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LY20180105153129167083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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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x合作伙伴框架协议
甲 方: xx云计算有限公司(或简称“xx云”)
地 址: xxxxxxxxxxxx0xx-xx中心.望京A座联 系 人: xx
电 话: 95187
乙 方: 222 (或简称“您”)地 址: 222
联 系 人: xx
电 话: 13811389907
“xx云”与“合作伙伴”,分别被称为“一方”,共称为“双方”。鉴于:
1. xxx(xxx.xxxxxx.xxx)是中国知名的云计算平台,服务范围覆盖全球200多个国家和地区;借助xx云业界领先的技术、完善的服务、庞大的生态网络,xxx愿意与各种类型的合作伙伴共同打造云计算生态系统,帮助合作伙伴取得更大的商业成功。
2. 乙方愿意加入xxx的合作伙伴体系,按照🎧协议的约定,通过发挥其自有的渠道、技术、资源等优势,推动云计算产品、服务和行业的发展。
甲乙双方🎧着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达成🎧协议内容如下:
第一章 总则
1.1 合作目的
1.1.1 基于xx云计算平台、云产品及服务等多方面的优势资源,通过资源共享,建立乙方自有资源和xx云平台相结合的业务合作及市场推广机制,在双方合作的业务领域形成合力,共同拓展市场,促进双方品牌的共同推广。
1.1.2 双方将在合作中相互理解和支持,整合双方各自优势资源,实现双方跨越式的合作。
1.2 声明与保证
每一方均声明及保证,自🎧协议签署之日起:
1.2.1 其有权订立🎧协议并履行其于🎧协议项下之义务,其有资格及能力从事🎧协议项下之交易,且该等交易符合其经营范围之规定;
1.2.2 其授权代表拥有充分授权代表其签署🎧协议;
1.2.3 其并非清算、解散或破产程序之主体;
1.2.4 就其所知,其已向另一方披露经注册地或营业地政府部门签发的、可能对履行🎧协议项下义务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所有文件。
1.3 法律效力
1.3.1 自生效日起,🎧协议对双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
1.3.2 每一方均保证🎧协议的签署与履行及根据🎧协议所计划之商业合作项目在任何方面均不违反中国法律。
第二章 定义与解释
2.1 定义
除非🎧协议中另有定义,下列词语均应具有以下特定涵义:
2.1.1 xx云产品及服务:是指xx云官网xxx.xxxxxx.xxx中所列举的、xx云基于🎧协议而向乙方提供的、可用于开展🎧协议项下合作伙伴销售的产品及服务。xx云有权根据市场发展情况和产品规划适时调整🎧协议项下xx云产品及服务的范围。
2.1.2 xx云官网: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
2.1.3 《管理规范》:是指xx云制订并不时修改的《xx云合作伙伴体系及管理规范》。
2.1.4 客户:是指使用🎧协议项下的xx云产品及服务的乙方直接客户。
2.1.5 合作伙伴账号:是xxx合作伙伴开展xx云产品及服务之相关业务所使用的xx云会员账号,合作伙伴账号可以为其发展的客户创建合作伙伴用户账号,方便客户自助管理xx云业务。
2.1.6 合作伙伴用户账号:是合作伙伴为其发展的客户创建的xx云会员账号。合作伙伴用户账号主要用于方便客户登录xx云官网自助管理xx云业务,同时,合作伙伴用户账号的所有消费都将核算入关联的合作伙伴账号总消费,客户使用合作伙伴用户账号须遵守xx云网站服务协议。
2.1.7 与xx云构成商业竞争关系的企业、商业机构或者组织:是指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企业、商业机构或者组织:(一)与xx云处于相同或者相近似的商业、技术领域;(二)与xx云经营范围相同或者相近似;(三)与xx云所提供的产品、服务或者所面向的客户群相同或者相近似;(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
2.1.8 保密信息:是指在🎧协议开始之前或者履行中透露的任何书面的或口头的,与一方的经营或产品策略和将来要推出的产品有关的信息和数据。包括但不限于:公司结构,经营数据
,财务数据,许可证事项和费用,研究与开发计划,用户资料,市场计划和未来的商业计划,任何概念,意见,数据,时间表,专有知识,设计,与一方的产品和相关技术有关的商业和技术信息,以及披露方注意到的或一方传递给另一方的任何文件或者信息载体。
2.1.9 不可抗力:是指在🎧协议期限内发生的不可预见(或者虽可预见,但其发生或后果不可避免)、非任何一方所能控制且使任何一方无法完全履行🎧协议的地震、台风、火灾、水灾
、战争、暴动、黑客攻击、电信部门技术管制或任何其它自然或人为造成的灾难。
2.1.10 中国法律:是指任何中国现行及未来颁布的法律及法规。
2.1.11 生效日:是指双方签署🎧协议之日或双方于🎧协议中另行约定的其他日期。
2.1.12 合作期限:是指第3.2.1条所述的🎧协议期限。
2.2 解释
2.2.1 🎧协议所指之“日”均为日历日,🎧协议所指之“工作日”均指中国的商业银行的对公业务均营业之日。
2.2.2 🎧协议中之标题仅供参考之用,并不影响🎧协议任何部分之涵义及解释。
第三章 合作内容
3.1 合作事项
3.1.1 在合作期内,乙方应利用其技术、人才、行业、渠道等优势,基于xx云计算平台开展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工作:
3.1.1.1 依据协议及《管理规范》的规定开展销售工作,通过向客户推广xx云产品及服务,最终促成客户与xx云达成服务合同、购买xx云产品及服务;
3.1.1.2 围绕xx云产品及服务进行技术研发,在为其用户提供解决方案时,将积极推动xx云产品及服务结合到其客户方案中;
3.1.1.3 在技术及运维模式匹配相关保证的情况下,优先考虑并推荐使用xx云云计算平台,向客户提供基于xx云计算平台的SaaS层产品;
3.1.1.4 为客户使用xx云平台提供相关服务及培训支持。
3.1.2 xxx将为乙方提供基于xx云合作伙伴的相关支持,包括但不限于:
3.1.2.1 依据《管理规范》中服务费政策等相关内容之约定,根据乙方的实际业绩情况,向乙方定期支付服务费;
3.1.2.2 为乙方提供产品架构技术支持和培训认证;
3.1.2.3 为乙方提供品牌展现及推广机会等。
3.2 合作期限
3.2.1 双方合作期限为🎧协议生效之日至 2018年03月31日。除非🎧协议另有约定,🎧协议于合作期限届满之日自动终止。
3.2.2 双方如欲继续合作的,应在合作期限届满前一个月内,协商进一步合作的方式并另行签署合作协议进行约定。
3.2.3 合作期限届满时,双方已达成继续合作意向,但尚未完成新协议签署的,🎧协议可自动顺延一个月,并于顺延期限届满时终止。
3.3 管理规范
3.3.1 双方以xx云制订并不时更新或修订的《管理规范》作为开展🎧协议项下合作的基础
,乙方应执行《管理规范》的各项规定,接受xxx依据《管理规范》的规定所进行的管理和指导。
3.3.2 在合作期内,xxx将按照🎧规范的各项有关规定对乙方及所有xxx合作伙伴实施申请、审批、业绩统计、考核、定级、奖惩等方面的统一管理;乙方理解并同意,xx云有权根据乙方业绩情况对乙方的授权(资格)进行相应的调整,具体的业绩考核标准按照《管理规范》执行。
3.3.3 xx云有权通过公告、邮件或其他通知形式,就🎧协议项下合作业务的具体规则进行规定,包括但不限于:申请加入xx云合作伙伴体系的条件、方式和程序,给予合作伙伴的优惠、扶持和支持政策,开展各项具体活动的规则与准则等,作为《管理规范》的补充规定,与
《管理规范》具有同等效力。
3.3.4 xx云有权利根据公司业务方针、市场情况等定期或不定期修改《管理规范》,乙方理解并同意将接受xxx对《管理规范》的后续修订。修订一旦做出,xxx将以发送电子邮件或在xx云官网进行公告等形式通知乙方,修订从通知中明确的相应日期起生效。
3.3.5 乙方如不接受《管理规范》的任何内容,或不同意xxx对《管理规范》后续修订,有权依据🎧协议第8.3.3条之约定,向xxx提出终止🎧协议项下合作。
3.4 账号管理
3.4.1 合作伙伴账号:
3.4.1.1 乙方同意按照🎧协议及《管理规范》的要求开展合作,按照xxx的要求,在xx云官网上注册合作伙伴账号chenchuan06290629。
3.4.1.2 乙方可在上条所述合作伙伴账号下关联其客户的合作伙伴用户账号,但应当符合xx云账户体系的管理规定。
