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ZJWS2021-WY12-1
中央空调系统清洗、消毒服务采购项目(二次)
公开招标招标文件(线上电子招投标)
项目编号:ZJWS2021-WY12-1
采购人(章):温岭市第一人民医院
采购代理机构(章):浙江五石中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备案单位:温岭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科
2021年10月
目录
第一章 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中央空调系统清洗、消毒服务采购项目(二次)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府采购云平台”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 年 11 月 23 日 14: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项目编号:ZJWS2021-WY12-1。
项目名称:中央空调系统清洗、消毒服务采购项目(二次)。本项目标段数:一。
标段号 | 采购内容 | 项目预算(万元) | 最高限价(万元) |
一 | 中央空调系统清洗、消毒服务采购项目(二次) | 40 | 40 |
采购需求:中央空调系统清洗、消毒服务采购项目(二次),详见第四章公开招标需求。
交货时间:本采购项目应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45 日内完成。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投标;
3.为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该项目的投标;
4. 未被“ 信用中国 ”( xxx.xxxxxxxxxxx.xxx.xx )、 中国政府采购网
(xxx.xxxx.xxx.xx)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不属于政府购买服务的承接主体,不得参与承接政府购买服务;
6.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须在资格证明文件里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7.投标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必须包含中央空调系统清洗、消毒;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三、获取招标文件
获取时间:公告发布时间至投标截止时间。 获取地点:浙江政府采购网本项目公告附件。售价:0 元。
获取方式:
1、尚未注册浙江政府采购网正式供应商的应先进行注册申请,注册流程详见“浙江政府采购网—网上办事指南—供应商注册申请”,注册申请免费。
2、供应商注册成功后,登录“政采云”平台进入“项目采购”应用模块,点击菜单的“申请获取招标文件”,填写获取招标文件的申请信息。点击“下载招标文件”即可获取招标文件。
3、采购公告上附件里的招标文件仅供阅览使用,供应商应当在“政采云”平台注册登记后再获取招标文件,没有通过注册登记而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供应商,对招标文件提起质疑投诉的,不予受理。
4、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受非通过以上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投标文
件。
1、投标截止时间:2021-11-23 14:00:00。
2、投标地点: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到“政府
采购云平台”。
3、开标时间:2021-11-23 14:00:00。
4、开标地址:“政府采购云平台”线上开标。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
(一)在线投标响应(电子投标)说明
1、本项目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xxx.xxxxxx.xx)”实行在线投标响应(电子投标),供应商应先安装“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并按照本招标文件和“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要求,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编制并加密投标文件。供应商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政府采购云平台”将予以拒收。
“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请自行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进行下载;电子投标具体操作流程详见本公告附件《供应商项目采购
-电子招投标操作指南》;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参与在线投标时如遇平台技术问题详询000-000-0000。
3、投标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生成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上传递交至“政府采购云平台”。投标截止时间以后上传递交的投标文件将被“政府采购云平台”拒收。
4、投标供应商在“政府采购云平台”完成“电子加密投标文件”的上传递交后,还可以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以介质(U 盘)存储的数据电文形式以及纸质形式的“备份投标文件”。采用邮寄方式,邮寄公司统一采用顺丰密封邮寄(包裹外包装上请注明单位、项目名称、联系电话等信息,以便代理机构作接收登记工作),邮寄接收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前一个工作日下午 16:00 整(邮寄地
址:浙江五石中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xxxxxxxxxxxxx 000 xxx,
xxx:xxx,xx:0000-00000000。)。
5、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递交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无法按时解密,投标供应商递交了备份投标文件的,以备份投标文件为依据,否则视为投标文件撤回。 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递交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已按时解密的,“备份投标文件”自动失效。投标供应商仅递交备份投标文件的,投标无效。
(二)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三)质疑和投诉:
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一次性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2、质疑函xx、投诉书xx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3、书面质疑受理地点:联系人:xx;
联系电话:0000-00000000;
地址:台州市椒江区东环大道 576 号二楼。
(四)公告发布媒体:
浙江省政府采购网(http:// xxx.xxxxxx.xxx.xx)和温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xxxx://xxx.xx.xxx.xx/xxx/xxx0000000/xxxxx.xxxx)。
(五)其它事项:
中标供应商如有融资需求,可使用以下银行的政采贷服务。
银 行 | 贷款年利率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中国农业银行 | 3.8%起 | xxx | 15267630808 |
中国交通银行 | 3.8%起 | xxx | 13819666299 |
中国建设银行 | 基准利率 | x x | 13958680866 |
中国工商银行 | 3.8%起 | 王晨晓 | 18858658025 |
中国银行 | 3.85%起 | x x | 13806588208 |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 | 3.85%起 | xxx | 13173718881 |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 限公司温岭市支公司 | 合同(质量)履 约按履约保证金 | 李微微 | 13605861319 |
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 限公司温岭支公司 | 年费率 1% (1.5%),每单 | xxx | 13906560678 |
保函最低保险费 | |||
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 司温岭支公司 | 为 500 元(300元) | xxx | 13967691616 |
(一)采购代理机构:浙江五石中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联系人:xxx 13616507339;
xxx 13511444757;传真:0571-85342190;
地址:台州市椒江区东环大道 576 号二楼。
(二)采购人:温岭市第一人民医院;联系人:xxx;
联系电话:0000-00000000;
地址:xxxxxxxxxxxxxx 000 x。
(x)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温岭市财政局联系人:温岭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科;
监督投诉电话:0000-00000000 ;
地址:xxxxxxxxxxxxx 00 x。
若 对 项 目 采 购 电 子 交 易 系 统 操 作 有 疑 问 , 可 登 录 政 采 云
(xxxxx://xxx.xxxxxx.xx/),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 000-000-0000 获取热线服务帮助。
CA 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 CA 000-000-0000;天谷 CA 400-087-8198。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序号 | 项目 | 内容 |
1 | 采购项目 | 项目名称:中央空调系统清洗、消毒服务采购项目(二次)。项目编号:ZJWS2021-WY12-1。 服务期:本采购项目应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45 日内完成。 |
2 | 采购方式 | 公开招标。 |
3 | 投标文件的编制 | 供应商应先安装“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并按照本招标文件和 “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要求,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编制并加密投标文件。 |
