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XSW-GXKLG20203074)公开招标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 大数据分析应用集成平台优化改造项目公开招标文件
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 大数据分析应用集成平台优化改造项目
项目编号:GXSW-GXKLG20203074
采购人名称: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
采购代理机构:广西科联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2020 年 12 月
目 录
第三章 评标办法及标准 错误!未定义书签。
第四章 拟签订的合同文本 错误!未定义书签。
第一部分 商务部分
第一章 投标邀请
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 大数据分析应用集成平台优化改造项目
(GXSW-GXKLG20203074)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大数据分析应用集成平台优化改造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xxxxxxxxx 000 x(广西农机研究院内)广西科联招标中心有限公司综合部获取招标文件, 并于 2021 年 1 月 11 日 15 点 00 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XSW-GXKLG20203074
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大数据分析应用集成平台优化改造项目预算金额:人民币(大写)壹佰柒拾玖万伍仟贰佰元整(¥1795200.00 )
最高限价:人民币(大写)壹佰柒拾玖万伍仟贰佰元整(¥1795200.00 )
采购需求:大数据分析应用集成平台优化改造 1 项,如需进一步了解详细内容,详见招标采购文件。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三个月完成项目开发实施上线工作;自终验合格之日起提供一年
免费运维服务。如需进一步了解详细内容,详见招标采购文件。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0 年 12 月 21 日至 2020 年 12 月 25 日,每天上午 8:00 至 12:00,下午 15:00 至 18:00(北
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xxxxxxxxx 000 x(广西农机研究院内)广西科联招标中心有限公司综合部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采购文件工本费每本 250 元,售后不退。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1 年 1 月 11 日 15 点 00 分(北京时间)
地点:xxxxxxxxx 000 x(广西农机研究院内)广西科联招标中心有限公司一楼开标大厅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
1、网上公告媒体查询:中国政府采购网(xxx.xxxx.xxx.xx)、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网站( xxxx://xxxxxxx.xxxxxxxx.xxx.xx/ ) 、 广西科联招标中心有限公司网站( http:// xxxx://xxx.xxxx.xxx/xxxxx.xxxx)。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
地址:xxxxxxxxxxxx 00 x
联系方式:韦工/宁工 0771-5663389/556221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西科联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地 址:xxxxxxxxx 000 x
联系方式:欧工,0771-2203896
3.项目联系方式
采购人联系方式:韦工/宁工 0771-5663389/5562212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欧工,0771-2203896
广西科联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2020 年 12 月 18 日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序号 | 条款名称 | 编列内容规定 |
1 | 采购项目 | 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大数据分析应用集成平台优化改造项目 项目编号:GXSW-GXKLG20203074 |
采购预算 | 人民币(大写)壹佰柒拾玖万伍仟贰佰元整 (¥1795200.00) | |
本项目设定的最高限价 | □ 无 ☑ 有,金额:人民币(大写)壹佰柒拾玖万伍仟贰佰元整(¥1795200.00) | |
核心产品 | 无 | |
公告媒体 | 中国政府采购网(xxx.xxxx.xxx.xx)、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网站 (xxxx://xxxxxxx.xxxxxxxx.xxx.xx/)、广西科联招标中心有限公司网站 | |
2 | 采购人 | 名称: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地址:xxxxxxxxxxxx 00 x 电话:0000-0000000 联系人:韦工/宁工 0771-5663389/5562212 |
3 | 采购代理机构 | 名称:广西科联招标中心有限公司地址:xxxxxxxxx 000 x电话:0000-0000000 传真:0771-2273500 联系人:欧工 |
4 | 投标人资格条件(必须同时具备) |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
5 | 项目现场勘察 | ☑ 不组织 □ 组织: 1.时间: 2.地点: 3.其他: |
6 | 样品 | ☑ 不要求提供 □ 要求提供: 1.样品制作的标准和要求: 2.样品检测报告:(□否;□是,检测机构的要求、检测内容详见第六章项目采购需求) 3.样品的评审方法及评审标准:内容详见第三章评标 办法及标准 |
7 | 联合体投标 | ☑ 不接受 □ 接受 |
分包 | ☑ 不接受 □ 接受:分包要求详见第六章项目采购需求 | |
8 | 采购进口产品 | □ 本采购项目拒绝进口产品参加投标 □ 本采购项目已经财政部审核同意购买的进口产品为: ☑ 其他或不适用 |
9 | 政府采购强制采购:信息安全认证 | □ 否 ☑ 是,要求如下: 根据《关于信息安全产品实施政府采购的通知》(财库 〔2010〕48 号)的规定,采购产品属于信息安全产品的,产品供应商应提供由中国信息安全认证中心按国家标准认证颁发的有效认证证书。 □其他或不适用 |
10 | 政府采购强制采购:节能产品 | □ 否 □ 是,采购《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财库 〔2019〕19 号印发)范围内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其中,品目清单范围内以“★”标注的为政府强制采购产品,供应商应当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证书。 ☑ 其他或不适用 |
政府采购优先采购:节能产品 | □ 否 □ 是,采购已列入《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财库〔2019〕19 号印发)的产品类别(非强制类),对符合条件的获证产品在实施政府采购评审中给予以下优先待遇(只选择其一): 1.□在评审时予以加分,每项加 分(最低评标价法不适用) 2.□在评标时予以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本项目的扣除比例为: % ☑ 其他或不适用 | |
政府采购优先采购:环 境标志产品 | □ 否 □ 是,采购已列入《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 |
(财库〔2019〕18 号印发)的产品类别,对符合条件的获证产品在实施政府采购评审中给予以下优先待遇 (选择其中之一): □1.在评标时予以加分,每项加 分(最低评标价法不适用) □2.在评标时予以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本项目的扣除比例为: % ☑ 其他或不适用 | ||
11 | 支持中小企业发展 | □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 ☑ 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价格扣除): 1.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 6%~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本项目的扣除比例为:小型企业扣除 7%,微型企业扣除 7%。 2.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若小型和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 30%以上的,可给予联合体 2%~3%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本项目的扣除比例为: %。 □ 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其他优惠): |
支持监狱企业 | □ 专门面向监狱企业采购项目 ☑ 非专门面向监狱采购项目(价格扣除):监狱企业可视同小微企业在价格评审时给予 6%~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本项目的扣除比例为:扣除 7%。 □ 非专门面向监狱采购项目(其他优惠): | |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 □专门面向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项目 ☑ 非专门面向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项目(价格扣 除):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可视同小微企业在价格评审时给予 6%~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本项目的扣除比例为:扣除 7%。 □非专门面向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项目(其他优 惠): 按照《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的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残疾人福 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 |
12 | 其他法律法规强制性规 定或扶持政策 | 无 |
13 | 投标人须提供的资料 | 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和项目采购需求提供相关资 料。除招标文件要求必要的原件核对外,对于供应商 能够在线提供的材料,供应商可不提供纸质材料。 |
14 | 澄清或者修改时间 | 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 15 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足 15 日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顺延提交投标文件 |
的截止时间。 | ||
15 | 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地点 | 时间:2021_年 1 月_11_日_15_时_00_分(北京时间) 地点:xxxxxxxxx 000 x(广西农业机械研究院内)广西科联招标中心有限公司一楼开标大厅 |
16 | 开标时间、地点 | 时间:2021_年 1 月_11_日_15_时_00_分(北京时间) 地点:xxxxxxxxx 000 x(广西农业机械研究院内)广西科联招标中心有限公司一楼开标大厅 |
17 | 其他唱标内容 | 无 |
18 | 投标保证金 | □ 不要求提供 ☑ 要求提供,数额不得超过采购项目预算金额的 2%,本项目的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大写)壹万元整 (¥10000.00)(取整到元),提交方式为支票、汇票、 本票、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投标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为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 (1)本项目投标保证金缴纳对公银行账号信息如下:开户名称:广西科联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南宁市双拥路支行银行账号:771901196910333 (2)财务部联系电话:0000-0000000 (3)如果采用电汇、转账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但未按以上要求执行的,其投标文件将作投标无效处理。 |
19 | 投标有效期 | 自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起 90 日(日历日) |
20 | 投标文件份数 | 正本 壹 份副本 肆 份 电子文件 壹 份(□扫描件,☑ Word,可多选) |
21 | 封套上应载明的信息 | (项目名称)投标文件项目编号: 在 年 月 日 时 分之前不得启封投标人名称: 其他 |
22 | 信用查询 |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 creditchina. xxx.xx)、中国政府采购网 (xxx.xxxx.xxx.xx)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本次查询的信用记录打印的网页版将留存在评标报告中。本项 目信用记录查询截止时点为开标当日。 |
23 | 同品牌多家投标人处理原则 | □ 1.最低评标价法:相同品牌产品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以其中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且报价最低的参加评标。报价相同的,按照以下方式确定一个参加评标的投标人,其他投标无效。 □ 随机抽取 □ 其他 □ 2.综合评分法:相同品牌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 |
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以下方式确定一个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 □ 随机抽取 □ 其他,得分相同时,以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 得分相同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 ☑ 3.其他或不适用 | ||
24 | 定标原则 | 1.采购人在评标报告确定的中标候选人名单中按顺序确定中标人。 2.中标候选人并列的,按照以下方式确定中标人。 □ ①最低评标价法: □ 随机抽取 □其他 ☑ ②综合评分法: □ 随机抽取 ☑ 其他,得分相同时,以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 得分相同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 |
25 | 交货和提供服务的时 间、地点、方式、项目服务期限 | 提供服务的方式: ①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三个月完成项目开发实施上线工作。 ②服务地点: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 ③项目运维免费服务期限:自终验之日起一年内。 ④服务方式:具体详见第四章拟签订的合同文本和第六章项目采购需求约定条款。 |
26 | 采购资金的支付方式及时间 | 付款方式: 签订合同之日起 30 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第一笔合同款项(预付款),即项目合同总金额的 60%;项目终验验收合格后30 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第二笔合同款项,即合同总金额的 40%。 乙方在申请付款时将同等金额、合法有效的发票开具 给甲方,否则甲方有权顺延付款。 |
27 | 履约保证金 | □ 不要求提供 ☑ 要求提供,履约保证金的数额不得超过采购合同金额的 10%,本采购项目履约保证金为合同金额的 5%(取整到元),提交方式为支票、汇票、本票、保函等非现金形式,中标人在签订合同前应提交履约保证金,否则,不予签订合同。采用转账、电汇方式的,由中标人在签订合同前按规定的金额从中标人银行账户直接缴入采购人账户。 合同约定免费运维服务期满且中标人完全履行了服务要求义务的,采购人在收到中标人提出申请的 30 日内无息返还履约保证金;采购人如逾期退还履约保证金, 每逾期一天,可按应退款项的银行同期存款利息计算 |
违约金;中标人在合同期限和免费运维服务期内不能履行合同义务或违约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收款人户名: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开户银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宁金源支行 银行账号:4510 6030 5010 4700 03212 注:以电汇方式递交履约保证金须在电汇凭据附言栏中写明采购编号、包号及用途(履约保证金)。 | ||
28 | 招标代理服务费 | (1)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 按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计价格〔2002〕1980 号《招标代理服务费管理暂行办法》收费标准及发改价格 〔2011〕534 号文的规定的基准价下浮 20%收取,向中标人收取代理服务费用(以下费率未下浮 20%)。 费率 货物 服务招 工程招 中标金额 招标 标 标 100 万元以下 1.5% 1.5% 1.0% 100~500 万元 1.1% 0.8% 0.7% 500~1000 万元 0.8% 0.45% 0.55% 1000~5000 万元 0.5% 0.25% 0.35% 5000 万元~1 亿元 0.25% 0.1% 0.2% 1~5 亿元 0.05% 0.05% 0.05% 5~10 亿元 0.035% 0.035% 0.035% 注: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例如:某工程招标代理业务中标金额为 6000 万元,计算招标代理服务收费额如下: 100 万元×1.0%=1 万元 (500-100)万元×0.7%=2.8 万元 (1000-500)万元×0.55%=2.75 万元 (5000-1000)万元×0.35%=14 万元 (6000-5000)万元×0.2%=2 万元 合计收费=1+2.8+2.75+14+2=22.55(万元) (2)招标代理服务费汇到如下指定账户:开户名称:广西科联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南宁市甘蔗站支行 银行账号:2102111229300032105 |
29 | 其他规定 | 1.本招标文件中描述投标人的“公章”是指根据我国对公章的管理规定,用投标人法定主体行为名称制作的印章,除本招标文件有特殊规定外,投标人的财务章、部门章、分公司章、工会章、合同章、投标专用章、业务专用章等其它形式印章均不能代替公章。 2.本招标文件中描述投标人的“签字”是指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被授权人亲自在招标文件规 定签署处亲笔写上个人的名字的行为,私章、签字章、印鉴、影印等其它形式均不能代替亲笔签字。 3.中标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 企业声明函》, 接受社会监督。 |
4.中标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中标结果将同时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接受社会监督。 |
投标人须知正文
一、总则 1.定义
1.1 “采购人”是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本次政府采购的采购人名称、地址、电话、联系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 “采购代理机构”是指集中采购机构和集中采购机构以外的采购代理机构。本次政府采购的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地址、电话、联系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 “投标人”是响应招标文件并且符合招标文件规定资格条件和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1.4 “供应商”是指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1.5 “评标委员会”是依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组建,依法履行评审采购活动职责的评审成员。
1.6 “货物”是指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原材料、燃料、设备、产品等。
1.7 “服务”是指除货物和工程以外的其他政府采购对象。
1.8 “节能产品”及“环保产品”是指列入国务院有关部门发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或者《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内的产品。
1.9 “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2.采购项目预算及最高限价
2.1 本项目采购资金已列入政府采购预算,预算金额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2 本项目最高限价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应当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下列资格条件要求:
3.1.1 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相关规定的其他条件。
3.1.2 其他特定资格条件。(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2 供应商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投标:
3.2.1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
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2.2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以及在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以内的。
3.2.3 在“信用中国”网站(xxx.xxxxxxxxxxx.xxx.xx)、中国政府采购网(xxx.xxxx.xxx.xx)等渠道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4.投标费用
4.1 投标人应自行承担所有参与投标的相关费用,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5.授权委托
投标人代表不是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的,应当持有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的授权委托书,同时提供投标人代表身份证明。
6.联合体投标
6.1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形式参与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2 如果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的,应遵守以下规定:
(1)联合体各方必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及分工、合同工作量比例;
(2)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
(3)除另有规定外,联合体各方中至少有一方应当符合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的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 (4)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
确定资质等级;
(5)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或与其他供应商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同一项目的采购活动。 7.项目现场考察
7.1 本项目是否组织现场考察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7.2 供应商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时间及地点,对采购项目现场和周围环境进行考察。供应商未在指定时间进行考察的,采购人不再另行组织。
7.3 考察现场的费用由供应商自己承担,考察期间所发生的人身伤害及财产损失由供应商自己负责。
7.4 采购人不对供应商据此而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负责。一旦中标,供应商不得以任何借口提出额外补偿或延长合同期限的要求。
8.采购进口产品
8.1 本项目是否采购进口产品及相关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9.政策与其他规定
★9.1 产品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强制采购的产品,应具有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
