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请各供应商提前办理 CA 数字证书,并学习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须使用 CA 数字证书上传。为防止网络拥堵等不可控因素影响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请各供应商提前上传,因未能及时上传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温县一中智慧图书馆学生阅览室设备采购项目
招 标 文 件
项目编号:温交易【2021】147 号 采购编号:xx采【2021】132 号
采 购 人: 温县第一高级中学
代理机构:河南省城建建设管理有限公司日 期:二零二一年九月
目 录
第一章 招标公告 3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 6
第五章 合同签订及条款 37
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41
温县第一高级中学关于温县一中智慧图书馆学生阅览室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温县一中智慧图书馆学生阅览室设备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焦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1 年 10 月 14 日 9 时 00 分(北京时间)前提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温交易【2021】147 号 采购编号:温政采【2021】132 号
2、项目名称:温县一中智慧图书馆学生阅览室设备采购项目
3、预算金额:1200020.00 元(大写:壹佰贰拾万零贰拾元整)
4、最高限价:1200020.00 元(大写:壹佰贰拾万零贰拾元整)
5、资金来源: 县财政资金
6、采购需求:该项目主要采购图书馆学生阅览室图书借阅设备,智慧图书馆管理系统、馆情大数据可视化系统、自助借还一体机等。(具体内容详见招标项目技术参数要求)。
7、合同履行期限:30 日历天
8、质量标准:合格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0、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经审计的 2020 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足一年的公司需提供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供应商自行作出承诺,并加盖本单位公章)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2021 年 1 月份以来任意一个月的纳税凭证和社保缴纳凭证)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供应商自行作出承诺,并加盖本单位公章)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的投标,提供“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公示的公司信息、股东或投资人信息。)
2、供应商须为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应具有经营范围符合本项目要求且有效的营业执照等;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
面具有相应的施工及服务能力;
3.2 信誉要求: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 库〔2016〕125 号)的规定,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xxx.xxxxxxxxxxx.xxx.xx)、中国政府采购网(xxx.xxxx.xxx.xx)等渠道在资格审查环节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单位将被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将同采购文件等资料一同归档保存(供应商需提供网站查询截图,查询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布之后)。
3.3 供应商须提供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书,(出具由“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查询近三年来法人、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人无行贿犯罪记录网页截图);若有行贿犯罪记录则取消其投标资格。
3.4 供应商须提供投标承诺函。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1 年 9 月 18 日至 2021 年 9 月 26 日,每天上午 8:00 至 12:00,下午 12:00 至
23: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焦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3、售价:0 元;
4、方式:本项目采用电子开评标(不见面开标),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焦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交易主体登录”栏目下载招标文件。
特别提醒:1、《焦作市电子招投标系统操作手册》和《焦作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不见面开标操作手册》、《投标文件制作工作工具》请到焦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共服务-下载专区”栏目下载;
2、请各供应商提前办理 CA 数字证书,并学习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须使用 CA 数字证书上传。为防止网络拥堵等不可控因素影响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请各供应商提前上传,因未能及时上传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3、按要求进行网上获取并下载招标文件;
4、平台统一技术服务电话为:000-000-0000,服务 QQ:4008503300,服务时间:周一至周日
8:00-17:30(北京时间)。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时间:2021 年 10 月 14 日 9 时 00 分(北京时间)。
2、地点:温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具体详见开标当日公示牌)。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
本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焦作市政府采购网》、《焦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温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注:本项目所有变更、补充通知、答疑等均在以上网站发布,不再另行通知。)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温县第一高级中学
地址: 温县温xx与新洛路交叉口联系人:x先生
联系方式:1378262380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河南省城建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地 址:xxxxxxx 0 xx
联系人:吴女士
联系方式: 1800391727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吴女士
电 话:18003917278
河南省城建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2021 年 9 月 17 日
★本表是对招标文件的具体补充和修改,如与招标文件其他部分内容有差异,应以本表为准。
条款号 | 条 款 名 称 | 编 | 列 | 内 容 |
1.1.2 | 采购人 | 名 称: 温县第一高级中学 地址: 温县温xx与新洛路交叉口联系人:乔先生 联系方式:13782623801 | ||
1.1.3 | 采购代理机构 | 名 称:河南省城建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地 址:焦作市总部新城 1 号楼 联系人:吴女士 联系方式: 18003917278 | ||
1.1.4 | 项目名称 | 温县一中智慧图书馆学生阅览室设备采购项目 | ||
项目编号、采购编号 | 温交易【2021】147 号 | 温政采【2021】132 号 | ||
1.2.1 | 采购预算价 | 1200020.00 元 | ||
1.2.2 | 资金来源 | 县财政资金 | ||
1.3.1 | 采购内容 | 该项目主要采购图书馆学生阅览室图书借阅设备,智慧图书馆管理系统、馆情大数据可视化系统、自助借还一体机等。 | ||
1.3.2 | 合同履行期限 | 30 日历天 | ||
质保期 | 1 年 | |||
1.3.3 | 质量标准 | 合格 | ||
1.3.4 | 供应商资格要求 | 1、供应商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经审计的 2020 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足一年的公司需提供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供应商自行作出承诺,并加盖本单位公章)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2021年 1 月份以来任意一个月的纳税凭证和社保缴纳凭证)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供应商自行作出承诺,并加盖本单位公章)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的投标,提供“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公示 的公司信息、股东或投资人信息。) |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2.1 供应商应具有经营范围符合本项目要求且有效的营业执照等;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及服务能力; 2.2 信誉要求: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 号)的规定,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 信用中国” 网 ( xxx.xxxxxxxxxxx.xxx.xx ) 、 中 国 政 府 采 购 网 (xxx.xxxx.xxx.xx)等渠道在资格审查环节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单位将被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将同采购文件等资料一同归档保存(供应商需提供网站查询截图,查询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布之后)。 2.3 供应商须提供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书,(出具由“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查询近三年来法人、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人无行贿犯罪记录网页截图);若有行贿犯罪记录则取消其投标资格。 2.4 供应商必须提供投标承诺函。 | ||
1.4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不接受 |
1.5 | 相关服务要求 | 供应商应严格按照招标文件及采购人要求的服务内容执行 |
1.7.2 | 采购人书面澄清的时间 |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15 天前 |
3.2 | 投标截止时间求 | 北京时间:2021 年 10 月 14 日 9 时 00 分 |
3.4.1 | 投标有效期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起 60 日历天 |
3.7.4 | 投标文件份数 | 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壹份(*.jztf 格式,在会员系统指定位置上传) |
3.10 | 踏勘现场 | 不组织 |
4.1.1 | 签字或盖章要求 | (1)所有要求供应商加盖公章的地方都须加盖供应商单位的 CA 印章。 (2)所有要求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地方都须加 盖法定代表人 CA 印章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
4.2.2 | 递交投标文件方式和地点 | 1、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壹份(*.jztf 格式,在会员系统指定位置上传) 2、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的开标方式。供应商无需到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无需到达现场提交原件资料。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前,登录远程开标大厅进行签到(未能在开标截 止时间前登录不见面开标大厅进行签到的,视为无效标), |
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进行文件解密、答疑澄清等。在规定时间内投标文件未解密的供应商,视为放弃投标。 | ||