4 | 投标文件的形式和份数 | 电子投标文件(包括“电子加密投标文件一份”和“备份投标文件一份”,在投标文件编制完成后同时xx); (0)“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是指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完成投标文件编制后生成并加密的数据电文形式的投标文件(后缀格式为.jmbs)。 (2)“备份投标文件”是指与“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同时生成的数据电文形式的电子文件(备份标书)。其他方式编制的备份投标文件视为无效备份投标文件。备份投标文件(后缀格式为.bfbs) 以 U 盘形式提供。 |
5 | 投标文件的上传和递交 | (1)“电子加密投标文件”的上传、递交: a.投标供应商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成功上传递交至“政府采购云平台”,否则投标无效。 b.“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成功上传递交后,供应商可自行打印投标文件接收回执。 (2)“备份投标文件”的密封包装、递交: a.投标供应商还可以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以介质(U 盘或光盘)存储以及纸质形式的 “备份投标文件”采用邮寄方式,邮寄公司统一采用顺丰密封邮寄(包裹外包装上请注明单位、项目名称、联系 电话等信息,以便代理机构作接收登记工作),邮寄接收截止时 |
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前一个工作日下午 16:00 整(邮寄地址:浙江 五石中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xxxxxxxxxxxxx 000xxx,xxx:xxx,xx:0000-00000000。)。 b.“备份投标文件”应当密封包装,并在包装上标注投标项目名称、投标单位名称并加盖公章。没有密封包装或者逾期邮寄送达至的“备份投标文件”将不予接收。 ▲c.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成功上传递交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已按时解密的,“备份投标文件”自动失效。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供应商仅递交了“备份投标文件”而未将“电子加密投标文 件”成功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的,投标无效。 | ||
6 | 电子加密投标文件的解密和异常情况处理 | (1)开标后,采购组织机构将向各投标供应商发出“电子加密投标文件”的解密通知,各投标供应商代表应当在接到解密通知后 30 分钟内自行完成“电子加密投标文件”的在线解密。解密 CA 必须是上传并制作电子投标文件 CA 锁。 (2)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成功上传递交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无法按时解密,投标供应商如按规定递交了“备份投标文件”的,以“备份投标文件”为依据(由采购组织机构按“政府采购云平台”操作规范将“备份投标文件”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成功后,“电子加密投标文件”自动失效),否则视为投标文 件撤回。 |
7 | 投标有效期 | 自投标截止日起 90 天。 |
8 | 投标报价 | 1. 本项目投标应以人民币报价; 2. 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 |
9 | 踏勘现场 | □组织(详细内容) ■不组织集中踏勘现场,投标人有需要可自行前往。 |
10 | 样品 | □提供,具体详见招标文件,中标人提供的样品将由采购人保管、封存并作为履约验收的参考 ■不提供 |
11 | 演示 | □要求,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不要求 |
12 | 评标办法 | ■综合评分法 □最低评标价法 |
13 | 是否进口 | □允许进口 □不允许进口 ■不适用 |
14 | 节能产品 | □强制采购节能产品 □优先采购节能产品 ■不适用 |
15 | 环境标志产 品 | □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 ■不适用 |
16 | 促进小微企 业发展 | x项目执行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 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
17 | 合同签订 | 采购人与中标人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30 日内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同时,采购代理机构对合同内容进行审查,如发现与采购结果和投标承诺内容不一致的,应予以纠正。中标人拖延、 拒签合同的,将被取消中标资格。 |
18 | 供应商注册事项 | 根据《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及诚信管理暂行办法》(浙财采监字〔2009〕28 号),供应商中标后必须注册成为浙江政府采购网 (xxxx://xxx.xxxxxx.xxx.xx/)的正式供应商,否则可以不与中 标人签订合同,如未能按时签订合同,将取消其中标资格。 |
19 | 代理服务费 | 招标代理费用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 2015 299 号)的 50%执行,向中标单位收取招标代理费,该费用中标方须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前一次性付清。( 户名: 浙江五石中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账号: 1202003209900014176;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杭州市潮王路支 行)财务电话:0000-00000000。 |
20 | 现场组织实 | 新冠肺炎疫情防疫期间不建议供应商派代表抵达开评标地点。 |
施 | 投标文件结束解密后,供应商应当通过邮件形式,将经授权代表签署的《政府采购活动现场确认声明书》(格式见附件最后一页)扫描件发至代理机构邮箱(0000000000@xx.xxx),联系人:xx x,电话:00000000000。 | |
21 | 解释权 | x招标文件的解释权属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 |
22 | 其他说明 | 无。 |
23 | 注意事项 | 投标人应严格按照招标文件及补充文件的规定和要求编制投标文件。在编制投标文件过程中,应严格遵循实事求是、诚信投标的原则,如有偏离,应如实填写响应偏离。 如果发现本招标文件中存在歧视性不公正条款或违法违规等内容时,请投标人在获取招标文件后,在采购文件的质疑有效期内及时书面提出。 采购结果公告期间,投标人不得通过非正当途径获取法律法规规 定评标委员会(包括其他相关人员)应当保密的相关内容。 |
24 | 中标单位纸质投标文件 | 中标单位需要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提供与电子投标一致的纸质投标文件用于书面存档(至少一式一份),要求采用胶装,不建 议采用活页夹等可随时拆换的方式装订。 |
一、总则
x招标文件适用于本次项目的招标、投标、评标、定标、验收、合同履约、付款等行为(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1、采购代理机构:是指受采购人委托,在委托的范围内办理政府采购事宜的机构。
2、采购人:是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
3、投标人:是指参加本政府采购项目投标的供应商。
4、货物:是指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原材料、燃料、设备、产品等。
5、服务:是指除货物和工程以外的其他政府采购对象,包括各类专业服务、信息网络开发服务、金融保险服务、运输服务,以及维修与维护服务等。
6、“书面形式”包括信函、传真等。
7、“▲”系指实质性要求条款。
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招标文件有相关规定除外)。
(四)特别说明
1、投标人投标所使用的资格、信誉、荣誉、业绩与企业认证必须为本法人所拥有。投标人投标所使用的采购项目实施人员必须为本法人员工(指本法人或控股公司正式员工)。
2、投标供应商所投产品除招标文件中明确规定要求“提供官网截图或相应检测报告的证明材料”以外,所有技术参数描述均以投标文件为准,投标供应商需在投标文件中说明本次投标产品的技术参数是否与官网上公开的技术参数一致,如不一致,明确哪些参数不一致,不一致的原因以及使用何种技术可以达到投标产品参数。投标供应商对所投产品技术参数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项目招标结束后、质疑期限内,如有质疑供应商认为中标供应商所投产品、投标文件技术参数与招标需求存在重大偏离、错误、甚至造假的情况,应提供具体有效的证明材料。
3、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提供任何虚假材料,其投标无效,并报监管部门查处;中标后发现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
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4、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报价,不得妨碍其他投标人的公平竞争,不得损害采购人或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投标人不得以向采购人、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或者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谋取中标。
5、投标文件格式中的表格式样可以根据项目差别做适当调整,但应当保持表格样式基本形态不变。
(一)招标文件由招标文件总目录所列内容组成。
(二)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
1、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但不得改变采购标的和资格条件。澄清或者修改应当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澄清公告。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足15日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3、投标人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对招标文件提出疑问、质疑或要求澄清的,将视其为无异议。对招标文件中描述有歧义或前后不一致的地方,评标委员会有权进行评判,但对同一条款的评判应适用于每个投标人。
(一)投标文件的组成
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资格证明文件、商务技术文件和报价文件。
