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SHXM-00-20220902-1114
上海体育学院智能化网球场维修项目
竞争性磋商文件
项目编号:SHXM-00-20220902-1114
采购单位:上海体育学院
代理单位:上海健生教育配置招标有限公司日期:2022 年 9 月
目 录
第一章 竞争性磋商公告 .. - | 1 | - |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及附表 .. - | 4 | - |
第三章 供应商须知 .. - | 6 | - |
第四章 竞争性磋商评审细则 .. - | 11 | - |
第五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 - | 16 | - |
第六章 服务内容及要求 .. - | 58 | - |
第七章 磋商响应文件格式 .. - | 62 | -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上海健生教育配置招标有限公司受委托,对上海体育学院智能化网球场维 修项目采购项目进行国内竞争性磋商采购,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合格的供应商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采购项目执行政府扶持残疾人福利企业、支持中小微企业、支持监狱和戒毒企业、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等相关政策。
3.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xxx.xxxxxxxxxxx.xxx.xx)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xxx.xxxx.xxx.xx)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
注: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同时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具备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项目拟派项目经理:建筑工程专业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二级及以上)执业资格证书。该项目负责人以在上海市建筑建材业网站上查询为准,在册且无在建项目记录(同一工程相邻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除外) (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时不得调整,不得有在建项目);
5)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6)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注:供应商应提供满足上述资格要求的充分证明。所提供的各类证件、证书、证明、说明,具有有效期的,投标时均应在有效期内,否则不予认可;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上海体育学院智能化网球场维修项目
2、项目编号:SHXM-00-20220902-1114(代理机构内部编号:XXXX00000000-D43)
3、预算编号:0021-28872
4、项目主要内容、数量及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本项目为上海体育学院智能化网球场维修项目,网球场地面积约 5600 平方。建设内容为:高水平网球专业训练场地维修及相关智能
化配套设施安装。主要维修内容有:(1)网球场基础及面层;(2)网球场比赛设施及器材;(3)网球智能化设备预留预埋;(4)高杆照明亮化设备;(5)步道;(6)配套的围网、排水设施等。具体以设计图纸和工程量清单为准。
施工工期(日历天):8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具体开工日期以业主开工令为准 5、交付地址:业主指定
6、交付日期:业主指定
7、采购预算金额:3926600 元(国库资金:3926600 元;自筹资金:0 元)
8、最高限价:3926468.34 元
9、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情况:本采购项目执行中小企业、福利企业等的政府采购政策。
三、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获取
1、报名时间:2022-09-16 至 2022-09-23(节假日除外)。
2 、报名方式: 本项目实行网上报名, 不接受现场报名。供应商登录上海市政府采购网
(xxxx://xxx.xxxx.xx.xxx.xx/)进行报名。
3、招标文件售价:0 元,招标文件请至公告附件处下载。四、磋商响应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1、响应截止时间:2022 年 9 月 27 日 10:00,迟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2、开标时间:2022 年 9 月 27 日 10:00。
3、竞争磋商时间:另行通知(通知会以短信、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进行通知,因供应商提供的联系方式有误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五、递交响应文件地点和开标地点
1、递交电子响应文件地点:xxxxx://xxxx.xxxx.xx.xxx.xx/。递交纸质响应文件地点与开标地点相同。
2、开标地点:xxxxxxxxx 000 x 00-00 x市北xx工业园 10 号楼 2 楼。届时请供应商代表持投标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CA 证书)参加开标。
3、开标所需携带其他材料:
可以无线上网的笔记本电脑、无线 3G 或 4G 上网卡、投标时所使用的上海市电子签名认证证书(CA认证证书)。
4、磋商所需携带其他资料:
法定代表人的授权书、被授权代表人的身份证、纸质标书一正三副。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以上信息若有变更我们会通过“上海政府采购云平台网”通知,请供应商关注。七、其他事项
1、响应文件递交方式:电子响应文件由供应商在采购平台电子招投标系统上传提交。纸质响应文件由供应商授权代表当面递交。
2、电子响应文件递交网址:xxxxx://xxxx.xxxx.xx.xxx.xx/。
3、纸质响应文件递交地点:xxxxxxxxx 000 x 00-00 x市北xx工业园 10 号楼 2 楼
4、递交响应文件(电子及纸质)截止时间后(以采购平台电子招投标系统显示时间为准),送达的响应文件,均将拒绝接受。
5、★响应截止时间前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被视为无效响应。查询网址如下:“信用中国”网站(xxx.xxxxxxxxxxx.xxx.xx)及中国政府采购网(xxx.xxxx.xxx.xx)。
八、联系方式
1、采购人:上海体育学院地址: 长海路 399 号 联系人:
联系电话:/
2、采购代理机构:上海健生教育配置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xxxxxxxxx 000 x 00-00 x市北xx工业园 10 号楼 2 楼联系人:xxx
联系电话:000-00000000-000
序号 | 内 容 |
1 | 项目名称:上海体育学院智能化网球场维修项目 项目编号:SHXM-00-20220902-1114(代理机构内部编号:XXXX00000000-D43)采购单位:上海体育学院 地 址:长海路 399 号 |
2 | 采购代理机构:上海健生教育配置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xxxxxxxxx 000 x 00-00 x市北xx工业园 10 号楼 2 楼联系人:xxx 电 话:021-53087656-109 |
3 | 磋商保证金金额(必须由供应商出具):78500 元整 磋商保证金必须在磋商截止时间前到账并注明项目名称或编号。开户银行:交通银行西藏南路支行 户名:上海健生教育配置招标有限公司 账号:000000000000000000000 查询电话:000-00000000-000 联系人财务:沈老师 |
4 | 竞争性磋商文件:自行下载,不提供书面资料。 |
5 | 项目基本情况:本项目为上海体育学院智能化网球场维修项目,网球场地面积约 5600 平方。高水平网球专业训练场地维修及相关智能化配套设施安装。主要维修内容包括:(1)网球场基础及面层;(2)网球场比赛设施及器材;(3)网球智能化设备预留预埋;(4)高杆照明亮化设备;(5)步道;(6)配套的围网、排水设施等。具体以设计图纸和工程量清单为准。 |
6 | 响应文件有效期:120 日历天。 |
7 | 磋商响应文件:正本:1 份,副本:3 份,每份文件需清楚的表明“正本”、“副本”。 |
8 | 踏勘现场:不组织踏勘踏勘地址:/ 响应单位对采购文件有疑问的可在 2022 年 9 月 20 日 15 点前通过书面传真形式向代理单位提出,代理单位将统一发布采购文件澄清纪要。邮箱 000000000@xx.xxx。补充文件(如有):网上公告,自行下载。响应单位应在网上报名后至开标之日前予以充分关注,否则一切后果由响应单位自行承担。 递交磋商响应文件时间:2022 年 9 月 26 日 10:00竞争性磋商时间: 地点:xxxxxxxxx 000 x 00-00 x市北xx工业园 10 号楼 2 楼 |
9 | 成交结果公告:成交供应商确定之日起 2 个工作日内,将在上海政府采购网 (xxxx://xxx.xxxx.xx.xxx.xx/)发布成交公告,公告期限为 1 个工作日。 |
序号 | 内 容 |
成交供应商可登陆“上海政府采购网”电子招投标系统,查收成交通知书。采购代理机构:上海健生教育配置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xxxxxxxxx 000 x 00-00 x市北xx工业园 10 号楼 2 楼 | |
10 | 评审方法:详见评审方法 |
11 | 招标代理服务费:供应商的报价应包含招标代理服务费。供应商在成交后须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以建安造价费为计费基数,按 1.25% 的费率收取(专家费另计取)。 |
第一部分 磋商程序
1、采购方式
x次采购采用竞争性磋商的方式。采购人及其委托代理机构采用以国家法律规定的邀请方式确定参加磋商的供应商。
2.磋商程序
2.1 在规定的时间内由供应商将磋商响应文件提交给采购代理机构,由磋商小组对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评审。
2.2 就施工技术方案、商务文件及报价进行磋商,经过磋商小组的评审确定最终成交供应商。 3.合格供应商的条件
3.1 具有本项目实施能力,符合、承认并承诺履行本磋商文件各项规定的国内供应商均可参加报价。
3.2 供应商是指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3.3、供应商应遵守有关的国家法律、法规和条例,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本文件中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5 具有法人资格且与其他法人具有控股关联关系的供应商的特别规则如下: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6、本次磋商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3.7、如供应商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须持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按磋商文件格式填写)。
4.磋商费用
供应商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磋商有关的费用,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第二部分 磋商文件
1.供应商应认真阅读竞争性磋商文件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技术规格等。如供应商没有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磋商响应文件没有对磋商文件在各方面都作出实质性响应是供应商的风险,并可能导致其报价被拒绝。
2.磋商文件的澄清及修改
2.1 任何要求对磋商文件进行澄清的供应商,磋商截止时间前均应以书面形式(加盖公章)通知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代理机构应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并将书面答复发给每个购买磋商文件的供应商(答复中不包括问题的来源)。
2.2 采购单位可主动地或在解答供应商提出的澄清问题时对磋商文件进行修改,磋商文件的修改应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由采购代理机构通知所有购买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并对其具有约束力。供应商在收到上述通知后,应立即向采购代理机构以书面形式回函确认。
2.3 为使供应商有足够的时间对磋商文件的修改部分进行研究,采购单位有权决定是否延长磋商截止期。
第三部分 磋商响应文件的编制
1.磋商范围及磋商响应文件中计量单位的使用
1.1 供应商应对磋商文件中提供的工程量清单进行报价,不能擅自调整磋商文件中的工程量清单,不得出现“0”报价。
1.2 磋商响应文件中所使用的计量单位,除磋商文件中有特殊要求外,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2.磋商响应文件构成
供应商应完整的按磋商文件提供的磋商响应文件格式填写磋商响应文件,磋商响应文件应包括以下内容:(磋商响应文件所有内容必须装订成一册;所有文件左侧装订,应牢固、美观,不得采用活页方式装订。所有内容均应采用不褪色的黑色墨粉材料双面打印,封皮可单面打印,不得采用硬封面。)
(1)供应商情况简介;