5.1. | 开标信息 | 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电子投标文件必须凭制作投标文件所用的 CA 密匙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解密) |
7.1 |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 评标委员会构成:采购人代表 1 人,随机抽取由经济、技术 方面专家 4 人,共 5 人组成。 评标专家确定方式:技术、经济等专家由采购人在开标前从有关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确定。 |
7.2 | 评标办法 | 综合评分法 |
8.2 | 履约担保 | 无 |
9 | 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 本项目执行优先采购节能环保、环境标志性产品、优先采购自主创新产品,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 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企业发展等相关政策。 |
9.1 | 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 是 |
9.2 | 本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
9.3 | 中小企业认定标准 | 按<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 (财库〔2011〕181号)之规定,中小企业的标准为: 1、本文件所称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 2、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 3、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 4、本规定所称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是指国务院有关部门根据企业从业人员、 营业收入、 资产总额等指标制定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 。 5、根据财库〔2014〕68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投标文件中附扫描件),不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供应商出具的监狱企业证明文件如有虚假,其成交资格将被取消,并根据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6、根据财库〔2017〕141号《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 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提供《残 |
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不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供应商在《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中的承诺如有虚假,其中标资格将被取消,并根据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7、评标委员会根据供应商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认定该供应商是否属于中小企业,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不属于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 利性单位的拒绝参与本项目投标。 | ||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 ||
1、潜在供应商如对招标文件有异议,请在规定时间内在焦作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平台上提出,以其他方式递交的异议不予接受。 2、供应商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应随时关注焦作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电子平台发出的有关本项目的答疑、修改等相关内容。 3、供应商应独立制作、修改和上传投标文件。评标过程中,如有供应商存在“投标文件制作机器码 一致”,则视其投标无效(即废标),并承担因“投标文件制作机器码一致”所造成的不良后果。 | ||
1.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单位参照国家收费标准(计价格(2002)1980 号)和(发改办价格【2003】 857 号)文规定支付中标服务费。 2.采购人应当在签订采购合同后 2 个工作日内,及时在“河南政府采购网”依法公开政府采购合同信息。 3.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裁判文书网”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查询相关供应商是否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是否有行贿犯罪记录。供应商如记录为失信被执行人、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将被取消其评标资格、中标资格。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将同招标文件等资料一同归档保存。 4.本项目招标活动中禁止关联企业同时投标,一经发现按无效标处理。 5.发现串标、围标行为的供应商,即纳入失信供应商名单,并对其依法进行追责。 6.所购产品必须与业主沟通一致后方可供货。 | ||
本招标文件未尽事宜,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执行。 |
1.总则
1.1 招标概况
1.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1.1.2本招标项目采购人: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1.3本招标项目采购代理机构: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1.4本招标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2 资金来源
1.2.1本招标项目预算资金: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2.2本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3 项目内容、合同履行期限、质保期和质量要求
1.3.1本招标项目内容见第四章招标项目技术参数要求。
1.3.2本招标项目合同履行期限和质保期: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3.3本招标项目质量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3.4合格的供应商: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4 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1.5 合格的相关服务
供应商应严格按照招标文件及采购人要求的服务内容执行。
1.6 保密
参与招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1.7 招标澄清、答疑会
1.7.1 招标澄清、答疑会:不组织。
1.7.2 采购人书面澄清的时间: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2.招标文件
2.1 招标文件的组成
本招标文件包括:
(1)招标公告;
(2)供应商须知;
(3)评标标准和评标方法;
(4)招标项目技术参数要求
(5)合同签订及条款
(6)投标文件格式
(7)其他
根据本章1.7款、第2.2款和第2.3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2 招标文件的澄清
2.2.1 供应商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采购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通过电子招标交易系统形式,要求采购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
2.2.2 招标文件的澄清将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 15 天前通过电子招标交易系统发出,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如果澄清发出的时间距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不足 15 天,并且澄清内容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2.2.3 供应商在收到澄清后,应在规定的时间内确认已收到该澄清。
2.3 招标文件的修改
2.3.1在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采购人可以通过电子招标交易系统进行修改招标文件,如果修
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天,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2.3.2 供应商收到修改内容后,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在确认已收到该修改。
3.投标文件
3.1 投标文件的组成
3.1.1投标文件包括下列部分:
(1)投标函
(2)开标一览表
(3)货物分项报价一览表
(4)技术规格偏差表
(5)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
(6)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
(7)供应商基本情况表
(8)类似业绩
(9)售后服务承诺
(10)反商业贿赂承诺书
(11)小型、微型(监狱、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企业产品明细表
(12)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明细表
(13)供应商资格证明文件
(14)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书
(15)投标承诺函
(16)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它资料
3.1.2投标文件应与招标文件的投标文件格式次序一一对应。
3.2 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3.3 投标报价
3.3.1 供应商应按照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完整地填写投标报价表和开标一览表等。
3.3.2 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说明并允许外,每种货物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
3.3.3 供应商所报的投标价应是固定不变的,在其承诺的投标有效期内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否则供应商以可选择的价格提交的投标文件将作为非响应性投标而予以拒绝。
3.3.4 开标一览表是为了便于采购人开标,开标一览表内容在开标时将当众唱出。开标一览表的内容应与分项报价表内容一致,不一致时以开标一览表内容为准。
3.4 投标有效期
3.4.1 投标有效期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3.4.2 在投标有效期内,供应商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
3.4.3 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采购人将通知所有供应商延长投标有效期。
3.5 投标保证金
3.5.1 投标保证金:无。
3.6 资格审查资料
3.6.1依据“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的要求提交相应的资格证明文件,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以证明其有资格进行投标和有能力履行合同。
3.6.2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本章第3.6.1项至第3.6.3项规定的表格和资料应包括联合体各方相关情况。
3.7 投标文件的编制
3.7.1 投标文件应按本招标文件“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
3.7.2 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合同履行期限、质保期、质量标准、技术标准和要求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
3.7.3 投标文件应投标文件应按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使用焦作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投标文件制作专用工具软件编制。
3.7.4 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壹份(*.jztf 格式,在会员系统指定位置上传)。
3.7.5本项目采用不见面电子开评标方式,潜在供应商可提前在焦作市交易中心官网首页--公共服务---下载专区--下载《焦作市电子招投标系统操作手册》、《焦作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不见面开标操作手册》和《投标文件制作工作工具》等查看操作说明,按要求进行投标文件制作和上
传等。为避免网络拥堵等不可控因素影响投标文件的上传,请提前上传投标文件,并在开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不见面开标大厅进行签到,按要求解密投标文件。因文件未及时上传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3.8 语言文字
