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HBHR-2019-010
邢台市中心血站酶联免疫试剂采购项目
招 标 文 件
项目编号:HBHR-2019-010
采 购 人:邢台市中心血站
采购代理机构:河北合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九年十二月
第一章 投标须知前附表及投标须知第二章 招标内容及技术要求
第三章 合同主要条款 第四章 评标标准和方法
第五章 投标文件有关格式
邢台市中心血站酶联免疫试剂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政府采购项目名称:邢台市中心血站酶联免疫试剂采购项目采购项目编号: HBHR-2019-010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详见招标文件
1.已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注册登记的投标人(供应商),办理 CA 数字证书后,可直接登陆“招采进宝河北专区交易平台”(xx.xxxx.xxx.xx)递交投标文件。 2.未经资格确认(注册登记)的投标人(供应商),递交投标文件前需按照“邢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 市 场 主 体 登 记 注 册 的 通 知 ” (xxxx://00.0.000.000:0000/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0000)要求,进行注册登记。具体事宜可咨询 0319-2686133。 |
2、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供应试剂具有国家药监局药品产品注册证及药品检验证书,且满足 2018 全年中检所报批总量(以报批总人份数计算)不低于 1500 万人份,需提供中检所的 2018 全年报批批次与报批数量。 3、生产厂家需提供《药品生产许可证》、《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代理商需提供《药品经营许可证》、 《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同时提供生产厂家的《药品生产许可证》、《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 4、 投标人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转包、分包。 2、投标人应具有与本次采购产品类别一致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生产厂家),《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代理商); 4、投标人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转包、分包。 资质扫描件),可视为原件。 |
招标文件下载时间:2019 年 12 月 06 日 00 时 00 分至 2019 年 12 月 12 日 23 时 59 分 |
电子投标递交地点: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使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及河北 CA 为电子投标文件加密并上传至招采进宝河北专区交易平台。 |
备注:投标人进入招采进宝平台点击文件下载获取招标文件,文件下载成功即视为可参与本项目。投标文件制作完成需在招采进宝平台点击“我的项目”→递交投标文件,分别上传商务、技术、价格三部分的文件。 |
A 包:乙型肝炎病毒表面抗原诊断试剂盒(酶联免疫法) 一检; B 包:乙型肝炎病毒表面抗原诊断试剂盒(酶联免疫法) 二检; C 包:丙型肝炎病毒抗体诊断试剂盒(酶联免疫法 )一检; D 包:丙型肝炎病毒抗体诊断试剂盒(酶联免疫法 )二检; E 包:梅毒螺旋体抗体诊断试剂盒(酶联免疫法) 一检; G 包:人类免疫缺陷病毒抗原抗体诊断试剂盒(酶联免疫法)一检; H 包:人类免疫缺陷病毒抗体诊断试剂盒(酶联免疫法)二检; | ||
以双方签订合同为准 | ||
资金落实情况 | 已落实 | |
质量标准 | 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标准 | |
2、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供应试剂具有国家药监局药品产品注册证及药品检验证书,且满足 2018 全年中检所报批总量(以报批总人份 数计算)不低于 1500 万人份,需提供中检所的 2018 全年报批批次与报批数量。 |
代理商需提供《药品经营许可证》、《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同时提供生产厂家的《药品生产许可证》、《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 4、 投标人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转包、分包。 2、投标人应具有与本次采购产品类别一致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 (生产厂家),《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 (代理商); 4、投标人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注:以上资质材料不需投标人提供纸质原件,但必须提交招标文件中要求的资质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并按招标文件要求编制到电子投标文件中。投标人自行对提供的证书、文件的扫描件真实性负责。如投标人有同时参加其他项目投标的情况,需提供公证部门的公证书(公 证书内需附加盖投标人公章的相关资质扫描件),可视为原件。 | ||
投标保证金递交方式分为银行转账、电子投标保函,投标人可结合自身实际,自主选择。鼓励投标人选择电子投标保函参与招投标活动。保证金金额: A 包: 1100 元人民币, |
B 包: 1100 元人民币, C 包: 3600 元人民币, D 包: 5600 元人民币, E 包: 2800 元人民币, F 包: 2800 元人民币, G 包: 5300 元人民币, H 包: 3900 元人民币, I 包: 3400 元人民币。 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 同投标截止时间。 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同投标文件有效期。投标保证金递交方式: 1.银行转账。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以到账时间为准),通过公司账户或基本账户(工程建设类项目必须使用基本账户),将投标保证金一次性汇入指定账户。 指定开户银行及账号如下: 户名:邢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中国银行邢台市中华大街支行账号: A 包:100648585303 B 包:101008583850 C 包:101188588647 D 包:100828575550 E 包:101008583883 F 包:101368582744 G 包:101548599616 H 包:101908585958 I 包:000000000000 电话:0000-0000000 0.电子投标保函:投标人可登录邢台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选择“电子投标保函” 按钮,在线确认企业信息并选择担保机构无抵押开具电子保函。开具电子投标保函操作方法见《电子投标保函操作手册》 ( xxxx://00.0.000.000:0000/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 1905)。 注:1.保证金交纳凭证原件扫描件,需按招标文件要求编制到电子投标文件中。 2. 申请电子投标保函时间段为:周一至周五 8:30—17:30,节假日除 外。电子投标保函咨询电话:000-000-0000。 |
保证金退还方式 电子投标保函:自投标有效期满后自动失效,无需退还。 银行转账: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退还未中标投标人 的投标保证金,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退还中标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 | ||
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投标客户端生成“etnd”结尾的加密文件,并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招采进宝河北专区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投标人可自行选择是否参加现场开标,鼓励投标人远程参加开标。 | ||
无 | ||
20 | 招标代理服务费 | 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方领取中标通知书前支付,投标单位应充分考 虑此费用。 |
21 | 其他 | 中小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和监狱企业优惠政策: 根据《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 〔2011〕181 号)文件、《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 号)和《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 〔2014〕68 号)要求,对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及监狱企业提供的报价给予 6% 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作为有效报价参与评审。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属于小型、 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本项优惠政策。 |
22 | 投标人报名须知 | 1.已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注册登记的投标人(供应商),办理 CA 数字证书后,可直接登陆“招采进宝河北专区交易平台” (xx.xxxx.xxx.xx)递交投标文件。 2.未经资格确认(注册登记)的投标人(供应商),递交投标文件前需按照“邢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市场主体登记注册的通知” (xxxx://00.0.000.000:0000/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 /information?id=1886)要求,进行注册登记。具体事宜可咨询 0319-2686133。 3.投标文件需使用 CA 数字证书加盖电子签章并进行加密。办理河北 CA 可咨询 18631901603。 |
