购文件”),电子响应文件制作需要基于“政采云”平台(http:
//xxx.xxxxxx.xx)获取的采购文件编制。售价:0 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2 年 11 月 25 日 09 时 00 分(北京时间)
地点:竞标人通过 CA 登录“政采云”网上招投标系统将电子响应文件加密后上传完成,实行在线竞标响应。(本项目不要求竞标人到达开标现场,但竞标人应派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准时在线出席电子开评标会议,随时关注开评标进度,如在开评标过程中有电子询标,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对电子询标函进行澄清回复)。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2 年 11 月 25 日 09 时 00 分后(北京时间)
地点:竞标人通过 CA 登录“政采云” 网上招投标系统实行在线解密开启。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实行电子投标,供应商应按照本项目采购文件和政采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加密并提交响应文件。供应商在使用系统参与竞标过程中遇到涉及平台使用的任何问题,可致电政采云平台技术支持热线咨询,联系方式:000-000-0000。
2.供应商应及时完成 CA 申领和绑定(见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办事服务—下载专区-政采云 CA 证书办理操作指南)
3.本项目通过”政采云” 网上招投标系统实行在线竞标响应(电子投标),为确保网上操作合法、有效和安全,供应商在参加项目竞标前,应在“政采云”平台完成信息注册及身份认证,确保在电子投标过程中能够对相关数据电文进行加密和使用电子签章。使用“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需要提前申领 CA 数字证书,办理好 CA 数字证书后,请下载广西壮族自治区全流程电子招投标项目管理系统--供应商客户端。
4.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 CA 数字证书、CA 证书故障、操作不当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5.响应文件网上递交截止后,政采云(电子标系统)自动提取所有响应文件,各供应商须在开启程序开始后 30 分钟内对上传政采云的响应文件进行解密,所有供应商在规定的解密时限内解密完成或解密时限结束后,我公司开启响应文件;供应商超过解密时限的,系统默认自动放弃。
6.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关于我区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
策的通知》。
7.网上公告媒体查询: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xxxx://xxxx.xxxx.xxx.xx/)。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凌云县加尤镇人民政府
项目联系人:xxx 联系电话:0000-0000000联系地址:凌云县加尤镇加尤村场坝三组
2、采购代理机构:智埔国际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百色市右江区龙腾路龙晟国际写字楼 3 楼 301 号项目联系人:xxx 联系电话:0000-0000000
邮 编:533000
3、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凌云县财政局 联系电话:0000-0000000
智埔国际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2022 年 11 月 14 日
项号 | 条款号 | 内 容 规 格 |
1 | 1.1 | 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BSZC2022-C2-270283-ZPGJ 项目名称:凌云县加尤镇板塘肉鸡养殖基地示范点工程项目 建设内容:新建鸡棚 1 座,水池 1 座,道路硬化等(具体情况以采购设计图纸为准) 建设地点:凌云县加尤镇 最高限价:人民币捌拾伍万零捌佰捌拾壹元壹角贰分(¥850881.12元) |
2 | 2.1 | 资金来源:2022 年提前批衔接资金 |
3 | 3.1 | 供应商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供应商为中小企业/小微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履约能力;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贰级以上(含贰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类)。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本项目提供过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上述服务以外的其他采购活动。 5.对在“信用中国”网站(xxx.xxxxxxxxxxx.xxx.xx) 、中国政府采购网(xxx.xxxx.xxx.xx)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 动。 |
4 | 7.1 | 现场勘查:供应商自行现场勘查 |
5 | 13.1 | 竞标有效期为:竞标截止之日后 30 日历天 |
6 | 14.1 | 磋商保证金:根据百政办电〔2021〕34 号《百色市 2021 年持续优化营商环境行动方案》精神,本项目无需缴纳竞标保证金。 |
7 | 15.4 | 响应文件格式:资格审查部分、报价部分、商务技术部分三部分组成, 分别对应上传至政采云系统。 |
8 | 16.1 | 响应文件形式:磋商供应商应准备电子响应文件。 电子响应文件是指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完成响应文件编制后生成并加密的数据电文形式的电子加密响应文件。 响应文件编制:供应商应先安装“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并按照本 竞争性磋商文件格式要求和“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要求,通过“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编制并加密响应文件。 | ||||
9 | 19.1 | 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磋商时间:本项目不要求竞标人到达开标现场,竞标人应派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2022 年 11 月 25 日 09 时 00 分准时在线“政府采购云平台”出席电子开评标会议,随时关注开评标进度,如在开评标过程中有电子询标,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对电子询标函进行澄 清回复) | ||||
10 | 23 | 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 ||||
11 | 工程报价方式:工程量清单(清单计价法) | |||||
12 | 24 | 履约保证金金额:根据百政办电〔2021〕34 号《百色市 2021 年持续优化 营商环境行动方案》精神,本项目无需缴纳履约保证金。 | ||||
13 | 25.1 | 合同签订要求: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贯彻落实政府采购优化营商环境百日攻坚行动方案的通知》(桂财采〔2020〕49 号)规定,竞标人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 25 个自然日内与与采购人签订合同。采购合同自签订之日起两个工作日内,采购人或供应商必须将合同副本报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和代理机构备案,并将政府采购合同在广西壮族 自治区政府采购网上公告(涉密除外)。 | ||||
14 | 27.1 | 采购代理服务费标准:代理服务费按桂价费字〔2011〕55 号文件“工程类”标准计取,由成交人在领取通知书时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支付[成交价低于 100 万按成交金额的百分之一(1%)计费,100 万以上的代理服 务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计费]。具体标准如下: | ||||
中标金额 x率 | 货物招标 | 服务招标 | 工程招标 | |||
100 万元以下 | 1.5% | 1.5% | 1.0% | |||
100~500 万元 | 1.1% | 0.8% | 0.7% | |||
500~1000 万元 | 0.8% | 0.45% | 0.55% | |||
1000~5000 万元 | 0.5% | 0.25% | 0.35% | |||
15 | 29.2 | 接收质疑函方式:以书面形式。 质疑联系部门及联系方式:智埔国际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通讯地址:百色市右江区龙腾路龙晟国际写字楼 3 楼 301 号。 业务时间:每天上午 8 时 00 分到 12 时 00 分,下午 3 时 00 分到 6 时 00 |
分,双休日和法定节假日不办理业务。 | ||
16 | 信用查询:根据《关于做好政府采购有关信用主体标识码登记及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桂财采〔2016〕37),由采购代理机构对第一成交候选人进行信用查询: (1)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xxx.xxxxxxxxxxx.xxx.xx)、中国政府采购网(xxx.xxxx.xxx.xx)等; (2)查询截止时点:成交通知书发出前; (3)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方式:在查询网站中直接打印查询记录,打印材料作为采购活动资料保存。 (4)信用信息使用规则:对在“信用中国”网站 (xxx.xxxxxxxxxxx.xxx.xx)、中国政府采购网(xxx.xxxx.xxx.xx)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 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取消其成交候选人资格。 | |
17 | 1.本文件中描述供应商的“公章”是指根据我国对公章的管理规定,用供应商法定主体行为名称制作的印章,除本文件有特殊规定外,供应商的财务章、部门章、分公司章、工会章、合同章、竞标专用章、业务专用章及银行的转账章、现金收讫章、现金付讫章等其他形式印章均不能代替公章。 2.供应商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时,本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法定代表人指负责人或者自然人。本竞争性磋商文件所称负责人是指参加竞标的其他组织营业执照上的负责人,本竞争性磋商文件所称自然人指参与竞标的自然人本人。 3.本文件中描述供应商的“签字”是指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委 托代理人亲自在文件规定签署处亲笔写上个人的名字的行为,私章、签字章、印鉴、影印等其他形式均不能 |
1.1 项目的说明(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2. 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
2.1 本项目的资金来源为 2022 年提前批衔接资金,资金已落实,并将资金用于本项目合同项下的合格支付。
3. 供应商资质与合格条件的要求
3.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3.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供应商为中小企业/小微企业。
3.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履约能力;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贰级以上(含贰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B 类)。
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本项目提供过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上述服务以外的其他采购活动。
3.5.对在“信用中国”网站(xxx.xxxxxxxxxxx.xxx.xx) 、中国政府采购网 (xxx.xxxx.xxx.xx)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3.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进行竞标。
4. 保密
4.1 参与竞标活动的各方应对竞争性磋商文件和响应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5. 语言文字及计量单位
5.1 除专用术语外,与竞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6. 竞标费用
6.1 供应商准备和参加竞标活动所发生的一切费用自理,不管竞标结果如何,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
7. 现场勘查
7.1 建议供应商自行对项目现场和其周围环境进行现场勘查,以获取有关编制响应文件和签署实施项目合同所需的各种资料。供应商应承担现场勘查的责任和风险。勘查现场的费用由供应商自己承担。
8. 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组成
8.1 竞争性磋商文件包括下列内容:
第一章 竞争性磋商公告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
第三章 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第四章 报价编制说明及依据
第五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第六章 响应文件格式 第七章 技术规范
第八章 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另附)
根据本章第 9 条、第 10 条对竞争性磋商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
8.2 供应商应认真审阅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所有的供应商须知、合同条件、规定格式、技术规范或技术要求、图纸。如果供应商编制的响应文件不能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责任由供应商自负。实质上不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响应文件将被采购人拒绝,并作无效响应文件处理。
9. 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9.1 供应商应认真阅读竞争性磋商文件的采购需求,如发现需求中有误或要求不合理的,供应商必须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
9.2 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磋商小组可以对已发出的竞争性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磋商小组应当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 5 个工作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接收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不足 5 个工作日的,应当顺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
10. 澄清和修改的答复
供应商接电话通知后到采购代理机构处领取以上澄清答复(或补充通知、更改通知等),或在网上查询,如在电话通知后 24 小时内不上门领取的,则视为已在网上查询收到。该澄清或修改的内容为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供应商在每一次收到澄清答复或补充通知后应立即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确认已收到该澄清答复或补充通知。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负责。(电话通知时以供应商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所留电话通知,如供应商所留电话有误或打不通等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负责)。
11. 响应文件的组成
11.1 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
11.1.1 资格审查部分
(1)诚信声明;(加盖公章)
(2)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加盖公章)
