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 信 国 际 招 标 有 限 公 司 CITIC INTERNATIONAL TENDERING CO., LTD.
中 信 国 际 招 标 有 限 公 司 | |
CITIC INTERNATIONAL TENDERING CO., LTD. |
招 标 文 件
(发布稿)
项目名称:野外作业服装及用品采购
第 2 包:作业鞋靴招标编号:0733-23174083
分包编号:02
采 购 人:中国地质调查局
采购代理机构:中信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2023 年 11 月
目 录
II
第一章 投标邀请
中信国际招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中国地质调查局(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下述项目所需的货物和服务,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项目联系人:xxx、xx、位xx、符群慕
项目联系电话:000-00000000-000、205、203、156
采购人信息:
名称:中国地质调查局
地址:xxxxxxxxxxxx 00 x联系方式:蔺老师,010-58584753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中信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xxxxxxxxxx 0 xxxxxX x 0 x
联系方式:xxx、xx、位xx、符群慕;010-84865055-161、205、203、156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野外作业服装及用品采购项目编号:0733-23174083/2
预算金额:3915.5679 万元最高限价:3643.7658 万元采购需求:
1.本招标项目为联合采购项目,采购人为中国地质调查局本级及所属单位共计 44 家单位,由中国地质
调查局统一组织实施采购。本项目采购人均为中央预算单位,项目资金来源为财政性资金,资金已落实。各单位采购预算及最高限价如下。
序号 | 单位名称 | 预算金额 (万元) | 最高限价 (万元) |
1. | 中国地质调查局 | 100.0000 | 79.1000 |
2. | 中国地质科学院 | 70.0000 | 65.8800 |
3. | 中国地质调查局自然资源综合调查指挥中心 | 172.1300 | 172.1200 |
4. | 中国地质调查局发展研究中心(全国地质资料馆、自然资源部矿产 勘查技术指导中心) | 21.7500 | 17.8000 |
5. | 中国地质调查局天津地质调查中心(华北地质科技创新中心) | 126.1654 | 111.7930 |
6. | 中国地质调查局xx地质调查中心(东北地质科技创新中心) | 176.0000 | 157.4070 |
7. | 中国地质调查局南京地质调查中心(华东地质科技创新中心) | 226.0000 | 225.9990 |
8. | 中国地质调查局武汉地质调查中心(中南地质科技创新中心) | 88.9985 | 81.1300 |
9. | 中国地质调查局成都地质调查中心(西南地质科技创新中心) | 95.5200 | 94.4490 |
10. | 中国地质调查局西安地质调查中心(西北地质科技创新中心) | 66.5000 | 66.4800 |
11. | 广州海洋地质调查局 | 760.0000 | 686.9750 |
12. | 青岛海洋地质研究所 | 80.0000 | 80.0000 |
13. | 中国自然资源航空物探遥感中心 | 222.0000 | 197.6350 |
14. | 中国地质科学院地球物理地球化学勘查研究所 | 58.8500 | 58.1400 |
15. | 中国地质调查局油气资源调查中心 | 62.0000 | 61.9600 |
16. | 中国地质科学院地质研究所 | 156.0000 | 155.7640 |
17. | 中国地质科学院矿产资源研究所 | 300.0000 | 246.4750 |
18. | 中国地质科学院地质力学研究所 | 5.6400 | 4.7200 |
19. | 中国地质环境监测院(自然资源部地质灾害应急技术指导中心) | 33.4900 | 33.4890 |
20. | 中国地质调查局水文地质环境地质调查中心 | 41.0000 | 40.7880 |
21. | 中国地质科学院水文地质环境地质研究所 | 84.9978 | 84.9978 |
22. | 中国地质科学院岩溶地质研究所 | 180.7500 | 180.6170 |
23. | 自然资源实物地质资料中心 | 85.0000 | 78.2540 |
24. | 中国地质图书馆(中国地质调查局地学文献中心) | 3.0000 | 1.3260 |
25. | 中国矿业报社 | 1.5000 | 1.1440 |
26. | 国家地质实验测试中心 | 51.7497 | 38.7780 |
27. | 中国地质科学院勘探技术研究所 | 125.0000 | 124.9890 |
28. | 北京探矿工程研究所 | 90.0000 | 78.4000 |
29. | 中国地质科学院探矿工艺研究所 | 40.9972 | 36.9900 |
30. | 中国地质科学院郑州矿产综合利用研究所 | 58.5800 | 55.3600 |
31. | 中国地质科学院矿产综合利用研究所 | 40.0150 | 36.3050 |
32. | 中国地质调查局哈尔滨自然资源综合调查中心 | 36.2130 | 36.2130 |
33. | 中国地质调查局廊坊自然资源综合调查中心 | 10.0000 | 10.0000 |
序号 | 单位名称 | 预算金额 (万元) | 最高限价 (万元) |
34. | 中国地质调查局军民融合地质调查中心 | 90.0000 | 90.0000 |
35. | 中国地质调查局牡丹江自然资源综合调查中心 | 12.7400 | 12.7200 |
36. | 中国地质调查局呼和浩特自然资源综合调查中心 | 20.9400 | 20.8260 |
37. | 中国地质调查局西安矿产资源调查中心 | 11.0000 | 10.8450 |
38. | 中国地质调查局西宁自然资源综合调查中心 | 26.1212 | 26.1200 |
39. | 中国地质调查局烟台海岸带地质调查中心 | 24.5550 | 22.1570 |
40. | 中国地质调查局乌鲁木齐自然资源综合调查中心 | 7.1800 | 7.1800 |
41. | 中国地质调查局海口海洋地质调查中心 | 15.0000 | 14.9900 |
42. | 中国地质调查局昆明自然资源综合调查中心 | 21.2050 | 20.9100 |
43. | 中国地质调查局长沙自然资源综合调查中心 | 13.2000 | 12.7600 |
44. | 中国地质调查局地球物理调查中心 | 3.7800 | 3.7800 |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所属类别 | 数量 | 单位 | 单价最高限价 (元) | 备注 |
1. | 春秋作业鞋 | 春秋季作业服装 | 4768 | 双 | 600 | 核心产品 |
2. | 夏作业鞋 | 夏季作业服装 | 5254 | 双 | 450 | 核心产品 |
3. | 冬作业鞋 | 冬季作业服装 | 4498 | 双 | 600 | 核心产品 |
4. | 多功能作业鞋 | 海上作业服装 | 992 | 双 | 600 | 核心产品 |
5. | 防沙靴套 | 沙漠作业服装 | 345 | 件 | 60 | |
6. | 高寒作业鞋 | 高寒作业服装 | 309 | 双 | 800 |
2.本招标项目共 2 个包,第 2 包采购需求如下。第 2 包:作业鞋靴 分包最高限价:878.70 万元
3.合同签署:由中国地质调查局本级及所属单位共计 44 家单位,根据各自采购需求分别与中标人签署合同并付款结算。
4.交货地点:中国地质调查局本级及所属单位共计 44 家单位所在地。
说明:本项目评标、授标均以包为单位。投标人须以包为单位分别进行投标,不得拆分投标、不得合并投标。不完整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投标人可同时投标及中标多个包。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质保期结束,其中交货期:合同签订之日起 60 日内,将全部产品送达采购人指定地址,此时间包括上门量体、首检及交收检验所需时间。质保期要求:最终验收合格后不少于 1 年。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中(二)工业。
3.投标人特定资格条件要求:第 1 包:投标人应为品目 13、品目 15、品目 17、品目 18、品目 20 和品目 23 以外的全部 19 个品目产品的制造商。第 2 包:投标人应为全部 6 个品目产品的制造商。
4.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任何机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1)为本次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单位;
(2)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3)未向采购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的。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时间:2023 年 11 月 8 日至 2023 年 11 月 15 日,每天上午 9:00 至 11:00,下午 13:30 至 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xxxxxxxxxx 0 xxxxxX x 0 x 000 x。
方式:现场领购或邮购,标书售价为每包的售价,售后不退。其他详见“六、其他补充事宜”。售价:5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 年 12 月 4 日 09 点 30 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3 年 12 月 4 日 09 点 30 分(北京时间)
地点:北京金龙潭御瑞酒店三层第一会议室(xxxxxxxxxx 00 x)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
1.现场领购招标文件相关事宜:
(1)潜在投标人须提供以下资料:
①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授权书/介绍信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或有效专用章)
②被授权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或有效专用章)
③技术资料保密承诺书(格式参见招标公告附件)
(2)缴费和领取招标文件:潜在投标人须现场缴纳标书款、登记备案,并领取招标文件(纸质和电子版)完成领购。
(3)标书款发票:缴费现场领取。
2.邮购招标文件相关事宜:
潜在投标人应在招标文件发售时间截止前提交上述资料(①和②和③)扫描件,以邮件形式发送至 xxxx@xxxxxxxxxxxx.xxx(邮件请注明公告所示招标项目编号、包号),经采购代理机构确认后以转账形式将标书款汇至采购代理机构指定账户(汇款时请注明公告所示招标项目编号、包号),提交转账凭证扫描件并登记备案。采购代理机构将以快递形式及时寄去招标文件,但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在任何情况下对快递过程中发生的迟交或遗失均不承担责任。
3.投标文件逾期送达或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予拒收。
4.评分方法:综合评分法
5.发布公告的媒介:中国政府采购网(xxx.xxxx.xxx.xx)、中国地质调查局官网(xxx.xxx.xxx.xx),以中国政府采购网公告为准。
6.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政策;
(2)政府采购优先/强制采购节能环保产品有关政策;
(3)政府采购其他相关政策。
7.采购代理机构账户信息(标书购买、保证金提交):账户名称:中信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北京三元桥支行开户账号:8110701013102383606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本表关于要采购的货物和服务的具体资料是对投标人须知的具体补充和修改,如有矛盾,应以本表为准。
序号 | 须知正文对应条款 号 | 内 容 |
1. | 1.1 | 采购人名称:中国地质调查局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中信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
2. | 1.2 | 合格的投标人(供应商): 1.投标人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 (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中(二)工业。 3.投标人特定资格条件要求:投标人应为全部 6 个品目产品的制造商。 4.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任何机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1)为本次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单位,及其关联的附属机构; (2)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3)未向采购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的。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3. | 2 | 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及各类产品单价最高限价:详见第一章采购需求一览表。 |
资金来源:财政性资金,资金已落实。 投标人的各分包投标总价高于该分包最高限价的,其投标无效。 投标人的各品目的投标单价报价高于品目单价最高限价的,其投标无效。 | ||
4. | 5.1 | 澄清截止日期: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10 天前。 |
5. | 5.2 | 标前答疑会:无 |
6. | 7.1 | 招标货物及范围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货物需求一览表及技术规格》 |
7. | 8.1 | 投标文件应按照以下章节编制,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投标文件中资格审查文件和响应文件应分别单独装订; 第一部分:资格审查文件(单独装订) 投标人未提交以下任一资格证明文件,或提交的任一资格证明文件无效的,其投标无效。 1.资格声明(格式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2.有效的营业执照或社会团体登记证书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类型主体资格证书(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 3.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记录: 提供投标截止日期前十二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有效票据凭证或由社保中心出具的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无需缴纳社保的单位应出具相关说明。) 4.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 提供投标截止日期前十二个月内的任意一个月增值税或企业所得税的纳税有效凭据(按月或季度纳税),或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上年度纳税的有效凭据(按年度纳税),或相关部门出具的有效证明文件。(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纳税有效凭据应显示符合要求的税种,未显示税种的应提供税种说明;规定期限内无相关纳税记录的应出具无应纳税的说明;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凭证或其他税种纳税凭证均无效。) 5.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财务会计制度的财务状况的证明文件: 提供经第三方审计的 2022 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如提供由主管单位批准的年度财务报表或未经审计的财务报表的,应另附“商业信誉良好且财务会计制度健全的声明”。(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声明”格式自拟,须加盖投标人公章) 或:提供银行在开标日期前六个月内开具的资信证明(原件或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 注:以政府采购担保函作为投标保证金的无需提交上述财务报表或资信 |
证明。 6.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文件: (1)投标人基本情况表(格式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格式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 (格式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重大违法记录指: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8.投标人针对本须知 1.2 条第 5 项的声明(格式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投标均无效。 9.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证明材料:无 10.满足特定资格要求证明材料:无 注 : 采 购 代 理 机 构 将 在 开 标 当 日 通 过 “ 信 用 中 国 ” 网 站 (xxx.xxxxxxxxxxx.xxx.xx)和中国政府采购网(xxx.xxxx.xxx.xx)对投标人的信用信息进行查询,查询截止时点即投标截止时间,相关网页打印件作为资格审查的依据,并作为评审报告附件留存。 第二部分:投标响应文件(单独装订) 第一章 投标函(格式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原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附身份证复印件)(格式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或: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授权书原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经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盖章/签字、并提供被授权人盖章或签字样本,附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接受有效的转授权,但应提供授权关系的证明)(格式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第二章 开标一览表(格式见招标文件第五章)第三章 分项报价表(格式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第四章 商务条款偏离表(格式见招标文件第五章)第五章 技术规格偏离表(格式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第六章 技术方案(格式自拟)包括但不限于以下章节,投标人可参考《附表:评分标准》的要求编写并提供相应资料。 1.投标人技术条款响应承诺书(格式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
2.各品目产品说明及详细参数(格式自拟) 3.规定品目的第三方检测报告(格式自拟) 4.生产条件情况(包括主要生产设备、主要检测设备,及其他相关生产条件说明等,采用委托加工方式的,必须明确受托生产企业的名称、地址,并提供其生产条件情况)(格式自拟) 5.生产计划及履约实施方案(格式自拟) 6.工艺管控流程(格式自拟)v 7.质量管控方案(格式自拟) 8.售后服务方案(格式自拟) 9.其他(格式自拟) 第七章 商务和技术证明文件 1.类似业绩清单(格式见招标文件第五章,附相关证明文件) 2.管理体系认证(格式自拟,附相关证明材料) 3.节能环保产品认证(格式自拟,附相关证明材料) 4.招标文件要求或投标人认为应提供的其他证明文件(如有) 第八章 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招标文件第五章,中小企业参加投标适用)第九章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投标适用) 第十章 投标保证金及投标保证金说明 1.投标保证金(格式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2.投标保证金说明(格式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第十一章 中标服务费承诺书(格式见招标文件第五章)第十二章 投标人廉政承诺书(格式见招标文件第五章)第十三章 投标人认为必要的其他材料(格式自拟) 注:黑体加粗内容为投标文件的必要组成部分,投标人未提供或未按规定签署的, 将被视未实质响应招标文件,其投标无效。 | ||