(2)报价函和磋商报价表(工程量清单报价表)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委托人查询结果页面(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的本单位人员查询结果页面(通过上海建筑建材业网站 xxx.xxxx.xx.xx 查询、打印)原件(被委托人应为供应商执业注册人员、有职称人员或者持有安全生产合格证书的在沪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4)施工组织设计(主要分部分项的施工方案;工程特点、重点与难点描述的准确性及相
应针对性措施;质量、安全、xx施工及环境保护管理体系与措施、创优计划;施工总进度计划及保证措施;资源配备计划(劳动力、主要设备、主要原材料);特殊气候条件下的施工方案;紧急情况的处理措施、预案以及抵抗风险的措施;成品保护和工程保修工作的管理措施和承诺;与采购人、监理(包括财务监理)及设计人的配合;项目管理机构(含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及其他主要人员的资格与业绩);施工总平面布置规划。)
(5)供应商营业执照、供应商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安全生产许可证、税务登记证、相关资质证书、项目经理证书、磋商截止日当天或 3 个工作日内打印的注册建造师查询无在建项目结果页面(通过上海建筑建材业网站 xxx.xxxx.xx.xx 查询、打印、含条形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6)质量管理和质量保证体系等方面的认证证书(如果有的话);
(7)项目经理及主要项目组人员的情况和简历、业绩;
(8)2019 年 8 月-2022 年 8 月类似项目业绩(以证明文件为准)。
(9)供应商认为可以证明其能力、信誉和信用的的其他材料;
(10)供应商债务纠纷、违法违规记录等方面的情况;(供应商自行拟定格式说明情况即可)
(11)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已进行登记并成为会员供应商的证明材料(打印上海市政府采购网上已登记成为会员供应商的页面截图,并加盖公章)。
(12)中小企业声明函
(13)供应商认为应提供的其他证明文件:其中应包含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以在“信用中国”网站
(xxx.xxxxxxxxxxx.xxx.xx)、中国政府采购网(xxx.xxxx.xxx.xx)及上海市政府采购网会员供应商(xxx.xxxx.xx.xxx.xx)查询的磋商截止日当天前三年内的信用记录为准,每个查询记录均需打印装订)。
(14)供应商认为应提供的其他证明文件:A: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缴纳情况声明函;B:在上海地区有固定售后服务点相关证明(本市企业无需提供;非本市企业需提供产权证或者租赁合同原件扫描件);C:其他。
(15)报价文件电子文件:包括*.gbq6 文件(光盘或 U 盘)。 3.报价
3.1 所有价格均为人民币报价,包括完成本项目全部施工所发生的人工、材料、机械、管理等一切费用。供应商须提供本项目的全面工程服务管理,保证项目的正常运行。报价单中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任何有选择性的报价将不予接受。供应商应根据服务要求、工程量清单进行报价。报价单中不得漏填项目。
3.2 供应商认为其他将会发生的费用。
3.3 由供应商自行采购的材料、设备,其单价应包括包装、运输、仓储、场内驳运、保管、损耗、检验检测等费用,实际施工时不作调整。供应商按此要求正确填报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 中
综合单价时的主要材料(设备)单价。工程量清单中提供的采购人暂定材料(设备)单价的项目,在实际施工时必须由采购人认可后方可采购。
4.磋商保证金
4.1 本项目收取磋商保证金:详见前附表条款 3 5.磋商有效期
5.1 供应商的磋商响应文件应在规定的递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日后 120 天内保持有效,有效期不满足要求的磋商响应文件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而予以拒绝。
5.2 采购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在原有效期截止时间之前,要求供应商同意延长有效期。接受该要求的供应商将不得要求修正其报价,供应商可以拒绝采购单位的这种要求。上述要求和答复都应以书面形式提交。
6.磋商响应文件的签署及规定
6.1 供应商应准备磋商响应文件正本 1 份、副本 3 份,每份文件须清楚地标明“正本”、“副本”。若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6.2 磋商响应文件的正本需打印或用不褪色墨水书写,并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经其授权的代表在磋商响应文件上签字并加盖单位印章。授权代表须持有书面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标准格式附后),并将其附在磋商响应文件中。如磋商响应文件需进行修改,则应有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经其授权的代表在修改的每一页上签字。磋商响应文件的副本可以是正本的复印件。
6.3 磋商响应文件的任何行间插字、涂改和增删,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后才有效。
6.4 磋商响应文件因字迹潦草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后果由供应商负责。
第四部分 磋商响应文件的递交
1.磋商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1.1 递交磋商响应文件时,供应商应将磋商响应文件正本和所有的副本密封装在标袋中。
1.2 所有标袋上均应:
(1)采购项目名称、采购编号
(2)投标单位名称
(3)XXXX 年 XX 月 XX 日之前不得启封
(4)在标袋封口处加盖供应商公章及法人签章
1.3 如果供应商未按上述要求密封及加写标记,采购单位对磋商响应文件的误投或过早启封概不负责。
第五部分 磋商响应文件的评审
1.组建磋商小组
磋商小组根据采购内容的特点进行组建,并负责评审磋商工作。 2.磋商响应文件的初审与澄清
2.1 磋商响应文件的初审分为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
2.1.1 资格性检查依据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的规定,对磋商响应文件中的资格证明、磋商保证金等进行审查,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具备报价资格。
2.1.2 符合性检查:依据磋商文件的规定,从磋商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磋商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
3.磋商响应文件的澄清
3.1 在磋商期间,磋商小组以书面方式要求供应商对其磋商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做必要的澄清。供应商澄清应在磋商小组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方式进行,并不得超出磋商响应文件范围或者改变磋商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3.2 澄清文件将作为磋商响应文件内容的一部分。 4.比较与评价
4.1 经审查合格的磋商响应文件,磋商小组将根据磋商文件确定的评审标准和方法、最终报价,对其技术部分和商务部分作进一步的比较和评价。
4.2 评审严格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和条件进行。评审时将考虑以下因素:
(1)供应商资信实力;
(2)磋商报价的合理性;
(3)施工技术方案及施工措施;
(4)商务响应;
4.3 本次评审将采用下列方法:
(1)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成交候选人的评审方法。。
(2)评审因素:详见评分标准。 5.评审过程及保密原则
5.1 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后直至授予成交供应商合同止,凡与本次采购有关人员对属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报价的有关资料以及授标意向等,均不得向供应商或其他无关的人员透露。
5.2 在磋商评审期间,供应商试图影响采购单位和磋商小组的任何活动,将导致其报价被拒绝,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6.磋商评审标准详见附表《磋商评审细则》。
评审小组
依法组建,成员为 3 人及以上的单数组成。
评审步骤
(一)资格及符合性检查
根据“资格及符合性检查”条款,对所有供应商进行资格及符合性检查,通过检查的报价单位进入下一步磋商程序。
(二)磋商
1、磋商先后顺序由政府采购平台系统(以下简称“系统”)随机产生。
2、磋商小组所有成员应当集中与进入磋商程序的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平等的措施机会。供应商代表(必须为本公司有参保人员)对项目进行磋商xx。
3、磋商结束后,供应商将作最终报价。
最终报价下浮的,供应商需承诺其总价下浮率,在今后竣工结算时,竣工结算的总价也同比列 下浮。”
供应商事先做好准备工作,参加磋商的代表(必须为本公司有参保人员)必须对项目有足够的 了解和认识,并能够代表供应商全面完成磋商的所有工作,并签署相关文件。
(三)评分
1、商务标评分,由“系统”进行打分。
2、技术标详细评审,由评审专家各自在“系统”上进行打分。
3、“系统”自动汇总,产生所有供应商各自的总得分。
(四)确定成交单位
按总得分从高到低排序,推荐前三名作为成交候选人,确定排名第一的为成交单位。
评审细则
(一)资格及符合性检查
供应商有以下情况之一的,将作无效响应处理:
1、未按照《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在上海政府采购云平台完成供应商登记的;
2、不具备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要求的,或未提供下列资格证明文件的,或虽提供了下列资格证明文件但系伪造的或不符合要求的;
组织机构代码证书、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法定代表人委托书、响应单位资质资格证明等; 3、供应商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响应文件,或在一份投标文件中对同一采购项目报有两
个或多个报价,且未声明哪一个有效,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提交备选响应方案的除外;
4、磋商文件未按以下要求签署的:必须签署的张页必须按竞争性磋商文件附件格式要求签署
(含报价函、磋商报价表、报价明细表、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书等);
5、未提供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函、两年内无行政处罚承诺书、供应商及拟派的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书;
6、磋商有效期不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
7、响应报价超过 3926468.34 元最高投标限价的;
8、安全防护、xx施工费低于分部分项工程费乘以最低费率 3.3%的 90%的;
9、响应文件载明的工期、质量不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
10、供应商提供的上述资料存在虚假、伪造等情况的;
11、其他未实质性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情况的;
12、有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行业有关规定的。
13、未提供财务状况及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缴纳情况声明函
(二)评分细则
评分细则 总分 100 分
序 号 | 评 审 要 素 | 主要评审内容 | 得分 |
1 | 价格分 | 依据财库【2014】214 号文,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最低的最终报价为磋商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服务商的得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磋商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各供应商最终报价)*10计算分数时四舍五入取小数点后两位。 本项目面向所有企业采购,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供应商产品的价格给 | 满 分 10 分 |
予 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其要求标准详见《政府采购促 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中相关规定。 | |||
2 | 施 工 方案 及 技术措施 | 施工方案是否完整、切实可行、科学合理,技术措施是否符合施工规范要求、是否具有针对性。 施工技术方案完整、切实可行、科学合理符合规范的,得 9-12 分。施工方案应针对设计图纸中的沥青砼基础、丙烯酸面层、灯光照明、围网、智能化设施、排水设施等主要分部分项工程作详细的施工说明。 施工技术方案内容较完整,与设计图纸的针对性一般,得 5-8 分; 施工技术方案较差、没有针对性,得 1-4 分; | 1-12 分 |
3 | 施 工 重点 难 点及 针 对措施 | x项目施工中的重点难点及针对措施。 施工重点难点描述清楚、针对性措施完整的,得 9-12 分; 施工重点难点描述不清,针对性措施不够完整的,得 5-8 分; 没有抓住施工的重点难点,技术措施无针对性的,得 1-4 分; | 1-12 分 |
