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邳州市博睿债权 1 号 本期规模 2500 万元人民币 备案机构 金融资产交易所 发行方 邳州市博睿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担保方 1 邳州市龙泉公共服务有限公司 担保方 2 邳州市金清轩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认购起点 人民币 10 万元,超过部分按 1 万元的整数倍递增 运作方式 分期认购,每期成立后均封闭式运作 项目期限 12 个月 项目成立日 认购期每周二及周五为项目成立日。成立日日前认购,顺延至最近一个成立日起息,成立日当日认购,当日起息(如遇节假日则成立日以信息服务商的公告为准)...
协议编号:PZBR202201001
邳州市博睿债权1号产品认购协议
发行方:邳州市博睿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担保方1:邳州市龙泉公共服务有限公司
担保方2:邳州市xxx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邳州市博睿债权 1 号产品说明书
发行方:邳州市博睿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担保方 1:邳州市龙泉公共服务有限公司担保方 2:邳州市xxx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邳州市博睿债权 1 号产品说明书
一、项目要素
项目名称 | 邳州市博睿债权 1 号 | ||
x期规模 | 2500 万元人民币 | ||
备案机构 | 金融资产交易所 | ||
发行方 | 邳州市博睿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
担保方 1 | 邳州市龙泉公共服务有限公司 | ||
担保方 2 | 邳州市xxx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
认购起点 | 人民币 10 万元,超过部分按 1 万元的整数倍递增 | ||
运作方式 | 分期认购,每期成立后均封闭式运作 | ||
项目期限 | 12 个月 | ||
项目成立日 | 认购期每周二及周五为项目成立日。成立日日前认购,顺延至最近一个成立日起息,成立日当日认购,当日起息(如遇节假日则成立 日以信息服务商的公告为准) | ||
收益起算日 | 自每期项目成立日当日起开始计算投资收益 | ||
项目到期日 | 每期项目成立日对应的每期期限届满之日 | ||
预期收益率 | 类别 | 起投金额(万元) | 12 个月 |
A | 10 万(含)-50 万(不含) | 8.0% | |
B | 50 万(含)-100 万(不含) | 8.2% | |
C | 100 万(含)以上 | 8.4% | |
收益分配 | 1、预期收益=认购金额(投资本金)×预期收益率×对应收益起算日(含)至收益结算日或项目到期日(不含)之间的天数÷365; 2、付息方式为自然季度付息,即每期资金在 3 月 20 日、6 月 20 日、 9 月 20 日、12 月 20 日后 3 个工作日内付息,遇节假日顺延。 | ||
还款来源 | 第一还款来源:发行方的经营收入。 |
第二还款来源:担保方代偿。 | |
资金用途 | 用于工业通风系统设备制造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 |
增信措施 | 1、邳州市博睿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到期溢价回购; 2、邳州市龙泉公共服务有限公司为发行方支付溢价回购价款的义务提供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 3、邳州市xxx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为发行方支付溢价回购价款的 义务提供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 |
二、机构介绍
1、发行方:邳州市博睿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1) 邳州市博睿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成立于 2014 年 02 月 18 日,注册资本 21000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xxx,大股东为邳州市国有资产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为邳州市财政局 100%控股,是当地主要的国资平台;
2) 主要经营范围:基础设施建设投资;农田水利工程建设投资;小城镇建设投资管理服务;农业开发;土地流转;土地整理;房屋工程建筑;道路、隧道和桥梁工程建筑;景点园林绿化建设;建筑安装工程设计、施工;商务厂房租赁;物业管理;机制纸及纸板、灯具及零配件、五金产品、电子产品批发、零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担保方 1:邳州市龙泉公共服务有限公司
1) 邳州市龙泉公共服务有限公司成立于 2011 年 03 月 17 日,注册资本 20000万元,法定代表人白明月。实际控制人为邳州市财政局,是当地主要的国资平台;
