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ntract
於上市前,我們已與本公司關連人士進行以下交易。於上市後,根據創業板上市規則,該等交易將構成持續關連交易。
關連人士
與我們進行持續關連交易的相關關連人士為xxxxx(xx),xxxxxxx(xx)有限公司擁有其全部權益。史威特服飾(香港)有限公司由x先生實益擁有其60%權益。故此,史威特服飾(惠州)為林先生的30%受控公司(定義見創業板上市規則)的附屬公司,並成為創業板上市規則第20.07(4) 條所指的關連人士。xxx及xxxx x(分 別為xxx的兄弟及堂兄弟)亦為我們的關連人士。彼等各自持有史威特服飾(香港)有限公司已發行股本20%。
須遵守申報、年度審閱及公告規定,惟獲豁免遵守獨立股東批准規定的持續關連交易
背景及主要條款
於往績期間,我們向史威特服 飾(惠 州)租 賃以下物業,即新天倫服裝配料及新天倫服裝輔料的廠房及辦公室,詳情如下:
地址 | 租客 | 物業用途 | 現有租賃協議下建築 面積 |
(平方米) | |||
xxxxxxxxxxxxxxxxx園泰豪路6 號第一、二、三層 及第五層部分(「物業一」) | 新天倫服裝配料 | 廠房及辦公室 | 18,557 |
xxxxxxxxxxxxxxxxx園泰豪路6 號第五層部分 (「物業二」) | 新天倫服裝輔料 | 辦公室 | 1,006 |
於二零一四年一月一日,史威特服 飾(惠 州)分 別與新天倫服裝配料及新天倫服裝輔料訂立一份租賃協 議(統 稱「二 零一四年租賃協議」),據 此史威特服 飾(惠 州)同 意租賃建築面積為16,368 平方米的物業一及建築面積為1,006 平方米的物業二予我們,自二
零一四年一月一日起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為期三年,每月租金分別為人民幣258,160 元及人民幣15,835 元。由於物業新近重新裝修,二零一四年租賃協議項下所設的物業一及物業二月租較類似地點可比較物業的當前市場租金有所溢價。
根據兩份日期為二零一六年一月一日的重續協議,二零一四年租賃協議被取代,建築面積為18,234 平方米的物業一及建築面積為1,006 平方米的物業二租約自二零一六年一月一日起至二零一八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為期三年,物業一及物業二的每月租金分別為人民幣210,686 元及人民幣11,662 元(各稱為並共稱為「二零一六年重續協議」)。就物業一及物業二的應付月租已參考類似地點可比較物業的當前市場租金下調。
根據就物業一訂立日期為二零一六年八月一日的進一步重續協 議(「物 業一二零一六年中重續協議」),物 業一的二零一六年重續協議被取代,物業一的租賃重續為自二零一六年八月一日起至二零一九年七月三十一日止,為期三年,每月租金為人民幣 215,531 元。就物業一的應付月租已予上調,此乃由於物業一建築面積由18,234 平方米調整為18,557 平方米,而每平方米平均租金則維持大致不變。
於二零一七年三月一日,史威特服 飾(惠 州)分 別與新天倫服裝配料及新天倫服裝輔料訂立新賃租協 議(統 稱「現 有租賃協議」)。根 據現有租賃協議,物業一二零一六年中重續協議及物業二二零一六年重續協議被取代,物業一及物業二的租賃重續為自二零一七年一月一日起至二零一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為期三年,建築面積為18,557平方米的物業一的月租為人民幣215,531 元,而建築面積為1,006 平方米的物業二的月租則為人民幣11,662 元。
歷史交易金額、建議年度上限及釐定基準
新天倫服裝配 料(惠 州)有 限公司及新天倫服裝輔 料(惠 州)有 限公司於往績期間內就租賃物業一及物業二分別支付的總額,以及新天倫服裝配 料(惠 州)有 限公司及新天倫服裝輔料(惠州)有限公司就根據現時租賃協議應付的預期最高年度總額載列如下:
歷史交易金額 | 建議年度上限 截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 ||||
二零一五財政年度 | 二零一六財政年度 | 二零一七年 | 二零一八年 | 二零一九年 | |
就物業一應付租金 | 人民幣 3,097,920 元 | 人民幣 2,552,457 元 | 人民幣 2,586,372 元 | 人民幣 2,586,372 元 | 人民幣 2,586,372 元 |
就物業二應付租金 | 人民幣 190,020 元 | 人民幣 139,944 元 | 人民幣 139,944 元 | 人民幣 139,944 元 | 人民幣 139,944 元 |
於二零一六財政年度就物業一及物業二的應付租金減少,主要由於參考相似地點可比較物業的當時市場租金而根據二零一六年重續協議下調應付月租。
有關現有租賃協議的建議年度上限乃基於據此協定的每月租金釐定。我們的物業估值師仲量聯行企業評估及咨詢有限公司已審閱現有租賃協議,並確認其條款與現行市場條款相若,且本集團根據現有租賃協議應付的租金屬公平合理及與類似地區可比較物業的當前市場租金相符。
上市後,現有租賃協議將構成本公司根據創業板上市規則的持續關連交易。按現有租賃協議,由於就創業板上市規則第20 章計算的相關百分比率均低於5%,因此現有租賃協議須遵守創業板上市規則下申報、年度審閱及公告的規定,但獲豁免遵守獨立股東批准的規定。
我們已根據創業板上巿規則第20.103 條向聯交所申請並獲聯交所批准豁免嚴格遵守創業板上市規則第20.33 條適用於現有租賃協議下持續關連交易的公告規定,須達致以下條件:
(a) 截至二零一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三個年度按現有租賃協議下應付的租金總額將不超過上述年度上限;及
(b) 除尋求豁免公告規定外,我們將遵守創業板上市規則第20 章下的所有規定。
董事的意見
董 事(包 括獨立非執行董事)認 為,上述現有租賃協議及年度上限屬公平合理,並根據我們日常及一般業務過程按一般商業條款訂立,屬公平合理且符合本公司及股東的整體利益。
獨家保薦人的意見
獨家保薦人認為,上述現有租賃協議及年度上限屬公平合理,並根據我們日常及一般業務過程按一般商業條款訂立,屬公平合理且符合本公司及股東的整體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