▲1、资格证明文件的组成: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
2、商务技术文件的组成:
(1)投标声明书(格式见第六章);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见第六章);
(3)政府采购项目客观分自评表(格式见第六章);
(4)投标人基本情况表(格式见第六章);
(5)投标人资质证书一览表(格式见第六章);
(6)技术响应表(格式见第六章)及相关佐证材料;
(7)商务偏离表(格式见第六章);
(8)主要技术人员清单一览表(格式见第六章);
(9)投标人类似项目实施情况一览表(格式见第六章)及合同证明材料;
(10)售后服务(包含售后服务网点及故障响应时间、售后服务团体、服务质量保证措施、免费质保期结束后的维修费用、优惠折扣等内容);
(11)投标人认为需要说明的其他文件和说明。 3、报价文件的组成
(1)开标一览表(格式见第六章);
(2)投标报价明细表(格式见第六章);
(3)政府采购政策情况表(格式见第六章);
(4)中小企业的相关证明材料(如投标人和投标产品生产企业为小型或微型企业):
①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第六章);
(5)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投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格式见第六章);
(6)监狱企业的相关证明材料(如投标人为监狱企业):
①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7)投标人针对报价需要说明的其他文件和说明。
(二)投标文件的制作、封装及递交要求
1、投标文件的制作要求
(1)本项目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xxx.xxxxxx.xx)”实行在线投标响应
(电子投标)。供应商应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并按照本招标文件和“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并加密投标文件。
(2)投标供应商应当按照本章节 “投标文件组成”规定的内容及顺序在“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编制投标文件。其中《资格证明文件》和《商务技术文件》中不得出现本项目投标报价,如因投标人原因提前泄露投标报价,是投标人的责任。
(3)投标人应对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投标文件内容中有要求盖章或签字的地方,必须加盖投标人的公章以及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
人的签字或盖章。
(4)电子签章操作指南详见采购公告附件《供应商项目采购-电子招投标操作指南》。(电子投标文件中涉及的签字部分,可以采用线下签名后,再扫描上 传。)
(5)投标人应根据“政采云供应商项目采购-电子招投标操作指南”及本招标文件规定编制电子投标文件并进行关联定位,以便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时,点击评分项,可直接定位到该评分项内容。
(6)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采购代理机构就有关投标事宜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以中文汉语书写。除签字、盖章、专用名称等特殊情形外,以中文汉语以外的文字表述的投标文件视同未提供。
(7)投标计量单位,招标文件已有明确规定的,使用招标文件规定的计量单位;招标文件没有规定的,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货币单位:人民币元)。
(8)若投标人不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资格审查材料,其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9)与本次投标无关的内容请不要制作在内,确保投标文件有针对性、x
x明了。
2、投标文件的形式和份数
(1)投标文件的形式:见《前附表》;
(2)“电子加密投标文件”:“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是指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完成投标文件编制后生成并加密的数据电文形式的投标文件。
(3)“备份投标文件”:“备份投标文件”是指与“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同时生成的数据电文形式的电子文件(备份标书),其他方式编制的“备份投标文件”视为无效的“备份投标文件”。
(4)投标文件的份数:见《前附表》。 3、投标文件的递交要求
(1)投标文件的上传和递交见《前附表》。
(2)“电子加密投标文件”解密:见《前附表》。
(3)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或撤回
a、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上传、递交,并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投标文件。补充或者修改投标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上传、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上传、递交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政府采购云平台”将予以拒收。
b、投标截止时间后,投标供应商不得撤回、修改《投标文件》。 4、投标文件的备选方案
(1)投标供应商不得递交任何的投标备选(替代)方案,否则其投标文件将作无效标处理。与“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同时生成的“备份投标文件”不是投标备选(替代)方案。
(三)投标文件的有效期
1、自投标截止日起 90 天投标文件应保持有效。有效期不足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2、在特殊情况下,采购人可与投标人协商延长投标文件的有效期,这种要求和答复均以书面形式进行。
3、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自开标之日起至合同履行完毕均应保持有效。
(一)开标事项
四、开标
1、 采购组织机构将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组织开标、开启投标文件,所有供应商均应当准时在线参加。
2、开标的准备工作由采购组织机构负责落实;
3、采购组织机构将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组织开标、开启投标文件,所有供应商均应当准时在线参加。投标供应商如不参加开
标大会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事后不得对采购相关人员、开标过程和开标结果提出异议,同时投标供应商因未在线参加开标而导致投标文件无法按时解密等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己承担。
(二)开标流程(两阶段) 1、开标第一阶段
(1)向各投标供应商发出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开始解密】通知,由供应商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内自行进行投标文件解密。投标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无法完成已递交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解密的,如已按规定递交了备份投标文件的,将由采购组织机构按“政府采购云平台”操作规范将备份投标文件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成功后,“电子加密投标文件”自动失效;
(2)投标文件解密结束,通过邮件形式发送各投标人组织签署《政府采购活动现场确认声明书》;(详见前附表)
(3)开启投标文件,进入资格审查;
(4)开启资格审查通过的投标供应商的商务技术文件进入符合性审查、商务技术评审;
(5)第一阶段开标结束。
备注:开标大会的第一阶段结束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对依法对投标供应商的资格进行审查,资格审查结束后进入符合性审查和商务技术的评审工作,具体见本章节“投标供应商资格审查”相关规定。
2、开标第二阶段
(1)符合性审查、商务技术评审结束后,举行开标第二阶段会议。首先公布符合性审查、商务技术评审无效供应商名称及理由;公布经商务技术评审后有效投标供应商的名单。
(2)开启符合性审查、商务技术评审有效投标供应商的《报价文件》,同时当场制作开标记录表。唱标结束后,由评标委员会对报价的合理性、准确性等进行审查核实。
(3)评审结束后,公布中标(成交)候选供应商名单,及采购人最终确定中标或成交供应商名单的时间和公告方式等。
特别说明:如遇“政府采购云平台”电子化开标或评审程序调整的,按调整后程序执行。
(三)投标供应商资格审查
1、开标大会第一阶段结束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首先依法对各投标供应商的资格进行审查,审查各投标供应商的资格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对投标供应商所提交的资格证明材料仅负审核的责任。如发现投标供应商所提交的资格证明材料不合法或与事实不符,采购人可取消其中标资格并追究投标供应商的法律责任。
2、投标供应商提交的资格证明材料无法证明其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对其作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无效投标),并不再将其投标提交评标委员会进行后续评审。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相关投标供应商均作资格无效处理。
(一)组建评标委员会
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依法组建。
(二)评标程序 1、资格审查
公开招标采购项目开标结束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依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对审查发现无效的进行必要的询标,结束后公布无效投标的投标人名单、投标无效的原因。
2、符合性审查
评标委员会应当对符合资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对审查发现无效的进行必要的询标,结束后公布无效投标的投标人名单、投标无效的原因。
3、综合比较与评价
(1)对于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
(2)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
(3)评标时,评标委员会各成员应当独立对每个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评
价,并汇总每个投标人的得分。 4、得分确认及评审报告编写
(1)评标委员会对报价文件进行复核,对于系统计算出的价格分及总得分进行确认;
(2)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