2) 主要经营范围:清洁服务;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建材、金属制品、灯具及照明装置零件、五金产品、电子产品批发、零售。物业管理;非居住房地产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林木种子生产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非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再生资源回收(除生产性废旧金属);再生资源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3、担保方 2:邳州市xxx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1) 邳州市xxx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成立于 2016 年 10 月 21 日,注册资本 8000
万元,法定代表人xx。实际控制人为邳州市财政局,是当地主要的国资平台;
2) 主要经营范围:房屋工程建筑;市政工程施工;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消防工程施工;土石方工程服务;园林绿化工程服务;建筑工程机械与设备租赁;日用品、服装、鞋帽、建材、钢材、文具用品、厨房用具、卫生间用具、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装饰物品、卫生用品、化妆品、清洁用品批发、零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发行方:邳州市博睿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邳州市博睿债权 1 号产品认购协议
发行方:邳州市博睿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担保方 1:邳州市龙泉公共服务有限公司担保方 2:邳州市xxx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邳州市博睿债权 1 号产品认购协议
(尊敬的投资者,为了明确和保障您的权益义务,请您在认购前,详细阅读以及理解本协议所有内容基础上,进行认购)
甲方(发行人):邳州市博睿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xxx
xx:阜宁xx技术产业开发区向阳大道 6 号
乙方(投资者):
身份证号码(个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鉴于:
1.甲方在金融资产交易所(以下简称“金交所”)登记备案“邳州市博睿债权 1 号”产品,乙方自主决策,欲投资购买该产品。
2.甲方承诺其发行本产品的行为,获得了一切必要的批准与许可,所披露的信息真实有效且无重大误导或隐瞒。
3.乙方确认其具备独立的投资决策能力,并已认真阅读并理解《“邳州市博睿债权 1 号”产品说明书》(以下简称《产品说明书》)与《“邳州市博睿债权 1号”认购风险揭示书》(以下简称《风险揭示书》),审慎做出投资决定。在本协议及前述两项文件中,“投资者”或“认购人”之称谓被使用时,均代指乙方。为明确协议各方的权利义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法律
法规的有关规定,本着诚实守信、平等互利、意思表示真实的原则,就本产品认购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本产品的基本情况
1.产品名称:邳州市博睿债权 1 号(以下简称“本产品”)。
2.发行人:邳州市博睿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3.备案机构:金融资产交易所。
4.产品发行规模:2500 万元。
5.产品期限:12 个月。
6.产品成立日:认购期每周二及周五为项目成立日。成立日日前认购,顺延至最近一个成立日起息,成立日当日认购,当日起息(如遇节假日则成立日以信息服务商的公告为准)。
7.产品到期日:每期项目成立日对应的每期期限届满之日。
8.产品收益起算日:自每期项目成立日当日起开始计算投资收益。
9.产品收益期:产品收益起算日(含)至到期日(不含)的天数为本产品
的收益期。
10.认购金额:合格投资者认购起点金额为【10】万元,超出部分以【1】万元整数倍递增。
11.预期年化收益率:
类别 | 起投金额(万元) | 12 个月 |
A | 10 万(含)-50 万(不含) | 8.0% |
B | 50 万(含)-100 万(不含) | 8.2% |
C | 100 万(含)以上 | 8.4% |
12.本金及预期收益支付方式:自然季度付息,即每期资金在 3 月 20 日、6
月 20 日、9 月 20 日、12 月 20 日后 3 个工作日内付息,遇节假日顺延。
13.发行资金用途:本产品发行所获资金扣除备案费用及其他应付费用后,拟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14.税务提示:根据国家有关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认购方认购本产品所应缴纳的税款由认购方承担,认购方自行申报。
二、承诺及保证
(一)甲方承诺及保证
1.甲方承诺其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是能够独立行使民事权利、履行民事义务、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
2.甲方符合现行有关法律法规和金融资产交易所相关规则中对本产品发行的要求。
