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合同章节 原表述 修改后 第一部分前言 增加:七、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存托凭证,除与其他仅投资于股票的基金所面临的共同风险外, 若本基金投资存托凭证的, 还将面临中国存托凭证价格大幅波动甚至出现较大亏损的风险, 以及与中国存托凭证发行机制相关的风险。(后续条款序号相应调整) 第十二部分基金的投资 二、投资范围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或上市交易的股票(包含主板、中小板、 创业板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或注册上市的股票)、...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旗下3只基金投资范围并相应修改法律文件的公告
为更好地满足投资者需求,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存托凭证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及相关基金合同的约定,并与3只基金的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决定在3只基金的投资范围中新增存托凭证并对3只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的相应条款进行修订。
此次修改的基金名单如下:
序号 | 基金全称 |
1 | xxxxx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2 | 鹏华优选价值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3 | 鹏华优选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以鹏xx裕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为例,基金合同修订如下:
基金合同章节 | 原表述 | 修改后 |
第一部分前言 | 增加: 七、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存托凭证,除与其他仅投资于股票的基金所面临的共同风险外, 若本基金投资存托凭证的, 还将面临中国存托凭证价格大幅波动甚至出现较大亏损的风险, 以及与中国存托凭证发行机制相关的风险。 (后续条款序号相应调整) | |
第十二部分基金 的投资 | 二、投资范围 x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或上市交易的股票(包含主板、中小板、 创业板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或注册上市的股票)、港股通标的股票、国债、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永续债、央行票据、政府支持机构债、地方政府债、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次级债、可转换债券、可交换债券、债券回购、银行存款(包括协议存款、定期存款等)、货币市场工具、同业存单、资产支持证券、国债期货、 股指期货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 本基金投资于股票的比例不超过基金资产的30%(其中, 投资于港股通标的股票占股票资产的比例不超过50%); 在本基金认购份额的最短持有期内(不含到期日),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国债期货合约和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应当保持不低于交易保证金一倍的现金; 在本基金认购份额的最短持有期期满后(含到期日),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国债期货合约和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 基金保留的现金以及投资于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的比例合计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前述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 | 二、投资范围 x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或上市交易的股票(包含主板、中小板、 创业板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或注册上市的股票)、港股通标的股票、存托凭证、国债、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永续债、央行票据、政府支持机构债、地方政府债、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次级债、可转换债券、可交换债券、债券回购、银行存款(包括协议存款、定期存款等)、货币市场工具、同业存单、资产支持证券、国债期货、股指期货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 本基金投资于股票及存托凭证的比例不超过基金资产的30%(其中, 投资于港股通标的股票占股票资产的比例不超过50%); 在本基金认购份额的最短持有期内(不含到期日),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国债期货合约和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应当保持不低于交易保证金一倍的现金;在本基金认购份额的最短持有期期满后(含到期日),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国债期货合约和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 基金保留的现金以及投资于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的比例合计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前述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 存出保证金、 应收申购款等。 |
第十二部分基金 的投资 | 三、投资策略 1、资产配置策略 x基金将通过跟踪考量通常的宏观经济变量(包括 GDP增长率、CPI走势、M2的绝对水平和增长率、 利率水平与走势等)以及各项国家政策(包括财政、货币、税收、汇率政策等)来判断经济周期目前的位置以及未来将发展的方向, 在此基础上对各大类资产的风险和预期收益率进行分析评估,制定股票、债券、现金等大类资产之间的配置比例、调整原则和调整范围。 | 三、投资策略 1、资产配置策略 x基金将通过跟踪考量通常的宏观经济变量(包括 GDP增长率、CPI走势、M2的绝对水平和增长率、 利率水平与走势等)以及各项国家政策(包括财政、货币、税收、汇率政策等)来判断经济周期目前的位置以及未来将发展的方向, 在此基础上对各大类资产的风险和预期收益率进行分析评估,制定股票、存托凭证、债券、现金等大类资产之间的配置比例、调整原则和调整范围。 增加: 4、存托凭证投资策略 x基金将根据本基金的投资目标和股票投资策略,基于对基础证券投资价值的深入研究判断, 进行存托凭证的投资。 (后续条款序号相应调整) |
第十二部分基金 的投资 | 四、投资限制 1、组合限制 (1) 本基金投资于股票的比例不超过基金资产的 30%, 其中投资于港股通标的股票占股票资产的比例不超过50%; | 四、投资限制 1、组合限制 (1)本基金投资于股票及存托凭证的比例不超过基金资产的30%, 其中投资于港股通标的股票占股票资产的比例不超过50%; 增加: (18) 本基金投资存托凭证的比例限制依照境内上市交易的股票执行,与境内上市交易的股票合并计算; (后续条款序号相应调整) |
第十四部分基金 资产估值 | 二、估值对象 增加: 基金所拥有的股票、债券、国债期货合约、股指期货合约、资产支持证券和银行存款本息、应收款项、其它投资等资产及负债。 | 二、估值对象 增加: 基金所拥有的股票、存托凭证、债券、国债期货合约、股指期货合约、 资产支持证券和银行存款本息、 应收款项、其它投资等资产及负债。 (后续条款序号相应调整) |
第十四部分基金 资产估值 | 四、估值方法 | 四、估值方法 增加: 6、本基金投资存托凭证的估值核算,依照境内上市交易的股票执行。 |
基金合同摘要根据正文调整 |
x基金管理人将按照规定相应更新3只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基金产品资料概要。
上述因在投资范围中新增存托凭证而对3只基金的基金合同进行的修订系根据《存托凭证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试行)》而作出,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上述3只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的修订自2023年2月22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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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销售机构根据法规要求对投资者类别、风险承受能力和基金的风险等级进行划分,并提出适当性匹配意见。 投资者在投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基金法律文件,全面认识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在了解基金情况及听取销售机构适当性意见的基础上,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投资期限和投资目标,对基金投资作出独立决策,选择合适的基金产品。
特此公告。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