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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530 证券简称:交大昂立 公告编号:临 2016-090
上海交大昂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资产管理计划合同并成立资管计划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xx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资产管理计划的名称:兴证资管-兴业银行定向资产管理计划
⚫ 资产管理计划的金额:
1、股票资产为: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股票 420 万股。
证券资产的初始委托价值应当以资产到账日当日的公允价值为准。
2、现金资产为:人民币 100 万元(大写:壹佰万元整),具体金额以《托管资金到账通知书》为准。
注:委托资产总额为人民币 5500 万元,不足部分由委托人、管理人及托管人签订相应补充协议后追加相应数量的标的股票。
⚫ 特别风险提示: 在本定向资产管理计划出现极端损失情况下,公司可能面临无法取得投资收益乃至投资本金受损的风险。
一、概述
为盘活公司持有的金融资产,增强这部分存量资产的附加收益。2016 年 11
月 18 日和 2016 年 12 月 22 日,上海交大昂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委托人”)、兴证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证资管”或“资产管理人”)及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以下简称“兴业银行”或“托管人”)签订《兴证资管-兴业银行定向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以下简称“资产管理计划合同”)和相关补充协议,公司(作为委托人)与兴证资管(作为资产管理人)及兴业银行(作为托管人)成立兴证资管-兴业银行定向资产管理计
划(以下简称“资管计划”)。
2016 年 12 月 22 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拟设立定向资产管理计划的议案》。同意设立定向资产管理计划,授权经营班子负责委托资产到账等具体事务。公司董事会将积极关注本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本次成立资产管理计划事项不属于关联交易和重大资产重组事项。本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资产管理计划合同内容
(一)资产管理计划的名称:兴证资管-兴业银行定向资产管理计划
(二)合同及合同生效:
三方确认,资管计划合同的生效必须自管理人确认委托资产全部到账后,向委托人和托管人发送《委托资产起始运作通知书》,委托人和托管人双方确认签收的下一个工作日(若非同日签收,以最后一方签收日的下一个工作日)开始生效。
(三)委托财产的种类、数额、管理期限: 1、委托人初始委托为股票资产与现金资产。
股票资产为: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股票 420 万股。
证券资产的初始委托价值应当以资产到账日当日的公允价值为准。
现金资产为:人民币 100 万元(大写:壹佰万元整),具体金额以《托管资金到账通知书》为准。
注:委托资产总额为人民币 5500 万元,不足部分由委托人、管理人及托管人签订相应补充协议后追加相应数量的标的股票。
2、委托管理期限为定期:【一年】,从资产委托起始日起算。本合同提前终止时委托期限提前届满。
3、委托资产期初余额以管理人出具的《委托资产起始运作通知书》载明为准。
(四)资产管理计划的投资目标:
在合同约定的投资范围内,为委托人谋求投资回报。
(五)资产管理计划的投资范围:
本项委托资产的投资范围包括现金、银行存款、股票(包括一级市场申购、二级市场买卖)、债券回购。
(六)资产管理计划的投资比例:
投资比例为资产总值的 0-100%。同时公司保留实时查询权,以随时监控该资管计划运行情况。
三、合作方的基本情况
(一)资产管理人:兴证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1、名称:兴证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128399842778A
3、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4、法定代表人:xxx
5、注册资本:伍亿圆整
6、成立日期:2014 年 06 月 09 日
7、住所: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现场指导部办公大楼一楼
8、经营范围:证券资产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9、股东信息: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持有其 100%股权
(二)资产托管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 1、名称: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832220719J
3、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分公司(上市)
4、证照编号:00000000201511040090
5、负责人:xxx
6、成立日期:1996 年 2 月 8 日
7、营业期限:永续经营
公司持有资产管理人的母公司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8670 万股,占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比例为 1.295%。上述合作方与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利益安排。上述机构与其他参与设立资管机构的投资人不存在一致行动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 5%以上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未参与资管计划份额认购。亦没有在资管计划中任职。
四、可能存在的风险
(一)市场风险
市场风险是指投资品种的价格因受经济因素、政治因素、投资心理和交易制度等各种因素影响而引起的波动,导致收益水平变化,产生风险。市场风险主要包括:1、政策风险;2、经济周期风险;3、利率风险;4、购买力风险;5、上市公司经营风险。
(二)管理风险
在定向资产管理计划运作过程中,管理人的知识、经验、判断、决策、技能等,会影响其对信息的获取和对经济形势、金融市场价格走势的判断,如管理人判断有误、获取信息不全、对投资工具使用不当等影响定向资产管理计划的收益水平。
(三)流动性风险
委托资产不能迅速转变为现金,或者转变成现金会对资产价格造成重大不利影响的风险。流动性风险按照其来源可以分为两类:1、市场整体流动性相对不足;2、证券市场中流动性不均匀,存在个股和个券流动性风险。
(四)信用风险
信用风险是指发行人是否能够实现发行时的承诺,按时足额还本付息的风险,或者交易对手未能按时履约的风险。主要包括有:
1、交易品种的信用风险;
2、交易对手的信用风险。
(五)本定向计划的特有风险
本资管计划主要通过网下申购的方式投资于首次公开发行新股,存在股票发行制度和监管政策调整对资管计划投资运作造成负面影响的风险;新股市场表现波动性较大,可能造成委托人的投资损失;由于委托人授权管理人在网下申购时以申购上限进行申请,存在获配金额超出资管计划可用财产的可能性,故本资管计划也存在需要委托人追加资金的风险。
如果委托人在通过本定向资管计划进行网下新股申购的同时,使用由其控制
的账户进行网上或网下的新股申购,从而导致本资管计划参与网下询价无效的,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委托人自行承担。
(六)其他风险
包括技术风险、操作风险及战争、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带来的风险。
(七)担任定向资产管理业务管理人的证券公司或担任定向资产托管业务托管人的资产托管机构,因停业、解散、撤销、破产,或者被有权机构撤销相关业务许可等原因不能履行职责,可能给委托人带来一定风险。
五、本次签订资产管理合同并成立资产管理计划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签订资产管理计划合同并成立资管计划有利于盘活上市公司金融资产,一定程度上增强上市公司的盈利能力,有益于全体股东的利益。
公司董事会将积极关注本次对外投资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关注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公告,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指定报刊和网站的正式公告为准,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本次投资对公司目前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暂无重大影响。
六、备查文件
1、上海交大昂立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上海交大昂立股份有限公司二〇一六年十二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