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联方名称 泰康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10000665605848U 法定代表人 李艳华 企业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景辉街 16 号院 1 号楼泰康集团大厦 2001、 2002、2101、2102、2201、2202 单元 企业类型 其他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 经营范围 团体人寿保险业务;团体养 老保险及年金业务;个人养老保险及年金业务;短期健康保险业务;团体长期健康保险业务;个人长期健康保险业务;意外伤害保险业务;上述业务的再保险业务;与健康保险有关...
泰康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关于与泰康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签署 统一交易协议关联交易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3 年度第 5 号
根据《银行保险机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令[2022]1 号)的相关规定,现将泰康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泰康资产”或“公司”)与泰康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康养老”)签署《统一交易协议》(以下简称“《协议》”)的关联交易情况公告如下:
一、关联交易概述及交易标的情况
2023 年 12 月 28 日与泰康养老签署《协议》。约定在在监管规定允许的范围内,公司可能与泰康养老之间长期、持续性地发生包括提供服务类、保险业务和其他类的如下关联交易:
1、泰康养老将其保险资金或其持有的养老保障产品募集资金委托公司进行投资管理,以及在公司管理泰康养老委托资产过程中为了泰康养老和委托资产的利益而与泰康养老之间发生的关联交易;
2、泰康养老认购的金融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不动产债权投资计划、基础设施债权投资计划、项目资产支持计划、专项资产管理计划等)中,公司担任有关金融产品的投资顾问、财务顾问等并收取投资、财务等顾问费;
3、泰康养老作为投资管理人将其合法受托持有的企业年金资产
及养老保障产品募集资金投资公司产发行的金融产品,公司担任有关金融产品的管理人而收取的产品管理费;
4、保险业务类交易,包括监管允许范围内开展的双方保险买卖、代理业务等;
5、以及监管允许的范围内其他经双方书面认可的长期、持续发生的关联交易。
二、交易对手情况
本次交易对手为泰康养老,基本情况如下:
关联方名称 | 泰康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110000665605848U |
法定代表人 | xxx |
企业地址 | xxxxxxxxx 00 xx 0 x楼泰康集团大厦 2001、 2002、2101、2102、2201、2202 单元 |
企业类型 | 其他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 |
经营范围 | 团体人寿保险业务;团体养老保险及年金业务;个人养老保险及年金业务;短期健康保险业务;团体长期健康保险业务;个人长期健康保险业务;意外伤害保险业务;上述业务的再保险业务;与健康保险有关的咨询服务业务及代理业务;国家法律、法规允许的保险资金运用业务;经中国保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保险兼业代理(仅限泰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和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的险种)。(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 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
注册资本 | 500000 万元 |
成立日期 | 2007 年 8 月 10 日 |
关联关系说明 | 与公司受同一母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 |
三、关联交易金额及相应比例及定价政策
1.交易金额及相应比例
1) 泰康养老保险资金委托泰康资产投资管理费预估金额
根据当前泰康养老受托泰康资产投管的保险规模,对 2023 年至
2025 年三年预期可收取的投资管理费进行预估如下:
2023 年 | 2024 年 | 2025 年 | |
2) 泰康养老受托持有的养老保障产品募集资金委托泰康资产投资管理费预估金额
根据现有规模的投资管理费及未来新业务不断发展情况预期下,预计 2023 管理费约 5350 万元、2024 年管理费约 3770 万元、2025
年管理费约 7200 万元,合计预估未来 3 年内投资管理费不超过 16320
万元。
2.定价政策
1) 泰康养老保险资金委托泰康资产进行投资管理
泰康养老保险资金委托泰康资产开展非标类金融产品、公募 REITS 产品以及权益类产品投资等,根据产品合同中规定,按管理费率所计提的投资管理费计算交易金额。委托投资、项目安排人管理费及费率合理公允,不存在利益输送、不公平交易或任何损害公司及其
股东或第三方利益的情形。
2) 泰康养老受托持有的养老保障产品募集资金委托泰康资产投资管理
1.交易金额及相应比例
2023 年 | 2024 年 | 2025 年 | |
关联交易金额(万元) | 19500 | 25500 | 30000 |
合计 | 75000 |
考虑到泰康养老保险资金运用规模逐年增长,对相关金融产品的配置需求亦逐年增加,从而导致产生的关联交易金额逐年增长,预计未来 3 年的关联交易金额情况预估如下:
泰康资产为有关金融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不动产债权投资计划、基础设施债权投资计划、项目资产支持计划、专项资产管理计划等,下同)提供投资顾问、财务顾问服务等并收取投资、财务等顾问费。
财务顾问费/投资顾问费计算公式:F = N * T * P F:财务顾问费/投资顾问费
N:泰康养老保险资金认购规模
T:相关金融产品存续期限 P:财务顾问/投资顾问费率
在认购规模、产品期限既定的情况下,财务顾问/投资顾问费由泰康资产与相关金融产品的发行人签署的财务顾问/投资顾问服务协议中的费率高低确定。在产品既有泰康养老保险资金认购,也有外部机构资金认购时,相关财务顾问/投资顾问费率对所有资金保持一致。相关产品通常属于非标准化产品,不同产品的整体收益率相较公开债差异较大,且离散程度较高。财务顾问/投资顾问费率是结合近期可比产品发行价格,提供财务顾问服务内容、市场情况、产品整体收益率水平、投资人收益率水平、产品风险溢价和谈判情况等进行综合确定。
对于本统一交易协议内约定的关联交易,业务交易部门将严格对定价情况进行把关,确保交易价格遵循合理公允的原则及协议约定,不存在利益输送、不公平交易或任何损害公司及其股东或第三方利益的情形。
1.交易金额及相应比例
养老保障产品募集资金直接投资泰康资产发行的金融产品,根据现有投资规模,按每年产品规模和收入不断发展的预期下,预估未来 3 年内管理费不超过 180 万元。
产品,根据现有投资规模,按每年产品规模和收入不断发展的预期下,预估未来 3 年内管理费不超过 2160 万元。
2.定价政策
1.交易金额及相应比例
1200 万元。
2.定价政策
根据每位员工的年龄、职位、入司时间等指标,依据泰康养老保险产品类型进行定价。
五、关联交易决议及审议意见情况
本次统一交易协议的相关业务部门为公司战略客户部、基础设施与不动产投资中心、人力资源部。
根据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本次交易由相关业务部门确认,2022 年 12 月 23 日,泰康资产第六届董事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决议书面传签方式审议通过了本统一交易协议。
2022 年 12 月 26 日,泰康资产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以书面传签方式审议批准了本统一交易协议,关联董事回避表决,由独立董事发表了书面意见。
六、独立董事发表意见情况
泰康资产全体独立董事对本统一交易协议的公允性、合规性以及内部审批程序履行情况进行了审查,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七、银保监会认为需要披露的其他事项无。
泰康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23 年 1 月 1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