3.4.1.3 乙方合作伙伴账号及该账号下关联的合作伙伴用户账号的销售数据,将作为确认乙方业绩的唯一认定标准。
3.4.1.4 乙方使用合作伙伴账号仅能面向直接客户推广销售xx云产品及服务,不得发展二级分销商或下级合作伙伴,或者进行与二次分销或代理性质相同或近似的行为(但甲乙双方另有其他书面约定的除外)。
3.4.2 合作伙伴用户账号:
3.4.2.1 乙方根据业务需要,自行决定是否引导其客户登录xx云官网,注册合作伙伴用户账号。
3.4.2.2 乙方的合作伙伴账号将与其直接客户注册的合作伙伴用户账号建立关联关系。
3.4.2.3 客户可通过合作伙伴用户账号直接登录xx云官网自助购买(如账号权限允许
)及/或自助管理xx云产品。
3.4.2.4 xxx合作伙伴在获得合作伙伴用户账号授权情况下,可以帮助客户管理xx云产品及服务,以及业务。
3.4.3 合作伙伴用户账号根据客户业务模式分为两种类型,由乙方的合作伙伴账号提交合作伙伴用户账号录入申请时指定:
3.4.3.1 代理类型:代理类型的合作伙伴用户账号为独立的xx云会员账户,该类型账号下所有产品消费可由客户自行支付或由关联的合作伙伴账号代付;其他会员功能由客户自行管理。
3.4.3.2 代销类型:代销类型的合作伙伴用户账号不具有独立的xx云会员账户身份,必须依存于其关联的合作伙伴账号存在;该类型合作伙伴用户账号下的现金划拨和回收、发票
、合同、提现、充值、购买、交易等功能全部由关联的合作伙伴账号代为管理。此时,xxx的售后服务只对乙方,不面向客户。
3.4.4 不同类型合作伙伴用户账号的责任承担:
3.4.4.1 代理类型的合作伙伴用户账号:乙方客户自行对账号下的所有交易、行为和纠纷向xxx承担责任,关联该类型账号的合作伙伴承担连带责任。
3.4.4.2 代销类型的合作伙伴用户账号:关联该类型账号的合作伙伴,对该等用户账号下的所有交易、行为和纠纷向xxx承担唯一及最终责任。
3.4.5 合作伙伴也可以根据其自身业务需求,根据与xxx的约定,在xx云账户体系之外建立其自行管理的用户体系,但该行为不得违反合作伙伴依据🎧协议第4.2条及管理规范的规定
,应当承担的相应责任和义务。
3.5 信用保证金
3.5.1 乙方应向xx云交纳的信用保证金为人民币【5000】元;乙方应在🎧协议签订后 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将信用保证金支付给xxx。
3.5.2 如因乙方原因(包括但不限于服务态度恶劣、过度承诺或其他违反xx云管理规范、规则的行为)造成xx云与客户或其他第三方产生法律纠纷或退款等,xx云有权从信用保证金中扣除为此支付的相应款项,若所扣除金额不足以弥补xx云因此遭受的损失的,则乙方负有赔偿全部损失的责任。
3.5.3 乙方因上条情形而被xx云扣除信用保证金的,应当在接到xx云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补齐信用保证金;乙方未能及时补齐的,xx云有权从应当支付给乙方的服务费、返佣费用中直接扣减相应金额以补齐信用保证金。
3.5.4 乙方在合作期内没有任何违反🎧协议及《管理规范》行为的,且🎧协议期满双方不续约的,xxx将在🎧协议期满后一周之内将信用保证金无息退还乙方。
3.6 合作伙伴证书/授权书
3.6.1 为🎧协议项下之合作目的,xxx将制订合作伙伴证书/或合作伙伴授权书的发放机制与流程,对符合条件的合作伙伴发放相应的证书/或授权书。
第四章 双方的权利义务
4.1 xx云的权利义务
4.1.1 xx云应及时向乙方提供最新的公开市场材料,以便于乙方开展工作。
4.1.2 xx云应及时将与乙方开展🎧协议项下合作有关的业务政策、价格细则和变化,市场动态指导通知乙方(一般用电子邮件方式)。
4.1.3 xx云有权根据市场环境、合作体系发展状况等因素,不定时对管理规范、产品服务条款等做相应的修改和调整。
4.1.4 xxx将向乙方提供业务范围内的技术支持和技术培训,帮助乙方提高技术能力,拓宽业务范围。
4.1.5 xx云有权对乙方进行管理和指导,并依据《管理规范》的规定对乙方的不当行为进行处罚。
4.1.6 xxx不介入乙方与其客户之间的纠纷、争议等,也不对乙方之客户的任何损失负责
,乙方与客户产生的纠纷、争议、损失、侵权、违约责任等,均由乙方与客户自行解决。其中
,对于乙方超越🎧协议合作范围或滥用🎧协议项下权限而产生的纠纷,xx云保留追究乙方违约及其他责任的权利。
4.1.7 在合作期内,xxx将安排专门人员负责有关工作,保证约定的合作工作不间断地进行,人员发生变化时,xxx须提前一周书面通知乙方。
4.1.8 xx云应按中国法律之规定,缴纳与自身经营有关之任何税款。
4.2 乙方的权利义务
4.2.1 乙方须为具备相应经营资质的企业法人,乙方应向xxx提供营业执照副🎧复印件以及具备上述资质的有效证明,以及xxx在合作期限内提出的其他必要的资质证照要求;否则
,xx云有权不予开通乙方的相关业务接口,或者终止🎧协议项下合作。
4.2.2 乙方需自行在xx云官网上注册账号,并登记真实、准确的信息。由于乙方的合作伙伴账号为乙方履行🎧合作协议以及在xx云进行业务管理和查询的重要凭证,乙方应妥善保管该账号及密码,并自行负责其账号和密码的安全;双方理解并同意,乙方的合作伙伴账号下的任何操作均视为乙方行为,乙方应据此承担相应结果和责任。
4.2.3 乙方须以客户真实准确的信息引导创建、管理合作伙伴用户账号,以方便xx云提供服务,包括但不限于:
4.2.3.1 乙方应严格审核客户所填写和提交的全部资料,保证客户所提供的资料真实、准确、完整,且没有任何引人误解或者虚假的xx;
4.2.3.2 乙方须告知客户其注册的合作伙伴用户账号的正确类型、正确使用方法、账号功能限制等;
4.2.3.3 乙方自身应遵守并告知、促使其客户同样遵守xx云网站服务协议及各项服务和产品的在线服务条款(及其后续修订版🎧);
4.2.3.4 乙方应及时提供其客户的相关资料并支付相关费用以保证业务的顺利进行;
4.2.3.5 乙方须对其合作伙伴用户账号提供必要的销售咨询服务及技术支持服务,并协助客户处理产品售后问题;
4.2.3.6 乙方不得侵犯其客户的合作伙伴用户账号利益及其他合法权益,不得通过隐瞒、误导等方式骗取客户注册合作伙伴用户账号;未经客户授权不得对合作伙伴用户账号下产品业务进行操作,未经授权不得对合作伙伴用户账号下款项进行任何操作。
4.2.4 乙方应依据🎧协议和《管理规范》之约定,服从xxx对合作伙伴所做的管理与指导
,遵守并执行xxx制订的合作政策和其他业务规则,包括但不限于:
4.2.4.1 乙方不得为其直接客户提供超出xx云授权范围的产品或服务,具体授权范围以届时有效的《管理规范》的规定为准。
4.2.4.2 乙方应按照xx云官网上产品及服务的服务条款及说明,向客户进行解释说明
,销售价格以xx云网站届时公布的直接客户价格为准,不得低价宣传或低价销售xx云的产品及服务,且不得通过网上第三方交易平台(包括但不限于淘宝网、拍拍网、站长网、信息港
、团购网站等网上交易平台)低价销售xx云产品及服务,如果乙方向客户提供的服务和产品中包含xx云产品的,则乙方应保证对于该部分xx云产品的定价不会对xx云官网价格体系造成冲击。
4.2.4.3 乙方须保证客户知晓其所购买的产品及服务为xx云所提供,但该等明示并不表示免除了乙方根据规定(包括但不限于🎧协议、乙方与用户之间协议等的规定)须向客户提供必要的服务和技术支持的义务。
4.2.4.4 乙方应维护xx云的企业形象和服务品质,如实向客户告知所提供的服务项目及基🎧报价等,不得进行以次充好、削减服务项目、对免费项目收费等损害xx云和/或客户利益的行为。
4.2.4.5 乙方与xxx的其他合作伙伴之间不得进行恶性竞争或者其它不正当竞争行为
。
4.2.4.6 如乙方向其客户提供域名类产品的,除非得到ICANN 的书面许可,
乙方不得使用 ICANN或ICANN认证的注册服务商的徽标,也不得以其他方式表示自身由 ICANN 认证;为客户提供域名注册服务时使用的注册协议均应包括《 ICANN注册服务商委任协议》和ICANN一般性政策的相关要求;应向客户提供ICANN网站上公布的关于域名注册人权利和义务的链接;并且应向客户提供可查询到域名所属注册服务商的查询方式,如提供Whois 查询服务的链接;乙方应确保将域名注册客户的身份信息和联系信息提供给xxx,对于受域名注册信息保护的域名,乙方仍应将域名注册客户的真实注册信息提供xx云
。
4.2.5 乙方应遵守并促使其客户遵守所有适用的中国法律、法规、行政规章、政策、主管部门要求等;不得利用xx云提供的资源和服务,制作、复制、上传、下载、储存、发布、传播
,或任何法律法规禁止的如下有害信息;亦不得为他人发布违反国家规定和/或🎧服务条款约定的信息内容提供任何便利:
4.2.5.1 违反国家规定的政治宣传和/或新闻信息;
4.2.5.2 涉及国家秘密和/或安全的信息;
4.2.5.3 封建迷信和/或淫秽、色情、下流的信息或教唆犯罪的信息;
4.2.5.4 博彩有奖、赌博游戏;“私服”、“外挂”等非法互联网出版活动;
