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编号:JSGH202008731
项目编号:JSGH202008731
项目名称:南京市南湖第一小学音视频设备采购
江苏国豪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二〇二〇年四月
第一章 投标邀请
江苏国豪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南京市建邺区教育局(采购单位名称,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就南京市南湖第一小学音视频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兹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1、项目编号:JSGH202008731
2、项目内容:南京市南湖第一小学音视频设备采购
3、项目预算:95.8x
4、供应商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并提供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
4.1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的会计报表);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个月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自拟);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项目实施所必须的许可资质证明材料)。
4.2 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无。
4.3 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凡列入市政府文件规定的国有资本退出领域(设计、施工、监理、养护、环卫、园林、审图、咨询)的企业,不得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4)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xxx.xxxxxxxxxxx.xxx.xx)、“中国政府采购网"(xxx.xxxx.xxx.xx)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4.4 根据《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管理工作暂行办法》(宁财规[2018]10 号)有关规定,凡在南京地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事先登陆“信用南京”(xxx.xxxxxxxx.xxx.xx)或“南京市政府采购网”(xxx.xxxx.xxx.xx)主页“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栏目进行注册登记。由于特殊原因未及时注册的供应商可先行获取采购文件,但必须在提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日 2 天前办理登记注册手续。
供应商申请网上注册的,应当按以下程序进行:
(1)登陆“信用南京”或“南京市政府采购网”网站,点击“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图标,在弹出的用户登录界面,点击“新用户注册”;
(2)在“新用户注册”界面,供应商自行设置用户名、登录密码,如实填写“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注册登记表”,根据本办法第十七条规定上传相关资料,并进行信用承诺确认后,提交注册申请;系统审核后,供应商即可登录系统进行相关功能操作。
注册成功后,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时,在采购文件发布之日起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前,应先登录“信用南京”在线打印其“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经法定代表人签名盖章后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是其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必备材料。
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管理系统客服电话:000-00000000;供应商可就用户注册与打印“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等事宜进行咨询。
5、是否接受进口产品:不接受。
6、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7、集中考察现场及答疑: 本项目不组织集中考察现场。
8、招标文件出售方式:
时间:2020年4月13日至 2020年4月17日止,上午09:00-11:30下午13:30-16: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xxxxxxxxx0xxxxxxxxxxx0x000江苏国豪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500 元,售后不退;(请携带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及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
汇款单位:江苏国豪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汇款银行:交通银行南京中央门支行 汇款帐号:320006615018010210264
9、投标保证金数额及交纳办法:无需缴纳。现场出具“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供应商投标行为按照《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管理工作暂行办法》(宁财规[2018]10 号)精神,纳入供应商诚信档案记录。
10、投标文件份数:一式伍份(壹份正本、肆份副本),每份投标文件须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
11、投标开始时间:2020 年 5 月 7 日 09:00,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0 年 5 月 7 日 9:30。
12、投标文件接受地点:xxxxxxxxx0xxxxxxxxxxx0x000x
届时请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持身份证和企业为授权代表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出席开标仪式。
疫情防控期间注意事项:
凡参加投标的相关人员(包括投标代表、评标专家和采购人代表),须14天内未接触过“新冠肺炎”确诊或疑似病例,未接触过湖北各市、温州等疫情重点地区人员,未与确诊、疑似病例和疫情重点地区人员有聚餐、聚会、大型会议、其他大型活动等密切接触史。请主动提供个人轨迹证明(电信、移动、联通)。
13、采购单位联系方式:x老师 025-86708795
14、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联系人: xx
联系电话:000-00000000;联系传真:025-85616866;
联系地址:xxxxxxxxx0x万谷京东云智慧产业园2楼(江苏国豪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
一、总 则 1、适用法律
1.1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规章和规定等。
2、定义
2.1 “供应商”是指参加投标竞争,并符合招标文件规定资格条件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2.2 “产品”指本招标文件中所述产品及相关服务。
2.3 “用户或使用单位”是指使用服务的单位。 3、政策功能
3.1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小企业(含小型、微型企业)提供的产品和服务在评标时将获得优势,参加投标的小企业,应当提供《 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详见《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及《国家统计局 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的通知》国统字〔2011〕75 号)。
3.2 强制采购节能产品、信息安全产品,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节能产品是指列入财政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制定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且经过认定的节能产品;信息安全产品是指列入国家质检总局 国家认监委《信息安全产品强制性认证目录》,并获得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的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是指列入财政部、国家环保总局制定的《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且经过认证的环境标志产品。
3.3 提供的产品属于信息安全产品的,供应商应当选择经国家认证的信息安全产品投标,并提供由中国信息安全认证中心按国家标准认证颁发的有效认证证书复印件。
3.4 提供的产品属于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的,供应商应当选择《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的产品投标,并提供有效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
3.5 提供的产品属于环境标志产品的,供应商应当选择经过认证的环境标志产品投标,并提供有效的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
二、招标文件
4、招标文件组成
4.1 招标文件组成:投标邀请、供应商须知、供应商应当提交的资格和资信证明文件、投标报价要求、投标文件编制要求和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招标项目的技术规格、要求和数量、合同主要条款及合同签订方式、交货和提供服务的时间、付款条件、评标方法、评标标准、无效投标和废标条款、附件等。
4.2 招标的最小单位是包。招标服务数量及技术要求中未分包的,供应商对要求提供的服务不得部分投标;招标服务数量及技术要求中已经分包的,应当以包为单位投标。
4.3 招标文件如果要求供应商提交备选投标方案的,供应商可以提交备选方案;否则,备选方案将被拒绝。
5、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
5.1 采购代理机构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澄清或者修改的,将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十五日前,在原招标公告媒体发布更正公告,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5.2 采购代理机构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三日前,有权决定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并在原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变更公告。
5.3 供应商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关注原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有关本招标项目有无变更公告。三、投标
6、投标文件的语言、计量单位、货币和编制
6.1 供应商提交的投标文件、技术文件和资料,包括图纸中的说明,以及供应商与采购代理机构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投标文件中若有英文或其他语言文字的资料,应提供相应的中文翻译资料。对不同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6.2 供应商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应为国家法定计量单位。
