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邮箱:771771002@qq.com电 话:0851-83844799
竞争性谈判文件
(政府采购项目)
采购编号:8300-202102030203
项目名称:遵义市播州区中医院采购重症医学信息系统及相关配套设备
委托单位:遵义市播州区中医院
招标机构:贵州睿易达国际商务信息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二〇二一年十月
目 录
第一部分:政府采购邀请函第二部分:谈判程序
第三部分:评审办法第四部分:谈判内容
第五部分:评定成交标准第六部分:供应商须知 第七部分:采购内容
第八部分:商务要求第九部分:注意事项
第十部分:政府采购合同
第十一部分:附件(响应文件参考格式)
第一部分 政府采购邀请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及相关规定,贵州睿易达国际商务信息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受遵义市播州区中医院委托,对遵义市播州区中医院 采购重症医学信息系统及相关配套设备采用竞争性谈判的方式进行采购,欢迎具备投标资质条件的供货商参加投标。
1、采购内容:重症医学信息系统及相关配套设备 一批
资金来源:本项目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
项目预算价格:70 万元(超过预算价格的视为无效投标)
2、资质要求:
(一)、一般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特殊要求:
无
注: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采购文件售价:人民币 0 元。
4、购买采购文件时间: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遵义市),点击“会员系统”进行采购文件下载。
5、购买采购文件方式: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遵义市),点击“会员系统”进行采购文件下载。
6、递交谈判文件截止时间:详见采购公告(逾时递交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7、谈判地点:遵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遵义市新蒲新区播州大道东 100 米,遵义市政务服务中
心大楼 9 楼)
8、联系方式:
电子邮箱:000000000@xx.xxxx 话:0851-83844799
联 系 人:业务二部
9、投标保证金信息:
(一)投标保证金额:壹万叁仟元整(13000 元)
(二)投标保证金交纳时间:详见采购公告
(三)投标保证金交纳方式:
1)银行转账:登录遵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服务系统在网上报名后获取保证金缴纳账户,供应商通过其在交易中心登记的基本账户将投标保证金缴纳至该账户(包括电汇、网银和转帐),转账时需在备注栏填写下载采购文件页面的随机码(未填写随机码或者随机码填写错误的,系统将无法识别),待资金到达保证金缴纳账户后,登录遵义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服务系统查询缴费状态。
2)支票、汇票、本票、保函等非现金形式缴纳的:供应商应当在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前交到采购代理机构处,票据或保函上的收款人或受益人为:贵州睿易达国际商务信息咨询服务有限公司,票据或保函的有效期应当不低于从开标之日起计算的十天内。待中标公告发出后,采购代理机构在 5 个工作日内退还未中标供应商的票据或保函,中标供应商的票据和保函在签订
合同后 5 个工作日内退还,若票据或保函在此期间失效,采购代理机构将要求重新开具票据或保函或电汇投标保证金,直至合同签订结束。(本项目按遵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要求优先接受银行转账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
3)供应商通过遵义市公共资源交易综合金融服务平台直接办理的电子保函(包括保证保险保单、银行保函、担保保函),不再额外要求保函格式和其他材料。对于综合金融服务平台以外金融机构出具的电子保函,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开标现场进行真伪验证,金融机构官网查询验证未通过的,视为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
(四)开户银行及帐号(以遵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系统为准)单位名称:遵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交通银行遵义分行厦门路支行帐 号:523061500018150073564
10、本项目未尽事宜详见采购文件。
代理机构名称:贵州睿易达国际商务信息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日期:2021 年 10 月
第二部分 谈判程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 74 号的要求编制:一、谈判主持人
贵州睿易达国际商务信息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工作人员
二、谈判小组成员(共 3 人,且评审专家人数不得少于竞争性谈判小组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
监督机构:遵义市播州区财政局
三、价格构成:遵义市播州区中医院采购重症医学信息系统及相关配套设备的所有费用四、谈判程序
1、采购文件由三家以上合格的供应商报名购买
2、谈判时间及地点:详见采购公告
3、谈判时由谈判小组成员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商务谈判;谈判中,谈判的任何一方不得透露与谈判有关的其它供应商的技术资料、价格和其它信息
4、谈判小组可根据现场谈判情况进行两轮报价
五、记录、整理谈判纪要,由谈判小组向采购人推荐成交候选人,由采购人现场确定成交供应商并说明理由。
第三部分 评审办法
一、评审办法
x项目采用 最低评标价法 进行评审。
最低评标价法,是指以价格为主要因素确定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评标方法,即在全部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要求前提下,依据统一的价格要素评定最低报价,以提出最低报价的供应商作为成交候选供应商或者成交供应商的评标方法。
二、响应性文件的初步审查:具体审查内容详见初步审查表。三、投标报价的评审
投标价格采用最低价优先法,在全部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要求前提下,依据统一的价格要素评定最低报价,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
四、价格扣除政策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供应商所投产品
(包括货物、服务、工程)属于小型和微型企业的,其价格给予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中小企业认定的标准以《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中规定为准,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划分标准依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联合下发的《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执行。
根据xxxxxxxxx【0000】0 x文的相关规定,监狱企业属于小微企业。
根据财库【2017】141 号文的相关规定,残疾人福利型单位并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的视同为小微企业。
(1)小型和微型企业价格扣除:
①评审专家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报价给予 6%(工程项目为 3%)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②小型和微型企业享受价格扣除须提供:《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详见附表)。
③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或分包情况,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 30%以上的,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 2%(工程项目为 1%)的扣除。(供应商提供联合协议或分包意向协议等证明材料)
注:
1.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的,可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如果一个采购项目或采购包含有多个采购标的的,
则每个采购标的均应由中小企业制造。在采购项目或者采购包中,大型企业提供的所有采购标的均为小微企业制造的,可享受价格评审优惠政策。
2.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供应商应当满足下列条件: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应当由中小企业制造,不对其中涉及的服务的承接商作出要求。
温馨提示:
投标人对列入投标文件中的《中小企业声明函》真实性负责,《中小企业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在实际操作中,投标人希望获得《办法》规定政策支持的,应从制造商处获得充分、准确的信息。对相关制造商信息了解不充分,或者不能确定相关信息真实、准确的,不建议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
本行业属于:零售业
初 步 审 查 表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资格要求 | 供应商 1 | 供应商 2 | 供应商 3 | |||
1 | 经营资格审查 | 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三证合一)(复印件加盖公章) | |||||
2 | 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如法人代表自行投标则此项无需提供) | ||||||