除专用术语外,与招标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业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
3.9 计量单位和货币
所有计量单位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货币均采用人民币。
3.10 踏勘现场
3.10.1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采购人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供应商踏勘项目现场。
3.10.2 供应商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
3.10.3 采购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情况,供供应商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采购人不对供应商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
3.11 投标澄清会
不召开
4.投标
4.1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4.1.1.网上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应使用数字证书认证并加密。
4.2 投标文件的递交
4.2.1.所有投标文件必须在本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之前请提前上传投标文件,并在开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不见面开标大厅进行签到,按要求解密投标文件,不能按时上传、签到、解密者视为自动放弃投标。
4.2.2.采购人拒绝接收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上传的投标文件。
4.3 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4.3.1 在本章第3.2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最终投标文件以最后一份投标文件为准。
4.3.2 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修改的投标文件应按照本章第3条、第4条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并标明“修改”字样。
4.3.3 投标截止时间以后不得修改投标文件。
5.开标
5.1 开标时间、地点和方式
采购人在本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招标文件规定的地点开标。并邀请所有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参加。
5.2 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不予受理
(1)投标文件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2)未按招标文件要求上传的。
5.3 开标程序
5.3.1 本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电子开标。投标截止时间到达后,各供应商应在规定时间内对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解密。解密完成后各供应商的电子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将自动显示在网页中。供应商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未上传电子投标文件的将被视为放弃投标。
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
(1)宣布投标截止时间已到,不再接收投标文件;
(2)宣布开标纪律;
(3)宣布开标人、唱标人、记录人、监标人等有关人员姓名;
(4)电子投标文件解密;
(5)宣布投标文件开标顺序,电子唱标并记录在案;
(6)采购人、监标人等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
(7)开标结束。
5.3.2 开标时出现下列情况的,采购人将拒绝其投标文件。
(1)经检查数字证书无效的投标文件;
(2)供应商未按供应商须知表规定的时间内解密投标文件的;
6.资格审查工作
采购代理机构将根据招标内容和特点按规定组建资格审查小组,其成员由采购人代表或代理机构专职人员 1 人(含)以上单数组成,资格审查小组负责对供应商资格进行审查。
7.评标
7.1 评标委员会
评标由采购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及相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以及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7.2 评标办法
7.2.1 评标办法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7.2.2 评标委员会按照本章第7.2.1项规定的评标办法和第三章“评标标准和评标方法”规定的评标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标标准和评标方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
7.3 在招标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
7.3.1 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
7.3.2 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7.3.3 供应商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7.3.4 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7.4 废标后,除采购任务取消情形外,应当重新组织招标;需要采取其他方式采购的,应当在采购活动开始前获得温县人民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或者政府有关部门批准。
7.5 纪律和监督
7.5.1 对采购人的纪律要求。采购人不得泄漏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供应商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7.5.2 对供应商的纪律要求。供应商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采购人串通投标,不得向采购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供应商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
7.5.3 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
7.6 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
7.7 质疑和投诉
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否则不予受理。
8.合同授予
8.1 中标通知
在本章第3.4款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采购人在指定的网站公布中标结果,并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未中标的供应商。
8.2 履约担保
8.2.1 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招标文件的有关规定提交履约担保。
8.2.2 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7.3.1项要求提交履约担保的,视为放弃中标;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应予以赔偿。
8.3 签订合同
8.3.1 采购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15天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采购人取消其中标资格。给采购人造成的损
失应予以赔偿。
8.3.2 发出中标通知书后,采购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8.4 付款方式:
付款办法按第五章“合同条款”约定执行。
9. 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9.1 对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实施品目清单管理。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等部门根据产品节能环保性能、技术水平和市场成熟程度等因素,确定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产品类别及所依据的相关标准规范,以品目清单的形式发布并适时调整。不再发布“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和“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
9.2 根据《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 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 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 号)、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 年第 16 号),属于政府优先采购产品类别的,须按照要求提供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投标文件中附扫描件),否则不予认定。
9.3 关于无线局域网产品,必须执行国家财政部、发改委、信息产业部等部门的规定,供应商必须提供所投货物的《无限局域网认证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等证明材料文件扫描件。
9.4 关于计算机办公设备,必须执行国家版权局、信息产业部、财政部等部门规定,供应商所投货物必须是国家信息部、版权局、商务部等部门认可的预装正版操作系统软件的计算机产品。
9.5 采购货物为国家强制性认证产品的,必须符合强制性标准并提供国家及相关部门的认证材料和证书。
9.6 优先采购本国产品。采购进口产品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并依法办理论证、公示、审批手续。
9.7 根据《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 国家质检总局 国家认监委关于信息安全产品实施政府采购的通知》财库〔2010〕48 号文件要求,本次采购产品如有信息安全产品的,需提供由中国信息安全认证中心按国家标准认证颁发的有效认证证书(投标文件中附扫描件)。
9.8 鼓励创新,首购和订购的产品具有首创和自主研发性质,属于自主创新产品的,必须执行
《自主创新产品政府收购和订购管理办法》。
9.9 开源节流,执行低价优先的采购政策规定。
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10.1 费用承担
(1)无论投标过程中的作法和结果如何,供应商应自行承担所有参与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上述费用。
(3)供应商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将合同副本原件报采购代理机构和监督部门备案。
10.2 解释权
构成本招标文件的各个组成文件应互为解释,互为说明;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构成合同文 件组成内容的,以合同文件约定内容为准,且以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合同文件优先顺序解释;除 招标文件中有特别规定外,仅适用于招标投标阶段的规定,按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供应商 须知、评标办法、投标文件格式的先后顺序解释;同一组成文件中就同一事项的规定或约定不一 致的,以编排顺序在后者为准;同一组成文件不同版本之间有不一致的,以形成时间在后者为准。按本款前述规定仍不能形成结论的,由采购人负责解释。
10.3 本招标文件未尽事宜,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执行。
1.评标准则和评标方法
1.1 评标过程将遵循“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进行。
1.2 评标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相关规定进行评标、定标。
1.3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
1.4根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第87号令)第三十一条的规定,使用综合评分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包下投标的,按一家供应商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供应商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以投标报价低者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其他同品牌供应商不作为中标候选人。
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采购人应当根据采购项目技术构成、产品价格比重等合理确定核心产品。多家供应商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按此条规定处理。)
