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101620428G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中国水务投资有限公司
2023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
之
主承销商核查意见
主承销商
2023 年 6 月
主承销商声明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受中国水务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公司”)聘请,担任其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次债券”)发行工作的主承销商。
中信证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2019 年修订)(以下简称“《证券法》”)、《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2021 年修订)(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业协会的有关规定,诚实守信,勤勉尽责,严格按照依法制订的业务规则、行业执业规范和道德准则出具本核查意见,并保证本核查意见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第二节 本次债券主要发行条款 103
第三节 本次债券发行条件的核查意见 109
第四节 重大资产重组事项核查 111
第五节 一般事项核查 112
第六节 本次债券发行项目聘请第三方行为的专项核查 145
第七节 主承销商关于本次债券的内核情况 146
第八节 主承销商关于本次债券的承诺 171
第九节 核查结论 172
释义
除非特别提示,本主承销商核查意见的下列词语含义如下:
中国水务/发行人/本公司/公司 | 指 | 中国水务投资有限公司 |
本次债券 | 指 | 经发行人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三十四号)及 2022 年第三次股东会会议决议(第五号)审议 通过的发行规模不超过人民币 20 亿元(含人民币 20 亿元)的可续期公司债券 |
本次发行 | 指 | 本次债券的发行 |
募集说明书 | 指 | 发行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为发行本次债券而制作 的《中国水务投资有限公司 2023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
募集说明书摘要 | 指 | 发行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为发行本次债券而制作的《中国水务投资有限公司 2023 年面向专业投资 者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摘要》 |
中国证监会 | 指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国务院国资委 | 指 |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
中信证券/主承销商/债券受托管 理人/簿记管理人 | 指 |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立信 | 指 |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中审华 | 指 | 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律师 | 指 |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 |
资信评级机构、评级机构、中诚 信 | 指 | 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 |
簿记建档 | 指 | 由簿记管理人记录投资者认购数量和债券定价水 平的意愿的程序 |
公司章程 | 指 | 《中国水务投资有限公司章程》 |
《债券受托管理协议》 | 指 | 《中国水务投资有限公司 2023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 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受托管理协议》 |
《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 指 | 《中国水务投资有限公司 2023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 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
报告期/最近三年及一期 | 指 | 2020 年度、2021 年度、2022 年度及 2023 年 1-3 月 |
最近三年及一期末 | 指 | 2020 年末、2021 年末、2022 年末及 2023 年 3 月末 |
中国企业会计准则 | 指 | 财政部于 2006 年 2 月 15 日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 ——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准则,其后颁布及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其 他相关规定 |
工作日 | 指 | 北京市商业银行的对公营业日 |
交易日 | 指 | 上海证券交易场所交易日 |
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定及政府指定节假日或休息日(不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 湾省的法定节假日和/或休息日) |
元/万元/亿元 | 指 | 如无特别说明,为人民币元/万元/亿元 |
本主承销商核查意见中部分合计数与各加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的差异是由四舍五入造成的。
第一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概况
注册名称:中国水务投资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xxx
设立日期:1985 年 11 月 26 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101620428G
注册地址:xxxxxxxxxxx 00 x 701、702
注册资本:人民币 120,000 万元
实缴资本:人民币 120,000 万元经济性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联系人:xx
信息披露负责人:xxx电话:000-00000000
传真:010-63203509
邮政编码:100053
发行人经营范围:水源及引水工程、城市及工业供排水、污水处理、污泥处理、固废处理、非常规水源及水电等项目的投资、设计、建设、咨询、服务、技术开发;节水技术、水务、环保设备及物资的开发、生产、销售和维修;设备租赁;进出口业务。(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展开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二、发行人的历史沿革及股本变动情况
中国水务投资有限公司的前身是中国喷灌技术开发公司,由水利电力部于 1985 年 11 月 26 日出资设立,注册资金为 240 万元,经济性质为全民所有制。中国喷灌技术开发公司后更名为“中国灌排技术开发公司”。
1991 年至 1993 年期间,中国灌排技术开发公司的注册资金由 240 万增加至
1,000 万元。
2001 年,根据水利部《关于请支持办理中国灌排技术开发公司工商变更登记和年检的函》(水函[2001]31 号)和《关于中国灌排技术开发公司与我部脱钩有关情况说明的函》(办函[2001]171 号),中国灌排技术开发公司与水利部已经脱离行政隶属关系,成为中国灌溉排水发展中心所属企业。另外,经财政部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审定中国灌排技术开发公司实际接受国有法人资本为 2,037 万
元。2001 年 8 月 16 日,中国灌排技术开发公司就上述出资人、注册资金变更事项办理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2004 年,根据水利部《关于划转中国灌排技术开发公司隶属关系的通知》
(水人教[2004]50 号),中国灌排技术开发公司划转至水利部综合事业局。同年,中国灌排技术开发公司名称变更为“中国水务投资公司”,注册资金变更为 2,036.8万元。
2005 年 5 月 19 日,水利部综合事业局出具《关于同意中国水务投资公司改制的批复》(综财[2005]288 号),同意中国水务投资公司改制为规范的有限责任公司,改制后公司名称变更为“中国水务投资有限公司”。2006 年 2 月 13 日,中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验资报告》(中审会验字[2006]5001 号),经其审验,截至 2006 年 2 月 6 日止,中国水务已收到全体股东缴纳的注册资本合
计 8 亿元。
2006 年 2 月 27 日,中国水务就上述事项办理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其股权结构如下:
图表:2006 年工商变更完成后股权结构
序号 | 股东名称 | 出资金额(万元) | 持股比例 |
1 | 水利部综合事业局 | 29,500 | 36.875% |
2 | 中国水利水电建设集团公司 | 26,500 | 33.125% |
3 | 山西省万家寨引黄工程总公司 | 20,500 | 25.625% |
4 | 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2,000 | 2.5% |
5 | 浙江电联机电设备成套有限公司 | 500 | 0.625% |
6 | 中国水利水电科学研究院 | 500 | 0.625% |
7 | 北京恒德瑞科贸有限公司 | 500 | 0.625% |
合计 | 80,000 | 100% |
2008 年 6 月 28 日,中国水务召开临时股东会,决议同意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将所持有的中国水务 2.5%的股权转让给内蒙古能源发电投资有限公司;同意浙江电联机电设备成套有限公司将所持有的中国水务 0.625%的股权转让给浙江电联集团有限公司;同意北京恒德瑞科贸有限公司将所持有的中国水务 0.625%的股权转让给北京能达电力投资有限公司。
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中国水务的股权结构如下:
图表:2008 年股权变更完成后股权结构
序号 | 股东名称 | 出资金额(万元) | 持股比例 |
1 | 水利部综合事业局 | 29,500 | 36.875% |
2 | 中国水利水电建设集团公司 | 26,500 | 33.125% |
3 | 山西省万家寨引黄工程总公司 | 20,500 | 25.625% |
4 | 内蒙古能源发电投资有限公司 | 2,000 | 2.5% |
5 | 浙江电联集团有限公司 | 500 | 0.625% |
6 | 中国水利水电科学研究院 | 500 | 0.625% |
7 | 北京能达电力投资有限公司 | 500 | 0.625% |
合计 | 80,000 | 100% |
2009 年 2 月 4 日,中国水务召开临时股东会,决议同意山西省万家寨引黄工程总公司将所持中国水务 19.375%的股权转让给中国水务集团有限公司。2009年 4 月,根据《北京市商务委员会关于并购设立中国水务投资有限公司的批复》
(京商务资字[2009]15 号)并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登记,中国水务变更为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中国水务的股权结构如下:
图表:2009 年股权变更完成后股权结构
序号 | 股东名称 | 出资金额(万元) | 持股比例 |
1 | 水利部综合事业局 | 29,500 | 36.875% |
2 | 中国水利水电建设集团公司 | 26,500 | 33.125% |
3 | 中国水务集团有限公司 | 15,500 | 19.375% |
4 | 山西省万家寨引黄工程总公司 | 5,000 | 6.25% |
5 | 内蒙古能源发电投资有限公司 | 2,000 | 2.5% |
6 | 浙江电联集团有限公司 | 500 | 0.625% |
7 | 中国水利水电科学研究院 | 500 | 0.625% |
8 | 北京能达电力投资有限公司 | 500 | 0.625% |
合计 | 80,000 | 100% |
2009 年 11 月 25 日,中国水务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形成第一号
决议:鉴于水利部综合事业局持有中国水务 29,500 万股的实际出资人为新华水
利水电投资公司,同意水利部综合事业局将代持的中国水务 29,500 万股股东变更为新华水利水电投资公司;同意中国水务集团有限公司将所持有的中国水务 1,800 万股转让给水利部综合开发管理中心;同意中国水务集团有限公司将所持
有的中国水务 1,700 万股转让给中国水利水电建设集团公司。第二号决议:同意
新华水利水电投资公司认购中国水务增资扩股发行的股份 500 万股,中国水利水
电建设集团公司认购中国水务增资扩股发行的股份 1,800 万股,北京拓世诺金投
资有限公司认购中国水务增资扩股发行的股份 84,210,526 股。
2010 年 6 月 17 日,北京市商务委员会出具《北京市商务委员会关于中国水务投资有限公司股权变更等事项的批复》(京商务资字[2010]480 号)。2010 年 6 月 23 日,北京市人民政府核发《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港澳侨投资企业批准证书》
(商外资京字[2009]20139 号)。2010 年 7 月 20 日,中审国际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验资报告》(中审国际验字【2010】01010005),经其审验,中国水务已收到股东缴纳的新增注册资本合计 10,721.0526 万元,变更后的累计注册
资本为 90,721.0526 万元。
2010 年 9 月 30 日,中国水务就上述事项办理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本次股权转让及增资完成后,中国水务的股权结构如下:
图表:2010 年股权变更完成后股权结构
序号 | 股东名称 | 出资金额(万元) | 持股比例 |
1 | 新华水利水电投资公司 | 30,000 | 33.068% |
2 | 中国水利水电建设集团公司 | 30,000 | 33.068% |
3 | 中国水务集团有限公司 | 12,000 | 13.228% |
4 | 北京拓世诺金投资有限公司 | 8,421.0526 | 9.283% |
5 | 山西省万家寨引黄工程总公司 | 5,000 | 5.511% |
6 | 内蒙古国电能源投资有限公司 | 2,000 | 2.205% |
7 | 水利部综合开发管理中心 | 1,800 | 1.984% |
8 | 浙江电联集团有限公司 | 500 | 0.551% |
9 | 中国水利水电科学研究院 | 500 | 0.551% |
10 | 北京能达电力投资有限公司 | 500 | 0.551% |
合计 | 90,721.0526 | 100% |
2010 年 6 月 22 日,中国水务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同意中国水务集团有限公司将其持有的中国水务 13.228%股权转让给江阴市长江钢管有限公司,同意公司类型由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变更为内资有限责任公司。2010 年 9
月 1 日,中国水务召开 2010 年第一次股东会,决议同意上述股权转让事项。
2010 年 10 月 18 日,北京市商务委员会出具《北京市商务委员会关于中国水务投资有限公司变更为内资企业的批复》(京商务资字[2010]904 号),同意中国水务集团有限公司将其持有的中国水务股权全部转让给江阴市长江钢管有限公司。转让后,中国水务变更为内资企业。
2010 年 11 月 16 日,中国水务就上述股权转让等事宜办理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中国水务的股权结构如下:
图表:2010 年二次股权变更完成后股权结构
序号 | 股东名称 | 出资金额(万元) | 持股比例 |
1 | 新华水利水电投资公司 | 30,000 | 33.068% |
2 | 中国水利水电建设集团公司 | 30,000 | 33.068% |
3 | 江阴市长江钢管有限公司 | 12,000 | 13.228% |
4 | 北京拓世诺金投资有限公司 | 8,421.0526 | 9.283% |
5 | 山西省万家寨引黄工程总公司 | 5,000 | 5.511% |
6 | 内蒙古国电能源投资有限公司 | 2,000 | 2.205% |
7 | 水利部综合开发管理中心 | 1,800 | 1.984% |
8 | 浙江电联集团有限公司 | 500 | 0.551% |
9 | 中国水利水电科学研究院 | 500 | 0.551% |
10 | 北京能达电力投资有限公司 | 500 | 0.551% |
合计 | 90,721.0526 | 100% |
2010 年 9 月 7 日,中国水务召开 2010 年第二次股东会,决议同意北京拓世
诺金投资有限公司认购公司增资 3,578.9474 万元、山东华勤投资控股有限公司认
购公司增资 10,000 万元、浙江华联集团有限公司认购公司增资 8,000 万元、湖北
航天xx投资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认购公司增资 7,700 万元。
2010 年 10 月 28 日,中审国际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验资报告》(中
审国际验字【2010】01010006),经其审验,截至 2010 年 10 月 25 日止,中国
水务已收到股东缴纳的新增注册资本合计 29,278.9474 万元,变更后的累计注册
资本为 120,000 万元,实收资本为 120,000 万元。
2010 年 12 月 28 日,中国水务就上述增资事宜办理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本次增资完成后,中国水务的股权结构如下:
图表:2010 年三次股权变更完成后股权结构
序号 | 股东名称 | 出资金额(万元) | 持股比例 |
1 | 新华水利水电投资公司 | 30,000 | 25.000% |
2 | 中国水利水电建设集团公司 | 30,000 | 25.000% |
3 | 江阴市长江钢管有限公司 | 12,000 | 10.000% |
4 | 北京拓世诺金投资有限公司 | 12,000 | 10.000% |
5 | 山东华勤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 10,000 | 8.333% |
6 | 浙江华联集团有限公司 | 8,000 | 6.667% |
7 | 湖北航天xx投资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7,700 | 6.416% |
8 | 山西省万家寨引黄工程总公司 | 5,000 | 4.167% |
9 | 内蒙古国电能源投资有限公司 | 2,000 | 1.667% |
10 | 水利部综合开发管理中心 | 1,800 | 1.500% |
11 | 浙江电联集团有限公司 | 500 | 0.417% |
12 | 中国水利水电科学研究院 | 500 | 0.417% |
13 | 北京能达电力投资有限公司 | 500 | 0.417% |
合计 | 120,000 | 100% |
2011 年 8 月 25 日,中国水务召开 2011 年第一次股东会,决议同意山东华勤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所持有的中国水务全部股权变更为兖州华勤水务投资有限公司持有。
2011 年 10 月 14 日,中国水务就上述股权转让事项办理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本次股权转让后,中国水务的股权结构如下:
图表:2011 年股权变更完成后股权结构
序号 | 股东名称 | 出资金额(万元) | 持股比例 |
1 | 新华水利水电投资公司 | 30,000 | 25.000% |
2 | 中国水利水电建设集团公司 | 30,000 | 25.000% |
3 | 江阴市长江钢管有限公司 | 12,000 | 10.000% |
4 | 北京拓世诺金投资有限公司 | 12,000 | 10.000% |
5 | 兖州华勤水务投资有限公司 | 10,000 | 8.333% |
6 | 浙江华联集团有限公司 | 8,000 | 6.667% |
7 | 湖北航天xx投资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7,700 | 6.416% |
8 | 山西省万家寨引黄工程总公司 | 5,000 | 4.167% |
9 | 内蒙古国电能源投资有限公司 | 2,000 | 1.667% |
10 | 水利部综合开发管理中心 | 1,800 | 1.500% |
11 | 浙江电联集团有限公司 | 500 | 0.417% |
12 | 中国水利水电科学研究院 | 500 | 0.417% |
13 | 北京能达电力投资有限公司 | 500 | 0.417% |
合计 | 120,000 | 100% |
2014 年 6 月 10 日,中国水利水电建设集团公司、中国电力建设集团有限公
司分别向中国水务出具函件,基于国务院国资委已于 2011 年 9 月对中国水利水电建设集团公司等重组为中国电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中国水利水电建设集团公司同意将所持中国水务股权上划至中国电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2014 年 6 月 16 日,中国水务召开 2014 年第一次股东会,决议同意由中国水利水电建设集团公司持有的中国水务全部股权变更为由中国电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持有。
2014 年 7 月 18 日,中国水务就上述股权变更等事项办理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本次股权变更后,中国水务的股权结构如下:
图表:2014 年股权变更完成后股权结构
序号 | 股东名称 | 出资金额(万元) | 持股比例 |
1 | 新华水利控股集团公司 | 30,000 | 25.000% |
2 | 中国电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30,000 | 25.000% |
3 | 江阴市长江钢管有限公司 | 12,000 | 10.000% |
4 | 北京拓世诺金投资有限公司 | 12,000 | 10.000% |
5 | 兖州华勤水务投资有限公司 | 10,000 | 8.333% |
6 | 浙江华联集团有限公司 | 8,000 | 6.667% |
7 | 湖北航天xx投资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7,700 | 6.416% |
8 | 山西省万家寨引黄工程总公司 | 5,000 | 4.167% |
9 | 内蒙古国电能源投资有限公司 | 2,000 | 1.667% |
10 | 水利部综合开发管理中心 | 1,800 | 1.500% |
11 | 浙江电联集团有限公司 | 500 | 0.417% |
12 | 中国水利水电科学研究院 | 500 | 0.417% |
13 | 北京能达电力投资有限公司 | 500 | 0.417% |
合计 | 120,000 | 100% |
2016 年 3 月 31 日,中国水务召开 2016 年第一次股东会,决议同意湖北航天xx投资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将其持有的中国水务 7,700 万股,即 6.416%股权转让给深圳市华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2016 年 5 月 31 日,中国水务就上述股权转让事项办理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本次股权转让后,中国水务的股权结构如下:
图表:2016 年股权变更完成后股权结构
序号 | 股东名称 | 出资金额(万元) | 持股比例 |
1 | 新华水利控股集团公司 | 30,000 | 25.000% |
2 | 中国电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30,000 | 25.000% |
3 | 江阴市长江钢管有限公司 | 12,000 | 10.000% |
4 | 北京拓世诺金投资有限公司 | 12,000 | 10.000% |
5 | 济宁市兖州华勤水务投资有限公司 | 10,000 | 8.333% |
6 | 浙江华联集团有限公司 | 8,000 | 6.667% |
7 | 深圳市华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7,700 | 6.416% |
8 | 山西省黄河万家寨水务集团有限公司 | 5,000 | 4.167% |
9 | 内蒙古能源发电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2,000 | 1.667% |
10 | 水利部综合开发管理中心 | 1,800 | 1.500% |
11 | 浙江电联集团有限公司 | 500 | 0.417% |
12 | 中国水利水电科学研究院 | 500 | 0.417% |
13 | 北京能达电力投资有限公司 | 500 | 0.417% |
合计 | 120,000 | 100% |
2016 年,中国水务召开 2016 年第二次股东会,决议同意内蒙古能源发电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转让所持有的中国水务股权。内蒙古能源发电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在北京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转让所持有的中国水务 1.667%股权,根据竞价结果,新华水利控股集团公司成为股权受让人。