4.潜在投标人(供应商)如对招标文件有疑问或异议的,可以在规定 时间内通过邢台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选择“招采进宝河北专区交易平台” | ||
23 | 投标文件的递交 | 本次招标为电子招投标,投标文件采用数据电子文件。投标人应使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及 CA 数字证书为电子投标文件加密,并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招采进宝河北专区(网址: 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递交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 |
24 | 投标人澄清截止时间及说明 | 潜在投标人如对招标文件有疑问或异议的,可以在 2019 年 12 月 16 日 23 时 59 分前登录“招采进宝河北专区交易平台”提出。投标人需及时关注“招采进宝河北专区交易平台”查看招标文件有无澄清和修改,因查看不及时影响投标的,后果自负。 |
25 | 开标说明 | 电子投标递交地点: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使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及河北 CA 为电子投标文件加密并上传至招采进宝河北专区平台。 开标时间: 2019 年 12 月 26 日 09:00 解密截止时间:2019 年 12 月 26 日 09 时 30 分之前完成解密 注:投标人需在开标时间以后,解密截止时间以前在招采进宝河北专区平台开标大厅,使用河北 CA 完成对其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的电子解密。 开标地点:网上开标,响应人应及时登录“招采进宝河北专区交易平 台”在线参与开标。 |
26 | 开标程序 | 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 (1)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通过招采进宝河北专区发送开标指令; (2)投标人在解密截止时间之前,通过招采进宝河北专区对已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解密; (3)待所有投标人解密完成或到解密截止时间后,招标人(招标代理xx)xxxxxxx; (0)投标人对开标记录使用 CA 数字证书进行电子签名,未进行电子签名的视为默认开标记录; (5)开标结束。 注:因投标人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因投标人之外的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回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有权要求责任方赔偿因此遭受的直接损失。部分投标文件未解密 的,其他投标文件的开标可以继续进行。 |
27 | 电子签章 | 投标人应在电子投标文件封面使用 CA 数字证书加盖单位和法定代表人电子印章。封面盖章即视为投标人已按招标文件要求在指定位置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已在指定位置签字。 |
28 | 招标人澄清的时间 | 投标截止时间 15 日前,由招采进宝河北专区上发出,投标人应及时查看有无澄清或修改。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从招采进宝河北专区电子交易系统下载相关资料,或未获取到完整资料,导致投标被否决的,自 行承担责任。 |
29 | 开标解密失败补救措施 | 1.投标人无法使用 CA 数字证书解密投标文件时,可以通过密码信封解密。商务文件、技术文件、价格文件对应的解密密码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和.etnd 格式的文件一起生成,存放于.txt 格式的文件中。 2.因招采进宝河北专区电子交易系统原因,造成交易系统无法正常使 用的,应暂时中止电子开标,并在恢复正常后继续开标活动。 |
注:招标文件中,如有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内容不一致的情况,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为准。
1.1 本招标项目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通过公开招标方式,择优选定中标方。
2.1 本招标项目的招标范围:详见本须知前附表。
2.2 本招标项目的周期要求:详见本须知前附表。 3、资金来源
3.1 本招标项目资金来源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4、合格的投标人
4.1 投标人资格要求详见本须知前附表。 5、踏勘现场
5.1 招标人不组织现场踏勘,投标人自行对项目现场及周围环境进行踏勘,以便投标人获取有关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涉及现场的资料。投标人承担自身踏勘现场的费用。
5.2 招标人向投标人提供的有关现场的数据和资料,是招标人现有的能被投标人利用的资料,招标人对投标人做出的任何推论、理解和结论均不负责任。
5.3 经招标人允许,投标人可为踏勘目的进入招标人的项目现场,但投标人不得因此使招标人承担有关的责任和蒙受损失。投标人应承担踏勘现场的责任和风险。
6.1投标人应承担其参加本招标活动自身所发生的费用。招标人不负任何责任。
7.1 招标文件包括下列内容:
第一章 投标须知前附表及投标须知第二章 招标内容及技术要求
第三章 合同主要条款 第四章 评标标准及方法
第五章 投标文件有关格式
根据本章第 8 款和第 9 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8、招标文件的澄清
8.1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 10 天前在邢台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选择招采进宝河北专区平台提出,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
8.2 招标文件的澄清将在投标截止时间 15 日前发出,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如果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 15 日,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8.3 投标人在收到澄清后,应在当日内在邢台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选择招采进宝河北专区平台通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澄清。
9.1 在投标截止时间 15 日前,招标人可以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形式修改招标文件。如果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 15 日,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9.2 投标人收到修改内容后,应在当日内以电子交易平台通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修改。
10.1 投标文件和与投标有关的所有文件均应使用中文。
10.2 除项目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使用的度量衡单位,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1、投标文件的组成
11.1 投标文件组成:一、投标函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四、投标报价明细表
十四、投标保证金退还声明
十五、 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12、投标文件格式
12.1 投标文件包括本须知第 11 条中规定的内容,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应当使用招标文件所提供的投标文件全部格式(表格可以按同样格式扩展)。
13.1 本项目的投标报价采用固定投标总价报价方式。
13.2 投标报价依据
13.2.1 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
13.2.2 投标人根据自己的技术、管理水平等自身因素结合项目的实际情况和市场价格等各方面涉及报价的因素自主报价,自行承担风险。
13.3 投标报价说明
13.3.1 投标报价为投标人根据要求完成招标范围内的费用;价格包括含各种服务、服务所需交纳的所有税费等一切费用;投标人如有遗漏则视为遗漏项目已含在其它项目中,如中标不再追加。
13.3.2 每一项目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投标人未填单价或总价的项目,在实施后,招标人将不予以支付,并视为该项费用已包括在其他有价款的单价或总价内。
13.3.3 投标报价应包括按招标文件规定的全部费用,投标人不得以任何理由重复报价。 14、投标货币
14.1 本项目投标报价采用的币种为人民币。 15、投标有效期
15.1 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
15.2 在特殊情况下,招标人在原定投标有效期内,可以根据需要向投标人提出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对此要求投标人须予以答复。投标人可以拒绝招标人这种要求,而不被没收投标保证金。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既不能要求也不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
16、投标保证金保证金金额:
A 包: 1100 元人民币, B 包: 1100 元人民币, C 包: 3600 元人民币,
D 包: | 5600 | 元人民币, |
E 包: | 2800 | 元人民币, |
F 包: | 2800 | 元人民币, |
G 包: | 5300 | 元人民币, |
H 包: | 3900 | 元人民币, |
I 包: | 3400 | 元人民币。 |
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 同投标截止时间。 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同投标文件有效期。
投标保证金递交方式: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 14 条。