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否则,投标无效;对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非强制采购的产品,依据具有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在评审时予以相应的加分或价格扣除。本项目的详细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9.2 对属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产品,依据具有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的,在评审时予以相应的加分或价格扣除;本项目的详细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9.3 供应商享受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政策优惠的,可用扣除后的最后报价参与价格比较。本项目价格扣除比例及相关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9.4 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优惠,可用扣除后的最后报价参与价格比较。本项目价格扣除比例及相关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9.5 采购人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信息安全产品的,应当采购经国家认证的信息安全产品,并在采购文件中载明对产品获得信息安全认证的要求,且要求产品供应商具有经中国信息安全认证中心按国家标准认证颁发的有效认证证书,本项目的详细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9.6 其他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或扶持政策。本项目的详细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二、招标文件
10.招标文件的构成
10.1 招标文件各章节的内容如下:第一部分 商务部分
第一章 投标邀请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第三章 评标方法及标准 第四章 拟签订的合同文本第五章 投标文件格式
第二部分 技术部分第六章 项目需求
10.2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投标文件。任何对招标文件的忽略或误解,不能作为投标文件存在缺陷或瑕疵的理由,其风险由投标人承担。
11.招标文件的澄清与修改
11.1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应当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15 日前,在原刊登招标公告的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
11.2 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澄清或者修改,时间距本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
间不足 15 日,将相应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澄清或者修改时间具体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3 澄清或者修改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领取了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均具有约束力。
12.偏离
12.1 本条所称偏离为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的偏离,即不满足或不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
★12.2 除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外,招标文件中用“拒绝”“不接受”“无效”“不得”“必须”“应当”等文字规定或标注“★”符号的条款为实质性要求条款(即重要条款),对其中任何一条的偏离,在评标时将其视为无效投标。
三、投标文件
13. 一般要求
13.1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按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以使其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的响应。
13.2 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及投标人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评标委员会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函电必须使用中文。投标人可以提交其他语言的资料,但应附有中文注释,有差异时以中文为准。
13.3 除技术要求另有规定外,本文件所要求使用的计量单位均采用国家法定的度、量、衡标准单位计量。未列明时亦默认为我国法定计量单位。
13.4 供应商应按招标文件中提供的投标文件格式填写。
13.5 投标文件应采用书面形式,招标文件中要求提供电子版的,必须按要求提供。 14.投标文件的组成
14.1 投标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
14.1.1 价格及商务部分:
★(1)投标函(含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
★(2)开标一览表 (3)分项价格表
★(4)商务条款偏离表(投标人填报该表时,应按项目采购需求中的商务条款要求,结合自身投标情况对商务条款逐条响应,未逐条响应的视为投标无效。)
(5)投标保证金
★(6)供应商符合投标人资格条件的证明文件
①供应商基本情况表(格式见本招标文件第五章附件 6-1);
②有效的新版“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依法成立组织的证明文件(必须具有,如能够在线查询的材料,请提供国家有关部门规定查询的网址链接,原件备查);
③有效的税务登记证(必须具有,如能够在线查询的材料,请提供国家有关部门规定查询的网址链接,
原件备查);(若已经取得“三证合一”的可不提供)
④投标人投标本项目时上一年度的年度财务报告复印件(如供应商为投标当年新成立公司的,应提供于公司成立之日后的财务报表),原件备查;
⑤投标截止之日前半年内投标人连续三个月的依法纳税的依法缴纳税费或依法免缴税费的证明(复印件,原件备查);供应商无纳税记录或为新成立公司,应提供由投标人所在地主管税务部门出具的《依法纳税或依法免税证明》(复印件,原件备查);
⑥投标截止之日前半年内投标人连续三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保费的缴费凭证(复印件,原件备查);供应商无缴费记录或为新成立公司,应提供由投标人所在地社保部门出具的《依法缴纳或依法免缴社保费证明》(复印件,原件备查);
⑦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见本招标文件第五章附件 6-2-5);
⑧联合体协议(联合体投标时必须提供,格式见本招标文件第五章附件 6-4);
⑨特定资格条件:无;
⑩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证明文件(包括投标人从事投标货物的生产、销售或经营、安装、集成等)。
(7)符合政府采购政策的证明材料
(8)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要求投标人提交的其他资料 (9)供应商认为需提供的其他资料
14.1.2 技术部分
(1)实施方案、技术方案或服务方案
★(2)技术条款偏离表(投标人填报该表时,应按项目采购需求中的技术要求,结合自身投标情况对技术条款逐条响应,未逐条响应的视为投标无效。)
(3)服务承诺
(4)用于本项目人员简历表
(5)投标标的物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证明材料 (6)其他资料
★14.2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供应商在投标时提供样品的,供应商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在投标时将其视为无效响应文件。
(1)未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提交时间、地点提交的; (2)供应商提供的样品与投标文件中型号、规格不一致的。
14.3 在投标过程中,投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书面形式要求提供的澄清文件是投标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
14.4 供应商无论中标与否,其投标文件不予退还。 15.投标报价
15.1 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供货及服务要求、责任范围和合同条件以人民币形式进行报价。投标报价应为完税价。
15.2 投标人必须按开标一览表和分项价格表的内容和格式要求填写各项货物及服务的分项价格和总价。投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文件截止之日前修改开标一览表中的报价的,应同时修改其分项价格表中的报价。
★15.3 投标人对每种货物及服务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不接受可变动性报价、赠送及“零”报价,否则,在评标时将其视为无效投标。
15.4 项目有特殊要求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6.投标保证金
16.1 本项目是否交纳投标保证金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6.2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交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应以支票、汇票、本票或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在本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保证金(数额采用四舍五入,计算至元)。投标保证金有效期应与本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一致。投标人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时将其视为无效投标。
16.3 联合体投标的,可以由联合体中的一方或者共同提交投标保证金。以一方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
16.4 未中标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 5 个工作日内退还,但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
16.5 中标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后 5 个工作日内退还。
16.6 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可以不予退还: (1)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投标文件。 (2)中标后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17.投标有效期
17.1 投标有效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在此期间投标文件对投标人具有法律约束力,以保证采购人有足够的时间完成评标、定标以及签订合同。投标有效期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之日起计算。投标有效期不足的,在评标时将其视为无效投标。
17.2 特殊情况需延长投标有效期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于投标有效期届满之前,要求投标人同意延长有效期,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的要求与投标人的答复均应为书面形式。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在原投标有效期届满后将不再有效,但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
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允许修改或撤回投标文件。 18.投标文件的签署和规定
18.1 投标人应根据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提交投标文件。纸质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应装订成册。正本和副本的封面应注明“正本”或“副本”的字样,当正本和副本、电子版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
18.2 投标文件应用不褪色的材料打印或书写,并按招标文件要求在签字盖章处盖单位章和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投标文件中的任何行间插字、涂改和增删,应加盖单位章或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确认。否则,在评标时将其视为无效投标。
19.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19.1 投标文件按正本和副本分别装订,注明“正本”或“副本”后,做密封封装,并在封套的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或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
19.2 投标文件封套或外包装上应载明的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9.3 投标文件如果未按上述规定密封,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拒绝接收。
19.4 为方便开标唱标,投标人应单独将开标一览表及投标保证金交款(见招标文件附件)另行封装在同一密封套内,并标明开标一览表及投标保证金字样,投标时单独提交。
19.5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不得因装订、纸张、文件排序等非实质性的格式、形式问题限制和影响供应商投标(响应)。
20.投标文件的递交
20.1 投标文件应在本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密封送到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指定的地点。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收到投标文件后,应当如实记载投标文件的送达时间和密封情况,签收保存,并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回执。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开标前开启投标文件。
20.2 逾期送达或者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拒收。 21.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21.1 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书面形式修改、补充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21.2 修改、补充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修改、补充的投标文件应按本章第 18、19、20 项规定编制、签署、密封、标记和递交,并标明“修改、补充”字样。
21.3 投标人按本章 21.1 款撤回投标文件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自收到投标人书面撤回通知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退还已收取的投标保证金,但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
21.4 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不得修改、撤销其投标文件。四、开标和评标
22.开标
22.1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开标时间和开标地点组织公开开标,邀请投标人参加。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参加开标活动。投标人不足 3 家的,不得开标。
22.2 开标时,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由投标人或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投标人或其授权代表不在场的,视同放弃检查,由此引起的后果由投标人负责);经确认无误后,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当众拆封投标文件,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文件的其他主要内容,并记录在案。投标人若有报价和优惠未被唱出,应在开标时及时声明或提请注意,否则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22.3 未宣读的投标价格等实质性内容,评标时不予承认。
22.4 投标人代表及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
22.5 投标人代表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疑义,以及认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当场提出询问或者回避申请。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对投标人代表提出的询问或者回避申请应当及时处理。
★23.资格审查
23.1 公开招标采购项目开标结束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依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合格投标人不足 3 家的,不得评标。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在资格审查时按照无效投标处理: (1)投标人不具备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的; (2)投标人存在失信记录的。
失信记录是指,通过“信用中国”网站(xxx.xxxxxxxxxxx.xxx.xx)、中国政府采购网(xxx.xxxx.xxx.xx)
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应当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失信情况查询方式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3.2 已经进行资格预审的,可以不再对供应商资格进行审查,资格预审合格的供应商在评审阶段资格发生变化的,应当通知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
24.评标委员会
评标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和采购人代表组成。
25.评标方法和标准
本项目评标方法和标准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26.评标程序
★26.1 投标文件的符合性审查。
26.1.1 评标委员会应当对符合资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
的实质性要求。
26.1.2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在符合性审查时按照无效投标处理: (1)投标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签署、盖章的;
(2)投标人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
(3)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 (4)不满足本招标文件中标注“★”的实质性条款要求的; (5)投标有效期不足的;
(6)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7)不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的。
26.2 核价原则
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按照下列规定修正:
(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
(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按照上述规定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
26.3 投标文件澄清
26.3.1 对于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
26.3.2 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26.3.3 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
26.3.4 有效的书面澄清材料,是投标文件的补充材料,成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6.4 同品牌多家投标人处理原则
26.4.1 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以其中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且报价最低的参加评标;报价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参加评标的投标人,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投标无效。
26.4.2 使用综合评分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
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
26.4.3 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根据采购项目技术构成、产品价格比重等合理确定核心产品,核心产品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多家投标人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按前两款规定处理。
26.5 比较与评价
26.5.1 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
★26.5.2 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26.6 推荐中标候选人名单
26.6.1 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评标结果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投标报价最低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如果排名第一并列两个以上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其中一个投标人为中标人候选人。
26.6.2 采用综合评分法的,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得分相同时,以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相同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
26.7 评委表决。评标委员会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
27.确定中标供应商
27.1 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评标结束之日起 2 个工作日内将评标报告送采购人。
27.2 采购人应当在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在评标报告确定的中标候选人名单中按顺序确定中标人。中标候选人并列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方式确定中标人。
27.3 采购人自行组织招标的,应当在评标结束后 5 个工作日内确定中标人。中标候选人并列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方式确定中标人。
28.废标
有下列情形之一时,招标采购单位应予废标,并将废标理由通知所有投标人: (1)符合专业条件的投标人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性响应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29.保密
评标委员会成员以及与评标工作有关的人员不得泄露评标情况以及评标过程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
★30.禁止行为