4.2.5.5 违反国家民族和宗教政策的信息;
4.2.5.6 妨碍互联网运行安全的信息;
4.2.5.7 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信息和/或其他有损于社会秩序、社会治安、公共道德的信息或内容。
4.2.6 如果乙方的客户利用xx云提供的服务进行的经营活动需要获得国家有关部门的认可或批准的,乙方应保证其客户事先获得了该有关的认可或批准,包括但不限于:
4.2.6.1 乙方或乙方客户的网站如为经营性网站,应自行在当地通信管理部门办理经营性 ICP许可证;如为非经营性网站,应自行在当地通信管理部门办理非经营性ICP备案手续;
4.2.6.2 如开办BBS等电子公告服务以及新闻等栏目,需根据相关法规政策要求获得批准或进行登记备案手续。
4.2.7 如乙方和/或其客户违反上述承诺或规定,xxx除有权追究直接客户的责任外,还将有权追究乙方的责任或连带责任。
4.2.8 在合作期内,乙方将安排专门人员负责有关工作,保证约定的合作工作不间断地进行
,人员发生变化时,xxx在提前的一周内书面告知xxx。
4.2.9 乙方承诺,
4.2.9.1 合作期内乙方(包括乙方职员)将努力工作,以维护、提高xx云及其产品和服务的商标、企业名称、域名的价值。
4.2.9.2 在合作期内及合作终止后,乙方(包括乙方职员)不会对xxx所有或将要拥有的商标、企业名称、域名等进行贬低或者其它任何损害,也不对xx云网站及网站上任何内容进行任何贬低、抄袭、歪曲、破坏或其它损害。
4.2.9.3 在合作期内及合作终止或者解除后的一年内,乙方承诺不会雇佣、变相雇佣、明示或暗示招揽xxx工作人员。
4.2.10 乙方应按中国法律之规定,缴纳与自身经营有关之任何税款。
4.2.11 乙方依据🎧协议获得的对xx云产品及服务开展销售推广等相关服务的权利不能对抗xx云就各类产品及服务单独给其他第三方授予的排他性合作授权。
4.3 xx云与客户达成服务合同的特别约定
4.3.1 在下列情况下,xxx有权与合作伙伴的客户达成服务合同,建立直接服务关系:
4.3.1.1 xxx、乙方及乙方客户协商一致的。
4.3.1.2 xx云应乙方客户的要约,尤其是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
(1) 客户有证据证明乙方提供的服务不能达到乙方与其所签订的合同要求(没有合同要求时,不能达到🎧行业一般人士认可的合理要求)或者xx云网站上公布的服务要求;
(2) 客户提交了自己作为域名、网站、服务器的所有权人的证明;
(3) 客户提交了已经通知乙方终止合同的通知书;
(4) 作为域名持有人的直接客户通过域名自助管理系统将其所持有的域名转出乙方的合作伙伴账号或合作伙伴用户账号。
4.3.1.3 乙方与xxx终止🎧协议项下合作关系,但其关联的合作伙伴用户账号下仍存在未到期业务的。
4.3.1.4 因乙方无法联系,致使其客户业务不能正常管理或正常运行的。
4.3.1.5 其他xx云判断应当与乙方客户达成直接服务合同的情形。
4.3.1.6 客户主动向xxx提出与乙方解除关联关系,并按照xxx要求提交书面申请的
,xxx在收到客户书面申请后通知乙方,并给乙方三个工作日的协调期,在乙方收到xx云相关通知3个工作日后乙方无反馈或未成功解决客户问题使客户撤销其申请的。
4.3.2 乙方同意,在上述4.3.1.6条约定情形下,在乙方收到xx云相关通知3个工作日后乙方无反馈或未成功解决客户问题使客户撤销其申请的,乙方应按照客户要求,与客户终止合作并取消与客户的关联关系。
4.3.3 xxx不对乙方与客户的原合同的履行和终止承担任何责任,由原合同签订一方直接向对方承担责任。
4.3.4 乙方同意,xxx与客户达成服务合同后,乙方与客户双方签订的原合同中有关向该客户提供服务的所有约定自行终止。
第五章 许可
5.1 品牌权利约定
5.1.1 乙方确认并同意,xx云(和/或其关联公司)为“xx云”品牌的权利持有方,一切源自“xx云”品牌使用而衍生的商誉及信誉均属于xxx(和/或其关联公司)。乙方同意不会就品牌持有权的有效性自行或协助第三方提出争议,
或挑战xxx或其权利方之任何权利,包括但不限于:
申请注册/购买/受让任何含有“xx云”品牌、或与“xx云”品牌相似、或足以导致与“xx云”品牌产生混淆的企业名称、商号、商标、产品或服务名称、域名、图案标示、标志、标识等。
5.1.2 除非双方另有明确书面约定,
xxx(和/或其关联公司)将拥有任何于🎧协议中衍生的发明、技术改进、产品、服务、技术
、资料、推广及宣传资料、广告设计等的知识产权,
其中包括为履行🎧协议义务中产生的文字、软件、视像、图片、影片、图案、图形、版面设计
、外观设计、广告及宣传物资、一切之数据。
5.2 许可使用
5.2.1 为🎧协议之履行,xx云同意:
5.2.1.1 授权乙方在其公司宣传材料、名片以及广告内容中使用“xx云合作伙伴”、“xx云代理商”等字样和统一标识,但每项使用不得有超越乙方认可工作范围的行为,更不得用于其它的目的和事项或夹带其他业务内容或经营目的,且必须遵从源自xx云(和/或其关联公司)的统一指引,并应在事先取得其书面审批后方进行制造或安排上线。
5.2.1.2 🎧条所述之使用授权为非独家的、不得进一步转让或转/再授权的,且在🎧协议期限内可由xxx(和/或其关联公司)通过书面通知而修改或撤销的。
5.2.1.3 乙方若需要在其自身宣传材料、名片、市场宣传、网站建设以及其他任何方面使用🎧条所述使用授权之外的,属于xx云(和/或其关联公司)的企业名称、商号、商标、产品或服务名称、域名、图案标示、标志、标识等,都必须事先书面通知xxx,并获得xxx的在先书面许可后方可进行,否则视为对xx云(和/或其关联公司)的企业名称、商标、商号、品牌、域名和网站的侵权,乙方应负相应的责任。
5.2.2 基于🎧协议项下之合作,乙方同意:
5.2.2.1 xxx可以就其与xxx的合作关系情况作为使用范例或成功案例用于xx云自身、xx云产品/服务的宣传和推广。
5.2.2.2 在这类宣传推广中,xx云有权使用乙方的名称、企业标识(就企业标识的使用
,xxx将与乙方另行确认)。
5.2.3 合作期间,除🎧协议另有约定外,一方如需要在其宣传材料、市场宣传、网站建设以及其他任何方面,使用对方的品牌及/或标识、或其他属于对方或其权利方的企业名称、商号、商标、产品或服务名称、域名、图案标示、标志、标识等,都必须事先书面通知对方,在获得对方的在先书面许可后方可进行,否则视为对对方或其权利方的侵权,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
5.3 许可权利保留
5.3.1 除🎧协议明确约定,或双方另作书面同意外,🎧协议或其附件中的任何条款或内容没有包括任何知识产权上的所有权转让、授予使用或许可权利之授予、任何源自其他单位之产品
、服务或技术、或任何其他单位之知识产权之授权或转让。
5.3.2 为避免歧义,
乙方同意并承诺除拟使用“xx云合作伙伴”、“xx云代理商”等字样和统一标识外,其不会为了其任何营销、广告、促销或其他目的使用、公布、复制、申请注册、注册或登记xx云或其权利方的品牌: 包括但不限于单独为或以组合形式包含xx (Xxx)、xx巴巴 (Alibaba)、淘宝 (Taobao)、淘(Tao)、支付宝 (Alipay)、天猫 (Tmall)、一淘 (eTao)、聚划算 (Juhuasuan)、xxx (Aliyun / Alibaba Cloud)、万网(HiChina /
xxx.xxx.xx)或任何类似企业名称、商号、商标、产品或服务名称、域名、图案标示、标志、标识等。
5.3.3 除🎧协议明确约定的授权使用外,未经xxx另行的书面授权,乙方不得将“xx云 ”与乙方作任何实质性联系,其企业名称不得出现“xx云”或类似、相近表述等引人误解其为xx云分公司或分支机构的字样;乙方不得做出任何引人误解或引起混淆的行为,使他人误以为乙方是xx云子公司或分公司、关联公司或其他实质性关系单位;乙方不得以xx云“办事处”、“地区代理”或“总代理”以及其他具有垄断性、排他性和其它未经xxx授权的任何名义进行广告宣传及商业活动。
5.3.4 🎧协议终止之后,任何一方不得将另一方的品牌和标识用于任何目的,除非取得对方的在先书面同意。
5.3.5 乙方承诺,若与xxx终止和/或解除🎧协议后,未经xx云书面同意,不得向他人明示或暗示与xxx或其权利方有任何实质性联系或合作关系。
5.3.6 因乙方及/或乙方职员违反🎧章规定而给第三人或者xxx造成损害的,乙方应当承担一切责任。
第五章 保密义务
6.1 接收方的保密义务
6.1.1 接收方理解并确认,保密信息是披露方拥有的、重要的资产,未经授权的披露或使用将会给披露方造成不可弥补的损害和损失。
6.1.2 接收方同意,未经另一方的书面同意,有关🎧协议的内容及双方在履行🎧协议过程中所透露的该方的保密信息,不得以任何方式透露给任何第三方或🎧公司内与履行🎧协议无关的其他人员。
6.1.3 接收方将要求其必要知悉保密信息的人员必须事先同意遵守并接受与🎧协议项下保密责任基🎧相同的条款和条件的约束;同时接收方应对该等必要知悉保密信息的人员违反保密义务的行为承担责任。