4 | 质量、安全、xx施 工 及环 境 保护 管 理体 系 与措施、创 优计划 | 质量、安全、xx施工及环境保护管理体系与措施、创优计划 质量、安全、xx施工及环境保护管理体系与措施、创优计划有针对性的得 6-8 分; 质量、安全、xx施工及环境保护管理体系与措施、创优计划针对性一般的得3-5分; 质量、安全、xx施工及环境保护管理体系与措施、创优计划无实质性内容的得0-2分 必须根据上海体院的有关文件并针对本项目的制定防疫措施 | 0-8 分 |
5 | 施 工 总进 度 计划 及 保证措施、施 工 总平 面 布 置规划 | 施工总进度计划及保证措施、施工总平面布置规划合理、符合学校要求的,得 5-6 分; 施工总进度计划及保证措施、施工总平面布置规划合理性一般、与学校要求有一定差距的,得 3-4 分; 施工总进度计划及保证措施、施工总平面布置规划不合理、不符合学校要求的,得 1-2 分; | 1-6 分 |
6 | 资 源 配备 计 划 ( 劳 动力、主要 设备) | 劳动力安排,施工机械设备配备是否齐全、先进、合理; 劳动力安排合理,施工机械设备配备齐全、先进、合理的,得 7-8 分; 劳动力安排较合理,施工机械设备配备齐全、一般的,得 5-6 分; 劳动力安排不合理,施工机械设备配备缺失或者不合理的,得 3-4 分 | 3-8 分 |
7 | 服 务 承诺 | 是否有服务承诺,包括售后服务承诺。 服务承诺完整、有针对性的,得5-6分; 服务承诺不全面,针对性一般的,得3-4分;服务承诺不周到,不及时,得1-2分; | 1-6 分 |
8 | 项 目 组人 员 配备 及 管理 | 称职的项目经理、强有力的项目管理班子及充足的技术力量配备,根据响应供应商拟派人员的配置、资质、专业能力等情况进行打分。(根据提供的项目负责人及项目组人员的职称、执业资格、荣誉证书、与本项目类似的施工业绩等相关证书资料进行综合评分)本项最高 8 分,最低 0 分。无描述不得分。 (1)人员配备充足,项目负责人及项目组人员对类似项目的工作经验丰富,紧急情况时可调动的人员数量和技术能力完善的得 6-8 分; (2)人员配备较少一般,项目负责人及项目组人员对类似项目的工作经验一般,紧急情况时可调动的人员数量和技术能力基本能满足要求的得 3-5 分; (3)人员配备少,项目负责人及项目组人员对类似项目的工作经验不 足,紧急情况调动人员数量不足或不能提供相应人员的得 0-2 分。 | 0-8 分 |
9 | 学 校 运行 的 保证措施 | 保证施工场地xx学校正常办公教学的秩序的措施(防干扰、出入安全等) (1)具有周密齐全的保障正常办公教学的秩序的措施的,得 5-7 分; (2)保障正常办公教学的秩序的措施一般的,得 2-4 分; (3)无描述正常办公教学的秩序的措施的,得 0 分; | 0-7 分 |
10 | 品 牌 业绩 | 响应供应商所选用的丙烯酸品牌,其丙烯酸材料在国内大型专业网球赛事场地业绩。证明资料可由代理商提供,每提供一个项目的证明资料得 1 分,最多 3 分。 | 0-3 分 |
11 | 供 应 商 类 似 项目业绩 | (1)近三年类似丙烯酸面层网球场地施工业绩情况,每提供 1 份有效 业绩证明材料得 1 分,满分 6 分(须提供体育场地工程合同,有效证明材料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须提供合同及中标通知书) | 0-6 分 |
12 | 企 业 管理 | 响应供应商具有现代企业管理证书:体育场地设施工程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以 及其他与企业管理有关的证书的,有一项得 1 分,共 5 分; | 0-5 分 |
13 | 丙 烯 酸面 层 样品 | 响应单位提供符合磋商文件及设计图纸技术要求的丙烯酸面层样品,尺寸为 200*400 或 300*300 的样品,背面需注明项目名称、采购编号、技术规格、投标企业名称、材料品牌等。样品尺寸规格执行磋商文件技术要求的得 5 分(厚度正公差不得误差超 10%)、基本符合 3 分(厚度正 公差不得误差超 15%),不符合为 0 分(厚度正公差误差超 15%); | 0-5 分 |
14 | 检 测 报告 | 选用的丙烯酸材料经第三方检测机构检测,能满足 T/SHH000003-2018 《学校运动场地合成材料面层有害物质限量》的要求。有检测报告得 2 分,无检测报告得 0 分。 | 0-2 分 |
15 | 品 牌 代理 商 合法 代 理 证明书 | 响应供应商参与本项目磋商采用的丙烯酸面层材料的品牌代理商的合法代理权的证明,相关证明材料需加盖品牌代理商公章的原件;共 1 分 (有 1 分、无 0 分) | 0-1 分 |
16 | 品 牌 授权书 | 响应供应商在本项目中使用的丙烯酸品牌,需提供品牌代理商的授权书,相关证明材料需加盖品牌代理商公章的原件;共 1 分(有 1 分、无 0 分) | 0-1 分 |
合 计 | 100 分 |
根据《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本项目采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投标单位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 3 家的;
4)投标单位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招标人不能支付的;
5)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包 1 合同模板:
合同通用条款及专用条款
合同统一编号: [合同中心-合同编码]
合同内部编号:
合同各方:
甲方:[合同中心-采购单位名称] 乙方:[合同中心-供应商名称]地址:[合同中心-采购单位所在地] 地址:[合同中心-供应商所在地]
邮政编码:[合同中心-采购人单位邮编] 邮政编码:[合同中心-供应商单位邮编]电话:[合同中心-采购单位联系人电话] 电话:[合同中心-供应商联系人电话] 传真:[合同中心-采购人单位传真] 传真:[合同中心-供应商单位传真]
联系人:[合同中心-采购单位联系人] 联系人:[合同中心-供应商联系人]
发包人(全称): 承包人(全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上海体育学院智能化网球场维修项目工程施工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
1.工程名称:上海体育学院智能化网球场维修项目。
2.工程地点:长海路 399 号 。
3.工程立项批准文号:沪教委发[2021]89 号。
4.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5.工程内容:本项目为上海体育学院智能化网球场维修项目,网球场地面积约 5600 平方。建设内容为高水平网球专业训练场地修复及相关智能化配套设施。主要内容:球场、音响;标准的比赛设施及体育比赛器材;高杆照明亮化设备;网球智能化设备预留预埋;步道;配套的围网、排水设施等,具体以工程量清单和图纸为准。
群体工程应附《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附件 1)。
6.工程承包范围:高水平网球专业训练场地修复及相关智能化配套设施。主要内容:球场、
音响;标准的比赛设施及体育比赛器材;高杆照明亮化设备;网球智能化设备预留预埋;步道;配套的围网、排水设施等,具体以工程量清单和图纸为准。
二、合同工期
计划开工日期:具体开工日期以业主开工令为准。计划竣工日期:/。
工期总日历天数:[合同中心-合同有效期]天。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
工程质量符合一次性验收合格 100% 标准。四、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
1.签约合同价为:
人民币(大写)[合同中心-合同总价大写](¥[合同中心-合同总价]元);其中:
(1)安全xx施工费:
人民币(大写) (¥ 元);
(2)材料和工程设备暂估价金额:
人民币(大写) (¥ 元);
(3)专业工程暂估价金额:
人民币(大写) (¥ 元);
(4)暂列金额:
人民币(大写) (¥ 元)。 2.合同价格形式:单价合同。
承包人项目负责人: 。六、合同文件构成
x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
(1)中标通知书(如果有);
(2)投标函及其附录(如果有);
(3)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
(4)通用合同条款;
(5)技术标准和要求;
(6)图纸;
(7)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
(8)其他合同文件;
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
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
1.发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筹集工程建设资金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
2.承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组织完成工程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不进行转包及违法分包,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工程维修责任。
3.发包人和承包人通过招投标形式签订合同的,双方理解并承诺不再就同一工程另行签订与合同实质性内容相背离的协议。
x协议书中词语含义与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中赋予的含义相同。九、签订时间
x合同于 年 月 日签订。十、签订地点
x合同在上海签订。十一、补充协议
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十二、合同生效
x合同自合同签订起生效。十三、合同份数
x合同一式 4 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发包人执 2 份,承包人执 2 份。发包人: (公章) 承包人: (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签字)
地 址:长海路 399 号 地 址:
邮政编码:200438 | 邮政编码: |
法定代表人: | 法定代表人: |
委托代理人: | 委托代理人: |
电 话: | 电 话: |
传 真: | 传 真: |
电子信箱: | 电子信箱: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账 号: | 账 号: |
通用合同条款直接引用住房城乡建设部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共同印发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3-0201)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
第三节 专用合同条款
1.1 词语定义与解释
1.1.1 合同
1.1.1.10 其他合同文件包括: 。
1.1.2 合同当事人及其他相关方
1.1.2.4 监理人:
名 称: ; 资质类别和等级: ;联系电话: ; 电子信箱: ; 通信地址: 。
1.1.2.5 设计人:
名 称: ; 资质类别和等级: ;联系电话: ; 电子信箱: ;通信地址: 。
1.1.3 工程和设备
1.1.3.7 作为施工现场组成部分的其他场所包括: 。
1.1.3.9 永久占地包括: 。
1.1.3.10 临时占地包括: 。
1.3 法律
适用于合同的其他规范性文件: 。
1.4 标准和规范
1.4.1 适用于工程的标准规范包括: 。
1.4.2 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名称: ;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份数: ;
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时间: 。
1.4.3 发包人对工程的技术标准和功能要求的特殊要求: 。
需提供网球场照明系统、网球场地面专业丙烯酸涂料、网球场围网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质量承诺书,以上原材料产品供应商须提供针对本项目的技术标准及质量承诺书(加盖企业公
章原件)。
1.5 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
合同文件组成及优先顺序为: 。
1.6 图纸和承包人文件
1.6.1 图纸的提供和交底
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期限: ;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数量: ;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内容: 。
1.6.4 承包人文件
需要由承包人提供的文件,包括: ;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期限为: ;
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数量为: ;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形式为: ;发包人审批承包人文件的期限: 。
1.6.5 现场图纸准备
关于现场图纸准备的约定: 。
1.7 联络
1.7.1 发包人和承包人应当在 天内将与合同有关的通知、批准、证明、证书、指示、指令、要求、请求、同意、意见、确定和决定等书面函件送达对方当事人。
1.7.2 发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 ; 发包人指定的接收人为: 。承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 ; 承包人指定的接收人为: 。 监理人接收文件的地点: ; 监理人指定的接收人为: 。
1.10 交通运输
1.10.1 出入现场的权利
关于出入现场的权利的约定: 。
1.10.3 场内交通
关于场外交通和场内交通的边界的约定: 。
关于发包人向承包人免费提供满足工程施工需要的场内道路和交通设施的约定: 。
1.10.4 超大件和超重件的运输
运输超大件或超重件所需的道路和桥梁临时加固改造费用和其他有关费用由 承担。
1.11 知识产权
1.11.1 关于发包人提供给承包人的图纸、发包人为实施工程自行编制或委托编制的技术规范以及反映发包人关于合同要求或其他类似性质的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 。
关于发包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 。