30.1 投标人不得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不得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不得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采购工作。投标人违反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相关规定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30.2 投标人应当遵循公平竞争的原则,不得恶意串通,不得妨碍其他投标人的竞争行为,不得损害采购人或者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 (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 (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五、中标信息公告与签订合同
31.中标信息公告
31.1 中标人确定之日起 2 个工作日内,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将中标结果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公告媒体上公布。
31.2 招标文件随中标结果同时公告。但中标结果公告前招标文件已公告的,不再重复公告。 32.中标通知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发布中标公告的同时,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对采购人和中标人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得放弃中标。 33.履约保证金
33.1 本项目是否缴纳履约保证金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3.2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交纳履约保证金的,中标人在签订采购合同前,向采购人提交履约保证金。联合体成交的,履约保证金以联合体各方或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
33.3 中标人没有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34.签订合同
34.1 招标文件和中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均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依据。
34.2 中标供应商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30 日内,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34.3 采购人不得向中标供应商提出超出招标文件以外的任何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中标供应商订立背离招标文件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采购标的、规格型号、采购金额、采购数量、技术和服务要求等实质性内容的协议。
34.4 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 2 个工作日内,本项目政府采购合同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媒体上公告,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
六、其他规定
35.招标代理服务费。
35.1 中标人是否交纳投招标代理服务费及相关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6.询问、质疑、投诉
36.1 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
36.2 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招标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供应商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36.3 供应商提出质疑的,应提供质疑函原件。
36.4 质疑函应当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授权的投标代表签字并加盖投标人单位章,质疑函由授权的投标代表签字的应附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委托授权书。
36.5 投标人对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期限作出答复的,可在答复期满后 15 个工作日内,按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定及程序,向财政部提出投诉。
37.其他规定。
37.1 投标文件的其他规定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8.未尽事宜
38.1 其他未尽事宜按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39.文件解释权
39.1 本招标文件的解释权归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所有。
第三章 评标办法及标准一、评标原则(采用综合评分法)
(一)评委构成:本项目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组成,成员人数为 5 人单数,其中评审
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
(二)评标依据:评委将以招投标文件为评标依据,对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技术响应、实施响应、服务承诺、商务及信誉、政策功能等方面内容按百分制打分。
(三)评标方式:以封闭方式进行。
二、评定方法
(一)首先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依法对投标人的资格性进行评审,再由评委委员会对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评审,只有资格性评审、符合性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才能进入详评。
(二)对进入详评的,采用百分制综合评分法。
(三)计分办法(按四舍五入取至百分位)
1、价格分… 20 分
(1)评标价为投标人的投标报价进行政策性扣除后的价格,评标价只是作为评标时使用。最终中标人的中标金额=投标报价。
(2)政策性扣除计算方法:
对小型或微型、监狱以及残疾人福利企业,在评审时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对其投标价格给予价格扣除。供应商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第五章 投标文件格式”);监狱企业须在投标文件中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企业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见“第五章 投标文件格式”),否则在评审时将不给予价格扣除。(投标人如能够在线查询的材料,请提供查询网址链接,可以不用同时提供纸质材料。)
注: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小型或微型企业应当符合以下条件:符合小型或微型企业划型标准,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或者提供其他小型或微型企业制造的货物;
(3)以进入评标的最低的评标价为评标基准价,即指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
(4)某投标人价格分 = (评标基准价/某投标人评标价金额)×20 分
2、技术水平分 45 分
(1)建设背景、目标以及总体方案熟悉程度分(满分 9 分)主要考核投标人对项目建设背景、目标以及总体方案的理解和响应情况。依据项目采购需求对投标人提供的服务方案(或实施方案、技术方案)关于本项目建设背景、目标以及总体方案的描述和响应情况进行评价,以下各项不重复计分:
①投标人对本项目大数据分析应用集成平台优化改造项目建设背景、目标以及总体方案具备一定了解程度,能对本项目涉及的业务需求进行详细的需求分析,完全响应项目采购需求的,得 3 分。
②投标人在满足上述第①项的基础上,能准确描述复工复产含非接触式办税、社保费管控专题升级改造的技术架构,清晰分解项目各阶段的工作任务的,得 6 分。
③投标人在满足上述第②项的基础上,能提出本项目优化改造的重点难点,并提出解决方案的,切实可行的,得 9 分。
服务方案(或实施方案、技术方案)中未对本项目建设背景、目标以及总体方案进行描述或描述不准确;或未完全响应项目采购需求的,得 0 分。
(2)建设内容和技术方案分(满分 15 分)主要考核投标人对项目建设内容和技术方案的完整性、详细性、可操作性。依据本项目采购需求,根据投标人提供的项目建设内容和技术方案的情况的描述进行评价,以下各项不重复计分:
①投标人提供的建设内容和技术方案,能响应和满足项目采购需求的开发改造要求,采取可靠的技术手段,按期完成项目优化改造任务的,得 5 分。
②投标人在满足上述第①项的基础上,提供的技术方案完整、详细,具备设计方案、开发流程、开发手段、测试流程等内容,技术手段符合逻辑,满足优化目标和进度要求的,得 10 分。
③投标人在满足上述第②项的基础上,针对本项目系统架构、功能设计、集成要求提供清晰、符合逻辑的技术开发流程图,并对本项目采用的开发技术进行详细阐述,符合技术开发要求的,得 15 分。
服务方案(或实施方案、技术方案)中未对项目建设内容和技术方案内容进行描述或描述不准确;或未完全响应项目采购需求的,得 0 分。
(3)实施方案分(满分 9 分)主要考核投标人项目管理需求方案的完整性、详细性、可操作性。依据项目需求,根据投标人提供的项目管理需求方案(包括项目沟通管理、项目进度管理等内容)情况的描述进行评价,以下各项不重复计分:
①投标人根据项目采购需求制定完整的项目实施方案,响应和满足项目管理需求(包括项目沟通管理、项目进度管理等内容)的,得 3 分;
②投标人在满足上述第①项的基础上,根据项目需求制定合理的项目进度安排计划,制定有质量控制及风险措施,组织和人员、项目开发和测试、保密、知识转移等各项管理规范齐全,具有可操作性的,得 6 分;
③投标人在满足上述第②项的基础上,细化项目开发和测试方案,能根据项目采购需求关于项目测试要求,提供测试流程(包括单元和单元集成测试、功能测试、性能测试、安全测试)和测试工具的,得 9分。
服务方案(或实施方案、技术方案)中未对项目管理需求(包括项目沟通管理、项目进度管理等)内
容进行描述或描述不准确;或未完全响应项目采购需求的,得 0 分。
(4)运维服务方案分(满分 6 分)主要考核投标人运维服务方案的完整性、详细性、可操作性。依据项目需求,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服务方案(包括服务时间、服务地点、服务期限、服务方式等内容)情况的描述进行评价,以下各项不重复计分:
①投标人运维服务方案能响应项目采购需求中的服务时间、服务地点、服务期限、服务方式要求的得 2 分;
②投标人在满足上述第①项的基础上,细化系统运维服务方案,提供有运维部署关键点以及对关键点的质量控制的措施,提供规范的日常系统运维、监测的报告样板的,得 4 分;
③投标人在满足上述第②项的基础上,能提供业务及技术应急响应预案和系统运维常见故障指引及解决方案的,有利于快速响应解决故障的,得 6 分。
服务方案(或实施方案、技术方案)中未对服务时间、服务地点、服务期限、服务方式等内容进行描述或描述不准确;或未完全响应项目采购需求的,得 0 分。
(5)验收方案分(满分 6 分)主要考核投标人验收方案内容的完整性、可操作性。依据项目需求,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服务方案(或实施方案、技术方案)中的验收方案内容的描述是否符合采购人验收标准要求进行评价,以下各项不重复计分:
①投标人验收方案能响应项目采购需求中的验收方式及标准要求的,得 2 分;
②投标人在满足上述第①项的基础上,针对本项目采购需求制定有项目验收标准和验收流程,配套制定出相应验收文档清单,提高运维服务水平的,得 4 分;
③投标人在满足上述第②项的基础上,提出针对本项目制定对自身开发运维考核方案,确保整个项目建设质量的,得 6 分。
服务方案(或实施方案、技术方案)中提供验收方案内容进行描述或描述不准确;或未完全响应项目采购需求的,得 0 分。
3、履约能力分 35 分
(1)团队建设分(满分 9 分)
依据项目需求,根据投标人组建的拟投入本项目研发服务、运维服务团队建设方案进行评价,以下各项不重复计分:
①投标人组建的拟投入本项目研发服务、运维服务团队建设方案,响应项目采购需求的,得 3 分;
②投标人在满足上述第①项的基础上,拟投入本项目研发服务团队的项目经理具有 5 年(含 5 年)以上项目管理经验且取得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高级)证书 5 年(含 5 年)以上,得 6 分;
③投标人在满足上述第②项的基础上,拟投入本项目运维服务团队人员多于 2 人,且能提供 2 人驻点
支持服务的,得 9 分;
投标人组建的拟投入本项目研发服务、运维服务团队未响应项目需求的或未提供拟投入本项目研发服务团队方案的,不得分。本项目研发服务、运维服务团队人员需提供项目需求要求的相关认证或资格证书和相关工作履历证明(其中,项目经理具有项目管理经验以取得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高级)核准),以及本项目截标时间前半年内本单位任意连续三个月为运维人员缴纳社会保险的参保缴费证明材料;新入职人员应出具与投标单位签署的工作合同及投标单位为其缴纳最少 1 个月的参保缴费证明材料。因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缓交社保费的,需提供单位缓交社保费的文书材料,并附上应征明细账。
(2)投入人员资质分(满分 8 分)
本项目研发服务、运维服务团队人员在满足项目采购需求中人员资质要求的前提下,根据研发服务团队人员资质优于项目采购需求的情况进行评分。投入人员具有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中级证书 (软件设计师、软件测评师、网络工程师、信息安全工程师、信息系统管理工程师、数据库系统工程师、系统集成项目管理工程师、信息技术支持工程师,任一)的,每具有一个证书得 1 分;研发服务团队人员具有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高级证书(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系统分析师、系统架构设计师、系统规划与管理师,任一)、项目管理专业人士资格认证(PMP)证书、Oracle 数据库认证专家(OCP)证书、 Oracle 数据库管理员认证大师(OCM)证书的,每具有一个证书得 1.5 分;满分 8 分。(一人多证不重复计分,且以最高级别计分,多个人具有同一种证书可同时计分, 研发服务团队人员需提供本项目截标时间前半年内本单位任意连续三个月社会保险参保缴费证明;新入职人员应出具与投标单位签署的工作合同及投标单位为其缴纳最少 1 个月的参保缴费证明材料。因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缓交社保费的,需提供单位缓交社保费的文书材料,并附上应征明细账)
(3)投标人行业资质分(满分 8 分):投标人拥有有效期内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9001)、信息技术服务管理体系认证(ISO20000)、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ISO27001)、CMMI 软件能力成熟度模型认证三级以上的,每获得一项得 2 分,满分 8 分。
(4)投标人类似项目业绩分(满分 10 分):投标人近三年(自 2017 年 1 月 1 日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时
间止,以签订合同时间为准)具有类似项目业绩(投标文件提供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复印件内容须体现合同名称、签订双方名称、签订时间、主要服务内容、合同双方签章页。同一个项目签订多份合同的只能计算一次,不重复计分)的,每项业绩得 2 分,满分 10 分。
注:类似项目是指为政府部门提供信息化系统软件开发及运维服务项目。
总得分=1+2+3
三、中标候选人推荐原则
评标委员会将根据得分由高到低排列次序(得分相同时,以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相同且
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并推荐中标候选人 3 名。得分最高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采购人应当确定评标委员会推荐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或者招标文件规定应当提交履约保证金而在规定的期限内未能提交的,采购人应当确定评标委员会推荐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除非有法定事由,如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该等情况下,采购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
四、特别说明
(一)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投标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二)以上评审内容需要提供材料的,除必要的原件核对外,投标人如能够在线查询的材料,请提供查询网址链接,可以不用同时提供纸质材料。
第四章 拟签订的合同文本
(合同封面) 合同类别:技术服务类
政 府 采 购 合 同
(年 度 )
项目名称:
(分标子项目):
合同编号:
甲方(采购人名称):
乙方(供应商名称):
签 订 日 期: 年 月 日
一、合同前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规定,按照采购文件规定采购方式、条款和成交供应商的承诺,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同意签订本合同。
1.合同文件
下列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采购(项目)需求、招标(采购)文件规定的合同条款; (2)报价表;
(3)投标文件技术部分和商务部分; (4)甲、乙双方商定确认后的补充协议
(5)其他(根据实际情况需要增加的内容)。
2.合同标的(根据实际情况填写)
乙方应按照合同的规定,提供本项目采购文件中要求的服务(详见附件:服务内容一览表)。
3.服务时间、合同金额
本合同服务时间为 年,合同单价为 元/年(月),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 元
(¥ )。本合同项下所有服务的全部税费均已包含于合同价中,甲方不再另行支付。
4.合同签订地
广西壮族自治区 市
5.合同生效
本合同一式伍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二份,采购代理机构一份(可根据需要另增加)。经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并在甲方收到乙方提交的履约保证金后生效。
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签章):
乙方(xx):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签章):
二、合同前附表
序号 | 内容 |
1 | 合同名称: 合同编号: |
2 | 甲方名称: |
甲方地址: | |
甲方联系人: 电话: | |
甲方开户银行名称: 账号: | |
3 | 乙方名称: |
乙方地址: | |
乙方联系人: 电话: | |
乙方开户银行名称: 账号: | |
4 | 合同金额: |
5 | 服务时间、履行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三个月内实施完毕;自终验合格之日起提供一年免费运维服务,即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合同全部权利义务履行完毕之日止。 合同期满,如甲方要求乙方继续提供本合同服务的,顺延至新的中标供应商提供服务之日或者甲方通知停止服务之日止。顺延期间,原合同服务内容、服务费用以及 甲、乙双方的责任和义务等内容不变,但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
6 | 服务地点: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 |
7 | 验收方式及标准:按照采购需求、投标(响应)文件及国家、行业规定的技术标准及 规范,双方到场共同验收,详见项目采购需求。 |
8 | 付款方式:签订合同之日起 30 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第一笔合同款项(预付款),即项目合同总金额的 60%;项目终验合格后 30 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第二笔合同款项,即合同总金额的 40%。 乙方在申请付款时将同等金额、合法有效的发票开具给甲方,否则甲方有权顺 延付款。 |
9 | 履约保证金及其返还:本项目要求乙方提供,履约保证金的数额不得超过采购合同金额的 10%,本项目履约保证金为合同金额的 5%,金额为人民币(大写) 元 (¥ )(取整到元),提交方式为支票、汇票、本票、保函等非现金形式,乙方在签订合同前应提交履约保证金,否则,不予签订合同。采用转账、电汇方式的,由乙方在签订合同前按规定的金额从乙方银行账户直接缴入采购人账户。 合同约定免费运维服务期且乙方完全履行了服务要求保证义务的,甲方在收到 乙方提出申请的 30 日内无息返还履约保证金;甲方如逾期退还履约保证金,每逾期一天,可按应退款项的银行同期存款利息计算违约金;乙方在合同期限和免费运维服务期内不能履行合同义务或违约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
10 | ☑ 违约金约定:1.乙方违约或无正当理由造成解除合同的,按合同价款的 10%计算。逾期退回款项及违约金的,每逾期一天,按应退款项及违约金总额的 0.5%计算违约金。2.其它违约行为按违约服务款额 5%收取违约金。 ☑ 损失赔偿约定:按双方协商或经第三方评估的实际损失额进行赔偿。 |
11 | 误期赔偿费约定:如果乙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交货和提供服务,甲方有权从 货款或履约保证金中扣除误期赔偿费而不影响合同项下的其他补救方法。赔偿费按每日加收合同金额的 0.5%计收,直至交货或提供服务为止。但误期赔偿费的最高限 |
额不超过合同价的 15%。 | |
12 |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合同全部权利义务履行完毕之日止。 |
13 | 合同纠纷的解决方式: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请在方框内画“√”选择): □ 提请 仲裁委员会按照仲裁程序在 (仲裁地)仲裁 ☑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三、合同通用条款
1.定义
本合同下列术语应解释为:
1.1 “甲方”是指采购人。
1.2 “乙方”是指中标/成交供应商。
1.3 “合同”系指甲乙双方签署的、载明甲乙双方权利义务所达成的协议,包括所有的附件、附录和上述文件所提到的构成合同的所有文件。
1.4 “服务”是指乙方按照招标(采购)、投标(响应)文件要求,向采购人提供的技术支持服务。
1.5 “项目现场”是指甲方指定的最终服务地点。
1.6 “天”除非特别指出,“天”均为自然天。 2.服务标准
2.1 乙方为甲方交付的服务应符合招标(采购)文件和乙方的投标(响应)文件所述的内容,如果没有提及适用标准,则应符合相应的国家标准。这些标准必须是有关机构发布的最新版本的标准。
2.2 除非技术要求中另有规定,计量单位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3.服务
3.1 乙方应按照合同的规定,提供下列服务甲方提供符合要求的服务。 4.知识产权
4.1 乙方应保证所提供的服务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知识产权(专利权、商标权、版权等)的起诉。因侵害他人知识产权而产生的法律责任,全部由供应商承担。
4.2 甲方委托乙方开发的产品,甲方享有知识产权,未经甲方许可不得转让任何第三人。 5.保密条款
5.1 甲乙双方应对在本合同签订或履行过程中所接触的对方信息,包括但不限于知识产权、技术资料、技术诀窍、内部管理及其他相关信息,负有保密义务。
5.2 乙方在使用甲方为乙方及其工作人员提供的数据、程序、用户名、口令、资料及甲方相关的业务和技术文档,包括税收政策、方案设计细节、程序文件、数据结构,以及相关业务系统的硬软件、文档、测试和测试产生的数据时,应遵循以下规定:
(1)应以审慎态度避免泄露、公开或传播甲方的信息;
(2)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不得对有关信息进行修改、补充、复制;
(3)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不得将信息以任何方式(如 E-mail)携带出甲方场所; (4)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不得将信息透露给任何其他人;
(5)甲方以书面形式提出的其他保密措施。
5.3 保密期限不受合同有效期的限制,在合同有效期结束后,信息接受方仍应承担保密义务,直至
该等信息成为公开信息。
5.4 甲乙双方如出现泄密行为,泄密方应承担相关的法律责任,包括但是不限于对由此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进行赔偿。
6.服务质量保证
6.1 乙方应保证所提供的服务,符合合同规定的技术要求。如不符时,乙方应负全责并尽快处理解决,由此造成的损失和相关费用由乙方负责,甲方保留终止合同及索赔的权利。
6.2 乙方应保证通过执行合同中全部方案后,可以取得本合同规定的结果,达到本合同规定的预期目标。对任何情况下出现问题的,应尽快提出解决方案。
6.3 如果乙方提供的服务和解决方案不符合甲方要求,或在规定的时间内没有弥补缺陷,甲方有权采取一切必要的补救措施,由此产生的费用全部由乙方负责。
7.履约保证金
7.1 乙方应在签署合同前,以银行保函、银行电汇或履约担保函形式向甲方提供。
7.2 履约保证金具体金额及返还要求见合同条款前附表。
7.3 如乙方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甲方有权按照本合同的约定从履约保证金中进行相应扣除。乙方应在甲方扣除履约保证金后 15 天内,及时补充扣除部分金额。
7.4 乙方不履行合同,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使得合同目的不能实现,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给甲方造成的损失超过履约保证金数额的,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8.服务时间、地点与验收
8.1 服务地点:合同条款前附表指定地点。
8.2 服务时间:合同条款前附表指定时间。
8.3 甲方应在乙方完成相关服务工作后及时对服务质量、技术指标、服务成果进行验收。 9.违约责任