(3)有效的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4)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5)响应文件签署有效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代理人有效的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委托代理时必须提供,并加盖公章)
(6)有效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有效的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加盖公章)
(7)拟投入项目经理有效的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证书、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中级及以上职称证复印件,在供应商单位为其缴纳社保凭证(提供 2022 年 7 月至 2022 年 9 月社保证明);(加盖公章)
(8)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的交纳与使用承诺书;(加盖公章)(按桂劳社发[2009]50 号文件执行)
(9)供应商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2022 年 7 月至 2022 年 9 月连续 3 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凭据复印件;依法免税的,必须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从取得营业执照时间起到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为止不足要求月数的,只需提供从取得营业执照起的依法缴纳税收相应证明文件);(必须提交,加盖公章,新成立的企业请按实际提供)
(10)供应商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2022 年 7 月至 2022 年 9 月连续 3 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缴费凭证(专用收据或者社会保险缴纳清单)复印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必须提供相应文件证明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从取得营业执照时间起到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为止不足要求月数的只需提供从取得营业执照起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应证明文件];(加盖公章)
(11)提供 2021 年度审计报告或财务会计报表(新成立单位按实际提供)(必须提供,同时要加盖单位公章,否则竞标无效 )
(12)无在建项目承诺书:由供应商出具的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无在建项目承诺书;
(加盖公章)
(13)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承诺书;(加盖公章)
(14)提供本单位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加盖公章)
11.1.2 商务部分
(1)竞标函;(加盖公章)
(2)竞标响应表;(加盖公章)
(3)已标价工程量清单;(加盖公章)
11.1.3 技术标
(1)施工组织设计;(加盖公章)
(2)项目管理机构配备。(加盖公章)
11.2. 农民工工资保障金承诺书
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中出具农民工工资保障金承诺书,主要承诺以下内容:
⑴供应商成交后七个工作日内,按成交金额的 2%且不多于 80 万元的农民工工资保障金足额交纳到指定的帐户;
⑵如供应商成交后不按桂劳社发[2009]50 号文件执行,足额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视为无效响应文件,取消其成交资格。
11.3 供应商应按照采购人提供的响应文件格式和顺序,自行编制响应文件,但表格可以按同样格式扩展。
12. 竞标报价
12.1 供应商应按第四章“报价编制说明及依据”的要求进行报价。
12.2 供应商在竞标截止时间前修改竞标函中的竞标总报价,应同时修改工程量清单中的相应报价。此修改须符合本章第 18 条的有关要求。
12.3 竞标报价(包含首次报价、最后报价)超过所竞标项目规定的采购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其响应文件将作无效处理。
13. 竞标有效期
13.1 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竞标有效期内,供应商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响应文件。
13.2 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竞标有效期的,采购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供应商延长竞标有效期。
14. 磋商保证金
根据百政办电〔2021〕34 号《百色市 2021 年持续优化营商环境行动方案》精神,本项目无需缴纳竞标保证金。
15. 响应文件的编制
15.1 响应文件应按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其中,竞标函附录在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更有利于采购人的承诺。
15.2 响应文件应当对竞争性磋商文件有关工期、竞标有效期、质量要求、技术标准和要求、竞标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
15.3 响应文件应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并加盖法人单位公章,响应文件中要求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的项目须按要求签字确认。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响应文件须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响应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须加盖单位章或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确认。
15.4 响应文件应按资格审查部分、商务部分、技术部分分别编制,资格审查部分、商务部分、技术部分对应上传至政采云系统。
15.5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本竞争性谈判文件所涉及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的内容,如果谈判单位没有法定代表人电子签章,涉及到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的内容,谈判单位可以线下签字或盖章后扫描上传。
16. 响应文件的形式
16.1 谈判供应商应准备电子响应文件。
电子响应文件是指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完成响应文件编制后生成并加密的数据
电文形式的电子加密响应文件。
17. 响应文件的递交
17.1 本项目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xxx.xxxxxx.xx)”实行在线竞标响应(电子投标),谈判供应商应当在上传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将生成的“电子加密响应文件”上传提交至“政府采购云平台”。
17.2 供应商进行电子投标应安装客户端软件,并按照采购文件和电子交易平台的要求编
制并加密谈判响应文件。供应商未按规定加密的谈判响应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18. 响应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供应商应当在截止时间前完成响应文件的上传、提交,并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响应文件。补充或者修改响应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上传、递交。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上传、递交的,视为撤回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递交的响应文件,“政府采购云平台”将予以拒收。
19. 1 磋商时间和地点
本项目不要求竞标人到达开标现场,竞标人应派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准时在线“政府采购云平台”出席电子开评标会议,随时关注开评标进度,如在开评标过程中有电子询标,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对电子询标函进行澄清回复)。
19.2 磋商小组
19.1 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共 3 人单数组成,其中评审专家人数不得少于磋商小组成员总数的 2/3。采购人代表不得以评审专家身份参加本部门或者本单位采购项目的评审。采购代理机构人员不得参加本机构代理的采购项目的评审。
19.2 评审专家应当从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内相关专业的专家名单中随机抽取。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以及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以及情况特殊、通过随机方式难以确定合适的评审专家的项目,经主管预算单位同意,可以自行选定评审专家。技术复杂、专业性强的采购项目,评审专家中应当包含 1 名法律专家。
20.响应文件的开启
响应文件网上递交截止后,政采云(电子标系统)自动提取所有响应文件,各供应商须在开启程序开始后 30 分钟内对上传政采云的响应文件进行解密,所有供应商在规定的解密时限内解密完成或解密时限结束后,我公司开启响应文件;供应商超过解密时限的,系统默认自动放弃。
21.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
21.1 本项目的评审方法为综合评分法。
21.2 磋商小组按照“第三章 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响应文件进行评审。
21.确定成交供应商及结果公告
21.1 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评审结束后 2 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采购人确认。采购人应当在收到评审报告后 5 个工作日内,从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中,按照排序由高到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也可以书面授权磋商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采购人逾期未确定成交供应商且不提出异议的,视为确定评审报告提出的排序第一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
21.2 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成交供应商确定后 2 个工作日内,在省级以上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成交结果,同时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发出成交通知书前,应当对成交供应商信用进行查询,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取消其成交资格,并确定排名第二的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排名第二的成交候选人因上述规定的同样原因被取消成交资格的,采购人可以确定排名第三的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以此类推。以上信息查询记录及相关证据与磋商文件一并保存。
21.3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认为供应商对采购过程、成交结果提出的质疑成立且影响或者可能影响成交结果的,合格供应商符合法定数量时,可以从合格的成交候选人中另行确定成交供应商的,应当依法另行确定成交供应商;否则应当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21.4 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人放弃成交、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采购人可以确定排名第二的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排名第二的成交候选人因前款规定的同样原因不能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确定排名第三的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以此类推。
22. 评标内容的保密
22.1 在评标活动中,凡属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竞标的有关资料及有关授予合同的信息,都不应向供应商或与评标无关的其他人泄露。
22.2 在响应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以及授予合同的过程中,供应商对采购人和磋商小组成员施加影响的任何行为,都将导致被取消竞标资格。
23. 成交通知
23.1 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在成交结果公示的同时向成交人发出成交通知书。
23.2 在该通知书(以下合同条件中称“成交通知书”)中给出采购人对成交的供应商按本合同施工、竣工和保修工程的成交价(以下合同条件中称为“合同价格”),以及工期、质量和有关合同签订的日期、地点。
24.3 成交通知书为合同的组成部分。
25.4 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应及时将未成交的结果通知其他供应商。
24. 履约保证金
根据百政办电〔2021〕34 号《百色市 2021 年持续优化营商环境行动方案》精神,本项目无需缴纳履约保证金。
25. 签订合同
25.1 成交供应商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按须知前附表规定向采购人出示相关证明材料,经采购人核验合格后方可签订合同。
25.2 签订合同时间:按成交通知书的规定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25.3 成交供应商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成交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成交供应商不得参加对该合同项重新开展的采购活动。
26.政府采购合同公告
根据 2021 年广西壮族自治区优化营商环境相关要求,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
日起 2 个工作日内,将政府采购合同通过委托的代理机构在广西政府采购网上公告,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
27. 成交代理服务费
27.1 代理服务费按桂价费字〔2011〕55 号文件“工程类”标准计取,由成交人在领取通知书时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支付[成交价低于 100 万按成交金额的百分之一(1%)计费,100万以上的代理服务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计费]。具体标准如下:
采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
x率 服务 类型 成交金额(万元) | 货物招标 | 服务招标 | 工程招标 |
100 万元以下 | 1.5% | 1.5% | 1.0% |
100-500 万元 | 1.1% | 0.8% | 0.7% |
500-1000 万元 | 0.8% | 0.45% | 0.55% |
1000-5000 万元 | 0.5% | 0.25% | 0.35% |
5000 万元-1 亿元 | 0.25% | 0.1% | 0.2% |
1-5 亿元 | 0.05% | 0.05% | 0.05% |
5-10 亿元 | 0.035% | 0.035% | 0.035% |
10-50 亿元 | 0.008% | 0.008% | 0.008% |
50-100 亿元 | 0.006% | 0.006% | 0.006% |
100 亿元以上 | 0.004% | 0.004% | 0.004% |
注:采购代理服务收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