2017 年 1 月,中国水务就上述股权转让事项办理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中国水务的股权结构如下:
图表:2017 年股权变更完成后股权结构
序号 | 股东名称 | 出资金额(万元) | 持股比例 |
1 | 新华水利控股集团公司 | 32,000 | 26.667% |
2 | 中国电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30,000 | 25.000% |
3 | 江阴市长江钢管有限公司 | 12,000 | 10.000% |
4 | 北京拓世诺金投资有限公司 | 12,000 | 10.000% |
5 | 济宁市兖州华勤水务投资有限公司 | 10,000 | 8.333% |
6 | 浙江华联集团有限公司 | 8,000 | 6.667% |
7 | 深圳市华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7,700 | 6.416% |
8 | 山西省黄河万家寨水务集团有限公司 | 5,000 | 4.167% |
9 | 水利部综合开发管理中心 | 1,800 | 1.500% |
10 | 浙江电联集团有限公司 | 500 | 0.417% |
11 | 中国水利水电科学研究院 | 500 | 0.417% |
12 | 北京能达电力投资有限公司 | 500 | 0.417% |
合计 | 120,000 | 100% |
2022 年 1 月,北京拓世诺金投资有限公司在北京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转让所持有的 7.0833%股权,根据竞价结果,中国电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成为股权受让人。
2023 年 5 月,中国水务就上述股权转让事项办理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本次股权转让后,中国水务的股权结构如下:
图表:2023 年股权变更完成后股权结构
序号 | 股东名称 | 出资金额(万元) | 持股比例 |
1 | 中国电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38,500 | 32.083% |
2 | 新华水利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32,000 | 26.667% |
3 | 江阴市长江钢管有限公司 | 12,000 | 10.000% |
4 | 济宁市兖州华勤水务投资有限公司 | 10,000 | 8.333% |
5 | 浙江华联集团有限公司 | 8,000 | 6.667% |
6 | 深圳市华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7,700 | 6.416% |
7 | 山西省黄河万家寨水务集团有限公司 | 5,000 | 4.167% |
8 | 北京拓世诺金投资有限公司 | 3,500 | 2.917% |
9 | 水利部综合开发管理中心 | 1,800 | 1.500% |
10 | 浙江电联集团有限公司 | 500 | 0.417% |
11 | 中国水利水电科学研究院 | 500 | 0.417% |
12 | 北京能达电力投资有限公司 | 500 | 0.417% |
三、发行人股权结构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公司的股权结构如下图所示:
图表:公司股权结构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中国电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电建集团”)直接持股 32.08%,通过深圳市华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间接持股 6.42%,合计对中国水务的持股比例为 38.50%,水利部综合事业局间接持有中国水务的股权比例依然为 28.17%,其他股东合计持有中国水务 33.33%的股权,任何一方均无法单独控制中国水务的股东会或董事会,发行人无控股公司及实际控制人,具体情况如下:
根据中国水务公司章程,中国水务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是其的最高权力机构。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分立、合并、解散或变更公司形式以及修改公司章程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表决通过。其他决议应由代表半数以上表决权的股东表决通过。根据公司目前的股东结构,任何单一股东无法控制中国水务股东会或对股东会决议产生决定性影响。
根据中国水务公司章程,董事会会议应当由二分之一以上的董事出席方可举行。董事会决议的表决,实行一人一票。董事会对所议事项的决定应由三分之二以上的董事表决通过方为有效。中国水务董事会共 11 席。电建集团与新华水利
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提名董事人数均不超过董事会成员的半数。除 1 名职工董事外,中国水务的董事均由股东会选举产生,任何单一股东因无法控制中国水务股东会或对股东会决议产生决定性影响,从而无法决定中国水务董事会半数以上成员的选任。因此,中国水务任何单一股东均无法控制董事会。
根据中国水务公司章程,董事会根据董事长提名,聘请或解聘总经理;根据总经理的提名,聘请或解聘副总经理和总会计师、总工程师、总经济师。根据公司目前的股权结构,中国水务任何单一股东因无法控制董事会,因而无法决定中国水务主要经营管理团队的聘任,也无法决定中国水务重要经营决策。
综上所述,并经中国水务各股东通过股东会决议方式一致同意确认中国水务无控股股东。
四、发行人重要权益投资情况
截至2023年3月末,公司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一级子公司共计19家,如下表所示:
图表:公司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子公司情况
公司名称 | 地址 | 注册资本 (万元) | 业务性质 | 持股 比例 |
江苏水务投资有限公司 | 江苏省南京市 | 46,000.00 | 供水、污水处理 | 100.00% |
山东水务投资有限公司 | 山东省济南市 | 60,000.00 | 自来水生产供应 | 61.00% |
钱江水利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 浙江省杭州市 | 35,299.58 | 供水、污水处理 | 33.55% |
湖南水务发展有限公司 | 湖南省长沙市 | 30,000.00 | 水务一体化 | 90.00% |
上海环保(集团)有限公司 | 上海市杨浦区 | 46,546.60 | 污水及垃圾处理 | 100.00% |
溧阳水务集团有限公司 | 江苏省溧阳市 | 26,000.00 | 供水、污水处理 | 100.00% |
北京中水国丰水务有限责任公司 | 北京市 | 20,000.00 | 水处理厂及设施运营 | 100.00% |
齐齐哈尔水务集团有限公司 | 黑龙江省齐齐哈 尔市 | 17,699.64 | 自来水生产供应 | 68.97% |
青岛引黄济青水务集团有限公司 | 山东省青岛市 | 25,521.00 | 自来水生产供应 | 62.45% |
淮安自来水有限公司 | 江苏省淮安市 | 14,550.83 | 自来水生产供应 | 80.00% |
荣成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 | 山东省荣成市 | 12,880.00 | 供水、污水处理 | 58.23% |
内蒙古天河水务有限公司 | 内蒙古准格尔薛 家湾 | 12,000.00 | 供水、污水处理 | 36.67% |
上海自来水投资建设有限公司 | 上海市浦东新区 | 7,000.00 | 工程建设及管理 | 100.00% |
公司名称 | 地址 | 注册资本 (万元) | 业务性质 | 持股 比例 |
钱江硅谷控股有限责任公司 | 北京市 | 10,000.00 | 投资 | 100.00% |
葫芦岛中水水务有限公司 | 辽宁省葫芦岛市 | 5,000.00 | 水务一体化 | 100.00% |
北京中水新华灌排技术有限公司 | 北京市宣武区 | 7,000.00 | 灌溉服务 | 100.00% |
北京中水金水脱盐技术应用研究 有限公司 | 北京市宣武区 | 1,000.00 | 自然科学研究及实验 发展 | 100.00% |
北京中水江源水资源保护利用研 究所有限公司 | 北京市西城区 | 300.00 | 自然科学研究及实验 发展 | 100.00% |
盐城高新水务有限公司 | 江苏盐城 | 7,010.01 | 污水处理 | 55.00% |
注:中国水务对内蒙古天河水务有限公司、钱江水利开发股份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低于 50%,仍然纳入合并报表范围,主要是由于中国水务为这两家公司的第一大股东,在董事会表决权数第一,董事长及管理层由中国水务指派,中国水务可以主导这两家公司的决策和经营。经审计师确定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内。
公司下属主要控股子公司的基本情况如下:
(1)江苏水务投资有限公司
江苏水务投资有限公司是一家区域水务行业投资和运营的平台型公司。该公司经营范围为水务投资;水源及引水工程、城市及工业供排水、污水处理与回收利用、苦咸水淡化及水电等项目的投资和经营;企业管理咨询;设备租赁;节水技术及产品的研发、生产及销售。截至 2023 年 3 月 31 日,发行人持有江苏水务投资有限公司 100.00%的股份。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江苏水务投资有限公司总资产 285,499.22 万元,
总负债 214,929.78 万元,净资产 70,569.44 万元。2022 年度实现营业收入 71,822.28
万元,净利润 1,562.16 万元。
(2)山东水务投资有限公司
山东水务投资有限公司是一家区域水务行业投资和运营的平台型公司。该公司经营范围包括水源及引水工程、城市及工业供排水、污水处理等。截至 2023
年 3 月 31 日,发行人持有山东水务投资有限公司 61.00%的股份。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山东水务投资公司总资产 575,884.17 万元,总负
债 419,140.52 万元,净资产 156,743.65 万元。2022 年度实现营业收入 113,254.09
万元,净利润 3,417.19 万元。
(3)钱江水利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钱江水利开发股份有限公司是一家以水务投资及运营管理为主业的上市公司,股票代码 600283。该公司坚持以水务环保为主业的企业发展战略,涉及水务产业链从原水、制水、配水到污水处理。截至 2023 年 3 月 31 日,发行人直接持有钱江水利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33.55%的股份。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钱江水利开发股份有限公司总资产 689,385.92 万
元,总负债 403,733.82 万元,净资产 285,652.10 万元。2022 年度实现营业收入
182,736.65 万元,净利润 24,376.53 万元。
(4)上海环保(集团)有限公司
上海环保(集团)有限公司以同济大学城市污染控制国家工程研究中心为主要科技依托,通过与国内外著名高校,科研院所以及企业的广泛合作与交流,研制、开发并掌握多项环保高新技术及产品。该公司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具有先进水平的环保高新科技成果进而市场化,用于工程实践,并形成生产力,充分体现了“产、学、研”一体化优势。该公司主要经营范围包括:环保和环卫产品的研制、生产、销售;环保和环卫工程总承包、设计、安装、调试、运营;环保和环卫工程领域的四技服务。目前主要技术和产品包括:水处理关键技术和配套设备;各类工业废水处理技术和设备;污泥处理处置关键技术和配套设备;城市生活垃圾收运、中转技术和设备;城市生活垃圾综合处理及焚烧技术和设备;特种废物焚烧炉;尾气处理技术和设备等。截至 2023 年 3 月 31 日,发行人持有上海环保(集团)有限公司 100.00%的股份。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上海环保(集团)有限公司总资产 167,234.96 万
元,总负债 81,257.37 万元,净资产 85,977.59 万元。2022 年度实现营业收入
6,661.83 万元,净利润 5,397.15 万元。
(5)淮安自来水有限公司
淮安自来水有限公司是承担淮安市自来水制水、销售及附属产业经营的供水企业。截至 2023 年 3 月 31 日,发行人持有淮安自来水有限公司 80.00%的股份。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淮安自来水有限公司总资产 238,900.66 万元,总
负债 188,909.09 万元,净资产 49,991.57 万元。2022 年度实现营业收入 57,611.53
万元,净利润 10,064.54 万元。
图表:截至2023年3月末公司的主要参股子公司情况
名称 | 注册资本(万元) | 持股比例 | 是否存在重大 增减变动 |
天堂硅谷资产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 120,000.00 | 27.90% | 否 |
截至 2023 年 3 月 31 日,发行人持有浙江天堂硅谷资产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27.90%的股份。浙江天堂硅谷资产管理集团有限公司经营范围:受托资产管理,股权投资管理;实业投资开发;高新技术企业及项目的创业投资;教育投资,为企业提供投资咨询及管理、会计咨询(除国家禁止或限制的咨询项目),空调及配件、家用电器及配件、机电产品、计算机配套产品、金属材料、五金交电、日用纺织品、建筑材料、电子产品的销售,软件开发。
截至 2022 年末,浙江天堂硅谷资产管理集团有限公司总资产 175,437.96 万
元,所有者权益 159,027.60 万元。2022 年度实现营业收入 13,630.59 万元,净利润-6,751.85 万元。浙江天堂硅谷资产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2022 年亏损较大主要系受证券市场波动影响,该公司 2022 年末持有的金融资产公允价值较去年末下降,
导致 2022 年度净利润为负。
五、发行人的治理结构及独立性
图表:公司治理结构
公司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股东会行使下列职权:
(1)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2)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决定有关董事的报酬事项;
(3)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监事,决定有关监事的报酬事项;
(4)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5)审议批准监事会报告;
(6)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7)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8)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9)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10)对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解散和清算等事项作出决议;
(11)对公司聘用、解聘承办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做出决议;
(12)修改公司章程。
公司董事会成员为 11 人,董事会成员由股东会选举产生。董事任期 3 年,
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董事会设董事长 1 人,可设副董事长 1-3 人,董事长和副董事长由董事会选举产生。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1)负责召集股东会,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2)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3)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4)制定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5)制定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6)制定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方案;
(7)拟订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解散的方案;
(8)决定设立相应的董事会工作机构;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9)根据董事长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公司总经理;根据总经理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和总会计师、总工程师、总经济师;
(10)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11)决定公司对外担保事项;
(12)拟定公司章程修改方案。
公司监事会由 7 名监事组成,其中职工代表监事 3 名,由公司职工大会(或
职工代表大会)民主选举产生;股东代表监事 4 名,由股东会选举产生。监事任
期为 3 年,监事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监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1)检查公司财务;
(2)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决议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
(3)当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予以纠正;
(4)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在董事会不履行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职责时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
(5)向股东会会议提出议案;
(6)依法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诉讼。
公司设总经理 1 名,由公司董事长提名,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总经理列席董事会会议,对董事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1)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
(2)代表公司签署有关文件;
(3)行使法定代表人的职权;
(4)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5)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6)拟订公司的基本的管理制度;
(7)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
(8)提请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和总会计师、总工程师、总经济师;
(9)决定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管理人员。
截至 2023 年 3 月 31 日,公司设有 14 个部门,分别为董事会办公室/办公室、党群工作部/工会办公室、纪委办公室/巡查工作办公室、战略发展部、党委组织部/人力资源部、财务资金部、审计部、投资部、建设管理中心、招标采购中心、运营管理部 、安全环保部 、科技管理部/研究院、法律合规部。上述部门的职能定位与主要职能如下:
1、董事会办公室/办公室
职能定位:统筹负责公司董事会管理、规范治理、资本运作、对外合作与品牌建设工作。统筹负责公司会务与重要文件起草、公文、档案与印章证照管理、公务协调与外事管理、机要保密、后勤与治安管理、行政综合管理工作。
主要职能:负责公司的三会组织,董事会工作督办以及董事的履职保障工作。负责公司各子公司的三会事务处理。负责公司治理体系建设,各子企业规范治理监督以及公司股东关系管理。负责上市公司市值管理与日常对接。负责公司资本市场对接、信息披露以及资产证券化工作。负责公司合作资源库建设和战略合作管理。负责公司的品牌规划、推广等品牌建设工作。负责公司的会务和重要文件
起草工作。负责公司的公文处理、档案管理、印章管理以及证照管理工作。负责公司行政接待、领导行程、对外联络以及外事管理工作。负责公司保密体系建设和机要文件管理。负责公司物业、车辆及后勤等管理工作。负责公司督办、领导履职待遇、行政后勤物资管理工作。公司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2、党群工作部/工会办公室
职能定位:统筹负责公司党务管理、党建研究、工青团妇、企业文化、宣传与意识形态工作、统战、信访、维稳与乡村振兴工作。
主要职能:负责公司思想政治工作、党组织建设与管理和党委会工作。负责做好党的建设政策解读和党建专项研究工作。负责公司工会建设管理、团委管理、妇联工作。负责公司离退休人员的活动组织工作。负责公司企业文化理念体系建设和行为文化建设工作。负责企业宣传、企业媒体建设和意识形态工作。负责公司党外人士的统战工作和党外代表人士的队伍建设。负责公司的信访、维稳以及乡村振兴相关工作。公司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3、纪委办公室/巡察工作办公室
职能定位:统筹负责公司党风廉政建设与反腐败工作、政治监督与日常监督、信访案管、纪律审查与案件审理、纪委日常管理、巡察实施与日常管理工作。
主要职能:负责公司纪委监督责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反腐败制度体系建设与责任考核,党风政风监督与廉洁教育,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监督检查。负责公司的政治监督和日常监督。负责公司的信访案管,审查调查与案件审理,配合上级纪委与地方纪监委案件调查。负责公司纪委文件起草与会议组织,纪检组织与干部队伍建设,纪检统计与信息化工作。负责制订公司巡察规划与计划,负责公司的巡察实施和巡察结果运用。公司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4、战略发展部
职能定位:统筹负责公司战略规划管理、战略实施督导、政策、行业与市场研究、商业模式研究与企业改革工作。
主要职能:负责公司战略规划和专项规划管理,负责对公司战略实施过程评估与督导,对战略实施结果评价。负责对国家、行业等政策研究,对行业趋势与发展研究,对市场需求研究。负责竞争对手分析,商业模式研究与创新。负责公
司国企改革专项研究,企业改革规划部署与任务计划管理,企业改革任务落实,企业改革经验总结。公司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5、党委组织部/人力资源部
职能定位:统筹负责公司岗位管理、干部管理、薪酬与绩效管理、招聘与人员配置、员工发展与培训、离退休管理工作。
主要职能:负责公司的岗位管理体系建设,定岗定编定员以及职级管理工作。负责公司的干部选拔、干部推荐与任免、干部考核,干部交流等干部管理工作。负责公司薪酬与绩效体系建设、工资总额管理、薪酬福利管理、员工绩效管理工作。负责公司的人员招聘和人事管理工作。负责公司员工培训、专家人才培养管理和技术职称管理工作。负责公司的离退休制度建设和退休返聘管理工作。公司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6、财务资金部
职能定位:统筹负责公司财务年度计划管理、成本与利润管理、预决算管理、税收统筹、融资、担保与理财、产权与资产管理、债务管理与风险控制工作,下设财务共享中心,负责会计核算、资金管理、财务数据分析、财务标准化与财务数字化工作。
主要职能:负责公司年度计划制订,财务年度计划执行监控。负责公司成本和利润管理工作。负责公司预算编制管理、预算执行管控、决算管理。负责公司税收筹划和税务管理。负责公司融资管理、担保管理和理财管理。负责公司资产管理体系建设、产权管理、资产监督、评估管理与备案。负责公司债务债权管理,债务债权风险控制。负责公司财务业务核算,会计事务管理工作。负责公司存量资金管理,资金支付,资金调度工作。负责公司报表编制,财务数据分析与评估工作。负责公司会计标准化建设和财务规范化管理工作。负责公司财务数字化规划和财务数字化建设工作。公司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7、审计部
职能定位:统筹负责公司审计计划制定、审计制度建设、内部财务审计、内部管理审计、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与监事会办公室工作。
主要职能:负责公司常规审计和专项审计的计划制订工作。负责公司审计制
度制订与执行,外部审计机构管理,审计专项整改督导工作。负责公司财务收支审计,投资项目成本审计,经济责任审计,工程审计和专项审计工作。负责公司违规经营投资问题线索受理、核查,针对违规经营投资问题处理与整改。负责公司监事会会议组织,监事会日常工作管理。公司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8、投资部
职能定位:统筹负责公司市场拓展统筹管理、投资规划、投资调研与评估、投资实施、投资风险管理、投资后评价组织与投评委日常管理工作。
主要职能:负责公司项目库管理与市场拓展管理,市场投标统筹管理工作。负责公司投资规划制定,投资计划管理,项目前期调研对接,投资可行性评估工作。负责公司项目投资与收并购管理实施,轻资产项目投资管理,投资项目全过程管理工作。负责公司投资风险评估,投资风险控制工作,投资评价组织建设,牵头评价报告撰写。负责公司投评委日常运作,投评委决策跟踪落实工作。公司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9、建设管理中心
职能定位:统筹负责公司建设平台管理、建设质量与节点管控、验收管理、建设合同管理与造价管理等工作。