9.1 服务缺陷的补救措施和索赔
(1)如果乙方提供的服务不符合本合同约定以及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关于服务的要求和承诺,乙方应按照甲方同意的下列一种或几种方式结合起来解决索赔事宜:
①乙方同意将服务款项目退还给甲方,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和损失由乙方承担。如甲方以适当的条件和方法购买与未履约标的相类似的服务,乙方应负担新购买类似服务所超出的费用。
②根据服务的质量状况以及甲方所遭受的损失,经过甲乙双方商定降低服务的价格。
(2)如果在甲方发出索赔通知后 10 日内乙方未作答复,上述索赔应视为已被乙方接受。如果乙方未能
在甲方发出索赔通知后 10 日内或甲方同意延长的期限内,按照上述规定的任何一种方法采取补救措施,甲方有权从应付服务款中扣除索赔金额或者不退还履约保证金,如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进一步要求乙方赔偿。
9.2 迟延履约的违约责任
(1)乙方应按照本合同规定的时间、地点提供服务。
(2)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乙方遇到可能妨碍按时提供服务的情形时,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迟延的事实、可能迟延的期限和理由通知甲方。甲方在收到乙方通知后,应尽快对情况进行评价,并确定是否同意延期提供服务。
(3)除甲乙双方另有约定外,如果乙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提供服务,且没有在甲方同意的延长的期限内进行补救时,甲方有权从服务款、履约保证金中扣除或要求乙方另行支付误期赔偿费而不影响合同项下的其他补救方法。赔偿费按每日加收合同金额的 0.5%(各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重新设定)计收,直至交货或提供服务为止。但误期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不超过合同价的 15%(各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重新设定)。 (4)如果乙方延迟履约超过 30 日,甲方有权终止全部或部分合同,并依其认为适当的条件和方法购买
与未履约类似的服务,乙方应负担购买类似服务所超出的费用。但是,乙方应继续执行合同中未终止的部分。
9.3 未履行合同义务的违约责任
(1)守约方有权终止全部或部分合同。 (2)不予退还全额履约保证金。
(3)由违约一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标准见合同条款前附表(各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约定)。 (4)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守约方实际损失、可预见或者应当预见的损失,由违约方全额予以赔偿。 10.不可抗力
10.1 如果合同双方因不可抗力而导致合同实施延误或合同无法实施,不应该承担误期赔偿或不能履行合同义务的责任。
10.2 本条所述的“不可抗力”系指那些双方不可预见、不可避免、不可克服的客观情况,但不包括双方的违约或疏忽。这些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战争、严重火灾、洪水、台风、地震等。
10.3 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当事方应及时将不可抗力情况通知合同对方,在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 3 日内以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的情况和原因通知合同对方,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合同各方应尽可能继续履行合同义务,并积极寻求采取合理的措施履行不受不可抗力影响的其他事项。合同各方应通过友好协商在合理的时间内达成进一步履行的协议。
11.合同纠纷的解决方式
11.1 合同各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在执行合同过程中所发生的或与合同有关的一切争端。如协商 30 日内(根据实际情况设定)不能解决,可以按合同规定的方式提起仲裁或诉讼。
11.2 仲裁裁决应为最终裁决,对双方均具有约束力。
11.3 仲裁费除仲裁机关另有裁决外应由败诉方负担。
11.4 诉讼应由服务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诉讼费除人民法院另有判决外应由败诉方负担。
11.5 如仲裁或诉讼事项不影响合同其他部分的履行,则在仲裁或诉讼期间,除正在进行仲裁或诉讼的部分外,合同的其他部分应继续执行。
12.合同修改或变更
12.1 如无重大变故,甲方双方不得擅自变更合同。
12.2 如确需变更合同,甲乙双方应签署书面变更协议。变更协议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12.3 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甲方有权在合同价款 10%的范围内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或服务,并就此与乙方签订补充合同,乙方不得拒绝。
13.合同中止
13.1 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因采购计划调整,甲方可以要求中止履行,待计划确定后继续履行;合同履行过程中因供应商就采购过程或结果提起投诉的,甲方认为有必要或财政部责令中止的,应当中止合同的履行。
14.违约终止合同
14.1 若出现如下情况,在甲方对乙方违约行为而采取的任何补救措施不受影响的情况下,甲方可向乙方发出书面通知书,提出终止部分或全部合同。
14.1.1 如果乙方未能在合同规定的期限或甲方同意延长的期限内提供服务;
14.1.2 因乙方技术人员自身技术能力、经验不足等原因造成甲方硬件设备、应用系统发生重大紧急故障或应用系统数据丢失,带来重大影响和损失的;
14.1.3 乙方对甲方硬件设备、应用系统重大紧急故障没有及时响应,或不能在规定时间内解决处理故障,恢复系统正常运行的;
14.1.4 不能满足本项目技术需求的管理要求和规范,且经多次(3 次及以上)整改无明显改进,仍然不能满足要求的;
14.1.5 在合同规定的每个服务年度(12 个自然月)内,在运行维护支持服务过程中,出现 2 次经甲乙双方确认的违规操作的。
14.2 如果甲方根据上述第 14.1 条的规定,终止了全部或部分合同,甲方可以适当的条件和方法购买乙方未能提供的服务,乙方应对甲方购买类似服务所超出的费用负责。同时,xxx继续执行合同中未终止的部分。
15.破产终止合同
15.1 如果乙方破产或无清偿能力,甲方可在任何时候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终止合同而不给乙方补偿。
15.2 该终止协议将不损害或影响甲方已经采取或将要采取的任何行动或补救措施的权利。 16.其他情况的终止合同
16.1 若合同继续履行将给甲方造成重大损失的,甲方可以终止合同而不给予乙方任何补偿。
16.2 乙方在执行合同的过程中发生重大事故,对履行合同有直接影响的,甲方可以终止合同而不给予乙方任何补偿。
16.3 甲方因重大变故取消或部分取消原来的采购任务,导致合同全部或部分内容无须继续履行的,可以终止合同而不给予乙方任何补偿。
17.合同转让和分包
17.1 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合同转包,或部分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
17.2 除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外,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合同分包。 18.适用法律
18.1 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如合同条款与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不一致的,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修改本合同。
19.合同语言
19.1 本合同语言为中文。
19.2 双方交换的与合同有关的信件和其他文件应用合同语言书写。 20.合同生效
20.1 本合同应在双方签字盖章和甲方收到乙方提供的履约保证金后生效。 21.合同效力
21.1 除本合同和甲乙双方书面签署的补充协议外,其他任何形式的双方约定和往来函件均不具有合同效力,对本项目无约束。
22.检查和审计
22.1 在本合同的履行过程中,甲方有权对乙方的合同履约情况进行阶段性检查,并对乙方投标(响应)时提供的相关资料进行复核。
22.2 在本合同的履行过程中,如果甲乙双方发生争议或者乙方没有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乙方应允许甲方检查乙方与实施本合同有关的账户和记录,并由甲方指定的审计人员对其进行审计。
四、合同补充条款(双方据实商定)
五、合同附件(与正件装订成册)
(一)服务内容一览表(乙方填制);
(二)投标(响应)文件报价表部分(乙方提供);
(三)投标(响应)文件技术部分和商务部分(乙方提供);
(四)采购需求(与采购文件一致);
(五)合同验收书格式(验收时填制,供参考);
(六)政府采购项目履约保证金退付意见书(供参考)。
(一)服务内容一览表(乙方填制)
服务名称 | 单位 | 数量 | 金额(元) | 具体服务承诺(包含但不限于服务内容、范围和基 本要求) |
… |
(二)投标(响应)文件报价表部分(乙方提供)
由乙方按照投标(响应)文件提供,并保持与投标(响应)文件一致。
(三)投标(响应)文件技术部分和商务部分(乙方提供)
由乙方按照投标文件提供,并保持与投标文件一致。
(四)采购需求(与采购文件一致)
(五)合同验收书格式(验收时填制,供参考)
政府采购合同验收书(初验或终验)
根据 (合同名称)(合同编号: )的约定,合同甲方对本合同进行了验收,验收情况如下:
序号 | 名称 | 服务内容、标准 | 数量 | 金额 | |
1 | |||||
2 | |||||
合计 | |||||
合计大写金额: 仟 佰 | 拾 | 万 | 仟 佰 拾 | 元 | |
验收具体内容 | 按招标(采购)文件、投标(响应)文件及验收方案 | ||||
验收结论性意见: | |||||
验收小组成员(签字或盖章): | 乙方(签字或盖章): |
(六)政府采购项目履约保证金退付意见书(供参考)
供应商申请 | 项目编号: |
项目名称: | |
该项目已于 年 月 日验收并交付使用。根据合同规定,该项目的履约保证金,期限于 年 月 日已满,请将履约保证金人民币(大写) (¥ )退付到达以下帐户。 单位名称:开户银行:帐 号: 联系人及电话: 供应商签章: 年 月 日 | |
采购人意见 | 退付意见:(是否同意退付履约保证金及退付金额) 联系人及电话: 采购人签章 年 月 日 |
第五章 投标文件格式
第一部分 商务部分
一、资格和报价部分
(一)投标函(格式附后)
附件 1-1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附件 1-2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书(授权代表参加投标)
附件 1-3 授权委托书(格式二)(适用于自然人委托投标)
(二)开标一览表(格式附后)
(三)分项价格表(格式附后)
(四)投标保证金
(五)供应商的资格证明材料
1.供应商基本情况表(附件 5-1)
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附件 5-2-1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
附件 5-2-2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按规定可不进行税务登记的不提供);
附件 5-2-3 投标人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等相关材料(提供材料要求附后);附件 5-2-4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由供应商根据项目需求提供
说明材料);
附件 5-2-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3.符合投标文件要求的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的证明材料(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根据项目具体要求填列)
附件 5-3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的证明材料。 4.联合体协议(格式附后)
二、商务部分
(六)商务条款偏离表(格式附后)
(七)提供符合政府采购政策的证明材料附件 7-1 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附后)
附件 7-2 “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信息安全认证产品、监狱企业等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附件 7-3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附后)
(八)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要求的其他投标资料
(九)供应商认为需提供的其他资料
注:以上条款需要提供材料的,除必要的原件核对外,投标人如能够在线查询的材料,请提供查询网址链接,可以不用同时提供纸质材料。
第二部分 技术部分
一、服务方案、实施方案及技术方案二、技术响应与偏离表
三、投标人服务承诺(应包含售后服务承诺)四、用于本项目人员简历表
五、投标标的物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证明文件六、其他资料
政府采购投标文件
(商务部分)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投标人名称:
年 月 日
目录
(可由投标人自拟,应有页码)
一、资格和报价部分
(一)投标函
投 标 函
致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根据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 )的投标邀请, (姓名、职务)代表投标人
(投标人名称、地址)参加本项目招标的有关活动。据此函,作如下承诺:
1.同意在本项目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开标日起 天遵守本投标文件中的承诺,且在期满之前均具有约束力。
2.具备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具备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此项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具备本项目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
4.提供投标人须知规定的全部投标文件,包括投标文件正本 份,副本 份,电子文档 份,开标一览表(投标报价表、投标保证金) 份。
5.已详细审阅全部招标文件(包括招标文件澄清函),理解投标人须知的所有条款。
6.完全理解贵方“最低报价不能作为中标的保证”的规定。
7.接受招标文件中全部合同条款,且无任何异议;保证忠实地执行双方所签订的合同,并承担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
8.完全满足和响应招标文件中的各项商务和技术要求,若有偏差,已在投标文件中明确说明。
9.如果在开标后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贵方可不予退还我方的投标保证金。
10.愿意提供任何与投标有关的数据、情况和技术资料等。
11.我方已详细审核全部投标文件、参考资料及有关附件,确认无误。
12.对本次招标内容及与本项目有关的知识产权、技术资料、商业秘密及相关信息保密。
13.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无任何的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附件 1-1: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附件 1-2: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书(授权代表参加投标)
附件 1-3:授权委托书(自然人提供)
投标人名称: 投标人公章: 投标人地址: 邮编:
电话: 传真: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投标人代表(签字或盖章): 联系电话:
日期:
附件 1-1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附件 1-2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授权代表参加投标的)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格式一)(适用于法人投标)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姓名、职务)授权 (投标人代表姓名、职务)为本公司的投标人代表,就 (项目名称)投标及相关事务代表本公司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
委托期限: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本授权书于 年 月 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
授权代表身份证明复印件
投标人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字或盖章): 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 1-3
授权委托书(格式二)(适用于自然人投标)
致: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我 (姓名)系自然人,现授权委托 (姓名)以本人名义参加 (项目名称)的投标活动,并代表本人全权办理针对上述项目的投标、签约等具体事务和签署相关文件。
本人对被授权人的签字事项负全部责任。
授权委托代理期限: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代理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
我已在下面签字,以资证明。
自然人签字并在签名处加盖食指指印:
年 月 日
(二)开标一览表
开标一览表
(服务类项目适用)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编号 | ||
1 | 包号 | |||
2 | 报价 | 大写:人民币 元 小写:¥ | ||
3 | 服务期 | |||
4 | 质保期 | |||
5 | … | |||
备注 |
说明:
1.所有价格均用人民币表示,单位为元,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
2.此表的总报价是所有需采购方支付的本次采购标的金额总数,即投标总价。投标总价须包含完成用户需求要求所有内容的全部费用。
投标人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开标一览表
(货物类项目适用)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编号 | ||
1 | 包号 | |||
2 | 总报价人民币 | 大写:人民币 元 小写:¥ | ||
3 | 供货期限 | |||
4 | 质保期 | |||
5 | … | |||
备注 |
说明:
1.所有价格均用人民币表示,单位为元,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
2.此表的总报价是所有需采购方支付的本次采购标的金额总数,即投标总价。投标总价须包含完成用户需求要求所有内容的全部费用。
投标人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三)分项价格表
分项价格表
(服务类项目适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包号: 金额单位:元
序号 | 服务内容 | 报价 | 备注 (收费依据、收费标准等) |
1 | |||
2 | |||
3 | |||
4 | |||
5 | |||
6 | |||
总计 | 大写:人民币 元 小写:¥ |
1.如本表格不适合投标单位的实际情况,可根据本表格式自行制表填写。
2.投标报价包含实施和完成本项目需求要求所有内容的全部费用,此表报价应与“开标一览表”投标报价相一致。
供应商(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分项价格表
序号 | 货物名称 | 品牌 | 生产厂家 | 规格型号 | 单价 | 数量 | 合计 | 中小企业 | 政策功能类型及编 号 |
1 | |||||||||
2 | |||||||||
3 | |||||||||
⋮ | |||||||||
备品备件(包括 专用工具等) | |||||||||
耗材 | |||||||||
货物费合计 | |||||||||
包装 运输 | 包装费 | 安装 调试费 | 安装费 | ||||||
运输费 | 调试费 |
项目名称: 包号:
(货物类项目适用)
项目编号: 金额单位:元
费 | 装卸费 | … | |||
保险费 | 小计 | ||||
… | 售后服务费 | 培训费 | |||
小计 | 技术服务费 | ||||
其他费用 | 代理费 | … | |||
… | |||||
小计 | 小计 |
说明:
1.如本表格不适合投标单位的实际情况,可根据本表格式自行制表填写。
2.投标报价包含实施和完成本项目需求要求所有内容的全部费用,此表报价应与“开标一览表”投标报价相一致。
3.本表中的中小企业是指制造厂商为“中型企业”或者“小型、微型企业”,政策功能类型及编号是指产品在节能、环保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编号。
供应商名称(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四)投标保证金
说明:可提供付款凭证或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原件。
保证金汇款声明函(适用银行转账)
致: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我方为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 )递交保证金人民币 元(大写(人民币
元)已于 年 月 日以银行主动划账方式划入你方账户。详见附件:银行出具的汇款单或转账凭证复印件。
退还保证金时请按以下内容划入我方账户。若因内容不全、错误、字迹潦草模糊导致该项目保证金未能及时退还或退还过程中发生错误,我方将承担全部责任和损失。
投标保证金交款、退款函
项目编号 | 项目名称 | 请将保证金交款凭证复印件贴于下面 | ||
交款单位 | 联系人及电话 | |||
保证金金额 | ¥ | 1. 若我单位不中标请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于该项目中标通知书发出后5 个工作日内将保证金退回原交 款人。 2. 若我单位中标,请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收到我单位提交的合同后5 个工作日内将保证金退回原交款 人。 投标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 ||
退款信息 | ||||
户 名 | ||||
账 号 | ||||
汇入 地点 | 省 市(县) | |||
开户银行 | ||||
备注:保证金交纳到以下账户 | ||||
户 名: | ||||
开户行: | ||||
帐 号: | ||||
是否为中标单位(该项由采购人填写) | ||||
采购人签名: |
附:投标保证金交款凭证复印件
注:1、此函一式两份,一份在参加开标时将此函交给工作人员,投标保证金退还帐户必须与交款帐户一致,否则由此造成投标保证金不能及时退还或退错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2、以电汇方式递交投标保证金须在电汇凭据附言栏中写明采购编号、包号及用途(投标保证金)。
汇款单或转账凭证复印件
(五)投标人具备投标资格的证明文件
附件 5-1
供应商基本情况表
供应商:(公章)
供应商名称 | 法定代表人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邮政编码 | |||
授权代表 | 联系电话 | |||
电子邮箱 | 传真 | |||
上年营业收入 | 员工总人数 | |||
基本账户开户行及账号 | ||||
税务登记机关 | ||||
资质名称 | 等级 | 发证机关 | 有效期 | |
备注 |
附件 5-2-1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
(示例略,投标人如能够在线查询的材料,请提供查询网址链接,可以不用同时提供纸质材料,原件备查)
附件 5-2-2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按规定可不进行税务登记的不提供)
(示例略,投标人如能够在线查询的材料,请提供查询网址链接,可以不用同时提供纸质材料,原件备查)
附件 5-2-3 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示例略)
备注:
1.投标人提供财务状况报告应为投标本项目时上一年度的年度财务状况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等复印件。(如供应商为新成立公司的,应提供公司成立之日后的财务报表)
2.投标人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应为投标截止之日前半年内投标人连续三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的复印件;供应商无纳税记录或为新成立公司,应提供由投标人所在地主管税务部门出具的《依法纳税或依法免税证明》;供应商无缴费记录或为新成立公司,应提供由投标人所在地社保部门出具的《依法缴纳或依法免缴社保费证明》(复印件,原件备查)。
附件 5-2-4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由供应商根据项目需求提供说明材料)
(示例略)
附件 5-2-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
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本单位郑重声明:
我单位在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五)项所称重大违法记录,包括:
我单位或者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未因经营活动中的违法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特此声明!