1.11.2 关于承包人为实施工程所编制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 。
关于承包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 。
1.11.4 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所采用的专利、专有技术、技术秘密的使用费的承担方式: 。
1.13 工程量清单错误的修正
出现工程量清单错误时,是否调整合同价格: 。
允许调整合同价格的工程量偏差范围: 。
2.2 发包人代表发包人代表:
姓 名: ;身份证号: ;职 务: ;联系电话: ;电子信箱: ;通信地址: 。
发包人对发包人代表的授权范围如下: 。
2.4 施工现场、施工条件和基础资料的提供
2.4.1 提供施工现场
关于发包人移交施工现场的期限要求: 。
2.4.2 提供施工条件
关于发包人应负责提供施工所需要的条件,包括: 。
2.5 资金来源证明及支付担保
发包人提供资金来源证明的期限要求: 。发包人是否提供支付担保: 。 发包人提供支付担保的形式: 。
3.1 承包人的一般义务
(9)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的内容: 。承包人需要提交的竣工资料套数: 。
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的费用承担: 。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移交时间: 。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形式要求: 。
(10)承包人应履行的其他义务: 。
3.2 项目负责人
3.2.1 项目负责人:
姓 名: ; 身份证号: ; 建造师执业资格等级: ;建造师注册证书号: ; 建造师执业印章号: ;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号: ;联系电话: ;
电子信箱: ;通信地址: ;承包人对项目负责人的授权范围如
下: 。
关于项目负责人每月在施工现场的时间要求: 。承包人未提交劳动合同,以及没有为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会保险证明的违约责
任: 。项目负责人未经批准,擅自离开施工现场的违约责任: 。
3.2.3 承包人擅自更换项目负责人的违约责任: 。
3.2.4 承包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更换项目负责人的违约责任: 。
3.3 承包人人员
3.3.1 承包人提交项目管理机构及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安排报告的期限: 。
3.3.3 承包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撤换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的违约责任: 。
3.3.4 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离开施工现场的批准要求: 。
3.3.5 承包人擅自更换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的违约责任: 。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擅自离开施工现场的违约责任: 。
3.5 分包
3.5.1 分包的一般约定
禁止分包的工程包括: 。
主体结构、关键性工作的范围: 。
3.5.2 分包的确定
允许分包的专业工程包括: 。
其他关于分包的约定: 。
3.5.4 分包合同价款
关于分包合同价款支付的约定: 。
3.6 工程照管与成品、半成品保护
承包人负责照管工程及工程相关的材料、工程设备的起始时间: 。
3.7 履约担保
承包人是否提供履约担保: 。
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的形式、金额及期限的: 。承包人提供风险担保金额的形式、金额及期限: 。
4.1 监理人的一般规定
关于监理人的监理内容: 。关于监理人的监理权限: 。
关于监理人在施工现场的办公场所、生活场所的提供和费用承担的约定: 。
4.2 监理人员
总监理工程师:
姓 名: ;职 务: ;
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号: ;联系电话: ;
电子信箱: ;通信地址: ;
关于监理人的其他约定: 。
4.4 商定或确定
在发包人和承包人不能通过协商达成一致意见时,发包人授权监理人对以下事项进行确定:
(1) ;
(2) ;
(3) 。
5.1 质量要求
5.1.1 特殊质量标准和要求: 。关于工程奖项的约定: 。
5.3 隐蔽工程检查
5.3.2 承包人提前通知监理人隐蔽工程检查的期限的约定: 。监理人不能按时进行检查时,应提前 小时提交书面延期要求。
关于延期最长不得超过: 小时。
6.1 安全xx施工
6.1.1 项目安全生产的达标目标及相应事项的约定: 。
6.1.4 关于治安保卫的特别约定: 。关于编制施工场地治安管理计划的约定: 。
6.1.5 xx施工
合同当事人对xx施工的要求: 。
6.1.6 关于安全xx施工费支付比例和支付期限的约定: 。
7.1 施工组织设计
7.1.1 合同当事人约定的施工组织设计应包括的其他内容: 。
7.1.2 施工组织设计的提交和修改
承包人提交详细施工组织设计的期限的约定: 。发包人和监理人在收到详细的施工组织设计后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的期限: 。
7.2 施工进度计划
7.2.2 施工进度计划的修订
发包人和监理人在收到修订的施工进度计划后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的期限: 。
7.3 开工
7.3.1 开工准备
关于承包人提交工程开工报审表的期限: 。
关于发包人应完成的其他开工准备工作及期限: 。关于承包人应完成的其他开工准备工作及期限: 。
7.3.2 开工通知
因发包人原因造成监理人未能在计划开工日期之日起 天内发出开工通知的,承包人有权提出价格调整要求,或者解除合同。
7.4 测量放线
7.4.1 发包人通过监理人向承包人提供测量基准点、基准线和水准点及其书面资料的期限: 。
7.5 工期延误
7.5.1 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
(7)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的其他情形: 。
7.5.2 因承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
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逾期竣工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 。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逾期竣工违约金的上限: 。
7.6 不利物质条件
不利物质条件的其他情形和有关约定: 。
7.7 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
发包人和承包人同意以下情形视为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
(1) ;
(2) ;
(3) 。
7.9 提前竣工
7.9.2 提前竣工的奖励: ;
7.9.3 经发包人认可的承包人提出的提前竣工的建议应确保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并应办理缩短工期合同变更备案手续。如缩短后工期压缩幅度超过原确定工期标准 15%(含 15%)的,承包人应当组织专家对施工工期进行评估,并出具专家评审认可的施工工期评估报告。
8.4 材料与工程设备的保管与使用
8.4.1 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的保管费用的承担: 。
8.6 样品
8.6.1 样品的报送与封存
需要承包人报送样品的材料或工程设备,样品的种类、名称、规格、数量要求: 。
8.8 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
8.8.1 承包人提供的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
关于修建临时设施费用承担的约定: 。
9.1 试验设备与试验人员
9.1.2 试验设备
施工现场需要配置的试验场所: 。施工现场需要配备的试验设备: 。施工现场需要具备的其他试验条件: 。
9.4 现场工艺试验
现场工艺试验的有关约定: 。
10.1 变更的范围
关于变更的范围的约定: 。
10.4 变更估价
10.4.1 变更估价原则
关于变更估价的约定:本款项第(3)目细化为:
①变更导致实际完成的变更工程量与已标价工程量清单列明的该项目工程量的变化幅度超过 15%的,确定变更工作单价的原则为:当工程量增加超过 15%的,其超过 15%部分的工程量的综合单价应予调低;当工程量减少超过 15%的,减少后剩余部分的工程量的综合单价应予调高。调整公式如下:
A.当 Q1>1.15Q0 时,S=1.15Q0×P0+(Q1-1.15Q0)×P1
B.当 Q1<0.85Q0 时,S=Q1×P1
式中:S——调整后的某一分部分项工程费结算价; Q1——最终完成的工程量;
Q0——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列明的工程量;
P1——工程量变化幅度超过 15%,调整后的综合单价; P0——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列明的综合单价。
②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无相同项目及类似项目的,按下述原则确定变更工作的单价。
A.要素消耗量:按上海市现行的相关预算定额执行(投标时有折扣率的,编制新的单价时执行同样的折扣率)。上海市现行预算定额没有适用子目的,由承包人、发包人、监理人通过现
场测算确定消耗量。
B. 要素单价:按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要素投标价格,没有投标价格的要素按竞争性磋商文件指定当月“信息价”(由上海市建筑建材业市场管理总站在上海建筑建材业网站 xxx.xxxx.xx.xx——造价管理专栏上发布,余同)确定,价格为区间价格的按中值确定。既没有投标价格也没有“信息价”的要素价格通过市场调查后,经监理人、发包人、承包人协商确认。
C.费率:按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相关费率确定。
关于变更估价的其他约定: 。
10.5 承包人的合理化建议
监理人审查承包人合理化建议的期限: 。发包人审批承包人合理化建议的期限: 。
承包人提出的合理化建议降低了合同价格或者提高了工程经济效益的奖励的方法和金额为:。
10.7 暂估价
暂估价材料和工程设备的明细详见附件 11:《暂估价一览表》。
10.7.1 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
对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的确认和批准采取第 种方式确定。
10.7.2 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
对于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的确认和批准采取第 种方式确定。第 3 种方式:承包人直接实施的暂估价项目
承包人直接实施的暂估价项目的约定: 。
10.8 暂列金额
合同当事人关于暂列金额使用的约定: 。
11.1 市场价格波动引起的调整
市场价格波动是否调整合同价格的约定: 。
市场价格波动约定调整合同价格的,采用第3种方式:施工期工程造价信息价平均值与基准价格比较,调整其超过以下约定幅度部分要素价格,调整的要素价格差额只计增值税。
(1)要素价格的调整范围及变化幅度:
①人工工日价格变化幅度:± %;
②钢材价格变化幅度:± %;
③除钢材以外的主要材料、设备价格变化幅度:
(材料、设备名称) ± %,(材料、设备名称) ± %,(材料、设备名称) ± %, (材料、设备名称) ± %, 。
④施工机械台班价格变化幅度:± %;
(2)信息价平均值计算方法:采用以下第 方法第①种方法:加权平均法。
第②种方法:算术平均法。
(3) 基准价格的约定: 。
12.1 合同价格形式 1、单价合同。
综合单价包含的风险范围: 。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 。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格的调整方法: 。 2、总价合同。
总价包含的风险范围: 。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 。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格的调整方法: 。 3、其他价格方式: 。
12.2 预付款
12.2.1 预付款的支付
预付款支付比例或金额: 按上海市财政的相关规定执行 。预付款支付期限: 。
预付款扣回的方式: 。
12.2.2 预付款担保
承包人提交预付款担保的期限: 。预付款担保的形式为: 与预付款金额等额的银行保函 。
12.3 计量
12.3.1 计量原则
工程量计算规则: 。
12.3.2 计量周期
关于计量周期的约定: 。
12.3.3 单价合同的计量
关于单价合同计量的约定: 。
12.3.4 总价合同的计量
关于总价合同计量的约定: 。
12.3.5 总价合同采用支付分解表计量支付的,是否适用第 12.3.4 项〔总价合同的计量〕约定进行计量: 。
12.3.6 其他价格形式合同的计量
其他价格形式的计量方式和程序: 。
12.4 工程进度款支付
12.4.1 付款周期
关于付款周期的约定: 按上海市财政的相关规定执行 。
12.4.2 进度付款申请单的编制
关于进度付款申请单编制的约定: 。
12.4.3 进度付款申请单的提交
(1)单价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 。
(2)总价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 。
(3)其他价格形式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 。
12.4.4 进度款审核和支付
(1)监理人审查并报送发包人的期限: 。
发包人完成审批并签发进度款支付证书的期限: 。
(2)发包人支付进度款的期限: 。
发包人逾期支付进度款的违约金的计算方式: 。
12.4.6 支付分解表的编制
2、总价合同支付分解表的编制与审批: 。