3.甲方已按适用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主管部门的规定、甲方章程或内部规定,取得发行本产品所有必要的内部决议和批准,不违反甲方公司章程或其它组织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不违反甲方与其他第四方签订的任何协议或合同。
4.甲方保证并确认,甲方向乙方提供的全部资料真实、准确、完整、及时、有效,并且已经将发行本产品的相关风险作了充分提示。
5.本产品的发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产品说明书》)构成对甲方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
6.甲方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监管规定以及金融资产交易所相关规则等要求,履行本协议及《产品说明书》等发行文件约定的义务。
(二)乙方承诺及保证
1.乙方承诺具有投资本产品的独立分析能力和风险承受能力,符合现行有关法律法规和金融资产交易所《金融资产交易所合格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中对合格投资者的要求且已签署《“邳州市博睿债权 1 号”合格投资者承诺函》,自愿认购本产品,自行享有本产品的全部收益及承担本产品的全部风险。
2.乙方保证并确认,乙方向甲方提供的全部资料真实、准确、完整、有效。
3.乙方承诺用于认购本产品的资金为其合法所有,资金来源合法,不违反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主管部门的规定。
4.乙方确认其已被告知并已充分理解并接受《“邳州市博睿债权 1 号”产品
认购协议》、《“邳州市博睿债权 1 号”产品说明书》以及《“邳州市博睿债权 1号”认购风险揭示书》的全部内容,充分理解相关权利、义务和投资本产品的所有风险,自愿依法承担本产品可能带来的财产损失和法律责任。本产品的任何关于收益/收益率的表述均为预期收益,不代表投资者可能获得的实际收益。
5.乙方确认金融资产交易所就本产品提供的登记备案等服务,均不代表其对本产品的投资价值及投资风险作出任何判断和保证。
6.乙方确认,由甲方开立产品专项资金结算账户,用于本产品本金、预期收益等相关资金的收取和划转。账户信息如下:
账户名称:邳州市博睿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银行账号:0000 0000 0000 0000 88
开户银行:兴业银行徐州分行营业部
7.乙方承诺按照约定的时间、金额和方式,将认购款项足额划至上述产品专项资金结算账户。
8.乙方选择网上银行或其他电子交易渠道进行交易的,网上银行或其他电子渠道中形成的交易记录、电子数据等与本协议其他文件具有同等法律和证据效力。
9.乙方进行投资后,不得私自以投资形成权益实行再次转让行为,否则须自行承担由此引发的全部责任。
三、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义务:
1.按本协议及《产品说明书》的约定,按时、足额收取本产品发行资金。
2.按照本协议及《产品说明书》的约定到期支付投资者本金及预期收益;否则发行人应根据逾期天数按所有剩余未支付的兑付款项总额的每日万分之五向本产品投资者支付逾期罚息。
3.应按本协议、《产品说明书》及相关规定,对本产品发行、运营情况以及可能影响发行人偿付能力的重大事项定期向本产品投资者进行披露,并根据备案机构的要求提供相关书面文件,如实履行信息披露的义务。
4.应积极配合投资者和/或投资者受托代表(如有)行使相关权利。
5.依据法律法规、备案机构相关规定、本协议约定,享有或承担的其他权利或义务。
(二)乙方的权利义务:
1.按本协议及《产品说明书》的约定,及时足额收取本产品本金及预期收益。
2.按本协议、《产品说明书》的约定方式或金交所指定方式,查阅获取本产品对应的相关法律文件。
3.在产品存续过程中,有权了解甲方的重大信息,尤其该等信息将影响或可能影响乙方本金或预期收益收取的情形下。
4.乙方保证按照甲方的要求如实提供账户、证明等全部资料,并保证其符合本产品合格投资者的条件。乙方保证其提供的全部资料和承诺的真实性、合规性,并承担因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或虚假承诺所造成的损失和由此对甲方或金交所造成损失的赔偿责任。
四、产品兑付
1.甲方不可撤销的同意并承诺按时履行在本协议项下发行成功的本产品兑付义务,产品到期 3 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本产品本金及预期收益。甲方支付完毕本产品投资者全部本金及预期收益后,本产品兑付结束。
2.甲方向乙方支付的本金及预期收益计算公式为:
本金及预期收益=乙方认购金额+乙方认购金额×预期年化收益率×(产品收益期(天数)÷365(天))。
3.即使本产品因为任何事项发生权利瑕疵或权利消减、消亡等事项,甲方均不得以权利消减或消亡等任何理由主张无法履行和/或不履行兑付义务;甲方在此等情况下依然有义务无条件按照本协议约定向乙方支付本金及预期收益。五、其他事项
1.本协议与本产品《风险揭示书》、《产品说明书》等有关法律文件共同构
成一份完整且不可分割的产品认购文件。本协议是约定相关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基础法律文件,除《产品说明书》另行约定的情形外,其他与产品相关的涉及相关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任何文件或表述与本协议不一致的,均以本协议为准。
2.通过在线形式签约订立电子合同的,甲乙双方委托金交所保管所有与本协议有关的交易文件及电子信息。甲乙双方同意并确认由金交所提供的与本协议有关的交易文件及电子信息应作为本协议有关事项的终局证明。
六、保密条款