主要职能:负责公司建管业务体系建设,建设资源统筹管理,建设项目利润管理。负责公司建设项目质量监管,项目关键节点管理和项目进度管理工作。负责建设项目内部验收管理和客户验收管理工作。负责公司建设合同拟定,建设合同签署与备案。负责造价预算管理和造价控制管理。公司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10、招标采购中心
职能定位:统筹负责公司招标管理、采购管理、设备物资管理与供应商管理工作。
主要职能:负责公司招标制度建设与执行,招标价格监督和招标规范监督工作。负责公司集中采购需求与计划管理,采购信息收集与分析,采购合同审核预备案,招标采购组织与实施,非招标采购实施工作。负责公司设备全生命周期管理,物资管理,库存经营与调度。负责公司供应商选择与评估,供应商分级分类管理,供应商优化管理工作。公司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11、运营管理部
职能定位:统筹负责公司运营体系管理、制度体系管理、组织架构管理、组织绩效管理、标准化管理与合同管理工作;下设数字化中心,负责数据资源管理、数字化项目规划、数字化技术研究与开发应用、数字安全与保密与数字化规范管理工作。
主要职能:负责公司运营体系建设,运营效能监控,各子公司经营与股权管理。负责公司制度体系建设,制度体系运营规范管理工作。负责公司组织架构设置,部门职能管理,总部部门和各子公司绩效管理工作。负责公司标准化体系建设,标准化培训,标准化评价工作。负责公司合同管理体系建设,合同管理流程设计,标准化合同文本设计,合同归档管理工作。负责公司数据资源整合,数据资源开发,数据资源利用工作。负责公司一体化信息平台规划,智慧水务平台规划工作。负责公司业务流程优化,数字化平台开发,数字化平台与设备运维,技术支持与解决方案。负责公司数据安全管理和数据保密管理工作。负责公司数字化标准规范建设,纸质档案数字化转化管理。公司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12、安全环保部
职能定位:统筹负责公司安全生产、节能减排、生态环境保护与职业健康工作。
主要职能:负责公司安全体系建设、质量管理体系建设、应急管理体系建设,负责公司安全监督、水质监管、应急管理、安全事故处理等工作。负责公司能源管理和碳排放管理工作。负责公司环保教育,环境污染防治工作。负责公司职业安全卫生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建设工作。公司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13、科技管理部/研究院
职能定位:统筹负责公司科技创新体系建设、科技创新规划与计划管理、科技政策研究与应用、科技研发统筹管理、知识产权管理工作,发挥企业技术中心作用,开展项目技术业务管理,引领重大核心技术攻关,开展科技成果转化应用等工作。
主要职能:负责公司科技创新体系建设,技术专家库管理工作。负责公司科技创新规划管理,科技创新计划管理。负责科技政策研究和科技政策应用。负责
公司科研项目立项管理,科研项目申报管理,科研项目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公司知识产权的开发管理、保护管理工作,知识产权引进、出让与使用管理工作。负责公司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调研立项实施,重大核心技术研发统筹实施。负责公司技术论证、指导,技术咨询服务,技术业务支持工作。负责公司科技成果试点,科技成果推广应用工作。负责公司产品体系建设,产品管理和应用,设计全过程管理工作。公司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14、法律合规部
职能定位:统筹负责公司内控管理、风控管理、合规管理与法务管理工作。主要职能:负责公司内控制度体系建设,授权与分工控制,业务记录与财产
安全控制,文件与人员素质控制。负责全面风险管理体系建设,风险识别与评估,风险监测和处理工作。负责公司合规管理体系建设,合规咨询,合规审查。负责公司合同审查,法律纠纷处理,法律咨询和普法教育工作。公司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公司按照现代企业制度建立,产权清晰,责权明确,运作高效。建立起一整套保证公司顺利、稳步发展的组织机构和规章制度,并在生产经营实践中取得了良好效果。
1、对财务和预算的管理控制
为加强公司财务管理和经营核算,规范公司内部财务活动,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财务通则》等财务会计法规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建立了严格、系统的内部财务控制制度。公司制定了《中国水务投资有限公司财务管理办法》,对财务管理机构及财务人员管理、全面预算管理、资金管理、担保业务管理、风险管理及资产管理等方面的内容进行了严格规范。
2、对对外担保的管理控制
公司严格控制或有负债风险,在公司章程中明确规定由公司董事会负责决定对外担保事项。此外,公司制定了《中国水务投资有限公司担保管理办法》,对公司的对外担保行为做出进一步规范,对担保人的权限、反担保、担保收费、担保程序和担保管理等环节进行了详细规定。
3、对融资管理的控制
公司在《中国水务投资有限公司财务管理办法》中明确规定,以负债形式筹集资金,应在董事会批准的资金计划范围内,无计划不得举债融资。
4、对资金运营的内控制度
公司制定了《资金集中管理办法》和《总部存贷款管理办法》,对集团内部子公司的资金采取集中管理。要求子公司除保留部分必要的流动资金用于日常周转外,其余资金全部归集到集团总部指定的资金归集银行。同时要求所属分子公司在银行新开立账户、申请内部借款、大额资金支付等事项均需要报集团总部审批。
5、对资金管理模式的管理控制
公司的子公司在集团指定的资金归集行开立两个资金归集专户,一个资金收入户,只收不支;一个资金支出户,只支不收,从而实现对资金的上收、划转、下拨、调剂和借款收付管理。新开立银行账户、申请内部借款和大额资金支付等均通过公司 OA 系统发起申请,经总部相关部门和领导审批,其中内部借款还需要经过公司总部总经理办公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办理。
6、对短期资金调度应急预案的管理控制
公司总部充分运用各子公司在资金集中结算中心资金池归集的资金,对集团内子公司的短期资金进行统一调剂使用。在子公司出现资金周转困难时,可立即调度资金池的资金划拨给子公司应急使用。在资金池资金不能满足应急调度时,还可以进一步调度各子公司留存的周转资金进行更全面的资金整合和调剂。
7、对对外投资的管理控制
公司董事会是公司投资项目的最高决策机构。为规范公司的对外投资管理,公司颁布了《中国水务投资有限公司投资管理办法》,对投资原则、投资方向、投资项目评价、投资项目风险控制以及投资决策程序等业务环节做出明确规定。
8、对工程的管理控制
为进一步加强公司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完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体系,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公司制定了《中国水务投资有限公司安全生产管理暂行办法》和《中国水务投资有限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暂行规定》,建立了对各项工程施工
的管理控制制度,有效保障了公司各项工程施工规范、有序、科学、高效地运行。
9、对子公司的管理控制
为完善公司对子公司的管理,保障股东权益、提高投资回报,实现可持续发展战略,公司拟定了《中国水务投资有限公司子公司管理办法》,从运营管理、高管人员管理、投资与融资管理、发展战略管理、经营目标管理以及财务管理等方面实现对子公司的有效管理控制。
10、对人力资源的管理控制
公司制定了较为全面和完善的《人力资源管理基本制度》,该制度包括招聘管理办法、培训管理办法、员工福利管理办法、员工假期管理办法、员工年度考核管理办法以及薪资管理办法等各项内容,对公司员工的录用、培训、福利、假期、考核等各环节作了明确规定。
11、对关联交易的管理控制
公司和关联方的关联交易均严格遵守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保公司的关联交易行为不损害公司和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
12、对突发事件应急管理控制
公司建立了完善的现代化企业管理制度去降低突发事件对企业造成的不利影响,提高突发事件应急管理能力,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各类突发事件造成的损失,维护良好的公司形象和运营秩序。
公司在人员、资产、机构、财务、业务等方面均与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相互独立,公司具有独立完整的业务及自主经营能力。
人员方面:公司对员工的劳动、人事、工资报酬以及相应的社会保障独立管理。公司设有独立的劳动、人事、工资管理体系,独立招聘员工。公司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均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通过合法程序产生。
资产方面:公司与实际控制人在资产方面相互独立。公司对生产经营中使用的房产、设施、设备以及无形资产拥有独立完整的产权,该等资产可以完整地用于从事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
机构方面:公司机构独立于实际控制人,具有健全的组织结构。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和高级管理人员之间责权分明,相互制约,运作良好,具有较为完善的公司治理机构。
财务方面:公司设有独立的财务账户,独立纳税,同时设有独立的财务部门,建立了独立的会计核算体系和财务管理制度。
业务经营方面:公司业务结构完整,在业务经营范围内,公司可自主决策,具有独立完整的业务发展及自主经营能力。
具体安排详见募集说明书“第九节 信息披露安排”。
六、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基本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变动较多,一方面是由于发行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上一任期到期,相关人员重新改选所致,另一方面由于发行人控股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拟发生变更,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相应有所调整所致。上述变化未对发行人组织机构运行产生不利影响,发行人公司治理完善,业务正常开展。
姓名 | 职务 | 任期 | 设置是否符合《公司 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要求 | 是否存在重大违纪违法情况 |
刘明江 | 董事长 | 2022 年 11 月至今 | 是 | 否 |
薛志勇 | 副董事长 | 2022 年 11 月至今 | 是 | 否 |
王明海 | 副董事长 | 2022 年 11 月至今 | 是 | 否 |
张小会 | 董事 | 2021 年 12 月至今 | 是 | 否 |
刘赟东 | 董事 | 2019 年 9 月至今 | 是 | 否 |
陈涛 | 董事 | 2022 年 11 月至今 | 是 | 否 |
李洪芳 | 董事 | 2019 年 9 月至今 | 是 | 否 |
牛为群 | 董事 | 2019 年 9 月至今 | 是 | 否 |
闫秀训 | 董事 | 2019 年 9 月至今 | 是 | 否 |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公司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情况如下表所示:图表: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公司的董事情况
徐爱华 | 董事 | 2020 年 7 月至今 | 是 | 否 |
魏庆军 | 董事 | 2019 年 9 月至今 | 是 | 否 |
图表4-16: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公司的监事情况
姓名 | 职务 | 任期 | 设置是否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及公司章程要求 | 是否存在重大违纪违法情况 |
丁永泉 | 监事会主席 | 2019 年 9 月至今 | 是 | 否 |
李锐 | 监事 | 2023 年 2 月至今 | 是 | 否 |
李俊刚 | 监事 | 2020 年 7 月至今 | 是 | 否 |
余玮 | 监事 | 2023 年 2 月至今 | 是 | 否 |
倪世强 | 职工代表监事 | 2019 年 9 月至今 | 是 | 否 |
冯晋 | 职工代表监事 | 2023 年 6 月至今 | 是 | 否 |
孙丽 | 职工代表监事 | 2023 年 6 月至今 | 是 | 否 |
图表: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非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姓名 | 职务 | 任期 | 设置是否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及公司章程要求 | 是否存在重大违纪 违法情况 |
何刚信 | 党委副书记、总经理 | 2023 年 1 月至今 | 是 | 否 |
王东全 | 党委委员、副总经理 | 2018 年 7 月至今 | 是 | 否 |
史红伟 | 副总经理 | 2020 年 3 月至今 | 是 | 否 |
徐俊成 | 副总经理 | 2020 年 8 月至今 | 是 | 否 |
王新传 | 副总经理 | 2020 年 8 月至今 | 是 | 否 |
汤德勤 | 总工程师 | 2020 年 3 月至今 | 是 | 否 |
彭建东 | 总经济师 | 2020 年 3 月至今 | 是 | 否 |
王建华 | 党委委员、工会主席 | 2016 年 2 月至今 | 是 | 否 |
朱印奇 | 副总经理、总法律顾问 | 2022 年10 月至今 | 是 | 否 |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公司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简历情况如下:
1、公司董事
刘明江,男,1965 年出生,EMBA 学历,教授级高级工程师。历任中国水利水电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常委、副总经理,中国电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北方区域总部总经理,中国水务投资有限公司副董事长等职务。现任中国电力建设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委员,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总经济师,中国电建新能源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本公司董事长。
薛志勇,男,1973 年出生,管理学博士,高级工程师、高级经济师。历任中国水电二局建筑分局经营科副科长,水电二局经营管理部副主任,北京中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中国水电建设集团中环房地产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中国水电建设集团房地产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中国水电股份有限公司房地产事业部副总经理,南国置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董事长,中国电建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副总经理、总经理等职务。现任本公司党委书记、副董事长、董事。
王明海:男,1963 年出生,硕士研究生。曾任新华水利水电投资公司总经理助理、党总支委员,黄河万家寨水利枢纽有限公司董事、董办主任,新华水利控股集团公司副总经理、党委副书记、临时纪委书记,本公司党委书记、纪委书记、总经理。现任本公司副董事长,董事。
张小会:男,1974 年 10 月生,中央财经大学经济学硕士,正高级工程师,正高级经济师,中共党员。曾任北京市水利机械施工处第一项目部经理(科长);北京翔鲲水务建设有限公司党委委员(五委制)兼第一项目部经理(科长);水利部水利建设与管理总站水利工程管理处副处长;北京海策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总经理;水利部综合事业局人事劳动教育处副处长;水利部综合事业局计划处副处长;水利部综合事业局总工办主任(正处级);新华水利控股集团公司党委副书记、总经理;中国水务投资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现任新华水利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本公司董事。
刘赟东:男,汉族,中共党员,1963 年出生,工商管理硕士,高级工程师。曾任中国喷灌技术开发公司副总经理,中国水务投资有限公司筹备组、水利部综管中心筹备组副组长、北京国泰新华实业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现任新华水利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党委委员,本公司董事。
陈涛:男,汉族,1982 年出生,硕士,高级工程师,新华水利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职工监事、企业管理部经理;现任新华水利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总经济师,本公司董事。
李洪芳:男,1965 年出生,曾任江阴市长江钢管有限公司总经理、江阴市
无缝钢管总厂厂长、江阴市金属制管厂厂长、中共长江村党委委员、长江钢管党支部书记、江苏长强钢铁有限公司总经理。现任江苏长强钢铁系统董事长,本公司董事。
牛为群:男,1964 年出生,研究生学历,高级经济师。现任北京拓世诺金投资有限公司总经理,本公司董事。
闫秀训:男,汉族。1966 年 6 月生,山东日照人,中共党员,大学本科学历。1982 年 12 月至 2002 年 7 月任莒县造纸厂技改办主任;2002 年 8 月至 2007
年 4 月任日照华泰纸业环保经理;2007 年 5 月至 2011 年 3 月任日照钢铁环保部
部长;2011 年 3 月至 2013 年 2 月任日照钢铁总经理助理;2011 年 4 月至今任济宁市兖州华勤水务投资有限公司总经理。2019 年 9 月,任本公司董事。
徐爱华:女,1965 年 1 月生,高级经济师。曾任王坛爱华服装厂厂长;绍兴县华联制衣厂厂长;浙江华联纺织品服装有限公司董事长,1998 年 4 月至今,浙江华联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2020 年 7 月,任本公司董事。
魏庆军:男,1962 年出生,本科学历,高级会计师。曾任水利部三门峡水利枢纽管理局副总会计师兼进出口部经理,山河铝业有限责任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总经理,新华水利水电投资公司总会计师。现任本公司董事。
2、公司监事
根据公司章程,公司监事会由 7 名监事组成。其中股东监事 4 人,职工监事
3 人。
公司监事会成员如下:
丁永泉:男,1963 年出生,本科学历,高级会计师。历任中国水利水电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资金管理部主任、党委常委、总会计师;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等职务。现任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本公司监事会主席。
李锐:男,1982 年出生,硕士,高级工程师。曾任小浪底水利枢纽管理中心办公室行政科科长,黄河水利水电开发总公司党群工作部副部长,黄河水利水电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党群工作部副部长。新华水利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办公室主任。2023 年 2 月至今,任本公司监事。
李俊刚:男,1963 年 12 月生,工程硕士。曾任山西省引黄工程管理局计划财务部主任、计划合同处副处长、法律事务处处长、总工程师、党委委员;山西省黄河万家寨水务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副董事长、工会主席、副总经理;万家寨水务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本公司监事。
余玮:男,1971 年 4 月生,正高级工程师。曾任中南院宜昌设计院生产经营部主任;中南院宜昌设计院党委副书记;中南院宜昌设计院党委书记、党群工作部主任、党委工作部主任;贵阳院有限公司党委委员、纪委书记、监事; 2023
年 2 月至今,任本公司监事。
倪世强:男,1974 年出生,管理学硕士,高级会计师,注册会计师。曾任中国水利投资公司财务中心主任助理、资产管理公司经理;中国水务投资有限公司投资部经理;上海环保(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钱江水利开发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现任本公司总经理助理、审计部经理、党委组织部/人力资源部总经理。本公司职工代表监事。
冯晋:男,1973 年出生,经济学硕士,高级经济师。曾任农行郑州分行营业部会计;农行河南省分行直属支行团委书记;水利部黄河水利委员会勘测规划设计有限公司财务资产部会计管理专员;中国水务投资有限公司战略发展与金融部主管、资金结算中心副主任、第二党支部书记、财务部经理等。现任本公司公司总经理助理兼财务资金部总经理。本公司职工代表监事。
孙丽:女,1973 年出生,高级政工师。曾任中国葛洲坝集团三峡实业公司葛洲坝摩擦材料工业游侠农公司职员;葛洲坝宾馆销售部营销部主管、副经理;中国水务投资有限公司总经理工作部主管、副主任、主任。现任本公司职工代表监事。
3、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薛志勇:见“1、公司董事”。王明海:见“1、公司董事”。魏庆军:见“1、公司董事”。
何刚信:男,1968 年 6 月生,高级经济师。曾任四川特种工程塑料厂科长、副厂长、厂长;自贡市供排水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江苏水务投资有限公司副
总经理;溧阳水务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董事长;中国水务有投资有限公司副总经理;钱江水利开发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党委副书记;现任本公司总经理、党委副书记。
王东全:男,1975 年 5 月出生,高级工程师。曾任中国水科院中水科工程设计研究中心部门经理;中国水务投资有限公司资产运营部经理、董事会办公室主任;现任本公司副总经理、党委委员。
史红伟:男,1970 年 3 月生,高级工程师。曾任水利部海委漳河上游管理局副处长、处长;水利部安监司副调研员;水利部政法司调研员;水利部建安中心副处长、处长;内蒙古天河水务有限公司董事长;2020 年 3 月至今,任本公司副总经理。
徐俊成:男,1966 年 4 月生,高级工程师。曾任甘肃省电力试验研究所华泰公司机修部经理、副总经理;甘肃省电力试验研究所多经总公司综合管理部主任、总经理;甘肃电力科学研究院院长助理、动经所所长;中国水电崇信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济师、总经理助理、常务副总经理、纪委书记、工会主席、总经理;甘肃能源投资有限公司计划经营部主任、副总经理、党委委员,巴基斯坦代表处总经理、党总支书记;2020 年 8 月至今,任本公司副总经理。
王新传:男,1971 年 7 月生,高级工程师。曾任湖北省电力勘测设计院财务科副科长、财务部主任、副总会计师、多产业部主任、力源公司总经理、卓源公司总经理、工程总承包部主任、缅甸项目部项目经理、副院长、总会计师、党委委员;中国电建集团湖北工程有限公司战略投资部主任;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投资管理部综合处处长;2020 年 8 月至今,任本公司副总经理。
汤德勤:男,1963 年 10 月生,正高级工程师。曾任新疆水利水电建设工程局第四工程处处长、党委委员、党委副书记;新疆水利水电建设工程局副局长、党委委员;葛洲坝新疆工程局公司董事、常务副总、党委委员;新疆昌源水务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中国水务投资有限公司工程技术研究院院长、地下水研究所所长、执行董事;2020 年 3 月至今,任本公司总工程师。
彭建东:男,1974 年 5 月生,高级会计师。曾任三门峡枢纽局综合经营总公司财务部经理;三门峡枢纽局山河铝业有限公司财务总监;三门峡枢纽局水利水电开发公司财务总监;淮安自来水有限公司财务总监、总经理、党委书记、董
事长;2020 年 3 月至今,任本公司总经济师。
王建华:男,1963 年 10 月生,正高级工程师。曾任中国水利水电第六工程局二分局科长;中国水利水电第六工程局一分局副局长;中国水利水电第六工程局七分局局长;中国水务投资有限公司建管部经理、人力资源部经理、总经理助理;北京中水新华灌排技术有限公司执行董事;中水国丰公司执行董事;2016年 2 月至今,任本公司党委委员、工会主席。
朱印奇:男,1972 年 1 月生,高级工程师。曾任中国水利水电第二工程局国际工程管理部主任;中电建建筑集团有限公司国际分公司党委书记、副总经理;中国电建地产集团有限公司总法律顾问、法律风控部总经理、海外发展部总经理; 2022 年 10 月至今,任本公司副总经理、总法律顾问。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公司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设置完全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并将按照公司章程进行监事补选。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公司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均无海外居留权,符合《公务员法》要求,也符合中组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不存在政府公务员在企业兼职、领薪情况。
七、公司经营范围及主营业务情况
