ZTZQ20220901
甲方(投资者):证件类型:
证件号码:
法定代表人(如有):联系方式:
住所地/通信地址:
乙方: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地/通信地址:济南市经七路 86 号证券大厦法定代表人:xx
联系电话:95538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就甲方自愿要求乙方提供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投资顾问(以下简称 “基金投顾”)定期定额申购服务及相关的资金结算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乙方提醒甲方认真阅读、充分理解本协议各条款。请甲
方审慎阅读后独立决策是否接受本协议。甲方一经签署本协议或使用乙方服务,即表示甲方同意遵循本协议的全部约定内容以及与本协议有关的已经发布或将来可能发布的各项规则、页面展示、操作流程、公告或通知等内容(以下简称 “业务规则”)。前述业务规则由乙方按照与甲方签署的《管理型公募基金投资顾问服务协议》(以下简称“《服务协议》”)约定渠道进行展示、公告或通知。
除本协议约定内容外,甲方还需遵守与乙方签署的《服务协议》、《基金投资组合策略说明书》、《管理型公募基金投资顾问服务风险揭示书》及对前述文件的任何修订和补充,以及与基金投顾业务相关的业务规则等。
除本协议另有定义,本协议所用词语之定义与《服务协议》含义相同。
第一条 释义
(一)基金投顾定期定额申购(以下简称“投顾定投”):指甲方通过乙方xxx APP 提交申请,约定扣款周期、扣款日、扣款金额、扣款方式、投资的基金投资组合策略名称及相应业务规则等,并委托乙方按照甲方申请、本协议约定、
《服务协议》约定、投顾定投及基金投顾相关业务规则以及基金公司业务规则,通过乙方xxx APP 定期定额申购相应基金投资组合策略,并在甲方资金账户中扣划相应申购款的一种长期投资方式。
(二)定投扣款:指甲方通过乙方xxx APP 根据本协议相关条款进行投顾定投时,乙方通过甲方资金账户扣取相应款项,用于甲方购买投顾定投组合策略中的成分基金。
(三)投顾定投计划:甲方与乙方约定扣款周期、扣款日、扣款金额、扣款方式、投资的基金投资组合策略名称等要素,并签订本协议及相应的《基金投资组合策略说明书》、
《管理型公募基金投资顾问服务风险揭示书》后,系统即生成相应的投顾定投计划。甲方可同时建立多个基金投资组合策略的投顾定投计划或针对同一基金投资组合策略设定多个投顾定投计划。各投顾定投计划之间相互独立。
第二条 业务规则
(一)办理方式与办理时间
甲方可通过乙方xxxAPP 办理投顾定投业务。投顾定投业务的办理时间为 7*24 小时。如遇系统测试等特殊情形,以乙方实际提供的业务办理时间为准。
(二)适用的基金投资组合策略范围
甲方所选基金投资组合策略必须是乙方管理的基金投资组合策略,且该基金投资组合策略适用于投顾定投业务。
(三)投顾定投计划的订立和生效
投顾定投计划一经订立,立即生效;如果投顾定投计划订立的申请日与扣款日为同一日,且在当日的扣款时间之前订立,则默认首次扣款日将发生在当日;若在当日扣款时间
之后订立,则默认首次扣款日为下个周期开始日。
(四)投顾定投计划扣款规则
1、扣款日与扣款时间:投顾定投业务可设定每周、每 月为扣款周期。甲方须选择扣款周期并确定具体的扣款日期。若甲方约定的扣款日为非基金交易日,则顺延至下一交易日 扣款。投顾定投扣款时间为每个交易日 14:30 之后,甲方 应保证扣款日 14:30 前资金账户内资金足额,且账户状态 正常。
2、扣款金额与执行:扣款金额指甲方为了定时定额申购相应基金投资组合策略,委托乙方定期从甲方资金账户内扣划的金额,每笔定投扣款金额限制等以乙方xxx APP 平台披露为准,乙方有权对该等限制进行设置及调整。
甲方授权乙方通过其在乙方开立的资金账户进行投顾定投扣款金额的扣收。
(五)投顾定投申请的确认
1、乙方仅负责在甲方约定的扣款日进行扣款和向基金公司传输定投委托申请数据,对于最终申购成功与否及基金份额是否成功确认,均以该基金注册登记机构的确认数据为准。
2、甲方可自每期成功扣款日后的第二个交易日通过乙方的xxx APP 平台查询成分基金的成交记录。
3、同一扣款日涉及多笔投顾定投计划扣款的,由系统
按参与投顾定投业务的时间先后原则处理。甲方在扣款当日同时申请其他扣款业务的,该笔业务申请与基金投顾定投业务申请的扣款顺序将按系统执行的先后顺序处理。
(六)投顾定投适用费率
投顾定投的投顾服务费率计费方法、收取方式以及收费标准与《服务协议》和《策略说明书》一致。若投顾服务费率计费方法、收取方式或收费标准有变动,以乙方《服务协议》约定渠道展示、公告或通知为准。
(七)投顾定投计划的修改
甲方可通过xxx APP 修改投顾定投计划,如果当日(T日)有未执行的定投交易,若修改时间在当日扣款时间之前,则 T 日生效;若修改时间在扣款时间之后,则T+1 日生效, T 日将按照定投协议修改之前约定内容继续执行。