投标人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 5-3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的证明材料(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根据项目具体要求填列)
(示例略)
附件 5-4
联合体协议
致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经研究,我方决定自愿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项目的投标。现就联合体投标事宜订立如下协议:
一、联合体成员:
1.
2.
3.
二、 (某成员单位名称)为 (联合体名称)牵头人。
三、联合体牵头人合法代表联合体各成员负责本项目投标文件编制活动,代表联合体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并处理与投标有关的一切事务;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牵头人负责合同订立和实施阶段的主办、组织和协调工作。
四、联合体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递交投标文件,参加投标,履行中标义务和中标后的合同,并向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五、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如下: 。按照本条上述分工,联合体成员单位各自所承担的合同工作量比例如下: 。
六、本协议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七、本协议书一式 份,联合体成员和采购人各执一份。
牵头人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成员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备注:本协议书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签字的授权委托书。
二、商务部分
(六)商务条款偏离表
商务条款偏离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包号:
序号 | 招标文件条目号 | 招标文件的商务条款 | 投标文件的商务条款 | 偏离 | 说明 |
说明:(1)投标人应按项目采购需求中的商务条款要求,结合自身投标情况对商务条款逐条响应。(2)当投标文件响应的商务内容完全响应招标文件要求时,投标人应注明“无偏离”;低于招标文件要求时,应注明“负偏离”;优于招标文件要求的,应注明“正偏离”。
投标人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七)提供符合政府采购政策的证明材料
附件 7-1
中小企业声明函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 号)的规定,本单位为 (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即,本单位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 国家统计局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规定的划分标准,本单位为 (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
2.本单位参加 单位的 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由本企业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 (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制造的货物。本条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公章):
日期:
备注:
填写前请认真阅读《工业和信息化部 国家统计局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和《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1〕181 号)相关规定。
附件 7-2 “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信息安全认证产品、监狱企业等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证明材料文件
说明:
1.供应商提供的产品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内产品,供应商应具有由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否则在评审时将不给予价格扣除或加分,如属于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即作无效响应处理。(投标人如能够在线查询的材料,请提供查询网址链接,可以不用同时提供纸质材料,原件备查)
2.供应商提供的产品属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内产品,供应商应应提供由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否则在评审时将不给予价格扣除或加分。(投标人如能够在线查询的材料,请提供查询网址链接,可以不用同时提供纸质材料,原件备查)
3.供应商提供的产品属于信息安全认证产品的,应提供相关证明。(投标人如能够在线查询的材料,请提供查询网址链接,可以不用同时提供纸质材料,原件备查)
4.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投标人如能够在线查询的材料,请提供查询网址链接,可以不用同时提供纸质材料,原件备查)
5.未按上述要求提供、填写的,评标时不予以考虑。 (示例略)
附件 7-3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
(财库〔2017〕141 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 单位的
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单位名称(盖章):日 期:
备注:
1.填写前请认真阅读财库〔2017〕141 号《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相关规定,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
2.中标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中标结果将同时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接受社会监督。
(八)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要求的其他投标文件
(示例略)
(九)供应商认为需提供的其他资料
(示例略)
政府采购投标文件
(技术部分)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投标人名称:
年 月 日
目录
(可由投标人自拟,应有页码)
一、服务方案、实施方案及技术方案
服务方案说明(服务类项目适用)
服务类项目供应商应根据第六章项目采购需求编写服务方案说明。服务方案说明包括但不限于: (1)服务目标、范围和任务;
(2)服务方案;
(3)服务团队组织安排计划; (4)工作流程;
(5)进度计划及保证措施; (6)质量保证措施;
(7)合理化建议; (8)其他。
实施方案
(示例略)
技术方案
(示例略)
二、技术响应与偏离表
技术响应与偏离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包号:
品目号 | 货物或服 务名称 | 招标规格 | 技术指标要求 | 投标响应情况 | 偏离 | 说明 |
说明:(1)投标人应按项目采购需求中的技术要求,结合自身投标情况对技术条款逐条响应。(2)当投标文件响应的技术条款完全响应招标文件要求时,投标人应注明“无偏离”;低于招标文件要求时,应注明“负偏离”;优于招标文件要求的,应注明“正偏离”。
投标人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三、投标人服务承诺(应包含售后服务承诺)
(示例略)
四、用于本项目人员简历表
用于本项目人员简历表
序号 | 姓名 | 年龄 | 学历 | 专业及职称 | 持何种资格证 书(证书 号) | 从事本工作时间 | 近X 年来承担类似项目名称 | 本项目拟任职务 |
注:可附人员职称证书、资格证书、执业注册证、毕业证书等复印件,以及参保缴费证明复印件等证明材料并加盖公章(投标人如能够在线查询的材料,请提供查询网址链接,可以不用同时提供纸质材料)。
供应商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五、投标标的物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证明文件
(示例略)
备注:提供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和第六章“项目需求”规定(包括投标货物的强制性认证、注册等)的证明材料复印件(投标人如能够在线查询的材料,请提供查询网址链接,可以不用同时提供纸质材料)。
第一节 技术条款
1 .1 建设背景
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大数据分析应用集成平台于2017年上线,已运行3年,实现了税收相关数据的 “大归集、大共享、大治理”,同时,作为统一平台,已成为各业务处室系统的同一入口,实现一次登录,多系统共同使用。
在税局日常工作中发现,原先的各业务处室自主建设系统,暴露出资金成本高、系统间协调性差、类似功能重复建设、不利于管理等缺点。对此,大数据管理平台作为税务数据的底层支撑平台,完全采用大数据技术建设的平台,实现了平台高性能,可以同时存储结构化、半结构化、非结构化的数据并进行数据处理,对于可预见的接近数百TB甚至PB级别的数据,具有良好的扩展性。为充分发挥广西税务局大数据集成分析应用平台的优势,作为一个统一平台,最大程度利用大数据平台的能力和优势为各处室提供全面服务。本次优化升级项目主要基于大数据集成分析应用平台构建的统一底座,建设复工复产含非接触式办税、社保费管控专题的升级改造工作。
1. 复工复产含非接触式办税
为充分发挥税收职能作用,积极参与、主动服务疫情防控和推动企业复工复产,辅助各级党委、政府决策,助力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充分发挥税收大数据优势,提供高质量分析产品,服务各级党委、政府决策。充分利用增值税发票等税收数据,区分不同疫情程度地区,从地区、行业、注册类型、企业规模等维度以及当地主导产业、上下游产业链配套等方面,密切跟踪企业复工复产等情况,加强疫情对经济运行和外贸出口形势的影响分析,形成综合与专题相结合的系列分析报告。
税收数据是经济发展的晴雨表,是各级政府开展经济分析的重要依据。近年来,国家税务总局高度重视深度挖掘利用税收数据信息,提出了“用税收数据打造税务机关的话语体系”、深度挖掘利用税收数据信息这座“金山银库”等一系列要求,强调要深入开展税收分析工作,深刻反映经济运行状况,服务经济社会管理和宏观决策,让税收经济分析在国家治理中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国家税务总局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工作部署,国家税务总局及各区市在收入规划核算司新设税收分析处,统筹管理税收经济分析工作。
税收经济分析是一项涉及面广、专业性强、工作量大,集政策、征管、技术和经济于一体的综合性工作。目前囿于数据、技术等的制约,难以形成深层次税收经济分析成果,发挥以税资政、以税辅政作用。关键问题如下:
(1) 分析数据支撑保障不足。受制于基础数据质量不高、数据获取机制不健全等原因,运用税收数据反映经济运行、预测经济形势等高层次的税收经济分析一直难以取得突破;
(2) 缺乏高效可用分析工具。当前各级机关很大程度上仍停留于人工基础分析,缺乏成熟的模型和分析方法,先进的工具和分析平台,难以实现高效深层次的探索和分析;
(3) 缺乏共享协作机制。各级机关各自为战,横向缺乏有效协同,纵向缺乏数据和成果共享机制,难以及时共享,合力提升税收经济分析能力。
为进一步推进税收分析,充分发挥税收分析职能,加速推进税收经济分析现代化,真正发挥税务部门为党政领导决策服务,为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服务的作用,亟需建设一个税收经济分析专题,高质量得为各项决策的制定、分析、评估、优化提供量化支持。
2.社保费管控专题
根据中央印发《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为提高社会保险资金征管效率,将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城乡居民两险等各项社会保险费交由税务部门统一征收。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社会保险费征管职责划转工作的部署,国家税务总局以金税三期系统为基础,升级优化建设了金税三期社保费征管信息系统(标准版),系统主要涉及两大缴费群体:单位缴费人(企业、机关事业)和个人缴费人(职工、灵活就业、城乡居民);五类险种:养老、医疗、生育、工伤、失业,目前已在全国推广,社保费征收逐步进入“税管轨道”。
税管社保费必须发挥税务机关优势,整合纳税服务和税收征管等方面业务,优化完善税收和缴费管理信息系统,实现税与费的统征统管统查,建立健全各部门职岗清晰、征管查流程规范的社保费业务征管体制,依法依规征收,保障纳税人和缴费人的合法权益。从而降低社保费征收成本,实现社保费收入可持续增长,促进地方经济持续发展。因而规划社保费管控专题项目,目标是紧紧围绕生产基础数据,通过拓展社保费的管理、服务、税费综合治理以及信息协作的深度应用,构建社保费专业化管理模式,促进社保费征收体制进一步完善,落实各项费改政策,在不增加企业负担的前提下,为社会保障制度改革提供信息化数据支撑。
社保费管控专题分期建设,目前着力于生产系统实际“痛点”,根据社保费征收业务特点和流程、部门职责以及信息共享平台业务需求,税务部门和人社部门需要在社会保险参保登记(税务登记)、申报缴费、异常业务处理(如缴费异常业务、特殊缴费业务、退费业务等)、业务财务对账等业务环节实现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为使各环节、全流程衔接紧密,业务经办顺畅,方便监控各环节业务异常情况,社保费管控专题一期主要建设数据监控子应用。
1 .2 建设目标
1.复工复产含非接触式办税
探索建立智能经济分析平台,服务于经济分析处的日常分析与管理工作,对上服务于经济社会管理和宏观决策,全面真实反映客观现实,为经济社会发展重大决策提供有力参考;对下服务于基层,构建协同分析机制,构建信息共享渠道,更好服务地方经济发展。通过系统建设,主要实现业务目标如下:
1、建立税收经济运行分析平台,适应广西区局特点,建立相应的广西区局经济税收运行指标,并进行动态监控分析。
2、建立政策效应分析平台,保留税收优惠动态监控、政策应用影响分析和政策应用执行监控,并说明具体应如何进行展示。
2.社保费管控专题
社保费管控专题随同社保费业务拓展和发展趋势而不断成长健壮,分别对应不同子应用建设。一期主要紧贴生产、服务生产,围绕规范社保费业务经办、夯实社保费数据基础、提高数据质量的目标,提出社保费数据监控子应用的建设,为社保费数据全程跟踪提供平台支撑,并实现数据监控结果可视化,直观体现社保费业务数据监控情况。
1 .3 总体方案
1.复工复产含非接触式办税
支持复工复产改造主要分为五大模块,重点对占本地GDP、税收比重较大的产业,优势出口产业,在全国市场上占有率较高或有一定影响的产业,及其产业链上下游复工复产情况进行深入分析。