3、单价合同的总价项目支付分解表的编制与审批: 。
13.1 分部分项工程验收
13.1.2 监理人不能按时进行验收时,应提前 小时提交书面延期要求。关于延期最长不得超过: 小时。
13.2 竣工验收
13.2.2 竣工验收程序
关于竣工验收程序的约定: 。 发包人不按照本项约定组织竣工验收、颁发工程接收证书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 。
13.2.5 移交、接收全部与部分工程
承包人向发包人移交工程的期限: 。
发包人未按本合同约定接收全部或部分工程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 。承包人未按时移交工程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 。
13.3 工程试车
13.3.1 试车程序
工程试车内容: 。
(1)单机无负荷试车费用由 承担;
(2)无负荷联动试车费用由 承担。
13.3.3 投料试车
关于投料试车相关事项的约定: 。
13.6 竣工退场
13.6.1 竣工退场
承包人完成竣工退场的期限: 。
14.1 竣工结算申请
承包人提交竣工付款申请单的期限: 。
竣工付款申请单应包括的内容: 。
14.2 竣工结算审核
发包人审批竣工付款申请单的期限: 。发包人完成竣工付款的期限: 。关于竣工付款证书异议部分复核的方式和程序:
政府投资和以政府投资为主的建设项目,按照国家和本市关于竣工结算的规定执行。
14.4 最终结x
14.4.1 最终结清申请单
承包人提交最终结清申请单的份数: 。承包人提交最终结算申请单的期限: 。
14.4.2 最终结清证书和支付
(1)发包人完成最终结清申请单的审批并颁发最终结清证书的期限: 。
(2)发包人完成支付的期限: 。
15.2 缺陷责任期
缺陷责任期的具体期限: 24 个月
15.3 质量保证金
关于是否扣留质量保证金的约定: 。
15.3.1 承包人提供质量保证金的方式质量保证金采用以下第 种方式:
(1)质量保证金保函,保证金额为: ;
(2) %的工程款;
(3)其他方式: 。
15.3.2 质量保证金的扣留
质量保证金的扣留采取以下第 种方式:
(1)在支付工程进度款时逐次扣留,在此情形下,质量保证金的计算基数不包括预付款的支付、扣回以及价格调整的金额;
(2)工程竣工结算时一次性扣留质量保证金;
(3)其他扣留方式: 。
关于质量保证金的补充约定: 。
15.4 保修
15.4.1 保修责任
工程保修期为:
15.4.3 修复通知
承包人收到保修通知并到达工程现场的合理时间: 。
16.1 发包人违约
16.1.1 发包人违约的情形
发包人违约的其他情形: 。
16.1.2 发包人违约的责任
发包人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和计算方法:
(1)因发包人原因未能在计划开工日期前 7 天内下达开工通知的违约责任: 。
(2)因发包人原因未能按合同约定支付合同价款的违约责任: 。
(3)发包人违反第 10.1 款〔变更的范围〕第(2)项约定,自行实施被取消的工作或转由他人实施的违约责任: 。
(4)发包人提供的材料、工程设备的规格、数量或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或因发包人原因导致交货日期延误或交货地点变更等情况的违约责任: 。
(5)因发包人违反合同约定造成暂停施工的违约责任: 。
(6)发包人无正当理由没有在约定期限内发出复工指示,导致承包人无法复工的违约责任: 。
(7)其他: 。
16.1.3 因发包人违约解除合同
承包人按16.1.1项〔发包人违约的情形〕约定暂停施工满 天后发包人仍不纠正其违约行为并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承包人有权解除合同。
16.2 承包人违约
16.2.1 承包人违约的情形
承包人违约的其他情形: 。
16.2.2 承包人违约的责任
承包人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和计算方法: 。
16.2.3 因承包人违约解除合同
关于承包人违约解除合同的特别约定: 。发包人继续使用承包人在施工现场的材料、设备、临时工程、承包人文件和由承包人或以其
名义编制的其他文件的费用承担方式: 。
17.1 不可抗力的确认
除通用合同条款约定的不可抗力事件之外,视为不可抗力的其他情形: 。
17.4 因不可抗力解除合同
合同解除后,发包人应在商定或确定发包人应支付款项后 天内完成款项的支付。
18.1 工程保险
关于工程保险的特别约定: 。
18.3 其他保险
关于其他保险的约定: 。
承包人是否应为其施工设备等办理财产保险: 。
18.7 通知义务
关于变更保险合同时的通知义务的约定: 。
20.3 争议评审
合同当事人是否同意将工程争议提交争议评审小组决定: 。
20.3.1 争议评审小组的确定
争议评审小组成员的确定: 。选定争议评审员的期限: 。
争议评审小组成员的报酬承担方式: 。其他事项的约定: 。
20.3.2 争议评审小组的决定
合同当事人关于本项的约定: 。
20.4 仲裁或诉讼
因合同及合同有关事项发生的争议,按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
(1)向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 人民法院起诉。
第四节 合同附件
协议书附件:
附件 1: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专用合同条款附件:
附件 2: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一览表附件 3:工程质量保修书
附件 4:主要建设工程文件目录
附件 5:承包人用于本工程施工的机械设备表附件 6: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表
附件 7:分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表附件 8:履约担保格式
附件 9:预付款担保格式附件 10:支付担保格式附件 11:暂估价一览表
附件 12:建设工程廉政责任书格式附件 13:安全生产责任协议书格式附件 14:xx施工责任协议书格式附件 15:治安、防火责任协议格式
附件 1:
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
单位工程名称 | 建设规模 | 建筑面积(平方米) | 结构形式 | 层数 | 生产能力 | 设备安装内容 | 合同价格(元) | 开工日期 | 竣工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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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2:
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一览表
序号 | 材料、设备品种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单价(元) | 质量等级 | 供应时间 | 送达地点 | 备注 |
附件 3:
工程质量保修书
发包人(全称):
承包人(全称):
发包人和承包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经协商一致就 (工程全称)签订工程质量保修书。
一、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
承包人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质量保修范围包括地基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供热与供冷系统,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以及双方约定的其他项目。具体保修的内容,双方约定如下:。
二、质量保修期
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工程的质量保修期如下: 1.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工程合理使用年限;
2.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为 年;
3.装修工程为 年;
4.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工程为 年;
5.供热与供冷系统为 个采暖期、供冷期;
6.住宅小区内的给排水设施、道路等配套工程为 年;
7.其他项目保修期限约定如下: 。质量保修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三、缺陷责任期
工程缺陷责任期为 24 个月,缺陷责任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单位工程先于全部工程进行验收,单位工程缺陷责任期自单位工程验收合格之日起算。
缺陷责任期终止后,发包人应退还剩余的质量保证金。四、质量保修责任
1.属于保修范围、内容的项目,承包人应当在接到保修通知之日起 7 天内派人保修。承包人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保修的,发包人可以委托他人修理。
2.发生紧急事故需抢修的,承包人在接到事故通知后,应当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
3.对于涉及结构安全的质量问题,应当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规定,立即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采取安全防范措施,并由原设计人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人提出保修方案,承包人实施保修。
4.质量保修完成后,由发包人组织验收。五、保修费用
保修费用由造成质量缺陷的责任方承担。
六、双方约定的其他工程质量保修事项: 。
工程质量保修书由发包人、承包人在工程竣工验收前共同签署,作为施工合同附件,其有效期限至保修期满。
发包人(公章): 承包人(公章):
地 址: 地 址: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 号: 账 号: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附件 4:
主要建设工程文件目录
文件名称 | 套数 | 费用(元) | 质量 | 移交时间 | 责任人 |
附件 5:
承包人用于本工程施工的机械设备表
序号 | 机械或设备名称 | 规格型号 | 数量 | 产地 | 制造年份 | 额定功率(kW) | 生产能力 | 备注 |
附件 6: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表
名 称 | 姓名 | 职务 | 职称 | 主要资历、经验及承担过的项目 |
一、总部人员 | ||||
项目主管 | ||||
其他人员 | ||||
二、现场人员 | ||||
项目负责人 | ||||
项目副经理 | ||||
技术负责人 | ||||
造价管理 | ||||
质量管理 | ||||
材料管理 | ||||
计划管理 | ||||
安全管理 | ||||
其他人员 | ||||
附件 7:分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表
名 称 | 姓名 | 职务 | 职称 | 主要资历、经验及承担过的项目 |
一、总部人员 | ||||
项目主管 | ||||
其他人员 | ||||
二、现场人员 | ||||
项目负责人 | ||||
项目副经理 | ||||
技术负责人 | ||||
造价管理 | ||||
质量管理 | ||||
材料管理 | ||||
计划管理 | ||||
安全管理 | ||||
其他人员 | ||||
附件 8:
履约担保
(发包人名称):
鉴于 (发包人名称,以下简称“发包人”)与 (承包人名称)(以下称“承包人”)于 年 月 日就 (工程名称)施工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我方愿意无条件地、不可撤销地就承包人履行与你方签订的合同,向你方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1. 担保金额人民币(大写) 元(¥ )。
2. 担保有效期自你方与承包人签订的合同生效之日( 年 月 日)起至你方签发或应签发工程接收证书之日( 年 月 日)止。
3. 在本担保有效期内,因承包人违反合同约定的义务给你方造成经济损失时,我方在收到你方以书面形式提出的在担保金额内的赔偿要求后,在 7 天内无条件支付。
4. 你方和承包人按合同约定变更合同时,我方承担本担保规定的义务不变。
5. 因本保函发生的纠纷,可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提请 仲裁委员会仲裁。
6. 本保函自我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担 保 人: (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地 址: 邮政编码: 电 话: 传 真:
年 月 日
附件 9 :
预付款担保
(发包人名称):
根据 (承包人名称)(以下称“承包人”)与 (发包人名称)(以下简称“发包人”)于 年 月 日签订的 (工程名称)《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承包人按约定的金额向你方提交一份预付款担保,即有权得到你方支付相等金额的预付款。我方愿意就你方提供给承包人的预付款为承包人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1. 担保金额人民币(大写) 元(¥ )。
2. 担保有效期自预付款支付给承包人起生效,至你方签发的进度款支付证书说明已完全扣清
止。
3. 在本保函有效期内,因承包人违反合同约定的义务而要求收回预付款时,我方在收到你方
的书面通知后,在7天内无条件支付。但本保函的担保金额,在任何时候不应超过预付款金额减去你方按合同约定在向承包人签发的进度款支付证书中扣除的金额。
4. 你方和承包人按合同约定变更合同时,我方承担本保函规定的义务不变。
5. 因本保函发生的纠纷,可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提请 仲裁委员会仲裁。
6. 本保函自我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担保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地 址: 邮政编码: 电 话: 传 真:
年 月 日
附件 10:
支付担保
(承包人):