8. | 9.2.2 | 无,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所示技术标准和要求的任何负偏离均视为未实质响应招标文件要求,其投标无效。 |
9. | 9.2.4 | 证明货物和服务的合格性和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文件: 1.投标人技术条款响应承诺书(格式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2.所投标包对应各品目产品说明及详细技术参数,包括但不限于招标文件第六章 所提供的各品目技术规范中全部技术指标和要求的实现情况。每个品目产品应分开提供。 未按要求提供上述两项文件的,视为未实质响应招标文件要求,其投标无效。 |
10. | 9.6 | 样品要求: 1.各包按照下表要求提供样品第 2 包 作业鞋靴 2.其他要求 (1)所有样品须整体密封装箱,箱内须有样品一栏表,箱内每类样品应有单独外包装,外包装上注明产品名称。 (2)样品包装上标明投标人或制造商或生产厂家的名称或标识;不得冒用其他制造商产品作为投标样品; (3)样品的制作按照招标文件第六章 规定的技术标准 执行。 (4)样品送达地点:即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样品送达截止时间: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5)样品退还时间:中标人样品不予退还,将作为履约验收的参考交由中国地质调查局处置以便于实施项目验收;如样品运输存在一定难度的,中标人应无偿协助将样品转运至中国地质调查局指定地点。 未中标人的样品请于中标公告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后自行领取,规定时间内未领取的,视为放弃样品所有权,由采购人或代理机构自行处理。 (6)未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送达样品,视为样品未提交。 |
11. | 9.7 | 其他:所供产品必须保证为全新产品。 |
12. | 10.1 | 报价货币:人民币 报价方式:投标人须在分项报价中就所投标包中全部品目报出单价,并按各品目采购需求数量计算分项总价,各品目分项总价之和即为投标总价。 所有报价均为含税价,分项报价不得存在品目缺漏。所有品目均只能报出唯一单价。 报价应包括: ① 所供货物的出厂价、仓库交货价、展室交货价或货架交货价,应包括货物在出厂前的设计、制造、检验、试验、仓储、装卸等全部费用及应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缴纳的增值税和其它税,还应包括货物在生产制造时使用的主辅 材料是从关境外进口的已交纳或应交纳的全部关税、增值税和其它税。 |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数量 | 单位 | 型号 | 其他要求 |
1 | 春秋作业鞋 | 1 | 双 | 41 码 | |
2 | 夏作业鞋 | 1 | 双 | 41 码 | |
3 | 冬作业鞋 | 1 | 双 | 41 码 | |
4 | 多功能作业鞋 | 1 | 双 | 41 码 |
② 货物运至最终目的地(指定交货地点)的运输、保险和伴随货物交运的有关费用。 ③ 其他伴随服务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按要求完成的货物质量检验和必要 的检测和最终验收、提供必要的质量保证和售后服务,以及与之相关发生的所有税、费,具体要求以技术规格或合同条款为准。 采购人将不再支付投标报价以外的任何费用。 | ||
13. | 10.7 | 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 (1)本次招标不接受前述 10.1 条报价条件以外的任何报价,否则将导致其投标被否决。 (2)投标人按合同约定和招标文件要求交货及提供伴随服务所产生的全部费用,无论是否单列,均视为已包括在投标报价中。 (3)如果分项报价中某品目只列明单价和数量、没有小计价格(分项总价),视 为已包含在投标报价中。 |
14. | 11.1 | 投标保证金: 金额:按分包递交,各包金额如下:第 2 包 10 万元。 形式:对公转账、支票、银行保函或政府采购信用担保函。投标保证金应随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一同密封递交;以对公转账形式出具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汇到采购代理机构账户,并提供对公转账凭证复印件(对公转账时需备注项目编号,对公转账凭证复印件需加盖投标人公章);以银行保函形式出具的,担保银行应为境内商业银行,并应采用招标文件所附格式及条款,或不实质性偏离招标文件所附保函格式条款约定内容的其他格式。 有效期:同投标有效期 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 账户名称:中信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北京三元桥支行开户账号:8110701013102383606 投标保证金将根据招标文件规定按汇款原路退回。 |
15. | 12.1 | 投标有效期:120 日历天 |
16. | 13.1 | 投标文件:正本 1 份、副本 7 份,电子版:U 盘一份(WORD 格式和 PDF 格式 (完整的正本扫描件),分项报价表另提供 EXCEL 格式),电子版应包括投标文件全部内容,并在 U 盘上注明招标编号和投标人名称。 |
17. | 13.5 | 其他: (1)逐页签署:否 (2)除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和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授权书 |
外,投标人公章可用有效的专用章代替,但应提供其有效证明。 | ||
18. | 14.1 | ①开标信封、②资格审查文件均应单独密封,③投标响应文件另封装在 1 个或多个密封包内,④样品;所有密封包应分别密封、同时提交。密封处须加盖投标人公章,或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盖章或签字。 未按规定密封的投标文件,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予拒收。 |
19. | 14.2 | 开标信封应封装内容: ① 投标函 ② 开标一览表” ③ 投标保证金及投标保证金说明 ④ 中标服务费承诺书 ⑤ 投标文件电子版 注:以支票、保函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支票或保函原件须封装在开标信封中递交,或另行单独封装递交,否则视为未递交投标保证金,其投标无效。 |
20. | 14.3 | 所有密封包上均应标明: (1)根据封装内容分别标明:“资格审查文件”/“投标响应文件”/“开标信封”/“样品”等 (2)招标项目名称:(分包项目名称) (3)项目编号:(分包项目编号) (4)投标人名称: (5)“(招标文件规定的开标日期、时间)之前不得启封”的字样投标文件封面应同时标明以上(1)-(5)项内容。 |
21. | 15.1 | 投标截止时间:2023 年 12 月 4 日上午 09 点 30 分(北京时间)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北京金龙潭御瑞酒店三层第一会议室(xxxxxxxxxx 00 x) 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开标地点:同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
22. | 17.2 |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参加开标的,应随身携带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 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授权代表参加开标的,应随身携带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法人授权书(原件或复印件)。 |
23. | 19.4 | 投标人或其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投标无效: (1)投标人不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1.2 款规定的合格投标 人要求之一的,或未提交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8.1 款规定任一资格证明文件的,或提交的任一资格证明文件无效的; (2)投标人的投标报价高于采购项目预算的或最高限价的,或评标委员会按招 |
标文件规定修正后的投标报价高于采购项目预算的或最高限价的; (3)投标人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报价的; (4)投标人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 (5)投标有效期不足的; (6)投标文件关键内容不全或有实质性缺漏项或投标函及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 (7)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的规定签署、盖章的; (8)投标文件无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字/盖章的,或无正式授权代表签字的,或有授权代表签字但未提供有效“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授权书”的; (9)投标人不接受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规定对其投标文件的计算错误进行修正的,或投标人拒绝按评标委员会要求进行澄清、说明和补正的; (10)投标文件技术响应不满足招标文件标注“★”条款要求的; (11)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12)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或条件的; (1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 | ||
24. | 21.2 |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分办法。 |
25. | 23.2 | 采购人将根据评审报告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依法按序确定中标人。中标候选人并列的,采购人按技术部分得分高低顺序确定中标人。 |
26. | 26.3 | 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 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供应商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 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 |
27. | 27.1 | 履约保证金: 履约保证金金额:合同金额的 5%,向中国地质调查局本级及所属单位共计 44 家单位分别提交; 提交时间:合同签订后 10 日内; 形式:转账、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 有效期:质保期结束; 退还时间:质保期满期后。 |
28. | 28.1 | 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供应商承担,即中标服务费。收费标准按招标文件所提供的货物项目收费标准下浮 20%执行。 |
29. | 其他补充 | 1.政府采购担保提供单位:应为中国投资担保有限公司等财政部门认可的担保机构。 |
2.投标人提交的文件、信息及承诺必须真实有效,否则采购人有权取消其投标资格或中标资格,或按规定终止已签订的合同,并追究投标人法律责任。 3.投标人(供货商)中标后,应在进行生产或设计前与用户进行技术细节的详细讨论,中标供应商可在采购人书面同意的前提下、在不改变整体方案的情况下,可对部分技术方案细节进行修改。 4.本项目不得转包。 5.本项目不允许分包。 6.本项目接收质疑函的方式:专人送达或邮寄 联系部门:中信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工程事业部联系人及联系电话:xx 000-00000000-000 地址:xxxxxxxxxx 0 xxxxx X x 000 供应商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7.本招标文件中字体为黑体加粗的内容是招标实质性要求和条件,投标如未响应或有偏离将导致投标无效。 8.本项目资金纳入中央财政预算管理,因财政预算安排调整或取消、或其他不可抗拒因素,导致的招标内容和需求调整或项目取消,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 构不承担任何责任。 |
一、说明
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及合格的投标人
1.1 采购人:特指依法进行本次政府采购招标活动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本项目的采购人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采购代理机构:系指依法经认定资格并受采购人委托组织本次招标活动的采购代理机构。本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 合格的投标人: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 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不得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供、给予任何有价值的物品,一经发现,采购人有权取消其投标资格或中标资格。
1.4 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在任何时候发现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或互相串通投标,妨碍其他投标人的竞争行为,损害采购人或者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中提供虚假资料或失实资料的,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的,采购人有权取消其投标资格或中标资格、没收其投标保证金,并依法追究投标人的责任。
1.5 采购人不得向供应商索要或者接受其给予的赠品、回扣或者与采购无关的其他商品、服务。
1.6 采购代理机构及其分支机构不得在所代理的采购项目中投标或者代理投标,不得为所代理的采购项目的投标人参加本项目提供投标咨询。
2.资金来源
2.1 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中所述的采购人已获得足以支付本次招标后所签订的合同项下的款项。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2 本项目预算及最高限价: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投标费用
3.1 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二、招标文件
4.招标文件构成
4.1 要求提供的货物和服务及详细需求、投标须知和合同条件等在招标文件中均有说明。招标文件共六章,内容如下:
第一章投标邀请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人须知正文
第三章评分办法
第四章合同条款与格式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
第六章货物需求一览表及技术规格
4.2 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技术规范等。如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都作出实质性响应是投标人的风险,并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
5.招标文件的澄清
5.1 任何要求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的投标人,均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可视需要对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要求予以答复,澄清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 15 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招标文件的收受人(答复中不包括问题的来源)。不足 15 日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人应在收到澄清通知后在立即向采购代理机构回函确认。
5.2 现场考察和标前答疑会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招标文件的修改
6.1 无论出于何种原因,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可主动地或者在解答投标人提出的澄清问题时,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
6.2 招标文件的修改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收受人,投标人在收到上述通知后,应立即向采购代理机构回函确认。该书面修改文件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招、投标双方均具有同等的约束力。
6.3 为使投标人准备投标时有足够的时间对招标文件的修改部分进行研究,采购代理机构有权视采购具体情况,是决定是否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 15 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足 15 日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7.投标范围、投标语言和计量单位的使用
7.1 投标范围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不完整的投标将被拒绝。
7.2 投标语言:除专用术语外,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文件、函电均应以简体中文书写,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投标人可以提交其它语言的原版资料,但相应内容应当附有简体中文翻译文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有差异时以简体中文翻译文件为准。必要时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提供附有公证书的中文翻译文件或者与原版资料签章相一致的中文翻译文件。
7.3 计量单位:除招标文件中有特殊要求外,投标文件中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必要时可采用行业标准或规范的计量单位并说明。
8.投标文件构成
8.1 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明确响应。投标文件的组成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8.2 除上述 8.1 条外,投标文件还应包括本须知第 9 条的所有文件。
9.证明货物和服务的合格性和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文件
9.1 投标人应提交证明文件,证明其拟供的合同项下的货物和服务的合格性符合招标文件规定。该证明文件是投标文件的一部分。
9.2 上款所述的证明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它包括:
9.2.1 货物主要技术指标和性能的详细说明,或服务标准、技术方法、人员设备配置等方面的具体说明;
9.2.2 对照招标文件技术规格和要求,说明所提供货物和服务已对招标文件的要求做出了实质性的响应,或xx与技术规格条文的偏差和例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条款须逐条说明;
9.2.3 对有具体参数要求的指标,投标人在投标响应和xx偏离时必须提供所投设备或服务达到的具体参数值;