2.评审标准
2.1 初步评审标准
审查主体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
资格评审小组 | 资格评审标准 | 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 组织机构代码证 |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 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
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 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 ||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经审计的 2020 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足一年的公司需提供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 |||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供应商自行作出承诺,并加盖本单位公章) | |||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2021年 1 月份以来任意一个月的纳税凭证和社保缴纳凭证) | |||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供应商自行作出承诺,并加盖本单位公章) | |||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 一标包的投标,提供“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公 |
示的公司信息、股东或投资人信息。) | |||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 |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 | ||
信誉要求 | 符合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知前附表”第 1.3.4 项规定 | ||
无行贿犯罪记录 | 符合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3.4 规定 | ||
评标委员会 | 符合性评审标准 | 供应商名称 | 与营业执照等证件一致 |
投标函签字盖章 | 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 ||
投标文件格式 | 符合招标文件格式要求 | ||
投标内容和技术标准 | 符合本招标项目内容和参数的规定 | ||
合同履行期限、质保期 | 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3.2 的规定 | ||
质量标准 | 符合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3.3 的规定 | ||
投标报价 | 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且不能超过采购预算价 | ||
投标有效期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起 60 日历天 | ||
招标项目技术参数要求 | 符合第四章“招标项目技术参数要求”规定。 | ||
权利义务 | 符合第五章“合同签订及条款”规定。 | ||
投标文件的其他响应 | 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 |
2.2 评分标准
序号 | 评审条款 | 评审项 | 评分细则 |
1 | 报价部分 (30 分) | 投标报价 (30 分) | 价格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价格最低的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即 30 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30 以上计算过程中按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
2 | 商务部分 (10 分) | 企业业绩 (3 分) | 供应商提供 2019 年以来类似项目业绩,每提供一份得 1 分, 最多得 3 分。(注:须附合同协议书扫描件并加盖公章,否则不得分。) |
售后服务 (5 分) | 售后服务: 对比有效供应商售后服务内容,包含但不限于服务内容、故障响应时间、响应方式、主要产品备品备件、质保期内外提 |
供的承诺措施、其他延伸服务及增值服务承诺等,由各评委对方案进行比较。 1.售后服务方案涉及范围全面丰富、叙述完整的得 5 分; 2.售后服务方案涉及范围片面、较完整的得 3 分; 3.售后服务方案涉及范围片面、内容一般的得 1 分; 4.不符合要求或描述不清楚的,不得分。 | |||
质保期(2 分) | 供应商在满足采购人质保期基础上,每增加 6 个月得 1 分 (不足 6 个月的不得分),此项最多得 2 分。 | ||
3 | 技术部分 (60 分) | 产品技术指标 (30 分) | 技术参数: 1、投标货物技术参数、性能及产品功能,全部满足招标文件技术指标要求并与投标产品完全一致,得 30 分。 2、带★号的技术参数及功能要求为关键技术指标,每有一项不 满足的扣 1 分,扣完为止。) |
RFID 图书标签 (1 分) | 图书标签通过国家 GB9254-2008(无线电骚扰限值)相关标准试验检测,提供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 CNAS 及中国计量认证 CMA 认可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扫描件,得 1 分;不提供不得分。 | ||
RFID 安全通道检测门(3 分) | 1、电磁辐射符合国家相关要求,8 小时连续暴露辐射安全≤4u W/cm2,不会对人体,特别是对孕妇、心脏起搏器佩戴者以及身体条件缺陷的读者造成伤害,不会对其他设备的正常使用造成影响;安全通道门设备通过环境适应性试验,在高低温环境下使用后功能正常、能正确接收标签信息,外观无变形损坏,符合《GB/T2423.1-2008》、《GB/T2423.2-2008》等相关标准,提供 CNAS、CMA 认可的专业检测机构出具上述标准的检测报告扫描件,得 1 分;不提供不得分。 2、为保障馆员及读者免受噪声污染,所投设备正常工作运行状态下噪声≤35dB(A),属于低噪音工作模式,且通过权威检测机构检测、认定,提供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噪声≤35dB(A)的检测报告扫描件(证明文件具有 CMA、CNAS 标识),得 1 分;不提供不得分。 3、所投 RFID 安全通道检测门、馆员工作站、移动点检车、OPAC 自助查询机设备型号防水、 防尘等级须≥ IP65 , 符合 |
GB/T4208-2017 外壳防护等级,且通过 IP 防护等级测试,具有相关检测报告,提供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及认证证书扫描件,得 1 分;不提供不得分。 | |||
馆员工作站(4分) | 1、具有 RFID 标签信息读取、写入功能,防盗位改写功能,可对条形码进行识别转换后,将条码号写入 RFID 标签(提供第三方权威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得 1 分;不提供不得分。 2、具备标签转换工作量统计功能,可按人、时间生成统计报表并导出数据,可配置读写器的通讯方式以及详细参数、可以新增、删除、更新、查询 RFID 读写器信息(提供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检测报告扫描件),得 1 分;不提供不得分。 3、为保证所投产品环境适应及使用性能,所投产品须具有高低温环境适应能力,且通过《GB/T 2423.22-2012 环境试验 第 2部分:试验方法 试验 N:温度变化 》环境高、低温试验,提供中国计量认证CMA 及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CNAS 认可的检测机构出具的相关证明文件扫描件(证明文件具有 CMA 及 CNAS 标识),得 1 分;不提供不得分。 4、所投馆员工作站、自助办证借还一体机设备型号的铅、镉、汞、六价铬、多溴联苯、多溴二苯醚、邻苯二甲酸二(2-乙基己基)酯、邻苯二甲酸丁基苄酯、邻苯二甲酸二丁酯、邻苯二甲酸二 异 丁 酯 共 10 项 物 质 符 合 2011/65/EU 及 修 订 指 令 (EU)2015/863 附录Ⅱ的检测要求,设备材料及工艺更有利于人体健康及环境保护,提供第三方认证机构出具测试报告及认证 证书扫描件,得 1 分;不提供不得分。 | ||
移动点检车(2分) | 1、盘点设备(推车式)的手持天线能自动判定图书距离,能有效解决人手对天线的干扰问题、解决同轴电缆对周边标签的误读问题、解决要求天线只能近距离读取标签的问题。提供第三方评测机构出具的手持天线相关技术证明文件扫描件,得 1 分;不提供不得分。 2、移动点检设备的核心模块读写器为设备的关键元器件,为保障系统的兼容性,设备核心模块读写器须与设备为同一品牌,核心模块读写器须符合 RED 无线电设备指令 2014/53/EU,提供 相关指令认证证书扫描件,得 1 分;不提供不得分。 | ||
OPAC 查询机(3 | 1、为保证所投产品环境适应及使用性能所投设备型号符合 |
分) | EMC2014/30/EU 指令及 LVD2014/35/EU,提供相关指令认证证书及第三方权威机构出具的测试报告扫描件,得 1 分;不提供不得分。 2、为保证所投产品环境适应及使用性能所投设备型号通过中国国家强制性产品 3C 认证,须提供加盖制造厂家公章的相关证书扫描件,得 1 分;不提供不得分; 3、为保证所投产品环境适应及使用性能,所投设备型号符合 GB4943.1-2011《信息技术设备安全第 1 部分:通用要求》、 GB/T9254-2008(idt CISPR 22:2006) 《信息技术设备的无线电 骚 扰 限 值 和 测 量 方 法 》 、 GB17625.1-2012(idt IEC 61000-3-2:2009) 《电磁兼容限值 谐波电流发射限值(设备每输入电流≤16A》标准,提供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 CNAS及中国计量认证 CMA 认可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扫描件,得 1 分; 不提供不得分。 | ||
人脸识别安防门禁控制系统 (3 分) | 1、提供人脸识别门禁及控制系统的检测报告扫描件,得 1 分;不提供不得分。 2、人脸识别终端属于实用新型产品,需提供相关证书扫描件;产品达到“国际领先”等级,提供该等级国家相关部委正式评 定证书扫描件。(每项 1 分,共 2 分,不提供不得分。) | ||
数字图书馆(2分) | 数字图书馆资源版权保障:电子书:数据资源须为正版授权资源,须提供至少 10 位作家版权授权协议扫描件;听书:数据资 源须为正版授权资源,提供至少 3 位名家版权授权协议扫描件; (每项 1 分,共 2 分,不提供不得分。) | ||
综合实力 (7 分) | 1、需提供:RFID 智慧图书馆管理系统、馆情大数据可视化系统、馆员工作站应用系统、RFID 标签转换应用系统、设备中间件应用软件、综合功能自助借还系统需具备国家知识产权管理局颁发的软件著作权证书;(每项 0.5 分,共 3 分,不提供不得分。) 2、提供产品 ISO27001 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CNLI 国家权威检测质量合格产品认证;(每项 1 分,共 2 分,不提供不得分。) 3、为响应环境标准要求,所投 RFID 层架标签、RFID 读者证、移动还书箱设备环保无污染,具备环保、节能减排证书扫描件; (每项 1 分,共 2 分,不提供不得分。) |
实施(培训)方案 (5 分) | 实施(培训)方案: 对比有效供应商实施方案,包含但不限于项目整体设想、构架、合理及功能等方面,由各评委对方案进行比较; 1、实施(培训)方案涉及范围全面丰富、内容完整,附平面及效果渲染图的得 5 分; 2、实施(培训)方案涉及范围片面、较完整的得 3 分; 3、实施(培训)方案涉及范围片面、内容一般的得 1 分; 4、不符合要求或描述不清楚的,不得分。 |
3. 评标方法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第
2.2 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 1 名中标候选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综合得分相等时,按照技术部分得分从高到低进行排序,排序第一的为中标人,技术部分得分也相等,按报价部分得分从高到低进行排序确定中标人。商务部分得分也相同的,由采购人自行确定。
4.评标程序
4.1.资格性与符合性审查
4.1.1 资格审查小组,依据本章资格审查表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资格审查,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具备投标资格,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资格审查小组应当认定其投标无效,合格供应商不足 3 家的,不得评标。符合性审查,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符合性审查表规定的标准,对符合资格的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认定其投标无效。
4.1.2 投标文件属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当在资格性、符合性检查时按照无效投标处理:
(1)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交投标承诺函的;
(2)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
(3)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
(4)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
(5)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6)不符合第四章招标项目技术参数要求的;
(7)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
