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事會宣佈於二○○三年十一月七日, 本公司簽署多項文件, 根據該等文件(除其他事項外),i)本公司同意,於完成日期以現金總代價九千萬英鎊收購或促致收購KPN所 同意售予本公司(或其提名人士)的出售股份;ii)本公司與KPN同意,就雙方因和解事項所引致,或就此可向任何一方提出之任何索償或責任,達成和解。
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對本公佈之內容概不負責,對其準確性或完整性亦不發表任何聲明,並明確表示概不會就因本公佈全部或任何部分內容而產生或因倚賴該等內容而引致之任何損失承擔任何責任。
和記黃埔有限公司
(在香港註冊成立之有限公司)
關連交易
董事會宣佈於二○○三年十一月七日, 本公司簽署多項文件, 根據該等文件(除其他事項外),i)本公司同意,於完成日期以現金總代價九千萬英鎊收購或促致收購KPN所同意售予本公司(或其提名人士)的出售股份;ii)本公司與KPN同意,就雙方因和解事項所引致,或就此可向任何一方提出之任何索償或責任,達成和解。
當完成(並須完成)買賣協議後, 本公司持有之UK HoldCo股權將由百分之六十五增至百分之八十。
KPN為本公司間接非全資附屬公司UK HoldCo之主要股東,因此為本公司之關連人士。根據上市規則第14.25(1)條,就有關文件進行之交易構成本公司之關連交易。由於按照有關文件已付或應付予KPN之現金總代價符合上市規則第14.25(1)條關連交易之小額交易豁免規定,有關文件之詳情須於本公佈內披露,並將依照上市規則第14.25(1)(A)至(D)條列入本公司下一份刊印之年報及賬目內。
買賣協議
日期: 二○○三年十一月七日
協議雙方:
買方: 本公司(或其提名人士)
賣方: KPN
出售股份: KPN Holdco之全部已發行股本,其主要資產為UK HoldCo每股一英鎊之普通股六億六千六百八十二萬三千零一十三股, 佔UK HoldCo已發行股本百分之十五。
代價: 出售股份之總收購價為九千萬英鎊,其中六千萬英鎊於二○○三年十一月七日簽署有關文件後即以現金支付予KPN,餘款可平均分三期、每期現金一千萬英鎊,分別於二○○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二○○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與二○○七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支付,或於提前之完成日期支付。
倘本公司於二○○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二○○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與二○○七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分別為「到期日」)之任何一天起計二十一個營業日內並未支付,或促致支付收購價之分期款項,KPN將有權選擇要求本公司(或其提名人士)立即以當時未付之收購價餘款聯同累計至付款日期之利息認購出售股份。該認購權必須於有關到期日後之年度之七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期間行使。
本公司將就買賣協議訂定之應付收購價之未付款項支付利息。按照買賣協議之應付代價將由本公司內部資源支付。
簽署與完成 簽署買賣協議後,(i)本公司與KPN之股東協議以及雙方根據股東協議各自擁有之所有權利、責任、因任何違約(實際
買賣協議: 指控)而引致之所有索償與責任已告終止; 及(ii)所有KPN董事已分別退出UK HoldCo與UK OpCo之董事會。轉讓出售股份將於完成日期完成,其後本公司間接持有之UK HoldCo股權將由百分之六十五增至百分之八十。
和解契約
日期: 二○○三年十一月七日
契約雙方: 本公司 KPN
目的: 契約列明全面與最終條款,據此協議雙方同意就各方因和解事項所引致或以任何形式與和解事項有關連或關係而可向對方提出之任何索償或責任達成和解。協議雙方將立即採取適當行動撤回彼等為當事人之該等訴訟,並不索償訴訟費用。
完成和解契約: 契約於簽署其他有關文件後即生效。
其他文件
x公司與KPN同時簽署其他文件,(i)以安排買賣協議與有關文件之主題文件交由獨立託管代理人託管,而該代理人將按本公司之指令保管該等文件,並根據託管與保管協議之條款等候將之發放;及(ii)本公司將於買賣協議完成前,根據股份抵押條款取得出售股份之抵押權(但不包括因持有出售股份而附有之投票權或享有股息之權利)。
進行關連交易之原因
買賣協議與其他有關文件中擬定之交易,給予本公司大好機會,把所持之UK HoldCo股權由百分之六十五增至百分之八十,而董事會,包括獨立非執行董事,均認為按照買賣協議與其他有關文件之條款作出此項投資實屬明智,並符合本公司與公司股東之利益。董事會並認為按和解契約條款處理和解事項,實為排解本公司與KPN之間有關UK HoldCo之爭議之最適當方法。