28. 废标
28.1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以废标:
⑴竞标截止时间止,供应商不足 3 家的;
⑵评标过程中符合专业条件或者对竞争性磋商文件作出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
⑶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⑷供应商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⑸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29. 询问、质疑和投诉
29.1 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 3 个工作日内对供应商依法提出的询问作出答复。
29.2 供应商认为竞争性磋商文件、采购过程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接收质疑函的方式、联系部门、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等信息详见本须知前附表。具体质疑起算时间如下:
(1)对可以质疑的竞争性磋商文件提出质疑的,为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之日;
(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
(3)对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29.3 供应商提出的询问或者质疑超出采购人对采购代理机构委托授权范围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告知供应商向采购人提出。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应当配合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答复供应商的询问和质疑。
29.4 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必须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
(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
(4)事实依据;
(5)必要的法律依据;
(6)提出质疑的日期。
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者xx,并加盖公章。
29.5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认为供应商质疑不成立,或者成立但未对成交结果构成影响的,继续开展采购活动;认为供应商质疑成立且影响或者可能影响成交结果的,按照下列情况处理:
(一)对采购文件提出的质疑,依法通过澄清或者修改可以继续开展采购活动的,澄清或者修改采购文件后继续开展采购活动;否则应当修改采购文件后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二)对采购过程或者成交结果提出的质疑,合格供应商符合法定数量时,可以从合格的成交候选人中另行确定成交供应商的,应当依法另行确定成交供应商;否则应当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质疑答复导致成交结果改变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将有关情况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
29.6 投诉的权利。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 15 个工作日内向《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 94 号)第六条规定的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30. 解释权
x竞争性磋商文件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以及参照国际惯例编制,解释权属本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
第三章 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一、评审程序和评审方法
1.资格审查
响应文件开启后,磋商小组依法对供应商的资格证明文件进行审查。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资格审查,参加本次竞标的供应商均要通过资格审查才能获得进入符合性审查环节。资格审查内容为:
(1)诚信声明;(加盖公章)
(2)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加盖公章)
(3)有效的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4)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5)响应文件签署有效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代理人有效的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委托代理时必须提供,并加盖公章)
(6)有效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有效的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加盖公章)
(7)拟投入项目经理有效的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证书、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中级及以上职称证复印件,在供应商单位为其缴纳社保凭证(提供 2022 年 7 月至 2022 年 9 月社保证明);(加盖公章)
(8)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的交纳与使用承诺书;(加盖公章)(按桂劳社发[2009]50 号文件执行)
(9)供应商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2022 年 7 月至 2022 年 9 月连续 3 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凭据复印件;依法免税的,必须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从取得营业执照时间起到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为止不足要求月数的,只需提供从取得营业执照起的依法缴纳税收相应证明文件);(必须提交,加盖公章,新成立的企业请按实际提供)
(10)供应商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2022 年 7 月至 2022 年 9 月连续 3 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缴费凭证(专用收据或者社会保险缴纳清单)复印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必须提供相应文件证明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从取得营业执照时间起到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为止不足要求月数的只需提供从取得营业执照起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应证明文件];(加盖公章)
(11)提供 2021 年度审计报告或财务会计报表(新成立单位按实际提供)(必须提供,同时要加盖单位公章,否则竞标无效 )
(12)无在建项目承诺书:由供应商出具的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无在建项目承诺书;
(加盖公章)
(13)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承诺书;(加盖公章)
(14)提供本单位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加盖公章)
以上证件复印件需加盖竞标单位公章,上述内容任何一项缺或无效均会被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通过资格审查的合格供应商不足 3 家的,不得进入符合性审查环节,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2.符合性审查
2.1 在详细评审之前,磋商小组将首先审定每份响应文件是否在实质上响应了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所谓实质上响应,是指响应文件应与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所有实质性条款、条件和要求相符,无显著差异或保留,或者对合同中约定的供应商的权利和供应商义务方面造成重大的限制,纠正这些显著差异或保留将会对其他实质上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响应文件的产生不公正的影响。
2.2 如果响应文件实质上不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某项要求,磋商小组将予以拒绝,并且不允许供应商通过修改或撤销其不符合要求的差异或保留,使之成为具有响应性的竞标。
2.3 响应文件的澄清
为了有助于响应文件的审查、评价和比较,评审委员会可以个别地要求供应商澄清其响应文件。有关澄清的要求与答复,应以电子询标函形式进行。
2.5 响应文件计算错误的修正
2.5.1 磋商小组将对确定为实质上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响应文件进行校核,看其是否有计算上或累计上的算术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
⑴如果用阿拉伯数字表示的数额与用汉语文字表示的数额(人民币大写)不一致时,以汉语文字数额(人民币大写)为准。
⑵当单价与工程量的乘积与合价之间不一致时,以标出的单价为准。除非磋商小组认为有明显的小数点错位,此时应以标出的合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2.5.2 按上述修改错误的方法,调整响应文件中的竞标报价。经供应商确认同意后,调整后的报价对供应商起约束作用。如果供应商不接受修正后的竞标报价则其竞标将被拒绝,视为无效竞标。
2.6 磋商小组将仅对初评合格的供应商进行终评。
2.7 磋商小组对响应文件进行评审,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由磋商小组告知有关供应商。磋商小组从符合磋商文件规定的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名单中确定不少于 3 家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2.8 通过符合性审查的合格供应商不足 3 家的,不得进入磋商环节,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3.磋商
3.磋商的程序
3.1 磋商小组按照“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确定的顺序,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
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符合磋商资格的供应商必须在接到磋商通知后规定时间内参加磋商,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磋商的视同放弃参加磋商权利,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
3.2 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技术标准及服务要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可能实质性变动的内容为技术标准及服务要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
3.3 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由磋商小组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
3.4 供应商必须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委托代理人签字的,若委托代理人不是响应文件中授权的委托代理人时,必须同时出示有效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必须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参加磋商的供应商未在规定时间内重新提交响应文件的,视同退出磋商,其响应文件作无效处理。
3.5 磋商中,磋商的任何一方不得透露与磋商有关的其他供应商的技术资料、价格和其他信息。
3.6 采购代理机构对磋商过程和重要磋商内容进行记录,磋商双方在记录上签字确认。
3.7 磋商过程中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供应商可以在开启前补充、修改。
3.8 对磋商过程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审查,通过审查的合格供应商不足 3 家的,除本章第 3.8 条的情形外,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4. 最后报价
4.1 磋商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的,磋商结束后,由磋商小组要求所有继续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密封提交最后报价,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不得少于 3 家,否则必须重新采购。
4.2 磋商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需经磋商由供应商提供最后技术方案或者解决方案的,磋商结束后,由磋商小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 3 家以上供应商的技术方案或者解决方案,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密封提交最后报价。
4.3 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
4.4 已经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退出磋商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
4.5 供应商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的,视为退出磋商,其响应文件作无效处理。
4.6 磋商小组收齐最后报价后统一开启,磋商小组对最后报价进行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的审查。
4.7 响应文件最后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本章第 2.4 条的规定修正。
4.8 修正后的报价出现下列情形的,按无效响应处理:
(1)供应商不确认的;
(2)经供应商确认修正后的竞标报价(包含首次报价、最后报价)超过所竞标分标规定的采购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如本项目公布了最高限价);
(3)经供应商确认修正后的竞标报价(包含首次报价、最后报价)超过分项采购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如本项目公布了最高限价)。
4.9 经供应商确认修正后的最后报价作为评审及签订合同的依据。
4.10 最后报价结束后,磋商小组不得再与供应商进行任何形式的商谈。
(注:如供应商的最后报价有变化,请提供完整的最后报价清单。) 5.比较与评价
5.1 评审方法:综合评分法。
5.2 经磋商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
5.3 评审时,磋商小组各成员应当独立对每个有效响应的文件进行评价、打分,然后汇总每个供应商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
(1)磋商小组按照磋商文件中规定的评审标准计算各供应商的报价得分。项目评审过程中,不得去掉最后报价中的最高报价和最低报价。
(2)各供应商的得分为磋商小组所有成员的有效评分的算术平均数。
5.4 评审价为供应商的最后报价进行政策性扣除后的价格,评审价只是作为评审时使用。最终成交供应商的成交金额等于最后报价(如有修正,以确认修正后的最后报价为准)。
5.5 由磋商小组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 3 名以上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
5.6 评审报告应当由磋商小组全体人员签字认可。磋商小组成员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磋商小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采购程序继续进行。对评审报告有异议
