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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政 府 采 购 招 标 文 件
项目名称:周口市淮阳区冬季清洁取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淮阳区 2022 年度农村地区冬季清洁取暖提质工程项目
项目编号:2023-03-19
2023 年 3 月
目 录
第四章 评标办法 11
第五章 投标人须知 16
第六章 周口市政府采购合同(货物类)标准文本、合同签订指引、供应商履约验收指引 29
第七章 投标文件格式 36
周口市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政策告知函 48
第一章 招标公告
周口市淮阳区冬季清洁取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淮阳区 2022 年度农村地区冬季清洁取暖提质工程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周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xxxx://xxxx.xxxxxxx.xxx.xx)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3 年 04 月 07 日 10 点 00 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3-03-19
项目名称:周口市淮阳区冬季清洁取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淮阳区 2022 年度农村地区冬季清洁取暖提质工程项目
预算金额:2125 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2125 万元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号 | 包名称 | 包最高限价 x元 |
1 | 1 包:周口市淮阳区冬季清洁取暖工作领导小组 办公室淮阳区 2022 年度农村地区冬季清洁取暖提质工程项目 | 107.5 |
2 | 2 包:周口市淮阳区冬季清洁取暖工作领导小组 办公室淮阳区 2022 年度农村地区冬季清洁取暖提质工程项目 | 98.75 |
3 | 3 包:周口市淮阳区冬季清洁取暖工作领导小组 办公室淮阳区 2022 年度农村地区冬季清洁取暖 提质工程项目 | 99.75 |
4 | 4 包:周口市淮阳区冬季清洁取暖工作领导小组 办公室淮阳区 2022 年度农村地区冬季清洁取暖提质工程项目 | 112.25 |
5 | 5 包:周口市淮阳区冬季清洁取暖工作领导小组 办公室淮阳区 2022 年度农村地区冬季清洁取暖提质工程项目 | 108 |
6 | 6 包:周口市淮阳区冬季清洁取暖工作领导小组 办公室淮阳区 2022 年度农村地区冬季清洁取暖提质工程项目 | 99.25 |
7 | 7 包:周口市淮阳区冬季清洁取暖工作领导小组 办公室淮阳区 2022 年度农村地区冬季清洁取暖 | 110.5 |
包别划分:20 个包包
提质工程项目 | ||
8 | 8 包:周口市淮阳区冬季清洁取暖工作领导小组 办公室淮阳区 2022 年度农村地区冬季清洁取暖 提质工程项目 | 110.75 |
9 | 9 包:周口市淮阳区冬季清洁取暖工作领导小组 办公室淮阳区 2022 年度农村地区冬季清洁取暖 提质工程项目 | 92.5 |
10 | 10 包:周口市淮阳区冬季清洁取暖工作领导小 组办公室淮阳区 2022 年度农村地区冬季清洁取暖提质工程项目 | 115.25 |
11 | 11 包:周口市淮阳区冬季清洁取暖工作领导小 组办公室淮阳区 2022 年度农村地区冬季清洁取暖提质工程项目 | 95.75 |
12 | 12 包:周口市淮阳区冬季清洁取暖工作领导小 组办公室淮阳区 2022 年度农村地区冬季清洁取暖提质工程项目 | 108 |
13 | 13 包:周口市淮阳区冬季清洁取暖工作领导小 组办公室淮阳区 2022 年度农村地区冬季清洁取 暖提质工程项目 | 112.75 |
14 | 14 包:周口市淮阳区冬季清洁取暖工作领导小 组办公室淮阳区 2022 年度农村地区冬季清洁取暖提质工程项目 | 95.5 |
15 | 15 包:周口市淮阳区冬季清洁取暖工作领导小 组办公室淮阳区 2022 年度农村地区冬季清洁取暖提质工程项目 | 91.75 |
16 | 16 包:周口市淮阳区冬季清洁取暖工作领导小 组办公室淮阳区 2022 年度农村地区冬季清洁取暖提质工程项目 | 110.5 |
17 | 17 包:周口市淮阳区冬季清洁取暖工作领导小 组办公室淮阳区 2022 年度农村地区冬季清洁取 暖提质工程项目 | 120.5 |
18 | 18 包:周口市淮阳区冬季清洁取暖工作领导小 组办公室淮阳区 2022 年度农村地区冬季清洁取 暖提质工程项目 | 117 |
19 | 19 包:周口市淮阳区冬季清洁取暖工作领导小 组办公室淮阳区 2022 年度农村地区冬季清洁取暖提质工程项目 | 116.5 |
20 | 20 包:周口市淮阳区冬季清洁取暖工作领导小 组办公室淮阳区 2022 年度农村地区冬季清洁取暖提质工程项目 | 102.25 |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 20 日历天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x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x项目是否为只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是,采购预留金额 2125(万元)必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是。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企业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缴纳的税收凭据、社会保险凭据,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函,格式自拟);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促进中小企业和监狱企业发展扶持政策、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及环境标志产品优先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 号)和豫财购【2016】15 号的规定,对列入“信用中国”网站(xxx.xxxxxxxxxxx.xxx.xx)的“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站(xxx.xxxx.xxx.xx)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将拒绝其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在标书中附加盖公章的网页查询扫描件,查询日期为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止。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 年 03 月 17 日至 2023 年 03 月 24 日,00:00 至 12:00,下午 12:00 至 23:59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周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xxxx://xxxx.xxxxxxx.xxx.xx)
方式:供应商请在网站自主注册后下载采购文件(zkzf 格式)及资料,需办理 CA 数字证书后方可提交响应文件,具体办理事宜请查阅周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售价:0
时间:2023 年 04 月 07 日 10 点 00 分(北京时间)地点:周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
无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名称:周口市淮阳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地址:周口市淮阳区联系人:xx
联系方式:1393804960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周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周口市光明路与政通路交叉口向北 100 米路东
项目联系人:xxx 联系方式: 0394-8106517 3.监督单位:淮阳区财政局
联系方式:0394-2664619
周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中心
2023 年 3 月 17 日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序号 | 内容 | 说明与要求 |
1 | 采购人 | 周口市淮阳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2 | 委托人 | 周口市淮阳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3 | 采购代理机构 | 名 称:周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周口市光明路与政通路交叉口向北 100 米路 东 |
4 | 项目名称 | 周口市淮阳区冬季清洁取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淮阳区 2022 年度农村地区冬季清洁取暖提质工程项目 |
5 | 项目编号 | 2023-03-19 |
6 | 项目性质 | 货物类 |
7 | 资金来源 | 财政资金 |
8 | 包别划分 | x次招标为 20 个包 |
9 | 付款方式 | 供货完成验收合格后一次性付清。 |
10 | 联合体投标 | 不允许 |
11 | 投标有效期 | 开标后 60 天 |
12 | 供货地点 | 采购人指定地点 |
13 | 供货期限 | 合同签订后 20 日历天内 |
14 | 免费质保期 | 12 个月 |
15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不需要缴纳投标保证金 |
16 | 答疑 | 疑问的提出与答疑获取详见招标文件第二部分第五章投标人须知第 36 条。 周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中心对招标文件进行的澄清、更正或更改,将在网站上及时发布,该公告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投标人具有同样约束力效力。投标人应主动上网查询。周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中心不承担投标人未及时关注相关信息引发的相关责任。 |
17 | 勘察现场 | 不组织 |
18 | 投标文件 | 1、投标文件为使用周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供的电子标书制作工具软件(xxxx://xxxx.xxxxxxx.xxx.xx网上下载)制作生成的电子加密文件,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周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会员系统上传。投标截止时间前不上传电子投标文件或者在开标时间不进行电子投标文件解密,均视为自动放弃投标。 2、本项目实行网上远程开标无须到现场提交响应文件,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和纸质文件不再提交。 |
