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计划编号:2021NCZ(GY)002159 项 目 编 号:ZJZB-2021-071
货物类政府采购公开招标文件标准文本
采购计划编号:2021NCZ(GY)002159 项 目 编 号:ZJZB-2021-071
采购单位名称:泾源县卫生健康局
采购项目名称:泾源县卫生健康局乡镇卫生院采购医
疗设备项目
固原展xxx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二〇二一年十一月
目 录
一、投标函 错误!未定义书签。
二、开标一览表 错误!未定义书签。
三、投标价格明细表 错误!未定义书签。
四、采购需求响应表 错误!未定义书签。
五、采购需求及相关要求响应详情 错误!未定义书签。
六、资格证明文件 错误!未定义书签。
七、类似业绩 错误!未定义书签。
类似业绩 错误!未定义书签。
八、技术文件 错误!未定义书签。
技术文件 错误!未定义书签。
九、实施方案 错误!未定义书签。
十、售后服务 错误!未定义书签。
一、项目基本情况
第一章 招标公告
受泾源县卫生健康局(采购人)委托,固原展xxx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对泾源县卫生健康局 乡镇卫生院采购医疗设备项目(采购计划编号/项目编号:2021NCZ(GY)002159/
ZJZB-2021-071 )组织进行公开招标,现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1、采购计划编号:2021NCZ(GY)002258
2、项目编号:ZJZB-2021-071
3、项目名称:泾源县卫生健康局乡镇卫生院采购医疗设备项目一标段
4、采购预算:一标段:伍拾万零贰仟xxx整(¥502600.00 元)
5、采购需求:
采购 标段 | 标的名称 | 数量 |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 | 预算金额(元) | 备注 |
一标 段 | 其他医疗设备的物品 | 1 | 详见招标文件 | 502600.00 | |
数量合计 | 1 | 预算合计 | 502600.00 |
合同履行期限:按合同约定或按采购单位要求供货和提供服务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参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和《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宁财规发[2021]2 号)文件执行,小型和微型企业的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对小型和微型企业报价给予 8%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2)监狱企业和残疾人企业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应提供证明文件,对报价给予 8%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残疾人企业应提供声明函,对报价给予 8%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3)供应商为分支机构的请参照宁财(采)发[2021]22 号文《自治区财政厅关于明确法人及其分支机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相关事项的通知》执行。企业分支机构参与投标,需提供总公司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企业声明函》,分支机构提供的声明函不参与价格折扣。
(4)优先采购属于国家公布的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节能、环境标志产品。
(5)凡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境内注册的中小微企业,不分政府采购项目的资金性质(含财政性资金和单位自有资金)、不分合同金额,在取得政府采购中标通知书及合同后,均可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合同线上信用融资管理暂行办法》(宁财规发[2019]8 号)的通知办理融资业务。
3、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营业执照为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的只需提供营业执照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授权书, 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原件)
(3)保证金缴纳凭证
注: ①开标时提供上述所有资格原件扫描件附文件相应位置由评标委员会进行审查。
②供应商仔细阅读本次招标项目资格设定条件,严格按照本次资格设定条件进行网上报名,代理机构不对资格进行初审,供应商因资格条件不符参与投标造成的损失代理机构与采购人概不负责。请各投标人在报名结束至开标前随时关注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澄清/变更”公告栏。你所关注的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调整内容只在“澄清/变更”公告栏中以公告形式公示。招标代理机构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招标公告或变更(澄清、补充等)公告从而导致投标失败,其后果自行承担。
注: ①开标时提供上述所有资格原件扫描件附文件相应位置由评标委员会进行审查。
②供应商仔细阅读本次招标项目资格设定条件,严格按照本次资格设定条件进行网上报名,代理机构不对资格进行初审,供应商因资格条件不符参与投标造成的损失代理机构与采购人概不负责。请各投标人在报名结束至开标前随时关注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澄清/变更”公告栏。你所关注的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调整内容只在“澄清/变更”公告栏中以公告形式公示。招标代理机构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招标公告或变更(澄清、补充等)公告从而导致投标失败,其后果自行承担。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期限:2021 年 11 月 19 日上午 08:00:00 至 2021 年 11 月 25 下午 18:00:00(北京时间)
2.地点: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
3.方式:电子下载
4.售价:0 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1 年 12 月 09 日 09:00:00(北京时间)(自招标文
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 20 日)
2.开标地点:固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固原市民生中心民生大厦附楼一楼开标区)五、公告期限
2021 年 11 月 19 日上午 08:00:00 至 2021 年 11 月 25 下午 18:00:00(北京时间)自本公
告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
1.根据固交易发【2020】24 号《固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推行公共资源全流程电子化“不见面”交易的通知》、《关于投标人办理“标证通”参与投标的通知》的要求,本项目实行不见面电子开标,无需再携带纸质版投标文件及制作投标文件的 CA 锁提前到达开标现场
(中标后请按采购人要求补足纸质版投标文件)。
2.开标登陆方式:各投标人使用 IE 浏览器(IE11 版本)打开固原不见面开标大厅系统登陆页面(登陆地址: 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以 CA 锁或使用“xx不见面开标 APP”,在距开标时间前 1 个小时内完成网上在线签到,未签到的投标人视为放弃参与本次投标活动。
3.使用“标证通”投标的操作流程:投标人办理“标证通”证书(办理流程请登录《固原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办理指南栏目,下载“标证通”办理的相关操作手册);使用投标工具制作投标文件并下载“xx不见面开标 APP”参与投标活动(下载地址: xxxx://xxxx.xxxxxxxx.xxx/XXX0/xxxx/xxxx/xxxxxxx?xx000xx000-0xx0-000x-xx0x-0000000 599ff&p=5)。
4.以“标证通”制作的投标文件,只能用“标证通”解密;以 CA 锁制作的投标文件,只能用 CA 锁解密。
5.投标文件网上解密: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将在系统内公布投标人名单,并核验投标保证金递交情况后发出投标文件解密指令,投标人使用实际制作标书的数字证书在规定时间内以 CA 锁或使用标证通登录“xx不见面开标 APP”实施解密。使用“标证通”的投标人可登录“xx不见面开标 APP”全程参与开标过程(“xx不见面开标 APP”下载地址:
xxxx://xxxx.xxxxxxxx.xxx/XXX0/xxxx/xxxx/xxxxxxx?xx000xx000-0xx0-000x-xx0x-0000000 599ff&p=5)。各投标人须及时完成投标文件解密,以免影响投标活动。因投标人网络与电源不稳定、未按操作手册要求配置软硬件、解密锁发生故障、用错解密锁等因自身原因未在要求时限内完成解密的,视为投标人放弃解密。因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原因或网上招投标系统发生故障,导致无法按时完成投标文件解密的,可根据实际情况,经监管部门核实后延迟解密时间或在监管部门的监督下按招标文件要求继续开标。
6.操作手册下载:请各投标人在宁夏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指南栏目-操作手册栏目
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000/xxxxxxxXxxx.xxxx,自行下载《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手册(投标人)》,尽快熟悉网上不见面开标大厅系统使用方法,如有疑问,致电
0951-6891120、4009980000 或加入技术支持 QQ311870151 寻求帮助。
7、因本项目为不见面电子开标项目,故无需提供原件。投标单位将招标文件中要求所需资料的扫描件放入电子投标文件中相应的位置。 需保证上述资料完整并清晰可辨。如出现模糊无法辨认的情况,评委有权视其为不合格资料。
七、公告发布媒体: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固原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泾源县卫生健康局地址:泾源县
联系方式:xxx 0954-501174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采购代理机构:固原展xxx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地址:固原市原州区新天地商业中心 5B-104 室联系方式:18095455888
3.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人:18095455888
电 话:xx
固原展xxx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1 年 11 月 18 日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附表
本表是本招标项目的具体资料,是对投标人须知的具体补充和修改,如有矛盾,应以本表为准
序号 | 项 目 | 内 容 |
1 | 项目名称:泾源县卫生健康局乡镇卫生院采购医疗设备项目一标段采购需求: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 | |
2 | 采购人:泾源县卫生健康局地址:泾源县 联系方式:xxx 0954-5011742 | |
3 | 采购代理机构:固原展xxx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地址:固原市原州区新天地商业中心 5B-104 室业务联系人:xx 电话:00000000000 传真:/ | |
4 | 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 1.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以上资格要求投标供应商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承诺函,若不提供承诺函,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采购文件资格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2、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营业执照为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的只需提供营业执照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授权书,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原件) 4、保证金缴纳凭证 以上资料原件的扫描件均须加盖公章放入电子投标文件相应位置,否则资格资格 审查不予通过,供应商须保证上述资料完整并清晰可辩,如出现模糊无法辨认的情况,评委有权视其为不合格资料。 | |
5 | 合格投标人的其他资格要求:无 | |
6 | 是否允许采购进口产品: 否 | |
7 | 是否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需出具《中 小企业声明函》, 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小型、微型企业应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对报价给予 8%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 |
8 | 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 否 | |
9 | 联合体的其他资格要求:无 | |
10 | 项目预算金额:502600.00 元;最高限价:502600.00 元(如有) |
