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公司、宁波圣龙智能汽车系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圣龙智能”)及保荐机 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专户管理,并于近期分别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东门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 波分行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鄞州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的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制定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 》不存在重大差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