19 | 投标时间及地点 | 投标截止时间:2023 年 04 月 07 日 10:00 (见招标公告) 标书递交地点:周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网址:周口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服务平台会员系统 (网址 xxxx://xxxx.xxxxxxx.xxx.xx) (本项目实行网上远程开标无须到现场提交响应文 件) |
20 | 开标时间及地点 | 开标时间:2023 年 04 月 07 日 10:00 (见招标公告)开标地点:周口市东新区光明路市行政中心西侧南楼房间(本项目实行网上远程开标无须到现场提交响应 文件) |
21 | 评标办法 | 综合评分法 详见招标文件第一部分第四章评标办法 |
22 | 其它 | 采购人验收如需第三方质检部门介入,第三方质检验收所需费用由中标人负担。 |
第三章 货物需求一览表
前注:1) 本需求中提出的技术方案仅为参考,如无明确限制,投标人可以进行优化,提供满足用户实际需要的更优(或者性能实质上不低于的)技术方案或者设备配置,且此方案或配置须经评委会审核认可;
2) 为鼓励不同品牌的充分竞争,如某设备的某技术参数或要求属于个别品牌专有,则该技术参数及要求不具有限制性,投标人可对该参数或要求进行适当调整,并应当说明调整的理由,且此调整须经评委会审核认可;
3) 为有助于投标人选择投标产品,项目需求中提供了推荐品牌(或型号)、参考品牌(或型号)等,但这些品牌(或型号)仅供参考,并无限制性。投标人可以选择性能不低于推荐(或参考)的品牌(或型号)的其他品牌产品,但投标时应当提供有关技术证明资料,未提供的可能导致投标无效;
4)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文件中列出完成本项目并通过验收所需的所有各项服务等明细表及全部费用。中标人必须确保整体通过用户方及有关主管部门验收,所发生的验收费用由中标人承担;投标人应自行踏勘现场,如投标人因未及时踏勘现场而导致的报价缺项漏项废标、或中标后无法完工,投标人自行承担一切后果;
5)如对本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或澄清要求,请按本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约定联系周口市公共交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中心,或接受答疑截止时间前联系采购人。否则视同理解和接受。
货物需求及技术规格参数一、设备参数要求:
设备 名称 | 规格型号 | 技术参数 | 数量(台) | 单价 (元) | 金额 (元) |
类别:挂壁式 | |||||
空调类型:冷暖空调 | |||||
适用面积:≥15 ㎡ | |||||
是否变频:变频 | |||||
能效等级:不低于 3 级 | |||||
能效比:≥4.21 | |||||
额定制冷功率(W):≥3500W | |||||
额定制热量(W):≥4600W | |||||
额定制冷功率:≤980W | |||||
空调 | 1.5 匹 冷暖空调 | 额定制热功率:≤1390W 循环风量(m³/h):≥630 | 8500 | ||
内机噪音(分贝 dB):≤42dB | |||||
外机噪音(分贝 dB):≤52 | |||||
电辅加热功率:≥1000W | |||||
额 定 电 压 / 额 定 频 率 : | |||||
220V-/50HZ | |||||
室内机净重量(kg):≥9.5 | |||||
室外机净重量(kg):≥23.5 | |||||
质保期:不低于六年 | |||||
变频空调 |
二、技术要求:
1.达到《房间空气调节器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21455-2019等标准要求。
三、采购标的的其他技术、服务等要求
1、投标人须明确投标产品的厂家、产地、品牌、型号、详细参数,否则为无效投标。
2、设备进场要求:中标人提供的设备经采购人验货,无质量问题后方可施工。
3、明确售后服务期限。中标企业“免费保修期”不低于 6 年,
“有偿保修期”不低于 4 年。“免费保修期”内要做到“包修、包换、包教、包会”;“有偿保修期”内要做到“收少量成本费、不收工时费”。使用中出现问题时,企业维修人员要及时完成故障设备维修或更换,确保取暖设备正常使用。
4、中标人须提供 24 小时上门维修,明确售后服务站地点、联系人、联系电话。在接到用户故障通知后,30 分钟内响应,2 小时内到达现场解决故障(须提供能够到达现场的证明资料,如营业执照或租赁协议)。中标人在供货时必须提供设备的供货配置清单、合格证、检测报告、使用说明书和维修指导说明书等相关资料,质保期内,如果证实货物是有缺陷的,包括潜在的缺陷或者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中标人应立即免费维修或者更换有缺陷的货物或者部件,保证达到合同规定的技术以及性能要求。所有设备在使用期内由中标人负责免费系统升级及后续设备兼容等相关事项。
5、中标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和任何方式将项目转包给第三方,否则采购人有权终止双方的合作,并依照法律追究中标人的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
6、本项目为交钥匙工程,投标报价为总报价,包含货物采购、包装、运输、装卸、备品备件、质保、税金、调试和教学使用培训等一切费用,如有招标文件中没有明确,而本项目必须的各种材料,均应包括在本项目中,采购人不再另行进行支付有关款项。
四、其它:
招标文件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
空调 | 数量(单 位:台) | 招标控制价 (万元) | 备注 | |
1 标 | 空调 | 430 | 107.5 | |
2 标 | 空调 | 395 | 98.75 | |
3 标 | 空调 | 399 | 99.75 | |
4 标 | 空调 | 449 | 112.25 | |
5 标 | 空调 | 432 | 108 | |
6 标 | 空调 | 397 | 99.25 | |
7 标 | 空调 | 442 | 110.5 | |
8 标 | 空调 | 443 | 110.75 | |
9 标 | 空调 | 370 | 92.5 | |
10 标 | 空调 | 461 | 115.25 | |
11 标 | 空调 | 383 | 95.75 | |
12 标 | 空调 | 432 | 108 | |
13 标 | 空调 | 451 | 112.75 | |
14 标 | 空调 | 382 | 95.5 | |
15 标 | 空调 | 367 | 91.75 | |
16 标 | 空调 | 442 | 110.5 | |
17 标 | 空调 | 482 | 120.5 | |
18 标 | 空调 | 468 | 117 | |
19 标 | 空调 | 466 | 116.5 | |
20 标 | 空调 | 409 | 102.25 |
第四章 评标办法
一.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做好本项目(项目编号: 2023-03-19 )的招标评标工作,保证项目评审工作的正常有序进行,维护采购人、投标人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制定评标办法。
第二条 x次项目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作为对投标人标书的比较方法。
第三条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相关规定组成评标委员会负责本项目的评审工作。评标委员会在政府采购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第四条 评委会按照“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的原则,评价参加本次招标的投标人所提供的产品价格、性能、质量、服务及对招标文件的符合性及响应性。
二.评标程序及评审细则
第五条 评标工作于开标后进行。评委会应认真研究招标文件,至少应了解和熟悉以下内容:
(一)招标的目标;
(二)招标项目的范围和性质;
(三)招标文件中规定的主要技术要求、标准和商务条款;
(四)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标准、评标方法和在评标过程中考虑的相关因素。第六条 有效投标应符合以下原则:
(一)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
(二)无重大偏离、保留或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
(三)通过投标符合性审查;
(四)评委会依据招标文件认定的其他原则;
(五)商务偏差表或技术偏差表数据不存在弄虚作假现象;
(六)投标人报价未超过采购人的采购预算;
第七条 评委会从每个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开始独立评审,对开标后投标人所提出的优惠条件不予以考虑。按综合得分从高到低的顺序评出中标候选人。
第八条 评审中,评委会发现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中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前后矛盾、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有可能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等情况需要澄清时,评委会将以询标的方式告知并要求投标人以书面方式进行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补正。对于询标后判定为不符合招标文件的投标文件,评委要提出充足的否定理由。
第九条 评委会首先对各投标人进行符合性审查,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为有效投标人,有效投标人进入综合评分环节,按招标文件约定由评委会推荐中标候选人;没有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为无效投标。
项目符合性审查表 | ||||
序号 | 指标名称 | 指标要求 | 是否 通过 | 投标文件格式及 提交资料要求 |
1 | 投标人资格 | 见招标文件 | 见投标文件 | |
2 | 货物技术要求 | 按评标办法 | 见投标文件 | |
3 | 质保及售后等 | 见招标文件 | 见投标文件 |
评分标准(满分为 100 分)说明:各投标人的最终得分为各评委得分的算术平均值;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评标办法
投标报价评分标准 30 分 | 投标报价(30分) | 价格分应当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30注:价格分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二位。 根据财政部、工信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 )文件规定: (1)对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扣除,请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2)关于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考虑价格扣除。 (3)关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须提供完整的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否则在价格评审时不予考虑价格扣除。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4)没有提供有效证明材料的供应商将被视为不接受投标总 价的扣除,用原投标总价参与评审。 |
技术部分 25 分 | 技术参数完全满足采购方要求的得 25 分,每出现一项不满足要求的扣 3 分,扣完为止。 | |
