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行人: 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金额: 100 亿元 本期发行金额: 10 亿元 担保情况: 无担保 信用评级机构: 联合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 信用评级结果: 发行人主体信用等级 AAA、本期债券信用等级 AAA
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xxxxxxxxxxxxxxxx 0000 xxxxxxxx 00-00 x)
2021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
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三期)募集说明书摘要
发行人: | 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注册金额: | 100 亿元 |
x期发行金额: | 10 亿元 |
担保情况: | 无担保 |
信用评级机构: | 联合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 |
信用评级结果: | 发行人主体信用等级 AAA、本期债券信用等级 AAA |
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受托管理人: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xxxxxxxxxx 0000 xxxxxxxxxxxxxxx)
签署日期:2021 年 6 月
声明
x募集说明书摘要的目的仅为向投资者提供有关本次发行的简要情况,并不包括募集说明书全文的各部分内容。募集说明书全文同时刊载于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xxx.xxxx.xx)。投资者在做出认购决定前,应仔细阅读募集说明书全文,并以其作为投资决定的依据。
除非另有说明或要求,本募集说明书摘要所用简称和相关用语与募集说明书相同。
重大事项提示
请投资者关注以下重大事项,并仔细阅读募集说明书中“风险因素”等有关章节。
一、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14 日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1〕1276 号文同意向专业投资
者发行面值不超过人民币 100 亿元公司债券的注册。经联合资信综合评定,本期债券评级为 AAA;公司主体长期信用评级为 AAA。截至 2020 年末,公司股东权益合计为 185.27 亿元,其中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合计为 180.76 亿元,合并口径资产负债率为 65.33%,母公司口径资产负债率为 65.92%(资产合计、负债合计均扣除代理买卖证券款和代理承销证券款);本期债券上市前,本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为 10.27 亿元(2018 年度、2019 年度和 2020
年度实现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5.86 亿元、9.92 亿元和 15.02 亿元的平
均值),预计不少于本期债券一年利息的 1.5 倍。
二、公司债券属于利率敏感型投资品种。受国家宏观经济运行状况、货币政策、国际环境变化等因素的影响,市场利率存在波动的可能性。由于本次公司债券采用固定利率且期限较长,债券的投资价值在其存续期内可能随着市场利率的波动而发生变动,从而使本期债券投资者持有的债券价值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
三、公司的经营业绩情况与证券市场表现具有很强的相关性,而证券市场受到宏观经济环境、市场发展程度、投资者行为等诸多因素的综合影响,呈现一定的周期性与波动性,从而导致证券公司的经营业绩可能在短期内出现大幅波动。
四、流动性风险是指本公司虽有清偿能力,但无法及时获得充足资金或无法以合理成本及时获得充足资金以应对资产增长或支付到期债务的风险。净资本管理风险是指在中国证监会对证券公司实施以净资本和流动性为核心的风险控制指标管理的情况下,若本公司财务状况无法满足净资本等风险指标的监管要求,将对公司的业务开展和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五、证券行业是受到严格监管的行业,业务经营受到监管政策及其他法律、法规和政策的严格规制。目前,我国的资本市场和证券行业正处于发展的重要阶
段,并已逐步建立了全方位、多层次的证券行业监督管理体系。
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稳步发展以及改革开放的不断推进,证券行业的法制环境将不断完善,监管体制也将持续变革。监管政策及法律法规的逐步完善将从长远上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但也将对公司所处的经营环境和竞争格局产生影响,给公司的业务开展、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带来不确定性。若公司未能尽快适应法律、法规和监管政策的变化,可能导致公司的经营成本增加、盈利能力下降、业务拓展受限。此外,若相关的税收制度、经营许可制度、外汇制度、利率政策、收费标准等发生变化,可能会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和证券行业发展产生影响,进而对公司各项业务的开展产生影响,给公司经营业绩带来一定的不确定性。
六、本期债券为无担保债券。尽管发行时,公司已根据实际情况安排了偿债保障措施来控制和保障本期债券按时还本付息,但是在本期债券存续期内,可能由于不可控的市场、政策、法律法规变化等因素导致目前拟定的偿债保障措施不完全或无法履行,进而对本期债券持有人的利益产生不利影响。
七、经联合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综合评定,本公司的主体信用等级为 AAA,本期发行债券的信用等级为 AAA,说明本期债券发行主体偿还债务的能力极强,基本不受不利经济环境的影响,违约风险极低。在信用评级报告有效期
(信用评级报告出具之日起一年)内,联合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将持续关注发行人经营管理状况、外部经营环境及等情况。考虑到信用评级机构对公司和本期债券的评级是一个动态评估的过程,如果未来信用评级机构调低对公司主体或者本期债券的信用评级,本期债券的市场价格将可能随之发生波动从而给持有本期债券的投资者造成损失。
八、根据监管部门和联合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对跟踪评级的有关要求,联合资信将在本次(期)债券存续期内,在每年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年报公告后的两个月内,且不晚于每一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六个月内进行一次定期跟踪评级,并在本次(期)债券存续期内根据有关情况进行不定期跟踪评级。
联合资信对本次(期)债券的跟踪评级报告将在本公司网站和交易所网站公告,且在交易所网站公告的时间不晚于在本公司网站、其他交易场所、媒体或者
其他场合公开披露的时间;同时,跟踪评级报告将报送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监管部门等。
九、债券发行后拟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由于本期债券具体交易流通的审批事宜需要在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方能进行,公司无法保证本期债券能够按照预期上市交易,也无法保证本期债券能够在二级市场有活跃的交易,可能会出现公司债券在二级市场交易不活跃甚至无法持续成交的情况,投资者可能会面临债券流动性风险。
十、遵照《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募集说明书的约定,为维护债券持有人享有的法定权利和募集说明书约定的权利,公司已制定《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债券持有人认购、交易或其他合法方式取得本次公司债券,即视作同意公司制定的《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债券持有人会议依据《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约定程序审议通过的生效决议对本期债券全体持有人均有同等约束力。债券受托管理人依据债券持有人会议生效决议行事的结果由全体持有人承担。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者《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另有约定的,从其规定或约定。《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相关约定如与募集说明书的相关约定存在不一致或冲突的,以募集说明书的约定为准;如与《债券受托管理协议》或其他约定存在不一致或冲突的,除相关内容已于募集说明书中明确约定并披露以外,均以《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约定为准。
十一、为明确约定发行人、债券持有人及债券受托管理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及违约责任,公司聘任了国信证券担任本次公司债券的债券受托管理人,并订立了《债券受托管理协议》,投资者通过认购、交易或者其他合法方式取得本期债券视作同意公司制定的《债券受托管理协议》。
十二、投资者认购或持有本次公司债券视作同意《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及债券募集说明书中其他有关发行人、债券持有人、债券受托管理人等主体权利义务的相关约定。债券持有人会议按照《管理办法》的规定及会议规则的程序要求所形成的决议对全体债券持有人具有约束力。
十三、发行人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为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公司简称:长城证券,公司代码:000000.XX。截至募集说明书签署之日,长城证券股票处
于正常流通状态。发行人亦不存在业绩下滑或重大违法违规影响发行及上市条件的情况。
十四、根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债券市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期债券仅面向专业投资者发行,普通投资者不得参与发行认购。本期债券上市后将被实施投资者适当性管理,仅限专业投资者参与交易,普通投资者认购或买入的交易行为无效。
十五、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公司将尽快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出关于上市交易的申请。本期债券符合在深圳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系统和综合协议交易平台同时交易(以下简称“双边挂牌”)的上市条件。但本期债券上市前,公司财务状况、经营业绩、现金流和信用评级等情况可能出现重大变化,公司无法保证本期债券双边挂牌的上市申请能够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若届时本期债券无法进行双边挂牌上市,投资者有权选择将本期债券回售予本公司。因公司经营与收益等情况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和流动性风险,由债券投资者自行承担,本期债券不能在除深圳证券交易所以外的其他交易场所上市。
十六、发行人的主体信用等级和本期债券信用等级皆为 AAA 级,符合进行质押式回购交易的基本条件,具体折算率等事宜将按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执行。
十七、报告期内,发行人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41.84 亿元、
-26.90 亿元和-47.66 亿元。2018 年,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为净流出,主要系买入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净增加额大幅提高所致。2019 年及 2020 年,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为净流出,主要系融出资金净增加额增加所致。报告期内,发行人扣除融出资金后的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55.60 亿元、14.50 亿元和 22.28 亿元。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持续净流出,主要系近年来随市场行情变化,公司代理买卖证券款的波动及融资融券业务增长,使得对应的流出资金增加所致,不会对公司经营情况和偿债能力产生不利影响。
十八、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9 日披露 2021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截至 2021
年 3 月 31 日,公司股东权益合计为 188.48 亿元,其中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合
计为 183.91 亿元,合并口径资产负债率为 68.76%,母公司口径资产负债率为 69.28%(资产合计、负债合计均扣除代理买卖证券款和代理承销证券款);2021年 1-3 月,公司合并口径营业收入 14.17 亿元,净利润 3.11 亿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3.04 亿元,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2.23 亿元,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0.76 亿元,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8.34 亿元,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16.87 亿元。2021 年第一季度,公司业务稳定、财务状况正常,报表项目无异常变化。具体情况见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xxxx://xxx.xxxx.xx)及巨潮资讯网(xxxx://xxx.xxxxxx.xxx.xx)。募集说明书中披露的财务数据在有效期内,发行人在本次发行前的财务指标符合相关规定,本期债券符合《证券法》规定的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发行条件,符合在深圳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系统和综合协议交易平台同时挂牌(以下简称“双边挂牌”)的上市条件。
十九、本公司于 2021 年 5 月 31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副总裁的议案》,同意聘任xxx先生为公司副总裁,任期自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目 录
九、发行人最近三年违法、违规及受处罚的情况以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 63
十三、发行人信息披露事务及投资者关系管理的相关制度安排 81
第五节 募集资金运用 105
一、募集资金用途及运用计划 105
二、募集资金运用对本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105
三、本次债券募集资金及专项账户管理安排 105
第六节 备查文件 107
一、备查文件 107
二、查阅时间 107
三、查阅地点 107
第一节 发行概况
一、本期债券的发行授权及注册情况
公司于 2019 年 12 月 4 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五十六次会议,并于 2019 年
12 月 27 日召开了 2019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发行债务融资工具一般性授权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杠杆率、风险控制指标、流动性监管指标以及各类债务融资工具的风险限额等符合监管机构规定的前提下,择机发行债务融资工具。同时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由董事会转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办理发行债务融资工具相关具体事宜。在上述转授权下,发行人于 2021 年 3 月 11 日经 2021
年第 3 次总裁办公会决定,同意公开发行不超过 100 亿元的公司债券。
2021 年 4 月 14 日,公司本次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不超过人民币 100 亿元
(含 100 亿元)的公司债券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注册(证监许可〔2021〕1276 号)。本次债券已于 2021 年 5 月 25 日完成首期发行,发行金
额 20 亿元,本期债券为本次债券的第二期发行。二、本期债券的基本情况和主要条款 1、发行主体: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本期债券名称: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三期),债券简称“21 长城 04”。
3、本期债券发行规模:本次债券的发行总规模不超过 100 亿元(含 100 亿元),采用分期发行方式。本期债券为本次债券的第二期发行,发行规模为不超过人民币 10 亿元(含 10 亿元)。
4、发行方式:本期债券发行采取网下发行的方式面向专业投资者询价、根据簿记建档情况进行配售的发行方式。配售规则及网下配售原则与发行公告一致。
5、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本期债券发行票面金额为人民币 100 元,按面值平价发行。
6、发行对象:本期债券发行对象为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开立 A 股证券账户的专业投资者,不向公司股东优先配售。
7、债券期限:本期债券期限为 3 年。
8、债券利率及确定方式:本期债券为固定利率债券。本期债券票面利率由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或由董事会转授权的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发行时市场情况及专业投资者报价情况确定。
9、债券形式:实名制记账式公司债券。投资者认购的本期债券在债券登记机构开立的托管账户托管记载。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债券持有人可按照有关主管机构的规定进行债券的转让、质押等操作。
10、还本付息方式和支付金额:本期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每年付息一次,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一起支付。本期债券于每年的付息日向投资者支付的利息金额为投资者截至付息债权登记日收市时所持有的本期债券票面总额与对应的票面利率的乘积,于兑付日向投资者支付的本息金额为投资者截至兑付债权登记日收市时所持有的本期债券最后一期利息及所持有的债券票面总额的本金。
11、付息、兑付方式:本期债券本息支付将按照本期债券登记机构的有关规定统计债券持有人名单,本息支付方式及其他具体安排按照债券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办理。
12、起息日:本期债券的起息日为 2021 年 6 月 23 日。
13、付息债权登记日:按照深交所和债券登记托管机构的相关规定办理。在利息登记日当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本期债券持有人,均有权就所持本期债券获得该利息登记日所在计息期间的利息。
14、计息期限:本期债券计息期限自 2021 年 6 月 23 日至 2024 年 6 月 22 日。
15、付息日:本期债券付息日为 2022 年至 2024 年每年的 6 月 23 日。如遇法
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顺延期间兑付款项不另计利息。
16、到期日:本期债券的到期日为 2024 年 6 月 23 日。
17、兑付债权登记日:本期债券的兑付债权登记日将按照深交所和登记托管机构的相关规定执行。
18、兑付日:本期债券兑付日为 2024 年 6 月 23 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
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顺延期间兑付款项不另计利息。
19、信用级别及资信评级机构:经联合资信综合评定,发行人的主体信用等级为 AAA,本期债券的信用等级为 AAA,评级展望为稳定。联合资信将在本期债券有效存续期间对发行人进行定期跟踪评级以及不定期跟踪评级。
20、担保情况:本期债券无担保。
21、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2、受托管理人: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3、承销方式:本期债券由主承销商以余额包销方式承销。
24、募集资金专户:本公司将根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等相关规定,指定专项账户,用于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的接收、存储、划转。
25、募集资金用途:本期债券募集资金净额用于补充公司营运资金。
26、质押式回购:发行人主体信用等级为 AAA,本期债券的信用等级为 AAA,本期债券符合进行质押式回购交易的基本条件,具体折算率等事宜按证券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执行。
27、拟上市交易场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28、公司债券上市或转让安排:本期发行结束后,发行人将尽快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出关于本期债券上市交易的申请,具体上市时间将另行公告。
29、税务提示:根据国家有关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投资者投资本期债券所应缴纳的税款由投资者承担。
三、本期债券发行及上市安排
(一)本期债券发行时间安排
发行公告刊登的日期:2021 年 6 月 17 日。
发行首日:2021 年 6 月 21 日。
发行期限:2021 年 6 月 21 日至 2021 年 6 月 23 日。
(二)本期债券上市安排
x期债券发行结束后,公司将尽快向深交所提出关于本期债券上市交易的申请。具体上市时间将另行公告。
四、本期债券发行的有关机构
(一)发行人: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xx
住所:xxxxxxxxxxxxxxxx 0000 xxxxxxxx 00-00 x联系人:xxx
联系电话:0000-00000000传真:0755-83516244
(二)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受托管理人: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xxx
住所: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 1012 号国信证券大厦十六层至二十六层联系人:xx、xxx、xx、xxx、xxx、xxx、xx
联系电话:0000-00000000传真:0755-82133436
(三)律师事务所: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
负责人:xxx
xx:xxxxxxxxxx 0 xxxxxx 0 x联系人:xx、xx
联系电话:000-00000000传真:010-58137788
(四)会计师事务所: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负责人:xxx
xx:xxxxxxxxx 0 xxxxxxx 0000 x联系人:李阔朋
联系电话:000-00000000传真:010-82800107
(五)会计师事务所: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负责人:xxx
住所:xxxxxxx 000 x 00 x联系人:xxx
xx电话:000-00000000传真:021-63350003
(六)资信评级机构:联合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xxx
住所:xxxxxxxxxxxx 0 xx 0 xx 00 x联系人:xxx、xx
联系电话:000-00000000-0000传真:010-85679228
(七)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开户银行:招商银行深圳分行营业部户名: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账号:010900076610185
经办人员:古雅路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2016 号招商银行深圳分行大厦 13 楼联系电话:00000000000
传真:0755-88023807
(八)申请上市的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总经理:沙雁
住所:xxxxxxxxxx 0000 x电话:0000-00000000
传真:0755-82083275
(九)公司债券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负责人:xx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莲花街道深南大道 2012 号深圳证券交易所广场 25 楼电话:0000-00000000
传真:0755-25988122
五、认购人承诺
购买本期债券的投资者(包括本期债券的初始购买人、二级市场的购买人和以
其他方式合法取得本期债券的人,下同)被视为作出以下承诺:
(一)接受募集说明书对本期债券项下权利义务的所有规定并受其约束;
(二)本期债券持有人认购、购买或以其他合法方式取得本期债券,均视作同意公司与债券受托管理人签署的《债券受托管理协议》项下的相关规定,并受之约束;
(三)本期债券持有人认购、购买或以其他合法方式取得本期债券均视作同意并接受发行人与债券受托管理人共同制定的《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并受之约束;债券持有人会议按照《管理办法》的规定及《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程序要求所形成的决议对全体债券持有人具有约束力;
(四)发行人依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发生合法变更,在经有关主管部门批准后并依法就该等变更进行信息披露时,投资者同意并接受该等变更;
(五)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发行人将申请本期债券在深交所上市交易,并由主承销商代为办理相关手续,投资者同意并接受这种安排。
六、发行人与本次发行的有关机构、人员的利害关系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本期债券所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大信为发行人出具
2018 年度审计报告,同时为发行人控股股东华能资本及发行人实际控制人华能集团
出具 2018 年度审计报告;本期债券所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德勤为发行人出具 2019年度、2020 年度审计报告,同时为发行人控股股东华能资本出具 2019 年度、2020年度审计报告。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国信证券持有发行人 A 股股票总计 121,900 股。
除上述情况外,发行人与本期债券发行有关的中介机构及其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高级管理人员及经办人员之间不存在直接或间接的股权关系或其他重大利害关系。
第二节 发行人及本期债券的资信状况
一、本期债券信用评级情况
根据联合资信出具的《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三期)信用评级报告》,本公司的主体信用等级为 AAA,本期债券的信用等级为 AAA。
二、公司债券信用评级报告主要事项
(一)信用评级结论及标识所代表的涵义
x公司的主体信用等级为 AAA,本期发行债券的信用等级为 AAA,说明本期债券发行主体偿还债务的能力极强,基本不受不利经济环境的影响,违约风险极低。
(二)评级报告的主要内容
1、优势
股东背景很强,能够对公司形成有力的支持。公司作为国内综合性上市证券公司,股东背景很强。作为华能集团下属金融类核心子公司之一,公司能够在资本补充、业务协同方面获得股东的有力支持。
公司业务资质较为齐全,各项主要业务处于行业中上游水平。公司业务纸质较为齐全,拥有证券、期货、直接投资、基金等各类证券业务资格;公司综合实力较强,各项主要业务处于行业中上游水平。
盈利能力不断增强,资产质量较高。近三年,公司营业收入和净利润均持续增长,2020 年营业收入和净利润增幅均高于行业平均水平,盈利能力较强。目前公司资产质量较高,资本充足性较好。
2、关注
公司业务周期性很强,易受宏观经济和市场波动影响。公司所处证券行业易受国内市场波动及政策等因素影响,决定未来公司收入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公司债务结构偏短期,需持续关注其流动性风险。近三年,公司短期债务占比虽持续下降,但占比仍较高,未来存在一定程度集中偿付压力,需关注其流动性风险。
(三)跟踪评级的有关安排
根据监管部门和联合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对跟踪评级的有关要求,联合资信将在本次(期)债券存续期内,在每年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年报公告后的两个月内,且不晚于每一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六个月内进行一次定期跟踪评级,并在本次
(期)债券存续期内根据有关情况进行不定期跟踪评级。
联合资信对本次(期)债券的跟踪评级报告将在本公司网站和交易所网站公告,且在交易所网站公告的时间不晚于在本公司网站、其他交易场所、媒体或者其他场合公开披露的时间;同时,跟踪评级报告将报送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监管部门等。
三、发行人资信情况
(一)发行人获得主要贷款银行的授信情况
公司资信状况良好,与国有大行及主要股份制银行保持着长期合作伙伴关系。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共获得银行授信额度人民币 448 亿元,已使用额度
为 93 亿元,未使用额度为 355 亿元。
(二)报告期内与主要客户业务往来的违约情况
公司在与主要客户发生业务往来时,报告期内没有发生过重大违约的情况。
(三)公司自 2018 年至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发行的债券、其他债务融资工具以及偿还情况
债券简称 | 证券代码 | 债券类型 | 发行期 限(年) | 票面利 率(%) | 起息日 | 发行规模 (亿元) | 还本付息情况 |
18 长城优 | 000000.XX | ABS | 1 | 3.99 | 2018-11-29 | 9.50 | 已兑付 |
18 长城次 | 000000.XX | ABS | 1 | - | 2018-11-29 | 0.50 | 已兑付 |
19 长城 01 | 000000.XX | 公司债 | 3 | 3.67 | 2019-01-21 | 10.00 | 按时付息 |
债券简称 | 证券代码 | 债券类型 | 发行期 限(年) | 票面利 率(%) | 起息日 | 发行规模 (亿元) | 还本付息情况 |
19 长证 01 | 000000.XX | 公司债 | 3 | 4.20 | 2019-03-19 | 10.00 | 按时付息 |
19 长城证券 CP001 | 071900055.IB | 短期融资券 | 0.24 | 2.75 | 2019-06-24 | 10.00 | 已兑付 |
19 长城 03 | 000000.XX | 公司债 | 3 | 3.69 | 2019-07-16 | 20.00 | 按时付息 |
19 长城证券 CP002 | 071900097.IB | 短期融资券 | 0.25 | 2.82 | 2019-09-10 | 10.00 | 已兑付 |
19 长城证券 CP003 | 071900119.IB | 短期融资券 | 0.25 | 3.02 | 2019-10-16 | 10.00 | 已兑付 |