4.1.3 投标报价有算数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供应商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供应商不接受修正价格的,其投标作无效投标处理。
(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明细表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 (报价表)为准。
投标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
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4.2 详细评审
4.2.1 评标委员会按综合评分法进行评审,在全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前提下,依据综合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作为中标候选人。
4.3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补正
4.3.1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供应商对所提交投标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或者对细微偏差进行补正。
4.3.2澄清、说明和补正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算术性错误修正的除外)。供应商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4.4 评标结果
4.4.1 供应商的排名按得分从高到低顺序排列,评标委员会写出评标报告并向采购人推荐1名中标候选人。由采购人根据评委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顺序确定中标人。综合得分相等时,按照技术部分得分从高到低进行排序,排序第一的为中标人,技术部分得分也相等,按商务部分得分从高到低进行排序确定中标人。商务部分得分也相同的,由采购人自行确定。
4.4.2 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采购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
4.5 顺延中标人或重新招标
中标人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政府采购合同的,采购人重新招标。
4.6 特殊情况的处置程序关于评标活动暂停
4.6.1 评标委员会应当执行连续评标的原则,按评标办法中规定的程序、内容、方法、标准完成全部评标工作。只有发生不可抗力导致评标工作无法继续时,评标活动方可暂停。
4.6.2 发生评标暂停情况时,评标委员会应当封存全部投标文件和评标记录,待不可抗力的影响结束且具备继续评标的条件时,由原评标委员会继续评标。
关于评标中途更换评标委员会成员
4.6.3 除非发生下列情况之一,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在评标中途更换:
(1)因不可抗拒的客观原因,不能到场或需在评标中途退出评标活动;
(2)根据法律法规规定,某个或某几个评标委员会成员需要回避。
4.6.4 退出评标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其已完成的评标行为无效。由采购人根据本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委员会成员产生方式另行确定替代者进行评标。
4.6.5 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成员有回避事由、擅离职守或者因健康等原因不能继续评标的,应当及时更换。被更换的评标委员会成员作出的评审结论无效,由更换后的评标委员会成员重新进行评审。
4.6.6 在任何评标环节中,需评标委员会就某项定性的评审结论做出表决的,由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
4.6.7 评标委员会成员对评标结论持有异议的,可以书面方式阐述其不同意见和理由。评标委员会成员拒绝在评标报告上签字且不陈述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标结论。评标委员会应当对此作出书面说明并记录在案。
一、建设清单
序 号 | 产品名称 | 数量 | 单位 |
1 | RFID 智慧图书馆管理系统 | 1 | 套 |
2 | 馆情大数据可视化系统 | 1 | 套 |
3 | RFID 图书标签 | 50000 | 枚 |
4 | RFID 层架标签 | 600 | 枚 |
5 | RFID 读者证 | 200 | 张 |
6 | RFID 安全通道检测门 | 4 | 片 |
7 | 智能手持终端 | 2 | 台 |
8 | 馆员工作站 | 2 | 台 |
9 | RFID 桌面读写器 | 2 | 台 |
10 | 自助借还一体机 | 1 | 台 |
11 | 移动点检车 | 1 | 台 |
12 | 移动还书箱 | 2 | 台 |
13 | OPAC 自助查询机 | 2 | 台 |
14 | 自助办证借还一体机 | 1 | 台 |
15 | 图书臭氧杀菌消毒柜 | 1 | 台 |
16 | 标签转换 | 50000 | 册 |
17 | 钢构木制书架 | 40 | 架 |
18 | 数字图书馆 | 1 | 台 |
19 | 人脸识别门禁控制系统 | 1 | 套 |
20 | 数据大屏 | 1 | 台 |
21 | 综合布线施工 | 1 | 项 |
22 | 借阅台吧椅 | 4 | 张 |
23 | 阅览椅 | 80 | 把 |
24 | 8 人阅览讨论桌 | 4 | 张 |
25 | 承重柱木饰面制作 | 1 | 项 |
26 | 带阅读台书柜 | 1 | 项 |
27 | 中岛阅读台 | 1 | 项 |
28 | 入口大门扩建及更换 | 1 | 扇 |
29 | 文化墙制作 | 1 | 项 |
30 | 黑钛金踢脚线 | 1 | 项 |
31 | 接待前台 | 1 | 项 |
32 | 办公室玻璃隔断 | 1 | 项 |
二、技术参数
序号 | 产品名称 | 参数 | 数量 | 单位 |
1 | RFID 智 慧图书馆管理系统 | 1.图书馆数据展示:书籍总数模块,读者数量模块,今日借阅次数模块,逾期未还数量模块,今日续借次数模块,轮播图片模块,支持折线图,柱状图,饼图,散点图,热力图等多维度图表数据分析及生成报告; 2.自定义图书馆名称图标,馆员可随时通过后台更改图书馆名称,更改图书馆图标,简介说明,滚动说明等,设置图书馆公告,帮助中心等信息; 3.读者管理:创建读者角色,分配不同参数权限。如可借册数,可借天数,续借次数,续借天数等信息。创建读者用户时,选择不同角色拥有不同的借书权限,支持身份证,IC 卡,人脸识别等录入方式,支持身份证,读者证批量一键导入导出功能,自动读取读者身份证头像,姓名,身份证号,读者证信息,实现读者快速录入; 4.借阅管理:图书馆管理员查询读者的借阅记录以及图书的被借记录,支持 rfid 书籍查询,读者身份证,IC 卡,人脸识别查询等操作。图书借阅供图书馆工作人员为读者进行借阅,续借,归还操作,支持身份证, IC 卡,人脸识别等方式; 5.支持查看图书馆每台自助借还书机的借阅数据情况,生成数据图标供图书馆工作人员参考分析; 6.后台用户角色管理:可创建图书馆角色,分类不同的图书馆管理权限,例如图书录入员,读者管理人员,借阅管理人员,设备管理人员等。支持批量导入图书馆工作人员名单。支持给后台管理员分配不同权限; 7.菜单管理权限分配:支持不同后台用户角色分配不同菜单权限,例如读者的,查询,删除,新增,等所有后台可操作的菜单功能权限都可分配; 8.书刊管理:支持导入 ISBN 码自动查询生成书籍的信息,支持一键导入图书馆书籍信息自动查询生成图书数据库; 9.馆藏地址:可以设置图书馆馆藏地址分类,录入书籍时,可以选择馆藏地址,方便图书馆读者在查询书籍时快速知道图书所处的位置。 10..图书盘点:可选择馆藏地址进行图书的盘点,可清楚知道图书馆少了哪些书籍,未归架的书籍等; 11.支持盘点时错位书籍错架报警功能,并显示图书其正确的位置。 12.★通道门记录:图书馆门禁系统,当非法带出未经借阅的书籍时,通道门会发出报警,系统会显示报警的书籍信息,提醒工人人员进行处理,同时记录人员出入总量,每日馆情数据可视化,为了防疫疫情,可设置限制同时间馆内总人数,超过人数时系统后台自动提示,有效帮助工作人员清点馆内人员人数; 13.图书馆设置:设置图书馆的基本信息,例如借阅方式,自助借阅小票打印,人脸办证,通道门设置等信息,支持多种借阅方式开启供读者选择; 14.图书借阅:读者进行图书的借阅,支持读者证,身份证,人脸识别 进行借阅,可同时放入多本图书,支持借阅完成的小票打印; | 1 | 套 |
15.图书续借:读者进行图书的续借操作,支持读者证,身份证,人脸识别进行借阅,可同时放入多本图书,支持借阅完成的小票打印; 16.图书归还:读者进行图书的归还操作,可同时放入多本图书,支持归还完成小票打印; 17.图书检索:输入图书 ISBN,书名,作者,等信息进行模糊搜索,可查看图书的详细信息,在馆数量,在馆地址等信息; 18.人脸注册:读者刷人脸进行注册,支持身份证,IC 卡进行注册; 19.★个人中心:可刷读者证,身份证,人脸识别进行借阅记录的查询; 20.今日图书借阅数量,今日借阅的读者数量,今日新增读者数量,今日图书馆进出人数; 21.排行记录:图书借阅排行记录,读者借阅排行记录; 实时借阅记录:实时刷新显示图书馆借阅,续借,归还记录; 22.支持图书馆各层人数统计,分析功能; 23.系统有读者可选择的归还功能,系统可以被馆员设定为仅有借书功 能,或仅有还书功能,或可借可还功能; | ||||
2 | 馆情大数据可视化系统 | 1.图书馆检索词热度:实时展示图书馆内自助查询机读者查询的检索词热度排行; 2.图书馆数据模块:实时展示图书馆内图书总借阅次数,总归还次数,总新增读者,总馆藏数量; 3.实时借阅数据:实时展示图书馆内自助借还书机的实时记录,包括借阅,续借,归还; 4.★实时数据模块:实时刷新展示图书馆内今日借阅次数,今日续借次数,今日归还次数,今日新增读者; 5.图书分类数据:展示图书馆内各分类的图书数量情况。 6.★每日实时借阅曲线:实时展示当日借书次数随时间的变化,还书次数随时间的变化。(每小时刷新一次); 7.★借阅排行模块:展示周/月/季度/年,图书的借阅排行情况。 8.★馆情分析系统,根据智慧图书馆的功能设计与配置,要求具备数据即时更新和实时展示的功能; | 1 | 套 |
3 | RFID 图 书标签 | 1.标签为无源标签,无需电池设备; 2.标签中有存储器,存储在其中的资料可重复读、写; 3.标签存储器中的信息可以非接触式的读取和写入,加快资源流通的处理手续; 4.标签必须使用防冲突的运算法则,具有一定的抗冲突性,能保证多个标签同时可靠识别; 5.标签具有较高的安全性,可防止存储在其中的信息被随意改写。 6.标签要求防水、防人体感应、强穿透力; 7 标签具有良好的互换性与兼容性; 8.用户可自定义数据格式和内容,具有良好的数据扩展性; 9.具有不可改写的唯一序列号(UID)供识别; 10.★标签采用AFI 或 EAS 位作为防盗的安全标志方法,且 AFI 标志位必须可以用户自由修改,标签内部的防盗位状态可用于判断流通资料是否允许被带出馆外; 11.标签必须在管理系统处于离线状态下,被 RFID 安全门正确识别。 | 5000 0 | 枚 |
12.标签固有频率误差率小于或等于±300K Hz 范围; 13.标签自带单面粘性,保证在标签质保期内不开胶脱落,同时应保证采用中性粘胶粘贴,不损伤图书纸张; 14.标签为卷状包装,可以在电动或手动标签分配器中方便分配抽取。 15.相关的 RFID 阅读产品设备,可在非常短的时间内读取存储在标签中的资料(每种工序中标签的读取速度都能达到 0.1s 之内); 16.标签上可印制由图书馆提供的 LOGO 图案(不可使用含有金属成分的颜色材料); 17.工作频率:13.56 MHz; 18.芯片: 相当于 NXP ICODE SLIX; 19.内存容量:≥1K bits; | ||||
4 | RFID 层 架标签 | 1.工作频率:13.56 MHz; 2.芯片:相当于 NXP ICODE SLIX ; 3.内存容量:≥1K bits; 4.标签外壳材质为塑胶; 5.规格尺寸:93mm*20mm*5.4mm (长*宽*厚); 6.环境温度范围为-30℃—75℃; 7.有效使用寿命≥10 年,内存可读写 100,000 次以上; 8.防冲突机制≥30 个标签/秒; | 600 | 枚 |
5 | RFID 读 者证 | 1.工作频率:13.56 MHz; 2.芯片: 相当于 NXP ICODE SLIX; 3.内存容量:≥1K bits; 4.版面材质:PVC; 5.规格尺寸:85mm*54mm*1.0mm(长*宽*厚); 6.环境温度范围:-30℃—75℃; 7.内存可读写 100,000 次以上. | 200 | 张 |
6 | RFID 安 全通道检测门 | 1.设备设计紧凑,符合 ADA 相关标准要求,通道宽度≥900mm,并且要能够方便地应用到图书馆的周边环境中; 2.系统要求兼容 AFI、EAS 和 AFI+EAS 三种安全监测模式; 3.监测系统采用 RTF 工作模式(Reader Talks First); 4.非接触式的快速识别粘贴在流通资料上的 RFID 标签; 5.★要求对图书馆内的印刷品、视听出版物、CD 及 DVD 等流通资料中的 RFID 标签进行安全扫描,不能损坏粘贴在流通资料中的磁性介质的资料,且不受流通资料中的磁条干扰; 6.设备能够同磁性安全监测门系统协同工作,如两种门前后独立安装,不会相互之间产生影响; 7.系统设备具备扩展性,一排可安装至少 3 个天线门架(2 通道),并且不会降低系统检测的灵敏度;最高可达到 10 个门(9 通道)连在一起,而不降低系统检测的灵敏度; 8.设备系统具有高侦测性能,能够进行三维监测,要求无误报,无漏报; 9.系统具有故障报警提示功能; 10.提供有线同步、无线同步两种连接方式; 11.每张门具备独立的配置模块,同一通道的两张门可任选主、辅门; 12.具有音频和视觉报警信号,且信号源可设置,报警音量可调控; | 4 | 片 |
13.多通道安全检测门应具备单通道独立报警和提示功能; 14.★设备本身具备人员流量计数功能,数据可重置。(LED 人员流量统计显示有三种模式可工选择:人员进+出的总和,进的人数,外的人数) 15.系统设备通过简单的硬件转换可以升级,紧跟最新技术发展; | ||||
7 | 智能手持终端 | 1.可以非接触式地快速识别粘贴在流通资料上的 RFID 标签和层架标; 2.可实现无线移动操作,具备充电组件; 3.可通过 USB 接口,WiFi,蓝牙接口连接至计算机设备; 4.工作频率/空口协议:13.56MHz/ ISO15693、ISO18000-3; 5.设备配套软件须能实现顺架、遗失查找、图书查找、上架、除旧、盘点、下架、倒架、数据检查等功能; 6.盘点:能够生成在架图书列表,同在借图书列表比对后能生成遗失图书列表,可以根据遗失列表自动更改单册状态,同时能根据遗失列表在架上盘点时自动报警提示; 7.查找:在盘点仪操作界面输入检索条件(书名、条形码号等),在数据库中进行标注,对在架图书点检时自动提示; 8.上架:能将图书架位信息与单册信息相关联,更新单册位置信息,并提供文献联合查询系统显示; 9.具有可扩展性和可维护性,系统设备通过简单的硬件转换可以升级,应具备可扩充的无线网络连接功能; 10.具有 RFID 读写、一维码、二维码识别、NFC 读写等功能; 11.阅读范围半径:150mm 范围以内有效阅读; 12.工作频率/遵循标准:13.56MHz/ ISO15693、ISO18000-3; 13.操作系统:安卓 6.0 以上,显示屏:≥3.5 寸,CPU:≥Cortex-A531.45G四核,RAM≥2GB,WLAN:支持 IEEE802.11a/b/g/n/ac 协议; 14.防冲突:一次可有效识读多个标签; 15.充电一次:可连续使用≥12 小时。 | 2 | 台 |