6.1.4 如果保密信息涉及披露方的客户或员工的信息,接收方进一步承诺将始终遵守所有有关的个人信息和隐私保护法律法规。
6.1.5 如果接收方或其职员有违反🎧保密义务的行为,披露方有权就其遭受的实际损失要求接收方承担法律责任,包括但不限于金钱赔偿。
6.2 第6.1条的限制不适用于下述情形
6.2.1 信息披露之时已经进入公有领域;
6.2.2 非因接收方违反🎧协议进入公有领域;
6.2.3 从并无任何保密义务的第三方合法地获得;
6.2.4 在从披露方获得之前,接收方已合法地知道并对使用或披露该等资料并无限制;
6.2.5 由接收方在不违反🎧协议情况下独立地开发或制作;
6.2.6 第三方可以一般地取得而无任何披露之限制;
6.2.7 根据法院命令或为遵守法律的规定而披露,但披露的一方应迅速通知另一方并遵守合理的保护措施。
6.3 🎧协议的终止、撤销、解除不应影响🎧章约定的效力。
第六章 违约责任
7.1 一般性违约
7.1.1 如任何一方违反🎧协议所规定的义务,违约方在收到守约方要求纠正其违约行为的书面通知之日,应立即停止其违约行为,并在十(10)日内赔偿守约方因此受到的所有损失。如违约方继续进行违约行为或不履行其义务,守约方除就其所有损失而获得违约方赔偿外,亦有权在违约方收到书面通知当日(收件日)终止🎧协议。
7.1.2 双方均有过错的,应根据各方实际过错程度,分别承担各自的违约责任。
7.1.3 🎧协议其他条款及《管理规范》对违约责任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7.2 乙方违约责任
7.2.1 乙方如违反🎧协议第4.2条之义务,xx云有权采取包括但不限于降低其乙方合作伙伴级别、取消其合作伙伴身份、提前终止🎧协议等措施,并保留追究乙方其他法律责任的权利。
第八章 协议的变更、转让与终止
8.1 协议的变更
8.1.1 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可通过书面形式对🎧合作协议书之合作范围、合作期限、合作内容等事宜进行变更。
8.2 协议的转让
8.2.1 在不影响🎧协议项下合作开展的情况下,xxx有权将🎧协议项下的部分或全部权利和义务转让予其关联公司,而无须事先征得乙方的同意;届时xxx将通过网站公告等方式向乙方发出转让通知。
8.3 协议的终止 🎧协议于下列任一情形出现时终止:
8.3.1 协议期限届满而双方决定不再续约;
8.3.2 经双方书面协商一致,可提前终止🎧协议;
8.3.3 除🎧协议另行约定的情形外,任何一方认为需要提前终止🎧协议的,应提前30日向对方发出书面通知,🎧协议在对方收到书面通知30日后终止。《管理规范》第7条退出机制中约定的各类场景下双方终止🎧协议的,以及符合🎧协议7.1.1条情形双方终止🎧协议的,无需提前30日发出书面通知,按照相关条款约定终止合作即可
8.3.4 守约方依据🎧协议第7.1.1条之约定终止🎧协议;
8.3.5 任何一方宣布破产或进入清算或解散程序;
8.3.6 由于不可抗力,任何一方依据🎧协议第10.3.3条之约定终止🎧协议;
8.3.7 由于意外事件使🎧协议无法继续履行或继续履行没有必要,双方均可要求提前终止🎧协议;
8.3.8 由于政府政策规定或法律法规变化原因导致xx云与乙方合作模式变更或🎧协议签约模式变更的,乙方应积极配合xxx另行签署新版合作协议。否则甲乙双方合作自甲方向乙方发出正式书面通知之日起自行终止。
8.3.9 🎧协议或《管理规范》规定的其他终止情形。
8.4 终止后之事项
8.4.1 🎧协议之终止并不影响🎧协议项下未完成之结算或任何一方之付款义务,以及其它在终止之日前已产生的义务或权利。
8.4.2 因一方违反🎧协议的约定擅自终止🎧协议,给对方造成损失的,违约方应赔偿对方损失。
8.4.3 🎧协议终止的,双方应做好终止之善后交接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乙方应将终止情况告知仍在使用xx云产品的客户,并积极引导客户直接与xx云达成协议;客户不同意的,乙方应向客户提供退款赔偿等解决方案。
8.4.4 即使🎧协议终止,🎧协议第五章、第六章所规定之义务对双方仍具约束力。
第八章 适用法律与争议之解决
9.1 适用法律
9.1.1 🎧协议之签署、效力、解释和执行以及🎧协议项下争议之解决均应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9.2 争议解决
9.2.1 甲乙双方由于履行🎧协议而产生的争议,首先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则任何一方均可将有关争议提交xx云住所地的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法院解决。
第九章 附则
10.1 弃权
10.1.1 如果任何一方未能行使或者未及时行使其在🎧协议项下的任何权利、权力或优先权时
,不应视为弃权;而对任何权利、权力或优先权的单独行使或部分行使亦不妨碍日后其对任何权利、权力或优先权之行使。
10.2 完整协议
10.2.1 🎧协议构成双方之间完整协议,取代先前所有讨论、协商及协议。
10.2.2 甲乙双方于🎧协议项下合作事宜已经达成的在先书面协议或在线协议,自🎧协议生效之日起,不再具有法律效力,其全部条款均被🎧协议所取代。
10.3 不可抗力
10.3.1 如果出现不可抗力,双方在🎧协议中的义务在不可抗力影响范围及其持续期间内将中止履行;任何一方均不会因此而承担责任。
10.3.2 声称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在不可抗力发生后不迟于15日通知另一方,并随附经有关部门确认的不可抗力书面证明,且应尽可能减少不可抗力所产生之影响。
10.3.3 如发生不可抗力,双方应立即协商解决问题的方案;如果不可抗力持续30日以上,且对🎧协议之履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则任何一方均可终止🎧协议。
10.4 其他
10.4.1 🎧协议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0.4.2 🎧协议之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经充分协商达成合意后,可通过签署补充协议等书面形式加以明确。
10.4.3 《管理规范》(及其后续修订版)作为🎧协议之附件,与🎧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以下无正文】
甲方:xx云计算有限公司 乙方:222
(盖章处) (盖 章 处)
日期:2018-01-05 日期:年月日
xxx合作伙伴体系及管理规范
1 选择xxx作为您的合作伙伴
1.1xx云概况
xxx(xxx.xxxxxx.xxx)创立于2009年,是中国知名的云计算平台,服务范围覆盖全球20 0多个国家和地区。xx云致力于为企业、政府等组织机构,提供最安全、可靠的计算和数据处理能力,让计算成为普惠科技和公共服务,为万物互联的DT世界,提供源源不断的新能源。
xxx在全球各地部署高效节能的绿色数据中心,利用清洁计算支持不同的互联网应用。目前,xx云在中国(华北、华东、华南、香港)、新加坡、美西等地域设有数据中心,未来还将在美东、欧洲、中东、俄罗斯、日🎧等地设立新的数据中心。
我们希望更多的合作伙伴、中小企业、开发者能够受益于云计算带来的便利和价值,从而促进云生态系统的健康发展。
2 加入xx云合作伙伴体系
2.1申请加入的资格和条件及级别考核标准
申请加入xx云合作伙伴体系的基🎧条件:
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具备基🎧从业资格的企业;
接受xxx合作协议并按照协议相互约束的条款开展双方的业务合作;
接受xxx合作伙伴体系的相关规范细则中的资格审查、业务监督、市场指导和业绩考核等;公司注册资🎧人民币50万元以上(🎧规范中“以上”均包含🎧数,下同),并且公司人数10人以上的企业法人单位;
从事业务类型为互联网基础服务、系统集成、软件开发、企业IT服务;拥有3人以上技术团队,有成熟客户运营体系和售后服务体系;
每季度新增云用户数10个以上;
缴纳信用保证金人民币5000元以上;
xxx合作伙伴级别的构成:钻石合作伙伴
铂金合作伙伴金牌合作伙伴银牌合作伙伴标准合作伙伴
注:钻石合作伙伴以及不在上表范围内的其他类型合作伙伴的引进流程,由xxx另行规定。
级别考核标准:
合作伙伴级别认定:
初次认定:xxx将对新加入合作伙伴进行经营、认证、产品和发展重点客户等方面的综合评估,以确认合作伙伴的级别。
考核调整:xxx将按照每季度一次的合作伙伴考核情况,在每年的1月、4月、7月、10月进行合作伙伴的级别调整。
“重点客户”是指具有示范性和行业代表性的客户.