6.3 供应商应用人民币报价。
6.4 投标文件应字迹清楚、内容齐全、不得涂改。如有修改,修改处须有供应商公章和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供应商代表签字。
6.5 投标文件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顺序,统一用A4规格幅面打印、装订成册并编制目录,由于编排混乱导致投标文件被误读或查找不到,责任由供应商承担。
6.6 供应商应在投标文件中写清相应的项目编号、项目名称、供应商全称、地址、电话、传真等。 7、联合投标
7.1 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
7.2 鼓励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活动。
7.3 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供应商特定条件的,联合体各方中至少应当有一方符合采购人规定的特定条件。由同一专业的供应商组成的联合体,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并以投标全权代表方的应答材料作为商务评审的依据。由不同专业的供应商组成联合体,首先以投标全权代表方的应答材料作为认定资质以及商务评审的依据,涉及行业专属的资质,按照所属行业对应的供应商的应答材料确定。
7.4 联合体各方之间应当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并将共同投标协议连同投标文件一并提交。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在同一项目中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同一项目投标。
8、投标费用
8.1 供应商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 9、投标文件组成
9.1 供应商应当根据招标文件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对招标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并在《商务条款偏离表》和《技术条款偏离表》等处逐条标明满足与否。对带星号(“★”)的技术条款必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技术支持资料(如白皮书、彩页、手册、检测报告等),未提供技术支持资料的,评审时不予认可。
9.2 供应商根据招标文件载明的标的采购项目实际情况,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交由他人完成的,应当在投标文件中载明。
9.3 投标文件由商务部分、技术部分、价格部分,以及其他部分组成。 10、投标文件的商务部分
10.1 商务部分是证明供应商有资格参加投标和中标后有能力履行合同的文件,这些文件应能满足招标的要求,包括但不限于下列文件,其中加※项目不得有缺失或无效。
(1)※ 投标函(投标申请及声明);
(2)※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文件的复印件;
(3)投标保证金转账、汇款凭证;
(4)※第一章投标邀请中 4.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的资格条件证明文件;
(5)※第一章投标邀请中 4.2 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证明文件;
(6)《商务条款偏离表》;
(7)合同条款
(8)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和商务资料等。 11、投标文件的技术部分
11.1 技术部分是证明供应商提供的产品和服务是合格的、并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证明文件,以及对投标报价表中的服务的详细说明,这些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等。
11.2 若技术性能无特殊说明,则按国家有关部门最新颁布的标准及规范为准;
11.3 提供的服务如与招标文件要求有不符之处,应说明其差别之所在,并在《技术条款偏离表》
中逐条予以说明。
11.4 投标文件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技术资料、文件和有关证明,包括但不限于其中加※项目不得有缺失或无效:
(1)※货物品牌、型号、材质、主要技术(服务)指标和性能等详细说明;
(2)※《技术条款偏离表》;
(3)※《投标项目主要产品一览表》;
(4)※《供货一览表》;
(5)货物安装、验收标准、货物技术资料;
(6)项目集成(实施)方案;
(7)服务承诺;
(8)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技术资料。 12、投标文件的价格部分
12.1 价格部分是对投标货物和服务价格构成的说明,每一项货物仅接受一个价格。
12.2 报价应包含货物设计、制造、包装、仓储、运输装缷、保险、安装、调试及其材料及验收合格之前保管及保修期内备品备件、专用工具、伴随服务、技术图纸资料、人员培训发生的所有含税费用、支付给员工的工资和国家强制缴纳的各种社会保障资金,以及供应商认为需要的其他费用等。
12.3 供应商的任何错漏、优惠、竞争性报价不得作为减轻责任、减少服务、增加收费、降低质量的理由。
12.4 供应商应在《开标一览表》、《投标分项报价》等标明提供货物和服务的单价、总价以及分项报价。供应商系小企业(含小型、微型企业),并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小企业制造的货物,须在《开标一览表》、《投标分项报价》中注明。
12.5 《开标一览表》一份,单独封装并标明“开标一览表”字样(如未单独封装或未加盖单位公章的,将按无效投标处理),随投标文件一并递交,以便唱标时使用。
13、投标文件的其他部分
13.1 其他部分由供应商根据编制投标文件需要提供的其他相关文件。 14、投标保证金
14.1 供应商应按照投标邀请提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的一部分。
14.2 投标保证金应按照投标邀请规定的数额和办法缴纳。
14.3 未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将在中标通知发出后五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未中标供应商应主动与投标文件接收人联系办理投标保证金退还事宜,以及办理退还手续,由于供应商的自身原因未及时办理投标保证金退还的,其责任和由此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成交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在扣除代理服务费后,将在签订合同后五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14.4招标文件对履约保证金有具体约定的按照招标文件执行,但不超过合同金额的10%。对入选南京市“科技创业家培养计划”,且在培养期内的科技创业家免交履约保证金。
14.5 下列任何情况发生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1)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的;
(2)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三十天内,中标供应商未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3)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
(4)经查实属于陪标、串通投标的等。
(5)中标供应商未按要求缴纳招标代理服务的; 15、投标有效期
15.1 自开标之日起30天内投标有效。
15.2 在特殊情况下,在原投标有效期截止之前,采购代理机构可要求供应商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这种要求与答复均以书面形式提交。供应商可拒绝这种要求,并且不影响保证金退还。接受延长投标有效期的供应商将不会要求和允许修正其投标,而只会被要求相应地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在这种情况下,有关投标保证金的退还规定在延长了的有效期内继续有效。
16、投标文件签署
16.1 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均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经正式授权并对供应商有约束力的委托代理人签字。
17、投标文件的密封和递交
17.1 供应商应当将投标文件密封;
17.2 供应商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将密封的投标文件送达投标地点。 18、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文件将拒收:
18.1 未按投标邀请规定的数额和办法交纳投标保证金的;
18.2 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之后送达的。 19、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19.1 供应商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撤回,并书面通知采购代理机构。补充、修改的内容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并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19.2 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文件不得撤回;如果撤回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四、开标、评标与确定中标供应商
20、开标
20.1 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招标文件确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公开开标。供应商应委派代表准时参加,参加开标的代表须签名报到以证明其出席。
20.2 开标时,采购代理机构将邀请供应商代表或公证机构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经确认无误后,由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宣读供应商名称、投标价格、价格折扣、招标文件允许提供的备选投标方案和投标文件的其他主要内容。
20.3 未宣读的投标价格、价格折扣和招标文件允许提供的备选投标方案等实质性内容,评标时不予承认。
20.4 开标时,《开标一览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明细表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
20.5 投标文件、《开标一览表》中报价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单价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20.6 投标截止时间结束后参加投标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除采购任务取消情形外,采购代理机构报经监管部门批准后,可变更为竞争性谈判或者单一来源方式采购。如果变更为竞争性谈判采购的,采购代理机构根据招标文件中的采购需求编制谈判文件,只与该两家供应商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
21、评标
21.1 评标组织
21.1.1 评标工作由采购代理机构负责组织,具体评标事务由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并独立履行下列职责:
(1)审查投标文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并作出评价;
(2)要求供应商对投标文件有关事项作出解释或者澄清;
(3)推荐中标候选供应商名单,或者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直接确定供应商;
(4)向财政部门报告非法干预评标工作的行为。
21.1.2 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独立开展评审工作。
21.2 评标程序