11 | 保证金:7000.00 元 缴纳时间:公告发出之日起至递送投标文件一个工作日前 缴纳方式及退付:投标人按照下列任一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均可接收:形式一:以电子担保保函形式缴纳投标保证金。 下列公司供投标单位参考联系: 1、中国投融资担保股份有限公司客服电话:000-000-0000 2、宁夏石嘴山银行固原支行客服电话:0000-0000000 保函形式缴纳投保证金的在开标前一个工作日下午 18:00 前将保函原件邮寄至 代理公司(地址及收件人信息同招标文件代理机构联系方式),以实际收到的时间为准,不接受到付。 形式二: (1)投标保证金请汇至: 帐户名:固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石嘴山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固原分行账 号:系统内随机提供产生的子账号 (2)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开标前一个工作日 (3)投标人在网上报名成功后,CA 网上系统会自动生成一个随机虚拟账户,可按该账户直接缴纳投标保证金。 (4)投标人务必按照网上系统提供的子账号缴纳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必须以投标人的基本户转入(不接收个人网银业务),其他户转入投标时出现问题、账号填写有误或未及时缴纳将导致投标保证金无法按时到账,后果将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投标人需充分考虑保证金缴纳时间段内的银行处理业务时间以及节假日等客观因素,确保在开标前一个工作日及时汇出并保证按时到账。投标保证金的缴纳情况由代理机构进行核实。 (6)退付投标保证金通过交易平台系统直接转入投标人的基本账户,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退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签订合同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退付,履约保证金按有关规定办理。具体缴纳及退付方式请参考固原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的“关于推行网上报名和收退投标保证金工作的通知”。网上报名和收退投标保证金工作及平台操作事宜,请咨询江苏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联系电话:0000-0000000、4008503300/0954-2039234 未按时足额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
12 | 是否组织现场考察或者召开答疑会: 否组织现场考察或者召开答疑会相关要求: |
13 | 是否需要提供样品:否 提供样品要求包括:无 |
14 | 投标有效期: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 90 日(日历日) |
15 | 投标文件(电子/纸质)提交截止时间: 2021 年 12 月 09 日 09:00 投标文件提交地点: 固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 |
16 | 开标时间: 2021 年 12 月 09 日 09:00开标地点: 固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 |
17 | 信用查询时间: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 |
18 | 核心产品: 详见第四章。 |
19 | 评标方法: 综合评分法 |
20 | 推荐中标候选人的数量: 综合得分排序前 3 名 |
21 | 招标人是否委托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供应商:是 |
22 | 是否提交履约保证金:合同约定 履约保证金金额:合同总价的(不得超过政府采购合同金额的 10%)提交履约保证金的时间:合同约定 履约保证金提交方式:合同约定 |
23 | 是否收取招标代理费:是 是否由中标供应商缴纳招标代理费:是 招标代理费: 收费标准按照国家计委 计价格〔2002〕 1980 号和国家发改委发改价格【2011】 534 号规定计收。本项目适用货物招标。 收取形式: 转账或电汇 收取时间: 中标通知书发出前 |
24 | 本项目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合同线上信用融资管理规定办理融资业务的范围:否 |
25 | 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次数及形式: ☑一次性提出 □多次提出 质疑供应商应在法定质疑期内通过“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在线质疑投诉系统”提出质疑。 |
26 | 其他政府采购政策: (1)参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和《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宁财规发[2021]2号)文件执行,小型和微型企业的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对小型和微型企业报价给予 8%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2)监狱企业和残疾人企业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应提供证明文件,对报价给予 8%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残疾人企业应提供声明函,对报价给予 8%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3)供应商为分支机构的请参照宁财(采)发[2021]22 号文《自治区财政厅关于明确法人及其分支机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相关事项的通知》执行。企业分支机构参与投标,需提供总公司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企业声明函》,分支机构提供的声明函不参与价格折扣。 (4)优先采购属于国家公布的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节能、环境标志产品。 (5)凡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境内注册的中小微企业,不分政府采购项目的资金性质 (含财政性资金和单位自有资金)、不分合同金额,在取得政府采购中标通知书及合同后,均可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合同线上信用融资管理暂行办法》 (宁财规发[2019]8 号)的通知办理融资业务。 |
适用于本投标人须知的额外增加的变动: |
1 | 进口产品制造商授权等是否作为资格要求:否 |
2 | 根据本项目特点,投标人应提交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无 |
3 | 投标人应提交的其他文件:无 |
4 | 1.根据固交易发【2020】24 号《固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推行公共资源全流程电子化“不见面”交易的通知》、《关于投标人办理“标证通”参与投标的通知》的要求,本项目实行不见面电子开标,无需再携带纸质版投标文件及制作投标文件的 CA 锁提前到达开标现场(中标后请按采购人要求补足纸质版投标文件)。 )以 CA 锁或使用“xx不见面开标 APP”,在距开标时间前 1 个小时内完成网上在线签到,未签到的投标人视为放弃参与本次投标活动。 4.以“标证通”制作的投标文件,只能用“标证通”解密;以 CA 锁制作的投标文件,只能用 CA 锁解密。 5.投标文件网上解密: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将在 系统内公布投标人名单,并核验投标保证金递交情况后发出投标文件解密指令,投标人使用实际制作标书的数字证书在规定时间内以 CA 锁或使用标证通登录 “xx不见面开标 APP”实施解密。使用“标证通”的投标人可登录“xx不见面开标 APP”全程参与开标过程(“xx不见面开标 APP”下载地址: xxxx://xxxx.xxxxxxxx.xxx/XXX0/xxxx/xxxx/xxxxxxx?xx000xx000-0xx0-000x- aa1e-3147568599ff&p=5)。各投标人须及时完成投标文件解密,以免影响投标活动。因投标人网络与电源不稳定、未按操作手册要求配置软硬件、解密锁发生故障、用错解密锁等因自身原因未在要求时限内完成解密的,视为投标人放弃解密。因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原因或网上招投标系统发生故障,导致无法按时完成投标文件解密的,可根据实际情况,经监管部门核实后延迟解密时间或在监管部门的监督下按招标文件要求继续开标。 6.操作手册下载:请各投标人在宁夏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指南栏目-操作手册栏 目 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000/xxxxxxxXxxx.xxxx,自行下载《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手册(投标人)》,尽快熟悉网上不见面开标大厅系统使用方法,如有疑问,致电 0951-6891120、4009980000 或加入技术支持 QQ311870151 寻求帮助。 |
5 | 评标委员会组成:本项目评标委员会由 5 人组成,在固原市政府采购评标专家库 中随机抽取 4 位评委,甲方代表 1 人。 |
6 | 无效投标的规定: (1)未交投标保证金或金额不足、投标保证金缴纳形式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 |
(2)不具备基本资格和特定资格要求的; (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有重大违法记录的; (4)投标报价超过采购项目预算的; (5)开标一览表无货物交付使用或完工时间的; (6)资格证明文件过了有效期的或未按有关规定年审合格的; (7)投标有效期不足或有备选方案的; (8)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9)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 | |
7 | 废标的规定: (1)符合专业技术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供应商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的; (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
8 | 中标候选人: 按照《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 87 号令)的规定,采用综合评分法的,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中标候选人按照综合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排列的前 3 名为为中标候选人,原则上排名第一的投标单位为中标人。 |
9 | 招标文件的质疑: 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将对招标文件提出的质疑及要求答复的问题通过“宁夏政府采购在线质疑投诉系统” (xxxx://000.00.000.000:00000/XXXXXXX_XXXX/xxxxxx/Xxxxx.xx)提交线上质疑材料(质疑函范本见招标文件附件),采购人和代理机构受理回复质疑时均需 在线上系统中进行操作。 |
10 | 投诉及受理: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 15 个工作日内通过“宁夏政府采购在线质疑投诉系统”提交线上质疑投诉材料(投诉书范本见招标文件附件), 财政部门受理处理投诉时均需在线上系统中进行操作。 |
第三章 供应商须知
(一)总则
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及投标人
1.1 采购人:是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
1.2 采购代理机构:是指集中采购机构或从事采购代理业务的社会中介机构。
1.3 投标人:是指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者自然人。潜在投标人:以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获取本项目招标文件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者自然人。
1.4 投标人及其投标货物须满足以下条件:
1.4.1 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关于供应商条件的规定。
1.4.2 以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获得了本项目的招标文件。
1.4.3 符合本项目合格投标人的其他资格要求
1.4.4 若本项目允许采购进口产品,投标人应保证所投产品可履行合法报通关手续进入中国关境内。若本项目不允许采购进口产品,如投标人所投产品为进口产品,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
1.4.5 若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如投标人所投产品为非中小企业制造,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
1.5 如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对联合体规定如下:
1.5.1 两个及以上供应商可以组成一个投标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投标。
1.5.2 联合体各方均应符合本须知 1.4.1 的规定。
1.5.3 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对投标人的特殊要求,联合体中至少应当有一方符合相关规定。
1.5.4 联合体各方应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并将共同投标协议作为投标文件的内容提交。
1.5.5 大中型企业、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投标,共同投标协议中应写明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共同投标协议投标总金额的比例。
1.5.6 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
1.6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参与本项目同一合同
项下的投标的,其相关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
1.7 为本项目提供过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上述服务以外的其他采购活动。否则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
1.8 在政府采购活动中,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供应商有下列利害关系之一的,应当回避:
1.8.1 参加采购活动前 3 年内与供应商存在劳动关系。
1.8.2 参加采购活动前 3 年内担任供应商的董事、监事。
1.8.3 参加采购活动前 3 年内是供应商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
1.8.4 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
1.8.5 与供应商有其他可能影响政府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