23 分 | 1、所投空调投标人或制造商具有 ISO9001 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14001 环境管理体系认证、ISO50001 能源管理体系认证、诚信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测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全部满足得 5 分,提供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加盖公章 (提供不全不得分); 2、所投空调投标人或制造商连续多年获得政府采购首选品牌,连续一年的 1 分,连续两年的 2 分,连续三年得 3 分(全国政府采购集采年会组委会主持评审)提供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加盖公章,不提供不得分; 3、所投产品投标人或制造商获得过中国专利金奖得 3 分,提供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加盖公章,不提供不得分; 4、所投产品投标人或制造商具有国际领先鉴定技术数量排名,超过 30 项的 得 3 分,20 项-30 项的得 2 分,低于 20 项的得 1 分,提供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加盖公章,不提供不得分; 5、所投产品投标人或制造商入选工业和信息化部颁发的绿色供应链管理示 范企业名单得 3 分,提供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加盖公章,不提供不得分; |
6、所投产品投标人制造商入选商务部等 8 部委联合颁布的全国供应链创新 与应用试点企业名单得 3 分,提供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加盖公章,不提供不得分; | |
7.提供现场安装施工组织设计 3 分: 1)提供质量、工期保证与控制措施、现场安装的安全措施(1 分); 2)提供安装人员配备(1 分); 3)提供安装调试方案(1 分)。 (缺项不得分) | |
商务部分 (22 分) | 1.所投产品投标人或制造商获得过中国 AWE 金奖,获得一个得 1 分,最高得 3 分;提供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加盖公章,不提供不得分; |
2.所投产品投标人制造商获得过家用和类似用途空调器防护管槽安装规范的 先进标准证书得 2 分,提供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加盖公章,不提供不得分; | |
3.所投产品投标人或制造商获得过中国质量技术协会颁发的‘可靠性示范级’ 证书,获得一个得 1 分,最高得 2 分,提供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加盖公章,不提供不得分; | |
4.提供售后服务方案、零部件、备品备件方案、应急处理方案、维 保维修响应方案及对采购人提供优惠承诺的得 3 分,缺项不得分。 | |
5.投标人提供所投产品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专项授权书的得 4 分,提供证明 材料原件扫描件加盖公章,不提供不得分; | |
6.投标产品制造商具有七星级售后服务认证证书得 2 分 | |
7.所投产品投标人制造商获得“国家技术创新示范企业”得 2 分,不提供不得分; | |
8.2019 年 1 月 1 日以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投标人或生产企业提供类似 业绩,每提供一份得 2 分,最高得 4 分。(提供合同原件扫描件,提供不全不得分) |
注:评标结束后,由采购人对评审结果及响应文件等进行复核,并在法定的时间内确定中标人。
1、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 87 号令《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三十一条要求,不同投标人所投核心产品对应品牌完全相同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将按照一家投标人计算。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除价格分外得分最高(商务+技术参数)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
2、按照周口市交易中心规定,本项目投标人所需提供原件在评标时无需提供,仅作为采购单位核实时使用,评审委员会评审时仅以投标人投标文件中扫描件为准。
第十条 评委独立评审后,评委会对投标人某项指标如有不同意见,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确定该项指标是否通过。
第十一条 商务、技术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综合得分最高的投标人将作为中标候选人。如果综合得分中出现两家或两家以上相同者,投标报价较低者优先中标,报价也相同的,由采购人自行确定。
第十二条 评委会在评标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应当及时作出处理或者向采购人提出处理建议,并作书面记录。
第十三条 评标后,评委会应填写评审记录并签字。评审记录是评委会根据全体评标成员电子签字的原始评标记录和评标结果编制的报告,评委会全体成员均须在评审纪要上电子签字。评审记录应如实记录本次评标的主要过程,全面反映评标过程中的各种不同的意见,以及其他澄清、说明、补正事项。
三.评标纪律
第十四条 评委会和评标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严格按照本次招标文件进行评标;公正xx、不徇私情,不得损害国家利益;保护招、投标人的合法权益。
第十五条 在评标过程中,评委必须对评标情况严格保密,任何人不得将评标情况透露给与投标人有关的单位和个人。如有违反评标纪律的情况发生,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追究有关当事人的责任。
第十六条 在招标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 1.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2.投标时有弄虚作假的行为。
第十七条 在投标过程中,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按照无效投标处理:
1.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签署、签章的(目前,周口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为每个投标单位只办理了两个 CA 证书,一个用于单位投标和签章,一个用于法定代表人签章。所以,在投标文件需要电子签章时,投标单位签投标单位电子章,法定代表人签法定代表人电子章;法定代表人有授权代表投标时,出具授权委托书,授权代表的名字直接打印在签章处即可);
2.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资格要求的;
3.不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
4.投标人的报价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5.投标文件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6.投标文件中对同一货物或标段提供选择性报价的;
7.商务偏差表或技术偏差表存在弄虚作假的;
8.不同供应商的电子投标(响应)文件上传计算机的网卡 MAC 地址、CPU 序列号和硬盘序列号等硬件信息相同的;
9.不同供应商的投标(响应)文件由同一电子设备编制,打印、复印、加密或者上传
的;
10.不同供应商的投标(响应)文件由同一人送达或者分发,或者不同供应商联系人
为同一人或不同联系人的联系电话一致的;
11.不同供应商的投标(响应)文件的内容存在两处以上细节错误一致;
12.不同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等由同一个单位缴纳社会保险或者领取报酬的;
13.不同供应商投标(响应)文件中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签字出自同一人之手。第十八条 在投标文件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其投标有可能被拒绝:
1.交货完工期不确切、不肯定的投标;
2.对售后服务、付款方式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
3.投标人没有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和条件的;
4.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且提供的书面说明和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第十九条 x评标办法的解释权属于采购人。
招标文件第二部分
第五章 投标人须知
一.总 则
1.适用范围
1.1 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本次公开招标所述的货物项目采购。 2.有关定义
2.1 招标人(采购人):周口市淮阳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2 招标代理机构(集中采购机构):系指周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中心,以下简称“采购中心”。
2.3 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淮阳区财政局。
2.4 投标人:系指已经在周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报名,且已经提交或准备提交本次投标文件的制造商、供应商或服务商。
2.5 货物:系指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原材料、燃料、设备、产品等,包括与之相关的备品备件、工具、手册及安装、调试、技术协助、校准、培训、售后服务等。
2.6 业绩:系指符合本招标文件规定且已供货(安装)完毕的合同及相关证明。
2.7 投标人公章:在电子投标文件中系指投标人电子签章。 3.投标费用
3.1 无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应自行承担其编制与递交投标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评标费用由采购人自行解决。
4.合格的投标人
4.1 合格的投标人应符合招标文件载明的投标资格。
4.2 投标人之间如果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包别)或者不分标段(包别)的同一项目投标:
4.2.1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
4.2.2 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
4.2.3 参加投标的其他组织之间存在特殊的利害关系的;
4.2.4 法律和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5.勘察现场
5.1 投标人应自行对供货现场和周围环境进行勘察,以获取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需的资料。勘察现场的方式、地址及联系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5.2 勘察现场所发生的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采购人向投标人提供的有关供货现场的资料和数据,是采购人现有的能使投标人利用的资料。采购人对投标人由此而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概不负责。投标人未到供货现场实地踏勘的,中标后签订合同时和履约过程中,不得以不完全了解现场情况为由,提出任何形式的增加合同价款或索赔的要求。