21.2.1 投标文件的资格性检查。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中资格证明、投标保证金等进行审查,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具备投标资格。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在资格性、符合性检查时按照无效投标处理:
(1)审查投标文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并作出评价;
(2)要求供应商对投标文件有关事项作出解释或者澄清;
(3)推荐中标候选供应商名单,或者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直接确定供应商;
(4)向财政部门报告非法干预评标工作的行为。
21.1.2 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独立开展评审工作。
21.2 评标程序
21.2.1 投标文件的资格性检查。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中资格证明、投标保证金等进行审查,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具备投标资格。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在资格性、符合性检查时按照无效投标处理:
(1)未按投标邀请规定的数额和办法交纳投标保证金的;
(2)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要求密封、签署、盖章的,以及没有《开标一览表》或《开标一览表》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单独封装、盖章的;
(3)投标总价超出采购预算限额的;
(4)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资格要求的;
(5)不同供应商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6)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7)不同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
(8)不同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9)不同供应商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10)不同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
(11)不同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有夫妻、直系血亲关系的;
(12)不同供应商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
(13)没有逐一说明投标产品名称、品牌、规格型号、技术参数和服务响应,而是直接拷贝招标文件技术要求的;
(14)不同供应商的委托代理人(或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项目总监、项目负责人等)在采购文件发布日上月至投标截止日当月在同一单位缴纳社会保险的;
(15)服务承诺和付款条件未响应招标要求的;
(16)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17)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18)不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
21.2.2 投标文件的符合性检查。依据招标文件规定,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
21.2.2.1 实质性要求是指本招标文件中用带星号(“★”)、“必须”或“应(应当)”等其他文字说明的商务和技术要求。
21.2.2.2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予以废标,同时将废标理由通知所有供应商:
(1)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供应商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21.2.2.3 在评标期间,出现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情形的,比照 20.6 款执行。
21.2.3 澄清有关问题。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供应商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由其授权代表签字,但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21.2.4 比较与评价。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
21.3 评标方法和标准
21.3.1 采用综合评分法。即在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前提下,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因素进行综合评审后,以评标总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作为中标候选供应商或者中标供应商的评标方法。
21.3.2 综合评分的主要因素是:价格、技术、服务、业绩、财务状况、信誉、对招标文件响应程
度等。
21.3.3 评分标准详见文件第三章。
21.3.4 根据《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管理工作暂行办法》:凡三星级以上的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采购代理机构在政府采购评审中应当给予一定的鼓励。采用综合评分法的,三星级的加 1分,四星级的加 2 分,五星级的加 3 分;被评为南京市政府采购“重诚信政府采购供应商”的加 5 分。采用最低价评分法的,三星级可按该供应商的报价给予 1%的价格扣除;四星级可按该供应商的报价给予 2%的价格扣除;五星级可按该供应商的报价给予 3%的价格扣除,被评为南京市政府采购“重诚信政府采购供应商”的,给予 5%的价格扣除。在政府采购评审中,采用综合评分法的,诚信指数在 40-30 分的扣 2 分;诚信指数在 29-20 分的扣 3 分;诚信指数在 19-10 分的扣 4 分;诚信指数在 9 分以下的扣 10 分。采用最低价评分法的,诚信指数在 40-30 分的给予 1%的价格加成;诚信指数在 29-20 分的给予 2%的价格加成;诚信指数在 19-10 分的给予 3%的价格加成;诚信指数在 10 分(不含本数)以下的给予 5%的价格加成。
22、确定中标供应商
22.1 在综合比较与评价后按照得分高低顺序对供应商进行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评标委员会将综合排名第一的供应商确定为中标供应商。
22.2 中标供应商确定后,将在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公告,中标供应商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招标服务费后到采购代理机构领取中标通知书。
本次采购中标供应商参照 《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计价格 [2002]1980号)代理招标收费基准费率计算,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招标服务费。
22.3 中标通知书对采购人和中标供应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2.4 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中标供应商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情节严重的,由财政部门将其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南京市政府采购活动,并予以通报。
22.5 采购代理机构和评标委员会对未中标的供应商不作未中标原因的解释。
22.6 所有投标文件都将作为档案保存,不论中标与否,采购代理机构均不退回。 23、编写评标报告
23.1 评标委员会根据全体评标成员签字的原始评标记录和评标结果编写评标报告。 24、评标过程的保密性
24.1 采购代理机构将采取必要措施,保证评标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
24.2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影响评标办法的确定,以及评标过程和结果。
24.3 凡是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投标的有关资料等,均不向供应商及与评标无关的其他人员透露。
五、签订合同 25、签订合同
25.1 中标供应商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供应商投标文件的约定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和中标供应商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
25.2 采购人不得向中标供应商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中标供应商私下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
25.3中标供应商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或因不可抗力或者自身原因不能履行政府采购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中标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
25.4 采购合同履行中,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货物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供应商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
六、询问、质疑、投诉和诚实信用 26、询问
26.1 供应商对招标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询问,采购代理机构或
采购人将在两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 27、质疑
27.1 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采购公告期限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逾期不予受理),将质疑文件原件送达采购代理机构(传真件与快递件不予受理)。采购信息公告期限自财政部门指定媒体发布公告之日起算,期限5个工作日。采购结果公告期限自财政部门指定媒体发布公告之日起算,期限1个工作日。
27.2 质疑文件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并按照“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附上相关证明材料。否则,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不予受理:
(1)质疑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号、招标公告发布时间、开标时间;
(2)提起质疑的日期、具体的质疑事项及事实根据(具体条款);
(3)认为自己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或可能受到损害的相关证据材料。质疑相关证明材料中如涉及到产品功能或技术指标的,应出具相关制造商的证明文件(友情提示:供应商全部产品线中没有满足技术需求要求的产品才可以对招标产品提出质疑,并提出修改理由和修改建议);
(4)质疑供应商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电话(包括座机、手机、传真号码等);
(5)质疑文件应当署名,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质疑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6)供应商委托代理质疑的,应当向被质疑人提交授权委托书,并载明委托代理的具体权限和事项。
