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ntract
股票代码:600070 股票简称:浙江富润 编号:临 2017—046 号
浙江富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针织厂区征收补偿协议的公告
x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xx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征收补偿事项概述
1、根据《诸暨市人民政府关于对 2017 年“三改”专项行动涉及的浙江富润印染有限公司等企业国有土地上房屋实施征收的决定》
(诸政发【2017】28 号),公司子公司浙江富润印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印染公司”)及公司针织厂区国有土地上的厂房建筑被列入政府征收范围(详见公司公告临 2017—033 号)。2017 年 7 月 28 日,公司与诸暨市房屋征收办公室、诸暨市人民政府暨阳街道办事处、诸暨市城市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诸暨市永兴房屋拆迁服务有限公司签订《诸暨市 2017 年“三改”专项行动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协议》(以下简称“补偿协议”),根据中介机构评估确定的价格,公司位于针织厂区的房屋建筑及设备设施等可总计获得补偿 29913425 元。
2、公司与上述协议各方不存在关联关系,本次征收补偿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3、本次征收补偿事项尚需报经诸暨市“三改”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和市政府常务会议批准及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
4、印染公司的征收补偿协议尚未签署。
二、征收补偿协议的主要内容
2017 年 7 月 28 日,公司作为乙方与甲方(诸暨市房屋征收办公室、诸暨市人民政府暨阳街道办事处、诸暨市城市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诸暨市永兴房屋拆迁服务有限公司)根据诸暨市人民政府令第 47 号《诸暨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及其他法律、法规之规定,签订《诸暨市 2017 年“三改”专项行动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协议》,补偿协议的主要条款如下:
1、房屋征收依据:甲方因诸暨市“三改”项目实施需要,根据诸暨市人民政府诸房征告字(2017)011 号公告规定,实施房屋征收。乙方所有的房屋及附属物属于公告的征收范围。
2、乙方被征收房地产的基本情况:乙方服从城市建设需要,同意将坐落在暨阳街道苎萝东路 60 号(原城关镇xxxx),xxxxxxxxx 00000 x【证载面积 7181.1m²】的房屋及附属用房 4212.72m²,交给甲方拆除。
3、被征收房地产的价格结算与补偿:乙方同意按诸暨市中天正和土地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评估报告作为补偿结算计算标准。乙方同意和自愿选择被征收的国有土地上房屋实行货币补偿安置,甲方按被征收房屋的评估价格再增加 15%的货币补助计(1543.6m²× 1490 元/ m²+2646.6 m²×1650 元m²+2601.3 m²×1470 元/m²+389.6m
²×1230 元/m²)×(1+15%)=12615470 元对乙方进行补偿。
4、其他补偿:(1)附属物及装潢补偿金额:7701655 元;(2)乙方应在 2017 年 7 月 31 日前签订征收补偿安置协议,并于 2017 年
8 月25 日前搬迁腾空交付房屋,甲方按规定支付签约搬迁奖金7181.1 m²×550 元/ m²=3949605 元;(3)甲方按被征收房地产评估价值的 6%一次性补偿乙方停业损失费:10969973 元×6%=658198 元;(4)甲方补偿乙方搬迁费:7181.1 m²×220 元/m²=1436220 元。临时安置补助费:7181.1 m²×220 元/ m²=1436220 元;(5)合法土地内未批建筑补偿:4212.72 m²×重置成新价=2116057 元。
5、补偿资金支付:在补偿协议生效且乙方搬迁腾空交付房屋后,甲方和受委托服务单位凭房屋征收工作组正(副)组长签字、乙方身份证、印章、房屋腾空验收单,房屋土地权属证书和其他需要提供的凭证后将补偿资金总计 29913425 元一次性支付给乙方。
6、协议生效条件:本补偿协议签订后报经市“三改”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和市政府常务会议批准且乙方履行必要的内部审批程序后生效。
三、本次征收补偿对公司的影响
1、位于针织厂区的房屋建筑现由公司出租给印染公司使用,本次征收对公司及印染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影响较小。
2、公司将按照企业会计准则规定,对本次征收补偿事项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预计本次征收补偿事项将对公司 2017 年度财务指标产生一定的正面影响,具体影响金额以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结论为准。
四、本次征收补偿尚需履行的决策程序
根据补偿协议,本次征收补偿事项尚需报经诸暨市“三改”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和市政府常务会议批准及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目录
《诸暨市 2017 年“三改”专项行动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协议》。
特此公告。
浙江富润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 7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