5.3 除非有特殊要求,招标文件不单独提供供货使用地的自然环境、气候条件、公用设施等情况,投标人被视为熟悉上述与履行合同有关的一切情况。
6.知识产权
6.1 投标人须保证,采购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使用投标货物、资料、技术、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享有不受限制的无偿使用权,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或经济纠纷。如投标人不拥有相应的知识产权,则在投标报价中必须包括合法获取该知识产权的一切相关费用。如因此导致采购人损失的,投标人须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6.2 投标人如欲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自有知识成果,须在投标文件中声明,并提供相关知识产权证明文件。使用该知识成果后,投标人须提供开发接口和开发手册等技术文档。
7.纪律与保密
7.1 投标人的投标行为应遵守中国的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
7.2 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报价,不得妨碍其他投标人的公平竞争,不得损害采购人或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投标人不得以向采购人、评委会成员行贿或者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谋取中标。
7.2.1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
7.2.1.1 投标人之间协商投标报价等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7.2.1.2 投标人之间约定中标人;
7.2.1.3 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者中标;
7.2.1.4 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投标人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投标;
7.2.1.5 投标人之间为谋取中标或者排斥特定投标人而采取的其他联合行动。
7.2.2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
7.2.2.1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7.2.2.2 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或提交电子投标文件的网卡地址一致;
7.2.2.3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
7.2.2.4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7.2.2.5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7.2.2.6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
7.3 在确定中标人之前,投标人不得与采购人就投标价格、投标方案等实质性内容进行谈判,也不得私下接触评委会成员。
7.4 在确定中标人之前,投标人试图在投标文件审查、澄清、比较和评价时对评委会、采购人和采购中心施加任何影响都可能导致其投标无效。
7.5 由采购人向投标人提供的图纸、详细资料、样品、模型、模件和所有其它资料,被视为保密资料,仅被用于它所规定的用途。除非得到采购人的同意,不能向任何第三方透露。开标结束后,应采购人要求,投标人应归还所有从采购人处获得的保密资料。
8.联合体投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投标品牌
9.1 招标文件中提供的参考商标、品牌或标准(包括工艺、材料、设备、样本目录号码、标准等),是采购人为了方便投标人更准确、更清楚说明拟采购货物的技术规格和标准,并无限制性。投标人在投标中若选用替代商标、品牌或标准,应优于或相当于参考商标、品牌或标准。
10.投标专用章的效力
10.1 招标文件中明确要求加盖电子签章的,投标人必须加盖投标人电子签章。 11.合同标的转让
11.1 合同未约定或者未经采购人同意,中标人不得向他人转让中标项目,也不得将中标项目肢解后分别向他人转让。
11.2 合同约定或者经采购人同意,中标人可以将中标项目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他人完成。接受分包的人应当具备相应的资格条件,并不得再次分包。如果本项目允许分包,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实际情况,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交由他人完成的,应在投标文件中载明。
11.3 中标人应当就分包项目向采购人负责,接受分包的人就分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
11.4 未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批准,进口设备不得转包。 12.会员信息库
12.1 为进一步规范招投标行为,提高招投标工作效率,降低投标成本,加强对投标人诚信信息的管理,加快周口市招投标工作电子化、信息化建设,为周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实行网上招投标奠定基础,经周口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研究决定,周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实行投标人会员信息库制度,并面向全国免费征集注册投标企业会员。
12.2 入库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完整性、准确性、合法性及清晰度由投标人负责。周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只负责对投标人所提供的入库资料原件与上传扫描件进行比对;本项目所需会员库资料有效性由本项目评委会负责审核。
为确保投标文件通过评审,投标人应及时对入库资料进行补充、更新。如因前款原因未通过本项目评委会评审,由投标人承担全部责任。
12.3 网上会员库中文字资料与扫描件资料不一致时,以扫描件资料为准。
12.4 有关会员库的更多信息,请登陆周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查询。 13.采购信息的发布
13.1 与本次采购活动相关的信息, 将发布在周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xxxx://xxxx.xxxxxxx.xxx.xx)及河南省政府采购网(xxx.xxxx.xxx.xx),以下简称“网站”。
二.招标文件
14.招标文件构成
14.1 招标文件包括以下部分:
14.1.1 第一章:投标邀请(招标公告);
14.1.2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1.3 第三章:货物需求一览表;
14.1.4 第四章:评标办法;
14.1.5 第五章:投标人须知;
14.1.6 第六章:采购合同;
14.1.7 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
14.1.8 周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中心发布的图纸、答疑、补遗、补充通知
等。
14.2 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件、条款和规范等要求。
14.3 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对招标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实质性响应。
14.4 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仔细检查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如有残缺等问题应在获得招标文件 3 日内向周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中心或采购人提出,否则,由此引起的损失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5.招标文件的澄清与修改
15.1 周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中心或采购人对招标文件进行的澄清、更正或更改,将在网站上及时发布,该公告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投标人具有同样约束力。投标人应主动上网查询。周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中心或采购人不承担投标人未及时关注相关信息引发的相关责任。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 15 日前,将在网站上及时发布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足 15 日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15.2 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采购人可以视采购具体情况,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在网站上发布变更公告。在上述情况下,采购人和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期方面的全部权力、责任和义务,将适用于延长后新的投标截止期。
15.3 特殊情况下,采购人发布澄清、更正或更改公告后,可不改变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16.投标文件构成与格式
16.1 投标文件是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响应及承诺文件。
16.2 除非注明“投标人可自行制作格式”,投标文件应使用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
16.3 除专用术语外,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采购人就有关投标的往来函电均应使用中文。投标人提交的支持性文件和印制的文件可以用另一种语言,但相应内容应翻译成中文,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16.4 除非招标文件另有规定,投标文件应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6.5 除非招标文件另有规定,投标文件应使用人民币填报所有报价。允许以多种货币报价的,应当按照中国银行在开标日公布的汇率中间价换算成人民币。
16.6 投标文件应编制连续页码,除特殊规格的图纸或方案、图片资料等外,均应按 A4 规格制作。
16.7 电报、电话、传真形式的投标概不接受。
16.8 电子投标文件制作,见周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中心版块《投标单位-电子投标文件视频制作手册》的相关规定。
17.报价
