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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250 证券简称:初灵信息 公告编号:2021-007
杭州初灵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签署采购框架合同的公告
x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xx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签订的《中国移动通信集团终端有限公司采购框架合同(终端类)》
(以下简称“框架合同”)为公司日常经营合同。本次合同的签订有利于扩大公司在融合企业网关领域的市场份额,促进公司在融合通信领域的进一步拓展,巩固公司在移动的市场地位。本合同签订后若顺利实施,随着项目的进展将对公司未来经营带来积极影响。
2、本次签订的框架合同属于双方合作意愿的框架性约定,最终执行数量和金额存在不确定性,以实际采购订单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3、本次签订的框架合同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近日, 杭州初灵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初灵信
息”)全资子公司网经科技(苏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网经科技”)与中国移动通信集团终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移动终端”)签署了《中国移动通信集团终端有限公司采购框架合同(终端类)》,合同总金额:人民币15,016.50万元(含税)。具体情况如下:
一、交易对方介绍
(一)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交易对方名称:中国移动通信集团终端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xxx
注册资本:620,0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xxxxxxxxxxx0xxX00xx000x
经营范围:普通货运;销售食品;餐饮服务;出版物零售;制造手机及其配件;销售经国家密码管理局审批并通过指定检测机构产品质量检测的商用密码产品;通讯设备技术检测、技术推广;电子通讯产品的研发、销售;电子产品的技术开发、技术维护、技术培训;基础软件服务、应用软件服务(不含医用软件服务);技术及软件、硬件的开发及销售;通信器材、通信铁塔、仪器仪表、办公用品(除彩色复印机)、电子设备的销售;计算机、通信设备(含移动电话机)及其配件的研发、销售;销售(含网上销售)手机及其配件、电话卡、充值卡、 IP卡、家用电器、医疗器械(I类、II类)、机械设备、家用电器、五金交电(不含电动自行车)、文化用品、厨房用具、照相器材、化妆品、卫生用品、体育用品、针纺织品、服装鞋帽、箱包、日用品、家具、装饰材料、建筑材料、钟表、眼镜、玩具、乐器、汽车和摩托车配件、陶瓷制品、橡胶制品、塑料制品;租赁通讯设备;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电信业务代办(限分支机构经营);委托加工家用电器、电子产品、通讯设备;货运代理;仓储服务;维修办公设备、仪器仪表、电子通讯设备、计算机;技术咨询;计算机系统集成;餐饮管理;打字复印;票务代理;出租商业用房;出租办公用房。(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出版物零售、销售食品、餐饮服务以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二)与公司业务及关联情况: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公司与中国移动发生类似业务如下:2017年度公司与中国移动发生类似业务的营业收入307.74万元,占公司当年营业收入的0.68%;2018年度公司与中国移动发生类似业务的营业收入1,472.51万元,占公司当年营业收入的3.51%;2019年度公司与中国移动发生类似业务的营业收入1,984.80万元,占公司当年营业收入的4.09%。
交易对方与公司及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交易对方履约能力分析:
中国移动终端隶属于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公司,经营规模大,资金实力雄厚,
资信情况良好,履约能力有所保证。
二、合同主要内容
(一)合同名称:中国移动通信集团终端有限公司采购框架合同(终端类)
(二)合同双方:
甲方:中国移动通信终集团终端有限公司乙方:网经科技(苏州)有限公司
(三)产品名称:融合企业网关
(四)合同金额:本次采购合同含税总金额为人民币15,016.50万元。
(五)付款结算:账期30天,自甲方签收货物且乙方在甲方提供的供应链管理入口网站提供发票并校验通过提交之日计算,以现金电汇一次性结算。
(六)协议签署时间:2021年1月26日
(七)合同有效期: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或合同章)后方可生效,有效期为24个月。
(八)其他:合同条款中已对包装、验收、售后、违约等均作出了约定。三、合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本框架合同所涵盖的产品属于公司的主营业务,合同金额约占公司 2019年度营业收入的27.35%,若顺利实施,将有利于扩大公司在融合企业网关领域的市场份额,促进公司在融合通信领域的进一步拓展,巩固公司在移动的市场地位,将对公司未来经营业绩及相关市场拓展产生一定的积极影响。
(二)本合同不影响公司业务的独立性,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此而对中国移动终端形成业务依赖。
四、风险提示