(3)评标委员会按评标原则及得分情况编写评审报告。 5、评价
采购代理机构对评标委员会评审专家进行评价。
(三)澄清问题的形式
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或者由法定代理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四)错误修正
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按照下列规定修正:
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
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修正后的报价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
(五)投标人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投标无效 1、未按时上传电子投标文件的;
2、未按时解密电子投标文件的且未提供备份投标文件或未按时解密电子投标文件的且提供的备份投标文件无法打开的;
3、在资格证明文件或商务技术文件中出现投标报价的;
4、报价文件中报价的货物跟商务技术文件中的投标货物出现重大偏差的;
5、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
6、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7、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8、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最高限价;
9、主要服务响应或者设备功能响应不满足招标要求的;
10、投标文件提供虚假材料的;
1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87号《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三十七条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并移送采购监管部门:
(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
(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12、不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招标文件中打“▲”内容及被拒绝的条款)。
(六)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本次招标作为废标处理
1、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4、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导致评标结果无效的。
(七)采购过程中出现以下情形,导致电子交易平台无法正常运行,或者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时,采购组织机构可中止电子交易活动:
(1)电子交易平台发生故障而无法登录访问的;
(2)电子交易平台应用或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
(3)电子交易平台发现严重安全漏洞,有潜在泄密危险的;
(4)病毒发作导致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
(5)其他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的情况。
出现前款规定情形,不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采购组织机构可以待上述情形消除后继续组织电子交易活动,也可以决定某些环节以纸质形式进行;影响或可能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应当重新采购。
废标后,采购人应当将废标理由通知所有投标人并重新组织招标;或者经主管部门批准,采取其他方式组织采购。
(八)评标原则和评标办法
1、评标原则。评标委员会必须公平、公正、客观,不带任何倾向性和启发性;不得向外界透露任何与评标有关的内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扰、影响评标的正常进行;评标委员会及有关工作人员不得私下与投标人接触。
2、评标委员会发现招标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标工作无法进行,或者招标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应当停止评标工作,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沟通并作书面记录。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确认后,应当修改招标文件,重新组织采购活动。
3、评标办法。具体评标内容及评分标准等详见《第三章:评标方法及评分标准》。
(九)评标过程的监控
x项目评标过程实行全程录音、录像监控,政府采购监管部门视情进行现场监督,投标人在评标过程中所进行的试图影响评标结果的不公正活动,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
六、定标
1、确定中标供应商。评标委员会根据采购单位的《授权意见确认书》,推荐中标候选人或确定中标人。其中推荐中标候选人的,采购代理机构在评审结束后 2 个工作日内将评标报告送采购人,采购人自收到评审报告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在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中按顺序确定中标人。
2、发布中标结果公告。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中标人确定之日起 2 个工作日内,在省级以上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及相关网站上公告中标结果。
3、发出中标通知书。采购代理机构在发布中标结果的同时,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
(一)签订合同
七、合同签订及公告
1、采购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30 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的规定,与中标人签订书面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和中标人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
2、采购人不得向中标人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
3、中标供应商无正当理由拖延、拒签合同的,按《政府采购法》及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处罚。
4、中标供应商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中标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同时,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供应商,由同级财政部门依法作出处理。
5、询问或者质疑事项可能影响中标结果的,采购人应当暂停签订合同,已经签订合同的,应当中止履行合同(中标结果的质疑期为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
(二)合同公告及备案
1、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 2 个工作日内,在省级以上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及相关网站上公告。
2、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将政府采购合同副本报同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备案以及采购代理机构存档。
第三章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
一、采购代理机构将组织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供的投标文件进行综合评审。
二、本次招标项目的评标方法为综合评分法,总计100分,其中商务技术70分,报价30分。
(一)商务技术文件中的客观分由评标委员会讨论后统一打分;其余在规定的分值内单独评定打分。具体评分见下表。
(二)各投标人商务技术文件得分按照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独立评分结果汇总后的算术平均分计算,计算公式为:
商务技术文件得分=评标委员会所有成员评分合计数/评标委员会组成人员数。
(三)投标报价得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报价得满分。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得分按下列公式计算: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 ×30%×100 。
(四)政府采购政策及优惠:
①根据《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供应商如为监狱企业且所投产品为小型或微型企业生产的,其投标报价扣除 6%后参与评审。
投标文件中须同时提供:供应商的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未提供完整证明材料的,投标报价不予扣减。
②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本通知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附件),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
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一)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 25%(含 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 10 人(含 10 人);
(二)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
(三)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
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
(四)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
(五)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以下简称产品),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前款所称残疾人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 至 8 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愿的精神残疾人。在职职工人数是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的雇员人数。