17.1 投标人应以“包”为报价的基本单位。若整个需求分为若干包,则投标人可选择其中的部分或所有包报价。包内所有项目均应报价(免费赠送的除外),否则将导致投标无效。
17.2 投标人的报价应包含所投货物、保险、税费、包装、加工及加工损耗、运输、现场落地、安装及安装损耗、调试、检测验收和交付后约定期限内免费维保等工作所发生的一切应有费用。投标报价为签订合同的依据。
17.3 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注明拟提供货物的单价明细和总价。
17.4 除非招标文件另有规定,每一包只允许有一个最终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或替代方案将导致投标无效。
17.5 采购人不建议投标人采用总价优惠或以总价百分比优惠的方式进行投标报价,其优惠可直接计算并体现在各项投标报价的单价中。
17.6 除政策性文件规定以外,投标人所报价格在合同实施期间不因市场变化因素而变动。
18.投标内容填写及说明
18.1 投标文件须对招标文件载明的投标资格、技术、资信、服务、报价等全部要求和条件做出实质性和完整的响应,如果投标文件填报的内容资料不详,或没有提供招标文件中所要求的全部资料、证明及数据,将导致投标无效。
18.2 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交招标文件要求的有关证明文件(扫描或影印件上传),作为其投标文件的一部分。
18.3 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交(以扫描件或影印件上传)招标文件要求的所有货物的合格性以及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证明文件(可以是手册、图纸和资料)等,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一部分。包括:
18.3.1 货物主要性能(内容)的详细描述;
18.3.2 保证所投货物正常、安全、连续运行期间所需的所有备品、备件及专用工具
的详细清单。
18.4 投标文件应编排有序、内容齐全、不得任意涂改或增删。如有错漏处必须修改,应在修改处加盖投标人电子公章。
19.投标保证金(免收)
20.投标有效期
20.1 为保证采购人有足够的时间完成评标和与中标人签订合同,规定投标有效期。投标有效期期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0.2 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的投标保持有效,投标人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
20.3 投标有效期从投标截止日起计算。
20.4 在原定投标有效期满之前,如果出现特殊情况,采购人可以书面形式提出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投标人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投标人可以拒绝这种要求而不被没收投标保证金。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不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且需要相应地延长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
21.投标文件份数和签署
21.1 投标人应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准备投标文件。
21.2 投标文件均应依招标文件要求加盖投标人电子签章。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22.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见周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中心版块《投标单位-电子投标文件视频制作手册》的相关规定。
23.投标文件的递交
23.1 投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网上投标。
23.2 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之后制作上传的投标文件为无效投标文件,采购人将拒绝接收。
24.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投标截止日期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其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后,投标人不得再要求修改或撤回其投标文件。
五.开标与评标
25.开标
25.1 本项目实行网上远程开标无须到现场提交投标文件。投标文件提交及解密详见周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办事指南《不见面开标远程在线解密会员端操作手册操作指南》
25.2 开标时,各投标单位应在规定时间内对本单位的投标文件现场解密,项目负责人在监督员或公证员监督下解密所有投标文件。在解密投标文件开始时 30 分钟内进行解密,超时视为放弃递交投标文件。
25.3 投标资格及投标文件的法律文本将由评审委员会在评标前进行审查。资格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和相关法律规定的,投标无效。
25.4 开标时,周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中心将通过网上开标系统公布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以及周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中心认为合适的其它详细内容。
26.投标文件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26.1 为有助于投标的审查、评价和比较,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方式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澄清、说明或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26.2 投标文件中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26.3 开标一览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明细表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
26.4 如同时出现 26.2 条和 26.3 条所述的不一致情况,以开标一览表为准。 27.评标
27.1 评委会将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对投标人独立进行投标评审。投标评审分为符合性审查和综合评分。
27.2 符合性审查时,评委会将首先审查投标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的各项指标要求。实质上响应的投标应与招标文件的全部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没有重大偏离或保留。所谓重大偏离或保留是指影响合同的供货范围、质量和性能等;或者在实质上与招标文件不一致,而且限制了合同中买方的权利或投标人的义务。这些偏离或保留将会对其
他实质上响应要求的投标人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改或撤销不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而使其投标成为响应性的投标。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27.2.1 投标文件未经投标单位电子签章的;
27.2.2 投标联合体没有提交共同投标协议;
27.2.3 投标人不符合国家或者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
27.2.4 同一投标人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或者投标报价,但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备选投标的除外;
27.2.5 投标报价或者某些分项报价明显不合理或者低于成本,有可能影响商品质量和不能诚信履约;
27.2.6 投标报价高于招标文件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
27.2.7 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
27.2.8 投标人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
27.3 如果投标文件未通过投标符合性审查,投标无效。
27.4 评委会决定投标文件的响应性及符合性只根据投标文件本身的内容,不寻求其他外部证据。
28.废标处理
28.1 在招标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周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中心有权宣布废标:
28.1.1 符合专业条件的投标人或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
28.1.2 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28.1.3 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28.1.4 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废标后,周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中心会把废标理由通知所有投标人。
28.2 因上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情形导致废标的,若采购人提出申请,报经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可现场改为竞争性谈判,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谈判:
28.2.1 放弃参加投标的;
28.2.2 未经周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中心允许,离开开标现场通知不上的;
28.2.3 不符合招标文件列明的专业条件的;
28.2.4 未按规定交纳谈判保证金的;
28.2.5 有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造成项目废标的;
28.2.6 其他不符合竞争性谈判条件的情况。
28.3 采购方式现场改为竞争性谈判时,周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中心以《招标流标现场转谈判邀请函》方式函告投标现场各投标人,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字确认参加谈判。放弃谈判的视同自动放弃本项目的投标资格。竞争性谈判应当至少有两家及以上投标人参加。如参加谈判的投标人少于两家,谈判做流标处理。
28.3.1 谈判时,若投标人未能在评委会指定时间内(原则上不超过 60 分钟)提交符合要求的补充资料或未作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无效。经过审查符合谈判要求的有效投标人少于两家的,谈判做流标处理。
28.3.2 投标文件的报价视为谈判时的首次报价,未唱标转谈判的,谈判时不公开投标人各轮报价。已经唱标而转谈判的,谈判前公布各参与谈判的投标人首轮报价。