3 | 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 ||||||
4 | 提供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提供经合法审计机构出具的 2019 年度(或 2020 年度)的财务审计 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 | ||||||
5 | 提供能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技术能力承诺函原件 | ||||||
6 | 提供 2020 年至投标截止时间前任意一个月缴纳税收的凭据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依法免税的 供应商须提供相应证明文件)和 2020 年至投标截止时间前任意一个月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不需要缴纳社保资金的供应商须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 ||||||
7 | 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犯罪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 | ||||||
8 | 法律、行政法规归定的其他条件 | 信用查询:(1)在“信用中国”网站(xxx.xxxxxxxxxxx.xxx.xx)、中国政府采购网(xxx.xxxx.xxx.xx)等渠道查询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如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取消其投标资格,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及后果。(2)信用查询信息由采购人、 采购代理机构在开标当天对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查询并保存; | |||||
9 | 技术符合性 | 投标人所提交的投标文件是否满足谈判文件中技术参数要求 | |||||
10 | 商务符合性 | 投标人所提交的投标文件是否满足谈判文件中商务要求 |
项目名称:遵义市播州区中医院采购重症医学信息系统及相关配套设备 项目编号:8300-202102030203谈判地点:遵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遵义市新蒲新区xxxxx 000 x,xxxxxxxxxxx 0 x)
11 | 无效标检查 | 按本项目采购文件无效标条款规定,审查是否通过 | |||
审查结论(通过或不通过) |
评审专家(签字):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本项目/品目作废标处理,项目/品目评审终止:
1.符合专业条件的或对采购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供应商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供应商递交的响应文件作无效投标处理,该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不参与评审:
1. 递交的响应性文件不完整或未按采购文件要求盖公章及签字;
2.供应商不具备国家及采购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的;
3. 同一供应商提交两个及以上不同的响应性文件或者投标报价的,未声明哪一个报价有效
的
4.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时,投标联合体未提交联合投标协议的;
5. 投标报价经评审委员会认定低于成本价的;
5.1 若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成本报价,有可能影响服务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投标
人必须提供成本构成书面说明,与投标文件同时递交。供应商提供的成本构成书面说明应当按照国家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要求,逐项就供应商提供的系统软件服务的主营业务成本(应根据供应商企业类型予以区别)、税金及附加、销售费用、管理费用、投入人员费用、财务费用等成本构成事项详细xx,还需提供项目详细的人员配备方案,精确到各分子项具体配备的人员数量。
6.报价高于采购文件载明的财政预算控制价或者最高限价的;
7.响应文件未对采购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的;
8.供应商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的;
9. 同一品牌同一型号产品只能由一家供应商参加。如有两家及以上供应商所投产品为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应作为一个供应商计算。同一品牌同一型号产品的供应商中,仅符合采购文件要求且报价最低的供应商为有效供应商(若报价相同,则以技术响应及售后服务等最优者为有效供应商),其余供应商均为无效供应商;
10.响应文件未胶装成册的(采用打孔装订、活页夹等方式装订的响应文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11.递交的响应文件未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密封和标识
12.未密封、超过投标截止时间递交响应文件的;
13.未交纳投标保证金的;
14.投标有效期不足的投标无效;
15.违反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足以导致响应文件无效的情形。
特别说明:供应商所提交的投标文件中所有内容需保证真实有效,若提供虚假材料、虚假资质等一经查实将移交监督管理部门处理。面临取消其投标资格、中标资格、没收保证金等处罚的风险。
第四部分 谈判内容
1、供应方所提供的服务方案是否最大程度的满足采购要求;
2、供应方对本项目的具体服务承诺内容;
3、供应方对本项目商务条款的相应承诺内容;
4、谈判小组有权要求所有参加谈判的供应方在规定的时间内(原则上不超过 15 分钟)提出最终报价及有关承诺;
5、其它谈判小组需要了解和谈判的内容。
第五部分 评定成交标准
谈判采购小组根据以下标准对供应商所提供的服务进行综合评议,并根据符合采购要求,质量、服务相等,且报价低的原则向采购人推荐成交候选人,由采购人在谈判现场确定成交供应商:
1、供应商的第一次报价不得超过本项目最高限价(报价超过本项目的最高限价将视为无效投标);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规定投标单位所投产品属于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其价格给予 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中小企业认定的标准以《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中规定为准,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根据xxxxxxxxx【0000】0 x文的相关规定,监狱企业属于小微企业。
根据财库【2017】141 号文的相关规定,残疾人福利型单位并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的视同为小微企业。
2、供应商所提供的服务能最大程度地满足采购要求。
3、供应商的售后服务承诺较好。
4、供应商的信誉:无不良记录,企业信誉良好。
5、供应商承诺的交货时间能满足采购要求。
6、供应商提供的报价书及资料能最大程度地满足谈判文件的要求。
7、供应商的相关业绩较好。
8、供应商承诺的其它优惠条件对采购人最为有利。
第六部分 供应商须知
1.定义:
1.1“合同”系指买方和卖方(以上简称合同双方)已达成协议,即由双方签订合同格式中的文件,包括所有的附件、附录和组成合同部分的所有其它文件。
1.2“合同价格”系指根据合同规定,在卖方全面正确地履行合同义务时买方应支付给卖方的款项。
1.3“货物”系指卖方按合同要求,须向买方提供的一切物品、备品、手册及其它材料。
1.4“服务”系指合同规定卖方须承担物品安装、技术协助以及其它类似的义务。
1.5“买方”系指通过谈判采购、接受合同货物及服务的企业或单位。
1.6“卖方”系指成交后提供合同货物和服务的经济实体。
1.7“现场”系指将要进行货物运送的地点。
1.8“验收”系指买方依据技术规格规定接受合同货物所依据程序和条件。
2.技术规格和标准:
2.1 本合同项下所供货物的技术规格应与本采购文件技术规格规定的标准相一致,若技术规格中无相应规定,货物则应符合相应的国家有关部门最新颁布的相应的正式标准。
3.专利权:
3.1 卖方须保障买方在使用货物、服务及其任何部分时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侵犯指控,卖方须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由此而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和费用。
4.包装:
4.1 除非本合同另有规定,提供的全部货物须采用相应标准的保护措施进行包装。这种包装应适于长途海运或空陆运输,并有良好的防潮、防震、防锈和防野蛮装卸等保护措施,以确保货物安全运抵现场。卖方应承担由于其包装或其防护措施不妥而引起货物发霉、锈蚀、损坏和丢失的任何损失的责任和费用。
4.2 每件包装应附有详细装箱单和质量证书各两套,一套在包装箱里,一套在包装箱外。
5.卖方的交货方式:
5.1 交货方式一般为下列其中一种,具体在合同特殊条款中规定
(1)现场交货:卖方负责办理运输和保险,将货物运抵现场。有关运输和保险的一切费用由卖方承担。所有货物运抵现场的日期为交货日期。
(2)工厂交货:由卖方负责办理运输和保险事宜。运输费和保险费由买方承担。运输部门出具收据的日期为交货日期。
(3)买方自提货物:由买方在合同规定地点自行办理提货。提单日期为交货日期。
5.2 卖方应在合同规定的交货期前 30 天以电报、传真或通知买方合同号、货物名称、数量、包装件数、总毛重、总体积(立方米)和备妥待运日期。同时,卖方应以挂号信寄给买方详细交
货清单一式五份,包括合同号、货物名称、规格、数量、总毛重、总体积(立方米)和每一包装箱的尺寸(长×宽×高)、单价和总价、备妥待运日期,以及货物在运输的仓储中的特殊要求和注意事项。
5.3 在现场交货和工厂交货的条件下,卖方装运的货物必须符合合同规定的货物名称、型号规格、数量和重量,否则,卖方应对超运部分的数量和重量而引起的一切后果负责。
6.保险:
6.1 如果货物是按现场交货方式报价的,由卖方办理货物运抵现场这一段的保险。保险以人民币按照发票金额的 110%办理“一切险”。保险范围包括卖方承诺装运的货物;如果货物是按工厂交货、或买方自提货物方式报价的,其保险由买方办理。
7.支付方式:
见合同特殊条款或商务条款
8.质量保证:
8.1 卖方应保证其提供的货物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采用的是最佳材料和第一流的工艺,并在各方面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要求。卖方应保证其货物能够正常使用。在规定的质量保证期内,卖方应对由于设计、工艺或材料的缺陷而造成的任何缺陷或故障负责。除合同中另有规定外,出现上述情况,卖方应以收到买方通知后 30 天内,免费负责修理或更换有缺陷的零部件。否则对造成的损失由卖方承担。
8.2 除非合同中另有规定,合同项下货物的质量保证期为货物正式验收后 12 个月。
9.检验:
9.1 卖方应让制造商在发货之前,对货物的有关内在和外观质量、规格、数量和重量进行全面的检验,并出具货物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证书。但不应视为对质量、规格、数量或重量的最终定论。质量证书附有写明制造商检验的细节和结果的说明。
9.2 在合同规定的质量保证期内,如果发现货物的质量或规格与合同规定不符,或证明货物有缺陷,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合适的原材料等,买方有权向卖方提出索赔。
10.索赔:
10.1 卖方对货物与合同要求不符负有责任,并且买方已于规定的检验、验收期限内和质量保证期内提出索赔,卖方应按买方同意的下述一种或多种方法解决索赔事宜。
(1)卖方同意买方拒收货物并把被拒收货物的金额以合同规定的同类货币付给买方,卖方负担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利息、银行费用、运输和保险费、检验费、律师代理费、交通费、调查费、仓储和装卸费以及保管和保护被拒绝货物所需要的其它必要费用。
(2)根据货物的疵劣和受损程度以及买方遭受损失的金额,经双方同意降低货物价格。
(3)更换有缺陷的部件,或修理缺陷部分,以达到合同规定的规格、质量,卖方承担一切费用和风险并负担买方遭受的一切直接费用。同时卖方应相应延长被更换货物的质量保证期。
10.2 如果买方提出索赔通知后 30 天内卖方未能予以答复,该索赔应视为已被卖方接受,若卖方未能在买方提出索赔通知的 30 天内或买方同意的更长一些的时间内,按买方同意的上述任
何一种方式处理索赔事宜,买方将从议付货款中扣回索赔金额,同时保留进一步要求赔偿的权利。
11.延期交货与核定损失额:
11.1 如果卖方未能按合同规定的时间按期交货(本合同第 15 款规定的不可抗力除外),在卖方同意支付核定损失额的条件下,买方将同意延长交货期。核定损失额的支付将由付款总额扣除。核定损失额比率为每迟交 7 天,按迟交货物金额的 0.5%,不满 7 天按 7 天计算,但是,核定损失额的支付不得超过迟交货物部分合同金额的 5%。如果卖方在达到核定损失额的最高限额后仍不能交货,买方有权因卖方违约终止合同,而卖方仍有义务支付上述迟交核定的损失金额。 12.不可抗力:
12.1 签约双方任一方由于受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而不能执行合同时,履行合同的期限应予以延长,其延长的期限应相当于事件所影响的时间。不可抗力事件无法克服的事件,诸如战争、严重火灾、洪水、台风、地震等。
12.2 受阻一方应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尽快用电报、传真或电传通知对方,并于事件发生后 14 天内将有关当局出具的证明文件用特快专递或挂号信寄给对方审阅确认。一旦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持续 120 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在合理的时间内达成进一步履行合同的协议。 13.税费:
13.1 中国政府根据现行税法向买方征收的与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由买方支付。
13.2 中国政府根据现行税法向卖方征收的与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由卖方支付。
13.3 发生在中国境外的,与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应由卖方承担。
14.争议处理
14.1 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约定由买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管辖。
15.违约终止合同:
15.1 在补救违约而采取的任何其它措施未能实现的情况下,即在卖方收到买方发出的违约通知后 30 天内(或经买方书面确认的更长时间内)仍未纠正的其下述任何一种违约行为,买方可向卖方发出书面违约通知,终止全部或部分合同:
(1)如果卖方未能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或买方准许的任何延期内交付部分或全部货物。
(2)卖方未能履行合同项下的任何其它义务。
16.破产终止合同:
16.1 当卖方破产或无清偿能力时,买方可在任何时候以书面通知卖方终止合同,该终止合同以不损害或影响买方已采取或将采取补救措施的任何权利为条件。
17.转让与分包:
17.1 除买方事先同意外,卖方不得部分转让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项下的义务。
17.2 卖方应书面通知买方本合同项下所授予的所有分包合同。但该通知不解除卖方承担的本合同项下的任何责任或义务。
18.适用法律:
18.1 合同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依据。
19.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未按规定密封及签署的将作无效标处理)
19.1 供应商应将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用信封密封在一个包封袋里,并在投标文件封面标明采购编号投标货物名称及“正本”或“副本”字样。
19.2 每一密封信封上注明“于 之前(指投标邀请中规定的谈判日期及时间)不准启封”的字样。
19.3 密封文件接口密封处均需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及法定代表人印鉴章,并由供应商授权代表和法定代表人手签签字。
19.4 投标文件须由专人送交,送交人必须是法人授权委托书上授权代表。
20.质疑、投诉:
20.1 质疑主体: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参加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潜在供应商已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采购文件的,可以对该文件提出质疑,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应当获取采购文件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提出。
20.2 递交形式:
1.质疑文件递交方式:现场递交或邮寄形式递交(仅邮政快递),以代理机构的签收为送达依据。
2.质疑文件递交地点:贵阳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珠江路恒大翡翠华庭 3 号写字楼 14 楼 1403 室,联系人:业务一部,联系电话:0000-00000000。
3.质疑材料的组成:包括营业执照复印件、购买招标文件证明(购买采购文件凭证)、法人授权委托书 ,以及《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要求提供的证明材料。(以上资料均须加盖单位公章)。
未按照上述要求提供资料的,一律不予接收。
20.3 质疑答复: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 7 个工作日内对供应商依法提出的质疑作出答复。
领取质疑回复地点:同递交地点。
20.4 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对采购人或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规定的时间内未作出答复的,可在收到答复之日起或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同级政府采购监督部门投诉。
注:
1、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必须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2、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 第三十七条的规定 投诉人在全国范围 12 个月内三次以上投诉查无实据的,由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
3、供应商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投诉的,由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禁止其 1 至 3 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第七部分 采购内容
(一) 重症临床信息系统技术参数要求
模块 | 功能 | 描述 |
数据集成 | 系统支持 HL7、DICOM3、SNOMED、LOINC、ICD10、ICD11 等信息 化标准协议,同时能够支持平台标准协议接口支持 | |
系统能够与院方 HIS、电子病历、LIS、PACS 等系统实现数据对 接,自动获取病人病程信息,实现医疗平台数据互联互通。 | ||
数据采集 | 系统支持对床旁设备数据实施采集,包括监护仪、呼吸机、血气机、CRRT 等有数据输出协议的设备。对于不能采集的设备,支持 手动输入数据 | |
床旁设备连接,直接无线、有线、串口等多种方式连接采集方 式。 | ||
对于移动床旁设备,支持设备绑定和解绑功能,确保设备与病 人一一对应,保证数据准确性。 | ||
数据采集频率支持自定义,支持抢救过程中,自定义插入非整 点时间段,自动采集抢救过程中的生命体征、呼吸支持等数据。 | ||
自动采集的数据,能够提供警示,对于异常数据,支持二次修 正。 | ||
病人管理子系统 | 出入科管理 | 系统支持与 HIS 对接,同步病人出入科。紧急患者,支持手动 添加病人临时入科。 |
基本信息管理 | 系统支持与医院平台对接,自动同步患者信息,包括患者姓名、年龄、性别、入科时间、入科诊断等基本信息。患者信息支持手动 修改与补充记录 | |
提供患者相关告知与核查文书:压疮告知书、跌倒/坠床告知书、 手术通知单、转运交接单、术前准备单、首次护理记录单。 | ||
床位管理 | 支持以床头卡或者列表的形式,直观展示所有患者的基本信息 和危重情况。 | |
流转管理 | 提供对患者流转过程的记录,包括入院、入科、手术、专科等 流转信息交接记录 | |
护理操作子系统 | 护理门户 | 护理门户:系统分类显示整个病区或登录人分管病区的患者信息,显示内容包括患者基本信息、床位、主要监测与特殊治疗等信 息。支持界面显示信息按照科室特性进行配置。 |
医嘱管理 | 1)具备医嘱自动集成:通过数据接口形式自动集成同步 HIS 中的医嘱信息,包括医嘱的名称、规格、频次、剂量等信息。 2)支持医嘱筛选和查看:可以按照日期、医嘱类型、执行状态进行过滤筛选医嘱进行查看。 3)可根据医嘱类别分别进行医嘱执行的管理,例如微泵、静推、点滴、胃肠、其他的执行。详细记录医嘱的执行过程,包括开始时间、完成时间、入量、滴速、流速等。 4)可通过甘特图的方式,显示微量泵和输液泵的泵速变化、暂 停、快推和结束全过程。 | |
系统能够根据医嘱的执行,自动完成液体的分类计算,支持药物液体的统计分类,并且能够将某些特殊药物液体计入到对应的液 体xx分类。 | ||
病情监测与观察 | 系统支持采集数据和观察数据在同一个界面进行分组监测与记录,包括生命体征、呼吸治疗、基础护理、皮肤管理、约束管理、 神经意识评估、CRRT 治疗、IABP 监测、ECMO 治疗等 | |
系统支持根据不同病人不同病情,自定义监测和观察内容 | ||
系统支持自定义设置监测观察的模板 | ||
对于非设备采集的观察参数,支持提供快捷点选模板,并支持 模板自定义维护配置 | ||
监测与观察的频率可以自定义设置,并支持插入非整点和抢救 等特殊时间段进行数据监测与记录 | ||
支持将特殊情况的监测与观察数据,自动带入护理记录,方便 护士快速完成异常情况的护理记录书写 | ||
液体xx管理 | 能够根据医嘱的执行,自动计算对应药物液体入量。同时能够 根据入量和出量,计算对应的xx。 | |
支持入量和出量分类自定义添加和删除。 | ||
护理记录 | 系统支持护根据护理操作和病情治疗,自动生成各类护理记录。 | |
护理记录的书写,支持自定义模板和应用模板,同时对于常用短语和特殊符号,提供快捷点选的操作方式,能够方便快速完成病 情记录 | ||
支持插入药物、检验等数据,进行相关病情记录 | ||
支持护理记录的审核和签名 | ||
导管维护 | 支持根据管道状态,分类管理所有类型的管道 | |
支持对患者所有管道进行置管信息管理和每班观察维护管理 |
支持根据不同管道的有效期,自动对到期管道进行提醒 | ||
护理评分 | 系统支持多种护理评分,包括跌倒坠床评分、压疮评分、自理评分、营养(NRS2002)评分、GCS、谵妄评分、RASS、疼痛评分、误吸评估、非计划拔管评估、DVT 风险评估等。各项护理评估,支 持自动计算评分总分 | |
护理计划 | 根据专科患者常见症状和护理目标配置相应的护理计划,同时 能自动根据计划内容设置提醒。 | |
护理计划的执行,支持批量选择时间点进行统一执行操作 | ||
对于护理计划的执行状态,支持以不同颜色的图标进行表示和 提醒 | ||
护士交接班 | 1)系统支持结构化交班模式、患者体征数据交班、查看历史交班信息等功能。2)结构化交班包括环境、患者基本信息、重点病情、护理要点、主要治疗、特殊事件、特殊用药、检查检验、基本体征 的变化趋势。 | |
对于特殊交班内容,支持自动提醒下一班接班人员。 | ||
护理文书管理 | 1) 全自动生成特护单,实现特护单上医嘱执行信息、生命体征数据、观察监测信息、出入量信息、护理措施记录等信息的自动采集、模板化记录。2) 特护单格式支持根据护理部或科室要求定制,支持彩色图形或趋势图的制作,支持特护单内容缩放、打印预览与打印。3)具备特护单归档功能,归档后的文书在授权用户(如护士长)进行解除归档操作后方可更新,防止特护单数据的随意修改, 保证文书记录的一致性。 | |
电子化 ICU 各类常用护理评估单,ICU 常用护理评估项包括皮肤、镇静、GCS、CPOT、跌倒评估、压疮评估等,自动将各类评估数 据同步到评估单 | ||
提供 icu 各类常见表单:病室报告单、三管预防监测单、ECMO 监测单、PICCO 监测单等 | ||
医师决策子系统 | 医师门户 | 根据科室医师分管床位,显示科室患者相关信息,包括患者重 要评分分布图、患者危重程度、患者设备使用情况等。 |
医师xx | 提供患者病情数据集成概览页面,显示患者在 ICU 所有信息,包括医嘱、监护仪、检验、生化、出入量及液体xx、重要评分、 管道信息、病程信息等,多维度综合展示患者所有的信息。 |
病情分析 | 系统支持医疗数据自定义数据分析,可以根据不同病人不同病情,自定义数据分析维度,将任意参数进行组合,形成对应的数据分析趋势图。包括肝肾功能分析、凝血功能分析、血常规、营养分 析等不同数据视图 | |
趋势图展示的方式包括多种,柱状图、折线图、甘特图等,支 持自定义参数趋势图的样式和颜色 | ||
支持将常用病情分析组合存为模板,能够自定义模板内容 | ||
支持将培养等检验结果与自定义组合趋势图在同屏显示,设置 培养结果是否显示。 | ||
智能评分 | 提供各种医疗评分,包括 Child、MELD、CPiS、SGA、NUTRIC 评分、sofa、Apache 等各项医疗评分。各项评分能够自动获取系统其 它模块的相关数据,自动计算评分。 | |
评分过程,支持在同一个界面,显示评分来源趋势图和评分规 则 | ||
自动获取的评分数据,支持手动修改 | ||
医生交接班 | 自动将交接班病人进行分组管理,包括新收、病危、病重、手 术等 | |
交接班内容的书写,能够自动插入患者相关数据,便捷完成病 情交接 | ||
交接班内容,可以根据科室样式进行电子化。 | ||
危急值管理 | 当患者有危急值报告时,系统可自动接收危急值并记录危急值 处理情况。 | |
营养管理 | 自动从医嘱系统获取肠内支持、肠外支持及总营养支持(肠内+肠外)的药物医嘱信息,并根据患者体重信息和医嘱信息,自动计算患者营养的目标值,同时根据医嘱的执行,自动计算患者每日营 养。 | |
科研管理 | 挖掘 ICU 临床大数据,可根据不同的临床检测参数、不同的药物、不同管道、不同病种进行自由组合查询,为科研、学术、统计 提供数据支持 |
科室管理子系统 | 质控统计 | 国家质量质控 15 项数据统计: 1)CU 患者收治率和 ICU 患者收治床日率; 2) 急性生理与慢性健康评分(APACHEⅡ)≥15 分患者收治率(入 ICU24 小时内); 3) 感染性休克 3h 集束化治疗(bundle)完成率; 4) 感染性休克 6h 集束化治疗(bundle)完成率; 5) ICU 抗菌药物治疗前病原学送检率; 6) ICU 深静脉血栓(DVT)预防率; 7) ICU 患者预计病死率; 8) ICU 患者标化病死指数(Standardized Mortality Ratio); 9) ICU 非计划气管插管拔管率; 10) ICU 气管插管拔管后 48h 内再插管率; 11) 非计划转入 ICU 率; 12) 转出 ICU 后 48h 内重返率; 13) ICU 呼吸机相关性肺炎(VAP)发病率; 14) ICU 血管内导管相关血流感染(CRBSI)发病率; 15) ICU 导尿管相关泌尿系感染(CAUTI)发病率。 |
护理质控质量数据统计: 本季度实际开放床位数、本季度白班责任护士数、本季度白班护理患者数、本季度夜班责任护士数、本季度夜班护理患者数、季初在科患者数、新入 ICU 患者总数、住院患者约束日数、气管导管非计划拔管例次数、气管导管留置总日数、CVC 非计划拔管例次数、CVC留置总日数、PICC 非计划拔管例次数、PICC 留置日数、导尿管非计划拔管例次数,尿管留置日数、有创机械通气天数、输血反应例数、输液反应例数、误吸人次、压疮分期统计、足下垂人数、高危药物 外渗次数、失禁人数、失禁性皮炎人数等 | ||
医护一体晨交班 | 系统提供医护一体晨交班模块,能够全屏展示护士和医生每日交班汇总内容。包括患者信息、观察现状、治疗情况、病情评估内 等交班内容 | |
临床知识库 | 系统提供可维护的知识库,包括可编辑的临床指南、注意事项、 医学文献等 | |
规章制度管理 | 提供独立功能模块,实现了类似 Word 的文档排版与管理功能, 科室 ICU 所有相关管理制度实现统一管理和随时调阅,包括规章制度、岗位职责、诊疗规范、操作规程等。 |
手机 APP | 具备独立的手机 APP 软件,在医院管理允许情况下,在 4G、5G 网络情况下访问系统预览病人病情,生命体征数据,检验数据,评分等; | |
大屏管理 | 展示科室概览:在科人数,历史病人数量,呼吸机使用数量等。 | |
其他要求 | 供应商须提供服务商针对本项目出具的售后服务方案原件。 |
(二) 硬件部分技术参数要求
序号 | 项目名称 | 技术参数 | 单位 | 数量 |
1 | 应用服务器 | 配 1 个 Intel Xeon-4210(2.2GHz/10 核/13.75MB/85W)处理器;配 2 个 16GB DDR4 RDIMM 内存,24 个内存插槽;标配 8个 2.5 英寸小尺寸 SFF 热插拔硬盘槽位,配置 3 块 600GB 12G SAS 10K 2.5in EP 512e HDD 通用硬盘模块(FIO);标配 1 个 UN-RAID-P460-M2-F/2GB 12Gb SAS 阵列卡,带智能电池;标配 1 块 4 口 mLOM 千兆以太网卡;标配 1 个 H3C HDM 服务器管理端口;配 2 块 550W(94%)电源--热插拔冗余;FHHL 转接卡 (槽位 1/2)(支持 3 个)(FIO);2U 简易导轨;3 年 5*9,NBD 供应商必须提供投标产品原厂开具的参数确认函及售后 服务承诺函原件。 | 台 | 1 |
2 | 数据库服务器 | 配 1 个 Intel Xeon-3206R(1.9GHz/8 核/11MB/85W)处理 器;配 1 个 16GB DDR4 RDIMM 内存,24 个内存插槽;标配 8 个 2.5 英寸小尺寸 SFF 热插拔硬盘槽位,配置 2 块 600GB 12G SAS 10K 2.5in EP 512e HDD 通用硬盘模块(FIO);标配 1 个 UN-RAID-P460-M2-F/2GB 12Gb SAS 阵列卡,带智能电池;标配 1 块 4 口 mLOM 千兆以太网卡;标配 1 个 H3C HDM 服务器管理端口;配 2 块 550W(94%)电源--热插拔冗余;FHHL 转接卡 (槽位 1/2)(支持 3 个 X8 FHHL)(FIO);2U 简易导轨;3 年 5*9, NBD 供应商必须提供投标产品原厂开具的参数确认函及售后服务承诺函原件。 | 台 | 1 |
3 | 前置服务器 | 配置 1 个 Intel Xeon E-2224 (4-Core, 3.4 GHz, 71W),最大一个; 配置 8GB (1x8GB UDIMM, 2666 MHz)非缓冲内存,最大支持 4 个 DDR4 内存插槽; 标配 1 个 HPE 嵌入式 S100i SATA 阵列控制器, 支持 RAID 0/1/5/10; 主板集成 iLO Management Engine (iLO5)远程管理芯片; 2 个 PCIe 3.0 插 | 台 | 1 |
槽; 标配 2 个冷插拔 3.5 英寸大尺寸硬盘槽位,最大 2 个; 配置 2 块 1TB SATA 插拔硬盘; 可选 9.5mm 光驱; 标配 HPE 332i嵌入式双端口千兆网络适配器; 标配 1 个 290W 电源,非热插拔,非冗余; 标配 3 个非热插拔,非冗余风扇; 5 个 USB 接口;标配 2 个 PCIe 3.0 插槽;标配导轨; 1U 高度; 3 年 5*9,NBD 供应商必须提供投标产品原厂开具的参数确认函及售后服务承诺函原件。 | ||||
4 | 商用一体机电脑 | I5-10210u(4 核 8 线程, 主频 1.6GHZ 动态加速睿频 4.2GHZ,三级缓存 8MB),内存 8G DDR4 频率 2666MHZ 单条(2个内存插槽),256g 固态+1T 机械硬盘(2.5 寸),无光驱,集成显卡(Intel(R)UHD Graphics),win10-64 家庭中文版系统,预装 2019office 学生版,≥23.8 英寸雾面屏分辨率 ≥1920X1080 左侧1 个usb3.1,2 个usb2.0 ,多合一读卡器(大卡槽),耳机接口(二合一音频)后面:HDMI-IN(输入接口),电源接口,网线接口,HDMI-OUT(输出接口),1 个 usb2.0,2 个 usb3.1 ,内置 WiFi,蓝牙,扬声器,麦克风,摄像头(有手动物理开关),电源适配器 65W ,有线 USB 键鼠套装 X1, 支持壁挂,主要部件三年保修及上门 | 台 | 6 |
5 | 电脑推车 | 颜色:氧化银色+白色适用:17-32 寸单屏 材质:航空铝材立柱,一级冷轧钢,ABS 医用塑料托盘承重:单屏 12kg VESA:最大尺寸:100mm*100mm 铝立柱内置走线 UPS 电源抽屉 | 台 | 6 |
6 | A3 打印机 | 外观尺寸约:540mmX417mmX560mm A3A4 打印/复印/扫 描 网络连接/自动双面打印 打印复印 22 页/分钟 月负荷可达 50000 页 自带 4000 页印量粉盒 80000 页印量成像鼓 | 台 | 2 |
7 | 电源 | 容量:288WH 以上 输出功率:额定 500W 峰值 700W 电池类型:锂离子电池组(500 次循环以上)输入电压:AC 输出:85~265V 50/60Hz 输出电压:220V 50HZ 或 110V 60HZ | 台 | 6 |
输出波形:纯正弦波超载:重启恢复 短路:重启恢复 太阳能充电:输入电压为 DC18V,输入功率不超过 100W 交流充电:6~8H 尺寸约:11*13*28cm 工作温度:-5~60°C(-5°C 以下要定制) 手机充电:35 次左右 LED 灯:100 小时左右 设备时长:风扇:6 小时左右,笔记本电脑:9 小时左右 , 32 寸液晶电视:5 小时左右,平面电脑:10 次左右,台式办公电脑:4 小时左右 | ||||
8 | 信息展示大屏 | 屏幕尺寸:≥55 英寸 物理分辨率: ≥3840*2160(4K 分辨率)屏幕比例:16:9 额定功率:150W 刷新频率:60Hz 核心参数 CPU:四核 ARM Cortex-A55 GPU:单核 ARM Mali-G31 MP2 ROM:16G RAM:2G 规格参数 单屏尺寸约:1233x711x60mm 含底座尺寸 约:1233x772x260mm 外包装尺寸约:1385x832x145mm 可挂墙,配电视机壁挂式支架 1 个, 10 米长网线 1 根(公告屏和控制 主机连接使用) | 套 | 1 |
9 | 信息展示大屏控制主机 | i5 3470S 2.9Hz 8G 内存 芯片组 Q77 120G 固态+320G 机械 核芯显卡 | 套 | 1 |
10 | 串口线 | 定制,具体提供数量根据现场实际需求为准,并在所有设 备全部接入的情况下,还要提供最少 2 根备用线。 | 套 | 1 |
11 | 采集套件 | 定制,用于呼吸机、血气机、输液泵数据采集使用 | 套 | 18 |
(三) 无线网络布线技术参数要求
序 号 | 设备名称 | 参数要求 | 单位 | 数量 |
1 | 面板 AP | 1.支持 802.11ax 标准。 2.1 个 1G 以太网口上联,为确保医疗设备优先接入,固化 4 个 1G 以太网口下联。 3.整机最大接入速率≥1.775Gbps。 4.整机功耗小于 10W。 5.所投 AP 具有 WLAN 自动网优功能,不借助任何网络优化软件,仅通过 AP 配置进行无线网络优化,降低无线网络 中的频段干扰。 | 个 | 4 |
2 | 无线控制器 | 1.默认可管理 AP 数≥32 个,最大可支持管理 320 个 AP,本次配置管理 AP 数≥32 个; 2.802.11 转发性能≥8G; 3.固化千兆电口数≥8;固化xxx口数≥2 个 4.为快速建立高度隔离的安全网络,设备应支持实现 AP虚拟化功能,实现一台 AP 虚拟为多台 AP,分别受不同 AC 设备独立管理,互不影响。不同虚拟 AP 之间数据隔离,虚拟 AP 在 AC 上不占用 AP License。 5.为提高网络安全,应支持实现基于用户的 PSK 认证,实现用户之间不能共享 WiFi 密钥。 6.为方便网络管理,AC 设备支持通过云端管理,实现远程配置,远程升级,远程监控无线网络的运行情况。 6.支持对钓鱼 AP 的无损检测与反制,在对钓鱼 AP 进行检测与反制时,不影响 AP 性能。 7.支持无线 dos 攻击检测,可以检测攻击源所在的位置、攻击类型、 攻击次数、攻击源厂商、攻击时间等。 8.支持本地认证功能,无需通过外置 Portal 服务器和 Radius 服务器认证 9.无线控制器具备虚拟化功能,多台无线控制器可以被虚拟化成一台控制器,实现虚拟控制器对所有成员 AC 的统一管理、在成员 AC 间共享 License、统一将 AP 接入虚拟 AC中。 10.无线控制器具备 ARP 攻击防护功能。当网络中存在 STA 端的 ARP 攻击时,无线控制器能够抑制 ARP 报文的持续泛洪。 11.支持 MAC 认证、WEB 认证、802.1X 认证、WAPI 认证 , | 台 | 1 |
认证后能实现 IP、MAC、XXXX 等元素的绑定信息,保证只有合法的用户才能进入网络 12.支持访客通过二维码授权的方式接入无线网络; 13. 为保证服务和兼容性,要求与无线 AP、医院在用核心交换机为同一品牌; | ||||
3 | 辅材 | 网线、水晶头、管材、胶布等 | 批 | 1 |
4 | 院内施工 | 包含项目设计、施工、培训,以及产品保修期之内的故 障处理、设备更换、设备调试等。 | 项 | 1 |
(注:第七部分采购内容是本项目的实质性要求,供应商必须全部满足,否则将导致投标无效)
第八部分 商务要求
一、交货时间及地点:
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 50 个工作日内完成设备供货、安装、调试,并确保正常使用和运行。二、付款方式:
合同签订后采购人收到货物支付合同价 30%,货物验收合格安装调试完毕无任何质量问题后支付合同价 65%,剩余 5%质保期后无任何质量问题采购人一次性无息付清。
三、 验收标准:
1.供应商应保证货物到达用户所在地完好无损,如有缺漏、损坏,由供应商负责调换、补齐或赔偿。
2.货物到达现场后,供应商应在使用单位人员在场情况下当面开箱,共同清点、检查,作出开箱记录,双方签字确认。
3.供应商应提供全部产品及完整的技术资料,其中技术资料包括但不限于货物配置清单、产品说明书、图纸、操作手册、维护手册、质量保证文件、服务指南,所有外文资料须提供中文译本。并派遣专业技术人员进行现场安装调试。
4.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未达到谈判文件规定要求,且对采购人造成损失的,由供应商承担一切责任,并赔偿所造成的损失。
5.采购人需要产品生产厂家对成交供应商交付的产品(包括质量、技术参数等)进行确认的,厂家应予以配合,并出具书面意见。
6.产品在安装调试并试运行符合要求后,才作为最终验收。验收合格条件如下:
(1)设备技术参数与采购合同一致,性能指标达到规定的标准;
(2)货物技术资料、装箱单、合格证等资料齐全;
(3)在系统试运行期间所出现的问题得到解决,并运行正常;
(4)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交货并验收,并经采购人确认。
7.成交供应商提供产品或服务验收不合格或履约评价不合格的采购人不予支付合同款。四、投标有效期: 90 个日历日
五、售后服务要求:
1.供应商有专业维保团队;具备专业维修、维护职能,维保团队人员稳定并具备专业素养,要求确保提供至少 2 名维保人员。供应商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团队人员一览表并加盖公章,其中包含维保人员名单及联系电话。若不提供,或者未按要求提供的按无效标处理。
2.供应商和制造商在使用期内应当为采购人提供以下技术支持和服务:供应商须对本条款之下的(1)、(2)、(3)的内容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公章,若不提供,或者未按要求提供的按无效标处理。
(1)电话咨询:成交供应商和制造商应在省内有专业的售后服务部,为采购人提供技术援助电话,解答采购人在使用中遇到的问题,及时为采购人提出解决问题的建议。
(2)现场响应:质保期内,供应商应具备专业工程师,当采购人遇到使用及技术问题,电话咨询不能解决的,成交供应商应在 2 小时内响应,6 小时内提供上门服务,48 小时内无法解决问题的提供备用产品,使用户能够正常使用,费用由中标供应商负责。如中标供应商在接到通知后工作日的 24 小时内没有到场或处理问题,则视为供应商承认质量问题并承担由此而发生的一切费用。保修期间产品的一切质量问题,更换部件及产品本身质量原因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应全部由中标供应商自行负责。
(3)技术升级:在使用期内,如果成交供应商和制造商对系统或软件技术升级,供应商应及时通知采购人,如采购人有相应要求,成交供应商应免费对采购人购买的产品进行升级服务。六、质保要求:
(1)质量保证期内,供应商和制造商应同样提供免费电话咨询服务,并应承诺免费提供产品上门维护服务。
(2)如中标供应商在接到通知后工作日的 24 小时内没有到场或处理问题,则视为供应商承认质量问题并承担由此而发生的一切费用。质保期间产品的一切质量问题,更换部件及产品本身质量原因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应全部由中标供应商自行负责。供应商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承诺书并加盖投标公司公章,若不提供,或者未按要求提供的按无效标处理。
(3)质保期内供应商应免费对所投产品进行维护、保养、维修、更换,维修期间应提供备件,确保不影响正常使用。
(4)备品备件及易损件:成交供应商和制造商售后服务中,维修使用的备品备件及易损件应为原厂配件,未经采购人同意不得使用非原厂配件,常用的、容易损坏的备品备件及易损件的价格清单须在响应文件中列出。
七、其他要求:
1、投标商应保证其提供的货物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性能,并按照相关国际、国家及专业标准检验的合格产品。
2、中标供应商应派技术人员对所投设备进行安装调试,费用含在投标价内。中标供应商应向采购人提供详细的验收标准、验收手册和验收报告。承担国家所有相关部门的检测和验收费用。
3、甲方有权在发出中标公告后的 2 个工作日内,要求第一候选人提供产品进行品牌系列、参数、功能性做验证。验证方式为设备现场逐项演示,如发现不满足参数要求情况,则视为虚假应标,将面临取消第一候选人的成交资格,且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成交人顺延等风险。供应商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承诺书并加盖投标公司公章,若不提供,或者未按要求提供的按无效标处理。
4、对接证明:投标人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需要对相关业务数据进行对接,为了保证不影响现有各业务数据及其业务的运转,如造成损失将由投标人承担赔偿责任,投标人需自行至招标人处
进行现场测试并提供招标人加盖公章的数据无缝对接证明原件。
5、其他相关要求在签订合同时另行协商约定。八、违约:
成交供应商不能履行合同或部分达不到质量要求的则确认为违约,违约造成的直接损失按可以预见的损失计算。
★备注:
1、第八部分商务要求是本项目的实质性要求,供应商必须全部满足,否则将导致投标无效
2、第八部分商务要求是本项目后期签订合同的重要和实质性条款组成,合同中凡是涉及到本部分的内容,必须与本部分为准!
3、第八部分商务要求中凡是要求提供原件的,均为资料盖鲜章,扫描彩色打印的,彩色复印的均无效。
第九部分 注意事项
1.供应方在谈判时间以前须向遵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缴纳本项目的投标保证金。
1.1 投标保证金,供应商可自行选择以下之一的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1.1.1 银行转账:登录遵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服务系统在网上报名后获取保证金缴纳账户,供应商通过其在交易中心登记的基本账户将投标保证金缴纳至该账户(包括电汇、网银和转帐),转账时需在备注栏填写下载采购文件页面的随机码(未填写随机码或者随机码填写错误的,系统将无法识别),待资金到达保证金缴纳账户后,登录遵义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服务系统查询缴费状态。
1.1.2 支票、汇票、本票、保函等非现金形式缴纳的:供应商应当在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前交到采购代理机构处,票据或保函上的收款人或受益人为:贵州睿易达国际商务信息咨询服务有限公司,票据或保函的有效期应当不低于从开标之日起计算的十天内。待中标公告发出后,采购代理机构在 5 个工作日内退还未中标供应商的票据或保函,中标供应商的票据和保函在签订合同后 5 个工作日内退还,若票据或保函在此期间失效,采购代理机构将要求重新开具票据或保函或电汇投标保证金,直至合同签订结束。(本项目按遵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要求优先接受银行转账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
1.1.3 供应商通过遵义市公共资源交易综合金融服务平台直接办理的电子保函(包括保证保险保单、银行保函、担保保函),不再额外要求保函格式和其他材料。对于综合金融服务平台以外金融机构出具的电子保函,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开标现场进行真伪验证,金融机构官网查询验证未通过的,视为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
1.2 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供应方,将被拒绝进行谈判。
1.3 未成交的供应方的投标保证金,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退还。具体退还方式按遵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规定。
1.4 成交的供应方的投标保证金,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退还,具体退还方式按遵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规定。
2.谈判时除考虑报价服务的技术、报价、信誉、业绩、还将考虑以下因素:
2.1 供应商的资信情况;
2.2 交货期、付款条件等;
2.3 财务状况;
2.4 适用性;
2.5 采购要求其他因素。
3.报价时供应商须提供以下资料
3.1 采购文件中规定的资料,包括报价一览表、详细技术资料等。
3.2 资质要求中的文件
4.供应商应当按照谈判文件的要求编制响应文件,并对其提交的响应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承担法律责任。
5.供应商应当在谈判文件要求的截止时间前,将响应文件密封送达指定地点。在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为无效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谈判小组将拒收。
6.谈判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7.招标机构及采购单位根据谈判情况,综合以上因素确定最终服务商。
8.投标文件要求提供正本一份,副本两份,电子文档一份。
9.确定服务商后,招标机构将以书面形式向服务商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通知书》一经发出即发生法律效力。
10.《成交通知书》将作为签订合同的依据。
11.重要条款:
★本项目成交服务费参照发改委【2011】534 号文规定收取,成交供应商须按照固定金额
12000 元人民币收取向贵州睿易达国际商务信息咨询服务有限公司缴纳成交服务费。成交服务费交纳银行信息
开户名称:贵州睿易达国际商务信息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开户银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阳分行营业部
帐 号:851900654410102
报价方的报价采取密封报价,各报价方应报出最有竞争力的价格参加竞争。
第十部分 政府采购合同
1.合同:系指买卖双方签署的、合同格式中载明的买卖双方所达成的协议,包括所有的附件、附录和构成合同的其它文件。
2.合同价:系指根据合同规定,在卖方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后,买方应付给卖方的款项。
3.产品:系指卖方根据合同规定须向买方提供的一切工程、材料、设备、机械、仪表、备件、工具、手册和其它技术资料及其它材料。
4.服务:系指根据合同规定卖方承担与供货有关的服务,如运输、保险、安装、调试、性能考核、提供操作,维修及其他技术指导、培训等和合同中规定的卖方应承担的其他义务。
5.买方:系指购买产品和服务的法人。
6.卖方:系指投标文件被买方接受,而且根据合同规定向买方提供产品和服务的具有法人资格的公司或其他实体。
7.交货方式及交货日期:现场交货指卖方负责办理运输和保险,将产品运抵现场并承担一切费。合同项下的全部产品运抵现场的日期为交货日期。“现场”系指合同项下的产品将要进行安装和使用的地点,其地名在采购文件的“投标资料表”中的合同条款资料中指明。工厂交货指由卖方负责办理运输和保险事宜,运输费和保险费由买方承担。运输部门出具最后一批货物运单的日期为交货日期。买方自行提货指由买方在合同规定地点自行办理提货。提单日期为交货日期。
8.验收:系指合同双方依据事先规定的程序和条件,确认合同项下的产品符合技术规范要求并被买方接受的手续。若采购文件技术规范中无相应验收规范的说明,则以国家有关部门最新颁布的相应标准及规范为准。
9.技术规格:卖方提供产品的技术规格应与采购文件规定的技术规格和技术规格附件(如果有的话)、投标文件的技术规格偏差表(如果被买方接受的话)、投标文件的“供货范围和技术说明”相一致。
10.标准
10.1 本合同下交付的产品应符合技术规格所述的标准。如果没有提及适用标准,则应符合中国国家标准,这些标准必须是最新版本的标准。
10.2 除技术规范中另有规定外,计量单位均使用国家法定的计量单位。
11.使用合同文件和资料:
11.1 没有买方事先书面同意,卖方不得将由买方或代表买方提供的有关合同或任何合同条文、规格、计划、图纸、模型、样品或资料提供给与履行本合同无关的任何其他人。即使向与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人员提供,也应注意保密并限于履行合同必须的范围。
11.2 除了合同本身外,11.1 条款所列举的任何文件是买方的财产。如果买方有要求,卖方应在完成合同后将这些文件及全部复制件归还给买方。
12.专利权:卖方应保护买方在使用该产品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的指控。如果任何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卖方须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和费用。
13.包装要求:除非合同另有规定,卖方提供的全部产品,均应采用国家或行业标准进行包装,使包装适宜于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装卸时受损,确保产品安全无损运抵现场。由于包装不善所引起的产品锈蚀、损坏和损失均由卖方承担赔偿责任。每件包装箱内应附一份详细装箱单和质量合格证。
14.保险:如果产品是按照现场交货方式报价的,由卖方以发票金额的 110%办理产品运抵现场的 “一切险”,保险范围覆盖卖方承诺装运的产品。如果产品是按工厂交货、或买方自行提货方式报价的,其运输保险可由卖方办理,运保费由买方负责。
15.技术资料:合同项下的产品技术资料(除合同文件有专门规定外)将以下列方式交付:合同生效后 60 天之内,卖方应将合同规定的中文技术资料,如目录索引、图纸、技术说明书、操作手册、使用指南、维修指南和/或服务手册和示意图寄给买方。另外一套完整的上述资料应包装好,随同每批产品一起发运。如果买方确认卖方提供的技术资料不完整或在运输过程中丢失,卖方在收到买方通知后 3 天内将这些资料免费寄给买方。
16.质量保证
16.1 卖方应保证产品是新近出产的、全新的、未使用过的,除非合同另有规定,产品应含有设计上和材料的全部最新而成熟的改进,并符合最新版本的国家或行业的标准,完全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的要求。卖方应保证所提供的产品在正确安装、正常运转和保养条件下,可满足买方使用需求并在其使用寿命期内应具有满意的性能。在产品质量保证期之内,卖方应对由于设计、工艺或材料的缺陷而发生的任何不足或故障负责。
16.2 根据买方按检验标准自行检验结果或/和当地质检部门检验结果,在质量保证期内,如果发现产品的数量、质量或规格与合同不符,或证实产品是有缺陷的,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零部件和材料等,买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通知卖方。
16.3 在合同产品的质量保证期内,卖方应在合同文件中规定的收到通知后应做出响应的期限内,免费维修或更换有缺陷的产品或部件。
如果卖方在上述规定的收到通知后应做出响应的期限内没有弥补缺陷,买方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风险和费用将由卖方承担。
17.检验和考核验收
17.1 在交货前,制造商应对产品的质量、规格、性能、数量和重量等进行详细而全面的检验,并出具一份证明产品符合合同规定的证书。该证书将作为申请付款单据的一部分,但有关质量、规格、性能、数量或重量的检验不应视为最终检验。制造商检验的结果和细节应在证书中加以说明。
17.2 产品运抵现场后,买方有权对产品的质量、规格、数量和重量进行检验,并出具检验证书。如发现产品的规格或数量或两者都与合同不符,买方有权在产品运抵现场后 90 天内,根据按检
验标准自行检验结果和当地质检部门出具的检验证书向卖方提出索赔。责任由保险公司或运输部门承担的,由投保/托运方负责交涉索赔事宜;或
产品运抵现场后,由卖方的代表进行检查,买方有权监督卖方代表的检查,所有产品的质量、规格、数量与合同的不符,包括运输中的损坏、丢失均由卖方负责。
17.3 如果产品的质量和规格与合同不符,或在合同规定的质量保证期内证实产品是有缺陷的,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买方有权向卖方提出索赔。
17.4 买方有权提出在产品制造过程中派人到制造厂进行监造,卖方有义务为买方监造人员提供方便,当买方需要对产品出厂前的试验进行监察时,制造厂应该事先作出安排。
17.5 合同产品的安装工作在按照技术资料的规定完成后,双方应按照合同规定对合同产品进行性能考核(即终交验收考核)。如果合同附件规定的所有保证指标在性能考核中都已达到,双方的被授权代表应在性能考核后 5 日内签署合同产品的验收证书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证书签署日应视为安装完成日亦即完成终交验收。
17.6 如果在合同文件规定允许的最后一次性能考核中仍有指标没有达到合同附件的要求,买方有权按第 17 条的规定向卖方提出索赔。
18.伴随服务
18.1 卖方可能被要求提供下列服务中的任一或所有服务,包括合同规定的附加服务(如果有的话):
实施或监督所供产品的现场组装和/或试运行提供产品组装和/或维修所需的工具。
为所供的每一适当的单台设备提供详细的操作和维护手册。
在双方商定的一定期限内对所提供产品实施运行或监督或维护或修理,但前提条件是该服务并不能免除卖方在合同保证期内所承担的义务。
在卖方厂家和/或在项目现场就所供产品的组装、试运行、运行、维护和/或修理对买方人员进行培训。
18.2 卖方应提供合同文件规定的所有服务。为履行要求的伴随服务的报价或商定的费用应包括在合同总价中。
19.备件
19.1 卖方应承担下列与提供备件有关的责任:
买方从卖方选购备件,但前提条件是该选择并不能免除卖方在合同保证期内所承担的质量责任和服务义务。
在备件停止生产的情况下,卖方应事先将要停止生产的计划通知买方。使买方有足够的时间采购所需的备件。
在备件停止生产后,如果买方要求,卖方应免费向买方提供备件的蓝图,图纸和规格。
20.索赔
20.1 除了责任应由保险公司或运输部门承担的之外,买方有权根据按检验标准自行检验的结果和当地质检部门出具的质检证书向卖方提出索赔。
20.2 若卖方未按本合同条款第 13 条和第 14 条规定承担在产品检验或性能考核中和质量保证期内的义务和责任,买方有权向卖方提出索赔。在此情况下双方可通过协商,按照下列的一种或多种方式解决索赔事宜。
(1)卖方同意退货,并按合同规定的同种货币将货款退还给买方,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包括利息、银行手续费、运费、保险费、检验费、仓储费、装卸费以及为保护退回产品所需的其它必要费用。
(2)根据产品低劣程度、损坏程度以及买方所遭受损失的数额,经买卖双方商定降低产品的价格。
(3)用符合规格、质量和性能要求的新零件、部件或产品来更换有缺陷的部分或/和修补缺陷部分,卖方应承担一切费用和风险,并负担买方所发生的一切直接费用。同时,卖方应相应延长修补或更换件的质量保证期。
(4)属于卖方责任应免费修理合同产品缺陷或消除不符合合同之处的情况,如果卖方不能派遣人员到现场,买方有权自行消除缺陷或不符合合同之处,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卖方负担。
(5)赔偿由卖方违约引起的其他损失。
20.3 如果在买方发出索赔通知后 30 天内,卖方未作答复,上述索赔应视为已被卖方接受。如卖方未能在买方提出索赔通知后 30 天内或买方同意的更长时间内,按照第 17.2 条款规定的任何一种方法解决索赔事宜,买方将从议付货款中扣回索赔金额。如果这些金额不足以满足索赔金额,买方有权向卖方提出不足部分的赔偿要求。
20.4 当属于 17.2 条情况的索赔发生时,如果索赔通知是在保证期满后 30 日内提出的,应被认为是有效的。
21.延期交货
21.1 卖方应按照“招标产品清单”中买方规定的时间表交货和提供服务。
21.2 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卖方遇到不能按时交货和提供服务的情况,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不能按时交货的理由、延误时间通知买方。买方收到卖方的通知后,应进行分析,如果同意,可通过修改合同,酌情延长交货时间。
21.3 如果卖方无正当理由地拖延交货,将加以违约损失索赔和/或终止合同。
22.误期赔偿
22.1 除了合同的专门约定外, 如果卖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交货和提供服务,买方可从货款中扣除误期赔偿费,赔偿费应按每迟交一周,按迟交产品或未提供服务交货价的 0.5%计收(一周按 7 天计算,不足 7 天按一周计算)。但违约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为迟交产品或没有提供服务的合同价的 5%。如果卖方在达到最高误期赔偿限额后仍不能交货,买方可考虑终止合同。
23.不可抗力
23.1 如果双方中任何一方由于战争、严重火灾、水灾、台风和地震以及其它经双方同意属于不可抗力的事故,致使合同履行受阻时,受不可抗力影响导致合同义务延迟或不能履行的一方不承担责任,但应尽快以传真方式将不可抗力事件结束或消除的情况通知另一方,并立即继续履行合同义务,合同的期限也应予相应延长。
23.2 受事故影响的一方应在不可抗力的事故发生后尽快以传真通知另一方,并在事故发生后 14天内,将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用挂号信邮寄或派人送达另一方。如果不可抗力影响时间超过合同规定的期限的,合同任何一方均有权以书面通知终止合同。
24.税费
24.1 根据国家现行税法对买方征收的与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买方负担。
24.2 根据国家现行税法对卖方征收的与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卖方负担。
24.3 在中国境外发生的与合同执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卖方负担。
24.4 在中国境外生产的产品的进口关税均由卖方负责。
25.履约保证金:无
26.违约终止合同
26.1 如果卖方有下述违约行为或采购文件中规定的其它违约行为的情况,买方可以向卖方发出书面违约通知,全部或部分地终止合同,在这些情况下,并不影响买方向卖方提出的索赔:卖方未能在合同规定的限期或买方同意延长的最终限期内提供全部或部分产品、技术文件;或卖方未能使合同产品达到合同附件规定的最低技术性能和保证指标;或卖方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其它义务(细微义务除外),且卖方在收到买方发出的违约通知后 30 天内或经买方书面认可延长的时间内未能纠正其违约行为。
26.2 在买方根据第 23.1 条款规定,终止了全部或部分合同,买方可以依其认为适当的条件和方法向卖方或其他供货人购买与合同被终止部分同种的产品,卖方应对买方购买同种产品所超出的费用负责。而且卖方还应继续执行合同中未终止的部分。
27.其他情况终止合同
27.1 如果卖方破产或发生资不抵债的情况,买方可在任何时候以书面通知终止合同,而不给对方补偿。该终止合同将不损害或影响买方已经采取或将要采取的补救措施的权利。
27.2 如果买方认定卖方在竞标、采购和合同执行等过程中有腐败或欺诈行为,买方有权在任何时候发出书面通知终止合同。
28.转让和分包
28.1 未经买方事先书面同意, 卖方不得部分转让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
28.2 对投标中明确分包的合同,卖方应将合同的全部分包合同书面通知买方,但此分包通知书不能解除卖方履行合同的责任和义务。
28.3 分包必须符合合同条款第 11 条的规定。
29.合同的协商变更与修改
29.1 买方可以以书面方式向卖方发出变更要求,协商在本合同的一般范围内变更下述一项或几项:
(1)当本合同项下提供的产品是专为买方制造时,在相关部分尚未投入生产前变更图纸、设计或规格;
(2)在合同项下的产品托运之前,变更运输、包装的方法、交货地点; (3)卖方提供的服务。
29.2 除了上述的情况外,不应对合同进行任何变更或修改,除非双方同意并签订书面的合同修改书。
合同修改书应由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具有合同的法律效力。
30.争端的解决
30.1 合同实施或与合同有关的一切争端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并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如果协商开始后六十天还不能解决,争端应提交仲裁或诉讼,仲裁和诉讼应在买方所在地进行。
30.2 仲裁或诉讼裁决应为最终裁决,对双方均有约束力。除另有裁决外,仲裁或诉讼费均应由败诉方负担。
30.3 在仲裁或诉讼期间,除正在进行仲裁或诉讼的部分外,合同其他部分应继续执行。
31.通知
31.1 本合同任何一方给另一方的通知,都应以书面或传真的形式发送,而另一方应以书面或传真形式确认,回复对方。
31.2 通知以送到日期或通知书的生效日起为生效日期,两者中以较晚的一个日期为准。
政府采购
合 同 书
(货物类)
采购编号:
项目名称:
甲方:(采购人全称)乙方:(供应商全称)
甲、乙双方根据 (项目名称) (交易编号: )的 竞争性谈判 结果,甲方接受乙方为本项目的供应商。甲乙双方根据本项目采购文件、投标文件及招投标过程中确定的有关内容,签署本合同。
一、合同金额
合同金额为(大写): 元(¥ 元)人民币。二、交货范围
甲方聘请乙方提供以下货物:
1.本合同项下的货物指。
2.......
3. ......
三、货物质量要求
四、甲方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二)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五、交货期间(项目完成期限)
委托交货期间自 年 月至 年 月止。六、验收及评价考核
七、 付款方式
由甲方按下列程序在内付款。
1)在合同实施及服务人员到达服务地后 天内,甲方应将第一次付 款总服务费的 (-%)付给乙方。
2)第二次付款额应为总服务费的 (-%),甲方应在乙方已经准备好,并递交了服务报告及其它相关文件,而这些报告和文件符合合同附件上的要求并被甲方验收后付给乙方。
3)最后一次付款额应为总服务费的 (-%),甲方应在乙方递交了服务总结报告和说明并完全履行合同完毕日内付给乙方。
八、知识产权产权归属九、保密
十、违约责任与赔偿损失
1) 乙方提供的服务不符合采购文件、报价文件或本合同规定的,甲方有权拒收,并且乙方须向甲xx支付本合同总价 5%的违约金。
2) 乙方未能按本合同规定的交货时间提供服务,从逾期之日起每日按本合同总价 3‰的数额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半个月以上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由此造成的甲方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3) 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接受服务,到期拒付服务款项的,甲方向乙方偿付本合同总的 5%的违约金。甲方人逾期付款,则每日按本合同总价的 3‰向乙方偿付违约金。
4) 其它违约责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处理。十一、争端的解决
1)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生的任何争议,如双方不能通过友好协商解决,按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2)……
十二、不可抗力: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在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 1日内向对方通报,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在取得有关机构的不可抗力证明或双方谅解确认后,允许延期履行或修订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十三、税费:在中国境内、外发生的与本合同执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负担。十四、其它
1) 本合同所有附件、采购文件、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通知书均为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 在执行本合同的过程中,所有经双方签署确认的文件(包括会议纪要、补充协议、往来信函)即成为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
3) 如一方地址、电话、传真号码有变更,应在变更当日内书面通知对方,否则,应承担相应责任。
4) 除甲方事先书面同意外,乙方不得部分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项下的义务。十五、合同生效:
1)本合同在甲乙双方法人代表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
2)合同一式 份。
3)同执行中涉及招标资金和招标内容修改或补充的,须经当地财政部门审批,并签订书面补充协议报监督管理部门备案,方可作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甲方: 乙方:
地址: 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授权委托代理人: 授权委托代理人: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开户银行:账号:
签订地点: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注意事项:本合同条款仅供参考,其他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共同合同约定,合同内容原则上不能超越和违背招标及补充文件、投标文件及投标有关承诺的范围及内容。
第十一部分 附件(响应文件参考格式)
附件一
投 标 书
致:贵州睿易达国际商务信息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根据贵方为 项目招标采购服务的投标邀请(采购编号),签字代表 (全名、职务)经正式授权并代表供应商 (供应商名称、地址)提交下述文件正本一份和副本一式二份、电子文档一份:
(1)报价一览表
(2)投标服务相关的技术、商务说明资料
(3)资格证明文件及资料
(4)按供应商须知要求提供的全部文件
(5)由 出具的投标保证金,金额为 。
1、据此函,签字代表宣布同意如下:愿按照采购文件要求提供投标文件。
2、如果我方成交,我方将按采购文件的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
3、供应商已详细审查全部采购文件,包括修改文件(如有的话)以及全部参考资料和有关附件。我们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及误解的权利。
4、我方投标自开标日起有效期为 90 个日历日。
5、如果在规定的开标时间后,供应商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供应商投标保证金将被贵方没收。
6、我方同意提供按照贵方可能要求的与其投标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要接受最低价的投标或收到的任何投标。
7、与本次投标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通讯请寄:
地址: 邮编: 电话: 传真:
供应商代表姓名、职务(印刷体):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
日 期: 年 月 日
附件二
法 人 授 权 书
致:贵州睿易达国际商务信息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兹委派我单位 (全权代表姓名)参加贵方组织的 项目采购(采购编号: )活动,全权代表我单位处理本次投标中的有关事务。本授权书于
签字盖章后生效,特此声明。附全权代表情况:
姓 名: 性 别: 身份证号码:
部 门: 职 务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电 话: 传 真: 其他联系方式:
附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投标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注:请另外单独封装一份,作为开标时验证投标授权代表身份)
附件三
序 号 | 项目名称 | 品牌、型号 | 投标单价 | 数量 | 总价 | 交货时间 | 交货 地点 |
本项目投标总价合计:人民币大写 ;小写 。 |
投标人名称:采购编号:
报价一览表(格式)
投标方代表签字:
职务: 日期:
注:1、此表单独用一信封密封,并注明“报价一览表”字样;
2、此表可自行扩展。
附件四
成交服务费承诺书(格式)
日 期:
致:贵州睿易达国际商务信息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我们在贵部门组织的 项目招标中,
(货物名称)获成交(采购编号: ),成交金额为: (金额及币种)。我们保证按采购文件的规定在合同生效或收到合同定金后 30 天内,以支票、
汇票、电汇、现金或经贵方认可的信用证中之一种,向贵方交纳成交服务费 (金额及币种)。
我方如违约,愿凭贵方开出的违约通知,按上述承诺金额的 200%在投标保证金和在物品买方付给卖方的成交物品货款中扣缴。
特此承诺!
承诺方法定名称和地址、邮编:
电话: 传真:
承诺方授权代表签字:
承诺方授权代表签字(印刷体): 承诺日期:
承诺方盖章:
…………………………………………………………………………………………成交服务费接受方:贵州睿易达国际商务信息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银行信息:
开户名称:贵州睿易达国际商务信息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开 户 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阳分行营业部
账 号:851900654410102
接受代表签字:
注:1、此表投标方先盖章,成交后填写生效;
2、此表单独用一信封密封,并注明“成交服务费承诺书”字样;
附件五
供应商名称:
技术参数偏离表
序号 | 项目名称 | 采购文件条目号 | 招标规格 | 投标规格 | 偏离情况 | 说明 |
供应商全权代表签字:
附件六
商务条款响应/偏离表
供应商名称: 采购编号:
序号 | 采购文件条目号 | 采购文件商务条款 | 投标文件商务条款 | 偏离情况 | 说明 |
1 | |||||
2 | |||||
3 | |||||
4 | |||||
…… | …… | ||||
供应商代表签字:
附件七
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
本公司(联合体)xxxx,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 46 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 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2. 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x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 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xx):
日期:
注:供应商非中小企业则不提供。
附件八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x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 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 单位的 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 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单位名称(xx):日 期:
注:供应商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可不提供。
附件九
监狱性单位声明函
x单位xxxx,根据《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监狱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 单位的 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单位名称(xx):日 期:
注:如不为监狱性企业,本附件可不提供。
附件十
采购项目供应商满意度问卷
采购项目供应商满意度问卷 | ||||||||
项目名称 | ||||||||
项目编号 | ||||||||
代理机构 | 贵州睿易达国际商务信息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 |||||||
开标时间 | 年 月 日 | |||||||
您对招标代理机构本次项目中工作人员服务态度和质量是否满意? | ||||||||
满意 | 基本满意 | 不满意 | ||||||
请为招标代理机构本次项目代理的服务态度和质量评分(理由选择“一般”及“差”时须 填写相关意见以方便改进) | ||||||||
优 | 良 | 一般 | 差 | |||||
其他意见: | 单位签章: | |||||||
填表日期: | 年 | 月 | 日 |
说明:请供应商按所参与的项目如实填写,在选项下打“√”,对我公司的意见建议请填写在“其他意见”部分,感谢所有供应商对我公司招标采购代理的支持和理解。
★此表打印出来填写盖章,单独密封,于谈判时和投标文件一同递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