19 长城 05 | 000000.XX | 公司债 | 2 | 3.40 | 2019-10-21 | 10.00 | 按时付息 |
19 长城证券 CP004 | 071900154.IB | 短期融资券 | 0.25 | 3.12 | 2019-11-22 | 10.00 | 已兑付 |
20 长城证券 CP001 | 072000014.IB | 短期融资券 | 0.24 | 2.82 | 2020-01-13 | 10.00 | 已兑付 |
20 长城证券 CP002 | 072000029.IB | 短期融资券 | 0.24 | 2.63 | 2020-02-17 | 10.00 | 已兑付 |
20 长城 01 | 000000.XX | 公司债 | 3 | 3.09 | 2020-02-20 | 10.00 | 按时付息 |
20 长城 C1 | 000000.XX | 次级债 | 5 | 4.00 | 2020-03-12 | 10.00 | 按时付息 |
20 长城证券 CP003 | 072000074.IB | 短期融资券 | 0.25 | 2.20 | 2020-03-19 | 15.00 | 已兑付 |
20 长城 C2 | 000000.XX | 次级债 | 3 | 3.37 | 2020-05-22 | 10.00 | 按时付息 |
20 长城证券 CP004 | 072000133.IB | 短期融资券 | 0.25 | 1.65 | 2020-05-27 | 15.00 | 已兑付 |
20 长城证券 CP005 | 072000152.IB | 短期融资券 | 0.25 | 2.34 | 2020-06-11 | 10.00 | 已兑付 |
20 长城 02 | 000000.XX | 公司债 | 2 | 2.97 | 2020-07-31 | 10.00 | 未到付息日 |
20 长城 03 | 000000.XX | 公司债 | 2 | 3.25 | 2020-07-31 | 10.00 | 未到付息日 |
20 长城 C3 | 000000.XX | 次级债 | 3 | 4.04 | 2020-08-21 | 10.00 | 未到付息日 |
20 长城 04 | 000000.XX | 公司债 | 1.5 | 3.37 | 2020-08-28 | 10.00 | 未到付息日 |
20 长城证券 CP006 | 072000233.IB | 短期融资券 | 0.25 | 2.70 | 2020-09-21 | 10.00 | 已兑付 |
20 长城 05 | 000000.XX | 公司债 | 3 | 3.84 | 2020-09-25 | 10.00 | 未到付息日 |
20 长城 06 | 000000.XX | 公司债 | 1.5 | 3.47 | 2020-10-22 | 10.00 | 未到付息日 |
20 长城 07 | 000000.XX | 公司债 | 2 | 3.58 | 2020-10-22 | 10.00 | 未到付息日 |
20 长城证券 CP007 | 072000256.IB | 短期融资券 | 0.25 | 3.07 | 2020-10-22 | 10.00 | 已兑付 |
20 长城证券 CP008 | 072000286.IB | 短期融资券 | 0.25 | 3.02 | 2020-12-10 | 10.00 | 已兑付 |
21 长城证券 CP001 | 072100009.IB | 短期融资券 | 0.24 | 2.50 | 2021-01-11 | 10.00 | 已兑付 |
21 长城 01 | 000000.XX | 公司债 | 3 | 3.57 | 2021-01-20 | 10.00 | 未到付息日 |
债券简称 | 证券代码 | 债券类型 | 发行期 限(年) | 票面利 率(%) | 起息日 | 发行规模 (亿元) | 还本付息情况 |
21 长城证 券 CP002 | 072100031.IB | 短期融资券 | 0.25 | 3.04 | 2021-02-08 | 10.00 | 已兑付 |
21 长城证 券 CP003 | 072100046.IB | 短期融资券 | 0.25 | 2.70 | 2021-03-12 | 10.00 | 已兑付 |
21 长城 C1 | 000000.XX | 次级债 | 3.00 | 4.25 | 2021-03-22 | 10.00 | 未到付息日 |
21 长城证 券 CP004 | 072100054.IB | 短期融资券 | 0.25 | 2.60 | 2021-04-08 | 10.00 | 未到期 |
21 长城证 券 CP005 | 072100076.IB | 短期融资券 | 0.25 | 2.50 | 2021-05-18 | 10.00 | 未到期 |
21 长城 02 | 000000.XX | 公司债 | 3 | 3.39 | 2021-05-25 | 14.00 | 未到付息日 |
21 长城 03 | 000000.XX | 公司债 | 2 | 3.20 | 2021-05-25 | 6.00 | 未到付息日 |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说明书中约定用途使用募集资金,以上公司债券、债务融资工具及资产证券化产品均按时还本付息,不存在延迟支付利息或本金的情况。
(四)最近三年主要财务指标(合并报表)
报告期内,公司的主要财务指标如下(合并报表):
项目 | 2020 年末/度 | 2019 年末/度 | 2018 年末/度 |
流动比率(倍) | 2.85 | 2.67 | 2.51 |
速动比率(倍) | 2.85 | 2.67 | 2.51 |
资产负债率(%) | 65.33 | 60.95 | 56.52 |
EBITDA 利息倍数 | 3.76 | 2.42 | 1.81 |
到期贷款偿还率(%) | 100.00 | 100.00 | 100.00 |
利息偿付率(%) | 100.00 | 100.00 | 100.00 |
注:上述财务指标计算公式如下:
(1)流动比率=(货币资金+结算备付金+拆出资金+交易性金融资产+买入返售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应收利息-代理买卖证券款-代理承销债券款-信用交易代理买卖证券款+应收款项+其他应收款+融出资金+存出保证金+债权投资+其他债权投资+其他权益工具投资)/(短期借款+应付职工薪酬+应交税费+应付利息+应付款项+预收账款+应付利润+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应付短期融资款+拆入资金+金融负债+衍生负债+1 年到期长期负债+其他应付款)(因公司采用新金融工具会计准则,本公式适用于 2019 年、2020 年);
流动比率=(货币资金+结算备付金+拆出资金+融出资金+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买入返售金融资产+应收款项+应收利息+存出保证金+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代理买卖证券款-代理承销证券款)/(短期借款+应付短期融资券+拆入资金+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应付职工薪酬+应交税费+应付利息+应付款项)(本公式适用于 2018 年)
(2)速动比率=(货币资金+结算备付金+拆出资金+交易性金融资产+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衍生金融资产+应收利息-代理买卖证券款-代理承销债券款-信用交易代理买卖证券款+应收款项+其他应收款+融出资金+存出保证金+债权投资+其他债权投资+其他权益工具投资)/(短期借款+应付职工薪酬+应交税费+应付利息+应付款项+预收账款+应付利润+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应付短期融资款+拆入资金+金融负债+衍生负债+1 年到期长期负债+其他应付款)(因公司采用新金融工具会计准则,本公式适用于 2019 年、2020 年);
速动比率=(货币资金+结算备付金+拆出资金+融出资金+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买入返售金融资产+应收款项+应收利息+存出保证金+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代理买卖证券款-代理承销证券款-存货)/(短期借款+应付短期融资券+拆入资金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应付职工薪酬+应交税费+应付利息+应付款项)(本公式适用于 2018 年)
(3)资产负债率=(负债总计-代理买卖证券款-代理承销证券款)/(资产总计-代理买卖证券款-代理承销证券款)
(4)EBITDA 利息倍数=EBITDA/(利息支出-客户资金利息支出)
(5)到期贷款偿还率=实际贷款偿还率/应偿还贷款额
(6)利息偿付率=实际支付利息/应付利息
第三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英文名称:CHINA GREAT WALL SECURITIES CO., LTD.
3、股票代码:000000.XX
4、股票简称:长城证券
5、注册资本:3,103,405,351 元
6、实收资本:3,103,405,351 元
7、法定代表人:xx
8、成立日期:1996 年 5 月 2 日
9、股份公司成立日期:2015 年 4 月 17 日
10、注册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金田路 2026 号能源大厦南塔楼
10-19 层
11、办公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金田路 2026 号能源大厦南塔楼
10-19 层
12、邮编:518033
13、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xxx
00、信息披露事务联络人:xxx
15、联系方式:0755-83462784
16、所属行业:资本市场服务业
17、经营范围:证券经纪;证券投资咨询;与证券交易、证券投资活动有关的财务顾问;证券承销与保荐;证券自营;证券资产管理;融资融券;证券投资基金代销;为期货公司提供中间介绍业务;代销金融产品;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业务。
18、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192431912U
19、市场主体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二、公司历史沿革情况
(一)1996 年 5 月长城有限成立:注册资本 15,700 万
公司由长城有限整体变更设立。长城有限发起人为海南汇通国际信托投资公司等 11 个法人。1995 年 11 月 24 日,长城有限经中国人民银行《关于成立长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的批复》(银复[1995]417 号)同意,在原深圳长城证券部和海南汇通国际信托投资公司所属证券机构合并的基础上组建而成。1996 年 3 月 25 日,深圳市执信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长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验资报告书》(深执信验字 [1996]008 号),经审验,截至 1995 年 12 月 31 日,长城有限已收到全体股东缴纳
的注册资本 15,700 万元。1996 年 5 月 2 日长城有限领取了营业执照。长城有限设立后,经过多次股权变更。
(二)2015 年 4 月,整体变更设立股份公司
2014 年 10 月 31 日,长城有限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整体变更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议案》。同日,天职国际出具编号为“天职业字[2014]第 11961 号”《长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审计报告》。
2014 年 11 月 15 日,长城有限召开 2014 年股东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并作出决议,同意以长城有限全体股东共同作为发起人,将长城有限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同日,长城有限全体股东签署《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协议》,约定以 2014 年 6
月 30 日经审计的长城有限净资产 6,507,701,452.66 元按照 1:0.3176 的比例折合为股
份公司股份,共计折合股份数为 2,067,000,000 股,每股面值 1 元。
2014 年 11 月 24 日,xxx(北京)出具《长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拟整体变更
为股份有限公司评估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书》(xx森评报字[2014]第 0347 号)。2014
年 12 月 24 日,该资产评估结果已经国务院国资委备案确认。
2015 年 2 月 4 日,国务院国资委以《关于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筹)国有股权管理有关问题的批复》(国资产权[2015]67 号)原则同意公司整体变更设立股份公司的国有股权管理方案。
2015 年 3 月 17 日,中国证监会深圳监管局出具《深圳证监局关于核准长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变更公司章程重要条款的批复》(深证局许可字[2015]32 号),核准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后适用的公司章程的重要条款。
2015 年 3 月 31 日,长城有限全体股东作为发起人共同召开发行人创立大会。
同日,天职国际对公司截至 2015 年 3 月 31 日注册资本实收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验资报告》(天职业字[2015]5034 号)。
2015 年 4 月 17 日,本公司在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领取了《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015 年 5 月 27 日,中国证监会深圳监管局出具《深圳证监局关于接收长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变更公司形式备案文件的回执》(深证局机构字[2015]44 号)。
(三)2015 年 11 月,股权变更:股本由 206,700 万元增加至 279,306.4815 万
元
2015 年 4 月 28 日,长城证券召开 2014 年度股东大会,通过《关于公司增资扩
股的议案》,同意以 2014 年 9 月 30 日为评估基准日,发行价格以 6.5 元/股和评估价孰高原则确定(评估价以国务院国资委备案价格为准)。
2015 年 5 月 21 日,中天华出具《华能资本服务有限公司拟对长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增资所涉及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中天华资评报字[2015]第 1046 号),长城证券在评估基准日 2014 年 9 月 30 日的股东全部权益账面值为
680,380.98 万元,评估后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为 1,300,203.24 万元。2015 年 7 月 30
日,该资产评估结果已经国务院国资委备案确认。
2015 年 9 月 9 日,国务院国资委作出《关于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有股权管
理有关问题的批复》(国资产权[2015]888 号),同意公司该次增资扩股方案。
2015 年 11 月 12 日,大信出具编号为《验资报告》(大信验字[2015]第 11-00021
号),经审验,截至 2015 年 10 月 27 日,发行人已收到认购该次新增股份的股东
缴纳的认购资金合计 4,722,134,407.90 元,其中股本 726,064,815.00 元,资本公积
3,993,356,482.50 元,营业外收入 2,713,110.40 元。增资完成后,发行人累计的注册
资本为 2,793,064,815.00 元。
2015 年 11 月 30 日,公司完成本次股权变更工商登记手续。
2015 年 12 月 28 日,中国证监会深圳监管局出具《深圳证监局关于接收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增加注册资本且股权结构未发生重大调整备案文件的回执》(深证局机构字[2015]97 号)。
(四)2018 年 10 月,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股本由 279,306.4815 万元增加至
310,340.5351 万元
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8]808 号”文核准,公司于 2018 年 10 月 16 日公开
发行了 310,340,536 股人民币普通股(A 股),并于 2018 年 10 月 26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股票简称“长城证券”,股票代码“002939”。发行上市后,公司总股本为 3,103,405,351 股。
三、发行人最近三年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况
公司最近三年不存在重大资产重组的情况。
四、发行人股东情况
(一)发行人前十名股东情况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发行人前十名股东情况如下:
序号 | 股东名称 | 持股数量(股) | 持股比例(%) |
1 | 华能资本 | 1,439,224,420 | 46.38 |
2 | 深圳能源 | 393,972,330 | 12.69 |
3 | 深圳新江南 | 383,437,823 | 12.36 |
序号 | 股东名称 | 持股数量(股) | 持股比例(%) |
4 | 中核财务 | 73,500,000 | 2.37 |
5 | 湄洲湾控股 | 39,792,304 | 1.28 |
6 | 宝新能源 | 36,170,000 | 1.17 |
7 | 恒利通 | 19,276,515 | 0.62 |
8 | 建设银行 | 18,930,649 | 0.61 |
9 |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 17,880,581 | 0.58 |
10 | xx投资 | 17,790,974 | 0.57 |
(二)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基本情况
1、控股股东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华能资本持有本公司股份 143,922.4420 万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 46.38%,为本公司控股股东,其基本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华能资本服务有限公司注册资本:980,000 万元
法定代表人:叶才
成立日期:2003 年 12 月 30 日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南大街 2 号及丙 4 幢 10-12 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南大街丙 2 号天银大厦 C 段西区 10 层
经营范围:投资及投资管理;资产管理;资产受托管理;投资及管理咨询服务。华能资本是华能集团的控股子公司,是金融资产投资管理的专业机构和金融服
务平台,主要职责是制定金融产业发展规划、统一管理金融资产和股权、合理配置金融资源、协调金融企业间业务合作、为实体经济提供多元化金融服务。
华能资本 2020 年度经审计合并报表主要财务数据如下表所示:
项 目 | 2020 年 12 月 31 日/2020 年度 |
总资产(万元) | 17,806,210.17 |
负债(万元) | 11,519,219.44 |
净资产(万元) | 6,286,990.73 |
营业收入(万元) | 1,845,667.55 |
净利润(万元) | 723,639.05 |
2、实际控制人
公司实际控制人为华能集团,华能集团系经国务院批准成立的国有重要骨干企业,是国家授权投资的机构和国家控股公司的试点。华能集团的基本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注册资金:3,490,000 万元
实收资金:3,490,000 万元法定代表人:xxx
成立时间:1989 年 3 月 31 日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甲 23 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6 号
经营范围:组织电力(煤电、气电、水电、风电、太阳能发电、核电、生物质能发电等)、热、冷、汽的开发、投资、建设、生产、经营、输送和销售;组织煤炭、煤层气、页岩气、水资源的开发、投资、经营、输送和销售;信息、交通运输、节能环保、配售电、煤化工和综合智慧能源等相关产业、产品的开发、投资和销售;电力及相关产业技术的科研开发、技术咨询服务、技术转让、工程建设、运行、维护、工程监理以及业务范围内设备的成套、配套、监造、运行、检修和销售;国内外物流贸易、招投标代理、对外工程承包;业务范围内相关的资产管理、物业管理;业务范围内的境内外投资业务。(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华能集团 2020 年度经审计合并报表主要财务数据如下表所示:
项目 | 2020 年 12 月 31 日/2020 年度 |
总资产(万元) | 118,751,931.46 |
负债(万元) | 82,666,744.53 |
净资产(万元) | 36,085,186.93 |
营业收入(万元) | 31,419,331.50 |
净利润(万元) | 1,469,179.67 |
3、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持有发行人股份情况
截至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所持的发行人股份不存在被质押或争议的情况。
五、发行人组织结构和重要权益投资情况
(一)发行人治理结构及最近三年运行情况
截至募集说明书签署日,根据《公司法》、《证券法》、《证券公司治理准则》、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公司建立了由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公司管理层组成的公司治理结构,形成了权力机构、执行机构、监督机构和管理层之间权责明确、运作规范、相互协调、相互制衡的机制。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公司制定了《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明确了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的地位、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进一步为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的规范化运行提供了制度保证。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召集、召开股东大会,股东大会运作规范透明,决议合法有效。同时,公司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披露信息,保障全体股东的知情权并公平获得信息。
公司董事会的董事人数和人员构成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独立董事的比例符合规定;董事会下设了风险控制与合规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考核与提名委员会、战略与发展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董事会会议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章
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公司监事会向股东大会负责,按照法律、法规及
《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职责,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产生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管理层严格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董事会的授权合规经营。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具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董事会决策程序和议事规则规范、透明,管理层执行董事会决议严谨、有序,监事会对公司财务以及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合法合规性的监督机制健全、有效。
1、股东大会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法行使以下职权:
(1)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2)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
(3)审议批准董事会报告;
(4)审议批准监事会报告;
(5)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6)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7)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8)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9)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
(10)修改公司章程;
(11)对公司聘用、解聘会计师事务所作出决议;
(12)审议批准公司章程第五十三条规定的担保事项;
(13)审议公司或公司的控股子公司与关联人拟发生的交易(公司提供担保、受赠现金资产、单纯减免公司义务的债务除外)金额在人民币 3,000 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 5%以上的关联交易;
(14)审议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
(扣除客户的交易结算资金后)30%的事项;
(15)审议公司在一年内对外投资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扣除客户的交易结算资金后)30%的事项;
(16)审议批准变更募集资金用途事项;
(17)审议股权激励计划;
(18)决定因公司章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
(19)审议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公司章程规定应当由股东大会决定的其他事项。
2、董事会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董事会是本公司的常设决策机构,对股东大会负责,依法行使以下职权:
(1)召集股东大会,并向股东大会报告工作;
(2)执行股东大会的决议;
(3)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4)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决算方案;
(5)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6)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发行债券或其他证券及上市方案;
(7)拟定公司重大收购、收购本公司股票或者合并、分立、解散及变更公司
形式的方案;
(8)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决定公司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对外担保事项、关联交易等事项;
(9)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10)聘任或者解聘公司总裁、合规负责人、董事会秘书;根据总裁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裁、财务负责人等高级管理人员,并决定其报酬事项和奖惩事项;
(11)制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12)制订公司章程的修改方案;
(13)管理公司信息披露事项;
(14)向股东大会提请聘请或更换为公司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
(15)听取公司总裁的工作汇报并检查总裁的工作;审议公司按照监管要求定期提交的合规报告;
(16)制订公司董事薪酬的数额和发放方式的方案;
(17)决定公司因公司章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三)项、第(五)项、第(六)项规定的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
(18)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公司章程规定,以及股东大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3、监事会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监事会依法行使以下职权:
(1)对董事会编制的公司定期报告进行审核并提出书面审核意见;
(2)检查公司财务;
(3)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和履行合规管理职责的情况
进行监督,对发生重大合规风险负有主要责任或领导责任或者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本章程或者股东大会决议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
(4)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予以纠正;
(5)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在董事会不履行《公司法》规定的召集和主持股东大会职责时召集和主持股东大会;
(6)向股东大会提出提案;
(7)依照《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一条的规定,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诉讼;
(8)发现公司经营情况异常,可以进行调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专业机构协助其工作,费用由公司承担;
(9)制订公司监事薪酬的数额和发放方式的方案;
(10)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4、报告期内的运行情况
根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之规定,公司于 2015 年 3 月 31日在广东省深圳市召开创立大会,本次会议由长城有限董事会召集,xxxxx主持。共有 23 家发起人股东派代表或授权其他股东单位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出席会议的发起人股东代表所代表的表决权股份总数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100%。各位发起人股东代表确认本次会议的各项内容以及召集、召开的方式、程序均符合《公司法》的有关规定。
公司自设立以来,历次股东大会的召集、提案、出席、议事、表决、决议及会议记录均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要求规范运作,出席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具有合法的资格;股东大会不存在对会议通知未列明的事项进行审议的情形;属于关联交易事项的,关联股东回避表决;出席会议的股东代表均已在会议决议上签名。公司股东大会对公司董事(独立董事)、监事的选举、公司财务预算、利润分
配、募集资金投向等重大事宜均作出有效决议,不存在董事会、管理层违反《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等要求行使职权的行为。
本公司于 2015 年由长城有限整体变更设立,并于 2015 年 3 月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
公司自设立以来,历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提案、出席、议事、表决、决议及会议记录均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要求规范运作,历次会议均有二分之一以上的董事出席;各项决议均经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通过;属于关联交易事项的,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出席会议的董事均已在会议决议上签名。公司董事会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选聘、公司重大经营决策、公司主要管理制度的制定等重大事宜均作出有效决议,不存在董事会、管理层违反《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等要求行使职权的行为。