注:得分以系统计算为准,保留 2 位小数。
三、在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前提下,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因素进行综合评审后,以评标总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
四、如综合得分相同,投标报价低者为先;如综合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
货物类采购项目以技术性能得分较高者为先,服务类采购项目以实力信誉及业绩得分较高者为先
五、本次评分“商务技术分(70分)”具体分值细化条款如下表:
号 | 评分标准 | 分值 | |
一 | 技术分 | 53 分 | |
1 | 清洗消毒方案 |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详细通风系统清洗消毒方案。 1.描述全面、合理、科学具有针对性的,得 8-10 分; 2.描述比较全面、合理,针对性较弱的,得 5-7.9 分; 3.描述较为简单或存在缺漏的,得 2-4.9 分; 4.描述不合理或无具体描述的得 0-1.9 分。 | 10 |
2 | 项目人员组织措 施、管理 | 项目组负责人、成员的数量是否充足,配置是否合理,有无类似经验。项目组人员数量充足,配置合理,有经验的得 8-10 分; 项目组人员数量较充足,配置较合理,有经验的得 5-7.9 分; | 10 |
措施 | 项目组人员数量有待充足,配置有待合理,有一定经验的得 2-4.9 分; 项目组人员数量不充足,配置不够合理,有一定经验的得 0-1.9 分。 | ||
3 | 清洗设 备、消毒产品配备情况 | 提供针对本项目清洗所需的清洗机器人、拟投入本项目清洗剂、消毒剂的安全性、先进性、齐全性进行综合评分。需提供品牌、产品说明及其他证明其安全、先进性的材料。 投入设备安全性高、先进、齐全的得 5-7 分; 投入设备安全性较高、较先进、较齐全的得 2-4.9 分; 投入设备安全性有待提高、先进性有待加强、齐全性有待提高的得 0-1.9 分。 | 7 |
4 | 消杀、消毒计划措施 | 针对本项目提供合理、可靠、安全的消杀、消毒计划措施及实施方案进行综合评分。 消毒计划措施及方案可行性强,安全性高的得 5-7 分;消毒计划措施 及方案可行性较强,安全性较高的得 2-4.9 分; 消毒计划措施及方案可行性有待加强,安全性有待提高的得0-1.9 分。 | 7 |
5 | 验收方案 | 验收方法或方案的详细完整度、合理可行性进行综合评分。方法或方案有效可行的得 3-5 分;方法或方案可行性有待提高的得 1-2.9 分;方法或方案不完善的得 0-0.9 分。 | 5 |
6 | 合理化建议 | 根据对本项目建设需求的深入了解,在现场踏勘的基础上,针对本项目提供科学、合理、可行的合理化建议和措施。 合理化建议和措施科学性强、合理性强、可行性高的得3-5分;合理化建议和措施科学性较强、合理性较强、可行性较高的得1-2.9分; 合理化建议和措施科学性有待加强、合理性有待加强、可行性有待 提高的得0-0.9分。 | 5 |
7 | 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预案 | 对本项目中发生的突发事件做出迅速的、合理的应急处置预案及合理化建议的可操作性、合理性。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可行性高、可操作性强的得4-6分;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可行性较高、可操作性较强的得2-3.9分;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可行性有待提高、可 操作性有待加强的得0-1.9分。 | 6 |
8 | 售后响应能力 | 售后保障措施完善、响应时间快、到达现场时间快的得2-3分;售后保障措施较完善、响应时间较快、到达现场时间较快的得1-1.9分; 售后保障措施有待完善、响应时间慢、到达现场时间慢的得0-0.9分。 | 3 |
二 | 商务、资信及其他分 | 17 分 | |
9 | 管 理 体系认证 | 投标人具有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每提供一份证明材料得 1 分,最 高得 3 分。 注:以上证书须是中文版且在有效期内,认证范围须包含中央空调清洗、消毒,复印件制作在标书中,否则不得分。 | 3 |
10 | 企业信用等级 | 投标人提供政府行政管理机关颁发的有效信用(守合同重信用)等级证书,省级AAA 级公示单位的得 1 分(投标文件中提供复印件,不提 供不得分)。 | 1 |
11 | 岗位职业资格、 特种作业资格证 | (1)投标人提供团队人员名单中持有:高空作业特种作业操作证 (证件需在有效期内)每提供 1 名持证的人员得 0.5 分的,最多得 4 分。 (2)投标人提供团队人员名单中持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颁发的:制冷工(三级/高级工)的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每提供 1 名持证的人员得 0.5 分的,最多得 2 分。 (3)投标人提供团队人员名单中持有:省级应急管理厅(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颁发的:低压电工特种作业证,证件在有效期内.每提供 1 名持证的人员得 0.5 分的。最多得 2 分。 (4)投标人提供团队人员名单中持有:省级应急管理厅(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颁发的:制冷与空调设备安装修理作业特种作业证,每提供 1 名持证人员得 0.5 分。最多得 2 分。 备注:投标人应随表(即《拟派作业人员一览表》)并同时附上以上持证人员的近 6 个月社保(五险)缴纳凭证、身份证、特种作业操作证、职业资格证书或职称证书等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持证人可以一人同时持有多证(投标人提供特种作业证持证人员均 需在国家应急管理厅官网可查询) | 10 |
12 | 同类项目业绩 | 近三年以来(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追溯 3 年,以检测合格报告时间 为准),完成的同类项目业绩,每提供一个得 0.5 分,最多得 3 分。同类项目业绩指:投标人通过政府采购中标获得的同时包含中央空调清洗、消毒服务项目的合同案例业绩。 标书中须同时提供合同复印件、中标通知书复印件和疾病预防控制 中心或有资质第三方机构检测合格报告复印件,该项才得分。 | 3 |
第四章 公开招标需求
一、工程量明细
以下数量为预估数量,投标人需要完成以下工作,但不限于所列,投标人可自行前往勘察。(本项目涵盖范围包含综合楼和后勤楼)
序号 | 清洗内容 | 数量 | 单位 |
1 | 综合楼风机盘管 | 2819 | 个 |
2 | 传染楼风机盘管 | 307 | 个 |
3 | 综合楼新风机 | 91 | 台 |
4 | 传染楼新风机 | 15 | 台 |
5 | 综合楼新风管道 | 48875 | 平方 |
6 | 传染楼新风管道 | 4736 | 平方 |
7 | 进出封口 | 13000 | 个 |
二、清洗工作范围、标准、总体要求
医院在用的所有风机盘管、新风机组在清洗前应先检查电机是否有故障;并详细记录运行数据汇总(是否漏水、异响、制冷效果检验等),若需要维修或更换部件,及时登记并通知院方。
1、通风管道:清洗风管内壁、散流器、风口、连接部件等,要求通过浙江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检测合格报告。
2、风机盘管:清洗包括进出风散流器、回风过滤网、xx、翅片、积水盘、电机表面、回风箱、风管等,清洗后表面无灰尘,出风口风速达到设计标准或不小于 1.5 米/秒。
3、水过滤器:清洗后空调管路水流通畅。
4、新风机组:铝翅片、回风过滤网、风机xx、回风箱、送风段内换热盘管及箱体四壁、箱体等。
5、冷却塔:管壁,底座,全池清洗。
6、VRV 室内机,室外机及风管。
7、服务过程中应不影响正常工作或影响减少到最小,工作过程中造成的其它设施的损坏由服务供应商负责修复。
8、执行标准包括以下:
1、《新冠肺炎流行期间办公场所和公共场所空调通风系统运行管理指南》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印发:-肺炎机制综发(2020)50 号
2、《浙江省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应急响应期间集中空调通风系统使用指引的通知》浙江省新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省疫情防控办{2020}90 号
3、浙江省xx委印发:疫情期间浙江省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监管通知
所有清洗工作必须符合国家及行业协会制定的各项规范、标准。
4、《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第 376 号
5、《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
6、《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
7、WS 394-2012《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规范》
8、WS 396-2012《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清洗消毒规范》
9、WS 395-2012《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学评价规范》
备注: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如技术要求中未特别注明需执行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则统一执行国家最新标准、规范。
三、技术标准、工作时间要求
1、施工内容的技术要求按招标要求和相关的规程,并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技术规范和行业及项目所在地的政府相关部门的管理规定。
2、工作时间要求
投标单位在施工作业和提供服务期间,根据医院实际情况,不得影响医院正常的工作秩序和病人就医和休息,不得损坏医院设施,如有损坏应照价赔偿。本项目所有作业人员要求具有较丰富的清洗消毒施工经验。
四、招标项目要求
1.清洗剂,对人体无毒无腐蚀(符合国家卫生要求);若需使用消毒产品的,
3.特殊区域的清洗还需进行隔离防护,包括使用设备的隔离,操作区域的空间隔离。
4.清洗过程中,应照顾住院病人及相关医护人员的合理要求,在不给的医院工作造成影响、不影响患者正常治疗和休息的前提下进行,如有投诉经确认确为乙方施工造成的影响并带来损害,乙方应承担一切后果。
5.本采购项目应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45 日内完成。
6、投标人拟投入项目组人员必须通过新冠检测。五、清洗、消毒效果
1、清洗效果要求:
①风管清洗后,风管内表面积尘残留量宜小于 1g/㎡,风管内表面细菌总数,真菌总数应小于 100CFU/㎡。
②部件清洗后,表面细菌总数、真菌总数应小于 100CFU/㎡。 2、消毒效果要求:
集中空调系统消毒后,其自然菌去除率应大于 90%,风管内表面细菌总数、真菌总数应小于 100CFU/㎡,且致病微生物不得检出。
3、清洗、消毒效果检验:
集中空调系统清洗、消毒后 7 日内,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进行检测检验,检测费由中标单位承担。并且投标人提供的空调系统清洗、消毒服务必须通过第三方检测机构的检测。