8 | 馆员工作站 | 1.须符合国际相关行业标准,如 ISO15693 标准,ISO 18000-3 标准等; 2.RFID 阅读器、天线采用一体化设计,非散件方式,且轻便方便移动。 3.通过标准串口或 USB 接口连接至计算机设备; 4.可对 RFID 标签非接触式地进行阅读,可以将流通资料的相关信息快速写入标签; 5. RFID 天线必须采用屏蔽式设计,适用于各种现场应用场合,保证只能在天线上方的 RFID 图书能够识别; 6.标签加工程序有准确的操作提示,若条码录入成功,能够显示录入的条码信息及预设信息,若录入失败,界面会显示录入失败提示。 7.图书批量转换过程中,不需要按动鼠标或键盘操作 RFID 标签软件即可实现标签快速转换; 8.具有 RFID 标签信息读取、写入功能,防盗位改写功能,可对条形码进行识别转换后,将条码号写入 RFID 标签; 9.工作频率/遵循标准:13.56MHz/ ISO15693、ISO18000-3; 10.规格尺寸:≤430mm * 300mm * 32mm (长*宽*高); 11.一体式馆员阅读器材质:铝合金和塑胶,表面 UV 喷漆 ; 12.标签加工程序有准确的操作提示,若条码录入成功,能够显示录入 | 2 | 台 |
的条码信息及预设信息,若录入失败,界面会显示录入失败提示; 13.★图书批量转换过程中,不需要按动鼠标或键盘操作 RFID 标签软件 即可实现标签快速转换; | ||||
9 | RFID 桌 面读写器 | 1.具有 RFID 标签信息读取、写入功能,防盗位改写功能,可对条形码进行识别转换后,将条码号写入 RFID 标签; 2.工作频率/遵循标准:13.56MHz/ ISO15693、ISO18000-3; 3.内含标签转换模块; 4.具备图书的初始化操作功能。 | 2 | 台 |
10 | 自助借还一体机 | 1.外形尺寸:长 500mm*宽 580mm*高 1567mm; 2.机体材质:优质冷轧钢板,汽车烤漆工艺; 3.设计要求:箱体人性化设计,所有部件设计安装于箱内,一体化, 美观大方,箱门设计安全锁,散热系统良好; 4.★安全要求:结构稳固,防脱落设计,外表设计圆滑,无锋利棱角,内部布线系统严密,以免因线路破损短路发生火灾等消防危险; 5.工作频率/遵循标准:13.56MHz/ ISO15693、ISO18000-3; 6.RFID 图书识读能力:≥5 本/次; 7.触摸一体机:CPU I3;内存 4G,存储采用 128G 的固态硬盘; 8.触摸显示屏:≥21.5 寸 1920*1080 竖屏; 9.RFID 阅读器:符合 ISO15693、ISO18000-3 标准;工作频率为 13.56MHz;读写距离可达 25cm 以上。 | 1 | 台 |
11 | 移动点检车 | 1.工作频率:13.56MHz,工作环境温度范围:-30℃~75℃; 2.可以非接触式地快速识别粘贴在流通资料上的 RFID 标签; 3.具备充电组件,有效充电一次可使用时间≥10 小时; 4.内部设备通过标准 USB 接口与触摸屏一体机连接; 5.设备具备电量显示装置,通过自带 LED 板显示现有设备电压状态,并具备预警装置,当供电不足时,设备会自动提醒; 6.设备供电模块具备欠压保护功能; 7.触摸屏一体机固定于移动清点车台面; 8.通过钥匙控制整机的电源开关; 9.设备配套软件包括数据采集、图书清点、数据上传、数据下载、图书查找功能; 10.配套软件与图书馆管理系统交换数据要求界面窗口化,操作简单; 11.设备配套软件须能实现资料搜索、资料错架检查、顺架、保存典藏结果等功能; 12.考虑配套使用,需与自助借还机、图书标签、层架标签为同一品牌; 13.★盘点车配套手机微信端排架定位系统,读者在配套的微信图书馆端点击图书查找,检索图书后,点击要查找的图书,系统会显示该图书所在馆内的具体位置,要求定位到具体的区域、排、面、列、层; | 1 | 台 |
12 | 移动还书箱 | 采用四个万象滑轮,容量可达 120 册以上,内部升降结构,根据负载 自动升降。 | 2 | 台 |
13 | OPAC 查 询机 | 1.尺寸:1120mm * 767mm * 460 mm(高*宽*厚) 32 寸 2.供电输入:AC 220V,50Hz,额定功率 118W 3.触摸显示屏:电容式多点触摸屏,最大 10 点触摸,分辨率:1920 x 1080; 4.工控电脑:I5 3317U 1.7GCPU,DDR3 4G ,1T HDD Windows 7 。 | 2 | 台 |
14 | 自助办证借还一体机 | 1.外观要求:占地面积≤0.6M²,视觉高度在≤1.1m-1.5m 之间; 2.机体材质:优质冷轧钢板,汽车烤漆工艺; 3.设计要求:箱体人性化设计,所有部件应设计安装于箱内,一体化,美观大方,箱门设计安全锁,散热系统良好; 4.安全要求:结构稳固,防脱落设计,外表设计圆滑,无锋利棱角,内部布线系统严密,以免因线路破损短路发生火灾等消防危险; 5.整体集成需求:采用竖立式结构,底部集成工控机、阅读器、电源控制模块,读者操作台高度≤890mm,触摸屏居于读者操作视线平行端,触摸屏离地高度≤1350+/-10mm.,整机集成工业控制计算机、触摸屏模块、 RFID 阅读器天线模块、电源控制模块、凭条打印模块等; 6.工作频率/遵循标准:13.56MHz/ ISO15693、ISO18000-3; 7.应用系统软件可与图书馆后台管理系统通过 SIP2/NCIP 实现无缝对接; 8.自助借还机系统软件可配置读者证卡识别、图书借阅、图书归还、自助查询、自助续借、异常操作提醒、凭条打印功能; 9.系统有读者可选择的归还功能,系统可以被馆员设定为仅有借书功能,或仅有还书功能,或可借可还功能; 10.可以非接触式的快速识别粘贴在流通资料上的 RFID 标签; 11.具备多本识别功能:可以“一次扫描,多本借出/归还”; 12.系统操作过程中,可按照实际环境需要,可配置读者密码验证功能。 13.维码读者证登录功能:设备可具有二维码识别模块,可识别手机二维码读者证或者 RFID 读者证上的二维码,输入密码即可快速登录设备。 14.★设备默认配备高频 IC 读卡器。另可选配身份证读卡器,二维码扫描模块,人脸识别摄像头,小票打印模块。 | 1 | 台 |
15 | 图书臭氧杀菌消毒柜 | 1.用于档案文件、图书资料灭菌可单次最高处理超过 6 册图书; 2.需用自动控制技术,杀灭沾染在档案文件、图书资料的大肠杆菌、金黄色葡萄球菌、肝炎病菌、霉菌及各种害虫,根据档案图书等受污染程度,可选择不同的的控制时间,进行灭菌杀虫,需具有杀虫消毒效率高、无死角、无污染、寿命长等特点。 | 1 | 台 |
16 | 标签转换 | 1. 包括贴标签,并把图书馆管理软件中的信息通过条形码导入到标签中,进行信息绑定; 2. 将图书馆内图书进行分类摆放,并按照《中国图书馆分类法》第四版要求进行图书分类摆架、粘贴图书标签、粘贴层架标、粘贴柜架标; 3. 按照要求交付整理好的柜架清单及上架流程表。 | 5000 0 | 册 |
17 | 钢 构 木制书架 | 规格:双面一列三组高 2000mm*宽 2800mm*深 450mm 层间隔 340mm(误差±15mm),实木分层制书架; 双层图书放置,单层至少容纳 150 册正装图书,防剐蹭耐磨漆面,地面 固定脚 4 支点,整体书柜最大荷载数量不低于 3000 册。 | 40 | 架 |
18 | 1.触摸屏:43 英寸,屏幕分辨率:1920*1080,反应时间:<6.5ms; 2.CPU:RK3288 4 核,主频 1.8G 3. 内存:4G,硬盘:不小于 32G; 3.操作系统: Android 5.1.1; 4.大数据实时更新、统计与展示,图书、音视频数据、用户数据、下载排行等数据实时显示; 5.支持同一机构下智慧屏后台统一管理; 6.支持 logo、轮播图及屏保自定义更换等; 7.支持通知公告、信息动态发布并即时生效; 8.支持下载阅读;资源下载后可永久保存,无借阅期限制; 9.资源下载:电子图书和有声图书均支持 APP 扫码下载; 10.支持微信扫码在线阅读; 11.个人移动书房:读者首次在数字借阅机处下载 APP 认证使用后,可在脱离数字借阅机的地方免费下载阅读云端服务器相同数量资源,无需注册; 12.★数字资源:电子图书不少于 10 万种,有声图书不少于 3 万集。 13.内置资源:机器内置电子图书不少于 5000 种,有声图书不少于 1000集; 14.视频资源:不少于 400 种; 15.期刊杂志:不少于 200 种; 16.资源内容:电子图书内容须包括经典名著、名家小说、畅销书籍、教育读物、文艺精粹、经管理财等各类大众社科类图书; 有声图书须包括经典评书相声及近年来流行畅销的文学作品录制的有声读物。 17.★资源年更新:电子图书不少于 10000 种,有声图书不少于 3000 集。 | 1 | 台 | |
19 | 人脸识别安防门禁控制系统 | 1.门禁系统要求采用人脸识别技术的专业门禁控制产品; 2.人脸识别门禁终端要求为嵌入式网络型产品,需采用集中管理、分散控制管理模式,系统从软件到硬件均采用模块化设计,以便实现系统升级扩展且要求作到局部损坏并不影响其它部分的正常工作,单台服务器支持设备数不低于 100 台设备,以便后期扩展; 3.人脸识别门禁控制系统管理平台需支持联网管控所有终端,符合一台设备登记人脸后,通过网络分发到联网指定终端设备要求; 4.人脸识别门禁终端所有的实时通行记录、报警记录等信息要求能实时、动态的在管理平台中呈现,管理平台可对网内任一台终端设备进行基本状态查询、记录查询、权限修改、用户删除等相关数据处理工作; 5.人脸识别门禁终端需支持人脸识别、人脸识别+卡、人脸识别+密码、仅读卡等多种验证开门模式,上述几种模式能够兼容使用,无需切换设备属性即可自动判定用户使用类型而自动执行; 6.人脸识别门禁终端必须采用分体式设计,数据存储部分、电锁控制部分必须置于室内及安全位置; 7.人脸识别门禁终端室外部分在遭到恶意破坏后,最新数据不能丢失、锁具控制不能受到任何影响; 8.人脸识别门禁终端需具备针对指定设备设定双门互锁功能,以达到防 | 1 | 套 |
尾随要求; 9.人脸识别门禁终端需具备多人组合开门、组合开门+人工确认双重确认开门功能,以达到多人、按设定顺序验证、再加上人工确定现场视频后方可开门要求; 10.人脸识别门禁终端需具备时间权限控制功能,以达到指定人员只能 在指定通行时间段开门要求; 11.人脸识别门禁终端需具备反胁迫功能,以达到特殊场所被人胁迫紧急情况时,能够远程、隐秘报警功能,确保工作人员和学校财产安全; 12.★人脸识别门禁终端需具备远程开门、远程关门功能,以达到紧急情况时,可在管理软件后台通过赋权进行单次开/关门操作; 13.★人脸识别门禁终端应符合消防要求,具备紧急开门、紧急关门等特殊情况的备用处理措施,以达到特殊情况、自然灾害等发生时,可以通过管理软件一次性将所有联网门点紧急开启/紧急关闭,实现紧急通道和锁闭通道要求; 14.人脸识别门禁终端需具备完善的报警功能,设备能支持防拆告警、震动告警、非法开门告警、黑名单告警、无效权限告警等示警功能,以提升关键位置安全防护; 15.人脸识别门禁终端本身应支持红外探测器、烟感等辅助输入设备控制功能,告警信息能在管理平台直观显示; 16.人脸识别门禁终端本身应自带报声光警器输出控制功能,告警信息能在管理平台直观显示; 17.人脸识别门禁终端需支持远程遥控功能,室内人员可使用遥控器进行远程遥控开门操作; 18.支持 IC/ID/身份证/SIM/国密/HID 等各类读卡模式,可通过 TCP/IP协议,且支持 WEB 交互方式,实现多机联网使用,具备 WG/485/232 等接口协议; 19.人脸识别门禁控制系统要求具备不低于三种类型的示警方式,包括声光报警器告警、管理平台语音告警、短、彩信远程告警; 20.人脸识别门禁终端需为工业级产品; 21.人脸识别门禁系统要求具备下列性能: (1)识别速度 比对并得出结果时间约 1s 左右 (2)误识率 <0.01% (3)拒识率 <0.1% (4)联网方式 TCP/IP 联网使用 (5)用户容量 脱机存储不低于 10000 人、联网模式无人数限制 (6)记录容量 单机不低于 30 万条 联网模式不低于 200 万条 (7)元器件为工业级 (8)外壳 高强度金属面板 (9)光线兼容性 0-6000Lux (10)温度适应范围 -25°-55° |
20 | 数据大屏 | 1.操作简单:通过 U 盘/SD 卡存储,实现图片、视频 24 小时无人看守自动循环播放(将需要播放的图片、视频等广告片拷贝到 存储卡插入广告机,通电即播放,标配 SD 卡); 2.万年历(屏幕右上角可通过遥控器设置日历时钟显示、隐藏); 3.滚动字幕(可设置滚动字幕走马灯,可调字体颜色、背景色); 4.内置功放喇叭(遥控器可控音量大小); 5.定时开关机(可设置每天多时段自动开关机播放,可达永久智能无人看守无人管理); 6.音画同步(播放图片时有背景音乐即图片+mp3 模式); 7.支持 U 盘直接更新节目(无需拔出 SD 卡即可通过 U 盘对 SD 卡的内容进行更换); 8.支持格式:avi、mp4、mov、png、jpg、bmp、mp3 等流行格式,720P,1080P全高清完美显示,画面流畅,音质完美; 9.播放模式:单曲重复播放、全盘循环播放等模式。 | 1 | 台 |
21 | 综合布线施工 | 1.墙顶综合布线; 2.墙体监控布线; 3.地面踢脚线线路部署; 4.室内中段用电设备线路部署; 5.柱体围栏线盒安装; 6.馆员办公室综合布线; 7.阅览桌下供电插板线路改造; 8.接待吧台线路部署; 9.门体改造及人脸识别门禁系统电控锁安装; | 1 | 项 |
22 | 借阅台吧椅 | 规格:360mm*420mm*820m(长*宽*高,误差±30mm),优质橡木结构,ABS 材质座椅,环保无异味。 | 4 | 张 |
23 | 阅览椅 | 规格:640mm*540mm*760mm(长*宽*高,误差±30mm),采用纯橡木扶手框架,坐垫靠背采用成型发泡海绵,软硬适中,回弹性好,不变性,外 包环保西皮。 | 80 | 把 |
24 | 8 人阅览讨论桌 | 规格:1400mm*900mm*750mm(长*宽*高,误差±30mm),桌面为不低于 25mm厚实木粒板,表面防火皮贴面,桌架厚度为不低于 2.0mm 厚钢管。金属框架管壁厚度不低于 1.5mm,经除油、除锈、磷化、高温静电喷塑等工 艺,耐磨承重性好。 | 4 | 张 |
25 | 承 重 柱木 饰 面制作 | 室内承重柱 115 平方米漆面防脱落处理,采用木纹板材外包加合金角贴,外形实用美观,接缝处间隙小于 1mm,整体使用环保材料,无异味,不 变形。 | 1 | 项 |
26 | 带 阅 读台书柜 | 占地面积约 57 平米,可根据区域形状定制形状,使用环保材质,无异 味,不变形,承重好。 | 1 | 项 |
27 | 中 岛 阅读台 | 中庭位置阅读台定制,桌面采用复合大理石材质,不形变,硬度高,无 异味,无明显棱角,扩展 6 路以上直流设备供电孔。 | 1 | 项 |
28 | 入 口 大门 扩 建及 门 体更换 | 1.馆室入口处大门由原防火木门改扩双开实体门,包括门体主体在内,使用防火材质; 2.门内锁具主体可兼容人脸识别门禁控制板控制器,兼容防火警报解除门禁控制; 3.扩建门体可支持四路安全通道进出使用。 | 1 | 扇 |
29 | 文 化 墙制作 | 1.室内文化主题墙 18 平米定制制作,采用环保材质,无异味不变性,耐久度高; 2.设计主题积极向上,引导阅读兴趣,符合馆室整体设计风格; 3.上方加装补光射灯 4 盏,光照流明高,光线温和不刺眼。 | 1 | 项 |
30 | 黑 钛 金踢脚线 | 1.室内墙面下方 120 米长度踢脚线安装; 2.使用建材环保无异味,不变性; 3.使用粘合胶耐久度高,粘合缝隙<1mm. | 1 | 项 |
31 | 接 待 前台 | 1.馆室入口处 5.5 平方米接待前台定制制作,可根据空间大小设计形状; 2.整体材质使用环保材料,复合大理石花纹白色饰面; 3.整体设计无锋利棱角,粘合剂接缝处间隙<1mm. | 1 | 项 |