鉴于你方作为承包人已经与 (发包人名称)(以下称“发包人”)于 年 月 日签订了 (工程名称)《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以下称“主合同”),应发包人的申请,我方愿就发包人履行主合同约定的工程款支付义务以保证的方式向你方提供如下担保:
一、保证的范围及保证金额
1. 我方的保证范围是主合同约定的工程款。
2. 本保函所称主合同约定的工程款是指主合同约定的除工程质量保证金以外的合同价款。
3. 我方保证的金额是主合同约定的工程款的 %,数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元(大写: )。
二、保证的方式及保证期间
1. 我方保证的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2. 我方保证的期间为: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主合同约定的工程款支付完毕之日后 日
内。
3. 你方与发包人协议变更工程款支付日期的,经我方书面同意后,保证期间按照变更后的支
付日期做相应调整。
三、承担保证责任的形式
我方承担保证责任的形式是代为支付。发包人未按主合同约定向你方支付工程款的,由我方在保证金额内代为支付。
四、代偿的安排
1. 你方要求我方承担保证责任的,应向我方发出书面索赔通知及发包人未支付主合同约定工程款的证明材料。索赔通知应写明要求索赔的金额,支付款项应到达的账号。
2. 在出现你方与发包人因工程质量发生争议,发包人拒绝向你方支付工程款的情形时,你方要求我方履行保证责任代为支付的,需提供符合相应条件要求的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出具的质量说明材料。
3. 我方收到你方的书面索赔通知及相应的证明材料后7天内无条件支付。五、保证责任的解除
1. 在本保函承诺的保证期间内,你方未书面向我方主张保证责任的,自保证期间届满次日起,我方保证责任解除。
2. 发包人按主合同约定履行了工程款的全部支付义务的,自本保函承诺的保证期间届满次日起,我方保证责任解除。
3. 我方按照本保函向你方履行保证责任所支付金额达到本保函保证金额时,自我方向你方支付(支付款项从我方账户划出)之日起,保证责任即解除。
4. 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或出现应解除我方保证责任的其他情形的,我方在本保函项下的保证责任亦解除。
5. 我方解除保证责任后,你方应自我方保证责任解除之日起 个工作日内,将本保函原件返还我方。
六、免责条款
1. 因你方违约致使发包人不能履行义务的,我方不承担保证责任。
2. 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或你方与发包人的另行约定,免除发包人部分或全部义务的,我方亦免除其相应的保证责任。
3. 你方与发包人协议变更主合同的,如加重发包人责任致使我方保证责任加重的,需征得我方书面同意,否则我方不再承担因此而加重部分的保证责任,但主合同第 10 条〔变更〕约定的变更不受本款限制。
4. 因不可抗力造成发包人不能履行义务的,我方不承担保证责任。七、争议解决
因本保函或本保函相关事项发生的纠纷,可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
(1)向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 人民法院起诉。八、保函的生效
x保函自我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担保人: (xx)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地 址: 邮政编码: 传 真:
年 月 日
附件 11:
11-1:材料暂估价表
序号 | 名称 | 单位 | 数量 | 单价(元) | 合价(元) | 备注 |
11-2:工程设备暂估价表
序号 | 名称 | 单位 | 数量 | 单价(元) | 合价(元) | 备注 |
11-3:专业工程暂估价表
序号 | 名称 | 单位 | 数量 | 单价(元) | 合价(元) | 备注 |
附件 12:廉政责任书格式
建设工程廉政责任书
发包人: 承包人:
为加强建设工程廉政建设,规范建设工程各项活动中发包人承包人双方的行为,防止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违法违纪现象的发生,保护国家、集体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和廉政建设的有关规定,订立本廉政责任书。
一、双方的责任
1.1 应严格遵守国家关于建设工程的有关法律、法规,相关政策,以及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
1.2 严格执行建设工程合同文件,自觉按合同办事。
1.3 各项活动必须坚持公开、公平、公正、诚信、透明的原则(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者外),不得为获取不正当的利益,损害国家、集体和对方利益,不得违反建设工程管理的规章制度。
1.4 发现对方在业务活动中有违规、违纪、违法行为的,应及时提醒对方,情节严重的,应向其上级主管部门或纪检监察、司法等有关机关举报。
二、发包人责任
发包人的领导和从事该建设工程项目的工作人员,在工程建设的事前、事中、事后应遵守以下规定:
2.1 不得向承包人和相关单位索要或接受回扣、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物品和好处费、感谢费等。
2.2 不得在承包人和相关单位报销任何应由发包人或个人支付的费用。
2.3 不得要求、暗示或接受承包人和相关单位为个人装修住房、婚丧嫁娶、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境)、旅游等提供方便。
2.4 不得参加有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承包人和相关单位的宴请、健身、娱乐等活动。
2.5 不得向承包人和相关单位介绍或为配偶、子女、亲属参与同发包人工程建设管理合同有关的业务活动;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承包人和相关单位使用某种产品、材料和设备。
三、承包人责任
应与发包人保持正常的业务交往,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程序开展业务工作,严格执行工程建设的有关方针、政策,执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并遵守以下规定:
3.1 不得以任何理由向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索要、接受或赠送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物品及回扣、好处费、感谢费等。
3.2 不得以任何理由为发包人和相关单位报销应由对方或个人支付的费用。
3.3 不得接受或暗示为发包人、相关单位或个人装修住房、婚丧嫁娶、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境)、旅游等提供方便。
3.4 不得以任何理由为发包人、相关单位或个人组织有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健身、娱乐等活动。
四、违约责任
4.1 发包人工作人员有违反本责任书第一、二条责任行为的,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给予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给承包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
4.2 承包人工作人员有违反本责任书第一、三条责任行为的,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给发包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
4.3 本责任书作为建设工程合同的组成部分,与建设工程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经双方签署后立即生效。
五、责任书有效期
x责任书的有效期为双方签署之日起至该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合格时止。
六、责任书份数
x责任书一式二份,发包人承包人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发包人: (单位公章) 承包人: (单位公章)法定地址: 法定地址:
法定代表人或其 法定代表人或其
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电子邮箱: 电子邮箱: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附件 13:安全生产责任协议书格式
安全生产责任协议书
为落实安全生产的管理要求,确保工程建设的顺利进行,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同意明确如下协议:
一、发包人在施工开始前向承包人提交必要的施工场地,明确承包人安全生产管理的责任区域和要求,承包人负责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工作,是施工现场安全管理的责任单位。承包人必须建立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其相关文件报发包人备案。
二、发包人应积极组织和督促承包人开展安全达标活动,及时传达和部署上级的有关安全生产精神和要求,定期听取承包人的意见和要求,加强安全生产的指导和协调。
三、发包人负责组织对承包人安全规范作业、xx施工情况的检查,定期组织考核;对承包人及有关人员在安全生产工作中有突出贡献或成绩显著的集体、个人应给予表彰和物资奖励。对承包人及有关人员发生的违章、违法行为和存在的问题以及在安全生产、xx等创优达标活动中不积极配合的,发包人有权制止教育、责成其限期整改,对责任单位每次处罚 500 至 5000 元,对
未按要求限期整改的或整改不力、情节严重的,对责任单位每次处罚 1 万至 5 万元。
四、凡工地内发生生产事故或重大人员伤亡的,发包人派员参与劳动行政部门、司法机关调查处理。发包人可按其造成的后果及影响,对责任单位以按责任违约给予一次性经济处理,责任违约的经济处理按《发包工程安全抵押金实施细则》(见附件)扣除。事故造成的经济损失及因承包人责任给发包人造成的连带经济损失全部由承包人承担。
五、承包人要严格贯彻执行国家和本市颁发的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建标(99)79 号“关于发布行业标准《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的通知”(编号 JGJ59——99)的要求加强内部安全管理,落实各项安全防护措施,确保工程建设中不发生重大伤亡事故。
六、承包人要按照安全作业规范针对本工程项目的特点、性质、规模以及施工现场条件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制定和组织落实各项的施工安全技术措施,并向全体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严格按照施工组织设计和有关安全要求施工。深基坑开挖必须按科技委审查批准的方案实施。
七、承包人进入工地后应明确落实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根据建设部办公厅 2000
年 10 号文件要求配置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即施工人员超过 50 人的工地必须配置专职安全管理人
员;工程造价在 1000 万元以上的工地,必须配置 2 至 3 名管理安全生产工作人员;工程造价在
5000 万元以上的工地,要按专业设置专职安全员,组成安全管理组负责工地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并将名单报发包人备案。承包人要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保证体系,落实各级安全责任制,完善各项安全生产制度(包括奖惩制度),按照“谁施工谁负责”的原则,负责单位内部和施工责任区域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八、承包人对各分包单位及外聘人员的安全生产工作要纳入本单位统一管理的范围,明确要求,签订管理协议;要加强对全体施工人员安全作业、xx施工和自我保护的宣传教育;做好上岗前的安全培训,特殊工种作业人员必须做到持证上岗;进入本市施工的外省市特殊作业人员,还必须经本市有关特种作业考核站进行审证教育,禁止实习、学习人员现场作业。严格执行各种安全操作规程,确保施工安全。
九、承包人要按照“安全自查,隐患自改、责任自负”的原则加强对施工责任区的日常安全检查,及时制止和处理各类违章违法行为,对查获的隐患要及时落实整改措施,消除隐患。
十、承包人应主动接受发包人在安全生产工作上的业务指导,检查和督促,服从管理,对发包人的工作布置和组织的活动要积极贯彻实施和参加,对发包人给予因责任违约的经济处理如有异议可要求复核,对发包人工作人员利用职权营私舞弊、有意刁难的违法行为,有权检举揭发,要求处理。
十一、承包人因疏于管理违章违法作业发生安全事故或造成人员伤亡的,应在积极抢救受伤人员、保护现场的同时,严格按安全事故上报的规定时限向发包人和当地劳动行政部门汇报,不得迟报瞒报。
十二、本协议中未涉及的有关条款,甲乙双方可根据需要协商补充修改。如遇有国家和本市的有关法规不符的,应按国家和本市的有关法规执行。
十三、承包方应该接受发包方安保部门的监督、检查和指导,积极落实发包方安保部门发出的整改指令。
十四、本协议作为甲乙双方工程合同的附件,在工程合同签约后生效,与工程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工程合同期满,本协议终止。
发包人:(单位公章) 承包人:(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签约日期:
附件 14:xx施工责任协议书格式
xx施工责任协议书
为贯彻执行建设部《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规定》和《上海市建设工程xx施工管理暂行规
定》,认真做好工程建设施工区域内的xx施工,现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明确在xx施工和xx施工管理中的各自职责,并签订如下协议。