本公司董事會,包括獨立非執行董事,認為有關文件乃雙方按一般商業條款並經正常交易方式就該等訴訟之背景問題磋商後達成,對本公司股東而言屬公平合理。
一般資料
x集團經營與投資五項核心業務,包括港口與相關服務、電訊、地產及酒店、零售及製造以及能源與基建。
UK HoldCo為本公司間接非全資附屬公司,並為UK OpCo之直接控股公司。UK OpCo持有英國第三代電訊牌照,在英國經營3G流動多媒體通訊服務。
由於KPN為UK HoldCo之主要股東,因此為本公司之關連人士。根據上市規則第14.25(1)條,就有關文件進行之交易構成本公司之關連交易。由於按照有關文件已付或應付予KPN之現金總代價符合上市規則第14.25(1)條關連交易之小額交易豁免規定,有關文件之詳情須於本公佈內披露,並將依照上市規則第14.25(1)(A)至(D)條列入本公司下一份刊印之年報及賬目內。
除文稿中另有所指外,此公佈內之用詞有如下含義:
「該等訴訟」 本公司於二○○三年六月二日在英國商務法院提出有關KPN違反合約之訴訟與KPN於二○○三年七月十一日在英國公司法院提呈有關不公平損害之申訴
「營業日」 除星期六或星期日外,倫敦、香港與阿姆斯特丹銀行營業之任何一天
「本公司」 和記黃埔有限公司,一家在香港註冊成立之有限公司,其股份在聯交所上市
「完成日期」 二○○七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或本公司選擇之較早日期
「董事會」 本公司之董事會
「DoCoMo」 NTT DoCoMo, Inc.,一家在日本註冊成立之公司
「有關文件」 買賣協議、和解契約、託管與保管協議及股份抵押,全部日期均為二○○三年十一月七日
「託管與保管協議」 本公司、KPN與一家擔任託管與保管代理人之獨立財務機構於二○○三年十一月七日達成之託管與保管協議
「本集團」 本公司及其附屬公司
「香港」 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
「KPN」 KPN Mobile N.V.,一家在荷蘭註冊成立之公司
「KPN董事」 由KPN分別委任為UK HoldCo與UK OpCo董事之兩名人士與彼等各自之替任董事
「KPN Holdco」 Waerdah Limited,一家在英屬維爾京群島註冊成立之公司,並為KPN之全資附屬公司,其主要資產為KPN先前持有之UK HoldCo已發行股本中每股一英鎊之普通股六億六千六百八十二萬三千零一十三股
「上市規則」 聯交所之證券上市規則
「買賣協議」 本公司與KPN於二○○三年十一月七日簽訂之買賣協議
「出售股份」 KPN Holdco之全部已發行股本,其主要資產為UK HoldCo已發行股本中每股一英鎊之普通股六億六千六百八十三萬三千零一十三股
「和解契約」 本公司與KPN於二○○三年十一月七日簽訂之和解契約
「和解事項」 本公司、KPN、UK HoldCo或UK OpCo或彼等任何聯繫人士因i)該等訴訟; ii)股東協議或KPN所持UK HoldCo之股權; 及iii)彼等有關UK HoldCo與UK OpCo事務之行為而引致或與之有關之索償(不包括有關因KPN(及其關連人士)與UK HoldCo或UK OpCo之間之任何營運協議而引致之行為)
「股份抵押」 KPN於二○○三年十一月七日簽署予本公司之協議,據此出售股份將抵押予本公司,作為KPN履行買賣協議責任之擔保
「股東協議」 本公司與KPN於二○○○年七月十二日達成有關UK HoldCo之股東協議
「聯交所」 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
「主要股東」 其含義依照上市規則規定
「英國」 大不列顛及北愛爾蘭聯合王國
「UK HoldCo」 Hutchison 3G UK Holdings Limited,一家在英格蘭及威爾斯註冊之公司,於本公佈日期本公司間接持有其百分之六十五股權、KPN間接持有其百分之十五股權,其餘百分之二十由DoCoMo間接持有
「UK OpCo」 Hutchison 3G UK Limited,一家在英格蘭及威爾斯註冊之公司,並為UK HoldCo之全資附屬公司
承董事會命
公司秘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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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二○○三年十一月七日
香港夏愨道10號和記大廈22樓 電話︰0000 0000 傳真︰2128 1705網址:xxx.xxxxxxxxx-xxxxxxx.xx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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