32 | 办 公 室玻 璃 隔断 | 1.办公区 27 平米强化玻璃隔断处理; 2.采用透光强化玻璃,整体设计可根据占地情况设计形状; 3.办公区隔断门禁锁体可联动入口处大门门禁控制系统进行联网管控; 4.生物识别建模数据必须纳入门禁控制系统进行集中管控,不可与外网联动导致数据泄露安全隐患存在,包括但不限于人脸、指纹、虹膜等数据。 | 1 | 项 |
本项目的核心产品为: RFID 智慧图书馆管理系统、 RFID 图书标签、RFID 安全通道检测门、人脸识别安防门禁控制系统
1.合同签订
1.1 中标人应按中标通知书指定的时间、地点,与采购人签订合同。中标人与采购人不得签订背离招标文件实质性内容的合同,否则合同无效。
1.2 如采购人或中标人拒签合同,则按违约处理。
1.3 如中标人不按本招标文件要求签订合同,则取消其中标资格。采购人并依法追究中标人的缔约过失责任及其他法律责任。
1.4 采购人追加合同标的权利:签订合同后,采购人如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在不改变本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中标人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 10%。
2.合同一般条款
2.1、定义
(1)甲方(需方)即采购人,是指通过招标采购,接受合同货物及服务的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
(2)乙方(供方)即中标供应商,是指中标后提供合同货物和服务的自然人、法人及其他组织。
(3)合同是指由甲乙双方按照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通过协商一致达成的书面协议。
(4)合同价格指以中标价格为依据,在供方全面履行合同义务后,需方应支付给供方的金额。
(5)技术资料是指合同货物及其相关的设计、制造、监造、检验、验收等文件(包括图纸、各种文字说明、标准)。
2.2、货物内容
合同包括以下内容:货物名称、规格型号、技术参数、数量(单位)等内容。 2.3、合同价格
(1)合同价格即合同总价。
(2)合同价格包括合同货物、技术资料、合同货物的税费、运杂费、保险费、包装费、装卸费及与货物有关的供方应纳的税费等,所有税费由乙方负担。
2.4、转包或分包
(1)本合同范围的货物,应由乙方直接供应,不得转让他人供应;
(2)非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本合同范围的货物全部或部分分包给他人供应;
(3)如有转让和未经甲方同意的分包行为,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2.5、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
(1)乙方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货物性能、技术要求、质量标准向甲方提供未经使用的全新产品。
(2)乙方提供的货物在质保期内因货物本身的质量问题发生故障,乙方应负责免费更换。对
达不到技术要求者,根据实际情况,经双方协商,可按以下办法处理: A、更换:由乙方承担所发生的全部费用。
B、退货处理:乙方应退还甲方支付的合同款,同时应承担该货物的直接费用(运输、保险、检验、货款利息及银行手续费等)。
(3)如在使用过程中发生质量问题,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后在 X 小时内到达甲方现场。
(4)在质保期内,乙方应对货物出现的质量及安全问题负责处理解决并承担一切费用。
(5)上述货物的免费保修期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标准执行,终生维修,维修时只收部件成本费。
(6)乙方提供的货物由原厂提供售后服务的,乙方必须提供原厂商出具的售后服务承诺函(原件)。
2.6、付款
(1)本合同使用货币币制为人民币。
(2)付款方式及方法:按专用条款执行。 2.7、检查验收
(1)供方应随货物提供合格证和质量证明文件,如是国外进口的货物还须提供入关证明。
(2)货物验收
需方所交货物的各种质量指标不得低于该投标文件中所提供的质量指标要求(供方提供样品的质量指标),售后服务质量要求按照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的内容执行。供方交货时,需方可根据需要随机抽取一部分货物送有关权威检测部门检测,如检测不合格,供方负责赔偿需方一切损失。
(3)货物验收报告应由需方、供方经办人签字,并加盖双方公章,以此作为支付凭据。 2.8、索赔
供方所提供货物、工程或者服务不符合合同约定的,需方有权拒收货物、拒绝服务、解除合同,供方应赔偿需方所有损失。
2.9、知识产权
乙方应保证所提供的货物或其任何一部分均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如若出现侵权行为,由乙方负全部责任。
2.10、人员培训:供方免费对需方人员进行技术培训,直到需方人员熟练操作或掌握为准。培训地点: ;培训时间: ;
培训方式: ; 2.11、违约责任
按专用条款及招标文件的其他有关约定执行。专用条款及招标文件约定不明或未约定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3.合同专用条款(特别约定条款)
(注:可结合具体招标项目进行更明确的约定)
温县政府集中采购合同
合同编号:
需方(甲方)(采购人全称): 供方(乙方)(中标供应商全称):
供方持 签发的中标/成交通知书,根据招标文件、供方的投标/报价等文件[项目编号:温交易 采购编号:温政采 ],按照《政府采购法》、《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供需双方经协商一致,达成以下合同专用条款:
一、本合同名称: 。
总价 (人民币) | 小写: | |||||||
大写: 佰 拾 万 仟 佰 拾 元 角 分 |
二、本合同总价: 元(人民币)(大写: 元)。供货范围、技术规格、及分项价格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三、质量要求及供方对质量负责条件和期限:
所供货物必须首先符合有关国家强制性规定、国家(行业)标准或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同时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合格的质量要求。供方应提供全新未拆封产品(包括零部件、附件、备品备件等),如确需拆封的,应在供货前征得采购人同意,否则视为不能交货。供方保证全部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和方式向需方提供货物和服务,并负责可能的弥补缺陷。需方对货物规格、型号、质量有异议的,应在收到货物后 日内以书面形式向供方提出,需安装调试成套设备的提出异议的期限为安装调试后 日内。
四、售后服务承诺:
售后服务响应时间:
解决问题时间:
售后服务机构名称、地址及联系方式: 其他服务承诺: 五、合同履行地点及进度:
合同生效后,供方应于 年 月 日前按需方要求在 (需方指定的地点)完成本项目的交货、安装、调试及原位置设备的拆除、运输、入库等。供方应按需方实际需求调整货物的既定型号或施工范围,具体以需方实际需求为准。货物运送的费用由供方负责。需方应在货物到达指定地点后,提供符合安装条件的场地、电源、环境等。
六、资料:供方在交付货物时应向需方提供货物的使用说明、合格证书及其它相关资料,否则按不能交货对待。
1、供方履约完毕及时向需方提出验收申请。
2、需方在收到供方验收申请后 个工作日内组织验收。 验收合格后 日内,需方出具
《温县政府采购验收报告》。
3、采购人有权要求中标供应商进行第三方检测机构进行验收。八、付款程序、方式及期限:
1、供方应开具名称为需方单位的发票。
2、支付时间及条件:供货完成且设备调试运行正常,经相关部门验收合格后付合同总额的 97%,剩余 3%作为质保金,一年后无质量问题无息退还。
九、本合同单价及总价为不变价,不受市场风险等因素的影响。十、违约责任
供方所交付的货物品种、型号、规格、质量不符合国家规定标准及合同要求的,或者供方不能交付货物或完成系统安装、调试的,供方应向需方支付合同金额总值 %的违约金;需方并有权解除合同,要求供方赔偿损失。供方如逾期交付的,每逾期一日供方应向需方支付合同金额的 %的违约金。逾期交付的违约金总额不超过合同总金额的 % 。逾期超过 日的,需方有权解除合同或者选择继续履行;需方要求供方继续履行合同的,不影响需方向供方主张违约责任。
如需方违约,按合同一般条款执行。十一、争议的解决:
1、供方在施工过程中,出现任何安全责任,均由供方全部承担,与需方无关。
2、双方友好协商;
3、提请主管部门进行调解;
4、由需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管辖。十二、合同生效、备案及其它
1、本合同经双方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2、本合同一式五份,供需双方各持一份,在合同签订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交付温县财政局备案一份、温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存档一份,办理资金支付手续时提交一份。
3、本合同未尽事宜,供需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但补充协议不得违背本招标文件及供方的投标文件或报价文件的实质性约定内容。
供方(公章): 需方(公章):
地址: 地址: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
代理人(签字): 代理人(签字):
电话: 电话:
开户行: 开户行:
账号: 账号: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项目名称)
投标文件
项目编号:温交易【2021】 号采购编号:温政采【2021】 号
投 标 人: 单位全称(加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一、投标函
二、开标一览表
三、货物分项报价一览表四、技术规格偏差表
五、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六、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
七、供应商基本情况表八、类似业绩
九、售后服务承诺
十、反商业贿赂承诺书
十一、小型、微型(监狱、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企业产品明细表十二、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明细表
十三、供应商资格证明文件 十四、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书十五、投标承诺函
十六、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它资料
一、投 标 函
致: (采购人名称)
根据贵方 (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采购编号)招标文件之投标邀请,签字代表:
(法人代表或负责人) 正式授权并代表供应商 (单位名称、单位地址) 提交电子文件壹份,并对之负法律责任。
据此函,签字代表宣布同意如下:
1、我方投标总价为人民币(大写) 人民币(小写) 元
2、合同履行期限: 日历天;质保期: ; 质量标准: 。
3、如果我们的投标文件被接受,我们将按招标文件的规定签订并严格履行合同中的责任和义务。
4、供应商已详细审查全部招标文件,包括修改文件以及全部参考资料和有关附件。我们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及误解的权利。
5、提供的货物是原装全新、符合招标文件规定技术参数的设备或产品;
6、本投标自开标日起有效期为 日历天。
7、供应商同意提供按照贵方可能要求的与其投标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接受最低价的投标或其他任何投标。
供应商地址:电话(传真):
邮 政 编 码:
开户银行及账号: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供应商名称(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项目名称 | |
投标总报价 (元) | 人民币大写:人民币小写: |
质量标准 | |
合同履行期限 | |
质保期 | |
优惠条件 | |
说明: 1、本表投标总价应与投标文件中报价表、投标函的总报价一致,不一致者以《投标函》中总报价为准(大小写不一致以大写金额为准),供应商将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 2、与本表同时公开唱标的内容包括对其投标文件的修改或撤回通知、投标价折扣声明、其他采购人认为应该宣读的内容等。 3、投标总报价应包含成本、运输、税金、培训、安装调试等一切与之相关费用。 |
供应商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和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日 期: 年 月 日
供应商:(此处填名称并盖章) 项 目:(此处填项目名称) 金额单位:元 | |||||||
序号 | 货物名称 | 品牌及规格型号参数 | 单位 | 数量 | 单价 | 合计 | 备注 |
优惠条件:1、 2、 3、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
供应商名称:(公章)
序号 | 招标文件技术要求 (详细列明技术配置) | 投标文件技术响应情况 (详细列明所投产品的技术配置) | 偏差描述 (详细描述技术是否具有正、负偏差) | 备注 |
注:此表可接续
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日 期: 年 月 日
注:1、供应商必须按要求规范填写技术规范偏差表。如果此表中所列内容无法满足招标文件中提出的要求或内容不一致,其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2、供应商必须根据所投产品的实际情况如实填写,评委会如发现有虚假描述的,将不予推荐中标候选人。
供应商名称:
单位性质:
地址:
成立时间: 年 月 日经营期限: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系 (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扫描件
供应商: (盖单位章)
年 月 日
本人 (姓名)系 (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现委托 (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
(项目名称)投标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附: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扫描件