公司于 2015 年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并于 2015 年 3 月召开了第一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
公司自设立以来,历次监事会会议的召集、提案、出席、议事、表决、决议及会议记录均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要求规范运作,各项决议均经全体监事的过半数通过;出席会议的监事均已在会议决议上签名。公司监事会对公司财务状况、风险管理及控制、董事会运作情况、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等重大事宜实施有效监督。
(二)发行人组织机构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发行人内部组织结构图如下:
(三)内部管理制度
1、会计核算
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建立健全了会计控制系统,建立和完善了财务管理制度。公司财务部门按照相互制约、相互监督原则设置岗位,财务核算体系健全。
2、业务管理
公司按照业务条线建立和完善了各项业务管理制度,对具体业务开展过程中的报告、授权、批准、执行、记录等事项均进行了明确规定,合理保证各项业务的有效开展和风险防范。
3、风险管理
公司制订了完善的风险管理的规章制度体系,由上至下覆盖各类风险类型、各项业务,为日常风险管理工作提供明确的依据。主要的规章制度包括:《风险管理制度》、《市场风险管理办法》、《信用风险管理办法》、《操作风险管理办法》、
《流动性风险管理办法》、《合规管理办法》、《净资本管理办法》、《压力测试管理办法》、《重大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并针对各部门、各业务分别制定了相应的风险管理办法,主要包括:《固定收益自营业务风险管理办法》、《自营权益投资风险管理办法》、《资产管理业务风险管理办法》、《经纪业务风险管理办法》、
《股票收益互换交易业务风险管理办法》、《场外期权交易业务风险管理办法》、
《代销金融产品业务风险管理办法》、《控股子公司风险管理办法》等。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及《证券公司治理准则》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公司制定了《授权管理办法》,规定了授权的原则、范围、方式与程序、有效期限、调整、终止、授权管理工作的机构和职责等,基本覆盖经营管理的各个部分,通过明晰的授权管理来保障公司日常经营的规范运作。
4、内部授权体系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证券公司治理准则》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公司制定了《授权管理办法》,规定了授权的原则、范围、方式与程序、有效期限、调整、终止、授权管理工作的机构和职责等。公司法定代表人在法定经营管理范围内依据《公司章程》规定的权限对公司总裁及公司其他具备高级管理人员资格的人员和所分管部门负责人进行授权,总裁依据《公司章程》所规定的权限及法定代表人授权权限对公司副总裁及其他具备高级管理人员资格的人员和所分管部门负责人进行授权,副总裁根据总裁授权权限对所分管部门的负责人进行转授权。被授权人员应在被授予的权限范围内开展业务活动,禁止越
权。公司授权工作由董事会办公室、总裁办公室和法律合规部负责管理,审计监察部等部门对公司授权执行情况进行检查与监督。
报告期内公司授权机制未发生变化,公司法定代表人、总裁、副总裁及其他具备高级管理人员资格的人员、各职能管理部门、业务部门及分支机构未发生超越授权开展业务活动的情形。
5、人力资源管理
为提升公司人力资源精细化、专业化管理水平,建立市场化的人力资源管理机制,主要从薪酬管理、人才开发、机构管理、人才培养、员工关系管理等五个方面建设公司人力资源管理体系。
(四)发行人对其他企业的重要权益投资情况 1、发行人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情况截至 2020 年末,公司共有三家控股子公司。
单位:万元,%
序号 | 公司名称 | 持股比例 | 注册资本 |
1 | 深圳市长城证券投资有限公司 | 100.00 | 100,000.00 |
2 | 深圳市长城长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100.00 | 60,000.00 |
3 | 宝城期货有限责任公司 | 80.00 | 60,000.00 |
具体情况如下:
(1)深圳市长城证券投资有限公司
类别 | 基本情况 |
名称 | 深圳市长城证券投资有限公司 |
法定代表人 | xxx |
成立时间 | 2014 年 11 月 24 日 |
注册资本 | 100,000.00 万元 |
注册地 | 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 1 号A 栋 201 室(入驻深圳市前海商务秘书有限公司) |
股东构成及控制情况 | 公司 100%持股 |
经营范围 | 股权投资;金融产品投资和其他另类投资业务。 |
最近一年的财务数据 |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总资产 58,921.92 万元,净资产 56,203.72 万元,2020 年度营业收入 5,430.20 万元,净利润 1,009.80 万元;上述财务数据已经审计。 |
(2)深圳市长城长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类别 | 基本情况 |
名称 | 深圳市长城长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法定代表人 | xxx |
成立时间 | 2012 年 6 月 20 日 |
注册资本 | 60,000.00 万元 |
注册地 | 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6008 号深圳特区报业大厦 31 层 F |
股东构成及控制情况 | 公司 100%持股 |
经营范围 | 设立私募基金,筹集并管理募集资金进行对外投资;使用自有资金投资于本公司或下设机构设立的私募基金;为客户提供私募基金相关的财务顾问服务。 |
最近一年的财务数据 |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总资产 63,397.77 万元,净资产 62,770.44 万元,2020 年度营业收入 1,526.82 万元,净利润 448.99 万元;上述财务数据已经审计。 |
(3)宝城期货有限责任公司
类别 | 基本情况 |
名称 | 宝城期货有限责任公司 |
法定代表人 | 母润昌 |
成立时间 | 1993 年 3 月 27 日 |
注册资本 | 60,000.00 万元 |
注册地 | 杭州市求是路 8 号公元大厦南裙 1-101、1-201、1-301、1-501 室,北楼 302 室 |
股东构成及控制情况 | 公司持股 80%,华能资本持股 20% |
经营范围 | 商品期货经纪、金融期货经纪、期货投资咨询、资产管理业务。 |
最近一年的财务数据 |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总资产 556,935.32 万元,净资产 111,034.72 万元, 2020 年度营业收入 300,337.07 万元,净利润 7,740.12 万元;上述财务数据已 |
经审计。 |
2、报告期内发行人主要合营及联营企业情况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持有 2 家重要参股公司。
单位:万元;%
序号 | 公司名称 | 持股比例 | 注册资本 |
1 | 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47.059 | 15,000.00 |
2 |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49.00 | 13,000.00 |
具体情况如下:
(1)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类别 | 基本情况 |
名称 | 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法定代表人 | xx |
成立时间 | 2001 年 12 月 27 日 |
注册资本 | 15,000.00 万元 |
注册地 | 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 6009 号新世界商务中心 4101-4104 |
股东构成及控制情况 | 公司持股 47.059%,其他三家股东各持股 17.647% |
经营范围 | 以中国证监会核发的《基金管理公司法人许可证》所核定的经营范围为准。 |
最近一年的财务数据 |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总资产 195,958.04 万元,净资产 154,701.06 万元, 2020 年度净利润 15,867.07 万元;上述财务数据已经审计。 |
(2)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类别 | 基本情况 |
名称 |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法定代表人 | xx |
成立时间 | 2003 年 6 月 12 日 |
注册资本 | 13,000.00 万元 |
注册地 | 深圳市福田区中心四路 1 号嘉里建设广场第一座 21 层 |
股东构成及 | 公司持股 49%,其他三家股东持股 51% |
控制情况 | |
经营范围 | 从事基金管理、发起设立基金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准许和批准的其他业务。 |
最近一年的财务数据 |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总资产 330,708.77 万元,净资产 225,470.34 万元, 2020 年度净利润 82,153.88 万元;上述财务数据已经审计。 |
六、公司现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名单及持有发行人股权和债券情况
截至募集说明书签署之日,本公司董事会共有 12 名董事,其中独立董事 4 名。
董事由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每届任期 3 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独立董事的
连任时间不得超过 6 年。本公司董事均具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具体情况如下表:
序号 | 姓名 | 性别 | 职务 | 提名人 | 任职期限 |
1 | xx | x | xx长 | 华能资本 | 2020 年 10 月至今 |
2 | xxx | x | 副董事长 | 深圳能源 | 2020 年 10 月至今 |
3 | xxx | 女 | 董事 | 华能资本 | 2020 年 6 月至今 |
4 | xxx | 女 | 董事 | 华能资本 | 2019 年 4 月至今 |
5 | xxx | 男 | 董事 | 华能资本 | 2015 年 6 月至今 |
6 | xxx | x | 董事 | 深圳能源 | 2020 年 10 月至今 |
7 | xx | 女 | 董事 | 深圳新江南 | 2020 年 10 月至今 |
8 | xx | 女 | 董事 | 深圳新江南 | 2015 年 3 月至今 |
9 | xxx | 男 | 独立董事 | 华能资本 | 2016 年 6 月至今 |
10 | 王化成 | 男 | 独立董事 | 华能资本 | 2016 年 7 月至今 |
11 | xx | x | 独立董事 | 华能资本 | 2015 年 8 月至今 |
12 | xxx | x | 独立董事 | 华能资本 | 2016 年 10 月至今 |
截至募集说明书签署之日,本公司监事会共有 5 名监事,其中职工监事 2 名。本公司监事均具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具体情况如下表:
序号 | 姓名 | 性别 | 职务 | 提名人 | 任职期限 |
1 | 米爱东 | 女 | 监事会主席 | 华能资本 | 2015 年 3 月至今 |
2 | xxx | 女 | 监事 | 深圳能源 | 2020 年 10 月至今 |
3 | xxx | x | 监事 | 深圳新江南 | 2015 年 7 月至今 |
4 | xxx | 女 | 职工监事 | 职工代表大会 | 2020 年 10 月至今 |
5 | xxx | 男 | 职工监事 | 职工代表大会 | 2020 年 10 月至今 |
x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均具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具体情况如下表:
序号 | 姓名 | 性别 | 职务 | 任职期限 |
1 | xx | x | 总裁 | 2019 年 4 月至今 |
财务负责人 | 2020 年 10 月至今 | |||
2 | xx | 女 | 副总裁 | 2016 年 9 月至今 |
3 | xx鸿 | 女 | 副总裁 | 2017 年 7 月至今 |
4 | 曾贽 | 男 | 副总裁 | 2019 年 6 月至今 |
5 | xx | x | 副总裁 | 2019 年 8 月至今 |
6 | xxx | x | 副总裁 | 2021 年 5 月至今 |
7 | xxx | x | 董事会秘书 | 2015 年 3 月至今 |
8 | xxx | x | 合规总监 | 2020 年 10 月至今 |
首席风险官 | 2020 年 10 月至今 |
截至募集说明书签署之日,发行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未持有发行人股份或债券。
(二)发行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简历
截至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简历情况如下:
1、董事会成员
xx先生,1970 年 12 月出生,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高级工程师,中共党员。1992 年 6 月至 1993 年 11 月,任北京动力经济学院教务处干部;1993
年 11 月至 2001 年 9 月,历任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教育培训部干部、主任科员;2001
年 9 月至 2002 年 12 月,任中国华能集团公司市场营销部主管;2002 年 12 月至 2006
年 3 月,历任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营销部高级工程师、营销一处副处长、综
合处副处长(主持工作);2006 年 3 月至 2011 年 11 月,历任华能资本总经理工作
部副经理、副经理(主持工作)、经理;2008 年 11 月至 2012 年 4 月,任长城有限
董事;2011 年 11 月至 2014 年 8 月,历任华能财务党组成员、纪检组长,党组成员、
副总经理;2014 年 8 月至 2019 年 7 月,历任华能碳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党组成员、副总经理,党组书记、总经理,党委书记、总经理,党委副书记、总经理(其间: 2016 年 12 月至 2019 年 1 月,挂职四川省科技厅任党组成员、副厅长(正厅级);
2017 年 9 月至 2018 年 12 月,任四川发展(控股)有限责任公司、四川省旅游投资
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外部董事);2019 年 7 月至 2020 年 6 月,任华能能源交通产业控股有限公司总经理、党委委员、副书记;2020 年 6 月至今,任华能资本党委委员、公司党委书记;2020 年 11 月至今,任上海证券交易所理事会政策咨询委员会委员; 2020 年 12 月至今,任长城投资董事长;2020 年 10 月至今,任公司董事长。
xxxxx,1971 年 1 月出生,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工程师,中共党员。1995 年 6 月至 2008 年 6 月,就职于深圳能源,历任办公室业务主办、
证券部业务副主任、业务主任、副部长、证券事务代表;2008 年 3 月至 2020 年 6月,历任深圳能源董事长秘书、董事会办公室高级经理、代职主任、主任、总经理、证券事务代表;2020 年 6 月至今,任深圳能源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董事会办公室总经理;2015 年 6 月 2020 年 10 月,任公司监事;2020 年 10 月至今,任公司副董事长。
xxx女士,1975 年 11 月出生,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高级会计师,经济学硕士,中共党员。1997 年 8 月至 2001 年 7 月,历任民福房地产开发有限公
司总经理办公室职员、财务部出纳、会计、会计主管;2001 年 9 月至 2004 年 6 月,
就读于中国人民大学财政金融学院;2004 年 6 月至 2019 年 7 月,历任华能资本研究发展部业务主管、主管、部门副经理(主持工作)、部门经理;2019 年 7 月至 2021 年 2 月,任华能资本研究发展部主任;2020 年 7 月至今,任华能资本副总经理、党委委员。2020 年 6 月至今,任公司董事。
xxx女士,1976 年 12 月出生,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高级经济师,中共党员。1999 年 8 月至 2002 年 6 月,任中国建筑文化中心文化事业部干
部;2002 年 7 月至 2004 年 5 月,就读于澳大利亚南昆士兰大学;2004 年 6 月至 2009
年 7 月,任华能资本研究发展部业务主管(其间:2007 年 6 月至 2009 年 6 月,任
长城有限投资银行事业部执行董事);2009 年 7 月至 2017 年 12 月,历任华能资本研究发展部主管、投资管理部副经理、股权管理部副经理、股权管理部副经理(主
持工作);2017 年 12 月至 2019 年 7 月,任华能资本股权管理部经理;2019 年 7月至今,任华能资本股权管理部主任;2020 年 9 月至今,任华能资本总经理助理。 2019 年 4 月至今,任公司董事。
xxx先生,1975 年 11 月出生,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高级会计师,中共党员。2000 年 7 月至 2002 年 6 月,就职于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公司;
2002 年 6 月至 2004 年 5 月,就职于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北京分公司;2004 年 5 月
至 2016 年 9 月,历任华能资本计划财务部主管、经理助理、副经理、副经理(主
持工作);2016 年 10 月至 2019 年 7 月,任华能资本计划财务部经理;2017 年 11
月至 2018 年 6 月,任华能资本监事;2019 年 7 月至今,任华能资本计划财务部主任;2020 年 12 月至今,任华能资本副总会计师。2015 年 6 月至今,任公司董事。
xxxxx,1962 年 6 月出生,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高级会计师,中共党员。1982 年 8 月至 1984 年 6 月,xxx县茶市镇人民政府会计;1984
年 6 月至 1988 年 6 月,任xxxxxxxxxxxxxxx;0000 年 6 月至 1989
年 9 月,任湖南省望城县监察局监察员兼会计;1989 年 9 月至 1992 年 7 月,就读
于中南财经大学;1992 年 7 月至 1995 年 12 月,任xxxxxxxxxxxxxx;
0000 年 12 月至 1998 年 9 月,任深圳市中深国际技术经济合作股份有限公司计财部
副经理;1998 年 12 月至 2003 年 8 月,任深圳市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审计部主任审计
师;2003 年 8 月至 2015 年 4 月,任深圳南山热电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2015 年
4 月至 2017 年 8 月,任深圳能源财务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17 年 8 月至今,任深圳能源财务部总经理。2020 年 10 月至今,任公司董事。
xx女士,1968 年 2 月出生,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高级会计师、注册会计师、注册资产评估师,中共党员。1990 年 7 月至 1996 年 10 月,历任xx
xxxx(xxxx)xxxxx、xxxx;0000 年 10 月至 2004 年 6 月,历任安徽省经贸委财政金融处科员、副主任科员、主任科员,办公室财务科科长,机关服务中心副主任,办公室副主任,行财处副处长;2004 年 6 月至 2007 年 5 月,任
安徽省国资委产权管理局副局长;2007 年 5 月至 2011 年 4 月,历任安徽省能源集
团有限公司总会计师,副总经理、总会计师;2011 年 3 月至 2015 年 8 月,任中国
海运集团总公司总会计师、党组成员;2015 年 9 月至 2019 年 2 月,历任招商局金
融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党委副书记,总经理兼首席运营官(COO)、党委副书记;
2018 年 6 月至 2019 年 2 月,任招商局金融事业群/平台执行委员会副主任(常务);
2019 年 2 月至今,任招商局金融事业群/平台执行委员会副主任(常务)、党委副书记。2020 年 10 月至今,任公司董事。
xx女士,1972 年 10 月xx,xxx,xxxxxxxx,xx,xxx,xx党员。1996 年 3 月至 2001 年 1 月,就职于中国南山开发集团有限公司金融投
资部;2001 年 1 月至 2002 年 1 月,就职于深圳经济特区证券公司资产管理部;2002
年 5 月至 2016 年 4 月,就职于招商局金融集团有限公司,历任友联资产管理公司执行董事,招商局金融集团有限公司综合管理部副经理、审计稽核部经理、中国业务部经理、总经理助理;2016 年 4 月至 2019 年 2 月,任招商局金融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18 年 6 月至今,任招商局金融事业群/平台执行委员会执行委员(常务)。2011 年 6 月至 2015 年 3 月,任长城有限董事;2015 年 3 月至今,任公司董事。
xxxxx,1949 年 9 月出生,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中共党员。
1988 年 7 月至 1993 年 5 月,任中共中央党校经济学教授、校委秘书、研究室主任;
1993 年 5 月至 1999 年 3 月,历任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现名)常务副总裁、总
裁、副董事长;1999 年 3 月至 2000 年 3 月,任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2000
年 3 月至 2005 年 5 月,历任中国证券业协会第 2 届协会副理事长、秘书长,第 3
届协会常务副会长,第 4 届协会常务副会长、基金业专业委员会主任;2005 年 5 月
至 2011 年 3 月,任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2011 年至 2018 年底,任香山财富论坛副理事长;2013 年至 2018 年底,任中国金融技术研究院执行院长;2000 年至今,任中国人民大学经济学院兼职教授、博士生导师,特华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博士后导师;2013 年 9 月至今,任北京香山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2016 年 6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王化成先生,1963 年 1 月出生,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中国人民大学教授,中共党员。1988 年 7 月至 1990 年 6 月,任中国人民大学会计系助教;
1990 年 6 月至 1993 年 5 月,任中国人民大学会计系讲师;1993 年 6 月至 1998 年 6
月,任中国人民大学会计系副教授;1998 年 7 月至 2001 年 5 月,任中国人民大学
会计系教授;2001 年 6 月至今,任中国人民大学商学院教授。2016 年 7 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xx先生,0000 x 0 xxx,xxxxx,xx,xx注册会计师、香港注册会计师。1997 年 9 月至 2005 年 1 月,先后就职于安达信会计师事务所、普xxx会计师事务所;2005 年 1 月至 2008 年 12 月,任 XXXX.XXX INC.(搜狐)财务部高级财务总监;2009 年 1 月至 2014 年 3 月,任 XXXXXXXX.XXX LIMITED(搜狐畅游)首席财务官;2014 年 7 月至今,任狐狸金服(北京)信息技术咨询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2015 年 8 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xxxxx,1969 年 6 月出生,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1991 年 8
月至 1992 年 9 月,任齐鲁制药厂干部;1992 年 10 月至 1994 年 5 月,任济南市涉
外律师事务所律师;1994 年 6 月至 1999 年 5 月,任惠州市中天律师事务所合伙人;
1999 年 6 月至 2001 年 5 月,任广东金地律师事务所律师;2001 年 6 月至 2003 年 3
月,任广东海埠律师事务所律师;2003 年 4 月至 2007 年 9 月,任广东君言律师事
务所合伙人;2007 年 10 月至 2013 年 12 月,任北京市竞天公诚(深圳)律师事务所合伙人;2014 年 1 月至今,任北京市天元(深圳)律师事务所合伙人。2016 年 10 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2、监事会成员
x爱东女士,1968 年 5 月xx,xxx,xxxxxxxx,xx,xxxxx,xx党员。1991 年 8 月至 2000 年 12 月,就职于华能财务,先后任职于信贷一
部、证券外汇部、国际业务部、信贷部、计划资金部;2000 年 12 月至 2007 年 1 月,
历任华能财务总经理工作部副经理、综合计划部经理;2007 年 1 月至 2011 年 11 月,
任华能资本人力资源部经理;2011 年 11 月至 2014 年 10 月,任华能资本总经理助理兼人力资源部经理;2014 年 10 月至今,任华能资本总经理助理。2008 年 11 月至 2014 年 12 月,任长城有限董事;2014 年 12 月至 2015 年 3 月,任长城有限监事;
2017 年 1 月至 2020 年 4 月,任公司纪委书记;2015 年 3 月至今,任公司监事会主席。
xxx女士,1982 年 10 月xx,xxx,xxxxxxxx,xx,xx注
册内审师,中共党员。2005 年 7 月至 2008 年 4 月,任深圳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监审部职员;2008 年 4 月至 2018 年 4 月,任深圳能源审计风控部专员、高级专员;
2018 年 4 月至 2019 年 4 月,任深圳能源纪检监察室副主任;2019 年 4 月至今,任深圳能源审计风控部副总经理。2020 年 10 月至今,任公司监事。
xxxxx,1970 年 9 月xx,xxx,xxxxxxxx,xx,xxx,xx党员。1993 年 7 月至 2003 年 10 月,先后任职于深圳市南油(集团)有限公司
人力资源部、总经理办公室、计划发展部和租赁部;2003 年 10 月至 2006 年 10 月,
任深圳市平方汽车园区有限公司行政人事部经理、董事会秘书;2006 年 10 月至 2010
年 5 月,任招商局集团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高级经理;2010 年 5 月至 2014 年 11 月,
任招商局金融集团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总经理;2014 年 11 月至 2016 年 11 月,任
招商局金融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兼人力资源部总经理;2016 年 11 月至 2017 年
11 月,任招商局金融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2017 年 11 月至 2019 年 2 月,任招商局金融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18 年 6 月至今,任招商局金融事业群/平台执行委员会执行委员(常务)。2015 年 7 月至今,任公司监事。
xxx女士,1975 年 8 月出生,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注册会计师(CPA)、英国特许公认会计师(ACCA),中共党员。2003 年 5 月加入公司,曾任长城有限风险管理部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2015 年 3 月至 2015 年 7 月,任
公司风险管理部副总经理;2015 年 7 月至 2016 年 3 月,任公司风控合规管理部总
经理;2016 年 3 月至 2018 年 8 月,任公司风控合规管理部总经理兼风险管理部总
经理;2018 年 8 月至 2019 年 3 月,任公司风险管理部总经理;2019 年 3 月至 2021
年 3 月,任公司总裁助理兼风险管理部总经理;2021 年 3 月至今,任公司总裁助理兼人力资源部总经理;2020 年 10 月至今,任公司职工监事。
xxx先生,1971 年 8 月出生,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中共党员。
1998 年 9 月加入公司,曾任长城有限财务部主任会计师、审计监察部总经理、国际
业务发展(xx)xxxxxx;0000 年 3 月至 2017 年 3 月,任公司国际业务发
展(香港)办公室总经理;2017 年 3 月至 2019 年 10 月,任公司人力资源部总经理
兼党委办公室主任;2019 年 10 月至 2021 年 3 月,任公司人力资源部总经理兼党委办公室主任、党建工作部主任;2021 年 3 月至今,任公司党委办公室主任、党建工
作部主任;2020 年 10 月至今,任公司职工监事。
3、高级管理人员
xx先生,1968 年 12 月xx,xxx,xxxxxxxx,xx,xx党员。
1992 年 7 月至 1993 年 5 月,任北京xxx人民检察院办公室秘书;1993 年 5 月至
1995 年 8 月,任海南汇通国际信托投资公司证券总部办公室主任;1995 年 8 月至
2010 年 7 月,历任长城有限人事部副总经理、人事监察部总经理、青岛营业部(筹)总经理、新开发筹备小组成员、广州营业部筹备组组长、广州营业部总经理、深圳营业一部总经理、营销管理总部总经理兼深圳一部总经理、营销总监、营销管理总部总经理;2010 年 7 月至 2015 年 3 月,任长城有限副总裁;2015 年 3 月至 2019
年 4 月,任公司副总裁;2018 年 12 月至 2019 年 4 月,任公司副总裁(代行总裁职责);2019 年 3 月至今,任公司党委副书记;2019 年 4 月至今,任公司总裁;2020年 10 月至今,任公司财务负责人。
xx女士,1968 年 11 月xx,xxx,xxxxxxxx,xx,xx党员。 1991 年 7 月至 2014 年 5 月,就职于华能财务,历任管理部负责人、营业部副经理、信贷部副经理、客户服务部副经理、客户服务部经理、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等职务;2014 年 6 月至 2016 年 5 月,任华能天成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16 年
9 月至今,任公司副总裁。
xx鸿女士,1969 年 5 月出生,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1992 年 6
月至 1993 年 9 月,任海南省信托投资公司农业信贷部经理助理;1994 年 4 月至 1997
年 10 月,任中海(海南)海盛船务股份有限公司职员;1997 年 10 月至 2012 年 4
月,任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银行总部执行董事;2012 年 4 月至 2015 年 3 月,历任长城有限投资银行事业部质量控制部总经理、资本市场部总经理;2015 年 4 月至 2015 年 7 月,任公司投行业务总监;2015 年 7 月至 2020 年 10 月,任公司合规
总监;2016 年 12 月 至 2020 年 10 月,任公司首席风险官;2017 年 7 月至今,任公司副总裁。
xx先生,1975 年 3 月xx,xxx,xxxxxxxx,xx,xx党员。
1997 年 7 月至 1998 年 8 月,就职于深圳市汇凯进出口有限公司五金矿产部;1998
年 8 月至 1999 年 2 月,就职于深圳市华新股份有限公司五金矿产部;1999 年 3 月