1.8.6 供应商认为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其他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可以向采购人或者采购理机构书面提出回避申请,并说明理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及时询问被申请回避人员,有利害关系的被申请回避人员应当回避。
2.资金来源
2.1 本项目的采购人已获得足以支付本次招标后所签订的合同项下的资金。
2.2 投标人报价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
3.投标费用
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投标有关的费用。
(二)招标文件
4.招标文件构成
4.1 投标邀请
4.2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4.3 供应商须知
4.4 项目说明和采购需求
4.5 评标方法和标准
4.6 政府采购合同范本
4.7 投标文件格式
5.招标文件的澄清与修改
5.1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等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但不得改变采购标的和资格条件。澄清或者修改应当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澄清公告。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5.2 招标文件中有不一致的,有澄清的部分以最终的澄清更正内容为准;未澄清的,以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为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不涉及的内容,以编排在后的最后描述为准。
5.3 投标人应及时关注本项目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的澄清公告或修改内容并自行下载,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再另行通知。
6.投标截止时间的顺延
6.1 为使投标人有足够的时间对招标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部分进行研究而准备投标或因其他原因,采购人将依法决定是否顺延投标截止时间。顺延变更公告应当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
6.2 投标人应及时关注本项目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的变更公告,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再另行通知。
7.其他投标事项
7.1 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技术规范等。如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做出响应,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
7.2 原则上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要求投标人提供样品。除仅凭书面方式不能准确描述采购需求,或者需要对样品进行主观判断以确认是否满足采购需求等特殊情况除外。如需提供样品,对样品相关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8.投标范围及文字、计量单位要求
8.1 投标人应当对招标文件中所列的所有内容进行投标,如仅响应部分内容,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
8.2 无论招标文件中是否要求,投标人所投货物及伴随的服务和工程均应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
8.3 投标文件应使用规范汉字书写(专有名词须加注中文解释) ,并采用通用的图形符号,
不得出现与常规书写格式不符的内容。
8.4 除招标文件中有特殊要求外,投标文件中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9.投标文件的组成
投标人应完整地按照招标文件提供的投标文件格式及要求编写投标文件,对其投标文件的真实性与准确性负责,投标人中标后,其投标文件将作为合同的组成部分。
10. 证明投标标的的合格性和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文件
10.1 投标人应提交证明文件,证明其投标标的符合招标文件规定。该证明文件是投标文件的技术文件。
10.2 上款所述的证明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包括:
10.2.1 货物主要技术指标和性能的详细说明及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
10.2.2 货物从买方开始使用至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质期内正常、连续地使用所必须的备件和专用工具清单,包括备件和专用工具的货源及现行价格;
10.2.3 对照招标文件技术规格,逐条说明所提供货物及伴随的工程和服务已对招标文件的技术规格做出了实质性的响应,或xx与技术规格条文的偏差和例外。
10.3 投标人应注意采购人在技术规格中指出的工艺、材料和设备的参照品牌型号仅起说明作用,并没有任何倾向性或限制性。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承诺不以上述参照品牌型号作为评标时判定其投标是否有效的标准。任何品牌的供应商均可依法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10.4 本条所指证明文件不包括对招标文件相关部分的文字、图标的复制。 11.投标报价
11.1 投标人的报价应当包括满足本次招标全部采购需求所应提供的货物,以及伴随的服务和工程。所有投标均应以人民币报价。
11.2 投标人应在价格明细表上标明投标货物及相关服务的单价(如适用)和总价,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
11.3 价格明细表上的价格应包括:投标货物(包括备品备件、专用工具等)的价格(包
括已在中国国内的进口货物完税后的仓库交货价、展室交货价或货架交货价), 投标货物运输(含保险)、安装(如有)、调试、检验、技术服务、培训和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所有伴随服务、工程等费用;
11.4 投标人所报的价格明细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任何包含价格调整要求的投标,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
11.5 采购人不接受具有附加条件的报价或多个方案的报价。
12.投标保证金
12.1 保证金是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本项目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应当在招标文件中明确保证金的数额及缴纳形式。
12.2 投标人未在规定时间内缴纳保证金或保证金数额不足以及未按招标文件规定交纳保证的,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
12.3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退还未中标人
的投标保证金;自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 13.投标有效期
13.1 投标应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时间内保持有效。投标有效期不满足要求的投标,
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
13.2 因特殊原因,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在原投标有效期截止之前,要求投标人延长投标文件的有效期。接受该要求的投标人将不会被要求和允许修正其投标。投标人也可以拒绝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且不承担任何责任。
14.投标文件的制作
14.1 投标人应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的规定,准备和递交投标文件。电子投标文件需符
合以下要求: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30 条之规定。
14.2 投标文件需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经其正式委托代理人按招标文件规定在投标文件上签字并加盖公章。委托代理人须持有书面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并将其附在投标文件中。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署和盖章的投标文件,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15.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15.1 投标文件的制作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进行制作并递交。投标文件应当用不能被他人知悉或更换投标文件内容的方式密封。
15.2 纸质投标文件密封和递交要求:符合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
15.3 电子投标文件密封和递交要求:符合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
16.投标截止
16.1 投标人应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递交到招标公告中规定的地点。
16.2 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在投标截止时间后送达投标文件。
17.投标文件的接收、修改与撤回
17.1 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接收投标文件。
17.2 递交投标文件以后,如果投标人要进行修改,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出申请,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修改申请应按本须知规定编制、签署、密封。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予以接收,并视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递交投标文件以后,如果投标人要进行撤回的,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出申请,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予以接受。
17.3 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对其投标文件做任何修改。
17.4 除投标人不足 3 家未开标外,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对所接收投标文件概不退回。
(五)开标及评标
18.开标
18.1 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开标时间和地点组织开标,并邀请所有投标人代表参加。投标人不足 3 家的,不予开标。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参加开标活动。
18.2 开标时,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公布投标人名单,介绍参加开标的人员,宣布工作人员,宣读投标人在开标一览表中所填写的全部内容。未宣读的投标价格、价格折扣等实质
内容,评标时不予承认。
18.3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对开标过程进行记录,由参加开标的各投标人代表和相关工作人员签字确认, 并存档备查。投标人未派代表参加开标的,视同投标人认可开标结果。
18.4 投标人代表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疑义, 以及认为开标现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
构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当场提出询问或者回避申请。
18.5 其他开标要求:无
19.资格审查及组建评标委员会
19.1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内容, 对投标人及其投标货物的资格进行审查,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不进入评标。合格投标人不足三家的,不得评标。
19.2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时间查询投标人的信用记录。
19.2.1 投标人在中国政府采购网(xxx.xxxx.xxx.xx)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
记录名单,或在“信用中国”网站(xxx.xxxxxxxxxxx.xxx.xx)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及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规定的行政处罚记录,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联合体任何成员 存在以上不良信用记录的,联合体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
19.2.2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经办人将查询网页存档备查。投标人不良信用记录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投标人自行提供的与网站信息不一致的其他证明材料亦不作为资格审查依据。在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查询时间之外,网站信息发生的任何变更均不作为资格审查依据。
19.3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本项目本级和上级财政部门的有关规定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工作。
19.3.1 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组成,成员人数应当为 5 人以上单数,其中评审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
19.3.2 评标委员会成员名称在评标结果公告前应当保密。 20.投标文件符合性审查与澄清
20.1 符合性审查是指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从商务和技术角度对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和完