公司主要经营范围为:水源及引水工程、城市及工业供排水、污水处理、污泥处理、固废处理、非常规水源及水电等项目的投资、设计、建设、咨询、服务、技术开发;节水技术、水务、环保设备及物资的开发、生产、销售和维修;设备租赁;进出口业务。(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展开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1、整体经营情况
中国水务是由水利部综合事业局联合战略投资者发起成立的国家级专业水务投资和运营管理公司。公司主要从事原水开发和供应、区域间调水、城市供排
水和苦咸水淡化等水务行业投资运营管理及相关增值服务。
中国水务是目前国内规模最大、运营区域最广的水务公司之一。公司定位于中国水务市场,专注于水务产业的投资、运营和管理,主要业务涵盖了原水、城市供水、污水处理等水务产业链的各个领域。
受益于国家经济快速发展和水务行业结构调整的战略机遇,依托强大的股东支持和水利背景,公司近年来实现了跨越式发展,主要经营指标持续稳步增长: 2020-2022 年,公司营业收入分别为 52.48 亿元、58.23 亿元和 65.12 亿元,增幅分别为 10.95%和 11.83%。2020-2022 年,公司净利润分别为 3.75 亿元、2.53 亿元和 3.46 亿元。
2020-2022 年及 2023 年 1-3 月,公司主营业务的基本情况如下:
图表:公司营业收入的构成情况
单位:亿元、%
项目 | 2023 年 1-3 月 | 2022 年度 | 2021 年度 | 2020 年度 |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
主营业务收入 | 13.39 | 94.56 | 60.67 | 93.17 | 53.78 | 92.36 | 48.61 | 92.61 |
其中:供水及污水处理 | 9.92 | 70.06 | 41.20 | 63.27 | 38.24 | 65.67 | 34.51 | 65.75 |
建筑业务类 | 3.31 | 23.38 | 18.78 | 28.84 | 14.89 | 25.57 | 13.24 | 25.24 |
其他 | 0.16 | 1.13 | 0.69 | 1.06 | 0.65 | 1.12 | 0.85 | 1.63 |
其他业务收入 | 0.77 | 5.44 | 4.45 | 6.83 | 4.45 | 7.64 | 3.88 | 7.39 |
营业收入合计 | 14.16 | 100.00 | 65.12 | 100.00 | 58.23 | 100.00 | 52.48 | 100.00 |
图表:公司主营业务成本的构成情况
单位:亿元、%
项目 | 2023 年 1-3 月 | 2022 年度 | 2021 年度 | 2020 年度 |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
主营业务成本 | 9.58 | 95.04 | 42.56 | 93.91 | 37.03 | 94.30 | 34.00 | 94.17 |
其中:供水及污水处理 | 7.16 | 71.03 | 29.16 | 64.34 | 26.28 | 66.92 | 23.91 | 66.21 |
建筑业务类 | 2.31 | 22.92 | 12.81 | 28.27 | 10.18 | 25.92 | 9.51 | 26.33 |
其他 | 0.11 | 1.09 | 0.59 | 1.30 | 0.57 | 1.45 | 0.58 | 1.61 |
项目 | 2023 年 1-3 月 | 2022 年度 | 2021 年度 | 2020 年度 |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
其他业务成本 | 0.50 | 4.96 | 2.76 | 6.09 | 2.24 | 5.70 | 2.10 | 5.83 |
营业成本合计 | 10.08 | 100.00 | 45.32 | 100.00 | 39.27 | 100.00 | 36.11 | 100.00 |
公司是一家以供水及污水处理为核心业务的水务企业,供水及污水处理业务是公司最主要的收入来源。此外,公司通过下属子公司运营的建筑工程业务对公司的收入也形成了一定贡献。2022 年度公司供水及污水处理业务占营业收入的比重达到 63.27%,由 2020 年的 34.00 亿元增加至 2022 年的 41.20 亿元,年复合增长率为 10.08%。供水及污水处理业务对公司的盈利贡献突出,为公司带来持续稳定的收入与现金流入。2023 年 1-3 月,公司供水及污水处理业务收入达到
9.92 亿元,占营业收入的比重达到 70.06%。
近三年及一期,公司建筑工程收入持续增长,分别为 13.24 亿元、14.89 亿元、18.78 亿元和 3.31 亿元,在总收入中占比分别为 25.23%、25.57%、28.84%和 23.38%。
图表:公司主营业务毛利润的构成情况
单位:亿元、%
项目 | 2023 年 1-3 月 | 2022 年度 | 2021 年度 | 2020 年度 |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
主营业务毛利润 | 3.81 | 93.38 | 18.11 | 91.46 | 16.75 | 88.34 | 14.60 | 89.13 |
其中:供水及污水处理 | 2.76 | 67.65 | 12.04 | 60.81 | 11.96 | 63.08 | 10.59 | 64.65 |
建筑业务类 | 1.00 | 24.51 | 5.97 | 30.15 | 4.71 | 24.84 | 3.74 | 22.82 |
其他 | 0.05 | 1.23 | 0.10 | 0.51 | 0.08 | 0.42 | 0.27 | 1.66 |
其他业务毛利润 | 0.27 | 6.62 | 1.69 | 8.54 | 2.21 | 11.66 | 1.77 | 10.81 |
毛利润合计 | 4.08 | 100.00 | 19.80 | 100.00 | 18.96 | 100.00 | 16.38 | 100.00 |
图表:公司主营业务的毛利润率情况
单位:%
项目 | 2023 年 1-3 月 | 2022 年度 | 2021 年度 | 2020 年度 |
毛利润率 | 毛利润率 | 毛利润率 | 毛利润率 | |
主营业务毛利率 | 28.45 | 29.85 | 31.15 | 30.04 |
项目 | 2023 年 1-3 月 | 2022 年度 | 2021 年度 | 2020 年度 |
毛利润率 | 毛利润率 | 毛利润率 | 毛利润率 | |
其中:供水及污水处理 | 27.82 | 29.22 | 31.28 | 30.72 |
建筑业务类 | 30.01 | 31.79 | 31.63 | 28.17 |
其他 | 31.25 | 14.49 | 12.31 | 31.76 |
其他业务毛利率 | 35.06 | 37.98 | 49.66 | 45.62 |
毛利率 | 28.81 | 30.41 | 32.56 | 31.19 |
公司的毛利润主要来源于供水及污水业务和建筑工程业务,2020-2022 年度及 2023 年 1-3 月,公司供水及污水业务和建筑工程业务毛利润合计占公司全部毛利润的比重分别为 87.54%、87.92%、90.96%和 92.16%。
2020-2022 年及 2023 年 1-3 月,供水及污水处理业务毛利润占全部毛利润的比重分别为 64.75%、63.08%、60.81%和 67.65%。公司的供水及污水处理业务对公司的毛利润贡献度较大,且相对稳定,主要是由于公司近年来通过收购和兼并等多种方式获得了优良的水务资产,供水及污水处理业务规模不断增强,同时,也受益于公司投资建设的水务项目逐步投产、部分子公司供水区域水价的逐步提高以及运营管理水平的不断增强。
2020-2022 年及 2023 年 1-3 月,建筑工程业务毛利润占全部毛利润的比重分别为 22.79%、24.84%、30.15%和 24.51%,整体呈增长趋势。
2020-2022 年及 2023 年 1-3 月,公司供水及污水处理业务毛利率分别为
30.72%、31.28%、29.22%和 27.82%,毛利率呈小幅波动趋势。
2020-2022 年及 2023 年 1-3 月,公司建筑工程业务毛利率分别为 28.17%、
31.63%、31.79%和 30.01%,毛利率处于较好水平。
公司其他主营业务主要包括发电业务和垃圾处理等,规模相对较小,对公司整体影响不大。
总体来看,公司营业收入和利润仍然主要来源于供水和污水处理业务,毛利率水平仍高于行业平均水平。
2、公司的业务运营模式
公司不断加大对上游水源的开发与控制,并逐步整合地方区域水务产业,形
成以控制原水为依托,立足水供应与处理领域的完整的水务产业链。依托强大的股东支持和水利背景,公司近年来迈出全国性战略布局的快速扩张步伐,市场份额日益扩大,并拥有诸多盈利能力优异的水务资产。其中,供水及污水处理是公司的核心业务和主要的收入来源。公司主要通过下属子公司完成供水及污水处理业务的运营。
近年来,公司在水务领域的扩张速度较快,业务拓展主要通过投资建设、收购和兼并地方水务企业、联合地方政府和其他投资者共同设立水务公司、收购上市公司股权等多种方式进行。公司确定了“多个重点、多个区域中心、分级管理”的发展模式,以投资成熟的重点项目为支撑,面向全国布局发展,形成多个布局重点,循序渐进,从而实现公司主业的不断发展壮大。
3、供水及污水处理业务的运营情况
公司业务覆盖全国 7 个省和直辖市,公司的水处理能力(包括供水和污水处
理)达到 690 万吨/日。公司先后在沿海经济发达地区和水资源紧缺地区投资控
股组建了 19 家子公司,并建立了区域水务投资平台,初步完成了全国性战略布局。
(1)公司的水处理能力情况
公司的供水及污水处理业务主要通过下属子公司(如钱江水利开发股份有限公司、江苏水务投资有限公司、山东水务投资有限公司、内蒙古天河水务有限公司、青岛引黄济青水务集团有限公司等)进行运营管理。公司主要的供水和污水处理能力如下:
图表:公司供水运营指标情况表
项目 | 2023 年 1-3 月 | 2022 年度 | 2021 年度 | 2020 年度 |
期末供水能力(万立方米/日) | 791 | 717 | 685 | 687 |
自来水售水总量(万立方米) | 25,965 | 107,036 | 101,996 | 95,021 |
自来水平均售水价格(元/立方米) | 2.11 | 2.15 | 2.15 | 2.06 |
自来水供应收入(亿元) | 5.47 | 23.06 | 21.93 | 19.59 |
原水及工业供水量(万立方米) | 9,964 | 39,566 | 32,895 | 30,653 |
原水及工业供水供应收入(亿元) | 2.38 | 8.07 | 6.83 | 6.87 |
期末污水处理能力(万立方米/日) | 176 | 165 | 159 | 142 |
污水实际处理量(万立方米) | 10,515 | 45,725 | 43,644 | 39,493 |
污水处理收入(亿元) | 2.38 | 10.06 | 9.47 | 8.05 |
截至 2023 年 3 月末,公司拥有 9 个水库,水库总容积为 11,412 万立方米,包括恒业湖水库、清风湖水库、孙武湖水库、南王水库、南海水库、北海水库、大南沟水库、临长水库和黄村水库等。
公司的供水及污水处理业务收入主要来源于供水业务。供水业务是发行人的传统业务,也是发行人最为核心的业务。发行人的供水业务包括原水供应、工业用水供应和自来水供应。
①上下游产业链情况
公司所从事的供水业务包括从水源取水、自来水净化到输配水管网完整的供水业务产业链。公司供水业务的水源主要包括河道及水库,通过自建水库、或向政府支付水资源费获取原水。公司通过供水管网实现销售,公司的原水及工业用水与自来水一同通过一体化管网进行销售。截至 2023 年 3 月,公司管网设计供
水能力为 790.88 万吨/日,公司负责运营维护的供水管网总长度约 18,743 公里。近一年末公司的管网情况如下:
图表:截至2022年末公司的管网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2 年末 | ||
原值 | 累计折旧 | 净值 | |
管网 | 652,040.36 | 233,561.00 | 418,479.36 |
公司下属部分子公司的供水管网较为陈旧,且在公司整合前维护情况不佳,因此个别子公司的产销差率2偏高。但随着公司对于下属子公司供水业务整合进程的推进,公司整体自来水业务产销差率已达到良好水平,2020-2022 年及 2023年 1-3 月的平均产销差率分别为 12.25%、12.23%、12.29%及 12.21%。
1注:由于发行人于 2017 年出售新疆昌源水务集团有限公司股权,不再是发行人的子公司,相关业务数据不再统计。
2 产销差率是外界评价供水企业经营能力的常用指标,也是供水企业衡量自身经营管理效率时的关注重点。计算方式为:产销差率=[(供水量-售水量)/供水量]×100%
图表:报告期内公司自来水业务子公司产销差率情况
序 号 | 公司名称 | 2023 年 1-3 月 | 2022 年度 | 2021 年度 | 2020 年度 |
1 | 山东水务投资有限公司 | 9.21% | 9.30% | 8.95% | 9.20% |
2 | 钱江水利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 6.53% | 8.06% | 8.88% | 7.89% |
3 | 江苏水务投资有限公司 | 19.31% | 17.69% | 20.06% | 21.01% |
4 | 荣成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 | 11.79% | 11.17% | 11.90% | 15.79% |
5 | 青岛引黄济青水务集团有限公司 | 9.61% | 8.20% | 8.53% | 9.20% |
6 | 淮安自来水有限公司 | 11.72% | 11.20% | 12.38% | 12.73% |
7 | 溧阳水务集团有限公司 | 24.68% | 24.36% | 12.41% | 13.06% |
8 | 齐齐哈尔水务集团有限公司 | 18.91% | 26.71% | 29.47% | 29.94% |
9 | 湖南水务发展有限公司 | 16.32% | 15.41% | 14.16% | 13.65% |
10 | 中皖水务发展有限公司(注 1) | - | - | - | 19.11% |
平均产销差异率 | 12.21% | 12.29% | 12.25% | 12.23% |
注 1:2021 年 8 月 23 日,中皖水务发展有限公司发生投资人变更,变更前由发行人全资持有,变更后由发行人一级子公司江苏水务投资有限公司全资持有,业务数据一并纳入江苏水务合并范围。
注 2:溧阳水务集团 2022 年逐步接手农村区域供水,因原农村供水管网老旧,导致产销差率大幅增加。
②产销区域及行业地位
截至 2023 年 3 月末,公司下属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达到 19 家,业务覆
盖全国 7 个省和直辖市。由于多数子公司为所在地唯一的水务公司和自来水供应商,因此,该等子公司在当地具有天然的垄断地位。
图表:公司供水区域分布统计表
序号 | 省份 | 项目分布地区 | 供水能力(万 吨/日) |
1 | 山东 | 青岛、烟台、荣成、滨州、日照、潍坊、寿光、威海、高唐 | 360.58 |
2 | 安徽 | 金寨、当涂、和县、宿州、寿县 | 50.26 |
3 | 江苏 | 南京、淮安、溧阳、盐城、泗洪、邳州 | 130.00 |
4 | 浙江 | 杭州、舟山、兰溪、丽水、永康、嵊州、金华、平湖、温岭 | 180.54 |
序号 | 省份 | 项目分布地区 | 供水能力(万 吨/日) |
5 | 湖南 | 岳阳 | 15.50 |
6 | 黑龙江 | 齐齐哈尔 | 32.00 |
7 | 内蒙古 | 鄂尔多斯 | 22.00 |
合计 | 790.88 |
③关键技术工艺
自来水供应是指公司对上游原水进行沉淀、净化等技术处理后,通过管网向终端用户供水。公司供水收入主要来源于自来水供应。公司水厂采用较先进的工艺流程,引进了部分自动投加设备和监测、计量装置,质量控制严格,水质符合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图表:自来水生产工艺流程图
④公司的原水和工业用水基本情况
公司原水供应主要来自山东水务投资有限公司,工业用水供应主要来自内蒙古天河水务有限公司。原水和工业用水业务直接面向终端用户供水和收取水费,每月公司通过抄表计量方式确认应收取的水费,向用户收取,回款周期通常为 1-2 个月。2020-2022 年度及 2023 年 1-3 月,公司的原水及工业用水供应量分别
为 30,653 万吨、32,895 万吨 39,566 万吨和 9,964 万吨。近年来,受益于公司下属子公司不断增加,以及公司原水及工业用水售水量的提高和原水及工业用水水价的渐进式上涨,公司的原水和工业供水收入呈稳中向上趋势。
2020-2022 年度及 2023 年 1-3 月,公司的原水和工业用水业务分别实现收入
6.87 亿元、6.83 万元、8.07 亿元和 2.06 亿元。
2020-2022 年度及 2023 年 1-3 月,公司的原水和工业用水的经营情况如下:图表:近三年及一期主要子公司的原水及工业用水收入情况
单位:万元
序号 | 公司名称 | 2023 年 1-3 月 | 2022 年度 | 2021 年度 | 2020 年度 |
1 | 山东水务投资有限公司 | 16,367 | 62,812 | 51,226 | 50,605 |
2 | 内蒙古天河水务有限公司 | 4,262 | 17,896 | 17,098 | 18,076 |
合计 | 20,629 | 80,708 | 68,324 | 68,681 |
图表:近三年及一期主要子公司的原水及工业用水平均水价情况
单位:元/吨
序号 | 公司名称 | 2023 年 1-3 月 | 2022 年度 | 2021 年度 | 2020 年度 |
1 | 山东水务投资有限公司 | 1.78 | 1.72 | 1.73 | 1.84 |
2 | 内蒙古天河水务有限公司 | 5.71 | 5.87 | 5.33 | 5.69 |
合计 | 2.07 | 2.04 | 2.08 | 2.24 |
图表:近三年及一期主要子公司原水及工业用水售水水量情况
单位:万吨
序号 | 公司名称 | 2023 年 1-3 月 | 2022 年度 | 2021 年度 | 2020 年度 |
1 | 山东水务投资有限公司 | 9,218 | 36,518 | 29,688 | 27,477 |
2 | 内蒙古天河水务有限公司 | 746 | 3048 | 3,207 | 3,176 |
合计 | 9,964 | 39,566 | 32,895 | 30,653 |
⑤公司的自来水供应基本情况
自来水价格是自来水出售或其使用权转让的价格,包含自来水的经营成本、利润和税金。根据 1998 年 9 月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国家建设部《城市供水价格管理办法》的规定,城市供水价格应遵循补偿成本、合理收益、节约用水、公平负担的原则,其中供水企业合理盈利的平均水平应当是净资产利润率 8%至 10%。公司下属 19 家子公司业务横跨中国西北、华北、东北、华东等全国各地区,水资源分布不均衡,特殊地形条件造成部分地区供水业务投资成本和营运成本高,但居民自来水价格偏低,导致公司在行业内供水收益和利润较低。
图表:近三年及一期公司主要子公司自来水收入情况
单位:万元
序号 | 公司名称 | 2023 年 1-3 月 | 2022 年度 | 2021 年度 | 2020 年度 |
1 | 山东水务投资有限公司 | 3,458 | 14,511 | 14,332 | 12,053 |
2 | 钱江水利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 22,618 | 94,683 | 92,104 | 81,504 |
3 | 江苏水务投资有限公司 | 6,380 | 24,331 | 20,730 | 16,637 |
4 | 荣成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 | 2,060 | 7,716 | 7,167 | 6,663 |
5 | 青岛引黄济青水务集团有限公司 | 7,477 | 32,466 | 31,647 | 30,730 |
6 | 淮安自来水有限公司 | 4,806 | 21,778 | 21,637 | 19,254 |
7 | 溧阳水务集团有限公司 | 3,192 | 15,452 | 12,634 | 8,853 |
8 | 齐齐哈尔水务集团有限公司 | 3,370 | 13,264 | 13,086 | 12,674 |
9 | 湖南水务发展有限公司 | 1,369 | 6,375 | 5,985 | 5,422 |
10 | 中皖水务发展有限公司 | - | - | - | 2,062 |
合计 | 54,730 | 230,576 | 219,322 | 195,852 |
图表:近三年及一期公司主要子公司自来水平均水价情况
单位:元/立方米
序号 | 公司名称 | 2023 年 1-3 月 | 2022 年度 | 2021 年度 | 2020 年度 |
1 | 山东水务投资有限公司 | 2.45 | 2.51 | 2.67 | 2.47 |
2 | 钱江水利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 2.33 | 2.27 | 2.23 | 2.20 |
3 | 江苏水务投资有限公司 | 1.58 | 1.74 | 1.64 | 1.71 |
4 | 荣成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 | 3.02 | 3.14 | 3.07 | 3.06 |
5 | 青岛引黄济青水务集团有限公司 | 2.04 | 2.04 | 2.00 | 1.77 |
6 | 淮安自来水有限公司 | 1.67 | 1.72 | 1.70 | 1.67 |
7 | 溧阳水务集团有限公司 | 1.98 | 2.20 | 2.74 | 2.11 |
8 | 齐齐哈尔水务集团有限公司 | 2.69 | 3.08 | 3.11 | 3.00 |
9 | 湖南水务发展有限公司 | 1.91 | 1.97 | 2.06 | 2.07 |
10 | 中皖水务发展有限公司 | - | - | - | 1.54 |
合计 | 2.11 | 2.15 | 2.15 | 2.06 |
图表:近三年及一期主要子公司自来水售水量情况
单位:万吨
序号 | 公司名称 | 2023 年 1-3 月 | 2022 年度 | 2021 年度 | 2020 年度 |
序号 | 公司名称 | 2023 年 1-3 月 | 2022 年度 | 2021 年度 | 2020 年度 |
1 | 山东水务投资有限公司 | 1,410 | 5,774 | 5,374 | 4,876 |
2 | 钱江水利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 9,714 | 41,669 | 41,386 | 36,968 |
3 | 江苏水务投资有限公司 | 4,033 | 14,020 | 12,637 | 9,747 |
4 | 荣成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 | 681 | 2,458 | 2,333 | 2,176 |
5 | 青岛引黄济青水务集团有限公司 | 3,660 | 15,897 | 15,845 | 17,326 |
6 | 淮安自来水有限公司 | 2,886 | 12,681 | 12,691 | 11,547 |
7 | 溧阳水务集团有限公司 | 1,611 | 7,009 | 4,615 | 4,195 |
8 | 齐齐哈尔水务集团有限公司 | 1,252 | 4,300 | 4,205 | 4,224 |
9 | 湖南水务发展有限公司 | 718 | 3,228 | 2,910 | 2,620 |
10 | 中皖水务发展有限公司 | - | - | - | 1,342 |
合计 | 25,965 | 107,036 | 101,996 | 95,021 |
自来水供应方面,公司主要布局在山东、江苏、浙江和上海等沿海地区和内蒙等水源比较短缺的地区,公司自来水业务的全国性布局有效降低了供水区域单一的风险。截至 2023 年 3 月末,公司共计拥有 101 家自来水厂,服务面积 7,622
平方公里,供水注册水表约 351 万户,其中居民 283 万户;供水能力合计 790.88万立方米/日。从收入情况来看,钱江水利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山东水务投资有限公司、江苏水务投资有限公司、青岛引黄济青水务集团有限公司、淮安自来水有限公司、溧阳水务集团有限公司以及齐齐哈尔水务集团有限公司是公司自来水业务收入的主要来源。随着公司下属子公司数量的不断增加、自来水售水水量和自来水水价的逐步提高,公司自来水供应业务的收入稳步增长。近三年及一期,公司的自来水业务分别实现收入 19.59 亿元、21.93 亿元、23.06 亿元和 5.47 亿元。同期总售水量分别为 9.50 亿吨、10.20 亿吨、10.70 亿吨和 2.60 亿吨,同期平均水价分别为 2.06 元/立方米、2.15 元/立方米、2.15 元/立方米和 2.11 元/立方米。
⑥公司的污水处理业务基本情况
图表:近三年及一期公司主要子公司的污水处理收入情况
单位:万元
序号 | 公司名称 | 2023 年 1-3 月 | 2022 年度 | 2021 年度 | 2020 年度 |
1 | 山东水务投资有限公司 | 5,612 | 24,843 | 24,476 | 19,855 |
序号 | 公司名称 | 2023 年 1-3 月 | 2022 年度 | 2021 年度 | 2020 年度 | |
2 | 钱江水利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 6,254 | 23,672 | 21,457 | 17,603 | |
3 | 江苏水务投资有限公司 | 3,746 | 16,314 | 11,533 | 8,754 | |
4 | 内蒙古天河水务有限公司 | 401 | 2,762 | 3,179 | 3,548 | |
5 | 荣成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 | 2,145 | 8,856 | 8,500 | 7,815 | |
6 | 溧阳水务集团有限公司 | 1,031 | 3,642 | 3,583 | 3,988 | |
7 | 湖南水务发展有限公司 | 215 | 906 | 710 | 641 | |
8 | 中皖水务发展有限公司 | - | - | - | 382 | |
9 | 上海环保(集团)有限公司 | 4,422 | 18,793 | 17,640 | 16,587 | |
10 | 盐城高新水务有限公司 | - | - | 2,709 | 1,371 | |
11 | 葫芦岛中水水务有限公司 | 0 | 856 | 931 | - | |
合计 | 23,826 | 100,644 | 94,718 | 80,544 |
注:自2022年起,盐城高新水务有限公司由江苏水务投资有限公司代管,因此处理水量合并计算。
图表:近三年及一期公司污水处理量情况
单位:万吨
序号 | 公司名称 | 2023 年 1-3 月 | 2022 年度 | 2021 年度 | 2020 年度 | |
1 | 山东水务投资有限公司 | 2,317 | 10,585 | 10,602 | 9,328 | |
2 | 钱江水利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 3,151 | 14,214 | 11,768 | 10,878 | |
3 | 江苏水务投资有限公司 | 1,403 | 5,774 | 4,982 | 4,528 | |
4 | 内蒙古天河水务有限公司 | 72 | 349 | 645 | 449 | |