x次签订的框架合同属于双方合作意愿的框架性约定,最终执行数量和金额存在不确定性,以实际采购订单为准。合同金额并不代表公司对未来业绩的预测,公司最终可实现的销售收入以实际完成的订单金额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其他相关说明
(一)最近三年披露的相关框架合同进展情况
序号 | 披露时间 | 框架合同名称 | 履行情况 | 查询索引 |
1 | 2018-7-7 | 《中国移动2018年统一DPI设备集中采购项目4G部分采购供货框架协议》 | 履行完毕 | 巨 潮 资 讯 网 (xxx.xxxxxx.xxx.xx) |
2 | 2018-8-24 | 《中国移动政企分公司【融合企业网关 P33g型】量产框架合同》、《中国移动政企分公司【融合企业网关P2Sg型】量产框架合同》 | 履行完毕 | 巨 潮 资 讯 网 (xxx.xxxxxx.xxx.xx) |
3 | 2018-10-24 | 《PON聚合拉远采购框架合同》 | 履行完毕 | 巨 潮 资 讯 网 (xxx.xxxxxx.xxx.xx) |
4 | 2019-3-28 | 《中国移动四川公司2019-2021年MSAP及机架式协转设备扩容产品采购框架合同》 | 履行中 | 巨 潮 资 讯 网 (xxx.xxxxxx.xxx.xx) |
5 | 2019-3-29 | 《企业客户接入设备采购框架协议(中国移动通信集团贵州有限公2018-2021年CM-IMS接入设备框架采购项目(份额 2))》 | 履行中 | 巨 潮 资 讯 网 (xxx.xxxxxx.xxx.xx) |
6 | 2019-7-6 | 《中国移动政企分公司2019-2021年 【融合企业网关智能组网 Mesh 产品系列研发和量产项目M2系列】研发制造合同》 | 履行中 | 巨 潮 资 讯 网 (xxx.xxxxxx.xxx.xx) |
7 | 2019-8-16 | 《中国电信2018年移动网统一DPI扩容工程博瑞得公司设备及相关服务采购合同》 | 履行完毕 | 巨 潮 资 讯 网 (xxx.xxxxxx.xxx.xx) |
8 | 2019-11-1 | 《智能接入网关产品采购合同》 | 履行中 | 巨 潮 资 讯 网 (xxx.xxxxxx.xxx.xx) |
9 | 2019-11-19 | 《2019-2020年北京联通通信基站配套 CPRI接口复用设备产品式集采设备采购框架协议》 | 履行中 | 巨 潮 资 讯 网 (xxx.xxxxxx.xxx.xx) |
10 | 2020-3-31 | 《中国移动2019年统一DPI设备集中采购项目4G部分采购(博瑞得)供货框架协议》 | 履行中 | 巨 潮 资 讯 网 (xxx.xxxxxx.xxx.xx) |
11 | 2020-3-25 | 《中移(杭州)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与北京视达科科技有限公司2019年大屏服务软件采购框架合同》 | 履行中(合同期两年,进展晚于预期) | 巨 潮 资 讯 网 (xxx.xxxxxx.xxx.xx) |
12 | 2020-8-7 | 《中国电信2020年政企网关集中采购项目设备及相关服务采购框架协议》 | 履行中 | 巨 潮 资 讯 网 (xxx.xxxxxx.xxx.xx) |
(二)本合同签订前三个月内及未来三个月内公司控股股东、持股5%以上股东、董监高持股变动情况
2020年9月29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公司董事股份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
(公告编号:2020-043),公司董事xxxxx计划自上述公告发布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六个月内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107,000股。 2020年10月30日、2020 年11月2日,xxxxx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合计106,700股,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完毕。
2020年12月8日,公司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拟通过大宗交易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0-051),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xxx先生拟于2020年12月8日起3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通过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4,390,000股。2020年12月22日、2020年12月30日,xxxxx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合计4,390,000股,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完毕。
除此之外,公司股股东、持股5%以上股东、董监高在本合同签订前三个月内不存在买卖公司股份的情形。
经询问,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xxx先生因降杠杆要求需偿还质押贷款在未来三个月内存在减持公司股份的意向;公司副总经理xx先生因个人资金需求在未来三个月内存在减持公司股份的意向。除前述情形外,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未来三个月内不存在增减持意向。若未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xxxxx和副总经理xx先生拟实施股份减持计划,公司将按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最终以实际披露的减持计划为准。
六、备查文件
(一)《中国移动通信集团终端有限公司采购框架合同(终端类)》
特此公告。
杭州初灵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会
2021 年 1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