的磋商小组成员,应当在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由磋商小组书面记录相关情况。磋商小组成员拒绝在报告上签字又不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审报告。
二、评审标准
序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因素具体内容 | 分值 |
1 | 价格分 | 1、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的扶持政策,评审价=最后报价。 2、有效报价范围:为磋商总价低于或等于磋商控制价,通过资格评审、符合性评审合格,经评标委员会审定不存在严重不xx、不合理、不低于其企业成本的供应商磋商总价。 3、将有效报价范围内的最低评标价作为磋商基准价。 价格分计算公式: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最后报价)×30 分 | 30 分 |
2 | 技术分 | 评审因素 | |
2.1 | 项目管理机构(5 分) | 1、项目经理任职资格 (1)项目经理注册资格:具备建筑工程注册建造师且为工程师的,得 2 分。 备注:拟派任项目经理必须与资格审查合格通过的项目经理在名称、专业、资格等级等方面一致。 (须提供投标人为其缴纳 2022 年 7 月至 2022 年 9 月社会保险的证 明材料,未提供的不予计分。) | 2 分 |
2、其他主要人员 根据拟投入本工程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材料员配备及持证上岗情况(技术负责人提供职称证书)。优秀得 3 分, 良好得 1.5 分,中等得 0.5 分。 基本要求:人员齐备、专业配套应与资格审查提供的人员配备相一致,且具备相关岗位证书(拟派驻本项目的技术负责人应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件,安全员、施工员、质量员、材料员应具有相应岗位资格证书。 优:拟投入本工程主要管理人员完全满足施工需要,并有一定储备。良:拟投入本工程主要管理人员完全满足施工需要。 中:拟投入本工程主要管理人员基本满足施工需要。 | 3 分 | ||
2.2 | 施工组织设 | 1、主要施工方法 | 10 分 |
6.评审依据:磋商小组将以磋商响应文件为评审依据,对供应商的报价、技术、商务等方面内容按百分制打分。(计分方法按四舍五入取至百分位)
计(60 分) | 优(10 分):各主要分部施工方法符合项目实际,须有详尽的施工技术方案,工艺先进、方法科学合理、可行,能指导具体施工并确保安全。 良(6 分):各主要分部施工方法符合项目实际,须有详尽的施工技术方案,工艺一般、方法可行,能指导具体施工并确保安全。中(3 分):各主要分部施工方法符合项目实际,须有较详尽的施 工技术方案,工艺一般、方法可行,能指导具体施工并确保安全。 | ||
2、拟投入的主要物资计划 优(10 分):投入的施工材料有详细的组织计划且计划周密,数量、选型配置、进场时间安排合理,满足施工需要。 良(6 分):投入的施工材料有组织计划且计划较好,数量、选型配置、进场时间安排合理,基本满足施工需要。 中(3 分):投入的施工材料有组织计划且计划一般,数量、选型 配置、进场时间安排合理,基本满足施工需要。 | 10 分 | ||
3、拟投入的主要施工机械、设备计划 优(10 分):投入的施工机械、设备、机具有详细的组织计划且计划周密,设备数量、选型配置、进场时间安排合理,满足施工需要。良(6 分):投入的施工机械、设备、机具有组织计划且计划较好,设备数量、选型配置、进场时间安排合理,基本满足施工需要。 中(3 分):投入的施工机械、设备、机具有组织计划且计划一般, 设备数量、选型配置、进场时间安排合理,基本满足施工需要。 | 10 分 | ||
4、劳动力安排计划 优(10 分):各主要施工工序有详细周密的劳动力安排计划,有各工种劳动力安排计划,劳动力投入合理,满足施工需要。 良(6 分):各主要施工工序有劳动力安排计划,有各工种劳动力安排计划,劳动力投入合理,基本满足施工需要。 中(3 分):各主要施工工序有劳动力安排计划,有各工种劳动力 安排计划,劳动力投入基本合理,基本满足施工需要。 | 10 分 | ||
5、确保工程质量的技术组织措施 优(10 分):有专门的质量技术管理班子和制度,且人员配备合理,制度健全。主要工序质量技术保证措施和手段科学合理,自控体系完整,能有效保证技术质量,承诺的质量标准优于招标文件要求。良(6 分):有专门的质量技术管理班子和制度,且人员配备合理, 制度健全。主要工序的质量技术保证措施和手段一般,自控体系较 | 10 分 |
完整,基本保证技术质量,达到承诺的质量标准。 中(3 分):有专门的质量技术管理班子和制度,且人员配备合理,制度健全。主要工序的质量技术保证措施和手段一般,自控体系一 般,基本保证技术质量,达到承诺的质量标准。 | |||
6、确保安全生产的技术组织措施 优(10 分):有专门的安全管理人员和制度,且人员配备合理,制度健全,各道工序安全技术措施针对性强,确保工程质量的技术组织措施符合实际且满足有关安全技术标准要求。现场防火、应急救援、社会治安安全措施得力。 良(6 分):有专门的安全管理人员和制度,且人员配备合理,制度健全,各道工序安全技术措施针对性一般,确保工程质量的技术组织措施符合实际且基本满足有关安全技术标准要求。现场防火、应急救援、社会治安安全措施较得力。 中(3 分):有专门的安全管理人员和制度,且人员配备合理,制度健全,各道工序安全技术措施针对性一般,确保工程质量的技术组织措施符合实际且基本满足有关安全技术标准要求。现场防火、 应急救援、社会治安安全措施一般。 | 10 分 | ||
3 | 商务分 | 评审因素 | |
3.1 | 项目业绩分 | 2020 年 1 月 1 日以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期止,供应商承接过同 类项目业绩,每项得 2.5 分,满分 5 分。[备注:在建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协议书复印件;已完成的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和竣工验收证明复印件,以竣工验收证明时间为准。] | 5 分 |
总得分=1+2+3 |
7.由磋商小组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 3 名以上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不计算价格折扣)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不计算价格折扣)相同的,按照技术方案优劣顺序推荐(按技术得分由高到低排序)。评审得分、最后报价(不计算价格折扣)、技术得分均相同的,由磋商小组随机抽取推荐。
1. 竞标价编制说明及依据
①《凌云县加尤镇板塘肉鸡养殖基地示范点工程项目》施工设计图及相关的标准、规范、技术资料;
②《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
(GB50500-2013)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细则、《建设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
(GB50854~50862-2013)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细则(修订本)》;
③2013 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消耗量定额》、2013 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费用定额》、2011 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工程拆除消耗量定额》;
④定额人工费及相关费率根据《关于调整建设工程定额人工费及相关费率的通知》(xxx[2018]19 号)进行调整;(xxx[2018]12 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调整建设工程计价增值税率的通知》;
⑤材料价格参照《百色市建设工程造价信息》2022 年第 7 期发布的凌云县信息除税价计取,凌云县信息价缺项的参照百色市或南宁市信息除税价进行计取,信息价没有的材料参照市场价计取。
2.竞标报价其他说明
2.1 本工程竞标报价采用工程量清单报价法
2.2 本工程采用固定综合单价,竞标报价为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出的各项支付金额的总和。
2.3 供应商所填报的各项基价中的各种材料单价在合同实施期间不因市场价格变化因素而变动,供应商在报价时应考虑各种因素和自己的承受能力。
2.4 因设计变更引起工程项目、工程量变化的,变更合同价款按下列方法进行:①因工程设计变更引起工程项目和工程量变化的,工程量清单报价表中有相同项目的按供应商的成交单价进行结算;工程量清单报价表中有类似项目的按类似项目成交单价结算;新增项目的单价有定额的套定额计算,材料价格则有信息价的按信息价,无信息的由发包人、承包人、监理人到市场询价确定;新增项目无定额可套的,由发包人、承包人、监理人到市场询价确定。新增项目单价确定后下浮 5%做为结算单价。②国家和本自治区政策性调整有关费用的标准的,按文件规定执行。
2.5 采购代理机构所提供的图纸,应认为已包括完成本工程的所有项目。凡设计图纸已指明的工程或完成图纸所示的附属工程、相关工程、衔接与后续工程所需的费用,竞标单位应计入相关项目的单价中。
2.6 供应商的临时占地(含半成品加工厂、料厂、拌和站、借弃土场、项目部驻地等)租用
x(含拆迁补偿)、临时用地的环保、恢复及所有临时性占地的青苗补偿及地面附着物发生的费用均由供应商负责;由于供应商原因引起工期延长造成供应商临时占地的租用费增加由供应商负责。以上费用在竞标价中自行考虑。
2.7 施工用的水、电供应由承包人通过现场勘察后自行确定。施工用水、电由承包人负责管、线路的铺、架设,并承担施工用电、用水施工期间的使用、维护和安全责任等。
2.8 有关土料的一切费用,包括挖、填、弃、运距以及运输过程中所发生的费用,以及土料场(包括弃土场)的林地补偿费、林木补偿费、林地安置补助费、森林植被恢复费、取土费、复垦费、运输道路修建费、临时占地费、青苗补偿费、维护费等,由供应商根据市场价格及本身所能承受的风险自行考虑。但土料场的土料必须试验合格并经设计、监理和发包人同意后方可用于本工程。
2.9 供应商在报价中所报的单价和合价,以及竞标报价汇总表中的价格均包括完成该工程项目的成本、利润、税金、开办费、安全生产xx施工增加费、技术措施费、设备吊装.运输.装卸费、大型机械进出场费、风险费、政策性文件规定费用等所有费用。
2.10 供应商可先到工地踏勘以充分了解工地位置、情况、道路、储存空间、装卸限制及任何其他足以影响承包价的情况,任何因忽视或误解工地情况而导致的索赔或工期延长申请将不被批准。
2.11 本项目竞标报价采用的币种为人民币。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制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
发包人(全称): 承包人(全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 工程施工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
1.工程名称: 。
2.工程地点: 。
3.工程立项批准文号: 。
4.资金来源: 。
5.工程内容: 。群体工程应附《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附件 1)。 6.工程承包范围:
。
计划开工日期: 年 月 日。计划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工期总日历天数: 天。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
工程质量符合 标准。四、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
1.签约合同价为:
人民币(大写) (¥ 元);其中:
(1)安全xx施工费:
人民币(大写) (¥ 元);
(2)材料和工程设备暂估价金额:
人民币(大写) (¥ 元);
(3)专业工程暂估价金额:
人民币(大写) (¥ 元);
(4)暂列金额:
人民币(大写) (¥ 元)。 2.合同价格形式: 。
承包人项目经理: 。六、合同文件构成
x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
(1)成交通知书(如果有);
(2)投标函及其附录(如果有);
(3)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
(4)通用合同条款;
(5)技术标准和要求;
(6)图纸;
(7)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
(8)其他合同文件。
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
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
1.发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筹集工程建设资金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
2.承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组织完成工程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不进行转包及违法分包,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工程维修责任。
3.发包人和承包人通过招投标形式签订合同的,双方理解并承诺不再就同一工程另行签订与合同实质性内容相背离的协议。
八、词语含义
x协议书中词语含义与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中赋予的含义相同。九、签订时间
x合同于 年 月 日签订。
本合同在 签订。十一、补充协议
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十二、合同生效
x合同自 生效。十三、合同份数
x合同一式 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发包人执 份,承包人执 份,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执一份,招标代理机构执一份。
发包人: (公章) 承包人: (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签字)
组织机构代码: 组织机构代码:
地 址: 地 址: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法定代表人: | 法定代表人: |
委托代理人: | 委托代理人: |
电 话: | 电 话: |
传 真: | 传 真: |
电子信箱: | 电子信箱: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账 号: | 账 号: |
采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7—0201)。
1.1 词语定义
1.1.1 合同
1.1.1.10 其他合同文件包括:1、本施工合同协议书、专用条款、通用条款;2、发包人 提供的经图审合格的施工图纸,设计变更,图纸会审记录,签证单等;3、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会议纪要等书面协议或其他文件;4、施工组织设计及相关的技术资料;5、行业标准、现行施工验收规范。
1.1.2 合同当事人及其他相关方
1.1.2.4 监理人:
名 称: ;
资质类别和等级: ;联系电话: ;
电子信箱: ;
通信地址: 。
1.1.2.5 设计人:
名 称: ;资质类别和等级: ;联系电话: ;电子信箱: ;
通信地址: 。
1.1.3 工程和设备
1.1.3.7 作为施工现场组成部分的其他场所包括:符合通用条款规定的发包方提供的施工 场地。
1.1.3.9 永久占地包括:执行本合同通用条款。
1.1.3.10 临时占地包括:双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确定。
1.3 法律
适用于合同的其他规范性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管理条例》及相关的地方行政法规。
1.4 标准和规范
1.4.1适用于工程的标准规范包括:《施工技术操作规范》《建筑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
《建筑安装工程施工验收规范》以及现行的国家行业标准规范。
1.4.2 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名称:无 ;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份数:无;
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名称:无。
1.4.3 发包人对工程的技术标准和功能要求的特殊要求:无特殊要求。
1.5 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
合同文件组成及优先顺序为:(1)合同协议书;(2)成交通知书;(3)投标函及其附 录;(4)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5)通用合同条款;(6)技术标准和要求;(7)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8)图纸;(9)其他合同文件。
1.6 图纸和承包人文件
1.6.1 图纸的提供
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期限:合同生效后 7 天内;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数量:提供施工图纸三套;