17.1 投标人应按本须知前附表所规定的地点,于截止时间前提交投标文件。未送达本招标文件规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拒绝受理。
18、投标文件的签署
19.1 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见本须知前附表。
19.2 招标人可按本须知规定以修改补充通知的方式,酌情延长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在此情况下,投标人的所有权利和义务以及投标人受制约的截止时间,均以延长后新的投标截止时间为准。
19.3 到投标截止时间止,招标人收到的投标文件少于 3 家时,招标人将依法重新组织招标。 20、迟交的投标文件
20.1 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以后提交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21、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与撤回
21.1 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
(1)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通过招采进宝河北专区发送开标指令;
(2)投标人在解密截止时间之前,通过招采进宝河北专区对已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解密;
(3)待所有投标人解密完成或到解密截止时间后,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发布开标一览表;
(4)投标人对开标记录使用 CA 数字证书进行电子签名,未进行电子签名的视为默认开标记录;
(5)开标结束。
注:因投标人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因投标人之外的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回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有权要求责任方赔偿因此遭受的直接损失。部分投标文件未解密的,其他投标文件的开标可以继续进行。
23、投标文件的有效性
23.1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23.1.1 投标文件未按本须知前附表第 27 款进行签字或盖章;
23.1.2 投标人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
23.1.3 同一投标人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报价;
23.1.4 投标报价低于成本或者高于招标文件设定的最高限价;
23.1.5 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做出响应;
23.1.6 投标人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
23.1.7 投标文件载明的供货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
23.2 评标委员应对所有的有效投标文件进行详细评审和比较。
24.1 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依法组建,负责评标活动。
24.2 开标结束后,开始评标,评标采用保密方式进行。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在中标结果确定前应当保密。
24.3 本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并接受有关部门的监督。评委会由 5 人及以上单数组成,从采购评标专家网库中随机抽取 4 位专家与 1 位甲方代表组成,其中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评标委员会名单在中标结果确定前严格保密。
24.4 评标委员会专家成员将从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与投标人有隶属和利益关系的专家不能担任评委。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对所提出的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
24.5 评标委员会应当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对投标文件进行系统地评审和比较。招标文件中未规定的标准和方法不得作为评标的依据。
24.6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串通投标、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或以其他弄虚作假方式投标的,该投标人的投标应做废标处理。
25.1 开标后,直至授予中标人合同为止,凡属于对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有关的资料、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与评标有关的其他任何情况,评标委员会成员及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对任何单位和个人透露。
25.2 在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推荐以及授予合同的过程中,投标人向招标人和评标委员会施加影响的任何行为,都将会导致其投标被拒绝。
25.3 中标人确定后,招标人不对未中标人就评标过程以及未能中标原因做出任何解释。 26、投标文件的澄清
26.1 为有助于投标文件的审查、评价和比较,评标委员会可以在招采进宝河北专区平台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含义不明确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或说明,投标人应在招采进宝河北专区平台进行澄清或说明,但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根据本须知规定,凡属于评标委员会在评标中发现的计算错误进行核实的修改不在此列。
26.2 投标人拒不按照评标委员会要求对投标文件进行澄清、说明或补正的,评标委员会可以否决其投标。
27.1 评标委员会将对确定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进行校核,看其是否有计算或表达上的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
27.1.1 如果数字表示的金额和用文字表示的金额不一致时,应以文字表示的金额为准;
27.1.2 当单价与数量的乘积与合价不一致时,以单价为准,除非评标委员会认为单价有明显的小数点错误,此时应以标出的合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27.2 按上述修正错误的原则及方法由评标委员会调整或修正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投标人同意后,调整后的投标报价为参与评标的最终报价,并对投标人起约束作用。如果投标人不接受修正后的报价,则其投标将被拒绝,按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28.1 评标委员会将按照本须知第 27 条规定,仅对在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估和比较。
28.2 在评审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在招采进宝河北专区平台要求投标人就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的内容进行质询答辩并上传相关材料扫描件。
28.3 评标委员会依据招标文件第六章的评标标准和方法,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和比较,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并推荐合格的中标候选人
28.4 评标委员会经评审,认为所有投标都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可以否决所有投标。所有投标被否决后,招标人将依法重新组织招标。
29、合同授予标准
(七)合同的授予
29.1 本招标项目的合同将授予按评审结果所确定的中标人。 30、招标人拒绝投标的权力
30.1 招标人不承诺将合同授予报价最低的投标人。招标人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前,有权依据评标委员会的评标报告拒绝不合格的投标。
31、中标通知书
31.1 中标人确定后,招标人将在招标文件指定媒介网上将中标结果公示后,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
31.2 招标人将在发出中标通知书的同时,并将中标结果通知所有未中标的投标人。
31.3 中标通知书对招标人和中标人具有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书发出后,招标人改变中标结果的,或者中标人放弃中标项目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32、合同协议书的签订
32.1 招标人与中标人将于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30 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招标人和中标人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它协议。
32.2 招标人、中标人不得再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
32.3 中标人如不按规定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则招标人将废除授标,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同时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招标人确定的中标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的原因被废除授标,招标人将确定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以此类推。
所有中标候选人由于上述原因不能履行合同的,招标人将依法重新组织招标。
32.4 中标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完成中标项目全部工作内容及相关服务,不得将中标项目 (转包)给他人。
33、其它事项
33.1 未尽事宜