整性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做出响应。
20.2 投标文件的澄清
20.2.1 在评标期间,评标委员会要求投标人对其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
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以及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可能影响履约的情况作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应在评标委员会规定的时间内进行,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20.2.2 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将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
20.3 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
(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
(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 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
20.4 如本项目只有一种产品,不同投标人所投产品为同一品牌的,按如下方式处理:
20.4.1 如本项目使用最低评标价法,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不同投标人以其中通过资格审查、合性审查且报价最低的参加评标;报价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中评标办法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参加评标的投标人;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
20.4.2 如本项目使用综合评分法,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 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供应商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中评标办法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投标人获得中标供应商推荐资格;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
20.5 如本项目包含多种产品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载明核心产品,若投标人提供的核心产品的品牌相同,相关投标人将被认定为属于提供相同品牌产品,按第 20.4 条规定处理。
20.6 投标人所投产品如被列入财政部与国家主管部门颁发的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清单或无线局域网产品清单,应提供处于有效期之内认证证书等相关证明,在评标时予以优先采购。
如采购人所采购产品为政府强制采购的产品,投标人所投产品应属于品目清单的强制采购部分。投标人应提供有效期内的认证证书,否则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
如采购人所采购产品属于信息安全产品的,投标人所投产品应为经国家认证的信息安全产
品,并提供由中国信息安全认证中心按国家标准认证颁发的有效认证证书,否则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
21.投标无效
21.1 如发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
21.1.1 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签署、盖章的;
21.1.2 未满足招标文件中的实质性要求;
21.1.3 属于串通投标,或者依法被视为串通投标;
21.1.4 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履约的,且投标人未按照规定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
21.1.5 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21.1.6 属于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投标无效情形;
21.1.7 不符合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 22.比较与评价
22.1 经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评标委员会将根据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其技术部分和商务部分作进一步的比较和评价。
22.2 评标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和条件进行。根据实际情况,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
规定采用下列一种评标方法:
22.2.1 最低评标价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要求,且投标报价最低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
22.2.2 综合评分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
22.3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财政部司法
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和《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 的规定,对满足价格扣除条件且在投标文件中提交了《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相关 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的投标人,按照相关价格扣除规定和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要求执行。
22.4 落实其他政府采购政策条款,具体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23.废标
23.1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将导致项目废标:
23.1.1 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做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
23.1.2 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23.1.3 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23.1.4 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24.保密要求
24.1 评标将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
24.2 有关人员应当遵守评标工作纪律,不得泄露评标文件评标情况和评标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
(六)确定中标
25.中标候选人的确定原则及标准
25.1 除评标委员会受采购人委托直接确定中标供应商的情形外,对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按下列方法进行排序,确定中标候选人:
25.1.1 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除了算术修正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进行的价格扣除外,不对投标人的投标价格进行任何调整。评标结果按修正和扣除后的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与投标报价均相同的处理方式:/
25.1.2 采用综合评分法的,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 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修正和扣除后的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与投标报价均相同的处理方式:按提供货物的技术参数和售后服务方案的优劣由高到底排列。
26.确定中标候选人和中标供应商
26.1 评标委员会将根据评标标准,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数量推荐中标候选人。
26.2 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由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供应商。 27.发出中标通知书
在投标有效期内,中标供应商确定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发布中标公告。在公告中标结果的同时,中标供应商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28. 告知招标结果
在公告中标结果的同时,告知未通过资格审查投标人未通过的原因;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审的,还将告知未中标供应商本人的评审得分和排序。
(七)合同及履约验收
29.签订合同
29.1 采购人与中标供应商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29.2 招标文件、中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及其澄清文件等,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和中标人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采购人不得向中标人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
29.3 如中标供应商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中标供应商须按投标函内容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支付赔偿;采购人可以按照评标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排序,确定下一中标候 选人为中标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29.4 当出现法律法规规定的中标无效或中标结果无效情形时,且合格的供应商数量符合规定,采购人可与排名下一位的中标候选人另行签订合同,或依法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30.履约保证金
如果需要履约保证金,中标供应商应按照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向采购人提交履约保证金。
31.履约验收
/
32.招标代理费
x项目是否由中标供应商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招标代理费及招标代理费标准,按照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执行。
33.政府采购合同线上信用融资
中标的投标人为中小微企业的,可以在取得中标通知书后,通过“政府采购合同线上信用融资系统”,向相关金融机构、担保机构申请政府采购融资服务。
(八)质疑和投诉
34.质疑
34.1 投标人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和《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有关规定,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依法向采购人或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34.2 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参加所本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依法获取可质疑采购文件的潜在供应商也可以依法提出质疑。
34.3 质疑供应商应在法定质疑期内通过“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在线
质疑投诉系统”提出质疑。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次数应符合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的规定。超出法定质疑期提交的质疑将被拒绝。
34.4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得拒收质疑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发出的质疑函,应当在
收到质疑函 7 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通知质疑供应商和相关供应商。 35.投诉
35.1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
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 15 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35.2 投诉供应商应在法定投诉期内通过“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在线质疑投诉系统”提出投诉。
第四章 项目说明和采购需求
序号 | 品 名 | 参 数 | 单位 | 数量 |
1 | 综合电 动手术 台 | 一、功能:供胸腹、外科、脑外科、眼科、耳鼻喉科、妇产科等实行综合手术使用。 二、具体参数: 1、头板 上折≥35 下折≥90°,可拆卸 2、背板 上折≤75° 下折≥10° 3、腰桥 抬升≥100mm 4、前后倾 ≥25° ≥25°,电动 5、左右倾 ≥20°≥20°,电动 6、纵向平移 300mm 士 20mm,电动 7、腿板 外展≥180°,可拆卸 8、台面 2010mmX 500mm 土 20mm 9、台面升降 670mm- 920mm 士 20mm,电动 10、电源、 功率 220V/50Hz、 200VA ,携带蓄电池,连续工作 4-5 小时 | 台 | 1 |