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内容:本工程完整的设计施工图纸、设计变更图等涉及工程施 工所需的所有图纸 。
1.6.4 承包人文件
需要由承包人提供的文件,包括:/ 。
(1)总进度计划 (2)施工组织设计 ;
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期限为:图纸会审后 15 个有效工作日内提供;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数量为:贰份;
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形式为:提交发包人驻现场代表和监理人,实行签收记录 ;发包人审批承包人文件的期限:从收到之日起 7 个有效工作日内给予确认。
1.6.5 现场图纸准备
关于现场图纸准备的约定:执行本合同通用条款。
1.7 联络
1.7.1 发包人和承包人应当在三天内将与合同有关的通知、批准、证明、证书、指示、指令、要求、请求、同意、意见、确定和决定等书面函件送达对方当事人。
1.7.2 发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 ;发包人指定的接收人为: 。承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现场办公室;
承包人指定的接收人为: 。监理人接收文件的地点:现场办公室;
监理人指定的接收人为: 。
1.10 交通运输
1.10.1 出入现场的权利
关于出入现场的权利的约定:/
发包人负责协调办理临时用地和占道许可,开工前确保通往施工现场的公共道路畅通。
1.10.3 场内交通
关于场外交通和场内交通的边界的约定:以施工现场工地临时围墙为界,围墙以外为场外, 以内为场内。
关于发包人向承包人免费提供满足工程施工需要的场内道路和交通设施的约定:/ 。
1.10.4 超大件和超重件的运输
运输超大件或超重件所需的道路和桥梁临时加固改造费用和其他有关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1.11 知识产权
1.11.1 关于发包人提供给承包人的图纸、发包人为实施工程自行编制或委托编制的技术规范以及反映发包人关于合同要求或其他类似性质的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 。
关于发包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未经过发包人同意不得转借他人使用或向 第三方透露上述文件内容。
1.11.2 关于承包人为实施工程所编制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 。关于承包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 。
1.11.4 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所采用的专利、专有技术、技术秘密的使用费的承担方式:
/ 。
1.13 工程量清单错误的修正
出现工程量清单错误时,是否调整合同价格:是。 允许调整合同价格的工程量偏差范围:据实调整 。
2.2 发包人代表发包人代表:
姓 名: ;身份证号: ;职 务: ;联系电话: ;电子信箱: ;通信地址: 。
发包人对发包人代表的授权范围如下:主持该项目施工过程中及保修阶段的全过程管理。 负责安全、质量、进度,监督材料、设备的定样,材料价格的确认,以及代表发包人对工程量造价的核算和工程结算、工程安全、质量、进度、变更、认价、工程量的增减等所有相关文件的签字确认。
2.4 施工现场、施工条件和基础资料的提供
2.4.1 提供施工现场
关于发包人移交施工现场的期限要求:开工前完成“四通一平”(水通、电通、网络通、
道路通及场地平整),包括工地周围区间道路的畅通,满足承包人施工所需的施工、材料加工、 仓库及施工人员现场居住临时搭建的场地。
2.4.2 提供施工条件
关于发包人应负责提供施工所需要的条件,包括:执行通用条款 2.4.2 条 、2.4.3 条、 2.4.4 条(1)开工前 7 天将施工用水、电、通讯等管线接送至施工现场。(2)发包人负责协 调办理临时用地和占道许可,开工前确保通往施工现场的公共道路畅通。(3)开工前,负责与市政及有关部门摸清地下管线,书面交底给承包人。并对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4)开工前协调处理施工现场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古树名木的保护工作,并承担相关费用;(5)发包人负责协调处理好围墙之外的相邻单位及居住户的关系,如有纠纷与承包人无关,但承包人有积极配合发包人的义务。由此导致工程无法施工的,工期顺延,造成承包的损失的由发包人承担。
2.5 资金来源证明及支付担保
发包人提供资金来源证明的期限要求:/ 。发包人是否提供支付担保:否 。
发包人提供支付担保的形式:无。
3.1 承包人的一般义务
(5)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的内容:竣工图;完整的施工技术资料;工程结算报告。承包人需要提交的竣工资料套数:三套。
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的费用承担:由承包人承担,如果发包人要求提供超出合同约定的 资料及数量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移交时间:竣工验收前的 7 个有效工日。
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形式要求:现场交验给发包人代表人,代表人书面签收。
(6)承包人应履行的其他义务:双方另行协商。
3.2 项目经理
3.2.1 项目经理:
姓 名: ;
身份证号: ;
建造师执业资格等级: ;建造师注册证书号: ;建造师执业印章号: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号: ;联系电话: ;
电子信箱: ;
通信地址: ;
承包人对项目经理的授权范围如下: 。关于项目经理每月在施工现场的时间要求:每月不少于 24 天。
承包人未提交劳动合同,以及没有为项目经理缴纳社会保险证明的违约责任:取消成交资格。
项目经理未经批准,擅自离开施工现场的违约责任: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 1 万元/人·次。 擅自离场超过 3 天,发包人有权要求承包人更换项目经理,承包人支付违约金 3 万元,由此增加的费用和延误工期由承包人承担。
3.2.3 承包人擅自更换项目经理的违约责任: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 3 万元,由此增加的费 用和延误工期由承包人承担。
3.2.4 承包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更换项目经理的违约责任: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 3 万元,由此增加的费用和延误工期由承包人承担。
3.3 承包人人员
3.3.1 承包人提交项目管理机构及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安排报告的期限:开工前七天。
3.3.3 承包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撤换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的违约责任: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 0.5 万元/人·次。
3.3.4 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离开施工现场的批准要求: 必须经发包人同意 。
3.3.5 承包人擅自更换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的违约责任:项目主要施工管理人员必须与投标 文件承诺一致,否则视为违约。更换施工管理人员必须经发包人书面同意,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 0.5 万元/人·次。
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擅自离开施工现场的违约责任: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 0.2 万元/ 人·次。
3.5 分包
3.5.1 分包的一般约定
禁止分包的工程包括: 。主体结构、关键性工作的范围:/。
3.5.2 分包的确定
允许分包的专业工程包括:/。其他关于分包的约定:/。
3.5.4 分包合同价款
关于分包合同价款支付的约定:/。
3.6 工程照管与成品、半成品保护
承包人负责照管工程及工程相关的材料、工程设备的起始时间:/ 。
3.7 履约担保
承包人是否提供履约担保:否。
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的形式、金额及期限的:根据百政办电〔2021〕34 号《百色市 2021 年持续优化营商环境行动方案》精神,本项目无需缴纳履约保证金。
4.1 监理人的一般规定
关于监理人的监理内容: 。
关于监理人的监理权限: 。
关于监理人在施工现场的办公场所、生活场所的提供和费用承担的约定:
。
4.2 监理人员 总监理工程师:
姓 名: ;
职 务: ;
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号: ;联系电话: ;
电子信箱: ;
通信地址: ;
关于监理人的其他约定: 。
4.4 商定或确定
在发包人和承包人不能通过协商达成一致意见时,发包人授权监理人对以下事项进行确定:
(1)施工现场安全是否符合规范要求;
(2)分部分项工程质量是否符合验收规范;
(3)施工进度是否符合进度计划要求。
5.1 质量要求
5.1.1 特殊质量标准和要求:无要求。关于工程奖项的约定:无约定。
5.3 隐蔽工程检查
5.3.2 承包人提前通知监理人隐蔽工程检查的期限的约定:工程隐蔽部位经承包人自检确 认具备覆盖条件后,承包人应在共同检查前 8 小时通知监理人检查。由于工期进度要求,如果出现整改的,整改完毕后监理人随时配合承包人进行验收。
监理人不能按时进行检查时,应提前 4 小时提交书面延期要求。关于延期最长不得超过:8 小时。
6.1 安全xx施工
6.1.1 项目安全生产的达标目标及相应事项的约定:安全生产必须按照国家有关管理条例 进行施工,严格遵守《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标准。
6.1.4 关于治安保卫的特别约定:/ 。
关于编制施工场地治安管理计划的约定:/ 。
6.1.5 xx施工
合同当事人对xx施工的要求:/ 。
6.1.6 关于安全xx施工费支付比例和支付期限的约定:(1)严格执行xxx[2015]16 号文《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工程安全防护、xx施工措施费及使用管理细则》的有关规定,确保建设工程各项安全防护、xx施工落实到位。发包人需按规定交纳安全xx施工费。
7.1 施工组织设计
7.1.1 合同当事人约定的施工组织设计应包括的其他内容:/ 。
7.1.2 施工组织设计的提交和修改
承包人提交详细施工组织设计的期限的约定:图纸会审后7个有效工作日内提供 。
发包人和监理人在收到详细的施工组织设计后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的期限:7 个有效工作 日。
7.2 施工进度计划
7.2.2 施工进度计划的修订
发包人和监理人在收到修订的施工进度计划后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的期限:/ 。
7.3 开工
7.3.1 开工准备
关于承包人提交工程开工报审表的期限:/ 。
关于发包人应完成的其他开工准备工作及期限:在开工前办理完毕所有合法手续,并提供 给承包人证件复印件(扫描件)一套。
关于承包人应完成的其他开工准备工作及期限:无。
7.3.2 开工通知
因发包人原因造成监理人未能在计划开工日期之日起 60 天内发出开工通知的,承包人有权提出价格调整要求,或者解除合同。
7.4 测量放线
7.4.1 发包人通过监理人向承包人提供测量基准点、基准线和水准点及其书面资料的期限:开工前 7 天用书面形式现场交验给承包人。
7.5 工期延误
7.5.1 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
(7)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的其他情形:
(1)重大设计变更或设计变更导致的工程量变化超出原设计5%以上的部分,对超出部分 工期可以顺延(或缩减),发生时现场办理工期签证;
(2)由于发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 8小时(不含)以上的,导致承包人发生的误工及机 械闲置费用现场核准由发包人承担,工期顺延。
(3)发包人未按合同规定支付工程款并影响施工进度的或政策处理问题影响施工进度的, 工期顺延。
7.6 不利物质条件
不利物质条件的其他情形和有关约定:/ 。
7.7 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
发包人和承包人同意以下情形视为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
(1) 下雨、下雪、冰雹 ;
(2) 气温低于零下5度的连续降温 ;
(3) 6 级以上大风 。
7.9 提前竣工的奖励
7.9.2 提前竣工的奖励:无 。
8.4 材料与工程设备的保管与使用
8.4.1 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的保管费用的承担:由承包人承担。
8.6 样品
8.6.1 样品的报送与封存
需要承包人报送样品的材料或工程设备,样品的种类、名称、规格、数量要求:由承包人 采购的材料、设备,承包人应在规定的时间内,按照工期进度计划向监理工程师报送材料、设备的使用计划,需要认价的材料、设备应提供达到合同或图纸规定质量要求的,类似档次的至少3个品牌,并提供参考市场价格。发包人在收到承包人的材料报价单后在48小时内给予确认,逾期视为认可。
8.8 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
8.8.1 承包人提供的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
关于修建临时设施费用承担的约定:(1)施工现场围墙内工程施工需要的临时宿舍、文化活 动用房、仓库、办公室、主要道路、水、电、管线等临时设施的搭设、维护、拆除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承包人按规定计取临时设施费用(2)施工围墙内、外道路及周围居民住房区域的安全防护搭设和高压线安全防护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9.1 试验设备与试验人员
9.1.2 试验设备
施工现场需要配置的试验场所:/ 。施工现场需要配备的试验设备:/ 。
施工现场需要具备的其他试验条件:无约定。
9.4 现场工艺试验
现场工艺试验的有关约定:/ 。
10.1 变更的范围
⑴关于变更的范围的约定:由于设计变更引起工程项目、工程数量出现变化的,变更部分 工程量价款按如下方式确定:
Ⅰ、原成交工程量清单中有相同项目的按承包人投标时的成交综合单价进行结算。
Ⅱ、如无相同项目,但成交工程量清单中有类似项目的参考类似项目成交单价结算。
Ⅲ、无类似细目的新增项目有定额的套定额计算后乘以成交下浮系数进行结算(成交下浮 系数=成交价/招标控制价),定额套用及计算如下:
①《凌云县加尤镇板塘肉鸡养殖基地示范点工程项目》施工设计图及相关的标准、规范、技术资料;
②《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
(GB50500-2013)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细则、《建设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
(GB50854~50862-2013)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细则(修订本)》;
③2013 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消耗量定额》、2013 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费用定额》、2011 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工程拆除消耗量定额》;
④定额人工费及相关费率根据《关于调整建设工程定额人工费及相关费率的通知》(xxx[2018]19 号)进行调整;(xxx[2018]12 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调整建设工程计价增值税率的通知》;
⑤材料价格参照《百色市建设工程造价信息》2022 年第 7 期发布的凌云县信息除税价计取,凌云县信息价缺项的参照百色市或南宁市信息除税价进行计取,信息价没有的材料参照市场价计取。
⑦、新增项目无定额可套的,由发包人、承包人、监理单位三方根据市场价格协商签证, 以审计部门审计结果为准;新增项目的单价必须经财政、审计部门审定。
⑵国家和自治区政策性调整有关费用标准的,按文件规定执行。
⑶本工程最终结算以审计部门审定为准。
10.4 变更估价
10.4.1 变更估价原则 关于变更估价的约定: /
10.5 承包人的合理化建议
监理人审查承包人合理化建议的期限:/ 。
发包人审批承包人合理化建议的期限:二个有效工作日。
承包人提出的合理化建议降低了合同价格或者提高了工程经济效益的奖励的方法和金额为:无奖励。
10.7 暂估价
暂估价材料和工程设备的明细详见附件 11:《暂估价一览表》。
10.7.1 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
对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的确认和批准采取第 1 种方式确定。
10.7.2 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