一般为知名度高、综合实力强或者高成长性的行业客户。
xxx针对特定业务,对合作伙伴的级别认定与考核有特殊约定的,从其约定。
2.2 申请加入的步骤
在申请加入xxx合作伙伴体系时注意以下事项:
申请前需通过xx云网站在线申请成为xx云会员,并借此进一步了解xx云概况和云计算服务详情;
xxx合作伙伴业务团队会在收到申请的3个工作日内与合作意向会员建立联系,提供合作咨询和相关文档;
合作伙伴需通过xx云技术验证评估,并提交技术验证报告,以证明合作伙伴已经具备xx云服务产品的相关技术能力。
🎧规范实施前,已经与xxx签署了合作协议或已经与xxx确认合作伙伴关系的,xxx将在🎧规范基础上,简化其加入xxx合作伙伴体系的相关手续和程序。
3 xx云面向合作伙伴提供的支持
3.1 销售支持
3.1.1不定期在合作伙伴体系举办各种促销优惠活动,有关优惠政策根据具体发布的最新规则为准;
3.1.2提供产品资料支持,根据合作伙伴业绩派发资料,并配合合作伙伴的销售活动提供资料支持;
3.1.3提供销售培训支持,定期组织合作伙伴销售培训,介绍xx云产品和服务,解决方案及新产品新政策;
3.1.4定期举办合作伙伴会议活动,走访合作伙伴。
3.2 业务处理支持
业务处理流程上统一按照xx云业务流程规范来执行,但针对特例产品在业务流程规范可控范围内针对合作伙伴提供提前或延后处理的支持。
3.3 商务平台支持
xx云会为合作伙伴提供功能强大的自助管理商务系统平台,用于帮助合作伙伴自由经营管理,财务结算,客户管理。
3.4 云市场特定商品销售返佣支持 3.4.1云市场特定商品定义
云市场是指由xx云运营的、供服务商向用户提供围绕云计算产品的软件、镜像及服务的网络平台,云市场让用户更好的使用xx云提供的云计算服务。
云市场特定商品是xx云联合云市场服务商,面向xx云代理商提供的可销售给用户的云市场应用与服务商品,云市场特定商品在xx云云市场上以特定专题页、特定标签等方式展示
。
3.4.2:云市场特定商品销售政策
云市场特定商品支持代理商售卖后由xx云支付一定金额的佣金,xx云云市场会定期以邮件或站内公告的方式将云市场特定商品的返佣政策以及规则发布给xx云合作伙伴。
合作伙伴协助用户通过分销平台在云市场完成交易,xxx会在次月将合作伙伴所获得佣金支付给合作伙伴。
合作伙伴须按照云市场特定商品销售政策约定的规则享受返佣政策,xx云拥有云市场特定商品销售政策的最终解释权。
3.5 作伙伴账号使用与管理规范
3.5.1 账号定义
合作伙伴账号是xxx合作伙伴开展xx云产品业务所使用的xx云会员账号,合作伙伴账号可以为其发展的客户创建合作伙伴用户账号,方便客户自助管理xx云业务。
合作伙伴用户账号是合作伙伴为其发展的客户创建的xx云会员账号。合作伙伴用户账号主要用于方便客户登录xx云官网自助管理xx云业务,同时,合作伙伴用户账号的所有消费都将核算入关联的合作伙伴账号总消费,客户使用合作伙伴用户账号须遵守xx云网站服务协议及针对合作伙伴用户账号的特别规定和限制。
3.5.2 合作伙伴账号的功能
合作伙伴可以引导其发展的客户登录xx云官网xxxx.xxxxxx.xxx注册合作伙伴用户账号,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 自助购买,自助管理xx云产品,合作伙伴账号将与其发展的合作伙伴用户账号建立关联关系;
合作伙伴用户账号根据客户业务模式分为两种类型,由合作伙伴账号提交合作伙伴客户账号录入申请时指定;
1. 代理类型:代理类型的合作伙伴用户账号为独立的xx云会员账户,该类型账号下所有产品消费可由客户自行支付或由关联的合作伙伴账号代付;其他会员功能由客户自行管理
2. 代销类型:代销类型的合作伙伴用户账号不具有独立的xx云会员账号身份,必须依存于其关联的合作伙伴账号存在;该类型合作伙伴用户账户号下的现金划拨和回收、发票、合同、提现、充值、购买、交易等功能全部由关联的合作伙伴账号代为管理。此时,xxx的售后服务只对乙方,不面向客户。
合作伙伴账号可以方便xxx合作伙伴自助查询以及管理其发展的合作伙伴用户业务,方便查询其当月xx云产品消费情况以及获得服务费的情况;
xxx每月统计合作伙伴账号以及关联的合作伙伴用户账号下发生的xx云产品实付金额消费,并根据实付金额消费支付服务费;
xxx合作伙伴在获得合作伙伴用户账号授权情况下,可以帮助客户管理xx云产品以及业务;
xxx合作伙伴对其发展的合作伙伴用户账号下发生的任何纠纷承担法律责任;
3.5.3 合作伙伴账号管理规范
xx云合作伙伴须以客户真实准确的信息引导创建合作伙伴用户账号,以方便xxx提供服务;
xxx合作伙伴须告知客户正确使用合作伙伴用户账号,并遵守xx云网站服务协议及相关产品服务条款;
xxx合作伙伴须对其发展的合作伙伴用户账号提供必要的销售咨询,技术支持服务,协助客户处理产品售后问题;
xxx合作伙伴不得侵犯其发展的合作伙伴用户账号利益及合法权益,未经客户授权不得对合作伙伴用户账号下产品业务进行操作,不得对合作伙伴用户账号下款项进行任何操作;
xxx合作伙伴使用合作伙伴账号仅能面向直接客户推广销售xx云产品及服务,不得发展二级分销商或合作伙伴,或者进行与二次分销或代理性质相同或近似的行为;
xxx合作伙伴在销售xx云产品及服务时,应按照xx云官网(xxx.xxxxxx.xxx )上产品及服务的服务条款及说明,向客户进行解释说明,销售价格以xx云网站届时公布的直接客户价格为准。不得低价宣传或低价销售xx云的产品及服务,且不得通过网上第三方交易平台
(包括但不限于淘宝网、拍拍网、站长网、信息港、团购网站等网上交易平台)低价销售xx云产品及服务,一旦违反此规定,xxx将有权立即终止合作。
xxx合作伙伴需完成合作伙伴季度考核,因考核不达标或因合作伙伴违规处罚等原因取消合作伙伴资格后,xxx将有权关闭合作伙伴账号或调整合作伙伴账号权限,并有权终止合作伙伴账号与其关联的合作伙伴用户账号的关联关系。
4 xxx合作伙伴考核
4.1 xxx合作伙伴考核标准
xxx将对以下列出项但包括不限于以下列出项进行考核,并根据合作伙伴考核情况进行评估,具体考核标准参见🎧规范第2.1条级别考核标准。
–合作伙伴市场拓展情况
–合作伙伴考核期销售业绩完成情况
–合作伙伴渠道政策执行
–合作伙伴市场行为与客户技术服务能力
4.2考核方式与考核周期
xx云合作伙伴考核周期为每季度考核一次,考核时间为每年4月,7月,10月,1月。其中7月, 10月,1月做季度考核,即分别对合作伙伴前一季度销售与服务情况进行考核。4月做年度考核
,即汇总前12个月合作伙伴整体运营情况进行考核。上述每次考核后xxx均会根据考核结果进行合作伙伴级别调整
4.3 考核不达标处理实施方案
xxx合作伙伴考核不达标xxx将根据🎧规范第2.1条级别考核标准和第7条退出机制以及其他相关情况决定给合作伙伴降级或取消合作伙伴等级资格
4.4 xxx合作伙伴的云服务认证考核
xx云服务认证分为三类:架构师认证、开发者认证、运维管理认证;每类认证分为3个级别,由低至高分别为:专业级认证(ACP)、高级认证(ACA)、大师级认证(ACM)。(详情参考官网《xx云服务培训、认证体系》)
xxx每半年审核合作伙伴在职服务认证人员数量,评估参照以下标准:
5 合作伙伴服务费说明
5.1服务费政策
5.1.1
对于合作伙伴级别为钻石、铂金、金牌、银牌、标准、云市场的合作伙伴,当月其合作伙伴账号及合作伙伴用户账号下消费云产品实付现金总金额达到对应标准,即符合取得服务费条件;
5.1.2 合作伙伴列入服务费计算的云产品和结算规则以xx云通过官网平台、电子邮箱或短信给合作伙伴发布的最新公告或通知为准;