以征管体制改革为契机,依托“互联网+大数据”,围绕“经济运行分析、政策效应分析、特色专题分析、税收收入预测”核心业务,构建横向协同、纵向联动、内外合作的智能税收经济分析平台,开展多角度、多方位、多领域、高质量开展税收经济分析,动态化、科学化、实用化的税收预测。深入理解税收经济分析业务,总体方案如下所示:
整体总体方案分为数据资源、支撑平台、业务应用和用户展现共四层。支撑平台和数据资源是整个平台的支撑与引擎,负责统一的机制提供和服务管理,并提供应用功能开发和运行所需的支撑工具组件、数据集成分析服务和技术支撑框架等;业务应用层直接面向用户,为用户提供各类税收经济分析应用;用户展现层提供多种渠道可视化展现应用成果。
(一)数据资源层
数据资源层是为大数据分析应用提供其所需的数据资源,基于国家税务总局税收大数据资源库采集的金三、特色软件、第三方及互联网等数据,根据业务管理需要对大数据资源库中数据资源分专题管理,在税收经济分析专题资源库中集中存放和管理,为税收经济分析提供基础数据支撑。
1.基础层
基础层定位为大数据平台的数据接入层,其从所有涉税系统的数据源中获取原始数据,实现原始数据的集中式管理。在大数据平台的所有分层中,只有基础层是直接与数据源有交互的,其他各层都不能直接与数据源有交互。
在支撑内部数据加工上,基础层作为数据源为后续的数据加工提供数据支持。
在支撑对外数据访问方面,基础层提供原始数据查询功能,用户可以在基础层上执行现有的基于各数据源的脚本。同时,基础层也作为外部数据加工的数据源对外提供数据服务。
基础层采取源系统加业务域的分类方法,以保证税局用户的使用习惯。其中,源系统为一级分类,业务域为二级及以下分类。
下面的表格列出了大数据平台建设中常用的源系统及其业务域,在具体建设过程中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补充。
序号 | 一级分类 | 二级分类 | 三级分类 |
1 | 核心征管 | 登记 | -- |
2 | 发票 | -- | |
3 | 认定 | -- | |
4 | 证明 | -- | |
5 | 优惠 | -- | |
6 | 申报 | -- | |
7 | 征收 | -- | |
8 | 稽查 | -- | |
9 | 法制 | -- | |
10 | 评估 | -- | |
11 | 票证 | -- | |
12 | 涉税服务 | -- | |
13 | 综合 | -- | |
14 | 代码和参数 | -- | |
15 | 电子底账1.0 | -- | -- |
16 | 电子底账2.0 | -- | -- |
17 | 防伪税控 | -- | -- |
18 | 出口退税 | -- | -- |
19 | 决策1包 | -- | -- |
20 | 决策2包 | 风险 | 风险管理 |
21 | 跨区风险 | ||
22 | 企税事中监控 | ||
23 | 货劳风险防控 | ||
24 | 出口退税风险 | ||
25 | 信用 | 企业信用 | |
26 | 个体工商户信用 | ||
27 | 涉税服务机构信用 | ||
28 | 稽查指挥平台 | -- | |
29 | 两体系 | 动态风险 | -- |
30 | 动态信用 | -- | |
31 | 金税三期个税管理系统 | -- | -- |
32 | ITS | -- | -- |
33 | 电子税务局 | -- | -- |
34 | …… | -- | -- |
2.标准层维度数据
维度是在对业务数据进行分析时所选择的特定视角。每一个业务数据,只有在特定的分析视角的约束下才有其实际意义。
维度数据的核心定位在于统一大数据平台的分析视角,为除基础层之外的所有业务数据提供统一的一致性数据总线,保证所有业务数据在分析视角上的统一,以实现基于维度数据的所有上层应用的互联互通。
从方便维度数据管理的角度出发,对维度数据按税收业务域进行分类。
序号 | 数据分类 |
1 | 登记 |
2 | 发票 |
3 | 认定 |
4 | 证明 |
5 | 优惠 |
6 | 申报 |
7 | 征收 |
8 | 稽查 |
9 | 法制 |
10 | 评估 |
11 | 票证 |
12 | 涉税服务 |
13 | 综合 |
规范数据
规范数据的核心定位是数据项的标准化。通过应用数据元标准,把基础层中各个数据源因为不同的设计规范而导致混乱不一的数据项进行规范和统一,解决数据项的同名不同义和同义不同名的二义性问题,为后续的主题、特征和专题数据加工提供规范的、统一的、可用的和可信的数据。
规范数据在数据结构和数据粒度上与基础层的数据一一对应,差异体现在数据项的标准化上。
规范数据采取与基础层保持一致的分类方法和分类内容,以便于快速、准确的建立两者之间的数据关系。
序号 | 一级分类 | 二级分类 | 三级分类 |
1 | 核心征管 | 登记 | -- |
2 | 发票 | -- | |
3 | 认定 | -- | |
4 | 证明 | -- | |
5 | 优惠 | -- | |
6 | 申报 | -- | |
7 | 征收 | -- | |
8 | 稽查 | -- | |
9 | 法制 | -- |
10 | 评估 | -- | |
11 | 票证 | -- | |
12 | 涉税服务 | -- | |
13 | 综合 | -- | |
14 | 代码和参数 | -- | |
15 | 电子底账1.0 | -- | -- |
16 | 电子底账2.0 | -- | -- |
17 | 防伪税控 | -- | -- |
18 | 出口退税 | -- | -- |
19 | 决策1包 | -- | -- |
20 | 决策2包 | 风险 | 风险管理 |
21 | 跨区风险 | ||
22 | 企税事中监控 | ||
23 | 货劳风险防控 | ||
24 | 出口退税风险 | ||
25 | 信用 | 企业信用 | |
26 | 个体工商户信用 | ||
27 | 涉税服务机构信用 | ||
28 | 稽查指挥平台 | -- | |
29 | 两体系 | 动态风险 | -- |
30 | 动态信用 | -- | |
31 | 金税三期个税管理系统 | -- | -- |
32 | ITS | -- | -- |
33 | 电子税务局 | -- | -- |
34 | …… | -- | -- |
主题数据
主题数据的核心定位是数据的业务化。站在税务全局的制高点,通过提升全局的认识和把握,和探索税收业务内在的逻辑与规律,把分散在规范层不同数据表中的数据碎片,按照特定的业务主题进行归类,内聚成一个个统一的数据主体。
主题数据在大数据平台的分层架构中起着承上启下的作用,为特征标签数据和专题层数据提供了公共的、通用的数据支撑,具有核心地位。
通过对税务业务数据的抽象,主题数据按8大一级主题、15个二级主题和27个三级主题进行分类,这些分类涵盖了税收征管的所有业务数据。
序号 | 一级分类 | 二级分类 | 三级分类 |
1 | 户籍档案 | 户籍基本信息 | 纳税人信息 |
2 | 企业信息 | ||
3 | 个体信息 |
4 | 自然人信息 | ||
5 | 纳税人生命周期 | 纳税人状态演变 | |
6 | 纳税人迁入迁出 | ||
7 | 纳税人事项变更 | ||
8 | 发票管理 | 发票信息 | 发票开具 |
9 | 发票取得 | ||
10 | 发票规范 | ||
11 | 发票实物 | 发票领用存 | |
12 | 发票增量增额 | ||
13 | 申报征收 | 税费申报 | 申报数据 |
14 | 财报数据 | ||
15 | 申报行为 | ||
16 | 申报质量 | ||
17 | 税费征收 | 税费应征 | |
18 | 税收收入 | ||
19 | 欠税信息 | ||
20 | 税收优惠 | 普惠类 | 小规模纳税人优惠 |
21 | 小型微利企业优惠 | ||
22 | 结构类 | 增值税 | |
23 | 企业所得税 | ||
24 | 消费税 | ||
25 | 个人所得税 |
26 | 房产税 | ||
27 | 其他税种 | ||
28 | 税务法制 | 评估 | -- |
29 | 稽查 | -- | |
30 | 法制 | -- | |
31 | 财务账套 | 科目凭证 | -- |
32 | 明细账 | -- | |
33 | 总账 | -- | |
34 | 业务流程 | 工作流 | -- |
35 | 其他主题 | -- | -- |
特征标签数据
特征标签数据的核心定位是数据的信息化。通过提炼、归纳和总结宏观的规律性的数据,形成具有明显税务特征的业务信息和业务规则。
特征标签数据从规范数据和主题数据中提炼生成具有规律性的信息,并把必要的信息反馈给主题数据用于提升主题数据的通用性,同时为专题层提供有价值的知识积累。
特征标签数据按照提炼出来的业务信息和业务规则的特征进行分类,包括下面表格所列的6种类型。
序号 | 数据分类 |
1 | 标签画像 |
2 | 指标体系 |
3 | 核算台账 |
4 | 敏感信息 |
5 | 关系库 |
6 | 商品库 |
3.专题层
专题层的核心定位是为各上层应用提供个性化的数据支撑。为了更贴近上层应用,为用户提供高效的、便利的数据服务,降低用户使用大数据平台的数据的门槛,在专题层中对特定的、个性化的需求进行数据模型固化。
在专题层的建设中,把大数据和机器学习、人工智能结合起来,利用机器学习和人工智能的新算法、新技术来实现自动建模,通过机器学习和人工智能技术的持续发展反过来推动大数据平台的规模化、实时性的发展。机器学习和人工智能提供的自动化建模过程还实现了端到端的可视化 AI产品,降低了用户使 用大数据平台的门槛,能吸引更多的非技术人员出身的业务人员参与到大数据平台的发展中来。
专题层按照大数据平台实际支撑的个性化应用来进行分类,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对下面表格所列的内容进行扩展。
序号 | 一级分类 | 二级分类 | 三级分类 |
1 | 风险中心 | -- | -- |
2 | 分析中心 | 统计报表 | 征管报表 |
3 | 所得税报表 | ||
4 | 财行税报表 | ||
5 | …… |
6 | …… | …… | |
7 | 机器学习中心 | -- | -- |
8 | 复工复产 | ||
9 | 税收经济 | ||
10 | …… | -- | -- |
(二)支撑平台层
支撑平台层是税收经济分析平台的核心支撑和引擎,建立统一的数据处理和数据分析应用的应用,提供对海量税收和经济数据的处理和分析应用,主要包括指标模型管理、税收经济指标管理和自主分析工具产品。
(三)业务应用层
业务应用层是基于支撑平台层提供的技术、开发和运行环境,构建的面向各类用户提供所需的各项功能和服务,业务应用层直接面向客户需求,向各级税务机关各类人员提供数据资源管理、日常任务管理、报告管理、税收经济分析、政策效应分析、税收收入预测和特色专题分析等数据分析应用服务,并且提供查询结果导出功能。
(四)用户展现层
为使用对象提供电脑客户端、大屏拼接墙和移动终端等多种服务渠道,需要适配以上终端各种浏览器,为各类用户提供随时随地、方便快捷的获取各类服务的能力。
2.社保费管控专题
基于金税三期的统一标准,针对社保管理子系统、信息共享平台以及客户端生产数据,构建以规则支撑平台为基础,面向单位以及各类缴费人群,覆盖参保登记(税务登记)、申报缴费、异常业务处理、业务对账等业务流程的全环节社保费业务数据监控体系,建立集信息共享、业务协同于一体,管理环节前移事前、事中的社保费数据管理新模式。数据监控子应用在社保费管控平台应用架构的位置如下图所示:
数据监控子应用业务架构如下图所示:
1 .4 建设内容
1.4.1 复工复产含非接触式办税
1.4.1.1 数据主题
1.4.1.1.1 基础层
需要从各个业务系统抽取数据到大数据平台中,支持全量和增量两种方式动态调整。
1.4.1.1.2 标准层 1.4.1.1.2.1 维度数据
统一大数据平台的分析视角,为除基础层之外的所有业务数据提供统一的一致性数据总线,保证所有业务数据在分析视角上的统一,以实现基于维度数据的所有上层应用的互联互通。
需要从基础层进行维度数据加工,支持全量和增量两种方式动态调整。
1.4.1.1.2.2 规范数据
通过应用数据元标准,把基础层中各个数据源因为不同的设计规范而导致混乱不一的数据项进行规范和统一,解决数据项的同名不同义和同义不同名的二义性问题,为后续的主题、特征和专题数据加工提供规范的、统一的、可用的和可信的数据。在数据结构和数据粒度上与基础层的数据一一对应,差异体现在数据项的标准化上。
1.4.1.1.2.3 主题数据
通过税收业务及复工复产含非接触式办税的业务要求,再现有大数据平台基础上完善户籍档案、发票管理、申报征收、税收优惠、税务法制、财务张涛、业务流程等主题数据。
1.4.1.1.2.4 特征标签数据
⮚ 1.4.1.1.2.4.1 标签画像
基于数据中台、服务中台的标签数据和服务,给用户贴上各种标签,进而实现上帝视角下的全景展示。具体功能包括纳税人(法人、自然人、单户、群体)画像、税务人员画像和税务机关画像。
纳税人画像是以纳税人为中心,全方位聚合纳税人各类标签信息,包括登记、认定、申报、征收、优惠、评估、稽查、风险、信用等个体信息,任职、投资、交易等关系信息,以仪表盘的方式直观动态的进行展示,使得税务干部能够全方位、深入解剖每一个纳税人。
税务人员画像是指通过直观的方式展示税务干部的各项管理工作情况,包括基础信息、岗位职责、与考评相关的各类工作信息,形成全景工作画像。
税务机构画像是指通过各类图标展示税务机构整体全景工作情况。
⮚ 1.4.1.1.2.4.2 指标体系
以征管程序和实体等各类税收风险指标为基础,综合反映纳税人税务登记、税务认定、发票管理、申报纳税、税收优惠、财务报表等存在风险疑点,评估纳税人税法遵从状况,综合评价纳税人风险程度,搭建风险预警平台,以直观的体检得分反映风险等级高低,形成应对策略建议,输出纳税人体检报告,实现纳税人涉税数据的深度分析。以风险为导向形成纳税人全方位“健康状况”的风险体检功能。
⮚ 1.4.1.1.2.4.3 核算台账
台账是基于企业发票数据、申报数据和财报数据,运用文本学习和大数据算法,按会计核算基本原理,计算购销日记账、月份台账、年度台账和汇总台账,作为分析企业风险的起点数据源。利用技术手段,可以构建以货物为维度、不同时间的期初、购进、销售、成本和期末之间关系。利用购销关系可以针对不同类型的企业设置购销背离标签,据此判断企业存在的税收风险,如商贸企业用销大于进、有销无进、进大于销和有进无销标签判断,工业企业用主要原料或能耗计算投入与产出关系等。
(1)商贸企业购销台账分析
购销存平衡关系是商贸企业经营最基本、最核心的客观规律,购销存关系失衡是发现和解决商贸企业税收风险的突破口。通过构建购销存金额核算台账判断商贸企业虚开或少缴税款。
(2)工业企业投入产出台账分析
工业企业由于存在商品的转换,因此无法通过比较进销背离来识别风险,结合算法+数据构建投入产出台账,通过投入产出关系判断工业企业虚开或少缴税款。
⮚ 1.4.1.1.2.4.4 敏感信息
敏感信息一旦泄露、非法提供或滥用可能危害人身和财产安全,极易导致个人名誉、身心健康受到损害或歧视性待遇等,因此需要进行脱敏。
梳理业务系统需要脱敏的数据,自定义模板并控制,再将脱敏模板与租户、部门或者人进行绑定。在调用数据服务时,根据用户绑定的脱敏模板对某些敏感信息进行数据变形,实现敏感隐私数据的可靠保护。
⮚ 1.4.1.1.2.4.5 关系库
梳理与整合纳税人和企业的各类关系,如自然人与企业、企业与企业之间的投资控股关系、企业与企业之间的交易往来关系等,形成利益关联网络全景图。通过可视化的关系展示与分析界面,为每一个纳税人提供完整的关系图谱,并且可以在关系图谱中进行关系的在线即时分析,服务于风险管理的事前、事中、事后管理,满足稽查案源人员、风险控制人员、税源管理人员对纳税人进行深入分析。
⮚ 1.4.1.1.2.4.6 商品库
商品库是以商品品名知识库为基础,结合统计学、自然语言处理和深度学习技术对商品名称分类。目前共有七个互相解耦的子模块组成,这些模块使用的方法包括但不局限于由核心词方法、编码库方法、 TextCNN算法。在面对不同的应用场景时,用户可以对模块进行自由组合,极大增加了算法的灵活度,使其能运用到各种各样的商品名学习场景中去。支撑这些模块的训练数据达到二十四亿,不断提高算法精准度,而且覆盖多种商品类型。
1.4.1.1.3 专题层
1.4.1.1.3.1 税务大数据监控大屏
根据税务大数据监控大屏展示元素进行数据加工归集,以保障查询效率、正确率。
1.4.1.1.3.2 复工复产规模以上企业
根据复工复产规模以上企业展示元素进行数据加工归集,以保障查询效率、正确率。
1.4.1.1.3.3 复工复产发票开具情况
根据复工复产发票开具情况展示元素进行数据加工归集,以保障查询效率、正确率。
1.4.1.1.3.4 复工复产优惠政策业务监控
根据复工复产优惠政策业务监控展示元素进行数据加工归集,以保障查询效率、正确率。
1.4.1.1.3.5 日常业务监控
根据日常业务情况展示元素进行数据加工归集,以保障查询效率、正确率。
1.4.1.1.3.6 税收经济运行分析
根据税收经济运行分析情况展示元素进行数据加工归集,以保障查询效率、正确率。对税收台账、第三方采集数据、各类监控指标,自定义监控内容进行宽表设计开发。
1.4.1.1.3.7 经济指标分析
根据应用层展示指标内容,进行统计分析形成财务专题、发票专题。
1.4.1.1.3.8 特色专题分析
从核心征管、电子底账、政府部门获取原始数据,并根据展现层内容进行宏观分析,形成有特色的分析专题,分税种、行业、时段、登记注册类型等建设。