至 2015 年 3 月,历任长城有限债券业务部总经理助理、固定收益部总经理助理(主
持工作)、固定收益部总经理、固定收益总监等职务;2015 年 3 月至 2015 年 7 月,
任公司固定收益总监兼固定收益部总经理;2015 年 7 月至 2019 年 6 月,任公司总
裁助理兼固定收益部总经理;2019 年 6 月至 2019 年 9 月,任公司副总裁兼固定收益部总经理;2020 年 1 月至今,任上海证券交易所理事会债券发展委员会委员;2019年 9 月至今,任公司副总裁。
xx先生,1974 年 4 月xx,xxx,xxxxxxxx,xx,xx党员。 1997 年 6 月至 2015 年 3 月,历任长城有限深圳东园路证券营业部员工、经纪业务管理总部员工、郑州健康路证券营业部(筹)筹建组组长、南宁民族大道证券营业部总经理、创新产品开发部副总经理(主持工作)、营销管理总部副总经理、广州天河北营业部总经理、广东分公司(筹)负责人、广东分公司总经理等职务;2015年 3 月至 2018 年 12 月,任公司广东分公司总经理;2018 年 12 月至 2019 年 8 月,任公司经纪业务总部总经理兼广东分公司总经理;2019 年 8 月至今,任公司副总裁。
xxxxx,1964 年 6 月出生,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中共党员。
1987 年 9 月至 2003 年 4 月,任职于中国华能技术开发公司,历任项目经营部经理、
成都公司总经理、上海公司总经理等职务;2003 年 4 月至 2004 年 8 月,任职于华
能综合产业公司,历任企管部经理、监察审计部经理;2004 年 8 月至 2005 年 12 月,
任上海华能实业公司总经理;2005 年 12 月至 2011 年 10 月,任职于华能综合产业
公司,历任政工部经理、监察审计部经理等职务;2011 年 10 月至 2020 年 12 月,
任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审计部副主任;2015 年 6 月至 2017 年 11 月,任华能资本监事。2020 年 12 月至今,任公司党委副书记;2021 年 5 月至今,任公司副总裁。
xxxxx,1969 年 11 月出生,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注册会计师,中共党员。1991 年 7 月至 1995 年 3 月,任安徽省地矿局三二六地质队会计
主管;1995 年 3 月至 1997 年 7 月,任深圳中达信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一部部长;1997
年 7 月至 2002 年 10 月,历任大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计财综合部经理、资金结算部
副总经理;2002 年 10 月至 2003 年 3 月,任第一创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计划财务部
副总经理;2003 年 4 月至 2015 年 3 月,历任长城有限财务部总经理、财务负责人;
2015 年 3 月至 2019 年 4 月,任公司董事会秘书兼财务负责人;2017 年至今,任长城基金监事会主席;2020 年 3 月至今,任长城长富董事长;2020 年 4 月至今,任上海证券交易所理事会战略发展委员会副主任委员;2020 年 6 月至今,任长城富浩董事长;2019 年 4 月至今,任公司董事会秘书。
xxxxx,1982 年 6 月出生,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2005 年
10 月至 2014 年 6 月,历任深圳证监局机构监管一处科员、副主任科员、主任科员;
2014 年 7 月至 2017 年 3 月,任深圳证监局机构监管一处副处长;2017 年 4 月至 2018
年 7 月,任深圳证监局投资者保护工作处副处长;2018 年 7 月至 2019 年 3 月,任
深圳证监局机构监管二处副处长;2019 年 3 月至 2020 年 10 月,任深圳证监局机构监管一处(前海办公室)副处长。2020 年 10 月至今,任公司合规总监、首席风险官。
(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兼职情况
2020 年内,发行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兼职情况如下:
1、在股东单位任职情况
任职人员姓名 | 股东单位名称 | 在股东单位担任的职务 | 任期起始日期 | 任期终止日期 | 在股东单位是否领取报酬津 贴 |
xx | 华能资本服务有限公司 | 党委委员 | 2020 年 6 月 | 至今 | 否 |
周朝晖 | 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董事会秘书 | 2020 年 6 月 | 至今 | 是 |
周朝晖 | 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董事会办公室总 经理 | 2014 年 1 月 | 至今 | 是 |
周朝晖 | 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证券事务代表 | 2008 年 6 月 | 至今 | 是 |
xxx | 华能资本服务有限公司 | 副总经理、党委委 员 | 2020 年 7 月 | 至今 | 是 |
xxx | 华能资本服务有限公司 | 研究发展部主任 | 2019 年 7 月 | 2021 年 2 月 | 是 |
xxx | 华能资本服务有限公司 | 董事会秘书 | 2021 年 2 月 | 至今 | 是 |
xxx | 华能资本服务有限公司 | 股权管理部主任 | 2019 年 7 月 | 至今 | 是 |
xxx | 华能资本服务有限公司 | 总经理助理 | 2020 年 9 月 | 至今 | 是 |
xxx | 华能资本服务有限公司 | 计划财务部主任 | 2019 年 7 月 | 至今 | 是 |
xxx | 华能资本服务有限公司 | 副总会计师 | 2020 年 12 月 | 至今 | 是 |
陆小平 | 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财务部总经理 | 2017 年 8 月 | 至今 | 是 |
x爱东 | 华能资本服务有限公司 | 总经理助理 | 2011 年 11 月 | 至今 | 否 |
xxx | 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审计风控部副总 经理 | 2019 年 4 月 | 至今 | 是 |
)
2、在其他单位任职情况
任职人员姓名 | 其他单位名称 | 在其他单位担任的职务 | 任期起始日期 | 任期终止日期 | 在其他单位 是否领取报酬津贴 |
xx | 深圳市长城证券投资有限公司 | 董事长 | 2020 年 12 月 | 至今 | 否 |
周朝晖 | 深圳市创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监事 | 2012 年 5 月 | 至今 | 否 |
xxx | 永诚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 监事 | 2015 年 3 月 | 2021 年 1 月 | 否 |
xxx | 华能贵诚信托有限公司 | 董事 | 2017 年 6 月 | 至今 | 否 |
xxx | 北京金融资产交易所有限公司 | 监事 | 2017 年 4 月 | 至今 | 否 |
xxx | 华能景顺xx(北京)投资基 金管理有限公司 | 董事 | 2017 年 8 月 | 至今 | 否 |
xxx | 华能天成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 董事 | 2014 年 7 月 | 至今 | 否 |
xxx | 华能贵诚信托有限公司 | 董事 | 2019 年 5 月 | 至今 | 否 |
xxx | 华能景顺xx(北京)投资基 金管理有限公司 | 监事 | 2010 年 6 月 | 至今 | 否 |
xx | 招商局集团有限公司 | 金融事业群/平 台执行委员会副主任(常务 | 2018 年 6 月 | 至今 | 否 |
xx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非执行董事 | 2016 年 4 月 | 至今 | 否 |
xx | 招商局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 董事长、总经 理 | 2016 年 6 月 | 至今 | 否 |
xx |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董事 | 2016 年 6 月 | 至今 | 否 |
xx | 深圳市招融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 总经理 | 2017 年 12 月 | 至今 | 否 |
xx | x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董事 | 2018 年 9 月 | 至今 | 否 |
xx | 招商局集团有限公司 | 金融事业群/平台执行委员会执行委员(常 务) | 2018 年 6 月 | 至今 | 否 |
xx |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董事 | 2007 年 8 月 | 至今 | 否 |
xx | 招商局通商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 董事 | 2018 年 8 月 | 至今 | 否 |
xx | 深圳市招商平安资产管理有限 责任公司 | 董事 | 2018 年 12 月 | 至今 | 否 |
xxx | 北京香山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 司 | 董事长、总经 理 | 2013 年 9 月 | 至今 | 是 |
xxx | 中国人民大学 | 兼职教授 | 2000 年 1 月 | 至今 | 是 |
xxx | 东xxx家居装饰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2014 年 5 月 | 2020 年 8 月 | 是 |
xxx | 北京香云汇商贸有限公司 | 董事长 | 2018 年 12 月 | 至今 | 否 |
王化成 | 中国人民大学 | 教授 | 1998 年 7 月 | 至今 | 是 |
王化成 |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2014 年 2 月 | 至今 | 是 |
王化成 | 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2014 年 10 月 | 至今 | 是 |
王化成 | 同方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2020 年 2 月 | 至今 | 是 |
王化成 | 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2015 年 7 月 | 至今 | 是 |
xx | 狐狸金服金融科技集团(香港 有限公司 | 董事长、首席 执行官 | 2014 年 5 月 | 至今 | 否 |
xx | 狐狸金服(北京)信息科技有 限公司 | 董事长 | 2016 年 10 月 | 至今 | 否 |
xx | 北京银河世界科技有限公司 | 董事 | 2015 年 8 月 | 至今 | 否 |
xx | 搜易贷(北京)金融信息服务 有限公司 | 董事长 | 2014 年 4 月 | 至今 | 否 |
xx | 狐狸金服(北京)信息技术咨 询有限公司 | 董事长、总经 理 | 2014 年 7 月 | 至今 | 否 |
xx | x狐数科(天津)信息技术有 限公司 | 董事长、总经 理 | 2015 年 2 月 | 至今 | 否 |
xx | xxxx(天津)资产管理有 限公司 | 董事长、总经 理 | 2015 年 4 月 | 至今 | 否 |
xx | 磐石众智(天津)资产管理有 限公司 | 董事长、总经 理 | 2015 年 4 月 | 至今 | 否 |
xx | x狐天下征信有限公司 | 董事长、总经 理 | 2015 年 9 月 | 至今 | 否 |
xx | 东方麦子(北京)财务顾问有 限公司 | 执行董事、总 经理 | 2015 年 7 月 | 至今 | 否 |
xx | 狐狸互联网小额贷款(宁波) 有限公司 | 董事长 | 2017 年 6 月 | 至今 | 否 |
xx | 狐狸金服投资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总 经理 | 2017 年 7 月 | 至今 | 否 |
xx | 狐狸普惠科技有限公司 | 董事长、总经 理 | 2018 年 5 月 | 至今 | 否 |
xx | 狐狸普惠科技(北京)有限公 司 | 执行董事、总 经理 | 2018 年 6 月 | 至今 | 否 |
xx | 狐狸投资管理(宁波)有限公 司 | 执行董事 | 2018 年 8 月 | 至今 | 否 |
xx | x狐(天津)融资租赁有限公 司 | 执行董事、总 经理 | 2016 年 10 月 | 至今 | 否 |
xx | 狐狸普惠(宁波)信息技术咨 询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总 经理 | 2019 年 4 月 | 至今 | 否 |
xxx | 北京市天元(深圳)律师事务 所 | 合伙人 | 2014 年 1 月 | 至今 | 是 |
李建辉 | 深圳市菁华贸易有限公司 | 监事 | 2019 年 11 月 | 至今 | 否 |
xxx | xx局集团有限公司 | 金融事业群/平台执行委员会执行委员(常 务) | 2018 年 6 月 | 至今 | 否 |
)
李晓霏 |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监事 | 2014 年 5 月 | 至今 | 否 |
xxx | 深圳市长城长富投资管理有限 公司 | 董事 | 2020 年 2 月 | 至今 | 否 |
xxx | 宝城期货有限责任公司 | 监事 | 2017 年 8 月 | 至今 | 否 |
xxx | 深圳市长城证券投资有限公司 | 董事 | 2014 年 4 月 | 至今 | 否 |
xxx | 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董事 | 2020 年 6 月 | 至今 | 否 |
xxx | 宝城期货有限责任公司 | 董事 | 2017 年 8 月 | 至今 | 否 |
xx | xx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董事 | 2018 年 9 月 | 至今 | 否 |
徐浙鸿 | 深圳市长城长富投资管理有限 公司 | 董事 | 2015 年 6 月 | 2020 年 12 月 | 否 |
xx | 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董事 | 2020 年 6 月 | 至今 | 否 |
xxx | 深圳市长城长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董事 | 2012 年 6 月 | 至今 | 否 |
董事长 | 2020 年 3 月 | 至今 | 否 | ||
xxx | 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监事会主席 | 2017 年 2 月 | 至今 | 否 |
xxx | 长城富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董事长 | 2020 年 6 月 | 至今 | 否 |
赵昕倩 | 深圳市长城长富投资管理有限 公司 | 董事 | 2020 年 12 月 | 至今 | 否 |
七、发行人主营业务情况
(一)经营范围
据公司营业执照载明,公司经营范围如下:
证券经纪;证券投资咨询;与证券交易、证券投资活动有关的财务顾问;证券承销与保荐;证券自营;证券资产管理;融资融券;证券投资基金代销;为期货公司提供中间介绍业务;代销金融产品;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业务。
(二)发行人的主营业务概况
x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包括:证券经纪;证券投资咨询;与证券交易、证券投资活动有关的财务顾问;证券承销与保荐;证券自营;证券资产管理;融资融券;证券投资基金代销;为期货公司提供中间介绍业务;代销金融产品;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业务。
公司全资子公司长城长富在报告期内主要从事私募投资基金业务。全资子公司长城投资主要从事与另类投资相关的业务。公司通过控股子公司宝城期货从事期货
业务。公司通过联营公司景顺长城、长城基金从事基金管理业务。
最近三年,公司营业收入的主要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亿元;%
项目 | 2020 年度 | 2019 年度 | 2018 年度 |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
财富管理业务 | 23.61 | 34.37 | 15.86 | 40.68 | 13.27 | 48.20 |
投资银行业务 | 4.51 | 6.57 | 5.97 | 15.31 | 4.81 | 17.47 |
资产管理业务 | 1.06 | 1.54 | 1.61 | 4.13 | 1.87 | 6.79 |
证券投资及交易业务 | 12.62 | 18.37 | 11.57 | 29.67 | 7.07 | 25.68 |
其他业务 | 26.89 | 39.15 | 3.98 | 10.21 | 0.52 | 1.89 |
合计 | 68.69 | 100.00 | 38.99 | 100.00 | 27.53 | 100.00 |
注:2019 年,发行人将业务分部中“经纪业务”名称调整为“财富管理业务”,同时,为更好反映公司业务发展情况,将大宗商品销售业务相关数据从“财富管理业务”分部调整至“其他”业务分部中。2020 年,其他业务增加主要系子公司华能宝城物华大宗商品业务收入增加所致。
最近三年,公司营业支出的主要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亿元;%
项目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2018年度 | |||
支出 | 占比 | 支出 | 占比 | 支出 | 占比 | |
财富管理业务 | 9.28 | 18.43 | 7.85 | 29.10 | 7.57 | 36.57 |
投资银行业务 | 3.68 | 7.30 | 4.43 | 16.42 | 3.65 | 17.63 |
资产管理业务 | 0.68 | 1.36 | 0.86 | 3.19 | 0.67 | 3.24 |
证券投资及交易 业务 | 1.85 | 3.68 | 1.21 | 4.48 | 1.74 | 8.41 |
其他业务 | 34.87 | 69.24 | 12.63 | 46.81 | 7.08 | 34.20 |
合计 | 50.37 | 100.00 | 26.98 | 100.00 | 20.70 | 100.00 |
最近三年,公司营业利润的主要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亿元;%
项目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2018年度 | |||
营业利润 | 利润率 | 营业利润 | 利润率 | 营业利润 | 利润率 | |
财富管理业务 | 14.33 | 60.69 | 8.00 | 50.44 | 5.70 | 42.95 |
投资银行业务 | 0.84 | 18.51 | 1.54 | 25.80 | 1.16 | 24.12 |
资产管理业务 | 0.37 | 35.21 | 0.76 | 47.20 | 1.20 | 64.17 |
证券投资及交 易业务 | 10.77 | 85.33 | 10.37 | 89.63 | 5.33 | 75.39 |
其他业务 | -7.99 | -29.70 | -8.66 | -217.59 | -6.56 | -1,261.54 |
合计 | 18.32 | 26.67 | 12.01 | 30.80 | 6.83 | 24.81 |
最近三年,公司营业收入分别为 27.53 亿元、38.99 亿元及 68.69 亿元,公司营
业支出分别为 20.70 亿元、26.98 亿元及 50.37 亿元,公司营业利润分别为 6.83 亿元、
12.01 亿元及18.32 亿元。公司最近三年营业利润率分别为24.81%、30.81%及26.67%。
(三)各业务板块经营情况
1、财富管理业务
(1)基本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财富管理业务主要由代理买卖证券、投资顾问及销售金融产品、资本中介服务等业务组成。各业务具体内容如下:
序号 | 业务 | 具体含义 |
1 | 代理买卖证券 | 接受个人或机构客户委托代客户买卖股票、基金、债券等有价 证券 |
2 | 投资顾问及销售 金融产品 | 提供投资咨询、投资组合建议、产品销售、资产配置等增值服 务,赚取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
3 | 资本中介服务 | 向客户提供资本中介服务(包括融资融券业务、股票质押式回 购及约定购回交易等),赚取利息收入 |
公司获得融资融券、约定购回式证券交易、转融通、股票质押式回购等业务权限,可以开展证券经纪各项业务。同时,公司是国内规模较大、经营范围较宽、机构分布较广、服务客户较多的中型券商之一。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在深圳、北京、杭州、上海等全国各主要城市共设有 14 家分公司、121 家证券营业部,营业网点已覆盖我国主要省会城市和经济发达城市。
(2)财富管理业务经营情况
2018 年,面对xx的市场环境,公司坚持财富管理业务“散户产品化、机构顾问化”的发展战略,通过“零售+机构”的模式,将财富管理转型有步骤有计划的推进。 2018 年,公司金融产品业务中权益类产品销售同比增长 144%,股票期权业务佣金
贡献同比增长 165.91%,成交额市场份额排名第 29 名。2018 年,公司实现证券经纪业务手续费净收入 4.81 亿元。2018 年,融资融券业务逆市稳步推进,融资融券日均市场份额为 0.87%。2018 年,公司融资融券业务利息收入为 5.76 亿元,占公司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20.92%。
2019 年,公司进一步加强财富管理条线精细化管理,各项重点业务呈现良好增长态势:融资融券业务规模逐步攀升,息费收入同比增长 18.15%;金融产品销售能力不断提升,2019 年代销金融产品总金额同比增长 6.52%,重点公募基金产品销售同比增长显著;期权业务规模同比增长超 850%;量化交易平台长城策略交易系统正式上线,为高净值客户提供个性化服务;线下网点建设有序推进,东莞、惠州、嘉兴、绍兴 4 家新设营业部顺利开业,12 家分支机构已获新设批复。2019 年度,公司实现证券经纪业务手续费净收入 6.07 亿元,实现融资融券利息收入 6.81 亿元。
2020 年,公司进一步推进财富管理转型,坚持线上线下融合,在坚守风控合规底线之上全面推进各项业务发展。2020 年公司财富管理条线的融资融券、金融产品销售、投顾、衍生品等业务均实现大幅增长:融资融券业务规模逐步攀升,截至 2020年末公司融资融券时点余额较上年末增长 59.33%,融资融券市场份额创历史新高;金融产品销售能力不断提升,代销金融产品净收入同比增长 177.38%,代销重点金融产品质量提升明显;投顾线上服务持续强化创新,探索多元化投顾业务服务模式,投顾业务收入较去年同比增长超过一倍;期权期货业务成为财富管理单元创收的重要补充,衍生品代理成交量较上年增长 31%。2020 年度,公司实现证券经纪业务手续费净收入 9.18 亿元,实现融资融券利息收入 10.48 亿元。
2、投资银行业务
报告期内,公司投资银行业务主要由投资银行事业部开展。公司的投资银行业务包括股权融资、债务融资及资产证券化和财务顾问业务,为客户提供上市保荐、股票承销、债券承销、资产证券化、资产重组、收购兼并等多样化的服务。
2018 年,公司证券承销与保荐业务净收入为 3.36 亿元;公司财务顾问业务净收入为 1.44 亿元。2018 年度,在 IPO 过会率大幅下降的形势下,公司实现 3 单 IPO项目顺利过会;公司固定收益业务承销规模达到 412 亿元,同比上升 16.38%。
2019 年,公司在巩固现有债券承销优势和进一步扩大股权融资业务规模的基础上,继续向专业化、差异化、特色化投行转型,打造全产业链服务模式,在地产类 ABS 领域形成品牌特色。2019 年度,根据中国证券业协会发布的证券公司经营数据,证券行业实现投资银行业务收入 483.50 亿元(根据证券承销与保荐业务净收入
和财务顾问业务净收入合计计算),公司投资银行业务实现收入 5.97 亿元,同比上升 24.30%。债券发行与承销业务继续谋求多元化发展。2019 年度,公司在 PPN、中期票据、北金所债权融资计划等领域取得实质性突破,发行多只符合国家战略和政策的绿色债、扶贫债及创新创业债。2019 年度,公司债券业务主承销规模达 564亿元,同比上升 36.89%。根据 Wind 统计,公司 ABS 业务计划管理人发行规模位列行业第 10 名,公司债业务募集资金位列行业第 20 名。
2020 年,公司在巩固现有债券承销规模和大力发展股权融资业务的基础上,继
续向专业化、平台化投行转型,打造全产业链服务模式。截至 2020 年末,公司投行 IPO 在审项目创历史新高,涉及电子产品和光学产品制造、智能装备制造、医疗设备等行业;2020 年,公司债券业务主承销规模达 573 亿元,同比增长 1.6%,在疫情防控债、ABN 等领域取得实质性突破,发行多只符合国家战略和政策的绿色债。 2020 年,公司在证券公司公司债券业务执业能力评价结果中获评 A 类。
3、资产管理业务
报告期内,公司资产管理业务由资产管理部负责开展。公司为客户提供证券及其他金融产品的投资管理服务,主要类型包括集合资产管理业务、单一资产管理业务和专项资产管理业务,业务收入包括资管产品的管理费收入、投资业绩报酬收入等。
公司于 2002 年 6 月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的从事受托投资管理业务的资格,于
2010 年 9 月获准开展集合资产管理业务。公司资产管理部秉承“资源整合,团队作战,为客户创造增值服务”的理念,经过多年的发展和进步,历经证券市场多次波动起伏的考验,积累了丰富的投资经验和风险管理理念,打磨出了专业的团队,权益、债券、量化、创新等各项业务人才齐备。公司坚持为客户提供全面、多样的资管产品服务,公司的资产管理产品覆盖权益类、固定收益类、量化类、新三板类、定增类、员工持股计划、股票质押式回购等多个投资方向;同时,在资产证券化
(ABS)业务、FOF 业务等方面也取得新的突破。
2018 年,公司受托客户资产管理业务净收入为 1.87 亿元,受托管理资产规模
2,156.16 亿元。随着资管新规的落地,资产管理融资类业务模式变化显著,公司继续稳步推进资产证券化业务,推动内部资源转型。2018 年公司资产证券化业务规模为 329.61 亿元,较上年末增长 136.06%,实现了较大突破。
2019 年,公司受托客户资产管理业务净收入为 1.60 亿元,受托管理资产净值
1,693.80 亿元;同时,公司继续稳步推进资产证券化业务,推动内部资源整合,至
2019 年末,公司专项资管业务净值为 435.31 亿元,较上年末增长 31.15%。
2020 年,公司坚定推动资产管理业务向主动管理方向发展,全力开拓银行渠道及第三方代销机构,布局全国城商行、农商行渠道,并强化与公司内部分支机构协同合作,资管销售转型迈出坚实步伐。同时,进一步完善业务制度建设,优化流程和决策机制。2020 年内,公司严格按照监管要求,全力推动大集合资管产品改造,压降不符合资管新规的存量业务和产品。2020 年,母公司受托管理资产净值为 1,230.66 亿元,其中集合资产管理业务受托资产净值为 49.66 亿元,定向资产管理
业务受托资产净值为 781.51 亿元,专项资产管理业务受托资产净值为 399.49 亿元;
受托客户资产管理业务净收入为 1.05 亿元。
4、多元化投资业务
报告期内,公司多元化投资业务由固定收益部、量化投资部、OTC 市场部、证券投资部负责开展。公司以自有资金买卖有价证券,并自行承担风险和收益,包括权益类投资业务、量化投资与 OTC 业务、固定收益类投资业务。
2018 年,经济环境错综复杂,监管环境日益趋严,公司稳健开展多元化投资业务。公司固定收益自营业务年化收益率在中长期纯债型基金(10 亿规模以上)中排名第一,积极布局利率债和高等级信用债,取得了较好的回报。进一步夯实了国债期货套利投资业务,使之成为 FICC 业务的基石。强化利率互换套利业务投研工作,推进信用风险缓释工具资格申请以及大宗商品研究工作。公司权益投资、量化投资业务在 A 股市场各主要指数和细分行业指数震荡下跌的市场环境下,有效控制市场风险。OTC 业务获得场外期权二级交易商,在指数类和商品类场外期权业务领域积
极布局。
2019 年公司固定收益自营投资年化收益率继续领先,超越中长期纯债型基金,大幅超越中债总财富(3-5 年)指数。固定收益自营投资坚持均衡风险和收益,力图同时稳定久期、提升资质、提高组合收益率。FICC 业务有序推进,国债期货、利率互换业务稳步开展,推进了大宗商品、商品期货、期权投资方面的研究工作。此外,公司于 2019 年获得了信用风险缓释工具业务资格。2019 年,A 股市场主要指数和行业经历了一轮估值修复行情,公司权益投资业务积极布局相关优质行业和白马公司,深入挖掘高盈利和高分红的优质标的并投资,取得了较好收益。量化投资业务在 A 股市场回暖环境下,通过合理布局策略抓住投资机会,同时有效减少投资组合波动,基本实现了稳定可预期、长期可持续的收入目标。OTC 业务结合市场环境和自身投资能力,以长板带动短板,全方位利用公司内外的资源以及各业务条线的支持,为机构客户提供优质服务。
2020 年,公司固定收益自营投资年化收益率保持领先,超越中长期纯债型基金,大幅超越中债总财富(3-5 年)指数。面对债券市场较大的波动,固定收益自营投资在择时、择券方面精准把握,利用利率衍生品工具进行风险对冲,进一步加强定价能力、交易能力,进一步提升信用研究能力,全年无信用风险事件发生。FICC业务积极有序推进,进一步完善利率衍生品投研体系,覆盖所有利率债、国债期货、利率互换等品种,建立债券相对价值评估体系,推进大宗商品方面的研究工作。2020年,公司量化投资业务在投资方法论上进一步创新和深化,自主研发摸索出一条“低波动、高协同、收益稳健”的投资模式,积极克服疫情不利影响,取得良好投资业绩。OTC 业务继续深耕量化类机构客户圈,专注于风险的管理、定价和交易能力的打造,产品保有规模实现较大幅度增长。公司权益投资业务抓住市场机遇,围绕科技创新、新能源、高端制造和消费升级等方向进行投资布局,并结合经济复苏的进度和政策环境进行波段操作,取得较好投资收益。
5、其他业务
报告期内,公司其他业务主要包括为客户提供的基金管理、投资研究、投资咨询、股权投资等业务。2020 年,公司其他业务收入 28.24 亿元,较 2019 年度增加
21.42 亿元,增幅 313.81%,其他业务成本 27.54 亿元,较 2019 年度增加 21.05 亿元,
主要系公司二级子公司华能宝城物华大宗商品交易业务规模扩大所致。
(四)发行人相关业务资质
x公司所处的证券行业实行严格的市场准入制度。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所从事的业务均已获得相关主管部门颁发的许可证书或资格证书。
公司拥有齐全的证券业务牌照,各主要单项业务资格如下:
1、经纪业务相关资格
序号 | 业务资格 | 批准机构 |
1 | 上海证券交易所会员资格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2 | 深圳证券交易所会员资格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3 | 期权结算业务资格 |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
4 | 数字证书认证业务代理及使用 |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
5 | 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交易权限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6 | 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交易权限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7 | 约定购回式证券交易权限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8 | 证券业务外汇经营许可证 | 国家外汇管理局 |
9 | 代销金融产品业务资格 | 深圳证监局 |
10 | 转融通业务 | 中国证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
11 | 债券质押式报价回购业务试点 | 中国证监会 |
12 | 约定购回式证券交易权限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13 | 向保险机构投资者提供交易单元 | 中国银保监会 |
14 | 融资融券业务资格 | 中国证监会 |
15 | 为期货公司提供中间介绍业务资格 | 中国证监会 |
16 |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结 算参与人 |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
17 | 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代销业务资格 | 中国证监会 |
18 | 深圳B 股结算会员资格 |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 公司 |
19 | 网上证券委托业务资格 | 中国证监会 |
20 | 深港通下港股通业务交易权限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21 | 港股通业务交易权限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22 | 证券投资咨询业务资格 | 中国证监会 |
2、投资银行业务相关资格
序号 | 业务资格 | 批准机构 |
1 | 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承销商 (证券公司类) | 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 |
2 | 主办券商业务 |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 |
3 | 代办系统主办券商业务资格 | 中国证券业协会 |