28.3.3 在谈判内容不作实质性变更及重大调整的前提下,投标人次轮报价不得高于上一轮报价。
29.二次采购
项目废标后,周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中心可能发布二次公告(投标邀请),进行二次采购。
前款所述“二次”,系指项目废标后的重新公告及采购,并不仅限于项目的第二次公告及采购。
六.定标与签订合同
30.定标
30.1 投标符合性审查后,评委会应当按招标文件规定的综合评分办法提出独立评审意见,推荐中标候选人。
30.2采购人应当自收到评审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在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或者成交候选人中按顺序确定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
30.3 如评委会认为有必要,首先对第一中标候选人就投标文件所提供的内容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后审视为本项目采购活动的延续,以书面报告作为最终审查的结果。如果确定第一中标候选人无法履行合同,将按排名依次对其余中标候选人进行类似的审查。
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合同约定提交
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
30.4 原则上把合同授予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排名最前的中标候选人或通过上条资格审查的中标候选人。
30.5 最低报价并不是中标的保证。
30.6 凡发现中标候选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其中标无效,并移交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依法处理:
30.6.1 以他人名义投标、或提供虚假材料弄虚作假谋取中标的;
30.6.1.1 以他人名义投标,是指使用通过受让或者租借等方式获取的资格、资质证书投标。
30.6.1.2 有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弄虚作假的行为:
30.6.1.2.1 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
30.6.1.2.2 提供虚假的财务状况或者业绩;
30.6.1.2.3 提供虚假的项目负责人或者主要技术人员简历、劳动关系证明;
30.6.1.2.4 提供虚假的信用状况;
30.6.1.2.5 其他弄虚作假的行为。
30.6.2 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工作人员恶意串通的;
30.6.3 向采购人、评审专家、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30.6.4 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损害采购人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情形的;
30.6.5 其他违反招投标法律、法规和规章强制性规定的行为。
30.7 周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中心将在政府采购相关网站上发布评审结果公告。
31.中标通知书
31.1 在发出中标公告后请采购人、中标人登录周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xxxx://xxxx.xxxxxxx.xxx.xx)自行下载中标通知书。
31.2 周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中心对未中标的投标人不做未中标原因的解
释。
31.3 评审结果确定后,中标人请及时到周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中心领取
中标通知书。
32.中标服务费
x项目免收中标服务费 33.履约保证金
无
34.签订合同
34.1 中标人应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七日历日内(具体时间、地点见中标通知书)与采购人签订合同。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及澄清文件等,均作为合同的附件。
34.2 采购双方必须严格按照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及有关承诺签订采购合同,不得擅自变更。合同的标的、价款、质量、履行期限等主要条款应当与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的内容一致,招标人和中标人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对任何因双方擅自变更合同引起的问题周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中心概不负责,合同风险由双方自行承担。
34.3 采购人保留以书面形式要求合同的卖方对其所投货物的装运方式、交货地点及服务细则等作适当调整的权利。
35.验收
由采购人自行组织对供应商的履约验收。 36.质疑
36.1 投标人认为采购过程、中标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应当知道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由投标人授权代表(或法人代表)按照相关规定,向采购人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
36.2 质疑书内容应包括质疑的详细理由和依据,并提供有关证明资料。
36.3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视为无效质疑:
36.3.1 未按规定时间或规定手续提交质疑的;
36.3.2 质疑内容含糊不清、没有提供详细理由和依据,无法进行核查的;
36.3.3 其他不符合质疑程序和有关规定的。
被判定无效质疑的,采购人将书面回复投标单位其质疑无效的理由,并记录无效质疑一次。
36.4 采购人将在受到书面质疑后 7 个工作日内审查质疑事项,作出答复或相关处理决定,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人,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
36.5 投诉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虚假、恶意投诉,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将驳回投诉,将其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并依法予以处罚:
36.5.1 一年内三次以上投诉均查无实据的;
36.5.2 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投诉材料或提供以非法手段取得的证明材料质疑的;
36.5.3 其他经认定属于虚假、恶意投诉的行为。 37.未尽事宜
37.1 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38.解释权
38.1 本招标文件的解释权属于采购人。
第六章 周口市政府采购合同(货物类)标准文本
政府采购项目名称:政府采购项目编号:
采 | 购 | 人: | |
供 | 应 | 商: | |
合 | 同 | 签 | 订 地: |
合 同 签订 时 间:
合同签订指引
一、采购人在签订合同时应提供的资料:
1、该政府采购项目的招标采购文件(以网上发布内容为准);
2、该政府采购项目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内容(公告内容);
3、该政府采购项目评审报告;
4、采购单位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到场并签字的除外);
5、采购单位被授权人身份证件(法人到场并签字的除外);
6、采购人和中标供应商约定的其它内容(不得超出招标采购文件实质性内容)。二、供应商在签订合同时应提供的资料:
1、该政府采购项目的投标文件(纸质或DPF 格式的电子投标文件);
2、针对该项目评审时评审委员会提出的质询答复(纸质并签章);
3、该政府采购项目中标通知书;
4、供应商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到场并签字的除外);
5、供应商被授权人身份证件(法人到场并签字的除外);
6、供应商和采购人约定的其它内容(不得超出招标采购文件实质性内容)。
三、本合同签订后二个工作日内有采购人在“周口市政府采购网”上进行合同公示。
供应商履约验收指引
1、供应商不得擅自变更合同标的物内容;
2、不得以次充好、高投低配,确因在合同执行中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应提供相关依据;
3、对因客观上采购人采购需求发生变化造成的,应提供采、供双方的纸质备忘录材料;
4、在满足验收条件 5 个工作日内通知采购人组织验收;
5、供应商应提供需验收物品的清单、参数、使用手册、人员培训情况等资料;
6、采、供双方约定的验收机构及相关人员组成情况。
7、督促采购人在项目验收结束并达到相关要求后一个工作日内,在“周口市政府采购网”上进行 “履约验收”公示。
采购人(甲方):供应商(乙方):签订地点: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
财政委托号: (财政资金项目必须填写)
本项目经批准采用 采购方式,经本项目评审委员会认真评审,决定将采购合同授予乙方。为进一步明确双方的责任,确保合同的顺利履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采购法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之规定,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 产品的名称、品种、规格、数量和价格:(若产品过多则见附表,如有附表则必须加盖印章)
产品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 位 | 数 量 | 单价 | 小计 | 备注 |
合同总价款(大小写): 备注:上述产品报价含产品生产、运输<送达至甲方指定地点并下货>、安装、调试、检验及售后服务、税金、劳保基金、人员培训等费用。 |
第二条 产品的技术标准(包括质量要求),按下列第( )项执行:
①按国家标准执行;②按部颁标准执行;③若无以上标准,则应不低于同行业质量标准;④有特殊要求的,按甲乙双方在合同中商定的技术条件、样品或补充的技术要求执行;
乙方提供和交付的货物技术标准应与招标采购文件规定的技术标准相一致。若技术标准中无相应规定,所投货物应符合相应的国际标准或原产地国家有关部门最新颁布的相应的正式标准。
进口产品的质量标准为 。
乙方所提供的货物应是全新、未使用过的,是完全符合以上质量标准的正品;相关的施工安装是由持有有权部门核发上岗证书的安装调试人员按照国际或国家现行安装验收规范来实施的;乙方所提供的货物在正确安装、正常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在其使用寿命内应具有满意的性能。
第三条产品的包装标准和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 。
(国家或行业主管部门有技术规定的,按技术规定执行;国家与行业主管部门无技术规定的,由
甲乙双方商定。)
【注:合同中约定的包装标准应与乙方在投标文件中承诺的一致,且投标文件应作为合同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四条 产品的交货方法、到货地点和交货期限
1.交货方法,按下列第( )项执行:
①乙方送货上门;②乙方代运;③甲方自提自运。
2.到货地点: (甲方指定的任何地点,安装并调试.)