27.3 质疑供应商是指直接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应自供应商获得采购文件之日起计算,且应当在投标截止之日前提出;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自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计算;对中标结果提出质疑的,自中标结果公告之日起计算。
27.4 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将及时组织调查核实,在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或在网站公告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采购代理机构遵循“谁过错谁负担”的原则,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调查论证费用。
28、投诉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采购项目同级财政部门投诉。
29、诚实信用
29.1 供应商之间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报价,不得妨碍其他供应商的公平竞争,不得损害采购人和其他供应商的合法权益。
29.2 供应商不得以向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或者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谋取中标。经查实供应商有此行为的,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将供应商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按照《政府采购法》有关规定处理。
29.3 供应商不得虚假质疑和恶意质疑,并对质疑内容的真实性承担责任。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通过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等方式提出异议或投诉,阻碍招投标活动正常进行的,属于严重不良行为,采购代理机构将提请财政部门将其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并依法予以处罚。
29.4 供应商不得虚假承诺,否则,按照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处理。
29.5 供应商应自觉遵守开标、评标纪律,扰乱开标评标现场秩序的,属于失信行为,根据《江苏省政府采购供应商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失信行为将被记入供应商诚信档案。
第三章 评分标准
序号 | 评分因素 | 评审标准 | 分值 |
1 | 价格 | 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 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 =(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30(小数点保留两位) | 30 |
2.1 | 技术 | 设备技术参数全部满足招标要求的得满分 12 分;打★号指标为必须满足项,如有负偏离将作为无效投标;打▲号指标,有一 项负偏离评委视其重要程度扣 1-2 分,扣完为止。 | 12 |
2.2 | 评委根据投标人所投核心产品市场占有率、信用度,以及对该产品品牌质量和服务的了解综合评分。市场占有率高、质量服务好的得 3 分,市场占有率较高、质量服务较好的得 1 分,其 他一般不得分。 | 3 | |
2.3 | 1、投标人所投 LED 产品具有信息发布系统软件著作权、高清 LED 显示系统控制软件著作权、LED 节目播放计划列表软件著作权、视频源预监系统软件著作权的,全部满足得 6 分,缺一项不得分。(提供针对此项目名称水印的有效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投标人所投 LED 产品具有综合运维服务云平台控制软件,综合播控系统控制软件的软件著作权证书的,全部满足得 4 分,缺一项不得分。 (提供针对此项目名称水印的有效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未 提供的不得分) | 10 | |
2.4 | 投标人所投 LED 产品满足 BS6853 烟气毒性测试的毒性指数 R值≤1。投标人所投 LED 产品满足 BS476-7 表面燃烧测试 1 级,具有 SGS 出具的第三方检测报告,全部满足得 2 分,缺一项不得分。(提供针对此项目名称水印的有效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 章,不提供的不得分) | 2 | |
2.5 | 投标人所投 LED 产品单元具有标准 HDMI 数字接口,提供 HDMI授权机构(需有证明)出具的投标产品的 HDMI 接口认证证书,得 3 分。(提供针对此项目名称水印的有效证书复印件并加盖 公章,不提供的不得分) | 3 | |
2.6 | 投标LED 产品通过2 PfG 2383/06.16 测试标准获得国际低蓝光认证。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得 2 分。(提供针对此项目名称水印的检测报告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不提供的不 得分) | 2 | |
2.7 | 投标人所投 LED 产品提供中国环保、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得 2分;舞台灯光厂家具有中国节能环保产品认证证书,得 2 分。 (提供针对此项目名称水印的有效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不 提供的不得分) | 4 | |
2.8 | 投标人所投视频处理器、配电柜 PLC 智能监控系统、LED 显示屏及控制系统为同一品牌的,得 4 分;其中若某项品牌不统一,该项不得分。(提供针对此项目名称水印的有效证书及材料复 印件并加盖公章,未提供不得分) | 4 | |
2.9 | 投标人所投 LED 产品具有《HDR 显示认证技术规范》产品认证 (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得 2 分;钢结构厂家具 有钢结构三级(含)以上资质证书,得 2 分;提供针对此项目名称水印的有效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不提供不得分。 | 4 | |
2.10 | 投标人所投LED 产品具有有效期的ISO20000 信息技术服务管理 | 3 |
体 系 认 证 、 ISO27001 信 息 安 全 管 理 体 系 认 证 、 IECQ QC080000:2017 有害物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全部满足得 3 分,缺一项不得分。(提供针对此项目名称水印的有效证书复印件 并加盖公章) | |||
2.11 | 投标人所投 LED 厂家获得国家技术创新示范企业。舞台灯光厂家具有xx技术企业认证证书,全部满足得 2 分,缺一项不得分。 舞台灯光厂家近两年获得金手指奖年度“优秀 LED 投光灯品牌”称号,得 2 分。(提供针对此项目名称水印的有效证书复 印件并加盖公章) | 4 | |
2.12 | 投标人所投 LED 产品具有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证书,得 2 分. 不提供不得分。(提供针对此项目名称水印的有效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 2 | |
2.13 | 投标人所投音视频处理器内部采用 RGB 24bit/60HZ 处理,保证高色彩还原度,配合输入输出自定义,满足真正意义点对点条件;提供权威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的,得 3 分。(提供针对此项目名称水印的检测报告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不提供的不 得分) | 3 | |
2.14 | 投标人所投音视频处理器输出通道全部 60HZ 实时处理,内部不做降帧,确保输出图像清晰,流畅,无延迟,且支持 8 倍以上 的放大拼接;提供权威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的得 3 分。(提 供针对此项目名称水印的检测报告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不提供的不得分) | 3 | |
3 | 履约能力 | 1、投标人具有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壹级及具有信息系统集成资质证书的。全部提供得 2 分,缺一项不得分。 2、投标人同时具有有效期内的 ISO9001 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ISO14001 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OHSAS18001/ISO45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ISO27001 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ISO20000 信息技术服务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得 4分(缺一不可,须在有效期内);(提供针对此项目名称水印 的有效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 6 |
4 | 服务 | 1、投标人能提供本地化服务的(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承诺),得1分; 2、根据投标人提供的售后服务方案(如服务体系、服务内容、故障解决方案、响应时间、专业技术人员保障及服务电话等)及根据投标人提供的用户培训体系及培训方案评分,方案完善得2分,较完善得1分,其他不得分。 (提供针对此项目名称水印的有效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 3 |
5 | 业绩 | 提供自 2017 年 1 月 1 日以来类似的政府采购成功案例,每提供 一个案例得 1 分,最高 2 分。(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及验收报告复印件,提供客户联系方式,以上材料提供不全不得分) | 2 |
合计 | 100 | ||
5 | 信用等级 | 三星级的加 1 分,四星级的加 2 分,五星级的加 3 分; 被评为 南京市政府采购“重诚信政府采购供应商”的加 5 分。 | 5 |
6 | 诚信指数 | 诚信指数在 40-30 分的扣 2 分;诚信指数在 29-20 分的扣 3 分 ; 诚信指数在19-10 分的扣4 分;诚信指数在9 分以下的扣10 分。 | -10 |
说明:
1. 在满足采购基本要求的前提下,对国家认定的节能、环保产品分别给予投标价的 5%、5%的价格 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2. 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 6%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3. 大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投标,如果 联合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 30%以上的,给予联 合体 2%的价格扣除。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为中小型、微型企业享受 6% 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第四章 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和数量要求等
一、项目简介:
本项目为南京市南湖第一小学音视频设备采购。本次项目采购的 LED 包括:
1、报告厅:新建一套室内≤P2.5 有效显示面积≥10.59 ㎡的 LED 室内全彩显示屏及舞台灯光音响系统。
2、操场:新建一套室外≤P4 有效显示面积≥8.9 ㎡的双立柱 LED 室外全彩显示屏,全彩屏主显示信号做任意选择切换,并可进行相关的画中画、画外画、字幕叠加显示,信号可进行无缝或淡入淡出切换等相关效果。
(1)屏体亮度均匀,对比度适当,显示色彩丰富、鲜艳,不受各种灯光光线的干扰;
(2)全彩屏能实现逐点亮度和颜色校正技术,并实现整屏幕亮度校准,使屏幕画面均匀一致,色彩还原真实;
(3)该全彩大屏须便于拆卸与安装。