(注:T 日为交易日,若修改时间发生在非交易日,则于修改发生后的首个交易日开始生效)
(八)投顾定投计划的暂停或终止
甲方可通过xxxAPP 申请暂停或终止基金投资组合策略定投计划。如果当日(T 日)有未执行的定投交易,若申请暂停或终止的时间在当日扣款时间之前,则定投计划于 T日暂停或终止;若申请暂停或终止的时间在扣款时间之后,则定投计划于 T+1 日暂停或终止,T 日将按照定投协议修改之前约定内容继续执行。
(注:T 日为交易日,若修改时间发生在非交易日,则于修改发生后的首个交易日开始生效)
(九)投顾定投扣款失败
投顾定投计划执行时,甲方须保证约定扣款日及扣款时资金账户内有足额资金,且账户状态正常,乙方按照约定在扣款日发起定投扣款,定投扣款成功后,乙方为甲方执行基金投资组合策略内成分基金的相关交易申请。若乙方在约定扣款日资金账户中资金不足,则当日扣款失败。
对于当日扣款失败的,甲方授权乙方于约定扣款日次日
(交易日)起至该扣款周期最后一个交易日,每日从甲方资金账户中按当期扣款金额进行补扣,若本周期未补扣成功,本期定投失败,记录一次扣款违约,下一扣款周期不进行补扣。扣款违约产生的一切后果,由甲方自行承担。
第三条 当出现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时,乙方将不会在扣款日发起投顾定投扣款:
(一)系统异常或故障、系统升级、网络故障等;
(二)投顾定投计划暂停或终止;
(三)乙方xxx APP 相关页面提示的其他无法发起定投扣款的情形;
(四)扣款时,甲方账户风险等级与投顾定投组合策略风险等级不匹配。
第四条 协议的生效、变更、终止
(一)甲方认同本协议的签订方式及其法律效力。甲方在乙方xxx APP 点击确认即为签署本协议,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二)因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等监管机构、自律组织的相关规定、要求发生变化必须变更本协议的,乙方将按照《服务协议》约定方式向甲方披露变更的具体内容。此类变更一经发布即生效。因其他原因需要变更本协议的,乙方将按照《服务协议》约定方式向甲方披露修订后的协议或变更的具体内容。甲方不同意变更的,应在公布之日起(含当天)五个工作日内,终止本协议。如甲方在公布之日起(含当天)五个工作日内未提出终止本协议,则视为同意变更或修改的内容,变更事项生效,对协议各方均具有法律效力。
(三)本协议签署后,若服务协议或其他乙方同甲方应共
同遵守的约定发生修订,本协议与之不相适应的内容及条款自行失效,但本协议其他内容和条款继续有效。
(四)甲方须及时关注乙方针对本业务、本协议、《服务协议》或业务规则所发布的公告或通知。
(五)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处于有效或暂停状态的投顾定投计划会被终止:
1、当出现基金投资组合策略《服务协议》约定的终止情形或《服务协议》终止时,本协议终止;
2、违约终止:甲方投顾定投发生连续 3 期扣款违约,则本协议自动终止;
3、提前终止:甲方通过乙方xxx APP 申请终止投顾定投计划;
4、法律法规及其他规定要求应终止的情形。第五条 争议的解决
x协议履行地为济南市,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协议的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应向乙方住所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六条 免责条款
1、如遇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它不可预见的非常情况或网络、通讯故障发生,导致乙方无法履行协议的,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2、如因甲方指定的资金账户不正常导致乙方无法履行协议的,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3、甲方应仔细阅读本协议内容,因违反乙方投顾定投交易规则导致的损失,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七条 附则
甲方在签署本协议时通过乙方系统阅读勾选的《基金投资组合策略说明书》、《管理型公募基金投资顾问服务风险揭示书》均是本协议的有效组成部分,作为本协议的附件,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个人或机构授权代理人签字/机构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乙方: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