3.产品的交货期限 。第五条 合同总价款
合同总价款(大小写): 第六条 付款条件
x合同以人民币付款。 该项目是否实行预付款:
实行预付款的条件和比例:
合同款项结算方式和支付比例:
(具体付款方式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以及采、购双方的具体约定第七条 验收方法
1.乙方安装调试后,在 天内通知甲方组织验收,采购代理机构保留受托参与本项目验收的权利。验收不合格的,乙方应负责重新提供达到本合同约定的质量要求的产品。
2.甲、乙双方应严格履行合同有关条款,如果验收过程中发现乙方在没有征得采购人同意的情况下擅自变更合同标的物,将拒绝通过验收,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及损失由乙方承担。
3.甲方应承担项目验收的主体责任。项目验收时,应成立三人以上(由甲、乙双方、资产管理人、技术人员、纪检等相关人员组成)验收小组,明确责任,严格依照采购文件、中标(成交)通知书、政府采购合同及相关验收规范进行核对、验收、签字形成验收结论,并出具书面验收报告。验收人员有不同意见的,按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但在验收报告上应注明不同意见的内容。
4、甲方视情况可以邀请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投标人或者第三方机构参与验收,参与验收的投标人或者第三方机构的意见作为验收书的参考资料一并存档。
涉及安全、消防、环保等其他需要由质检或行业主管部门进行验收的项目,必须邀请相关部门或相关专家参与验收。
检测、验收费用承担方式:
第八条 对产品提出异议的时间和办法
1.甲方在验收中,如果发现产品不符合合同约定的,应一面妥为保管,一面在 工作日内向乙方书面提出异议,并抄送采购代理机构,具体说明产品不符合规定的内容并附相关验收材料,同时提出不符合规定产品的处理意见。
2.甲方因使用、保管、保养不善等造成产品质量下降的,不得提出异议。
3.乙方在接到甲方异议后,应在 工作日内负责处理,否则,即视为默认甲方提出的异议和处理意见。
第九条 乙方应提供完善周到的技术支持和售后服务,否则甲方视情节轻重从乙方的质量保证金中扣除部分或全部补偿甲方。
1.保修
乙方对其所提供的货物免费保修 年,保修期从 开始。乙方应在接到报修通知后 天内上门维修,负责更换有瑕疵的货物、部件或提供相应的质量保证期内的服务。由此造成的损失,甲方保留索赔的权利。
如果乙方在收到报修通知后 天内没有弥补缺陷,甲方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费用和风险由乙方承担。
2.维修
保修期届满后,乙方应对其提供的货物负有维修义务,但所涉及的费用由甲方承担。第十条 乙方的违约责任
1.乙方不能交货的,应向甲方偿付不能交货部分货款的 %(通用产品的幅度为 1%-5%,专用产品的幅度为 10%-30%)的违约金。
2.乙方所交产品不符合合同规定的,如果甲方同意利用,应当按质论价;如果甲方不能利用的,应根据产品的具体情况,由乙方负责包换或包修,并承担修理、调换或退货而支付的实际费用,同时,乙方应按规定,对更换件相应延长质量保证期,并赔偿甲方相应的损失。乙方不能修理或者不能调换的,按不能交货处理。
3.乙方因产品包装不符合合同规定,必须返修或重新包装的,乙方应负责返修或重包装,并承担支付的费用。甲方不要求返修或重新包装而要求赔偿损失的,乙方应当偿付甲方该不合格包装物低于合格包装物的价值部分。因包装不符合规定造成货物损坏或灭失的,乙方应当负责赔偿。每件货物包装箱内应附一份详细装箱单和质量证书。为进口件的,应出具报关手续和原产地、原产工厂证明、报关手续和商检证明等。
4.如果乙方没有按照规定的时间交货、完成货物安装和提供服务,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从货款中扣除,按每周迟交货物或未提供服务交货价的 0.5%计收。但违约金的最高限额为迟交货物或提供服务合同价的 5%。一周按 7 天计算,不足 7 天按一周计算。如果达到最高限额,甲方应考虑终止合同,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5.乙方提前交货的产品、多交的产品和不符合合同规定的产品,甲方在代保管期内实际支付的保管、保养等费用以及非因甲方保管不善而发生的损失,应当由乙方承担。
6.乙方应对其所提供的货物承担所有权担保责任,并应保证甲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内使用该货物时不侵犯第三人的知识产权。否则乙方应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及费用。
7.任何一方未经对方同意而单方面终止合同的,应向对方赔偿相当于本合同总价款 %违约
x。
第十一条 甲方的违约责任
1.甲方中途退货,应向乙方偿付退货部分货款 %(通用产品的幅度为 1%~5%专用产品的幅度为 15%-30%)的违约金。
2.甲方违反合同规定拒绝接货的,应当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
3. 甲方未按照合同约定支付货款,应向乙方违约金 元。第十二条 不可抗力
1.如果双方任何一方由于受诸如战争、严重火灾、洪水、台风、地震等不可抗力的事故,致使影响合同履行时,履行合同的期限应予以延长,延长的期限应相当于事故所影响的时间。不可抗力事故系指买卖双方在缔结合同时所不能预见的,并且它的发生及其后果是无法避免和无法克服的事故。
2.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在取得有关部门证明以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三条 履约(或质量)保证金
1.本项目不收取履约保证金。确需收取履约保证金的,甲方不得要求乙方以现款的形式提供。乙方提供的履约保证金按规定格式以银行保函形式提供,与此有关的费用由卖方承担。
2.若确需质量保证金的,质量保证金不得超过合同总价款的 5%。
3.如乙方未能履行其合同规定的任何义务,甲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取得补偿。第十四条 转让与分包
1.除甲方事先书面同意外,乙方不得部分转让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
2.乙方应在投标文件中或以其他书面形式对甲方确认本合同项下所授予的所有分包合同。但该确认不解除乙方承担的本合同下的任何责任或义务。意即在本合同项下,乙方对甲方负总责。
第十五条 合同文件及资料的使用
1.乙方在未经甲方同意的情况下,不得将合同、合同中的规定、有关计划、图纸、样本或甲方为上述内容向乙方提供的资料透露给任何人。
2.除非执行合同需要,在事先未得到甲方同意的情况下,乙方不得使用前款所列的任何文件和资料。第十六条 合同纠纷调处
1.按本合同规定应该偿付的违约金、赔偿金、保管保养费和各种经济损失,应当在明确责任后 10天内,按银行规定的结算办法付清,否则按逾期付款处理。但任何一方不得自行扣发货物或扣付货款来充抵。
2.本合同如发生纠纷,当事人双方应当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请本项目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调解,调解不成,按以下第( )项方式处理:①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的规定向周口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②向合同签订地有级别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3、甲、乙双方均有权利向本项目具有监管职能的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举报反映对方在合同履约中的违法违纪行为。
第十七条 下列关于周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某项目(项目编号:某编号)的采购文件及有关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这些文件包括但不限于:①招标文件;②乙方提供的投标文件;③服务承诺;④甲乙双方商定的其他文件。以上附件顺序在前的具有优先解释权。
本合同一式 份,甲乙双方各执 份,自双方当事人签字xx之日起生效。
采购人(甲方): | (公章) | 供货人(乙方): (公章) |
地址: | 地址: | |
法定代表人: | 法定代表人: | |
委托代理人: | 委托代理人: | |
电话: | 电话: |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
账号: | 账号: |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第七章 投标文件格式
****项目**包
投标文
件
投标人:
年 月 日
投标文件资料清单
序号 | 资料名称 | 页码范围 |
一 | 开标一览表 | |
二 | 投标人情况综合简介 | |
三 | 投标函 | |
四 | 投标分项报价表 | |
五 | 投标响应表 | |
六 | 产品质量承诺 | |
七 | 所供货物组部件、备品、备件清单 | |
八 | 有关证明文件 | |
九 | 中小企业声明函 | |
十 | 售后服务 | |
十一 | 所投货物的技术资料等 | |
十二 | 其他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得材料等 | |
十三 | 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承诺书 | |
备注:投标文件资料清单是投标人制作投标文件的参考格式,并非必须格式,请各位投标人根据所投项目需要自行增减,是否依据了本格式或自行增减了多少格式并不是废标的条款。 |
一.开标一览表
项 目 名 称 | |
投标人全称 | |
投标范围 | |
1、最终投标报价 (人民币) | 1、投标报价: 元、大写: |
备注 |