33.1.1 本招标文件未尽事宜,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和《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的暂行规定》等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33.1.2 中标人有按照招标人的意见进行设计文件修改及完善的义务,按本须知所述,该部分费用包含在设计费中。
33.1.3 如果投标人抄袭其它单位的设计方案,由此引起的纠纷,投标人应承担一切责任。
33.1.4 中标人应充分利用招标人提供的文件及资料进行设计,并对招标人提供的文件及资料进行保密。
33.2 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以中标额为基数参照相关规定向招标代理机构交纳招标代理服
务费。
(八) 询问和质疑
34. 投标人有权就招标事宜提出询问和质疑
34.1 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条款或技术、商务参数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前 10 日内通过澄清或修改程序提出,投标人未在规定期间内提出异议的,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不再接受。
34.2 投标人对招标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提出询问。
34.3 投标人认为其投标未获公平评审或招标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提出质疑。质疑要一次性全部提出,登录“招采进宝河北专区交易平台”提出办理相关接收手续。
34.4 质疑应当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提出,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34.5 质疑书应当包括以下主要内容:被质疑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号、招标公告发布时间、质疑事项、法律依据(具体条款)、质疑人全称、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有效联系方式(包括手机、传真号码)。(质疑书格式请登陆“中国政府招标网”自行下载,未按格式提交的,招标人有权要求完善)
34.6 质疑应按照“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质疑书应当附相关证明材料。质疑材料应为简体中文。
34.7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无效质疑,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可不予受理:
(1)未在有效期限内提出质疑的;
(2)质疑书未使用财政部规定的质疑书xx的(质疑书xx自行从中国政府招标网下载)
(3)所提交材料未明示属于质疑材料的;
(4)质疑书没有法定代表人签署本人姓名或印盖本人姓名x并加盖单位公章的;质疑书由参加招标项目的授权代表签署本人姓名或印盖本人姓名章,但没有法定代表人特别授权的;
(5)质疑书未提供有效联系人或联系方式的;
(6)质疑事项已经进入投诉或者行政复议或者诉讼程序的;
(7)质疑书未附相关证明材料,被视为无有效证据支持的。
(8)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条款或技术参数有异议,未在开标前通过澄清或修改程序提出,并且投标人已经参与投标,而于开标后对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
(9)在提出本次质疑前半年内连续三次质疑而无事实依据的;
(10)其它不符合受理条件的情形。
34.8 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将在收到书面质疑后 7 个工作日内审查质疑事项,做出答复或相关处理决定,并以招采进宝河北专区上发出通知质疑投标人和其他有关投标人,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
34.9 质疑投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的答复不满意以及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做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 15 个工作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管部门投诉。
一、项目概括
第二章 招标内容及技术要求
A 包:乙型肝炎病毒表面抗原诊断试剂盒(酶联免疫法) 一检; B 包:乙型肝炎病毒表面抗原诊断试剂盒(酶联免疫法) 二检; C 包:丙型肝炎病毒抗体诊断试剂盒(酶联免疫法 )一检;
D 包:丙型肝炎病毒抗体诊断试剂盒(酶联免疫法 )二检; E 包:梅毒螺旋体抗体诊断试剂盒(酶联免疫法) 一检;
G 包:人类免疫缺陷病毒抗原抗体诊断试剂盒(酶联免疫法)一检; H 包:人类免疫缺陷病毒抗体诊断试剂盒(酶联免疫法)二检;
I 包:乙型肝炎病毒表面抗原检测试剂盒(胶体金免疫层析法);
3、本项目最高限价:1493800 元 A 包:56000 元人民币;
B 包:56000 元人民币; C 包:182000 元人民币; D 包:280000 元人民币; E 包:140000 元人民币; F 包:140000 元人民币; G 包:269500 元人民币; H 包:196000 元人民币; I 包:174300 元人民币。
4、项目实施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5、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标准
A 包:
(一)、项目范围:
乙型肝炎病毒表面抗原诊断试剂盒(酶联免疫法) 一检 700 盒/96 人份;
(二)、项目包设最高限价,最高限价为人民币 56000 元整,超过此限价的报价按无效标处理。
(三)、项目技术参数具体如下:
(1)、产品名称:乙型肝炎病毒表面抗原诊断试剂盒(酶联免疫法)技术指标要求:
2.规格:96 人份/盒;
3.灵敏度:adr 亚型最低检出量:小于等于 0.1IU/ml;adw 亚型最低检出量:小于等于
0.1IU/ml;ay 亚型最低检出量:小于等于 0.2IU/ml;
4.稳定性试验符合国家要求;
5.阳性参考品符合率:3/3;
6.阴性参考品符合率:20/20;
7.精密度:CV(%)<15%;
8.特异性:临床血清假阳率≤2.5‰; 9.Cutoff 值:2.1×N;
10.反应模式:样本(温育 60min)+ 酶结合物(温育 30min)+ 显色(30min);
11.有效期:≥12 个月。
其他要求:1.经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批准和中国药品生物制品检定所批批检合格; 2016-2018 年连续三年报批量全国前 5 名;
2.运输过程必须满足国家药监总局冷链运输的最新规定并提供相关证明或者与冷链承运商签订的合同证明;
3.提供中检所统计的 2018 全年报批批次与报批数量,按照报批总量(以报批总人份数计
算)不低于 1500 万人份;
4.满足使用方检测质量要求;
5.试剂便利性:试剂内洗液、终止液等通用组分可以与包内其他血筛项目共用;
6.产品质量优异:获得 CE 认证或 FDA 认证或 GMP 认证或进入 WHO PQ 认证目录;
7.可销售供应进口或者国产 HBsAg 确证试剂,并需要提供该确认试剂的注册证或代理证明文件。
注:以上技术参数要求是招标人根据招标项目需要提出,如涉及某品牌仅供参考;如产品技术参数中某一要求为唯一生产厂家所有,则该参数不作为强制性条款。供应商所提供产品技术参数需满足(或相当于)上述标准,如有偏离,请在技术偏离表中予以说明。
五、质量标准、售后服务与验收
1、中标人负责完成指定地点的送货及验收。
2、所有试剂检测办法:为 ELISA 检测试剂两步法。
3、投标人提供的试剂是经中检所批检合格的试剂。
4、试剂生产商或代理商资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代理商提供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
5、试剂质量符合法律法规、血站血液检测的要求,能够保证血液检测质量。
6、试剂供货及时,供应量充足,供货方式(冷链)能够保证试剂储存、运输要求。
7、同等质量实验室使用中试剂的优先考虑。
8、投标人所提供的产品与名称一致,组分与容量与说明书一致;产品的各项参数及功能应与《产品说明书》中所列内容一致。
9、投标人保证提供的货物是为本公司新批号合格产品,有效期在一年以上,其质量、数量均符合本招标文件技术参数的规定。如果货物到货后或使用中发现质量问题,投标人应予以退、换。
六、付款方式
按合同约定。
B 包:
(一)、项目范围:
乙型肝炎病毒表面抗原诊断试剂盒(酶联免疫法) 二检 700 盒/96 人份;
(二)、项目包设最高限价,最高限价为人民币 56000 元整,超过此限价的报价按无效标处理。
(三)、项目技术参数具体如下:
(1)、产品名称:乙型肝炎病毒表面抗原诊断试剂盒(酶联免疫法)技术指标要求:
2.规格:96 人份/盒;
3.灵敏度:adr 亚型最低检出量:小于等于 0.1IU/ml;adw 亚型最低检出量:小于等于
0.1IU/ml;ay 亚型最低检出量:小于等于 0.2IU/ml;
4.稳定性试验符合国家要求;
5.阳性参考品符合率:3/3;
6.阴性参考品符合率:20/20;
7.精密度:CV(%)<15%;
8.特异性:临床血清假阳率≤2.5‰; 9.Cutoff 值:2.1×N;
10.反应模式:样本(温育 60min)+ 酶结合物(温育 30min)+ 显色(30min);
11.有效期:≥12 个月。
其他要求:1.经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批准和中国药品生物制品检定所批批检合格; 2016-2018 年连续三年报批量全国前 5 名;
2.运输过程必须满足国家药监总局冷链运输的最新规定并提供相关证明或者与冷链承运商签订的合同证明;
3.提供中检所统计的 2018 全年报批批次与报批数量,按照报批总量(以报批总人份数计
算)不低于 1500 万人份;
4.满足使用方检测质量要求;
5.试剂便利性:试剂内洗液、终止液等通用组分可以与包内其他血筛项目共用;
6.产品质量优异:获得 CE 认证或 FDA 认证或 GMP 认证或进入 WHO PQ 认证目录;
7.可销售供应进口或者国产 HBsAg 确证试剂,并需要提供该确认试剂的注册证或代理证明文件。
注:以上技术参数要求是招标人根据招标项目需要提出,如涉及某品牌仅供参考;如产品技术参数中某一要求为唯一生产厂家所有,则该参数不作为强制性条款。供应商所提供产品技术参数需满足(或相当于)上述标准,如有偏离,请在技术偏离表中予以说明。
五、质量标准、售后服务与验收
1、中标人负责完成指定地点的送货及验收。
2、所有试剂检测办法:为 ELISA 检测试剂两步法。
3、投标人提供的试剂是经中检所批检合格的试剂。
4、试剂生产商或代理商资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代理商提供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
5、试剂质量符合法律法规、血站血液检测的要求,能够保证血液检测质量。
6、试剂供货及时,供应量充足,供货方式(冷链)能够保证试剂储存、运输要求。