2 | 电动吸 引器 | 一、功能:用于吸出阻塞于病患者咽喉中的分泌物、血液及呕吐物等物质,可在交通工具上或患者转运途中等缺少交流电源的情况下对病人实施抢救和护理。 二、性能: 1、无油润滑活塞泵,无环境污染,免除泵体的日常维护和保养。 2、外接 AC 100V~240V,50/60Hz、DC 12V 和机内蓄电池三种供电方式均可使用,使用范围广,操作方便。 3、机内蓄电池采用恒压限流充电方式,可间断累加充电。在外接 AC100V~240V,50/60Hz 或者 DC 12V 的情况下均可进行充电,有电池量分段指示。 4、溢流保护装置能有效防止液体进入泵内。塑料贮液瓶透明耐用,清洗方便。 5、携带方便,具有墙挂式结构,可安装在房间内和交通工具上或挂在轮椅车侧面。 三、具体参数: 1、*极限负压值:≥0.08MPa (600mmHg) 2、*负压调节范围:0.02MPa(150mmHg)~极限负压值 3、抽气速率:≥20 L/min 4、噪声:≤65 dB(A) 5、贮液瓶:1000mL(PC 塑料) 6、电源:AC 100V~240V,50/60Hz;DC 12V 7、输入功率:110VA 8、机内电池在充足情况下,平均工作时间:≥30 分钟 | 台 | 1 |
3 | 轮椅 | 1、尺寸:98(长)³69(宽)³90cm(高); 2、折叠宽度:28cm;坐深:42cm; 3、坐垫宽度 45cm;扶手间距离 45cm; 4、坐垫离地高度:52cm,扶手高度 70cm; 5、靠背高度 42cm; 6、大轮:24 寸(61cm)黑色实心胎; 7、小轮:7 寸(17cm)黑色实心; 8、承重:100kg; 9、达到 GB/T13800-2009《手动轮椅车》国家标准; | 个 | 2 |
10、车架为钢质材料,钢管直径 22mm,壁厚 1.0mm,采用双交叉杆支撑结构,车架表面处理为喷涂,交叉杆表面处理为喷涂; 11、面料为牛津尼龙布硬座坐垫,透气性好,座面平整,缝边牢固整齐;无褶皱、跳线和破损等缺陷,固定塑料扶手,固定式铁踏板,脚踏支架长度可以调节,配有小腿带,安全带为加厚型按扣,高密度带身; 12、前轮直径为 17cm,高品质实心轮胎,前轮叉采用高强度钢板冲压成形;后轮直径为 61cm 黑色实心胎,防滑塑料护手圈; 后轮采用纯尼龙材料,不易变形,舒适度高,带有钢制刹车。 | ||||
4 | 担架车 | 1、产品规格:1950*600*800mm 2、主体车架采用直径φ32、φ25,厚度 1.2mm 优质不锈钢管加工而成抬架配护栏及输液架,方便病人使用,抬架设有可翻转的护栏,使用时抬起,不使用时可落下,保证病人安全,护栏升落快速方便,操作简便。 3、脚轮采用 125mm 塑包静音万向刹车轮移动时方便灵活,固定 时,坚固耐用可选配担架车垫子。 | 个 | 1 |
5 | 移动消 毒机 | 1、外形:移动式; 2、消毒空间:100m3; 3、人机共存,动态持续消毒,核心部件采用长寿命、高强度紫外线杀菌,可以有效去除空气中的病毒及微生物; 4、微电脑程序控制,大屏幕中文液晶显示,触摸式按键或红外遥控操作,人机交互更方便,高精度时钟芯片控制,触摸式控制面板临时消毒功能及程控自动运行消毒设定,可任意设置开关机时间; 5、具有电机及紫外线故障自动报警、整机工作寿命计时功能; 6、双通道立体式出风,循环风量大,风速高、中、低可选,风向可选; 7、采用高效复合过滤器,可以有效去除空气中 0.3um 以上的微尘; 8、隐藏式配件盒,推拉移动自如; 9、负离子浓度:6³106 个/cm3; 10、循环风量:≥1200m3/h; 11、消毒效果:≥200cfu/m3;; 12、机体内紫外线强度:≥13800μw/cm2。 13、工作电源:220V±22V,50Hz±1Hz; 14、功率:200W, 噪音:55dB; 15、外观尺寸: (850*528*408) | 个 | 2 |
6 | 无创呼 吸机 | 1、3.5 寸液晶显示屏幕,参数数波形显示; *2、通气模式:——持续气道正压通气(CPAP) ——自主呼吸模式(S) ——时间控制模式(T) ——自主呼吸/时间控制模式 (S/T) ——压力控制通气(PC); *3、具有目标潮气量设置功能 4、漏气补偿、加温加湿一体化、多参数报警、呼吸同步、参数保存、<25 分贝 超低静音、进口风机 5、呼吸频率:调节范围 3 bpm~ 40 bpm,步进 1bPM; 6、吸气时间:调节范围 0.0 s ~ 3.0 s , 步进 0.1s, 允差 ±15%或± 0.3 S 两者取大值 7、吸气压力(IPAP):调节范围:4 cmH2O ~ 25 cmH2O; 8、呼气压力(EPAP):调节范围:4 cmH2O ~ 20 cmH2O, 步进 0.5cmH2O *9、持续气道正压(CPAP):调节范围 4 cmH2O ~ 20 cmH2O, 步进 0.5cmH2O 10 、压力延时上升时间:调节范围 0 min ~ 60 min ,步进 1min 11、压力上升时间:调节范围 自动调节,0.1 s~ 0.6 s,步进 0.1s 12、吸气灵敏度:调节范围 自动调节,1~3,步进 1; 13、舒适度:调节范围 关,1~3,步进 1; 14、湿化器:调节范围 0~5, 步进 1; 15.具有二类注册证,医院使用,有治疗效果,治疗型双水平无创呼吸机。 16.图形显示:气道压力时间(全部模式) *17.适用范围:10kg 以上儿童和成人。 18.报警和保护:窒息报警,管道脱落报警,报警系统消声(静音),低通气量报警,高呼吸频率报警,低呼吸频率报警,气道高压报警,断电报警,潮气量过低报警。 | 台 | 1 |
7 | LED 无 影灯 | 1、照度 Lux≥4000-5000 2、演色性指数 CRI ≥97% ≥97% 3、显色指数 Ra ≥97% ≥97% 4、光柱深度 ITITL ≥800 ≥1000 5、光斑直径 mm ≥180 ≥170 6、灯泡功率 W 1w/颗 X80 颗 1w/颗 X48 颗 7、灯泡平均寿命 h ≥50000 8、术者头部温升 C ≤ 1 ≤1 9、术野升温 C≤2≤2 10、电源输入 220v 50Hz 220v 50Hz 11、最佳安装高度 m 2800-3000 2800-3000 | 台 | 1 |
8 | 抢救床 | 1、材质 PP 护栏、床面,钢制车架,可升降,不锈钢输液架,中控静音脚轮; 2、车体尺寸:全长:193cm,全宽:64cm。 3、床面高度:最高:84cm,最低:54cm。 4、基本参数:背板上折角度:0°~≥75° *5、承载能力:静载荷(均布):250Kg,安全工作载荷:135Kg。 *6、框架采用优质 30*20*2mm,车面及护栏采用 PP 工程塑料注塑成型,三角形支架采用 25mm 厚冷轧钢板一次性冲压成型。 7、背部升降装置采用可控气动弹簧快速调节,260N 配重标准 符合人体靠背支撑重量,通过控制手柄操控背板角度,背部调 | 台 | 1 |
节角度为 0°-75° 8、整体升降功能,不锈钢摇手柄可折叠,手柄按照顺时针旋转,则整个床体上升,反之,则下降,空载时,手柄起动力矩不大于 2N²m,参数说明升降范围 300mm。 9、丝杆采用铜螺母,需具有较强承重能力。 10、双片中控三档静音轮刹车、万向、导向三档操控。中控技术脚轮骨架采用先进的航空铝材料一次性压轴而成,具有四轮同时刹车功能;向前推动车体,前面两只轮自动导向;踏板平置时脚轮可任意方向移动。 11、隐藏式安全护栏,更多安全保护,气弹簧辅助自动下降,操作方便,不占空间,特别利于转移病人护理操作。 12、配备不锈钢四爪式伸缩输液架 1 支、转移床垫 1 张、PP 塑料床面板 1 套、 PP 大护栏 1 套。 13、配置气弹簧 1 支、金属摇杆 1 套、防水转移床垫 1 张、三 档中控轮 1 套、不锈钢四爪式输液架 1 支。 | ||||
9 | 十二道 心电图 机 | 一、工作条件: 1、电源插头符合中国标准,无需适配器 可在电源交流 100 伏~240 伏,50/60 赫兹,室温 5—40℃和相对湿度 25%RH~80%RH 的环境下正常工作 2、可在电源交流 100 伏~240 伏,50/60 赫兹,室温 5—40℃和相对湿度 25%RH~80%RH 的环境下正常工作 二、 ECG 输入 1、 ECG 输入通道:标准 12 导联心电信号同步采集 2、导联选择:手动/自动可选,(支持 Nehb、Cabrera 导联体系) 3、 输入阻抗:≥100M Ω(10Hz) 4、频率响应:0.01Hz ~ 300Hz (+0.4dB~-3.0dB) 5、定标电压:1mV±2% *6、 耐极化电压:±900mV(±5%) 7、内部噪声:≤12.5µ Vp-p 8、时间常数:≥3.2 s *9、共模抑制比:≥140dB(AC 滤波开启);≥123dB(AC 滤波关闭) 10、 输入电流:≤0.01μA 11、除颤保护:具有抗除颤电击保护功能 12、导联线:导联线内附抗除颤电击保护功能 13、中文输入及中文操作提示和中文报告语言三、波形处理: 1、 A/D 转换:24bit 2、采样率:16kHz,每导联 3、灵敏度选择:1.25、2.5、5、10、20、10/5、自动(AGC) mm/mV 4、抗干扰滤波:具有交流滤波、肌电滤波、基线漂移滤波、低 通滤波功能 5、自动分析功能:具有 12 导联同步自动分析以及 RR 分析功能 6、自诊断功能:具有设备自诊断及故障提示功能四、存储器 1、设备内置存储器,存储病历 800 例 2、数据可通过 SD 卡、USB 口导入导出, 支持外接 U 盘和 SD卡可扩展存储空间 五、显示器: 1、7 英寸彩色液晶显示屏,倾斜角设计,支持显示背景网格 | 台 | 1 |
*2、显示信息:同屏显示 12 导同步心电波形,显示内容应包含波形、心率、导联、走纸速度、增益、滤波器、时间、电池电量指示、输入法、文件、信息提示区、中文患者信息等 六、记录器: 1、热敏式点阵打印机 2、走纸速度:5、6.25、10、12.5、25、50 mm/s (±3%) 3、记录通道:3³4、3³4+1R、3³4+3R、6³2、6³2+1R、12 ³1 4、记录纸规格:支持折叠纸打印,打印纸宽度为:210mm 5、打印方式:实时同步或连续 12 道心电波形,分段打印 6、记录内容:心电波形、分析结果、明尼苏达码、平均模板以及导联名称、走纸速度、增益、滤波器、日期、中文患者信息、标记等 7、可直接外接打印机,通过 A4 纸打印 12 道心电波形和报告 8、具备在无网格纸上打印网格功能七、功能 1、具有性别、年龄组快速切换键,减少医生手工输入,提高工作效率 2、可准确判定接触不良的电极并予以指示 3、拥有自动测量功能和自动诊断功能 4、手动、自动、节律、R-R 四种工作模式可供选择。 5、自动模式下可以支持 10-60s 时间的采集,记录,存储,传输。 6、支持实时采样、触发采样、周期采样模式,支持心律失常检测自动延时打印报告 7、长时间波形冻结功能,方便医生对所需区间的波形进行更好的观察、分析、并选择所需要的时间段进行记录 8、具有病历管理功能,可进行病历查询、预览、修改、传输、打印,方便医生调阅病人信息 9、可以通过使用有线、无线方式和心电网络相连,实现病人预约信息的下载,检查数据自动上传,实现全方位信息化管理,优化医院工作流程,减少医生工作量 八、外部输入接口: 1、 USB 接口,网络接口功能,外部输入输出端口,SD 卡接口 2、支持使用有线、无线的方式进行联网 九、便携:外部隐藏式提手可方便机器移动十、电源:交直流两用 自动转换 1、交流电源:交流 100V~240V 50Hz/60Hz 2、直流电源:内置可充电锂离子电池,充足后可正常工作时间 4 小时以上 |
10 | 牙 科 综 合 治 疗 机 | 一、主要配置 1、手机系统:高速手机 2 套、低速手机 1 套 2、治疗机 1 台 3、牙科椅 1 台 4、医生座椅 1 台二、性能及参数 *1、高速手机:按压式高速手机 2 支,转速≥310000 转/分钟,可进行 135℃高温和真空灭菌消毒; *2、低速手机:四孔低速手机,含直、弯机,转速≥20000转/分钟可进行 135℃高温和真空灭菌消毒; 三用枪 2 支; 4、整机为全电脑控制系统,器械盘上的主控面板具有个性记忆位、复位、吐痰位、牙科椅升降、俯仰、口腔灯、漱口水、加热水、冲盂等功能操作键。助手位控制面板设有相应控制功能。 5、主箱体: 注塑工艺、箱体可旋转; 6、大型器械盘,可旋转分块式枪架设计; 7、冲盂漱口定量给水自动控制系统 1 套:可设定给水时间,漱口水配有可自动加热恒温系统; 8、强弱吸唾系统 1 套:带有清洗过滤网装置;采用水负压,工作压力为 200kPa 时,真空度应不小于 27kPa,抽水速率应不小于 450mL/min;强吸唾器:采用气负压。工作压力为 400 Kpa 时,真空度不小于 7 Kpa,抽水速率应不小于 1L/min; 9、感应式 LED 口腔灯 1 套,可无机调光,把手可拆卸消毒; 10、内置式 LED 观片灯; 11、痰盂可拆卸清洗,可选择陶瓷材质或玻璃材质。水压为 0.2mpa 时,冲痰盂的水可达到盂底整周。下水通畅,下水速度不少于 4L/min; 12、手机净水系统 1 套:可灵活选择自来水或纯净水给手机 供水,以便延长手机的使用寿命,满足停水和管路消毒需要; 13、 气压锁定器械臂 1 套,操作方便,安全可靠; 14、多功能脚开关 1 套; 15、全电脑牙科椅 1 台:动力系统采用直流静音电机 ; *16、整机具有联动功能,灯椅联动,杯水冲盂联动,痰位和杯水冲盂联动; 17、牙科椅垫宽大、舒适,双扶手设计,其中右扶手可翻转, 方便病人进出; 18、牙椅的升降俯仰均具有安全保护装置,更安全; 19、副箱体可根据用户需求进行内置或外置转换; 20、医生座椅 1 台:最低椅位 425mm,行程 120mm; 21、牙科椅处可选配增急救装置,可满足紧急情况进行急救活动; 三、技术参数 1、电源:交流 220V 50HZ 2、气源:气压 0.5—0.6MPA 3、水源:水压 0.2—0.4MPA | 台 | 1 |
11 | 打磨机 | 主机体积小巧,节省台面空间,金属外壳,结实耐用,耐热 性强。 | 台 | 1 |
12 | 根 管 马 达 | 1、环境温度+5℃~+40C 2、工作条件 相对湿度 ≤80% 3、大气压力范围 50kPa~106kPa 4、电源适配器 输入电压:AC100V-240V 50/60Hz 5、基本参数内部电源:锂电池 37V 饱和电量 1050mAh,充电时间 2 小时输出电压:DC5V 输出电流:1A 6、净重:210g 7、转速、转速 速度范围(rpm) 转速比 扭矩范围(NCl)置比、扭矩设 140-550 16:1 0.3-3.0 8、自动反转关闭(没有自动反转) 9、A2 自动停止(自动反转后,如果无负荷,将会停止) 10、功能 CAD:自动持续(自动反转后,如果无负荷,将会再次正转) 11、适用于齿科根管治疗时根管机械性扩大,用于根管内牙 髓坏死、慢性牙龈根尖xx、 12、适用范围 慢性根尖xx(包括根尖周肉芽肿、根尖周脓肿、根尖周囊肿)、牙髓牙周综合症和有系统性疾病不宜拔牙又需要治疗或暂时保留患牙者的根管机械性扩大。 | 台 | 1 |
13 | 牙 周 治 疗仪 | 1、电源输入:AC(100~240)V (50~60)Hz 2、主机输入:DC30V 1.5A 3、脚踏开关电池:1.5V X 2 4、接收灵敏度 -114dB(符合中国国家电信法) *5、尖端主振动偏移:最小值,1μm,偏差-50%;最大值, 100μm,偏差+50% *6、半偏移力:最小值,0.1N,偏差-50%;最大值,2N,偏差+50% *7、尖端振动频率:28KHz±3KHz 8、输入功率:30VA~48VA 9、超声输出功率:3W~20W 10、熔断器:125V 1.5A 11、进水压力:0.1bar~5bar(0.01MPa~0.5MPa) 12、主机重量:1kg 13、电源重量:0.25kg 14、外源重量:0.25kg 15、外形尺寸:230mm³155mm³56mm 16、运行模式:连续运行 17、防电击类型:II 类设备 18、防电击程度:BF 型应用部分 19、对进液防护程度:普通器材(IPX4),脚踏开关为防水器材(IPX6) 20、在与空气混合的易燃麻醉气或与氧或氧化亚氮混合的易 燃麻醉气情况下使用时的安全程度:不能在有与空气混合的易燃麻醉气或与氧或氧化亚氮混合的易燃麻醉气情况下使用的设备。 21、正常工作条件: a)环境温度:5℃~40℃ b)相对湿度:≤80% c)电源电压适用范 5 围: AC 100V~240V,50~60Hz | 台 | 1 |
14 | 牙 科 X 射线机 | 一、主要性能 1、口腔数字化产品,应用甚高频技术(VHF)使 X 射线管电 | 台 | 1 |
压(kV)直流(DC)输出,减少软射线对人体的危险,病人受辐射剂量减少 30%以上。 2、精度高的曝光时间,曝光时间由微电脑准确控制,预置九组曝光时间,可针对每种牙片选取,设置 RVG 功能键,操作简便。 3、影像清晰度高,X 射线穿透能力(kV)及管电流(mA)分别可调,根据就诊者的不同状态调节,拍片质量更佳,图像对比度更高。 4、远距离无线遥控,采用带自编码的高频电磁波无线遥控,可在距离设备 10 米内任意方位操作,远离 X 射线源,X 射线管头完整地包裹着铅板,泄漏辐射小,使用安全。 5、适合不同的牙片并可以实现口腔数字化,最大管电流 5mA,适合与各种牙片配合使用,能获得很高的清晰度,并且使用成本低。 6、输出参数稳定,利用变频技术采用管电压、管电流闭环控制,能在电压为 180~245V 的情况下,输出的管电压、管电流误差不大于±10%。 7、定位可靠、使用方便,采用剪式xx臂多自由度设计,定位精确,操作轻松。 二、主要技术指标 1 管电压:65Vp 2、管电流:7mA.5mA;二档可调。 3、曝光时间调节范围:0.05S~2.00S; 4、焦皮距:200mm; 5、工作电压:220V,50Hz ; 6、输出功率: 1200W ; 7、X 射线发生器工作频率:200kHz; 8、占空比:1/30 ; 9、X 射线泄漏:0.14mGy/h; 10、焦点尺寸:0.8 ; 11、辐照区域(圆直径):<60mm; 12、球管头重量:4.5kg ; 13、泄露辐射:1 米处为 0.05mGY/h。 | ||||