一、 双方同意在工程管理和工程建设中必须坚持社会效益第一,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相一致“方便人民生活,有利于发展生产、保护生态环境”的原则,坚持便民、利民、为民服务的宗旨。搞好工程建设中的xx施工。
二、 双方要认真贯彻“发包人负责,施工单位实施,地方政府监督”的xx施工原则。现场由发包人项目管理组牵头,建立三方共同参与的xx施工管理小组,负责日常管理协调工作,争创xx工地。发包人按市有关创建xx工地的规定,组织、指导、检查、考核、和开展选评工作,创建活动的实施由承包人负责。
三、 承包人在其施工大纲中应结合工程实际情况,制订出各项xx施工措施,并落实如下有关要求:
1、施工现场必须按规定要求设置施工铭牌,所有施工管理、作业人员应配带胸卡上岗。
2、施工区域与非施工区域必须按规定设置分隔设施,并做到连续、稳固、整洁、美观和线型和顺。施工区域的围护设施如有损坏要及时修复。
3、在施工的路段要有保证车辆通行宽度的车行道、人行道和沿街居民出行的安全便道。凡在施工道路的交叉路口,均应按规定设置交通标志(牌),夜间设示警灯及照明灯,便于车辆行人通行。如遇台风、暴雨季节要派人值班,确保安全。
4、要落实切实可行的施工临时排水和防汛措施,禁止向通道上排放,禁止泥浆水、水泥浆水未经沉淀直接排入下水道。
5、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合理,各类材料、设备、预制构件等(包括土方)做到有序堆放,不得侵占车行道、人行道。施工中要加强对各种管线的保护。
6、施工中必须要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渣土洒落,泥浆、废水流溢,控制粉尘飞扬,减少施工对本市环境的污染,严格控制噪音。
7、为配合实施国家和上海市开展环境保护和减少污染的要求,承包人必须在每年 5-8 月委托政府环保监督部门对施工过程中的噪音、粉尘、废水进行一次测试,出具相应的测试报告,并提交发包人备案。
8、如发现承包人未进行上述环境保护测试工作,此测试工作由发包人代为办理,其费用由承包人加倍承担。
四、承包人负责施工区域及生活区域的环境卫生,建立完善相关的规章制度,落实责任制。做到“五小”生活设施齐全,符合规范要求。
五、发包人对承包人开展创建xx工地的工作要经常性地给予指导,定期组织检查,对承包人存在的问题应及时通知承包人进行整改,并有权以承包人责任违约,对责任单位每次处罚 500
至 5000 元,并采取强化整改措施,对未按要求限期整改的或整改不力,情节严重的,对责任单位
每次处罚 1 万至 5 万元不等,整改所发生的费用从安全抵押金中扣除,最高上限为 10 万元。
六、因承包人违反xx施工管理要求,被地方政府有关部门查获而受到的经济处罚,以及由此而使发包人受到的经济损失,均由承包人承担。
七、本协议作为甲乙双方工程合同的附件,在工程合同正式签约后生效,与工程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工程合同期满,本协议终止。
发包人:(xx) 承包人:(xx)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签约日期:
附件 15:治安、防火责任协议格式
治安、防火责任协议
为切实搞好工程建设中的治安、防火工作,确保施工现场的治安稳定和防火安全,现根据《上海市社会治安防范责任条例》之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明确双方在治安防范、防火安全方面的权利和义务:
一、发包人的权利和义务
1.发包人在与承包人签约工程合同时应将发包人对《施工现场治安防火工作管理规范》(后附)书面交于承包人,明确要求、落实责任、加强指导。
2.发包人应将上级公安部门和上级单位对工地治安防火工作的有关要求、信息及时向承包人进行传达布置,定期听取承包人在开展治安防火工作中的情况和意见,做好指导和协调工作。 3.发包人有权对承包人贯彻落实治安防火工作的情况进行检查,对承包人有关人员发生的
违章违法行为及相关问题,则有权教育、制止和责成其限期整改,必要时可按责任违约给予相应的经济处理(500 至 1000 元/次)。
4.承包人的违章违法行为,发包人有权对其进行经济处理的是指:
(1)未经公安消防部门审核批准,擅自使用液化气钢瓶或违章储存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尚未造成后果的。
(2)未严格按本公司《施工现场动用明火管理规定》(后附)进行动火作业尚未造成后果的。 (3)施工区域内发生聚众斗殴、赌博、收看淫秽录像等影响工地治安秩序的违法行为及集体
宿舍内违章男女混居的。
(4)违反《施工现场用电安全管理规定》(后附)用电,擅自使用电炉、煤油炉、电热毯、电熨斗等及带有明火的各类电取热器,或擅自使用高能耗灯具取暖、烘烤物品及在禁火区域内违章吸烟的。
5.承包人在其责任区域内发生严重违法犯罪案件或重特大火灾事故的,由公安司法部门调查处理:但发包人可按其造成的后果和影响,对承包人或其治安、防火第一责任人行使评选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否决权。同时,还可对承包人进行 2000 至 50000 元的一次性责任违约经济处理。
6.发包人对承包人的责任违约经济处理,由发包人开具书面通知单给承包人认可。处理款从承包人工程款中直接扣除。
7.根据整个工地治安防范的需要,如确需增设或外聘警卫值勤人员时,发包人可按“协商、集中”的原则决定实施方案,其费用发包人按实际需要由涉及到的各施工单位分担,承包人不得推委。
二、承包人的权利和义务
1.承包人在进入工地后,应及时明确落实工地治安、防火第一责任人专(兼)职保卫消防干部及治安保卫组织网络,书面报发包人备案。
2.承包人在施工期间必须遵守、执行国家和本市颁布的治安、消防方面的法律、法规,认真落实发包人制定的《施工现场治安防火工作管理规范》,服从管理,对本责任区域内的治安稳定、防火安全,实施全面负责,确保不发生重大治安、刑事案件和火灾事故。
3.承包人的治安防火工作,除接受其上级主管单位的领导外,还应主动接受上海城市轨道交通公安分局和发包人的业务指导、督促、检查。对公安机关和发包人布置的“创建治安合格工地”等工作,要积极地贯彻执行,对公安部门和发包人在检查中查获的各类隐患问题,应在规定的期限内组织整改或采取相应的防范措施,确保安全。
4.一旦工地上发生治安、刑事案件或火灾事故,承包人应在积极处置、保护现场的同时,立即向公安部门和发包人报告,接受调查、处理。所造成(包括对发包人)的损失,由承包人承担。
5.承包人对因违章违法行为所受的责任违约经济处理有异议的,可提出申诉,要求复议。如发现发包人工作人员在工作中有滥用职权、营私舞弊、有意刁难等违法行为的,有权向发包人领导或有关机关检举揭发,要求处理。
6. 承包人应该接受发包人安保部门的监督、检查和指导,积极落实发包方安保部门发出的整改指令。
三、其他
1.本协议中未涉及到的有关条款,甲乙双方可根据需要协商补充修改。如遇有与国家和本市的有关部门法规不符的应按国家和本市的有关规定执行。
2.本协议作为工程合同的附件在工程合同正式签约后生效,与工程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工程合同期满,本协议终止。
发包人:(xx) 承包人:(xx)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签约日期:
1、项目名称:上海体育学院智能化网球场维修项目
2、项目编号:SHXM-00-20220902-1114(代理机构内部编号:XXXX00000000-D43)
3、预算金额:3926600 元,最高限价:3926468.34 元
4、施工工期(日历天):80(日历天)
5、质量目标:一次验收合格率 100%;施工质量标准及验收要求:按照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 2019 年基础教育学校塑胶场地建设管理工作的通知》(沪教委发[2019]49 号)及《关于加强本市基础教育学校塑胶场地建设管理工作的通知》(沪教委规[2018]5 号)文件要求。 6、项目基本情况:本项目为上海体育学院智能化网球场维修项目,网球场地面积约 5567 平方。建设内容为高水平网球专业训练场地基础修复及相关智能化配套设施。主要内容:球场、音响;标准的比赛设施;高杆照明亮化设备;网球智能化设备预留预埋;步道;配套的围网、排水设施等,具体以工程量清单和图纸为准。
7、响应报价说明
7.1 响应报价应根据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的有关计价要求,并按照下列依据自主报价。 (1)本竞争性磋商文件;
(2)《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及其《上海市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应用规则》; (3)国家或本市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计价办法;
(4)企业定额,国家或本市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计价标准(定额); (5)补充竞争性磋商文件;
(6)设计文件及相关资料;
(7)施工现场情况、工程特点及拟定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
(8)与建设项目相关的标准、规定等技术资料;
(9)市场价格信息或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工程造价信息。 (12)其他的相关资料。
7.2 工程量清单中的每一子目须填入单价或价格,且只允许有一个报价。
7.3 工程量清单中标价的单价或金额,应包括所需人工费、材料费、施工机械使用费、企业管理费和利润,以及合同约定的风险费用。
上海市建设工程施工费用计算按照《关于实施建筑业营业税改增值税调整本市建设工程计价依据的通知》及其附件《最高投标限价相关费率取费标准(增值税)》和《关于调整本市建设工程计价依据增值税税率等有关事项的通知》(沪建市管〔2019〕19 号文)执行。
7.4 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供应商没有填入单价或价格的子目,其费用视为已分摊在工程量清单中其他已标价的相关子目的单价或价格之中(适用总价合同)。
7.5“投标报价汇总表”中的投标总价由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规费和增值税组成,并且“投标报价汇总表”中的投标总价应当与构成已标价工程量清单的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规费、增值税的合计金额一致。
7.6 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按下列要求报价:
7.6.1 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计价应依据计价规范中关于综合单价的组成内容确定报价。
7.6.2 如果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中涉及“材料和工程设备暂估单价表”中列出的材料和工程设备,则按照本节第 3.3.2 项的报价原则,将该类材料和工程设备的暂估单价本身以及除对应的规费及增值税以外的费用计入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相应子目的综合单价。
7.6.3 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中涉及发包人提供的材料(设备)中列出的材料和设备,其供应至现场指定位置的采购供应价计入投标报价(可以考虑简易计税方法计税)。
7.6.4“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与计价表”所列各子目的综合单价组成中,各子目的人工、材料和机械台班消耗量由供应商按照其自身情况做充分的、竞争性考虑。材料消耗量包括损耗量。主要分部分项项目(工程量清单中勾选的项目),响应报价中必须给出详细的综合单价组价分析,且组价内容必须包含完整的项目工作内容。
7.6.5 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交的“主要材料和工程设备选用表”中所列的材料和工程设备的价格是指此类材料和工程设备到达施工现场指定堆放地点的落地价格,即包括采购、包装、运输、装卸、堆放等到达施工现场指定落地或堆放地点之前的全部费用,但不包括落地之后发生的仓储、保管、库损以及从堆放地点运至安装地点的二次搬运费用。“主要材料和工程设备选用表”中所列材料和工程设备的价格应与构成综合单价相应材料或工程设备的价格一致。落地之后发生的仓储、保管、库损以及从堆放地点运至安装地点的二次搬运等其他费用均应在投标报价中考虑。
7.7 措施项目按下列要求报价:
7.7.1 措施项目清单计价应根据供应商的施工组织设计进行报价。可以计量工程量的措施项目,应按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的方式采用综合单价计价;其余的措施项目可以“项”为单位的方
式计价。
7.7.2 措施项目清单中的安全防护、xx施工措施费应进行费用明细报价,其合计金额不得低于以分部分项工程费为基数,乘以最低费率 3.3%的 90%(即 2.97%)。(最低费率依据《上海市建设工程安全防护、xx施工措施费用管理暂行规定》(沪建交〔2006〕445 号))
7.7.3 采购人提供的措施项目清单中所列项目仅指一般的通用项目,供应商在报价时应充分、全面地阅读和理解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相关内容和约定,包括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的相关约定,详实了解工程场地及其周围环境,充分考虑招标工程特点及拟定的施工方案和施工组织设计,对采购人给出的措施项目清单的内容进行细化或增减。重要措施项目报价应与施工组织设计相符,并开列措施项目费用的明细清单;
7.7.4“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中所填写的报价金额,应全面涵盖竞争性磋商文件约定的供应商成交后施工、竣工、交付本工程并维修其任何缺陷所需要履行的责任和义务的全部费用。
7.7.5 对于“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中所填写的报价金额,应按照“措施项目清单报价分析表”对措施项目报价的组成进行详细的列项和分析。
7.8 其他项目清单费应按下列规定报价:
7.8.1 暂列金额按“暂列金额明细表”中列出的金额报价,此处的暂列金额是采购人在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统一给定的。
7.8.2 暂估价分为材料和工程设备暂估单价和专业工程暂估价两类。其中的材料和工程设备暂估单价按本节第 3.3.2 项的报价原则进入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之综合单价,不在其他项目清单中汇总;专业工程暂估价直接按“专业工程暂估价表”中列出的金额和本节第 3.3.3 项的报价原则计入其他项目清单报价。