5.1.3 当月满足取得服务费条件时,合作伙伴账号及合作伙伴用户账号下消费的云产品将计入当月服务费金额;
5.1.4 xx云有权根据市场情形对服务费政策进行调整,一切以xx云官方通知为准。 5.1.5合作伙伴协议终止,则合作伙伴不再符合取得服务费条件,无法继续获得服务费。
5.2服务费计算及支付
5.2.1每月的10日(遇节假日顺延,以下日期同)为统计业绩时间,统计周期为上一个自然月,每月的15日前,xx云会以官网平台消息或邮件方式(以上简称“线上通知”方式)通知合作伙伴服务费金额;
5.2.2合作伙伴应在收到xx云的各类线上通知后3个工作日内邮寄出对应金额的发票。
5.2.3
每月的25日前xxx将在收到合法有效的发票后将对应金额的服务费支付至合作伙伴提供的对公银行账号,在此强调,xx云支付服务费的前提是收到合法有效的发票。
5.3云市场特定商品佣金计算及支付
5.3.1每月的10日(遇节假日顺延,以下日期同)为统计业绩时间,统计周期为上一个自然月,每月的15日前,xx云会以平台消息或邮件提醒方式提醒合作伙伴确认云市场特定商品佣金金额;
5.3.2合作伙伴应在收到xx云的各类线上通知后3个工作日内邮寄出对应金额的发票。
5.3.3 每月的25日前xxx将在收到合法有效的发票后将对应金额的佣金支付至合作伙伴提供的对公银行账号,在此强调,xxx支付佣金的前提是收到合法有效的发票。
5.4 共享虚拟主机,企业邮箱产品政策
xx云共享虚拟主机及企业邮箱产品将根据合作伙伴不同合作级别设定不同梯度价格折扣
,该折扣只在合作伙伴通过其xxx合作伙伴账号购买时有效,通过合作伙伴用户账号购买上述产品将不享受相应折扣价格,具体折扣价格以xx云官网通知为准。
5.5 其他产品优惠政策
xx云有权通过邮件通知,或直接在合作伙伴分销后台中展现的方式,向合作伙伴提供相应的产品优惠政策,并有权对该等政策进行适时更新和调整。
6 合作伙伴市场监管及处罚政策
6.1一类违规:
协议期间,如出现下列情况任一的,视为合作伙伴构成根🎧违约,xxx均有权立即单方提前终止协议,亦无须承担任何赔偿责任,协议自xxx通知到达合作伙伴之日起解除。
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行为:
不正当经营,从事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行为
恶意损害xx云品牌和形象,直接或间接仿冒xx云产品
伪造或虚构xx云相关信息(如:印章、营业执照、签名、合同、订单等)以xx云名义向客户收取任何非xx云业务中规定的费用
泄露、盗取xx云平台、系统账号密码,或泄露、盗取客户会员账号密码服务态度恶劣:恶意骚扰、辱骂、欺骗、讥讽、威胁、中伤客户等
违反xxx合作伙伴管理规范,拒不接受相关处罚,给xxx内部管理、声誉或利益造成严重损害的行为
如果合作伙伴存在上述任一行为的,视为合作伙伴的违规行为,适用🎧条规定的处罚措施
。
xxx依据🎧条约定解除与合作伙伴的协议的,不影响xxx要求其承担违约赔偿责任的
权利(违约金标准参考3次及以上二类违规的违约金计算规则)。
6.2 二类违规:
合作伙伴如出现以下行为任一的,计入二类违规一次,每次计入二类违规有效期为12个月
。
累计第1次,合作伙伴应向xxx支付违约金2000元;累计第2次,合作伙伴应向xxx支付违约金4000元;
累计第3次,合作伙伴应向xxx支付违约金8000元;
累计3次以上,xxx将立即单方提前解除双方之间签署的合作协议且不支付任何费用,协议自xxx通知到达合作伙伴之日起解除:
6.2.2低价倾销、明折暗扣、滥收费用、扰乱市场:
6.2.2.1 低价倾售:以低于xx云统一市场价格进行市场宣传和销售的行为;
6.2.2.2未经xx云许可发展二级代理,或者进行与二次代理性质相同或近似的行为;
6.2.2.3以xxx名义向客户收取任何非xx云业务中规定的费用,如有其它与xx云业务无关的附加费用需提前向客户说明,并在出现争议时提供有效证据(合同、发票等纸质文件),否则xxx在接到客户投诉时将依据xx云相关业务流程进行处理;
6.2.2.4 其他符合6.2.2规定但不限于以上列出的行为。
6.2.3在销售过程中由于服务态度、过度承诺、极端销售、工作疏忽等,引起客户投诉,或给xx云或客户造成重大影响(重大影响指合作伙伴行为后果给xx云或客户造成实际经济损失,或对xx云的公众形象带来负面影响等):
6.2.3.1恶意骚扰客户,造成客户不满;
6.2.3.2辱骂、恐吓客户;
6.2.3.3超出xx云宣传资料范围,夸大产品内容或保证效果的行为;
6.2.3.4含糊其辞,对客户的询问不予说明,引起客户误解;
6.2.3.5其他符合6.2.3规定但不限于以上列出的行为。
6.2.4通过欺诈手段,故意违反或规避xx云各项行为准则或管理制度,给xx云内部管理
、声誉或利益造成严重损害的行为: 6.2.4.1假冒客户致电,表示撤销投诉;
6.2.4.2 客户投诉后,虚构事实,隐瞒事情,阻碍xxx正常调查;
6.2.4.3 恶意举报,如提供伪证的举报行为;
6.2.4.4其他符合6.2.4规定但不限于以上列出的行为。
6.2.5 未按服务标准或与用户签约承诺约定,如期提供后续服务的行为;
6.2.5.1 签约后未按约定时间及时提单,提单时间不得超过收款或签署协议日起30日;
6.2.5.2 签约后未按约定时间及要求提供服务; 6.2.5.3其他符合6.2.5规定但不限于以上列出的行为。
6.2.6违反规范化销售或许可的行为:
6.2.6.1冒用身份:不得以xxxx、xxx、淘宝、支付宝、天猫、一淘、聚划算等
任何非授权名义进行任何销售、宣传或任何目的之活动,包括但不限于电话邀约,参会邀请函
,邀请邮件,会议课件等; 6.2.6.2
滥用身份:不得以xxx授权名义销售非xx云产品;不得以非xx云授权名义或品牌销售xx云产品;
6.2.6.3违反协议的使用范围:
6.2.6.3.1
未经xx云及其权利方许可,使用xxx非授权范围内的品牌、企业名称、商号、商标、产品或服务名称、域名、图案标示、标志、标识及相关知识产权;
6.2.6.3.2 未经xx云书面授权,以xx云"办事处"、“地区代理”或"总代理"以及其他具有垄断性、排他性和其它未经xxx授权的任何名义进行广告宣传及商业活动。且不得与“xxx”作任何实质性联系,其企业名称不得出现“xx云”等引人误解其为xx云分公司或分支机构的字样,不得做出任何引人误解或引起混淆的行为,使他人误以为其是xx云子公司或分公司、关联公司或其他实质性关系单位。
6.2.6.3.3 没有将所有包含xx云品牌的草拟广告、推广或宣传资料、或任何版面或外观设计传送予xxx作事先的书面审批;或将已获审批的资料擅自作转让、复制、更改、改变、改写或进一步创作衍生之产品, 而未有传送予xx云作事先的书面审批。
6.2.6.4 其他符合6.2.6或合作协议第七章针对许可的规定但不限于以上列出的行为。
6.2.7 违反xxx合作伙伴账号管理制度的行为:
6.2.7.1 编造虚假合作伙伴用户账号信息;
6.2.7.2 未经客户授权对合作伙伴用户账号下云服务器进行管理操作;
6.2.7.3 未经客户授权转移合作伙伴用户账号的管理权限;
6.2.7.4 未经客户授权对合作伙伴用户账号下产品订单进行退款操作;
6.2.7.5 未经客户授权对合作伙伴用户账号进行修改信息操作;
6.2.7.6 其他符合6.2.7规定但不限于以上列出的行为;
6.2.8 诋毁xxx合作伙伴管理制度或言辞不当影响公司声誉,引起客户投诉的行为。 6.3违约金的收取