1.4.1.1.3.9 指标模型管理
根据指标模型可能用到的数据进行宽表设计开发,数据加工归集,以保障查询效率、正确率。
1.4.1.2 税务大数据监控大屏
1.4.1.2.1 税务监控全景大屏
主要以图的形式,展示广西区内各项税收情况,可以进行图、表切换,点击地图可以进行联动,可以看各个地市的税收数据。
1.4.1.2.1.1 纳税登记情况
统计本区的纳税人总户数、新增户和注销户、收入情况,支持按时间和地区进行筛选。
1.4.1.2.1.2 减税降费减免情况
统计本区的优惠减免金额分税种、分行业分布,支持按时间和地区进行筛选。
1.4.1.2.1.3 发票取得/开具情况
统计本区发票在全国的开具和取得的份数,支持按时间和地区进行筛选。
1.4.1.2.1.4 疫情期间开票统计情况
统计疫情期间开具户数趋势和金额趋势,支持按时间和地区进行筛选。
1.4.1.2.2 减税降费减免情况
主要以图表的形式,展示广西区内减税降费各项政策落实情况。 1.4.1.2.2.1 普惠性优惠政策风险变化趋势
统计本区的享受优惠应享未享户次和上年同期的趋势变化情况,支持按地区筛选。
1.4.1.2.2.2 应享未享户次税种占比
统计本区的享受优惠应享未享户次在各税种的分布情况,支持按地区筛选。
1.4.1.2.2.3 违规享受户次税种占比
统计本区的享受优惠的违规享受户次在各税种的分布情况,支持按地区筛选。
1.4.1.2.2.4 企业去年减免税前五
统计本区在上年享受优惠的减免税额前五的企业清单,支持地区筛选。
1.4.1.2.2.5 去年减税降费区域分布
统计本区在上年享受优惠的减免税额的地区分布,支持继续钻取查看。
1.4.1.2.3 发票取得/开具情况
以地图票流流向的形式,根据不同维度(广西全区、不同地市、各经济区域、各行业),展示区内发票业务情况。
1.4.1.2.3.1 本月开具情况
统计本月开具发票的份数、户数、金额以及开具金额前3的地区,以关键图标和地图来展示,地图的深浅代表开具金额的高低。
1.4.1.2.3.2 代开和销售情况
统计开具的详细分类:发票代开和销售的情况,包括本月份数、本年累计份数,并关键图标来比对展
示。
1.4.1.2.3.3 月度开具金额前五企业
分别统计专票和普票开具金额前五的企业,以柱状图的形式降序展示。
1.4.1.2.3.4 月度开具金额行业分布
统计行业开具金额的总体情况,以柱状图的形式降序展示。
1.4.1.2.3.5 年度开具变换趋势
分别统计专票和普票开具变换的每个月趋势情况,以折线图的形式展示。
1.4.1.2.3.6 发票领用变化趋势
统计发票每个月的领用情况走向情况,以折线图的形式展示。
1.4.1.2.4 疫情期间开票情况
主要以图表的形式,展示广西区内疫情期间发票开具情况情况,根据不同维度(按天、按行业、分规模)展示疫情期间各项税收信息。
1.4.1.2.4.1 本月申报监控
统计本月的核心指标:应申报户次、已申报户次、申报率、网报率,以看板的形式直观展示。
1.4.1.2.4.2 复工开票按天变化趋势
统计复工开票户数的每天变化情况,以折线图的形式展示,支持按月度切换查看。
1.4.1.2.4.3 重要行业复工开票情况
统计重要的四大行业本月开具金额和去年同期情况,以柱状图的形式展示。
1.4.1.2.4.4 分规模企业复工开票情况
统计大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在本月开具数量和金额情况,以柱状图的形式展示,支持按月度切换。
1.4.1.2.4.5 分地区申报业务“非接触式”申报率
统计各地区申报业务开展“非接触式”后的申报情况,支持查看申报户次和申报率,以地图+柱状图的形式直观展示。
1.4.1.3 复工复产规模以上企业
1.4.1.3.1 规模以上企业发票开具情况分日期统计表
统计期内规模以上企业日均开具发票户数、占上年日均比重和上年同期的比重;日均开票金额、占上年日均比重和上年同期的比重。每日开票户数和金额的变化规律及与上年同时间段的比较。
1.4.1.3.2 规模以上企业发票开具情况分地区统计表(累计)
统计期内规模以上企业分地区日均的开票户数、金额及与上年日均和上年同期的比重。各类地区中每日开票户数和金额的变化规律及与上年同时间段的比较。
1.4.1.3.3 规模以上企业发票开具情况分行业统计表(累计)
统计期内规模以上企业分行业日均的开票户数、金额及与上年日均和上年同期的比重。各类行业中每日开票户数和金额的变化规律及与上年同时间段的比较。
1.4.1.4 复工复产发票开具情况
1.4.1.4.1 发票开具情况分地区统计
统计期内企业分地区日均的开票户数、金额及与上年日均和上年同期的比重。各类地区中每日开票户数和金额的变化规律及与上年同时间段的比较。
1.4.1.4.2 发票开具情况分规模统计
统计期内企业分规模日均的开票户数、金额及与上年日均和上年同期的比重。各类企业规模中每日开票户数和金额的变化规律及与上年同时间段的比较。
1.4.1.4.3 发票开具情况分行业统计
统计期内企业分行业日均的开票户数、金额及与上年日均和上年同期的比重。各类行业中每日开票户数和金额的变化规律及与上年同时间段的比较。
1.4.1.4.4 发票开具情况分日期统计
统计期内企业日均开具发票户数、占上年日均比重和上年同期的比重;日均开票金额、占上年日均比重和上年同期的比重。每日开票户数和金额的变化规律及与上年同时间段的比较。
1.4.1.4.5 发票开具情况分注册类型
统计期内企业分注册类型日均的开票户数、金额及与上年日均和上年同期的比重。各类企业注册类型中每日开票户数和金额的变化规律及与上年同时间段的比较。
1.4.1.5 复工复产优惠政策业务监控
1.4.1.5.1 代开增值税普通发票疑点监控
基于大数据平台整合发票系统的增值税普通发票代开数据,分地区监控分析疫情期间自然人、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普通发票代开疑点。
1.4.1.5.2 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疑点监控
基于大数据平台整合发票系统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代开数据,分地区监控分析疫情期间自然人、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专用发票代开疑点。
1.4.1.5.3 享受免税政策申报情况及疑点统计
基于大数据平台整合纳税人申报数据,分地区监控分析疫情期间纳税人申报数据表间逻辑关系不符、当期未享受优惠(关键9%、6%和3%项目销售额合计不为零)、当期未享受优惠(按实际)、不符合享受行业等疑点。
1.4.1.5.4 选择邮政快递情况统计
基于大数据平台整合发票申领、审核等数据,分地区监控分析疫情期间企业网上申领发票和申领发票审批情况。
1.4.1.5.5 疫情防控重点物资生产企业增量留抵税额情况
利用来自纳税申报、缴款书、完税证、纳税人登记注册的数据。统计期疫情期间疫情防控重点物资企业申报所属期期末留抵、增量留抵税额、退税额的相关情况。
1.4.1.5.6 增值税发票核定情况统计
基于大数据平台整合发票核定数据,分地区监控分析疫情期间企业核定各类发票(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普通发票、卷式发票、电子发票等)以及发票核定方式(自助终端、大厅等)。
1.4.1.5.7 增值税发票领用情况统计
基于大数据平台整合发票领用等数据,分地区监控分析疫情期间企业领用各类发票(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普通发票、卷式发票、电子发票等)以及发票领用方式(自助终端、大厅等)。
1.4.1.5.8 增值税纳税申报情况统计
基于大数据平台整合纳税人纳税申报数据,分地区监控分析疫情期间企业纳税申报申报增值税情况,包括计税收入、应纳税额、入库税额、网上申报、大厅申报等情况。
1.4.1.6 日常业务监控
1.4.1.6.1 申报率统计
利用来自纳税申报、缴款书、完税证、纳税人登记注册的数据。分地市、分县区统计分析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及其他税(费)种应申报、未申报、网上申报、大厅申报的情况。研判征期各地区申报情况。
1.4.1.6.2 疫情防控物资生产经营企业
利用来自纳税申报、缴款书、完税证、纳税人登记注册的数据。统计期疫情期间疫情防控物资企业开具发票数、占上年日均比重和上年同期的比重;日均开票金额、占上年日均比重和上年同期的比重。每日开票数和金额的变化规律及与上年同时间段的比较。
1.4.1.6.3 ‘非接触式’办公
利用大数据平台整合来自核心征管、发票系统、防伪税控的数据。统计期疫情期间申报业务‘非接触式’申报率、发票领用业务‘非接触式’申报率、疫情期间延期申报申请平均审批时间、疫情期间延期缴纳纳税申请平均审批时间。
1.4.1.6.4 企业开办税务环节统计
利用来自市场监管部门结合税务登记信息、税费种认定数据,分析监控新办纳税人从工商登记到税务登记、税费种认定、票种核定、发票申领整个新办税务环节流程。
1.4.1.6.5 企业注销税务环节统计
利用大数据平台整合来自核心征管的数据。分地区统计纳税人办理税务注销环节(包括一般注销、即时注销)情况,统计各地区对注销业务按时办结、超时办结、未超时办结、期限内办结等情况。
1.4.1.7 税收经济运行分析
城市经济发展总是呈现出各种经济业态变化运转,有着不同的运行状况。区作为一座创新型城市,坚持以稳中求进,坚持创新发展理念,加快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先行区。把握新常态下经济税收发展的热点、难点、焦点问题,以一套先进的信息化管理系统,发挥税务大数据的潜力,运用税收与经济运行中的
宏观、微观数据分析产业、行业发展动态,为领导层提供准确的数据分析是推进这一转变的最有效支撑,为打造具有国际范的引领税收现代化体系提供坚实的信息管理系统。
税收经济运行分析是对已建立税收经济分析指标模型和体系,运用多方数据对国家或地区经济运行情况开展动态监控分析,参与开展本地区重大经济发展战略专题分析,主要包括经济运行指标动态监控、税收经济指标动态监控、税收弹性动态分析监控、重点行业动态分析监控和税收收入综合分析监控等。
1.4.1.7.1 经济运行指标动态监控
经济运行指标动态监控是对国家统计局或其他相关部门定期发布的宏观经济运行指标进行动态监控,为税收经济分析提供宏观分析指导数据。按查看方式可分为分类动态监控和自定义监控。
在建设过程中,后台需要进行数据资产管理,主要体现两方面,一方面是税收数据台账管理,另一方面是第三方数据接入。
1.4.1.7.1.1 税收数据台账管理
通过台账分析帮助财政、税务建立常用的电子化名单,方便数据分析查询。主要包括个体户定额征管台账、资源税征收台账、房产税征收台账、土地增值税征收台账、城镇土地使用税台账、耕地占用税台账、个人所得税征收台账、土地交易及房屋交易契税台账、建筑安装业征收台账、项目管理台账、黑名单台账等。
⮚ 1.4.1.7.1.1.1 个体户定额征管台账
个人户定额征管台账主要包括纳税人名称、社会信用代码、征收品目、定额税收、定额期限。通过同期比对个体户缴纳信息,提供差额分析、查询。
⮚ 1.4.1.7.1.1.2 资源税征收台账
资源税征收台账主要是针对矿产企业进行税收统计,主要包括纳税人名称、纳税人识别号、税收额、入库日期等信息。通过同期比对企业缴纳信息,提供多年税收差额分析。
⮚ 1.4.1.7.1.1.3 房产税征收台账
房产税征收台账主要是针对有房屋出租业务或者自持房产企业进行税收统计,主要包括纳税人名称、纳税人识别号、税收额、入库日期等信息。通过同期比对企业缴纳信息,提供多年税收差额分析。
⮚ 1.4.1.7.1.1.4 土地增值税征收台账
土地增值税税征收台账主要是针对房地产开发企业进行税收统计,主要包括纳税人名称、纳税人识别号、税收额、入库日期等信息。通过同期比对企业缴纳信息,提供多年税收差额分析。
⮚ 1.4.1.7.1.1.5 城镇土地使用税台账
城镇土地使用税台账主要是针对工业企业或者拥有大量土地企业进行税收统计,主要包括纳税人名称、纳税人识别号、税收额、入库日期等信息。通过同期比对企业缴纳信息,提供多年税收差额分析。
⮚ 1.4.1.7.1.1.6 耕地占用税台账
耕地占用税,根据自然资源局耕地占用等级表,建立企业耕地台账,主要包括纳税人名称、纳税人信用代码、税收额、入库日期等信息。通过同期比对企业缴纳信息,提供多年税收差额分析。
⮚ 1.4.1.7.1.1.7 个人所得税征收台账
个人所得税征收台账主要是对个体户、工资薪酬这一类人群税收统计,主要包括纳税人名称、纳税人识别号、税收额、入库日期等信息。通过同期比对企业缴纳信息,提供多年税收差额分析。
⮚ 1.4.1.7.1.1.8 土地交易及房屋交易契税台账
土地交易及房屋交易契税台账主要是针对土地交易和房屋交易进行契税统计,主要包括纳税人名称、纳税人识别号、税收额、入库日期等信息。通过同期比对缴纳信息,提供多年税收差额分析。
⮚ 1.4.1.7.1.1.9 建筑安装业征收台账
建筑安装业征收台账主要是针对建筑行业进行税收统计,主要包括纳税人名称、纳税人识别号、税收额、入库日期等信息。通过同期比对企业缴纳信息,提供多年税收差额分析。
⮚ 1.4.1.7.1.1.10 项目管理台账
项目管理台账主要是针对项目进行税收统计,主要包括项目名称、纳税人名称、纳税人识别号、税收额、入库日期等信息。
⮚ 1.4.1.7.1.1.11 黑名单台账
黑名单台账主要是展示因行政处罚、欠税等行为,被纳入黑名单的企业信息,主要包括纳税人名称、纳税人识别号、纳入黑名单时间、纳税黑名单事项。
1.4.1.7.1.2 第三方数据接入
如何结合现状建立起多种多样的数据交换通道,满足财税经济数据分布存储多样性的需求,是平台建设的关键,平台需要采集的数据涵盖全区的所有经济数据,主要包含以下几部分:第一、发改部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公安部门、财政部门、税务部门、住建部门、自然资源部门、医疗保障部门、人民银行等市、区涉税部门;第二、供电公司、自来水公司、燃气公司、烟草公司、平台公司、保险公司等企事业单位。第三、乡镇街道掌握的包括项目、房屋租赁等企业运营的真实信息;第四、互联网分布的如团购、企业公示等信息。
1.4.1.7.1.3 分类动态监控
分类动态监控是按照分类标准对本地区的经济运行指标的进行监控查看,含年度、季度、月度指标。
⮚ 1.4.1.7.1.3.1 综合经济指标分年份统计表
对综合经济的年度指标进行归集和统计,并按图表形式展示。
⮚ 1.4.1.7.1.3.2 综合经济指标分地区统计表(月度)
对综合经济的月度指标进行归集和统计,并按图表形式展示。
⮚ 1.4.1.7.1.3.3 指标清单
涉及共三类50项指标,既有对税收与经济指标的关联性分析,也有对税收数据的深度分析。
⮚ 1.4.1.7.1.3.3.1 宏观类经济税收指标
⮚ 1.4.1.7.1.3.3.1.1 GDP税收指标
每万元GDP的税收收入产出指标(每万元GDP产出税收收入、地方级税收指标;地区税收收入/地区GDP,地区地方级税收/地区GDP。第一产业、第二产业、第三产业GDP产出税收收入指标,分产业税收收入/分产业税收收入。主要行业GDP产出税收收入指标。分行业税收收入/分行业GDP。
区域型经济圈税收收入产出指标(西部经济隆起带等经济圈的经济税收发展情况,地区税收收入/地区GDP)。
税收收入增速与GDP增速的弹性系数指标(税收收入增速与GDP增速之间的比值)。
每万人登记户数(包括每万人登记户数、税务登记户数/地区人口。 每万人登记企业户数、企业类登记户数/地区人口。)
户均GDP产出(包括户均GDP产出、GDP/税务登记总户数。企业类户均GDP产出、GDP/企业类登记户数)。
户均税收产出(包括户均税收产出、年税收收入/税务登记总户数; 企业类户均产出、年税收收入/企业类登记户数)。
⮚ 1.4.1.7.1.3.3.1.2 规上企业税收指标
包括两类指标: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增速与工业增值税增速弹性系数。规模以上工业利润增速与工业企业所得税增速弹性系数。
⮚ 1.4.1.7.1.3.3.1.3 工业产值税收指标
工业用电量增速与税收收入增速弹性系数。包括工业用电量增速与税收收入增速弹性系数,税收收入增速/工业用电量增速。
⮚ 1.4.1.7.1.3.3.2 中观经济税收指标
⮚ 1.4.1.7.1.3.3.2.1 房地产业税收指标
包括单位商品房销售面积贡献税收,房地产税收/商品房销售面积×商品房平均价格。商品房销售面积增速、商品房平均价格增速和房地产税收增速的弹性系数。房地产税收增速/[(商品房销售面积增速×
(1+商品房平均价格增速)]。
⮚ 1.4.1.7.1.3.3.2.2 交通运输业指标
包括单位货物运输量的税收贡献率,指铁路税收收入/铁路货物运输量;道路税收收入/公里货物运输量;水运税收收入/水运货物运输量。海运税收收入贡献率,海运税收收入/港口货物吞吐量。货物运输量增速与税收收入增速的弹性系数。同行业(铁路、公路、水运、民用航空)税收收入增速/货物运输量增速(包括铁路、公路、水运、民用航空);海运税收收入增速/港口货物吞吐量增速。