5 | 荣成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 | 952 | 3,892 | 4,093 | 3,443 | |
6 | 溧阳水务集团有限公司 | 705 | 2,949 | 3,291 | 3,000 | |
7 | 湖南水务发展有限公司 | 27 | 151 | 147 | 107 | |
8 | 中皖水务发展有限公司 | - | - | - | 231 | |
9 | 上海环保(集团)有限公司 | 1,879 | 7,787 | 7,760 | 7,404 | |
10 | 盐城高新水务有限公司 | - | - | 288 | 125 | |
11 | 葫芦岛中水水务有限公司 | 9 | 24 | 68 | - | |
合计 | 10,515 | 45,725 | 43,644 | 39,493 |
公司的污水处理业务主要来自钱江水利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上海环保(集团)
有限公司和山东水务投资有限公司等。近年来公司污水处理能力增长迅速,受益于污水处理量和污水处理单价上涨,公司污水处理收入亦呈稳中向上趋势。
截至 2023 年 3 月末,公司共计拥有 36 家污水公司处理厂,污水处理能力合计为 176 万立方米/日。出水水质标准均执行一级 A。
从运营模式来看,公司污水厂的运营模式包括自营模式、BT(建设-转让)模式、BOT(建设-运营-转让)模式和 BOO(建设-运营-拥有)模式,其中自营模式主要系收购方式取得的污水厂,公司具有长期特许经营权。其中 BT 模式系公司通过政府项目招投标,与政府签订的 BT 协议,由公司负责建设资金的筹集和项目建设,并在项目完工经验收合格后移交给政府。其中 BOT 和 BOO 模式,系公司通过与当地政府签订相关特许经营权协议获得建设和经营污水处理厂等权利,获准一定期限(一般为 20 至 30 年)的特许经营权,在特许经营权协议中公司一般会与当地政府约定保底水量,同时,政府按照签订的特许经营权协议约定与公司结算污水处理费。此外,BOT 模式下,在特许经营权期限届满时,公司将污水处理厂无偿移交给政府,而 BOO 模式下,公司无需移交污水处理厂。因公司污水厂建设均属于提前规划,实际处理能力未完全饱和,约定保底处理量有利于保障公司污水处理收益。
从业务分布来看,公司污水处理项目分布于内蒙古自治区、山东省、江苏省、上海市和浙江省,污水管网由当地政府负责铺设,仅对排水管网进行运营维护,不纳入公司资产管理。
(3)公司的水费结算方式及水价情况
供水业务方面,公司下属供水企业均为股权投资方式取得。下属供水企业一般直接面向终端用户供水和收取水费,回款周期一般在 1-2 个月。因此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可直接受益于水价长期渐进式的上涨。供水价格方面,水价主要经供水企业所在地的省、市发改委批准,物价局审批。
污水处理业务方面,污水处理费一般含在终端用户的自来水价格中。目前,公司的一部分污水项目以 BOT 形式运营,特许经营权年限一般为 25-30 年,污水处理费按与政府签订的特许经营权协议收取,回款周期一般在 1-3 个月。在协议中一般会约定保底水量,使得污水处理业务的合理利润得到了保障。
近三年及一期,公司污水处理的平均价格分别为 2.04 元/吨、2.17 元/吨、2.20元/吨和 2.27 元/吨,呈波动上升态势。
长期来看,我国水资源整体缺乏,供求矛盾和水质要求的提高使得全国水价和供水行业的收入未来仍将延续逐步上涨的趋势。2011 年中央一号文件明确提出节约用水,合理调整城市居民生活用水价格,稳步推行阶梯式水价制度,因此,从节约用水角度,水价也具有一定的上调空间。2008 年以来,国内各大城市的水价进入调整高峰期,全国多个城市和地区的水价调整方案已经通过听证会进行了上调。目前,公司的平均水价低于全国平均水平,未来公司的收入和盈利受益于水价上涨的潜力很大。此外,公司通过管网改造有效降低了自然漏损,通过加强科学化管理进一步降低产销差率,使公司在受益于水价上调的基础上进一步提高了盈利水平。
(4)公司的 BT 项目基本情况
1)业务模式
公司通过政府项目招投标,与政府签订的 BT 协议,由公司负责建设资金的筹集和项目建设,并在项目完工经验收合格后移交给政府。通过政府向公司支付工程建设费用、融资费用和合理回报获取收益。
2)会计处理
①建设期:根据项目建设的完工进度及BT 协议计算每年应确认的工程收入,应收的投资回报等计算确认其他业务收入,未收到的回购款挂账应收账款;同时根据完工进度及发生的成本计算确认工程成本。建设期结束移交实物资产,不做会计处理。
②回购期:根据协议约定,分期收回挂账的回收款时冲减应收账款。
3)协议主要内容
约定项目建设的主要范围和内容;约定双方在项目建设过程中的质量监督、安全管理、竣工验收等方面需要承担的责任和履行的义务;约定项目投资方应该获得的项目建设成本和合理回报的计算。主要包括项目造价、管理成本、税费、融资成本、其他费用和投资回报等 6 个方面。约定回购方对于回购款及利息的计算方式、支付方式、支付时间和具体支付金额分配。约定违约责任和争议的解决
方式。
截至 2023 年 3 月末,公司主要 BT 项目基本情况如下:
图表:截至 2023 年 3 月末公司主要 BT 项目情况
单位:亿元
工程项目 | 签约主体 | 资产规模 | 总投资 | 建设工期 | 回购期限 | 已确认收入 | 累计收到回款 |
瀑拉河水利 工程 | 烟台市莱山区 财政局 | 河道治理 维护 | 2.13 | 2013.3-2016.8 | 2018.6-2021.6 | 2.36 | 2.15 |
青龙湖再生 水厂项目 | 丰台区水务局 | 1 万吨/日 | 1.78 | 2013.12-2014.5 | 2015.11-2018.11 | 1.82 | 1.29 |
合计 | 3.91 | 4.18 | 3.44 |
发行人所有BT 项目均通过公开招投标的方式取得,项目经相关部门的批准,工程合同均合法、有效,不存在违反《财政部、发展改革委、人民银行、银监会关于制止地方政府违法违规融资行为的通知》(财预〔2012〕463 号)的情形。
(5)公司的 BOT 项目基本情况
1)经营模式
公司与地方政府以协议方式约定,公司在政府特许权下投资建设项目,拥有该项目设施在一定期限内的,并向用户和特定部门收取费用,待特许经营期满,通常有两种约定模式:
①地方政府有权重新选择经营者,如果公司在特许经营期内履约记录良好,则同等条件下公司享有优先权。
②公司需按照协议约定(无偿、有偿)将该设施及其所有权移交给当地政府管理。
2)会计处理
①特许经营期满,须移交给政府的项目
在项目建设期间所发生的全部成本费用计入在建工程,竣工验收后根据审计结果转为无形资产管理。后续运营期间,按特许经营年限分期进行无形资产摊销计入主营业务成本,同时根据向用户和特定部门收取的费用确认收入。特许经营期满,无形资产账面价值在特许经营期内已全额摊销完毕,账面净值为 0,移交时无需进行专门的会计处理。该项目后续将不再产生收入利润,对公司的财务状
况没有影响,对经营成果略有影响。
②特许经营期满,不确定是否须移交给政府的项目
在项目建设期间所发生的全部成本费用计入在建工程,竣工验收后根据审计结果转为固定资产管理。后续运营期间,按特许经营年限分期进行固定资产折旧计入主营业务成本,同时根据向用户和特定部门收取的费用确认收入。特许经营期满,固定资产账面价值在特许经营期内已全额摊销完毕,账面净值为 0。如继续经营,则双方重新约定特许经营条件,会计处理方式同前序一样。该项目后续将继续产生收入利润,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没有影响。
截至 2023 年 3 月末,公司主要 BOT 项目基本情况如下:
图表:截至2023年3月末公司主要BOT项目情况
单位:万元
工程项目 | 签约主体 | 资产规模 | 建设工期 | 运营期限 | 回购时间 | 总投资 | 账面净值 |
滨州北海新区起步区污水处 理厂 | 滨州北海经济开发区管 委会 | 3 万吨/日 | 2013.9-2016.8 | 2016.11-2046.11 | 2046.12 | 10,632.32 | 9,383.86 |
寿光市羊口污水厂 | 寿光市人民政府 | 4 万吨/日 | 2014.12-2019.10 | 2012.7-2042.7 | 2042.8 | 12,016.18 | 8,693.05 |
当涂县污水厂(综合) | 当涂县人民政府 | 6 万吨/日 | 2008.9-2010.4 | 2013.6-2043.6 | 2044.7 | 13,880.20 | 10,403.39 |
泗洪县城北污水处理厂 | 泗洪县人民政府 | 5 万吨/日 | 2009.7-2012.7 | 2013.12-2043.12 | 2044.1 | 14,168.54 | 10,247.85 |
浦口污水厂(综合) | 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政府 | 5 万吨/日 | 2013.3-2014.9 | 2015.8-2045.8 | 2045.9 | 19,697.77 | 13,344.41 |
上海安亭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 上海市嘉定区水务局 | 10 万吨/日 | 2002-2004 | 2004.7-2034.6 | 2034.7 | 28,245.03 | 15,397.15 |
上海市奉贤区东部污水厂 | 上海市奉贤区区水务局 | 12 万吨/日 | 2006-2008 | 2007.4-2032.3 | 2032.4 | 57,527.17 | 26,975 |
温岭市垃圾焚烧发电项目一 期 | 浙江省温岭市人民政府 | 700 吨/日 | 2008.1-2010.12 | 2011.01-2035.12 | 2035.12 | 27,873.95 | 14,552.97 |
温岭市垃圾焚烧发电项目二 期 | 浙江省温岭市人民政府 | 400 吨/日 | 2013.8-2014.5 | 2014.05-2035.12 | 2035.12 | 7,598.53 | 4,497.92 |
福州江阴港区污水处理中期 项目 | 婺城区水务局、婺城区沙 畈乡人民政府 | 4 万吨/日 | 2022-2023 | 2023-2046 | 2047 | 38,512.83 | 9,974.76 |
合计 | 230,152.52 | 123,470.36 |
发行人 BOT 项目为与地方政府以协议方式约定的,经政府特许投资建设的项目,并拥有一定的特许经营期。发行人所有 BOT 项目均经相关部门的批准,工程合同均合法、有效,不存在违反《财政部、发展改革委、人民银行、银监会关于制止地方政府违法违规融资行为的通知》(财预〔2012〕463 号)的情形。
(6)公司的 BOO 项目基本情况
1)经营模式
公司与地方政府以协议方式约定,公司在政府特许权下投资建设项目,拥有该项目设施的所有权和经营权。除非因严重违规等原因被政府收回特许经营权,否则,公司将一直拥有并经营该设施的运营模式。BOO 与 BT 和 BOT 项目的最大区别在于不需要公司在一定期限内将项目移交给政府部门。
2)会计处理
由于项目所有权归属于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规定符合固定资产的定义和条件,因此项目在建设期间所发生的全部成本费用计入在建工程,竣工验收后根据审计结果转为固定资产管理。后续运营期间,按资产使用年限分期摊销折旧计入主营业务成本。
截至 2023 年 3 月末,公司主要 BOO 项目基本情况如下:
图表:截至 2023 年 3 月末公司主要 BOO 项目情况
单位:万元
工程项目 | 签约主体(对方名称) | 资产规模 | 建设工期 | 运营期限 | 总投资 | 账面净值 |
寿县炎刘镇污水处理厂 | 寿县人民政府 | 1 万吨/日 | 2015.8-2016.12 | 长期 | 3,659.16 | 3,083.1 |
中黔水务发展有限公司东区污水厂 | 清镇市人民政府 | 2 万吨/日 | 2015.12-2016.10 | 长期 | 7,972 | 6,109 |
葫芦岛打渔山污水处理厂 | 葫芦岛打渔山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 2 万吨/日 | 2012.11-2014.9 | 长期 | 9,755.53 | 8,138.11 |
荣成水务集团第一污水处理厂 | 荣成市人民政府 | 4 万吨/日 | 2009.6-2011.5 | 长期 | 8,645 | 3,762 |
荣成水务集团第二污水处理厂 | 荣成市人民政府 | 4 万吨/日 | 2008.7-2010.5 | 长期 | 9,774 | 3,054 |
岳阳县洞庭供水有限公司二水厂改扩 建 | 岳阳县人民政府 | 6 万吨/日 | 2021.8-2022.10 | 长期 | 5,275 | 3,955 |
合计 | 45,080.69 | 28,101.21 |
(7)公司的 PPP 项目基本情况
发行人 PPP 项目为溧阳市区域供水治污一体化(区域供水南渡片区)项目、烟台化学工业园污水处理厂项目及盐城高新水务有限公司 PPP 项目,项目符合
《财政部关于推进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规范发展的实施意见》(财金[2019]10 号)文件和相关政策管理要求。以上 PPP 项目均已纳入财政部 PPP 管理库中,PPP业务披露符合财办金〔2017〕92 号、财预〔2017〕50 号文、财金〔2018〕54 号等文件规定,发行人 PPP 项目合法合规。
1)业务模式
公司根据与政府签订的合作协议,在双方约定的合作范围、合作期限内负责项目设施的设计、融资、投资、建设(改造)管理、运营、维护服务并通过使用者付费获得投资回报和收益,如果使用者付费不足以覆盖建设、运营成本及合理利润,则由政府支付可行性缺口补贴,特许经营期限结束乙方将项目设施及其经营权无偿移交给溧阳市人民政府或其指定机构。
2)会计处理
该项目属于特许经营项目,特许经营期满后资产需无偿移交给政府,该项目形成的资产符合无形资产—特许经营权的资产定义。
①项目建设期:项目建设所发生的所有建设成本,以及项目贷款所发生的贷款利息及相关融资费用全部纳入“在建工程”进行核算。项目建成后,将项目的建造成本转入“无形资产—特许经营权”科目核算。
②项目运营期:按照约定向用户收取的费用计入营业收入,收到的政府补贴确认为其他收益,发生的运营维护费用计入营业成本。同时,在特许经营期限内,对特许经营权进行摊销,使特许权实现的收入与其摊销的成本相配比。
③项目移交:特许经营期满,公司的无形资产—特许经营权也同步摊销完毕,账面价值为 0。此时,只需要移交所有项目的实物资产,不做会计处理。
3)公司下属 PPP 项目
溧阳市区域供水治污一体化(区域供水南渡片区)项目
①项目实施背景及项目公司成立情况
溧阳市区域供水治污一体化(区域供水南渡片区)项目以 PPP 模式运行,并授权溧阳市水务局作为溧阳市区域供水项目的实施机构;同时授权溧阳市民水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作为政府方出资代表与中选的社会资本方共同组建项目公司,由项目公司具体负责本项目的设计、融资、建设(改造)、运营、维护、移交等。项目公司为溧阳新源水务有限公司,已于 2016 年 12 月 22 日成立。注册资金
16,666.67 万元,其中发行人全资子公司溧阳水务集团有限公司以现金方式出资
11,666.67 万元,占注册资金的 70%;溧阳市民水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现金方式出资 5,000.00 万元,占注册资金 30%。
②项目主要内容
2016 年 12 月 30 日,溧阳新源水务有限公司与溧阳市水务局签署《溧阳市区域供水治污一体化(区域供水南渡片区)项目合同》。根据《关于溧阳市区域供水治污一体化工程项目建议的批复》(溧发改[2015]472 号),项目服务范围覆盖溧阳市南渡镇、上兴镇、社渚镇、竹箦镇、别桥镇等 5 个乡镇,包括新建工程和改造工程两部分,其中:新建工程包括南渡水源厂土建及设备安装(供水能力 6 万吨/日)、南渡净水厂的土建及设备安装(供水能力 6 万吨/日)、浑水管
线的铺设(长度 6.5 公里)、供水管线网的铺设(总长 3,193.85 公里,包括一级
管网 118.85 公里,二级管网 895.5 公里,三级管网 2,179.5 公里);改造工程包
括过渡期既有南渡净水厂设备提标改造(供水能力 3 万吨/日)、部分镇区内部
管网(长度 65.5 公里)。
③项目进度
截至 2023 年 3 月末,该项目已完成南渡净水厂的完工投运;南渡水源厂土建 90%;浑水管线的铺设(长度 6.5 公里);一级管网铺设(135 公里);二级管网铺设(720 公里);三级管网铺设(2880 公里);南渡净水厂设备提标改造;部分镇区管网改造累计完成改造 28.5km;区域户表改造 8.5 万户。改建工程(1)现状净水厂提标改造:累计完成 100%。(2)部分镇区管网改造:累计完成改造 26km(40%)。(3)完成区域户表改造 9.5 万户。该项目自有资本金 16,667 万元,已全部到位。
④服务期限
项目合作期限为三十年,合作期限自收费权移交起三十年,收费权原则上自生效日一年内移交。
⑤特许经营权授予的主要内容
溧阳市水务局授予溧阳新源水务有限公司的合作主要内容包括:i 承担溧阳市区域供水项目的建设,包含设计、采购、施工管理等一系列基本建设程序环节和工作;ii 在特许经营期内对项目设施进行运营维护,并按协议约定按时、足额收取自来水供水服务费,并申请政府按时足额支付可行性缺口补贴;iii 特许经营期满后,项目公司应按规定将项目设施无偿移交给溧阳市政府或政府指定机构;iv经溧阳市水务局批准的其他经营活动。
⑥付费机制
溧阳新源水务有限公司主要通过使用者付费与政府可行性缺口补贴相结合的模式获得收益。使用者付费收入在特许经营权范围内,溧阳新源水务有限公司通过向终端用户提供供水服务获取收入,使用者付费的供水服务费范围执行《溧阳市区域供水治污一体化(区域供水南渡片区)项目运营服务协议》的规定。项目正式投入运营后,溧阳市政府依据社会资本方投标时报出的可行性缺口补贴金额以及绩效考核情况支付补贴。运营期内社会资本实际认缴出资额的收益率不高 8%,超出部分为超额利润,全部归政府所有。
烟台化学工业园污水处理厂项目
①项目实施背景及项目公司成立情况
烟台化学工业园污水处理厂项目以 PPP 模式运行,并授权烟台化学工业园管理服务中心作为烟台化学工业园污水处理厂项目的实施机构;中选的社会资本方组建项目公司,由项目公司具体负责本项目的设计、融资、建设(改造)、运营、维护、移交等。项目公司为烟台中水海轩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已于 2021 年
6 月 15 日成立。注册资金 4,504 万元,其中山东水务投资有限公司以现金方式出
资 2,477.2 万元,占注册资金的 55%;天元建设集团以现金方式出资 2,026.8 万元,占注册资金 45%。
②项目主要内容
2021 年 6 月 14 日,山东水务投资有限公司、天元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联合体
与烟台化学工业园管理服务中心签署《烟台化学工业园污水处理厂项目 PPP 合同》。项目公司成立后于 2021 年 6 月 29 日,烟台化学工业园管理服务中心(甲方)与山东水务投资有限公司、天元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联合体(乙方)及烟台中水海轩污水处理有限公司(SPV 公司)(丙方)签订承继协议。根据《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关于烟台化学工业园管理服务中心烟台化学工业园污水处理厂工程项目概算的批复》(烟开审批项[2020]74 号),项目占地面积 46,467 平方米,总建筑面积 3,200 平方米,新建处理池 11 座及加药间、泵房等
附属设施。核定该项目总概算为 22,517 万元。烟台化学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项目近期工程设计规模 2 万吨/日,排放标准一级 A,负责处理烟台化学工业园区企业的生产废水及生活污水。
③项目进度
截至 2023 年 3 月末,该项目土建主体已完工,现在正在进行设备管道安装以及室内装修,其中装饰装修完成 98%,工艺管道安装完成 98%;设备采购完成 100%,设备进场 100%;设备安装完成 90%;室外配套完成 90%。该项目自有资本金为 4,504 万元,资本金已全部到位。
④服务期限
本项目合作期限共 30 年,自《合作协议》生效日起至 2051 年 6 月 30 日 9:00
时止,包括项目建设期和运营期。其中,建设期共 2 年(含试运营期),自 2021
年 7 月 1 日 9:00 时起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 9:00 时止;运营期共 28 年,自 2023
年 7 月 1 日 9:00 时起至 2051 年 6 月 30 日 9:00 时止。
⑤特许经营权授予的主要内容
由烟台中水海轩污水处理有限公司负责新建污水处理厂的投融资、建设、运营维护和移交,并享有获取污水处理服务费及相关收入的权利。
⑥付费机制
项目付费方式为绩效付费,项目每半年进行 1 次运营期绩效考核,结合运营期绩效考核结果核定每月污水处理服务费。
盐城高新水务有限公司 PPP 项目
①项目实施背景及项目公司成立情况
为改善盐城高新区招商引资环境,提升盐都区水环境治理水平,经盐都区人民政府决定实施高新区工业污水处理厂项目,并授权盐龙街道办事处作为项目的实施机构。本项目于 2018 年 8 月 27 日发布《盐城高新区工业污水处理厂招标文件》,经确认谈判程序确认中国水务投资有限公司、山东水务投资有限公司、江苏华水水务工程有限公司联合体为本项目的中标社会资本,并于 2018 年 9 月 30日发出中标通知书。盐城高新区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盐高投”)已和中标社会资本于 2018 年 11 月 12 日签署了盐城高新区工业污水处理厂项目的框架合作协议(以下简称为“框架合作协议”),中标社会资本和盐高投已按照框架合作协议中的约定,为本项目的具体实施组建了项目公司。
本协议于 2018 年 10 月 25 日经盐都区人民政府审核同意签署。项目公司为
盐城高新水务有限公司,已于 2018 年成立。注册资金 7,010.01 万元,其中盐城高新区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现金方式出资 2,453.50 万元,占注册资金的 35%;中国水务投资有限公司以现金方式出资 3,855.51 万元,占注册资金 55%;山东水务投资有限公司以现金方式出资 350.50 万元,占注册资金 5%;江苏华水水务工程有限公司以现金出资 350.50 万元,占注册资金 5%。
②项目主要内容
2019 年 1 月 23 日,盐城高新水务有限公司与盐城市盐都区盐龙街道办事处签署《盐城高新区工业污水处理厂项目特许经营协议》。根据盐城市盐都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文件《关于盐城高新区工业污水处理厂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初步设计及概算的批复》(都发改审〔2019〕191 号),项目占地面积 81,936 平方米,总建筑面积 4,453.6 平方米,新建处理池 12 座及加药间、配电房、鼓风机房等附
属设施。核定该项目一期工程总概算为 24,455.92 万元。本项目污水处理设计总
规模为 8 万立方米/日,分期实施,一期工程设计规模为 4 万立方米/日。先行实施一期,待一期的进水量连续 6 个月达到设计规模的 80%时,再协商启动二期。出水水质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 A 标准。
③项目进度
截至 2019 年 11 月底,设备管道安装、室内装修及项目主体工程已全部完工,
公司于 2020 年 7 月已经试运行成功,正式转商运。截至 2023 年 3 月末,该项目
自有资本金为 7,010.01 万元,资本金已全部到位。
④服务期限
本项目一期的建设期从双方签订《特许经营协议》之日起算,到商业运营日为止,不超过一年;运营期为 19 年,运营期自商业运营日起算。二期的特许经营期在一期的特许经营期期限内,即合作期限自二期建设开工之日起算,至一期合作期结束而结束。
⑤特许经营权授予的主要内容
本协议生效后,由盐城高新水务有限公司负责所约定的盐城高新区工业污水处理厂的投资、设计、建设、运营维护。
甲方(盐龙街道办事处)已获得盐都区政府的授权,通过与乙方(盐城高新水务有限公司)签订本协议的方式,将本项目特许经营范围内的特许经营权授予乙方。具体是指:特许经营范围内由乙方负责按照经政府相关部门批准的规划方案、经批复的初步设计及经审查的施工图纸等进行盐城高新区工业污水处理厂建设、运营维护,对项目设施、设备进行更新、重置和移交等工作,并享有收取相应污水处理服务费的权利。甲方承诺,除本协议另有约定外,在本项目特许经营期及特许经营范围内,以乙方遵守本项目适用法律以及履行本协议项下之全部义务为前提,甲方授予乙方该等项目排他性的特许经营权。除非依照本协议约定提前终止乙方的特许经营权,甲方承诺不擅自收回特许经营权、不减少特许经营权的内容、不再将本项目之特许经营权授予任何第三方。
当且仅当为本项目融资之目的,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有权将获取本协议项下污水处理服务费的权利设置担保或者按照本协议约定的其他方式进行融资。除本协议另有约定外,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在项目特许经营期内不得将本项目特许经营权出租或以任何形式转让、承包给第三人。
⑥付费机制
本项目采取“可行性缺口补助”的回报机制。鉴于本项目中的使用者付费部分即污水处理费包含在自来水费用中,由盐城自来水公司统一收缴,并上交财政,故在实际结算中,甲方统筹向乙方支付污水处理服务费。
污水处理服务费=可用性付费+运营缺口补助。
可用性付费由甲方按等额年金的方式向乙方按年度计算,计算公式为:年可用性服务费=项目总投资×(A/P,i,n),其中 i 为年金回报率 5.67%,n 为本项目运营期 19 年。项目总投资为政府审计部门或甲方委托的第三方审计机构决算审计认定的金额(其中建筑安装工程费为按综合下浮率下浮 27%后结算)。
开始商业运营后,政府方先行按照投资评审额确定的建安费用和社会资本承诺的建安费下浮确定项目的建安费用,设备(含安装)费用和建设工程其他费用在不超过可研估算的价格下按实结算(土地使用费和政府方先行垫付的前期费用按实际合同金额结算),建设期利息的融资利率按照中标社会资本承诺的年金回报率进行计算。在以上述方式先行确认项目总投资后,向项目公司付费。待项目竣工决算审计完成后,则按照竣工决算审计价格和中标社会资本承诺的 27%的建安费下浮率重新确定项目总投资,并依据最终确定的总投资调整污水处理服务费的金额。
运营缺口补助包括经营成本中固定成本支出补助以及经营成本中可变成本支出补助。其中经营成本中固定成本支出补助包含了乙方人工费、管理费以及维修费用,初始补助金额为 248 万元/年。经营成本中可变成本支出补助=实际污水处理量*可变成本支出结算单价。
实际污水处理量:符合出水标准的实际污水处理量,具体以出水量为准。可变成本支出结算单价涵盖了动力费、药剂费、水费、污泥处置费,以中标社会资本的报价为准。初始可变成本支出补助结算单价:2.27 元/立方米。
4、建筑工程业务的运营情况
公司建筑工程业务主要是供水相关的管道铺设、水利工程的建设等,具体业务主要由北京中水新华灌排技术有限公司、淮安自来水有限公司和钱江水利等子公司开展。近一年及一期,公司建筑工程业务收入分别为 14.89 亿元和 8.99 亿元,建筑工程业务收入仍是公司收入的重要补充。另外,《水利改革发展决定》明确了加大公共财政对水利建设投入的方针,将继续为公司开展相关的水利工程业务提供了较好的外部环境。