协议各方对因本协议的签署和履行获得的他方信息均负有保密义务,未经信息持有方同意,信息获取方不得向第三方泄露,但中国大陆现行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或其他各方书面同意的或按本协议约定的除外。
七、违约责任
1.因一方违反本协议和《产品说明书》的约定给其他方或相关方造成损失的,违约方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2.发生不可抗力,即不可预见、不可避免且不可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地震、台风、水灾、火灾、飓风、雷击等自然性灾害和战争、武装冲突、骚乱、暴动等社会异常事件、通讯或电脑系统突发性故障等情形,导致双方不能继续履行相关协议时,应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程度,全部或部分免除未履约方的责任,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一方当事人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无法履行相关协议时,应及时通知其他方并在合理期限内提供不可抗力发生证明,并应采取适当措施防止损失扩大。
3.因法律法规变化、国家金融政策调整或者紧急措施出台,导致不能履行
相关协议时,应根据其影响程度,当事人应及时通知其他方并在合理期限内提供上述原因的发生证明,并应采取适当措施防止损失。
4.本产品到期日若甲方未按时履行全部或部分兑付义务,视为甲方逾期。甲方除应支付兑付价款外,还应自逾期之日起按照未付款项金额的日万分之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直至未付款项全部清偿完毕之日止。
八、争议的解决
1.有关本协议的签署和履行而产生的任何争议及对本产品项下条款的解释,均适用中国大陆法律法规,并按其解释。
2.因履行本协议而产生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各方首先应通过协商解决。若协商不能达成一致,由投资者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诉讼解决。争议处理期间,当事人仍应恪守各自的职责,继续忠实、勤勉、尽责地履行本产品相关协议规定的义务,尽力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九、本协议生效
1.乙方签署本协议及投资认购申请单并实现对应资金的划转即为成功认购,构成本协议生效,投资认购申请单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2.本协议一式贰份,双方当事人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邳州市博睿债权 1 号
尊敬的投资者:
认购风险揭示书
在认购本产品前,请仔细阅读产品说明书、产品认购协议及本认购风险揭示书和其他有关信息。凡同意并签署本认购风险揭示书的客户,将视为已了解并认可上述文件内容,对本产品可能发生的风险有足够的了解和认识并愿意自行承担认购本产品可能带来的财产损益和法律责任。
一、本产品在金交所备案登记、信息披露、结算,但金交所不对发行人和担保方的经营风险、偿债风险、诉讼风险以及本产品的投资风险或收益等做出任何判断或保证。
二、投资者购买本产品,应当认真阅读产品说明书及有关的信息披露文件,对产品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进行独立分析,并据以独立判断投资价值,自行承担投资风险。
三、本产品投资可能面临下列各项风险:
1.利率风险。受国民经济总体运行状况、国家宏观经济、金融货币政策以及国际经济环境变化等因素的影响,市场利率存在波动的可能性。本产品可能跨越一个以上的利率波动周期,市场利率的波动可能使本产品投资者的实际投资收益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2.偿付风险。本产品存续期内,国内外宏观经济形势、产业金融政策、资本市场状况、市场环境等众多不可控因素会对公司的经营和财务状况造成不利影响,可能使发行人面临不能按期、足额支付本产品本金和预期收益的风险。
3.不可抗力风险。发行人已根据实际情况拟定多项偿债保障措施来控制和降低本产品的还款兑付风险,但是在本产品存续期间,可能由于不可抗力事件(如政策、法律法规变化等)导致目前拟定的偿债保障措施无法得到有效履行,进而影响本产品投资者的利益。
4.信用风险。即发行人违约风险,是指若发行人未按时或不能履行本《产品说明书》项下的义务,可能导致现金流不能及时或足额归集到产品专项资金结算账户,进而可能影响本产品的还款兑付。
5.财务风险。目前,发行人经营状况较好,资产结构、负债结构等比较合理,偿债能力较强。但如本产品存续期间内,宏观经济和行业环境及政策出现不利于发行人的事项,导致发行人的业务出现重大不利影响或产生大量坏账,生产经营情况不佳可能会影响发行人资产负债结构和整体财务状况,进而影响发行人偿还本产品本金及预期收益的能力。
6.政策风险。在经济发展的不同阶段,国家和地方产业政策会有不同程度的调整。国家宏观经济政策和产业政策的调整可能会影响发行人的经营管理活动,存在一定时期内对发行人经营环境和业绩产生不利影响的可能性。
本认购风险揭示书的风险揭示事项未能详尽列明产品的所有风险,投资者应对其它相关风险因素也有所了解和掌握,并确信自己已做好足够的风险评估与财务安排,避免因参与本产品投资而遭受难以承受的损失。
合格投资者风险属性评估问卷
一、关于这份问卷:
本问卷调查表旨在协助投资人了解自身的投资状况,主要包括投资偏好、风险承受能力及风险认知能力等方面,问卷结果不能完全呈现投资人自身投资状况及在面对投资风险时的真正态度,但是可以向投资人提供一些衡量自身风险属性的指标。
二、问卷题目:
1、您目前的年龄?