4 | 主办券商做市业务 |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 |
3、资产管理业务相关资格
序号 | 业务资格 | 批准机构 |
1 | 受托管理保险资金业务 | 中国银保监会 |
2 | 集合资产管理电子签名合同试点 | 深圳证监局 |
3 | 集合资产管理业务 | 深圳证监局 |
4 | 定向资产管理业务 | 深圳证监局 |
5 | 受托投资管理业务资格 | 中国证监会 |
4、OTC 业务相关资格
序号 | 业务资格 | 批准机构 |
1 | 柜台市场试点 | 中国证券业协会 |
2 | 股票收益互换交易业务 | 中国证券业协会 |
3 | 场外期权业务二级交易商 | 中国证券业协会 |
5、自营业务相关资格
序号 | 业务资格 | 批准机构 |
1 |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期权交易参与人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2 | 利率互换交易 | 深圳证监局 |
3 | 股指期货交易 | 深圳证监局 |
4 | 上海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系统合格投 资者资格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5 | 进入全国银行间同业市场 | 中国人民银行 |
6 | 信用风险缓释工具业务 | 中国证监会 |
7 | 信用保护合约核心交易商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8 | 信用保护凭证创设机构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9 |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期权交易参与人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6、公司其他主要业务资格
序号 | 业务资格 | 批准机构 |
1 | 保险兼业代理业务许可证(A 类) | 中国银保监会 |
2 | 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会员 | 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 |
3 | 微信证券业务 | 中国证监会 |
4 | 客户资金消费支付服务 | 中国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有限责任公司 |
5 | 私募基金综合托管业务试点 | 中国证监会 |
6 | 私募基金业务外包服务机构 | 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 |
7 | 互联网证券业务试点 | 中国证券业协会 |
8 | 开展直接投资业务 | 深圳证监局 |
9 | 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业务资格 | 中国证监会 |
x公司下属子公司拥有的主要业务资质:
企业名称 | 业务资格 | 批准机构 |
长城长富 | 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 | 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 |
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会员 | 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 | |
合格境内投资者境外投资试点资格(取得 资格主体为长城长富子公司长城富浩) | 深圳市人民政府金融发展 服务办公室 | |
外商投资股权投资管理业务资格(取得资格主体为长城长富子公司长城富浩) | 深圳市外商投资股权投资 企业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 |
长城投资 | 中国证券业协会会员 | 中国证券业协会 |
宝城期货 |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 | 中国证监会 |
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会员资格 | 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 | |
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交易全面结算会员 | 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 | |
中国期货业协会会员 | 中国期货业协会 | |
资产管理业务 | 中国期货业协会 | |
期货投资咨询业务资格 | 中国证监会 | |
大连商品交易所会员资格 | 大连商品交易所 | |
上海期货交易所会员 | 上海期货交易所 | |
郑州商品交易所会员 | 郑州商品交易所 | |
金融期货经纪业务资格 | 中国证监会 |
(五)发行人的行业地位及竞争优势
根据证券业协会统计,截至 2020 年末,证券行业总资产为 8.90 万亿元,同比
增长 22.50%,净资产为 2.31 万亿元,同比增长 14.10%。2020 年,证券行业实现营业收入 4,484.79 亿元,同比增长 24.41%,实现净利润 1,575.34 亿元,同比增长 27.98%,127 家证券公司实现盈利。2020 年,公司利润总额行业内排名第 26 位,较上年末上升 6 名;净利润行业内排名第 26 位,较上年末上升 6 名。
目前公司经营资质较为齐全,具有较好的业务发展基础。公司经营风格稳健,经纪业务、证券自营业务、资本中介业务、投资银行业务及资产管理业务等各项业务稳步发展,业务规模及盈利能力居行业中上游水平。
公司在长期发展过程中形成了一系列竞争优势。主要包括:
1、公司稳健经营,具有良好的声誉与知名度
公司是国内较早成立的证券公司,在二十余年发展历程中一直坚持“稳健进取,锐意创新”的经营理念,实现公司可持续发展。公司自成立以来在经营管理上取得了长足进步,被市场和监管部门广泛认可,行业知名度和品牌影响力不断提升。
2、股东实力雄厚,利于多领域协同发展
公司控股股东为华能集团旗下的华能资本,5%以上股东为深圳能源、深圳新江南,公司控股股东、5%以上股东及其下属企业实力雄厚。华能资本及其下属企业涉足保险、信托、期货、融资租赁等各类金融资产和业务,有利于与公司发挥协同效应,实现资源共享和优势互补,为公司提供了较大的业务发展空间。另外,公司积极为股东及其关联企业提供全方位的综合性金融服务,配合其资源整合工作,深化产融结合,服务实体经济,积极践行金融行业“脱虚向实”。
3、公司业务牌照齐备,分支机构布局合理、广泛,参控股公司覆盖金融行业多业务领域
公司拥有综合性的业务平台,覆盖各类证券业务。分支机构覆盖全国重点区域,布局合理、广泛,已完成全国 27 个省的布局,设有北京、杭州、广东、上海等十余家分公司,在北京、上海、广州、杭州、南京、成都等主要城市共设有一百余家营业部。公司参控股长城基金、景顺长城、宝城期货、长城长富、长城投资,覆盖基金、期货、另类投资领域,与各参控股公司在品牌、客户、渠道、产品、信息等
方面形成资源共享,并实现跨业务合作。
4、全面均衡的业务布局,收入结构日趋均衡
公司具有完善的业务架构,形成相对均衡的业务收入结构,从而提高公司抵御市场波动风险的能力,降低因行业周期波动对公司收入的影响。财富管理业务初步完成线上线下融合,实现产品销售渠道、客户基础专业服务渠道、交易渠道大整合,建立自上而下的财富管理体系;投行业务在巩固债券业务优势外,持续优化业务结构,积极打造投行全产业链模式;资产管理业务保持传统资管业务优势,在固收、权益、量化等标准化产品方面在行业树立良好品牌;投资业务中固定收益业务一直以风格稳健著称于业内,业绩处于行业前列,量化投资创收能力逐渐提升。同时,公司陆续取得了转融通、股票质押式回购、柜台市场试点、股票收益互换、场外期权、信用风险缓释工具、证券投资基金托管等新业务资格,开展组织架构调整并引进、培养专业化业务团队,进一步完善经营范围和业务门类,为下一步发展打开空间。
5、经营发展持续稳健,风控合规保障有力
公司自成立以来,始终牢筑风控之本、稳扎经营之基,高度重视风控合规管理,持续倡导和推进风控合规文化建设,搭建全面风险管理体系和合规管理体系,实现对公司各业务线、控股子公司的风险管理全覆盖,并坚持风控合规与业务发展并举,建立与自身业务发展相匹配的风控合规体系,有效保障了公司稳健经营及持续健康发展。
6、紧抓行业发展机遇,深入探索金融科技
公司顺应市场发展趋势,积极布局“Fintech”新领域,深入探索数字化与金融科技,紧抓互联网金融机遇,延伸业务深度与广度,不断挖掘新的收入和利润增长点。公司正有序推进金融科技与数字化转型相关工作,推动金融科技赋能业务发展和管理增效,引领业务平台化发展,开展了大数据、云平台、区块链等新技术在证券业务中的应用研究;同时,公司积极在数据治理、应用创新与组织创新三方面提升科技核心能力,加强数据人才队伍建设和组织完善。此外,公司还着力提高信息技术水平,优化信息系统,为公司及客户提供安全、稳定、高效和个性化的服务,保障
和支持了公司各项业务的发展。
八、发展战略目标
“十四五”时期是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之后,乘势而上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第一个五年。2020 年 11 月,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审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2021 年 3 月,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 2035 年远景目标纲要的决议。
面对百年未有之大变局,站在“两个一百年”的历史交汇点,公司深入贯彻和学习中央“十四五”规划精神,立足新起点、新形势、新格局,总结 25 年来发展经验,回顾“十三五”期间取得的发展成绩,集全公司之力高标准编制了公司《“十四五”战略规划》。“十四五”期间,公司将以“安全”“领先”为战略指导思想,打造以“数字券商、智慧投资、科创金融”为目标的综合型现代投资银行,坚持转型(即优化增长模式和完善公司治理)和创新(即集聚战略客户群和建立科创金融港)双轨驱动,实现本质安全和高质量发展,奋力创建精于电力、能源领域的特色化一流证券公司。
九、发行人最近三年违法、违规及受处罚的情况以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
(一)发行人合规运行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及分支机构、子公司曾受到政府部门的行政处罚或监管措施,具体情况如下:
1、公司受到地方工商、税务等部门行政处罚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子公司曾受到税务机关等部门罚款处罚,其中金额在 10,000
元以上的罚款情况如下:
序号 | 时间 | 处罚机构 | 处罚对象 | 处罚事由及结果 | 处罚文号 |
1 | 2018 年 2 月 | 浙江省地方税务局直属稽查分局 | 宝城期货 | 未按规定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共计 69,304.91 元, 罚款34,652.46 元 | 《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浙直稽罚[2018]6号) |
2、公司受到金融监管机构等部门行政处罚或监管措施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及分支机构、子公司受到的金融监管机构监管措施情况如下:
序号 | 时间 | 处罚机构 | 处罚对象 | 处罚事由(结果) | 处罚文号 |
1 | 2018 年 12 月 | 中国证监会天津监管局 | 公司 | 作为长江租赁公司债券的受托管理人,在债券存续期内,未持续监督并定期检查发行人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是否与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约定一 致,未能勤勉尽责地履行受托管理责任 | 《关于对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津证监措施 〔2018〕10 号) |
2 | 2018 年 12 月 | 中国证监会深圳证监局 | 公司 | 于 2018 年 7 月 23 日发生信息安全事件,导致集中交易系统部分中断 10 分钟,认为公司信息安全管理和信息安全事件应对方面存在缺陷 | 《深圳证监局关于对长城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18〕 94 号) |
3 | 2019 年 3 月 | 深圳证券交易所会员管理部 | 公司 | 2019 年 3 月 7 日,深圳证券交易所会员管理部印发了《口头警示通知单》,对公司采取了口头警示的自律监管措施。《口头警示通知单》指出: 2018 年 7 月 23 日,公司发生信息安全事 件,导致集中交易系统部分中断 10 分钟,公司在信息安全管理和信息安全事件应对方面存在缺陷 | 《口头警示通知单》 |
4 | 2019 年 7 月 | 中国证券基金业协会 | 公司 | 公司开展资产证券化业务过程中存在一些问题 | 《纪律处分决定书》(中基协处分[2019]4 号) |
5 | 2019 年 9 月 | 中国证监会深圳证监局 | 公司 | 公司开展资产证券化业务过程中存在一些问题 | 《深圳证监局关于对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监督管理措施的 |
序号 | 时间 | 处罚机构 | 处罚对象 | 处罚事由(结果) | 处罚文号 |
决定》(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19〕169 号) | |||||
6 | 2019 年 10 月 | 中国证监会 | 公司 | 公司在保荐某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申请过程中存在违规行为 | 《关于对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取监管谈话措施的决定》(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19〕48 号) |
7 | 2019 年 11 月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公司 | 公司在开展资产证券化业务过程中存在一些问题 | 《关于对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予以书面警示的决定》(监管措施决定书 〔2019〕6 号) |
8 | 2019 年 12 月 | 中国证券业协会 | 公司 | 公司聘用不具备从业资格和执业证书的人员从事相关证券业务 | 《关于对长城证券采取责令改正自律措施的决定》 (〔2019〕20 号) |
上述行政处罚或监管措施所涉及的行为均不属于重大违法违规行为。报告期内,本公司及分支机构不存在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而受到政府部门处罚的情况。
(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情况
发行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十、公司独立性情况
发行人依照《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规定,设立了董事会等组织机构。发行人具有独立的企业法人资格,自主经营,独立核算,自负盈亏,并与具有实际控制权的股东做到了业务独立完整、机构独立完整、人员独立完整、资产独立完整、财务独立完整的要求。
本公司自设立以来,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及其他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要求规范运作,在资产、业务、人员、机构、财务等方面均独立于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具备独立完整的业务体系及面向市场自主经营的能力。
十一、关联交易情况
(一)关联方关系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36 号——关联方披露》,一方控制、共同控制另一方或对另一方施加重大影响,以及两方或两方以上同受一方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构成关联方。
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令第 40 号),将特定情形的关联法人和关联自然人也认定为关联方。
1、本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x公司控股股东为华能资本;本公司实际控制人为华能集团。
2、公司下属企业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发行人下属企业如下表所示:
企业名称 | 子公司类型 | 注册地 |
宝城期货有限责任公司 | 非同一控制下合并的子公司 | 杭州 |
华能宝城物华有限公司 | x公司之二级子公司 | 上海 |
深圳市长城证券投资公司 | x公司设立的子公司 | 深圳 |
深圳市长城长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x公司设立的子公司 | 深圳 |
北京长城弘瑞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x公司之二级子公司 | 北京 |
长城富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x公司之二级子公司 | 深圳 |
青岛长城高创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x公司之二级子公司 | 青岛 |
南京长xxx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x公司之二级子公司 | 南京 |
3、其他关联方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发行人的其他关联方如下表所示:
序号 | 关联方名称 | 与公司关联关系 |
1 | 华能贵诚信托有限公司 | 受控股股东控制的公司 |
2 | 华能天成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 受控股股东控制的公司 |
3 | 华能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受控股股东控制的公司 |
4 | 天津华人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受控股股东控制的公司 |
5 | 天津源融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受控股股东控制的公司 |
6 | 永诚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 受控股股东控制的公司 |
7 | 华能云成商业保理(天津)有限公司 | 受控股股东控制的公司 |
序号 | 关联方名称 | 与公司关联关系 |
8 | 中国华能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的公司 |
9 | 华能国际电力开发公司 |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的公司 |
10 | 北方联合电力有限责任公司 |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的公司 |
11 | 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的公司 |
12 | 华能综合产业有限公司 |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的公司 |
13 | 华能澜沧江水电股份有限公司 |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的公司 |
14 | 上海华能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的公司 |
15 | 内蒙古蒙电华能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的公司 |
16 | 华能安源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的公司 |
17 | 华能武汉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的公司 |
18 | 华能吉林发电有限公司九台电厂 |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的公司 |
19 | 华能淮阴第二发电有限公司 |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的公司 |
20 | 华能湖南岳阳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的公司 |
21 | 中国华能集团燃料有限公司 |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的公司 |
22 | 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井冈山电厂 |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的公司 |
23 | 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大连电厂 |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的公司 |
24 | 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上海石洞口第 二电厂 |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的公司 |
25 | 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上海石洞口第 一电厂 |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的公司 |
26 | 华能(苏州工业园区)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的公司 |
27 | 华能南京金陵发电有限公司 |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的公司 |
28 | 华能巢湖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的公司 |
29 | 北方联合电力有限责任公司临河热电厂 |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的公司 |
30 | 内蒙古北方蒙西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的公司 |
31 | 内蒙古蒙电华能热电股份有限公司乌海发 电厂 |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的公司 |
32 | 北方联合电力有限责任公司和林发电厂 |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的公司 |
33 | 华能太仓港务有限责任公司 |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的公司 |
34 | 上海华永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的公司 |
35 | 江苏南通发电有限公司 |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的公司 |
36 | 华能河南中原燃气发电有限公司 |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的公司 |
37 | 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福州电厂 |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的公司 |
38 | 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丹东电厂 |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的公司 |
序号 | 关联方名称 | 与公司关联关系 |
39 | 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德州电厂 |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的公司 |
40 | 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玉环电厂 |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的公司 |
41 | 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长兴电厂 |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的公司 |
42 | 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营口电厂 |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的公司 |
43 | 云南滇东雨汪能源有限公司 |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的公司 |
44 | 华能云南滇东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的公司 |
45 | 华能罗源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的公司 |
46 | 华能海南发电股份有限公司海口电厂 |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的公司 |
47 | 华能莱芜发电有限公司 |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的公司 |
48 | 华能山东发电有限公司八角发电厂 |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的公司 |
49 | 华能广东燃料有限公司 |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的公司 |
50 | 上海瑞宁航运有限公司 |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的公司 |
51 | 江苏华能智慧能源供应链科技有限公司 |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的公司 |
52 | 华能秦煤瑞金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的公司 |
53 | 华能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北方分公司 |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的公司 |
54 | 华能供应链平台科技有限公司 |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的公司 |
55 | 上海时代航运有限公司 |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的公司 |
56 | 北京聚鸿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的公司 |
57 | 华能招标有限公司 |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的公司 |
58 | 深圳能源燃气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 x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控制的公司 |
59 | 深能水电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x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控制的公司 |
60 | 深圳市能源电力服务有限公司 | x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控制的公司 |
61 | 深圳新江南投资有限公司 | 持股 5%以上股东 |
62 | 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持股 5%以上股东 |
63 |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x公司董事担任该公司董事 |
64 |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x公司董事担任该公司董事 |
65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x公司董事担任该公司董事 |
66 |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x公司独立董事曾担任该公司独立董 事 |
67 | 晋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x公司控股股东高管担任该公司董事 |
68 | 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x公司控股股东前高管担任该公司董 事 |
69 | xxxx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x公司控股股东高管担任该公司董事 |
70 | 长城嘉信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x公司联营企业长城基金控制的公司 |
序号 | 关联方名称 | 与公司关联关系 |
71 | 四川长虹电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x公司前监事担任该公司高管 |
(二)关联交易
(1)向关联方提供代理买卖证券服务
单位:万元
关联方名称 | 业务类型 | 2020 年度 | 2019 年度 | 2018 年度 |
华能资本服务有限公司 | 代理买卖证券业务收入 | 18.58 | 10.75 | 67.69 |
华能贵诚信托有限公司 | 代理买卖证券业务收入 | 16.74 | 14.87 | - |
中国华能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 代理买卖证券业务收入 | 7.09 | 11.80 | 51.66 |
华能国际电力开发公司 | 代理买卖证券业务收入 | - | 0.96 | - |
华能天成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 代理买卖证券业务收入 | 221.90 | 120.57 | 140.92 |
华能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代理买卖证券业务收入 | 0.31 | 8.32 | 10.70 |
北方联合电力有限责任公司 | 代理买卖证券业务收入 | - | - | 0.19 |
天津华人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代理买卖证券业务收入 | 1.95 | 3.50 | 1.60 |
天津源融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代理买卖证券业务收入 | 2.21 | 2.84 | 1.14 |
华能综合产业有限公司 | 代理买卖证券业务收入 | - | 0.09 | - |
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代理买卖证券业务收入 | - | 0.00 | - |
四川长虹电子控股集团有限 公司 | 代理买卖证券业务收入 | 4.27 | - | - |
华能澜沧江水电股份有限公 司 | 代理买卖证券业务收入 | 3.40 | - | - |
合 计 | 276.45 | 173.70 | 273.91 |
(2)向关联方支付客户资金存款利息
单位:万元
关联方名称 | 2020 年度 | 2019 年度 | 2018 年度 |
华能资本服务有限公司 | 1.25 | 1.85 | 25.49 |
华能贵诚信托有限公司 | 0.99 | 2.17 | 0.59 |
中国华能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 16.81 | 10.77 | 43.03 |
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 | 7.16 | 1.64 | 0.49 |
华能国际电力开发公司 | 0.51 | 0.59 | 0.31 |
华能天成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 35.86 | 21.88 | 39.05 |
华能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0.57 | 1.74 | 4.07 |
关联方名称 | 2020 年度 | 2019 年度 | 2018 年度 |
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0.08 | 0.19 | 0.21 |
深圳新江南投资有限公司 | 0.02 | 0.02 | 0.02 |
北方联合电力有限责任公司 | - | - | 0.08 |