7、同等质量实验室使用中试剂的优先考虑。
8、投标人所提供的产品与名称一致,组分与容量与说明书一致;产品的各项参数及功能应与《产品说明书》中所列内容一致。
9、投标人保证提供的货物是为本公司新批号合格产品,有效期在一年以上,其质量、数量均符合本招标文件技术参数的规定。如果货物到货后或使用中发现质量问题,投标人应予以退、换。
六、付款方式
按合同约定。
C 包:
(一)、项目范围:
丙型肝炎病毒抗体诊断试剂盒(酶联免疫法)一检 700 盒/96 人份;
(二)、项目包设最高限价,最高限价为人民币 182000 元整,超过此限价的报价按无效标处理。
(三)、项目技术参数具体如下:
(1)丙型肝炎病毒抗体诊断试剂盒(酶联免疫法)技术指标要求:
1.工作原理:酶联免疫法;
2.规格:96 人份/盒;
3.稳定性试验符合国家要求;
4.样品加样量不少于 10ul,以满足实验室采用全自动样本处理机加样精度要求;
5.特异性:临床血清假阳率<1‰;
6.精密性:CV<15%;
7.阳性参考品符合率:≥29/30;
8.阴性参考品符合率:≥29/30;
9.有效期:≥12 个月。
其他要求:1.经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批准和中国药品生物制品检定所批批检合格; 2016-2018 年连续三年报批量全国前 5 名;
2.运输过程必须满足国家药监总局冷链运输的最新规定并提供相关证明或者与冷链承运商签订的合同证明;
3.提供中检所统计的 2018 全年报批批次与报批数量,按照报批总量(以报批总人份数计
算)不低于 1500 万人份;
4.满足使用方检测质量要求;
5.试剂便利性:试剂内洗液、终止液等通用组分可以与包内其他血筛项目共用;
6.产品质量优异:获得 CE 认证或 FDA 认证或 GMP 认证或进入 WHO PQ 认证目录;
7.可销售供应进口或者国产 HCV 确证试剂,并需要提供该确认试剂的注册证或代理证明
文件。
注:以上技术参数要求是招标人根据招标项目需要提出,如涉及某品牌仅供参考;如产品技术参数中某一要求为唯一生产厂家所有,则该参数不作为强制性条款。供应商所提供产品技术参数需满足(或相当于)上述标准,如有偏离,请在技术偏离表中予以说明。
五、质量标准、售后服务与验收
1、中标人负责完成指定地点的送货及验收。
2、所有试剂检测办法:为 ELISA 检测试剂两步法。
3、投标人提供的试剂是经中检所批检合格的试剂。
4、试剂生产商或代理商资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代理商提供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
5、试剂质量符合法律法规、血站血液检测的要求,能够保证血液检测质量。
6、试剂供货及时,供应量充足,供货方式(冷链)能够保证试剂储存、运输要求。
7、同等质量实验室使用中试剂的优先考虑。
8、投标人所提供的产品与名称一致,组分与容量与说明书一致;产品的各项参数及功能应与《产品说明书》中所列内容一致。
9、投标人保证提供的货物是为本公司新批号合格产品,有效期在一年以上,其质量、数量均符合本招标文件技术参数的规定。如果货物到货后或使用中发现质量问题,投标人应予以退、换。
六、付款方式
按合同约定。
D 包:
(一)、项目范围:
丙型肝炎病毒抗体诊断试剂盒(酶联免疫法)二检:700 盒/96 人份;
(二)、项目包设最高限价,最高限价为人民币 280000 元整,超过此限价的报价按无效标处理。
(三)、项目技术参数具体如下:
(1)丙型肝炎病毒抗体诊断试剂盒(酶联免疫法)技术指标要求:
1.工作原理:采用酶联免疫(EIA)的实验原理检测血清中的丙型肝炎病毒抗体;
2.规格:96 人份/盒;
3.稳定性试验符合国家要求;
4.样品加样量不少于 10ul,以满足实验室采用全自动样本处理机加样精度要求;
5.特异性:临床血清假阳率<1.0‰;
6.精密性:CV<15%;
7.阳性参考品符合率:≥29/30;
8.阴性参考品符合率:≥29/30;
9.有效期:≥12 个月;
其他要求:1.经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批准和中国药品生物制品检定所批批检合格; 2016-2018 年连续三年报批量全国前 5 名;
2.运输过程必须满足国家药监总局冷链运输的最新规定并提供相关证明或者与冷链承运商签订的合同证明;
3.提供中检所统计的 2018 全年报批批次与报批数量,按照报批总量(以报批总人份数计
算)不低于 1500 万人份;
4.所投试剂在国内市场有批量使用,用户评价良好, 提供不少于 5 家 2017 年以来同类单位用户评价;
5.试剂便利性:试剂内洗液、终止液等通用组分可以与包内其他血筛项目共用;
6.产品质量优异:获得 CE 认证或 FDA 认证或 GMP 认证或进入 WHO PQ 认证目录;
7.可销售供应进口或者国产 HCV 确证试剂,并需要提供该确认试剂的注册证或代理证明
文件。
注:以上技术参数要求是招标人根据招标项目需要提出,如涉及某品牌仅供参考;如产品技术参数中某一要求为唯一生产厂家所有,则该参数不作为强制性条款。供应商所提供产品技术参数需满足(或相当于)上述标准,如有偏离,请在技术偏离表中予以说明。
五、质量标准、售后服务与验收
1、中标人负责完成指定地点的送货及验收。
2、所有试剂检测办法:为 ELISA 检测试剂两步法。
3、投标人提供的试剂是经中检所批检合格的试剂。
4、试剂生产商或代理商资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代理商提供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
5、试剂质量符合法律法规、血站血液检测的要求,能够保证血液检测质量。
6、试剂供货及时,供应量充足,供货方式(冷链)能够保证试剂储存、运输要求。
7、同等质量实验室使用中试剂的优先考虑。
8、投标人所提供的产品与名称一致,组分与容量与说明书一致;产品的各项参数及功能应与《产品说明书》中所列内容一致。
9、投标人保证提供的货物是为本公司新批号合格产品,有效期在一年以上,其质量、数量均符合本招标文件技术参数的规定。如果货物到货后或使用中发现质量问题,投标人应予以退、换。
六、付款方式
按合同约定。
E 包:
(一)项目范围:
梅毒螺旋体抗体诊断试剂盒(酶联免疫法) 一检 700 盒/96 人份;
(二)、项目包设最高限价,最高限价为人民币 140000 元整,超过此限价的报价按无效标处理。
(三)、项目技术参数具体如下:
(1)梅毒螺旋体抗体诊断试剂盒(酶联免疫法)技术指标要求:
1.工作原理:采用双抗原夹心酶联免疫吸附试验原理,用基因工程方法生产的 TP 抗原包被微孔板。待测血清中抗 TP 能特异性地结合到抗原上,再加上 TP-Ag-HRP,并以 TMP 显色与否指示血清中是否有抗 TP 的存在;
2.规格:96 人份/盒;
3.灵敏度:通过中国生物制品检定所考核盘,用国家参考品或经国家参考品标化的参考品进行检定,应符合要求,10 份阳性参考品符合率 10/10;
4.特异性:通过中检所考核盘,用国家参考品或经国家参考品标化的参考品进行检定,应符合要求,20 份阴性参考品符合率 20/20;
4.最低检出限:用国家参考品或经国家参考品标化的参考品进行检定,应符合要求。L1, L2 应检出阳性,L3 可检出阳性或阴性,L4 应检出阴性;
6.特异性:临床血清假阳率≤3‰;
7.精密性:≤15%;
8.有效期:大于等于 12 个月。
其他要求:1.经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批准和中国药品生物制品检定所批批检合格; 2016-2018 年连续三年报批量全国前 5 名;
2.运输过程必须满足国家药监总局冷链运输的最新规定并提供相关证明或者与冷链承运商签订的合同证明;
3.提供中检所统计的 2018 全年报批批次与报批数量,按照报批总量(以报批总人份数计
算)不低于 1500 万人份;
4.所投试剂在国内市场有批量使用,用户评价良好, 提供不少于 5 家 2017 年以来同类单位用户评价;
5.满足使用方检测质量要求;
6.试剂便利性:试剂内洗液、终止液等通用组分可以与包内其他血筛项目共用;
7.产品质量优秀,通过欧盟 CE 认证或 GMP 认证或美国 FDA 认证或进入 WHO PQ 认证目录。注:以上技术参数要求是招标人根据招标项目需要提出,如涉及某品牌仅供参考;
如产品技术参数中某一要求为唯一生产厂家所有,则该参数不作为强制性条款。供应商所提供产品技术参数需满足(或相当于)上述标准,如有偏离,请在技术偏离表中予以说明。
五、质量标准、售后服务与验收
1、中标人负责完成指定地点的送货及验收。
2、所有试剂检测办法:为 ELISA 检测试剂两步法。
3、投标人提供的试剂是经中检所批检合格的试剂。
4、试剂生产商或代理商资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代理商提供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
5、试剂质量符合法律法规、血站血液检测的要求,能够保证血液检测质量。
6、试剂供货及时,供应量充足,供货方式(冷链)能够保证试剂储存、运输要求。
7、同等质量实验室使用中试剂的优先考虑。
8、投标人所提供的产品与名称一致,组分与容量与说明书一致;产品的各项参数及功能应与《产品说明书》中所列内容一致。
9、投标人保证提供的货物是为本公司新批号合格产品,有效期在一年以上,其质量、数量均符合本招标文件技术参数的规定。如果货物到货后或使用中发现质量问题,投标人应予以退、换。
六、付款方式
按合同约定。
F 包:
(一)、项目范围:
梅毒螺旋体抗体诊断试剂盒(酶联免疫法) 二检 700 盒/96 人份;
(二)、项目包设最高限价,最高限价为人民币 140000 元整,超过此限价的报价按无效标处理。
(三)、项目技术参数具体如下:
(1)梅毒螺旋体抗体诊断试剂盒(酶联免疫法)技术指标要求:
1.工作原理:采用双抗原夹心酶联免疫吸附试验原理,用基因工程方法生产的 TP 抗原包被微孔板。待测血清中抗 TP 能特异性地结合到抗原上,再加上 TP-Ag-HRP,并以 TMP 显色与否指示血清中是否有抗 TP 的存在;
2.规格:96 人份/盒;
3.灵敏度:通过中国生物制品检定所考核盘,用国家参考品或经国家参考品标化的参考品进行检定,应符合要求,10 份阳性参考品符合率 10/10;
4.特异性:通过中检所考核盘,用国家参考品或经国家参考品标化的参考品进行检定,应符合要求,20 份阴性参考品符合率 20/20;
5.最低检出限:用国家参考品或经国家参考品标化的参考品进行检定,应符合要求。L1, L2 应检出阳性,L3 可检出阳性或阴性,L4 应检出阴性;
6.临床血清假阳率≤3‰;
7.精密性:≤15%;
8.有效期:大于等于 12 个月。
其他要求:1.经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批准和中国药品生物制品检定所批批检合格; 2016-2018 年连续三年报批量全国前 5 名;
2.运输过程必须满足国家药监总局冷链运输的最新规定并提供相关证明或者与冷链承运商签订的合同证明;
3.提供中检所统计的 2018 全年报批批次与报批数量,按照报批总量(以报批总人份数计
算)不低于 1500 万人份;
4.所投试剂在国内市场有批量使用,用户评价良好, 提供不少于 5 家 2017 年以来同类单位用户评价;
5.满足使用方检测质量要求;
6.试剂便利性:试剂内洗液、终止液等通用组分可以与包内其他血筛项目共用;
7.产品质量优秀,通过欧盟 CE 认证或美国 FDA 认证或 GMP 认证或进入 WHO PQ 认证目录。注:以上技术参数要求是招标人根据招标项目需要提出,如涉及某品牌仅供参考;
如产品技术参数中某一要求为唯一生产厂家所有,则该参数不作为强制性条款。供应商所提供产品技术参数需满足(或相当于)上述标准,如有偏离,请在技术偏离表中予以说明。
五、质量标准、售后服务与验收
1、中标人负责完成指定地点的送货及验收。
2、所有试剂检测办法:为 ELISA 检测试剂两步法。