供应商名称:(电子公章) 授权委托人或法人:(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二.投标人综合情况简介
(投标人可自行制作格式)
三.投标函
致:(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根据贵方“项目名称、项目编号”项目招标邀请书或招标公告,正式授权下述签字人 (姓名)代表投标人 (投标人全称),提交规定形式的投标文件。
据此函,我方兹宣布同意如下:
(1)如我公司中标,愿意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供交付货物(包括安装调试等工作)的总报价为人民币 元,供货期 。
(2)我方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严格履行合同的责任和义务,并保证于买方要求的日期内完成供货、安装及服务,并通过买方验收。
(3)我方承诺报价低于同类货物和服务的市场平均价格。
(4)我方已详细审核全部招标文件,包括招标文件修改书(如有),参考资料及有关附件,我方正式认可本次招标文件,并对招标文件各项条款(包括开标时间)均无异议。我方知道必须放弃提出含糊不清或误解的问题的权利。
(5)我方同意从招标文件规定的开标日期起遵循本投标文件,并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之前均具有约束力。
(6)我方声明投标文件所提供的一切资料及周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会员库申报资料均真实、及时、有效。由于我方提供资料不实而造成的责任和后果由我方承担。我方同意按照贵方提出的要求,提供与投标有关的任何证据、数据或资料。
(7) 我方同意从招标文件规定的开标日期起遵循本投标文件,并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之前均具有约束力;投标函按统一格式填写,由投标单位加盖公章,并由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和盖章。
(8)我方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接受最低报价的投标。
(9)我方同意招标文件规定的付款方式。
(10)与本投标有关的通讯地址:
(11)本项目项目责任人: 电话:
供应商名称:(电子签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个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四.投标分项报价表
序号 | 品名品牌、规格型号、原产地及生产 厂家 | 单位 | 数量 | 单价 | 小计 | 备注 |
1 | ||||||
2 | ||||||
3 | ||||||
4 | ||||||
5 | ||||||
6 | ||||||
7 | ||||||
8 | ||||||
9 | ||||||
10 | ||||||
11 | ||||||
12 | ||||||
13 | ||||||
其他费用 | ||||||
合计 |
供应商名称:(电子公章)法人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报价为所投货物的单价组成。包括货物出厂价格、运费、税金及其它。
五.投标响应表
按招标文件规定填写 | 按投标人所投内容填写 | |||
第一部分:技术部分响应 | ||||
序号 | 品名 | 技术规格及配置 | 品牌、型号 技术规格及配置 | 偏离说明 |
1 | ||||
2 | ||||
3 | ||||
4 | ||||
第二部分:资信及报价部分响应 | ||||
序号 | 内容 | 招标要求 | 投标承诺 | 偏离说明 |
1 | 供货期 | |||
2 | 免费质保期 | |||
3 | 付款响应 | |||
4 | 业绩 | |||
5 | 其他 |
供应商名称:(电子公章)
法人代表:(签字)
备注:
日期: 年 月 日
1、投标人必须逐项对应描述投标货物主要参数、配置及服务要求,如不进行描述,仅在响应栏填“响应”或未填写的,将可能导致投标无效;
2、投标人所投产品如与招标文件要求的规格及配置不一致,则须在上表偏离说明中详细注明。
3、响应部分可后附详细说明及技术资料,并应注明投标文件中对应的页码范围。
六.产品质量承诺
(投标人可自行制作格式)
七.所供货物组部件、备品、备件清单(可不填写)
序号 | 名称 | 规格型号 | 数量 | 单价 | 小计 | 备注 |
1 | ||||||
2 | ||||||
3 | ||||||
4 | ||||||
5 | ||||||
6 | ||||||
7 | ||||||
8 | ||||||
9 | ||||||
合计 |
投标人电子公签章:
备注:备品备件系指免费质保期满后一定期限的易损件、耗材等。
八.有关证明文件
提供符合投标邀请(招标公告)、货物需求一览表及评标办法规定的相关证明文件。
九.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
本公司(联合体)xxxx,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
﹝2020﹞46 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 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x元,资产总额为 x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 型企业);
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x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 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xx):日 期:
注: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2. 本项目如是只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应当必须提供。
十.售后服务
(投标人可自行制作格式)
十一、所投货物的技术资料等
(投标人可自行制作格式,可附产品技术彩页)
十二、其他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得材料等
十三、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承诺书
我公司自愿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坚守公平竞争,并无条件地遵守采购活动的各项规定,我们郑重承诺:如果在政府采购招标活动中有以下情形的,愿接受政府采购监管部门给予相关处罚并承担法律责任。
(一)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
(二)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
(三)与招标采购单位、其他投标人恶意串通;
(四)向招标采购单位或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
(五)在招标过程中与招标采购单位进行协商谈判、不按照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订立合同,或者与采购人另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协议;
(六)开标后擅自撤销投标,影响招标继续进行的或领取招标文件纳投标保证金后不投标导致废标;
(七)中标后无正当理由,在规定时间内不与采购单位签订合同;
(八)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非法分包他人;
(九)无正当理由,拒绝履行合同义务;
(十)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成交)项目;
(十ー)擅自或与与采购人串通或接受采购人要求,在履约合同中通过减少货物数量,更换品牌、降低配置、技术要求、质量和服务标准等,却仍按原合同进行虚假验收或终止政府采购合同;
(十二)与采购人串通,对尚未履约完毕的采购项目出具虚假验收报告;
(十三)无不可抗力因素,拒绝提供售后服务、售后服务态度恶劣、故意提高维修配件价格(高于市场平均价);
(十四)开标后对招标文件的相关内容再进行质疑;
(十五)恶意投诉的行为:投诉经查无实据的、捏造事实或者提供虚假设诉材料;
(十六)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者提供虚假情况;
(十七)政府采购监管部门认定的其他政府采购活动中的不诚信行为。
供应商名称:(电子公章)
法人代表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日期: 年 月 日
周口市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政策告知函
各供应商:
欢迎贵公司参与周口市政府采购活动!
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是河南省财政厅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针对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推出的一项融资政策。贵公司若成为本次政府采购项目的中标成交供应商,可持政府采购合同向金融机构申请贷款,无需抵押、担保,融资机构将根据《河南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工作实施方案》(豫财购〔2017〕10 号),按照双方自愿的原则提供便捷、优惠的贷款服务。
贷款渠道和提供贷款的金融机构,可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平台”查询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