供应商: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身份证号码:
年 月 日
七、供应商基本情况表
供应商名称 | ||||||
注册地址 | 邮政编码 |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 | 电 话 | ||||
传 真 | 网 址 | |||||
组织结构 | ||||||
法定代表人 | 姓名 | 技术职称 | 电话 | |||
成立时间 | 员工总人数: | |||||
营业执照号 | ||||||
注册资金 | ||||||
经营范围 | ||||||
备注 | 供应商可跟据企业实际情况增加或删减填写此表 |
项目名称 | 签约日期 | 业 绩(合同) | 合同额 | 备注 |
年 月 日
九、售后服务承诺
供应商必须提供但不限于提供以下内容:
1、详细说明售后服务的内容、形式、含免费维修时间、解决质量或操作问题的响应时间、解决问题实际、维修单位名称、地点。
2、该项目所提供的其他免费物品或服务。
我公司承诺:
在(投标项目名称)投标活动中,我公司保证做到:一、公平参加本次投标活动。
二、杜绝任何形式的商业贿赂行为。不向国家工作人员、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评审专家及其亲属提供礼品礼金、回扣、佣金等费用。
三、若出现上述行为,我公司及参与投标的工作人员愿意接受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等有关规定的处罚。
公司法人代表(签字或盖章)
法人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供应商名称(公章)
年 月 日
单位:元
序号 | 货物名称 | 品牌型号规格 | 制造商名称 | 制造商类型(填小型/微型/监狱/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 数量 | 单价 | 金额合计 |
小型微型(监狱、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企业产品金额总计元 |
( )供应商系小型微型(监狱、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企业,且提供本企业生产制造的产品。(填是或否)
( )供应商提供其它小型微型(监狱、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企业生产制造的产品。(填是或否)
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
供应商(盖章):
日 期:
附:
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 46 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 (标的名称) ,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2. (标的名称) ,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日期:
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提醒:1、如果供应商不满足小型、微型企业的认定标准,或所投产品的制造商不符合小型、微型企业 认定标准的,则不需要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因此导致虚假投标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单位的 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日 期:
(提醒:如果供应商不是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则不需要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否则,因此导致虚假投标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节能产品明细表
国家节 | |||||||||
序号 | 设备名称 | 品牌型号 | 制造商名称 | 节字标志认证证书号 | 能产品认证证书有效 截止日 | 在×期清单中页码 | 数量 | 单价 | 总价 |
期 | |||||||||
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供应商(盖章):
日期:
环境标志产品明细表
序号 | 设备名称 | 品牌型号 | 制造商名称 | 中国环境标志认证证 书编号 | 认证证书有效截止日 期 | 在×期清单中页码 | 数量 | 单价 | 总价 |
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供应商(盖章):
日期:
1.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三证合一单位只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
2.供应商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经审计的 2020 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足一年的公司需提供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供应商自行作出承诺,并加盖本单位公章)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2021 年 1 月份以来任意一个月的纳税凭证和社保缴纳凭证)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供应商自行作出承诺,并加盖本单位公章)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的投标,提供“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公示的公司信息、股东或投资人信息。)
3.信誉要求:信誉要求: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 通知 》 ( 财 库 〔 2016 〕 125 号 ) 的 规 定 , 采购 代 理机 构 将通 过 “ 信 用中 国 ” 网
(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在资格审查环节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单位将被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将同采购文件等资料一同归档保存(供应商需提供网站查询截图,查询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布之后)。
4.无行贿要求:出具由“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近三年来法人、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人无行贿犯罪记录加盖企业公章的网页截图或提供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书,若有行贿犯罪记录则取消其投标资格;
5.供应商必须提供投标承诺函。
6.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资料。
(以上证件标书须附与原件一致的扫描件,扫描件须清晰可见,否则按未通过资格审查处理)。
以上资格证明文件由资格审查小组对供应商资格进行审查。
承诺书
————————(采购人名称):
我方在此声明,我方在 (项目名称)招投标过程中所涉及的包括法人、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近三年来均无行贿犯罪记录。
我方保证上述信息的真实和准确,并愿意承担因我方就此弄虚作假所引起的一切法律后果。
特此承诺
供应商:(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我单位对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采购编号: )投标行为做出承诺,保证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
我单位承诺:
1、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至确定成交人的投标有效期内,我单位不得要求退出竞标或者修改投标文件且对递交的投标文件负责,受其约束。
2、若我单位中标,在接到中标通知书后,除不可抗力因素外,及时按规定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并认真履约。
3、非因不可抗力因素放弃成交或未按规定期限与采购人签订合同,愿赔偿采购人由此造成的损失(损失费由采购人按相关规定计算),并愿接受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 1 至 3 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给予通报的处罚。
4、不存在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违法违规行为。
供应商名称(盖章):
法人代表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十六、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它资料
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政策
为充分发挥政府采购合同资金支付有保障的优势,进一步优化我市营商环境,针对中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焦作市财政局联合有关部门推出了以政府采购合同预期支付能力为信用的融资政策。
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是指参与政府采购并中标(成交)的中小微企业供应商,凭借政府采购合同向开展融资业务的服务机构申请融资贷款,融资服务机构以信贷政策为基础提供无抵押、免担保、低利率的的融资产品。
政府采购项目中标(成交)的供应商,有融资意向的,可登陆“焦作市政府采购网”(网址:http://jiaozuo.hngp.gov.cn)的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平台,查看各融资服务机构的融资产品,同时可在线向融资服务机构申请贷款,融资服务机构按照程序向您提供便捷、高效、优惠的贷款服务。
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操作流程图
中小微企业领取中
标(成交)通知书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焦作市政府采购网发布中标
(成交)结果公告,同时发出中标(成交)通知书。
中小微企业申请
依据中标(成交)通知书,登陆焦作市政府采购网的“政
府采购合同融资平台”,对照各融资服务机构融资方案,选择符合自身的融资产品。
融资服务机构审查
对有融资意向的中小微企业,按规定开展审查,申请材
料齐全完备的,一般在 7 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
中小微企业按照融资服务机构要求,开设收款账户,并
开设收款账户
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在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 10 日内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政
府采购合同已签订的,需变更约定收款账户的,中小微企业向采购人申请,变更收款账户)。
政府采购合同备案
签订合同后 2 个工作日内完成备案;融资机构登陆焦作
市电子化政府采购系统核对合同真实性。
融资服务机构放贷
融资服务机构确认合同的真实性后,5 个工作日内完成放
款。
合同资金支付及还
贷
中小微企业按照合同约定履约,采购人及时开展履约验
收,融资服务机构加强管理,及时锁定合同回款资金。
融资服务机构名单
名称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地址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焦作分行 | 薛国战 | 0391-2878039 13839109026 | 焦作市民主南路88号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焦作分行 | 曹阳 | 0391-8825171 13839118160 | 焦作市丰收路159号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焦作分行 | 李华莹 | 0391-3918471 | 焦作市建设东路 152号 |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焦作市分行 | 李天祥 | 0391-2981968 13523359082 | 焦作市丰收中路 2233号 |
焦作中旅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周建林 | 0391-2116963 15893053027 | 焦作市山阳区迎宾路1号 |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焦作分行 | 周江江 | 17639185001 | 焦作市塔南路 1736号嘉隆国际中心 |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焦作分行 | 王海宾 | 0391-8787996 13598534626 | 焦作市塔南路1736号 |
中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焦作分行 | 赵伟 | 0391-8796520 15738533033 | 焦作市解放区人民路479号 |
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焦作分行 | 张嘉强 | 0391-653785 13203910032 | 焦作市塔南路1736号嘉隆金融中心 |
备注:融资服务机构名单和人员联系方式会随时变化。具体情况可登录“焦作市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平台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