9.2.4 其他: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9.3 投标人应注意招标文件的技术规格指出参考品牌、型号,以及参照的标准、牌号或分类号仅起说明作用,并没有任何限制性。投标人在投标中可以选用替代品牌、型号、标准、牌号或分类号,但这些替代须实质上优于或相当于技术规格所指出的要求。
9.4 投标人提供的产品,包括设备、软件、材料(和/或耗材)、技术资料需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拥有自主知识的产品或已取得合法的使用权。
9.5 投标人提供的所有货物及其有关服务的原产地,均应来自合格来源国/地区。本项目合同的支付也仅限于这些货物和服务。
原产地是指:货物开采、生长或生产或提供有关服务的来源地;或者是通过制造、加工或装配,最终形成产品的国家或地区,而该产品在商业上被确认为其基本特征已与其所使用的部件有着实质性区别。
货物和服务的原产地可有别于投标人的国籍。
9.6 样品要求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10个工作日内退还未中标人的样品或者经未中标人同意后自行处理;对于中标人提供的样品,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保管、封存,并作为履约验收的参考。
9.7 其他: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0.投标报价
10.1 除非招标文件另有规定,所有投标均以人民币报价,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报价要求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0.2 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规定格式报价。
10.3 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应是完成本项目所需的全部费用,包括货物价格、所需的技术支持及与之有关的服务,采购人不再为此支付任何其他费用。
10.4 投标人自身原因造成投标报价不完整、估算错误或漏项的风险,一律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包括因此导致投标被否决的风险。
10.5 投标人应按规定提供配置清单并分项报价,所报的各分项投标单价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投标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
10.6 投标人对本项目或其中的一个分包只允许有一个报价,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不接受任何有选择的报价。
10.7 其他报价要求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投标保证金
11.1 投标人应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有效投标的一部分。
11.2 投标保证金是为了保护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免遭因投标人的行为蒙受损失而要求的。下列任何情况发生,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在投标截止时间后到投标有效期满前,投标人擅自修改或撤销投标的;
(2)中标供应商不按本须知第 28 条的规定签订合同的,或不按本须知第 29 条规定缴纳履约保证金的;
(3)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的,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中提交虚假资料或失实资料的;
(4)其他:未按规定缴纳中标服务费。
11.3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退还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自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或者转为中标人的履约保证金。政府采购投标信用担保函正本不予退回。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逾期退还投标保证金的,除应当退还投标保证金本金外,还应当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上浮 20%后
的利率支付超期资金占用费,但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
11.4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收到投标人书面撤回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已收取的投标保证金,但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
12.投标有效期
12.1 投标应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起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日内保持有效。
12.2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根据实际情况,在原投标有效期截止之前,要求投标人同意延长投标文件的有效期。接受该要求的投标人将不会被要求和允许修正其投标,且本须知中有关投标保证金的规定将在延长了的有效期内继续有效。投标人也可以拒绝这种要求,其投标保证金将不会被没收。上述要求和答复都应以书面形式提交。
13.投标文件的签署
13.1 投标人应按照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和数量提交投标文件正本、副本和电子版,每份投标文件须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若正本与副本或电子版不符,以正本为准。
13.2 投标人应按本须知第 8.1 条规定的顺序编排投标文件、编制目录、逐页标注连续页码,并以左侧胶装方式装订成册。投标文件的正本需打印或用不退色墨水书写(建议双面打印),并按招标文件的规定签署。投标文件的副本可采用正本的复印件。
13.3 投标文件应字迹清楚、内容齐全,尽量避免涂改。任何涂改、行间插字或增删,必须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经其正式授权的代表签字或盖章确认,或加盖投标人公章确认。
13.4 投标文件因字迹潦草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13.5 其他: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14.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14.1 投标时,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要求密封提交。
14.2 为方便开标唱标,投标人应在投标时单独提交一份密封信封正面标明“开标信封”字样,“开标信封”中应封装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单独封装的文件内容应与投标文件正本所附文件内容一致。
14.3 所有信封上均应标明: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4 如果投标人未按上述要求密封及加写标记,采购代理机构对投标文件的误投或过早启封概不负责。
15.投标截止时间
15.1 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地址将投
标文件密封送达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收到投标文件后,应当如实记载投标文件的送达时间和密封情况,签收保存,并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回执。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开标前开启投标文件。
15.2 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有权按本须知的规定,通过修改招标文件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在此情况下,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和投标人受投标截止时间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延长至新的截止时间。
15.3 逾期送达或者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拒收。
16.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16.1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并书面通知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
16.2 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的内容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密封,并注明“修改”或“撤回”字样。补充、修改的内容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16.3 投标截止时间至投标人承诺的投标有效期满前,投标人不得修改或撤销投标,否则其投标保证金将按本须知规定不予退还。
五、开标与评标
17.开标
17.1 采购代理机构将按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的规定,在投标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和预先确定的地点组织公开开标。
17.2 开标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主持,邀请投标人、采购人和有关方面代表参加。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参加开标活动。投标人可委派代表参加开标并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提交身份证明材料。参加开标的投标人代表应签名报到以证明其出席。
17.3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开标、评标现场活动进行全程录音录像。
17.4 开标时,应当由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经确认无误后,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宣布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是否提交投标保证金、价格折扣等实质声明和招标文件规定的需要宣布的其他内容。
17.5 投标人代表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疑义,以及认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当场提出询问或者回避申请。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对投标人代表提出的询问或者回避申请应当及时处理。
17.6 开标时未宣读的投标价格、价格折扣等实质内容,评标时不予承认。
17.7 除了按照本须知的规定应当拒收的投标文件之外,开标时将不得拒绝任何投标。
17.8 采购代理机构将对唱标内容做开标记录,由参加开标的各投标人代表和相关工作人员签字确认。投标人未参加开标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
18. 评标委员会
18.1 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根据招标采购项目的特点依法组建,并负责评标工作。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组成,成员人数应当为 5 人(含)以上单数,其中评审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
18.2 评标委员会成员应依照政府采购法及其他各项有关政府采购评审或评审专家管理办法的规定,履行评审专家的各项职责。
18.3 评标委员会成员有回避事由、擅离职守或者因健康等原因不能继续履行评标专家职责的,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有权向相关监督管理部门通报。
18.4 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履行法定职责,影响项目评审的,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依照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有关监督管理部门通报或投诉。
19. 投标文件的初审
19.1 资格审查:开标结束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依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即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人是否具备投标资格进行审查,审查内容包括:是否符合合格投标人的资格条件、是否提供有效的资格证明文件等。资格审查全程录音录像。通过资格审查的合格投标人不足 3 家的,不得评标。
19.2 评标委员会对符合资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未通过符合性审查的的投标人投标无效,不得参与详细评审。
19.2.1 符合性审查:评标委员会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从投标文件的签署的有效性、内容的完整性及对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响应情况进行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评标委员会决定投标的响应性只根据投标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外部的证据。
19.2.2 投标人对招标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响应无重大偏离或保留,否则将视为没有实质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如果投标人实质上没有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评标委员会将拒绝其投标。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正或撤销不符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从而使其投标成为具备投标资格且实质响应招标文件的投标。
19.2.3 重大偏离或保留系指投标文件明显不能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实质上与招标文件要求不一致,而且限制了采购人的权利或投标人的义务,纠正这些偏离或保留将对其他实质上响应要求的 投标人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
重大偏离不允许在开标后修正,但评标委员会将允许修正投标中不构成重大偏离的地方,这些修正不会对其他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人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
19.2.4 投标文件的细微偏差是指投标文件在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但在个别地方存在漏项或者提供了不完整的技术信息和数据等情况,并且补正这些遗漏或者不完整不会对其他投标人造成不公平的结果。细微偏差不影响投标文件的有效性。评标委员会应当书面要求存在细微偏差的投标人在评标结束前予以补正。
19.3 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
(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
(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5)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
(6)修正后的报价按照本须知20.2 条的规定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
19.4 初审中,不具备投标资格或未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将被拒绝。投标人或其投标文件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情况之一的,投标无效。
19.5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
(1)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2) 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3)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
(4)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5)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6)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
20.投标文件的澄清
20.1 在评标期间,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
20.2 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20.3 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20.4 澄清文件将作为投标文件内容的一部分。
21.投标文件的评价和比较
21.1 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
21.2 评标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
21.3 评审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和条件进行。
21.4 最低投标价不是中标唯一条件。
22.评标过程及保密原则
22.1 开标之后,直到授予中标供应商合同止,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务或其他好处,不得向投标人或其他无关人员透漏对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中标候选人推荐情况、授标意向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和资料。
22.2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采取必要措施,保证评标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除采购人代表、评标现场组织人员外,采购人的其他工作人员以及与评标工作无关的人员不得进入评标现场。
22.3 有关人员对评标情况以及在评标过程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负有保密责任
22.4 在评标期间,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如投标人试图影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和评标委员会的任何活动,将导致其投标被拒绝,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六、确定中标
23.中标候选人或中标供应商的确定
23.1 中标候选人的推荐: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分办法。
23.2 采购人将根据评审报告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依法按序确定中标人。中标候选人并列的,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确定中标人;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