建筑工程业务收入是公司营业收入的重要构成,在手项目量较为充足。公司建筑工程业务主要是供水相关的管道铺设、水利工程建设等,具体业务主要由北京中水新华灌排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华灌排”)、上海自来水投资建设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自来水”)、淮安自来水有限公司、江苏水务和钱江水利等子公司开展;其中新华灌排拥有水利水电施工总承包二级及水利行业乙级工程设计资质;上海自来水拥有市政公用施工总承包一级、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二级资质及市政公用工程监理资质;钱江水利拥有市政总承包二级资质及三级资质;江苏华水水务工程有限公司拥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资质;淮安自来水有限公司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资质。公司建安工程的施工领域主要为水厂、污水厂的建设以及管网安装,建安工程项目所在地为公司子公司项目所在地,主要集中在江苏、浙江地区。公司建筑工程业务模式主要分为三类,一类主要是对新注册自来水用户进行管道初装,收取初装费收入,此模式下订单量较多且订单额较小,一般采取预收初装费收费模式;第二类主要是根据各房地产开发公司客户的要求对其新开发楼盘进行管网铺设,一般采取预收工程款收费模式;第三类主要是公司通过招投标形式取得对农村自来水及管网改管和配合市政道路自来水管道进行铺设等项目,根据合同约定分期收款。
图表:近三年及一期公司建筑工程业务的业务合同情况表
单位:万元、个
项目 | 2023 年 1 月-3 月 | 2022 年 | 2021 年 | 2020 年 |
期间新签合同金额 | 75,444.16 | 288,516.68 | 183,757.00 | 205,239.00 |
期间新签合同个数 | 369 | 1,647 | 1021 | 1106 |
期间合同完成额 | 25,712.9 | 116,577.4 | 168,232.00 | 149,664.00 |
期间合同回款额(含预收) | 33,773.51 | 142,684.99 | 173,145.00 | 152,578.00 |
累计在手未完工合同金额(含 2022 年以前未完工项目) | 591,895.54 | 542,164.28 | 370,225.00 | 354,700.00 |
发行人各子公司与各房地产开发公司一般采取预算价格一次性包干的金额支付工程款;与市政府工程项目以及周边市县自来水和污水项目经招投标,分期拨付工程款。公司对建筑工程业务工程施工的结算,采取完工百分比法,根据完工进度结算收入和成本,工程所需原材料通过招投标方式进行直接采购。
图表:近三年及一期公司建筑工程业务的经营情况表
单位:亿元、%
项目 | 2023 年 1-3 月 | 2022 年度 | 2021 年度 | 2020 年度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
业务收入 | 3.31 | 23.38 | 18.78 | 28.84 | 14.89 | 25.57 | 13.24 | 25.23 |
业务成本 | 2.31 | 22.92 | 12.81 | 28.27 | 10.18 | 25.92 | 9.51 | 26.34 |
毛利润 | 1.00 | 24.51 | 5.97 | 30.15 | 4.71 | 24.84 | 3.73 | 22.79 |
毛利率 | 30.01 | 31.79 | 31.63 | 28.17 |
近年来,公司持续开拓水利工程市场,不断加大建筑工程业务投入力度,公司建筑工程业务的业务类型、业务范围和业务区域均实现稳步扩张,建筑工程业务已成为公司重要的收入来源之一。公司安全与质量管理部负责公司安全生产考核工作,通过组织拟定公司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督促分(子)公司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组织分(子)公司层层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明确安全生产管理目标;监督、检查分(子)公司对其重大事故隐患的消除和重大危险源的监控和防范措施。截至 2023 年 3 月末,公司建筑工程业务已完工工程质量情况良好,未受到政府有关部门的重大行政处罚。
图表:公司建筑工程业务的业务合同情况表
项目 | 2023 年 1-3 月 | 2022 年 | 2021 年 | 2020 年 |
期间新签合同金额 | 75,444.16 | 288,516.68 | 183,757.00 | 205,239.00 |
期间新签合同个数 | 369.00 | 1,647 | 1,021 | 1,106 |
期间合同完成额 | 25,712.90 | 116,577.40 | 168,232.00 | 149,664.00 |
期间合同回款额(含预收) | 33,773.51 | 142,684.99 | 173,145.00 | 152,578.00 |
累计在手未完工合同金额(含 2022 年以前未完工项目) | 591,895.54 | 542,164.28 | 370,225.00 | 354,700.00 |
截至 2023 年 3 月末,公司应收回建筑工程款总额为 72,896.90 万元,2023
年 1-3 月间建筑工程业务累计合同回款额为 33,773.51 万元,整体回款情况良好。公司将合理控制建筑工程业务开展节奏,提高项目回款能力,解决好存量项目问题、确保新项目效益,实现稳健发展;各项目有序推进,同时坚持品质化发展,加强运营管控,提高周转效率,提升盈利能力,走效益优先、规模适度的品质化发展道路,以应对回款风险。
图表:报告期内公司建筑工程业务新签合同地区分布情况
单位:万元
地区 | 2023 年 1-3 月 | 2022 年 | 2021 年 | 2020 年 |
江苏 | 17,025.77 | 125,562.85 | 72,510.00 | 93,669.00 |
浙江 | 18,279.00 | 98,697.86 | 72,257.00 | 62,541.00 |
山东 | 3,524.93 | 27,738.60 | 19,894.00 | 28,806.00 |
湖南 | - | - | 3,145.00 | 3,729.00 |
安徽 | 25,635.46 | 13,640.45 | 5,742.00 | 5,931.00 |
北京 | - | 11,559.75 | 849.00 | - |
黑龙江 | 10,979.00 | 9,584.00 | 3,104.00 | 10,563.00 |
新疆 | - | - | 6,256.00 | - |
内蒙 | - | - | - | - |
其他 | - | 1,733.17 | - | - |
合计 | 75,444.16 | 288,516.68 | 183,757.00 | 205,239.00 |
公司建筑工程业务以“聚焦优质市场、聚焦优质项目、聚焦优质业主”为市场营销工作主基调,系统布局京津冀环渤海城市群、长三角城市群、中部城市群,兼顾国内其他重点城市的大区域市场,深耕“一带一路”沿线等热点地区,着力提高在热点区域的影响力、控制力,经营布局广泛,同时也提高了公司的综合抗风险能力。近三年及一期,公司建筑工程业务新签合同地区分布广泛,主要项目所在地包括浙江省、江苏省、山东省、安徽省、湖南省、黑龙江省、北京市、上海市等地区。
发行人各子公司与各房地产开发公司一般采取预算价格一次性包干的金额支付工程款;与市政府工程项目以及周边市县自来水和污水项目经招投标,分期拨付工程款。公司对建筑工程业务工程施工的结算,采取完工百分比法,根据完工进度结算收入和成本,工程所需原材料通过招投标方式进行直接采购。公司通过建筑工程业务产生的应收账款按有关交易合同所订明的条款结算。
报告期内发行人建筑工程业务前五大客户情况如下:
图表:报告期内公司建筑工程业务前五大客户情况
单位:万元
施工单位名称 | 项目所 在地 | 业主单位名称 | 合同金额 | 占比 |
2020 年 | ||||
青岛引黄济青水务集团有限公司 | 山东 | 青岛市城阳区市政建设服务中心 | 6,423.00 | 3.13% |
钱江水利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 浙江 | 平湖市钱江独山水务有限公司 | 4,795.65 | 2.34% |
钱江水利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 浙江 | 丽水市莲都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2,984.92 | 1.45% |
钱江水利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 浙江 | 婺城区水务局、婺城区沙畈乡人民政 府 | 2,428.68 | 1.18% |
钱江水利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 浙江 | 中天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2,174.75 | 1.06% |
2021 年 |
施工单位名称 | 项目所 在地 | 业主单位名称 | 合同金额 | 占比 |
上海自来水投资建设有限公司 | 新疆 | 新疆潞安煤化工(集团)有限公司 | 6,256.00 | 3.40% |
山东水务投资有限公司 | 山东 | 烟台御山置业有限公司 | 4,746.82 | 2.58% |
齐齐哈尔水务集团广源给水工程有限 公司 | 黑龙江 | 阳光热力公司 | 3,156.44 | 1.72% |
中皖水务发展有限公司 | 安徽 | 寿县新桥国际产业园管委会 | 2,557.28 | 1.39% |
岳阳县洞庭供水有限公司 | 湖南 | 岳阳市唐韵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1,733.80 | 0.94% |
2022 年 | ||||
北京中水新华灌排技术有限公司 | 金寨 | 金寨县水利局 | 44,279.26 | 15.35% |
上海自来水投资建设有限公司 | 江苏淮 安 | 上海水利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 10,563.90 | 3.66% |
淮安自来水有限公司 | 淮安市 | 淮安市城建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 9,773.42 | 3.39% |
上海自来水投资建设有限公司 | 云南昆 明 | 昆明滇池水务有限公司 | 9,763.00 | 3.38% |
上海自来水投资建设有限公司 | 新疆潞 安 | 潞安新疆煤化工有限公司 | 6,256.00 | 2.17% |
2023 年 3 月末 | ||||
淮安自来水有限公司 | 淮安市 | 淮安市联融置业发展有限公司 | 1,434.64 | 1.90% |
金寨金叶供水有限公司 | 安徽六 安市 | 金寨金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1,064.22 | 1.41% |
淮安水务开发有限公司 | 淮安市 | 淮安市九峰置业有限公司 | 1,048.51 | 1.39% |
烟台水务清泉有限公司 | 烟台 | 烟台领秀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899.68 | 1.19% |
邳州水务有限责任公司 | 邳州市 | 邳州传拓置业有限公司 | 830.00 | 1.10% |
近三年及一期,发行人前五大客户的占比总计分别为 9.16%、10.03%、27.95%
和 6.99%,前五大客户占比较低,发行人下游集中度较为分散,风险可控。截至 2023 年 3 月末,公司主要完成及在建的建筑安装项目情况如下:
图表:2023 年 3 月末公司已完成的主要建筑安装项目
单位:万元
主体名称 | 项目名称 | 合同金额 | 确认收入 | 已收回工程款 |
中皖水务发展有限公司 | 寿县农村生活污水项目工程 | 5,500.00 | 3,165.14 | 3,450.00 |
烟台水务清泉有限公司 | 中海长安云锦项目 1-31#楼非示范区 室外给水管网工程 | 1,218.53 | 1,218.53 | 1,218.53 |
邳州水务有限责任公司 | 邳州市翡翠湾小区给水工程 | 1,256.00 | 1,152.29 | 1,256.00 |
烟台水务清泉有限公司 | 西马家都旧村改造 A 地块(泰和花 园小区)给水工程 | 1,150.80 | 1,150.80 | 1,150.80 |
烟台水务清泉有限公司 | 泰和府 C 地块给水工程 | 985.35 | 985.35 | 985.35 |
主体名称 | 项目名称 | 合同金额 | 确认收入 | 已收回工程款 |
烟台水务清泉有限公司 | 烟台鲁商金茂观海印象1-1 期室外给 水管网工程 | 870.01 | 870.01 | 870.01 |
烟台水务清泉有限公司 | 力高阳光海岸 B2 地块室外给水管道 工程 | 714.81 | 714.81 | 714.81 |
金寨金叶供水有限公司 | 明发集团阅山悦府工程 | 764.35 | 701.24 | 764.35 |
舟山市岱山自来水有限公司 | 山外地块住宅小区给水管道安装工 程 | 703.36 | 645.29 | 703.36 |
舟山市昌通建设有限公司 | 鱿鱼市场提升改造 DN100-500 供水 管道安装工程 | 765.67 | 580.22 | 638.01 |
合计 | 13,163.21 | 10,603.46 | 11,113.21 |
图表:2023 年 3 月末公司已完成的主要建筑安装项目(续)
项目名称 | 业主方名称 | 项目所在地 | 合同签订 时间 | 开工时间 | 竣工时间 | 经营模式 | 结算方式 |
寿县农村生活污水项目工程 | 寿县农业投资发展有限 公司 | 安徽省寿县 | 2021.1 | 2021.2 | 2022.12 | 自主开发 | 按工程完工进度结算 |
中海长安云锦项目 1-31#楼非示范区室外给水管 网工程 | 海创佳业(烟台)地产有限公司 | 烟台市莱山区 | 2021.4 | 2021.4 | 2022.12 | 自主开发 | 按工程完工进度结算 |
邳州市翡翠湾小区给水工程 | 邳州市新碧 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邳州 | 2020 | 2022.5 | 2023.2 | 自主开发 | 按工程完工进度结算 |
西马家都旧村改造 A 地块(泰和花园小区)给水 工程 | 山东祺泰房地产有限公司 | 烟台市莱山区 | 2022.5 | 2022.5 | 2022.12 | 自主开发 | 按工程完工进度结算 |
泰和府C 地块给水工程 | 烟台泰禾府置业有限公 司 | 烟台市莱山区 | 2021.9 | 2021.9 | 2022.12 | 自主开发 | 按工程完工进度结算 |
烟台鲁商金茂观海印象 1-1 期室 外给水管网工程 | 烟台鲁茂置业有限公司 | 烟台市莱山区 | 2022.5 | 2022.5 | 2022.12 | 自主开发 | 按工程完工进度结算 |
力高阳光海岸 B2 地块室外给水管道工程 | 烟台力高置业有限公司 | 烟台市高新区 | 2021.12 | 2021.12 | 2022.12 | 自主开发 | 按工程完工进度结算 |
明发集团阅山悦府工程 | 明发集团安徽金寨城市开发有限公 司 | 金寨 | 2021.10 | 2021.10 | 2022.12 | 自主开发 | 按工程完工进度结算 |
项目名称 | 业主方名称 | 项目所在地 | 合同签订 时间 | 开工时间 | 竣工时间 | 经营模式 | 结算方式 |
山外地块住宅小区给水管道安装 工程 | 岱山县安澜城市建设集 团有限公司 | 舟山市岱山县 | 2021.8 | 2021.8 | 2023.3 | 自主开发 | 按工程完工进度结算 |
鱿鱼市场提升改造DN100-500 供 水管道安装工程 | 舟山市普陀北部实业投资开发有限 公司 | 舟山市普陀区展茅 | 2018 | 2018.5 | 2022.3 | 自主开发 | 按工程完工进度结算 |
图表:2023 年 3 月末公司主要在建的建筑安装项目
单位:万元
公司名称 | 项目名称 | 项目所在地 | 业主单位名 称 | 合同签订时间 | 开工时间 | 竣工时间 | 经营模式 | 结算方式 | 合同金额 | 已确认收入 | 已收回工程款 |
北京中水新华灌排技术有限公 司 | 金寨一体化工程 | 金寨 | 金寨县城投水利投资有限公司 | 2022.10 | 2022.11 | 2025.11 | 自主开发 | 按工程完工进度结算 | 44,279.26 | 5,589.89 | 2,170.00 |
上海自来水投资建设有限公 司 | 当涂县农村饮用水改造提升工程 | 江苏当涂 | 当涂县水利局 | 2022.12 | 2022.12 | 2025.12 | 合作开发 | 按工程完工进度结算 | 31,793.52 | - | - |
齐齐哈尔水务集 团 | 2021 年二次供水泵站整合改造工程 | 黑龙江省 | 鹤佳管网设施经 营 | 2021.8 | 2021.8 | 2021.12 | 自主开发 | 按工程完工进度 结 | 12,550.00 | 6,556.00 | 8,384.00 |
公司名称 | 项目名称 | 项目所在地 | 业主单位名 称 | 合同签订时间 | 开工时间 | 竣工时间 | 经营模式 | 结算方式 | 合同金额 | 已确认收入 | 已收回工程款 |
有限公司 | 管理有限责任公 司 | 算 | |||||||||
上海自来水投资建设有限公 司 | 2019 淮安清江浦二次供水 | 江苏淮安 | 上海市水利研究院有限公司 | 2019 | 2019 | 2020.6 | 自主开发 | 按工程完工进度结算 | 10,563.90 | 8,332.00 | 8,232.00 |
上海自来水投资建设有限公 司 | 昆明市禄劝县城镇污水处理项目 | 云南昆明禄劝县 | 昆明滇池水务有限公司 | 2021.8 | 2021.8 | 2023.2 | 自主开发 | 按工程完工进度结算 | 9,763.80 | 1,934.30 | 1,934.30 |
齐齐哈 尔 | 2021 年富拉尔基区 | 黑龙江 省 | 鹤佳管 网 | 2022.1 | 2022. | 2022.6 | 自主开 发 | 按工程 完 | 7,267.00 | 4,444.00 | 3,000.00 |
公司名称 | 项目名称 | 项目所在地 | 业主单位名 称 | 合同签订时间 | 开工时间 | 竣工时间 | 经营模式 | 结算方式 | 合同金额 | 已确认收入 | 已收回工程款 |
水务集团有限公司 | 二次供水泵站整合改造工程 | 设施经营管理有限责任公 司 | 工进度结算 | ||||||||
上海自来水投资建设有限公 司 | 青岛棘洪滩深度处理项目 | 山东青岛 | 上海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 | 2018 | 2018 | 2018.12 | 自主开发 | 按工程完工进度结算 | 7,260.00 | 5,690.00 | 5,690.00 |
青岛引黄济青水务集团有限 公 | “五水绕城”生态环境提升中水回用 (设计施工总承 包) | 山东青岛 | 青岛市城阳区市政建设服务 中 | 2020 | 2020 | 2024.12 | 合作开发 | 按工程完工进度结算 | 6,423.00 | 2,293.58 | 2,750.00 |
公司名称 | 项目名称 | 项目所在地 | 业主单位名 称 | 合同签订时间 | 开工时间 | 竣工时间 | 经营模式 | 结算方式 | 合同金额 | 已确认收入 | 已收回工程款 |
司 | 工程 | 心 | |||||||||
齐齐哈尔水务集团有限公司 | 2020 年二次供水泵站整合改造工程 | 黑龙江省 | 鹤佳管网设施经营管理有限责任公 司 | 2020.10 | 2020.1 | 2020.12 | 自主开发 | 按工程完工进度结算 | 6,419.00 | 4,342.00 | 4,093.00 |
合 计 | 142,575.48 | 44,378.57 | 40,183.30 |
注:不包含集团内部工程。
5、其他业务收入情况
图表:公司其他业务收入情况表
单位:亿元、%
项目 | 2023 年 1-3 月 | 2022 年度 | 2021 年度 | 2020 年度 |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
业务收入 | 0.77 | 5.44 | 4.45 | 6.83 | 4.45 | 7.64 | 3.88 | 7.39 |
业务成本 | 0.50 | 4.96 | 2.76 | 6.09 | 2.24 | 5.70 | 2.11 | 5.84 |
毛利润 | 0.27 | 6.62 | 1.69 | 8.54 | 2.21 | 11.66 | 1.77 | 10.81 |
毛利率 | 35.06 | 37.98 | 49.66 | 45.62 |
截至 2023 年 3 月末,公司下属子公司的咨询、运维服务、商品销售等业务归属于公司的其他业务的业务范畴。
近三年及一期,公司的其他业务收入分别为 3.88 亿元、4.45 亿元、4.45 亿元和 0.77 亿元,占营业收入的比重分别为 7.39%、7.64%、6.83%和 5.44%。
1、重大在建工程情况
截至 2023 年 3 月末,公司重大在建项目合计 19 个,计划总投资 47.35 亿元,具体明细如下:
表:截至2023年3月末公司重大在建项目基本情况
单位:万元、%、万吨/日
项目名称 | 项目批复情况 | 投资总额 | 自有资本金比例 | 资本金到位情况 | 设计能力 | 已完成 | 投资计划 | |||||
批复部门 | 批复时间 | 批复文件名称 | 批复文号 | 2023 年 4-12 月 | 2024 年 | 2025 年 | ||||||
丽水市胡村水厂项目一期 | 丽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2021 年 12 月 7 日 | 丽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丽水市胡村水厂工程(一期)初步 设计批复的函 | 丽发改项管 〔2021〕430 号 | 39,079.35 | 30.00 | 11,723.81 | 20.00 | 12,016.00 | 23,000.00 | 4,063.35 | - |
岱北水厂 | 岱山县发展与改革局 | 2021 年 8 月 9 日 | 关于岱山县岱北水厂工程核准的批复 | 岱发改批 (2021)132 号 | 18,999.96 | 30.00 | 2,132.40 | 4.00 | 2,132.40 | 9,687.60 | 6,179.00 | 1,000.00 |
朱家尖至白沙 岛、柴山岛联网供水工程 | 舟山市发展和改革委 | 2021 年 3 月 | 浙江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赋码)信息表 | 项目代码 2103-330900- 04-01-712680 | 4,038.57 | 100.00 | 2,083.53 | 0.41 | 2,083.53 | 1,955.04 | - | - |
福州江阴港区污水处理厂中期项目 | 福清市发展和改革局 | 2021 年 11 月 | 关于福州江阴港城经济区污水处理厂中期工程项目建议书暨可 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 融发改审批 〔2021〕625 号 | 38,512.83 | 30.00 | 9,000.00 | 4.00 | 9,974.76 | 16,528.32 | 12,009.75 | - |
临港区污水厂改扩建项目 | 威海临港经济技术开发区经 济发展局 | 2019 年 3 月 25 日 | 关于威海临港区污水处理厂扩建改造工程 建设项目核准的批复 | 威临港经发审字[2019]3 号 | 34,402.57 | 24.13 | 8,302.57 | 5.00 | 22,902.57 | 4,000.00 | 7,500.00 | - |
寿光市羊口污 水处理厂水质 | 寿光市行政审 批服务局 | 2020 年 7 月 2 日 | 《关于寿光清源水务 有限公司羊口污水处 | 寿行审建字 [2020]29 号 | 18,117.35 | 23.00 | 4,117.35 | 4.00 | 7,800.35 | 7,317.00 | 3,000.00 | - |
项目名称 | 项目批复情况 | 投资总额 | 自有资本金比例 | 资本金到位情况 | 设计能力 | 已完成 | 投资计划 | |||||
批复部门 | 批复时间 | 批复文件名称 | 批复文号 | 2023 年 4-12 月 | 2024 年 | 2025 年 | ||||||
提升项目 | 理厂水质提升项目核准的批复》《关于寿光清源水务有限公司羊口污水处理厂水质提升项目申请变更建设 内部的批复》 | |||||||||||
大桥水厂源水工程 | 济南先行区管委会产业发展部 | 2020 年 4 月 13 日 | 济南新旧动能转换先行区管委会产业发展部关于山东水务源泉供水有限公司大桥水厂源水工程项目核准 的批复 | 济转先管字 [2020]60 号 | 14,980.00 | 25.00 | 3,700.00 | 30.00 | 5,563.00 | 4,741.00 | 4,676.00 | - |
烟台化学工业园污水处理厂 PPP 项目 | 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 2020 年 10 月 26 日 | 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关于烟台化学工业园管理服务中心烟台化学工业园污水处理厂工程 项目概算的批复 | 烟开审批项 [2020]74 号 | 22,517.00 | 20.00 | 4,504.00 | 2.00 | 18,217.00 | 4,300.00 | - | - |
蓬莱华建战山二水厂水质深度处理 | 烟台市蓬莱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 2021 年 9 月 28 日 | 关于山东水务蓬莱华建水业有限公司战山二水厂水质深度处理 建设项目核准的批复 | 烟蓬核准投 [2021]7 号 | 3,876.98 | 30.00 | 199.00 | 1.80 | 199.00 | 2,599.00 | 1,078.98 | - |
项目名称 | 项目批复情况 | 投资总额 | 自有资本金比例 | 资本金到位情况 | 设计能力 | 已完成 | 投资计划 | |||||
批复部门 | 批复时间 | 批复文件名称 | 批复文号 | 2023 年 4-12 月 | 2024 年 | 2025 年 | ||||||
金寨县第一水厂改扩建及外管网建设工程 | 金寨县行政审批局 | 2021 年 7 月 12 日 | 金寨县行政审批局关于金寨县第一自来水厂改扩建及厂外管网 建设工程核准的批复 | 金审许 (2021)190 号 | 18,600.00 | 8.60 | 1,600.00 | 8.00 | 17,000.00 | 1,600.00 | - | - |
寿县新桥自来水厂扩建工程 (水厂部分)项 目 | 寿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2020 年 3 月 26 日 | 关于寿县新桥自来水厂扩建工程(水厂部分)项目备案通知 | 寿发改审批备[2020]79 号 | 17,869.98 | 32.85 | 3,350.00 | 5.00 | 5,007.21 | 4,315.61 | 2,500.00 | 1,400.00 |
寿县炎刘镇污 水处理厂扩建工程 | 安徽寿县经济开发区 | 2021 年 8 月 6 日 | 关于寿县炎刘镇污水 处理厂扩建工程项目备案通知 | 寿经开 (2021)63 号 | 10,244.00 | 30.14 | 1,260.00 | 1.50 | 1,195.00 | 5,690.44 | 1,200.00 | 700.00 |