4、清洗效果的影像资料:
集中空调系统清洗后,应将所有清洗过程制成影像资料,影像资料中应有区分不同清洗区域的标识。
六、清洗消毒、维修人员要求:
投标人提供团队人员名单中持有高空作业特种作业操作证,其他岗位工种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招标需求足额配置,需在投标文件中承诺并确定清洗、维修服务人员名单,中标后若派施工服务人员不符合上述要求或和投标文件载明人员名单不符发包人有权终止合同。
⒈医院内部检查验收合格。
⒉符合政府相关部门(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卫生要求及甲方要求。
⒊通过市级(含)以上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或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检测合格并递交检测报告。
⒋ 验收标准参考 :《 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清洗消毒规范》 WS-T396-2012;《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学评价规范》WS/T395-2012;
《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规范》WS 394-2012;《空调通风系统清洗规范》 GB19210-2012;《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06;《二次供水设施卫生规范》 GB17051-1997 等。
严格遵循《空调通风系统清洗规范》GB19210-2012、卫生部《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规范》及其它相关的国家法律、标准及规范。同时强调以下几点:
1、清洗期间不能妨碍采购人正常工作,遵守医院各项管理规章制度。
2、中标人必须保证中央空调清洗服务的质量,加强管理力度,确保空调正常运行。
3、所有空调清洗施工人员必须服从医院的指挥,遵守医院的制度及安全规定,并具有一定的空调维保经验及证书,服从管理,统一着装。
4、请说明对风机盘管,新风机机组,空调水管水处理及通风系统的风管清洗消毒流程及详细施工方案。
7、维保、消毒方案和内容:根据风管、水管、冷却塔、末端设备制定具体维保、消毒方案,提供清洗前后的影像资料,清洗过程中安全管理措施。
9、开工前,施工单位应查阅有关技术资料,检查整个系统,制定详细的施工方案,确定合适的清洁方法、清洁工具和设备,尽量少开作业口。
10、分区、分段进行作业,控制噪音。同时在施工时不影响病房和各科室其它功能用房的正常工作。
11、在整个清洗过程中,风管内部应与室内环境保持一定的负压。
12、清洗、消毒及灭菌所使用的化学药品应符合国家有关法律和相关标准的要求,不应对通风系统和人员造成损害;如由乙方造成的损害由乙方负责,如由甲方配合不到位所造成的损害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13、污垢、尘埃及细菌等严格按规范要求进行收集、处理,防止二次污染。
14、清洗过程要做到全程监控、录像;清洗前后必须具备对比照片。
▲16、所有项目清洗完成后由乙方报请市级(含)以上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或出具的检测合格报告,若出现项目检测报告质量不合格现象,采购方有权要求供应商重新服务,直到验收合格为止【注:此项要求所产生的费用将由成交供应商一律承担,本项费用包含在投标报价内,请各供应商考虑其中。】
17、遵守有关的安全规定,制定可靠的安全措施,确保人身安全及设备安全,保护好环境。
▲18、中标单位进场施工必须提供所有进场施工人员有效期内(7 天内)的新冠病毒核酸检测【注:此项要求所产生的费用将由成交供应商一律承担,本项费用包含在投标报价内,请各供应商考虑其中。】
九、保险:包括人身意外保险及社会保险
职工人员在作业中应注意自身安全,中标人须加强对职工人员的安全教育,在作业中发生的一切意外事故,均由中标供应商负全责。
1.人身意外保险。为保障职工人身安全,中标人必须为所有聘用职工投保团体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保额≥100 万元/人)和附加意外费用补偿团体医疗保险(保额≥5 万元/人),免赔额为 0 元、给付比例 100%、按社保伤残等级 10 级起赔,保险费用由中标供应商承担。
2.“五险”。中标人应切实保障职工的合法权益,根据《温岭市社会保险费征缴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规定参加社会保险,保险费用由中标人承担。
十、商务需求 1、付款方式:
合同签订后 15 日内支付合同金额的 30%,项目完工验收合格后支付至合同金额的 100%。
2、投标报价:
投标报价包含设备费用、施工安装调试费用、试运行及质保费用、相关的保险、利润、税金、备品备件费用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所有费用。投标人在施工中需考虑清洗施工时的现场成品保护费用,由于施工高度较高现场施工人员的安全施工保护措施费用也在报价时考虑,如投标人现场成品保护不到位或施工时的安全保护措施不到位,造成财产及人员伤亡的,所有责任及费用由中标人负责,与采购人无关。
3、质量保证期:质保期一年。质保期内,乙方对货物出现的质量及安全问题负责处理解决并承担一切费用。
第五章 政府采购合同主要条款指引
以下为成交后签定本项目合同的通用条款,成交供应商不得提出实质性的修改,关于专用条款将由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结合本项目具体情况协商后签订。
项目名称:中央空调系统清洗、消毒服务采购项目(二次)项目编号:ZJWS2021-WY12-1
甲方:温岭市第一人民医院 所在地:台州市温岭市
乙方:(中标供应商) 所在地:
甲、乙双方根据浙江五石中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关于中央空调系统清洗、消毒服务采购项目(二次)公开招标的结果,签署本合同。
一、合同文件: 1.合同条款。
2.中标通知书。
3.更正补充文件。
4.招标文件。
5.中标供应商投标文件。
6.其他。
上述所指合同文件应认为是互相补充和解释的,但是有模棱两可或互相矛盾之处,以其所列内容顺序为准。
二、合同内容及服务标准
(具体见项目需求)三、合同金额
x 合 同 金 额 为 ( 大 写 ): 元
(¥ 元)人民币。四、甲乙双方责任
(一)甲方责任
(根据招标结果确定)
(二)乙方责任
(根据招标结果确定)五、技术资料
1.乙方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向甲方提供有关技术资料。
2. 没有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由甲方提供的有关合同或任何合同条文、规格、计划、图纸、样品或资料提供给与履行本合同无关的任何其他人。即使向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人员提供,也应注意保密并限于履行合同的必需范围。
六、知识产权
乙方应保证提供服务过程中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七、履约保证金
在合同签订前中标供应商应向采购人提供合同总金额 5%的履约保证金。合同期满后履约保证金转为质保金,待质保期满确认无质量问题后十五个工作日内一次付清。
八、转包或分包
1.本合同范围的服务,应由乙方直接供应,不得转让他人供应;
2. 除非得到甲方的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本合同范围的服务全部或部分分包给他人供应;
3.如有转让和未经甲方同意的分包行为,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没收履约保证金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九、服务质量保证期 (选用)
1. 服务质量保证期 年。(自验收合格之日起计)十、合同履行时间、履行方式及履行地点
1. 履行时间:
2. 履行方式:
3. 履行地点:
十一、款项支付付款方式:
十二、税费
x合同执行中相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负担。十三、质量保证及后续服务
1. 乙方应按招标文件规定向甲方提供服务。
2. 乙方提供的服务成果在服务质量保证期内发生故障,乙方应负责免费提供后续服务。对达不到要求者,根据实际情况,经双方协商,可按以下办法处理:
⑴重做:由xxxx所发生的全部费用。
⑵贬值处理:由甲乙双方合议定价。
⑶解除合同。
3. 如在使用过程中发生问题,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后在 小时内到达甲方现场。
4.在服务质量保证期内,乙方应对出现的质量及安全问题负责处理解决并承担一切费用。
十四、违约责任
1.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接受服务的,甲方向乙方偿付合同款项百分之五作为违约金。
2.甲方无故逾期验收和办理款项支付手续的,甲方应按逾期付款总额每日万 分之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3. 乙方未能如期提供服务的,每日向甲方支付合同款项的千分之六作为违约金。乙方超过约定日期 10 个工作日仍不能提供服务的,甲方可解除本合同。乙方因未能如期提供服务或因其他违约行为导致甲方解除合同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值 5%的违约金,如造成甲方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超出部分由乙方继续承担赔偿责任。
十五、不可抗力事件处理
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
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
3.不可抗力事件延续 120 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
十六、解决争议的方法
1. 如双方在履行合同时发生纠纷,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提请政府采购管理部门调解;调解不成的通过以下方式解决(两种解决方式只能择其一):
(1) 提交台州仲裁委员会仲裁。
(2) 依法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十七、合同生效及其它
1. 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
2. 本合同未尽事宜,遵照《合同法》有关条文执行。
3.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采购组织机构及同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各执一份。本项目未尽事宜以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及澄清文件等为准。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地址及邮编: 地址及邮编: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附件
正本(或副本)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投标文件
(资 格 证 明 文 件 )
投标人全称(公章):地址:
时间:
资格证明文件目录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附件 16)。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证明材料;