15 | 多 x x 胎 心 监 护仪 | *1、无凸点设计的宫缩探头,0-100 相对单位,分辨率 1 ,非线性误差≤±10%,归零方式:自动/手动; 2、多晶片 1MHz 超声胎心探头,超声波束声强:Iob<10mW/cm2, 胎心率范围: 30~240bpm 分辨率: 1bpm,精度:±2bpm; 3.监护参数:胎心率(FHR),宫缩压力(TOCO),胎动(FM); 4、胎动:手动/自动胎动检测,显示并打印胎儿活动图; 5、10.1 英寸高清晰液晶彩屏, 0-60°度内多角度翻转; 6、多种监护界面,显示胎儿监护曲线及数字,支持大字体显示; 7、一体化探头架设计,支持挂墙放置探头、移动放置探头; 8、监护曲线显示支持 30 ~ 240(美标)和 50 ~ 210(国际)两种标准; 9、飞梭和硅胶按键操作;隐藏式提手,方便移动; 10、易装纸打印结构设计,不用喂纸; 11、内置式 152mm(或 150mm)宽行打印,符合国际标准,连续准确记录胎心率、宫缩压曲线及胎儿活动曲线; 12、打印机走纸速度 1、2、3cm/min 可调,支持缺纸缓存打 印,选段打印和定时长打印功能,定时时长范围:10-90min; | 套 | 1 |
打印结束后给与声音提示; *13、胎心率报警范围可调,当胎心率过缓或过速时自动报警,报警内容中文显示,报警持续时间可调; 14、具有超声传感器信号质量指示功能,以得到准确和稳定的胎心参数值和曲线; 15、双胎心率重合报警(SOV); 16、回顾报警功能,可回顾最近的 100 条报警信息; *17、不少于 60 小时 CTG 存储、回放,打印,掉电数据存储,支持; 18、支持外接 U 盘存储监护数据; 19、在宫缩数值大于 50 单位的情况下,在界面上弹出禁止测量血压的提示信息; 20、探头 IPX8 防水等级 21、具有查找监护记录功能; 22、中英文操作界面; 23、内置通讯接口,可与中央站组成网络系统; | ||||
16 | 妇 科 检 查床 | 1、背板 上折≤75° 下折≥18° 电动 2、后倾 ≥25° 电动 3、台面 1450mmX 590mm 土 20mm 4、台面升降 580mm- 1000mm 土 20mm 工 电动 5、电源、功率 220V/ 50Hz、 150VA 带蓄电池 | 台 | 1 |
17 | 台 式 低 速 离 心 机 | 1、触摸面板、LCD 液晶显示:时间、转速/离心力、运行状态、错误代码,运行中可随时修改参数,无需停机,操作简便。 2、微机控制、交流变频电机,转速控制精度高。 *3、自动计算 RCF 值,具有 RCF/rpm 转换键,最短加/减速时间 20/25s。时间设定可精确到秒,倒计时小于一分钟时以秒显示。 *4、采用特殊的减震器(三级减震),减震效果良好,具有自动xx功能。 5、采用电子门锁/机械门锁双重设计,简单耐用。故障报错, 自动停机。 *6、设有门盖保护、超速和转子参数锁定等多种保护功能,防止意外修改参数避免操作失误,故障自动报警功能。10 档升降(0 档为自由停车),12 种自定义工作模式。可选配 48孔脱帽转子。 7、最高转速: 5500r/min 8、最大相对离心力:4900³g 9、最大容量: 4³250ml 10、显示类型: LCD 液晶显示 11、时间控制: 0sec-99min 12、电机功率: 交流变频电机 550W 13、转速精度:±10rpm 14、噪音: ≤65 dB(A) 15、电源: DC220V±22V 50Hz 10A 16、外形尺寸: 530³430³370mm(LxWxH) 17、重量: 40Kg配置清单: 1、主机 1 台 2、水平转子:48*2/5ml 1 套 (适用 13*100mm/13*75mm 采血管) | 台 | 1 |
18 | 全 自 动 尿 液 分 析仪 | 1、测试原理:多波长反射光比色法 2、检测系统:采用 LED 冷光源一体化点阵式图像传感器检测系统 3、检测波长数量:≥5 个波长 4、仪器测试项目:可使用适配尿试纸进行 11 项、12 项、14项测试 *5、可测 ACR 比值(尿微量白蛋白与肌酐比值),提示早期肾脏损害 *6、测试速度:≥300 个样本/小时 *7、试管进样机构最大容量:11 个试管架,110 个样本 8、显示:≥8 英寸触摸式彩色液晶显示屏 9、尿液颜色识别功能(选配功能):采用物理方法(RGB 三原色法)识别样本的颜色 10、尿液浊度检测功能(选配功能):分析仪采用物理法(散 射法)检测出样板的浊度结果; 11、尿液比重检测功能(选配功能):分析仪采用物理方法 (折射计法)检测样本的尿比重结果,准确度线性范围为 1.000—1.055,重复性≤0.5% 12、存储器容量:≥28 万条数据 13、试纸仓容量:≥200 条试纸 14、尿样需求量: ≤2mL 15、采样方式:采用液面感应技术,当样本量不足时会发出报警提示。 16、急诊插入:有单独急诊测试位,具有急诊插入功能 17、滴样方式:矩阵式高速滴样 18、正负压清洗:正负压清洗 19、数据通讯:RS-232 接口、并口、USB 接口、网络接口、 PS/2 接口 | 台 | 1 |
19 | 糖 化 血 红 蛋 白 分析仪 | *1、方法学:硼酸亲和液相层析/色谱法 *2、测量范围:4.0%~14.0% 3、样本要求:指尖末梢全血或静脉全血(EDTA、肝素钠或氟化钠抗凝) 4、样本量:x 3ul(无需精确定量) 5、检测时间:6±1 分钟 6、报告结果:糖化血红蛋白(HbA1c)结果:NGSP 单位%和 IFCC单位 mmo/mol 平均血糖(eAG)结果:mmol/L 或 mg/dL 7 、 工 作环 境: 温 度 :10~40C; 湿 度 :30%~75%; 大 气 压 力:70kpa~106kpa 8、语 音:语音提示 9、数据存储: 1000 组数据 10、端口:RS232 接口,PC 接口(UsB),打印机接口(MiniUSB)电源(DC5V/2A) 11、无线传输:蓝牙(BLE)、GPRS 12、电源:适配器输入:100-240V~,10VA,50-60Hz 13 、适配器输出 :DC5.0V(=),2A ,内置可充电锂电池 V(=),3600mAh 14、仪器尺寸:(250+5) mm x (195±5) mm x (100±5) mm 15、屏幕尺寸:(94+3) mmx (80+3) mm 16 储 运 条 件 : 温 度 :-20~55 ℃ ; 湿 度 :<80%; 大 气 压 力:70kpa~106kpa. | 台 | 1 |
20 | 消毒柜 | 1 、 容 积 120L 上 下 双 门 四 层 搁 物 层 , 长 宽 高寸:430*340*880MM 2、使用电压 220V,工作频率 50hz,干燥温度 55°,门上采用透明有机玻璃,可以观察内部 3、上门腔体内置臭氧消毒、柔温干燥,干燥温度 55℃左右,不伤物品,能杀新冠病毒 4、下门腔体内置紫外线消毒 5、柜体由不锈钢制造 6、功能包括:能热杀新冠病毒等 | 台 | 2 |
21 | 智 能 互 联 身 高 体 重 测 量仪 | 1、超声波无接触测量身高,洁净、卫生,测量速度快,测量精度高。 2、数据输出格式:1.提供 RS232 接口和 WiFi 接口,方便用户接入医院系统或远程健康系统,测量结果可以发送到手机,并提供健康建议,方便用户关注体重对健康的影响; 2.并提供测量数据和微信公众导的绑定。居民在通过手机获取测量数据的同时关注医疗单位公众号,方便医疗单位健康知识的宣传和卫生政策的传达。 3、体型:自动计算 BMI 指数,并判断 BMI 指数范围; 4、体重测量方式:精密xx梁电阻应变式压力传感器称重; 5、身高测量方式:采用高精度超声波传感器并实现温度补偿功能。 6、测高范围:1-200cm, 鉴定精度:±0.5cm 分度值:0.5cm或 0.1cm 可调。 7、称重范围 1-200KG,鉴定精度:±0.1kg 分度值:0.1kg 或 0.01kg 可调。 8、BMI 测量 正常范围 19-25 自动计算 BMI 数值,BM 范围可以根据需求进行调整: 9、LCD 显示,7 寸高清彩色液晶屏,超大字体,醒目清晰显示,日期时间温度,与网络同步,时间准确,显示体型体型偏胖、正常、偏瘦。 10、自动语音播报:清晰语音报出测量数值并且客户可以根据使用情况设置提示语音例如:欢迎光临 11、数据存储:可存储 100 万条以上数据,并支持 U 盘导出。 12、测量速度:快速精准测量 480 次/小时。 13、多媒体广告屏,采用 7 寸彩色高清液晶屏及xx 4.4 以上操作系统,液晶屏上可以设置显示使用单位名称;自动循环播放视频音频及图片宣传健康知识或卫生医疗政策,使用单位可以自己更换宣传片。 14、电源:采用 AC100V-240V/12V 直流电源,输入宽电压适合电压不稳定地区。 15、消耗功率:待机 1OW.工作时平均 15W; 16、工作环境:温度-10℃至+40℃湿度:20%-85%PH。 | 台 | 1 |
22 | 婴 幼 儿 超 声 波 身 高 体 重 测 量 仪 | 1、超声波无接触测量身高,洁净、卫生,测量速度快,测量精度高; 2、数据输出格式:提供 RS232 接口(标配),方便连接电脑;也可以支持无线蓝牙传输(选配) 3、评价系统:后台评测系统,方便家长了解儿童的成长曲线和健康分析; 4、体重测量方式:双精密xx压力传感器称重; 5、身高测量方式:采用先进超声波传感器加滑动挡板; 6、测高范围:20-100cm,分度值:0.Icm; | 台 | 1 |
7、称重范围:0.1-50KG,分度值:0.01kg; 8、测重传感器:高精度度、高灵敏、高性能精密xx梁式压力传感器; 9、选配拓展:底座柜子,热敏打印机,无线蓝牙 2.0/4.0,脚踏开关; 10 液晶屏显示:采用高清液晶屏显示,寸高清液晶屏待机状态下显示当前日期、时间和温度。测量完毕后屏幕显示身高、体重、温度,大字体超高清显示,方便医护人员查看测量结果。测量状态下显示测量提示语,测量结果显示二维码,另外还可以扫屏幕上的二维码,测量结果直接发送到用户手机上,可直接进入评价系统查看系统评测信息。 11、自动语音播报:清晰语音报出测量数值并且客户可以根据使用情况设置提示语音。 12、清零操作:设置有清零按钮,可实现去皮功能。 13、打印系统:微型热敏打印机,全自动打印,还可设置打印医疗卫生单位名称(选配)。 14、测量速度:快速测量 600 次小时。 15、电源:采用 AC100V-240V 电源,输入宽电压适合电压不稳定地区。 16、消耗功率:工作时平均 10w。 17、工作环境:温度-10°C 至+40°C。 | ||||
23 | 儿 童 智 力 测 试 仪 | 一、硬件配置 1、商用品牌计算机一套(双核/2.41GHz/1M/10W,硬盘:500G SATA 5400RPM ,内存:4G DDR3L 1600MHz,集成千兆网卡,可连接无线 WiFi) 2、19.5 英寸液晶触摸屏显示器立式、台式两台 3、高清品牌摄像头 1 个 4、标配喷墨打印机 1 台 5、医用推车二、系统配置 *系统包括儿童智力测评、儿童心理测评两大功能。有至少两项儿童气质测评功能(年龄段涵盖 0-7 岁),分别对儿童气质维度和类型进行测评。针对儿童自闭症、忧郁症、抑郁症有至少七项测试功能。对于新生儿神经心理发育有两种测试方法。 三、系统功能及测评范围 1、儿童智商(IQ)测评系统 1.1 图片词汇 PPVT(3 岁 6 个月~9 岁 2 个月儿童) 根据国内常模,采用电脑语音阅读词汇,被测者选择好图片后,点击高灵敏度触摸屏同步显示的图片,电脑自动评分,测试准确快捷。 1.2 联合型瑞文 CRT(5~16 岁儿童) 采用最新常模,通过图形推理,判断儿童逻辑推理、计算等多方面智力水平。题目由简入难,能在很大程度上反映儿童思维从直观形象到抽象推理的渐进过程。 1.3 绘人智能 MOD 测评(4~12 岁儿童) 绘人测验又称为画人测验,该系统配合高灵敏度触摸屏,儿童直接在显示屏上作画,是一种简便易行的智能评估工具,有时也用来评估人格。画人测验只要求画一个人像,简单易行,能引起儿童的兴趣,不易产生疲劳,因而能使儿童较好 地表现出实际的智能水平。 | 台 | 1 |
1.4 丹佛小儿智能发育筛查 DDST 适应于 0~6 岁儿童,DDST 由四个分测验组成,即个人与社会行为、细动作与适应行为、语言和大运动等。DDST 主要应用于以下几个方面:作为常规的发育筛查工具,对临床上无明显症状而在发育上可能有问题儿童进行筛查;对可疑儿童进行初步判定;对有高危因素儿童进行发育监测;观察早期治疗和干预训练的效果。 筛查性方法:筛出正常、可疑或异常 2、儿童心理健康测评 2.1 感觉统合能力(SBB)测评 2.2 儿童气质测评(0~7 岁儿童) 2.3 儿童孤独症评定量表(CARS) 2.4 儿童自我意识量表(PHCSS) 2.5 儿童多动症行为量表 2.6 xx尔儿童多动症诊断行为量表 2.7 Rutter 儿童行为问卷 2.8 中学生心理健康量表(MHT) 2.9 青少年气质量表 2.10 青少年忧郁情绪自我检视表 2.11 网络成瘾测试 2.12 90 症状清单(SCL-90) 2.13 克氏行为量表 2.14 儿童行为量表(CBCL) 2.15 儿童心理健康测试(3--6 岁) 2.16 儿童社交焦虑量表(SASC) 2.17 学龄前儿童活动调查表 2.18 xxxx抑郁量表 HAMD 2.19 新生儿 20 项行为神经评定心理量表 2.20 儿童学习障碍筛查表 2.21 艾森克人格个性测试(EPQ) 2.22 儿童自闭症评定量表 2.23 婴儿-初中生社会生活能力量表 2.24 0-6 岁小儿神经心理发育检查表 2.25 NYLS0-3 岁儿童气质问卷 2.26 考试焦虑量表(TAS) 2.27 家庭环境量表 2.28 xxx 16 种人格因素测验 2.29 青少年生活事件心理量表(ASLEC) 2.30 xxx创造力倾向测量表 2.31 儿童抑郁自评量表 SDS四、性能特点 1、彩色外观,测试界面时尚、卡通,更适合儿童测试,数据统计快速、分析客观、结果报告打印于一体,并给予指导方案。 *2、同时配备立式、台式双 19.5 寸红外液晶触摸屏显示器,设计高度人性化,适于儿童身体健康发展。 3、大部分测试具有声报图片词汇性能和语音自动提示性能。 4、有摄像功能,可插入精美的高清儿童照片,留下永久的记忆。 5、大容量存储空间,家长可随时查询和打印自己孩子的历 次健康档案。 |
第五章 评标方法和标准
评标委员会将按照本项目招标文件进行评标工作,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负责评标的组织工作。工作程序如下:
一、评标准备工作,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负责 1.核对评审专家身份和采购人代表授权函;
2.宣布评标纪律。集中保管通讯工具;
3.公布投标人名单,告知评审专家应当回避的情形;
4.组织评标委员会推选评标组长,采购人代表不得担任组长;
5.根据评标委员会的要求介绍政府采购相关政策法律、招标文件。二、符合性审查工作
评标委员会开展符合性审查。符合性审查是指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从商务和技术角度对
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和完整性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做出响应。 1.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有关事项作出澄清或者说明(如有);
2.依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程序、方法和标准进行独立评审;
本项目评标方法为综合评分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进行评审打分,以评审得分从高到低顺序确定中标候选人。
评标委员会每位成员独立对每个有效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价、打分;然后汇总每个投标人的得分,计算得分平均值,以平均值由高到低进行排序, 按排序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四舍五入。
三、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核对评标结果
四、本项目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供应商。五、评审标准中应考虑下列因素
1.政府采购政策要求
中小企业: 小型和微型企业报价给予 8%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供应商提供 的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的,可享受本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的,也有大型企业制造的,不享受本扶持政策。