内蒙古天河水务有限公司高含盐废水处理技术改造(结晶 分盐)项目 | 准格尔旗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2021.6.24 | 项目备案告知书 | 项目代码: 2106-150622- 04-01-940106 | 23,563.39 | 51.05 | 12,030.00 | 处理能力 150m³/h高含盐 废水 | 14,084.41 | 9,478.98 | - | - |
安亭污水处理厂三期扩建工 程 | 上海市嘉定区发展和改革委 员会 | 2020 年 1 月 8 日 | 关于嘉定安亭污水厂三期扩建工程项目核 准的批复 | 嘉发改核 [2020]1 号 | 104,250.00 | 25.00 | 21,800.00 | 5.00 | 60,421.09 | 43,828.91 | - | - |
红石崖水厂二期扩建项目 | 青岛市黄岛区发展和改革局 | 2021 年 11 月 11 日 | 关于红石崖水厂二期 扩建工程初步设计及概算批复的函 | 青黄发改函 [2021]541 号 | 11,872.00 | 20.00 | 2,374.40 | 10.00 | 5,417.92 | 2,019.97 | 3,159.61 | 1,274.50 |
项目名称 | 项目批复情况 | 投资总额 | 自有资本金比例 | 资本金到位情况 | 设计能力 | 已完成 | 投资计划 | |||||
批复部门 | 批复时间 | 批复文件名称 | 批复文号 | 2023 年 4-12 月 | 2024 年 | 2025 年 | ||||||
城南水厂扩建工程 | 淮安市行政审批中心 | 2022 年 11 月 28 日 | 关于淮安自来水有限公司城南水厂扩建工 程项目核准的批复 | 淮审批投资复[2022]44 号 | 49,900.00 | 80.22 | 40,575.30 | 20.00 | 2,313.64 | 11,000.00 | 12,000.00 | 15,000.00 |
凤台华水水务有限责任公司 | 凤台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2023 年 2 月 23 日 | 关于凤台县水厂改扩建二期及凤凰湖新区供水加压泵站项目备 案的通知 | 凤发改投资 〔2023〕60 号 | 5,000.00 | 100.00 | 935.67 | 4.00 | 1,169.59 | 3,000.00 | 830.41 | - |
固安县大清河园区污水处理 厂项目 | 固安县审批局 | 2022 年 12 月 27 日 | 关于固安县大清河园区污水处理厂项目核 准的批复 | 固审批核 [2022]29 号 | 21,424.42 | 30.00 | 5,111.83 | 2.00 | 4,596.00 | 16,828.42 | - | - |
合德水厂扩建工程 | 射阳县行政审批局 | 2022 年 6 月 13 日 | 关于射阳水务有限责任公司实施合德水厂扩建工程项目核准的 批复 | 2022-120 号 | 15,000.00 | 10.00 | 1,444.47 | 5.00 | 1,400.00 | 13,600.00 | - | - |
合计 | 472,248.40 | 134,644.33 | 131.71 | 193,493.47 | 185,490.29 | 58,197.10 | 19,374.50 |
(1)丽水市胡村水厂项目一期
项目建设主要内容为新建一座日处理量为 20 万吨水厂。截至 2023 年 3 月末,建构筑物主体完成至 47.2%。资本金已全部到位。
(2)岱北水厂
截至 2023 年 3 月末,已完成土建项目招标工作,并进场完成 10%工程量。
(3)朱家尖至白沙岛、柴山岛联网供水工程
工程主要内容为总设计规模为 4,072m³/d,主要构筑物由陆上供水管道、海底供水管道、附属构筑物等组成。供水管道始于佛学院,终于白沙村,总长 11.60km,其中陆上段总长约 6.616km(包括朱家尖陆上段长 4.366km、柴山岛陆上段长 1.72km、白沙岛陆上段长 0.53km),跨海段总长约 4.984km(白沙水道跨海段长 4.579km、白沙港跨海段长 0.405km),并在月岙村村口、白沙陆上段终点各设置 1 座增压泵房用于提升月岙低压区和白沙、柴山岛低区供水压力;目
前已完成内控资金额的 51.59%,截至 2023 年 3 月末正在施工,自有资金充足,满足项目建设支付要求。
(4)福州江阴港区污水处理厂中期项目
该项目一期日处理污水量 4 万立方米,二期日处理污水量 2 万立方米,合计
6 万立方米。项目计划建设粗格栅及提升泵房、细格栅及旋流沉砂池、调节+水解酸化池+初沉池、两级 AO 池、配水井、二沉池、污泥泵房及污水提升泵房、芬顿高级氧化池、絮凝池、沉淀池、精密过滤池、接触消毒池、外排泵房、污泥浓缩池、污泥调理池、事故应急池;新增综合楼、污泥脱水车间、加药间、乙酸钠加药间、罐区、变配电房及鼓风机房、变配电间、门卫室等,总建(构)筑物面44,073.37 平方米。项目于2022 年9 月开工,截至2023 年3 月末完成投资12,500万元,总形象进度 46%,土建安装进度 71%,设备采购进度 85%,自有资金 9,000万全都已经到位。
(5)临港区污水厂改扩建项目
工程建设主要内容为新建 3 万吨/日污水处理厂,并对原有 2 万吨/日污水厂
进行升级改造,总规模 5 万吨/日,处理水质到达国家 1 级 A 排放标准。截至 2023
年 3 月末,3 万吨/日扩建部分已通水运行,2 万吨改建部分正在进行。自有资本金已到位 6,400 万元。
(6)寿光市羊口污水处理厂水质提升项目
水质提升项目由中国市政工程华北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设计,设计规模 4万 m3/d,通过新建化工园集水井、高效沉淀池、升流式水解酸化池、提升泵池、活性炭吸附滤池及再生车间,优化生化处理工艺,增加除臭及其他工艺改造所需配套设施等,确保出水主要指标达到河流Ⅳ类水标准,总氮≤12mg/L,其他指标达到国家一级 A 标准,截至 2023 年 3 月末 1#应急池污泥处置新建集水井、预处理车间、高效沉淀池、提升泵池、污泥浓缩池厂和污泥泵站主体已经全部施工完成;预处理车间、高效沉淀池污泥泵站管道安装施工完成 85%。高效沉淀池设备安装完成 90%;预处理车间设备安装完成 90%;活性焦吸附滤池和接触消毒池、活性焦再生车间、加药间及在线监测室、变电站主体施工完成,生产辅助楼基础施工完成。完成总投资的 47%自有资本金 4,117 万元,已到位。
(7)大桥水厂源水工程
大桥水厂源水工程主要由两部分组成,一部分为鹊山水库至大桥水厂供水管道工程,另一部分为东联泵站改扩建工程(包括管理用房等)。新建供水管线总长约 4.6 公里,采用管径 DN1400 的双管。管线主要采用直埋方式,穿越各种交叉建筑采用顶管和倒虹等方法施工。新建泵站计划装机 4 台,3 用 1 备,总装机
容量为 1000 千瓦,设计供水规模 30 万吨/日,主要向黄河北新旧动能转换先行
区供水。截止目前 2023 年 3 月末,管线施工已完成,达到通水条件。泵站施工:取水闸主体封顶,闸门及闸门槽等安装完成,消力池及海漫施工完成;压力前池施工完成;取水闸两侧阀门井及阀门安装完成;流量计井已完成;主厂房主体结构封顶,行车及进出口阀门安装完成,出水汇集管安装完成;截渗沟完成约 40
米。中国工商银行贷款 1.498 亿元,目前到位 5,532 万元。另自有资金支付 2,429
万元。
(8)烟台化学工业园污水处理厂项目(PPP)
烟台化学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总规模 4 万吨/日,近期工程设计规模 2 万吨/日,排放标准一级 A,负责处理烟台化学工业园区企业的生产废水及生活污水。截至 2023 年 3 月末,该项目土建主体已完工,现在正在进行设备管道安装以及
室内装修,其中装饰装修完成 98%,工艺管道安装完成 98%;设备采购完成 100%,设备进场 100%;设备安装完成 90%;室外配套完成 90%。该项目自有资本金为 4,504 万元,资本金已全部到位。
(9)蓬莱华建战山二水厂水质深度处理项目
本项目位于山东省烟台市蓬莱区。截止 2023 年 3 月末,自有资本金 199 万,项目建设进度 5%,正在积极与银行申请贷款,推进战山二水厂水质深度处理项目的建设。
(10)金寨县第一水厂改扩建及外管网建设工程
项目建设主要内容:扩建自来水新增 4 万 m³/d,改件延伸配套管网 35.38 公
里。截至 2023 年 3 月末,水厂改扩建部分三通一平工作进行中,老水厂平流沉淀池、滤池拆除工作完成 100%,建筑残渣外运工作完成 90%;厂外 DN1200 管网建设部分,已完成 2 号桥-纵四路,3 月 25 日已组织监理单位、营业所对一标段管道开展初步验收工作。二期史河后段防洪评价编制中,设计单位根据防洪评价编制单位调整报告中。
(11)寿县新桥自来水厂扩建工程(水厂部分)项目
项目建设内容:扩建规模为 5 万 m3/d。建设内容为常规处理系统(沉清叠合池、炭砂双侧滤池(砂滤池)、反冲洗泵房、二级泵房、现状综合加药间改造等)、污泥处理系统(排泥池等)、深度处理系统(预臭氧接触池、炭砂双侧滤池(炭滤池)、中间提升泵房及臭氧接触池等)、出厂管等。2022 年 5 月底项目正式开工,截止 2023 年 3 月末,沉清叠合池完成 95%,提升泵房及臭氧接触池 95%,预臭氧接触池基础混凝土浇筑 95%,碳砂双侧滤池工艺管廊已完成 95%,吸水井及二级泵房完成 95%,反冲洗泵房完成 95%,臭氧发生器间完成 80%,配电间完成 75%;设备安装工程形象进度:起重设备完成 4 台,平流池吸泥机轨道安装完成 2 条,折板完成 75%。目前整体工程已完成 85%,项目自有资金到位 3,350 万元。
(12)寿县炎刘镇污水处理厂扩建工程
项目建设内容:扩建规模 1.5 万吨/天,厂外提升泵站按 1.5 万吨/天增加设备,污水厂新建生化池、二沉池、中间提升泵房、反硝化深床滤池、接触消毒池、污泥浓缩池及除臭系统等。截止 2023 年 3 月末,土建工程形象进度:生化池基础
底板浇筑整体完成 95%;污泥浓缩池完成 95%;除磷装置完成 95%,强化混凝池完成 65%,二沉池 30%。目前整体工程已完成 60%,项目自有资金到位 1,260万元。
(13)内蒙古天河水务有限公司高含盐废水处理技术改造(结晶分盐)项目项目建设内容:150m³/h 高含盐废水处理技术改造(结晶分盐)一套的公用
工程和辅助设施。工程已完工,正在组织验收,自有资金已到位 3,920 万元。
(14)安亭污水处理厂三期扩建工程
安亭污水厂三期扩建工程扩建污水处理设施土建规模 10 万 m3/d,设备规模 5 万 m3/d,污水排放标准达到一级 A+。截至 2023 年 3 月底,计划完成工作量
80.46%,实际完成工作量 84.56%。完成情况如下:污水区:污水处理设施全部完成,进入运行调试阶段,12 月 21 日开始出水实现达标排放。下沉式广场区域基坑围护结构围檩施工已完成,底板铺贴自粘胶膜防水卷材已完成,正在进行底板钢筋绑扎、混凝土浇筑、预埋穿线管等工作污泥区:污泥脱水干化车间建设完成;全部污泥处理系统调试完成,现处于试生产阶段。4#、5#变电所:建设完成,投入使用开关站:建设完成,投入使用进出水总管:建设完成,投入使用。通沟污泥:二层至屋面混凝土结构、一层砌体结构已完成,正在进行预埋穿线管,精细格栅、砂水分离器、转鼓、水泵、埋地污水管道、配电箱、主控柜设备及其配件已进场.项目自有资金 25%、融资 75%,其中自有资金部分由上海环保增资 2亿(已于 2021 年 10 月增资到位)、其余部分安亭污水处理有限公司自筹。
(15)红石崖水厂二期扩建项目
扩建红石崖水厂二期项目,扩建规模 10 万吨/天。截至 2023 年 3 月末,实
际完成工程工作量 92.1 %。其中完成具体情况为:(1)土建工程形象进度:常规工艺(沉淀池、滤池、清水池)完工进入试运行阶段,深度处理综合池完成室内瓷砖铺设、地面浇筑、室外大理石铺装。设备安装工程形象进度:常规工艺(沉淀池、滤池、清水池)完工进入试运行阶段,深度处理综合池完成活性炭铺设、洗砂槽安装、配电室安装,桥架安装。该工程已支付各项工程款 5,417.92 万元,
其中:自有资金支付 1,473.92 万元,融资支付 3,944.00 万元
(16)城南水厂扩建工程
城南水厂扩建工程是 2023 年中心城市建设重点项目,也是 2023 年市政府民
生实事项目,本项目总投资为 5.06 亿元,建设地点位于现状城南水厂东侧,占
地面积约 48.9 亩。建设规模为 20 万 m³/d,扩建后总规模达 40 万 m³/d,本工程主要包括取水工程、浑水管道工程、净水厂工程以及一段清水管道工程。计划工期为 36 个月,计划开工时间为 2023 年 6 月份,2025 年 12 月份通水,2026 年 6月份完成竣工验收。截至目前,该项目已完成项目立项批复、设计招投标、初步设计及优化评审、施工图设计及审查、土建及安装工程控制价编制及审核、监理和土建及安装工程招投标、建设用地规划条件和建设工程模拟审查等工作;正在同步开展环评、水资源论证、防洪评价、文物影响评估、浑水管道质量和安全评价、新征地块围墙和主入口桥梁施工等工作,同时在此期间,积极协助属地政府和资规部门共同推进土地审批手续的办理工作。
(17)凤台华水水务有限责任公司
池内防腐及池顶工艺部分已完成 80%;配电间主体结构全部完成,二次结构已完成,电缆沟砌筑与抹灰完成 100%,清水池水泵安装两台,滤池及反冲洗泵房工艺管线全部安装完成,滤板已安装至 100%。项目自有资本金 5,000.00 万元,资本金到位 935.67 万元。
(18)固安县大清河园区污水处理厂项目
固安县大清河园区污水处理厂,占地面积 48.97 亩,设计规模为 2.0 万 m3/d,采用“预处理+调质池+生化池+二沉池+中间提升泵房+高效沉淀池+V 型滤池+臭氧催化氧化池+接触消毒池”的污水处理工艺,出水指标达到大清河流域水污染物排放标准。预计工期 365 天。截至 2023 年 3 月末,计划完成工作量 12.95%,实际完成工作量 12.95%。完成具体情况为:(1)土建工程形象进度 101(粗格栅及进水泵房)基坑支护桩及钢支撑完成,土方开挖及底板垫层混凝土浇筑完成; 103(调质池)104(生活反应池)土方开挖及底板垫层混凝土浇筑完成(含深埋管的包管砼),底板钢筋绑扎完成,墙插筋完成 80%;106(2#二沉池)土方开挖及底板垫层混凝土浇筑完成,底板及外墙钢筋插筋完成;110(接触消毒池及尾水泵房)钢板桩支护及钢连梁完成,土方开挖及底板垫层混凝土浇筑完成;301
(综合楼)土方开挖及底板垫层混凝土浇筑完成。(2)设备安装工程形象进度:设备进场及安装、调试等。101(粗格栅及进水泵房、103(调质池)、104(生化反应池)、106(2#二沉池)、110(接触消毒池及尾水泵房)等底板防水坎及
以下预埋套管及深埋管完成,基础防雷接地装置安装完成。项目自有资金 30%、融资 70%,自有资金到位 79.51%。
(19)射阳合德水厂
工程的主要内容是水厂扩建,新建内容为预臭氧接触池、网格絮凝池、沉淀池、叠合清水池、V 型滤池、后臭氧接触池、活性炭滤池、清水池、反洗水收集池、综合调度中心、浓缩池、液氧站、变配电间和管涵等构建物。截止 2023 年
3 月末完成所有构建物(除调度中心)桩基工作,大多数构建物地下开挖和基础
浇筑工作,正在进行设备招标工作。项目自有资本金 1,500.00 万元,资本金到位
1,444.47 万元。
2、拟建项目情况
截至 2023 年 3 月末,公司共有拟建项目 3 个,具体明细如下:
表:截至 2023 年 3 月末拟建项目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 资金来源 | 预计总投资 | 2023 年 4-12 月预计投资额 | 2024 年度预计 投资额 | 2025 年度预计 投资额 |
宁津污水处理厂 | 自筹资金+ 银行融资 | 7,616.00 | 2,966.00 | 4,650.00 | - |
城阳区棘洪滩水厂扩 建工程 | 自筹资金+ 银行融资 | 24,251.62 | 9,500.00 | 14,751.62 | - |
合计 | 31,867.62 | 12,466.00 | 19,401.62 | - |
注:上述项目均处于计划阶段,尚未立项或投资。
发行人的愿景是致力于提供世界一流的水务环保服务,成为最具影响力的大型水务环境综合服务商。
未来公司将聚焦水务环保主业,围绕“四水共治”,积极践行水利部治水思路,坚定不移走高质量发展道路,注重提高运营效率与技术水平,打造国内领先的专业化大型水务环境综合服务商。“十四五”期间,公司将坚决贯彻国家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和水利部治水思路,落实国企改革三年行动方案,形成科学有效的公司治理机制,激发国有企业活力,健全市场化经营机制,推动党建工作与企业的生产经营深度融合,围绕水务环保主业践行高质量发展道路。集团将以城市
供水治污的高效运营、优质服务和先进的水处理技术为核心竞争力,打造产业投资、设计、建设、运营、技术服务和资本运作综合服务保障能力,注重高效运营与技术创新,加强业务拓展,提升经营效益,为城市提供原水开发、区域调水、市政供水、城镇污水、农村供水、农村治污、水生态治理等一体化水务和环境治理服务。
公司未来的发展重点包括:
1、稳固现有市场,实现纵深式发展(浙江、江苏、上海、山东等沿海经济发达地区是公司重要的产业布局区域);
2、创新投资模式,围绕轻重并举的思路,借鉴行业成熟模式,充分协调股东单位资源支持,尝试开展水务资产证券化、成立水务产业投资基金等模式,丰富投资途径;
3、积极推进城乡供水一体化工作,加快农村饮水安全和巩固提升工程建设;
4、延伸污水处理产业链,积极构建网、厂、泥一体运营模式。利用已经拥有的污水厂,积极拓展所在地的截污管网的运营维护业务、积极争取所在地的污泥处理业务,努力延伸污水处理产业链,积极打造网、厂、泥一体化的运营模式,延迟产业链、丰富业务构成;
5、试点乡镇污水项目,战略布局农村污水处理市场。在“十四五”期间选择机制成熟、质地较优的乡镇污水项目进行试点,紧跟国家政策导向对农村污水处理市场进行战略布局;
6、推动与央企合作,探索多种合作模式。发挥股东优势,在长江大保护、水环境治理、美丽乡村建设、城市水务一体化等方面探索多种合作模式。
八、公司所在行业状况
1、行业规划
水务行业是关系国计民生和国家安全的公用事业行业,是经济社会发展不可替代的基础支撑,国家战略地位明显。因此,中央和各级政府通过实质掌控水资源,政策扶持国有资本在水务领域绝对主体地位是水务行业的显著特征。
2022 年度,我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 4.93 万元,从国外水价的浮动经验来看,居民水费支出与可支配收入的合理占比约为 2-3%,而中国水费支出占城市人均可支配收入的比重不超过 1%;我国现行的水价水平与理论上测算出来终端合理水价相比,存在较大上涨空间。国民经济发展带来的生产用水提升和城镇化带来的居民生活用水规模增加,使人均用水量继续保持上升的趋势,根据 2021 年度《中国水资源公报》,2021 年,全国水资源总量为 29,638.2 亿立方米,
全国用水总量为 5,920.2 亿立方米。其中,生活用水为 909.4 亿立方米,占用水
总量的 15.4%;工业用水为 1,049.6 亿立方米(其中火核电直流冷却水 507.4 亿立方米),占用水总量的 17.7%;农业用水为 3,644.3 亿立方米,占用水总量的 61.5%;人工生态环境补水为 316.9 亿立方米,占用水总量的 5.4%。地表水源供水量为 4928.1 亿立方米,占供水总量的 83.2%;地下水源供水量为 853.8 亿立方米,占供水总量的 14.5%;其他水源供水量为 138.3 亿立方米,占供水总量的 2.3%。
水务行业主要包括供水行业和污水处理子行业。
污水处理行业属于水务终端处理行业,中国水资源匮乏,污水排放量的持续增长以及水污染问题的日益严峻为污水处理行业提供了广阔的市场空间。国家政策不断向污水处理行业倾斜。2015 年 4 月 16 日,国务院正式发布《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即“水十条”),提出了全面控制污染物排放、着力节约保护水资源等十条意见共 238 项措施,中国污水处理行业进入了高速扩张期,“水十条”的治污规划将成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国水污染防治工作的行动指南。2016年 12 月,国家发展改革委、水利部、住房城乡建设部联合印发了《水利改革发展“十三五”规划》(以下简称《规划》)。规划指出,在“十三五”期间,我国将以江河流域系统整治和水生态保护修复为着力点推进水生态文明建设,明确到 2020 年,县城、城市污水处理率分别达到 85%、95%。
2021 年 1 月,国家发展改革委、水利部联合印发了《“十四五”水安全保
障规划》(以下简称《规划》)。《规划》提出,到 2025 年,水旱灾害防御能力、水资源节约集约安全利用能力、水资源优化配置能力、河湖生态保护治理能力进一步加强,国家水安全保障能力明显提升。《规划》是国家层面首次编制实施的水安全保障五年规划,系统总结评估水利改革发展“十三五”规划实施情况,提出了“十四五”水安全保障的总体思路、规划目标、规划任务和保障措施等。
《规划》明确,“十四五”水安全保障将坚持“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的治水思路,统筹发展和安全,以全面提升水安全保障能力为主线,强化水资源刚性约束,加快构建国家水网,加强水生态环境保护,深化水利改革创新,提高水治理现代化水平,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提供有力支撑和保障。《规划》指出,“十四五”期间实施国家节水行动,推动水资源利用方式向节约集约转变,加快形成节水型生产、生活方式和消费模式,强化水资源刚性约束。加强重大水资源工程建设,提高水资源优化配置能力。推进一批跨流域跨区域水资源配置工程建设,强化大中小微供水工程协调配套,加快形成以重大引调水工程和骨干输配水通道为纲、以区域河湖水系连通和供水灌溉工程为目、以重点水源工程为结的水资源配置体系。
综合来看,水务行业具有良好的发展前景,并且拥有很强的战略地位和稳定的发展前景;近年来供水业务平稳发展,污水处理业务顺应国家环保政策需求拥有更大的发展空间。
2、行业政策
作为公用事业行业,水务行业是典型的政策导向性和法律法规驱动型行业。从中国水务行业近年来出台的相关政策可以看出,行业的总体方向是加快市场化,推动水价改革以提高节约用水的力度和促进对水资源的保护。这些政策内容主要包括了市场准入的放开、水价改革、特许经营和加快污水工程建设等方面内容。
(1)阶梯水价格政策逐渐清晰,污水处理费政策逐渐明确
2014 年 1 月 3 日,国家发改委和住建部联合出台了《关于加快建立完善城镇居民用水阶梯价格制度的指导意见》,对全面实行城镇居民阶梯水价做部署,要求设市城市原则上全面实行居民阶梯水价制度。《意见》要求:2015 年底前,设市城市原则上要全面实行居民阶梯水价制度;具备实施条件的建制镇也要积极推进。各地要按照不少于三级设置阶梯水量,第一级水量原则上按覆盖 80%居民家庭用户的月均用水量确定,保障居民基本生活用水需求;第二级水量原则上按覆盖 95%居民家庭用户的月均用水量确定,体现改善和提高居民生活质量的合理用水需求;第一、二、三级阶梯水价按不低于 1:1.5:3 的比例安排,缺水地区应
进一步加大价差。随后,水利部、发改委、工信部等十部门于 2 月 13 日联合印发了《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工作实施方案》,启动了最严格水资源考核问责制,进一步保障了阶梯水价制度在全国范围内的推行,完善水价形成机制,促进水价调整工作规范化、透明化的进程不断加快。伴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和供水成本的不断提升,中国自来水价格也不断上涨。
污水处理费方面。2012 上半年,住建部、发改委启动了《城市污水收费管理办法》的制定工作,并就相关内容组织专家讨论。2015 年 1 月 21 日,国家发改委等三部门发布《关于制定和调整污水处理收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通知》中明确“合理制定和调整收费标准”的原则:污水处理收费标准应按照“污染付费、公平负担、补偿成本、合理盈利”的原则,综合考虑本地区水污染防治形势和经济社会承受能力等因素制定和调整。收费标准要补偿污水处理和污泥处置设施的运营成本并合理盈利。2016 年底前,设市城市污水处理收费标准原则上每吨应调整至居民不低于 0.95 元,非居民不低于 1.4 元;县城、重点建制镇原则
上每吨应调整至居民不低于 0.85 元,非居民不低于 1.2 元。已经达到最低收费标准但尚未补偿成本并合理盈利的,应当结合污染防治形势等进一步提高污水处理收费标准。未征收污水处理费的市、县和重点建制镇,最迟应于 2015 年底前开
征,并在 3 年内建成污水处理厂投入运行。
2015 年 4 月,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
〔2015〕17 号),①要求全面控制污染物排放,取缔“十小”企业,全面排查装备水平低、环保设施差的小型工业企业,2016 年底前,全部取缔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小型造纸、制革、印染、染料、炼焦、炼硫、炼砷、炼油、电镀、农药等严重污染水环境的生产项目,因为绍兴市印染、酿造以及化工等类企业较多,对水的污染较为严重,后续随着对环保设施差的小型印染企业等的排查、取缔,公司污水处理成本有望下降;②要求完善收费政策,修订城镇污水处理费、排污费、水资源费征收管理办法,合理提高征收标准,城镇污水处理收费标准不应低于污水处理和污泥处理处置成本,该政策有望提高公司污水处理环节盈利能力。
2020 年 4 月,根据《关于完善长江经济带污水处理收费机制有关政策的指导意见》,严格开展污水处理成本监审调查,健全污水处理费调整机制;推行差
异化收费与付费机制;降低污水处理企业负担;探索促进污水收集效率提升新方式。
2020 年,发改委联合财政厅等出台《关于持续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工作的通知》,持续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
2021 年 8 月 3 日,发改委、住建部联合印发《城镇供水价格管理办法》,提出城镇供水实行分类水价。根据使用性质分为居民生活用水、非居民用水、特种用水三类。居民生活用水实行阶梯价格制度。居民生活用水阶梯价格设置应当不少于三级,级差按不低于 1:1.5:3 的比例安排。其中,第一阶梯水价原则上应当按照补偿成本的水平确定,并应当考虑本期生产能力利用情况,非居民用水及特种用水实行超定额累进加价制度,原则上水量分档不少于三档,二档水价加价标准不低于 0.5 倍,三档水价加价标准不低于一倍。具体分档水量和加价标准由各地自行确定。
(2)鼓励民间资本进入,投融资渠道进一步拓宽
2012 年,国家进一步加大了经济体制改革工作力度,为吸引民间资本进入,在国务院的统一部署下,一系列促进民间资本发展的政策出台。
2012 年 9 月 18 日,国务院批转发展改革委关于 2012 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重点工作意见的通知,《通知》明确提出,鼓励民间资本进入市政、能源、等领域,鼓励、引导民间资本进行重组联合和参与国有企业改革,并要求抓紧进一步完善鼓励引导民间投资健康发展的配套措施和实施细则。
2012 年 6 月初,住建部发布了《关于印发进一步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进入市政公用事业领域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提出鼓励民间资本采取独资、合资合作、资产收购等方式,直接投资城镇供气、供热、污水处理厂、生活垃圾处理设施等项目的建设和运营。
2012 年 6 月 27 日,发改委发布了《关于利用价格杠杆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发展的实施意见》,进一步明确了促进民间投资发展的价格政策措施。通过深化价格改革,对公共事业实施支持性价格政策,充分调动民间资本参与相关领域投资经营的积极性。同时,加大涉企收费减免力度,规范金融服务价格行为,加强
市场价格监管,推进价格和收费信息公开,优化民营企业发展环境。