a. 小于 25 岁; b. 25-40 岁之间
c. 41-60 岁之间 d. 大于 60 岁 2、您当前的资产主要构成情况?
a. 只有银行存款(活期或者定期);
b. 主要是银行存款,还有少量国债和基金、蓝筹股;
c. 既有股票、基金、股票、理财产品,也有银行存款,前后两者各半;
d. 以期货等金融衍生产品和股票投资为主。 3、您当前用家庭资产多少比例进行投资?
a. 10%之内的资产; b. 10-20%之间;
c. 25-50%之间; d. 超过 50%。
4、如果有个为期 1 年投资项目可参与,投资成功的概率是 50%,一旦成功可获得
4 倍收益,一旦失败则本钱全部损失,对这样的投资您愿意投入的资金量是多少?
a. 一分也不投入;
b. 1 个月的收入;
c. 3 个月的收入;
d. 6 个月或超过 6 个月的收入。
5、往往高收益的基金或理财产品伴随着高风险,您准备承担多大的风险?
a. 不愿意让我的钱有任何损失;
b. 因为基金有潜在的增值功能,我愿意承担一定的风险;
c. 很愿意通过长期投资使资产增值保值,也愿意在此过程中承担风险;
d. 我愿意投资最具增长潜力的产品,也愿意为了更高的收益承受大幅度的风险变动。
6、请问您投资价格波动性的产品有多少年的经验?(具有价格波动的产品包括股票、基金、外汇、期权期货等金融产品)
a. 7-10 年 b. 4-7 年
c. 1-3 年 d. 从来没有或刚刚开始 7、通常情况下您一笔投资预备持有的期限是多久?
a. 长期——超过 7 年;
b. 中期——4 年到 7 年
c. 中短期——1 年到 3 年
d. 短期——1 年内
8、一年中您能最能接受的资产波动范围是?
a. 最多盈利 10%,最大亏损 5%;
b. 最多盈利 20,最大亏损 15%;
c. 最多盈利 40%,最大亏损 30%;
d. 最多盈利 60%,最大亏损 50% 9、您此次投资的目的是?
a. 就希望能每年分红或者获得固定的收益;
b. 希望能获得分红并实现资产的部分升值;
c. 两者各半;
d. 主要是为了资产升值;
e. 为了资产大幅升值。
10、如果您刚刚投资就遇到市场调整,您能承受的损失大概是多少? a. 5%以内; b. 6-20%
c. 21-40% d. 超过 40%
三、测试结果:
1、28 分(不含)以下,属于保守型的投资者。可以考虑货币型等低风险产品;
2、28 分(含)—39 分(不含),属于稳健型的投资者。我们建议您考虑的投资产品应该可让资本金不被通货膨胀侵蚀,产品预期收益率较高但价格波动性也高于保守型的投资者,您可以考虑风险较低的债权型产品,并少量介入风险程度较高的产品;
3、大于 39 分(含),属于积极型的投资者。我们建议您考虑的投资品的投资收益率远高于通货膨胀率,您既可以考虑低风险产品,也可以考虑部分持有风险程度较高的产品
四、风险程度确认:
本人在此确认本次调查反映我的真实意愿,同时本人应持有充分的流动资金以应不时之需。
客户签名: 日期:
重要声明:
本风险属性评估问卷根据业内通行做法设计,结果是根据被调查人填写问卷时所提供的个人资料而推论得出,其结果将作为被调查人未来投资产品时的参考资料。此问卷内容及结果不构成与被调查人的要约,金融资产交易所将不对此问卷的真实性、准确性及信息是否完整负责。金融资产交易所明确规定所有获准使用此资料的人员均须遵守保密责任。
免责条款:
投资人应确认在进行问卷调查时,所做的选项真实、准确、完整和可靠,以便于了解自身的投资风险等级,对投资人的投资行为,仅做出表面是否匹配的提示。本次问卷调查不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或对投资人的投资决策形成实质影响。如投资人在进行问卷调查时欺诈、隐瞒或有其他不实xx而导致问卷调查结果与投资人实际情况不符,金融资产交易所将不承担任何责任。
评判标准
计分标准如下:
1 | A: | 3 | B: | 5 | C: | 4 | D: | 1 |
2 | A: | 1 | B: | 2 | C: | 3 | D: | 5 |
3 | A: | 1 | B: | 2 | C: | 3 | D: | 5 |
4 A: | 0 | B: | 2 | C: | 3 | D: | 5 |
5 A: | 1 | B: | 2 | C: | 4 | D: | 5 |
6 A: | 5 | B: | 3 | C: | 2 | D: | 1 |
7 A: | 5 | B: | 3 | C: | 2 | D: | 1 |
8 A: | 1 | B: | 3 | C: | 4 | D: | 5 |