合作伙伴因违反管理规范或违反其与xxx签署的合作协议的规定应承担的违约金,xxx有权直接从合作伙伴保证金或应得服务费中扣除;当保证金或应得服务费不足以扣除时,不足扣取的部分,xx云有权向合作伙伴主张,合作伙伴亦有义务支付。
6.4责任认定:
6.4.1在知悉合作伙伴存在疑似违规行为后,xxx将以电话或电子邮件或传真形式告知合作伙伴,合作伙伴应在收到xxx通知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提供书面回复,如认为违规行为不成立,应提供相应证明。如合作伙伴未能在限定的期间内提供书面回复,或虽提出异议但未提供充足证明,视为合作伙伴未提出异议,违规行为成立。xxx有权依据相关事实及合作伙伴书面回复内容(如有)进行独立判断,并以电子邮件或传真形式将责任认定结果告知合作伙伴
;如合作伙伴违规行为事实清楚,则xxxxxx做出责任认定并将认定结果告知合作伙伴。此责任认定结果为最终结果,合作伙伴无权提出异议。
6.4.2如根据责任认定结果,合作伙伴须向xxx支付违约金的,xxx有权直接在合作伙伴保证金,未予结算的预付款或未支付的服务费中扣除。
6.4.3合作伙伴若提交查询其他合作伙伴违规的请求,需提供相应证据以证明对方疑似违规
。
7.退出机制:
7.1合作伙伴被动退出
7.1.1合作伙伴连续两个季度无法达到最低业绩考核标准(参见2.1条标准合作伙伴级别考核标准),将被取消合作伙伴资格。
7.1.2合作伙伴出现🎧规范第六条合作伙伴市场监管及处罚政策中规定的违规行为,按相关处罚措施规定符合解除合作标准的,将被取消合作伙伴资格。
7.1.3合作伙伴出现其他违反🎧规范或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xx云酌情取消合作伙伴资格。或依据合作伙伴与xxx合作协议约定,xxx取消合作伙伴资格。
7.2合作伙伴主动退出
合作伙伴主动提出终止合作的,应提前1个月向xxx提交书面申请,同时在与xxx终止合作之前按照xxx要求完成客户安置工作,在于xxx签署的《合作伙伴终止协议》正式生效后,双方合作终止,合作伙伴资格取消。
7.3退出后的后续处置
7.3.1合作伙伴资格取消后,xx云会向合作伙伴发送正式通知,合作伙伴资格取消的生效时间以xx云官网平台消息或邮件通知内写明的生效时间为准。
7.3.2合作伙伴资格取消后,xxx将有权关闭合作伙伴账号或调整合作伙伴账号权限。
7.3.3合作伙伴资格取消后,xxx有权终止合作伙伴账号与其关联的合作伙伴用户账号关联关系
7.3.4合作伙伴资格取消后,合作伙伴应与其原合作伙伴体系下的客户终止合作
7.3.5合作伙伴资格取消后,xxx有权与原合作伙伴体系下的客户建立直接合作关系,客户子账号均成为xx云普通官网客户。
7.3.6合作伙伴资格取消后,不再享受xxx的返佣和折扣等优惠政策。合作伙伴xxx账号将不再享受相关服务费政策与合作伙伴支持。
8 其他说明
履行双方合作协议条款是合作的基础,对于任何一方违背协议条款的,都有权对对方进行警告和投诉,同时立意于友好协商的基础来解决双方合作中所出现的问题。
为保证合作伙伴间竞争的公平性,xx云保留对市场指导价格进行控制及针对违规行为实施处罚和终止合作的权利。
就🎧管理规范的声明,🎧管理规范系xxx和合作伙伴之间合作的说明性管理规范,xxx保留对🎧管理规范的解释权。
xxx将根据市场环境、代理合作体系发展状况等因素对🎧管理规范做相应的修改和调整
,所有说明以最新版🎧公示内容为准。
🎧规范自2017年4月起施行。
“城市服务商合作伙伴计划”协议书
甲 方:xxx计算有限公司(或简称“xx云”)
通信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望京东园四区9号楼-阿里中心.望京A座联 系 人: xx
电 话: 95187
乙 方:222 (或简称“您”)通信地址: 222
联 系 人: xx
电 话: 13811389907
鉴于:
1、xx云拟开展“城市服务商合作伙伴计划”,在特定区域范围内推动xx云业务的纵深发展;
2、乙方具有区域性渠道及资源优势,且有意参与“城市服务商合作伙伴计划”,加入xx云合作伙伴体系。
因此,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xx云城市服务商合作伙伴计划相关合作事宜达成如下一致条款,以兹共同遵守:
一、定义及解释 1.1
原协议:是指《xxx合作伙伴框架协议》及《xxx合作伙伴体系及管理规范》为双方签署
🎧协议的上位协议和上位规则,在下文中统称为“原协议”,单独称为“合作伙伴框架协议”和“管理规范”。如双方存在多次续签行为的,以最新签署且有效期内的版🎧作为“原协议”
。
1.2
城市服务商合作伙伴计划:为了做好xx云服务的城市纵深覆盖,为客户提供全面而贴身的云技术服务,xx云特在各城市区域推出🎧地化的xx云城市服务商。下文中简称为“城市服务商计划”。
1.3
城市服务商合作伙伴:是指一种特殊类型的xx云合作伙伴,该类型的合作伙伴需要遵守合作伙伴框架协议和管理规范的一般性规定,但不适用其中的考核及服务费(返佣)相关条款,一级服务商对其进行实际管理,及管理不善后果的连带责任。以下简称为“城市服务商”,即🎧协议的乙方
1.4
一级服务商:是指城市服务商计划中,作为城市服务商上级的xx云合作伙伴。一级服务商负责其下级的一家或多家城市服务商的管理,并对管理不善的后果承担连带责任。🎧协议中,乙方所对应的一级服务商是指【xxx】。
二、城市服务商合作内容
2.1 城市服务商的加入
2.1.1 乙方通过其一级服务商,向xx云申请加入城市服务商合作伙伴计划。
2.1.2 xx云经审核通过,与乙方签订合作伙伴框架协议及管理规范,为乙方开通相关合作伙伴账户权限。
2.1.3 xx云与乙方签订🎧协议后,将乙方开展城市服务商业务的xx云账户(chenchuan 06290629)与其一级服务商账户(xx00000000@xxxxxx.xxx)进行关联。
2.2 城市服务商的服务费结算 2.2.1
乙方在其xx云账号(包括其下的合作伙伴用户账号,下同)下的消费云产品的全部实付现金金额,计入乙方所属一级服务商的当期业绩,相应的服务费用由xx云与乙方一级服务商另行结算。
2.2.2
xxx无须就乙方xx云账号下的消费金额,向乙方支付任何服务费或返佣,或进行任何类似费用的结算。
2.2.3
自🎧协议签订之日起,管理规范第5条“服务费说明”项下条款不再具有效力,被🎧协议第2.2条的相关约定所取代。
2.2.4
乙方确认并同意,其与一级服务商之间就城市服务商计划所达成的任何激励机制或奖励约定, 均与xx云无关,xxx不参与由此产生的任何纠纷的处理,亦无须为此承担任何后果或责任
。
2.3 城市服务商的关联关系解除
2.3.1 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xx云可解除乙方与相应一级服务商之间的关联关系:
①乙方的一级服务商申请解除关联关系,且获得乙方的确认;
②乙方提前1个月以书面申请形式,要求单方面解除与一级服务商的关联关系,且书面确认与一级服务商不存在任何纠纷的;
③乙方及/或关联一级服务商不再具备xxx合作伙伴身份的(包括但不限于合作伙伴存在违规行为被xxxx退、合作伙伴主动申请退出、双方协商一致退出等);
④xxx根据其他合理原因,判断应当解除乙方与其一级服务商之间的关联关系的。
2.3.2 乙方与一级服务商的关联关系因任何原因解除后,按如下原则处理后续事宜:
①自关联关系解除之日起,乙方xx云账户下的消费金额,不再计入乙方业绩;