⮚ 1.4.1.7.1.3.3.2.3 分行业税收指标
包括分行业税收负担率,行业税收收入/分行业销售收入。分行业增值税负担率,行业增值税税收收入/分行业销售收入。分行业企业所得税贡献率,行业企业所得税收入/分行业销售收入。
分行业出口销售收入、免税销售收入占比。包括免税销售收入占比,免税销售额/销售收入合计。出口销售收入占比,出口销售收入/销售收入合计。
分行业成本利润率。
⮚ 1.4.1.7.1.3.3.2.4 高新技术企业税收指标
户数、销售收入和税收收入比较;单位收入创税能力:税收收入/销售收入。户均创税能力:税收收入/高新技术企业户数。
⮚ 1.4.1.7.1.3.3.3 微观经济税收指标
⮚ 1.4.1.7.1.3.3.3.1 市场活跃度分析
包括新办税务登记、注销税务登记按类型、行业等维度与税收的比较;注销税务登记及新增税务登记变化情况、税务登记户存续时间等。
⮚ 1.4.1.7.1.3.3.3.2 研发费用
整体有研发费加计扣除户数和金额、研发费支出占销售收入的比重。研发费支出金额/销售收入。包括:科技型中小企业研发费加计扣除户数、金额、销售收收入;高新技术企业研发费加计扣除户数、金额、销售收入;软件集成电路企业研发费扣除户数、金额、销售收入。
⮚ 1.4.1.7.1.3.3.3.3 软件、集成电路企业减免所得税情况
包括优惠户数、销售收入和金额,用于反映软件、集成电路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减税力度。
⮚ 1.4.1.7.1.3.3.3.4 创业投资企业优惠力度及投资情况
包括本年直接投资享受抵扣应纳税所得额优惠的企业户数、销售收入和减免金额等。
⮚ 1.4.1.7.1.3.3.3.5 其他优惠情况
• 农、林、牧、渔业项目销售收入和减免所得额
• 资源综合利用企业户数、销售收入、增值税税收优惠。
• 新能源汽车车辆购置税免税统计。
• 环境保护专用设备投资额税额抵免。
• 小微企业发展情况。包括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户数、企业所得税优惠金额、同比变化情况,用于反映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覆盖情况及力度。
1.4.1.7.1.4 自定义动态监控
自定义动态监控是将本地区发布的宏观经济运行指标按照相关性自定义组合的规则以图表或列表方式进行合并汇总监控查看,为分析人员提供宏观经济指标一致性分析支撑。
作为数据运用层,其总体建设需要设涉及的内容主要分为三部分:
1、数据平台。数据平台的建设主要依靠于重庆已建设的数据资产管理平台实现数据资产的有效治理,为标签中台提供数据支撑,同时标签中台生成的标签内容也会纳入数据资产管理平台进行统一的管理。
2、标签中台。标签中台自身的建设主要分为标签管理、功标签加工、标签服务。
• 标签管理主要包括对标签的定义及维护、算法管理、模型管理依据对标签建设与适用的权限管控。
• 标签加工依赖大数据计算引擎,实现标签的批量预加工或实时加工,对于时效性要求高的标签可实现实时计算或T+1,对于周期性强的标签实行标签的批量预加工。
• 标签服务主要内容为数据接口的建设,为其他外部应用提供标签计算、标签数据查询的服务,使得标签中台的标签能被其他应用复用,为其他应用在业务及数据层面的扩展提供支撑。
3 应用场景。标签中台将为自主探索分析涉及业务场景提供数据服务。自主探索空间产品将进一步丰富查询分析手段,实现分析群体、分析元素、分析结果的自定义,满足多样化数据查询分析需要。
为更好的支撑各个应用场景,以数据资产为基础建立的标签内容体系,满足各层级、各业务处室数据查询、数据分析业务需求。标签内容体系建设采用统一规划,分布实施,逐步丰富完善标签内容体系。
建设内容一是完成共性基础数据标签建设,覆盖登记、认定、优惠、申报、征收、发票、法制、稽查、外部数据等业务域;二是完成特性标签体系建设,主要满足各个业务处室、各层级的数据查询、数据分析应用。
围绕标签内容体系建设目标,现阶段主要完成部分常用共性基础数据标签建设,二是初步满足经分处数据提取标签建设。详情如下:
序号 | 标签建设类型 | 标签建设内容 |
1 | 共性基础标签建设 | 登记 |
2 | 申报 | |
3 | 征收 | |
4 | 发票 | |
5 | 特性标签建设 | 发票专题 |
6 | 经济发展类、基础管理类、税源管理类、风险管理类 |
操作说明:
设置对动态变化数据自定义标签功能,应兼顾一致性和灵活性。数据发生变化时,可进行手工调整。自定义数据包括但不限于:《高新技术企业》《十强产业》《传统产业》、《四新经济》《高耗能行业》
《高端装备制造业》《千户集团》《上市公司》《重点税源》、《独角兽企业》《瞪羚企业》 ……
1.含义固定的专用名词,若数据资产管理平台已有标签,应直接复用,如《高新技术企业》;区级系统管理员,经业务主管部门确认后,也可自定义标签,并同步至数据资产管理平台。
2.含义不固定或具有地域性以及应急分析需要的标签,可由区、市、县级系统管理员自定义。如:
《传统产业》、《氯碱》等。
3.需分级自定义的标签,如《重点税源企业》标签,区局可自定义总局、区局监控企业并标注;市局可自定义市局监控企业并标注;县局可自定义县局监控企业并标注。
1.4.1.7.2 税收经济指标动态监控
税收经济指标动态监控是对已经梳理和优化并形成产品的从全局和战略角度能对宏观经济运行、税收收入走势和税收征管工作能产生重要影响的税收经济分析先行指标进行监控,跟踪观察了解指标数据运行情况,发现异常及时研究分析并反馈产生的原因和对经济运行的影响程度。
1.4.1.7.2.1 体现税收营收比
税收指标分析主要从行业、区域、税种等维度分析财政收入情况,主要包括分主体税种分析、分全税种分析、分地区分析、分行业分析、分经济类型分析、整体情况分析、其他指标分析等模块。
⮚ 1.4.1.7.2.1.1 分主体税种分析
分主体税种分析主要包括增值税分析、企业所得税分析两个子功能。
⮚ 3.2.1.1.1.1.1. 增值税
增值税税种分析主要包括增值税行业分析、增值税行业纳税人排名分析。
⮚ 1.4.1.7.2.1.1.2 企业所得税
企业所得税税种分析主要包括企业所得税行业分析、企业所得税行业纳税人排名分析。
⮚ 1.4.1.7.2.1.2 分全税种分析
全税种主要包括增值税、消费税、企业所得税、烟叶税、税务部门罚没收入、文化事业建设费、环境保护税、资源税 、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其他收入、个人所得税、水利建设专项收入 、地方教育附加、印花税、车船税 、教育费附加、房产税。
⮚ 1.4.1.7.2.1.3 分地区分析
对地区税收进行统计分析。分地区分析主要包括整体分析和明细分析两个子功能。
⮚ 1.4.1.7.2.1.3.1 整体分析
按入库日期、税种、行业等维度,分析各区县税收,比柱状图展示税收总量、折线图展示税收增长情况。
⮚ 1.4.1.7.2.1.4 分行业分析
行业信息主要有房地产业、建筑业 、批发和零售业 、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 、金融业、制造业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 、税务管理特定行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采矿业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 息技术服务业、农、林、牧、渔业、住宿和餐饮业、教育、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 施管理业、卫生和社会工作等。按照入库日期、税种、区县等维度分析各行业税收情况,以饼图、柱状图、表格等展示分析结果,分行业分析主要包括整体分析和明细分析两个子功能。
⮚ 1.4.1.7.2.1.5 分经济类型分析
企业登记注册类型主要包括私营有限责任公司、国有企业、其他有限责任公司、内资个人、国有独资公司、非国有控股上市企业、事业单位、私营股份有限公司、内资个体、非国有控股非上市企业、国家机关、合资经营企业(港或澳、台资)、集体企业、国有绝对控股上市企业、国有相对控股上市企业、港、澳、台商独资经营企业、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私营独资企业、私营合伙企业、国有绝对控股非上市企业、外资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其他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政党机关、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合伙)、港澳台个人、内资合伙、股份合作企业、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国际运输企业、港、澳、台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国有相对控股非上市企业、其他、其他联营企业、国有联营企业、外资个人、缴纳预提所得税的企业等类型,系统以饼图、柱状图、表格等展示分析结果。分经济类型分析主要包括整体分析和明细分析。
⮚ 1.4.1.7.2.1.6 其他指标分析
其他指标分析主要包括税源整体分析、企业纳税规模分析、新增企业税收分析、重点企业税收、纳税排名分析、企业税收增减分析,以饼状图、柱状图、表格等形式展示。
⮚ 1.4.1.7.2.1.6.1 税源整体分析
税源整体分析从两方面分析,包括税种和行业。从税源税种分析,通过从各税种税收分布情况,掌握整体税源情况。通过从各行业分布情况,掌握整体税源情况。分析企业数量占比,数量同比变化情况,以表格展示。
⮚ 1.4.1.7.2.1.6.2 企业纳税规模分析
按照纳税人纳税情况形成纳税规模等级,如50万以下、50万到100万、100万到200万、200万到500万、500万到1000万、1000万到1500万、1500万到2000万、2000万到5000万、5000万到1亿、1亿以上等划分,分析各规模下企业数量占比,数量同比变化情况,以表格展示。
⮚ 1.4.1.7.2.1.6.3 新增企业税收分析
新增企业税收分析主要包括新注册企业税收分析,重点关注招商引资企业税收分析,以表格展示。
⮚ 1.4.1.7.2.1.6.4 重点企业分析
重点企业税收分析,根据重点企业名单分析企业税收占比贡献、企业同比变化情况,以表格展示。
⮚ 1.4.1.7.2.1.6.5 纳税排名分析
纳税排名分析,根据企业税收和费缴纳情况,分析税费合计排名靠前的企业,以及企业税费同比变化情况,以表格展示。
⮚ 1.4.1.7.2.1.6.6 企业税收增减分析
企业税收增减分析,重点关注税收变动大的企业,根据企业税收和费缴纳情况,分析税费合计排名靠前的企业,以及企业税费同比变化情况,以表格展示。
1.4.1.7.2.2 体现总税收收入比
财政收入支出分析围绕财政收入和支出两本账;收入主要包括税收收入、非税收入;支出主要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公共安全支出、教育支出、科学技术支出、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节能环保支出、农林水支出、交通运输支出、金融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等。主要包括总量速度分析、结构分析、水平分析、收支关联分析等模块。
⮚ 1.4.1.7.2.2.1 总量速度分析
总量速度分析主要包括地方收入、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全区财政收支分市完成情况三个小功能。
⮚ 1.4.1.7.2.2.2 结构分析
结构分析主要包括部门结构、税费结构、税种结构、级次结构、非税结构、支出占比分析。
部门结构分析主要包括财政部门和税务部门,通过分析两个部门多年数据,产生对比分析结果、增长走势分析结果,以表格展示。
⮚ 1.4.1.7.2.2.2.2 税费结构
税费结构主要包括税和费,其中税主要包括企业所得税、增值税、消费税、土地增值税、个人所得税、房产税等税种,费主要包括教育附加、地市教育附加、文化建设费等。通过分析税费结构占比,以表格形式展示分析结果。
⮚ 1.4.1.7.2.2.2.3 税种结构
全税种主要包括增值税、消费税、企业所得税、烟叶税、税务部门罚没收入、文化事业建设费、环境保护税、资源税 、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其他收入、个人所得税、水利建设专项收入 、地方教育附加、印花税、车船税 、教育费附加、房产税。通过分析税种结构占比,以表格形式展示分析结果。
⮚ 1.4.1.7.2.2.2.4 级次结构
级次结构主要包括中央级、区市级、地市级、区县级,通过分析各级次税收情况,以表格形式展示分析结果。
⮚ 1.4.1.7.2.2.2.5 非税结构
非税收入管理范围主要包括:政府性基金、彩票公益金、国有资源有偿使用收入、国有资产有偿使用收入、国有资本经营收益、罚没收入、以政府名义接受的捐赠收入、主管部门集中收入、政府财政资金产生的利息收入等。通过分析非税结构占比,以表格形式展示分析结果。
⮚ 1.4.1.7.2.2.2.6 支出占比分析
按照年月、科目名称、区县等维度分析支出占比情况。科目名称主要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外交支出、国防支出、公共安全支出、教育支出、科学技术支出、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节能环保支出、城乡社区支出、农林水支出、交通运输支出、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商业服务业等支出、金融支出、援助其他地区支出、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粮油物资储备支出、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其他支出、债务付息支出等,以表格展示。
⮚ 1.4.1.7.2.2.2.7 水平分析
水平分析主要包括人均财力、人均支出两个子功能,以表格展示分析结果。
⮚ 1.4.1.7.2.2.2.8 人均财力/人均支出
按照年份、指标名称、级次等维度分析人均财力,以表格展示分析结果。
⮚ 1.4.1.7.2.2.2.9 人均总收入/地方收入
按照年份、指标名称、级次等维度分析人均总收入,以表格展示分析结果。
⮚ 1.4.1.7.2.2.2.10 占市州份额
占市州份额主要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占市州份量、人均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占市州份量、地方收入占市州份量、人均地方收入占市州份量、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占市州份量、人均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占市州份量,以表格展示分析结果。
⮚ 1.4.1.7.2.2.3 收支关联分析
⮚ 1.4.1.7.2.2.3.1 增幅对比
主要分析各区县税收收入、财政支出,以表格展示分析结果。 1.4.1.7.2.3 体现地区创业热度、营商环境
⮚ 1.4.1.7.2.3.1 新办税务登记统计
输入方式:日期起止、行业、登记注册类型、入库税收、新办登记、注销登记、企业类/个体类。输出方式:
1. 展示某一时期新办税务登记情况,采取柱状图显示。其中新办税务登记总户数又具体细分,采取饼状图显示:(1)企业类、个体类;(2)分登记注册类型;(3)分行业统计。
2. 展示新办登记缴纳税收,采取柱状图显示,也可按照登记注册类型、行业等展示。 3.展示新办登记缴纳税收,采取柱状图显示,也可按照登记注册类型、行业等展示。
⮚ 1.4.1.7.2.3.2 注销登记户数统计
展示某一时期注销登记情况,采取柱状图显示。其中注销税务登记总户数又具体细分,采取饼状图显示:(1)企业类、个体类;(2)分登记注册类型;(3)分行业统计。
⮚ 1.4.1.7.2.3.3 企业存活周期统计
展示企业存活周期,采取柱状图显示,按照注销登记起止时间计算,分一年以内、一年至两年、两年至三年、三年至五年、五年至十年等多种区间,也可自定义选择时间跨度。
1.4.1.7.3 税收弹性动态分析监控
税收弹性动态分析监控是从总体、产业、区域和税种等角度对税(费)收入变化率;税收营收比;总税收收入比,营业收入包含主营业务收入、投资收益、营业外收入等全部企业收入;新办企业户数、正常户户数、纳税申报户数、开票户数、缴纳社保户数;开票户数、开票销售额、开票商品类别;对上述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