3、投标人提供的试剂是经中检所批检合格的试剂。
4、试剂生产商或代理商资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代理商提供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
5、试剂质量符合法律法规、血站血液检测的要求,能够保证血液检测质量。
6、试剂供货及时,供应量充足,供货方式(冷链)能够保证试剂储存、运输要求。
7、同等质量实验室使用中试剂的优先考虑。
8、投标人所提供的产品与名称一致,组分与容量与说明书一致;产品的各项参数及功能应与《产品说明书》中所列内容一致。
9、投标人保证提供的货物是为本公司新批号合格产品,有效期在一年以上,其质量、数量均符合本招标文件技术参数的规定。如果货物到货后或使用中发现质量问题,投标人应予以退、换。
六、付款方式
按合同约定。
G 包:
(一)、项目范围:
人类免疫缺陷病毒抗原抗体诊断试剂盒(酶联免疫法)一检 700 盒/96 人份;
(二)、项目包设最高限价,最高限价为人民币 269500 元整,超过此限价的报价按无效标处理。
(三)、项目技术参数具体如下:
(1)人类免疫缺陷病毒抗原抗体诊断试剂盒(酶联免疫法)技术指标要求:
1.工作原理:采用双抗原夹心法和双抗体夹心法酶联免疫吸附试验原理。在微孔条上预包被重组 HIV 抗原和抗 P24 单抗,配以生物素抗体、酶标记抗原、酶标记亲和素及 TMB显色剂等其他试剂,检测人血清或血浆中的 HIV-1 型和(或)HIV-2 型抗体和 HIV P24抗原;
2、试剂性能:符合国家规定,可以提供批批检报告:HIV 抗体阴性参考品符合率:大于等于 18/20;HIV 抗体阳性参考品符合率:20/20;HIV 抗体阳性参考品符合率(P11、P12): P11、P12 大于等于 2.0 且 P12 大于等于 P11;抗体最低检出限:至少检出 3 份阳性反应
(大于等于 3/6);抗体最低检出限(基质血清 S1):阴性反应;精密性:CV 小于等于 15%; HIV 抗原阴性参考品符合率:20/20;HIV 抗原阳性参考品符合率:10/10;抗原最低检出限:不高于 5 IU/ml;抗原最低检出量(基质血清 L10):阴性反应;抗体/抗原精密性: CV 小于等于 15% ;稳定性试验符合国家要求;
3、特异性:临床血清假阳率≤2.5‰;
4、有效期:≥12 个月。
其他要求:1.经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批准和中国药品生物制品检定所批批检合格; 2016-2018 年连续三年报批量全国前 5 名;
2.所投试剂在国内市场有批量使用,用户评价良好, 提供不少于 5 家 2017 年以来同类单位用户评价;
3.运输过程必须满足国家药监总局冷链运输的最新规定并提供相关证明或者与冷链承运商签订的合同证明;
4.提供中检所统计的 2018 全年报批批次与报批数量,按照报批总量(以报批总人份数计
算)不低于 200 万人份;
5.满足使用方检测质量要求。。
6.试剂便利性:试剂内洗液、终止液等通用组分可以与包内其他血筛项目共用;
7.采用生物素-亲和素系统检测 P24 抗原,有效缩短 HIV 检测的窗口期;
8.通过 BBI 血清盘及大量临床样本评估,试剂检测敏感性和特异性优异;
9.可销售供应进口或者国产 HIV 补充试验试剂,并需要提供该试剂的注册证或代理证明文件。
注:以上技术参数要求是招标人根据招标项目需要提出,如涉及某品牌仅供参考;如产品技术参数中某一要求为唯一生产厂家所有,则该参数不作为强制性条款。供应商所提供产品技术参数需满足(或相当于)上述标准,如有偏离,请在技术偏离表中予以说明。
五、质量标准、售后服务与验收
1、中标人负责完成指定地点的送货及验收。
2、所有试剂检测办法:为 ELISA 检测试剂两步法。
3、投标人提供的试剂是经中检所批检合格的试剂。
4、试剂生产商或代理商资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代理商提供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
5、试剂质量符合法律法规、血站血液检测的要求,能够保证血液检测质量。
6、试剂供货及时,供应量充足,供货方式(冷链)能够保证试剂储存、运输要求。
7、同等质量实验室使用中试剂的优先考虑。
8、投标人所提供的产品与名称一致,组分与容量与说明书一致;产品的各项参数及功能应与《产品说明书》中所列内容一致。
9、投标人保证提供的货物是为本公司新批号合格产品,有效期在一年以上,其质量、数量均符合本招标文件技术参数的规定。如果货物到货后或使用中发现质量问题,投标人应予以退、换。
六、付款方式
按合同约定。
H 包:
(一)、项目范围:
人类免疫缺陷病毒抗体诊断试剂盒(酶联免疫法)二检 700 盒/96 人份;
(二)、项目包设最高限价,最高限价为人民币 196000 元整,超过此限价的报价按无效标处理。
(三)、项目技术参数具体如下:
(1)人类免疫缺陷病毒抗体诊断试剂盒(酶联免疫法)技术指标要求:
1.工作原理:采用双抗原夹心法酶联免疫吸附试验原理。在微孔条上预包被重组 HIV 抗原,配以酶标记抗原及 TMB 显色剂等其他试剂,检测人血清或血浆中的 HIV-1 型和 HIV-2型抗体;
2.试剂性能:符合国家规定,可以提供批批检报告:HIV 抗体阴性参考品符合率:大于等于 18/20;HIV 抗体阳性参考品符合率:20/20;HIV 抗体阳性参考品符合率(P11、P12): P11、P12 大于等于 2.0 且 P12 大于等于 P11;抗体最低检出限:至少检出 3 份阳性反应
(大于等于 3/6);抗体最低检出限(基质血清 S1):阴性反应;精密性:CV 小于等于 15%;稳定性试验符合国家要求;
3.特异性:临床血清假阳率≤2.5‰;
4.有效期:≥12 个月。
其他要求:1.经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批准和中国药品生物制品检定所批批检合格; 2016-2018 年连续三年报批量全国前 5 名;
2.所投试剂在国内市场有批量使用,用户评价良好, 提供不少于 5 家 2017 年以来同类单位用户评价;
3.运输过程必须满足国家药监总局冷链运输的最新规定并提供相关证明或者与冷链承运商签订的合同证明;
4.提供中检所统计的 2018 全年报批批次与报批数量,按照报批总量(以报批总人份数计
算)不低于 1500 万人份;
5.满足使用方检测质量要求。
6.试剂便利性:试剂内洗液、终止液等通用组分可以与包内其他血筛项目共用;
7.包被高纯度特异性抗原,包括 gp120,gp41,p24,gp36 等主要片断,使窗口期进一步缩短;
8.通过 BBI 血清盘及大量临床样本评估,试剂检测敏感性和特异性优异;
9.可销售供应进口或者国产 HIV 确证试剂,并需要提供该确认试剂的注册证或代理证明文件。
注:以上技术参数要求是招标人根据招标项目需要提出,如涉及某品牌仅供参考;
如产品技术参数中某一要求为唯一生产厂家所有,则该参数不作为强制性条款。供应商所提供产品技术参数需满足(或相当于)上述标准,如有偏离,请在技术偏离表中予以说明。
五、质量标准、售后服务与验收
1、中标人负责完成指定地点的送货及验收。
2、所有试剂检测办法:为 ELISA 检测试剂两步法。
3、投标人提供的试剂是经中检所批检合格的试剂。
4、试剂生产商或代理商资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代理商提供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
5、试剂质量符合法律法规、血站血液检测的要求,能够保证血液检测质量。
6、试剂供货及时,供应量充足,供货方式(冷链)能够保证试剂储存、运输要求。
7、同等质量实验室使用中试剂的优先考虑。
8、投标人所提供的产品与名称一致,组分与容量与说明书一致;产品的各项参数及功能应与《产品说明书》中所列内容一致。
9、投标人保证提供的货物是为本公司新批号合格产品,有效期在一年以上,其质量、数量均符合本招标文件技术参数的规定。如果货物到货后或使用中发现质量问题,投标人应予以退、换。
六、付款方式
按合同约定。
I 包:
(一)、项目范围:乙型肝炎病毒表面抗原检测试剂盒 70000 条。
(二)、项目包设最高限价,最高限价为人民币 174300 元整,超过此限价的报价按无效标处理。
(三)、项目技术参数具体如下:
(1)、乙型肝炎病毒表面抗原检测试剂盒(胶体金法) 1、产品规格:100 人份/盒
2、技术要求:
2.1、物理检查
2.1.1、外观平整,材料附着牢固,内容齐全,膜条应宽于 2.5mm。
2.1.2、液体移行速度应不低于 10mm/min。
2.2、阴性参考品符合率:用 20 份乙型肝炎病毒表面抗原(HBsAg)阴性参考品测定,不得出现假阳性。
2.3、阳性参考品符合率:用 3 份乙型肝炎病毒表面抗原(HBsAg)阳性参考品测定,不得
出现假阴性。
2.4、最低检出量:用乙型肝炎病毒表面抗原(HBsAg)参考品 adr、adw、ay 三个亚型测定,
10 分钟观察结果,最低检出量应不高于 2.5ng/mL。
2.5、精密性:用精密性参考品测定,平行检测 10 次,反应结果应一致,均为阳性。
2.6、稳定性:37 ℃放置 20 天后,其阴性参考品符合率、阳性参考品符合率、最低检出量、精密性应符合要求。
注:以上技术参数要求是招标人根据招标项目需要提出,如涉及某品牌仅供参考;如产品技术参数中某一要求为唯一生产厂家所有,则该参数不作为强制性条款。供应商所提供产品技术参数需满足(或相当于)上述标准,如有偏离,请在技术偏离表中予以说明。
(四)、所提供的产品应符合国际、国家或者部颁标准,不得提供假冒伪劣产品;产品质量标准应符合国家技术监督部门相关规定。保证提供的货物是全新的,其质量、性能、数量均符合招标文件技术参数的规定。如果货物到货后或使用中发现质量问题,投标人应予以退、换。 代理商提供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
(五)、付款方式:按合同约定。
第三章 合同主要条款
甲方(招标人):乙方(中标人):
根据“邢台市中心血站酶联免疫试剂采购项目( 包)(项目编号:HBHR-2019-010)”和该项目的中标通知书,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签订下列条款:
1、总则
1.1 甲乙双方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各自承担应负的全部责任,履行相关义务。
1.2 下列文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部分
1.2.1“邢台市中心血站酶联免疫试剂采购项目( 包)(项目编号:HBHR-2019-010)”招标文件、投标文件;
1.2.2 中标通知书;
1.2.3 与项目招标有关的其他补充资料。
1.3 乙方保证按照合同条款的约定向甲方提供合格的产品、货物和相关服务。
1.4 甲方保证按照合同条款约定的时间和方式给付乙方货款。 2、货物清单:
3、货物交付时间:
3.1 货物交付时间为: ;
3.2 交货地点:甲方指定地点。
3.3 交货数量: 4、质量与检验
4.1 乙方需提供全新的、符合国家有关质量标准的货物。
4.2 货物的验收包括:数量、质量,包装完整无破损。
4.3 供货时要随产品附带厂家针对此项目出具的产品检验报告、合格证手续等。
4.4 乙方依法提供三包(包修、包换、包退)服务,费用由乙方负责。 5、售后服务
5.1 乙方需提供免费调换服务。
5.2 乙方需按甲方对产品外观要求进行设计。 6、培训
6.1 如甲方需要,乙方须向甲方提供的培训。 7、价款与支付
7.1 本合同总价为人民币大写: 。(¥ : 元)。
7.2 产品到达指点地点验收合格,甲方 日内向乙方支付货款总值的 %,剩余 %作为质保金。
8、违约责任:
8.1 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货物、拒付货款的,甲方向乙方偿付货款总值 %的违约金。