出具符合以下情况的证明材料复印件(五选一):
A.如供应商是企业(包括合伙企业),提供在工商部门注册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
B.如供应商是事业单位,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C.如供应商是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提供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文件; D.如供应商是个体工商户,提供有效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
E.如供应商是自然人,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居民身份证正反面或公安机关出具的临时居民身份证正反面或港澳台胞证或护照)。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证明材料;
良好的商业信誉:
出具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和使用信用无不良记录书面声明(格式参考)(下表二选一)。
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和使用信用无不良记录书面声明(参考格式)
我公司声明,在购买本采购文件后,经查询“信用中国”网(xxx.xxxxxxxxxxx.xxx.xx)
本公司是 (未 )(下划线处,根据查询情况打√)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投标人全称(盖单位公章):
投标文件签署人(签字或盖章):查询日期:
注:需附网页截图
或
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和使用信用无不良记录书面声明(参考格式)
我公司声明,在购买本采购文件后,经查询中国政府采购网(xxx.xxxx.xxx.xx),本公司是
(未 )(下划线处,根据查询情况打√)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投标人全称(盖单位公章):
投标文件签署人(签字或盖章):查询日期:
注:需附网页截图
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止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代理机构以开标当日网页查询记录为准)
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其投标将作无效标处理。
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出具符合以下情况的证明材料复印件(三选一):
A.供应商是法人的,应提供最近一个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执行《小企业会计准则》的提供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两张基本报表),未经审计的,提供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损益表。
B.其他组织和自然人如没有经审计的财务报告的,可以提供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
C.新成立不足一年的公司须出具情况说明。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出具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内容根据项目情况由投标人自定)
特别说明:法律和国务院行政法规规定或授权有关部门规定供应商或产品进入市场须先行取得相关认证或许可的,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关的认证或许可证明材料。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证明材料;
须同时出具满足以下要求的证明材料复印件:
A.供应商须提供由税务部门出具的最近三个月内缴纳增值税、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的纳税证明。
B.供应商须提供最近三个月内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缴税付款凭证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
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出具投标人近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参考)。
投标人近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参考);
承诺函
(采购人):
我方(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
资金,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
名单,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没有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没有被责令停产停业、被吊
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被处以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没有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期
限未满情形)。如有虚假,采购人可取消我方任何资格(投标/中标/签订合同),我方对此无任何异
议。
特此承诺!
投标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年 月 日
正本(或副本)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投标文件
(商务技术文件)
投标人全称(公章):地址:
时间:
(1)投标声明书(格式见第六章);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见第六章);
(3)政府采购项目客观分自评表(格式见第六章);
(4)投标人基本情况表(格式见第六章);
(5)投标人资质证书一览表(格式见第六章);
(6)技术响应表(格式见第六章)及相关佐证材料;
(7)商务偏离表(格式见第六章);
(8)主要技术人员清单一览表(格式见第六章);
(9)投标人类似项目实施情况一览表(格式见第六章)及合同证明材料;
(10)售后服务(包含售后服务网点及故障响应时间、售后服务团体、服务质量保证措施、免费质保期结束后的维修费用、优惠折扣等内容);
(11)投标人认为需要说明的其他文件和说明。
附件 3:
投标函
致:浙江五石中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根据贵方(项目名称 )采购项目的招标公告(项目编号:),(投标人名称)在线提交资格证明文件、商务技术文件、报价文件。
据此函,签字代表宣布同意如下:
1.投标人已详细审查全部“招标文件”,包括修改、澄清文件(如有的话)以及全部参考资料和有关附件,已经了解我方对于招标文件、采购过程、采购结果有依法进行询问、质疑、投诉的权利及相关渠道和要求。
2.投标人在投标之前已经与贵方进行了充分的沟通,完全理解并接受招标文件的各项规定和要求,对招标文件的合理性、合法性不再有异议。
3.本投标有效期自开标日起 90 天。
4.如中标,本投标文件至本项目合同履行完毕止均保持有效,本投标人将按 “招标文件”及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
5.如中标,我公司将自中标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标准(金额)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代理服务费。
6.投标人同意按照贵方要求提供与投标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
7.与本投标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信函请寄:
地址: 联系人:电话:
投标人名称: (xx)
邮编: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浙江五石中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投标声明书
(投标人名称) 系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企业, (经营地址)。我(姓名)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我公司自愿参加贵方组织的(招
标项目名称)(编号为)的投标,为此,我公司就本次投标有关事项郑重声明如下:
1、我公司声明截止投标时间近三年以来:在政府采购领域中的项目招标、投标和合同履约期间无任何不良行为记录;无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2、我公司在参与投标前已详细审查了招标文件和所有相关资料,我方完全明白并认为此招标文件没有倾向性,也没有存在排斥潜在投标人的内容,我方同意招标文件的相关条款,放弃对招标文件提出误解和质疑的一切权利。
3、我公司不是采购人的附属机构;在获知本项目采购信息后,与采购人聘请的为此项目提供咨询服务的公司及其附属机构没有任何联系。
4、我公司保证,采购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使用我公司投标货物、资料、技术、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享有不受限制的无偿使用权,如有第三方向采购人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的主张,该责任由我方承担。我方的投标报价已包含所有应向所有权人支付的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的一切相关费用。
5、我公司严格履行政府采购合同,不降低合同约定的产品质量和服务,不擅自变更、中止、终止合同,或拒绝履行合同义务;
6、以上事项如有虚假或隐瞒,我公司愿意承担一切后果,并不再寻求任何旨在减轻或免除法律责任的辩解。
投标人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
日期:年月日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浙江五石中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我单位全权委托(身份证号:)作为我单位合法代理人,参加(填写政府采 购项目名称及编号)投标活动,并办理上述项目所涉的投标文件签署、合同签订及项目实施等与之相关的投标全程各事项。该代理人的上述行为,均代表本单位,与本单位的行为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单位将承担该代理人行为的全部法律后果和法律责任。代理人无权转换委托权。
特此委托
代理人姓名(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法定代表人(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委托单位加盖公章)