二、功能要求、图纸与技术标准规范要求:所投设备必须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三、设备需求清单及参数表:
室内清单:
序号 | 设备 | 主要参数 | 单位 | 数量 |
(一)报告厅 | ||||
1 | ≤P2.5 LED 全彩色室内显示屏 (核心产品) | 详见招标文件“四、技术参数明细”;包含显示屏工程所用的各种高清类型线缆,线缆采用远东、环球等; 显示屏的有效显示面积为: | ㎡ | 10.59 |
2 | 控制系统 | 与显示屏同品牌,发送卡显示屏专用专业控制系统(含控制软件),根据外界环境自动调整亮度等参数;显示屏可执行多窗口显示,可以实现多串口信号叠加,窗口位置、大小可任意设定;播出方式有单行左移,多行上移,左右拉,上下推, 旋转,缩小,放大等。 | 套 | 1 |
3 | 播放软件 | 与显示屏同品牌,显示屏专用专业控制系统软件,根据外界环境自动调整亮度等参数;显示屏可执行多窗口显示,可以实现多串口信号叠加,窗口位置、大小可任意设定;播出方式有单行左移,多行上移,左右拉,上下推,旋转,缩小,放 大等。 | 套 | 1 |
4 | 视频处理器 | 与显示屏同品牌.一卡支持 4 路输入/输出。配置以下 CVBS、VGA、DVI、HDMI、 SDI 信号源输入,多种信号源输出接口。4.需要确保每路输出通道彼此独立,确保系统不能因运行路数的增多而导致整体性能下降 5.信号可在拼接屏的任意位置开窗、叠加、拉伸、漫游、跨屏、缩放或画中画显 示 | 台 | 1 |
5 | 系统控制计算机 | I5/8G/1T/22”LCD/正版 win7 简中文专业版/专用显卡 GeForce GT730,核心频率 1046MHz,显存频率 5000MHz,GDDR5,2G,64bit,分辨率 2560×1600,PCI Express 2.0 16X HDMI/DVI/VGA; | 套 | 1 |
6 | 屏体钢架及包边 | 1.标准工艺、采用焊接角铁、槽钢及方管的方式组成框架,再进行有效而统一的装饰处理 2、采用标准的(国标)的艺型不锈钢进行包边处理。 3、根据现场情况做xx装修处理,确保整体美观; | ㎡ | 11 |
7 | 配电柜 | 10KW 配电柜,采用三相五线制供电,控制箱工业 PLC 系统控制,为了降低电网的 瞬间启动电流,应具有延时通断电功能,具有过热、过湿、过压、过流、短路等保护装置 | 套 | 1 |
8 | 无线投屏器 | 无线投屏器 | 套 | 1 |
9 | 布线 | RVV5*6 电源线,HDMIG 高清线,网线 | 米 | 100 |
10 | 运费 | 运输到采购人指定地点 | 项 | 1 |
报告厅舞台音响系统清单:
序号 | 产品名称 | 参数 | 数量 | 单位 |
1 | 主扩扬声器 | 不小于 1 个 15 寸低音单元,1 寸高音单元频响:45Hz - 20kHz 声压;132dB 峰值功放功率:1500W 覆盖角度:90°H x 60° | 2 | 只 |
2 | 吸顶扬声器 | 二分频带背盖 频响:70Hz - 20kHz X 轴灵敏度:90dB SPL 标称阻抗:定压/定阻 8Ω 功放功率:线路电压 (100 V) 15W线路电压 (70 V) 7.5W | 8 | 只 |
3 | 主扩扬声器功放 | 若采用有源扬声器系统,则按内置功放配置; 若采用无源扬声器系统,采用数字功率放大器, 每个扬声器必须独立功放通道推动,功放额定功率不小于扬声器功率的 1.5 倍。 | 1 | 项 |
4 | 辅助扬声器功放 | 功率:2*150W/8Ω ,2*250W/4Ω ,桥接 500W/8Ω ;频响:20Hz-20kHz;信噪比:> 100dB;总谐波失真:≤0.35%;阻尼系数(8Ω ):>200 | 2 | 台 |
5 | 数字音频处理器 | 不少于两个xx模拟输入,XLR 接头 6 路xx输出 交叉,均衡器,限幅器,和延迟单元的功能采用数字信号处理的扬声器系统管理处理器。分区和永久性安装,PA 系统和舞台监听设置窗口,RS485/输出和 USB 插座面 板。 | 1 | 台 |
6 | 24 路调音台 | 16 路单声道输入,4 路立体声输入通道;超低噪音离散式话筒前置功放与+48V 幻象电源;单声道输入设有 3 频段均衡器与中频扫频;立体声输入设有 4 频段均衡器; 4 个辅助控制;高精度 12 段电平指示;内置 24 位DSP 效果器,提供 100 种预设效果;内置 USB 播放器,支持 MP3 格式音频文件播放和录音储存;配有 USB 端口,支 持主输出录音 | 1 | 台 |
7 | 电源时序器 | 内置 LCD 屏监测电压;提供 8+1 路时序电源接口,其中 1-6 路电流<10A,7-8 路电流<16A;内置 1 个前置<50mA 的可控开/关 USB 接口;支持 RS232 控制、PC 软件控 制和前面板按键控制;专用级联接口支持多台级联;19"标准 1U 机箱; | 1 | 台 |
1 | 无线手持话筒 | 通道数目:10 频率可选 总谐波失真:<1%(±17.5kHz 频偏于 1kHz)调制方式:FM 调频 最大频偏:±40kHz 工作距离:x 100 米(在没有干扰的情况下)工作环境温度:5℃~45℃ 频率响应:100Hz 至 15kHz(+1dB,-3dB) 接收系统:两组独立调谐器,分集式自动选择镜象抑制:60dB 正常,55dB 最高 射频灵敏度:20dBuV 于调噪比 60dB(50Ω 终端) 最大输出电平:xx(XLRM 卡农公座):+9dBV,非xx(6.3mm 插座):+4dBvxx音频输出衰减:0/-12dB 两段选择 天线输入:BNC 型,50Ω ,每端子偏压电压 12V 直流,60mA电源:直流 12-18V,500mA,提供电源适配器 射频功率输出:高输出 30mW;低输出 10mW(可切换) | 8 | 套 |
杂散发射:配合当地标准收音头:动圈-心形指向性 电池(不包含):1.5V AA 5 号碱性电池 x2 电池寿命(碱性电池):高输出 7hrs;低输出 9hrs(视乎电池种类) | ||||
2 | 无线头戴话筒 | 通道数目:10 频率可选 总谐波失真:<1%(±17.5kHz 频偏于 1kHz)调制方式:FM 调频 最大频偏:±40kHz 工作距离:x 100 米(在没有干扰的情况下)工作环境温度:5℃~45℃ 频率响应:100Hz 至 15kHz(+1dB,-3dB) 接收系统:两组独立调谐器,分集式自动选择镜象抑制:60dB 正常,55dB 最高 射频灵敏度:20dBuV 于调噪比 60dB(50Ω 终端) 最大输出电平:xx(XLRM 卡农公座):+9dBV,非xx(6.3mm 插座):+4dBvxx音频输出衰减:0/-12dB 两段选择 天线输入:BNC 型,50Ω ,每端子偏压电压 12V 直流,60mA电源:直流 12-18V,500mA,提供电源适配器 头戴话筒:元件 电容式指向性 心型指向 频率响应 60-15,000 Hz 高通滤波 150 Hz, 6 dB/octave 开路灵敏度 -56 dB (1.5 mV) re 1V at 1 Pa阻抗 200 ohms 最大输入声压级 135 dB SPL, 1 kHz at 1% T.H.D.动态范围 (典型值) 101 dB, 1 kHz at Xxx SPL 信噪比 60 dB, 1 kHz at 1 Pa 幻像电源 9-52V DC, 2 mA typical | 4 | 套 |
3 | 一拖二无线会议话筒 | 采用双接收器底座和远程安装接收装置。 在 2.4GHz 的范围内工作,不受电视和数字电视的干扰影响,其操作极其简易,可进行瞬时通道选择,最多可有 10 条通道同时使用,而不会带来任何频率协调问题 或组选择问题。 | 2 | 套 |
可同时使用八通道,不会产生任何频率协调问题或群组选择问题。 通过频率分集、时间分集、空间分集等三个不同方面确保通讯畅通。在频率分集方面,以两个动态分配的频率发送信号,可进行无干扰通信;在时间分集方面,以多个时隙发送信号,在最大程度上确保不受多通道干扰影响;在空间分集方面,每个发射器和接收器使用两条天线,最大程度地确保信号完整性。 接收装置除了可安插于底座中外,亦可通过以太网电缆进行脱离机箱和远程安装 (距离远达 100m),以加强操作范围。工作频率:2.4GHz ISM 频段 动态范围(典型值):>109dB(A-加权)总谐波失真:<0.05%,典型 有效工作距离:60m(无干扰信号的开阔环境) 工作环境温度:0℃~40℃(温度极低时电池性能可能受到影响)频率响应:20Hz 至 20kHz(取决于话筒类型) 取样频率:24 比特/48kHz延迟:3.8ms 收音头:静电型电容式指向特性:心形指向性频率响应:70-16000Hz 灵敏度:-37dB(14.1mV)以 1V 于 1Pa阻抗:100Ω 最大输入声压:134dB 声压,1kHz 于 1% T.H.D.动态范围(典型):106dB,1kHz 于最高声压 讯噪比:66dB,1kHz 于 1Pa 幻象供电:直流 9-52V,耗电 2mA 典型 | ||||
1 | LED COB PAR 暖(面光) | 电源:输入 AC100-240V,50-60Hz功耗:100W 光源:1 颗 100W(暖白 3200K) COB LED光源寿命:50000 小时 控制面板:四位数码管+4 个按键控制模式:自走,主从,DMX512 DMX 通道:2 个通道 DMX 接口:2×Rj45(输入和输出),2×XLR(输入和输出) 调光:0-100%线性调光 | 7 | 台 |
频闪:频闪速度最快 20 次每秒 表面材质:防火 ABS 塑料,整机白色 特点:0-100%线性调光,温度控制,有效降低工作噪音,延长风机使用寿命和光源使用寿命。 可配合天花嵌扣嵌入式安装于天花板,投光角度可调(垂直 0-85°)。 | ||||
2 | 嵌入式 LED 平板柔光灯 (顶光会议) | 光源 :432 颗 0.5W 高显高亮 LED 贴片灯珠显色指数 : Ra≥90 光束角度 : 120° 色温 : 3200K/5600K 可选 控制通道 : 2CH 中心照度 : ≥398Lux/3 米; 显示 : 四位数码管显示功能,点阵式按键操作,界面操作更快捷方便。角度调节 : 手动翻转 调光 : DMX512 调光,独立电子线性调光,高达 65535 位级别的曲线调光模式,让调光过程中,无闪烁、抖动,跳变,调光换色更柔和,摄像更清晰真实 光学:本品使用蜂窝透明板,使光分布更均匀,光的利用率达 90%以上 ;特殊场合可选配磨砂柔光板。 材料工艺:压铸铝+钣金 冷却系统:铝型材散热器,无风机设计 | 9 | 台 |
3 | LED 摇头染色+图案 | 电源:输入 AC100-240V,50-60Hz 功耗:108W 光源:1 颗 60W 白光 LED+8 颗 8W(RGBW 四合一)LED颜色盘:7 种颜色+白光 图 案 盘:7 种图案+白光光源寿命:60000 小时 染色角度:40°图案角度:18° 图案白光色温:7500K调光:0-100%线性调光 频闪:频闪速度最快 20 次每秒 DMX 通道:19 个通道 控制模式:声控,自走,主从,DMX512 棱镜:一个三棱镜,可正反旋转 | 12 | 台 |
X/Y 轴旋转:X 轴 540° / Y 轴 150°,旋转速度可调节 DMX 接口:2×Rj45(输入和输出),2×XLR(输入和输出)(此接口选配) 特点:0-100%线性调光,内置多种频闪效果,无极混色,混色均匀。60W 高亮度 LED,结合私模透镜组,出光效果纯正清晰,颜色鲜明。温度控制,有效降低工作噪音,延长风机使用寿命和光源使用寿命。 可通过网口更新程序。 表面材质:防火型 ABS 塑料,整机白色控制面板:四位数码管+4 个按键 开孔尺寸:210mm 的标准圆。 | ||||
4 | 信号放大器 | 额定电压 : AC110V ~240V, 50~60Hz 路数 : 输入: 1 路,输出: 8 路三芯 1 路 DMX512 数码输入,8 路 DMX512 独立放大驱动输出。 输入/输出光电隔离。信号放大整形功能,延长信号传输距离,增强数据总线接入设备数量的能力。 功能采用最新光电隔离技术,达到国际先进水平,防止高压回流损害控制台,提高 调光控制系统的安全性,稳定性和可靠性。 | 1 | 台 |
5 | 灯光控制台 | DMX512/1990 标准,最大 1024 个 DMX 控制通道,两路光电隔离信号输出;最大控制 96 台电脑灯或 96 路调光;使用珍珠灯库(R20 格式灯库),且控台上可自行编写灯库;带背光的 LCD 显示屏,首创的中英文显示可切换; 内置图形轨迹发生器,有 135 个内置图形,方便用户对电脑灯进行图形轨迹控制,如画圆、螺旋、彩虹、追逐等多种效果;图形参数(如:振幅、速度、间隔、波浪、方向)均可独立设置,更方便快捷的做出想要的造型和场景;每个场景可保存图形数量 5 个;同时可运行 图形数量 10 个;可储存 60 个素材,支独享素材,可储存 60 个重演场景,用于储 存多步场景和单步场景。每个多步场景最多可储存 600 个单步;可同时输出和运行 10 个重演场景;支持重新配节地址码、垂直水平交换、通道输出反向等功能;关机或者突发断电等情况数据可记忆保持;U 盘可备份控台数据,并支持重新导入到控台使用,同型号控台数据可共享;支持远程软件升级,随时随地增加新的功能。 | 1 | 台 |
6 | 时序控制器 | 输入/工作电压:AC~220V/50-60HZ总功率容量:6600,阻性负载 整机功耗:≤12W 开关控制:8 路开关控制,1 路常开通道。 强电输出:标准通用三芯插座,控制功率 2000W | 2 | 台 |
LED 显示:显示开房/关房及 8 路通道开启/关闭状态安装方式:壁挂安装 | ||||
7 | 天花嵌扣 | 配套所投设备 | 22 | 个 |
8 | 专用保险绳 | 配套所投设备 | 33 | 个 |
9 | 灯光接插件 | 配套所投设备 | 1 | 批 |
10 | 电源线 | RVV 3*2.5mm²,采用阻燃电缆 | 500 | x |
11 | 信号线 | RVVP2*0.5mm² | 200 | x |
12 | 桥架、管线及辅材 | 200*100 桥架、PVC25 管子及辅材 | 1 | 批 |
1 | 扬声器壁挂架 | 配套扬声器设备 | 2 | 个 |
2 | 音箱线 | ETB2*2.0 | 300 | x |
3 | 音频线 | RVVP2*0.3 | 200 | x |