7.8.3 计日工按“计日工表”中列出的子目和估算数量,自主确定综合单价并计算计日工金额。计日工综合单价均不包括规费和增值税,其中:
(1)劳务单价应当包括工人工资、交通费用、各种补贴、劳动安全保护、个人应缴纳的社保费用、手提手动和电动工器具、施工场地内已经搭设的脚手架、水电和低值易耗品费用、现场管理费用、企业管理费和利润;
(2)材料价格包括材料运到现场的价格以及现场搬运、仓储、二次搬运、损耗、保险、企业管理费和利润;
(3)施工机械限于在施工场地(现场)的机械设备,其价格包括租赁或折旧、维修、维护和燃油等消耗品以及操作人员费用,包括承包人企业管理费和利润,但不包括规费和增值税。辅助人员按劳务价格另计。
7.8.4 总承包服务费根据竞争性磋商文件中列出的内容和要求,按“总承包服务费计价表”所列格式自主报价。
7.9 规费
7.9.1 社会保险费:社会保险费以以分部分项工程、单项措施和专业暂估价中的人工费为基
数,其中专业暂估价中的人工费按专业暂估价的 20%计算。社会保险费包括管理人员和生产工人的社会保险费,管理人员和生产工人社会保险费费率固定统一。该费用由供应商在投标时填报。两项合计后列入评标总价内。各类工程社会保险费费率按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发布的费率计算(沪建市管〔2019〕24 号文)。
7.9.2 住房公积金:以分部分项工程、单项措施和专业暂估价中的人工费为基数,其中专业暂估价中的人工费按专业暂估价的 20%计算。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市政工程(土建部分)按该基数乘以 1.96%计算;安装工程按该基数乘以 1.59%计算(沪建市管〔2019〕24 号文)。
注:工程排污费:按本市相关规定计入建设工程材料价格信息发布的水费价格内。
7.10 增值税
7.10.1 国家税法规定的应计入建设工程造价内的增值税,即为当期销项税额。当期销项税额=税前工程造价×增值税税率。增值税税率为 9%。
7.10.2 税前工程造价为人工费、材料费、工程设备费和施工机具使用费、企业管理费、利润和规费之和,各费用项目均以不包含增值税可抵扣进项税额的价格计算。
7.11 工程量清单计价所涉及的生产资源(包括各类人工、材料、工程设备、施工设备、临时设施、临时用水、临时用电等)的投标价格,应根据自身的信息渠道和采购渠道,分析其市场价格水平并判断其整个施工周期内的变化趋势,体现供应商自身的管理水平、技术水平和综合实力。
7.12 企业管理费包括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及河道管理费等附加税费。企业管理费应由供应商在保证不低于其成本的基础上做竞争性考虑;利润由供应商根据自身情况和综合实力做竞争性考虑。
7.13 供应商在响应报价中应考虑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要求供应商承担的风险范围以及相关的费用。报价除暂列金额、暂估价外均应按规自主确定报价,但不得低于其成本。
7.14 报价为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出的各项支付金额的总和,为实施、完成招标工程并修补缺陷以及履行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约定的风险范围内的所有责任和义务所发生的全部费用。
7.15 有关投标报价的其他说明
8. 如受疫情影响,导致本项目无法按原计划时间进行实施,供应商应接受采购人根据实际情况另行安排的计划时间进行实施本项目,响应单位应充分考虑此风险,并承诺不因此变更合同价款。
9.本项目技术标准及规格要求网球场地面层:
①弹性丙烯酸涂层材料:符合国标 GB36246-2018(详见设计说明及图纸)
②符合国际网联球速分类要求:3<中速>(详见设计说明及图纸)
③灯光照明系统:符合 GBT38539-2020LED 体育照明应用技术要求中规定的Ⅲ级照明标准(详见设计说明及图纸)
上海体育学院智能化网球场维修项目包 1
项目名称 | 工期(日历天) | 备注 | 金额(总价、元) |
说明:(1)“金额(元)”指响应报价,所有价格均系用人民币表示,单位为元,精确到个数位。
(2)响应方应按照《服务内容及要求》和《响应方须知》的要求报价。
(3)磋商报价表内容与响应文件其它部分内容不一致时以磋商报价表内容为准。
响应方授权代表签字:xxx(公章):
日期: 年 月
2、报价明细表
采购编号: 项目名称: 供应商:
单位:元
单位工程名称 | 报 价(元) | 工期(日历天) | 质量承诺 | 备注 | |||||
总计 | 分部分项工 程量报价 | 其他项目 报价 | 措施费 报价 | 规费项 目报价 | 增值税项 目报价 | ||||
合计 | |||||||||
备注:○1 总报价人民币大写: ○2 自报施工工期 日历天,自报质量 。质量、工期奖罚条款: ○3 安全xx措施费(元): ○4 项目负责人姓名: 手机号: 身份证号码: 供应商:(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年 月 日 |
(1) 若本表与竞争性磋商文件格式其他部分在内容上有出入,以本表为准。
(2) 各供应商拟采取的竞争措施和优惠条件应在商务报价编制说明中详细列明,标后优惠条件一律不作考虑。
(3) 响应报价应包括为完成竞争性磋商文件工作内容所产生的一切费用。
(4) 附详细费用表(详见磋商报价分项表(格式))。
- 65 -
报价明细表(最终报价)
采购编号: 项目名称: 供应商:
单位:元
单位工程名称 | 报 价(元) | 工期(日历天) | 质量承诺 | 备注 | |||||
总计 | 分部分项工 程量报价 | 其他项目 报价 | 措施费 报价 | 规费项 目报价 | 增值税项 目报价 | ||||
合计 | |||||||||
备注:○1 总报价人民币大写: ○2 自报施工工期 日历天,自报质量 。质量、工期奖罚条款: ○3 安全xx措施费(元): ○4 项目负责人姓名: 手机号: 身份证号码: 供应商:(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年 月 日 |
(1) 若本表与竞争性磋商文件格式其他部分在内容上有出入,以本表为准。
(2) 各供应商拟采取的竞争措施和优惠条件应在商务报价编制说明中详细列明,标后优惠条件一律不作考虑。
(3) 响应报价应包括为完成竞争性磋商文件工作内容所产生的一切费用。
(4) 附详细费用表(详见磋商报价分项表(格式))。
注:请备好加盖公章的空白最终报价表(不密封进磋商响应文件),以备二次报价时使用;若第二次报价未作变动,供应商仍须提供一份加盖公章的最终报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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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4 供应商基本资料供应商基本情况表
供应商名称 | ||||||
注册地址 | 邮政编码 |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 | 电 话 | ||||
传 真 | 网 址 | |||||
组织结构 | ||||||
法定代表人 | 姓名 | 技术职称 | 电话 | |||
技术负责人 | 姓名 | 技术职称 | 电话 | |||
成立时间 | 员工总人数: | |||||
企业资质等级 | 其中 | 项目负责人 | ||||
营业执照号 | 高级职称人员 | |||||
注册资金 | 中级职称人员 | |||||
开户银行 | 初级职称人员 | |||||
账号 | 技 工 | |||||
经营范围 | ||||||
备注 |
就我们所知,兹证明上述声明是真实的、正确的、并提供了全部能提供资料和数据,我们同意遵照贵方要求出示此证明文件。
附件 5 2019 年 8 月-2022 年 8 月承接与本需求类似项目一览表
序号 | 年份 | 项目名称 | 业主情况 | 合同金额 (万元) | ||
单位名称 | 经办人 | 联系方式 | ||||
1 | ||||||
2 | ||||||
3 | ||||||
4 |
需提供业绩证明文件(成交通知书及合同复印件)。
供应商:(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 期:
项目名称:
附件 6 响应表有关格式 1、相关资质、证书汇总表
序号 | 供应商资质、证书名称 | 数量 | 详细内容所在投标文件页次 | 备注 |
1 | ||||
2 | ||||
3 | ||||
4 | ||||
5 | ||||
6 | ||||
7 | ||||
8 | ||||
9 | ||||
10 |
供应商:(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 期:
2、项目管理机构人员情况表
职务 | 姓名 | 职称 | 执业资格证明 | 备注 | ||||
证书名称 | 级别 | 证号 | 专业 | 养老保险号 | ||||
3、主要人员简历表
1)项目负责人简历表
姓 名 | 出生年月 | 学历 | ||||
职 称 | 职 务 | 拟在本工程任职 | 项目负责人 | |||
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等级 | 级 | 建造师专业 | ||||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 ||||||
毕业学校 | 年毕业于 学校 专业 | |||||
主要工作经历 | ||||||
时 间 | 参加过的类似 项目名称 | 担任职务 | 工程概况说明 | 发包人及联系电话 | ||
应附建造师执业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身份证、职称证、学历证、养老保险复印件(退休人员可提供退休证和聘用证)。
2)主要项目管理人员简历表
岗位名称 | |||
姓 名 | 年 龄 | ||
性 别 | 毕业学校 | ||
学历和专业 | 毕业时间 | ||
拥有的执业资格 | 专业职称 | ||
执业资格证书编号 | 工作年限 | ||
主要工作业绩及担任的主要工作 |
主要项目管理人员指拟任项目副经理、技术负责人、合同商务负责人、专职质量管理人员、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及其他关键岗位人员等。应附执业资格或岗位证书、身份证、职称证、学历证、养老保险复印件(退休人员可提供退休证和聘用证),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复印件。
4、近年信誉情况(2019 年起)
指企业是否具备管理体系证书,行贿犯罪记录,企业信用情况,荣誉情况、履约情况,有未出现重大工程质量和安全事故不良记录,是否处于破产清偿状态以及诉讼及仲裁等内容。其中诉讼及仲裁仅限于供应商败诉的,且与履行施工承包合同有关的案件,不包括调解结案以及未裁决的仲裁或未终审判决的诉讼。应说明相关情况,法院或仲裁机构已作出判决或裁决的,应附此类判决、裁决等有关法律文书。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就上述内容需提供相关支持性材料的,应附有关材料复印件。
5、其他材料
我方(供应商名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二)项、第(四)项规定条件,具体包括:
1.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特此声明。
我方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供应商名称(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 7 上海市政府采购网注册供应商
网址:xxx.xxxx.xx.xxx.xx → 注册供应商
附件 8 中小企业声明函
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
本公司(联合体)xxxx,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
46 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
(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 (标的名称) ,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 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 (标的名称) ,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xx):日期:
建筑业。营业收入 80000 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 80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
业收入 6000 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 5000 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 300 万元及以上,
且资产总额 300 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 300 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 30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附件:上一年度的企业年报
注:
(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
不填报;
(2)上述“从业人员数量”包括与企业建立劳动关系的职工和企业接受的劳务派遣用工人
数。
(3)本声明函适用于所有在中国境内依法设立的各类所有制和各种组织形式的企业。事业
单位、团体组织等非企业性质的政府采购供应商,不属于中小企业划型标准确定的中小企业,不得按《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规定声明为中小微企业,也不适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
(4)中小企业划型标准应按照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
(2017)》的通知;
(5)中标、成交供应商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中标、成交结果将公开中标、成交供应商的《中小企业声明函》;
(6)若供应商提供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
(7)如供应商为联合投标的,联合体各方需分别出具上述《中小企业声明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