中标供应商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中标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
23.3 采购人在收到评标报告 5 个工作日内未按评标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顺序确定中标人,又不能说明合法理由的,视同按评标报告推荐的顺序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24.最终审查
24.1 如有必要,评标委员会将对第一中标候选人是否有能力圆满地履行合同进行最终审查。
24.2 审查内容:根据投标人按规定递交的资格证明文件和评标委员会认为其它必要的、合适的资料,对投标人的财务、技术、服务和生产能力等进行审查。
24.3 如果审查未通过,评标委员会将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并按顺序推荐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并进行最终审查,依次类推。
25.中标通知书
25.1 在中标供应商确定后,采购代理机构将在 2 个工作日内发出中标通知书,并在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布中标结果,招标文件随中标结果同时公布。投标人如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公
告期满发布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应当告知其未通过的原因;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审的,还应当告知未中标人本人的评审得分与排序。
25.2 投标人可通过相关发布媒体查询中标结果。
25.3 中标通知书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26. 签订合同
26.1 中标供应商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30 日内,与采购人签订书面合同。因不可抗力或中标供应商自身原因不能履约等情形,采购人保留依法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供应或重新招标的权利;如果中标供应商无正当理由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或未按第 27 条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有权没收其投标保证金。在此情况下,采购人可按规定选择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或重新招标。
26.2 招标文件及其澄清、修改文件、中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及其澄清文件等,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
26.3 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采购人可以与中标供应商签订补充合同,但补充合同必须符合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有关规定。
27.履约保证金
27.1 中标供应商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的规定,并按照招标文件中提供的履约保证金保函格式或采购人可以接受的其他形式向采购人提交履约保证金。
27.2 中标供应商未按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的,采购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按招标文件规定没收其投标保证金。
七、招标代理服务费
28. 招标代理服务费
28.1 根据本项目实际情况,招标代理服务费由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承担。
28.1.1 如由中标供应商承担,中标供应商必须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后 5 个工作日内,按下述标准向中信国际招标有限公司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即中标服务费。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的, 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为准。
中标金额(万元) | 货物招标代理费标准费率 |
100 以下 | 1.5% |
100-500 | 1.1% |
500-1000 | 0.8% |
1000-5000 | 0.5% |
5000-10000 | 0.25% |
10000-50000 | 0.05% |
50000-100000 | 0.035% |
100000-500000 | 0.008% |
500000-1000000 | 0.006% |
1000000 以上 | 0.004% |
计算方法:按差额定率累进法。
示例:中标金额 633 万元,则货物招标中标服务费金额计算如下:
100×1.5%+(500-100)×1.1%+(633-500)×0.8%=6.964 万元
30.1.2 如由中标供应商承担,此项费用不应单独分列,但应包含在投标总价中。投标人应在投标时提交中标服务费承诺书(标准格式附后)。中标服务费将以采购代理机构可接受的方式进行收取。中标供应商如未按上述规定交纳,采购代理机构按招标文件规定没收其投标保证金。
八、招标活动终止和废标情况
29.招标活动终止
29.1 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终止招标活动。
29.2 终止招标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及时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终止公告,以书面形式通知已经获取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或者被邀请的潜在投标人,并将项目实施情况和采购任务取消原因报告本级财政部门。已经收取招标文件费用或者投标保证金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终止采购活动后 5 个工作日内,退还所收取的招标文件费用和所收取的投标保证金及其在银行产生的孳息。
30.废标情况
30.1 在招标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
(1)符合专业条件的投标人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九、关于中小企业参加投标的特殊规定
31. 特殊规定的依据
31.1 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
〔2020〕46 号)
31.2 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
31.3 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工作的通知》(财库[2011]124 号)
31.4 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
31.5 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 号)
31.6 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 号)
31.7 除关于中小企业参加投标的特殊规定外,该招标文件中的其他规定不受影响。
32. 关于投标的特殊规定
32.1 依据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文件,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投标人(以下称“中小企业投标人”)应提供财库〔2020〕46 号文件附件规定格式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招标文件第五章),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投标人提交的声明如与事实不符,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2.2 依据财库[2011]124 号文件,中小企业投标人可提供中国投资担保有限公司出具的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的担保函(格式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32.3 依据财库[2014]68 号文件,符合条件的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并对证明文件的真实性负责。投标人提交的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如有虚假,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2.4 依据财库〔2017〕141 号文件,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投标人应提供财库〔2017〕141号文件附件规定格式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见招标文件第五章),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投标人提交的声明如与事实不符,应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33. 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规定
33.1 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一)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
(二)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
(三)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
33.2 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
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
33.3 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33.4 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
34 关于小型、微型企业价格扣除政策的规定
34.1 对于经主管预算单位统筹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符合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文规定划分标准的小型、微型企业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提交《中小企业声明函》,声明符合本须知 35 条规定条件时,对其投标价格给予 1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价格评审。
34.2 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 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 4%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
34.3 符合财库[2014]68 号文规定条件的监狱企业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价格扣除政策。
34.4 符合财库〔2017〕141 号文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价格扣除政策。
34.5 同时属于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不重复享受价格扣除政策。
十、优先、强制采购节能环保产品的特殊规定
35.1 给予具有市场监管总局公布的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的产品加分,详见评分标准。
35.2 给予具有市场监管总局公布的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的产品加分,详见评分标准(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加注星号“★”的政府采购强制节能的品目除外)。
35.3 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加注星号“★”的政府采购强制节能的品目的产品必须具有市场监管总局公布的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否则投标无效。
第三章 评分办法
一、评标方法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即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
二、资格审查
开标结束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依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即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人是否具备投标资格进行审查,审查内容包括:是否符合合格投标人的资格条件、是否提供有效的资格证明文件、是否提交投标保证金等。资格审查全程录音录像。通过资格审查的合格投标人不足 3 家的,不得评标。资格审查表详见本章附件一。
三、评标委员会
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根据招标采购项目的特点依法组建,并负责评标工作。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组成,成员人数应当为 5 人(含)以上单数,其中评审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项目预算或同一组评标委员会评审项目总预算达到 1000 万元的,评标委员会
人数为 7 人及以上单数。四、符合性审查
评标委员会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从投标文件的签署的有效性、内容的完整性及对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响应情况进行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评标委员会决定投标的响应性只根据投标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外部的证据。符合性审查表详见本章附件二。
五、详细评审
未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投标无效,不得参与详细评审。
1.分值构成
(1)投标报价A:详见附件三《评分标准》;
(2)商务部分B:详见附件三《评分标准》;
(3)技术部分C:详见附件三《评分标准》;总分:100 分,投标人得分=A+B+C。
2.评审细则
2.1 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不足三家的除外),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评审打分,计算投标人得分,汇总并按算数平均值计算出每个投标人最终评审得分。
评分标准及细则详见附件三《评分标准》。
2.2 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2.3 评标委员会各成员应当独立对每个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评审。
3.评标结果
3.1 中标候选人的推荐:评标委员会按投标人评审最终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推荐排名第 1-3 位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
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方式确定一个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推荐报价最低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
3.2 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
附件一:资格审查表
资格审查表
序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投标人名称 | ||
1 | 资格声明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8.1 款第一部分:资 格审查文件第 1 条”规定:提供资格声明 | |||
2 |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8.1 款第一部分:资 格审查文件第 2 条”规定: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社会团体登记证书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类型主体资格证书(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 | |||
3 | 有良好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记录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8.1 款第一部分:资 格审查文件第 3 条”规定:提供投标截止日期前十二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有效票据凭证或由社保中心出具的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复印件, | |||
须加盖投标人公章;无需缴纳社保的单位应出具相关说 | |||||
明。) |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8.1 款第一部分:资格 | |||||
审查文件第 4 条”规定:提供投标截止日期前十二个月内 | |||||
的任意一个月的增值税或企业所得税纳税有效凭据(按月 | |||||
4 | 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 | 或季度纳税),或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上年度纳税的有效凭据(按年度纳税),或相关部门出具的纳税有效证明 文件。(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纳税有效凭据应显 | |||
示符合要求的税种,未显示税种的应提供税种说明;规定 | |||||
期限内无相关纳税记录的应出具无应纳税的说明;个人所 | |||||
得税代扣代缴凭证或其他税种纳税凭证均无效。) |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8.1 款第一部分:资 格审查文件第 5 条”规定:提供经第三方审计的 2022 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如提供由主管单位批准的年度财务 | |||||
具有良好的商业 | 报表或未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财务报表的,应另附“商 | ||||
5 | 信誉和健全的财 | 业信誉良好且财务会计制度健全的声明”。(复印件, | |||
务会计制度 | 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声明”格式自拟,须加盖投标人 | ||||
公章); | |||||
或:提供银行在开标日期前六个月内开具的资信证明 | |||||
(原件或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 |
具有履行合同所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8.1 款第一部分:资 格审查文件第 6 条”规定:提供 | ||||
6 | 必需的设备和专 业技术能力的证 | (1)投标人基本情况(格式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 |||
明文件 | (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 (格式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 ||||