对于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的确认和批准采取第 1 种方式确定。
第 3 种方式:承包人直接实施的暂估价项目
承包人直接实施的暂估价项目的约定:无约定 。
10.8 暂列金额
合同当事人关于暂列金额使用的约定:暂列金是指发包人为可能发生工程变更而暂列的金 额,包括因发包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漏项、清单有误引起的工程数量增加和施工过程中设计变更引起新的清单项目或工程数量增加等需要增加的金额,建设单位委托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资质的造价咨询机构审定后,按照审定造价支付暂列金。暂列金是建设单位自行确定设立的,承包商无权使用此笔费用。此费用按实际发生经发包人签证后确定全部使用、部分使用或不使用。暂列金不计入工程款付款的基数。
11.1 市场价格波动引起的调整
市场价格波动是否调整合同价格的约定:可调 。
因市场价格波动调整合同价格,采用以下第 3 种方式对合同价格进行调整:第 1 种方式:采用价格指数进行价格调整。
关于各可调因子、定值和变值权重,以及基本价格指数及其来源的约定:/ ;第 2 种方式:采用造价信息进行价格调整。
(2)关于基准价格的约定:2022 年第 2 期《百色建设工程造价信息》凌云县公布价。 专用合同条款①承包人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的主材(仅限钢筋、水泥、砼
砌块三类)单价低于基准价格的:专用合同条款合同履行期间材料单价涨幅以基准价格为基础超过 5%时,或材料单价跌幅以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材料单价为基础超过 5%时,其超过部分据实调整。
②承包人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的主材(仅限钢筋、水泥、砼砌块三类)单价高于基准价格的:专用合同条款合同履行期间材料单价跌幅以基准价格为基础超过 5 %时,材料单价涨幅以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材料单价为基础超过 5%时,其超过部分据实调整。
③承包人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的主材(仅限钢筋、水泥、砼砌块三类)单价等于基准单价的:专用合同条款合同履行期间材料单价涨跌幅以基准单价为基础超过± 5 %时,其超过部分据实调整。
第 3 种方式:其他价格调整方式:/
12.1 合同价格形式 1、单价合同。
综合单价包含的风险范围:除项目变更、基础超深、政策性调整及主材涨幅超过±5%外的 材料价格变动。
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 / 。
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格的调整方法:⑴由于设计变更引起工程项目、工程数量出现变化的, 变更部分工程量价款按如下方式确定:
Ⅰ、原成交工程量清单中有相同项目的按承包人投标时的成交综合单价进行结算。
Ⅱ、如无相同项目,但成交工程量清单中有类似项目的参考类似项目成交单价结算。
Ⅲ、无类似细目的新增项目有定额的套定额计算后乘以成交下浮系数进行结算(成交下浮 系数=成交价/招标控制价),定额套用及计算如下:
①《凌云县加尤镇板塘肉鸡养殖基地示范点工程项目》施工设计图及相关的标准、规范、技术资料;
②《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
(GB50500-2013)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细则、《建设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
(GB50854~50862-2013)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细则(修订本)》;
③2013 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消耗量定额》、2013 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费用定额》、2011 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工程拆除消耗量定额》;
④定额人工费及相关费率根据《关于调整建设工程定额人工费及相关费率的通知》(xxx[2018]19 号)进行调整;(xxx[2018]12 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调整建设工程计价增值税率的通知》;
⑤材料价格参照《百色市建设工程造价信息》2022 年第 7 期发布的凌云县信息除税价计取,凌云县信息价缺项的参照百色市或南宁市信息除税价进行计取,信息价没有的材料参照市场价计取。
⑦、新增项目无定额可套的,由发包人、承包人、监理单位三方根据市场价格协商签证,
以审计部门审计结果为准;新增项目的单价必须经财政、审计部门审定。
⑵国家和自治区政策性调整有关费用标准的,按文件规定执行。
⑶本工程最终结算以审计部门审定为准。 2、总价合同。
总价包含的风险范围:/ 。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 。
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格的调整方法:/ 。
3、其他价格方式: 。
12.2 预付款
12.2.1 预付款的支付
预付款支付比例或金额: 。预付款支付期限:无约定。
预付款扣回的方式:无约定。
12.2.2 预付款担保
承包人提交预付款担保的期限:无预付款。预付款担保的形式为:无约定。
12.3 计量
12.3.1 计量原则
工程量计算规则:依据图纸、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签证及变更等,按照现行清单计价规 范和广西壮族自治区消耗量定额的规定计算。
12.3.2 计量周期
关于计量周期的约定:按月进行计量。
12.3.3 单价合同的计量
关于单价合同计量的约定:/。
12.3.4 总价合同的计量
关于总价合同计量的约定:/。
12.3.5 总价合同采用支付分解表计量支付的,是否适用第 12.3.4 项〔总价合同的计量〕约定进行计量:/。
12.3.6 其他价格形式合同的计量
其他价格形式的计量方式和程序:协商解决。
12.4 工程进度款支付
12.4.1 付款周期
关于付款周期的约定: 按通用合同执行。
12.4.2 进度付款申请单的编制
关于进度付款申请单编制的约定:按照专用条款 12.4.2 条。
12.4.3 进度付款申请单的提交
(1)单价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按月提交。
(2)总价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
(3)其他价格形式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每月完成的工程量计量报表在月底 的最后一天报给发包人。
12.4.4 进度款审核和支付
(1)监理人审查并报送发包人的期限:/ 。
发包人完成审批并签发进度款支付证书的期限:三个有效工作日内,逾期视为认可。。
(2)发包人支付进度款的期限:根据工程施工进度及监理签证支付工程款,项目进场施 工可支付工程合同总价的 30%作为工程预付款,根据工程的建设进度可再申请一次工程款,工程完工验收合格后支付至总工程款的 85%;工程审计结算后可支付至审计工程款的 97%;发包人按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 3%预留工程质量保证金,待工程保修期满一年后,采购单位确认无质量问题,采购单位一次性无息付清。
12.4.6 支付分解表的编制
2、总价合同支付分解表的编制与审批:/。
3、单价合同的总价项目支付分解表的编制与审批:/。
13.1 分部分项工程验收
13.1.2 监理人不能按时进行验收时,应提前 24 小时提交书面延期要求。关于延期最长不得超过: 48 小时。
13.2 竣工验收
13.2.2 竣工验收程序
关于竣工验收程序的约定:/ 。
发包人不按照本项约定组织竣工验收、颁发工程接收证书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每逾期一 天,应以签约合同价为基数,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同期同类贷款基准利率支付违约金。。
13.2.5 移交、接收全部与部分工程
承包人向发包人移交工程的期限:在颁发工程接收证书后 15 个有效工作日内完成工程的 移交 。
发包人未按本合同约定接收全部或部分工程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每逾期接受一天, 应以签约合同价为基数,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同期同类贷款基准利率支付违约金。
承包人未按时移交工程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每逾期移交一天,应以签约合同价为基 数,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同期同类贷款基准利率支付违约金。
13.3 工程试车
13.3.1 试车程序
工程试车内容:无。
(1)单机无负荷试车费用由 无承担;
(2)无负荷联动试车费用由 无 承担。
13.3.3 投料试车
关于投料试车相关事项的约定:/ 。
13.6 竣工退场
13.6.1 竣工退场
承包人完成竣工退场的期限:/ 。
14.1 竣工付款申请
承包人提交竣工付款申请单的期限:承包人应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 7 天内。竣工付款申请单应包括的内容:/ 。
14.2 竣工结算审核
发包人审批竣工付款申请单的期限: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从发包人收到承包人提交的结 算报告之日起,应在 28 天内给予审定完毕工程结算造价,逾期视为认可。
发包人完成竣工付款的期限:从工程结算审定确认之日起 28 天内。
关于竣工付款证书异议部分复核的方式和程序:由承包人派造价人员和发包人委托的造价审计 单位进行核对确认。
14.4 最终结x
14.4.1 最终结清申请单
承包人提交最终结清申请单的份数:二份。承包人提交最终结算申请单的期限:/ 。
14.4.2 最终结清证书和支付
(1)发包人完成最终结清申请单的审批并颁发最终结清证书的期限:/ 。
(2)发包人完成支付的期限:/
15.2 缺陷责任期
缺陷责任期的具体期限:24 个月。
15.3 质量保证金
关于是否扣留质量保证金的约定:是。在工程项目竣工前,承包人按专用合同条款第 3.7 条提供履约担保的,发包人不得同时预留工程质量保证金。
15.3.1 承包人提供质量保证金的方式质量保证金采用以下第 2 种方式:
(1)质量保证金保函,保证金额为:/;
(2) 3%的工程款;
(3)其他方式: /。
15.3.2 质量保证金的扣留
质量保证金的扣留采取以下第 2 种方式:
(1)在支付工程进度款时逐次扣留,在此情形下,质量保证金的计算基数不包括预付款的支付、扣回以及价格调整的金额;
(2)工程竣工结算时一次性扣留质量保证金;
(3)其他扣留方式: 。
15.4 保修
15.4.1 保修责任
工程保修期为: 。
15.4.3 修复通知
承包人收到保修通知并到达工程现场的合理时间: 2 天 。
16.1 发包人违约
16.1.1 发包人违约的情形
发包人违约的其他情形:假如发生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延误、监理单位的错误指挥等原 因,使工程无法继续往下施工,导致承包人工期延误和经济损失的,双方现场核实后由发包人承担。
16.1.2 发包人违约的责任
发包人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和计算方法:
(1)因发包人原因未能在计划开工日期前 7 天内下达开工通知的违约责任:工期应顺延 。
(2)发包人违反第 10.1 款〔变更的范围〕第(2)项约定,自行实施被取消的工作或转由他人实施的违约责任:支付签约合同价 10﹪的违约金 。
(3)发包人提供的材料、工程设备的规格、数量或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或因发包人原因导致交货日期延误或交货地点变更等情况的违约责任:导致承包人无法正常施工的,延误工期顺延。
(4)发包人无正当理由没有在约定期限内发出复工指示,导致承包人无法复工的违约责任:承包人可向发包人发出通知,要求发包人采取有效措施纠正违约行为,同时 承包人有权 暂停相应部位工程施工,并通知监理人。
(5)其他:无。
16.1.3 因发包人违约解除合同
承包人按16.1.1项〔发包人违约的情形〕约定暂停施工满 28天后发包人仍不纠正其违约
行为并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承包人有权解除合同。
16.2 承包人违约
16.2.1 承包人违约的情形
承包人违约的其他情形:承包人未按照设计文件和施工规范进行施工,擅自修改工程设计的。 经百色市的质量检测部门最终鉴定工程质量达不到合同约定的等级,工程质量不合格的。因承包人的原因致使建设工程在合理使用期限内造成人身和财产损害的。
16.2.2 承包人违约的责任
承包人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和计算方法:
承担方式:发包人可以从要求承包人支付违约金、赔偿损失、减少工程款、采取补救措施 等方式中选择适当方式要求承包人承担违约责任。
计算方法:(1)承包人违反合同约定进行转包或违法分包的,支付工程价款 10%违约金。
(2)承包人违反合同约定采购和使用不合格的材料和工程设备的,支付工程价款10%违约 金,赔偿发包人因此遭受的损失。
(3)因承包人原因导致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要求的,发包人有权要求承包人在合理期限 内无偿修理或者返工、改建。经过修理或者返工、改建后,造成逾期交付的,按本条第(5)点处理。
(4)承包人违反第8.9款〔材料与设备专用要求〕的约定,未经批准,私自将已按照合同 约定进入施工现场的材料或设备撤离施工现场的,支付工程价款10%违约金。
(5)承包人未能按施工进度计划及时完成合同约定的工作,造成工期延误的,按照经发包人批准的施工进度计划确定的总工期(不包括发包人另行招标的分包项目工期),每拖延一天, 应付违约金按合同价的 0.04%给发包人,工期延误违约金的限额为合同价的 4%。
(6)承包人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未能在合理期限对工程缺陷进行修复,或拒绝按 发包人要求进行修复的,支付工程价款10%违约金,发包人有权请第三方予以修复,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7)承包人未按照设计文件和施工规范进行施工,擅自修改工程设计的,支付工程价款 10%违约金,赔偿发包人因此遭受的损失。
(8)经百色市的质量检测部门最终鉴定工程质量达不到合同约定的等级,工程质量不合 格的,发包人有权要求承包人在合理期限内无偿修理或者返工、改建。经过修理或者返工、改建后,造成逾期交付的,按本条第(5)点处理。
(9)因承包人的原因致使建设工程在合理使用期限内造成人身和财产损害的,支付工程 价款10%违约金,赔偿发包人因此遭受的损失。
(10)承包人未能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其他义务的,支付工程价款10%违约金,赔偿发包人因此遭受的损失。
16.2.3 因承包人违约解除合同
关于承包人违约解除合同的特别约定:/ 。
发包人继续使用承包人在施工现场的材料、设备、临时工程、承包人文件和由承包人或以其名义编制的其他文件的费用承担方式:材料、设备、临时工程按照市场价结算,其它资料无 偿提供 。
17.1 不可抗力的确认
除通用合同条款约定的不可抗力事件之外,视为不可抗力的其他情形: (1)特殊天气如下雨、下雪、冰雹、气温低于零下 5 度的连续降温、6 级以上大风等(2) 当地政府对建设 工程项目施工有特殊规定的。
17.4 因不可抗力解除合同
合同解除后,发包人应在商定或确定发包人应支付款项后 28 天内完成款项的支付。
18.1 工程保险
关于工程保险的特别约定:承包人必须为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和施工作业人员办理意外伤害 保险,并支付保险费;发包人需要办理保险的费用由其自行承担。
18.3 其他保险
关于其他保险的约定: / 。
承包人是否应为其施工设备等办理财产保险: / 。
18.7 通知义务
关于变更保险合同时的通知义务的约定:/
20.3 争议评审
合同当事人是否同意将工程争议提交争议评审小组决定:不同意 。
20.3.1 争议评审小组的确定
争议评审小组成员的确定: /。选定争议评审员的期限: / 。
争议评审小组成员的报酬承担方式:/。其他事项的约定: /。
20.3.2 争议评审小组的决定
合同当事人关于本项的约定: /。
20.4 仲裁或诉讼
因合同及合同有关事项发生的争议,按下列第 2 种方式解决:
(1)向/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 人民法院起诉。
附件
协议书附件:
附件 1: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专用合同条款附件:
附件 2: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一览表附件 3:工程质量保修书
附件 4:主要建设工程文件目录
附件 5:承包人用于本工程施工的机械设备表附件 6: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表
附件 7:分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表附件 8:履约担保格式
附件 9:预付款担保格式附件 10:支付担保格式附件 11:暂估价一览表
附件 1:
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
单位工 程名称 | 建设规模 | 建筑面积 (平方米) | 结构形式 | 层数 | 生产能力 | 设备安装内容 | 合同价格 (元) | 开工 日期 | 竣工 日期 |
48
附件 2:
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一览表