残疾人福利性企业:残疾人福利性企业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监狱企业: 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
其他政府采购政策要求: 优先采购属于国家公布的政府 采购品目清单中节能、环境标志
产品。
2. 同品牌处理办法
采用综合评标法,则: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供应商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投 标报价最低的供应商获得中标供应商推荐资格;投标报价相同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
3. 中标候选人并列时的处理方式
采用综合评标法,则:得分相同的,按修正和扣除后的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与投标报价均相同的,按提供货物的技术参数和售后服务方案的优劣由高到底排列。
六、评审因素和指标
序号 | 评审项目 | 标准分 | 评分标准 |
1 | 投标报价 | 30 分 | 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 / 投标报价) × 30 。评标基准价是指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除低于成本价的投标报价被拒绝 外,最低报价得 30 分。得分结果由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列为各自 最终得分。 |
2 | 商务标响应情况 | 5分 | 投标人必须满足招标文件商务条款,如:供货时间、投标人资 格、交货期、投标有效期、投标保证金、投标文件制作是否规范等;不能实质性满足招标文件商务条款要求的为无效标书。 满足招标文件商务条款的得 3 分;以此为基础,投标人商务条 款优于招标文件规定的相应商务条款的,每有一项加 1 分,加分至标准分时为止。 |
3 | 技术响应情况 | 30分 | 投标设备技术参数清楚、明确,满足或优于招标文件要求且技术资料齐全的得30分。“*”为重要技术指标,标注“*”的任一技术指标不满足,每项扣3分,非“*”的任一技术指标不满足,每 项扣1分,本项目满分为30分,扣完为止。 |
4 | 业绩 | 5分 | 提供2018年1月1日起至今投标产品的相关业绩,每提供1份业绩 证明得1分,最高得5分。(须提供合同原件及相应的中标通知书原件,否则不得分) |
5 | 项目实施保障 | 15分 | 1、投标人具有成熟可靠地项目实施标准规范,评委根据阐述内容进行 0-5 分横向比较打分 2、投标人具有必要的质量管理体系,评委根据阐述内容进行 0-5分横向比较打分 3、投标人能够遵循项目实施原则并根据项目建设实际需要合理安 排项目建设进度和实施计划。评委根据阐述内容进行 0-5 分横向 比较打分 |
6 | 售后服务 | 15分 | 1、投标人应有稳定可靠地售后服务方案具有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评标委员会根据方案的内容完善程度进行 0-5 分横向对比打分 2、投标人对服务需求快速响应且对部分突发问题的解决方案。评标委员会根据提供解决问题方案的内容进行 0-5 分横向对比打分 3、投标人所投保产品的质量保证及措施内容完善。评标委员会根据方案的内容进行 0-5 分横向对比打分 |
注:根据政府采购活动相关管理规定和要求,以下事项不得作为评审因素,包括但不限
于:
(1) 已作为资格条件事项;
(2) 涉及企业规模条件事项;
(3) 附加金额要求的业绩;
(4) 对合同条款的任何变更与偏离;
(5)与商务条件和采购需求不对应或者与合同履行无关的事项;
(6) 与投标人所提供货物(服务)的质量无关的事项;
(7) 对投标人进行横向比较;
(8) 非区间评审因素对应区间得分;
(9) 特定行政区域或者特定行业的业绩、奖项;
(10) 非法限定供应商的所有制形式、组织形式或者所在地;
(11) 其他不得作为评审因素的事项。
第六章 政府采购合同范本
一、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 1、术语的定义
政府采购合同下列术语应解释为:
(1)“政府采购合同”是指委托和受托双方签署的、政府采购合同格式中载明的委托和受托双方所达成的协议,包括所有的附件、附录和构成政府采购合同的所有文件。
(2)“合同价格”是指根据政府采购合同规定,受托方在正确地完全履行政府采购合同
义务后委托方应支付给受托方的货币数量。
(3)“服务”是指政府采购合同服务清单(同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及其附表,下同)中所规定的服务内容。
(4)“合同条款”是指本章所述全部内容。
(5)“合同专用条款”是指招标文件第五章“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
(6)“委托方”是指“招标公告”中所述购买服务的单位。
(7)“受托方”是指通过招标确定的提供招标文件第四章“招标项目需求”中所述服务的中标供应商。
(8)“现场”是指政府采购合同规定的履行相关服务的地点。
(9)“验收”是指委托、受托双方和集中采购机构依据强制性的国家技术质量规范和政府采购合同规定,确认政府采购合同项下的服务符合政府采购合同规定的活动。
(10)“天”指日历天数(如无特别说明)。
(11)“检验”是指委托方按照政府采购合同约定的标准对受托方所提供的服务进行的检测与查验。
(12)“检验合格证书”是指检验完成后由委托方和受托方共同签署的检验合格确认书。
(13)“政府采购项目验收报告单”是指委托方或集中采购机构根据检验合格证书和受托方共同签署的最终验收确认书。
(14)“第三方”是指政府采购合同双方以外的任何中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或其
他经济组织。
(15)“法律、法规”是指由中国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制定的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
(16)“招标文件”是指由集中采购机构发布的招标文本。
(17)“投标文件”是指受托方按照集中采购机构发布的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递交并最终被评标委员会接受的投标文本。
2.来源地
本条所述的“来源地”是指提供服务的来源地。服务的来源地有别于受托方的国籍。 3.技术规范与服务内容
3.1 投标服务的技术规范应与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规范(如果有的话)相一致。若无相
应说明,则以国家有关部门最新颁布的相应标准及规范为准。
3.2 投标服务的服务内容应与招标文件规定的服务内容及投标文件中的服务指标响应表一致。
4.知识产权
受托方应保证, 委托方在其接受该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和工业设计权等的起诉。如果任何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受托方须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责任、费用和经济赔偿。
5.完成方式
受托方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完成服务。 6.付款
6.1 政府采购合同以人民币付款。
6.2 所有设备必须安装,调试,验收之后支付百分之 90 的货款,试用行一年主设备无故障支付剩余 10%,具体以采购人实际签订的供货合同为准。
7.附带(伴随)服务
7.1 附带(伴随)服务的费用应包括在合同价格中,委托方不再单独地进行支付。
7.2 附带(伴随)服务包括(但不限于):
(1) 实施或监督所供服务的现场组装和/或启动;
(2) 提供服务组装和/或维修所需的工具;
(3) 为所供服务提供详细的操作和维护手册;
(4)在双方商定的一定期限内对所供服务实施运行或
监督或修理, 但前提条件是该服务并不能免除受托方在质量保证期内所承担的义务;
(5)在受托方厂家和/或在项目现场就所供服务的组装、启动,运行、维护和/或修理对委托方人员进行培训。
8.质量保证期
如果招标文件没有特别要求,则以受托方在投标文件中提交的服务承诺为准。如果在上述文件的规定中有不一致之处,则以对委托方最有利的为准。
9.质量保证
9.1 受托方应保证政府采购合同项下所供服务是由受托方提供的,并完全符合强制性的国家技术质量规范和政府采购合同规定的质量、性能和技术规范等的要求。
9.2 受托方应保证其所提供的服务在正确安装、正常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在其使用寿命期限内具有符合质量要求和产品说明书的令人满意的性能。在服务最终验收合格交付使用后在不少于本合同条款第 8 条规定的质量保证期内, 受托方应对其交付的服务由于设计、工艺或材料的缺陷而产生的故障负责。
9.3 根据委托方按检验标准自己检验结果或委托有资质的相关质检机构的检验结果,发现服务的质量或性能与政府采购合同不符;或者在质量保证期内, 证实服务是存在缺陷(包括潜在的缺陷等), 委托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通知受托方。受托方在收到通知后应在政府采购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免费维修或更换有缺陷的部分。
9.4 如果受托方在收到通知后在政府采购合同规定时间内,没有弥补缺陷, 委托方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由此引发的风险和费用将由受托方承担。
10.检验和验收
10.1 完成服务后,委托方或集中采购机构(由具体项目决定)应在政府采购合同规定的时间内组织验收,并在“政府采购项目验收报告单”上签字。“政府采购项目验收报告单”将作为申请付款文件的一部分。
10.2 如果任何被检验或测试的服务不能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规格的要求, 委托方可以拒绝接受该服务,受托方应更换被拒绝的服务,或者免费进行必要的维修以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规格的要求。
10.3 由委托方或集中采购机构按照《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程序规范》规定组织对服务进行检查验收。发生的相关费用由受托方承担。
11.索赔
11.1 如果服务的质量、数量、性能等与政府采购合同不符,或在规定的质量保证期内证实服务存在缺陷(包括潜 在的缺陷等),委托方有权根据有资质的质检机构的检验结果向受托方提出索赔。
11.2 在政府采购合同规定的验收期和质量保证期内, 如果受托方对委托方提出的索赔负有责任,受托方应按照委托方同意的方式解决索赔事宜。
11.3 如果受托方在政府采购合同规定的索赔通知期限内, 未对委托方的索赔通知做出
答复,则上述索赔应视为已被受托方接受。如受托方未能在委托方提出的在政府采购合同规定的期限内或委托方同意的更长时间内,按照本政府采购合同第
11.2 条确定的方式解决索赔事宜, 委托方将从受托方的履约保证金或者应支付给受托
方的合同款项中扣回索赔金额。如果这些金额不足以补偿索赔金额, 委托方有权向受托方提出不足部分的补偿。
12.受托方履约延误和误期赔偿
12.1 如受托方无正当理由而拖延提供服务,委托方有权提出误期赔偿或解除政府采购合同。
12.2 在履行政府采购合同过程中,如果受托方遇到妨碍按时提供服务的情况时,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拖延的事实,可能拖延的期限和理由通知委托方。委托方在收到受托方通知后,应尽快对情况进行评价,并确定是否通过修改政府采购合同,酌情延长提供服务时间。
12.3 除本合同条款第 13 条规定外,如果受托方没有按 照政府采购合同规定的时间提供服务, 委托方可要求受托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每周未提供服务费用的 0.5%计收, 但违约金的最高限额为未提供服务的合同价格的 5%。一周按 7 天计算,不足 7 天按一周计算。如果达到最高限额, 委托方有权解除政府采购合同。
13.不可抗力
13.1 尽管有本合同条款第 11 条和第 12 条的规定, 如果受托方因不可抗力而导致政府采购合同实施延误或不能履行政府采购合同义务的话,在不可抗力影响的范围内受托方的履约保证金或者应支付给受托方的合同款项不能被没收,也不应该承担违约赔偿或终止政府采购合同的责任。
13.2 本条所述的“不可抗力”是指那些受托方无法控 制、不可预见的事件,但不包括受托方的违约或疏忽。不可抗力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战争、严重火灾、洪水、台风、地震、防疫限制和禁运及其他双方商定的事件。
13.3 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受托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的情况原因通知委托方。除委托方书面另行要求外,受托方应尽可能继续履行政府采购合同义务,以及寻求采取合理的方案履行不受不可抗力影响的其他事项。如果不可抗力事件影响延续超过 120 天,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 在合理的时间内就进一步实施政府采购合同达成协议。
13.4 不可抗力使政府采购合同的某些内容有变更必要的,双方应通过协商达成进一步履行政府采购合同的协议,因不可抗力致使政府采购合同不能履行的,政府采购合同终止。
14.税费
与政府采购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相关规定。 15.争议的解决
15.1 政府采购合同实施或与政府采购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应通过双方友好解决。如自协商开始之日起 15 日内得不到解决,双方应将争议提交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调解。调解
不成的,将向委托方所在地仲裁机构提起仲裁或者向委托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5.2 仲裁裁决为最终裁决,对双方均有约束力。当事人一方在规定时间内不履行仲裁机构裁决的,另一方可申请 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15.3 仲裁(或诉讼)费用除仲裁机关(或人民法院)另有裁决外,应由败诉方负担。
15.4 在仲裁(或诉讼)期间,除正在进行仲裁(或诉 讼)的部分外,政府采购合同其他部分继续执行。
16.违约终止政府采购合同
16.1 在受托方违约的情况下,委托方经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审批后,可向受托方发出书面通知书,提出终止部分或全部政府采购合同,同时保留向受托方追诉的权利。
16.2 如果在委托方根据本合同条款第 16.1 条规定,终止全部或部分政府采购合同后,
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以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机关同意的方式,购买与未提供的服务类似的服务,受托方应承担委托方购买类似服务而产生的额外支出。部分解除政府采购合同的,受托方应继续履行政府采购合同中未解除的部分。
17.破产终止政府采购合同
如果受托方破产或无清偿能力时,委托方经报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审批后,可在任何时候以书面形式通知受托方,提出终止政府采购合同而不给受托方补偿。该政府采购合同的终止将不损害或影响委托方已经采取或将要采取的任何行动或补救措施的权利。
18.转让和分包
18.1 政府采购合同不能擅自转让或分包。
18.2 经委托方和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事先书面同意,受托方可以将政府采购合同项下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他人完成。接受分包的人应当具备相应的资格条件,并不得再次分包。分包后不能终止受托方履行政府采购合同的责任和义务,接受分包的人与受托方共同对委托方连带承担政府采购合同的责任和义务。