参加政府采购活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8.1 款第一部分:资 格审查文件第 7 条”规定: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格式见 | ||||
7 | 动前三年内,在 经营活动中没有 | 招标文件第五章); | |||
重大违法记录 | 重大违法记录指: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 | ||||
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 | |||||
罚 | |||||
单位负责人为同 | |||||
一人或者存在直 | |||||
8 | 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 商,不得参加同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8.1 款第一部分:资 格审查文件第 8 条”规定:提供投标人针对本须知 1.2 条第 5 项的声明(格式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 |||
一合同项下的政 | |||||
府采购活动 | |||||
未列入失信被执 | 采购代理机构将在开标当日通过“信用中国”网站 (xxx.xxxxxxxxxxx.xxx.xx)和中国政府采购网 (xxx.xxxx.xxx.xx)对投标人的信用信息进行查询,查询截止时点即投标截止时间,相关网页打印件作为资格审查的依据,并作为评审报告附件留存。 | ||||
行人、重大税收 | |||||
9 | 违法失信主体、 政府采购严重违 | ||||
法失信行为记录 | |||||
名单 | |||||
10 | 特定资格条件 | 提供资格声明(格式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 |||
审查结论 |
项目填写:√=符合要求;×=不符合要求。结论填写:合格或不合格。
审查人签字:
附件二:符合性评审表
符合性评审表
序号 | 审查内容(通过审查条件为不存在以下任一情形) | 投标人名称 | ||
1 | 投标人的投标报价高于采购项目预算的或最高限价的,或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规定修正后的投标报价高于采购项目预算的或最高限价的; | |||
2 | 投标人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报价的; | |||
3 | 投标人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 | |||
4 | 投标有效期不足的; | |||
5 | 投标文件关键内容不全或有实质性缺漏项或投标函及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 | |||
6 | 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的规定签署、盖章的; | |||
7 | 投标文件无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字/盖章的,或无正式授权代表签字的,或有授权代表签字但未提供有效“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授权书”的; | |||
8 | 投标人不接受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规定对其投标文件的计算错误进行修正的,或投标人拒绝按评标委员会要求进行澄清、说明和补正的; | |||
9 | 投标文件技术响应不满足招标文件标注“★”条款要求的; | |||
10 | 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 |||
11 | 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或条件的; | |||
12 |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 | |||
审查结论 |
项目填写:√=符合要求;×=不符合要求。结论填写:合格或不合格。
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签字:
附件三:评分标准
序 号 | 评标 因素 | 分值 | 评分标准 | 分项 分值 |
价格部分(30 分) | ||||
1 | 投标报价 | 30 | 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评标价格)×30(保留 2 位小数) 评标价格=投标总价+价格修正(如有)+小微企业价格扣除(如有) | 30 |
商务部分(10 分) | ||||
2 | 同类货物业绩 | 6 | 投标人具有自 2018 年 1 月 1 日起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担过与本项目类似的鞋靴供货业绩,每提 供一个业绩得 2 分,最高得 6 分。 注:以上业绩需提供合同(包括首页、合同内容描述页及合同盖章页)复印件及发票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合同中的合同乙方必须与投标人的名称完全一致,如公司名称发生变更,必须提供市场监管部门或事业单位登记管理部门的证明文件。 投标人以委托加工等方式为其他制造商提提供货物的业绩不予认可。 | 6 |
3 | 管理体系 | 3 | 投标人具有与本项目实施相关的 GB/T 系列或 ISO 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管理体系认证,每项得 1 分,最高得 3 分。 注:需提供的有效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或“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认证查询截图或查询渠道 (加盖公章)。 | 3 |
4 | 节能环保 | 1 | 依据投标人提供的由市场监管总局公布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或“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认证查询截图评分:属于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清单范围内的产品,每个品目得 0.5 分,最高得 1 分。 | 1 |
技术部分(60 分) |
序 号 | 评标 因素 | 分值 | 评分标准 | 分项 分值 |
5 | 投标样品 | 30 | 评标委员会现场检查投标人递交样品的外在质量,并根据下列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价。提供样品品目不全的不得分(另有规定的除外)。以下“略有欠缺”“一般”“较差”均指从采购需求出发、针对该项评审因 素最优标准“略有欠缺”或“一般”或“较差”。 | |
一、样式设计、结构、号型尺寸: 1.1 样式设计、结构、号型尺寸符合技术要求,无破损,包装完整。满足得 2 分,不满足得 0 分 | 2 | |||
1.2 设计细节充分体现行业特点和主流审美,实用性强、舒适度高、号型尺寸准确度高,得 5 分;略有欠缺的,得 3 分;一般得 1 分;较差得 0 分。1.1 项评分未得分的,本项最高得 1 分。 | 5 | |||
二、颜色: 面料颜色完全符合技术要求,颜色准确度高、无色差或色泽偏差小,整体色彩搭配和谐融洽,充分体现行业特点和主流审美的,得 5 分,略有欠缺的,得 3 分;一般得 1 分;较差得 0 分。1.1 项评分未得分的, 本项最高得 1 分。 | 5 | |||
三、材料:包括帮面、内里、鞋垫、鞋底及辅料等: 材质、尺寸完全符合技术要求,材料性能优越、实用性强、防水透气性能佳,帮面皮质好、皮面平整、花纹一致、色泽质感佳,得 6 分;略有欠缺的,得 4 分;一般得 2 分,较差得 0 分。1.1 项评分未得分的, 本项最高得 2 分。 | 6 | |||
四、样品工艺质量: 4.1①整双鞋端正,对称,平整,平稳,色泽一致;②鞋面鞋里清洁,无刺激性气味,无明显脏污;③各部位无高低长短不一致,同一部位无色差.满足得 2 分,不满足得 0 分。 | 2 | |||
4.2①主跟和内包头无松软、脱壳情形;②外底无歪斜或花纹残缺、不规整、不清晰情形,中底无发泡变形、不均匀;③鞋帮帮面无跳线、断线、线套、针眼,缝帮无裂口,帮面缝制线道规整流畅,鞋眼无明显 错位;④各部位和辅料固定牢固、无脱落、开胶等情形。满足得 2 分,不满足得 0 分。 | 2 | |||
4.3 标识(包括国旗标、地质圆标、CGS 字母标等)、标志章、检验章:样式材质完全符合要求,字 迹、图案清晰完整,颜色、尺寸准确度高,位置准确、排列整齐端正、粘贴牢固,得 2 分,一般得 1 分,较 差得 0 分。1.1 项评分未得分的,本项最高得 1 分。 | 2 |
序 号 | 评标 因素 | 分值 | 评分标准 | 分项 分值 |
4.4 整体鞋型制版准确精致、工艺技术精良、生产制作精细程度高,得 6 分;略有欠缺的,得 4 分,一般得 2 分;较差得 0 分。1.1 项评分未得分的,本项最高得 2 分;4.1、4.2、4.3、4.4 项中任意一项评分未得 分的,本项最高得 2 分。 | 6 | |||
6 | 检测报告 | 3 | 对招标文件要求的核心产品品目,投标人须就投标产品提供省级及以上(或省级及以上资质认定获证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产品检测报告,检测项目须包含该品目产品技术规范所附“规范性附录”中全部指标,全部品目检测合格得 1 分,存在任何缺产品、缺项、不合格项的不得分,未提供检测报告不得分。送检样品 的号型尺寸尺码应与投标样品一致。 | 1 |
核心产品主要材料物理性能或理化性能指标高于品目产品技术规范所附“规范性附录”要求的,评标委员会认定实质性有利于采购人和用户的,从兼顾先进性和实用性的角度进行评价,充分体现创新材料成果且充分考虑实际使用需求特点,得 2 分;先进性或实用性一般的,得 1 分;其他不得分。 | 2 | |||
7 | 生产条件 | 11 | 针对采购需求对投标(及其受托生产企业,如有)人的生产条件(包括主要生产设备、主要检测设备及生产条件的综合配套)情况考察。 投标人可以以图片及文字相结合的方式对生产条件进行描述,并就主要生产设备和检测设备提供:1.设备清 单,标注设备名称、型号、用途;2.设备购买发票或购买合同或租赁期内合同;3.现场设备彩色照片。 | |
一、主要生产设备配备情况: 1.至少具有智能化裁皮机、全自动剪线单针一体机、曲线机、复合汽眼机、UV 照射机、全自动电脑前帮机、全自动中后帮机、双层贴底流水线、高架热定型机、自动急速冷冻定型机、电脑控制圆盘墙式压底机 11 类 设备,得 4.4 分,上述设备每缺少 1 类减 0.4 分,缺少 6 类以上(含)不得分。 2.具有制版 CAD 系统,得 0.6 分。 本项目满分 5 分。 | 5 | |||
二、主要检测设备配备情况:投标人应有符合标准要求的主辅材料及成品内在质量检测设备:至少具有耐折性能、外底硬度、剥离强度、耐磨性能、防滑性能、色牢度(耐摩擦色牢度)或同类检测功能共 6 类检测设 备的,得 3 分,上述功能设备每缺少 1 类减 0.5 分,缺少 4 类以上(含)不得分。 | 3 | |||
三、生产条件综合配套情况,包括厂区原料检验、裁剪加工、生产制造、质量检验和成品仓储区的设备设施投入:整体配套完整合理、设备设施功能实用、先进,产能与采购需求和实施进度匹配度,得 3 分;整体配 | 3 |
序 号 | 评标 因素 | 分值 | 评分标准 | 分项 分值 |
套较完整合理、功能实用、设备较先进,得 2 分;整体配套基本完整、功能实用性、设备先进性一般,得 1 分;配套较差,得 0 分。第一、二 未得满分的,本项最多得 1 分。 | ||||
8 | 生产计划及履约实施方 案 | 7 | 针对采购需求对投标人的生产计划安排和实施方案进行考察,内容包括但不限于①原材料生产/订货安排 (包含面料供货协议或自产说明);②生产加工生产计划安排;③进度保障措施;④产品包装方案;⑤产品运输及配送方案;⑥验收方案;⑦对接团队安排(包含人员姓名及职称或职务)。 上述 7 项,每项 1 分,内容完整、阐述详细、方案合理、可行、针对性强的,该项得 1 分;存在一定欠缺 的,该项得 0.5 分;未提供相关内容或存在较大缺陷、方案合理性差的,该项不得分。 本项最高 7 分,最低 0 分。 | 7 |
9 | 工艺流程 | 3 | 针对采购需求对投标人的工艺管控流程进行考察,内容包括但不限于①原材料入场②裁剪③缝纫④加工⑤质检⑥分拣⑦打包⑧仓库待出厂。投标人可以以图片及文字相结合的方式对生产条件进行描述: 每项内容均进行了详细阐述,工艺流程科学合理、工艺文件完整规范、工艺管理系统性强、手段措施合理有效,得 3 分; 内容阐述较详细,工艺流程较科学、工艺文件较规范、工艺管理较系统、手段措施较合理,得 2 分; 内容阐述略有欠缺,工艺流程合理性一般、管控水平一般,得 1 分; 未进行阐述,或有较大缺陷、工艺管控流程较差的,不得分。 | 3 |
10 | 质量管控 | 3 | 针对采购需求对投标人的产品质量内部管理方案进行考察,内容包括但不限于①企业质量监督管理制度②企业质检机构和质检工作团队配置(含人员数量及职称)③产品生产全过程日常质检工作的各环节及方法(含原材料到厂后检测至待出厂的批量成品检验等各环节,特别突出成品与标样一致性检查)④发现产品质量问题或残次品后的处理措施⑤企业成品自行送第三方检测计划(第三方机构名称及报检次数)。 每项内容均进行了详细阐述,质量内部管理机制完善,方案可行性、针对性强,管控精细程度高的,得 3 分; 内容阐述较详细,质量内部管理机制较完善,方案可行、针对性较强,管控精细程度较高的,得 2 分; 内容阐述略有欠缺,质量内部管理方案可行性一般,管控水平一般的,得 1 分;未进行阐述,或有较大缺陷、管控较差的,不得分。 | 3 |
序 号 | 评标 因素 | 分值 | 评分标准 | 分项 分值 |
11 | 售后服务 | 3 | 针对采购需求对投标人提供的售后服务方案进行考察,内容包括但不限于①售后服务承诺和服务范围②售后服务流程制度和措施③售后响应时间④退换货方案和复检方案⑤应急保障(包括应急供应、重大事件保障 等)⑥售后服务团队配置等。 上述 6 项,每项 0.5 分,每项内容完整、阐述详细,整体方案合理、可行、针对性强的,得 3 分;其中有 1 项或 2 项存在欠缺的,得 2 分;其中有 3 项或 4 项存在欠缺的,得 1 分;5 项及以上存在欠缺的,不得分。 | 3 |
合计 | 100 |
第四章 合同条款与格式
(仅为模板,内容以最终签订合同为准)
政府采购合同书
项目名称:
甲 | 方: | |
乙 | 方: | |
签 | 订 时 | 间: |
合 | 同 编 | 号: |
甲方:
项目负责人:
项目联系人: 联系电话:地址:
乙方:
项目负责人:
项目联系人: 联系电话:地址:
甲方在本项目中所需货物和服务由中国地质调查局作为联合采购组织实施单位委托中信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在国内进行公开招标,经评标委员会评审,确定乙方为成交供应商。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本项目招标文件的规定,经平等协商自愿达成合同如下:
一、定义
除非另有特别解释或说明,在本合同及与本合同相关的,双方另行签署的其他文件中,下述词语均依如下定义进行解释:
1. 甲方指 (中国地质调查局本级及所属单位共计 44 家单位)。
2. 乙方指本合同货物的供货方。
3. 中国地质调查局为采购组织实施单位。
4. “合同”及其附件,指甲乙双方签署的,与本项目相关的协议、附件、附录和其他一切文件。还包括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中的相关内容及其有效补充文件的文件、图纸、音像制品等资料。
5. “合同货物”指合同货物清单(同投标文件中投标货物数量、价格表,下同)中所规定的产品。
6. “服务”指根据合同规定乙方应承担的与供货有关的辅助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合同货物的乙方付费办妥清关、乙方付费运输、保险、售后服务等。
7. “第三人”是指本合同双方以外的任何中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
8. “法律、法规”是指由中国有关部门制定的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以及经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的中国缔结、参加的国际条
(公)约的有关规定。
9. 合同标的
甲方同意从乙方购买,乙方同意向甲方出售合同货物清单(同投标文件中投标货物数量、价格表)中所列未曾销售并未曾使用过的、未曾返修过且崭新的正品合格品货物及相关服务。
二、合同标的
1. 供货名称、单价、数量、金额及交货时间:
品目 号 | 品目名称 | 所属类别 | 数量 | 单价 | 金额 | 产地及 品牌 | 交货时 间 |
…… | |||||||
合计(人民币小写) | |||||||
合计(人民币大写) |
具体号型数量供应清单见合同附件。三、交货期限、地点
乙方必须按照甲方要求,在指定时间将产品运送至甲方指定收货地点。
1.交货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 (不多于 60 日内),将全部合同标的产品送达甲方指定地址,此时间包括上门量体、首检及交收检验所需时间。
2.交货地点: (中国地质调查局本级及所属单位共计 44 家单位所在地)
四、支付和结算方式
1. 双方因本合同发生的一切费用均以人民币结算及支付。
2. 乙方开户银行:账户名称:
账号:
3. 付款方式:
履约保证金:乙方应按照甲方要求对其履行合同提供担保。合同签订后 10 日内向甲方分别提交金额为合同金额 5%的履约保证金,形式为:转账、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有效期至质保期结束;退还时间为质保期满期后 10 个工作日内。
首付款:合同签订完成,且甲方收到乙方提交合同总金额 5%的履约保证金和增值税普通发票后 10 个工作日内,付款至合同总金额的 60%。
第二期款:乙方完成所有合同标的货物交付,经甲方点验无误,并收到乙方提交增值税普通发票后 10 个工作日内,付款至合同总金额的 90%。
第三期款:乙方交付货物经甲方验收(第三次验收)并签署验收报告后,甲方收到乙方提交的增值税普通发票后 10 个工作日内,付款至合同总金额的 100%。
甲方可根据项目资金拨付情况调整付款计划。乙方承诺在财政资金未及时到位情况下保证不影响项目进度,并不向甲方追究由此造成的任何责任。
如乙方根据本合同约定有责任应当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赔偿金时,甲方有权直接从上述履约保证金或应付款项中扣除该等款项并于事后通知乙方,该情形下应当
视为甲方已经依约履行了合同义务,而所扣乙方的款项金额未达到乙方依照其责任所应当向甲方支付的金额时,乙方仍应向甲方补足。
若乙方对甲方的扣款有异议而不能协商解决时,乙方应依照本合同关于解决争议的约定方式解决。存在或解决相关争议的期间,乙方不得停滞或减缓其合同的履行,否则对因停滞或减缓合同的履行所引起的任何及所有责任乙方均应当全部给予赔偿。
五、生产进度及交付要求
1. 经中国地质调查局确认乙方可批量生产后,乙方在每月 1 日、11 日、21 日以电子邮件形式将盖章的生产进度统计表的彩色扫描件发给中国地质调查局。产品生产过程中中国地质调查局有权随时派专人到现场检验。
2. 产品生产过程中,中国地质调查局和甲方有权随时派员到现场检查生产进度执行情况;如有关键节点进度延期,乙方应书面提出说明原因,并提出改进措施、及时补救,保证交货时间。
3. 乙方负责办理交付货物的运输和保险,将货物应运至甲方指定地点,并卸至甲方指定位置;货物运送方式由乙方自行确定,无论采取何种运送方式,因运送产品产生的所有费用(含货物包装、运输、保险、搬运、装卸及相应税费等)均由乙方承担。
4. 乙方应在货物发运前 日及货物运抵至甲方指定地点前 日,向甲方提供货物卸车、清点计划(内容包括:合同号、货物名称、号型规格、数量、价格、箱数、重量和体积、拟发运的时间及其他必要的说明)。
5. 货物开箱清点及检验时双方应派人员参加,如甲方不到场检验,乙方需承担起检验及保管责任,其责任直至所有货物运抵现场并且经检验合格交付甲方。
6. 所有货物运抵现场并且经检验合格交付甲方,该日期为交货日期。双方签署到货验收报告单后为交货完毕。该到货验收报告单到货验收报告单或其它名称的该等收货单一式两份,甲方和乙方各执一份。交货完毕货物所有权发生转移,此前货物毁坏的风险由乙方承担。
7. 乙方交付产品存在与合同约定数量、号型不符的情况,乙方必须无条件按照合同约定数量及号型,在规定时间内运送至甲方指定地点;否则,视为乙方延迟交货。
8. 若由于甲方因故不能在计划时间接收货物,乙方必须根据甲方的通知安排生产和交货,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费用和责任由乙方负责。
六、包装、运输和标记
1.包装:
乙方必须按照甲方规定的产品技术标准要求进行包装,单件产品的包装应满足技术标准要求,包装完整,按包装技术要求标明使用人姓名、单位、产品名称、号型等信息;不同品目产品应分开独立装箱,标明详细信息(包括人名,产品名称、号型及装箱清单)。因包装产生的所有费用由乙方负担。
乙方交付的所有合同货物应具有适于运输的坚固包装,并且乙方应根据合同货物的不同特性和要求采取防潮、防雨、防锈、防震、防腐等保护措施,以确保合同货物安全无损地送达交货地点。
2.标记
(1)若合同货物采用集装箱装运的,乙方应在每件包装箱相对的二个侧面上,以醒目的中文做出以下标记:
收货单位:货物名称:箱号/件号:
毛重(千克):
尺寸(长×宽×高,以厘米计):发货单位:
发货单位详细地址:
乙方应根据合同货物的不同特性和装卸运输上的不同要求,在包装箱相对的二个侧面上用中文标记“勿倒置”、“小心轻放”、“防潮”等标志和“重心”等装卸搬运时适用的通用图案,以利于装卸和搬运。
(2) 下列资料包装在合同货物的包装箱中:
(1) 装箱单
(2) 合同货物数量和产品合格证书
(3) 产品使用说明书及其它必要的技术资料(如需)