8.2 甲方逾期支付货款的,每逾期一天,甲方向乙方偿付欠款总额万分之五的违约金。
8.3 乙方所供的货物品种、规格不符合合同规定的,甲方有权拒收,乙方向甲方支付货款总值百分之五的违约金。
8.4 乙方不能交付货物,乙方向甲方支付货款总值百分之五的违约金。甲方不退还履约保证金。
8.5 乙方逾期交付货物的,每逾期一天,乙方向甲方偿付逾期交货部分货款万分之五的违约金。
8.6 乙方未按规定进行产品配送工作的,甲方扣除其百分之五的违约金。 9、争议及仲裁
9.1 本合同履行中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则依法仲裁或向法院提起诉讼。
10、其他
10.1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政府主管部门、招标代理公司各备案一份;
10.2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乙方: 甲方:
地址: 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电话: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日期: 日期:
第四章 评标标准和方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及有关规定,并结合本次招标货物的实际情况,本着保护竞争,维护招标的公正性、公平性和严肃性,特制定本评标定标办法。
1、本项目采用 公开招标 方式,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委按照评标标准中的评审因素内容评分;评标委员会依据得分高低进行排名,向招标人推荐三名中标候选人,同时招标人直接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
2、评标程序
2.1 本采购项目设最高限价为:1493800 元其中 A 包:56000 元人民币;
B 包:56000 元人民币; C 包:182000 元人民币; D 包:280000 元人民币; E 包:140000 元人民币; F 包:140000 元人民币; G 包:269500 元人民币; H 包:196000 元人民币; I 包:174300 元人民币。
超过最高限价的投标报价做废标处理。
2.2 评标分数计算
2.2.1 按照打分办法分子项计分,最高不超过本子项的满分。
2.2.2 计算得分保留两位有效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百分数计算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2.2.3 评委按每项分别评分。
2.2.4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为无效分,该单项评分视为 0 分。
(1)记分高出现最高分或低于最低分;
(2)一个记分内容有 2 个或 2 个以上记分的。
2.2.5 所有评委打分的算术平均数为投标人的最终得分。 2.3、初步评审
x项目采用资格后审,先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初步评审,审查不合格者否决其投标,不得进入详细评审。
1 资格性检查; 2.符合性检查。 A-H 包
评审因素 | 审核结果 | 备注 | ||
资格性检查 | 1、营业执照副本 | 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扫描件 | ||
2、税务登记证 | ||||
3、组织机构代码证 | ||||
4、投标保证金银行结算凭证原件扫描件 | ||||
5、国家药监局药品产品注册证及药品检验证书原件扫描件,且满足 2018 全年中检所报批总量(以报批总人份数计算)不低于 1500 万人份,需提供中检所的 2018 全年报批批次与报批数量。 | ||||
6、生产厂家需提供《药品生产许可证》、《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原件扫描件;代理商需提供《药品经营许可证》、《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原件扫描件,同时提供生产厂家的《药品生产许可证》原件扫描件、《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原件扫描件 | ||||
7、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截止开标日七日内有效) | ||||
注:有一项不合格,即未通过资格审查,投标人即为不合格投标人,以上证件的原件扫描件和 评分标准商务部分所需提供的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应附于投标文件中。 |
评审因素 | 审核结果 | 备注 | |
符合性检查 | 1、投标报价(符合“投标人须知”规定) | ||
2、投标内容(符合“投标人须知”规定) | |||
3、供货期(符合“投标人须知”规定) | |||
4、质量标准(符合“投标人须知”规定) | |||
5、投标有效期(符合“投标人须知”规定) |
I 包
评审因素 | 审核结果 | 备注 | ||
资格性检查 | 1、营业执照副本 | 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扫描件 | ||
2、税务登记证 | ||||
3、组织机构代码证 | ||||
4、投标保证金银行结算凭证原件扫描件 | ||||
5、《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生产厂家),《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原件扫描件(代理商) | ||||
6、生产厂家需提供《医疗器械注册证》;代理商需提供生产厂家的 《医疗器械注册证》原件扫描件 | ||||
7、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截止开标日七日内有效) |
注:有一项不合格,即未通过资格审查,投标人即为不合格投标人,以上证件的原件扫描件和评分标准商务部分所需提供的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应附于投标文件中。
评审因素 | 审核结果 | 备注 | |
符合性检查 | 1、投标报价(符合“投标人须知”规定) | ||
2、投标内容(符合“投标人须知”规定) | |||
3、供货期(符合“投标人须知”规定) | |||
4、质量标准(符合“投标人须知”规定) | |||
5、投标有效期(符合“投标人须知”规定) |
2.4、详细评审 A-H 包
序号 | 评审项目 | 标准分 | 评分标准 |
1 | 投标报价 | 30 分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报价最低的有效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得满分 30 分,其它投标人的价格分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30 不足三家有效报价时(不含 3 家)不采用此方法,重新招标或改为其他方式采购。 投标报价得分小数点后保留两位,计算结果四舍五入保留两位 小数。 |
2 | 商务标响应情况 | 5 分 | 不能实质性满足招标文件商务条款要求的为无效标书。满足招标文件商务条款的得 4 分。以此为基础,投标人商务条款优于招标 文件规定的相应商务条款的,每有一项加 0.5 分,加至标准分为止。 |
3 | 技术标响应情况 | 15 分 | 满足招标文件技术指标、参数要求的得 10 分,以此为基础,投标人技术指标、参数优于招标文件规定的相应技术指标、参数的,每有一项加 1 分,加分至标准分时为止;投标人技术指标、参数不构 成重大偏离的、不一致的、不规则的,每有一项减 2 分,直至 0 分 为止。 |
4 | 财务状况 | 5 分 | 资产负债情况:投标人提供 2018 年度经会计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原件扫描件。 资产负债率小于 50%的得 5 分;在≥50%和≤75%范围内的得 3 分,大于 75%的得 1 分。 (2018 年度若未出具可以 2017 年度为准) |
5 | 产品综合实力 | 7 分 | 1、投标产品生厂厂家通过 ISO9001 或 ISO13485 认证的,满足得 2 分,不满足得 0 分;(提供原件扫描件) 2、连续 3 年以上参加国家卫生部临检中心血站血液检查室间质评, 并保证通过,提供 2018 年国家卫生部临检中心室间质评合格证 书及成绩单;满足得 5 分,部分满足 3 分,不满足得 0 分。 |
6 | 操作简便性 | 5 分 | 试剂操作简便,适于全自动检测和手工检测,加入样品或试剂便于目视检查。此项应提供说明书扫描件。满足得 2 分,不满足不得分。与常用方法比较有明显优势加 1.0-3.0 分。 |
7 | 保存稳定性 | 5 分 | 试剂有效期不低于 12 个月;试剂组份(酶结合物、底物液) 2-8℃保存条件下稳定,满足的得 5 分,不满足不得分。此项应提供说明书扫描件。 |
8 | 检测方法先进性 | 5 分 | 所投试剂与目前市场常规试剂比较方法学优势明显,有利于病原标志物的检出,得 3.1-5.0 分; 所投试剂与目前市场常规试剂比较方法学优势一般,较利于病原标志物的检出,得 2.1-3.0 分; 所投试剂与目前市场常规试剂比较具有方法学优势差,不利于 病原标志物的检出,得 0.1-2.0 分。 |
9 | 供货计划及质量保证措施 | 5 分 | 1、供货计划及质量保证措施科学、合理、完善可行,有针对性、根据实际需求保证供货时间和质量的得 3.1-5.0 分; 2、供货计划及质量保证措施较为完善可行,能满足实际需求的得 2.1-3.0 分; 3、供货计划及质量保证措施一般,基本能保证供货时间和质量的得 0.1-2.0 分。 |
10 | 售后服务承诺 | 15 分 | 1、能够在招标单位发出供货申请的 2 天之内将产品送达得 0.1-2.0分,否则不得分。 2、承诺响应时间为招标单位提出问题 1 小时内由专业人员响应, 如有需要,必须 24 小时内赶到现场的得 0.1-2.0 分,不承诺的不得分。 3、投标人产品投入使用后应提供至少一次针对产品及本领域相关内容知识的讲座得 0.1-2.0 分,不承诺的不得分。 4、投标人具有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的得 6.1-9.0 分,良好 3.1-6.0, 一般 0.1-3.0 分。 |
11 | 优惠条件 | 3 分 | 优惠条件好、科学合理得 2.1-3.0 分;优惠条件较好、较合理 得 1.1-2.0 分;优惠条件一般得 0.1-1.0 分;缺本项为 0 分。 |
I 包
序号 | 评审因素 | 标准分 | 评标标准 |
1 | 投标报价 | 30 分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报价最低的有效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得满分 30 分,其它投标人的价格分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30 不足三家有效报价时(不含 3 家)不采用此方法,重新招标 或改为其他方式采购。 投标报价得分小数点后保留两位,计算结果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