天津华人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0.15 | 0.15 | 0.89 |
天津源融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0.11 | 0.22 | 0.51 |
晋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66.83 | 13.54 | - |
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33.43 | 2.44 | - |
华能综合产业有限公司 | - | 0.18 | - |
华能澜沧江水电股份有限公 司 | 0.67 | - | - |
江苏南通发电有限公司 | 0.29 | - | - |
四川长虹电子控股集团有限 公司 | 0.08 | - | - |
合 计 | 164.81 | 57.39 | 114.74 |
(3)向关联方提供资产管理服务
单位:万元
关联方名称 | 业务类型 | 2020 年度 | 2019 年度 | 2018 年度 |
华能资本服务有限公司 | 资产管理业务收入 | 149.93 | 139.79 | 205.10 |
华能国际电力开发公司 | 资产管理业务收入 | 94.44 | 101.69 | 136.02 |
华能贵诚信托有限公司 | 资产管理业务收入 | - | 139.47 | 123.03 |
晋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资产管理业务收入 | 195.33 | 171.83 | - |
长城嘉信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资产管理业务收入 | 38.36 | - | - |
华能天成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 资产管理业务收入 | 0.05 | 42.44 | 71.98 |
合 计 | 478.11 | 595.23 | 536.13 |
(4)存放于关联方的资金产生的利息收入
单位:万元
关联方名称 | 2020 年度 | 2019 年度 | 2018 年度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195.50 | - | - |
中国华能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 3.23 | - | 177.89 |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0.26 | 0.05 | 0.05 |
合 计 | 198.99 | 0.05 | 177.94 |
(5)向关联方出租证券交易席位
单位:万元
关联方名称 | 业务类型 | 2020 年度 | 2019 度 | 2018 年度 |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 公司 | 交易单元席位租赁收入 | 1,006.17 | 620.53 | 1,132.82 |
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交易单元席位租赁收入 | 2,335.81 | 1,730.18 | 1,782.24 |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交易单元席位租赁收入 | 22.19 | 133.11 | 92.85 |
xx士丹利xx基金管 理有限公司 | 交易单元席位租赁收入 | 39.52 | 89.60 | 98.85 |
合 计 | 3,403.69 | 2,573.42 | 3,106.76 |
(6)代销关联方的基金产品
单位:万元
关联方名称 | 业务类型 | 2020 年度 | 2019 年度 | 2018 年度 |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代销基金产品业务 收入 | 759.13 | 316.89 | 24.05 |
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代销基金产品业务 收入 | 1,225.39 | 344.40 | 511.68 |
xx士丹利xx基金管理有 限公司 | 代销基金产品业务 收入 | 0.32 | 0.26 | 0.37 |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代销基金产品业务 收入 | 12.06 | 37.16 | 5.78 |
兴银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代销基金产品业务 收入 | 4.30 | 28.34 | - |
合 计 | 2,001.21 | 727.05 | 541.88 |
(7)向关联方提供财务顾问服务
单位:万元
关联方名称 | 业务类型 | 2020 年度 | 2019 年度 | 2018 年度 |
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财务顾问服务收入 | - | - | 36.32 |
华能能源交通产业控股有限公司 | 财务顾问服务收入 | - | - | 45.28 |
山东新能泰山发电股份有限公司 | 财务顾问服务收入 | - | - | 113.96 |
华能澜沧江水电股份有限公司 | 财务顾问服务收入 | - | 14.15 | 14.15 |
深圳市能源环保有限公司 | 财务顾问服务收入 | - | - | 23.58 |
xxx尚风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 | 财务顾问服务收入 | - | - | 23.58 |
新疆宽洋能源投资有限公司 | 财务顾问服务收入 | - | - | 23.58 |
深圳能源燃气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 财务顾问服务收入 | 41.89 | 22.64 | 18.87 |
上海华能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 财务顾问服务收入 | - | - | 9.43 |
关联方名称 | 业务类型 | 2020 年度 | 2019 年度 | 2018 年度 |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财务顾问服务收入 | - | - | 551.89 |
深能水电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财务顾问服务收入 | 38.21 | 45.28 | - |
江苏南通发电有限公司 | 财务顾问服务收入 | 537.50 | - | - |
华能河南中原燃气发电有限公司 | 财务顾问服务收入 | 56.60 | - | - |
合 计 | 674.20 | 82.07 | 860.66 |
(8)向关联方提供证券承销服务
单位:万元
关联方名称 | 业务类型 | 2020 年度 | 2019 年度 | 2018 年度 |
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 | 债券承销服务收入 | 353.77 | 743.40 | 369.81 |
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债券承销服务收入 | 283.02 | 424.53 | - |
内蒙古蒙电华能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 债券承销服务收入 | - | - | 107.55 |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债券承销服务收入 | - | - | 148.58 |
华能澜沧江水电股份有限公司 | 债券承销服务收入 | 67.92 | - | - |
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债券承销服务收入 | 15.09 | 1.13 | - |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债券承销服务收入 | 943.40 | - | - |
合 计 | 1,663.21 | 1,169.06 | 625.94 |
(9)持有关联方发行或管理的产品
单位:万元
关联方名称 | 产品品种 | 2020-12-31 公允价值 | 2019-12-31 公允价值 | 2018-12-31 公允价值 |
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基金产品/资 管计划 | 7,660.84 | 8,226.12 | 25,074.92 |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 公司 | 资管计划 | - | - | 4,904.00 |
华能贵诚信托有限公司 | 信托计划 | 8,489.82 | 51,622.45 | 3,839.17 |
内蒙古蒙电华能热电股 份有限公司 | 债券 | 4,988.81 | - | 2,111.71 |
北方联合电力有限责任 公司 | 债券 | - | 15,033.51 | 14,964.65 |
天津源融投资管理有限 公司 | 基金产品/资 管计划 | 5,050.00 | - | 2,510.04 |
天津华人投资管理有限 公司 | 基金产品 | - | 997.51 | - |
合 计 | 26,189.47 | 75,879.60 | 53,404.49 |
(10)与关联方发生的现券买卖及回购交易等
单位:万元
关联方名称 | 交易类型 | 2020 年度 | 2019 年度 | 2018 年度 |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现券买卖 | 222,351.51 | 22,858.00 | 4,973.65 |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现券买卖 | 14,205.93 | 21,555.47 | - |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回购 | 110,000.00 | 60,000.00 | - |
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现券买卖 | 357,642.61 | 61,333.37 | - |
五矿证券有限公司 | 现券买卖 | - | 35,336.84 | - |
晋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现券买卖 | 10,656.11 | 16,840.89 | - |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回购 | - | - | 38,440.00 |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场外期权 | - | - | 201.07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回购 | 324,620.00 | - | -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现券买卖 | 139,092.34 | - | - |
合 计 | 1,178,568.50 | 217,924.58 | 43,614.72 |
(11)向关联方提供证券咨询服务
单位:万元
关联方名称 | 业务类型 | 2020 年度 | 2019 年度 | 2018 年度 |
华能贵诚信托有限公司 | 投资咨询服务收入 | 259.36 | 293.09 | 311.27 |
华能资本服务有限公司 | 投资咨询服务收入 | 35.51 | - | 85.79 |
合 计 | 294.87 | 293.09 | 397.05 |
(12)与关联方发生的大宗商品交易
单位:万元
关联方名称 | 2020 年度 | 2019 年度 | 2018 年度 |
大宗商品交易收入
华能安源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 - | 1,726.40 | 1,515.30 |
华能淮阴第二发电有限公司 | 10,086.58 | 10,971.81 | 5,130.42 |
上海华能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 1,217.63 | 10,534.42 | - |
华能巢湖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 3,120.89 | 8,988.37 | - |
华能(苏州工业园区)发电有限 责任公司 | - | 4,976.24 | - |
华能南京金陵发电有限公司 | - | 2,964.94 | - |
华能湖南岳阳发电有限责任 公司 | 11,205.14 | - | 1,695.61 |
中国华能集团燃料有限公司 | 7,656.68 | 11,350.70 | 4,648.79 |
华能武汉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 1,842.23 | 2,918.30 | 6,463.02 |
江苏华能智慧能源供应链科 技有限公司 | 10,148.95 | 2,914. 78 | - |
北方联合电力有限责任公司 和林发电厂 | - | 1,577.61 | - |
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石洞口第一电厂 | 1,628.09 | 1,572.79 | - |
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石洞口第二电厂 | - | 1,550.38 | - |
内蒙古蒙电华能热电股份有 限公司乌海发电厂 | - | 827.94 | - |
北方联合电力有限责任公司 临河热电厂 | - | 688.00 | - |
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大连电厂 | 2,721.02 | 506.25 | - |
内蒙古北方蒙西发电有限责 任公司 | - | 305.61 | - |
华能苏州热电有限责任公司 | - | - | 2,340.16 |
华能吉林发电有限公司九台 电厂 | 5,332.89 | - | 740.76 |
华能吉林发电有限公司长春 热电厂 | - | - | 152.25 |
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井冈山电厂 | 1,853.59 | - | 592.46 |
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南通电厂 | - | - | 2,498.69 |
华能供应链平台科技有限公 司 | 10,824.66 | - | - |
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福州电厂 | 8,826.64 | - | - |
华能罗源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 5,932.84 | - | - |
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玉环电厂 | 5,551.18 | - | - |
华能秦煤瑞金发电有限责任 公司 | 3,111.62 | - | - |
华能海南发电股份有限公司 海口电厂 | 2,706.85 | - | - |
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营口电厂 | 2,597.77 | - | - |
上海瑞宁航运有限公司 | 1,969.76 | - | - |
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长兴电厂 | 1,911.61 | - | - |
华能山东发电有限公司八角 发电厂 | 1,898.19 | - | - |
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丹东电厂 | 1,428.02 | - | - |
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 1,052.53 | - | - |
德州电厂 | |||
华能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北方 分公司 | 962.79 | - | - |
华能广东燃料有限公司 | 650.98 | - | - |
华能莱芜发电有限公司 | 489.88 | - | - |
华能云南滇东能源有限责任 公司 | 486.47 | - | - |
云南滇东雨汪能源有限公司 | 452.23 | - | - |
合 计 | 107,667.68 | 64,374.52 | 25,777.46 |
大宗商品交易支出
江苏华能智慧能源供应链科 技有限公司 | 19,609.25 | 1,440.69 | - |
上海华能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 2,565.67 | - | - |
上海瑞宁航运有限公司 | 690.27 | - | - |
上海时代航运有限公司 | 43.93 | - | - |
永诚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 1.44 | - | - |
华能太仓港务有限责任公司 | 12.63 | 107.72 | - |
合 计 | 22,923.17 | 1,548.41 |
(13)向关联方购买产品服务
单位:万元
关联方名称 | 2020 年度 | 2019 年度 | 2018 年度 |
x诚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 298.69 | 279.56 | 83.50 |
长城嘉信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21.44 | 35.83 | 36.32 |
深圳市能源电力服务有限公 司 | 433.41 | - | - |
合 计 | 753.54 | 315.39 | 119.81 |
(14)关联方往来余额
单位:万元
关联方名称 | 2020-12-31 | 2019-12-31 | 2018-12-31 |
银行存款 | |||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57.14 | 6.89 | 6.86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3,405.07 | ||
合 计 | 3,462.21 | 6.89 | 6.86 |
应收款项 |
关联方名称 | 2020-12-31 | 2019-12-31 | 2018-12-31 |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317.99 | 152.14 | - |
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577.50 | 157.25 | 176.41 |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627.32 | - | - |
深圳能源燃气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 0.87 | - | - |
合 计 | 1,523.68 | 309.39 | 176.41 |
其他应收款 | |||
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1,411.33 | 1,411.33 | - |
苏州工业园区凌志软件股份有限公 司 | - | 87.06 | 42.11 |
华能招标有限公司 | 9.00 | - | - |
北京聚鸿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0.23 | 0.21 | 0.02 |
合 计 | 1,420.56 | 1,498.59 | 42.13 |
其他应付款 | |||
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 | 908.76 | |
深圳市能源电力服务有限公司 | - | 111.33 | - |
合 计 | - | 111.33 | 908.76 |
应付短期融资款 |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60,808.77 | - | - |
合 计 | 60,808.77 | - | - |
(15)向关联方支付租金及相关费用
单位:万元
关联方名称 | 2020 年度 | 2019 年度 | 2018 年度 |
上海华永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 1,727.72 | 1,399.56 | 1,538.97 |
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5,391.15 | 5,108.43 | 840.39 |
合 计 | 7,118.86 | 6,507.99 | 2,379.37 |
(16)向关联方转让理财产品
单位:万元
关联方名称 | 2020 年度 | 2019 年度 | 2018 年度 |
华能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 | - | 317.67 |
华能贵诚信托有限公司 | - | - | 931.16 |
合 计 | - | - | 1,248.83 |
(17)向关联方融资利息支出
单位:万元
关联方名称 | 2020 年度 | 2019 年度 | 2018 年度 |
华能云成商业保理(天津)有限公司 | 19.23 | - | 8.75 |
中国华能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 194.78 | - | -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853.12 | - | - |
合 计 | 1,067.13 | - | 8.75 |
(18)关联方向公司提供承销服务
单位:万元
关联方名称 | 项目 | 2020 年度 | 2019 年度 | 2018 年度 |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公司 IPO 承销 | - | - | 2,641.51 |
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债券承销 | 176.89 | 530.66 | -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债券承销 | 46.52 | - | - |
合 计 | 223.41 | 530.66 | 2,641.51 |
(19)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0 年度 | 2019 度 | 2018 年度 |
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 2,786.61 | 2,300.31 | 3,350.89 |
合 计 | 2,786.61 | 2,300.31 | 3,350.89 |
(20)关联方增资
单位:万元
关联方名称 | 交易内容 | 2020 年度 | 2019 度 | 2018 年度 |
华能资本服务有限 公司 | 对华能宝城物华有限公 司增资 | - | 25,085.57 | - |
合 计 | - | 25,085.57 | - |
(21)关联方资金借款情况
关联方名称 | 业务内容 | 2020 年 | 2019 年 | 2018 年 | |||
借入 | 归还 | 借入 | 归还 | 借入 | 归还 | ||
中国华能财务有限 责任公司 | 短期借款 | 24,399.00 | 24,399.00 | - | - | - | - |
关联方名称 | 业务内容 | 2020 年 | 2019 年 | 2018 年 | |||
借入 | 归还 | 借入 | 归还 | 借入 | 归还 | ||
华能云成商业保理 (天津)有限 公司 | 短期借款 | 1,800.00 | 1,800.00 | - | - | 1,000.00 | 1,000.00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 | 短期融资款 | 130,000.00 | 70,000.00 | - | - | - | - |
合 计 | 156,199.00 | 96,199.00 | - | - | 1,000.00 | 1,000.00 |
(三)关联交易的决策权限、决策程序及定价机制
为维护全体股东的利益,本公司制定了《公司章程》、《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规章制度,对关联交易的决策权限、决策程序、回避制度等内容作出了相应规定,具体如下:
1、《公司章程》中的有关规定
《公司章程》中对关联交易回避制度及决策制度做了明确规定,主要内容如下:
“第九十一条 股东大会审议有关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股东不应当参与投票表决,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不计入有效表决总数;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应当充分披露非关联股东的表决情况。与该关联事项有关联关系的股东或其授权代表可以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依照大会程序向到会股东就该关联交易产生的原因、交易的基本情况、交易是否公允等向股东大会作出解释和说明。股东大会需要关联股东到会进行前述说明的,关联股东亦有责任和义务到会如实作出说明。
第一百三十一条 董事会应当确定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对外担保事项、关联交易的权限,建立严格的审查和决策程序;重大投资项目应当组织有关专家、专业人员进行评审,并报股东大会批准。
股东大会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按照谨慎授权原则,就董事会批准的交易事项授权如下:
(一) 审议与关联自然人发生的交易金额在人民币 30 万元以上,或者与关联法人发生的交易金额在人民币 300 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
0.5%以上的关联交易(公司对外担保除外),如达到股东大会审议标准的,还应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 审议交易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扣除客户的交易结算资金后)30%以下的对外投资、购买出售资产的事项;前述交易金额应当以发生额作为计算标准,并按照交易类别在连续 12 个月内累计计算;
(三) 审议公司的对外担保行为,如达到股东大会审议标准的,还应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条所述对外投资、购买、出售资产事项不包括日常经营活动相关的电脑设备及软件、办公设备、运输设备等购买和出售、证券的自营买卖、证券的承销和上市推荐、资产管理、私募投资基金业务等日常经营活动所产生的交易。
第一百四十一条 董事与董事会会议决议事项所涉及的企业有关联关系的,不得对该项决议行使表决权,也不得代理其他董事行使表决权。该董事会会议由过半数的无关联关系董事出席即可举行,董事会会议所作决议须经无关联关系董事过半数通过。出席董事会的无关联董事人数不足 3 人的,应将该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关联交易管理制度》中的有关规定
x公司制定的《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对关联交易的决策权限、程序等事项作出了明确具体的规定,主要内容如下:
“第 12 条 公司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应当回避表决,也不得代理其他董事行使表决权。该董事会会议由过半数的非关联董事出席即可举行,董事会会议所做决议须经非关联董事过半数通过。出席董事会的非关联董事人数不足三人的,公司应当将该交易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第 14 条 股东大会审议有关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股东不应当参与投票表决,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不计入有效表决总数。股东大会决议应当充分披露非关联股东的表决情况。
关联股东的回避和表决程序为:
(1)拟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事项如构成关联交易,召集人应及时事先通知该关联股东,关联股东亦应及时事先通知召集人;
(2)在股东大会召开时,关联股东应主动提出回避申请,其他股东也有权向召集人提出关联股东回避。召集人应依据有关规定审查该股东是否属于关联股东及该股东是否应当回避;
(3)关联股东对召集人的决定有异议的,可就是否构成关联关系、是否享有表决权等提请人民法院裁决,但在人民法院作出最终的裁决前,该股东不应投票表决,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股份不计入有效表决总数;
(4)与该关联事项有关联关系的股东或其授权代表可以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依照大会程序向到会股东就该关联交易产生的原因、交易的基本情况、交易是否公允等向股东大会作出解释和说明。股东大会需要关联股东到会进行前述说明的,关联股东亦有责任和义务到会如实作出说明。
第 15 条 关联交易决策权限:
(1)股东大会:公司或公司的控股子公司与关联人拟发生的交易(公司提供担保、受赠现金资产、单纯减免公司义务的债务除外)金额在人民币 3,000 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 5%以上的关联交易,由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后实施;
(2)董事会:公司与关联自然人发生的交易金额在人民币 30 万元以上,或者
与关联法人发生的交易金额在人民币 300 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 0.5%以上的关联交易(公司提供担保除外),由公司董事会讨论并做出决议后实施,如达到股东大会审议标准的,尚待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3)总裁办公会:未达到提交董事会审议标准的公司与关联自然人、关联法人发生的关联交易,总裁办公会批准实施后,报董事会备案。有利害关系的人士在总裁办公会上应当回避表决。
第 16 条 对公司拟与关联自然人发生的交易金额在人民币 30 万元以上,或者
与关联法人发生的交易金额在人民币 300 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绝对值 0.5%以上的关联交易(公司提供担保除外)应由独立董事认可后,提交董事会讨论;独立董事作出判断前,可以聘请证券服务机构出具独立财务顾问报告,作为其判断的依据。”
十二、资金占用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不存在资金被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违规占用的情形。
十三、发行人信息披露事务及投资者关系管理的相关制度安排
(一)信息披露制度
发行人将遵循真实、准确、完整、及时的信息披露原则,按照中国证监会有关规定和《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的约定进行重大事项信息披露。本期债券发行上市后,公司将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债券上市规则等规定的信息披露的内容和格式要求,及时公告应予披露的重要事项,确保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保证投资者能够公开、公正、公平地获取公开披露的信息。
(二)投资者关系管理安排
发行人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行政性规范的要求,及时向投资者披露影响其决策的相关信息,建立完善的资料保管制度,收集并妥善保管投资者有权获得的资料,保证投资者能够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获得需要的信息。通过电话、电子邮件、传真、接待来访等方式答复投资者的咨询,尽可能通过多种方式与投资者进行及时、深入和广泛的沟通。
第四节 财务会计信息
以下信息主要摘自本公司财务报告,投资者如需了解本公司的详细财务状况,请参阅本公司 2018 年度、2019 年度及 2020 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本节的财务会计数据及有关指标反映了本公司最近三年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情况。
大信对公司 2018 年度的财务报告进行了审计,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
报告》(大信审字[2019]第 1-01072 号),确认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
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 2018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状况以及和
2018 年度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根据财政部颁布的《金融企业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金[2016]12 号)第二十六条规定:“金融企业连续聘用同一会计师事务所(包括该事务所的相关成员单位)原则上不超过 5 年。5 年期届满,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公布的最近一期会计师事务所综合评价信息,对于排名进入前 15 名且审计质量优良的会计师事务所,金融企业经履行内部决策程序后,可适当延长聘用年限,但连续聘用年限不超过 8 年”。为满足上述规定的要求,确保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客观性,公司于 2019