9 A: | 1 | B: | 2 | C: | 3 | D: | 4 |
10 A: | 1 | B: | 2 | C: | 4 | D: | 5 |
邳州市博睿债权 1 号合格投资者承诺
致邳州市博睿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本人已经认真阅读理解并接受《“邳州市博睿债权 1 号”产品认购协议》、《“邳州市博睿债权 1 号”产品说明书》以及《“邳州市博睿债权 1 号”认购风险揭示书》的全部内容,充分理解相关权利、义务和投资本产品的所有风险,自愿依法承担本产品可能带来的财产损失和法律责任。本产品的任何关于收益/收益率的表述均为预期收益,不代表投资者可能获得的实际收益,亦不构成金交所对本产品的任何判断或保证。
本人明确知悉本产品的风险级别为中风险,适合“稳健型”、“积极型”的投资者购买,了解金交所在本产品备案登记过程中的责任,且本人风险承受能力满足金交所认定的合格投资者标准,符合《合格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的要求,自愿认购本产品,自行享有本产品的全部收益及承担本产品的全部风险损失。
本人确认,符合《合格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要求的以下合格投资者条件(请在对应条件后面的空白处盖章/签字):
机构投资者:
1、经批准设立的金融机构,包括商业银行、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信托公司和保险公司等。
2、经有关监管部门批准设立的类金融机构,包括担保公司、小贷公司、融资租赁公司、保理公司和资产管理公司等。
3、依法设立且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 300 万元的企业法人、合伙企业及其他组织。
4、本中心认定的其他机构投资者。
投资者盖章:
个人投资者:
1、名下各类金融资产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50 万元的自然人,金融资产包括:最近三个月内的银行存款、股票、股权、基金、期货权益、债券、黄金、理财产品(计划),以及交易中心认可的其他资产等。
2、具有两年以上投资经验,或具有会计、金融、投资、财经等相关专业背景或培训经历的自然人。
3、本中心认定的其他个人投资者。
投资者签字:
本人知晓并接受,本产品在金交所备案登记不构成金交所对本产品发行人的经营风险、偿债风险、诉讼风险以本产品的投资风险及收益做出任何判断或保证;亦不构成金交所对本产品做任何明示或暗示的担保或对其他相关方的法定义务或契约责任承担任何连带责任的承诺。
本人声明用于购买本产品资金来源合法,不存在非法汇集他人资金投资本产品的情形,不存在不合理的利益输送、关联交易及洗钱等情况,承诺不以非法拆分转让为目的购买本产品,将本产品或其收益权进行非法拆分转让。
投资者:
(本页无正文,为“邳州市博睿债权 1 号”产品认购协议之签署页)
甲方(公章):邳州市博睿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乙方(签字/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自然人认购 | 法人或其他组织认购 | |
名称: | ||
姓名: | 营业执照号码: | |
证件类型: | 组织机构代码证: | |
认购人信息 | 证件号码: 联系电话: | 经营住所: 邮编: |
电子邮箱: | 法定代表人: | |
通讯地址: | 联系人: | |
邮编: | 联系电话: | |
电子邮箱: | ||
认购金额 | 产品期限:12 个月 □A 类 □B 类 □C 类 人民币:(大写): 元,(小写): 元 | |
账户名称: | ||
银行账号: | ||
认购人 | ||
账户 | 开户银行: | |
注:认购人表示已详阅并认可《“邳州市博睿债权 1 号”产品认购协议》,现决定 | ||
认购“邳州市博睿债权 1 号”并保证认购资金是认购人合法所有的财产,没有非 | ||
法汇集他人资金认购本产品。 |
投资认购申请单
认购人声明:上述资料真实有效,如因填写错误导致的任何损失,本产品发行人及承销商不承担任何责任。
认购人(自然人签字/机构加盖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