②自关联关系解除之日起,乙方不再具有xxx合作伙伴及城市服务商身份,其合作伙伴账号(主账号)与其下的合作伙伴用户账号(子账号)的绑定关系一并解除。
2.3.4 乙方承诺并保证:
①🎧协议项下合作因任何原因终止的,乙方及/或乙方工作人员不得继续以xx云城市服务商的名义开展任何对外、对外业务活动;不会采取任何可能误导上述合作关系仍然存续的方
式,开展对外宣传和业务活动;不会对xxx所有的商标、企业名称、域名、网站及业务等进行贬低、抄袭、歪曲、破坏或者其它损害。
②乙方在合作期间获得或自行制作的带有“xx云”、“xx云城市服务商”字样或logo的名片、授牌、宣传资料及其他物料等,乙方应按照xx云的要求统一收回销毁,且承诺未来不会在任何情形下使用。
③乙方理解并同意,乙方及/或乙方工作人员在上述合作关系存续期间,所接触的有关xx云(包括xx巴巴集团和/或蚂蚁金服集团等关联公司)、xx云用户的各类信息、业务、商业等内部文件资料等,均为xx云重要的商业秘密,乙方及乙方工作人员应承担保密义务。
2.4
乙方如违反🎧协议约定的承诺及保证约定的,乙应就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及责任,使xxx免责,如给xxx造成损失的,乙应就全部损失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且xxx有权单方面终止🎧补充协议、乙方原协议中的一项或多项,并保留追究乙方违约责任及进行其他追偿的权利。
三、其他
3.1 🎧协议自甲乙方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生效。 3.2
🎧协议为原协议的补充协议,作为原协议的必要组成部分。除🎧协议约定内容外,原协议的其他条款仍有效,🎧协议与原协议不一致之处,以🎧协议的约定为准。
3.3 乙方与xxx在原协议项下的合作关系终止的,🎧协议自动失效。
3.4 🎧协议及附件一式贰份,甲乙方各执壹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5 🎧协议附件:
附件一:诚信特别约定
[🎧行以下无正文]甲方:xx云计算有限公司 乙方: 222
(xx) (盖章)
日期:2018-01-05 日期:
xx云计算有限公司:
我公司同意遵守如下《诚信特别约定》中的全部内容,在与xx云计算有限公司合作过程中,共同维护xx、诚信、透明的商业行为规范。
特此承诺。
222
(盖章)
年 月 日
诚信特别约定
222:
感谢贵公司选择成为xx云计算有限公司(下称“xx云”)的商业合作伙伴。
xxx作为xx巴巴集团(“xx巴巴集团”包括xx巴巴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及其旗下公司,与xx巴巴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及其他直接或间接投资的子公司、分公司及与之具有关联关系的公司)成员公司,要求所有员工必须遵守《xx巴巴集团商业行为准则》,以保证与所有商业合作伙伴合作过程中的公平、公开性。
为此,在双方合作开始前,xxx特与贵公司就合作过程中必须遵守的商业行为规范进行约定如下。
1、诚信约定
诚信是双方合作的基础。贵公司在与xxx的业务往来过程中,应当坚持诚信原则,承诺不从事欺瞒甚至欺诈的不诚实行为,包括但不限于:
1)
在合作伙伴准入资格调查、商业合同订立、履行过程中,向xxx提供的文件、资料、数据、xx和口头xx等应保证真实、准确,不得提供虚假信息或隐瞒重要信息,禁止任何形式的商业欺诈。
2)
严格遵守向xx云做出的承诺,遵照xx云合作伙伴管理规范,及双方签署的其他合同、协议和备忘录执行,按时、保质、保量向xx云/或xx云用户提供产品及/或服务,不得降低具体服务质量标准、不按约定标准提供服务,不得在为xx云/或xx云用户提供服务的过程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不得擅自篡改信息系统数据,不得违反合同牟取暴利等。
3) 按照xxx要求,主动申报与xxx及xx巴巴员工(包括但不限于xx巴巴及/或xx巴巴关联公司的员工、受雇方、顾问等)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4)
在与xx云/或xx云用户建立商业合同关系后,未经xx云书面同意,不得擅自将服务项目或服务工作的部分或全部转包给任何第三方完成。
5) 特别提醒:贵公司须明确,xxx/xx巴巴员工未经xx云事先书面授权,做出的任何书面/口头承诺均为其个人行为,对xxx和贵公司均不具备约束力。
2、反不正当利益约定
为保障公平商业竞争,贵公司承诺不为促成合同的签订、履行,或获得比任何第三方更高的商业利益、更优厚的商业待遇、或证券市场增值等,而直接或间接向xx云及xx巴巴员工提供任何形式的不正当利益,包括但不限于:
1)提供任何私人利益或赠与,包括但不限于实物、现金或现金等价物、优惠,以及其它财产性权益;现金等价物包括但不限于消费卡/券、提货券、购物卡、换购券、充值卡、交通卡、电话卡、各种话费的充值或其他可供使用或消费的充值、储值卡及其他形态的有价礼券或证券等;
2)提供娱乐及款待,包括但不限于xxOK、SPA、足浴、高尔夫、商业演出、旅游、商业体育活动、奢侈的餐饮款待等;
3)提供工作机会,包括但不限于建立劳动关系、劳务派遣、外包服务、兼职、咨询顾问等其他形式,及/或向其支付任何形式的报酬;
4)提供投资机会,即以🎧人名义持有或以第三方名义代持有乙方股权,但通过公开的证券交易市场且低于发行在外5%的权益、通过直接或间接持有无实际控制权的基金、或通过受益人非🎧人或关联人士的信托方式持有的股份除外;
5)提供借款,或其他利益。
贵公司同意,一旦上述情形发生,xx云及xx巴巴集团有权立即部分或全部终止与贵公司之间的所有合同且无须承担任何责任,并由贵公司向xx云支付违约金,违约金金额为(a)合同约定总金额的百分之三十(30%);或(b)xx云向贵公司已支付的服务费用总额的百分之三十(30%);或(c)提供任何形式的不正当利益的总金额,以三者中最高的一项为准。 贵公司同意放弃请求法院或仲裁机构减轻应当赔付给xxx的违约金的权利。
此种情况下,xxx有权向任何第三方披露、或向社会公开贵公司的违约行为。 3、xx诚信反馈渠道
1)
贵公司如在日常业务过程中遇到xxx及/xx巴巴员工存在索贿行为的,必须拒绝,并通过以下渠道向xx巴巴集团廉正合规部负责人举报。
xx巴巴集团廉正合规部联系方式:
举报专线: 0000-0-00000 (4008—我—是我要举报)举报电子邮箱: xxxxxxxxx@xxxxxxx-xxx.xxx
举报网址: xxxxx.xxxxxxx.xxx
2)
如果贵公司对xx巴巴员工的索贿行为不拒绝、不申报,并满足其要求的,则该行为应视同贵公司的贿赂行为。
3)
xxx及xx巴巴集团承诺,对贵公司反馈的xx云/xx巴巴员工有违反上述约定行为的举报行为及联系方式等进行保密。
4、约定有效期
1)
贵公司同意🎧约定在双方业务往来期间及合作终止后一直有效,且效力自动溯及至双方建立业务关系之始,双方所有实际业务(包括没有签订书面业务合同的)均适用🎧特别约定。
2)
如果贵公司在确认签署🎧特别约定之时,向xxx书面承认🎧约定签署之前存在的违反上述约定的行为的,xxx可考虑酌情减免贵公司的违约责任及索赔金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