2 | 同类业绩 | 5 分 | 提供 2016 年 12 月 1 日至今同类业绩合同,每有一项得 1 分; (须提供业绩合同原件扫描件、中标通知书原件扫描件、中标公示网络截图原件,否则不计分,此项满分为 5 分。) |
3 | 商务标响应情况 | 5 分 | 不能实质性满足招标文件商务条款要求的为无效标书。满足招标文件商务条款的得 4 分。以此为基础,投标人商务条款优于招标 文件规定的相应商务条款的,每有一项加 0.5 分,加至标准分为 止。 |
4 | 技术标响应情况 | 15 分 | 满足招标文件技术指标、参数要求的得 10 分,以此为基础,投标人技术指标、参数优于招标文件规定的相应技术指标、参数的,每有一项加 1 分,加分至标准分时为止;投标人技术指标、参数 不构成重大偏离的、不一致的、不规则的,每有一项减 2 分,直 至 0 分为止。 |
5 | 产品质量 | 20 分 | 产品性能、成熟性、安全性、可靠性优于招标文件要求,完成满足项目需要或者优于项目需要得 13.1-20.0 分; 产品性能基本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性能较高,质量较好,基本符 合相关标准和规范得 7.1-13.0 分; 产品设备性能不能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性能一般,质量一般得 0.1-7.0 分。 |
6 | 售后服务及承诺 | 10 分 | 售后服务承诺细致、满足用户要求且优于其他投标人售后服务承诺得 6.1-10.0 分; 售后服务承诺周到得 3.1-6.0 分; 售后服务承诺一般得 0.1-3.0 分。 |
7 | 供货计划及保证措施 | 10 分 | 供货计划及保证措施科学、合理、完善可行,有针对性、根据实际需求保证供货时间和质量的得 6.1-10.0 分; 供货计划及保证措施较为完善可行,能满足实际需求的得 3.1-6.0 |
分; 供货计划及保证措施一般, 基本能保证供货时间和质量的得 0.1-3.0 分。 | |||
8 | 优惠条件 | 5 分 | 优惠条件好、科学合理得 3.1-5.0 分; 优惠条件较好、较合理得 2.1-3.0 分; 优惠条件一般得 0.1-2.0 分;缺本项为 0 分。 |
注: 1、经评标委员会认定投标报价明显低于企业成本,评审时需现场提供三个项目类似价格的中标通知书、供货合同、甲方签收、投标单位和厂家的最近 12 个月缴税证明单等相关原件且说明原因。如果投标单位现场不能及时提供相关证明资料将作为无效标处理。
2、投标人可以对多个项目包同时进行投标,开标按照 A 包到 I 包的顺序进行,投标人可对多个项目包同时进行投标,同一投标人不得在同一种试剂盒(试剂盒分为乙型肝炎病毒表面抗原诊断试剂盒、丙型肝炎病毒抗体诊断试剂盒、梅毒螺旋体抗体诊断试剂盒、人类免疫缺陷病毒抗原抗体诊断试剂盒)的一检和二检中同时中标,如投标人在同种试剂盒的一检中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将不再作为该种试剂盒二检的第一中标候选人,但在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前提下,仍进入后续项目包的评审。
3、综合评分表中计分因素所涉及到的证明资料在评标时必须有原件扫描件,由评委进行审查,未提供或提供扫描件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该记分项均不得分。
邢台市中心血站酶联免疫试剂采购项目
( 包)
投 标 文 件
招标编号:HBHR-2019-010
投标人: (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
一、投标函
至 :
我们收到贵方邢台市中心血站酶联免疫试剂采购项目( 包)(政府采购项目编号:HBHR-2019-010)招标文件,经详细研究,我们决定参加本次招标产品供货及售后服务的投标。并授权 (姓名、职务、职称),全权代表我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并同时宣布愿意遵守下列条款:
1)承认和愿意按照招标文件中的各项规定和要求,提供本次招标产品供货及售后服务。投标报价:(大写) (小写¥ 元),供货期 ,质量标准 。
2)愿意按照《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履行自己的责任和义务。
3)如果我们投标书被接受,我们将履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每一项要求,按期、按质、按量完成任务。
4)我们愿意提供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要求的所有资料。
5)我们同意按招标文件规定,交纳投标保证金,遵守有关招投标的各项规定。
6)我方的投标有效期为 60 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
投标人:(法人章) 法定代表人:(印鉴)
年 月 日
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地 址:
成立时间: 年 月 日
经营期限:
姓 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系 (投标人名称) 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投标人: (盖公章)日 期: 年 月 日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扫描件(正反面)
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 (姓名)系 (投标人名称) 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 (单位名称) 的 (姓名) 为我公司签署 (项目名称) 的投标文件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我承认代理人全权代表我所签署的本项目的投标文件的内容。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
代理人: (签字) 性别 : 年龄:
身份证号码: 职务:
投标人: (xx)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授权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扫描件(正反面)
四、投标报价明细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产品名称 | 品牌 | 数量 | 规格 | 单价 | 金额 | 备注 |
合计总报价 | 人民币大写: (小写: 元) | |||||
供货期 | ||||||
质量标准 | ||||||
付款方式 | 按合同约定 |
投 标 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被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五、质量标准或技术参数明细表
产品名称 | 品牌、产地 | 技术参数 | 备注 |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
投 标 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被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注:此表不局限于此,可任意延伸。详尽描述主要构造部件技术参数。
六、投标保证金
七、投标人资格证明文件
序号 | 使用单位名称 | 供货规格型号 | 数量 | 供货时间 | 使用单位联系人及固定电话 | 备注 |
注:1、此表可相应扩展。
2、表后应附相应的业绩合同原件扫描件、中标通知书原件扫描件、中标公示网络截图原件,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九、投标偏离表
序号 | 商务条款 | 招标文件条款 | 投标文件条款 | 是否有偏离 ( 正偏离、负偏离或无偏离) | 偏离说明 |
1 | 供货期 | ||||
2 | 质量标准 | ||||
3 | 付款方式 | ||||
4 | 投标有效期 | ||||
5 | … | ||||
序号 | 技术条款 | 招标文件条款 | 投标文件条款 | 是否有偏离 ( 正偏离、负偏离或无偏离) | 偏离说明 |
注:如有偏离,应在“偏离情况”栏内注明“正偏离/负偏离”;如无偏离,应在“偏离情况”栏内注明“无偏离”, 可以拓展本表格式。
投标人名称 (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十、质量保证措施
(格式自拟)
十一、供货计划及保证措施
(格式自拟)
十二、售后服务承诺
(格式自拟)
十三、优惠条件
(格式自拟)
十四、投标保证金退还声明
致:邢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我方为 项目( 包)(编号: )所提供的投标保证金 元请贵单位退还时划到下列账户(该账户为转出该笔投标保证金的账户)。
账户名称:账 号:开户银行:
日期: 年 月 日
十五、 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第七部分 补遗书及答疑纪要(待发)
格式一
中小企业声明函
x公司xxxx,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本公司为 (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即,本公司同
时满足以下条件:
1.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规定的划分标准,本公司为 (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
2.本公司参加______单位的 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由本
企业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 (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
业制造的货物。本条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xx):日 期:
要求:
(1)非小型和微型企业可以不用提供本《中小企业声明函》;
(2)供应商不提供本《中小企业声明函》的,不能享受相关国家政策扶持和报价优惠。
(3)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 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格式二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x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 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
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单位名称:(xx)
日 期:
格式三
监狱企业证明文件
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提供证明文件原件扫描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