19.合同修改
委托方和受托方都不得擅自变更政府采购合同,但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的除外。如必须对政府采购合同条款进行修改时,当事人双方须共同签署书面文件,作为政府采购合同的补充,并报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20.通知
政府采购合同一方给另一方的通知都应以书面形式发送至规定的对方地址。通知以送达日期或通知书规定的生效日期为生效日期,两者中以晚的一个日期为准。
21.适用法律
政府采购合同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现行法律进行解释。 22.合同生效
22.1 政府采购合同内容的确定应以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为基础,不得违背其实质性内容。政府采购合同自签订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委托方应当将政府采购合同副本报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政府采购合同将在委托和受托 双方签字盖章后开始生效。
22.2 政府采购合同一式四份,以中文书就,具同等法律效力。委托和受托双方、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和集中采购机构各执一份。
23.补充条款
如需修改或补充政府采购合同内容,经协商,双方可签署书面修改或补充协议,该协议将作为政府采购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
二、政府采购合同
( 以实际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为准)
政府采购合同编号:签订地点:
(委托方名称) (以下简称委托方)和 (受托方名 称) (以下简称受托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同意按照下面的条款和条件订立本政府采购合同,共同信 守。
一、政府采购合同文件
x政府采购合同所附下列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编号);
2. 中标供应商提交的投标文件; 3.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
4. 中标通知书。
二、政府采购合同范围和条件
x政府采购合同的范围和条件与上述政府采购合同文 件的规定相一致。三、政府采购合同标的
x政府采购合同的标的为政府采购合同服务清单(同投 标文件中服务价格明细表)中所列服务。
四、政府采购合同金额
根据上述政府采购合同文件要求, 政府采购合同的总金额为人民币 (大写) 元,(小 写) ¥: 元。
五、付款条件、完成时间和完成地点
x政府采购合同服务的付款条件、完成时间和完成地点 以招标文件规定为准。六、政府采购合同生效
x政府采购合同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七、政府采购合同份数
x合同一式四份,以中文书就, 具备同等法律效力。委 托和受托双方、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和集中采购机构各执一份。
签约方:
委托方(公章): 受托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签字):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银行账号: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第七章 投标文件的格式
(项目名称)
投 标 文 件
招标编号:
投 标 人: (xx)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章)
年 月 日
目录
一、投标函 (页数)
二、开标一览表… (页数)
三、投标价格明细表… (页数)
四、采购需求响应表… (页数)
五、采购需求及相关要求响应详情… (页数)
六、资格证明文件 (页数)
一、投标函
致:(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我(单位/本人,以下统称我方)自愿参加 (项目名称和招 标编号)的投标,并做出如下承诺:
一、我方授权 (姓名和职务)代表我方 (投标单位的名称)全权处理本项目投标的有关事宜。
二、我方愿意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各项要求,向采购人提供所需的服务,我方所投总投标价为人民币(大写) 。(小写: )
三、我方已详细审查全部采购文件,包括所有补充通知(如有),完全理
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误解的权利。
四、我方同意按照采购文件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并承诺自投标截止时间至本项目发布中标公告为止,撤销投标的、或者中标后不依法与采购人签订合同、或者中标后不按照本采购文件规定缴纳招标代理费的,我方将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支付本采购文件公布的投标保证金作为违约赔偿金。
五、我方愿意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提供与项目有关的所有文件资料,并保证我方所有文件资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和准确性。
六、一旦我方被确定为中标供应商,我方将严格履行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保证于合同签字生效后按照约定时间完成项目,并交付采购人验收。
七、本投标有效期为自招标文件规定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 90 个日历日。
投标人: (盖公章) 地址:
电话: 传真:
电子邮件: 邮编: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签章):
日期:
二、开标一览表
项目名称 | |
投标价格 | 人民币小写(元): |
人民币大写: | |
合同履行期限 | |
投标有效期 | |
备 注 | 投标价格为供应商考虑各种因素(含折扣、优惠等)的最终报价。 |
投标人: (盖章)年 月 日
三、投标价格明细表(可根据实际情况修改)
序号 | 货物名称 | 品牌型 号、技术规格 | 单价 | 数量 | 总价(元) | 服务期 |
1 | ||||||
2 | ||||||
3 | ||||||
4 | ||||||
5 | ||||||
6 | ||||||
7 | ||||||
8 | ||||||
… | ||||||
合计 |
投标人: (盖章)年 月 日
四、采购需求响应表(可根据实际情况修改)
序号 | 货物名称 | 招标文件规定 | 投标文件响应情况 | 偏离情况 |
货物内容 | 货物内容 | |||
1 | ||||
2 | ||||
3 | ||||
4 | ||||
5 | ||||
… |
投标人: (盖章)年 月 日
五、采购需求及相关要求响应详情
(本部分由供应商根据招标文件的采购需求和相关要求填写,附详细的方案和相应的承诺等。)
六、资格证明文件
(一)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二) 法人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致:(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本授权书声明: (供应商名称)的 (法人代 表姓名、职务)授权 (被授权人的姓名、职务)为我方就
(采购项目名称)购项目投标活动的合法代理人,以我方名义全权处理与该项目有关的一切事务。
本授权书于 年 月 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
投标人(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签章):
身份证号: _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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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签章):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详细通讯地址: 邮 政 编 码 : 传真: 电话:
(附法人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注:自然人投标的或法定代表人投标的无需提供
(三)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承诺书
资格承诺函
致:(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
我单位参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 )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现承诺如下:
我单位具有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采购文件资格要求规定的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若我单位以上承诺不实,自愿承担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法律责任。
承诺供应商(全称并加盖公章): 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说明:供应商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本承诺函,若不提供本承诺函,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采购文件资格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投标人承诺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承诺书)
(四) 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缴纳记录和税收的承诺书
资格承诺函
致:(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
我单位参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 )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现承诺如下:
我单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采购文件资格要求规定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
若我单位以上承诺不实,自愿承担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法律责任。
承诺供应商(全称并加盖公章): 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说明:供应商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本承诺函,若不提供本承诺函,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采购文件资格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投标人承诺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和税收;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承诺书)
(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
承诺书
资格承诺函
致:(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
我单位参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 )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现承诺如下:
我单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采购文件资格要求规定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若我单位以上承诺不实,自愿承担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法律责任。
承诺供应商(全称并加盖公章): 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说明:供应商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本承诺函,若不提供本承诺函,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采购文件资格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申请人承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承诺书)
(六)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要求的资格证明文件
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
本公司(联合体)xxxx,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 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标的名称)1,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
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2,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 业);
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 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
应责任。
企业名称(xx):日期:
1 供应商需按提供的货物标的分别填写,未按规定填写的,视为未提供《中小企业xx函》。
2 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x单位xxxx, 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 号)的规定, 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且本单位参加单位的 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
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单位名称:(xx) 日 期:
监狱企业声明函
x单位xxxx,根据《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监狱企业,且本单位参加 单位的 项目采购
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单位名称:(xx) 日 期: