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NMB1C3633X20231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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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吕梁经济技术开发区(东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项目
委托方(甲方) : 吕梁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受托方(乙方) :中国城市发展规划设计咨询有限公司
签 订 日 期: 2023 年 7 月 7 日
填写说明
一、“合同登记编号”由技术合同登记部门填写。
二、技术咨询合同是指当事人一方为另一方就特定技术 项目提供可行性论证、技术预测、专题技术调查、分析评价报告等所订立的合同。
三、技术情报和资料的保密包括当事人各方情报和资料保密义务的内容、期限和泄漏技术秘密应承担的责任。
四、本合同的履行方式
需要提交项目成果的, 应当明确提交项目成果的形式和数量等。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 合同双方就吕梁经济技术
开发区(东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项目的技术咨询工作,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1.1项目名称:吕梁经济技术开发区(东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项目
1.2项目地点: 吕梁市
1.3项目规模: 21.39平方公里
(1)研判未来发展形势,通过统一控规底图基数、现状图斑比对等工作,梳理规划目标及现状问题,并与国土空间总体规划进行比对,提出控规优化调整需要重点落实的内容建议与优化方向,明确控规需要修改或调整内容。
(2)以吕梁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为基础,在规划范围内统筹土地储备、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土地征收成片开发等工作,以宗地为单位,评估开发潜力现状,合理确定保留用地、更新用地、开发用地,统筹利用边角地、插花地、夹心地等畸零宗地,为其他工作内容提供基础支撑。
(3)优化吕梁经济开发区控规编制单元与街区范围划定,分层明确单元与街区进行控规调整和修编的工作重点。
(4)针对具体的调整和修编范围,统筹落实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强制性内容,衔接落实专项规划设施控制要求,细化城市控制线范围。
(5)强化用地策划,深入研究土地利用方式和开发策略,科学确定各项控制要素。
(6)科学确定调整和修编地块的土地使用性质、用地兼容性、容积率、绿地率、建筑高度、建筑密度、建筑覆盖率、人口规模、配
套设施和工程管线布局、配建车位等控制要点。
(7)按照山西省和吕梁市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系统相关要求,配合完成吕梁经济开发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一张图建设和入库工作。
(1)法定文件(文本、图则)
《吕梁经济技术开发区(东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文本》
《吕梁经济技术开发区(东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图则》
(2)技术文件(包括图件、附件)
《吕梁经济技术开发区(东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图集》
《吕梁经济技术开发区(东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说明》
(3)按照一张图建设要求完成一套数据库成果
3.2 进度安排
工作阶段 | 项目编制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
第一阶段 现场调研及基础工作阶段 | 合同签订 |
现场踏勘, 听取政府和各部门的意见, 进行公众意 见征集,收集整理基础资料 |
开展现状资源和相关规划、原控规实施情况等分 析,编制基础资料汇编,绘制现状图纸 | |
第二阶段 控规方案编制阶段 | 研究经开区控规整合比选方案 |
控规整合比选方案征求政府及各部门意见 | |
单元指引征求各街道意见 | |
第三阶段 控规中期成果及编制阶段 | 控规方案根据意见修改完善 |
编制说明书和各单元文本、图则,形成中期成果 | |
中期成果征求政府及各部门、专家、公众意见 | |
第四阶段 控规成果编制报批阶段 | 根据政府及各部门、专家、公众意见修改完善 |
编制除数据库外的全部法定、技术成果 | |
控规成果报规委会审议,按法定程序报批 | |
第五阶段 数据库制作及数据汇交阶段 | 根据批后成果制作数据库 |
数据库质检,按要求进行数据汇交 |
3.3 阶段成果确认
甲方应在乙方完成优化后的阶段成果并提出汇报要求后 5 天内
安排阶段成果评审会。各阶段成果评审会后5 天内出具书面的阶段工作确认函。如甲方原因造成汇报会拖延或没有及时反馈修改意见,则项目工作时间顺延。
4.1 本合同咨询费为人民币 4,250,000.00 元(大写:人民币肆佰贰 拾xxx整)。
4.1.1 其中不含税金额为人民币4,009,433.96 元(大写: 人民币肆佰
万玖仟肆佰叁拾叁元玖角陆分)。
4.1.2 中国城市发展规划设计咨询有限公司开具发票的税率为 6%,税额为人民币 240,566.04元(大写: 人民币贰拾肆万零xx陆拾xx 零肆分)。
4.2 咨询费支付进度如下表:
第一次付费 | 30% | 127.50 | 签订合同后一周内支付 |
第二次付费 | 40% | 170.00 | 提交规划初稿,向甲方正式汇 报后一周内支付 |
第三次付费 | 30% | 127.50 | 提交最终成果,完成审批上报 程序后一周内支付 |
4.3 本合同咨询费包括:
项目编制费用、文本制作费用、乙方应交纳的一切税款。其中包括评审费用、项目组成员考察调研各阶段成果汇报的往返交通费用、食宿费用。
4.4 本合同费用外可能涉及的额外支付:
如超出合同约定的研究范围,双方采取合同动议方式对本合同进行修订,双方另签订补充协议。
4.5 成果验收
乙方按合同完成的阶段及最终成果,经甲方评审通过后,甲方签署阶段成果确认函予以确认,并支付相关阶段的咨询费用。
4.6 咨询费支付方式:
满足以下条件后,甲方按进度向乙方支付咨询费。
4.6.1 符合各阶段付费节点的相关要求;
4.6.2 乙方需开具相应的增值税普通发票。
5.1.1 甲方指派一名具体工作人员负责本项目的沟通与协调;
5.1.2 甲方负责项目的有关外部关系的协调;
5.1.3 为踏勘现成提供方便条件;
5.2 甲方提供的技术材料
甲方需提供工作推进所需要的基础资料(含电子文件)。
6.1.1 甲方需按照合同第三条第三款规定在各阶段成果评审会后 5 天内出具书面的阶段成果确认函并加盖单位公章。
6.1.2 甲方需授权委派作为本合同项目甲方的对接负责人,代表甲方负责与乙方相关负责人进行合同项下相关工作内容的对接,包括但不限于负责送达双方往来函件及向甲方负责项目的相关领导报批合同、补充协议及发票等相关信息,及时、准确、完整地向乙方传达甲方关于本合同项目的意思表示。如甲方需要更换该项目对接负责人,
必须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6.1.3 甲方应当给乙方提供安全的工作和考察环境,若工作或考察处于高危风险环境时,甲方有义务事先告知乙方并向乙方提供相应安全措施和安全防护装备, 高危风险环境包括高原、高温、高山、湖泊、海洋等。
6.2.2 乙方授权xxx为乙方项目联系人, 代表乙方与甲方进行有关文件协议的起草、技术资料的交流与管理及与本项目有关事宜的联系与协调。
6.2.3 乙方对提交成果的科学性、规范性、有效性负责。
6.2.4 乙方在项目编制过程中进行头脑风暴会、专家顾问会、内部论证会等工作程序,征求各方面专家意见建议提升成果质量, 专家
费用及相应其他责任由乙方承担。
6.2.5 乙方按照合同规定的内容和时间开展咨询工作, 按期提交咨询成果。由于乙方自身原因延误咨询成果提交时间,逾期提交在 30天内的不计; 逾期提交超过30 天以上的,甲方有权停止支付后期 咨询费用并书面通知乙方。
6.2.6 乙方提交的工作成果未达到合同规定的工作内容要求, 没有通过甲方组织的汇报会的,乙方须在 30 天内重新修改工作成果并向甲方汇报,由此产生的返工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6.2.7 若因乙方技术方案造成对任何第三方的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或其他受法律保护权利的侵犯,所引起的相关索赔和诉讼由乙方承担, 并负责支付相关损害赔偿费、诉讼费等不超过全部合同额的费用。
7.1 合同执行中产生的中间及最终成果的知识产权归乙方所有,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进行复制、散发、传播等侵权行为。
7.2 甲方完全支付了本合同及本合同补充协议约定的全部价款后, 本成果的所有权归甲方所有。
8.2 保密责任具有独立性,不受本合同终止或解除的影响。
双方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则任何一方可向xxxx委员会申请仲裁解决。
11.1 本合同的期满或终止均不应损害或影响合同中任何一方应有的权利和义务。
11.2 双方对本合同的任何全部或部分修改、更正或放弃, 都必须书面进行, 且经合同双方签字盖章认可。
11.3 本合同除根据合同约定提前终止外,其有效期应持续至双方的合同权利和义务履行完毕时为止。项目非因乙方原因终止或暂停超过六个月, 乙方产生的额外服务费用, 由双方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约定。
11.4 本合同一方提前终止、解除本合同的,因终止、解除本合同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除不可归责于自己的事由外,解除方应当赔偿对方的直接损失和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全部利益。
12.1 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承担违约金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12.2 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在履行义务或者采取补救措施后, 仍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 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 但不得超过本合同总额。
13.1 本合同一式 8 份,甲方执 4 份, 乙方执 4 份,具有同等法律 效力。
13.2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不一致处以补充协议为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中国城市发展规划设计咨询有限公司
(xx) (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授权代表人: 或授权代表人:
(需提供授权委托书) (需提供授权委托书)
经办人: 经办人:
住 所: 住 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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