凡由于乙方对合同货物包装不善、标记不明、防护措施不当或在合同货物装箱前保管不良,致使合同货物遭到损坏或丢失,乙方应负责免费修理或更换,并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七、质量要求及技术标准
1.产品技术标准应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标准/规范,乙方未经甲方批准,擅自修改、调整产品技术标准或包装标准(或材质),甲方有权视为整批产品为不合格产品。
2.乙方交付货物质量不得低于投标样品的质量,货物检测与招标检测标准相同。
八、验收要求
1.第一次验收:合同签订后 15 个工作日内乙方须向中国地质调查局提供野外作业服装及用品项目所有品目产品一套(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不列入供货数量),所有产品需具备第三方检测报告,由中国地质调查局组织进行第一次验收,验收合格后的首检产品即为封样,确定封样样品后,乙方方可组织批量生产,批量生产和供应的产品质量不得低于封样样品。
如果第一次验收不合格,乙方应提供说明并整改,针对不合格品目重新向中国地质调查局提交报检产品一套(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直至验收合格。验收不合格次数达到 3 次(含),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退还已收到的全部合同款并向甲方支付合同金额 10%的违约金。
2.第二次验收:乙方在产品具备出厂验收条件后,向中国地质调查局和甲方出具书面报告,中国地质调查局组织验收小组随机开展出厂前质量检验。
如果第二次验收不合格,中国地质调查局将组织全面核查已交付和计划交付的货物,如果与封样样品不一致将要求乙方进行更换,直至验收合格。优于样品且中国地质调查局认可的除外。验收不合格次数达到 3 次(含),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按照本合同第十条相关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3.第三次验收:
(1)到货入库验收,乙方将货物运至甲方指定地点后,甲方负责收货的单位及人员要对货物进行数量、规格、质量、外观等方面的到货点验;经接收人员点验,数量等无误的,签署到货验收报告单。
(2)货物未发现任何产品质量问题的,甲方签署最终验收报告单。如果第三次验收不合格,乙方须更换所有不合格产品。
4. 验收标准
产品验收标准为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标准/规范,及乙方投标样品、首检封样样品。
5. 其他验收要求
5.1 产品(含包装)的检测、验收方式和检测机构由中国地质调查局和甲方确定,全部检测费用、相应责任由乙方承担;
5.2 乙方提交报验的所有产品必须经自检合格并包装完好,提供第三方机构出具的质量检验报告;
5.3 中国地质调查局和乙方在查阅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质量检验报告的前提下,对供应商产品的主辅材料、式样结构、规格尺寸、外观质量、颜色色差、缝制质量、工艺要求、包装质量等质量管理项目采用人工观察、尺寸测量等方法进行检验和判定,确保乙方供应产品与封样在外观风格、细节工艺、主辅材料等各个方面保持一致性;
5.4 产品质量不符合验收标准的,乙方须在收到通知后 3 天内提出书面解决方案,如不(无)答复视为认可验收结果;不符合验收标准的产品超过批量验收产品数量的 5%时,视为整批货物不合格;未发运的不得发运,已交付的甲方有权提出退货,乙方无条件退还已收到该批产品合同款,由此给甲方带来的经济损失、负面影响等由乙方承担。
九、售后服务要求:
质保期:最终验收合格后不少于 1 年。
(1)乙方确保服装合体,在甲方提出不合体服装调换要求后 15 个工作日内完成调换工作。
(2)产品使用过程中,发现影响使用、技术标准不达标或外观不合格的批量产品,乙方必须 24 小时内做出响应。
十、违约责任
1. 延期交货
延期交货违约责任:如乙方延期交货,每逾期一天,乙方应按延期交货所折合的金额或延期付款金额以每天 1‰的比例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但该违约金累计不超过合同总金
额的 1%;上述逾期超过 20 个自然日,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2.外加工
(1)乙方必须按照投标文件响应的生产厂家及场地组织生产,甲、乙双方约定合同的生产地址为 (乙方填写) ,不得更改厂家进行外加工;
(2)乙方擅自变更生产厂家或地址或“二、合同标的”所列产品转包他人或联营企业生产,视为外加工行为;
(3)甲方发现乙方存在合同约定以外的外加工行为,有权解除本合同,并有权收取合同金额 30%的违约金,乙方退还相应批次合同款,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
3.乙方未能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存在下列情形的,甲方有权不予结算该批产品的合同款:
(1)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
(2)合同履约过程中,批量产品质量检验不合格率超过 5%或原材料存在质量问题的;
(3)合同履约过程中,批量产品质量检验不合格次数达到 3 次(含)的;
(4)未经甲方确认即发运、交付产品的。
4.因运输原因造成延期交货,违约责任由乙方承担;确系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除外。
5.质量问题:
5.1 乙方产品主辅材料不符合技术标准和样品,包括但不限于使用劣质材料、低端材料或含有危害健康的化学成分的材料等,乙方必须无条件更换合格产品,并向甲方支付该批产品金额 2%的违约金;
5.2 乙方产品面料色差超过技术标准规定,乙方必须无条件更换合格产品,并向甲方支付该批产品金额 2%的违约金;
5.3 乙方产品的式样结构、规格尺寸、外观质量、缝制质量、工艺要求等存在一定的质量问题,但经甲方评审不影响使用的,乙方向甲方支付该批产品金额 2%的违约金;影响正常使用的,乙方必须无条件更换合格产品并支付违约金;
5.4 乙方产品第三方检测报告存在理化检测指标不符合技术标准的,但经甲方评审不影响使用的,乙方向甲方支付该批产品金额 2%的违约金,影响正常使用的,乙方必须无条件更换合格产品并支付违约金;
5.5 乙方同一品目产品因上述质量问题承担的违约金累计不超过该品目合同总金额
的 6%。
十一、不可抗力
1.因不可抗力导致本合同不能全部或部分履行的,甲、乙双方均不承担违约任;甲乙双方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原因丧失继续履行合同能力时,或客观条件已经无法实现合同目的时,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受不可抗力原因影响的一方在受影响的范围内免责,但是怠于采取补救措施而造成的扩大损失不在免责范围内。
2.不可抗力影响发生后,受影响的一方应在 5 个工作日内通知对方,并在不可抗力
影响结束后 5 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说明情况并提供相关证明;不可抗力影响一旦超过
30 天,合同是否继续履行,由甲、乙双方协商确定。
3.本合同中“不可抗力”指的是: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例如政府行为(如禁令、战争等)、社会异常事件(如罢工、骚乱等)、自然灾害(如地震、海啸等)等。
十二、保密条款
1.甲、乙双方对其获知的本合同及附件中其他各方的商业秘密和国家秘密负有保密义务。
2.除非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得到本合同另一方的书面许可,任何一方不得向第三人泄露前款规定的商业秘密和国家秘密。
3.保密期限自甲、乙双方获知该商业秘密和国家秘密之日起至本条规定的秘密成为公众信息之日止。
4.乙方应按照保密承诺书的约定履行保密义务;如乙方违反保密承诺,造成相关数据、文件、资料发生严重失泄密问题,或擅自生产、销售野外作业服装及用品或其仿制品的,甲方有权没收履约保证金或向出具独立保函的金融机构按保函金额上限主张全额索赔,金额不足以覆盖损失的,甲方有权追偿,乙方同时按照合同总金额的 10%承担违约责任。造成严重后果的,甲方将配合相关部门,依法依规对乙方追究失泄密责任及其他相关法律责任。
十三、争议的解决
合同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因解释﹑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和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
议。如果经协商不能达成协议,则双方同意:向甲方住所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四、合同的补充、修改和变更
1.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对本合同进行补充、修改或变更。
2.对本合同的补充、修改或变更应以书面形式进行,补充、修改或变更的协议的签署及生效方式与本合同的签署及生效方式相同。
3.招、投标文件及其全部条款、双方签订的补充协议以及修改或变更的条款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五、其它约定事项
1.政府采购合同不能转让。乙方不得将其在合同项下的权利或义务全部或部分转让给第三人。
2.本合同正本一式 份,甲方执 份、乙方执 份,每份正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合同附件:
1. 号型数量供应清单。
2. 廉政协议(承诺)书
3. 保密承诺书
以下无正文
甲方 乙方:
名称:(印章) 名称:(印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地址: 地址: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电话: 电话:
签署日期:年 月 日 签署日期:年 月 日
合同附件 1:号型数量供应清单(合同签订、量体后确定)
合同附件 2:廉政协议(承诺)书(合同签订同时签署,应包含以下主要条款)
廉政协议(主要条款)
1.在合同执行过程中,甲方工作人员及其直系亲属不得以任何形式向乙方索取贿赂、收受回扣及好处费等;不得接受乙方馈赠的礼物、礼金、有价证券等;不得在乙方报销任何费用;不得接受乙方提供的宴请、免费旅游、度假、高档健身、歌舞厅、夜总会等活动;不得向乙方介绍家属或亲友从事与本项目有关的材料、设备供应和项目分包等经济活动。
2.对于乙方主动给予的钱(含有价证券、购物卡、电子红包等)、物,甲方工作人员要坚决谢绝,无法拒绝的要及时上交甲方的纪检部门或上级纪检部门。
3.在合同执行过程中,乙方不得向甲方工作人员及其直系亲属行贿、提供回扣及好处费等;不得赠予的礼物、礼金、有价证券等;不得为其报销任何费用;不得提供宴请、免费旅游、度假、高档健身、歌舞厅、夜总会等活动;不得接受甲方工作人员介绍家属或亲友从事与本项目有关的材料、设备供应和项目分包等经济活动。
4.乙方发现甲方工作人员有任何不廉洁行为,应坚决予以抵制,并及时向甲方纪检部门举报。同时,积极配合甲方纪检部门工作人员就有关违纪问题进行调查取证。
5.甲方工作人员违反廉政条款,经调查属实的,甲方将依法依纪依规对当事人进行严肃处理,对涉嫌犯罪人员移送司法机关。
6.乙方工作人员违反廉政条款,经调查属实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在今后的项目中,甲方将不再考虑与乙方的合作。
合同附件 3:保密承诺书(合同签订时提供)
保密承诺书
致: XXXXXX(甲方 称)
我单位 (单位全称)作为野外作业服装及用品采购项目的中标供应商,我方将按照中国地质调查局和贵单位的要求对提供我方使用的所有文件资料及相关数据承担保密义务,并就中标产品在生产、供应等方面的安全保密做出以下承诺。一、野外作业服装及用品是专属于中国地质调查局本级及所属单位共计 44 家单位
的专用服装服饰,我方对此有准确、完整、深刻的认知,将坚决维护该专用服装服饰的严肃性和专属性。
二、未经中国地质调查局和贵单位书面同意,我方不以任何方式使任何第三方知悉野外作业服装及用品的设计方案、生产技术规范、实物样品和具体交付配备信息等数据、文件、资料;
上述数据、文件、资料仅限用于本项目约定合同范围内的生产和供应,我方绝不擅自生产合同约定之外的任何品种或额外数量、不擅自生产变更了主辅材料等技术规范的仿制品。
三、我方将统一要求参与本项目工作的所有合作单位承担保密义务,保证生产和供应过程的规范、安全和保密;对于生产过程中产生的试制品、残次品、剩余专用材料等,保证妥善处理,防止泄密或造成不良后果;由于我方合同范围的合作单位原因导致甲方的文件资料、产品信息、产品照片等被泄露或不正当使用的,视为我方违约,我方承担连带责任。
四、我方将统一要求工作人员承担保密义务,保证本项目工作经中国地质调查局和贵单位验收结束后,除必须存档备案的资料外,其余相关工作人员所经手的所有文件资料和数据(含电子文档)等,均予以删除销毁,不留备份;由于我方工作人员原因导致甲方的文件资料、产品信息、产品照片等被泄露或不正当使用的,视为我方违约,我方承担连带责任。
五、我方如发现中国地质调查局和贵单位交付的文件资料及数据可能被泄露或已经被泄露时,将及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损失的进一步扩大,并及时向贵单位通报相关情况。六、除以下情形外,我方承担的保密义务自承诺书签署之日起至中国地质调查局和
贵单位公开向社会披露为止。
1.应司法机关或政府机构的要求而披露的信息,但仅限于该要求所限制的范围和目的;
2.经中国地质调查局和贵单位书面许可。
七、若我方违反本协议各项约定,造成相关数据、文件、资料发生失泄密问题、或我方擅自生产、销售野外作业服装及用品或其仿制品的,我方愿意按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中标供应商 称:(印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日 期:
第五章 投标文件格式
投标文件第一部分:资格审查文件(单独装订)
应按照以下章节编制,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投标人未提交以下任一资格证明文件,或提交的任一资格证明文件无效的,其投标无效。
1.资格声明(格式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2.有效的营业执照或社会团体登记证书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类型主体资格证书(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
3.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记录:
提供投标截止日期前十二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有效票据凭证或由社保中心出具的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无需缴纳社保的单位应出具相关说明。)
4.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
提供投标截止日期前十二个月内的任意一个月增值税或企业所得税的纳税有效凭据(按月或季度纳税),或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上年度纳税的有效凭据(按年度纳税),或相关部门出具的有效证明文件。(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纳税有效凭据应显示符合要求的税种,未显示税种的应提供税种说明;规定期限内无相关纳税记录的应出具无应纳税的说明;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凭证或其他税种纳税凭证均无效。)
5.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财务会计制度的财务状况的证明文件:
提供经第三方审计的 2022 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如提供由主管单位批准的年度财务报表或未经审计的财务报表的,应另附“商业信誉良好且财务会计制度健全的声明”。(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声明”格式自拟,须加盖投标人公章)
或:提供银行在开标日期前六个月内开具的资信证明(原件或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注:以政府采购担保函作为投标保证金的无需提交上述财务报表或资信证明。
6.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文件:
(1)投标人基本情况表(格式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格式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格式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重大违法记录指: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8.投标人针对本须知 1.2 条第 5 项的声明(格式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投标均无效。
9.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证明材料:无
10.满足特定资格要求证明材料:见资格声明
注:采购代理机构将在开标当日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对投标人的信用信息进行查询,查询截止时点即投标截止时间,相关网页打印件作为资格审查的依据,并作为评审报告附件留存。
第一部分:资格审查文件(格式)
(未附格式的以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要求为准)
附件 1 资格声明(格式)
资格声明
(采购人)
根据贵方(项目名称)项目的投标邀请(招标编号)(分包编号、分包名称,如有),签字代表
(姓名、职务)经正式授权并代表投标人(投标人名称、地址)提交下述资格证明文件,并全部说明是真实的和正确的。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的证明文件;
2.符合招标文件合格投标人其他资格要求的证明文件。据此声明:
(1)我方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机构。
(2)我方为所投货物制造商,投标全部 6 个品目产品(见下表)由我方生产制造,不存在代理销售其他制造商产品的情形。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1 | 春秋作业鞋 |
2 | 夏作业鞋 |
3 | 冬作业鞋 |
4 | 多功能作业鞋 |
5 | 防沙靴套 |
6 | 高寒作业鞋 |
(3)我方不是为本次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单位或其关联的附属机构;
(4)我方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5)我方已按投标邀请的规定向采购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
我方承诺所提交全部材料和声明内容真实可信。如有虚假,愿承担法律责任。
投标人名称(公章)日期:
附件 2 投标人基本情况(格式)
投标人基本情况
1.名称及概况:
(1)投标人名称:
(2)地址及邮编:
(3)成立和注册日期:
(4)主管部门/总部
(5)公司性质:
(6)法人代表/主要负责人:
(7)职员人数:
其中:技术人员:销售管理人员:
(9)近期资产负债表(到 年 月 日止)
〈1〉固定资产:
原值:
净值:
〈2〉流动资金:
〈3〉长期负债:
〈4〉短期负债:
〈5〉资产总值:
〈6〉资产净值:
〈7〉实收资本:
(10)在中国的代表的姓名和地址(如有的话):
2.关于投标货物的研发、设计、制造、技术支持和售后服务设施及其他情况
(投标人可另附详细说明和证明材料)
研发、设计:(如研发、设计团队实力和设施、取得过的应用实例和成就等)
制造:(如工厂地址、规模设施、投标货物生产能力和年限、职工数量)
技术支持和售后服务:(如技术支持团队、境内服务中心或网点设置等)
3.最近三年的年度总营业收入:
年份 国内 出口 总额
4.最近三年投标货物主要销售给国内及国外用户名称及地址:
名称和地址 销售的项目和数量
(1) 出口销售:
(2) 国内销售:
5.制造商信息(投标货物非完全由投标人提供的适用)制造厂名称和地址 制造项目和数量
6.须由其它制造商供应和制造的部件(如果有的话):
制造厂名称和地址 制造项目
7.备品备件或易损件供应商的名称和地址:部件名称供应商
8.最近三年向中国境内提供的此种投标货物(如果有的话):
合同号: 项目名称:
签字日期: 数量:
合同金额
9.有关开户银行的名称和地址:
10.控股关系(如有的话):(包括控股和被控股)
11.投标人认为需要声明的其他情况:
兹证明上述声明是真实、正确的,并提供了全部能提供的资料和数据,我们同意遵照贵方要求出示有关证明文件。
日期:
联系人:
电话号:
传真号:
地址:
投标人公章:
附件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格式);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
(采购人)
为响应你方(项目名称)项目的投标邀请(招标编号),我方作为此政府采购项目的投标人郑重声明:
我方具有从事本项目工作的经验,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包括:
XXXXX (投标人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填写)。
特此声明!
投标人名称(公章)日期:
附件 4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格式);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
(采购人)
为响应你方(项目名称)项目的投标邀请(招标编号),我方作为此政府采购项目的投标人郑重声明:
我方在参加此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未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相关规定。
特此声明!
投标人名称(公章)日期:
附件 5 投标人针对本须知 1.2 条第 5 项的声明(格式)
投标人针对本须知 1.2 条第 5 项的声明(格式)
与我方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我方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情况的单位名录如下: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相互关系 |
我方声明:上述“与我方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我方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情况单位名录”中如有供应商参与本次政府采购,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可依据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第
1.2 条第 5 项规定,取消我方投标资格。上述名录如有虚假或遗漏,我方愿承担法律责任。
投标人名称(公章)日期:
投标文件第二部分:投标响应文件(单独装订)
应按照以下章节编制,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第二部分:投标响应文件(单独装订)
第一章 投标函(格式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原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附身份证复印件)(格式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或: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授权书原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经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盖章/签字、并提供被授权人盖章或签字样本,附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接受有效的转授权,但应提供授权关系的证明)(格式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第二章 开标一览表(格式见招标文件第五章)第三章 分项报价表(格式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第四章 商务条款偏离表(格式见招标文件第五章)第五章 技术规格偏离表(格式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第六章 技术方案(格式自拟)包括但不限于以下章节,投标人可参考《附表:评分标准》的要求编写并提供相应资料。
1.投标人技术条款响应承诺书(格式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2.各品目产品说明及详细参数(格式自拟)
3.规定品目的第三方检测报告(格式自拟)
4.生产条件情况(包括主要生产设备、主要检测设备,及其他相关生产条件说明等,采用委托加工方式的,必须明确受托生产企业的名称、地址,并提供其生产条件情况))(格式自拟)
5.生产计划及履约实施方案(格式自拟)
6.工艺管控流程(格式自拟)v
7.质量管控方案(格式自拟)
8.售后服务方案(格式自拟)
9.其他(格式自拟)
第七章 商务和技术证明文件
1.类似业绩清单(格式见招标文件第五章,附相关证明文件)
2.管理体系认证(格式自拟,附相关证明材料)
3.节能环保产品认证(格式自拟,附相关证明材料)
4.招标文件要求或投标人认为应提供的其他证明文件(如有)
第八章 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招标文件第五章,中小企业参加投标适用)
第九章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投标适用)
第十章 投标保证金及投标保证金说明
1.投标保证金(格式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2.投标保证金说明(格式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第十一章 中标服务费承诺书(格式见招标文件第五章)第十二章 投标人廉政承诺书(格式见招标文件第五章)第十三章 投标人认为必要的其他材料(格式自拟)
注:黑体加粗内容为投标文件的必要组成部分,投标人未提供或未按规定签署的,将被视未实质响应招标文件,其投标无效。
第二部分:投标响应文件(格式)
(未附格式的以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要求为准)
附件 1 投标函(格式)
投标函
致:(采购人)
根据贵方为(项目名称)项目招标采购货物及服务的投标邀请(招标编号),签字代表(姓名、 职务)经正式授权并代表投标人(投标人名称、地址)提交下述文件:
1.招标文件规定的全部投标文件,包括正本一份及副本份;
2.以形式出具的投标保证金,金额为(金额数和币种);
据此,签字代表宣布同意如下:
(1)所附投标价格表中规定的应提交和交付的货物及服务投标总价为(注明币种,并用文字和 数字表示的投标总价)。
(2)投标人将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
(3)投标人已详细审查全部招标文件,包括第号(澄清修改文件)(如有)。我们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及误解的权力。
(4)本投标有效期为自开标日起(120)日历日。
(5)投标人同意招标文件关于没收投标保证金的规定。
(6)投标人同意提供按照贵方可能要求的与其投标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接受最低价的投标或收到的任何投标。
(7)我方所承诺和提交的全部材料内容真实可信。如有虚假、欺诈愿意承担法律责任。
3.与本投标有关的一切正式信函请寄:
地址: 传真:
电话: 电子函件: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投标人名称(全称):
投标人开户银行(全称):投标人银行账号:
投标人公章:日期:
附件 1-1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格式)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
投标人: 单位性质:地址:
成立时间: 年 月 日经营期限: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特此证明。
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 注:投标人可自拟格式提供,但应与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具备同等效力
投标人:(盖单位章)
年 月 日
附件 1-2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书 (格式)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书
本授权书声明:注册于(国家或地区的名称)的(单位名称)的在下面签字/盖章的(法定代表人 或负责人姓名、职务)代表本单位授权(单位名称)的在下面签字的(被授权人的姓名、职务)为本单位的合法代理人,就(项目名称)的采购,以本公司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务。
本授权书于年月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字/盖章:被授权人签字/盖章(样本):
公司盖章:
附 1:
被授权人姓名:职 务:
详细通讯地址:
邮 | 政 | 编码: |
传 | 真: | |
电 | 话: |
附 2: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
注:投标人可自拟格式提供,但应与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具备同等效力
附件 2 开标一览表(格式)
开标一览表
序号 | 项目名称 | 投标报价(人民币元) | 交货期 | 投标保证金 (有/无) | 是否小微企业 (是/否) | 备注 |
大写:小写: |
项目名称: 包号: 包名称: 招标编号:投标人名称:
投标人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
注:1.除正本投标文件外,此表应另准备一份按“投标人须知”的规定密封在“开标信封”内,单独提交,供开标时唱标使用。
2.本表电子版文件请另提供EXCEL 版本。
附件 3 投标分项报价表(格式)
投标分项报价表
项目名称: 包号: 包名称: 招标编号:
单位:人民币元
品目 | 品目名称 | 品牌 | 制造商名称 | 受托生产企业 (如有) | 数量 | 单位 | 单价 | 总价(含税) |
1 | 春秋作业鞋 | |||||||
2 | 夏作业鞋 | |||||||
3 | 冬作业鞋 | |||||||
4 | 多功能作业鞋 | |||||||
5 | 防沙靴套 | |||||||
6 | 高寒作业鞋 | |||||||
合计金额(大写) | (小写) |
投标人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
注:
1.按单价计算的结果与总价不一致的,按招标文件第二章 19.3 条规定修正。
2. 投标人应为全部 6 个品目产品的制造商,不得存在代理销售其他制造商产品的情形;采用委托加工方式的,须在本表中明确受托生产企业。
3.招标文件第六章货物需求一览表及技术规格中“货物需求一览表”已明确列出的品目,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品目名称和顺序进行分项报价,报出品目单价和总价。
4.本表电子版文件请另提供 EXCEL 版本。
附件 4 商务条款偏离表(格式)
商务条款偏离表
序号 | 招标文件商务条款号及内容 | 投标文件响应内容 | 投标文件对应页码 | 偏离说明 |
项目名称:招标编号:
投标人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
注:1.对招标文件有任何偏离应列明,并标明“其他无偏离”;对招标文件无偏离应标明“全部无偏离”。如表中未列明或标明任何信息,则视为供应商完全同意招标文件的商务条款。
2.对不满足交货期(到货时间)、付款方式/条件、质保期等在内的关键商务条款的投标将被视为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其投标无效。
3.采购人不接受投标人商务条款任何实质性不满足招标文件的负偏离,投标人如有此类负偏离,其投标无效。
附件 5 技术规格偏离表(格式)
技术规格偏离表
序号 | 招标条目号 | 招标技术规格要求 | 投标文件响应内容 | 响应 (无偏离、或正/负偏离) | 偏离说明 | 对应页码(填写技术响应和必要支持资料的 对应页码) |
项目名称:招标编号:
投标人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期:
注:
1.投标人应对照招标文件第六章中的技术规格,说明所提供货物和服务已对招标文件的技术规格做出了实质性的响应,并申明与技术规格条文的偏差和例外,具体如下:
1)招标文件第二章 9.2.2 条要求逐条响应的条款应逐条响应并填写在技术规格偏离表中,否则视为该条款不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
2)招标文件第六章的技术规格中除 1)以外的条款或技术参数,如存在偏离均应逐条列明,并标明 “其他无偏离”。未列明偏离的,视为供应商同意招标文件的全部技术需求。
2.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技术支持资料的,须按规定提供技术支持资料,否则视为负偏离;供应商在技术规格偏离表中响应的技术条款与技术支持资料存在矛盾的,以技术支持资料声明的规定或参数为准。
3.投标人标注的“正偏离”须经评标委员会认可。
附件 6 技术方案
除附件 6-1 外,格式自拟,投标人可参考《附表:评分标准》的要求编写并提供相应资料。
附件 6-1 技术条款响应承诺书(格式)
技术条款响应承诺书
我方参加采购人的 项目第 包(项目编号: )的采购活动,本着诚实守信、依法守法的原则,承诺如下:
1.我方完全认同:作为野外作业服装及用品采购的内在质量和外在质量方面,与采购人技术标准必须具有严格的一致性和统一性,任何企业都不得违反采购人规定的技术标准。
2.我方承诺我方生产和供应的全部产品严格执行采购人技术标准,确保我方产品在各方面都与采购人技术标准无偏离。
3.我方已认真阅读、全面知晓和完全响应:采购人在本招标文件“第六章采购需求”所列出的关于本分包所有品目的全部技术要求,我方产品对所有技术条款和技术标准均为无负偏离。
4.我方已知晓和完全同意:采购人所提采购需求无含糊不清、不确切等情况,我方无伪造、变造证明材料的情况;我方如构成提供虚假材料的,无条件接受采购人将我方移送监管部门查处等处罚措施。
投标人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
中信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招标文件
附件 7 类似业绩清单(格式)
类似业绩清单
序号 | 供货名称 | 型号/主要规格 | 制造商 名称 | 品牌 | 合同签订日期 | 交货日期 | 合同项目名称 | 其他要素 | 用户名称 联系人、联系方式 |
类似业绩定义及证明材料要求以招标文件第三章评分办法附件三《评分标准》为准。
投标人名称(盖章):日期:
附件 8 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中小企业参加投标适用)
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日期:
注:
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
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2.制造商应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规定的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3.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中
(二)工业。从业人员 100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40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 300 人及以
上,且营业收入 2000 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 2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300 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
业;从业人员 2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30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附件 9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参加投标适用)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 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 (采
购人名称) 单位的 (项目名称) 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
/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单位名称(盖章):日期:
附件 10 投标保证金及投标保证金说明(格式)
投标保证金证明文件
投标保证金形式:对公转账、支票、银行保函或政府采购信用担保函。
(1)以转账形式提交的,应提供底单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2)以支票、银行保函或政府采购信用担保函形式提交的,应提供有效原件。
附件 10-1 投标保证金银行保函(格式)
投标保证金银行保函
项目名称:招标编号: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鉴于(以下简称“投标人”)拟参加编号为的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投标,根据本项目招标文件,供应商参加投标时应向你方交纳投标保证金,且可以投标担保函的形式交纳投标保证金。应投标人的申请,(担保人名称,以下简称“我方”)保证:
一、在投标人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时,我方承担保证责任:
(1)在投标截止时间后到投标有效期满前,投标人擅自修改或撤销投标的;
(2)中标供应商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或不按招标文件规定缴纳履约保证金的;
(3)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的,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中提交虚假资料或失实资料的;
(4)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人应当缴纳保证金的其他情形。
二、我方承担保证责任的最高金额为人民币元(大写),即本项目的投标保证金金额。三、保证的方式及保证期间
我方保证的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我方的保证期间为:自本保函生效之日至投标有效期满。四、承担保证责任的程序
我方将在收到你方索赔通知后工作日内按你方要求代投标人向你方支付投标保证金。你方要求我方承担保证责任的索赔应在投标本保函保证期间内送达我方,并写明要求索赔的金额、索赔原因和支付款项应到达的账号。
五、保函的生效
本保函自我方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担保人名称:(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人:(签字)地址:
电话:
年月日
注:投标人提交的投标保函不得实质性偏离招标文件提供的投标保函条款约定的内容。
附件 10-2 政府采购投标担保函(格式)
编号: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鉴于(以下简称“投标人”)拟参加编号为的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投标,根据本项目招标文件,供应商参加投标时应向你交纳投标保证金,且可以投标担保函的形式交纳投标保证金。应供应商的申请,我方以保证的方式向你方提供如下投标保证金担保:
一、保证责任的情形及保证金额
(一)在投标人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时,我方承担保证责任:
1.中标后投标人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2.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人应当缴纳保证金的其他情形。
(二)我方承担保证责任的最高金额为人民币元(大写),即本项目的投标保证金金额。二、保证的方式及保证期间
我方保证的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我方的保证期间为:自本保函生效之日起个月止。
三、承担保证责任的程序
1.你方要求我方承担保证责任的,应在本保函保证期间内向我方发出书面索赔通知。索赔通知应写明要求索赔的金额,支付款项应到达的账号,并附有证明投标人发生我方应承担保证责任情形的事实材料。
2.我方在收到索赔通知及相关证明材料后,在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查,符合应承担保证责任情形的,我方应按照你方的要求代投标人向你方支付投标保证金。
四、保证责任的终止
1.保证期间届满你方未向我方书面主张保证责任的,自保证期间届满次日起,我方保证责任自动终止。
2.我方按照本保函向你方履行了保证责任后,自我方向你方支付款项(支付款项从我方账户划出)之日起,保证责任终止。
3.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或出现我方保证责任终止的其他情形的,我方在本保函下的保证责任亦终止。
五、免责条款
1.依照法律规定或你方与投标人的另行约定,全部或部分免除投标人保证金义务时,我方亦免除相应的保证责任。
2.因你方原因导致投标人发生本保函第一条第(一)款约定情形的,我方不承担保证责任。
3.因不可抗力造成投标人发生本保函第一条约定情形的,我方不承担保证责任。
4.你方或其他有权机关对招标文件进行任何澄清或修改,加重我方保证责任的,我方对加重部分不承担保证责任,但该澄清或修改经我方事先向书面同意的除外。
六、争议的解决
因本保函发生的纠纷,由你我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通过诉讼程序解决,诉讼管辖地法院为法院。
七、保函的生效
本保函自我方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保证人(公章)
年月日
附件 10-3 投标保证金说明(格式)
投标保证金说明
致:中信国际招标有限公司项目名称:
招标编号:
1.保证金额(大写)元,以(支票/电汇/保函)方式支付。
2.在投标有效期内,贵公司根据下列事实中的任何一点,即可无条件地扣留保证金。
(1)以他人名义投标或互相串通投标,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中提供虚假资料或失实资料的,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的;
(2)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
(3)中标供应商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或未按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
(4)中标供应商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缴纳中标服务费。
3.保证金自投标截止之日起生效,直到投标有效期届满或贵方与我方书面协定的延长期届满。
4.请贵方按招标文件规定将保证金退回我方:
开户行:(请根据开户许可证填写,不得简写)联系人:
帐号:(请根据开户许可证填写,不得简写)联系电话:
汇款金额:金额大写:
投标人名称(公章):日期:
附件 11 中标服务费承诺书(格式)
中标服务费承诺书
致:(采购代理机构)
我们在贵公司组织的 项目招标中若获中标(招标文件编号: ),我们保证在发出中标通知书 5 个工作日内,按招标文件的规定,以支票或电汇或现金,向贵公司一次性支付应该交纳的中标服务费用。费用标准按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规定执行。
开票信息如下:
1.中标服务费缴纳方式:□从投标保证金中扣除□另行支付
栏 目 | 内 容 |
公司名称 | |
纳税人识别号 | |
注册地址、电话 | |
基本户开户行及账号 | |
是否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 □是 □否 |
2.中标服务费发票类型:□增值税普通发票□增值税专用发票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需提供如下开票信息:
特此承诺!
投标人全称:(公章)
地址:
电话: 传真:
邮箱: 邮编:
承诺日期:
投标人廉政承诺书
为确保 项目招标工作公平、公正、公开进
行,本投标人将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并向中国地质调查局本级及所属单位共计 44 家单位(以下称采购人)郑重做出如下承诺:
一、不组织、不参与本项目的任何围标、串标活动,不排挤其他投标人的公平竞争,不损害采购人的合法权益。
二、不主动或被动向参与本次招标活动的采购人工作人员(包括其直系亲属)提供宴请和礼品馈赠(礼物、礼金、有价证券、回扣及其他形式的好处费)。
三、不主动或被动向参与本次招标活动的采购人工作人员(包括其直系亲属)提供免费旅游、度假、高档健身、歌舞厅、夜总会等活动。
四、不主动或被动为参与本次招标活动的采购人工作人员(包括其直系亲属)报销应由其个人支付的费用。
五、不私下接触参与本次招标活动的采购人工作人员,一旦发现其在招标过程中有索要财物等不廉洁行为,我方坚决予以抵制,并及时向采购人纪委举报。
六、我方自愿将本承诺书作为投标文件的附件,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七、若违反上述承诺,采购人有权取消我方投标资格,由此引起的相应损失由我方承担。
投 标 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日 期:
第六章 货物需求一览表及技术规格
一、项目简介
1.项目名称:野外作业服装及用品采购
2.资金来源:财政性资金
3.预算金额:3915.5679 万元
4.采购需求概况:本次采用联合采购组织形式,采购实施单位为中国地质调查局,采购人为中国地质调查局本级及所属单位共计 44 家单位。
二、商务要求
1.交货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 60 日内,将全部相关产品送达采购人指定地址,此时间包括上门量体、首检及交收检验所需时间
2.交货地点:中国地质调查局本级及所属单位共计 44 家单位所在地。
3.包装和运输:
包装要求:供应商必须按照产品技术标准要求进行包装;单件产品的包装应满足技术标准要求,包装完整,按包装技术要求标明使用人姓名、单位、产品名称、号型等信息;不同品目产品应分开独立装箱,标明详细信息(包括人名,产品名称、号型及装箱清单)。因包装产生的所有费用由供应商承担。
运输要求:运送方式由供应商自行确定,无论采取何种运送方式,因运送产品产生的所有费用(含货物保险费、搬运费、装卸费及相应税费等)由供应商承担。
4.量体要求:
量体服务。供应商应制定详细的量体方案,按照协商时间安排提供上门量体服务,为员工逐一量体,供应商承诺结合量体数据和穿着偏好确定每一位人员服装的最终号型尺寸,进行针对性剪裁。
量体服务产生的所有费用由供应商承担。
5.质保期:最终验收合格后不少于 1 年。
6.售后服务要求:
供应商应确保服装合体,在采购人提出不合体服装调换要求后 15 个工作日内完成调换工作。
产品售后服务周期内,发现存在质量问题的,供应商必须 24 小时内做出响应,必须无条件更换为全新产品。
7.付款方式:见合同条款。
8.合同签署:中标人在中标后与各单位分别签署合同。
三、技术要求
(一)货物需求一览表
本招标项目共 2 个包,第 2 包采购需求如下。
第 2 包:作业鞋靴 分包最高限价:878.70 万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所属类别 | 数量 | 单位 | 单价最高限价 (元) | 备注 |
1. | 春秋作业鞋 | 春秋季作业服装 | 4768 | 双 | 600 | 核心产品 |
2. | 夏作业鞋 | 夏季作业服装 | 5254 | 双 | 450 | 核心产品 |
3. | 冬作业鞋 | 冬季作业服装 | 4498 | 双 | 600 | 核心产品 |
4. | 多功能作业鞋 | 海上作业服装 | 992 | 双 | 600 | 核心产品 |
5. | 防沙靴套 | 沙漠作业服装 | 345 | 件 | 60 | |
6. | 高寒作业鞋 | 高寒作业服装 | 309 | 双 | 800 |
(二)各单位项目采购需求统计表
序号 | 品目 | 春秋季作业 服装 | 夏季作业服 装 | 冬季作业服 装 | 海岸带作业服 装 | 沙漠作业服 装 | 高寒作业服 装 |
1 | 2 | 3 | 4 | 5 | 6 | ||
春秋作业鞋 (双) | 夏作业鞋 (双) | 冬作业鞋 (双) | 多功能作业鞋 (双) | 防沙靴套 (件) | 高寒作业鞋 (双) | ||
采购数量合计 | 4768 | 5254 | 4498 | 992 | 345 | 309 | |
1 | 中国地质调查局 | 113 | 113 | 113 | |||
2 | 中国地质科学院 | 97 | 97 | 97 | 10 | ||
3 | 中国地质调查局自然资源综合调查指挥中心 | 246 | 246 | 246 | |||
4 | 中国地质调查局发展研究中心(全国地质资料馆、自然资源部 矿产勘查技术指导中心) | 50 | 50 | ||||
5 | 中国地质调查局天津地质调查中心(华北地质科技创新中心) | 73 | 248 | 248 | 8 | 3 | |
6 | 中国地质调查局沈阳地质调查中心(东北地质科技创新中心) | 213 | 213 | 258 | 5 | ||
7 | 中国地质调查局南京地质调查中心(华东地质科技创新中心) | 279 | 480 | 301 | |||
8 | 中国地质调查局武汉地质调查中心(中南地质科技创新中心) | 305 | |||||
9 | 中国地质调查局成都地质调查中心(西南地质科技创新中心) | 387 | 152 | ||||
10 | 中国地质调查局西安地质调查中心(西北地质科技创新中心) | 93 | 93 | 93 | 30 | 40 | |
11 | 广州海洋地质调查局 | 874 | 874 | 874 | 545 | 10 | |
12 | 青岛海洋地质研究所 | 86 | 101 | 99 | 89 | 2 | |
13 | 中国自然资源航空物探遥感中心 | 433 | 418 |
14 | 中国地质科学院地球物理地球化学勘查研究所 | 110 | 110 | ||||
15 | 中国地质调查局油气资源调查中心 | 100 | 100 | 100 | 10 | ||
16 | 中国地质科学院地质研究所 | 220 | 220 | 188 | 220 | 32 | |
17 | 中国地质科学院矿产资源研究所 | 375 | 400 | 400 | |||
18 | 中国地质科学院地质力学研究所 | 8 | 8 | 8 | |||
19 | 中国地质环境监测院(自然资源部地质灾害应急技术指导中 心) | 62 | 58 | 25 | |||
20 | 中国地质调查局水文地质环境地质调查中心 | ||||||
21 | 中国地质科学院水文地质环境地质研究所 | 310 | 310 | ||||
22 | 中国地质科学院岩溶地质研究所 | 283 | 283 | 237 | |||
23 | 自然资源实物地质资料中心 | 156 | 110 | 97 | 30 | ||
24 | 中国地质图书馆(中国地质调查局地学文献中心) | 6 | |||||
25 | 中国矿业报社 | 2 | 3 | ||||
26 | 国家地质实验测试中心 | 69 | 69 | ||||
27 | 中国地质科学院勘探技术研究所 | 0 | 0 | 220 | 50 | ||
28 | 北京探矿工程研究所 | 112 | 112 | 112 | |||
29 | 中国地质科学院探矿工艺研究所 | 54 | 54 | 54 | |||
30 | 中国地质科学院郑州矿产综合利用研究所 | 80 | 80 | 80 | |||
31 | 中国地质科学院矿产综合利用研究所 | 53 | 53 | 53 | |||
32 | 中国地质调查局哈尔滨自然资源综合调查中心 | 148 |
33 | 中国地质调查局廊坊自然资源综合调查中心 | 24 | 24 | ||||
34 | 中国地质调查局军民融合地质调查中心 | ||||||
35 | 中国地质调查局牡丹江自然资源综合调查中心 | ||||||
36 | 中国地质调查局呼和浩特自然资源综合调查中心 | 89 | |||||
37 | 中国地质调查局西安矿产资源调查中心 | 45 | |||||
38 | 中国地质调查局西宁自然资源综合调查中心 | 30 | 30 | 30 | 30 | 30 | 30 |
39 | 中国地质调查局烟台海岸带地质调查中心 | 17 | 66 | ||||
40 | 中国地质调查局乌鲁木齐自然资源综合调查中心 | 27 | |||||
41 | 中国地质调查局海口海洋地质调查中心 | 20 | 20 | 70 | |||
42 | 中国地质调查局昆明自然资源综合调查中心 | 30 | 30 | 30 | |||
43 | 中国地质调查局长沙自然资源综合调查中心 | 55 | |||||
44 | 中国地质调查局地球物理调查中心 |
中信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招标文件
(三)技术标准 1.典型样式示意见附件 1
该附件以电子版本形式提供。
2.各品目技术规范见附件 2
技术规范中未列明的技术标准或质量要求,投标人须按照强制性国家标准、规范执行;没有强制性国家标准的,按照推荐性国家标准执行;没有推荐性国家标准的,按照行业标准执行;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按照通常标准或符合本项目实施目标的其他标准执行。如无特别约定,以已经实施的最新版本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