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ntract
武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文件 |
武 汉 市 总 工 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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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企业联合会/企业家协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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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市工商业联合会 |
武人社发〔2017〕28号
关于在全市开展
“集体合同123攻坚行动”的通知
各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总工会、企业联合会/企业家协会、工商业联合会:
为贯彻落实中共武汉市委、武汉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实施意见》(武发【2016】16号)文件精神,巩固国家协调劳动关系三方 “十二五”期间实施的“彩虹计划”、“集体合同攻坚计划”成果,现响应市委xxx书记提出的“要提起精气神,撸起袖子加油干”的号召,拟在全市组织实施“集体合同123攻坚行动”,形成市、区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拼搏赶超,狠抓集体协商、集体合同工作的氛围。实施方案如下:
一、目标任务
“集体合同123攻坚行动”的目标是,“十三五”期间,每年重点推进一个行业集体协商、两个行政区的区域性集体协商,每个区推进三个企业集体协商,充分发挥典型样本示范引领作用,构建形成市、区(产业、系统)、街(乡、镇)、社区、基层企业层次清晰、责任明确的集体协商制度推进体系、质量评测体系和专兼职人才体系,全面提升我市集体协商质量、增强集体合同实效,提高集体合同覆盖面。建立规范有序、公正合理、互利共赢、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
二、工作措施
(一)落实主体责任。推行集体协商制度关键是三大责任主体,要落实政府的主导责任,企业、职工的主体责任和工会的主角责任。各区协调劳动关系三方要把开展“集体合同123攻坚行动”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建立健全沟通协调机制,组织三方共同开展调查研究,共同推广典型经验,共同加强监督检查,及时研究解决推进工作中的问题,合力推进攻坚计划顺利实施。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发挥好主导作用,加强宏观调控和指导,重点做好规划协调、完善政策、信息引导、集体合同审查和协商争议调处等工作。工会组织要重点做好宣传发动职工、指导协商要约、培训职工协商代表、监督集体合同履行和加强基层工会组织建设等工作;企业联合会/企业家协会、工商联要重点做好引导企业经营管理者树立协商理念、督促企业切实履行社会责任、指导企业提出要约和应约、督促履行集体合同和加强基层企业组织建设等工作。
(二)切实抓好重点。要根据区、街(乡、镇)区域产业经济特点,抓好重点领域、重点形式、重点对象集体协商工作,努力解决协商双方“不愿谈、不敢谈、不会谈、谈不拢”等问题。在领域上,重点抓好非公有制企业集体协商工作的推进,进一步健全协商主体、规范协商程序、优化协商队伍。在形式上,把推进开展区域性、行业性工资集体协商作为重点,推动非公有制中小企业采取单独协商、区域协商、行业协商、二次覆盖等形式,普遍建立工资集体协商机制。在对象上,把一线职工特别是农民工和劳务派遣工作为重点,了解他们在合法权益、利益诉求方面的所思、所想、所愿。
(三)突出环境特色。要结合实际环境,在区、街(乡、镇)等层面开展行业集体协商,推进企业、区域结合实际在协商范围和协商内容上深化拓展。企业根据自身实际,围绕工资分配制度、工资标准、调整方式、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女职工权益、职业培训等内容开展集体协商,突出针对性和实效性;建筑、餐饮、物业、大卖场等业态集聚和区域产业经济集中的行业,重点就行业内主体工种和岗位的工资标准、劳动定额等开展协商;非公有制中小企业集中的街(乡、镇)、工业园区、商务楼宇等区域,重点就本区域执行的最低工资标准、工作条件和保障制度等开展协商。积极探索开展针对特定职业群体(工种)职工的集体协商,签订集体合同,丰富集体协商新的实现途径。
(四)注重协商实效。集体协高要最大限度地集中体现企业与职工的共识,签订的集体合同要能够达到自我预防和化解可能出现的劳动争议实际效果。要使一线职工通过各种渠道有序参与集体协商过程中来,把职工参与的过程打造成职工诉求与企业诉求不断沟通联系最终确定利益最大公约数的过程。集体协商要坚持“保障职工实际工资水平与本企业劳动生产率和经济效益相适应”原则,要体现按劳分配、多劳多得和兼顾不同岗位职工原则,使每名职工都成为集体协商制度的受益者。要让一线职工评价本企业集体协商工作,使职工的满意率符合企业正当利益、符合广大职工根本利益。
三、工作要求
各级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提高对集体协商工作认识,结合当地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明确集体协商目标、重点和具体措施,将工作任务逐一分解落实到具体部门和责任人,认真组织实施。要积极争取当地党委、政府的重视和支持,形成党委领导、政府主导、三方协同、工会力推、企业和职工积极参与的工作格局,加强协调配合,狠抓工作落实。要拓宽宣传渠道,创新宣传形式,充分利用各类新闻媒体和新兴媒体,采取现场咨询和专题讲座等方式,广泛深入宣传实施集体合同制度的重要性和必要性,重点宣传开展集体协商对促进企业发展、维护职工权益、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重要作用,增强企业参与集体协商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同时,要强化监督检查,确保工作落实。市劳动关系三方将对各区工作完成“集体合同123行动”情况进行定期督导,对工作不力行为的,予以通报批评;对工作突出、成效显著的区和个人进行表扬,并总结推广成功经验。
武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武 汉 市 总 工 会
武汉企业联合会/企业家协会 武汉市工商业联合会
2017年5月18日
武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 2017年5月23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