4 | 电源线 | RVV 3*2.5mm²,采用阻燃电缆 | 100 | x |
5 | 操作台 | 定制.桌面可折叠翻转内置调音台灯控台;含 2 台电脑机位键盘抽. | 1 | 台 |
6 | 桥架、管线辅材. 调试费 | 100*50 桥架、PVC25 管子及辅材, 调试费 | 1 | 批 |
操场清单:
序号 | 设备 | 主要参数 | 单位 | 数量 |
(一)操场 | ||||
1 | ≤4 LED 全彩色室外显示屏 (核心产品) | 详见招标文件“四、技术参数明细”;包含显示屏工程所用的各种高清类型线缆,线缆采用远东、环球等; 显示屏的有效显示面积为: | ㎡ | 8.9 |
2 | 控制系统 | 与显示屏同品牌,发送卡显示屏专用专业控制系统(含控制软件),根据外界环境自动调整亮度等参数;显示屏可执行多窗口显示,可以实现多串口信号叠加,窗口位置、大小可任意设定;播出方式有单行左移,多行上移,左右拉,上下推, 旋转,缩小,放大等。 | 套 | 1 |
3 | 播放软件 | 与显示屏同品牌,显示屏专用专业控制系统软件,根据外界环境自动调整亮度等参数;显示屏可执行多窗口显示,可以实现多串口信号叠加,窗口位置、大小可任意设定;播出方式有单行左移,多行上移,左右拉,上下推,旋转,缩小,放 大等。 | 套 | 1 |
4 | 视频处理器 | 与显示屏同品牌,一卡支持 4 路输入/输出。配置以下 CVBS、VGA、DVI、HDMI、 | 台 | 1 |
SDI 信号源输入,多种信号源输出接口。4.需要确保每路输出通道彼此独立,确保系统不能因运行路数的增多而导致整体性能下降 5.信号可在拼接屏的任意位置开窗、叠加、拉伸、漫游、跨屏、缩放或画中画显 示 | ||||
5 | 系统控制计算机 | I5/8G/1T/22”LCD/正版 win7 简中文专业版/专用显卡 GeForce GT730,核心频 率 1046MHz,显存频率 5000MHz,GDDR5,2G,64bit,分辨率 2560×1600,PCI Express 2.0 16X HDMI/DVI/VGA; | 套 | 1 |
6 | 屏体钢架及包边、排风机 | 1.标准双立柱工艺、采用焊接角铁、槽钢及方管的方式组成框架,再进行有效而统一的装饰处理 2、采用标准的(国标)的艺型铝塑板进行包边处理。 3、根据现场情况做xx装修处理,确保整体美观; 4、散热排风机两台 | ㎡ | 9 |
7 | 配电柜 | 10KW 配电柜,采用三相五线制供电,控制箱工业 PLC 系统控制,为了降低电网的 瞬间启动电流,应具有延时通断电功能,具有过热、过湿、过压、过流、短路等保护装置 | 套 | 1 |
8 | 布线 | RVV5*6 电源线,网线 | 米 | 150 |
9 | 运费 | 运输到采购人指定地点 | 项 | 1 |
四、技术参数明细:
(一)室内 P2.5 技术参数要求:
序号 | 项目名称 | 技术参数 |
1 | LED 发光二极管 | ★LED 灯芯为纯黑灯、灯珠表面不反光,SMD 国星金线封装。不接受贴牌(OEM)设备。 ▲提供投标核心产品的 3 年原厂质保、设备调试及售后服务承诺函、产品检测报告复印件。 |
2 | 净显示尺寸 | 1.室内报告厅★≥7.4 ㎡ 主屏显示净尺寸宽 5.52m ,高 1.92m,净显示面积≥10.59 ㎡;显示尺寸不接受负偏 离; |
★显示单元采用镁合金或压铸铝合金材质等合金材料,无风扇设计,采用屏体自然散热形式。 | ||
3 | 像素间距 | ★≤P2.5 mm |
4 | 传输方式 | 高速光纤传输 |
5 | 信号兼容性* | 支持 S-Video、RGB、HDMI、VGA、DVI 等格式的信号 |
6 | 视角 | 水平≥140°,垂直≥140° |
7 | 白xx亮度 | ≥600-800 cd/m2 |
8 | ▲对比度 | 1000:1 |
9 | 亮度调节 | 亮度根据环境自适应调节;手动或自动 0 到 100%连续无灰度损失亮度调节,色温不变 |
10 | 整屏亮度均匀性 | 整屏偏差不超过 3% |
11 | 色温 | 3200k-9300k 可调 |
12 | ▲刷新频率 | ≥1920Hz |
13 | ▲电磁兼容性 | 电磁兼容性安全等级 Class A 级,(提供具有 CMA 和 CNAS 检测资质的检测单位出具检测报告复印件); |
14 | ▲加密保护功能 | 屏幕支持加密输出,避免信号的恶意切断或输入(提供具有 CMA 和 CNAS 检测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检测报 告复印件); |
15 | 换帧速率 | 60HZ |
16 | 显示接口 | VGA,DVI、HDMI 等接口 |
17 | 连续工作时间 | 大于 24 小时,可全天候使用,支持 7*24 小时工作 |
18 | 使用寿命(H) | >10 x |
19 | 平均无故障时间(H) | >10000 |
20 | ▲低亮高灰 | 亮度达到 20%,灰度等级 15bit,亮度达到 50%时,灰度等级≥16bit,亮度达到 70%时,灰度等级≥16bit,亮 度达到 100%时,灰度等级≥16bit,(提供具有 CMA 和 CNAS 检测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检测报告复印件); |
21 | 使用环境 | 温度:-20℃--+60℃ 湿度:10%~95%RH |
22 | 屏体拼缝亮线、暗线校正 | 屏体拼缝亮线、暗线校正 |
23 | 平整度(mm) | 整屏≤±0.2mm;模块间拼缝≤0.2mm |
24 | 保护功能 | 具有防潮、防尘、防霉、防腐蚀、防震、防静电、防电磁干扰,且具有过流、断路、过压、欠压保护功能 |
25 | ▲快速刷新、参数自动备 份 | 具有快速刷新条件功能、具有参数自动备份回读功能 |
26 | 发光像素点中心距偏差 | <3% |
27 | 模组亮度均匀性 | ≥97% |
28 | 颜色均匀性(x,y 色坐标) | ±0.003(6500K 白xx条件下) |
29 | 电源要求 | PFC 静音电源无风扇设计 |
30 | LED 单元模块功耗 | 最大 750W/㎡,平均 250W/㎡ |
31 | 通讯方式 | 千兆网络信号通讯 |
说明:投标文件中以上显示屏技术要求应列表逐条响应,如果对其中某些条款不响应时,应在文件中逐条列出。 |
(二)室外 P4 技术参数要求:
序号 | 项目名称 | 技术参数 |
1 | LED 发光二极管 | ★LED 灯芯为纯黑灯、灯珠表面不反光,SMD 国星金线封装。不接受贴牌(OEM)设备。 ▲提供投标核心产品的 3 年原厂质保、设备调试及售后服务承诺函、产品检测报告复印件。 |
2 | 净显示尺寸 | 1.室外操场★≥8.9 ㎡ 主屏显示净尺寸宽 4.096m ,高 2.176m,净显示面积≥8.9 ㎡;显示尺寸不接受负偏离; |
★户外简易箱体,铝塑板装饰 | ||
3 | 像素间距 | ★≤P4 mm |
4 | 传输方式 | 高速光纤传输 |
5 | 信号兼容性* | 支持 S-Video、RGB、HDMI、VGA、DVI 等格式的信号 |
6 | 视角 | 水平≥140°,垂直≥140° |
7 | 白xx亮度 | ≥5000-6000 cd/m2 |
8 | ▲对比度 | 5000:1 |
9 | 亮度调节 | 亮度根据环境自适应调节;手动或自动 0 到 100%连续无灰度损失亮度调节,色温不变 |
10 | 整屏亮度均匀性 | 整屏偏差不超过 3% |
11 | 色温 | 3200k-9300k 可调 |
12 | ▲刷新频率 | ≥1920Hz |
13 | ▲模组机械强度 | ≥30MP |
14 | ▲像素失控检测 | 具有像素失控检测定位功能; |
15 | 换帧速率 | 60HZ |
16 | 显示接口 | VGA,DVI、HDMI 等接口 |
17 | 连续工作时间 | 大于 24 小时,可全天候使用,支持 7*24 小时工作 |
18 | 使用寿命(H) | >10 x |
19 | 平均无故障时间(H) | >10000 |
20 | 低亮高灰 | 亮度达到 20%,灰度等级 15bit,亮度达到 50%时,灰度等级≥16bit,亮度达到 70%时,灰度等级≥16bit,亮 度达到 100%时,灰度等级≥16bit,(提供具有 CMA 和 CNAS 检测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检测报告复印件); |
21 | ▲自检技术 | LED 单点自检、通信检测、电源检测、多点温度监控 |
22 | ▲防xx纹功能 | 斜角设计,有效消除xx纹 |
23 | 平整度(mm) | 整屏≤±0.2mm;模块间拼缝≤0.2mm |
24 | 保护功能 | 具有防潮、防尘、防霉、防腐蚀、防震、防静电、防电磁干扰,且具有过流、断路、过压、欠压保护功能 |
25 | 拼接方式 | 无缝拼接 |
26 | 发光像素点中心距偏差 | <3% |
27 | 模组亮度均匀性 | ≥97% |
28 | 颜色均匀性(x,y 色坐标) | ±0.003(6500K 白xx条件下) |
29 | 电源要求 | PFC 静音电源无风扇设计 |
30 | LED 单元模块功耗 | 最大 750W/㎡,平均 250W/㎡ |
31 | 防护等级 | IP65 |
32 | 通讯方式 | 千兆网络信号通讯 |
说明:投标文件中以上显示屏技术要求应列表逐条响应,如果对其中某些条款不响应时,应在文件中逐条列出。 |
五、商务要求:
序号 | 商务条款名称 | 商务条款的具体要求 |
1 | 合同主体 与付款单位 | 该项目合同主体与付款单位为:南京市建邺区教育局 |
2 | 该项目核心产品 | 1、 该项目核心产品为:LED 显示屏 2、 多家投标人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按照财政部 87 号令第 31 条规定处理。 |
3 | 质保期要求 | 本项目所有产品免费质保期不得低于三年。质保期内,每年暑期免费维护保养 1 次以上,软件终身免费升级。(自验收报 告签字确认日起,开始进入质保期)。 |
4 | 工期要求 | 中标供应商必须在合同签订后 60 天内将货物送达指定地点,设备安装调试到位并提请验收。 |
5 | 交货地点 | 供应商负责将货物运到采购人指定地点,由供应商负责办理运输和装卸等,费用由供应商负责,由采购人组织验收,检验 不合格或不符合质量要求,供应商除无条件退货、返工外,还应承担采购人的一切损失。 |
6 | 售后服务 | 1、质保期内,供应商接到保修请求,应在 2 小时内响应,4 小时内维修人员到达现场,必要时应向采购人提供应急备用设备。以上双方保修互动必须在网络管理平台中完成。 2、质保期内,如遇产品技术升级,供应商应及时通知采购人,如采购人有相应要求,供应商应对使用单位进行免费升级服务。 3、质保期外,供应商应提供不低于十年零配件的供给和技术支持。 |
7 | 培训要求 | 1、供应商对使用单位采购设备的使用和维护提供培训,培训的内容包括设备和软件的安装、使用以及软硬件基本维护知识。 2、制定全面培训计划,要求分为使用培训、教学应用培训。方案中需提供具体培训安排、内容、讲义、考核计划等。 3、提供不少于二期学校骨干教师专场培训,要求每场不少于 3 小时,厂商讲师每场不少于 2 人。 |
8 | 验收标准与要求 | 1、项目实施完成,供应商应完成文档整理,竣工文档是验收的必要条件; 2、验收的相关数据及中标产品信息,供应商应及时填入网络管理平台; 3、验收合格后,中标数据将在网络管理平台生成的设备二维识别码,供应商负责打印二维码不干胶标贴并将其贴在产品的指定位置;完成设备识别码粘贴是验收的重要环节,未完成验收不予通过; 4、所供货物必须是全新的,原装正品,完全符合国家规定的质量标准。因产品质量或安装不当导致验收不合格,应及时 处理直至验收合格,期间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供应商承担;若二次验收不合格,采购人有权退货。采购人在此期间保留对供应商的索赔权利。 |
9 | 付款条件 | 1、投标报价含施工人员意外伤害保险费、清单所列及施工、安装、运输、调试、集成、保洁、原厂免费质保、税金、培训、检测等与本项目相关的一切费用,本项目验收前中标方承担所有货物的保管责任;本项目单项报价中含税。 2、付款方式:本项目施工、安装、调试完毕,使用方接收并全系统正常运行 1 周后,由相关部门组织验收,验收合格后 即可办理付款手续,提交所需单据后,支付合同总价款的 100%。 |
本章打“★”内容为实质性要求,不允许负偏离,否则作为无效投标。采购文件中要求的产品品牌或型号,是采购人根据项目所要实现的功能及考量后推荐的品牌或型号,供应商可以采用其他品牌的产品进行投标,但是,所有功能和参数必须能满足采购项目整体性能的实现。
第五章 合同主要条款及格式
南京市政府采购项目合同
合同编号 :项目名称 :使用单位 :供货单位 :签订日期 :
南 京 市 财 政 局 监制
南京市政府采购项目合同
项目编号:
采购人(以下称甲方) | 供应商:(以下称乙方) |
住所地: | 住所地: |
经采购代理机构招标采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同意就 项目按照以下条款和条件签定本合同(以下简称“合同”):
第一条、合同标的 乙方根据甲方需求提供下列货物: ,货物名称、规格及数量详见乙方投标文件。
第二条、合同总价款:本合同项下货物单价为 (大写)人民币总价款为
(大写)人民币,分项价款在“报价表”中有明确规定。
本合同总价款是货物设计、制造、包装、仓储、运输装缷、保险、安装、调试及其材料及验收合格之前保管及保修期内备品备件、专用工具、伴随服务、技术图纸资料、人员培训发生的所有含税费用、支付给员工的工资和国家强制缴纳的各种社会保障资金,以及供应商认为需要的其他费用等。
本合同总价款还包含乙方应当提供的伴随服务/售后服务费用。本合同执行期间合同总价款不变。
第三条、组成本合同的有关文件 下列关于 号标的招投标文件或与本次采购活动方式相适应的文件及有关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这些文件包括但不限于:
(1)乙方提供的投标文件和投标报价表; (2)供货一览表;
(3)交货一览表; (4)技术规格响应表;
(5)投标承诺; (6)服务承诺;
(7)中标通知书; (8)甲乙双方商定的其他文件等。第四条、权利保证
乙方应保证甲方在使用该货物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版权、商标权或其他权利的起诉。一旦出现侵权,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
第五条、质量保证
1、乙方所提供的货物的技术规格应与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规格及所附的“技术规格响应表”相一致;若技术性能无特殊说明,则按国家有关部门最新颁布的标准及规范为准。
2、乙方应保证货物是全新、未使用过的原装合格正品,并完全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的要求。乙方应保证其提供的货物在正确安装、正常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在其使用寿命内具有良好的性能。货物验收后,在质量保证期内,乙方应对由于设计、工艺或材料的缺陷所发生的任何不足或故障负责,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在使用过程中,一旦发现乙方所提供的货物不符合以上约定,乙方无条件接受甲方退货,并按第十一条给予乙方处罚。
第六条、包装要求
1、除合同另有规定外,乙方提供的全部货物均应按标准保护措施进行包装。该包装应适应于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野蛮装卸,以确保货物安全无损运抵指定地点。由于包装不善所引起的货物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2、每一包装单元内应附详细的装箱单和质量合格凭证。第七条 交货和验收
1、乙方应当在 年 月 日前将货物安装调试完毕交付甲方正常使用,地点由甲方指定。招标文件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2、乙方交付的货物应当完全符合本合同或者招投标文件所规定的货物、数量和规格要求。乙方提供的货物不符合招投标文件和合同规定的,甲方有权拒收货物,由此引起的风险,由乙方承担。
3、货物的到货验收包括:型号、规格、数量、外观质量、及货物包装是否完好。
4、乙方应将所提供货物的装箱清单、用户手册、原厂保修卡、随机资料及配件、随机工具等交付给甲方;乙方不能完整交付货物及本款规定的单证和工具的,视为未按合同约定交货,乙方负责补齐,因此导致逾期交付的,由乙方承担相关的违约责任。
5、甲方应当在到货后的 2 个工作日内对货物进行验收;需要乙方对货物或系统进行安装调试
的,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安装调试。甲方应在货物安装调试完毕后的 3 个工作日内进行质量验收。验收合格的,由甲方签署验收单并加盖单位公章。招标文件对检验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6、货物和系统调试验收的标准:按行业通行标准、厂方出厂标准和乙方投标文件的承诺(详见合同附件载明的标准,并不低于国家相关标准)。
第八条、付款条件:本合同货物在规定的时间内安装、调试并交付使用,经验收合格后,由乙方向甲方提交完备有效单据(合同文件、验收书)后,甲方按照以下付款方式付款:
第九条、履约保证金
1、乙方在签订本合同时按照采购文件约定递交履约保证金。
2、如采购文件对项目质量保证金有约定,按照采购文件约定执行。
3、如乙方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甲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取得补偿。
4、履约保证金扣除甲方应得的补偿后的余额在有效期满后七工作日内无息退还给乙方。第十条、伴随服务/售后服务:本合同货物的免费质保年限为: 年。
1、乙方应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三包”规定以及合同所附的“服务承诺”提供服务。
2、除前款规定外,乙方还应提供下列服务:
(1)货物的现场安装、调试和/或启动监督;
(2)就货物的安装、启动、运行及维护等对甲方人员进行免费培训。
3、若招标文件中不包含有关伴随服务或售后服务的承诺,双方作如下约定:
3.1 乙方应为甲方提供免费培训服务,并指派专人负责与甲方联系售后服务事宜。主要培训内容为货物的基本结构、性能、主要部件的构造及处理,日常使用操作、保养与管理、常见故障的排除、紧急情况的处理等,如甲方未使用过同类型货物,乙方还需就货物的功能对甲方人员进行相应的技术培训,培训地点主要在货物安装现场或由甲方安排。
3.2 所购货物按乙方投标承诺提供免费维护和质量保证,保修费用计入总价。
3.3 保修期内,乙方负责对其提供的货物整机进行维修和系统维护,不再收取任何费用,但不可抗力(如火灾、雷击等)造成的故障除外。
3.4 货物故障报修的响应时间按乙方投标承诺执行。
3.5 若货物故障在检修 8 工作小时后仍无法排除,乙方应在 48 小时内免费提供不低于故障货物规格型号档次的备用货物供甲方使用,直至故障货物修复。
3.6 所有货物保修服务方式均为乙方上门保修,即由乙方派员到货物使用现场维修,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3.7 保修期后的货物维护由双方协商再定。第十一条、违约责任:
1、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货物、拒付货物款的,由甲方向乙方偿付合同总价的 5%违约金。
2、甲方未按合同规定的期限向乙方支付货款的,每逾期 1 天甲方向乙方偿付欠款总额的 5‰滞纳金,但累计滞纳金总额不超过欠款总额的 5% 。
3、如乙方不能交付货物、完成安装调试的,甲方有权扣留全部履约保证金;同时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 5%的违约金。
4、乙方逾期交付的,每逾期 1 天,乙方向甲方偿付合同总额的 5‰的滞纳金。如乙方逾期交付达 10 天,甲方有权解除合同,解除合同的通知自到达乙方时生效。
5、乙方所交付的货物品种、型号、规格不符合合同规定的,甲方有权拒收。甲方拒收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货款总额 5%的违约金。甲方未拒收的,一经发现后将向有关部门反映,并责成乙方按照采购结果提供货物和服务,同时视情况给予不退还部分或全部履约保证金。
6、在乙方承诺的或国家规定的质量保证期内(取两者中最长的期限),如经乙方两次维修或更换,货物仍不能达到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甲方有权退货,乙方应退回全部货款,并按第 3 款处理,同时,乙方还须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损失。
7、乙方未按本合同第九条的规定向甲方交付履约保证金的,应按应交付履约保证金的 10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该违约金的支付不影响乙方应承担的其他违约责任。
8、乙方未按本合同的规定和“服务承诺”提供伴随服务/售后服务的,应按合同总价款的 5 %向甲方承担违约责任。
9、乙方在承担上述 4-7 款一项或多项违约责任后,仍应继续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甲方解除合同的除外)。甲方未能及时追究乙方的任何一项违约责任并不表明甲方放弃追究乙方该项或其他违约责任。
10、乙方投标属虚假承诺,或经权威部门监测提供的货物不能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或是由于乙方的过错造成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乙方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外,还应向甲方支付不少于合同总价 30%赔偿金。
第十二条、合同的变更和终止
1、除《政府采购法》第 50 条第二款规定的情形外,本合同一经签订,甲乙双方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终止合同。
2、除发生法律规定的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外,甲乙双方不得放弃或拒绝履行合同。乙方放弃或拒绝履行合同,保证金不予退还。
第十三条、合同的转让
乙方不得擅自部分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第十四条、争议的解决:
1、因货物的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的,应当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对货物质量进行鉴定。货物符合标准的,鉴定费由甲方承担;货物不符合质量标准的,鉴定费由乙方承担。
2、因履行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甲、乙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争议,则可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在仲裁期间,本合同应继续履行。第十五、诚实信用
乙方应诚实信用,严格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和投标承诺履行合同,不向甲方进行商业贿赂或者提供不正当利益。
第十六条、合同生效及其他:
1、本合同经甲方、乙方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
2、本合同一式伍份,甲方叁份,乙方贰份
3、本合同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现行法律进行解释。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代表签字: 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及附件
投 标 文 件
项 目 编号:项 目 名称:
投标供应商名称 :日 期 :
评分索引表
评分项目 | 在响应文件中的页码位置 |
投标响应文件主要目录及相关证明材料格式、附件 (包含但不限于以下材料)
一、 投标申请及声明 二、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三、 开 标 一 览 表 四、 资格证明文件
五、 分项报价表
六、 制造商出具的授权函格式七、 技术条款偏离表
八、 商务条款偏离表九、 供货一览表
十、 项目实施、集成、实施方案十一、 服务与承诺
十二、 投标需要的其他证明文件及材料(若有)十三、 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
附件一、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
附件二、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格式
附件三、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格式及证明材料
附件四、勘察现场确认函格式
目录一:投标申请及申明
投标申请及声明
致: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
根据贵方 号投标邀请,正式授权下述签字人 (姓名和职务)代表投标供应商 (投标供应商名称),提交投标文件正本壹份,副本肆份。
据此函,签字人兹宣布声明和承诺如下:
1、我们的资格条件完全符合政府采购法和本次招标要求,我们同意并向贵方提供了与投标有关的所有证据和资料。
2、按招标要求,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的投标总报价为(大写) 元人民币。其中,中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 元人民币。
3、我们已详细审核全部招标文件及其有效补充文件,我们放弃对招标文件任何误解的权利,无论招标结果如何,我们不对招标文件本身提出质疑。
4、我们同意从规定的开标日期起遵循本投标文件,并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期满之前均具有约束力。
5、如果在开标后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按照《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管理工作暂行办法》(宁财规[2018]10号)属第十三条第11款情形,作一般失信行为处理,纳入供应商诚信档案记录。
6、投标截止时间结束后参加投标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或在评标期间出现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情形的,我们酌情决定是否参加当场变更的竞争性谈判或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7、一旦我方中标,我方将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严格履行合同,并保证于承诺的时间完成货物的启动/集成、调试等服务,交付采购人验收、使用。
8、我方决不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决不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决不与采购人、其它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决不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和评委进行商业贿赂、决不在采购过程中与采购人进行协商谈判、决不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提供虚假情况,如有违反,无条件接受贵方及相关管理部门的处罚。
9、与本投标有关的正式联系方式为:地 址:
电 话:
传 真:开户银行:银行账号:
投标供应商授权代表姓名(签字):
投标供应商名称(章):
日 期: 年 月 日
目录二、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格式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江苏国豪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本授权书声明: 注册于 ( 投标供应商住址) 的
(投标供应商名称)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代表本公司授权在下面签字的 (投标供应商代表姓名、职务)为本公司的合法代理人,就贵方组织的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投标,以本公司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务。
本授权书于 年 月 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法定代表人签字:
被授权人签字:
日 期: 年 月 日
目录三、开标一览表格式
开标一览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序号 | 名称 | 报价 | 其中,小、微型企业报价(元) | 备注 |
1 | ||||
2 | ||||
3 | ||||
4 | ||||
投标总价:(人民币) | (小写): (大写): | |||
供应商是否属于小微型 企业 | 是 否 |
投标供应商名称: (盖章)
说明:1、《开标一览表》一式两份,一份装订在投标文件中,一份单独封装,并标明“开标一览表”字样,随投标文件一并递交,以便唱标时查找。
2、在“供应商是否属于小微型企业”栏后“是”或“否”上打“√”。
目录四、资格证明文件
资格性审查响应对照表及相关资料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序 号 | 资格性审查响应内容 | 是否响应 (填是或者否) | 投标文件中的 页码位置 |
1 | 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或自然人身份证复印 件; | ||
2 | 投标人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的会计报表(复印件, 加盖公章); | ||
3 | 投标人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 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 ||
4 | 投标人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 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 ||
5 | 投标人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复印件,加盖公 章); | ||
6 | 投标人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 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 ||
7 |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除法定代表人以外的授 权代表必须提供) | ||
8 | 本次采购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的特定 条件:(若有要求的话) | ||
9 | 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进行信用查 询无失信违法记录。(提供网站查询页截图) | ||
10 |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项目实施所必须 的许可资质证明材料)(若有) |
供应商名称: (盖章)说明:如果行数不够,请自行增加。
技术符合性审查响应对照表及相关资料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序 号 | 技术符合性审查响应内容 | 是否响应 (填是或者否) | 技术作证性资料在投 标文件中的页码位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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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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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
10 |
供应商名称: (盖章)
说明:1.技术符合性审查是针对采购人提出的技术参数加星项与实质性要求,做专门的应答,且须提供彩页、技术白皮书、检测报告等佐证性材料以支撑其响应情况。(未提供作证性材料视为无效响应)
2.若无技术加星项或实质性要求,该表格第一行写无后加盖公章。
3.如果行数不够,请自行增加。
江苏国豪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公开招标文件
目录五、分项报价表
投标供应商名称: 招标编号:
序号 | 原产地和制造商(或设计商名称) | 规格型号 | 是否属于中小型和微型企业 产品 | 数量 | 单位 | 单价 | 总价 | |
货物名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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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
4 | ||||||||
5 | ||||||||
6 | ||||||||
、、、 |
注:1. 如果按单价计算的结果与总价不一致,以单价为准修正总价。
2. 单价及总价均为货到项目现场价格,包括货物价格、安装调试价格、安装所有使用的辅材价格、技术培训及支持、进口环节税及内陆运保费等所有费用。
3. 在“是否属于中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栏内,填写“是”或“否”。
投标供应商名称: (盖章)
制造商出具的授权函
(如果投标供应商不是制造商,且本次招标要求制造商出具授权的话必须提供此件)
致: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江苏国豪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我们 (制造商名称) 是按 (国家名称)法律成立的一家制造商,主要营业地点设在 (生产商地址)。兹指派 (国家 名称)的法律正式成立的,主要营业地点设在 (贸易公司地址)的
(贸易公司名称)作为我方真正的和合法的代理人进行下列有效的活动:
( 1 )代表我方在办理贵方 号投标邀请要求提供的由我方制造的品牌 货物名称的有关事宜,并对我方具有约束力。
(2)作为制造商,我方保证以投标合作者来约束自己,并对该投标共同和分别承担招标文件中所规定的义务。
(3)我方兹授予 (贸易公司名称)全权办理和履行上述我方为完成上述各点所必须的事宜,具有替换或撤消的全权。兹确认 (贸易公司名称)或其正式授权代表依此合格地办理一切事宜。
我方于 年 月 日签署本文件, (贸易公司名称)于年 月 日接受此件,以此为证。
贸易公司名称 | 制造商名称 |
签字人职务和部门 | 签字人职务和部门 |
签字人姓名 | 签字人姓名 |
技术规格偏离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序号 | 招标文件条目号 | 招标要求规格 | 投标响应 | 偏离 |
投标供应商名称: (盖章)
目录八、商务条款偏离表格式
商务条款偏离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序号 | 招标文件条目号 | 招标文件要求的商务条款 | 投标响应 | 偏离 |
投标供应商名称: (盖章)
目录九、供货一览表
供货一览表
(含配件、备品、消耗材料)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序号 | 设备或产品名称 | 规格型号或版本号 | 技术参数 | 数量 | 到货日期 |
投标供应商名称: (盖章)
项目实施或集成方案
目录十一、服务与承诺
服务与承诺
目录十二、投标需要的其他证明文件及材料
投标需要的其他证明文件及材料(若有)
目录十三、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
中小企业声明函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 号)的规定,本公司为 (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即,本公司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规定的划分标准,本公司为 (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
2、本公司参加 单位的 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由本企业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 (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制造的货物。本条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日 期:
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江苏国豪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我单位 (供应商名称)郑重声明: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 (在下划线上如实填写:有或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说明: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五项所称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声明人:(公章)年 月 日
附件三、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格式及证明材料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格式
江苏国豪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我单位 (供应商名称)郑重声明:我公司具备履行本项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为履行本项采购合同我单位具备如下主要设备和主要专业技术能力:
主要设备有: 。( 若有 )
主要专业技术能力有: 。( 若有 )
声明人:(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其他证明材料及文件:(如果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话)
勘察现场确认函
采购单位(招标单位或用户学校)盖章:
项目编号 | |||
项目名称 | |||
勘察现场时间: | |||
勘察现场投标人情况记录 | |||
序 | 勘察企业名称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1. | |||
2. | |||
3. | |||
4. | |||
5. | |||
备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