年度更换了会计师事务所。德勤华永对公司 2019 年度及 2020 年度财务报告进行了审计,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德师报(审)字(20)第 P02406 号及德师报(审)字(21)第 P02197 号),确认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 2019 年 12 月 31 日及 2020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状况以及 2019 年度及 2020 年度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未因更换会计师事务所发生重大变化。
报告期内,公司根据 2017 年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
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23 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 24 号—
套期会计》和《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以下简称新金融工具准
则)和 2018 年 12 月财政部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 2018 年度金融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36 号)文件进行了会计政策变更。涉及前期比较财务报表数据与新金融工具准则要求不一致的,公司根据准则不进行追溯调整。金融工具原账面价值和在新金融工具准则施行日的新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 2019 年 1 月 1
日的留存收益或其他综合收益。会计政策变更导致影响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2018 年 12 月 31 日 按原金融工具准则计提的减值准备 | 重分类 | 重新计量 | 2019 年 1 月 1 日按 新金融工具准则计提的减值准备 |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原金融工具准则) | 10,983.02 | -10,983.02 | - | - |
融出资金 | 2,233.63 | 474.03 | -1,041.76 | 1,665.90 |
应收款项 | 19,511.90 | -6,799.88 | 3.03 | 12,715.04 |
其他应收款 | 4,465.16 | - | 6.29 | 4,471.45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63.93 | 6,325.85 | 908.04 | 7,297.82 |
债权投资(新金融工 具准则) | - | 650.00 | 133.91 | 783.91 |
其他债权投资(新金 融工具准则) | - | - | 368.54 | 368.54 |
报告期内,公司按照财政部于 2018 年 12 月修订的《关于修订印发 2018 年度金融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36 号,以下简称“36 号文件”)编制 2019年度财务报表。财会 36 号文件对部分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的列报项目进行了修订,新增了“交易性金融资产”、“债权投资”、“其他债权投资”、“其他权益工具投资”、“信用减值损失”、“其他资产减值损失”等项目,删除了“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应收利息”、“应付利息”等项目,“利息净收入”包含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和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按照实际利率法计算的利息收入。基于实际利率法计提的金融工具的利息应包含在相应金融工具的账面余额中,并反映在“融出资金”、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债权投资”、“其他债权投资”、“短期借款”、“应付短期融资款”、“拆入资金”、“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和“应付债券”中,而不再单独列示“应收利息”或“应付利息”项目。相关金融工具已到期可收取或应支付但于资产负债表日尚未收到或尚未支付的利息,在“其他资产”或“其他负债”项目中列示。对于上述财务报表列报格式的变更,公司采用未来适用法进行会计处理,未对上年比较数据进行追溯调整。公司采用新金融工具准则及 36 号文件的影响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按原准则列示的账面价值 2018 年12 月31 日 | 施行新金融工具准则及新金融企业财务报表格式影响 | 按新金融工具准则列示的账面价值 2019 年 1 月 |
1 日 | |||||||
重分类 | 重新计量 | ||||||
自原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转入("-"为转出) | 自原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转入 ("-"为转出) | 其他转入 ("-"为转出) | 预期信用损失 | 从成本计量变为公允价值计量 | |||
资产: | |||||||
货币资金 | 894,418.74 | - | - | - | - | - | 894,418.74 |
结算备付金 | 198,866.37 | - | - | - | - | - | 198,866.37 |
融出资金 | 742,309.53 | - | - | 27,124.84 | 1,041.76 | - | 770,476.12 |
衍生金融资产 | 2,551.44 | - | - | - | - | - | 2,551.44 |
存出保证金 | 170,441.94 | - | - | - | - | - | 170,441.94 |
应收款项 | 41,572.86 | - | - | -30,225.73 | -3.03 | - | 11,344.11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205,104.84 | - | - | 30,455.43 | -908.04 | - | 234,652.24 |
应收利息 | 64,622.65 | - | - | -64,622.65 | - | - | - |
金融投资: | - | - | - | - | - | - | -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 益的金融资产 | ,536,956.14 | - | -1,536,956.14 | - | - | - |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 | 541,053.64 | 1,442,478.21 | 30,012.98 | - | - | 2,013,544.83 |
债权投资 | - | 52,915.52 | - | 34.62 | -133.91 | - | 52,816.23 |
其他债权投资 | - | 193,015.30 | 91,284.24 | 7,373.71 | - | - | 291,673.25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 | 2,779.70 | 3,193.69 | - | - | - | 5,973.39 |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 789,764.16 | -789,764.16 | - | - | - | - |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20,486.20 | - | - | 35.59 | 2.49 | - | 20,524.28 |
其他资产 | 17,298.90 | - | - | -153.20 | -6.29 | - | 17,139.41 |
公司自 2020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财政部于 2017 年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14号—收入》(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修订前的收入准则简称“原收入准则”)。新收入准则引入了收入确认计量的 5 步法,并针对特定交易(或事项)增加了更多的指引。新收入准则要求首次执行该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初(即 2020 年 1 月 1 日)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新收入准则的采用对公司的财务报表未产生重大影响。
本节引用的财务数据,非经特别说明 2018 年末及 2018 年度、2019 年末及 2019年度、2020 年末及 2020 年度的财务数据引自经审计的 2018 年度、2019 年度、2020年度财务报表。
一、最近三年合并及母公司财务报表
(一)合并财务报表
公司于 2018 年 12 月 31 日、2019 年 12 月 31 日、2020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资产负债表,以及 2018 年度、2019 年度、2020 年度的合并利润表、合并现金流量表如下:
报告期内发行人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0 年 12 月 31 日 | 2019 年 12 月 31 日 | 2018 年 12 月 31 日 |
资产: | |||
货币资金 | 1,548,333.22 | 1,354,308.30 | 894,418.74 |
其中:客户存款 | 1,479,024.15 | 1,278,927.34 | 830,751.54 |
结算备付金 | 375,974.86 | 170,547.18 | 198,866.37 |
其中:客户备付金 | 276,508.64 | 79,055.75 | 154,832.65 |
融出资金 | 1,890,597.58 | 1,189,222.98 | 742,309.53 |
衍生金融资产 | 2,594.58 | 1,159.28 | 2,551.44 |
存出保证金 | 221,482.43 | 160,796.71 | 170,441.94 |
应收款项 | 72,931.71 | 18,211.00 | 41,572.86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262,335.47 | 220,770.15 | 205,104.84 |
应收利息 | - | - | 64,622.65 |
金融投资: |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 | - | 1,536,956.14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2,390,413.37 | 2,341,192.30 | - |
债权投资 | 9,884.63 | 44,523.09 | - |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 - | - | 789,764.16 |
其他债权投资 | 108,810.81 | 146,928.23 |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17,205.02 | 4,623.33 | - |
长期股权投资 | 182,149.20 | 156,975.20 | 133,555.31 |
固定资产 | 16,564.95 | 17,298.26 | 16,237.57 |
无形资产 | 8,841.60 | 7,632.96 | 6,647.54 |
商誉 | 1,130.26 | 1,130.26 | 1,130.26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22,892.72 | 16,034.51 | 20,486.20 |
其他资产 | 89,145.80 | 58,205.54 | 17,298.90 |
资产总计 | 7,221,288.22 | 5,909,559.29 | 4,841,964.44 |
(接上表)
项目 | 2020 年 12 月 31 日 | 2019 年 12 月 31 日 | 2018 年 12 月 31 日 |
负债: | |||
短期借款 | 11,904.04 | - | - |
应付短期融资款 | 545,544.19 | 253,896.99 | 17,607.00 |
拆入资金 | 50,032.08 | 130,583.44 | 240,000.00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 - | - | 8,585.12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3,965.96 | 87.02 | - |
衍生金融负债 | 4,830.50 | 2,151.91 | 1,225.84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968,359.86 | 1,031,466.29 | 1,043,548.31 |
代理买卖证券款 | 1,877,061.42 | 1,465,943.79 | 1,005,321.90 |
代理承销证券款 | - | - | - |
应付职工薪酬 | 126,866.94 | 99,672.02 | 74,520.77 |
应交税费 | 17,505.04 | 11,149.09 | 10,717.36 |
应付款项 | 34,599.12 | 32,068.99 | 31,373.75 |
应付利息 | - | - | 22,622.43 |
应付债券 | 1,696,847.26 | 1,111,552.16 | 699,480.00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1,719.41 | 955.44 | 323.50 |
其他负债 | 29,395.00 | 34,812.95 | 18,307.76 |
负债合计 | 5,368,630.83 | 4,174,340.09 | 3,173,633.74 |
股东权益: | |||
股本 | 310,340.54 | 310,340.54 | 310,340.54 |
资本公积 | 922,008.22 | 922,008.22 | 922,017.20 |
其他综合收益 | -4,563.89 | -3,657.88 | -34,947.89 |
盈余公积 | 69,655.04 | 55,205.28 | 48,267.75 |
一般风险准备 | 213,334.88 | 184,381.93 | 170,444.22 |
未分配利润 | 296,795.41 | 223,663.37 | 236,279.21 |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合计 | 1,807,570.20 | 1,691,941.46 | 1,652,401.02 |
少数股东权益 | 45,087.19 | 43,277.74 | 15,929.68 |
股东权益合计 | 1,852,657.39 | 1,735,219.20 | 1,668,330.71 |
负债和股东权益总计 | 7,221,288.22 | 5,909,559.29 | 4,841,964.44 |
报告期内发行人合并利润表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0 年度 | 2019 年度 | 2018 年度 |
一、营业收入 | 686,869.75 | 389,914.25 | 275,329.99 |
利息净收入 | 42,498.22 | 26,332.48 | -1,046.40 |
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 | 163,820.84 | 145,960.97 | 125,439.28 |
其中:经纪业务手续费净收入 | 103,406.65 | 66,485.84 | 53,453.56 |
投资银行业务手续费净收入 | 45,141.28 | 59,715.88 | 48,041.47 |
资产管理业务手续费净收入 | 10,565.12 | 16,131.85 | 18,662.23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190,329.14 | 103,415.50 | 118,367.55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47,639.59 | 24,614.60 | 18,767.91 |
其他收益 | 1,797.96 | 1,880.56 | 1,384.00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6,393.39 | 43,968.21 | 4,440.88 |
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375.64 | 111.54 | 271.14 |
其他业务收入 | 282,405.84 | 68,245.00 | 26,473.54 |
资产处置收益(亏损以“-”号填列) | - | - | - |
二、营业支出 | 503,682.09 | 269,785.76 | 207,014.58 |
税金及附加 | 3,048.59 | 2,254.61 | 2,171.21 |
业务及管理费 | 215,411.62 | 202,108.00 | 162,622.21 |
信用减值损失 | 9,811.38 | 559.97 | - |
资产减值损失 | - | - | 16,313.21 |
其他业务成本 | 275,410.50 | 64,863.17 | 25,907.95 |
三、营业利润(损失以“-”号填列) | 183,187.66 | 120,128.49 | 68,315.41 |
加:营业外收入 | 335.74 | 175.27 | 730.13 |
减:营业外支出 | 850.34 | 99.68 | 835.54 |
四、利润总额(损失以“-”号填列) | 182,673.06 | 120,204.08 | 68,210.01 |
减:所得税费用 | 29,613.06 | 18,748.01 | 9,269.42 |
五、净利润(损失以“-”号填列) | 153,060.00 | 101,456.06 | 58,940.58 |
(一)按经营持续性分类: | |||
1.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153,060.00 | 101,456.06 | 58,940.58 |
2.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 | - | - |
(二)按所有权归属分类: | |||
1.少数股东损益 | 2,895.86 | 2,239.35 | 370.60 |
2.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150,164.15 | 99,216.71 | 58,569.98 |
六、其他综合收益税后净额 | -397.95 | 2,421.97 | -27,912.27 |
项目 | 2020 年度 | 2019 年度 | 2018 年度 |
归属母公司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397.95 | 2,421.97 | -27,898.64 |
(一)以后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79.37 | -654.58 | - |
1.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79.37 | -654.58 | - |
(二)以后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318.58 | 3,076.55 | -27,898.64 |
1.权益法可结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92.73 | 1,745.28 | -1,604.45 |
2.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 - | - | -26,294.19 |
3.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207.98 | 1,474.00 | - |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损失准备 | -17.87 | -142.73 | - |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 - | -13.63 |
七、综合收益总额 | 152,662.05 | 103,878.03 | 31,028.31 |
其中: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 149,766.20 | 101,638.69 | 30,671.35 |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 2,895.86 | 2,239.35 | 356.97 |
八、每股收益 | |||
(一)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48 | 0.32 | 0.21 |
(二)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48 | 0.32 | 0.21 |
注1:发行人根据2018年6月15日财政部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和2018年9月财政部发布的《关于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有关问题的解读》将与日常活动相关的代扣个人所得税手续费返还计入“其他收益”科目核算,据此调增2018年度其他收益662.29万元,调减2018年度营业外收入662.29万元。上表数据均以调整后的财务报表为准。
报告期内发行人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0 年度 | 2019 年度 | 2018 年度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为交易目的而持有的金融资产净减少额 | 56,836.84 | - | - |
收取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 393,366.37 | 310,285.51 | 274,864.98 |
代理买卖证券收到的现金净额 | 415,963.44 | 445,129.41 | - |
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 - | - | 146,000.00 |
回购业务资金净增加额 | - | - | 186,313.81 |
融出资金净减少额 | - | - | 137,650.76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334,616.11 | 78,757.34 | 38,437.09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200,782.76 | 834,172.26 | 783,266.64 |
项目 | 2020 年度 | 2019 年度 | 2018 年度 |
融出资金净增加额 | 699,450.50 | 413,942.76 | - |
为交易目的而持有的金融资产净增加额 | - | 204,015.50 | 667,866.30 |
拆入资金净减少额 | 80,000.00 | 110,000.00 | - |
回购业务资金净减少额 | 120,826.54 | 7,780.73 | - |
代理买卖证券支付的现金净额 | - | - | 131,529.28 |
支付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 109,189.04 | 94,109.23 | 94,318.31 |
支付给职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126,171.27 | 117,733.98 | 130,367.38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49,969.36 | 34,629.97 | 32,671.40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491,777.23 | 120,943.53 | 144,881.45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677,383.95 | 1,103,155.70 | 1,201,634.12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476,601.19 | -268,983.44 | -418,367.48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收回投资所收到的现金 | 92,096.90 | 155,843.07 | -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32,863.48 | 18,456.01 | 2,357.63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56.94 | 16.93 | 22.60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25,017.33 | 174,316.01 | 2,380.23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23,360.00 | - | 1.00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所支付的现金 | 9,419.30 | 15,674.23 | 6,900.64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248.30 | - |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33,027.61 | 15,674.23 | 6,901.64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91,989.72 | 158,641.78 | -4,521.41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 | 25,085.57 | 192,824.88 |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现金 | - | 25,085.57 | 6,000.00 |
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 | 2,796,283.29 | 1,308,332.75 | 228,973.00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38,291.02 | - | -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 - |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2,834,574.31 | 1,333,418.32 | 421,797.88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1,953,308.77 | 688,940.66 | 92,894.00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96,825.82 | 102,677.17 | 33,341.15 |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利、利润 | 838.67 | - | 236.50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 - | 2,356.63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2,050,134.59 | 791,617.83 | 128,591.78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784,439.71 | 541,800.50 | 293,206.09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375.64 | 111.54 | 271.14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399,452.60 | 431,570.38 | -129,411.66 |
项目 | 2020 年度 | 2019 年度 | 2018 年度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余额 | 1,524,855.48 | 1,093,285.11 | 1,222,696.77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1,924,308.08 | 1,524,855.48 | 1,093,285.11 |
(二)母公司财务报表
公司 2018 年 12 月 31 日、2019 年 12 月 31 日、2020 年 12 月 31 日的母公司资
产负债表,以及 2018 年度、2019 年度和 2020 年度的母公司利润表、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如下:
报告期内发行人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0 年 12 月 31 日 | 2019 年 12 月 31 日 | 2018 年 12 月 31 日 |
资产: | |||
货币资金 | 1,312,606.74 | 1,191,293.60 | 742,875.10 |
其中:客户存款 | 1,281,202.05 | 1,156,386.48 | 728,265.14 |
结算备付金 | 338,764.05 | 137,036.08 | 225,824.84 |
其中:客户备付金 | 233,733.51 | 40,411.48 | 154,832.65 |
融出资金 | 1,890,597.58 | 1,189,222.98 | 742,309.53 |
衍生金融资产 | 2,594.58 | 1,159.28 | 2,551.44 |
存出保证金 | 48,831.83 | 38,680.50 | 59,185.18 |
应收款项 | 72,931.71 | 18,211.00 | 41,572.86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182,614.27 | 184,769.79 | 183,854.84 |
应收利息 | - | - | 64,622.65 |
金融投资: |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 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 | - | 1,505,367.29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2,347,722.47 | 2,211,782.36 | - |
债权投资 | - | 30,677.12 | - |
其他债权投资 | 108,690.81 | 146,808.23 |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17,205.02 | 4,623.33 | - |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 - | - | 722,705.58 |
长期股权投资 | 346,192.02 | 321,018.02 | 297,598.14 |
固定资产 | 15,956.11 | 16,676.15 | 15,562.91 |
无形资产 | 8,655.53 | 7,405.20 | 6,500.78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19,592.39 | 13,685.91 | 19,143.48 |
其他资产 | 17,705.42 | 21,862.90 | 14,404.75 |
资产总计 | 6,730,660.53 | 5,534,912.47 | 4,644,079.37 |
(接上表)
项目 | 2020 年 12 月 31 日 | 2019 年 12 月 31 日 | 2018 年 12 月 31 日 |
负债: | |||
应付短期融资款 | 545,544.19 | 253,896.99 | 17,607.00 |
拆入资金 | 50,032.08 | 130,583.44 | 240,000.00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3,965.96 | 87.02 | -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 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 - | - | 8,585.12 |
衍生金融负债 | 4,830.50 | 2,151.91 | 1,225.84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968,359.86 | 1,031,466.29 | 1,043,548.31 |
代理买卖证券款 | 1,490,937.18 | 1,179,066.31 | 847,519.37 |
代理承销证券款 | - | - | - |
应付职工薪酬 | 120,887.74 | 95,655.12 | 71,475.63 |
应交税费 | 15,292.53 | 10,089.75 | 10,210.90 |
应付款项 | 34,599.12 | 32,068.99 | 31,373.75 |
应付利息 | - | - | 22,622.43 |
应付债券 | 1,696,847.26 | 1,111,552.16 | 699,480.00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581.31 | 784.22 | 323.50 |
其他负债 | 13,266.22 | 11,955.92 | 11,938.67 |
负债合计 | 4,945,143.96 | 3,859,358.14 | 3,005,910.52 |
股东权益: | |||
股本 | 310,340.54 | 310,340.54 | 310,340.54 |
资本公积 | 925,014.34 | 925,014.34 | 925,014.34 |
其他综合收益 | -4,564.66 | -3,658.64 | -33,736.92 |
盈余公积 | 69,655.04 | 55,205.28 | 48,267.75 |
一般风险准备 | 213,334.88 | 184,381.93 | 170,444.22 |
未分配利润 | 271,736.43 | 204,270.89 | 217,838.92 |
股东权益合计 | 1,785,516.57 | 1,675,554.33 | 1,638,168.85 |
负债和股东权益总计 | 6,730,660.53 | 5,534,912.47 | 4,644,079.37 |
报告期内发行人母公司利润表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0 年度 | 2019 年度 | 2018 年度 |
一、营业收入 | 380,590.74 | 306,259.86 | 233,542.84 |
利息净收入 | 37,047.74 | 20,851.42 | -6,344.32 |
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 | 152,174.34 | 139,852.99 | 119,412.98 |
其中:经纪业务手续费净收入 | 91,835.79 | 60,703.71 | 48,087.23 |
投资银行业务手续费净收入 | 45,141.28 | 59,715.88 | 48,041.47 |
资产管理业务手续费净收入 | 10,482.75 | 15,978.93 | 18,418.70 |
项目 | 2020 年度 | 2019 年度 | 2018 年度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186,310.61 | 96,393.52 | 113,703.75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47,639.59 | 24,614.60 | 18,767.91 |
其他收益 | 1,734.25 | 1,576.41 | 1,341.35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3,007.37 | 46,734.08 | 4,440.88 |
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375.64 | 111.54 | 271.14 |
其他业务收入 | 692.08 | 739.89 | 717.06 |
资产处置收益(亏损以“-”号填列) | - | - | - |
二、营业支出 | 208,744.12 | 191,657.91 | 167,596.12 |
税金及附加 | 2,702.17 | 2,148.33 | 2,069.94 |
业务及管理费 | 199,224.00 | 188,810.06 | 151,062.30 |
信用减值损失 | 6,771.79 | 581.25 | - |
资产减值损失 | - | - | 14,347.66 |
其他业务成本 | 46.16 | 118.26 | 116.22 |
三、营业利润(损失以“-”号填列) | 171,846.62 | 114,601.95 | 65,946.72 |
加:营业外收入 | 64.30 | 169.16 | 713.22 |
减:营业外支出 | 842.06 | 78.61 | 816.66 |
四、利润总额(损失以“-”号填列) | 171,068.86 | 114,692.50 | 65,843.29 |
减:所得税费用 | 26,571.21 | 17,652.86 | 8,818.30 |
五、净利润(损失以“-”号填列) | 144,497.65 | 97,039.65 | 57,024.99 |
(一)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 填列) | 144,497.65 | 97,039.65 | 57,024.99 |
(二)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 填列) | - | - | - |
六、其他综合收益税后净额 | -397.95 | 2,421.97 | -27,138.25 |
(一)以后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 收益 | -79.37 | -654.58 | - |
1.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79.37 | -654.58 | - |
(二)以后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 益 | -318.58 | 3,076.55 | -27,138.25 |
1.权益法可结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92.73 | 1,745.28 | -1,604.45 |
2.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 - | - | -25,533.80 |
3.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207.98 | 1,474.00 | - |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损失准备 | -17.87 | -142.73 | - |
七、综合收益总额 | 144,099.70 | 99,461.62 | 29,886.74 |
注:发行人根据2018年6月15日财政部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和2018年9月财政部发布的《关于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有关问题的解读》将与日常活动相关的代扣个人所得税手续费返还计入“其他收益”科目核算,发行人据此调增了2018年度母公司其他收益及营业外收入数据,上表数据均以调整后的财务报表为准。
报告期内发行人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0 年度 | 2019 年度 | 2018 年度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收取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 363,417.15 | 289,037.54 | 256,444.49 |
代理买卖证券收到的现金净额 | 316,716.68 | 316,054.46 | - |
回购业务资金净增加额 | - | 6,969.63 | 194,629.21 |
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 - | - | 146,000.00 |
融出资金净减少额 | - | - | 137,650.76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3,850.98 | 41,323.80 | 8,407.04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683,984.80 | 653,385.43 | 743,131.50 |
融出资金净增加额 | 699,450.50 | 413,942.76 | - |
为交易目的而持有的金融资产净增加额 | 37,911.27 | 155,496.76 | 691,804.98 |
回购业务资金净减少额 | 77,105.70 | - | - |
拆入资金净减少额 | 80,000.00 | 110,000.00 | - |
代理买卖证券支付的现金净额 | - | - | 123,503.84 |
支付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 96,135.23 | 83,568.08 | 87,364.89 |
支付给职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119,051.17 | 110,492.42 | 121,466.13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45,603.38 | 32,913.04 | 26,159.57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70,627.30 | 54,406.63 | 104,312.89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225,884.54 | 960,819.68 | 1,154,612.30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541,899.73 | -307,434.25 | -411,480.80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收回投资所收到的现金 | 88,096.90 | 148,094.72 | -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32,947.82 | 17,519.79 | 2,357.63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 回的现金净额 | 41.83 | 10.66 | 21.59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21,086.56 | 165,625.17 | 2,379.22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20,360.00 | - | 24,000.00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所 支付的现金 | 9,134.47 | 15,387.63 | 6,610.00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29,494.47 | 15,387.63 | 30,610.00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91,592.09 | 150,237.54 | -28,230.78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 | - | 186,824.88 |
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 | 2,796,283.29 | 1,308,332.75 | 228,973.00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2,796,283.29 | 1,308,332.75 | 415,797.88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1,926,909.77 | 688,940.66 | 92,894.00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95,649.13 | 102,677.17 | 33,104.65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 - | 991.33 |
项目 | 2020 年度 | 2019 年度 | 2018 年度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2,022,558.90 | 791,617.83 | 126,989.98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773,724.39 | 516,714.92 | 288,807.90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375.64 | 111.54 | 271.14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323,041.10 | 359,629.75 | -150,632.54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余额 | 1,328,329.69 | 968,699.94 | 1,119,332.48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1,651,370.79 | 1,328,329.69 | 968,699.94 |
二、合并报表范围的变化情况
项目 | 2020 年度 | 2019 年度 | 2018 年度 |
合并范围内公司名单 | 宝城期货 | 宝城期货 | 宝城期货 |
长城长富 | 长城长富 | 长城长富 | |
长城弘瑞 | 长城弘瑞 | 长城弘瑞 | |
长城富浩 | 长城富浩 | 长城富浩 | |
长城投资 | 长城投资 | 长城投资 | |
长城高创 | 长城高创 | 长城高创 | |
长xxx | xxxx | xxx懿 | |
宝城物x | xx物华(注 1) | 宝城物华 | |
- | 国投长城 | 国投长城 | |
- | - | 长xxx |
(一)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内的下属公司情况及变化情况报告期内,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内的下属公司情况如下:
注1:2019年宝城物华有限公司更名为华能宝城物华有限公司;
注2:2018年xxxx、长城长融、长城南广及宁波兴富因公司注销而不再纳入发行人合并范围;注3:2019年长xxx注销而不再纳入发行人合并范围;
注4:2020年国投长城转让而不再纳入发行人合并范围。
除上述公司之外,公司合并范围还包括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类的结构化主体。对于公司同时作为结构化主体的管理人和投资人的情形,公司综合评估其持有投资份额而享有的回报以及作为结构化主体管理人的管理人报酬是否将使公司面临可变回报的影响重大,并据此判断公司是否为结构化主体的主要责任人。
(二)公司结构化主体的具体情况及变化情况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合计 44 个,
纳入合并范围的结构化主体净资产为人民币 30.79 亿元。
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公司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合计 19 个,
纳入合并范围内的结构化主体的净资产为 31.33 亿元。
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无需要纳入合并范围的结构化主体。
公司在开展业务的过程中管理和投资各类结构化主体,例如证券投资基金、资产管理计划、合伙企业等。于 2020 年 12 月 31 日,纳入合并财务报表合并范围的
结构化主体的净资产计人民币 30.79 亿元,公司发起设立并持有财务权益的未纳入
合并财务报表合并范围的结构化主体的净资产计人民币 19.73 亿元。在确定结构化主体是否纳入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时,公司管理层根据相关合同条款,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关于“控制”的定义,对长城证券是否控制结构化主体作出判断。
三、报告期内的财务指标
指标 | 2020 年末 | 2019 年末 | 2018 年末 |
流动比率(倍) | 2.85 | 2.67 | 2.51 |
速动比率(倍) | 2.85 | 2.67 | 2.51 |
资产负债率(合并)(%) | 65.33 | 60.95 | 56.52 |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 | 65.92 | 61.53 | 56.85 |
全部债务(亿元) | 328.15 | 252.97 | 201.04 |
债务资本比率(%) | 63.91 | 59.31 | 54.65 |
指标 | 2020 年度 | 2019 年度 | 2018 年度 |
EBITDA 利息倍数(倍) | 3.76 | 2.42 | 1.81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8.53 | 5.96 | 3.78 |
平均总资产回报率(%) | 2.33 | 1.89 | 1.28 |
xxx(%) | 26.67 | 30.81 | 24.81 |
注:上述财务指标均以合并报表口径进行计算。上述财务指标计算公式:
(1)流动比率=(货币资金+结算备付金+拆出资金+交易性金融资产+买入返售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应收利息-代理买卖证券款-代理承销债券款-信用交易代理买卖证券款+应收款项+其他应收款+融出资金+存出保证金+债权投资+其他债权投资+其他权益工具投资)/(短期借款+应付职工薪酬+应交税费+应付利息+应付款项+预收账款+应付利润+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应付短期融资款+拆入资金+金融负债+衍生负债+1 年到期长期负债+其他应付款)(因公司采用新金融工具会计准则,本公式适用于 2019 年、2020 年);
流动比率=(货币资金+结算备付金+拆出资金+融出资金+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买入返售金融资产+应收款项+应收利息+存出保证金+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代理买卖证券款-代理承销证券款)/(短期借款+应付短期融资券+拆入资金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应付职工薪酬+应交税费+应付利息+应付款项)(本公式适用于 2018 年)
(2)速动比率=(货币资金+结算备付金+拆出资金+交易性金融资产+买入返售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应收利息-代理买卖证券款-代理承销债券款-信用交易代理买卖证券款+应收款项+其他应收款+融出资金+存出保证金+债权投资+其他债权投资+其他权益工具投资)/(短期借款+应付职工薪酬+应交税费+应付利息+应付款项+预收账款+应付利润+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应付短期融资款+拆入资金+金融负债+衍生负债+1 年到期长期负债+其他应付款)(因公司采用新金融工具会计准则,本公式适用于 2019 年、2020 年);
速动比率=(货币资金+结算备付金+拆出资金+融出资金+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买入返售金融资产+应收款项+应收利息+存出保证金+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代理买卖证券款-代理承销证券款-存货)/(短期借款+应付短期融资券+拆入资金+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应付职工薪酬+应交税费+应付利息+应付款项)(本公式适用于 2018 年)
(3)资产负债率=(负债总额-代理买卖证券款-代理承销证券款)/(资产总额-代理买卖证券款-代理承销证券款)
(4)全部债务=短期借款+应付短期融资款+拆入资金+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或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长期借款+应付债券
(5)债务资本比率=全部债务/(全部债务+所有者xx)
(0)XXXXXXx利润总额+利息支出-客户资金存款利息支出+固定资产折旧+无形资产摊销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7)EBITDA 利息倍数=EBITDA/(利息支出-客户资金存款利息支出)
(8)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报告期净利润/([ 期初所有者权益+期末所有者权益)/2]×100%
(9)平均总资产回报率=报告期净利润/[(期初资产余额+期末资产余额)/2]×100%
(10)毛利率=(营业收入-营业成本)/营业收入×100%
四、发行人 2021 年 1-3 月财务情况
(一)发行人 2021 年第一季度未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1、合并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1 年 3 月 31 日 | 2020 年 12 月 31 日 |
资产: | ||
货币资金 | 1,750,888.63 | 1,548,333.22 |
其中:客户存款 | 1,544,022.02 | 1,479,024.15 |
结算备付金 | 342,108.56 | 375,974.86 |
其中:客户备付金 | 290,919.07 | 276,508.64 |
融出资金 | 2,066,093.95 | 1,890,597.58 |
衍生金融资产 | 6,505.90 | 2,594.58 |
存出保证金 | 307,361.57 | 221,482.43 |
应收款项 | 89,457.54 | 72,931.71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56,096.46 | 262,335.47 |
金融投资: | 3,073,065.36 | 2,526,313.83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2,940,068.48 | 2,390,413.37 |
债权投资 | 7,757.02 | 9,884.63 |
其他债权投资 | 103,011.10 | 108,810.81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22,228.77 | 17,205.02 |
长期股权投资 | 202,704.89 | 182,149.20 |
固定资产 | 16,005.31 | 16,564.95 |
使用权资产 | 44,996.57 | #VALUE! |
无形资产 | 8,826.30 | 8,841.60 |
商誉 | 1,130.26 | 1,130.26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22,715.30 | 22,892.72 |
其他资产 | 90,321.58 | 89,145.80 |
资产总计 | 8,078,278.19 | 7,221,288.22 |
负债: | ||
短期借款 | 28,797.39 | 11,904.04 |
应付短期融资款 | 638,879.96 | 545,544.19 |
拆入资金 | 50,136.11 | 50,032.08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 3,965.96 |
衍生金融负债 | 3,421.14 | 4,830.50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1,269,984.83 | 968,359.86 |
代理买卖证券款 | 2,044,249.09 | 1,877,061.42 |
代理承销证券款 | - | - |
应付职工薪酬 | 127,785.45 | 126,866.94 |
应交税费 | 11,589.91 | 17,505.04 |
应付款项 | 44,851.51 | 34,599.12 |
应付债券 | 1,895,476.56 | 1,696,847.26 |
租赁负债 | 46,545.04 |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272.28 | 1,719.41 |
其他负债 | 31,464.63 | 29,395.00 |
负债合计 | 6,193,453.91 | 5,368,630.83 |
股东权益: | ||
股本 | 310,340.54 | 310,340.54 |
资本公积 | 922,008.22 | 922,008.22 |
其他综合收益 | -1,147.25 | -4,563.89 |
盈余公积 | 69,423.98 | 69,655.04 |
一般风险准备 | 212,872.74 | 213,334.88 |
未分配利润 | 325,576.52 | 296,795.41 |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合计 | 1,839,074.75 | 1,807,570.20 |
少数股东权益 | 45,749.53 | 45,087.19 |
股东权益合计 | 1,884,824.28 | 1,852,657.39 |
负债和股东权益总计 | 8,078,278.19 | 7,221,288.22 |
合并利润表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1 年 1-3 月 | 2020 年 1-3 月 |
一、营业收入 | 141,726.15 | 144,674.93 |
利息净收入 | 6,871.50 | 9,279.24 |
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 | 43,373.16 | 37,449.43 |
其中:经纪业务手续费净收入 | 27,171.02 | 25,486.61 |
投资银行业务手续费净收入 | 13,607.99 | 7,441.02 |
资产管理业务手续费净收入 | 1,807.84 | 3,853.99 |
投资收益(损失以“-”列示) | 41,463.01 | 43,754.64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20,628.72 | 10,237.15 |
其他收益 | 396.90 | 817.77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列示) | -7,785.49 | 7,963.14 |
汇兑收益(损失以“-”列示) | 32.93 | 105.45 |
其他业务收入 | 57,374.15 | 45,305.27 |
二、营业总支出 | 107,837.19 | 98,632.74 |
税金及附加 | 774.45 | 697.14 |
业务及管理费 | 52,211.35 | 51,644.81 |
信用减值损失 | -1,605.67 | 1,634.78 |
其他业务成本 | 56,457.05 | 44,656.01 |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列示) | 33,888.96 | 46,042.19 |
加:营业外收入 | 0.36 | 0.25 |
减:营业外支出 | 203.72 | 5.52 |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列示) | 33,685.60 | 46,036.92 |
减:所得税费用 | 2,588.03 | 8,755.07 |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列示) | 31,097.57 | 37,281.86 |
(一)按经营持续性分类 | - | - |
1.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31,097.57 | 37,281.86 |
2.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 | - |
(二)按所有权归属分类 | - | - |
1.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30,421.04 | 36,961.00 |
2.少数股东损益 | 676.53 | 320.85 |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3,416.65 | 666.47 |
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3,416.65 | 666.47 |
(一)以后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3,769.89 | 34.15 |
1.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3,769.89 | 34.15 |
(二)以后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353.25 | 632.32 |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 -8.95 |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345.66 | 650.81 |
3.其他债权投资信用损失准备 | -7.58 | -9.54 |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 - |
七、综合收益总额 | 34,514.21 | 37,948.32 |
其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 | 33,837.69 | 37,627.47 |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 676.53 | 320.85 |
八、每股收益 | ||
(一)基本每股收益 | 0.098 | 0.119 |
(二)稀释每股收益 | 0.098 | 0.119 |
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1 年 3 月 31 日 | 2020 年 3 月 31 日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收取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 87,970.82 | 89,546.66 |
代理买卖证券收到的现金净额 | 135,154.02 | 380,816.97 |
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 - | -16,000.00 |
回购业务资金净增加额 | 508,108.13 | 371,489.88 |
融出资金净减少额 | - | -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78,380.77 | 131,445.53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809,613.75 | 957,299.04 |
融出资金净增加额 | - | - |
为交易目的而持有的金融资产净增加额 | 559,096.11 | 438,430.50 |
拆入资金净减少额 | - | - |
回购业务资金净减少额 | - | - |
代理买卖证券支付的现金净额 | - | - |
支付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 28,733.42 | 21,562.14 |
支付给职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39,554.42 | 27,654.01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12,621.98 | 11,136.79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291,901.14 | 266,657.87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931,907.07 | 765,441.31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22,293.33 | 191,857.73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收回投资所收到的现金 | 7,477.89 | 5,910.69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1,497.82 | 1,661.2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