序号 | 材料、设备品种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单价 (元) | 质量等级 | 供应时间 | 送达地点 | 备注 |
附件 3:
工程质量保修书
发包人(全称):承包人(全称):
发包人和承包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经协商一致就 (工程全称)签订工程质量保修书。
一、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
承包人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质量保修范围包括地基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供热与供冷系统,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以及双方约定的其他项目。具体保修的内容,双方约定如下: 。
二、质量保修期
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工程的质量保修期如下: 1.地基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合理使用年限;
2.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 5 年;
3.供热及供冷系统为 2 个采暖期及供冷期;
4.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为 2 年;
5.装修工程为 2 年;
6.室外的上下水和小区道路等房屋建筑工程为 2 年;
7.在没有明文规定下,参照建设工程质量保修条例,双方协商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内保修;
8.其他约定;
质量保修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三、缺陷责任期
工程缺陷责任期为 24 个月,缺陷责任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单位工程先于全部工程进行验收,单位工程缺陷责任期自单位工程验收合格之日起算。
缺陷责任期终止后,发包人应退还剩余的质量保证金。四、质量保修责任
1.属于保修范围、内容的项目,承包人应当在接到保修通知之日起 7 天内派人保修。承包人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保修的,发包人可以委托他人修理。
2.发生紧急事故需抢修的,承包人在接到事故通知后,应当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
3.对于涉及结构安全的质量问题,应当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规定,立即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采取安全防范措施,并由原设计人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人提出保修方案,承包人实施保修。
4.质量保修完成后,由发包人组织验收。五、保修费用
保修费用由造成质量缺陷的责任方承担。六、双方约定的其他工程质量保修事项:
1.承包人未按照法律法规有关规定和合同约定履行质量保修义务的,发包人有权从质量保
证金中扣留用于质量保修的各项支出。
2.工程质量保证金比例:工程结算价的 3%
3.工程质量保证金的退还:按照合同约定退还质量保证金。
工程质量保修书由发包人、承包人在工程竣工验收前共同签署,作为施工合同附件,其有效期限至保修期满。
发包人(公章): 承包人(公章): 地 址: 地 址: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 号: 账 号: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附件 4:
主要建设工程文件目录
文件名称 | 套数 | 费用(元) | 质量 | 移交时间 | 责任人 |
附件 5:
承包人用于本工程施工的机械设备表
序号 | 机械或设备名称 | 规格型号 | 数量 | 产地 | 制造年份 | 额定功率 (kW) | 生产能力 | 备注 |
附件 6:
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表
名 称 | 姓名 | 职务 | 职称 | 主要资历、经验及承担过的项目 |
一、总部人员 | ||||
项目主管 | ||||
其他人员 | ||||
二、现场人员 | ||||
项目经理 | ||||
项目副经理 | ||||
技术负责人 | ||||
造价管理 | ||||
质量管理 | ||||
材料管理 | ||||
计划管理 | ||||
安全管理 | ||||
其他人员 | ||||
附件 7:
分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表
名 称 | 姓名 | 职务 | 职称 | 主要资历、经验及承担过的项目 |
一、总部人员 | ||||
项目主管 | ||||
其他人员 | ||||
二、现场人员 | ||||
项目经理 | ||||
项目副经理 | ||||
技术负责人 | ||||
造价管理 | ||||
质量管理 | ||||
材料管理 | ||||
计划管理 | ||||
安全管理 | ||||
其他人员 | ||||
附件 8:
履约担保
(发包人名称):
鉴于 (发包人名称,以下简称“发包人”)与
(承包人名称)(以下称“承包人”)于 年 月 日就
(工程名称)施工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我方愿意无条件地、不可撤销地就承包人履行与你方签订的合同,向你方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1. 担保金额人民币(大写) 元(¥ )。
2. 担保有效期自你方与承包人签订的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你方签发或应签发工程接收证书之日止。
3. 在本担保有效期内,因承包人违反合同约定的义务给你方造成经济损失时,我方在收到你方以书面形式提出的在担保金额内的赔偿要求后,在 7 天内无条件支付。
4. 你方和承包人按合同约定变更合同时,我方承担本担保规定的义务不变。
5. 因本保函发生的纠纷,可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提请 仲裁委员会仲裁。
6. 本保函自我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担 保 人: (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地 址:
邮政编码:电 话:
传 真:
年 月 日
附件 9 :
预付款担保
(发包人名称):
根据 (承包人名称)(以下称“承包人”)与
(发包人名称)(以下简称“发包人”)
于 年 月 日签订的 (工程名称)《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承包人按约定的金额向你方提交一份预付款担保,即有权得到你方支付相等金额的预付款。我方愿意就你方提供给承包人的预付款为承包人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1. 担保金额人民币(大写) 元(¥ )。
2. 担保有效期自预付款支付给承包人起生效,至你方签发的进度款支付证书说明已完全扣清止。
3. 在本保函有效期内,因承包人违反合同约定的义务而要求收回预付款时,我方在收到你方的书面通知后,在7天内无条件支付。但本保函的担保金额,在任何时候不应超过预付款金额减去你方按合同约定在向承包人签发的进度款支付证书中扣除的金额。
4. 你方和承包人按合同约定变更合同时,我方承担本保函规定的义务不变。
5. 因本保函发生的纠纷,可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提请 仲裁委员会仲裁。
6. 本保函自我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担保人: (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地 址: 邮政编码: 电 话: 传 真:
年 月 日
附件 10:
支付担保
(承包人):
鉴于你方作为承包人已经与 (发包人名称)(以下称“发包人”)于 年 月日签订了 (工程名称)《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以下称“主合同”),应发包人的申请,我方愿就发包人履行主合同约定的工程款支付义务以保证的方式向你方提供如下担保:
一、保证的范围及保证金额
1. 我方的保证范围是主合同约定的工程款。
2. 本保函所称主合同约定的工程款是指主合同约定的除工程质量保证金以外的合同价款。
3. 我方保证的金额是主合同约定的工程款的 %,数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元(大写: )。
二、保证的方式及保证期间
1. 我方保证的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2. 我方保证的期间为: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主合同约定的工程款支付完毕之日后 日内。
3. 你方与发包人协议变更工程款支付日期的,经我方书面同意后,保证期间按照变更后的支付日期做相应调整。
三、承担保证责任的形式
我方承担保证责任的形式是代为支付。发包人未按主合同约定向你方支付工程款的,由我方在保证金额内代为支付。
四、代偿的安排
1.你方要求我方承担保证责任的,应向我方发出书面索赔通知及发包人未支付主合同约定工程款的证明材料。索赔通知应写明要求索赔的金额,支付款项应到达的账号。
2.在出现你方与发包人因工程质量发生争议,发包人拒绝向你方支付工程款的情形时,你方要求我方履行保证责任代为支付的,需提供符合相应条件要求的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出具的质量说明材料。
3.我方收到你方的书面索赔通知及相应的证明材料后7天内无条件支付。五、保证责任的解除
1. 在本保函承诺的保证期间内,你方未书面向我方主张保证责任的,自保证期间届满次日起,我方保证责任解除。
2. 发包人按主合同约定履行了工程款的全部支付义务的,自本保函承诺的保证期间届满次日起,我方保证责任解除。
3. 我方按照本保函向你方履行保证责任所支付金额达到本保函保证金额时,自我方向你方支付(支付款项从我方账户划出)之日起,保证责任即解除。
4. 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或出现应解除我方保证责任的其他情形的,我方在本保函项下的保证责任亦解除。
5. 我方解除保证责任后,你方应自我方保证责任解除之日起 个工作日内,将本保函原件返还我方。
六、免责条款
1. 因你方违约致使发包人不能履行义务的,我方不承担保证责任。
2. 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或你方与发包人的另行约定,免除发包人部分或全部义务的,我方亦免除其相应的保证责任。
3. 你方与发包人协议变更主合同的,如加重发包人责任致使我方保证责任加重的,需征得我方书面同意,否则我方不再承担因此而加重部分的保证责任,但主合同第 10 条〔变更〕约定的变更不受本款限制。
4. 因不可抗力造成发包人不能履行义务的,我方不承担保证责任。七、争议解决
因本保函或本保函相关事项发生的纠纷,可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第 (2)种方式解决:
(1)向 /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 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八、保函的生效
x保函自我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担保人: (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地 址:
邮政编码:传 真:
年 月 日
附件 11:
11-1:材料暂估价表
序号 | 名称 | 单位 | 数量 | 单价(元) | 合价(元) | 备注 |
11-2:工程设备暂估价表
序号 | 名称 | 单位 | 数量 | 单价(元) | 合价(元) | 备注 |
11-3:专业工程暂估价表
序号 | 名称 | 单位 | 数量 | 单价(元) | 合价(元) | 备注 |
封面格式
工程
响应文件
(资格审查部分)
项目编号:
供应商: (盖章)
法 定 代 表 人
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
(1)诚信声明;(加盖公章)
(2)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加盖公章)
(3)有效的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4)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5)响应文件签署有效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代理人有效的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委托代理时必须提供,并加盖公章)
(6)有效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有效的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加盖公章)
(7)拟投入项目经理有效的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证书、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中级及以上职称证复印件,在供应商单位为其缴纳社保凭证(提供 2022 年 7 月至 2022 年 9 月社保证明);(加盖公章)
(8)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的交纳与使用承诺书;(加盖公章)(按桂劳社发[2009]50 号文件执行)
(9)供应商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2022 年 7 月至 2022 年 9 月连续 3 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凭据复印件;依法免税的,必须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从取得营业执照时间起到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为止不足要求月数的,只需提供从取得营业执照起的依法缴纳税收相应证明文件);(必须提交,加盖公章,新成立的企业请按实际提供)
(10)供应商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2022 年 7 月至 2022 年 9 月连续 3 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缴费凭证(专用收据或者社会保险缴纳清单)复印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必须提供相应文件证明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从取得营业执照时间起到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为止不足要求月数的只需提供从取得营业执照起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应证明文件];(加盖公章)
(11)提供 2021 年度审计报告或财务会计报表(新成立单位按实际提供)(必须提供,同时要加盖单位公章,否则竞标无效 )
(12)无在建项目承诺书:由供应商出具的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无在建项目承诺书;
(加盖公章,格式自拟)
(13)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承诺书;(加盖公章)
(14)提供本单位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加盖公章)
诚信声明
本人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码 )xxxx,本企业参加 (工 程 名 称) 工程标活动所提交的所有资料、填写数据及所包含的附件资料内容是真实的、合法的、有效的,同样我在此所作的声明也是真实有效的。并愿意对在竞标过程中有关部门的调查结果承担责任。
本企业提交的所有竞标资料如有不实,愿接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给予的处罚。
(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
年 月 日
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 (姓名)系 (竞 标 人 名 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 (单 位 名 称) 的 (姓名) 为我公司签署本 (工 程 名 称) 工程的响应文件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我承认代理人全权代表我所签署的本 (工 程 名 称) 工程的响应文件的内容。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
代理期限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附委托代理人有效的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代理人: (签名或签名并盖章) 性别 : 年龄:
身份证号码: 职务:
供应商: (盖章)
法定代表人: (签名或签名并盖章)
授权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1 、法定代表人不能亲自参加开标会议而由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参加的,还应提交有效的授权委托书及授权的委托代理人有效的身份证复印件。
2 、 当供应商在响应文件副本以法定代表人( 或授权的代理人) 盖章代替法定代表人( 或授权的代理人) 签名时, 本委托书必须加盖相应的印章。
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地 址:
成立时间: 年 月 日经营期限:
姓 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系 (供应商单位名称) 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
供应商: (盖 章) 日 期: 年 月 日
备注: 法定代表人亲自参加开标会议的, 应提交有效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身份证复印件。
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的交纳与使用承诺书;(加盖公章)(按桂劳社发[2009]50号文件执行)
致: (采购单位名称)
根据按广西壮族自治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厅桂劳社发[2009]50 号文规定,我方在此向采购单位承诺:
1.我公司在以前承接的工程中从未有过拖欠农民工和工人工资情况。
2.我方参与竞标的 (项目名称 ) 项目,一旦成交,我方保证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 7个工作日内,足额将成交金额的 2%且不多于 80 万元的农民工工资保证金转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指定的账户,作为本工程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3.如我方在承包的 (项目名称 ) 项目中出现拖欠农民工和工人工资情况的,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从其农民工工资保证金中先予划支。
4.如我方在成交后不按时、足额存入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的,将被取消成交资格。
供应商: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的委托代理人: (签字)
日 期: 年 月 日
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承诺书
致 (采购单位名称):
作为参与 (工程名称)项目的投标方,根据国家、自治区相关文件规定,我方在此向采购单位承诺:
1、一旦成交,我方保证按照政府相关部门的规定,在发出成交通知书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足额将农民工工资保障金转入农民工工资保障金专用账户。一旦我方所承包的该项目中出现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由劳动保障、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关于进一步完善建筑行业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的通知》(桂劳社发〔2009〕50 号)从我方农民工工资保障金中先予划支。
2、一旦成交,我方保证在施工过程中,严格执行《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安全xx施工费使用管理细则》(xxx【2015】16 号)的有关规定,确保建设工程各项安全防护、xx施工措施落实到位。如我方在该项目的承包中出现未按xxx【2015】16 号文附件一规定执行的情形,我方愿意按照相关规定接受建设单位及有关主管部门的处罚。
3、一旦成交,我方保证在施工过程中,严格执行散装水泥和预拌混凝土管理的有关规定,确保建设工程按规定使用散装水泥和预拌混凝土。如我方在该项目的承包中出现未按规定执行的情形,我方愿意按照相关规定接受建设单位及有关主管部门的处罚。
4、一旦成交,我方保证在施工过程中,严格执行《关于禁止使用不符合规范要求的竹脚手架的通知》(桂建管字〔2003〕40 号)的有关规定,不使用竹脚手架。如我方在该项目的承包中出现未按规定执行的情形,我方愿意按照相关规定接受采购单位及有关主管部门的处罚。
供应商: (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日期: 年 月 日
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工程安全xx施工措施项目清单内容
(xxx【2015】16 号文附件一)广西壮族自治区
建设工程安全xx施工措施项目清单内容
类别 | 项目名称 | 主要内容和要求 | |
xx施工与 环境保护 | 安全警示 标志牌 | 在易发伤亡事故(或危险)处设置明显的、符合国家标准要求的安全警 示标志牌。 | |
现场围挡 | 1. 现场采用封闭围挡,高度不小于 1.8m。 2. 围挡材料可用彩色、定型钢板,砌块等墙体。 | ||
七牌二图 | 在进门处悬挂工程概况、现场出入制度、管理人员名单及监督电话、安全生产规定、xx施工、消防保卫、节能公示等七牌以及施工现场总平 面图、工程效果图。 | ||
企业标志 | 现场出入的大门应设有本企业标志或企业标识。 | ||
场容场貌 | 1. 道路畅通。 2. 排水设施齐全畅通。 3. 工地地面硬化处理(办公区、生活区、现场道路、材料堆放、混凝土搅拌、砂浆搅拌、钢筋加工等场地和外脚手架基础等)。 | ||
材料堆放 | 1. 材料、构件、料具等堆放时,应有名称、品种、规格等标牌。 2. 水泥和其它易飞扬细颗粒建筑材料应封闭存放或采取覆盖等措施。 3. 易燃、易爆和有毒有害物品分类存放。 | ||
现场防火 | 消防器材配置合理,符合消防要求。 | ||
垃圾清运 | 1. 施工现场应设置密闭式垃圾站,施工垃圾、生活垃圾应分类存放。 2. 施工垃圾必须采用相应容器或管道运输。 | ||
宣传栏、环保及不扰 民措施 | 宣传栏、安全宣传标语等,洗车(防止污染市区道路)、粉尘、噪声控 制和排污(污水、废气)措施等。 | ||
临时设施 | 现场办公生活设施 | 1. 施工现场办公、生活区与作业区分开设置,保持安全距离。 2. 工地办公室、现场宿舍、食堂、厕所、饮水、沐浴、休息场所等符合卫生、消防安全要求。 | |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 | 配电线路 | 1. 按照 TN-S 系统要求配备五芯电缆、四芯电缆和三芯电缆。 2. 按要求架设临时用电线路的电杆、横担、瓷夹、瓷瓶等,或电缆埋地的地沟。 3. 对靠近施工现场的外电线路,设置木质、塑料等绝缘体的防护设施。 | |
配电箱开关箱 | 1. 按三级配电要求,配备总配电箱、分配电箱、开关箱三类(铁质)标准电箱,开关箱应符合“一机、一箱、一闸、一漏”,三类电箱中的各类电器应是合格品。 2. 按两级保护的要求,选取符合容量要求和质量合格的总配电箱和开关箱中的漏电保护器。 3. 对大型、落地式分配电箱、开关箱设置防护棚和通透式围挡。 | ||
接地装置 | 施工现场应设置不少于三处的重复接地装置。 | ||
现场变配电装置 | 总配电房建筑材料必须达到消防防火要求,室内做硬地坪、电缆沟。 |
类别 | 项目名称 | 主要内容和要求 | |
安全施工 | 高处作业防护 | 楼层、屋面、阳台等临边 | 设两道防护栏杆和 18cm 高的踢脚板,用密目式安全立网全封闭。 |
通道口 | 设防护棚,防护棚应为不小于 5cm 厚的木板或两道相距 50cm 的竹笆。两侧应沿栏杆架用密目式安全网封闭。 | ||
预留洞口 | 用硬质材料全封闭,短边超过 1.5m 长的洞口,除封闭外四周还应设有防护栏杆。 | ||
电梯井口 | 设置定型化、工具化的防护门,在电梯井内每隔 2 层(不大于 10m)设置一道水平防护。 | ||
楼梯边 | 设 1.2m 高的定型化、工具化的防护栏,18cm 高的踢脚板。 | ||
垂直方向交叉 作业 | 设置防护隔离棚或其它设施。 | ||
高处作业 | 有悬挂安全带的悬索或其它设施,有操作平台,有上下的梯子或其它形式的通道。 | ||
基坑、物料平台 | 设 1.2m 高标准化的防护栏,用密目式安全立网封闭,悬挂标识。 | ||
安全防护用品 | 安全帽、安全带、特种作业人员(电工、焊工、架子工等)防护服装、用品等。 | ||
其它 | 机械设备防护 | 中小型机械 | 设防护棚(同通道口防护并有防雨措施)。 |
垂直运输设备 | 1. 垂直运输设备检测、检验、日常维护、保养等。 2. 物料提升机、施工电梯等物料平台搭设、外侧用密目式安全立网全封闭,有安全通道、安全防护门、防护棚等。 | ||
专家论证审查 | 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专家论证审查。 | ||
应急救援预案 | 救援器材准备及演练等。 | ||
非正常情况施工 | 其它特殊情况下的防护费用,如:城市主干道、人流密集、河边等处施 工及文物、古建筑、古树保护等。 |
注:本表所列建设工程安全xx施工费,是依据现行法律法规及标准、规范确定的。如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修订,本表所列项目应按照修订后的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进行调整。
封面格式
工程
响应文件
(商务标 本)
项目编号:
供应商: (盖章)
法 定 代 表 人
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名)
日 期: 年 月 日
一、竞标函;
二、竞标响应表;
三、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致: ( 采购单位名称)
1 、根据你方采购工程项目编号为 的 工程竞争性谈判文件, 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 经踏勘项目现场和研究上述竞争性谈判文件的竞标须知、 合同条款、 工程建设标准及其他有关文件后, 我方愿以:( 币种、大写金额、单位) ( 小写) 竞标报价按上述合同条款、 工程建设标准和工程量清单的条件要求承包上述工程的施工、 竣工, 并承担任何质量缺陷责任。
2 、我方已详细审核全部竞争性谈判文件,包括修改文件( 如有时)及有关附
件。
3 、我方承认竞标函附录是我方竞标函的组成部分。
4 、 一旦我方成交, 我方保证按合同协议书中规定 日历天内完成并移交
全部工程, 保证工程质量 。
5 、我方同意所提交的响应文件在“ 竞标申请人竞标须知”第15 条规定的竞标有效期内有效, 在此期间内如果成交, 我方将受此约束。
6 、 除非另外达成协议并生效, 你方的成交通知书和本响应文件将成为约束双方的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
7、我方将与本竞标函一起, 提交 元人民币作为竞标担保。
竞 标 人: (盖章)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名)邮政编码: 电话: 传真:
开户银行名称: 开户银行账号: 开户银行地址: 开户银行电话:
日期: 年 月 日
(对竞争性谈判文件有关工期、竞标有效期、质量要求、技术标准和要求、竞标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格式自行拟定)。
1、说明: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按规范中的“工程量清单”中的相关清单表格式填写。构成合同文件的已标价工程量清单包括规范中的“工程量清单”有关工程量清单、竞标报价以及其他说明的内容。
2、表格:可按《建设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4~50862—2013)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细则》工程量清单计价表格提供。
封面格式
工程
响应文件
(技术标 本)
项目编号:
供应商: (盖章)
法 定 代 表 人
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名)
日 期: 年 月 日
一、施工组织设计
二、项目管理机构配备
(三)、(四)、(五)表及施工组织设计。
供应商应编制完整的施工组织设计, 说明各分部分项工程的施工方法和布置,编制具体要求是: 编制时应采用文字并结合图表形式说明各分部分项工程的施工方法; 结合采购工程特点提出切实可行的工程质量、安全生产、xx施工、工程进度、技术组织措施, 同时应对关键工序、 复杂环节重点提出相应技术措施, 如雨季施工技术措施, 减少扰民噪音、降低环境污染技术措施、 地下管线及其他地上地下设施的保护加固措施等。
施工组织设计除采用文字表述外应附下列图表: 1、拟投入的主要施工机械设备表
2、劳动力计划表;
3、计划开、竣工日期和施工进度网络图;
4、施工总平面图;
5、临时用地表;
6、保证安全、xx施工的措施。
(采购项目名称) 表 9.1
序 号 | 机械或 设备名称 | 型号 规格 | 数量 | 国别 产地 | 制造年份 | 额定功率 (KW) | 生产 能力 | 拟进场 日期 | 主要用 途 |
(采购项目名称)
姓名 | 性别 | 职务 | 职称 | 完成类似项目名称数量 | 备注 |
一旦我单位成交,将实行项目经理负责制,我方保证并配备上述项目管理机构。若上述填报内容与实际入驻不符,愿按有关规定接受处理。
(采购项目名称) 表 9.7
姓名 | 性别 | 年龄 | ||||
职务 | 职称 | 学历 | ||||
参加工作时间 | 担任项目经理年限 | |||||
项目经理资格证书编号 | ||||||
在建和已完工程项目情况 | ||||||
建设单位 | 项目名称 | 规模 | 开、竣工 日期 | 在施工或 已 完 | 备注 | |
上述填报内容与实际入驻相符,否则愿按有关规定接受处理。
(采购项目名称) 表 9.8
姓名 | 性别 | 年龄 | ||||
职务 | 职称 | 学历 | ||||
参加工作时间 | 担任技术负责人年限 | |||||
在施工和已完工程项目情况 | ||||||
建设单位 | 项目名称 | 规模 | 开、竣工 日期 | 在施工或 已 完 | 备注 | |
上述填报内容与实际入驻相符,否则愿按有关规定接受处理。
(4)项目管理机构最低人员配备表(以下为最低配置要求,低于要求的竞标无效;竞标时根据具体实际配置自行填写并提供相关材料)
序号 | 人员 | 人数 | 资历要求 |
1 | 项目经理 | 1 | 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含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 建筑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
2 | 项目技术负责 人 | 1 | 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
3 | 施工员 | 1 | 持有施工员上岗证。 |
4 | 安全员 | 1 | 持有安全员上岗证 |
5 | 质检员 | 1 | 持有质检员上岗证 |
6 | 材料员 | 1 |
上述人员应附与资历要求相对应的资格证、职称证或相关证书的复印件(原件备查),竞标时注明相关人员姓名,否则竞标无效。
并承诺一旦成交,项目班子人员原则上不可替换,否则,愿意接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给予的处罚。如供应商的响应文件没有提交上述承诺的,视为无效响应文件,取消其竞标资格。
建设单位 | 项目名称 | 规模 | 开、竣工日期 | 合同价款 |
[备注:在建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协议书复印件;已完成的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和竣工验收证明复印件,以竣工验收证明时间为准。]。
(采购项目名称)
注:1.辅助说明资料主要包括有关复印证明资料以及供应商认为有必要提供的资料。 2.项目管理班子配备情况辅助说明资料另附(与本响应文件一起装订)。
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
本公司(联合体)xxxx,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
46 号)的规定,本公司
(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 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
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x元,资产总额为万元 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 承建(承接)企业为
(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x元,资产总额为 x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xx):日期::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有)
本单位xxxx,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 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 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
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单位名称(xx):日 期:
一、工程建设地点的现场条件:
(一)现场自然条件
满足施工要求。
(二)现场施工条件
符合施工要求。二、技术规范
x工程的技术规范采用国家现行的有关规范、标准和规定,工程建设性标准强制性条文,同时也要严格执行建筑工程和各专业相关的现行标准和技术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