附:1、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本人签名、日期,单位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本人签名、日期,单位加盖公章)
附件 6:
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企业 名称 | 法人代表 | |||||
地址 | 企业性质 | |||||
股东姓名 | 股权结构( %) | 股东关系 | ||||
联系人姓名 | 固定电话 | 传真 | ||||
手机 | ||||||
1. 企业概况 | 职工人数 | 具备大专以上学历 人数 | 国 家 授予 技 术职称人数 | |||
占地面 积 | 建筑面积 | 平方米□自有□租赁 | 生产经营场所及场所的设施 与设备 | |||
注册资 金 | 注册发证机 关 | 公司成立时间 | ||||
核准经营 范围 |
发展历程及主要荣誉: | ||||||
2. | 企业资质 证书 | 名称 | 发证机关 | 编号 | 发证时间 | 期限 |
企业有关资质获证 情况 | ||||||
企 业 通 过质 量 体 系 、 环 保体系等认证 情况 | ||||||
企业(个人)获奖情 况 |
1.姓名栏必须将所有股东都统计在内,若非股份公司此行(第三行)无需填
写;
投标人名称(xx):
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
技术偏离表
序号 | 项目名称 | 招标要求 | 投标情况 | 偏离说明 |
要求:
1.本表参照本招标文件第四部分“招标需求”填制,投标人应根据服务指标,对照招标文件要求在“偏离情况”栏注明“正偏离”、“负偏离”或“无偏离”。
2.对于投标产品的技术偏离情况需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技术要求一一比对给出,未达到技术要求中规定的数值应以负偏离标注。若因技术实现方式等其他问题而导致的理解不同未标注负偏离的,需在备注中具体说明;若未按要求标注负偏离又未予以说明的,评审小组将视偏离程度给予扣分或认定为虚假应标。
投标人名称(xx):
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
附件 8:
商务偏离表
序号 | 项目名称 | 招标文件的商务条款 | 投标文件的商务条款承诺 | 偏离 | 说 明 |
工期 | |||||
付款方式 | |||||
... | |||||
注:如不填写,则视作完全响应招标文件的商务要求。
投标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年 月 日
主要技术人员清单一览表
序号 | 姓名 | 性别 | 年龄 | 最高学历 | 资格证书 | 项目经验 | 备注 |
1 | |||||||
2 | |||||||
3 | |||||||
… | |||||||
要求:
1.在填写时,如本表格不适合投标人的实际情况,可根据本表格式自行划表填写。
2.需要列出人员的清单,并附人员证书复印件;
3.出具上述人员在本单位服务的外部证明,如:投标截止日之前 6 个月(含)以上的代缴个税税单、参加社会保险的《投保单》或《社会保险参保人员证明》或《社保缴纳的单位花名册》等。
投标人名称(xx):
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
投标人类似项目实施情况一览表
序号 | 项目名称 | 服务主要内容 | 合同总价 | 合同签订 时间 | 项目服务期限 | 项目单位名称及其联系人电话 | 备注 |
1 | |||||||
2 | |||||||
3 | |||||||
… | |||||||
要求:
1.业绩证明应提供证明材料(提供合同复印件);
2.报价供应商可按此表格式复制。
投标人名称(xx):
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
售后服务格式自拟
包括但不限于服务响应时间、故障解决方案;售后服务机构备品备件储备情况;售后服务机构技术服务人员情况,提供姓名、工作经验、资质证书情况等
投标人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
附件 12:
正本(或副本)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报价文件
供应商全称(公章):地址:
时间:
(1)开标一览表(格式见第六章);
(2)投标报价明细表(格式见第六章);
(3)政府采购政策情况表(格式见第六章);
(4)中小企业等声明函(格式见第六章);
(5)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投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格式见第六章);
(6)监狱企业的相关证明材料(如投标人为监狱企业):
①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7)投标人针对报价需要说明的其他文件和说明。
开标一览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货币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 项目名称 | 总 价 |
投标总报价(大写、元) |
填报要求:
1、投标总报价包含:设备费用、施工安装调试费用、系统集成费用、试运行及质保费用、相关的保险、利润、税金、备品备件费用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所有费用。
2、报价一经涂改,应在涂改处加盖单位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否则其投标作无效标处理。
投标人名称(xx):
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
项目名称:
报价明细表
项目编号: [货币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 明细报价项目 | 单价 | 数量 | 总价 |
要求:
1、 “报价明细表”中的报价合计应与“开标一览表”中的投标总报价相一致,不一致时,以开标一览表为准。
2. 本表为《开标一览表》的报价明细表,如有缺项、漏项,视为投标报价中已包含相关费用,采购人无需另外支付任何费用。
投标人名称(xx):
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
附件 15:
政府采购政策情况表
小型、微型企业产品 | 产品名 称 | 品牌型号 | 制造商 | 小型/微型 企业 | 金额 | |
小型、微型企业产品金额合计 | ||||||
比重(小型、微型企业产品金额/投标总价) | % | |||||
小型、微型企业证明材料见投标文件第至页。 | ||||||
监狱企业产品 | 产品名 称 | 品牌型号 | 制造商 | 制造商 企业类型 | 金额 | |
监狱企业产品金额合计 | ||||||
比重(监狱企业产品金额/投标总价) | % | |||||
监狱企业证明材料见投标文件第至页。 | ||||||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 | 产品名称 | 品牌型号 | 制造商 | 制造商 企业类型 | 金额 | |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金额合计 | ||||||
比重(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金额/投标总价) | % | |||||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证明材料见投标文件部分第至页。 |
1. 本表的产品名称、品牌型号、金额应与《投标报价明细表》一致。
2. 制造商为小型或微型企业时才需要填“制造商企业类型”栏,填写内容为“小型”或“微型”。
4. 请投标人正确填写本表,所填内容将作为评分的依据。其内容或数据应与对应的证明资料相符,如果填写不完整或有误,不再享受上述政策优惠。
投标人:(xx)
日期:
附件 16:
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
本公司xxxx,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
﹝2020﹞46 号)的规定,本公司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
(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
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
(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xx):日 期:
1 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附件 17: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x单位xxxx,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 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单位的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投标人(单位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政府采购活动现场确认声明书
浙江五石中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采购组织机构名称):
本人经由 ( 单位) 负责人
(姓名)合法授权参加项目(项目编号:)政府采购活动,经与本单位法人代表(负责人)联系确认,现就有关公平竞争事项郑重声明如下:
一、本单位与采购人之间 □不存在利害关系 □存在下列利害关系: A.投资关系 B.行政隶属关系 C.业务指导关系
D. 其 他 可 能 影 响 采 购 公 正 的 利 害 关 系 ( 如 有 , 请 如 实 说 明) 。
二、现已清楚知道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的其他所有供应商名称,本单位 □与其他所有供应商之间均不存在利害关系 □与 (供应商名称)之间存在下列利害关系:
A.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是同一人 B.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是夫妻关系
C.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是直系血亲关系
D.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存在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 E.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存在近姻亲关系
F.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存在股份控制或实际控制关系 G.存在共同直接或间接投资设立子公司、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情况
H.存在分级代理或代销关系、同一生产制造商关系、管理关系、重要业务(占主营业务收入 50%以上)或重要财务往来关系(如融资)等其他实质性控制关系
三、现已清楚知道并严格遵守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和现场纪律。
四、我发现供应商之间存在或可能存在上述第二条第项利害关系。
(供应商代表签名):
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