2016 年 9 月 22 日,住建部等部门进一步发布了《关于进一步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进入城市供水、燃气、供热、污水和垃圾处理行业的意见》,《意见》表示。民间资本的进入,对促进市政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市政公用行业服务和供应保障水平发挥了重要作用。但当前民间资本进入城市供水、燃气、供热、污水和垃圾处理等市政公用行业,仍不同程度地存在一些壁垒和体制机制障碍。因此,各地要进一步提高认识,采取有效措施,破除民间资本进入市政公用行业的各种显性和隐性壁垒,完善促进民间投资的各项政策,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促进市政公用行业健康发展。
2022 年 12 月 14 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了《扩大内需战略规划纲要(2022
-2035 年)》,其中提到要加大对民间投资支持和引导力度,完善支持政策,发挥政府资金引导带动作用,引导民间资本参与新型基础设施、新型城镇化、交通水利等重大工程和补短板领域建设。
(3)水污染防止和水资源治理
2015 年 4 月,国务院《关于印发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5〕
17 号)(简称“水十条”),提出以改善水环境质量为核心,按照“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原则,贯彻“安全、清洁、健康”方针,强化源头控制,水陆统筹、河海兼顾,对江河湖海实施分流域、分区域、分阶段科学治理,系统推进水污染防治、水生态保护和水资源管理。实现到 2030 年,全国七大重点流域水质优良比例总体达到 75%以上,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总体得到消除,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达到或优于Ⅲ类比例总体为 95%左右。
2016 年 9 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强化水安全保障》章节中强调,“十三五”期间我国将加快完善水利基础设施网络,推进水资源科学开发、合理调配、节约使用、高效利用,全面提升水安全保障能力。科学论证、稳步推进一批重大引调水工程、河湖水系连通骨干工程和重点水源等工程建设,统筹加强中小型水利设施建设,加快构筑多水源互联互调、安全可靠的城乡区域用水保障网。因地制宜实施抗旱水源工程,加强城市应急和备用水源建设。科学开发利用地表水及各类非常规水源,严格控制地下水
开采。推进江河流域系统整治,维持基本生态用水需求,增强保水储水能力。科学实施跨界河流开发治理,深化与周边国家跨界水合作。科学开展人工影响天气活动。
2016 年 11 月,国务院发布《“十三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规划》中特别强调,要“精准发力提升水环境质量”,实施以控制单元为基础的水环境质量目标管理。依据主体功能区规划和行政区划,划定陆域控制单元,建立流域、水生态控制区、水环境控制单元三级分区体系。
2017 年 8 月,根据国务院《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2016-2020 年)》,将“水十条”水质目标分解到各流域,明确了各流域污染防治重点方向和京津冀区域、长江经济带水环境保护重点,第一次形成覆盖全国范围的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加速推进全国范围的水污染防治工作。
2019 年 4 月,根据《地下水污染防治实施方案》,我国地下水污染防治的近期目标是“一保、二建、三协同、四落实”。“一保”,即确保地下水型饮用水源环境安全;“二建”,即建立地下水污染防治法规标准体系、全国地下水环境监测体系;“三协同”,即协同地表水与地下水、土壤与地下水、区域与场地污染防治; “四落实”,即落实《水十条》确定的四项重点任务,开展调查评估、防渗改造、修复试点、封井回填工作。
2021 年 6 月,财政部发布《水污染防治资金管理办法》,提出采用因素法分配的其他防治资金以流域水污染治理、流域水生态环境保护、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地下水生态环境保护等任务量为因素分配,分配权重分别为 30%、 25%、30%、15%。
2022 年 3 月 10 日,国家发改委印发了《2022 年新型城镇化和城乡融合发展重点任务》,提出健全防洪排涝设施,统筹防洪与排涝,整体提升城市洪涝灾害防御能力。推动河湖水系和生态空间治理修复,增加雨水调蓄空间。推动排水管网及泵站改造与建设,提高排水防洪能力。
(4)提升污水处理能力,加快污水工程建设
2017 年 1 月,国家发改委、住房城乡建设部联合发布《“十三五”全国城镇
污水处理及再生利用设施建设规划》,明确指出:“十三五”城镇污水处理及再生利用设施建设共投资约 5,644 亿元。其中,各类设施建设投资 5,600 亿元,监管
能力建设投资 44 亿元。
2019 年 7 月,农业农村部、生态环境部、住建部、水利部等 9 部委联合印发《关于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的指导意见》,明确了扎实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 8 个方面的重点任务,并提出到 2020 年东部地区、中西部城市近郊区等有基础、有条件的地区,农村屋生活污水治理率明显提高,乱排乱放情况基本消除,维管护机制基本建立;中西部有较好基础、基本区域条件的地区,农村生活污水乱排乱放得到有效管控,治理初见成效;地处偏远、经济欠发达等地区,农村生活污水乱排乱放现象明显减少。
2020 年 7 月,根据《城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补短板强弱项实施安排》,到
2023 年,县级及以上城市设施能力基本满足生活污水处理需求。生活污水收集效能明显提升,城市市政雨污管网混错接改造更新取得显著成效。城市污泥无害化处置率和资源化利用率进一步提高。缺水地区和水环境敏感区域污水资源化利用水平明显提升。
2021 年 1 月 4 日,发改委、科技部、工信部等 10 部委联合印发《关于推进
污水资源化利用的指导意见》,提出到 2025 年全国污水收集效能显著提升。县城及城市污水处理能力基本满足当地经济社会发展需要,水环境敏感地区污水处理基本实现提标升级;全国地级及以上缺水城市再生水利用率达到 25%以上,京津冀地区达到 35%以上;污水资源化利用政策体系和市场机制基本建立。到 2035年形成系统、安全、环保、经济的污水资源化格局。
2021 年 6 月 6 日,国家发改委、住房城乡建设部联合发布《“十四五”城镇污水处理及资源化利用发展规划》,明确提出以改善水生态环境质量为目标,以提升城镇污水收集处理效能为导向,以设施补短板强弱项为抓手,统筹谋划、聚焦重点、问题导向、分类施策,加快形成布局合理、系统协调、安全高效、节能低碳的城镇污水收集处理及资源化利用新格局,实现污水处理高质量发展、可持续发展。在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方面应做到:补齐城镇污水管网短板,提升收集效能;强化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弱项,提升处理能力;加强再生利用设施建设,推进
污水资源化利用。
2022 年 3 月 10 日,国家发改委印发了《2022 年新型城镇化和城乡融合发展重点任务》,明确提出加快补齐城镇污水处理能力缺口,开展老旧破损和易造成积水、内涝问题的污水管网、雨污合流制管网诊断、修复、更新工作。
2022 年 12 月 14 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了《扩大内需战略规划纲要(2022
-2035 年)》,其中提到要加大生态环保设施建设力度。全面提升生态环境基础设施水平,构建集污水、垃圾、固废、危废、医废处理处置设施和监测监管能力于一体的环境基础设施体系,形成由城市向建制镇和乡村延伸覆盖的环境基础设施网络。加强市政水、电、气、路、热、信等体系化建设,推进地下综合管廊等设施和海绵城市建设,加强城市内涝治理,加强城镇污水和垃圾收集处理体系建设,建设宜居、创新、智慧、绿色、人文、韧性城市。
(5)税收优惠政策
2016 年 10 月,国家税务总局推出《污水处理费免征增值税优惠》政策,对各级政府及主管部门委托自来水厂(公司)随水费收取的污水处理费,免征增值税,该政策有助于减轻公司税负,增强公司盈利能力。
2021 年 6 月 6 日,国家发改委、住建部联合发布《“十四五”城镇污水处理及资源化利用发展规划》,明确提出完善费价税机制各地要按照覆盖污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营和污泥处置成本并合理盈利的原则,合理制定污水处理费标准,并根据当地水污染防治目标要求,考虑污水排放标准提升和污泥处置等成本合理增加因素动态调整。各地要依法落实环境保护、水资源节约、污水资源化利用等方面税收优惠政策。
总体看,中国国民经济持续、稳定发展为水务行业的发展提供了保证,环境保护力度的加大也将促进污水处理行业的发展,未来,供水、污水处理价格有望上调,税负有所减轻,水务企业盈利能力将有所增强。
3、水务行业前景
(1)用水需求量持续增加,水资源短缺日益加剧
我国水资源短缺局面也十分严峻。我国水资源存在地区分布不均,水土资源不相匹配,雨量分配不匀,旱涝灾害频繁的特点。根据国际标准,中国目前有 16 个省(区、市)人均水资源量(不包括过境水)低于 1,000 立方米的重度缺水
线,有 6 个省、区人均水资源量低于 500 立方米极度缺水线。根据中国工程院《中国可持续发展水资源战略研究报告》,随着人口增长,城市化发展和经济发展,我国供水行业将保持稳定增长,到 2030 年,我国国民经济用水需求量将达到
7,000 亿至 8,000 亿立方米。其中,城市供水需求增长将领先于其他用水需求量的增长。预计 2030 年,我国城市化水平达到 50%。在充分考虑节水的前提下,预计 2030 年城市用水需求量将增加到 l,320 亿立方米左右。
(2)污水处理要求大幅提升
目前,我国的污水处理率仅为 50%左右,远远落后于美国、瑞士、荷兰等发达国家将近 100%的污水处理率水平。加大污水处理事业投资力度,提高污水处理率和再生水利用率是有效防治水污染和缓解水资源供需矛盾的主要途径。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联合印发《“十四五”城镇污水处理及资源化利用发展规划》(简称“《“十四五”规划》”),提出主要目标:到 2025 年,基本消除城市建成区生活污水直排口和收集处理设施空白区,全国城市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力争达到 70%以上;城市和县城污水处理能力基本满足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县城污水处理率达到 95%以上;水环境敏感地区污水处理基本达到一级 A 排放标准;全国地级及以上缺水城市再生水利用率达到 25%以上,京津冀地区达到 35%以上,黄河流域中下游地级及以上缺水城市力争达到 30%;城市和县城污泥无害化、资源化利用水平进一步提升,城市污泥无害化处置率达到 90%以上;长江经济带、黄河流域、京津冀地区建制镇污水收集处理能力、污泥无害化处置水平明显提升。到 2035 年,城市生活污水收集管网基本全覆盖,城镇污水处理能力全覆盖,全面实现污泥无害化处置,污水污泥资源化利用水平显著提升,城镇污水得到安全高效处理,全民共享绿色、生态、安全的城镇水生态环境。
(3)污水运营市场容量巨大
近年来,各地区各部门大力推进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污水处理能力和水平显著提升。但城镇污水处理发展不平衡不充分,全国仍有部分城市、400 多个
县城污水处理能力不能满足需求,40%左右建制镇尚不具备生活污水处理能力。
未来五年,政策对污水处理行业的支持力度仍将不断加大,为了全面落实好
《“十四五”城镇污水处理及资源化利用发展规划》,还在金融、税费等方面提出了保障措施。《规划》提出,要拓宽城镇污水处理及资源化利用项目的投融资渠道。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建立多元化的财政性资金投入保障机制。地方政府专项债券、中央预算内资金对符合条件的项目给予适当支持。引导社会资本积极投入。鼓励金融机构给予中长期信贷支持。积极推进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试点。同时,完善费价税机制。按照覆盖污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营和污泥处置成本并合理盈利的原则,合理制定污水处理费标准。在污水处理费标准调整到位前,应按规定给予补贴。放开再生水政府定价。鼓励采用政府购买服务方式推动再生水用于生态补水。
根据中国水网统计,2021 年中国城市污水处理厂数量达到 2,827 座,数量仍呈现不断上升趋势,较 2020 年增加近 8%。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已在“十四五”规划中提出要使全国 95%以上县城建设污水处理设施;而且在更大的范围内,全国 2万多个建制镇和广大的农村地区还没有污水处理环节。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指出,农村水环境污染治理将成为下一个投资重点,全国 2 万个建制镇污水处理总投资
额将高达 1 万亿元。考虑排放规模的增长、污水处理率的进一步提高以及农村的污水处理市场,未来我国污水运营业的市场空间将十分广阔。
(4)市场需求将高度分散,市场竞争将更为激烈
目前我国主要大型城市及经济较发达地区的污水处理率已达到较高水平,但部分经济相对落后地区以及县镇等小地区污水处理率还较低。因此,为实现“十四五”污水处理总体目标,需要重点建设县镇级中小污水处理设施。未来几年,城镇的污水处理厂的投资将继续加大,城镇生活污水市场空间巨大,但单个项目的处理能力也将会有所下降,需求市场也将较为分散,市场竞争将更为激烈。而城市污水处理市场未来的竞争将更多集中在生活污水提标改造、工业污水的深度治理以及环境服务业的份额争夺中。
(5)水价上涨仍有空间
近年来,我国供水的动力、原材料和人力等成本不断上涨,供水企业单位成本加大。同时,我国对于供水及处理后污水的水质的要求不断提升,水质化验指标也大幅增加,加上工业污染等导致的水源质量下降,水务企业的单位成本加大,毛利率出现下降,亏损企业增加。水务企业的亏损不利于水务行业的长期健康发展和水资源的合理保护及利用,水价上调和改变定价机制的可能性逐步增强。 2021 年度,我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 47,412 元,从国外水价的浮动经验来看,居民水费支出与可支配收入的合理占比约为 2-3%,而中国水费支出占城市人均可支配收入的比重不超过 1%;我国现行的水价水平与理论上测算出来终端合理水价相比,存在较大上涨空间。
污水处理费方面,与发达国家情况横向比较来看,美国自来水费中 55%以上是污水处理费,英国水价中污水处理费也占到 51%,而我国除少数省份工业污水处理费略高以外,大部分地区都远低于 40%的标准,与英美相比,我国污水处理费还有较大的涨价空间。但由于我国目前多数污水处理厂建成投产时间不长,部分水厂水量不足,尚需地方财政补贴,污水处理项目短期之内可能还难以直接从提价中获益。但从长期看,污水处理费价格的提升是未来的发展趋势,这将有助于稳定或者提高企业盈利水平。
(6)环境监管进一步趋严
基于环保要求的提高,国家将实行政策从紧,监管从严的工作取向,“从紧”是指收紧政策,提高标准;“从严”是指严格执法,实行奖惩。在此背景下,政府将进一步加大环境监管和治理力度,对污水处理厂的运行情况以及运营管理能力的监管趋严,将对企业服务的专业化提出更高的要求。此外,对排污企业检查力度和范围也将加大,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需求也将增加。
2016 年以来,国家出台环保相关政策百余条,涉及“十四五”规划、生态文
明建设、环境保护税、环评制度改革、监测监查垂直管理等多个方面;2020 年 4月发布的昆明市 DB5301/T43-2020《城镇污水处理厂主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更是现阶段全国范围内城镇污水处理厂水污染物排放领域最严的标准。上述政策、法规、制度的出台和实施成为环保产业市场发展、技术进步的主要驱动力,为环保产业带来了新的发展机遇。在国家高度重视和大力推广 PPP 的背景下,政策
的利好较好地推进了环保 PPP 项目释放和落定节奏。环保产业发展市场空间巨大,投资潜力无限。
4、水务行业发展趋势
未来中国供水和污水处理市场需求巨大。供水方面,随着国民经济的持续快速发展和城镇化水平的提高,城镇用水,尤其是居民生活用水将呈现出稳步增长的趋势。污水处理方面,城市生活污水处理量将延续增长,由于生产用水增速平缓,工业污水处理量保持稳定,预计全国城市污水处理量将小幅增长。目前每个城市都拥有自己的自来水公司,供水能力普遍较小,所占份额以当地需水量为限。同时现有供水企业区域经营分散的特性,将为各类水务投资公司的并购发展带来巨大的潜在市场机遇。此外水价形成机制的合理化改革,水务项目运营的改善、管理水平的提升和人力资源的合理配置,通过应用新技术、新工艺与设备运营的优化降低运营成本,都将给专业化的投资运营商带来较大的投资收益和管理收益,水务行业将有巨大的发展空间。具体来说,未来水务行业的发展将呈现如下发展趋势:
(1)水价改革不断推进
水务行业具有很强的公益性、基础性和战略性,关系居民生活、企业生产和生态环境保护。因此,与完全竞争行业相比较,水务行业受到更多的政府监管的影响。随着我国水资源的供求矛盾日益突出,通过水价杠杆调节水资源的供求关系,促进水资源的合理利用,成为水价改革的主要目的。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于 2014 年初出台《关于加快建立完善城镇居民用水阶梯价格制度的指导意见》,部署全面实行城镇居民阶梯水价制度,此后阶梯水价制度不断细化完善。2021 年 8 月 3 日,发改委、住建部联合印发《城镇供水价格管理办法》,提出根据使用性质分为居民生活用水、非居民用水、特种用水三类。居民生活用水实行阶梯价格制度。居民生活用水阶梯价格设置应当不少于三级;非居民用水及特种用水实行超定额累进加价制度,原则上水量分档不少于三档,二档水价加价标准不低于 0.5 倍,三档水价加价标准不低于一倍。从长期来看,水价将呈现阶段性保持稳定但逐步上涨的趋势。
(2)资本多元化和运营市场化是行业发展的迫切要求
财政部《关于推广运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有关问题的通知》(财金 [2014]76 号)明确提出“政府通过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向社会资本开放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项目,可以拓宽城镇化建设融资渠道,形成多元化、可持续的资金投入机制,有利于整合社会资源,盘活社会存量资本,激发民间投资活力,拓展企业发展空间,提升经济增长动力,促进经济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资本来源的多元化和运营市场化逐渐成为水务行业未来发展的关键。
(3)城乡一体化建设需要统筹区域供水
传统的供水模式通常是一个城市设一个自来水公司。这种模式在解决城市居民的供水需求、保障城乡经济社会发展方面曾发挥过积极作用。但是在 80 年代以后,随着乡镇企业的兴起,水厂数量众多,分散经营,各水厂技术力量薄弱,资金有限,无法发挥规模效应。在对水资源的开发利用过程中,缺少统一规划,取水口与废水排放口交错无序。因此,镇、村水厂无论在解决水质和满足水量需求方面,都存在着其本身无法克服的困难。加大城市供水管网的建设力度,发展城乡统筹的区域供水,扩大城镇供水的服务范围是保证水资源得到合理利用的有效方式之一,符合我国城乡一体化建设的需要。建设部近来大力推行以核心城市为中心的区域供水,充分发挥政府协调指导作用,同时运用市场配置手段,打破行政区划束缚,统筹安排,推进空间资源整合和区域基础设施的集约利用。
(4)水务行业的信息化是行业发展的必然趋势
随着全球物联网、无线宽带互联网、云计算等新一轮信息技术迅速发展和深入应用,城市信息化发展正酝酿着重大变革和新的突破,由对象、过程数字化为主要特征的数字化城市向智慧化发展已成为必然趋势。水务信息化作为城市智能化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体现城市管理信息化水平的标志之一,也是保民生的技术支撑手段。水务行业信息化将带来水务管理的精细化、智慧化。我国的水务行业信息化发展已经取得了初步成效。通过水务行业的信息化建设,加强水务行业信息资源整合和开发利用管理水平,建立健全统一、协调的信息化标准规范,开发推广信息化共性关键技术和产品,促进水务行业信息资源共享,已经成为水务行业的必然趋势。
建筑业的运行与固定资产投资密切相关。建筑业是我国国民经济的支柱产业,就业容量大,产业关联度高,全社会 50%以上固定资产投资要通过建筑业才能形成新的生产能力或使用价值。2022 年度,建筑业增加值已经占国内生产总值的 6.89%。伴随着固定资产投资的快速增长,我国建筑业亦保持了持续增长态势。随着我国经济持续稳定增长叠加城镇化的高速推进,建筑业也实现了快速发展。作为国民经济的支柱之一,建筑业地位依然稳固。随着我国建筑业企业生产和经营规模的不断扩大,建筑业总产值持续增长,2011 年仅 11.65 万亿,2022年达到 31.20 万亿,2011-2022 年期间 CAGR 为 9.37%。
2010 年至 2021 年我国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一直保持增长态势,但增速呈放缓趋势,同时建筑业总产值占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的比重近年来呈现逐年扩大态势,2021 年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 552,884 亿元,比上年增长 4.9%。
1、建筑行业特征
目前我国建筑施工行业呈现如下特征:
(1)资产负债率较高
目前,建筑行业资产负债率普遍偏高,资产负债率平均水平在 80%左右。企业资产负债率偏高有其特殊的行业背景,主要是建筑类企业工程建设所需资金投入大、项目周期长、工程款支付进度慢等现象造成企业资金投入和收回之间存在时间差。
(2)行业发展方式粗放
我国建筑业大而不强,仍属于粗放式劳动密集型产业,企业规模化程度低,建设项目组织实施方式和生产方式落后,产业现代化程度不高,技术创新能力不足,市场同质化竞争过度,企业负担较重,制约了建筑类企业总体竞争力提升。
(3)区域市场进入壁垒逐渐取消
在北京、上海、广东、西北等重要建筑市场,市场准入门槛已大大降低。如在北京,针对外地进京施工企业的管理,管理当局监管重点由前置准入把关变成后置跟踪管理,只要持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资质等级证书、所属省建设行政
主管部门出具的出省施工证明等资料,经省驻京办登记备案后,即可到北京市建委进行网上登录,建立企业管理档案,直接进入市场,参与市场竞争。
2、建筑行业发展前景及趋势
我国经济发展所处的特定阶段和未来较长时期内稳步增长的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决定了建筑业正处于迅速发展的时期。新型城镇化、京津冀协调发展、长江经济带发展和“一带一路”建设,形成建筑业未来发展的重要推动力和宝贵机遇。未来我国固定资产投资的主要领域包括:
(1)装配式建筑
《建筑业发展“十四五”规划》指出,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构建装配式建筑标准化设计和生产体系,完善适用不同建筑类型装配式混凝土建筑结构体系。在建设目标上,明确“十四五”时期,智能建造与新型建筑工业化协同发展的政策体系和产业体系基本建立,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的比例达到 30%以上,培育一批智能建造和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在远景目标上,规划提出到 2035 年,建筑工业化全面实现。在建筑工业化转型驱动下,我国装配式建筑迎来快速发展,“十三五”期间,累计建成装配式建筑面积达 16 亿平方米,年均增长率为 54%。其中, 2021 年新开工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的比例达到了 20.5%,距离“十四五”期间
30%的占比规划要求仍有充足的提升空间。
(2)城镇化进程中的房屋建设
根据国家统计局发布的《2022 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截至 2022年末,我国城镇常住人口 92,071 万人,常住人口城镇化率为 65.22%,比上年末提高 0.50 个百分点。据国务院发布的《国家人口发展规划(2016-2030 年)》指出,预计到 2030 年我国城镇化率将达到 70%,中国总人口将超过 15 亿人,届时
居住在城市和城镇的人口将超过 10 亿人。大量农村人口转为城市居民意味着需要进行包括城镇住宅、城市商业、公共场馆等在内的大量房屋工程建设。
(3)城市市政基础设施建设
从市政基础设施子行业来看,公共设施、环保工程等投资占有很重要的地位,基础设施投资额逐年攀升。根据《全国城市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十四五”规划》,
“十四五”期间,轨道交通、道路桥梁是未来市政公共设施建设中最大的投资领域。
(4)环保工程建设
“十三五”规划中,环保地位空前提升,环保行业在政策的持续加码扶植下,延续高景气度。随着“水十条”、“大气十条”的细化落实及“土十条”的出台,“十三五”期间环保领域投资大幅增长。3060 双碳目标的提出为装配式建筑带来新的发展契机。即:装配式建筑由于其建筑部件的批量工业化生产以及模块化机械化安装模式,可有效节省建材使用量及施工能耗,节能环保优势显著,助力建筑行业碳排放量的有效减少,有望成为碳中和目标下的重要发展领域,行业需求和发展速度将进一步释放,有望同步迎来业绩和估值的提升。
3、建筑行业面临的机遇与挑战
作为国民经济支柱产业,建筑业在过去取得的巨大成就的基础上,面临着技术进步、PPP、“一带一路”、乡村振兴、新型基础设施建设等多种机遇与挑战。
(1)互联网时代,技术进步是大势所趋。建筑企业需要不断进行技术升级改造,提升行业信息化程度,提高工程项目的精细化管理水平、集成化交付能力,促进工程项目的效益和效率的提升。
(2)PPP 模式中建筑企业作为社会资本方要全程参与项目规划设计、投融资、项目建设和运营管理等项目生命周期管理,使得企业由原来单一的施工承包商向投资商等多重角色转变,对传统建筑企业以施工总承包为主导的业务模式构成了挑战。但 PPP 作为城市基础设施投融资改革方向,未来大规模推广仍是发展趋势,建筑企业尤其是建筑央企借助较强的融资能力和施工能力可在 PPP 项目项下进一步加强建设和运营管理能力,提升竞争力。
(3)建筑企业在“一带一路”基础设施、轨道交通、城市综合开发等方面面临广阔的市场需求,在走出去的过程中一方面有助于推动建筑企业内部管理模式与机制的市场化、国际化改革,另一方面需控制工程承包和国际项目投融资风险,不断提升风险管理水平。
(4)2022 年《政府工作报告》明确提出,要启动乡村建设行动,加强水电路气信邮等基础设施建设。乡村振兴战略带来的基础设施及相关领域的市场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